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環境標準 制度利益 利益衡量
摘要:我國相關規范性文件以及美國聯邦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制定中利益衡量的立法、司法實踐及其理論雖然要求相關環境標準的制定要進行利益衡量,但并沒有明確規定如何進行利益衡量。從利益衡量的角度看,環境標準的制定過程實際上就是環境標準制度利益的衡量與確定過程,即如何根據社會公共利益來確定環境標準的制度利益。因此,環境標準制度利益的確定,首先應當依據國家的生存與安全利益,其次應當依據國家的發展利益以及部分公眾的生存利益,最后考慮的是部分公眾的發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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