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25 04:15:59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開證申請書,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本人于XX年2月21日有幸成為我們上海互聯網軟件有限公司的一員,進入公司的電子政務實驗室,擔任軟件開發師一職。按照公司制度,試用期于XX年5月21日結束。時光荏苒,轉眼間我來到互聯網已經三個月了。懷著激動的心情,我慎重寫下這份轉正申請,并且對我過去的這三個月做一個小小的總結。初來乍到時,我被互聯網融洽的工作氛圍深深吸引了,我能夠感受到這是一個朝氣蓬勃,團結向上的團隊。大家對我這位新面孔,也都報以熱情的微笑,這讓我很快適應了公司的工作環境。進入公司后,首先在我們部門培訓一周半,我的主要任務是盡快熟悉尚未深入學習的m領域。在xxx經理和同事們的幫助下,我很快就得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xxx的項目中來。在這個項目中,我用到了一些專業知識,與此同時讓我更加欣喜的是,我也接觸到了以前尚未真正接觸的xxx(這里你自己改一下,或者加幾句對這個技術的簡單描述)知識,這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我學習新知識的渴求。專業和非專業上不懂的問題,我及時向同事學習請教,不斷提高充實自己。
雖然經驗有限,難免遇到問題,但是我認為每一項工作都是一種鍛煉,每一個困難都是一次機會,加上經理給我的指導,老員工的耐心幫助,使我在較短的時間內適應了新的工作環境下新技術的運用。在此,我要特別感謝我們的經理和同事對我的指引和幫助,感謝他們對我工作的提醒和指正。在電子政務實驗室的工作中,我一直用我們公司的“合作溝通主動一點”“工作流程規,范一點”的企業文化來嚴格要求自己,和共事同事默契配合,及時有效溝通;按照要求和規范及時完成手頭的工作,同時注意拓展相關知識。這也是讓我盡快融入我們互聯網這個大集體的重要保證。在過去的三個月里,除了技術上的進步,我最大的收獲在于敬業精神和思想境界。我留意到同事們都是勤勉投入工作,認真完成任務,遇到問題及時互相幫助,彼此相處極為融洽,這些溫暖的點滴讓我這個新人對我們互聯網極為有信心。同時,在與大家的溝通過程中,我也學到了不少交際上的知識和處理方法,這對我非常受用;同時,對于記錄待完成事件的辦法,我也參考了同事的建議,因此在之后的工作中將會更加有效率。此外,在這三個月的業余時間里,我也沒有閑下來,繼續保持我的求知習慣,經常閱讀與我的崗位相關的技術書籍,同時也根據興趣擴大閱讀范圍。因為我認為,書富如海,只有不斷地有針對性地學習,才能讓自己的頭腦更加充實。在此我提出轉正申請,懇請領導給我繼續鍛煉自己、實現理想的機會。
申請人:
申請日期:
二是強化服務意識。樹立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的宗旨,增強大局意識、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緊緊圍繞全局工作的重點,努力為基層、為農民、為機手服好務。要從小事做起,做到承諾的事抓緊辦、緊急的事加班辦、棘手的事耐心辦,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服務態度、服務方式和服務質量,努力實現從管理者向服務者角色轉變。
下面將自己三個月以來的工作心得匯報如下,如有不妥之處,望領導批評指正: 經過三個多月的努力,我完成了市場部全員的一周工作完成情況表、一周工作計劃表、二月三月市場部特殊考勤表。我參考以往的考勤表,改變了原來的考勤記錄方式,改變為按個人工作內容記錄。
由于初次進行相關工作,數據和格式有些不完善,全靠領導和同事的耐心指導才得以圓滿完成;對油罐問題進行了調查;協助領導參與了與以色列的合同簽訂,油票打印工作。本著快速培養工作能力的目標,我一直積極努力向老業務員學習,往返于各地車站熟悉業務、抽取樣品化驗。
本人在公司工作嚴謹認真,以積極完成領導的任務為工作理念。個性開朗,與同事能通力合作,愉快相處。團結了大家的關系,也融入了這種向上的工作環境。同時注重自身的學習與進步,積極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幫助各同事處理解決電腦軟件問題,盡力以最熱情的態度對待任何工作和挑戰。
來到公司已有三個月,我對公司的文化和發展戰略有了清晰的認識。但很多問題依然需要改正:有時候辦事不夠干練,言行舉止沒注重約束自己;工作主動性發揮的還是不夠,對工作的預見性和創造性不夠,離領導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業務知識方面掌握的還不夠扎實。
恰逢公司二次創業之初,我希望能夠繼續在公司的舞臺上展現自己,做一個合格的,向上的**人。懇請領導給我繼續鍛煉自己、實現理想的機會。我會繼續用謙虛的態度和飽滿的熱情做好我的本職工作,為公司創造價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來!
中圖分類號:F74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894(2008)02-0071-03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國際商會第600號出版物,以下簡稱“UCP600”)已經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世界范圍內實施。UCP600無論在結構邏輯還是內容上都對UCP500有較大修改,毫無疑問,這些修訂對信用證的當事人,特別是銀行會產生重要影響。而作為信用證契約的承諾人。開證行就更應該熟悉新慣例,對自身利益進行保護。
一、對開證申請書的修訂
關于在信用證業務的首要環節,即信用證的開立環節中的風險控制,開證行應根據UCP600的解釋,對開證申請書進行修訂。
在目前的多數開證申請書中,信用證的兌用方式一欄經常填寫為公開議付。UCP600中新增了一條即第6條dii,“……可在任一銀行兌用的信用證其交單地點為任一銀行所在地。”據此。受益人’可以在任何地點提交單據,而不僅僅限于受益人所在的國家。位于A國的受益人可以在B國交單。這一解釋可以方便跨國企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靈活地開展業務,理論上允許全球交單的存在。但由于交單地點的難以確定,且基于時差關系,全球交單存在難以判斷信用證是否過期和是否遲交單的問題。因此,在UCP600實施后,議付信用證的兌用地點不應模糊地規定為any bank,而應該明確注明一個地點,如any bank in xx country,以便開證行判斷交單的路徑以及交單的時間。
2007年7月1日開始,在以SWIFT方式開立的表明適用UCP600的信用證中,31D域和41A域也應該做出相應的調整。31D域中“Date and Place of Expiry”(MT700,705,710,720,740)應規定信用證的最遲交單日期和單據可以提交的具體地點;41A域中“Available with…Bv…”(MT700,705,710,720)中應規定信用證的兌用銀行或交單地以及信用證兌用的方式,其中兩個域中的地點應保持一致,以免引起受益人和議付行的誤解。
根據UCP600第12條b款:如果信用證的兌用方式規定為延期付款(deferred payment)或者承兌(acceptance),該條款做出如下解釋:“開證行指定一銀行承兌匯票或做出延期付款承諾,即為授權該指定銀行預付或購買其已承兌的匯票或已做出的延期付款承諾。”從這一條可以看出,UCP600允許指定銀行貼現自己承兌的匯票、購買自己承擔的延期付款承諾,因此,在UCP600中,延期付款的信用證可以作為一種融資工具,使得受益人可以提前得到銀行的資金周轉。另外,提供融資的銀行權益也從慣例中得到了保護,延期付款行可以取得像票據法中善意持票人一樣的地位。而且。根據第2條對指定銀行的解釋,指定銀行是“指信用證可在其處兌用的銀行,如信用證可在任一銀行兌用。則任何銀行均為指定銀行”,承兌信用證中如果系開證行自己兼任承兌行,則可以買入自己承兌的匯票。同時也可以看出,在指定銀行兌用的信用證,也可在開證行兌用,這樣明確了受益人可以直接向開證行交單。由于在承兌信用證和延期付款信用證中,指定其他銀行融資風險比較大,所以在開證申請書中應明確由開證行自己兼任承兌行或延期付款行。
開證行在審核開證申請人提交的開證申請書時,應注意避免申請人使用符號或模糊的詞語,例如“One copy ofthe invoice/Bill of Lading”,其中“/”的意思無法確定,“斜線(“/”)可能有不同的含義,不得用來替代詞語,除非在上下文中可以明了其含義。再如:“Either one invoice or Bill of Lading”。在此。“or”的意思比較模糊,在交單時可能會產生不符點爭議,對開證行不利。另外,在開證申請書中要避免使用“collection”字樣,以免被誤會為托收。
二、關于信用證的修改問題
UCP600第2條中對信用證做出了重新定義:“(信用證)指一項不可撤銷的安排,無論其名稱或描述如何,該項安排構成開證行對相符交單予以承付的確定承諾”。據此,所有信用證都是不可撤銷的,沒有開證行、保兌行(如果有的話)以及受益人的同意,不可撤銷信用證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銷。UCP600同時再次堅持了各國法律普遍認同的“沉默不等于接受”這一原則,在第10條c中指出:?t在受益人告知通知修改的銀行其接受該修改之前,原信用證(或含有先前被接受的修改的信用證)的條款對受益人仍然有效。受益人應提供接受或拒絕修改的通知。如果受益人未能給予通知,當交單與信用證以及尚未表示接受的修改的要求一致時,即視為受益人已作出接受修改的通知,并且從此時起,該信用證被修改。”因此,受益人可以用交單來表示是否接受修改。然而,在實務中,如果開證行發出修改電文,受益人未以聲明表示接受而徑直交來一套單據,開證行就需要仔細審核單據。以確認交單和修改前的信用證一致還是符合修改后的規定,這無疑是費時費力的,而多數銀行的第一反應都是交單即意味著受益人接受了修改。為避免此種爭議的產生,有的開證行會在修改中規定受益人接受的期限,但根據UCP600第10條f款“修改中關于除非受益人在某一時間內拒絕修改否則修改生效的規定應被不予理會。”因此,為在信用證修改時占據主動,節約業務時間,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開證行應在修改電文中要求“受益人交單時以單據形式提交一份證明信,聲明是否收到修改。并列出接受了哪一次的修改”。
三、關于拒付后對單據的處理
UCP600在第16條中說明了4種對拒付后單據的處理方式。這一條是UCP600相對于UCP500變化較大的一點,在UCP500的“在拒付時,開證行可以留存單據聽候交單人的進一步指示;或者將退回單據”的基礎上。增加了“開證行持單,直到從開證申請人收到放棄不符點的通知并同意接受該放棄,或者在同意接受之前,收到交單人的進一步指示”等處理方式。這些變動可以便利信用證依據的基礎交易,降低單據從開證行退回到受益人之間的傳遞風險。由于信用證是基于買賣雙方簽訂的基礎合同而開立的。而受益人和開證申請人之所以簽訂合同,其根本目的是得到合同項下的利益,即:受益人得到貨款。開證申請人取得相應的貨物。而以往在適用UCPS00的信用證中,一些開證行已經加列了類似條款。對UCP500第14條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例如在拒付電附加“正就不符點征求申請人的意見,一旦放棄不符點。開證行將向其交單”等類似的條款,此類條款違背了開證行獨立性付款責任,明顯與
UCPS00是相矛盾的,而一旦與受益人發生糾紛,受益人便可以援引UCP500中對于開證行付款責任的解釋要求開證行履行付款責任。由于這樣的拒付電沒有法律依據,法院往往認為拒付無效。而UCP600的修改將明顯有利于開證行對自身利益的保護,同時也提醒開證行對拒付電的措辭要注意遵循UCP600中的解釋。另外,由于UCP600中還新增了開證行在拒付時可以依據事先得到交單人的指示行事,因此,對于一些可能產生爭議的業務,開證行可以要求指定行在交單時說明如果出現不符點將如何處理單據,這也就要求開證行要認真查閱交單面函,并加強與指定行的聯系。
四、關于單據遺失的問題
對于單據遺失的問題。UCP600第35條規定“如果指定銀行確定交單相符并將單據發往開證行或保兌行,無論指定銀行是否已經承付或議付,開證行或保兌行必須承付或議付,或償付指定銀行。即使單據在指定銀行送往開證行或保兌行的途中,或保兌行送往開證行的途中丟失”。UCP500中,相符單據在指定銀行向開證行寄單后,如果單據遺失,開證行可以援引UCP500的第16條“對訊息傳遞的免責”免除付款責任。但UCP600更強調了開證行的第一付款責任以及該責任的不可撤銷性,可以更好地保護受益人的收款權利。對于開證行來說,也并不意味著只要單據遺失,任何情況下都依然要履行付款責任,要注意這一條款中所指的發送的單據是信用證項下的相符單據。寄單方式必須按照信用證中的規定(如果有相關要求),并且單據的寄送者是被指定銀行。只有同時滿足了這3點,開證行才有付款的責任。
對于開證行來說,要盡量規避因指定行寄單遺失而帶來的風險,同時,也要防范信譽不良的寄單行以單據遺失為由向開證行要求付款,從而構成欺詐。因此開證行應盡量避免開立以任何銀行為指定銀行的信用證,而應開立以開證行自己或海外聯行為承付或議付行的信用證,并規定在開證行所在地到期。如果開立以任何銀行為指定銀行的信用證,可以在證中規定對被指定銀行的償付必須以開證行收到相符單據為條件。除此之外,還可以要求單據必須由指定方式寄送且指定信譽良好的遞送機構,同時最好在信用證中規定單據分兩次寄往開證行,以減少單據在郵寄過程中遺失的幾率。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 × 銀行:
我單位申請對在規行開立的____號信用證做第____次修改。
本次信用證修改通知方式:信開通知 電開通知
原證金額:_____
原證受益人:_____
我單位業務編號:_____
我單位和同號:_____
本次修改包括以下內容:
1.
2.
3.
4.
5.
6.
7.
原證其他條款不變。
聯系人:
電 話:
申請人簽章
注:本申請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受理回單;第二聯修改依據;第三聯修改存查。用途及聯次應分別印在“信 用證修改申請書”右端括弧內和括弧與編號之間。
信用證修改申請書二:
編號: 年 字 號
致: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現我司因業務需要,依據我司與貴行簽署的編號為________ ___ __的《授信額度協議》/《授信業務總協議》及其“附件1:用于開立國際信用證”和編號為 的《開立國際信用證申請書》/《開立國際信用證合同》,向貴行申請修改由貴行開立的編號為 的信用證。由于此產生的權利義務,均按照前述協議及其附件/合同、申請書和本申請書的約定辦理。
第一條 信用證的修改內容
信用證的修改內容見隨附英文。
第二條 增加保證金
我司將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向貴行交付本筆業務下增加的保證金:
1、在本申請書被貴行接受之日起 個銀行工作日內通過 交納。 2、授權貴行直接從我司賬戶(賬號: )中扣收。 3、其他方式: 。
保證金補交金額為(幣種) (大寫) ,(小寫) 。
第三條 費用
我司將按時向貴行支付因本申請書項下信用證修改而產生的有關費用,該費用的計收依據、標準和方式等按貴行有關規定執行。
我司將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上述費用:
1、在本申請書被貴行接受之日起 個銀行工作日內通過 交納。 2、授權貴行直接從我司賬戶(賬號: )中扣收。 3、其他方式: 。 對于提交此申請書時不能預見、在信用證修改后發生的應由我司承擔的費用(包括受益人拒絕承擔的銀行費用),我司將以與上述相同的方式向貴行支付。
申請人: 有權簽字人: 年 月 日
擔保人意見:(備注:適用于因修改而加重申請人債務的情形,若不適用則刪除)
我司同意上述申請人即 就該信用證向貴行提出的修改,并茲確認在該信用證修改后繼續依據編號為 的《 合同》的約定向貴行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人: 有權簽字人: 年 月 日
銀行意見: 有權簽字人/經辦人: 年 月 日
信用證修改申請書三:
to致: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ranch分(支)行
date日期:
credit no.信用證號
amendment no.修改次數____
issuing date開證日期
amount金額(currency and figures,幣種及金額小寫)
please amend the above-mentioned credit as follows請將上述信用證修改如下:
(please mark “×” in where appropriate 請于適當處在內劃“×”)
shipment date extended to裝期展至 (month月) (date日) (year年);
expiry date extended to 效期展至 (month月) (date日) (year年);
amount increased by金額增加 to至 ;
amount decreased by金額減少 to至 ;
other instructions其他指示:
all 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 remain unchanged.所有其他條款不變。
banking charges related to this amendment are for account of 本次修改的銀行費用的承擔者為
beneficiary受益人 applicant申請人
出口押匯是銀行提供給進出口企業的一類短期融資方式。出口商發貨后,將貨物單據交付給銀行,銀行審核單證相符后對單據或匯票給付對價,之后銀行將單據寄交境外開證行以索回貨款,從而抵扣回原來墊付的押匯資金。這種銀行先議付后回收貨款并結清墊款的程序就是出口押匯。我國各家商業銀行在出口押匯的操作都有系統的內部規則。但是,各銀行的操作程序有一定的區別。
一、各行的關于出口押匯的操作程序
1.中國工商銀行的操作程序
(1)單據方面。辦理出口押匯以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為前提。單據存在不符點,在得到開證行(保兌行)明確同意接受單據的前提下,才能辦理出口押匯。
(2)信用證方面。信用證明確表明適用UCP600(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2007)》);信用證規定的貨運目的地未發生政局不穩定、暴亂、戰爭以及經濟危機等情況。信用證索匯路線簡潔清晰,條款明確合理;信用證不存在不利的軟條款;信用證未限制其他銀行為議付行;
2.中國銀行的操作程序
(1)對單據和信用證的規定。中國銀行辦理出口押匯要求信用證項下收款有保障;單證相符;押匯申請人已經辦理相關手續。
(2)對申請人的規定。出口押匯的申請人應資信良好且為跟單信用證的受益人。
(3)辦理出口押匯的程序。首先,銀行需與客戶簽訂出口押匯總質押書;其次,客戶需要逐筆提出申請;再次,銀行憑其經審核的單據辦理押匯。
從各行辦理出口押匯的程序看,有共同之處。
第一,在出口押匯辦理的基本條件有:1. 信用證開證行及其所在國家的情況、有無限制他行議付、軟條款等,以及其相關單據的單單一致、單證一致的有關情況。2.押匯申請人出口業務經營權、內控程度、財務能力、資信、開立帳戶等方面;3.出口押匯的利率、期限和幣種等。
第二,操作程序主要包括:(1)提出申請。申請人向銀行提供外匯押匯借款申請書;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的金額以及期限、企業的基本情況介紹和財務狀況。申請提交的時還應附上:外貿合同或協議;企業營業執照副本;銀行的出口議付(押匯)申請書;銀行的出口押匯協議書;企業近三年年度財務報表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信用證要求的全套單據;信用證正本及信用證修改的正本。(2)銀行審查。(3)核定押匯額度。匯票金額的90%以內是押匯金額最高額度。(4)簽署押匯申請書、押匯承諾書、押匯協議等法律文件。(5)銀行發放貸款。(6)貸款的歸還和議付款的回收。
二、出口押匯的特征
第一,出口押匯是短期融資法律關系。它是相對獨立于信用證法律關系的一種“融資法律關系”或“借貸法律關系”。押匯銀行是融資方,押匯申請人是借款人。
第二,出口押匯是伴隨特定擔保機制的融資法律關系。出口法律關系的建立依賴于特定的“擔保機制”——押匯申請人將其出口項下的信用證及其相關單據作為“質押品”或“抵押品”。因此,信用證項下的出口押匯與信用證有重要的聯系,因為信用證及其相關單據是作為它的擔保物的。
第三,出口押匯與議付。出口押匯所構建的法律關系是伴隨擔保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當事人選擇的國家的法律。議付關系是一種信用證法律關系,它涉及的當事人比出口押匯的復雜多樣。在議付關系中,議付行與開證行有著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也與受益人有著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
三、銀行出口押匯的法律風險
(一)信用證交易模式風險。UCP600規定,即使信用證中含有對其存在的基礎合同的任何援引,就信用證性質而言,獨立于作為其存在依據的銷售合同,銀行也不受其約束。也就是說,押匯行的義務限于單據的表面真實性,而無權審查單據是否屬于偽造或交易是否真實。由此一方面存在的是信用證欺詐風險;另一方面就是“軟條款”風險。
(二)法律條文沖突風險。出口押匯遇到的問題是由我國《擔保法》有關質權的條款與銀行的規定不一致造成的。主要是擔保法的流質無效原則問題。這會影響到銀行對單據質押項下質物的處分權利的實現。
(三)法系與政治不同的風險。不同國家對于出口押匯的規定不同,而且目前我國關于信用證融資的法律尚不完善, 導致一旦出現糾紛,跨國訴訟難免陷入成本高,難度大的法律困境。此外,銀行還面臨著企業外部經營環境變化而引發的風險,如外貿管制、外匯管制、企業國有化、政治動蕩等影響開證行信用證結算的問題。
四、辦理出口信用證項下押匯業務的風險防范
(一)對于作為出口方受益人的企業
1、選擇一些規模大,信譽好的銀行開證。
2、企業最好選擇同一家銀行通知、承兌(付款)和議付。
3、禁止有實質性不符點、做到“單證一致、單單一致”。
4、合理匹配交單期與信用證有效期。
(二)對于出口地的押匯銀行
1、嚴審開證申請人資信情況。因為有些拒付風險來自于受益人本身而非單據,如受益人根本沒有出口,憑假單詐騙或進口方當地法院向開證行出具“止付令”等,因此,銀行風險仍然很大。
2、了解開證行的資信及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狀況開證行所在地的政治經濟穩定,沒有戰爭和外匯管制,否則將影響收匯安全。
3、嚴格審單,按照“單單一致,單證一致”的原則,防止開證行挑剔單據不符點而拒付。
4、押匯的期限和對物權的控制押匯期限長于360天或不易過短。
參考文獻:
一、網絡多媒體環境下《國際結算》雙語教學的意義
國際結算是國際貿易活動的重要環節,《國際結算》課程將國際貿易實務和外貿單證實務中分別涉及的貿易流程、金融票據及商業單據的等內容有機的結合,采用雙語教學不僅能讓學生掌握最前沿的國際結算理論和實務操作,而且還可以培養學生扎實的專業英語能力,從而適應社會對既懂國際結算業務又熟悉相關國際慣例的涉外專業人才的巨大需求。相對于國際貿易實務關注貨物的轉移流程,國際結算重點闡述國際經貿往來中的債務清償和資金轉移的流程。
近年來,網絡多媒體技術的運用使傳統授課模式發生很大的改觀,教學更加形象直觀,知識密度更大,課堂時空被網絡多媒體技術拓寬和延長。研究網絡多媒體環境下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核心課程《國際結算》的雙語教學設計,將網絡多媒體和雙語手段整合作為提高教學效果的著眼點,對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培養有很好的現實意義。
二、網絡多媒體環境下信用證環節雙語教學設計
(一)教學內容
1、信用證的內涵
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信用證(L/C)是指開證銀行應申請人(買方)的要求,按其指示向受益人(賣方)開列的載有一定金額的、在一定的期限內憑全套指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保證文件。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就性質而言,信用證依據貿易合同但又獨立于貿易合同,開證申請人根據貿易合同提出申請,但是銀行操作卻不受貿易合同的約束。
2、信用證的基本當事人
信用證的基本當事人主要包括開證申請人(買方)、開證行、通知行、受益人(賣方)。有時開證行會指定其在國外的行協助其完成相關工作,這些銀行一般統稱為指定銀行,主要有議付行、付款行、承兌行、償付行等。如果受益人(賣方)需要在遠期匯票到期前提前取得資金,則可向提供貼現業務的銀行提出申請,這類銀行被稱為貼現行。
3、信用證的種類
按照其付款方式不同,信用證可以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承兌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和議付信用證。
按照信用證的用途和參與主體的不同,信用證亦可分為直接信用證、預支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對背信用證、循環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和備用信用證。
4、信用證的流程
依信用證的種類不同,信用證的流程也有些許差別,但各類信用證都涉及開證申請,信用證審核、信用證修改、交單付款和付款贖單幾個環節。
(二)教學案例
西安某進出口公司與俄羅斯客商簽訂蘋果的出口合同,合同規定付款采用銀行承兌信用證。
(三)教學設計
教師先利用1個理論課時對信用證的內涵、種類、相關當事人及主要流程進行講解,學生利用4個課時運用網絡多媒體環境進行模擬練習。每4名同學一組,分別扮演開證申請人(買方)、開證行、付款行和受益人(賣方)的角色,通知行、議付行、付款行、保兌行和償付行的角色可由扮演上述角色同學兼顧。以上述案例為背景,參照《世格外貿單證教學系統》平臺提供的相關模板,采用電腦終端和手機微信客戶端進行,相關單據及所有溝通環節均采用英文進行。
1、首先,買賣雙方通過微信或郵件洽談蘋果出口的價格、數量、質量、包裝、檢驗、發貨及付款等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由賣方起草一份銷售合同,電郵給買方,買方如無異議,即可會簽。
2、開證申請人(買方)根據簽訂的銷售合同填寫開證申請書,以郵件形式發送給開證行,開征行如無異議,即可按照開證申請書的內容開列銀行承兌信用證,并通過郵件傳遞給通知行。
3、通知行收到信用證后立即通知受益人(賣方),賣方對照銷售合同逐項審核信用證的條款,如發現不一致的地方,即可通過微信告知開證申請人(買方),并將修改意見通過郵件另行發送。
4、開證申請人(買方)通過郵件向開證行提出修改信用證的申請書,開證行修改后,將修改后的信用證電郵傳給通知行,通知行微信通知受益人(賣方),受益人再次審核,如無異議進行下一步操作,如有異議則重復3及4的操作,直至無異議為止。
5、受益人(賣方)發貨,繕制信用證要求的全套單據,并出具遠期匯票,然后將全套電子單據和簽發的紙質單據傳遞給指定的付款行(由通知行兼任)審核,并簽發遠期匯票交由付款行承兌,付款行對單據進行審核,如無異議,便對匯票加以承兌。
6、如果受益人(賣方)急需資金,可將承兌后的遠期匯票背書轉讓給另外一家銀行(亦可由通知行兼任)貼現,貼現行通過微信將貸記賬戶通知發送給受益人。
7、付款行將紙質單據和電子單據都發送給開證行,開證行經審核無誤后在匯票到期日向付款行付款,付款行向受益人付款,開證行向付款行、付款行向受益人分別通過微信發送貸記通知或者借記授權。
8、匯票到期后,開證申請人交款贖單,扣款后開證行通過微信向開證申請人發送借記通知。
三、教學評價
盡管英語語言能力一直是影響雙語教學效果的的重要因素,也是學生產生懼怕心理的關鍵所在,網絡多媒體環境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這些弊端,通過形象逼真的教學方式,賦予抽象、枯燥的教學內容更多的趣味性。
參考文獻:
[1]王瑛,楊碧琴,張玉榮.國際結算(雙語版).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6.
幾經努力,我終于收到了德國一所大學的正式錄取通知書。女友在一家金融機構工作,她對我足夠體貼,全力支持的同時還向我建議找中信銀行作為出國的金融專業“保姆”,它的“一站式”服務可能會讓我省不少心。
辦理簽證之后,我遇到的第一個問題是需要向這所學校支付部分學費。我想到了女友推薦的銀行,立馬向它咨詢有關個人出國留學保函的事宜,我需要一份特殊的擔保書――在銀行存入一定金融的人民幣或外幣,在以人民幣或外幣存單全額質押的前提下,提交開立擔保的申請書,由銀行對外正式開立。有了它,我的個人信用轉化成了銀行信用,提高了留學申請過程中的信用水平,不必再擔心因為遇到經濟擔保難以落實而使出國手續無法順利辦理的情況。
得到肯定答復后,我向就近的中信銀行網點提供了學校的正式書面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用于質押的外幣存單和已辦理簽證的護照復印件;填寫了《開證申請書》和《開證擔保書》;交納了100美金的開證費,手續并不復雜,很快就辦妥了。
工作人員告訴我,7個工作日后可以到申請網點領取保函副本。因為我是獲得簽證后申請開立的保函,保函自開立起就生效。
在辦保函手續的過程中,我還有了一個意外的發現――這家銀行還有一項為赴德人員傳遞簽證申請材料的業務。在我留學期間,如果女友申請一個半年內停留不超過90天的商務或探親訪友簽證的話,可以就近選擇這家銀行開辦此項業務的網點遞交簽證申請材料,無須親自到德國大使館辦理。
不過,享受這項服務有一定資格要求,其中一項是“在過去五年至少兩次獲得下述國家的簽證并持這些簽證旅行過:比利時、法國、美國、加拿大……”,女友只去過新加坡和日本,我仔細一對照,發現也包括這兩個國家,那就沒問題了。
伴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實際操作中爭議和糾紛經常發生,國際商會為了減少因解釋不同而引起的爭端,調和各有關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于1930年擬定《商業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并于1933年正式公布。之后隨著國際貿易變化國際商會進行多次修訂,最終稱為《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的版本是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簡稱為《UCP500》),于1994年1月1日實行,使用時間長達13年。之后伴隨國際貿易、運輸方式等方面的不斷發展、變化,UCP500在使用過程中也顯現出一些缺陷,國際商會對此進行了修訂,目前適用的是從2007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2007年修訂本)》國際商會第600號出版物(簡稱《UCP600》)。
二、信用證的定義
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的解釋,信用證(LetterofCredIT,L/C)是指由銀行(開證行)依照客戶(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定單據:(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進行付款,或承兌和(或)支付受益人開立的匯票;或(2)授權另一銀行進行該項付款,或承兌和支付匯票;或(3)授權另一銀行議付。簡言之,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
三、信用證的特點
根據信用證的定義可以看出其具備三大特點,具體如下所列:
1.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由開證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付款的保證。當信用證開出后,開證銀行即為第一付款人,并且開證行對受益人的責任是一種獨立的責任。
2.信用證是一種自足的文件:信用證的開立市以買賣合同作為依據,但一經開出,就成為獨立于買賣合同的另一種契約,不受買賣合同的約束。
3.信用證是一種單據的買賣:信用證開出后,其支付的原則為單證嚴格相符,要做到單、證一致和單、單一致。
四、信用證的作用
信用證是國際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信用證業務集結算和融資為一體,為國際貿易提供綜合服務,對進出口商及銀行都有積極作用。
1.對出口商的作用。(a)憑單取款。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單據符合單、證一致和單、單一致,即能取得貨款,有較為安全的保障。(b)外匯保證。在進口管制和外匯管制嚴格的國家,進口商要向本國申請外匯得到批準后,方能向銀行申請開證,出口商如能按時收到信用證,說明進口商已得到本國外匯管理當局使用外匯的批準,因而可以保證出口商履約交貨后,按時收取外匯。
(c)資金融通。出口商在交貨前,可憑進口商開來的信用證作抵押,向出口地銀行借取打包貸款,用以收購、加工、生產出口貨物和打包裝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后,按規定辦理貨物出運,并提交匯票和信用證規定的各種單據,作押匯取得貨款。這是出口地銀行對出口商提供的資金融通,從而有利于資金周轉,擴大出口。
2.對進口商的作用。(a)保證取得代表貨物的單據。在信用證方式下,開證行、付款行、保兌行的付款及議付行的議付貨款都要求做到單證相符。都要對單據表面的真偽進行審核。因此,可以保證進口商收到的是代表貨物的單據,特別是提單,它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b)保證按時、按質、按量收到貨物。進口商申請開證時可以通過控制信用證條款來約束出貨的時間、交貨的品質和數量,如在信用證中規定最遲的裝運期限以及要求出口商提交由信譽良好的公證機構出具的品質、數量或重量證書等,以保證進口商按時、按質、按量收到貨物。(c)提供資金融通。進口商在申請開證時,通常要交納一定的抵押保證金,如開證行認為進口商資信較好,給予一定的信用額度,進口商就有可能在少交或免交抵押保證金的情況下履行開證義務。3.對銀行的作用。開證行接受進口商的開證申請,即承擔開立信用證和付款的責任,這是銀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的保證。所以,進口商在申請開證時要向銀行交付一定的押金或擔保品,為銀行利用資金提供便利。此外,在信用證業務中,銀行每做一項服務均可取得各種收益,如開證費、通知費、議付費、保兌費、修改費等各種費用。
五、信用證的風險
信用證是基于商業信用、銀行信用的支付方式,它在促進貿易的同時,也存在一些風險。
1.出口商面臨的風險。(a)因合同與信用證有關貨物描述不一致遭拒付。如果出口商提交的單據按照合同規定描述而與信用證中的不同,也就是單證不符,或是單據間互相矛盾,也就是單單不符,銀行都有理由拒付。(b)進口商提供假信用證騙取出口貨物。所謂假信用證,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進口商故意偽造或冒用銀行名義開立的信用證;二是進口商伙同資信不良銀行開立的信用證。無論是何種形式的都是進口商詐騙行為的工具,如不能及時識破,將給出口商帶來極大危害。(c)軟條款信用證。所謂軟條款信用證,是指非善意的開證申請人(進口商)在開立信用證時,故意設置若干隱蔽性的陷阱條款,以便在該信用證運轉時使受益人(出口商)完全處于被動的境地,而開證申請人或開證銀行則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付款責任的信用證。申請人設置這種軟條款的目的在于將主動權單方面地掌握在手中,以此來詐取受益人的質量保證金之類的款項。軟條款信用證欺詐具有極強的隱蔽性,由于它是真證,不同于偽證,因此在某種程度上這種詐騙甚至有些名正言順、理直氣壯。再加上它形式變化多樣,主要包括暫不生效條款、苛刻條款、相互矛盾條款等,如果出口商對其認識不夠或是掉以輕心,很容易落入陷阱。
2.進口商面臨的風險。(a)貨物品質難以保證。由于信用證支付是一種單據買賣,銀行只關心單據的完整和表面的真偽,并不關心買賣合同和貨物的好壞,只要出口商提供了完整、準確的單據,且做到單證相符,單單相符銀行就會對出口商付款。因此,如果出口商信譽較差,用假貨或品質低于合同規定的貨物欺騙進口商,則使用信用證結算并不能保證進口商的收貨安全,需要耗費時間經歷通過商檢機構解決。(b)進口商的權益受到限制。進口商申請開證時在開證行填寫的格式化的開證申請書是銀行統一的固定格式,進口商沒有修改的權利,并且申請書的內容以保護銀行的權益為主,進口商的權益得不到完全保護,使進口商面臨可能來自銀行的風險,如申請書中的一些銀行免則條款,會成為銀行免除責任的保障,從而減少銀行在信用證業務中可能因失誤所承擔的責任。(c)進口商設置的軟條款,若無明確表示需要銀行審核內容,銀行只負責審核是否存在相關文件,但對內容是否正確無誤不負責任。若進口商開證時要求不嚴格,就會承擔不能拒付的風險。
3.開證行面臨的風險。開證行可能審單不嚴造成損失。在信用證業務中,開證行承擔第一付款人的責任,要在審單無誤后代進口商先行向出口商付款,如果審單不嚴,進口商拒絕付款贖單,開證行就要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風險防范措施
由于信用證本身存在一些風險,因而建立防范措施是必要的。其中最根本的是提高信用證業務下各當事人單位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熟練掌握國際貿易慣例;同時慎重選擇貿易伙伴,對其交易對象進行資信調查,加強風險防范意識和采取適當的措施。
1.出口商應采取的措施。出口商在繕制或收集單據時必須十分謹慎,要嚴格審核信用證和合同,并按照信用證的規定制作發票、裝箱單并從相關部門取得運輸單據、保險單據、檢驗證書、產地證明書等,務必做到完整、準確、及時和整潔。(a)出口商應在開證前盡量與進口商接洽,爭取先對其開立的信用證申請提前審核,認真核對其有關內容,爭取避免軟條款的出現;另外在收到信用證后嚴格審證,遇到不符條款時,盡快與進口商溝通,促使開證行進行修改。(b)出口商應避免接受將一份正本海運提單直寄開證申請人的條款,因為海運提單通常代表持有人對貨物的所有權,如將一份正本海運提單直寄開證申請人,申請人則很可能以各種借口挑剔單據,拒付貨款,或者干脆將貨物提走。(c)出口商應尋求信用證方式下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以化解和轉移風險。出口信用保險是一國政府為出口商提供的一種非盈利性風險保障制度,目的在于鼓勵,擴大本國商品出口。
一、婚假請假條書寫內容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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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祝頌語。祝福對方,這個是所有公文里表示對對方的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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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假請假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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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人:***
2×××年xx月xx日
范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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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申請書
本人×××定于2×××年×月×日結婚,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享受××天婚,現申請于××××年×月×日?至××××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