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企業破產法 破產管理人 破產案件 破產程序 司法服務
摘要:今年10月24日,世界銀行《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中國營商環境全球排名從去年的第46位躍升至第31位,躋身全球前40,連續兩年入列全球優化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經濟體。其中,辦理破產指標前進10位,功不可沒。在我國企業破產法尚未修改、優化辦理破產指標有很大難度的情況下,最高人民法院對照世行評價標準,列出任務清單和行動計劃時間表,推動有利于提升營商便利度的制度和舉措有序落實,如印發《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開通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平臺,在北京、上海、深圳、天津設立破產法庭,配套構建科學合理的破產案件考核機制,并在全國各省市區推動成立42家破產管理人協會等,充分體現了司法競爭力。破產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性制度,也是每一經濟體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據悉,企業破產法的立法完善已經正式提上議事日程,而無論是企業破產法的修改,還是破產司法,均有許多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為此,本期策劃聚焦破產審判中的幾個疑難問題,并探討解決的思路和舉措。為進一步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我們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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