摘要:
山東文學雜志要求:
{1}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2}本刊實行匿名評審制度,文責自負,切勿一稿多投。來稿一經(jīng)刊用,即視為作者許可本刊使用該稿件的發(fā)表權、發(fā)行權、復制權、網(wǎng)絡傳播權等。
{3}中文標題:簡明確切地反映文章內(nèi)容,不超過20字,超過20字的建議用副標題反映。
{4}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稱寫成文章結構介紹,并且不得含自我評價,請不要出現(xiàn)“本人”、“本文”等詞起寫。
{5}署名應限于參加研究工作并可解答論文有關問題者,所有作者均須注明所在單位、城市及郵編(中英文均須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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