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22 22:32:12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單位項目自評報告,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根據《市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要求,全面實施了預算項目績效目標管理,一是落實組織保障,由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一名副局長,3名財務人員具體抓,聘請第三方機構承擔會計工作。二是規范過程管理,編制預算時對申報的項目加強審核、合理保障,所有項目必須有明細的資金測算。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加強了績效運行監控,對執行中存在偏差的項目進行了原因分析和及時整改,確保達到年初績效目標。項目結束后積極進行績效評價,強化了結果運用。三是加強基礎支撐,出臺《市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預算績效管理辦法》,對全局所有項目財務支出進行規范,從嚴執行預算。全年開展財務人員培訓3次,在文旅官方網站及時公開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全年預算管理執行到位。
二、自評得分情況及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評價考核辦法,從組織保障體系、過程管理體系、基礎支撐體系及其他考核事項等方面進行了自查自評,在數據準確、資料齊全、佐證充分基礎上綜合自評得分為99分。
(一)組織保障體系3分,自評得3分。主要依據:落實了專人從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二)過程管理體系88分,自評得87分。
1、事前預算績效評估管理5分,自評得5分。主要依據:根據“關于編制2021年部門預算的通知”及時通知各股室及下屬事業單位填報項目預算績效評價目標申報表,提供充分的設立依據、測算標準、測算過程以及績效目標等。無設立依據、設立依據不充分或未按要求設定績效目標的項目不得納入預算。
2、預算績效目標管理36分,自評得36分。
(1)時間要求7分,自評得7分。主要依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了項目績效目標填報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區財政局。
(2)質量控制16分,自評得16分。主要依據: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內容完整,年度主要任務指向明確,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部門職能及事業發展規劃等要求。項目績效目標內容完整。按數量、質量、成本、時效等分類細化、標準合理,一次性通過了區財政局審核當年度績效目標。
(3)管理規模3分,自評得3分。主要依據:本部門全部項目均納入了績效目標管理。
(4)管理模式10分,自評得10分。主要依據:按要求填報了部門整體支出、項目支出績效目標。
3、事中預算績效監控管理15分,自評得14分。
(1)管理要求7分,自評得7分。主要依據:按要求開展了區級年初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并按時報送了績效監控動態表。
(2)管理范圍3分,自評得2分。主要依據:主動對預算項目開展了全程監控,但并未形成規范完整的監控報告。
(3)管理創新5分,自評得5分。主要依據:在績效監控過程中并未發現問題。
4、事后預算績效評價管理32分,自評得32分。
(1)整體支出評價8分,自評得8分。主要依據:開展了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并按時報送了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2)項目支出評價8分,自評得8分。主要依據:對重點評價項目戶戶通運行維護(區級)開展了績效自評并按時報送了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3)報告質量4分,自評得4分。主要依據:績效自評報告格式規范,報告中問題分析全面深入,所提措施建議針對性較強。
5、績效結果應用12分,自評得12分。
(1)問題整改7分,自評得7分。主要依據:針對在績效自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已修訂了新的旅發資金使用辦法,并已送領導審批。同時還對2020年的旅游企業進行了補貼。
(2)結果公開5分,自評得5分。主要依據:按規定在官網上對整體支出及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結果進行了公開,公開信息真實全面。
(三)基層支撐體系4分,自評得4分。
1、制度建設2分,自評得2分。主要依據: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均按照財政出臺的辦法、細則以及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在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中含有預算管理方面的內容要求。
2、培訓宣傳2分,自評得2分。主要依據:在2020年10月26日針對各股室及下屬事業單位開展了2021年預算編制工作培訓會,并將會議情況在門戶網站上進行了報道;將本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以及項目支出績效自評情況在門戶網上進行了登載。
(四)其他考核事項5分,自評得5分。主要依據:積極配合各級評價組開展了績效評價工作,按時提供了自評報告以及相關數據、資料等,并按時報送了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評表與相關材料。
三、主要經驗和存在不足
一是預算編制測算還不夠精確,編制依據和測算深度不夠,缺乏一定的科學性,實際執行與項目預算績效存在偏差。
二是預算執行進度不均衡,因年度大項工作任務多集中在年底,故項目資金存在年底較集中支付的現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進措施
(一)進一步嚴格執行預算績效管理進度。
定期做好支出財務分析,及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通報和預警。加強項目實施進度的跟蹤,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加強對績效管理工作的跟蹤督查,做到績效管理有依據、有獎懲,實現績效管理規范化、常態化,確保項目績效目標的完成,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壓減年末結余資金規模,提高預算完成率。
(二)進一步科學編制項目資金預算。
結合單位職能職責,按照“保民生、保基本、保運作”原則,科學合理編制本單位資金預算,廣泛征求機關干部項目收益群眾等意見,確保預算科學合理。
【正文】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省直部門開展2019年度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的通知》(黔財績〔2019〕23號)要求,我單位對2019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開展自評,針對自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我單位進行了積極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函告如下:
一、績效自評情況
2019年度我單位共有1個一級項目,為“省政府發展研究經費”專項。2020年2月,我單位按照《省財政廳關于省直部門開展2019年度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的通知》(黔財績〔2019〕23號)要求,對“省政府發展研究經費”專項2019年度的執行情況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開展績效自評,自評得分為95.92分,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整體完成情況較好。
二、績效自評存在問題
在績效自評過程中,我單位的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預算執行進度和效率有待加強。我單位主要從事政策研究及決策咨詢機構,為省領導決策服務,專項經費的使用主要用于課題研究。在實際工作中,我單位課題研究報告的交付時間主要集中在年底,尤其重點課題研究報告的呈報基本上集中在第四季度,而大部分課題研究經費支出按課題研究經費相關管理規定,需待調研報告呈報后方能列支,經費支出的滯后延緩了省財政廳規定的預算執行進度。由于上述客觀因素的影響,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的預算執行進度與省財政廳的要求存在時間上的錯位現象。
二是績效目標管理和調整有待完善。2019年,由于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務調整,我單位未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重大會議及論壇”績效目標,導致年底未執行完省財政廳核定的所有預算指標。針對上述因客觀因素產生的績效目標變化,我單位未及時向省財政廳申請調整績效目標,導致績效目標出現偏差。
三是研究成果數量和質量有待提升。近年來,我單位不斷加強課題研究數量和質量管理,在課題研究過程中,研究報告需開展無數次的論證和修改,經過課題組長、部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把關,部分課題還需經過專家評審后方能報出。報送的研究報告基本上得到省領導的肯定批示,但直接轉化為政策文件的研究成果不夠,研究成果的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針對績效自評存在的問題,我單位積極采取措施,分別從以下方面進行改進:
一是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升資金使用效率。2020年我單位將嚴格按照省財政廳預算執行進度的相關要求,督促業務部室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切實加大預算執行力度,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率,年底確保全部執行完所有的預算指標,全面完成單位年初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是密切關注目標任務開展情況,確保實際工作切合績效目標。2020年,我單位將嚴格按照省財政廳預算管理和績效目標管理要求,緊緊圍繞《績效目標批復表》規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密切關注目標任務開展情況,適時調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內容,確保績效目標得到全面貫徹執行。若因客觀因素未能完成績效目標,則嚴格按照省財政績效目標調整要求,及時調整年初制定的績效指標,確保績效目標順利完成。
使用財政性資金,并且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撥款關系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都納入績效評價范圍。
按照“先易后難、由點及面、穩步推進”的原則,以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以下簡稱“項目評價”)為重點,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單位財政支出整體績效評價。
凡年度預算安排財政專項資金在300萬元以上的市級財政支出項目(含該專項資金中項目在50萬元以上的所有單位)、部門預算中非基本支出性質的50萬元以上支出項目,均應按規定和要求進行績效評價。
二、評價類型
項目評價按評價階段的不同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二類。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項目實施過程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的總體績效評價。
三、組織管理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財政部門組織各部門(單位)績效評價工作,各部門(單位)組織本系統的績效評價工作。
(一)財政部門
1.負責制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操作規程,統一規劃評價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各部門(單位)、項目單位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2.審核項目單位上報的項目可行性方案、資金使用的預期績效目標和具體績效指標,按程序批復項目預算。
3.根據評價工作重點和預算管理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在每個預算年度遴選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重點項目組織評價。
4.匯總和分析年度內本級開展的績效評價情況,在次年3月底前,形成年度績效評價報告后報市人大和市政府。
(二)主管部門(單位)
1.負責審核項目單位上報的可行性方案、資金使用的預期績效目標和具體績效指標。
2.指導、監督和檢查所屬項目單位的績效評價自評工作,督促項目單位及時報送自評報告。
3.每年選取一定數量的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并編制本部門年度項目評價計劃表(見附件4),于每年12月底前報財政部門備案。
4.根據年度項目評價計劃,組織實施項目績效評價,在評價結束后20天內將評價報告報財政部門。
5.匯總本部門的績效評價情況(包括項目單位自評情況和主管部門評價情況),在年度結束后二個月內,寫出本部門總體項目績效評價報告,報財政部門。
(三)項目單位
1.對于納入績效評價的項目,項目單位在申報年度部門預算時,必須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項目可行性方案,提出項目資金使用的預期績效目標及能體現績效目標的具體績效指標,項目的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應盡量細化和量化。
2.項目單位應組織開展績效評價自評工作。對于實施范圍內的跨年度項目,在每個預算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項目單位要對績效階段性目標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實施一年一評的中期評價;該項目完成后兩個月內,要對績效總目標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自評。對于實施范圍內的非跨年度項目,在預算項目完成后一個月內,項目單位必須對項目支出的績效和預定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自評。
項目單位自評結束后,應在20天內將自評報告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3.項目單位對被列入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年度評價計劃的項目,應積極提供反映項目績效的相關材料,做好績效評價的配合工作。
四、具體指標與標準的設置
(一)績效評價標準是依據績效評價指標設定的,是衡量財政支出績效的標尺和準繩,其基本類型有計劃標準、行業標準、歷史標準和經驗標準等。在評價對象和具體指標確定后,應選擇合適的評價標準,選擇評價標準應保持一定的連續性。
(二)項目單位在進行自評時,側重于對項目執行情況特別是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在自評報告“項目執行情況”中應包含對基本指標內容的分析與評價。主管部門對項目單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規定。
(三)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在組織實施項目評價時,應設置、選擇一定數量且能衡量項目績效的具體指標,具體指標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研究確定,設置時可參考“**市項目評價具體指標一覽表”(見附件3)。在設定、選用具體指標的基礎上,應對具體指標設置一定的分值(權重),便于評價結果的計算。
五、工作程序
績效評價工作應當遵循嚴格、規范的工作程序,一般按以下步驟實施。
(一)前期準備
1.確定評價對象。由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單位根據評價范圍、評價工作重點和預算管理要求確定。
2.成立評價工作組。評價對象確定后,組織實施績效評價的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單位應成立評價工作組,負責制定評價實施方案、選擇評價機構和審核評價報告等。
評價機構包括: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由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組織的專家組;由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內部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評價組等。社會中介機構的委托應在全省績效評價中介機構庫中選擇,專家的聘請可在績效評價專家庫中選取。
重大項目的績效評價原則上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或組織專家組實施,并可邀請人大、政協專業委員會的委員參加。
3.下達評價通知。在具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前,組織實施評價的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單位應下達評價通知。內容包括評價目的、任務、依據、評價機構、評價時間和有關要求等。
(二)實施評價
評價機構應對主管部門和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根據具體指標,運用相關評價方法對績效情況進行綜合評判。
績效評價方法為:目標比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較法、專家評分法、問卷調查法、詢問查證法和財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評價方法。
(三)撰寫報告
評價機構按照規范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寫評價報告。績效評價報告要依據充分,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分析透徹,邏輯清晰。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評價工作組,經評價工作組審定后,將評價結果通知被評價者。
自評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項目執行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見附件1)。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異的,應在自評報告中做出詳細說明。
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項目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績效情況、評價人員和評價報告(文字部分)等(見附件2)。
評價機構對項目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業務文件等負有保密責任。參與評價人員應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獨立、客觀和公正。不得在規定程序之外對評價工作施加傾向性影響;不得干預和影響項目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謀取不正當利益。
六、結果應用
(一)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應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編報年度部門預算的依據,并根據項目評價結果進行認真分析,對于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項目單位逾期或不報送項目資金績效自我評價報告的,視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沒有達到。
(三)績效評價結果是政府對主管部門和單位實施年度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財政部門核定部門預算的依據。對績效優良的,在下年度安排部門預算時給予優先考慮;對績效一般的,要嚴格監控;對績效差劣的,要進行通報,并在安排下年度部門預算時從緊考慮。
(四)對跨年度實施中期評價的項目支出,在項目單位報送年度評價報告之前,財政部門不再撥付后續資金,并可根據評價結果提出后續資金撥付的處理意見,經政府批準調整支出預算。
(五)績效評價結果報經市政府同意后,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一、實施原則
按照“先易后難、由點及面、穩步推進”的原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先以項目支出績效評價(以下簡稱“項目評價”)為重點,采取項目單位自行評價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推進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二、評價類型
項目評價類型按評價階段的不同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實施過程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的總體績效評價。
三、實施范圍
凡年度財政專項資金預算安排規模在5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應實行項目評價。
四、組織方式和管理
項目評價實行計劃管理,項目單位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評價工作,采取項目單位自行評價(以下簡稱“自評”)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一)項目單位自評
項目單位對實施范圍內的項目進行自評,自評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項目執行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異的,應在自評報告中做出詳細說明。
(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根據評價工作重點和預算管理要求,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在每個預算年度選取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重點項目組織評價,并對項目單位自行組織的績效評價情況進行抽查。
五、評價方法和指標設置
(一)績效評價的具體操作方法。
1、目標比較法。指通過對財政支出產生的實際效果與預定目標的比較,分析完成目標或未完成目標的原因,從而評價績效的方法。
2、成本效益法。又稱投入產出法,是將一定時期內的支出所產生的效益與付出的成本進行對比分析,從而評價績效的方法。
3、綜合指數法。指在多種經濟效益指標計算的基礎上,根據一定的權數計算出綜合經濟效益指數,從而評價績效的方法。
4、因素分析法。指通過列舉所有影響成本與收益的因素,進行全面、綜合的分析,從而得出評價結果的方法。
5、歷史比較法。指將相同或類似的財政支出在不同時期的支出效果進行比較,分析判斷績效的評價方法。
6、橫向比較法。指通過對相同或類似的財政支出在不同地區或不同部門、單位間的支出效果進行比較,分析判斷績效的評價方法。
7、專家評議法。指通過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評議,得出評價結果的方法。
8、問卷調查法。又稱公眾評判法,指通過設計不同形式的調查問卷,在一定范圍內發放,收集、分析調查問卷,進行評價和判斷的方法。
9、詢問查證法。指評價人員以口頭或書面、正式或非正式會談等方式,直接或間接了解評價對象的信息,從而形成初步判斷的方法。
10、財政部門和單位確定的其它評價方法。
(二)績效評價指標根據評價內容和設置要求,可分為基本指標和具體指標。
1、基本指標是對評價內容的概括性指標,財政部門根據績效評價工作的開展情況,不斷完善基本指標。
2、項目單位在進行自評時,側重于對項目執行情況特別是預算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在自評報告“項目執行情況”中應包含對基本指標內容的分析與評價。
3、財政部門在組織實施項目評價時,將設置、選擇一定數量且能衡量項目績效的具體指標,具體指標由財政部門商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同時在設定、選用具體指標的基礎上,對具體指標設置一定的分值(權重),便于評價結果的計算。
六、評價工作程序和規范
(一)績效評價工作一般分為準備、實施和報告三個階段。
1、準備階段
(1)確定評價對象。績效評價對象由財政部門根據績效評價工作重點及預算管理要求確定。
(2)成立評價工作組。評價對象確定后,組織實施績效評價的財政部門和單位應由內部相關專業人員或聘請專家(專家可在績效評價專家庫中選取)成立評價工作組,負責制定評價方案、設置評價指標和標準、具體實施等。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獨立進行評價。
(3)下達評價通知。在具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前,組織實施績效評價的財政部門應下達評價通知。主要包括評價目的、內容、任務、評價指標和標準、實施步驟等有關要求。
2、實施階段
(1)資料審核。評價工作組應對被評價部門(單位)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被評價部門(單位)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現場和非現場評價。績效評價的形式包括現場評價和非現場評價,評價工作組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評價形式。
現場評價是指評價工作組到被評價部門(單位)或項目現場采取勘察、詢查、復核等方式,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對所掌握的有關信息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提出評價意見。
非現場評價是指評價工作組在對被評價部門(單位)提交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評價意見。
(3)綜合評價。評價工作組在現場和非現場評價的基礎上,運用相關評價方法對績效情況進行綜合性評價。
3、報告階段
(1)撰寫報告。評價工作組按照規范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寫評價報告。評價報告要充分體現評價結果對績效目標的引導作用,做到依據充分,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分析透徹,邏輯清晰,措施和建議切實可行。
(2)提交報告。評價工作組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組織實施評價的財政部門提交評價報告,并對評價結果負責。
(3)結果反饋。評價工作組的評價報告經組織實施的財政部門和單位審定后,將評價結果通知被評價部門(單位)。
(4)歸檔存查。評價工作結束后,組織實施評價的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將評價報告等資料歸檔存查。
(二)績效評價工作規范。
1、所有參與評價的工作組人員應對項目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責任,并確保評價結果的獨立、客觀和公正。不得在規定程序之外對評價工作施加傾向性影響;不得干預和影響項目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謀取不正當利益。
2、財政部門負責對本地區項目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監督和檢查項目評價工作的全面開展。
七、結果應用
(一)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應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編報年度部門(專項資金)預算的依據,并根據項目評價結果進行認真分析,對于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項目單位逾期不報送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該項目沒有達到預期績效目標。財政部門將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進行檢查。
(三)財政部門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安排財政支出(預算)的重要參考依據。對于績效優良的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給予優先考慮;對于無正當理由未達到預期績效目標、以及對績效評價意見未實施整改的項目單位,在安排預算時應從緊考慮或不予安排。
(四)對被評價部門(單位)在申報項目過程中,采取虛報項目、投資規模和已完成工作量騙取專項資金的,或未按規定專款專用、截留或挪用項目資金的,或由于管理不善、決策失誤等造成資金損失浪費的,除限期追回被騙取、截留、挪用的資金外,還要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其中觸犯法律的,應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一條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強預算布置的科學性、準確性、有效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強化財政支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方法適用于與各級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撥款關系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以下簡稱“預算單位”
運用一定的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第三條本方法所稱預算支出績效考評(以下簡稱“績效考評”指通過規范的考核方法。對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運行過程及其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衡量比較和綜合評判的管理行為。
第四條績效考評的對象為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布置的預算支出項目。
第五條績效考評的原則
(一)統一管理。統一組織,預算單位協助配合,分級實施。
(二)科學規范。科學、公正地評價預算單位支出的績效情況。各預算單位要根據被考評對象的行業、項目特點,制定績效考評具體實施方法。
(三)客觀公正。通過實施績效考評,科學、公正地評價預算單位支出的績效情況;以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項目為主,重點評價財政支出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第六條績效考評的主要依據
(一)國家和省、市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各級黨委、政府相關工作的決策安排;
(三)財政部門制定的專項資金管理方法和績效考評工作規范;
(四)預算單位的職責、年度工作計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相關支出績效預期目標;
(五)預算單位申報預算的相關資料和財政部門的預算批復文件;
(六)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總結資料和項目驗收及績效自評報告;
(七)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決算演講和有關財務會計資料;
(八)審計部門對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年度審計演講;
(九)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章績效考評的內容和方法
重點以項目支出績效考評為主。第七條績效考評包括以部門全部支出為對象的部門預算績效考評或以項目支出為對象的項目支出績效考評。
可分為項目完成結果評價和項目實施過程評價。第八條績效考評主要以預算年度為周期實施考評。績效考評類型按評價階段的不同。
也可以在項目全部完工以后一次性考評。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的總體績效評價。其中:階段性任務在目標完成之后即可實施績效考評;跨年度支出項目既可以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分階段進行考評。
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實施過程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
第九條績效考評的主要內容
(一)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
(二)為完成績效目標布置的財政性資金使用情況、財務管理狀況和資產配置與使用情況;
(三)預算單位為完成績效目標制訂的管理制度、采取的具體措施等;
(四)財政支出所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等;
(五)預算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考核內容;
(六)財政部門認為有必要考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績效考評方法主要包括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公眾評價法、利息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較法。指通過對績效目標與績效結果、歷史情況和考評期情況、不同部門和地區同類支出的比擬。
(二)因素分析法。指通過分析影響目標、結果及成本的內外因素。
(三)公眾評價法。指對無法直接用指標計量其效果的支出。對各項績效考評內容完成情況進行打分,并根據分值考評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和經濟社會效益狀況的考評方法。
(四)利息效益分析法。指將一定時期內的支出與效益進行對比分析。
(五)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考評方法。
第三章績效考評指標的確定
對跨年度的重點項目可根據項目或支出完成情況實施階段性評價。第十一條績效考評一般以預算年度為周期。
并考慮以下因素:第十二條績效考評指標是衡量和評價財政支出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載體。績效考評指標設置和選擇應以評價內容為基礎。
(一)相關性。選定的績效考評指標與預算單位的績效目標和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有直接的聯系。
(二)可比性。對具有相似目的工作選定共同的績效考評指標。
(三)重要性。對績效考評指標在整個考評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進行篩選。
(四)經濟性。績效考評指標的選擇要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
(五)系統性。績效考評指標的設置應注意指標體系的邏輯關系。系統反映財政支出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等內容。
個性考評指標是指針對預算單位和行業特點確定的適用于不同單位、不同行業、不同項目的績效考評指標。第十三條績效考評指標分為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共性考評指標是指適用于所有單位的績效考評指標。
第十四條績效考評共性指標主要包括:績效目標完成水平、組織管理水平、預算執行情況、財務管理狀況及資產配置和使用情況等。具體指標由財政部門確定。財政部門應根據績效考評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十五條績效考評個性指標主要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生態效益等。具體指標由財政部門會同預算單位根據被考評對象的績效目標確定。
第四章績效考評的組織管理
由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及所屬項目單位分級具體實施。采取項目單位自行評價(以下簡稱“自評”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第十六條績效考評實行“統一組織、分級實施”管理方式。即由財政部門負責統一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所屬項目單位自評
(一)項目單位作為基層預算單位。必需及時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項目資金的預期績效目標;根據確定的績效目標,結合項目執行情況開展績效自評。
(二)項目單位每季度對項目績效實施情況進行自查。提出考評項目下半年支出進度和資金使用意見;項目單位在預算項目全部完成后(跨年度項目在預算年度結束后)進行事后自評,自評結束后20天內將自評演講報主管部門和縣財政部門備案。
(三)自評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別的應在自評演講中作出詳細說明。
第十八條主管部門組織考評
(一)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項目考評的具體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項目考評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所屬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
(二)主管部門應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同時可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情況進行抽查。
(三)主管部門應認真編制年度項目評價計劃表。
(四)主管部門項目評價演講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問題和建議、評價人員等。
第十九條財政部門組織考評
(一)縣財政局負責全縣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的政策制定和檢查、指導、監督工作。每個預算年度選取局部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項目組織評價,并負責縣直預算單位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的組織實施和抽查。鄉鎮(開發園區)財政所(分局)負責同級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組織開展特定重點項目和市縣鄉(鎮)聯動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根據上級部門工作要求。
第二十條績效考評實施方式由同級財政部門確定。一般情況下由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直接組織實施。
第五章績效考評順序
第二十一條績效考評的準備
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應提前20天向考評對象發出通知,績效考評對象確定后。考評對象要認真做好迎接考評的各項準備工作。
考評通知應包括考評目的內容、任務、依據、考評時間、考評實施者等。
考評實施者擬定具體考評工作方案。
第二十二條績效考評的實施
(一)資料審查。考評對象應根據考評實施者的通知要求。考評對象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考評實施者應及時對考評對象提供的自評演講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二)現場和非現場考評。現場考評。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實,并對所掌握的有關信息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提出考評意見。非現場考評,指考評實施者根據考評對象提供的資料,分類、整理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考評意見。考評實施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結合考評對象的特點采取不同的考評形式。
(三)綜合評價。考評實施者運用相關考評方法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績效考評結論。
第二十三條撰寫和提交績效考評演講
(一)撰寫演講。考評工作結束后。
內容完整,績效考評演講應當依據充沛。分析透徹,邏輯清晰,評價準確。績效考評演講應經考評實施者所有人員簽字。
(二)提交演講。考評實施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組織實施評價的財政部門、預算單位提交評價演講。
(三)結果反饋。考評實施者的評價演講經組織實施的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審定后。
第二十四條績效評價工作規范
(一)績效考評實施者對考評對象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失密責任。
(二)列入年度績效評價范圍的項目。并配合考評實施者的工作。
(三)主管部門應組織實施好本部門的考評工作。督促項目單位及時報送自評報告。
第六章績效考評結果的應用
第二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要高度重視績效考評結果的應用。
(一)項目單位逾期不報送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該項目未達到預期績效目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進行檢查。
(二)財政部門應逐步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安排財政支出(預算)重要參考依據。對于績效優良的項目單位。安排預算時應從緊考慮或不予安排。
第一條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強預算布置的科學性、準確性、有效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強化財政支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方法適用于與各級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撥款關系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以下簡稱“預算單位”
運用一定的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第三條本方法所稱預算支出績效考評(以下簡稱“績效考評”指通過規范的考核方法。對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運行過程及其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衡量比較和綜合評判的管理行為。
第四條績效考評的對象為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布置的預算支出項目。
第五條績效考評的原則
(一)統一管理。統一組織,預算單位協助配合,分級實施。
(二)科學規范。科學、公正地評價預算單位支出的績效情況。各預算單位要根據被考評對象的行業、項目特點,制定績效考評具體實施方法。
(三)客觀公正。通過實施績效考評,科學、公正地評價預算單位支出的績效情況;以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項目為主,重點評價財政支出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第六條績效考評的主要依據
(一)國家和省、市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各級黨委、政府相關工作的決策安排;
(三)財政部門制定的專項資金管理方法和績效考評工作規范;
(四)預算單位的職責、年度工作計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相關支出績效預期目標;
(五)預算單位申報預算的相關資料和財政部門的預算批復文件;
(六)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總結資料和項目驗收及績效自評報告;
(七)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決算演講和有關財務會計資料;
(八)審計部門對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年度審計演講;
(九)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章績效考評的內容和方法
重點以項目支出績效考評為主。第七條績效考評包括以部門全部支出為對象的部門預算績效考評或以項目支出為對象的項目支出績效考評。
可分為項目完成結果評價和項目實施過程評價。第八條績效考評主要以預算年度為周期實施考評。績效考評類型按評價階段的不同。
也可以在項目全部完工以后一次性考評。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的總體績效評價。其中:階段性任務在目標完成之后即可實施績效考評;跨年度支出項目既可以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分階段進行考評。
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實施過程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
第九條績效考評的主要內容
(一)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
(二)為完成績效目標布置的財政性資金使用情況、財務管理狀況和資產配置與使用情況;
(三)預算單位為完成績效目標制訂的管理制度、采取的具體措施等;
(四)財政支出所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等;
(五)預算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考核內容;
(六)財政部門認為有必要考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績效考評方法主要包括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公眾評價法、利息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較法。指通過對績效目標與績效結果、歷史情況和考評期情況、不同部門和地區同類支出的比擬。
(二)因素分析法。指通過分析影響目標、結果及成本的內外因素。
(三)公眾評價法。指對無法直接用指標計量其效果的支出。對各項績效考評內容完成情況進行打分,并根據分值考評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和經濟社會效益狀況的考評方法。
(四)利息效益分析法。指將一定時期內的支出與效益進行對比分析。
(五)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考評方法。
第三章績效考評指標的確定
對跨年度的重點項目可根據項目或支出完成情況實施階段性評價。第十一條績效考評一般以預算年度為周期。
并考慮以下因素:第十二條績效考評指標是衡量和評價財政支出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載體。績效考評指標設置和選擇應以評價內容為基礎。
(一)相關性。選定的績效考評指標與預算單位的績效目標和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有直接的聯系。
(二)可比性。對具有相似目的工作選定共同的績效考評指標。
(三)重要性。對績效考評指標在整個考評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進行篩選。
(四)經濟性。績效考評指標的選擇要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
(五)系統性。績效考評指標的設置應注意指標體系的邏輯關系。系統反映財政支出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等內容。
個性考評指標是指針對預算單位和行業特點確定的適用于不同單位、不同行業、不同項目的績效考評指標。第十三條績效考評指標分為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共性考評指標是指適用于所有單位的績效考評指標。
第十四條績效考評共性指標主要包括:績效目標完成水平、組織管理水平、預算執行情況、財務管理狀況及資產配置和使用情況等。具體指標由財政部門確定。財政部門應根據績效考評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十五條績效考評個性指標主要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生態效益等。具體指標由財政部門會同預算單位根據被考評對象的績效目標確定。
第四章績效考評的組織管理
由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及所屬項目單位分級具體實施。采取項目單位自行評價(以下簡稱“自評”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第十六條績效考評實行“統一組織、分級實施”管理方式。即由財政部門負責統一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所屬項目單位自評
(一)項目單位作為基層預算單位。必需及時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項目資金的預期績效目標;根據確定的績效目標,結合項目執行情況開展績效自評。
(二)項目單位每季度對項目績效實施情況進行自查。提出考評項目下半年支出進度和資金使用意見;項目單位在預算項目全部完成后(跨年度項目在預算年度結束后)進行事后自評,自評結束后20天內將自評演講報主管部門和縣財政部門備案。
(三)自評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自評結論、問題與建議、評價人員等。如項目實際績效與預期績效目標存在差別的應在自評演講中作出詳細說明。
第十八條主管部門組織考評
(一)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項目考評的具體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項目考評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所屬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
(二)主管部門應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同時可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情況進行抽查。
(三)主管部門應認真編制年度項目評價計劃表。
(四)主管部門項目評價演講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概況、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問題和建議、評價人員等。
第十九條財政部門組織考評
(一)縣財政局負責全縣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的政策制定和檢查、指導、監督工作。每個預算年度選取局部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響力的項目組織評價,并負責縣直預算單位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的組織實施和抽查。鄉鎮(開發園區)財政所(分局)負責同級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組織開展特定重點項目和市縣鄉(鎮)聯動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根據上級部門工作要求。
第二十條績效考評實施方式由同級財政部門確定。一般情況下由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直接組織實施。
第五章績效考評順序
第二十一條績效考評的準備
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應提前20天向考評對象發出通知,績效考評對象確定后。考評對象要認真做好迎接考評的各項準備工作。
考評通知應包括考評目的內容、任務、依據、考評時間、考評實施者等。
考評實施者擬定具體考評工作方案。
第二十二條績效考評的實施
(一)資料審查。考評對象應根據考評實施者的通知要求。考評對象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考評實施者應及時對考評對象提供的自評演講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二)現場和非現場考評。現場考評。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實,并對所掌握的有關信息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提出考評意見。非現場考評,指考評實施者根據考評對象提供的資料,分類、整理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考評意見。考評實施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結合考評對象的特點采取不同的考評形式。
(三)綜合評價。考評實施者運用相關考評方法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績效考評結論。
第二十三條撰寫和提交績效考評演講
(一)撰寫演講。考評工作結束后。
內容完整,績效考評演講應當依據充沛。分析透徹,邏輯清晰,評價準確。績效考評演講應經考評實施者所有人員簽字。
(二)提交演講。考評實施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組織實施評價的財政部門、預算單位提交評價演講。
(三)結果反饋。考評實施者的評價演講經組織實施的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審定后。
第二十四條績效評價工作規范
(一)績效考評實施者對考評對象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失密責任。
(二)列入年度績效評價范圍的項目。并配合考評實施者的工作。
(三)主管部門應組織實施好本部門的考評工作。督促項目單位及時報送自評報告。
第六章績效考評結果的應用
第二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要高度重視績效考評結果的應用。
(一)項目單位逾期不報送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該項目未達到預期績效目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對項目單位的績效自評工作進行檢查。
(二)財政部門應逐步將項目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安排財政支出(預算)重要參考依據。對于績效優良的項目單位。安排預算時應從緊考慮或不予安排。
【正文】
龍翔街道辦事處關于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結果整改報告
昆明市五華區財政局:
為促進預算部門提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水平,強化部門支出責任,規范資金管理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門更好地履行職責,貴局委托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亞太分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對我單位2019年部門整體支出進行了績效評價。績效評價小組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績效評價方案和評價指標體系,根據我單位上報的自評報告、提供的相關資料和現場抽樣調查情況,經過綜合分析和充分溝通,形成績效評價報告。評價過程專業嚴肅,評價結果真實全面。我單位收悉報告后高度重視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落實,現將整改結果報告如下:
績效評價結果我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工作不規范。
1.未及時修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街道辦相關制度制定時間為2005年3月,未及時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文件要求,結合街道辦實際情況修訂完善相關制度,如預算績效管理辦法、收支管理辦法、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預算資金管理辦法、資產管理制度、項目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等。
2.資產管理不規范。①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不完整,未按照《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的通知》(財會〔2017〕4號)要求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②固定資產財務報表與決算報表數據不符,會計賬固定資產原值6,539,551.03元,決算報表固定資產原值5,425,787.83元,差異1,113,763.2元;③固定資產日常管理不規范。如未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等文件規定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未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文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卡片管理;經抽盤,賬實不符、賬賬不符。
3.業務管理有待加強。①考核任務完成率不高。經抽查,抽查考核任務35項,實際達到上級下達標準27項,完成率為77.14%;②采購程序不規范。經抽查,紅色物業氛圍提升項目未見采購計劃備案表、成交通知書、項目驗收單等資料;③部分項目未按計劃完工。經抽查,茭菱路微改造項目計劃開工時間為2018年9月28日,竣工時間為2018年11月06日,實際竣工驗收時間為2019年4月,未按計劃時間完成。
(二)預決算管理有待提高。
1.預決算編制不合理,預算調整幅度大,基本支出及項目支出預算數與決算數差異大。如勞務費預算數3,657,600.00元,決算數0.00元,差異數3,657,600.00元;項目支出預算數為4,680,000.00元,決算數為5,953,220.00元,差異數為1,273,220.00元;預算批復數22,377,896.00元,預算調整數(不包含基本支出)1,273,220.00元,預算調整率6%。
2.政府采購實際金額與預算數相差較大。政府采購預算數825,000.00元,實際政府采購金額7,015,194.04元,政府采購執行率850.33%。
3.部分支出占用項目資金。如2019年12月31日第44號憑證,從1102民政事務經費項目中列支中隊支部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影片支出900.00元,該款項不應當從項目中列支;2019年8月31日第48號憑證,應當由單位承擔的8月份醫療保險費105,491.86元從非財政項目資金中列支。
4.未依據預算執行情況、會計核算情況編制決算報表,決算報表編制不規范、不準確。如財務信息列示項目支出-辦公費393,677.17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708,082.69元,單位編制決算報表時全部列入決算報表項目支出-辦公費5,953,220.00元;批復的預算文件列示基本支出-勞務費3,657,600.00元,財務信息列示基本支出-勞務費4,584,240.42元,決算報表基本支出-勞務費0.00元。
5.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①原始附件不齊全。如2019年12月31日16號憑證,支付紅色物業氛圍提升,金額22,830.40元,使用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支付該筆款項,未見財政授權支付到賬通知書。②會計核算不規范。如2019年8月31日48號憑證,支付8月份單位醫療保險,金額146,428.59元,使用專戶(賬號:3960188000136193)支付該筆款項,賬務處理使用“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
6.結轉結余資金過大,資金使用效率低。非財政撥款結轉結余1416.53萬元,財政撥款結轉結余61.68萬元,長期掛賬,未進行清理,資金使用效率低。
(三)績效管理重視程度不高,績效理念未牢固樹立。
1.績效目標設置有待完善。①績效目標不完整。如依據街道辦事處職能,2019年績效目標中缺少監督專業管理、指導自治組織等內容;設置的效果和可持續方面不完整,如未針對臨商稅收、建筑業總產值完成情況等經濟效益方面設置績效目標;②部分績效目標與年度工作內容不匹配。如績效目標中設置“招商引資任務額完成率”,但該項任務目標在2019年已停止下達;③項目績效目標設置不明確,各項目之間存在重復交叉的績效目標。如黨政工作與社區工作中指標“黨建引領社區治理第一階段區級示范點創建達標鳳翥社區、菱角塘社區”、“完成兩個社區黨群活動服務中心建設(人民西路社區、西站社區)”等存在重復;④部分績效指標不清晰,不具有可衡量性。如“轄區困難群體救助”、“逐步完成老舊小區改造升級”等指標值均為“7個社區全覆蓋”,應以“轄區困難群體救助人數或比例”和“提升改造數量或比例”等指標值進行設置較為合理。
2.未建立健全績效自評管理機制。未結合年初預算批復及部門特點補充設計個性指標,自評報告附件不齊全,如缺少問卷資料、訪談記錄、基礎數據表。
(四)部門履職中,部分指標未達到預期產出目標,效益不明顯。
1.限額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完成增長-0.49%,未達到目標11.5%;限額以上零售業商品銷售額完成-1.12%,未達到目標14%;限額以上餐飲業營業額完成增長-6.3%,未完成目標20%;建筑業總產值增速-30.14%,未完成目標15%;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比例為66.24%,未完成上級下達指標。
2.適齡兒童教育方面由教育部門負責,當需要街道辦處理時,由教育部門通知街道辦事處進行處理,2019年未接到相關通知,但存在部分適齡兒童不愿意進行義務教育,入學率無法達到100%。
3.群眾上訪未形成相應的記錄,未建立健全相關管理機制,經了解群眾上訪人數及事項較上年并未減少。
4.部門在履職中未對部門職員制定相關的培訓規劃及實施計劃。
龍翔街道辦事處整改結果和目標
(一)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修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文件要求,結合街道辦實際情況修訂完善相關制度,包含預算績效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購管理、預算資金管理、資產管理、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為街道辦提供制度保障,確保工作開展程序化、規范化。
2.規范資產核算,強化資產日常管理。①嚴格按照《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的通知》(財會〔2017〕4號)的要求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②認真核實固定資產實物以及固定資產卡片賬,對固定資產賬務及報表進行清理核查,對于已毀損的資產及時進行報損處理,做到賬實、賬卡、賬賬相符。③規范固定資產日常管理。依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等文件規定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文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卡片管理;同時對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進行妥善保管。
3.加強業務監督管理力度。①根據簽訂的目標責任書中分解的目標任務,督促相關部門加快各項工作實施進度,按時完成規定的目標任務,及時發揮財政資金效益;②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及工作開展情況,優化完善采購程序,對不在政府采購目錄的采購事項,參照非招標投標采購方式實施采購,規范采購事項,以保證采購事項合理合法,保障單位采購經濟活動安全有效;③加強項目前期調研和評估論證,預留足夠的項目實施時間,在項目管理過程中,提高項目監督管控意識,督促項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二)規范預決算編制管理,強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性。
1.不斷加強預算編制管理,保障預算編制的合理性、科學性;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云南省相關規章制度編制預算,并不斷完善預算編制體系,保障預算數據全面性、完整性;不斷強化預算資金約束力,優化收支結構,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益;及時向各部門通報預算執行進度,促使業務部門合理安排工作,有效保障預算資金的透明度;統籌規劃預算資金,確保預算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2.不斷完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機制,靈活繼續教育方式,不斷組織開展業務技能和會計職業道德的培訓;建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管理機制,保障會計基礎工作順利開展;組織開展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及會計相關知識等方面的培訓,切實幫助會計人員提高素質、積累經驗、更新知識,促使會計基礎工作有效開展,保障會計數據的真實完整;
3.加強對結轉結余的規范管理。
(三)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
1.結合龍翔街道辦事處部門職能職責、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設置完整、合理、清晰、明確細化且具有可衡量性的績效目標和指標。
2.根據部門及項目特性,制定績效自評工作機制,以各部門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財務人員及涉及到的相關人員為成員成立績效自評工作小組,在開展績效自評過程中,自評工作小組應相互配合,提高績效自評質量;結合年初預算批復的績效目標、部門職能、年度計劃及中長期規劃補充設計個性指標;績效自評報告應有客觀真實的佐證材料作為支撐依據,績效自評結束后,加強對績效自評結果的應用,同時為部門評價和績效評價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四)完善工作方式及內容,提高效益。
1.加強街道辦事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完善協調工商、稅務等工作,為區域經濟提供高效服務,檢查區域經濟發展計劃和規劃的執行情況,分析轄區內經濟發展狀況,對未達標經濟目標采取相應的改善措施。
2.主動關注轄區內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情況,支持解決教育部門遇到的適齡兒童義務教育過程中遇到的難點,為提升轄區內人民素質打下堅實的基礎。
3.加強群眾上訪事項管理,建立相關管理機制,群眾上訪及事項形成相應的記錄,有針對性的為轄區群眾解決問題。對于項目遺留問題,協調相關部門,加快群眾反映問題解決進度。
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5)02-0054-03
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是當前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發展最核心、最緊迫的任務。專業是高校人才培養的基本單位,包含了學生、教師、課程、教材、實驗室、實踐實習基地、教學管理人員等相關要素。國內外高等教育專業評估的理論與實踐證明,專業評估是保障和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行之有效的手段。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的意見》(教高[2011]9號)為進一步做好評估工作指明了方向:“各高校應強化高等學校質量保障的主體意識,構建校內質量保障體系,建立健全以學校自我評估為基礎,以院校評估、專業認證及評估、國際評估和教學狀態數據常態監測為主要內容的教學評估制度。”因此,校內專業評估是強化高校自主意識,建立健全高校內部質量保障體系,切實加強本科專業建設和管理,持續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舉措。
一、校內專業評估的目的
第一,有利于各專業了解自身辦學水平的現狀。校內專業評估強調全員性、全面性、發展性,注重質量建設的過程性環節,全面、客觀地考察教學全過程。通過“亮家底”“理思路”“促改進”的實踐方式,為各專業加強專業內涵建設,進一步凝練專業特色,提高專業競爭力指明了方向。
第二,有利于高校優化專業結構布局。通過對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質量進行科學診斷和分析,高校能夠準確判斷專業設置與產業經濟結構的適應度以及專業人才培養質量在區域和全國的競爭力,促使高校在“合理布局、整體優化,面向需求、強化特色,注重效益、科學定位”的原則下,開展專業結構優化調整工作,強化優勢特色專業,培育新興潛力專業,調整缺乏競爭力的專業,形成結構合理、可持續發展的專業結構體系。
第三,有利于高校科學評估各項教學政策成效。通過分析全校專業自評數據、學情調查數據和相關滿意度調查數據,高校能夠有效檢驗各項教學政策的合理性和執行效果,明確政策的改進方向,并為合理調控人、財、物等資源配置提供科學依據。
第四,有利于完善校內質量保障體系。校內專業評估是高校內部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激活高校發展的內在動力,調動高校自我管理、自主參與、自我改進、自我提升的積極性[1],增強適應外部評估的能力,為將來接受外部整體教學評估和專項評估夯實基礎。
二、國內外校內專業評估的經驗
(一)學情調查
目前國際上廣泛認可的學情調查項目有:美國的全國大學生學習性投入調查項目、英國的全國大學生調查項目和澳大利亞的大學生課程體驗調查項目[2]。以全國大學生學習性投入調查(NSSE)為例,評價的一級指標分為:學業挑戰度;主動合作學習水平;生師互動水平;校園經驗豐富度;校園環境支持度。清華大學史靜寰教授引進NSSE項目,分析了清華大學與美國研究型大學的本科生在5個一級指標的差異性[3]。大學生學情調查以學生學習投入度、學習過程、學習成效為評價內容,體現了以學生為中心的辦學理念,豐富了專業評估內涵。
(二)專業認證與評估
教育部組織的專業認證和住建部組織的專業評估是我國工程教育領域最具權威性的專業評估項目。如專業認證中水利類專業認證一級指標:專業目標,課程體系,師資隊伍,支持條件,學生發展,管理制度,質量評價。評價結果分為:合格,完全符合標準(P);合格,達到標準要求(P/C);合格,基本達到標準(P/W);不合格(F)。專業認證和評估的基本工作模式為找問題,找出專業的辦學實際與評估標準的差距。專業認證和評估推進了我國工程教育改革,建立了與注冊工程師制度相銜接的工程教育體系,促進了工程教育的國際交流與國際互認。
(三)專業等級排名榜
近年來社會評價機構對專業辦學的影響力逐年增大,社會評價機構以一套或一組指標作為質量度量,各類指標通常都劃分為投入指標、過程指標和產出指標三大類[4]。如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專業評價的一級指標分為:辦學資源,教學水平,科學研究,專業聲譽。該中心將各大學的專業(類)分為五個等級,對高校各專業進行等級排名,受到廣大考生和用人單位的關注。
三、校內專業評估的內容
河海大學歷來高度重視本科教學評估工作。2005年,學校以優秀的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十一五”期間,學校制定并實施了《河海大學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十一五”實施方案》(簡稱“彩虹工程”),逐步建立起標準明確、過程控制、評價合理、持續改進的河海大學本科教學質量保障體系[5]。2008年,學校實施了校內專業評估、課程評估、實驗教學評估、學生培養質量評估、教學管理評估以及畢業設計(論文)評估等6項校內專項評估工作,為進一步改革、創新校內教學評估的模式和方法積累了寶貴經驗。
學校高度重視新一輪校內專業評估工作,多次組織教學院長、本科教學督導、專業認證與專業評估專家、教育學專家、管理學專家進行研討。通過深入研究國內外專業評估的理論前沿和先進經驗,結合學校自身實際,明確了專家對專業自評報告評價、在校生對教學工作滿意度評價、畢業生對專業培養滿意度評價和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質量滿意度評價四大評估模塊,保障了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建立了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新模式。
(一)專家對專業自評報告的評價
專家全面審閱專業自評報告,系統總結專業建設成效、存在的問題,并明確改進的方向。專業自評報告主要依據《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申報書》《江蘇省高等學校品牌專業、特色專業驗收標準》《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等文件精神,開展教師發展、教學改革、實踐教學、教學管理和培養質量等方面的評估,全面考察專業建設現狀,推進專業內涵建設,提高專業品質。教師發展包含教師培養和教學水平2個維度,主要觀測點為:師資結構、教學培訓、教學團隊、評優評獎、教學滿意度等。教學改革包含培養模式、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成果4個維度,主要觀測點為:專業改革、專業教育、課程規劃、教材選用、教材編寫、教改立項和獲獎、教學研究論文等。實踐教學包含實驗(實踐)項目、實習狀況、畢業設計(論文)3個維度,主要觀測點為:實驗開出率、綜合性實驗、社會實踐、校外基地、實習效果、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和質量等。教學管理包含過程管理、質量保障、教研活動3個維度,主要觀測點為:教學文件、教學組織、領導聽課、同行聽課、院督導聽課、學情調查、教研組織與成效等。培養質量包含專業能力、綜合能力、學習成效、社會聲譽4個維度,主要觀測點為:專業技能、綜合素養、畢業率繼續深造率、英語四六級通過率、競賽獲獎、論文專利、就業質量、社會評價等。
(二)在校生對教學工作滿意度的評價
對在校大學生開展專業認識、教學質量、教學管理和質量保障等方面的滿意度調查,踐行“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調動學生參與專業建設的積極性。專業認識包含專業興趣、前景期望2個維度;教學質量包含課程體系、課堂教學、課后指導、實踐教學、創新創業教育5個維度;教學管理包含教學紀律、行政服務、班導師服務3個維度;教學保障包含師資配備、實驗設備、教材及學習資源3個維度。
(三)畢業生對專業培養滿意度的評價
對畢業生開展培養過程、核心課程、專業技能、綜合素養等方面的滿意度調查,推動專業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提升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和就業質量。培養過程包含課程體系、專業教育、實習效果、畢業設計(論文)、就業教育5個維度;核心課程包含課程重要性、課程有效性2個維度;專業技能包含多項特定專業技術能力;綜合能力包含批判性思維、良好的口頭表達和寫作能力、時間管理能力等10項綜合能力。
(四)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質量滿意度的評價
對用人單位開展畢業生專業理論知識、工程(社會)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工作態度、團隊合作能力和國際化視野等方面的滿意度調查,了解畢業生實際工作能力,收集用人單位需求,鼓勵行業用人部門深度參與專業課程設置,增強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適應性。
四、校內專業評估的程序與方法
(一)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
校內專業評估涉及專業教師、在校生、畢業生、用人單位、評估專家等眾多人員,操作流程復雜,只有建立功能強大的信息化平臺才能保障評估工作順利實施。信息化平臺應體現流程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特點:流程化是指系統能滿足在線自評、在線調查、在線審核、在線評估等功能,保障校內專業評估工作有序、高效開展;集成化是指系統能實現多角色數據共享功能,如在校生、畢業生調查模塊中“本學期課程學習狀態”“課外學習活動情況”“畢業生綜合能力”等學情調查數據能夠自動被專業自評模塊讀取;智能化是指系統能提供大數據挖掘、統計功能,提升專業評價的準確性與科學性。
(二)開展專業自評
一是專業負責人在學習、領會校內專業評估方案后,對照校內專業評估指標體系,收集相關支撐材料,認真、細致、實事求是地填寫專業自評報告。二是學院審核專業自評報告數據的真實性。三是專業自評報告經學院審核通過后,在全校公示,接受廣大教師、學生監督。專業負責人還需為在校生、畢業生滿意度調查提供專業核心課程清單和相關專業技能明細。
(三)實施在校生、畢業生、用人單位滿意度評價
教務處組織開展在校生對教學工作滿意度評價,并與就業指導中心一起做好畢業生對專業培養滿意度評價、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質量滿意度評價工作,并最終提供各專業三類評價的調查數據。教務處還需匯總整理好校級及以上教學改革項目、教學成果獎、研究性示范課程、全英文課程、新生研討課、學位率、畢業率、教師獲獎等數據明細,進一步減輕專業自評工作負擔。
(四)注重專家評估
專家遴選的標準為:一是專業相近。評估專家必須是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教學經驗豐富的專家。二是教學管理經驗豐富。評估專家必須是從事過系主任、教學副院長等教學管理工作的專家。三是專家多元化。每個專業安排2―3名專家進行評估,其中至少1名為校外專家。教務處統一組織專家開展專業評估工作,專家通過網絡查閱專業自評報告,依據專業評估指標體系逐項評價,并撰寫專家評價意見。
(五)形成專業評估分報告
專業評估結果實施分類指導,學校將專業競爭力等級劃分為三類:第一類為強競爭力專業,是指獲批國家特色專業建設點、省級品牌(特色)專業建設點、省級重點專業建設點的專業。強競爭力專業是學校的優勢專業,是吸引考生和用人單位的“拳頭”產品。強競爭力專業要能體現“領頭羊”作用,應獲得更多、更高等級的教學獲獎和教學改革項目;應大力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提升學生創新能力;應高質量通過教育部和住建部的專業認證和專業評估;應大力拓展國際化教育,開設了全英文課程、本科生中具有一個月以上海外學習經歷的學生比例高;應有較高的畢業生繼續深造率等。第二類為新辦專業,是指畢業生不足三屆的專業。新辦專業應具備科學合理的人才培養方案,且執行良好;師資隊伍結構應合理,能夠勝任教學工作;實驗、實習條件應有保障;學生、用人單位滿意度好等。第三類為一般競爭力專業,是指除強競爭力專業和新辦專業之外的專業。一般競爭力專業應有準確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能夠主動適應和服務區域(行業)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突出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在教學建設中的引領作用;應有強化學生專業認知、提升學生學習積極性的具體措施;專業建設應取得一定成效,有省級及以上教學改革項目或獎勵;教師積極參與校內外各項教學培訓,有一批教研成果;就業率達90%以上等。教務處與學院共同分析評估專家、在校生、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評價數據,依據各專業的競爭力等級,明確專業亟待解決的問題和對應對策,并最終形成單個專業評估分報告。
(六)形成專業評估總報告
學校從全校層面匯總專家、在校生、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評價數據,采用定量計算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分析學校在專業建設中的成效、面臨的問題與挑戰,為進一步提高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質量的提供對策和建議,并最終形成校內專業評估總報告。
五、校內專業評估的成效
2012年,河海大學組織57個本科專業開展了校內專業自評工作,3906名在校生、3610名畢業生、311家用人單位參與了問卷調查,邀請了校內外67位知名專家在線評審,了河海大學本科教學專業評估分報告和總報告白皮書。本次校內專業評估構建了利益相關者協商共治的長效機制,評估主體多元化,評估內容多樣化;打破了評價結果唯分數論制約,而是根據專業競爭力不同等級給予專業相應指導,激發了專業在校內專業評估中的主動性,變“要我評”為“我要評”;建立了學校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常態化的聯系機制,使專業面向社會發展實際培養學生,提高了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契合度;建立了循環評估和后繼評估機制,完善了校內常態化監測的教學評估制度。
參考文獻:
[1]宋彩萍.高校專業內涵建設自主評估框架維度甄別與建構[J].中國大學教學,2011,(11).
[2]史秋衡.我國大學生學情狀態與影響機制的實證分析[J].教育研究,2012,(2).
【正文】
開遠市殘疾人聯合會專項資金項目績效再評價整改報告
為貫徹落實《紅河州財政局關于印發<紅河州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推進方案>的通知》(紅財發〔2020〕27號)精神,按照《開遠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開遠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推進方案>的通知》(開財字〔2020〕181號)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預算安排與績效管理有機結合機制,規范財政支出行為,進一步提升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云南中天正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接受開遠市財政局委托,于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對開遠市殘疾人聯合會2019年專項資金開展績效再評價。通過開展一系列績效再評價工作,績效再評價結論為:開遠市殘疾人聯合會2019年專項資金項目按計劃完成,項目實施達到預定效果。根據開遠市殘疾人聯合會上報自評報告和抽查的情況,綜合項目的決策、過程、產出、效益及資料報送進行了量化打分,開遠市殘疾人聯合會2019年專項資金項目績效再評價得分92.07分,評價等級為“優”。但是也存在部分問題,針對績效再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和建議,我會及時召開會議進行研究,提出整改要求,具體整改報告如下:
1.開遠市殘疾人聯合會將健全項目資金的監督檢查機制及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進行檢查、監督,保證資金安全。
2.項目實施單位及時、合理使用資金,最大限度的發揮資金的使用效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項目實施單位按年初預算安排合理的安排項目進度,按照相關規定程序及時兌付各項資金。
(一)總體思路
通過實施延伸績效管理,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檢測與評價體系,及時掌握資金使用、政策落實進展情況,客觀評價實施成效、績效目標實現程度等情況,查找問題,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下一步推進政策落實、完善項目運行機制的建議,改進落實措施,持續提高政策績效。
(二)基本原則
一是科學規范、客觀公正。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要求,科學制定評估方法、量化考核內容和標準,采用規范的評估程序和方法,全面、準確、客觀地衡量工作績效。
二是先易后難、簡便易行。選擇能夠衡量政策績效的關鍵指標,并且這些指標具有權威性、容易獲取,評估方法和程序盡量簡化。
三是定量定性、綜合評價。對評估指標盡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標明確評估標準。對過程和結果以及反映成效的關鍵指標賦予相應的權重,對政策項目績效做出綜合評價。
二、考核對象、內容與指標
本方案的考核對象為縣、區農機局(事業發展中心)。
主要評估制度建設、重點工作、執行實施、實施效果等內容。共設立4個一級指標,10個二級指標,同時實行一票否決。具體評估考核內容與指標詳見附表。
三、考核辦法
評估工作以各縣、區農機局自評為主,市局負責查驗核實,綜合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得出評估結果,形成評估報告。具體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一)自評
各縣、區農機局對照績效管理內容和具體指標,自評打分,同時形成自評報告報市局。
(二)查驗核實
市局采取資料查看與實地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縣、區農機局自評報告和自評得分進行查驗核實。(1)資料審查。對報送的自評報告進行逐一核實,并對每一項指標進行初步打分,必要時要求各地補充相關材料。(2)實地考核。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對部分縣、區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實地考核,對初步打分情況進行修正后,形成績效評價報告。(3)結果評定。核實結果與自評分數差異較大的,需提供文字說明。
(三)綜合評估
根據查驗核實情況,評出優秀(分數≥90)、良好(80≤分數<90)、一般(70≤分數<80)、較差(分數<70)四個檔次,提出表彰建議,形成延伸績效管理專項報告。
四、進度安排
7月31日前,研究制定并下發實施方案。
10月20日前,縣區農機局完成自評工作,報送自評報告和評分表。
10月26日前,市局組織資料審查和實地考核。
10月31日前,市局完成綜合評價報告并報省局。
五、結果運用
依據評估結果,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建議,并運用于下一年度績效管理的全過程,對評估結果為優秀檔次的縣、區農機局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