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06 17:20:3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社會治理的特點,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目前,我國雖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黑社會存在,但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正日益成為我國一類嚴重刑事犯罪。它嚴重破壞了我國經濟秩序、社會生活秩序,危及著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黑社會性質犯罪作為有組織犯罪的一種形式,有著其獨特的心理特點。
一、黑社會性質犯罪的心理動力
黑社會性質犯罪活動源于一定的心理動力因素,這種動力因素促使組織成員依附于犯罪組織,積極參與活動。
(一)強烈的反社會心理。這種反社會心理產生的原因主要有:第一.由于錯誤的世界觀和人生觀與社會主流觀念背遭而馳,在社會生活過程中遭受否定和排斥,對社會的教育不能正確認識和理解,由反感、抵觸逐漸發展成為與社會對抗的矛盾心理;第二,由于教育的缺乏和誤差,加上個人認識的偏差和閱歷的淺薄.對社會局部和個別問題產生以點帶面、以偏概全的錯誤認識;第三,參與犯罪組織活動后.受群體內部反社會意識的影響.受他人的傳習和感染,加之從眾心理的作用逐步與社會走向對立;第四,多數犯罪組織成員受到過法律制裁.由于對社會的教育和挽救存在錯誤認識,對社會產生強烈的報復心理。據有關資料統計,在40個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實例中,為首和骨干成員屬于兩勞釋放人員的共24個,占68%。
(二)歸屬心理。由于觀念與行為同社會規范背道而馳,犯罪人在心理上受到社會壓力與譴責,表現為各方面的否定、排斥和鄙視等。由此造成的角色緊張使他們與社會主流處于心理上的對立,所以他們之間非常容易相互理解.心理相容性很大,成員之間容易互相認同,尤其是錯誤認識、不良需要和違法行為能夠得到其他組織成員的承認和支持.因而犯罪人對犯罪組織有著強烈的歸屬心理。
(三)責任擴散心理。在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中.由于犯罪人存在“法不責眾”的責任擴散心理.認為“天塌下來大家扛.降低了個人在犯罪前后承受的心理壓力,罪責感會減少.實施犯罪時愈加無所顧忌,自我意識受到影響和抑制,甚至出現“去個性化現象,手段殘忍,肆無忌憚,膽大妄為。犯罪現場中的氣氛渲染還會產生感染作用,激發犯罪人的表現欲望和虛榮心.為了提高自己在組織和葡伙心目中的地位,相互影響.逞強顯能。
(四)團俸壓力和首要分子的權威。犯罪組織內部一般都具有成文或不成文的,但是十分明確的行為規范,并帶有強制性、殘忍性。如長春市的槧旭東集團就曾將“違規”同伙的手指砍下,在聚會場所長期示窳.以敬效尤。犯罪組織內部存在的團俸壓力強化了個俸的從眾心理,使犯罪人對組織規范和命令不敢違犯;而首要分子往往以其豐富的犯罪經驗和閱歷、心狠手辣的性格取得同伙的敬佩和畏懼,讓其同伙惟命是從。
(五)以情感為紐帶的內聚力。由于黑社會性質犯罪能為組織成員帶來利益并為其提供保護,首要分子又千方百計對成員進行情感上的籠絡.由此而來的安全感促使他們對犯罪組織產生精神寄托,出現強烈的依賴感.這種依櫝痔是維系犯罪組織的重要感情紐帶。犯罪組織成員以相同或相近的信仰、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等為基礎,取得感情上的共鳴;社會的否定和排斥,彼此之間的心理支持成為他們的摩情紐帶,他們的內心體驗表現為一榮俱榮,一損懼損。
二、黑社會性質犯罪中不同角色的心理特點
黑社會性質犯罪中不同角色由于其所處地位、所起作用和經驗閱歷的不同,也表現出不同的心理特點。
(一)首要成員的心理特點。首要成員作為領導、組織者,在犯罪組織中處于核心地位。他們多數長期從事犯罪活動,受到過公安機關的打擊處理,閱歷豐富,擁有犯罪經驗.攻于心計;通過智力或體力上的優勢和膽太妄為的亡命心理,在犯罪組織中具有較高的威信和影響力,具備拉攏、管理和協調下屬的能力,善于通過恩威并施,籠絡控制成員為其效勞;他們已經形成了穩定的消極世界觀和人生觀,堅持頑固的反社會態度,主觀惡性難于改變;表現出狡猾陰險、膽大妄為的人格特征;在認識能力和永平上表現出不一致性,即高能力與低水平的矛盾。多數具有合法身份,利用正當的經濟活動掩護其犯罪行為。也有一些人組織犯罪集團為其政治利益服務。在暴力性犯罪集團中,首要分子常常直接參與策劃、組織。
(二)骨干成員的心理特點。骨干成員是犯罪集團的中堅力量。他們在犯罪集團中人數不多,但是所起的作用較大,在犯罪組織中處于承上啟下的關鍵地位。助紂為虐是骨干成員的突出心理特點。這些人具有強烈的反社會心理,多數具有犯罪和逃避打擊的經驗。骨干分子與首要分子相比,錯誤的世界觀等方面設有明顯差別,但認識能力發展不均衡。缺乏正確生括信念,精神空虛,所以他們依附于首要分子,以首要分子為中心進行活動,比較為首要分子所信任,或者為其出謀劃策,或者充當急先鋒,沖鋒陷陣。骨干分子與首要分子關系密切,心理上的相通性較強,對犯罪組織依賴感較強。骨干成員之間經常會因利益關系出現矛盾。由于主觀惡習性較深,多數冷醋無情,表現出情感的兩極性和易變性,一方面他們對首要分子言聽計從,另一方面,他們對下屬和受害者又十分兇殘。
(三)一般成員的心理特點。一般成員在犯罪組織中處于被支配的地位,在團伙中,他們數量較多但作用較小。主觀惡性較輕.其世界觀、價值觀常常表現出淺薄、片面的特點。他們常常是受榮騙加入到犯罪組織中的,他們參與犯罪集團活動不完全是為了犯罪目的,有時只是為了滿足心理上的虛榮心和歸屬需要。由于認識能力與永平的低下,在黑社會性質犯罪中,他們常處于盲從和被動的地位。情感上表現出不穩定性,好感情用事,易沖動,逞能好勝,愿意顯示自己,自拉能力差,容易受人指使參與或實施暴力犯罪或其他惡性犯罪
一、竹竿舞的起源
黎族竹竿舞起源于對傳統砍柴活動的模仿,辭海中對其敘述為:“打柴舞,亦稱‘打竹舞’、‘竹竿舞’。 ”它的起源,比較權威的說法是來自于黎族古代的喪葬習俗。
此外,關于打柴舞起源還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古時候生產力不發達,山高林密,當地人用竹建造房屋,從而形成了獨特的船形茅屋文化。黎族百姓模仿造屋過程中在竹上滑動,在竹上跳躍等動作,并適當的結合富有節奏性的音樂,用竹子敲擊出動聽的節奏,從而形成了有獨特意韻的跳柴舞。另外一種打柴舞起源說法是,黎族人上山砍柴,休息時將柴排放敲擊,跳來跳去,后來逐u發展演變成為打柴舞。
關于黎族竹竿舞起源的故事和傳說,也有多種,這些故事在民間口耳相傳,為竹竿舞這一古老而年輕的藝術形式增添了無限的魅力。如:
(一)浪漫愛情說
遠古時候有一對情投意合的黎族情人,在五弓嶺上的阿波嶺(又名打柴嶺,在今保亭與陵水群英鄉交界處)上對歌。兩人嚎亮優美的歌聲引來許多對黎族青年男女,他們不分晝夜在山嶺上唱歌跳舞,餓了就采集山上的野果食用,渴了就喝山上清洌的泉水,困了就臥睡在打柴嶺上。后來因為這對情人在采食野果時不幸中毒身亡,這些年輕的男男女女們才不歡而散。但此后每到夜晚,打柴嶺上便依稀傳來歌聲和有節奏的敲擊木棍的打柴聲。打柴舞也從此流傳開來。
(二)慶祝豐收說
五指山、白沙、昌江等地區的打柴舞多在秋后新谷歸倉或元宵節那一天開始舉行。因此,有人從這一點上認為打柴舞產生于人們祈愿豐收的活動之中。開始跳柴的第一天,村中男女老少喜氣洋洋,身著民族服裝,家家炊煮新米飯、釀糯米酒、宰殺禽畜。酒足飯飽之后,成年人便結伴來到村外曠野,點燃簧火或借著月光,告慰先靈和天地,慶祝稻谷豐收,祈愿來年有更好的收成。隨后便跳起打柴舞。打柴舞活動一直持續到元宵節,并在這天達到。人們整夜唱歌、跳柴,歡聲笑語久久蕩漾在整個黎寨中。
二、竹竿舞的藝術特點
竹竿舞與傳統節日緊密的聯系在一起。黎族人民極為重要的芋念芋、做佛節等節日的夜晚都會跳起用來助興的竹竿舞,這種舞蹈通常也在日常勞作結束后舉行,流傳較廣,群眾基礎較好。竹竿舞主要以竹為道具,不需要太大的場地,傳統竹竿舞通常在鄉野氣息濃厚的庭院或曬谷場舉行,通常由2根3.5米長左右的大竹竿作底架,在平行距離約為1~2m的空間中擺放8根細長竹竿,這是竹竿舞的基本框架。持桿者主要分坐底架的兩側,姿態以蹲或坐為主。每人各握細竹竿的兩端,然后按照相應的節奏敲擊竹竿,并且依照相對固定的次序分上下左右或交叉拍擊竹竿,樂聲清脆入耳而且極富律動美感。跳舞者動作優美,跳躍靈活,時而插入竹竿做竹上舞,時而雙腿或單替變換或左右躲閃,不僅讓觀眾嘆為觀止,而且對舞者靈巧欣賞不已。這種舞蹈不僅以獨舞的方式進行,也可青年男女對舞。而且隨著舞者的越發興奮,舞蹈速度也漸進加快,逐漸使場面更加熱烈。對于竹竿舞未來的舞臺呈現形式,竹竿舞的動作非常豐富,如果編排組合得當,會產生很多意想不到的效果。除了跳躍和騰空外,竹竿舞中或許還會看到雜技中的跟斗、街舞中的旋轉等多種技巧。隨著海南經濟文化的發展,竹竿舞被賦予了更多的含義,它不僅被文藝工作者搬上了藝術舞臺,而且還成為海南歡迎中外來賓和游客的一種禮節和儀式。如今,小小的竹竿,儼然已經成為海南旅游文化和民族風情的一種象征符號。
三、竹竿舞的社會價值
(一)竹竿舞的娛樂價值
竹竿舞不僅是一種具有健身功能的體育項目,而且還具有娛樂功能,它在黎族古老音樂的伴奏下,可以形成多種變化不同的節奏,從而使舞者在舞動過程中模仿出海南地區特有的生產生活場景,其基本的轉身、蹲坐、跪站等都有極強的游戲性。首先,竹竿舞往往具有比賽性質,動作難度不同,舞動節奏變化多樣,能夠在更加快速的舞動中表現出舞蹈的競技性特點。其次,竹節敲擊聲音鏗鏘有力,伴奏音樂歡快喜人,竹竿舞不僅是節日必備的娛樂項目,而且有著極強的審美特質。第三,竹竿舞是一種群體性的娛樂活動項目,需要多人配合進行游戲,在活動中不僅可以增進彼此之間的交流,而且可以在游戲中鍛煉參與者的配合協調能力。第四,竹竿舞的群眾基礎較好,不僅受到少數民族舞者的喜歡,而且逐漸的在我國得以有效推廣,特別是隨著海南旅游熱的興起,竹竿舞有更為廣闊的傳播空間,是傳播海南特色文化的重要渠道,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二)竹竿舞的民族文化價值
竹竿舞不僅是黎族優化文化的代表,而且在豐富我國民族舞蹈樣式,促進中國文化廣泛傳播方面有重大的意義和價值。首先,竹竿舞作為一項廣泛流傳的舞蹈樣式,不僅在黎族地區得廣泛的普及,而且極大的在我國內地和國際上被廣泛弘揚,是一項走向世界的舞蹈形式。其次,竹竿舞是我國少數民族體育舞蹈的重要項目,在竹竿舞中蘊含著豐富的民族生活文化基因,是黎族人民對地方宗教與地方勞作的深刻解讀和外在反映,是弘揚民族文化與民族習慣的重要方式。第三,竹竿舞充分的顯現了黎族地區人民的生活與思維方式,有著特定的文化氛圍與意義,而且深刻的詮釋出黎族人民對意志和情感教育的方式,通過這種活動形式可以起到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作用。第四,在竹竿舞身上寄托了濃厚的民族情感,體現著黎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追求,體現著海南地區熱情好客、廣泛參與、積極拓展與世界聯系,積極弘揚中化優秀文化的開放心態。
(三)竹竿舞的健身價值
竹竿舞不僅有深厚的文化基因與文化傳統,而且是有效的健身活動方式。首先,竹竿舞最早被定性為一種體育舞蹈,它有相當的競技性特征,可以作為一種比賽活動項目。其次,它的運動強度可以調控,可以通過多種動作活動和技巧達到放松身心,強健身體的作用,它不僅可以有效的活動下肢關節,而且可以使全身的肌肉得到有效鍛煉,特別是對治療某些關節和頸椎疾病有重要意義。第三,竹竿舞有良好的鍛煉心肺功能的作用,它可以使舞者適當的心跳加快,可以擴大肺活量,可以增強心肌的力量,可以有力的促進新陳代謝,特別是在海南溫潤的氣候條件下,可以使人的心肺功能得到更好的鍛煉,而且還具有良好的愉悅身心的功能。竹竿舞的健身功能不僅來源于其獨特的舞蹈形式,更在于這種舞蹈適宜各種人群鍛煉使用,而且有助于人們采用更有創新性的花樣,更隨意多變的舞蹈姿態,更富集體參與的合作方式,從而使身心得到更好的鍛煉。
(四)竹竿舞的競爭價值
我國民族體育舞蹈的發展大多取材于傳統的體育游戲項目。竹竿舞不僅是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之一,而且有著競技性的特征,雖然它現在更廣泛的被作為一種娛樂活動所傳承,但其競技價值仍不容抹殺的。首先,我國民族體育活動的規范化管理和標準化那就, 竹竿舞作為體育競賽項目,其比賽用的道具標準,比賽的具體規則已被做出基本的限定,從而使竹竿舞的競技更加突出。其次,竹竿舞作為一種體育比賽活動,目前在政府職能部分的組織下,已經開展了一第列的競技性比賽活動,從而使其作為體育項目的價值被更好的推廣。第三,我國近年來組織的系列竹竿舞表演賽,比賽形式也由雙人逐漸的擴展至多人參與,竹竿舞在比賽的過程中還創新性的融入了更多樣的舞蹈動作,從而使舞蹈更加整齊統一,使比賽的形式也更加多樣,使競爭性也更強。
(五)竹竿舞的民族價值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各民族呈現出大繁榮,各個民族既要在社會中發展,同時也要繼承和發揚本民族的優良傳統,各個民族形成互融互助的文化交流形式。而其中民族傳統體育項目是加強各民族文化交流的重要工具,黎族竹竿舞是體育與音樂舞蹈結合的產物,不僅在黎族本族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時也深受其他民族以及外國人的青睞。由于它具有極強的競技性,以及深層次的文化內涵,在促進民族團結與民族交流中發揮著重要的價值,是民俗、體育與藝術的完美融合。
竹竿舞的功能還有很多,如喪葬禮儀的功能(“超度亡靈、發泄情感”)、宗教儀式的功能(“驅獸護尸、慎K追遠”“祈福消災、保佑豐收”) ……具有濃郁的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竹竿舞的社會價值不僅在于其文化傳承、娛樂健身等方面,而且還是中國文化多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豐富中國優秀文化,促進多民族和諧發展有重要意義。
四、結語
海南黎族竹竿舞起源于少數民族的生產生活,是少數民族文化的結晶,不僅有良好的娛樂和健身功能,而且對于展現黎族對先祖的崇拜,展現少數民族人文精神有重要意義。推動竹竿舞活動廣泛的普及,不僅是繁榮中國傳統民族文化的重要使命,而且對于推動海南旅游文化事業蓬勃發展有重要意義,相信黎族竹竿舞的廣泛普及,會使黎族文化更加健康有效的發展,會使更多熱愛運動與熱愛生活的人來到海南黎族生活區,感受別樣的黎族文化魅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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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郝思德,黃萬波.三亞落筆洞遺址[M].南方出版社,1998.
一、經濟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社會公共經濟利益
1.經濟法以社會公共經濟利益為追求,是由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決定的。在經濟法中,其需要調整的對象是國家需要干預的經濟活動:例如市場秩序調控、社會分配調控、宏觀經濟調控等等。經濟法對市場主體進行指導,為經濟個體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實現經濟主體的經濟效益;經濟法通過對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規制以實現對市場秩序的規范,在最規范的過程中減少市場的自發性、盲目性、市場主體趨利性,將市場的無序狀態降到最低程度,實現市場經濟的高效運行;經濟法通過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經濟因素進行宏觀調控中發生的關系進行調整,使得國家的經濟總量保持最根本的平衡,優化國家的經濟結構,從而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穩步、良性發展。
2.經濟法以社會公共經濟利益為追求,是經濟法的基本價值屬性決定的。經濟法的基本價值屬性涵蓋有經濟民主、社會公平、整體經濟效益和經濟安全。經濟法的社會公平要求在社會經濟利益的分配中照顧社會每個公民的利益要求;經濟民主貫穿于經濟法體系的每一個組成部分,經濟民主強調經濟自由;整體經濟效益就是要求從社會的公共利益出發,對市場經濟中的經濟活動與經濟關系予以調控和指引,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經濟安全是一切經濟活動的根本前提,經濟活動應遵守經濟法律規范,維護經濟秩序的穩定。
二、經濟法中社會公共利益的特點探析
(一)維護內容的基礎性。內容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合法性要求該經濟利益是被法律所明確規定的或未被法律禁止的。合理性的要求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該項公共利益是非常有必要實現。追求公共利益是社會的必然選擇,公共利益要高于私人利益,例如高于私人的財產權利等,這是公共利益的應有之義。二是保障公共利益實現的措施要在合理合法范圍內。保障公共利益實現的措施,應該和公共利益呈現出一定的比例,也就是用最小的成本來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也即比例原t。公共利益的特性是具有必要性,也就是說,公共利益和個人私利相比,必須要進行保障,在價值保障上應該優先進行保障。
(二)實現程序的民主性。1.社會公眾是判斷者。公共利益的受體具有廣泛性,具有公共受益性。公共利益的享有者是社會公眾,公用事業由社會公眾直接使用或間接使用。但無論直接還是間接,都必須是使公眾受益,社會公共利益具有的公共受益性決定了社會公共利益的決定者與判斷著應當是社會公眾。
2.知情權與參與權的享有。實現過程中的民主性主要是要求賦予社會公眾知情權與廣泛的參與權。首先,社會公眾作為公共利益的決定者與判斷著,應當享有決策和判斷所必需的信息、資源,也即知情權。決策者在進行決策和判斷的時候,需要足夠的信息來對其決策進行保障。在公共利益的實現程序中應避免出現政策信息的壟斷與截留,保證社會公眾對公共事務、公共利益事項的知悉和了解。其次,社會公眾在公共利益的判斷與實現過程中應享有廣泛的參與權。公共利益關涉到社會公眾的權,其決策與實現過程中應吸收社會多個主體的參與決定,賦予社會公眾廣泛的參與權。
(三)實現目的的平衡性。經濟法在維護社會公共經濟利益體現出的正當性在于它以利益相衡為操守,它以每一位社會成員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會成員得到補償利益為宗旨。經濟法中的公共利益,其實是對社會底層人權益的一種保護的體現。在當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因為優勝劣汰的競爭規則和經濟學中的“馬太效應”,勢必是社會中出現弱勢群體,而弱勢群體按照階級的劃分,就是處于社會最底層的人們。在法律上將弱勢群體劃分為兩個種類:其一是因為心智或者是身體的殘疾等,從而導致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因為不能正常參加勞動而使自己處于弱勢地位的群體:其二,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因為社會資源的分配不公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不公正,導致這部分人的正當權益被剝奪,從而需要法律為其提供相應的援助而保障其正當權益。
三、經濟法中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機制
其一,民眾訴訟。民眾訴訟法讓普通百姓有了更多的訴訟的權利,民眾訴訟法對普通百姓的訴訟權進行保護。
中圖分類號:F062.3 文獻標志碼:A
1、知識治理的起源與概念
(1)源于對企業理論的發展和觀點論爭20世紀80年代,由知識經濟學引發的知識運動引起了經濟學和管理學學者的反思,他們認為現有的企業理論不能對以知識活動為中心的企業本質以及多樣化的組織形態進行有效的解釋,因而有必要重新認識企業本質與企業組織等的基本問題。
(2)源于組織經濟學、組織行為學等 隨著這些理論工具逐漸應用于以知識活動為中心的研究領域,便形成了的新的研究視角。組織中知識及組織關系的相關理論與實踐脫節,知識與組織之間的關系沒有得到理解,于是一些學者開始分析企業內及企業間知識治理問題,以揭示知識與組織之間的內在聯系。
(3)源于知識管理的發展知識管理在項目中的應用已經有一段時間,但是盡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資金,成功的知識管理案例卻不多,與知識管理項目相關的有形或無形的制度安排變化,會影響利益相關者參與知識管理的動機和行為,這就提出了治理知識管理的問題,稱為知識治理。
依據各自的理論基礎,各國學者對知識治理定義了不同的概念,知識治理是指治理知識過程。即選擇合適的治理機制對知識管理過程進行治理,以最優化組織的知識活動,最大化知識的組織活動效益,如表1所示。
2、知識治理機制及影響因素分析
知識治理是一種制度或機制設計。根據各自的理論基礎,學者Choi等提出了不同的知識治理機制。Choi以社會人類學為視角,以社會交換理論為基礎,提出了交換機制、合法資格機制以及贈與機制。交換機制(exchange)主要以經濟價值為基礎,以技術、專利等價值可以明確計量和評估的知識為研究對象,用協調價格的方式轉移這類知識;合法資格(entitlement)是指在企業獲得法律授予或社會允的資格下,從網絡或是他人處獲取某種知識;贈與(gift)則是指雙方自愿交流并共享知識,這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Foss根據組織結構提出了正式的與非正式的知識治理機制。正式的治理機制是指企業制度如激勵機制和信息系統的建設;非正式的治理機制則指企業的文化建設,包括網絡群組與實踐社群的建設。任志安由此提出了知識治理內核。他在Foss的研究基礎上,提出了知識治理的內核。即組織內應設置正式及非正式的組織機制,二者通過替代效應和補足效應相互作用,共同影響組織的知識活動結果,實現知識治理的效果。
還有學者在進行知識治理的研究時選擇了研究對象,在對案例進行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具體的知識治理機制。如Peltokorpi等。Peltokorpi以項目型企業為對象,研究了一家日本制造企業。他們在研究了這家日企制造業的知識治理后,圍繞著治理手段,構建了項目型組織知識治理機制,包含共享型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共識型科層機制以及績效測量與成果控制機制。Mahnke則以跨國公司為研究對象,研究了跨國公司的知識活動過程如知識流動、知識創造與知識治理結構選擇的相互關系。提出了以3種形式為主的知識治理機制,即科層、共同體和激勵。
從上面可以看出各學者提出的知識治理機制存在較大的差異性且各有側重點,那么影響治理機制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學者主要從知識屬性與組織特點兩方面探討了對組織機制的影響。
(1)知識屬性的影響知識屬性是指知識的基本特性,知識具有復雜性與多維性、主觀性與客觀性、認知性與行動性、個人化與社會化等基本屬性,同時也具有披露困境的特點。知識的維度影響著治理機制的選擇與建設,學者據此進行了研究。
Antonelli等分別研究了知識屬性對一般企業以及聯盟企業治理機制的影響。Antonelli基于公司知識具有不同的特點的假設,對治理系統進行了選擇。當知識具有公共品特點時,公司應選擇大公司、提前設置進入壁壘及內部金融市場等機制;當知識具有個人化特點時,共享應選擇全球跨國企業、金融市場及知識外包的機制;而當知識具有地方性、集體性的特點時,公司應選擇知識網絡、共同體、合資企業等機制。Contractor等認為知識具有連續性特征是連續譜,同時知識具有復雜性、新穎性及可傳播性等特點,他據此研究了知識的這些特點對聯盟治理模式選擇的影響。他們認為應對合作伙伴的特征與知識屬性進行匹配,并在此基礎上選擇聯盟治理模式。如當知識的社會化程度較強時,共享知識的一方不擔心由于共享知識而失去核心競爭力時,便可選擇契約聯盟治理模式,這時知識吸收放就能根據自己的需要很好的吸收知識。
Grandori等主要針對知識的差異性對治理機制進行了研究。林海芬等總結出了不同管理階段的知識特點,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了知識治理機制選擇表。如在發現問題階段,知識主要表現默會性、高信息不對稱以及高復雜性等特點,這時候溝通、權責對等、激勵機制是較為適宜的知識治理機制;而在項目實施階段,知識變現為高利益沖突性、高系統依賴性等特點,這時權威、標準運作程序則是適宜的治理機制。而Grandori則主要研究了知識的復雜性、差異性對組織內的通訊手段和工作方式的影響。他根據知識復雜性高、低及差異性高、低4種情況的組合選擇了不同的治理機制,如當知識復雜程度和差異化程度都低時,簡單的通訊網絡就足以進行知識共享;當知識復雜程度低而知識差異化程度較高時,知識需要整合并需要知識執行轉換者;當知識復雜度高而知識差異化低時,需要共同體機制;而當知識復雜度和差異化都高時,共同性失效,需要任務團隊型。具體的組合方式,如表2所示。
此外,還有學者如谷峰等對創新集群知識治理進行了研究。谷峰以開放式創新模式為研究對象,提出了影響其知識治理的4個因素,包括知識特性、知識活動主體及知識的內、外生情境。這4個因素之間進行著重復性、動態性的相互影響,共同推動著開放式創新的過程。薛曉梅、孫銳認為創新集群的環境開放性強,更強調知識的可用性和適用性,因此知識的差異性、嵌入性及公共品屬性越來越明顯,也就影響著知識治理機制的選擇及知識治理過程。他們認為知識特點與集群內、外部環境共同影響著知識活動主體的合作動機和知識能力,進而影響著創新集群內知識活動過程,從而影響知識治理機制的選擇,作用過程,如圖1所示。
因此可以看到,知識屬性的多維性的特點影響到治理機制的選擇和建設。社會化的屬性并且不只適用于單個企業,而且對于聯盟企業的治理都有重要的影響。因此在為企業選擇治理機制時要充分考慮企業內知識的特點。
(2)組織特點的影響
影響知識治理機制選擇的不僅有知識屬性,還要考慮組織特點如組織結構、組織文化等,以便治理機制能在組織內順利的實施。Grandori也分析了組織屬性對治理機制選擇的影響,他用利益沖突這個指標代表組織屬性,研究了利益沖突程度不同的情況下適用的治理機制,如當組織間利益沖突大時,價格和所有權共享的機制比較適宜,而共同體和任務團隊的治理模式會失效。Nickerson分析并解釋了各種組織形式對知識共享的影響。他們以需要解決的問題為分析單位并把需要解決的問題分為可分解問題和不可分解問題。不可分解的問題需要個人分享知識,但是分享動機受到人的認知性及自利傾向的限制,因此企業需要選擇最優的治理機制才能促進知識共享。在此基礎上他們選擇了3種對應的治理機制:市場、權威型科層和共識型科層,當問題是可分解的并且需要指導性搜索尋求解決方案時,市場機制比較適宜;權威型科層制度適合解決中等責任問題;共識型科層制度適合解決問題所得收益較高的情況。
3、知識治理實踐
在已有學者對知識治理實踐應用的研究中,以項目型組織為研究對象的居多,他們認為知識治理應立足于項目,根據項目的要求來設立治理機制,提高項目實施過程中知識管理的效率。下面重點介紹項目型組織中知識治理的實踐情況。項目型組織是一種自控型組織,組織以項目為單位,將必要的資源按功能進行劃分,各項目擁有獨立的職能部門和管理技術人員,僅和母企業保持弱聯系,項目型組織可以是獨立的公司或附屬的子公司,也可以是為了大型項目而由幾家企業組成的聯合體。項目型組織普遍存在于建筑行業、IT、咨詢、廣告等行業中,具有組織效率高反映迅速、各項目團隊知識獨特性、人才流動率大等特點。
搞好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關系到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改革發展的大事,隨著企業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縱深發展,各地“大區域謀劃、大產業構建、大集團引領、大項目推進”的經濟發展特征日益顯著,建筑施工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形勢更加嚴峻,工作更為重要。
一、新時期建筑施工企業的特點
新時期,建筑施工企業除了固有的點多、線長、面廣的特征外,還呈現出施工范圍廣泛,施工環境復雜,人員情況復雜,不確定因素增多等特點。
外部環境特點:在大區域謀化的前提條件下,施工的區域更加廣泛,跨地區施工建設日益頻繁,施工作業面更廣、更分散,單位之間、班組之間間距越來越大,少則數百米多則數十公里。
時間特點:工期短則三月五月,長則二年三年,一年四季施工不停,加班加點、晝夜輪班成為普遍現象。
人員成份特點:由于工作量大、工期緊、協作企業多,按工作性質來分,臨時工、協議工、合同工多;按身份來分,農民工、實習學生多;按文化程度分,高中以下人員多、技校生多、非正規院校的人員多。
按治安案件的性質分:偷盜現象增多、打架斗毆現象增多、吃喝賭現象增多、擾亂公共秩序現象增多,等等。
治安案件形成的原因、背景:外出打工者多為家庭貧困的無業人員,文化程度低,道德修養差,伺機發不義之才;由于人員密集,施工環境條件受限,加之工期緊、工作量大,因交叉作業相互干擾引發群爭群歐現象;由于工資發放不及時引發的上訪、圍堵、聚眾鬧事現象;由于吃飯住宿擁擠、待遇不公引發的爭執鬧事現象;由于個人問題、家庭困難得不到解決,使思想壓力增大,引發的情緒沖動、酗酒、等現象。
二、搞好新時期建筑施工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重大
職工的利益無小事。期盼平安的工作生活環境、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建筑施工企業廣大職工的基本愿望;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筑施工企業責任重大、責無旁貸。
要搞好建筑施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企業就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納入企業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作為建設平安企業、和諧企業的一項重要內容大力推進;要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單位齊抓共管的優勢,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運行機制,加大資源整合力度,不斷增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合力;要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體優勢,把打擊與防范、懲治與教育,管理與服務、當前與長遠、治標與治本更好地結合起來,形成上下一體、群防群治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企業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夯實企業長治久安的基礎,為搞好施工生產和企業又好又快發展保駕護航。
就建筑施工的外部環境而言,一個地方社會治安狀態的好與壞,直接影響到施工建設的順利進行與否,與建筑施工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要高度重視抓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與施工單位、當地司法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三位一體的群防群治體系,切實為建筑施工企業創造良好穩定的施工生產環境,保障職工安居樂業。
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要堅持走“群防群治”路線
馬克思指出:“違法行為通常是由不以立法者意志為轉移的經濟因素造成的”。違法犯罪是一種“社會綜合癥”,因此,“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也必往采取綜合癥綜合治理”的方法。
一是走“群眾路線”,這是建筑施工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必由之路。根據近年來的工作經驗,我認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深厚基礎在職工群眾中,力量之源在職工群眾之中,獲得成功的秘訣也在職工群眾之中。因此,企業的專項綜合治理工作必須與群眾路線相結合,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門在進行維護施工生產和員工正常生活秩序過程中,既要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作用,依法行駛職權,又要放手發動群眾,在基層各施工地點設立專職保衛干事、在施工項目部成立治安聯防巡邏隊、在施工班組設立安全員,形成系統的群眾防御體系,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二是人防與技防相結合,隨著建筑施工企業向PC總承包和EPC承包的經營方式的轉變,施工范圍不斷擴大,現場的物資數量增多、金額增大,安保工作的責任進一步增大;同時,隨著現代通訊技術的廣泛應用,借助現代通訊技術、現代機具作案的比例日益增多,靠單一的人防舉措已不能滿足形勢發展的需要。因此,隨著工程建設項目逐漸展開,在現場各關鍵部位或施工范圍內各要點安裝電子攝像頭進行監控很有必要,不僅能加大監控的范圍,還能有效填補人防力量的不足,增強社會治安工作的防范力度。
自從有文字記載以來,危機就時刻伴隨著人們,可是說,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便是回應各種危機的挑戰的過程。所謂危機,就是指在社會生活中突然發生的、嚴重危及社會秩序、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威脅的事件。而公共危機,簡單地說,就是一個事件突然發生對大眾正常的生活、工作以至生命財產構成威脅。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以及我國改革開放后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特別是互聯網的發展,使得信息傳播的速度和范圍不斷加大,給予政府處理公共危機的反應時間越來越短,要求越來越高。
現如今,鑒于公共危機的不確定性、突發性的特點,以及政府的人力,財力等資源的限制,單靠政府的一己之力已經很難控制危機處理的局面,也很難滿足所涉居民的要求。新形勢下,對于政府而言,危機處理的主要任務已經不再是完善內部的機制,而是,如何建立起一個多元主體協同參與的公共危機治理管理體系,調動相關的社會資源與力量進行危機救治,并將治理體系制度化,完善監督和制約機制。
一、概念界定:公共危機與協同治理
(一)公共危機的內涵與特點
關于公共危機的內涵,不同的學者給予的不同的定義,美國學者羅森塔爾(Rosenthal)認為,公共危機是“對一個社會系統的基本價值和行為準則構架產生嚴重威脅,并在時間壓力和不確定性極高的情況下必須對其做出關鍵決策的事件”。本文所研究的公共危機,是指對人們的生命、財產等造成威脅,且超出政府在行政常態下的管理能力,需要政府和社會能夠采取及時恰當的預警、應急措施來加以應對的事件。從定義上,我們不難看出,公共危機具有公共性、緊急性、不確定性、變動性階段性的特點。
(二)協同治理的內涵與特點
所謂協同,即“相互協調、共同作用”。 所謂治理,是指各種公共的、私人的、個人和機構共同參與事務的管理方式。那么,公共危機中的協同治理,是指在網絡技術和信息技術的支持下, 針對潛在的和當前的危機,政府、非政府組織、企業、個人等多種社會要素采用相互合作的方式,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行動,有效地預防、處理危機的過程。
從定義上來看,協同治理下的政府公共危機處理,有以下幾個特點:首先,多元化的危機處理主體。政府雖然仍舊起著主導的作用,但已經不是唯一的主體。其次,合作是危機處理的運作方式。為達成社會秩序穩定的目的,各個主體通過協商對話,發揮各自所長,參與到危機處理中來,努力促成多元合作,相互制約監督的社會治理局面。第三,公共利益的增進是協同危機治理的最終目的所在。在危機處理中,各主體構成有彈性的協同治理網絡,在各自的領域發揮所長,實現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治理效果。在此過程中,不僅提高了社會以及居民對于公共事務的關心程度,更是合理的利用了社會的資源,轉移了政府的作業壓力,通過危機轉化為增進社會認同感的機遇,實現公共利益。
二、協同治理公共危機的必要性分析
轉型期的中國,正經歷著全球化的巨大考驗,人口流動加速,社會結構分化,不同國家地區的文化碰撞等,都將導致社會的不穩定性,使得公共危機時隱時現,對于政府的危機處理能力也提出了巨大的考驗。“福兮禍之所伏,禍兮福之所倚”,公共危機,“危險”和“機遇”的結合。在此情況下,及時、妥善的公共危機治理措施以及機制顯得尤為必要。同時我們也需意識到,在現代社會,個體限于其信息、資源、技術能力的限制,憑借一己之力解決問題已經不現實。面對日益復雜的公共危機局面,以及社會力量的不斷發展的現實,政府尋求社會的合作已經成為必然的選擇,協同治理在危機處理中也顯得尤為必要。
但是我們也需要意識到,政府是公共服務的主要提供者和管理者,擁有大量的社會資源。在公共危機治理機制中,鑒于其權威性和強制性,仍然占有著主導地位,制定危機處理的方針政策,統籌參與的社會力量,調解期間的矛盾,促使危機的解決和后期安撫工作的開展,其次,我們也需看到,公共危機不僅是對政府能力的挑戰,更是對全社會整體能力的綜合考驗。政府應該通過宣傳,強化社會和公眾對危機的意識,提供多主體參與的法律制度保障,促使公共危機治理網絡整體水平的提升。
三、協同治理視角下公共危機處理的實現路徑
通過上文的論述,我們不難發現,現如今,公共危機的治理關鍵是在于政府是否提供了一系列的制度和程序保障,來確保社會力量的作用得以發揮,矛盾得以協調,各自取長補短,實現公共危機解決,公共利益增進的目的。目前,我國協同治理公共危機的機制還未完善,危機治理網絡也存在者不足之處,因此,政府轉變治理理念、提供法律保障、完善制約監督體系、提供社會力量的參與渠道,鼓勵多元參與是如今公共危機治理的首要任務。
(一)觀念轉變:實現管理理念向協同治理理念的轉變
政府需要轉變傳統的管理理念,從自上而下、管制與命令的管理方式向多元合作治理的方式轉變。首先,樹立人本理念。在危機處理中,堅持以人為本,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人民的權利。其次,危機處理透明化。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信息傳播的速度已經大大提升。如果政府故意隱瞞事態,反而會處于被動的局面。因此,在危機處理過程中,政府應該完善社會信息的傳播機制,及時的與民眾溝通,爭取危機處理的時間和社會大眾的認可。
(二)制度保障:完善多元主體參與危機治理的法律法規
在危機處理中,只有明晰各主體的權責,做到有章可循,才不會出現忙亂,促使公共危機有序解決。《突發事件應對法》,是我國針對公共危機的一部法律,其中對危機應對與管理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但是我們不難看出,其主要是針對政府這一主體在公共危機中應該如何治理,對于在公共危機治理中,社會力量以及居民個人等主體的權責并未詳細做出規范。
因此,政府應加強制定公共危機中協作治理的法律規范,明晰各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并且制定相應的對于越規矩的懲罰措施,做到公共危機處理中有法可依,各部門各司其職。
(三)監督機制:保障協同治理參與者的權責實現
沒有監督的權力,會演變成“惡力”,導致權力“尋租”,破壞社會秩序。因此健全監督保障機制,保證政府和參與主體的權利,促使治理網絡運轉協調,是危機治理成功的關鍵。政府應該利用立法、司法監督體系和行政監督體系,以及社會監督、媒體監督、公眾監督等多種渠道,搭建一個完整的監督系統,各種監督力量共同參與,促使機制化的監督體系形成,實現危機治理中,參與者安于其責,有序參與。
四、結語
當公共危機事件發生后,人們不可能阻止其發生,那么,如何及時恰當的處理危機,是政府的首要任務。以協同治理為理念,調動社會力量,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無疑是政府危機治理的一個良策。然而我們也需意識到,體制的搭建與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仍然需要政府與社會公共同的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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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今天,大學生面臨著激烈的競爭環境,就業問題格外突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課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國務院、教育部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格外重視,先后頒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等文件,標志著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要進行全面的改革和建設。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的必要性
(一)當代大學生新的思想特點要求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必須改革
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對象是當今大學生,因此,要符合學生的思想狀況和特征。在知識經濟時代,大學生的思想觀念和政治意識有了新的變化,比如大學生的政治觀開始向現實化發展,他們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和政治信念,民主意識和參與意識增強;在市場經濟影響下,大學生的意識觀念趨向個性化,競爭意識越來越強烈,個性越來越獨立;在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下,大學生受外來文化和思想的影響較大,價值觀呈現出多元化的形式,追求物質享受和功利主義,導致道德觀念和人生態度比較膚淺等;另外,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大學生的心理素質比較差,會出現盲目、消極甚至極端的現象。當今大學生在思想上表現出來的新特點對思想政治理論課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師必須了解大學生的生理、心理以及思想特點,對思想政治理論課做出相應的改革。
(二)改革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是時展的要求
當前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論課還是以教師灌輸的方法為主,教學方法單一,引不起學生學習的興趣,學生缺乏互動和參與性,使得課堂教學沒有生機,挫傷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另外,教學內容比較陳舊,沒有吸引力,缺乏針對性,比如有一部分內容與中學課程重復,教師在講解時也不再深入細致的引導,使學生產生審美疲勞,容易出現抵觸的心理。當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課已跟不上高校教育改革和時展的步伐,因此,必須進一步改革才能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課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改革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有效措施
(一)改變教學觀念和教學內容,培養學生市場需求的思想道德素質
在經濟市場化的高度發展下,對社會和人的素質也提出了市場化的要求,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論課不但要培養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還要培養學生的法治素質。教師要充分了解市場經濟社會的特點及其對人才的要求,改變以往的教學觀念,把思想政治理論課立足于市場同時又要高于市場,以市場化的目標來制定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目標,把學生培養成為具有市場化思想道德素質的新型人才。另外,思想政治理論課還要時時引導學生因市場競爭及社會差別等產生的各種壓力,這就要把市場經濟的公平性、競爭性、開放性,以及經濟全球化下的風險意識、法制意識、效率意識等,體現在思想政治理論課中。
(二)加強思想政治理論課中的人文關懷
由于教學手段、教學內容等不符合學生的要求,造成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師生關系比較疏遠,不利于提高教學質量和學生道德素質的培養,教師在課堂上增加人文關懷是建立良好師生關系的要求。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要尊重、關愛不同專業的學生,加強與學生的交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形成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教師在備課時要把學生感興趣的作為切入點,與學生達成共鳴,使思想政治教育課堂也能形成充滿人情味、民主、和諧的氛圍,在這樣的環境下不僅提高了學生的思想政治覺悟,還培養了學生的民主精神和創新精神,也有利于真正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另外,在思想政治理論課加入人文關懷,也是大學生能夠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重要保證。
(三)加強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性
當前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論課都比較重視理論教學,社會實踐教學基本被忽視,這主要是由于思想政治理論課自身的特點造成的。思想政治理論課講解的都是與人類社會、自然界、人的思維等方面的普遍規律,以及社會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或基本規范,給教學實踐的教學目標、內容安排等帶來了較大困難。
為了使教學實踐課取得該有的效果,教師和學校要加強對實踐教學的重視,首先要有效組織社會實踐,可以將教學實踐作為一個任務布置給學生,教師出一些題目,讓學生寫一份調研報告,怎樣調研、去哪里調研,讓學生自行安排。其次,政治理論課教師可以參與學生的暑期實踐工作,把思想政治理論課與社會實踐結合起來。最后,教師要對學生的實踐結果進行評價,學校要建立完善的評價體系,最終發揮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實踐效果。
三、結語
1.1治理理論的內涵
“治理”一詞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臘文,最早的含義可追溯到“掌舵、操舵”,意思是控制、領導和操縱,我國學者則在《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中將其解釋為統治、管理、使安定有序、使不危害并起作用。然而,隨著世界經濟發展以及政治制度的不斷完善,治理一詞已被賦予更為豐富的內涵。
治理一詞是一個廣泛的概念,產生初期是應用于與政治相關的管理活動中,后來世界銀行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期的《南撒哈拉非洲:從危機走向可持續增長》報告則將治理一詞延伸至經濟學領域和政治學領域,該篇報告認為當時非洲之所以能夠擺脫危機,就在于“治理”的提出,是治理政策實現了該地區的可持續增長。
每一種理論為了適應其不同的運用環境,就會有其不同的含義。而學者們也根據各個理論的普遍適用性和特殊運用性對理論有不同的理解。因此,治理一詞從產生就有多種不同角度的解讀。全球治理委員會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了《我們的全球伙伴關系》一文,在當時較為全面地解釋了治理理論:治理理論是公共機構及私人機構共同管理社會事務的方式的總和。我國學者俞可平認為:治理是為了滿足既定范圍內廣大公眾的需求而產生的一種具有權威的管理手段。[1]
1.2治理理論的特點
治理理論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一是治理目的。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增進即為治理的目的,就這一目的而言有5個特點:網絡化的組織,多元化的主體,權力的依賴,分散化的責任,政府主導責任。二是治理形式。多元治理、多中心共同治理形式,權威源頭不再僅僅是政府,還有各非政府的組織結構,在這一模式下,各部門、各組織結構之間的職責和權限不再涇渭分明,多中心治理一詞便是由此而來。三是治理方式。治理模式采用的是多元合作、共同協商的方式。這一方式的產生并能夠實現的基礎是各大治理主體之間存在平等的地位,并且相互之間達成共識,形成共同的目標認知。從治理的特征來看,治理理論對于高校正確定位院校與學生雙方角色,培養高校學生的自我管理意識,形成高校內部的多邊治理秩序,建立有效的高校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義。
2治理理論與傳統管理理論的不同及優勢
2.1治理與傳統管理比較
我國高度重視治理理論源于十八屆三中全會。會上多次提到治理一詞,將中國管理者的目光吸引到這一更為民主科學的管理方式上。從“統治”到“管理”,從“管理”發展到“治理”,雖然只是語言上細微變化,但反映出來的卻是整個國家和廣大人民思想層次的上升。如果說管理理論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一種組合與單項互動,那么治理則是多元主體之間的聯合共治與雙向合作;如果說管理的目的是為了維持社會正常秩序和運作,那么治理則是以善治為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全社會的共贏。
治理與管理雖然不是截然對立的概念,但兩者之間仍然存在顯著區別:第一,兩者活動主體不同。在傳統的管理方式中,政府是唯一的管理實施者,其他的組織及主體在這一體系中都處于被動地位,即被管理者,因此傳統的管理方式即為一元主體;而治理的主體則是政府與其他各大非政府組織,社會也從最初的被治理者演變為治理的主體。第二,兩者的權威基礎不同。傳統的管理理論中,管理者權威經過法律授權,具有強制實施效力;而治理理論中,各治理主體的權威則是基于社會公眾的自愿意識和共同意識。第三,兩者的運作機制不同。管理活動的運行機制包括控制、規制及法制,是一種單向強制且剛性的運作模式,而治理活動的運行機制則包括服務、協調及回應,是一種復合雙向并具柔性的運作模式。[2]
從一元單向強制管理向多中心交互式共贏治理的結構性轉變,不但是針對經濟發展變化而做出的管理模式轉變,而且體現了合作共贏的社會意識的凝聚。
2.2治理理論的目的是達到“善治”
治理理論產生的根源在于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同時它又反作用于原來的政治管理方式及經濟管理手段。與社會所熟悉的傳統管理方式相比,這一新興管理方式的理論與實踐都是對社會各方面發展的挑戰。為了將此挑戰轉化為社會發展的機遇,現將治理理論與傳統的管理理論進行比較,總結出治理具備以下優勢:
第一,治理理論認為,現代社會,政府的職能和精力應集中于提供只能并且必須由政府供應的公共物品和服務,政府應該向其他社會主體下放權力,調動其他主體實質性參與政治活動和社會事務的積極性。社會發展需要的是“有限政府”,而不是一個“全能政府”。[3]
第二,治理理論強調政府與其他社會主體之間的和諧合作。在傳統的管理理論中,存在一個與公民社會有明顯的區別,并且擁有豐富的資源和強大的權力的國家和以這個國家為中心是有效管理得以達成的兩個必要前提,缺一不可。而治理理論下,有效的管理必定是民主色彩濃厚的管理模式,社會事務由各主體共同管理,各主體之間也相互溝通交流,形成社會管理的各項決定,治理模式重視普遍群眾的想法,充分體現著現代政治文明的價值理念,與我國的“人本和諧”理念相契合,在一定程度上豐富了人類政治文明的內涵。
第三,治理理論的出現起到一種破冰作用,如果說管理理論下市場與計劃、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公民社會與國家之間是一種兩分關系,那治理理論便改變了以上主體之間存在的零和、博弈局面。在治理模式下,服務代替了控制,從組織內部解決了控制與反控制,爭奪與反爭奪的問題,即打破了強制、支配的一元主導局面,多元價值追求、合作共贏的特點在實現公共利益的過程中的以體現。
第四,治理理論彰顯了社會多元主體的地位,號召各主體的能量釋放。在全球化、現代化與社會化的今天,世界環境的復雜化與社會環境的日益變化衍生出了多樣的利益及需求,治理模式下,各主體之間通過反復磋商來增進理解,達成共識,這能夠加強決策的科學性和實施的有效性,有利于凝聚國家的力量,集中舉辦一些有全局影響的重大事項,打造“有效政府”。
治理理論的實踐目的是達到“善治”,即整個社會都達到利益最大化的狀態。善治達成的現實基礎是公民社會的存在,公民社會的構成要素有六點:一是響應,公共管理機構必須就公民的要求和建議等做出及時、負責的響應,管理機關的響應性越大,善治社會達到的程度也就越高;二是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行為準則是國家法律,法律是善治的基本要求與強制保證。三是透明性,即各項政治政策信息的公開性,透明性越高,善治的程度就越高;四是有效,主要指管理的效率,一體現在管理機構設置合理,二體現在管理成本最低化,因此善治的程度越高,管理的有效性就越強;五是合法性,這里的“法”并非傳統意義上法律的“法”,而是指社會公眾自覺認可和服從社會秩序的狀態,而非法律意義上的“法”,合法性越大,善治程度便越高;六是責任性,指的是善治社會中的公眾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社會公眾的責任性越強,善治的實踐程度就越高。[4]
2.3治理理論對優化大學生創業教育管理模式的優勢
首先,治理理論產生的社會環境與大學創業教育管理所處的社會環境是相同的。治理理論是將政府以外的政治主體引入政治社會事務的管理活動中,其出現是由于政府管理和市場管理兩種管理模式都出現了明顯的缺陷,社會環境中的許多問題亟需解決。另一方面,我國的大學創業教育管理是在全球化以及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產生及發展的。目前我國在大學生的教育管理方式上面臨著越來越多、各式各樣的挑戰,就創業教育這一部分看來,大學生創業的初衷不同,大學生自身有著不同的經歷背景等原因都造成大學生創業水平以及創業積極性方面的差異,此時將治理理論引入大學創業教育管理很有必要。
其次,從大學生創業的性質看。大學生創業不僅是大學生自己的一項經濟活動,更是學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領導式的管理方式難以與大學生創業的這一獨特性質相融合,創業教育也不適合盈利性組織的市場化管理模式,需要對其進行規范的引導和訓練。
再次,從創業大學生自身具備的素質看。當前高校“事無巨細親自抓”的管理模式使得大學生在思想觀念上無法擺脫被管理者的角色,思想和行動均依賴高校規章制度,在此背景下,高校學生的自我管理及自我提高的意識得不到加強,學生無法意識到自身的優勢,自然無法發揮優勢,長期下來,積極性與創造性也就得不到發展,這對于大學生創業教育而言是很大的阻礙,就這一點而言,運用治理理論,將大學生創業活動的發展與大學生自身的發展相結合,實現個人價值和組織目標,提高大學生自身的責任意識很有必要。[5]
最后,目前我國的高校教育過程中存在嚴重的角色錯位。主要體現在高校與學生的關系方面,學生付費接受高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兩者之間存在的這種供需關系在高校的過度管理下演變為控制關系,這將直接導致:一、高校管理層的精力嚴重分散,這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教育決策失誤、教育管理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問題;二、這種控制關系遏制了大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阻礙了學生參與高校管理的積極性,進一步阻礙了高校各項政策的有效實施。而治理理論則有助于高校由管制型向服務型轉變,緩解角色錯位帶來的負面影響。[6]
當前,在部分高校,對大學生創業組織的管理存在很強的行政性色彩,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大學生發揮其自身的積極性。善治理念對推動大學創業教育管理的改進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在善治理論指導下,大學生創業將實現提升績效,高校將培育出更有素質的公民,這些公民又會促進治理的效率。因此,大學創業教育管理應該進行改革,以引導代替控制,以公共治理代替層級管理。
3治理理論為高校優化創業教育管理模式提供新視野
縱觀我國的實踐歷程,我們已經在不自知的情況下運用了治理理論,不論是在建立公民社會方面還是具體的社會組織對于自身的管理方面,都出現了治理理論的廣泛滲透,這一些實踐說明,治理理論在我國還是很有適切性的,這對大學創業教育管理同樣適用。當前我們的著眼點是,治理理論起源于國外的理論,我們要實現的是去其糟粕,取其精華,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進行分析、吸收和運用。深究大學創業教育管理從傳統的管理模式轉變為治理理論指導的下的管理模式的動力,不僅僅是教育從業者思想精神層面的改變和進步,更是現有大學創業教育管理的模式和方法等實踐方面的內容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據此,就大學創業教育管理的這一課題的研究,不能只局限在理論方面是否適用,同時也需要對具體實踐方面進行相關可行性研究。
關鍵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特點;問題;政策
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comprehensive management;characteristics;problems;policy
中圖分類號:D63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30-0328-02
0 引言
社會治安問題是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社會和諧的重大問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進程的不斷推進和深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受到社會的高度重視并被逐漸提上日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被廣泛應用在社會治安管理上,對我國社會治安工作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但是目前的社會治安形勢仍然很嚴峻,并沒有從根本上扭轉違法犯罪行為增多的勢頭,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對其治理工作起了限制和阻礙作用。一味的嚴打或者寬松化治理并不能有效地進行治理。只有繼續不斷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等法律體系,為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方針和指南,才能更好的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服務和指導,提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成效。
1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特點
在社會治安治理工作中,我國主要是以政策的形式進行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大致有以下幾個特點,現做如下分析:
第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是指按照黨的政治和組織領導機制所構建的綜合治理領導體系。其既不需要設立專門的法定實施機構,也不需要改變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組織管理。其領導體系就是指按照黨的統一領導,對社會治理工作由黨和政府共同管理,辦事機構對其進行具體管理,同時明確各單位的職責。上至省市,下至縣區、鄉鎮都必須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制,以便使得社會治安治理工作能夠進行明確分工。權責明確,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二,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為指導和標準,對綜合治理的相關管理規范加以明確。在綜合治理的區域,以屬地管理為原則,明確主管人的責任,并且以“系統抓和抓系統”的方式進行輔助。對于國家各個部門來說,要進行齊抓共管,一切治理措施都必須以綜合治理方針為標準,對于基層中的各個單位來說,則可以進行群防群治,專心管理好本部門的人員,處理和本部門、本單位的治理工作,做到各盡其責。
第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調控手段要以政策性責任為核心。可以采取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以及一票否決制來進行實施,或者還可以取消評先評優的資格,甚至將個人的政治榮譽和工作成效相聯系等方式來提高治安人員的工作熱情和辦事效率。
第四,社會綜合治理政策具有非常廣闊的實施主體。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上,無論是政府機關,還是社會團體以及企事業單位,都是政策實施的主體,對綜合治理工作負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其人員和資產的管理,以便進一步促進社會綜合治理政策的建立和完善。
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優缺點
2.1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優點 政策實施方式在對社會治安問題進行綜合治理時具有其獨特的優點。
第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實施機制較為靈活。如果國家對社會治安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比較滯后,為了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可以率先實行治安綜合治理政策對其進行指導。
第二,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進行實施可以不必新建實施機制。其完全可以以現行的體制為標準和依托,專門的國家實施體制不必建立。
第三,通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來對各個單位和相關人員的升遷獎懲進行約束和管理,可以進一步明確其職責,促使其能夠嚴于律己,提高其自身的治安治理效率和質量,維護社會的穩定和和諧。同時按照政策進行實施比較符合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制度,讓政府政策可以先行發揮作用。
第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和普遍約束力,其具有較強的影響力,通過相關的指令和措施,可以促使省市縣級等各個區域和各個單位的人員能夠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
2.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局限性 政策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首先,政策具有嚴格的要求,原則性較強,缺乏一定的規范性措施,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操作方面有一些不利影響。其次,國家不能要求政策強制執行,使得政策的權威性和實際執行情況仍然和預想方案存在一定的差距,缺乏一些必要的法律依據和法律基礎。再者,政策的實施主體也未進行明確規范,對負責綜合治理并進行實施的國家管理和部門以及群防組織的性質和職責范圍進行明確確定,使得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缺乏嚴密的分工層次,管理體系未能有效建立開來。另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沒有嚴格的監督機制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導致在治理過程中投機違法現象頻發,人員治理的積極性不高,給社會治安工作的有效進行帶來很大的難度。
3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建議
3.1 主要問題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過程中也存在著很多問題和難題,社會矛盾較多,大致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缺乏明確的定位。管轄綜合治理機構缺乏明確的地位,難以斷定其是屬于政府還是黨委。并且治理工作的連續性較差,缺乏具體的實施和治理計劃,權威不足,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導致治理工作的實踐性較差,流于形式,治理效果并不明顯。
第二,人員編制不合理,缺乏足夠的資金保障。盡管政府對綜合治理的人員編制以及資金投入等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然而地方資金有限,尤其是對于縣鎮鄉等基層來說,財政更為吃緊,要想加大對人員編制和資金的投入力度,有點力不從心,使得綜合治理機制難以有效地建立和完善,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難以起到實質性的指導和幫助。
第三,治安防范工作力度不足。有些地區的治安防范工作較差,缺乏一定的治安措施和治安體系,導致違法犯罪現象經常發生,進一步加大了治理的難度。
3.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效建議 對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制定來說,一定要嚴格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結合不同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治安狀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治理政策,涉及到更為廣泛的區域,并且對治理措施進行細化規定和要求,避免出現紙上談兵的現象。另外,由于我國的經濟發展戰略會出現一些變化和調整,對于綜合治理政策也要隨之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便能夠為社會治安的治理工作提供堅強的后盾和保障。對于社會綜合治理工作來說,明確各級政府的治理范圍和職責,加強對人員的合理編制,并建立一定的監督機制是十分必要的。
4 結語
綜上所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對于社會治理工作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策的指導和服務下,明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分工和職責,對人員進行合理編制,并進行有效的監督,可以提高治理成效,維護社會的穩定和和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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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盧虎.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毛口鄉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扎實有效[J].農村經濟與技術,2001(02).
一、公司治理與公司環境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指的是公司所有利益相關者之間為確定、監督和控制各自的責任、權利和利益而做出的制度安排,是公司正常運行的基礎和框架。
每一個公司都生存、競爭于一定的社會環境,公司治理也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公司外部的經濟、政治、法律、文化等構成了公司的外環境;公司內部的組織形式、管理體制、管理水平、管理哲學和經營風格、生產規模和科技實力組成了公司的內環境。外環境和內環境都制約了公司治理的規范性和有效性;公司治理又反作用于公司環境。公司環境與公司治理相互依存、相互制約。
委托理論和團隊生產理論是公司治理的主要理論依據。公司制企業的主要特征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由此形成了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委托關系。委托理論針對兩權分離下的利益沖突、制衡和激勵,提出針對合約或信息的不完備性、不對稱性,遏止“敗德行為”而必須采取的治理措施。通過合理配置公司的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達到協調、約束和激勵的目標,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外部的不同市場環境,公司內部在利益上分享和制衡不同,會形成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約束制度,出現不同的公司治理結構。
由于所處的內外環境不同,各個國家相應地形成各自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比如:美國是外部控制型的治理模式,美國公司環境的特點是股權高度分散,融資主要依賴于股票市場,同時有發達的經理市場和嚴格的信息披露監管機制。所以注重外部公司治理是美國公司治理的主要特點。相反,日本公司的股權高度集中,相關利益主體組成的嚴密內部治理結構和薄弱的外部治理結構組成了日本公司治理的主要特點。韓國公司以家族型企業集團為主,家族型的內部治理結構和不完善的外部治理組成了韓國式公司治理的主要特點。
重外部治理的美國式、重內部治理的日本式和家族型內部治理結構,在公司多元化發展的今天都受到了空前的挑戰,只有內外共同治理才是最佳的治理方式。
二、公司治理與公司內部會計控制
嚴格地說,內部會計控制與公司治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公司治理解決的是股東、董事會、經理及監事會之間的權責利劃分的制度安排,主要涉及法律層面的問題。而內部會計控制則是管理當局(董事會及經理階層)建立的內部管理制度,屬于內部管理層面,解決的是管理當局與其下屬之間的管理控制關系。但內部會計控制又與公司治理有著緊密的聯系。其聯系具體表現在:
1.公司治理與內部會計控制都統一于實現企業的目標。如前所述,內部會計控制的目標主要是減少虛假會計信息,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其基本目標乃是保證企業目標的實現。而公司治理的目標是保證企業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防止董事、經理等人損害股東的利益。因此,內部會計控制和公司治理都統一于企業目標的實現。
2.良好的內部會計控制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根據控制論原理,良好的公司治理需要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
3.內部會計控制與公司治理都遵循相互牽制、制衡的原則。內部牽制既是內部控制的一個基本原則也是內部控制的一個基本內容,事實上,早期的內部控制概念就是指的內部牽制。而完善公司治理的目標就是建立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相互牽制、制衡關系。實際上,經濟學中也常把內部公司智力稱為內部控制機制(internal control mechanism)。
4.公司治理設定了內部會計控制最重要的控制環境。內部會計控制必然是在確定外部和內部公司治理結構之下的事實。
5.從會計控制的方法來看,現代內部會計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組織規劃控制、授權批準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預算控制、資產保護控制、人員素質控制、風險控制、內部報告控制、電子信息系統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公司治理里中一些內容也屬于內部控制,如組織規劃控制、授權批準控制的方法與公司治理的方法都有共同之處。
三、我國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發展特點
我國的公司治理目前仍以政府為主導,通過政府頒布的法規從外部要求公司進行內部控制規范。經過10多年的發展,我國內部控制規范從無到有,體現了以下幾個方面的發展特點:內部控制的概念更加廣泛――從內部會計結構發展到主次明確的以內部會計控制為主的內部控制;規范的立足點和出發點由信息披露和審計的角度轉移到內部控制的主體――企業;強調風險控制;關注內部控制環境;突出企業內部的全面控制。
雖然我國目前的規范與美國20世紀90年代的內部控制理論相比還有不少差距,但已經開始從公司治理的高度來規范企業內部會計控制,適合我國現階段正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中美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在很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異。
四、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機制,強化我國公司內部會計控制
1.與市場經濟同步發展,完善外部治理機制。公司治理與內部會計控制都需要逐步完善公司的外部市場,包括商品市場、人才市場、金融市場都需要發展和完善。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規范要隨著外部市場的發展而同步發展。
2.完善內部治理。完善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與經理之間的相互制衡關系。
3.聯合指定內部控制規范。根據我國公司的內外環境,在公司外部市場逐步建立的過程中,仍然以政府部門制定公司內部控制規范,從外部向公司內部施加壓力。在條件成熟時,還可以由國務院《公司內部控制條例》。
4.加強對公司治理基本理論的研究。從內部控制結構論提升到內部控制框架體系論是大勢所趨,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把對內部控制方法的評價提升到經營效果和經營業績的評價,實現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