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知識產權 權利濫用 專門法
摘要: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逐漸加強,權利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進一步增強,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逐漸上升。但任何權利都有濫用的可能,知識產權由于其無形性,權利的邊界天然模糊,權利人不能正確認識權利邊界,甚至利用知識產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也逐年增加。當前法律規范中,規制知識產權濫用的規定散見于民事基本法、知識產權專門法和《反壟斷法》等多部法律規范中,但內容相對較為概括,而國家執法機關,尤其是司法機關通過案件審理的方式為權利人、社會公眾清楚地認識知識產權的正當行使提供了行為準則。根本上來說,知識產權的制度目標在于以一定時間內的壟斷性權利,換取權利人的智力貢獻,而反壟斷則是通過維護市場競爭的方式激勵創新,二者有著共同的制度目標,共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更好地實現消費者福利和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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