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基礎教育改革 中共中央國務院 義務教育階段 國務院辦公廳 體制機制改革
摘要:最近一個多月,中央接連出臺了兩份關于基礎教育改革的重要文件,分別是國務院辦公廳6月19日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和7月8日由新華社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兩份文件對新時代普通高中學校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作了全方位的指導性安排;不久前的去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由新華社。這三篇《意見》可以看作是近期中央力圖全面加強基礎教育改革,深度推進基礎教育發展的一套完整的“組合拳”。單從名稱即可以看出,三篇《意見》不僅定位于不同教育階段,而且各有其側重和指向性,分別對普通高中階段育人方式、義務教育階段質量和學前教育階段規范發展等問題,指明了相應的改革目標和要求。如果沿著時間順序往前梳理,我們會注意到,2017年9月24日新華社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一文。雖然迄今尚未見到《關于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正式文本,但從新華社的新聞稿中,我們能夠依稀看到這份《意見》對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和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高度關注。當然,如果哪位研究者有先知先覺的預判力,還能從新聞稿“切實加強和改進體育,改變美育薄弱局面,深入開展勞動教育,加強心理健康和國防教育”的表述中,預先采挖到勞動教育這座“金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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