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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普法宣傳內容模板(10篇)

時間:2024-01-02 14: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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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普法宣傳內容

篇1

一、河北省高校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現狀

大學生是社會進步與發展的主要力量,對于當代大學生而言,法律素質的提升要求其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然而現如今社會上大學生犯罪、被騙、欠缺維權意識等案例層出不窮,這也反應了當代大學生的法律素養有待提高。高校在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責任,高校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和運行情況,直接影響著整個學生的法律素養,進而影響著整個社會的法治水平。

如今,在河北省各大高校內均已經普遍開展了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通過對各大高校的調研,我們發現現階段我省高校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幾方面的進步:一是形式豐富多樣,在以“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作為公共必修課傳授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各高校同時也開展了豐富的法制教育活動,如在各種節假或紀念日進行法制宣傳、設立“法治宣傳月”進行各種活動等;二是高校學生的法律素養有所提高,大學生的自身維權、自我保護等法治意識不斷增強,必要時能夠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利益,同時能夠認識到哪些行為屬于違法犯罪的行為并加以避免。

然而現階段高校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普法宣傳教育的內容相對簡單,在思修這門課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方面的知識篇幅有限且較為淺顯,校園普法宣傳內容相對籠統和刻板,無法滿足大學生的實際法律知識需求;其次,大學生法律知識相對匱乏,通過對高校大學生進行調查問卷方式的調研反饋結果來看,許多大學生對于比較簡單的法律知識和概念不確定,諸如“違法是否等同于犯罪”、“公檢法系統與政府之間的關系”等問題顯示的正確率均不足四成,普法教育流于形式;除此之外,也存在著高校重視程度不夠、教師專業水平不足等問題。

二、新媒體帶給高校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機遇與挑戰

近些年來,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新媒體這一平臺的廣泛運用改變了原有的傳統信息傳播方式,在使人們的工作生活變得更加快捷方便的同時,也對許多工作的開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新媒體也給我省高校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全新的機遇和挑戰。

(一)新媒體在高校大學生中的使用情況

如今的新媒體形式多種多樣,在高校師生中,微信、qq等即時通訊工具已經普遍使用,并且成為即時信息溝通傳播的主要方式。微博、微信公眾號、社區貼吧等也為信息傳播提供了更為廣闊的平臺。通過這些新媒體手段,高校師生獲取信息更為便捷,并且能夠很快從中獲得有效信息,同時通過新媒體的評論、點贊等功能,進行信息的交流。新媒體在高校師生中廣泛應用,也得到了師生的廣泛認可,成為了新時期高校交流、溝通、聯絡與開展工作的主要平臺。

(二)高校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面臨的機遇

1.具有良好的互動性。長期以來,我省高校的普法宣傳教育機制還停留在灌輸式的模式上,通過課堂、廣播、宣傳展板等方式進行法治宣傳和教育工作,傳遞方式基本是單向的,且較為簡單,普法教育者難以切實掌握和了解學生的受教育情況,信息無法得到有效的反饋。然而新媒體的出現改變了這種灌輸式的單向教育方式,使得信息溝通渠道變得更加暢通和多樣。教師和學生可以通過網絡平臺進行交流,同時利用微博、微信等平臺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具有更好的參與性和互動性。隨著普法宣傳教育工作互動性的增強,宣傳的效果能夠更好地顯現出來,通過互動了解受眾的接受程度和需求,并且在對法律的理解方面能夠給師生帶來更深刻的啟發。

2.豐富了普法方式。新媒體工具的豐富性和廣泛應用以及開發潛力,極大地豐富了普法宣傳教育的方式,由于使用虛擬平臺的成本較低,利用新媒體的方式節約了資源,避免了紙張等的浪費,同時也提高了普法的效率。例如,在學校中建立普法宣傳教育微信公共號,開通微博,通過消息推送的方式宣傳法律信息;在移動視頻、校舍教學樓等電子屏幕播放法制宣傳片,這些方式都使普法宣傳更為生動地呈現在高校師生面前,內容更加豐富,受眾更加廣泛,在節約成本的同時,也大大地提高了效率。

(三)高校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遭遇的挑戰

新媒體的出現在給人們帶來了無限便捷的同時,也為高校普法宣傳教育機制的創新帶來了嚴峻的挑戰。新媒體作為新興的信息載體,在其迅速發展的同時,隱藏在其中的弊端也逐漸凸顯出來。

信息真偽難以鑒別。利用新媒體工具傳播的信息,其鑒別難度較傳統媒體來說要大得多。在高校普法宣傳教育中,各級宣傳主體通過各種新媒體渠道能夠眾多的法治教育信息,收集反饋信息的內容也相當豐富,在這些反饋中,主體需要認真篩選鑒別哪些是真實有效的信息就具有了較大的難度。除此之外,對于新媒體工具上傳播的大量法治宣傳信息,信息的者不同,權威性也有待明確,作為師生等受眾很難分辨其中的真偽,極易出現造謠等現象。新媒體有可能成為別有用心者傳播謠言的工具,因此甄別信息的真偽成為新媒體廣泛應用于高校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新媒體有關規章制度的空缺。新媒體作為一個新生事物,由于其發展迅速,相關領域的法律規章制度難以跟上現實情況,相對滯后。現階段,各地區的地方人大或政府為了便于管理,也相繼制定了規范新媒體宣傳工作的法規和行政規章,但是在全國范圍內并沒有出臺一部權威性的法律來規范新媒體工具下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這同時也給高校開展這項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三、新媒體視域下河北省高校普法宣傳教育創新機制探討

我省各高校要利用好新媒體的有利平臺,抓住機遇,積極創新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揚長避短,不斷提升高校師生乃至全民的法律素養和法治意識。

(一)搭建普法宣傳教育網絡平臺

1.各高校應當在門戶網站的首頁設立專門的普法宣傳教育專欄,通過這一專欄各項法律宣傳信息。通過調研發現我省許多高校并沒有普法宣傳教育的專門網站,或者雖然有專門的網站,但內容不健全,比較單薄,并沒有起到實際的宣傳教育作用。網站的維護可以交由學校的法制部門管理,定期在網站上更新相關法律信息和政策,宣傳法治活動,增加互動留言模塊等,豐富其內容。專門網站建設,應當成為高校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核心和重點內容。

篇2

一、強基固本,結合鎮域實際開展普法工作

一是健全組織領導體系。

成立了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相關所站負責人為成員的“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具體工作,為全鎮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利的組織保障。二是健全普法責任機制。我鎮結合工作實際,詳細制定《XX鎮“七五”普法工作規劃》、《XX鎮七五普法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工作重點、普法對象、普法要求和工作步驟,進一步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落實普法責任。三是成立法治宣傳服務培訓學校。由鎮黨委書記牽頭擔任校長,相關負責人為講師,充分發揮鎮機關領導干部先鋒模范作用,帶頭學法普法,充分發揮法治宣傳培訓學校宣傳堡壘作用,有效保障普法宣傳隊伍的業務水平。

二、統籌推進,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并舉

為提高全鎮黨員干部、群眾百姓業務素質和法治意識,適應新形勢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進一步增強XX鎮全社會法治觀念,我鎮采取系統內普法和社會普法并進的方式,開展“七五”普法宣傳工作。

(一)送法進機關、進企業。

一方面,建立健全法治培訓會常態化機制。牢牢把握每月矛盾糾紛排查調度會契機,“七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確保每月X次,組織機關干部、村干部集中學習以《憲法》為重點的法律知識,真正做到常學常新,知行合一。建立XX鎮“七五”普法考勤臺賬,將考勤結果納入年度考核指標,確保法治培訓會取得

實效。另一方面,積極協調企業和駐XX鎮機關單位開展“七五”普法工作。把“七五”普法工作與企業法治實踐相結合,切實增強企業防范法律風險能力,不斷提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經營、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近年來,累計到企業開展普法工作X次。

(二)送法進學校。

積極開展“法律進學校”宣傳月系列活動,抓住鎮域內關鍵少數群體,激發學生發揮“小手拉大手”、“一人帶一家”積極作用,充分放大學生群體在“七五”普法工作中的優勢。利用學校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和宣傳展板,張貼標語橫幅,在校園內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進一步增強廣大學生的法治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不斷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觀念和維權意識,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法律進學校”宣傳月系列活動中累計發放法律宣傳冊XXX冊,懸掛條幅X條,覆蓋青少年學生XXX人次。

(三)送法進農村。

農村居民是我鎮“七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對象,因此,將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和法治意識擺在普法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鎮機關干部結合常規工作,送法下鄉。形成下鄉入戶“兩問一宣”工作法,“兩問”即一問當前工作,二問脫貧幫扶,“一宣”即普法宣傳。鎮機關干部在做好常規工作的同時,還要向農戶普及法律知識,提高農戶法治思維,增強維權意識。二是利用集貿市場宣傳,送法下鄉。農村集貿市場人流量較大,宣傳效果較為明顯。XX司法所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做好常規工作,組織開展了“3·8”婦女節、“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4·15”國家安全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專題法律知識宣傳活動。“七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全鎮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X多場(次),受教育人數XXX人(次)。三是建設一支農村普法宣傳志愿者隊伍,送法下鄉。截至目前,我鎮共有普法宣傳志愿者X名,實現XX鎮所轄鄉村全覆蓋,為鄉村法治宣傳教育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過組織鎮機關黨員干部集中學習法律知識、法律培訓會、走訪入戶、大

喇叭廣播、懸掛宣傳條幅、發放明白紙、開展“法律宣傳月”系列活動等方式方法,實現了普法工作從內到外、由鎮到村,深入基層,不留普法死角的良好局面。切實有效提高全鎮居民法律知識水平和法治素質。

三、以點及面,充分發揮網格員末梢神經作用

(一)完善網格員制度機制建設。

鄉村是普法宣傳的最后一站,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化強國的重要組成部分。XX司法所根據鄉村農戶居住分散的實際情況,依托居民小組制定完善《XX鎮普法宣傳網格化管理一覽表》,深入推進“七五”普法宣傳工作。以農村居民小組為載體,按照居民住宅分布劃片為單位,確定各村普法宣傳網格員,通過普法宣傳網,放大普法網格員普法工作“末梢神經”作用,真正將法律常識送到百姓家中。

(二)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

篇3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一年,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和屬地政府的領導下,嚴格按照全省“七五”普法規劃工作目標、任務與要求,根據《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緊緊圍繞培養適應區域社會及相關行業新需求的高素質、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的辦學目標,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學院師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積極推進依法治校進程,為學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了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

一、加強領導,頂層設計,強化普法保障機制

1.健全普法組織機構

南昌大學共青學院高度重視“七五”普法工作,建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成立由院領導、黨政辦、教務處、學工處、保衛處、團委、人事處、經濟貿易系等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學院黨政辦。各系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建立普法隊伍。學院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普法工作會議,聽取相關單位的工作進展匯報,并及時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制定解決問題的措施,逐步完成普法工作任務。

2.完善普法工作機制

為保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順利完成,學院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建章立制,建立和健全了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并把普法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學院制定了《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普法與依法治校第六個五年規劃》,明確了新階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工作目標、任務與要求等。同時學院對普法工作隊伍定期進行培訓學習,并安排一些骨干成員外出進修與學習。每年定期對普法人員進行考核,并將考核成績納入晉升與年度考核指標。學院每年投入2萬元作為普法工作的專項經費,做到專款專用,用于訂購法制教育書報,教材,編印宣傳資料等。

3.明確普法工作責任

為做好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學院明確了各單位工作職責。學院黨政辦負責各種普法宣傳文件和規章制度的制定,負責上級各種文件和精神的宣傳和組織學習,負責各種宣傳資料的編發。教務處、學工處、保衛處、團委、人事處、經濟貿易系等部門負責各種制度的落實并及時總結匯報。這樣形成了學院統一部署、各有關部門齊心協作的普法局面。為督促各部門扎實穩妥有效開展普法工作,學院把各部門的普法工作與評優創優工作和年度考核掛鉤。這樣對普法工作起到了督促推進作用。

二、普治并舉,夯實基礎,推動依法治校進程

為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實行依法治校,學院從基礎入手,將普法工作貫穿到學院的各項重點工作中,努力提高日常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

1.踐行依法治學理念

為完善學院管理,做到依法治校,學院嚴格遵循《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來辦學,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規定》。為確保人才培養質量,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為核心內容,結合學校教學改革和發展需要,制定了《創新辦學理念,育人為本,樹立大學文化精神,為提高教學質量而奮斗》和《堅持辦學方向、深化管理改革、提高工作效率》等指導性文件,促進我校的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保障我校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法制h境,極大地促進教學水平的提升。

2.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建立符合學院的學生工作體制和機制

先后制定了《班級建設各項指標評比辦法》《專職輔導員考評實施細則》《大學生心理危機預警與干預實施辦法》等,編印了《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學生工作制度匯編》,修訂了《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學生手冊》,進一步完善了“學院統一領導,學工處組織協調,各部門各負其責”的學生管理體制,形成了學院考核系、系考核輔導員和班級、輔導員和班級考核學生、學生評價學生工作的四位一體的學生工作考評制度,開展了學生工作綜合先進單位評比、創建優秀班級等活動。重視學生制度,開展了學生網上對話,學生座談會和領導信箱、領導接待日等活動。全院初步形成了“和諧平安、學風優良”的良好局面。

3.開辟“十個普法平臺”,深化法制教育和成果

一是通過開辟法制宣傳電子標語形式在各普法時間節點播出普法標語;二是通過政務公開系統公布公布學院依法依規開展工作;三是通過校園小廣場等場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四是通過法制宣傳欄進行法律知識普及;五是通過警務室常規工作推動師生守法;六是通過法律圖書角吸引廣大師生閱讀學習法律知識;七是通過法律援助站為師生提供法律咨詢及援助;八是通過校園廣播站開展法治精神宣傳;九是通過社團“法學社”深入學生開展普法系列活動;十是通過“法律課堂”平臺開展基礎法治普及教育并納入基本教學內容。利用這十個普法平臺通過多渠道、多角度充分開展普法教育,為推動校園法制化進程發揮了重要的宣傳作用。

三、精心組織,拓寬渠道,創新普法教育形式

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學院組織好各個層面的學法活動,提升學院的整體法律素養,同時在普法教育工作中,注意總結經驗,不斷探索新方法、新途徑、新載體。

1.學習黨的重要理論,開展主題競賽活動

學習宣傳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學習宣傳憲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國家基本法律,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宣傳教育,做到依法治校,努力將學院的工作運行納入法制化軌道,學院黨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和競賽,如“黨旗紅.正青春”喜迎十系列競賽活動,每年組織“青春中國夢”、“青春逐夢黨旗紅”黨史知識競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系列講座,學習“兩會”征文比賽、演講比賽,“以百姓之心,全民拒腐”為主題的反腐倡廉微型情景劇劇本征集大賽。通過一系列活動在全院營造成了普法、學法、守法和護法的濃厚氛圍。

2.加強校地共建,創新“12.4”普法活動

學院利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這一契機,積極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學院除了利用校內各類平臺進行普法宣傳,每年還邀請屬地交警大隊、消防大隊、茶山派出所、司法局和工商局等單位來院開展“法制進校園”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等活動,受到廣大師生的熱烈歡迎。同時,開展各種法律知識競賽、辯論賽和模擬法庭等活動,極大增強了學生對法律知識學習的積極性和實踐能力。每年法制宣傳日活動期間,通過設立宣傳站、發放普法宣傳資料、組織普法宣傳員送法到班級等方式,開展了法律咨詢活動,舉辦了法制教育講座,極大增強了學生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取得了較好的法制宣傳教育效果。

3.邀請警界先進校園宣講,發揮榜樣人物力量

為傳播正能量,推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教育和引導廣大青年學生堅定信念、堅守理想。學院定期邀請警界精英到校園開展“公安機關警界先進人物進校園”宣講活動。宣講團成員用樸實的語言、真摯的情感,展示公安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良好形象,宣講生動感人,催人奮進。宣講結束后,同學們紛紛表示,要向先進典型學習,樹立崇高理想,傳遞社會正能量,刻苦學習,努力成才,以實際行動回報國家和社會。

四、綜合治理,加強民生服務,法制與平安并行

1.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促進普法工作進程

為有效推進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學院建立和健全了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機構,建立和健全各種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嚴格落實各考核辦法。學院已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的綜治領導小組,建立了學院院、系、班級三級綜治工作體系,明確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嚴格落實各考核辦法。同時,學院實行群防群治,充分利用校衛隊、學生糾察隊、宿委會、學生黨建工作站等學生組織,嚴抓門衛管理和校園24小時不間斷巡邏,嚴格各樓棟管理員責任,行保衛、學工、后勤和物業等部門聯動,及時發現和解決實際問題。

2.加強師生民生服務,依法依規保障師生權益

學院在校師生八千多人,學院管理逐步實現從管理向服務轉變,學院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工資套改,提高教職工的收入水平。投入大量經費,大力改善教學和科研條件,積極安排教職工外出進修,提高業務能力和整體教學水平。學院將學生管理制度匯編成冊,在新生入學教育中集中學習,并進行考試,使學生能夠充分地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

篇4

廣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為經濟困難的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減收或者完全免費的法律幫助的一種制度。服務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和公正。狹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務,目的是確保任何具備充分理由提出訴訟或答辯的人,不會因為缺乏經濟能力或出于弱勢群體地為而無法打官司,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第八條規定,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的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由此可見,社會各界法律援助組織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據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依靠法學專業的法律知識資源優勢,經院團委同意,報校團委批準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長歷程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內部組織結構

“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是一個以大學生為主體,面向社會,無償為公眾服務的公益性組織,它有著先天的優越性,對于培養法律后備人才和解決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著“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前身為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

該中心以理論聯系實際為工作原則,以義務法律咨詢、宣傳法律法規為其基本的工作內容;以論壇、講座等方式學習法律法規,總結實踐經驗;組織其成員深入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活動,并且積極開展同國內各法律院校同類社團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設團支部,主任,秘書處,事務部一部,事務部二部,事務部三部。秘書處(下設網絡組、刊物組、外聯組)的主要工作是辦公室日常事務,值班、負責接待來訪等。事務一部的主要工作為行政復議,勞動糾紛,婦女,兒童權益來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二部的主要工作為一部以外的民事類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三部的主要工作為刑事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務范圍,法律援助審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則,以確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順利開展。

事物總在不斷發展中壯大,作為石河子大學學生面向社會開展的法律援助的專業性公益性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師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發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簡了一些部門,其內部組織結構為委員會,團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務部,檔案部,外聯部和宣傳部部門。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詢為日常工作。同時舉辦自成立以來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傳日活動。例如,舉辦每年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五一”、“六一”、“十一”校園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124憲法宣傳日”普法宣傳活動;并成功舉辦了首屆“十一物權法宣傳”活動,承辦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大學生暑期三下鄉”送法下鄉活動,以及協辦每年的“西域法學高峰論壇”。

在活動中,我們組織學生參加,邀請指導老師帶隊,接受相關的新聞媒的采訪報道。我們發放各種法制宣傳單,接待來訪咨詢,現場為他們解決疑難問答,提供解決辦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則有專門人員負責接待,并給予滿意答復。在三下鄉中,我們送出了法律咨詢,普法宣傳,法律援助,不僅發放法律法規傳單,接待咨詢,還進行了問卷調查,深入群眾,知群眾之所難,給群眾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學以致用,服務群眾,并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來,共接待來訪咨詢上萬次,接待案例上千個,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幫助了經濟困難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006年9月2日,我校成功舉辦了“第三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我國著名法學家,刑法學泰斗,武漢大學博士生導師,資深法學教授馬克昌來我校作專題講座,并高興地給法律援助中心題詞:“維護弱者權利,保護公平正義”。馬克昌教授治學嚴謹,學貫中西,享譽學界,與中國人民大學高銘暄教授合成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馬老對法律援助中心給予厚望,他希望我們能夠運用所學知識為弱勢群體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傳工作,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真正做到保護弱者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我們將繼續努力,不辜負馬老厚望。

2007年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舉辦了“第四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主任姜明安,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院長王磊,刑法學研究室主任陳興良一行四人來到我校,分別作了專題講座,并分別高興地給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題詞,對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予了厚望。

三、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義

從以上的論述可知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著多方面的意義,下面筆者結合以上論述來具體分析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

(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對學生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根據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務及開展的活動,(這些已在上文中論述過了,這里不在贅述)組織學生開展案例分析討論,論壇及模擬法庭等內部活動,提高了學生的基礎理論水平,使學生的專業技能更加堅實,還為對外援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由此可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首先為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學習,實踐平臺,有利于自身理論的提高,真正體現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

其次,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學生提供了解社會法律需求的窗口,促進學生良好法律職業道德素質的形成。法援通過對外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咨詢與援助活動,幫助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為他們提供無償的法律咨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鍛煉了我們自己的專業技能,真正地做到了邊學習邊實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能夠為貧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創造一種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辦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貧困者的案件,這有助于學生了解社會最普通民眾的法律需求,使學生在承辦具體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這樣的案件中進行律師職業道德教育所達到的效果是學生在課堂上不可能達到的。這有利于培養承辦案件的學生對于全社會特別是當事人的責任心,培養學生對于實現司法公正目標的奮斗、獻身精神。學生在辦案中能夠培養社會正義感和職業道德,從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質量上的保證。”

總之,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僅可以使法援的成員學到法律方面的知識,更能學到社會實踐的本領。我們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服務于社會,不僅把我們所學的理論得到了應用,還鍛煉的我們的溝通交際等綜合能力。

(二)、大學法律援助對社會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學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從該中心的性質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對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節假日和法制宣傳日開展的法律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法律法規,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識,增強了他們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使廣大群眾受益。另一放方面也為國家普法,進行法制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年來,法援通過定期的普法宣傳,法律知識講座和舉辦法律咨詢等多種活動方式,使法援在學校師生和觀大市民及周邊團場連隊里有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近兩年來,該中心立足于團場,扎根團場,在團場司法辦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實踐基地,為團場職工全心全意服務。另外,法援以節假日為契機,廣泛開展市內街頭的法律咨詢活動,接觸到諸如勞動糾紛,債權債務糾紛,離婚財產等各種常見的法律問題,為不少的人提供了良好的解決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由人員值班,接受來訪、來電咨詢。一旦遇到無法一次性給予答復的疑難糾紛,我們會向我們強大的依靠力量——法律系精通各部門法的老師請教,集體協商爭取找到最為經濟有效的方案,以解決當事人的困難。

我們中心每年舉辦的各種法制宣傳活動,有利于進行普法宣傳,分擔了國家的職責,為進行社會主義法制文明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特別是今年,我中心又成功的聯合烏魯木齊一所高校的法學會共同開展“124憲法宣傳日”活動,得到了兵團電視臺的特別采訪,受到了烏魯木齊市民的一致好評。同時,我們中心提供的無償的法律援助,幫助了那些真正經濟上困難,又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為我國司法部門減輕了工作負擔。

總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用它的經歷證明了它存在的意義,證明了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用它的付出餞行了“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淋社會底層風雨,方知書本知識的有限和自身力量的微薄;睹眾生艱辛的生存掙扎,才會真正明白法制、法律這些字眼與現實生活自然存在的天塹距離。“民為本,法為器”,“學法、用法、普法、援助”,本著心中無比堅定的信念,我們每一個法援學子以青春的激情和有限的學識投入到社會需要幫助的人們的無償法律援助中。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會秉承為“天地立心,為生命立命,為萬世開太平”的古訓,用我們最真誠的心和熱情服務周圍的人,讓更多的人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讓更少的人陷入權益無從救濟的困境,讓社會所有人知道法律是我們每個人最親近的守護神。風雨成長路,我們攜手走過;坎坷未來路,期待你的關心和支持!相信在我們所有法律援助組織的不斷努力之下,相信我們笑傲挫折的年輕,相信我們的明天不是夢,法律援助的隊伍會更大、更強,法律援助的明天會更好!

注釋:

《法律援助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法律援助中心翻印.2003年7月21日.

篇5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與權利意識的現狀

(一)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不深。本次的調查對象來自不同年級不同專業的大學生,采取抽樣調查的方式來調查分析,本次調查問卷中顯示,55.05%的大學生有時會通過電視、報紙等途徑了解一些法律意識,只有13.29%的大學生平時都不怎么關注,并且認為日常生活中也用不到法律。這無疑表明當代大學生對我國法律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然而在刑法規定應負刑事責任的最低法定年齡是幾歲?這一問題上,只有25%的大學生知道其答案是14歲,然而仍有75%的大學生以其現有的法律知識還不能有更專業的法律素養,由此可以得出如今在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僅停留在較為膚淺、片面認識之上,而缺乏對法律的較為準確的了解。

(二)大學生的權利意識薄弱。大學生作為接受了高等教育的社會群體,其權利意識與法律知識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應于法治社會的基本狀態。根據調查結果,有54.43%的大學生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51.9%的大學生同意用人單位所要求的簽訂口頭合同,據此可以分析出大學生有一定的自我保護意識與權利維護意識。但在本次調查中,問及法律基本知識對我們有意義嗎?這一問題時,69.62%的大學生認為有意義,但在實際面對自身權益受到侵害之時,即使法律知識有一定的積累的大學生,他們在第一意識中也并不希望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反倒樂意運用法律以外的途徑來解決。

三、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與權利意識的途徑。

(一)對于國家來說。組織大學生各地普法下鄉活動,雖然當今社會是信息時代,但我國偏遠地區,農村依舊面臨著文盲法盲的窘境,很大一部分群體對文化知識處于迷茫狀態,更不用說法律知識了。我國現如今正在通往法治社會的道路上,可以招募更多的志愿者發揮他們的能量,進行普法宣傳,加強貧苦地區以及農村的普法宣傳工作。

(二)對于社會媒體來說。為了促進我國法治社會的發展,各大媒體有協助國家進行普法的義務。媒體應多報道現實案例,傳播基本法律知識使普通群眾引以為戒,培養他們基本法律意識和權力意識,并適當制造輿論氛圍,激發群眾法律道德。

(三)對于教育機構來說。大學生作為學生群體,其主要任務仍是通過接受課堂知識,從而擁有豐富自身的理論知識,來指導其實踐活動。因此,課堂教學是法律意識培養最有效的途徑。在我們的調查中,有65%的大學生認為有必要學習勞動法,在當今這個以按勞分配為主,多種所有制并存的制度中,勞動法無疑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從多方面加強法律學習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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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中文摘要 ………………………………………………………………………1

引言 ……………………………………………………………………………4

一、法律援(對法律援助概念的認識)………………………………………4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長歷程……………………………………5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內部組織結構……………………5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動 ………………………………………6

三、法律援助重要意義… ………………………………………………………6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對學生的重要意義…………………………6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對社會的重要意義………………………… 7

四、結語 …………………………………………………………………………8

注釋 …………………………………………………………………………… 8

“國無法不立”,法對于一個國家而言就像鐵軌對于火車一樣,脫離了這條軌,必將導致國家的混亂甚至國家的存亡。法律對于國家是如此之重要。我國的法制建設雖已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由于我國所處的特殊歷史階段,我國公民在法律知識方面仍然很欠缺。特別是位于西部邊陲的人們。因此,加強法制建設,大力宣傳法律知識,不僅是國家的事,更是我們每個法學專業者的責任。同時,法學專業的學生大力普法宣傳,還是鍛煉自己的一個好機會。本著“學法用法,服務社會”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了。

一、法律援助的產生

據相關材料調查顯示,我國最早出現的從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組織是武漢大學的“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它是一家民間的法律援助組織。由此可見,法律援助并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近幾年才產生的,還是個新生兒。2003年7月16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2003年9月1日頒布施行《法律援助條例》后,我國法律援助事業進入了嶄新的階段,進入了法律化的階段。那么怎樣來給法律援助定義呢?

廣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為經濟困難的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減收或者完全免費的法律幫助的一種制度。服務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和公正。狹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務,目的是確保任何具備充分理由提出訴訟或答辯的人,不會因為缺乏經濟能力或出于弱勢群體地為而無法打官司,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第八條規定,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的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由此可見,社會各界法律援助組織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據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依靠法學專業的法律知識資源優勢,經院團委同意,報校團委批準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長歷程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內部組織結構

“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是一個以大學生為主體,面向社會,無償為公眾服務的公益性組織,它有著先天的優越性,對于培養法律后備人才和解決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著“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前身為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

該中心以理論聯系實際為工作原則,以義務法律咨詢、宣傳法律法規為其基本的工作內容;以論壇、講座等方式學習法律法規,總結實踐經驗;組織其成員深入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活動,并且積極開展同國內各法律院校同類社團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設團支部,主任,秘書處,事務部一部,事務部二部,事務部三部。秘書處(下設網絡組、刊物組、外聯組)的主要工作是辦公室日常事務,值班、負責接待來訪等。事務一部的主要工作為行政復議,勞動糾紛,婦女,兒童權益來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二部的主要工作為一部以外的民

事類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三部的主要工作為刑事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務范圍,法律援助審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則,以確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順利開展。

事物總在不斷發展中壯大,作為石河子大學學生面向社會開展的法律援助的專業性公益性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師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發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簡了一些部門,其內部組織結構為委員會,團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務部,檔案部,外聯部和宣傳部部門。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詢為日常工作。同時舉辦自成立以來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傳日活動。例如,舉辦每年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五一”、“六 一”、“十一”校園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124憲法宣傳日”普法宣傳活動;并成功舉辦了首屆“十一物權法宣傳”活動,承辦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大學生暑期三下鄉”送法下鄉活動,以及協辦每年的“西域法學高峰論壇”。

在活動中,我們組織學生參加,邀請指導老師帶隊,接受相關的新聞媒的采訪報道。我們發放各種法制宣傳單,接待來訪咨詢,現場為他們解決疑難問答,提供解決辦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則有專門人員負責接待,并給予滿意答復。在三下鄉中,我們送出了法律咨詢,普法宣傳,法律援助,不僅發放法律法規傳單,接待咨詢,還進行了問卷調查,深入群眾,知群眾之所難,給群眾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學以致用,服務群眾,并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來,共接待來訪咨詢上萬次,接待案例上千個,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幫助了經濟困難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006年9月2日,我校成功舉辦了“第三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我國著名法學家,刑法學泰斗,武漢大學博士生導師,資深法學教授馬克昌來我校作專題講座,并高興地給法律援助中心題詞:“維護弱者權利,保護公平正義”。馬克昌教授治學嚴謹,學貫中西,享譽學界,與中國人民大學高銘暄教授合成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馬老對法律援助中心給予厚望,他希望我們能夠運用所學知識為弱勢群體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傳工作,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真正做到保護弱者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我們將繼續努力,不辜負馬老厚望。

2007年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舉辦了“第四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主任姜明安,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院長王磊,刑法學研究室主任陳興良一行四人來到我校,分別作了專題講座,并分別高興地給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題詞,對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予了厚望。

三、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義

從以上的論述可知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著多方面的意義,下面筆者結合以上論述來具體分析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

(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對學生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根據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務及開展的活動,(這些已在上文中論述過了,這里不在贅述)組織學生開展案例分析討論,論壇及模擬法庭等內部活動,提高了學生的基礎理論水平,使學生的專業技能更加堅實,還為對外援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由此可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首先為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學習,實踐平臺,有利于自身理論的提高,真正體現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

其次,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學生提供了解社會法律需求的窗口,促進學生良好法律職業道德素質的形成。法援通過對外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咨詢與援助活動,幫助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為他們提供無償的法律咨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鍛煉了我們自己的專業技能,真正地做到了邊學習邊實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能夠為貧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創造一種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辦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貧困者的案件,這有助于學生了解社會最普通民眾的法律需求,使學生在承辦具體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這樣的案件中進行律師職業道德教育所達到的效果是學生在課

堂上不可能達到的。這有利于培養承辦案件的學生對于全社會特別是當事人的責任心,培養學生對于實現司法公正目標的奮斗、獻身精神。學生在辦案中能夠培養社會正義感和職業道德,從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質量上的保證。”

總之,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僅可以使法援的成員學到法律方面的知識,更能學到社會實踐的本領。我們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服務于社會,不僅把我們所學的理論得到了應用,還鍛煉的我們的溝通交際等綜合能力。

(二)、大學法律援助對社會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學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從該中心的性質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對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節假日和法制宣傳日開展的法律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法律法規,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識,增強了他們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使廣大群眾受益。另一放方面也為國家普法,進行法制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年來,法援通過定期的普法宣傳,法律知識講座和舉辦法律咨詢等多種活動方式,使法援在學校師生和觀大市民及周邊團場連隊里有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近兩年來,該中心立足于團場,扎根團場,在團場司法辦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實踐基地,為團場職工全心全意服務。另外,法援以節假日為契機,廣泛開展市內街頭的法律咨詢活動,接觸到諸如勞動糾紛,債權債務糾紛,離婚財產等各種常見的法律問題,為不少的人提供了良好的解決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由人員值班,接受來訪、來電咨詢。一旦遇到無法一次性給予答復的疑難糾紛,我們會向我們強大的依靠力量——法律系精通各部門法的老師請教,集體協商爭取找到最為經濟有效的方案,以解決當事人的困難。

我們中心每年舉辦的各種法制宣傳活動,有利于進行普法宣傳,分擔了國家的職責,為進行社會主義法制文明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特別是今年,我中心又成功的聯合烏魯木齊一所高校的法學會共同開展“124憲法宣傳日”活動,得到了兵團電視臺的特別采訪,受到了烏魯木齊市民的一致好評。同時,我們中心提供的無償的法律援助,幫助了那些真正經濟上困難,又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為我國司法部門減輕了工作負擔。

總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用它的經歷證明了它存在的意義,證明了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用它的付出餞行了“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淋社會底層風雨,方知書本知識的有限和自身力量的微薄;睹眾生艱辛的生存掙扎,才會真正明白法制、法律這些字眼與現實生活自然存在的天塹距離。“民為本,法為器”,“學法、用法、普法、援助”,本著心中無比堅定的信念,我們每一個法援學子以青春的激情和有限的學識投入到社會需要幫助的人們的無償法律援助中。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會秉承為“天地立心,為生命立命,為萬世開太平”的古訓,用我們最真誠的心和熱情服務周圍的人,讓更多的人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讓更少的人陷入權益無從救濟的困境,讓社會所有人知道法律是我們每個人最親近的守護神。風雨成長路,我們攜手走過;坎坷未來路,期待你的關心和支持!相信在我們所有法律援助組織的不斷努力之下,相信我們笑傲挫折的年輕,相信我們的明天不是夢,法律援助的隊伍會更大、更強,法律援助的明天會更好!

注釋:

《法律援助條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法律援助中心翻印 . 200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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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弱勢群體

“國無法不立”,法對于一個國家而言就像鐵軌對于火車一樣,脫離了這條軌,必將導致國家的混亂甚至國家的存亡。法律對于國家是如此之重要。我國的法制建設雖已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由于我國所處的特殊歷史階段,我國公民在法律知識方面仍然很欠缺。特別是位于西部邊陲的人們。因此,加強法制建設,大力宣傳法律知識,不僅是國家的事,更是我們每個法學專業者的責任。同時,法學專業的學生大力普法宣傳,還是鍛煉自己的一個好機會。本著“學法用法,服務社會”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了。

一、法律援助的產生

據相關材料調查顯示,我國最早出現的從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組織是武漢大學的“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它是一家民間的法律援助組織。由此可見,法律援助并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近幾年才產生的,還是個新生兒。2003年7月16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2003年9月1日頒布施行《法律援助條例》后,我國法律援助事業進入了嶄新的階段,進入了法律化的階段。那么怎樣來給法律援助定義呢?

廣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為經濟困難的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減收或者完全免費的法律幫助的一種制度。服務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和公正。狹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務,目的是確保任何具備充分理由提出訴訟或答辯的人,不會因為缺乏經濟能力或出于弱勢群體地為而無法打官司,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第八條規定,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的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由此可見,社會各界法律援助組織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據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依靠法學專業的法律知識資源優勢,經院團委同意,報校團委批準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長歷程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內部組織結構

“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是一個以大學生為主體,面向社會,無償為公眾服務的公益性組織,它有著先天的優越性,對于培養法律后備人才和解決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著“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前身為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

該中心以理論聯系實際為工作原則,以義務法律咨詢、宣傳法律法規為其基本的工作內容;以論壇、講座等方式學習法律法規,總結實踐經驗;組織其成員深入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活動,并且積極開展同國內各法律院校同類社團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設團支部,主任,秘書處,事務部一部,事務部二部,事務部三部。秘書處(下設網絡組、刊物組、外聯組)的主要工作是辦公室日常事務,值班、負責接待來訪等。事務一部的主要工作為行政復議,勞動糾紛,婦女,兒童權益來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二部的主要工作為一部以外的民事類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三部的主要工作為刑事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務范圍,法律援助審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則,以確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順利開展。

事物總在不斷發展中壯大,作為石河子大學學生面向社會開展的法律援助的專業性公益性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師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發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簡了一些部門,其內部組織結構為委員會,團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務部,檔案部,外聯部和宣傳部部門。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詢為日常工作。同時舉辦自成立以來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傳日活動。例如,舉辦每年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五一”、“六一”、“十一”校園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124憲法宣傳日”普法宣傳活動;并成功舉辦了首屆“十一物權法宣傳”活動,承辦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大學生暑期三下鄉”送法下鄉活動,以及協辦每年的“西域法學高峰論壇”。

在活動中,我們組織學生參加,邀請指導老師帶隊,接受相關的新聞媒的采訪報道。我們發放各種法制宣傳單,接待來訪咨詢,現場為他們解決疑難問答,提供解決辦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則有專門人員負責接待,并給予滿意答復。在三下鄉中,我們送出了法律咨詢,普法宣傳,法律援助,不僅發放法律法規傳單,接待咨詢,還進行了問卷調查,深入群眾,知群眾之所難,給群眾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學以致用,服務群眾,并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來,共接待來訪咨詢上萬次,接待案例上千個,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幫助了經濟困難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006年9月2日,我校成功舉辦了“第三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我國著名法學家,刑法學泰斗,武漢大學博士生導師,資深法學教授馬克昌來我校作專題講座,并高興地給法律援助中心題詞:“維護弱者權利,保護公平正義”。馬克昌教授治學嚴謹,學貫中西,享譽學界,與中國人民大學高銘暄教授合成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馬老對法律援助中心給予厚望,他希望我們能夠運用所學知識為弱勢群體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傳工作,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真正做到保護弱者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我們將繼續努力,不辜負馬老厚望。

2007年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舉辦了“第四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主任姜明安,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院長王磊,刑法學研究室主任陳興良一行四人來到我校,分別作了專題講座,并分別高興地給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題詞,對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予了厚望。

三、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義

從以上的論述可知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著多方面的意義,下面筆者結合以上論述來具體分析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

(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對學生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根據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務及開展的活動,(這些已在上文中論述過了,這里不在贅述)組織學生開展案例分析討論,論壇及模擬法庭等內部活動,提高了學生的基礎理論水平,使學生的專業技能更加堅實,還為對外援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由此可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首先為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學習,實踐平臺,有利于自身理論的提高,真正體現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

其次,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學生提供了解社會法律需求的窗口,促進學生良好法律職業道德素質的形成。法援通過對外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咨詢與援助活動,幫助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為他們提供無償的法律咨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鍛煉了我們自己的專業技能,真正地做到了邊學習邊實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能夠為貧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創造一種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辦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貧困者的案件,這有助于學生了解社會最普通民眾的法律需求,使學生在承辦具體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這樣的案件中進行律師職業道德教育所達到的效果是學生在課堂上不可能達到的。這有利于培養承辦案件的學生對于全社會特別是當事人的責任心,培養學生對于實現司法公正目標的奮斗、獻身精神。學生在辦案中能夠培養社會正義感和職業道德,從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質量上的保證。”

總之,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僅可以使法援的成員學到法律方面的知識,更能學到社會實踐的本領。我們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服務于社會,不僅把我們所學的理論得到了應用,還鍛煉的我們的溝通交際等綜合能力。

(二)、大學法律援助對社會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學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從該中心的性質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對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節假日和法制宣傳日開展的法律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法律法規,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識,增強了他們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使廣大群眾受益。另一放方面也為國家普法,進行法制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年來,法援通過定期的普法宣傳,法律知識講座和舉辦法律咨詢等多種活動方式,使法援在學校師生和觀大市民及周邊團場連隊里有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近兩年來,該中心立足于團場,扎根團場,在團場司法辦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實踐基地,為團場職工全心全意服務。另外,法援以節假日為契機,廣泛開展市內街頭的法律咨詢活動,接觸到諸如勞動糾紛,債權債務糾紛,離婚財產等各種常見的法律問題,為不少的人提供了良好的解決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由人員值班,接受來訪、來電咨詢。一旦遇到無法一次性給予答復的疑難糾紛,我們會向我們強大的依靠力量——法律系精通各部門法的老師請教,集體協商爭取找到最為經濟有效的方案,以解決當事人的困難。

我們中心每年舉辦的各種法制宣傳活動,有利于進行普法宣傳,分擔了國家的職責,為進行社會主義法制文明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特別是今年,我中心又成功的聯合烏魯木齊一所高校的法學會共同開展“124憲法宣傳日”活動,得到了兵團電視臺的特別采訪,受到了烏魯木齊市民的一致好評。同時,我們中心提供的無償的法律援助,幫助了那些真正經濟上困難,又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為我國司法部門減輕了工作負擔。

總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用它的經歷證明了它存在的意義,證明了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用它的付出餞行了“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淋社會底層風雨,方知書本知識的有限和自身力量的微薄;睹眾生艱辛的生存掙扎,才會真正明白法制、法律這些字眼與現實生活自然存在的天塹距離。“民為本,法為器”,“學法、用法、普法、援助”,本著心中無比堅定的信念,我們每一個法援學子以青春的激情和有限的學識投入到社會需要幫助的人們的無償法律援助中。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會秉承為“天地立心,為生命立命,為萬世開太平”的古訓,用我們最真誠的心和熱情服務周圍的人,讓更多的人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讓更少的人陷入權益無從救濟的困境,讓社會所有人知道法律是我們每個人最親近的守護神。風雨成長路,我們攜手走過;坎坷未來路,期待你的關心和支持!相信在我們所有法律援助組織的不斷努力之下,相信我們笑傲挫折的年輕,相信我們的明天不是夢,法律援助的隊伍會更大、更強,法律援助的明天會更好!

注釋:

《法律援助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法律援助中心翻印.2003年7月21日.

練琪,歐陽梅,陳建軍.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與法科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中國期刊網,第5期,/kns50/detail.asp*?QueryID=68&CurRec=1

篇8

法律教育是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和素養的重要途徑,但是目前高校在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教育方面,卻存在一些明顯的薄弱環節。加強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教育,不僅是推進普法教育的有力舉措,也是建設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

一、加強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一方面,加強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是整個社會環境的要求。群體性法律意識的提升,是建設法制社會的重要保障。大學生作為當前青年中的優秀代表,提升其法律素養不僅是學校的義務,更是整個社會的責任。特別是在整個社會守法、學法、懂法、用法的氛圍中,人們的各種行為均應圍繞著法律規范來進行。另外,加強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教育也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舉措,是構建公平、正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加強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是其個人未來發展的要求。大學生作為即將走上職業生涯的高素質人才,是推動國家經濟社會建設的生力軍。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高低,不僅影響到法制社會建設進程,更是對其自身的發展帶來深遠的影響。作為在校大學生,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能夠使在未來的社會競爭中獲得比較優勢。

二、當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現狀

(一)高校法律教育概述

高校法律教育包括法律專業法律教育和非法律專業法律教育兩個層面。當前,從非法律專業學生法律教育實踐看,主要是對大學生進行法律知識普及教育,重點包括法學基本知識以及相關法學理論。與一般意義上的普法教育相比,高校的法律教育更加偏重于理論知識教育,與通常所說的法律基本常識教育有較大差異。當然,高校法律教育雖偏重于理論教育,但卻具有更加豐富的內涵,包括法律道德、法律責任義務等等。

(二)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高校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教育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首先,高校的教材中闡述法律常識的內容偏少。在大多數高校的非法律專業學生法律教育教學中,教學內容中對法律知識的涉及面較窄。其次,是教師的教學實踐中,通常將法律教育作為思想品德類課程進行講解,并且往往由非法律專業的輔導員、學生管理人員擔任授課教師,這種教學方式忽視了法律教育課程對大學生法律素養培育以及法律意識養成方面的意義。最后,學生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較為單一。高校的非法律專業大學生主要通過課堂教學獲得相關法律知識。對于法律教育的相應選修課程以及有關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的匱乏,也是體現了高校對法律教育重要性的認識不足。

2.教師教育理念的偏差

教師在進行法律教育時,往往只是從教學目標的完成角度,來開展法律知識教學活動,在這種理念下,往往會出現照本宣科的現象,特別是,關于法律教育的一些基礎知識,對于非法律專業大學生而言,具有內容枯燥、實用性欠缺的問題。同時,教師在教學中,大多忽視案例教學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學生法律意識的養成。

三、加強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的措施建議

(一)提高非法律專業學生的法律意識

當前,高校的專業劃分日趨專業化和精細化,這是為了與社會需求相銜接的結果,但同時,這種專業劃分,也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非專業學生對于法律知識的認同度。對此,學校和教師應該要引導學生轉變這一固化的單一專業學習理念,積極引導學生認識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并通過采取多樣化的教學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律知識宣傳活動,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而在思想層面上,提高非法學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二)強化師資隊伍建設

高校應當重視非法律專業學生法律教學師資隊伍建設,特別是針對非法律院校或無法律院系的高校,以法律專業人才為主體,成立專門的公共法律知識教研室,統籌開展法律教育教學工作。同時,針對當前法律教育理念落后問題,倡導教師在公共法律教學中,以能夠樹立法制思維的案例為切入點,強化案例教學比重,促進學以致用。

(三)構建良好的校園法律教育環境

高校是開展法律教育的重要陣地,構建良好的校園法律環境,是強化大學生法律知識學習重要途徑。鑒于當前大學生主要通過課堂教學獲得法律知識這一現狀。高校可圍繞普法宣傳月等時段,通過將校園廣播、專刊等傳統渠道與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豐富的法律宣傳活動,促進學生多渠道、多層次獲得法律知識,為整個校園營造更加良好的法律教育環境。

四、結語

總之,加強大學生特別是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教育,對社會進步和學生個人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加強大學生法律教育,是建設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高校必須正視當前教育教學中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地措施加以改進,著力培養守法、學法、懂法、用法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參考文獻:

[1]周儒.高校非法學專業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J].黑龍江教育(高教研究與評估),2014,(09):78-80.

[2]周儒.高校非法學專業學生法律素養的培植[J].高教研究與實踐,2014,(02):30-33.

篇9

中圖分類號:D64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36-0047-02

依法治國是中國的一項基本的治國方略,普法宣傳教育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舉措。今年是中國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 “五五”普法制宣傳教育的最后一年。經過長期的普法宣傳教育,廣大農民的法律意識顯著提高。但是隨著新農村建設的進一步發展,如何在廣大農村地區更好地、更深入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把廣大農民培養成“懂法律、有知識、懂經營、會管理”的新型農民,農村普法教育仍然任重道遠,需要我們堅持科學發展觀,不斷思考,不斷探索,不斷創新。

下面針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存在的問題,談談如何進一步搞好農村的普法教育。

1.健全體制。普法教育是長期而艱巨的,沒有一套完善的科學而實用的配套體制是不行的。有些農村普法體制還不完善,普法宣傳教育的手段簡單化,只是出一下板報、搞搞專欄、張貼一下標語而已。

一是健全組織機構。要繼續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組織機構,構建以縣鄉村三級為主干,村支部、村委會為核心,駐村干部、村干部和村民小組長為主要法制宣傳員的普法宣傳的骨干隊伍。并把政治素質高、法律水平高、業務能力強、吃苦精神好、群眾觀念強的的年輕人不斷充實到普法隊伍中來。

二是要賞罰分明。要制定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農村普法考核制度。每年可由普法主管部門聯合綜治、組織、宣傳、人大、政協等部門及部分村民代表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獎金、評優評先、晉升職稱、提拔任用掛鉤。重獎工作努力、成效顯著者。對那些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甚至弄虛作假的單位和人員,絕不容情。以調動干部群眾的學法積極性,使農村普法隊伍由低素質向高素質轉變。

對于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最好不要搞突擊檢查。因為你還沒檢查,人家就經過突擊把各方面準備好了。檢查人員不能只看文字性的材料,或者干脆不看這類東西。現在的哪個單位沒有一套完備的文字材料?可這些東西有多少與實際工作效果是一致的?所以這種檢查搞不好只能導致弄虛作假、帶壞干部作風、傷害群眾,結果適得其反。也不能拿同一個固定的普法宣傳標準來對不同地區進行考核。要因地制宜。同時,要特別注意發揮人大代表、政協代表的作用,創造條件讓他們平時多深入群眾,調查研究,去了解普法的情況。要多為農民辦實事,特別是幫助農民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實事,讓農民切切實實感受到法律給他們帶來的好處。

2.加大投入。經濟決定政治。農村經濟的發展狀況決定著作為上層建筑的農村法制建設。有的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相當多的農民還在為溫飽而奔忙,許多地方的農民的政治權利僅僅限于對村委會的選舉,甚至有的地方農民連這項權利都沒有。加之農村村執法中的“人治”現象,農民的民主法治意識、維權意識都 很淡薄;制約著農民對法律的追求。另外,有的地方很少撥付普法教育經費,導致普法宣傳經費嚴重不足。所以,地方應將普法教育經費納入財政計劃中。并要監督此經費的使用情況,以保證農村普法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3.提高認識。認識不到位。首先,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是發展農村經濟,要發展農村經濟,必須要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如果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自覺地學法、懂法、守法、用法、護法,既遵紀守法 ,又能用運法律武器維護自己、他人和社會的合法權益,從而就能為農村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創造一個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所以加快農村普法教育,是發展農村經濟,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其次,中國要走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現代農業發展的道路,要實行農業產業化經營,要融入到市場經濟的大海中去。否則解決三農問題就是一句空話。而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農民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難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民參與市場經濟,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的需要。

但是一些鄉農村普法工作人員及村干部,或認為,經過近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群眾已經學了不少法律知識,因此,不必要再進行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宣傳教育了;或認為,抓經濟建設是硬任務,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做不做,對政績沒有什么影響;或認為,農民文化水平低、法制意識淡薄,搞好搞差一個樣,只要經濟抓上去了,農民不 “鬧事”就行,其余是次要的;甚至有人認為,法制教育那是司法行政部門的事等等。由于這些認識上的誤區,從而不重視這項工作,敷衍了事,工作缺乏積極性、主動性。

對農民來說,文化水平低,對比較抽象的法律條文較難理解;且日常的生產、生活和法律好像沒有直接的關系,加上現實中以權代法、以勢壓法等違法現象的存在,他們感到學不學法律關系不大。

必須喚醒農民的法律意識、民主意識、維權意識和主人翁意識。提高他們學習法律的自覺性、積極性、主動性,這是農村普法由被動到主動的關鍵。

4.排除不良意識影響。主要是人治思想和封建意識的影響。由于在現實中存在著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違法行政,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犯法,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現象,使一些農民對法律權威持懷疑態度。認為,法律規定和現實之間是兩碼事,法治在現實中歸根結底還不是人治?學法有何用?因此,當一些群眾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遭到非法侵害,而他們又不能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認為學好法律還不如有一個有實權的后臺。這時法律的確顯得軟弱無力,同時往往還會產生這是“命里注定”的“天命論”的封建思想,從而放棄對權利的追求,對普法抱著冷漠的態度,存在著回避、應付的思想,這些會嚴重影響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5.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是我們搞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

有些地方在制定普法宣傳計劃時,內容缺乏針對性:沒有針對農民的需要和本地實際情況,泛泛而談,抽象說教,實用性不大,制約著農民學習法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因此,農村普法教育要因地制宜,因情制宜。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較為關心。從幫助農民解決疑難問題入手,根據農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將普法宣傳與依法解決農民的實際問題結合起來,使農民真正學到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法規,并能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如《民法通則》、《婚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土地管理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農業法》、《勞動合同法》、《義務教育法》、《法律援助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物權法》、《土地 登記辦法》等以及涉及到農村社保、醫療、保險、培訓、農民工、土地承包責任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政策,使他們明白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依法享有哪些基本權利,必須履行哪些基本義務,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他人和社會的合法權益。

6.注意盲區。農村普法工作面廣量大。農村流動人員一直是普法的盲區。一是打工族。隨著中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和農村社會勞動生產率的不斷提高,農村剩余勞動力不斷出現,加之中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農民的商品經濟意識的逐漸增強,大量農民出外打工,或者成為職業商人。二是一部分社會閑散人員,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輟學或者是初中畢業以后無學可上的未成年人――這是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這兩部分人的普法教育需要城鄉協同努力。在農村,可利用農閑時間或逢年過節,這些人員回家時集中進行,或者由法制宣傳人員送法進家,上門服務。在城鎮:在他們生產生活的地方,可以利用一些休息時間專門對他們進行法制教育。并且城鄉都給他們建立共同的法制學習跟蹤調查信息檔案,城鄉之間利用各種媒體互通信息,雙向監督。對農村的文盲半文盲以言傳身教為主。

7.要通俗易懂。法律條文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專業化的高度概括,是比較抽象的。由于大多數農民文化水平相對較低,難理解其內容,影響了學法的積極性。普法中要把抽象的法律條文具體化為深入淺出、通俗易懂的語言、圖片、事例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提高效果。

8.注意方法的靈活多樣性。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逐漸多元化。這就要求使農村普法工作要根據農活的緩急,靈活運用各種媒體、法制宣傳欄、廣播、幻燈片、影視短片事例、以案說法、旁聽審判、現身說法等生動活潑的形式,從而使農民學法時坐得住、聽得懂、學得進、記得牢。

篇10

1、著力注重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五五普法工作一啟動,學校就根據上級部門要求,成立了學校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建立了以黨委為龍頭,以行政、各年級為主體,以黨員同志(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班主任(輔導員)、任課教師為骨干的學法、普法工作隊伍,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按步驟,有條理地把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實處。

二、不斷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廣度,推廣“五五”普法普及面

1、提高了全校師生對“五五”普法重要性的認識,也增強了普法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普法宣傳從校內走向社會,組織學生向市民進行普法宣傳,在積極帶動社會普法宣傳的同時,不斷鞏固師生的普法意識,增強普法教育的實效性。

2、在強化學法的前提下,加強了法律知識的宣傳。學校的宣傳櫥窗,每期都有法律知識的宣傳和違法、禁毒圖片展。法治宣傳欄內,每周都有一期新的法律知識宣傳,各班的黑板報定期有法律知識的內容。政教處、年級組定期檢查,作為班級考核、評優的主要條件。校團委還開展了“校園之聲”廣播宣傳節目,利用課間操、課余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校園新聞廣播和法律知識宣傳。各類活動的開展,促進了學生文明習慣的養成,提高了全校師生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三、組織學習,明確重點,實現“五五”普法整體推進

1、不斷學習《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增強廣大教職員工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

領導干部普法教育學習做好表率。開展“五五”普法宣傳教育后,學校黨委著力把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落實到日常學習中去,特別是對與教育教學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使領導干部們在吃透相關法律精神的基礎上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加強教師的普法知識水平。學校全體教師利用政治學習等時間圍繞學習《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方面,集體集中學習討論,教師的普法知識水平水平有了較大提升。各項法律法規的深入宣傳,讓廣大師生逐漸的知法、懂法、守法,認識到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2、加大學生法制教育工作力度,增強學生學法、用法、守法的觀念和意識

立足課堂,讓法制教育進頭腦。學校充分發揮課堂教學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導作用,讓法制宣傳教育“進課堂”“進教材”“進頭腦”,通過各學科教育內容,將法制教育有機地融入到日常的教學中去,讓學生法制觀念和意識逐步提高,從而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成熟健康的心理。利用班會課、晨會課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效果較好。

加強合作,形成法制教育合力。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是學校、社會、家庭三方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形成法制教育合力,對促進學生法律意識和行為將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學校各年級在期初或期末都會發放《告家長書》,爭取家庭的配合,監督教育學生知法、懂法、守法;同時學院積極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用濃厚的法制宣傳教育氛圍來切實加強學生法制學習,用積極的思想指導自己的行為,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四、拓寬渠道,豐富活動,提高“五五”普法效果

1、學考結合夯實學習內容

對全校師生進行法律知識的測試。對教師的學法、用法、法律考試成績依次填入《干部學法用法登記卡》內。每學年都要對全體教師的學法、守法情況進行總結,每位教師先對自己學法、守法的體會進行總結,然后單位根據各教師遵紀守法和參加普法活動情況進行評定,做為教師學法、守法的考核材料,存入檔內。

2、以案講法提升普法工作深度

在加強全校師生學法、用法、守法的宣傳教育的同時,我們每學期都要請上級司法部門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以案說法的法制講座、禁毒宣傳和圖片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效果。近年來,先后進行法律專題講座多次。另外,針對禮和民族地區學生及家長對上學認識的不足情況,多次組織廣大師生走向街頭、集市,向廣大群眾宣傳相關的法律知識,如《教師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憲法及相關法律》、《民商事法律制度》、《經濟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等,教師還利用家訪、家長會向廣大家長進行相關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廣大家長認識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也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使部分想讓孩子輟學經商、念經的家長打消了念頭,支持并督促孩子積極上學,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為學校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羸得了社會的支持。

3、請進來,走出去,以豐富的活動實踐著普法的承諾

聯系社會生活,結合大量的案例,使學生受到深刻的教育;并為學生作了“以案說法——預防青少年犯罪知識講座”,在大量生動案例中學生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通過交通事故圖片展、觀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影片、道路交通事故警示錄等形式給廣大同學上了生動的一課,使“安全第

一、生命至上”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幫助廣大同學牢固樹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責、警鐘長鳴的安全觀念。

五、普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建議,完善“五五”普法工作

1.由于受經濟的制約,普法教育落實的寬度、廣度還很有限,沒能充分發揮好學校普法工作對當地和諧社會創建的最大輔助作用。

2.建議:

(1)應積極主動與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門協調定期對學校周邊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力促學校在安全的背景下更好地辦人民滿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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