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社會主要矛盾 經濟法理念 經濟法宗旨 經濟法價值 經濟法制度
摘要:認識和解決社會主要矛盾是制定法律的科學前提。黨的對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做出了科學判斷和準確表述。經濟法的理念適應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以消費者為中心是經濟法理念的核心要素,平衡協調是新發展理念在經濟法理念中的體現,社會責任本位是經濟法理念的強制性要素。滿足消費者需要是黨和國家工作根本宗旨在經濟法中的體現,是實現發展經濟的最終目的與內在要求。經濟法通過具體制度實現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宗旨,該宗旨與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相適應。經濟法平衡協調理論對破解社會主要矛盾具有理論優勢:解決社會主要矛盾必須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協調是經濟法調整方法或基本功能。經濟法中的發展規劃法發揮解決社會主要矛盾的獨特作用,財稅法對解決社會主要矛盾有特殊功效,金融法對解決社會主要矛盾具有杠桿作用,競爭法對解決社會主要矛盾發揮基礎性作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和價格法直接為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服務。可見,經濟法對解決社會主要矛盾具有制度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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