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4 16: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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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現代企業來說,合同的建立與履行是其經營活動的最直觀體現,企業經濟效益的取得,也必須得到合同保障功能的支持。在企業的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涉及的內容往往較為廣泛,包含的人與機構也較為復雜,這就使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很容易出現各類風險,而為了盡可能避免企業因合同風險遭受損失,本文就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措施展開具體研究。
1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必要性
風險本身具有不確定性、不受人意志控制、必然性、偶然性等多方面的特點,而這些特點的存在,使風險的出現往往與企業初衷背道而馳。隨著經濟發展正式步入新常態的階段,我國也真正進入了產業轉型的關鍵時期,這一社會經濟大變革,雖然為很多企業帶來了進一步發展的契機,但企業所面臨的合同風險的復雜程度也將進一步增加,結合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中國五百強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需求調查報告》,不難發現,合同風險控制的排位僅次于公司治理,位于企業風險管理需求的第二位。由此能夠看出,合同管理風險控制對企業的重要性,且企業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也必須得到高質量的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支持。
2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形式
結合相關文獻資料與自身實際調查,本文將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形式概括為合同主體風險、合同程序風險、合同內容風險、合同履行過程風險4個方面。
2.1合同主體風險
對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中合同主體風險來說,這一風險的出現主要是由于我國現行法律對不同行業企業主體資格的要求不同。在我國當下大部分行業中,其主體資格只需要擁有營業執照便能夠獲得,但由于藥品、房地產開發、建筑施工和航空航天等行業,對主體資格的批準較為嚴格,這就使相關企業只有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或是批準證書,才能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這雖然使很多行業的規范性由此得到了約束,但一些不具備相應主體資格的企業在簽訂合同后,往往會因自身主體不合格的影響,導致所簽訂的合同被撤銷甚至無效化,企業由此就很容易遭受經濟上的損失。
2.2合同程序風險
除了合同主體風險,合同程序風險也必須引起企業重視。合同程序風險的出現主要是由于我國法律在一些種類合同中,存在較為嚴格的審批程序,這就使很多合同因難以通過審核而被無效化,合同的法律效力由此得不到保障,合同相關的風險自然就很容易大量增加。對于我國當下的中外合資企業來說,其合同簽訂必須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方可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類的合同,則需要得到規劃審批與規劃許可證,這樣才能保證企業運營過程中不會突然出現合同無效、被撤銷的問題,因合同遭受相關部門處罰的問題也能夠得到較好的避免。
2.3合同內容風險
合同本身由合同條款與附屬文件組成,這里的合同條款主要包含數量、質量、違約責任和合同當事人名稱等內容,而附屬文件為雙方約定的各種圖、表、文字資料,這些內容共同組成了合同的主要內容。如果合同內容出現不完整的問題,合同簽訂的雙方就很容易因合同條款不明確等問題引發分歧,合同的執行也會因此受到負面影響,由此可見,合同內容對于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性,因此,企業也必須保證各項條款相互之間不存在矛盾與邏輯錯誤。
2.4合同履行過程風險
除了上述幾方面,合同履行過程風險也屬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重要組成。在我國法律規定中,雙方簽訂的合同一旦生效,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就必須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的要求,這樣才能保證相關合同真正服務于簽訂合同的雙方。但在具體的合同履行過程中,很多意外因素會直接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這時,簽訂合同的雙方就必須通過溝通、協調為合同的履行提供支持,但在實際情況中,很多企業往往會私自修改合同內容,導致合同簽訂的目的往往難以實現,相關企業也很容易遭受經濟損失。
3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
為了能夠盡可能消除企業合同管理所面臨的諸多風險,筆者將結合相關文獻資料與自身實際工作經驗,對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進行詳細論述,這一論述主要圍繞深入研究法律、考慮對方當事人資信情況、防范合同簽訂過程風險、防范合同履行過程風險、實現合同管理信息化等。
3.1深入研究法律
雖然我國《合同法》相較于一些發達國家還存在不少疏漏之處,但《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訂立原則、形式、生效、無效以及合同相關內容,已經能夠滿足我國大多數企業合同管理的需要。為此,相關企業必須深入了解《合同法》及相關法律,對合同做出的各項詳細規定,這樣企業在具體的合同簽訂過程中,才能規避可能造成合同撤銷、無效的風險,很多對企業不利的條款也能夠在法律武器的支持下,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可以說,深入研究法律對降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實現自身長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3.2考慮對方當事人資信情況
為了能夠最大程度降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考慮對方當事人資信情況這一風險控制措施,也必須得到相關企業的高度重視。具體來說,企業必須在合同簽約前,充分了解對方的當事人及企業,一般情況下,企業需要要求對方提供當年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授權委托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而如果簽訂合同的對象為設計類企業,企業還需要要求這類企業提供資質等級證書等。在完成對合同簽約對象各項資質證書的檢查后,企業還必須對各類證書的復印件進行留存,這樣才能進一步避免企業合同管理風險。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業將要簽訂合同涉及的金額較大、或是過于重要,企業還必須派專人到當事人企業所在地進行實地調查,以通過調查深入了解相關企業的商譽、技術設備、管理水平、財務狀況以及人員構成等信息。只有充分了解這些信息,相關大型合同管理的風險,才能實現最大程度的降低,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才能獲得更有力的支持。
3.3防范合同簽訂過程風險
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企業首先需要對合同中的各項條款擬定與審查予以高度重視,這一環節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視作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為此,筆者建議企業結合合同的擬定實際進行風險防范。在我國實際交易活動的合同簽訂中,合同大多不會出現一起協商、共同起草的情況,乙方提供文本后、甲方進行審核補充,是合同擬定過程的常態,而結合合同擬定的實際情況。企業需要在合同審定過程中,做到用詞準確、約定明確、表達清楚、不存在歧義,由此避免含混不清和模棱兩可的問題,保證合同簽訂過程風險降到最低。
3.4防范合同履行過程風險
除了合同簽訂過程風險的防范,合同履行過程風險的防范同樣屬于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在這一環節中,企業必須樹立良好的證據意識、及時簽訂變更協議,保證合同履行過程風險防范真正得以高質量實現。在樹立良好的證據意識中,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必須在合同簽訂前及履行過程中,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與整理。這樣企業才能實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在合同糾紛發生時,有充足的證據支持,最大程度上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害。變更協議多出現于合同出現變更與疑問的情況,而為了保證這一協議的簽訂能夠真正發揮自身效用,變更協議同樣需要采用書面的形式。
3.5實現合同管理信息化
企業還可以通過實現自身合同管理信息化,更好地進行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筆者建議相關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以此淘汰傳統的人工合同管理方式,這樣,企業合同管理將實現規范化與流程化,相關風險也將由此實現最大程度的降低。
4結語
本文在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措施展開的研究中,詳細論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必要性、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形式、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等內容,希望這一系列內容能夠為相關企業合同管理更高質量地開展帶來一定啟發。
主要參考文獻
[1]劉瑋瑋.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措施探究[J].財會學習,2017(10).
關鍵詞:
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措施
企業作為盈利性的經濟組織,企業的經營活動是通過一系列合同建立、履行來體現的。合同不僅僅是企業開展對外經營活動的重要聯系紐帶,同時也是企業取得經濟效益的重要保障,因此,在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之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內容。企業的合同管理包括的內容非常廣泛,涉及的人與機構也很多,在企業合同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著風險。企業的合同風險種類多樣,面對這些風險需要采取積極合理的措施來盡可能的避免合同風險帶來的損失,而這也是企業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內容[1]。
一、企業合同管理中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在企業進行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其風險形式主要表現在以下的幾個方面上:
(一)合同主體風險
我國法律之中,對于不同行業的企業主體資格要求也不一樣,對很多行業的企業來講,除了需要獲得營業執照之外,沒有其他特殊的規定。但是對于藥品、房地產開發、建筑施工、航空航天等行業來講,不僅僅是需要取得營業執照,還需要在獲得營業執照之前獲得相應的批準證書或者是資質證書。同時,這些企業只能夠在批準證書或者是資質證書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合同簽訂的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就是合同主體合格,如果不合格那么就會使得合同無效或者是被撤銷,企業就會因此而受到經濟上的損失。
(二)合同程序風險
我國法律之中,對于某些類型的合同有著較為嚴格的審批程序,如果是沒有經過批準或者是辦理審批手續的合同,同樣不具備法律效力。例如對于中外合資企業就必須要經過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夠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合同就必須要辦理了規劃審批并且獲得了規劃許可證等才具備有法律效力。而如果是沒有辦理批準或者是審批手續,那么就會使得合同無效或者是被撤銷,要想使得合同生效就必須要辦理相應的手續。還有些合同還會因為受到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而額外的多消耗一些費用。
(三)合同內容風險
合同的內容主要是由合同條款與附屬文件這兩個部分所組成。其中合同條款主要包括了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是姓名、住所、數量、質量、違約責任等各項內容,附屬文件之中的內容則主要是包括了雙方所約定的各種圖、表、文字等多種資料。合同的內容必須要完備,如果不完備,那么就可能都會因為某些條款沒有約定或者是約定不明確而導致雙方出現分歧,進而導致對合同的履行造成影響。同時,合同條款之間還必須要彼此一致,在合同之中各項條款相互之間不能出現矛盾與邏輯錯誤,否則也會影響到合同的順利履行。
(四)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
當合同生效之后,雙方當事人都必須要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對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進行履行。但是在履行的過程之中會容易因為各種想不到的意外因素對合同的正常履行帶來影響,有的時候也需要對合同進行一定的修改或者是變更。如果沒有經過雙方協商而擅自修改或者變更合同內容,也會導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帶來損失。
二、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風險控制措施
(一)充分了解《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合同法》從定義、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形式、生效、無效以及合同相關內容等方面都進行了較為系統詳細的規定。此外,在我國就合同關系的法律規定不僅僅是只有《合同法》,此外還有其他的法律、法規等。在對外簽訂合同的過程中,企業需要對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充分的了解,才可以避免出現合同無效的情況,規避損失[2]。
(二)簽訂合同之前,需要充分了解
對方當事人的各種資信情況在正式簽約之前必須要充分了解對方當是事人的各種情況,例如要求對方提供當年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生產許可證等各種相關的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如果是設計等隊伍,還需要對方提供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企業合同管理部門經辦人需要對上述證件的復印件進行留存備查。如果是巨大的合同,有必要派專門的人去進行實地調查,對當事人的資信情況進行充分地了解,包括了對方的商譽、技術設備、管理水平、財務狀況以及人員構成等多個方面。
(三)合同簽訂過程中防范合同風險的方法
首先,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需要做好對合同中的各項條款的擬定與審查,這是有效規避合同風險的核心環節。通常情況下,在實際的交易活動中,合同由簽訂雙方一起協商共同起草的情況是比較少見的,很多時候都是乙方提供預先擬好的文本,再由另一方來進行審核補充。如果是乙方自擬合同,那么就可以避免合同條款中的陷阱。而如果是另一方來擬定,那么就必須要對合同的條款進行認真的審核。要爭做到用詞準確、約定明確、表達清楚,不存在歧義,決不能出現含混不清或者是模棱兩可的情況。在涉及到對我方不利的條款,必須要據理力爭,要求對方變更。
(四)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防范對策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必須要盡可能的減少合同變故,減少風險。為此,需要做好以下的幾個方面:首先,需要在履行的過程中樹立起良好的證據意識,合同管理部門必須要收集并保存各種資料,并及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為后期發生合同糾紛時提供更有力的證據。其次,如果出現了合同變更或者是疑問,必須要及時簽訂變更協議。另外無論是變更協議還是補充協議都必須要采用書面的形式,不能夠以口頭約定作為協議存在。一旦簽訂合同就必須要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合同管理人員需要熟知合同中的內容信息,盡可能的確??梢岳煤贤械膬热輥肀WC自身的合法權益[3]。
(四)打造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實現合同管理信息化
在過去,企業之中很多都采用手工管理合同的方式,因為所涉及的部門和人員較多,所以費時又費力,并且在在歸檔、合同執行進度、預警機制等方面效率不高,存在很大的管理漏洞,容易出現風險。合同管理系統有效地彌補了手工管理合同的不足,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效率。通過系統實現對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即從預算到合同付款的全流程管理。通過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規范合同執行,實現業務單位、財務、法務聯合管控,通過實時監控,規避公司違約風險。為了有效規避合同風險,公司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打造專門的合同管理系統,從而實現對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該系統綜合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歷史數據庫,為進一步提升公司財務管理水平打下扎實基礎。在系統中還具備有項目談判啟用日志管理功能,合同物資交付、發票的全流程跟蹤功能,并能夠規范合同執行、進行實時監控。提升合同管理的自動化,同時還提升合同相關的會計帳務處理。這些功能的實現有效地規范了合同管理流程,規避了合同風險。
三、結語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快速提高,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間,使得合同管理風險防控在企業的管理中變得越來越重要。雖然近年來,各個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有效的預防了各種風險的發生,但是也仍然需要進一步的改進,而合同管理系統的開發與運行無疑為企業合同管理與風險防控提供了巨大的支持,有效地促進了企業的發展。此外,合同管理系統還需要與其他的一些措施一起配合才可以更好的發揮出效果。財
參考文獻:
[1]徐向國.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識別與防范[D].吉林大學,2014.
企業管理中如何有效的避免經營風險,提高經濟效益,提升企業形象都應該在合同管理中有所體現。合同管理的總體目標和作用是加速企業運營效率,保證企業經濟和社會效益,服務企業管理,夯實企業理念。隨著全球化的發展,我國的企業內部依然存在著管理不善的問題,這和當今復雜的經濟形勢背道而馳,因此,建立科學可行的合同管理模式是當今企業迫切應該關注的重要問題。
一、企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企業合同管理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客觀需要
企業制度是企業文化的體現,制度的建立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對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來說,做好對自我的約束是企業做大做強的前提條件。我國的很多企業不斷適應市場經濟的變化,改變原有的生產經營模式,以及與其他企業簽訂合同的方式,共同進行協作,管理企業內部。
2.企業合同管理是提高經濟效益的需要
在企業運行過程中,加強合同管理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主要途徑,只有按照合同的內容進行經營,才能夠在提高生產效率的同時降低成本,加快資金的周轉,盡可能的較少資源的浪費,實現企業的最大效益。
3.企業合同管理是法制經濟的客觀需要
企業合同管理是社會主義法治經濟的客觀需要,這是主要是由于任何企業的運行和發展都離不開法律,而在法律的落實中,需要根據合同管理的內容提前預測,從而避開法律的風險部分,制定出符合實際的運行方案,增加企業的運行能力,令其在激烈的企業競爭中脫穎而出,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要求。
二、企業合同管理的現狀分析
1.合同基礎管理工作不健全
現階段,我國合同管理體制不健全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癥結所在,特別是合同集中歸口管理體制的不健全,使得企業的職能不能發揮完善。部分企業雖然建立了合同管理結構,配備了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但是由于各個業務科室之間缺乏聯系,合同的制定比較分散,造成了各個歸口管理的不系統性。制度體系不健全,缺乏全面性和規范性,制度執行不力。目前大多數企業都建立了一些合同管理制度,如授權委托、合同信息管理、合同糾紛管理等制度,但尚不健全、不規范,存在合同管理無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現象。
2.合同流程管理控制不力
一般而言,合同管理分為合同簽訂和合同履行兩大環節,具體包括立項審批、資信調查、合同洽談、合同起草、合同審查、合同簽訂、合同履行、款項結算、糾紛處理等步驟。有的企業合同簽訂前的市場調查、招投標、談判論證,簽訂中的審查授權與簽訂后的履行監控、驗收結算等工作銜接不夠,沒有形成合同全過程管理機制。
3.合同管理人員匱乏,專業素質不高合同管理的專業性、技術性均極為復雜,因此,對管理人員專業素質要求很高,他們必須熟悉法律、企業管理、經濟等方面知識。但目前企業專職合同管理人員較少,合同管理人員專業素質與此也有很大的差距,影響了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雖然目前許多企業對合同比較重視,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以上那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將它們進行歸納可以發現以下一些共同之處,即企業法制觀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識差: 一些中、小企業基本上沒有把合同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之中; 不簽書面合同現象時有發生,致使當事人事后需要更多的精力來彌補和處理這些當初圖省事而留下的隱患; 合同簽訂行為不規范、約定不明確; 由于各業務職能部門協調或深入監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不到位、合同履約率不理想、合同保密工作做得不夠,等等。
三、加強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防范
1.建立專門合同管理部門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管理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它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顧問部門,來統一審核管理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這是由企業法律顧問職責、任務所決定的。
2.統一合同管理模式
現代企業應采取企業法律顧問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和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分塊管理的管理模式。法律顧問部門作為企業合同的統一管理部門,對企業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職責。具體操作上,對合同實行分級、劃塊管理,各業務部門和所屬單位(主要有各個分公司、子公司或駐外機構)作為合同二級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合同簽訂和履行,并向法律顧問部門定期匯報有關合同的執行情況。
3.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規章制度
合同管理混亂,勢必直接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紛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現代企業需要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平臺,而在合同管理制定的過程中,要綜合考慮各個環節的利弊,結合當前的實際,做好此項工作。
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管理不好合同,就管理不好企業。合同管理是企業風險管理。因此,管理者應該時刻具備風險意識,在日常合同管理中應當注重防范五個方面的風險:
1.避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合同無效的風險。
2.避免合同主體資格的不合法和意思表達的不真實,防止對方利用合同詐騙的風險。
3.避免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者遺漏主要條款,防止合同權利殘缺的風險。
4.避免未簽訂合同、未經授權對外簽訂合同,可能導致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風險。
5.避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監控不當,可能導致企業訴訟失敗、經濟利益受損的風險。
二、合同風險的防范措施
合同風險是企業經營風險的重要源頭之一,不能控制合同風險,就不能避免企業經營風險,從而給企業帶來嚴重的利益損害,所以應當盡可能地防范合同風險,主要措施有:
1.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逗贤ā窂暮贤暮x,訂立合同的基本原則,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無效等與合同相關的內容進行了比較系統、詳細的規定。另外,我國調整合同關系的法律規定,除《合同法》之外,還有大量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企業在對外簽訂合同過程中一旦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會導致合同的無效,造成巨大的損失。
2.企業在簽約前應充分了解、調查并評估對方當事人資信狀況。企業在簽約前必須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經過當年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生產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對設計、施工隊伍還應要求提供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企業業務部門經辦人對上述證件復印件應留存備查。對標的額巨大的合同,必要時,企業業務部門應派專人實地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情況,包括對方的商譽、財務狀況、技術設備、管理水平、人員構成等。
3.合同盡量采用書面形式。目前我國法律認可的合同形式有口頭、書面和其他三種形式??陬^形式優點在于方便快捷,缺點在于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不易分清責任,一般僅適用于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關系。書面形式比口頭形式復雜,在當事人發生糾紛時舉證方便,容易分清責任,也便于主管機關和合同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所以,最好通過書面合同的形式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以減少風險的發生。
4.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明確約定合同條款。簽訂合同時應當盡可能使用國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證合同條款的完備。同時,經辦人應認真填寫合同中所列明的每個條款,尤其應當明確約定標的物及其數量條款、質量和包裝條款、付款方式和時間條款、交貨方式和時間條款、違約責任條款,以及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注意用詞嚴謹,避免語意模糊。另外,需注意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與違約金兩者不能同時適用,等等。
5.及時行使法定抗辯權。我國合同法中規定,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可分為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三種,對于降低交易風險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如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次序,企業作為先履行一方,有足夠證據證明對方出現財務危機或瀕臨破產等情況,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如企業作為后履行一方,在對方未先履約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時,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辯權;如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行次序,雙方互負的債務均已屆清償期,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或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6.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應具體明確。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彼?,在選擇“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爭議時,建議進行“協議管轄”。在簽訂合同時,雙方一般比較友好,比較容易達成一致意見,如果事先確定了管轄法院,就不必在事后因管轄問題發生爭執而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了。另外,如果合同雙方約定以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的,那么要明確約定一個仲裁機構,而且該仲裁機構必須客觀存在,否則將導致仲裁條款無效。
7.加強對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做到專人負責、專章專用。對外簽約不宜使用業務印章,應使用合同專用章。合同專用章保管、使用宜由專人負責。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得外攜公出,禁止出租合同專用章,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合同書、信箋或任何空白紙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每次使用或外帶,應經法定代表人授權批準并進行登記備案,完善用章手續。
8.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體系,嚴格合同審查規則和程序。企業要實現訂立合同的預期目的,合同管理人員應對企業內部各部門起草的合同做認真的推敲,進行審查把關,審查合同的標的、內容、主體等方面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審查合同的內容是否屬于國家允許、鼓勵經營的范圍,還是被限制或禁止的范圍;審查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完備、嚴謹,以保證所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實可行。合同審查人員審查時,有權詢問與合同談判、簽訂的有關情況。若發現合同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權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并要求委托人或經辦人員修改或糾正,以符合合同談判、簽訂、審查的各項要求,從而杜絕合同隱患。
9.實行合同全方位的動態管理。要充分發揮合同管理的“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監督、救濟”作用。法律事務部門有權介入重大合同簽訂前的資信調查、實質性談判和正式簽約、審查以及合同履行、爭議解決的諸階段、全過程的動態活動。企業應制訂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專用章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等配套制度,使企業合同管理的各個環節規范化、程序化。
10.加大對合同監督檢查的工作力度,促使各級管理人員真正做到自覺依法辦事。企業應制訂《合同考核辦法》并將其納入企業經濟責任制考核序列之中,發揮其應有的監督作用。企業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工作布置,每季度末重點對有關業務部門所簽訂、履行的各類合同進行抽查,發現問題要求上述業務部門整改;如未能整改又不能說明正當理由的則按《合同考核辦法》處分。
一、引言
市場經濟在某種意義上是法制經濟,或契約經濟。企業重要的經濟往來基本上是通過合同形式建立并實現的。經營成敗和合同管理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當前,一些施工企業頻繁地通過招標投標,參與市場化競爭,與此同時,市場的缺陷以及合同管理意識的淡薄,使企業常常不可避免地遭受法律風險、經營風險、財務風險的影響。常見的諸如,合同主體資格預審缺乏、訂立合同內容過于簡單粗糙、條款有失公允、賠償等處理糾紛約定不明、超越資質等級簽約、借用他人資質獲取承包資格、肢解中標合同非法轉包或分包無資質的施工隊等,導致施工項目難以控制進度,無法保證工程質量,從而使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信譽形象受損,索賠之路漫長艱辛,甚至訴訟失敗損失慘重。這些由于合同管理不當最終引發的財務風險給管理者敲響了警鐘?!肮び破涫拢叵壤淦鳌保绾我载攧找暯翘轿龊贤芾碇袃炔靠刂聘麝P鍵環節風險識別,前瞻性地規避合同風險或通過內部控制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如何在認清當前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下,方向性地提出管理措施,推進單位合同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保證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發展持續力,是當下企業財務管理者必須思考的一個重要課題。
二、當前中小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人員對合同管理參與度不高,內控基礎薄弱
一項經濟業務的出現,企業財務人員從前期合同談判,到合同簽訂、合同履行,以及最后合同結算的整個合同管理過程中,基本上很少參與,也無積極主動參與的意識。財務人員只負責報銷、核算、統計方面的工作,導致內部控制基礎薄弱。
(二)缺乏一整套制度及合同保障體系,存在許多控制盲點
部分企業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更談不上利用信息系統進行系統化合同管理控制,合同管理的內容及流程不明確,缺乏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對合同管理沒有有效監督與控制,使得從談判訂立到履行、考核和糾紛處理整個合同管理工作無章可循。
(三)缺乏合同管理人才,整體素質水平偏低
企業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或管理人員知識面不寬,思想責任意識不足,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的重視。企業中尤其欠缺兼具經濟管理知識與法律知識且實踐經驗豐富的管理人才,導致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實施合同管理工作的難度較大。
三、從財務視角探析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關鍵環節
合同管理是企業的風險管理,合同訂立、履行、糾紛處理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流程,具體涉及締約談判環節、文本擬定環節、合同審核環節、合同簽署環節、合同履行環節、合同結算環節六個環節的風險識別。
第一,締約談判環節。應識別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某些要素是否不具備、信用狀況及履約能力是否不足、對合同條款重大問題的識別力不足,以及涉及合同內容的專業知識是否能夠支撐的簽約風險。
第二,文本擬定環節。應識別內容是否已違反國家規定,合同條款是否存在重大疏漏、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或遭受欺詐,示范文本合同應識別權利與義務與實際情況是否產生沖突矛盾的風險。
第三,合同審核環節。應識別出是否未恰當修正審核后的合同,承辦部門是否未按審核意見完善修改的風險。
第四,合同簽署環節。應識別人是否超越權限,合同專用章是否使用及保管失當,合同是否存在篡改的風險。
第五,合同履行環節。應識別雙方是否能全面有效履行義務,是否未及時補充約定不明確的重要內容,是否對履行不當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止損,是否未恰當處理合同糾紛的風險。
第六,合同結算環節。應識別財務是否違反合同約定期限、金額、方式付款,是否不及時催收到期合同金額,是否未按合同正確辦理結算業務的風險。
四、企業加強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措施
(一)財務部門實施合同全過程內部控制
財務是企業管理的核心,是整個合同管理系統中的一個關鍵環節,做好合同管理要充分發揮關鍵環節的作用,通過合同訂立前的風險預測、風險辨析、執行中的資金支付控制、合同收尾階段的驗收和履約監督等,保證合同管理程序的良好運行,實現全過程的財務管控。財務對風險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識,應及時收集和分析與風險有關的各種信息,并預測可能發生的風險,提出監控預警。此外,對合同生效后可能涉及的稅收政策、收入情況、成本費用情況、資金使用情況以及合同執行情況密切關注,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須經財務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再由財務部蓋具合同專用章,交由財務部統一存檔。
(二)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統,實現全面有效管控
企業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其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紛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充分利用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統,以“合同”為中心,以“合同文本”“合同審批”“合同執行”“收付款管理”“預警提醒”“統計分析”為核心應用,通過各流程來建立起一個統一共享的合同信息管理平臺,供所有合同相關不同角色的人員使用。把一些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經濟效益影響大的合同,挑出來作為合同的重點管理對象。從合同的項目論證、對方當事資信調查、合同談判、文本起草、修改、簽約、履行或變更解除、糾紛處理的全過程,都由財務部門及法律顧問參與,嚴格管理和控制,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實現全面有效管控。
(三)加強人才培養,普及全員法律知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人是提高管理水平的第一要素,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是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也是當前企業的迫切需要。由于企業項目施工合同涉及知識面廣、內容多,因此需要法律意識強、實踐經驗豐富、綜合能力強、專業技術知識水平高的管理人才。企業可采用外聘、定向培養、內訓等方式,從人才市場引入合同管理人才,或定向培養合同管理專業人才。還可以由中高層領導帶頭組織學習《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相關知識,掌握合同簽約技巧,強化法制觀念,增強合同參與人員的責任感和風險意識,提高全員合同管理水平。
五、結語
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建立合同管理責任和風險控制措施變得尤為重要。財務的內控管理職能要想得到有效發揮,必須讓財務人員積極參與到合同管理中來,做好風險識別分析,更好地履行內部監督控制職能,從而及時有效地防范財務風險,真正為企業經濟健康持續發展保駕護航。
(作者單位為江西省核工業地質局二六三大隊)
現今油田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
一、油田市場的準入問題。油田市場是個比較特殊的市場,為了保證市場安全以及油田質量,對進入油田市場制訂了資格管理制度,這對維護市場穩定、油田整體利益乃至國家利益都有重要的意義。但少數人或是少數個體往往會為了個人以及局部的利益,,利用提供資格,賬戶等方式收取利益,使合同出現糾紛時因為找不到明確的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或當事法人而讓糾紛變得更復雜。
二、企業法制觀念薄弱,風險防范意識差。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社會文化程度的提高,社會上不乏合同詐騙等影響極壞的事件發生,油田又屬于較特殊的行業一旦合同管理不到位,對企業造成的損失將極其嚴重。但有一些油田企業的法制觀念薄弱,風險防范意識也很差。在簽訂合同前很少對簽約另一方的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商業信譽以及能否承擔民事責任等方面進行詳細的調查。這就造成了合同管理中的調查風險。另外,有些油田企業對合同管理制度知之不詳,并沒有在企業中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原件的保存認識不到位,常常出現在己方合法權益受損時因合同原件丟失而無法爭取己方的權利,因而對企業造成損失。
三、合同擬定不嚴謹,條款簡單、模糊。有些油田企業因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了解較少,在制訂合同中往往只是簡單地采用“協議書”、“意向書”來明命名合同。但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這兩個命名的含義是不相同的,而能帶來的法律效力也有差異。另外,在一些企業的合同中條款擬定的過于簡單模糊,中國文字博大精深,往往一個詞就有幾個意思,在擬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時僅僅只是約定幾條意見,簡單地總結幾句話,或是條款規定得不明確,不具體都有可能造成之后的合同糾紛。更有少數企業合同的條款甚至出現不完整,不合理的重大誤解。這些都造成了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文本風險。
四、對履行階段的合同缺乏跟蹤控制。在合同的準備階段和簽署階段,很多企業往往能做到高度重視,但一旦合同簽署完畢,合同就會被放于角落,對隨后的合同履行過程不進行跟蹤或是監控不足。因此,企業合同管理中有很多的問題都在合同履行這一階段中出現的。比如說,到該變更合同的時候沒有變更,合同變更沒有經過相對應的程序,從而導致合同變更的無效化;簽約另一方不恰當地履行合同中的義務,而企業卻不自知;因為沒有很好地進行合同跟蹤,從而對該合同進行的程度和服務質量控制得不到位。
五、合同履行后的一些風險。有些合同風險的出現是在合同履行完畢或是終止后。比如,合同終止后,應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企業卻未辦理相應手續;沒有達到條件的合同辦理終止手續等。另外,合同一旦出現糾紛,合同原件對于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就顯得格外重要,但一些油田企業缺乏合同歸檔管理的意識。常常出現合同丟失,或是合同條款泄露等現象,從而造成出現合同糾紛時無法依據合同收集到足夠的對方的違約行為,最終無法主張自己的權利,使企業受到損失。
油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
一、嚴肅對待油田準入問題。應制訂和加強油田市場資格管理的監督制度,在進行項目招標過程中,對投標單位所持有的各項手續、證明以及委托書等文件進行嚴格的審查,以確保不會出現復數單位手持相同文件的惡劣事情發生。另外,對于擾亂油田市場準入資格管理的少數人或個體應進行相關的法律制裁。
二、提高法制觀念,加強風險防范意識。油田企業的掌舵人,負責合同擬定人員和合同的監控保管人員都應提高自身的法制觀念,增強風險的防范意識,對《合同法》要做到有所了解。在合同處于準備階段時要對簽約另一方的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商業信譽以及能否承擔民事責任等方面進行詳細的調查。對于簽約另一方的調查不應臨時指派人員進行,而應該指定專門的調查人員,并經常性地對其進行提高專業素質和責任心的培訓。在調查人員收集到足夠的資料情報后,根據分析來做出評價、判斷,避免對簽約另一方的信譽、能力等方面做出過高的估計。另外,企業應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保管人員應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對合同保存的認識。避免出現合同原件丟失或只保留復印件的失誤。
三、指派專業人士進行合同擬定,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合同擬定是一件嚴肅重要的事情,企業在擬定合同時應指派或聘請相應的專業人士以及法律顧問。合同的條款在擬定前要逐字逐句考慮,反復進行推敲。在涉及時間、地點、規格、數量等方面的時候一定要做到明確清晰,避免出現只寫一個籠統大概的意思。合同草稿擬定后要認真仔細地進行推敲,保證合同條款中的書面表述明確,沒有含糊引起歧義的地方。有必要時咨詢法律顧問,以便明確合同中雙方所應具有的權利、義務。合同擬定后也不可束之高閣,應指派相應人員跟蹤監控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的進行程度,以求及時地根據最新情況對合同進行相應調整。另外,如果合同是由簽約另一方起草的,企業應進行嚴格的審查,確定并保證合同條款的正確性,合理性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
1、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作用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某種方面來說是一種法制經濟社會,企業與企業之間或與其他部門之間制定的企業經濟合同是保障其合作順利進行的基礎與前提;同時是契約經濟往來的重要橋梁。因此,對于企業經濟合同的簽訂與執行管理是擺在眾多企業面前的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1.1它能夠規范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行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前提下,社會對與勞動分工的要求越來越詳細,對企業之間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為此,企業與企業之間產生了極強的依賴性。當企業與企業之間或者其他部門之間簽訂了企業經濟合同之后,合同的履約方就必須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來履行;簽約企業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進行按時、按質、按量的生產,不能偷工減料,不能以次充好,這就是企業之間的經濟合同。只有這樣,才能建立企業之間的誠信度,企業才能被社會所認可。
1.2企業之間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之中,合同的彼此雙方難免在某些方面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而產生各種爭執與經濟糾紛。此時,就必須按照雙方簽署的企業經濟合同就行分析,對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認真的清理,發現違約地方的時候,違約方應當主動承擔有關的責任,如若雙方對于合同執不同意見且不愿和談時,可以依用法律進行裁決。
2、當今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企業對于合同有關法律意識淡薄,一些企業的領導者或者責任人對于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認識不足,他們往往只是關心其經濟效益與生產經營,認為經濟利益才是“王道”,而法律、合同都只是紙上談兵。他們忽視了當今是法制經濟的社會,忽視了經濟合同在企業之間的重要性,對合同的簽訂往往只是走走“過場”,應付了事。
2.2由于各種原因,比如人情關系、自身意識淡薄、面子思想等,經濟合同簽訂的效率往往并不是很高,很多都是“君子協定”性質的口頭協議,基于對對方的信任而不簽訂經濟合同,一旦對方在履約過程中失信或者違反協議內容,就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從而引發經濟糾紛。破壞彼此的人情關系、面子等問題。另外,在一些企業簽訂的經濟合同中存在諸多的不完善與漏洞,導致雙方在合同執行的過程中產生糾紛,而且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
2.3在企業與企業之間簽訂經濟合同的過程中,一部分當事人對合同簽訂的條件認識不夠全面,對于對方的基本信息沒有進行調查或者調查不透徹,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沒有依照有關法律進行簽訂,至使簽訂的合同沒有法律保護,從而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無法向對方索賠,甚至有些還會對對方的損失進行承擔責任。同時,許多經濟合同簽訂之后會被妥善保管一段時間,在合同履約后便進行隨意處理,一旦日后的工作過程中出現糾紛,則無檔可查,使企業處于被動地位,甚至會蒙受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
3、完善經濟合同管理的對策
企業建立健全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加強經濟管理的重要舉措,是企業對他人,對自身負責的一種體現,也是企業保障其自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手段之一。
3.1一個合格健全的經濟合同責任人需要具備以下幾點:①制定相應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與規范。②落實與保障其管理工作。③對企業的責任人及員工進行基本法律知識的普及。④監督企業簽訂經濟合同,并且熟悉其中的條款,保證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
3.2企業責任人與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加強對經濟合同法及相關的合同知識的學習,以此來提高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的認識。企業管理人員必須充分認識到經濟合同的重要性與實用性,才能真正的將其運用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競爭中,才能在強烈的競爭中保護其自身的利益。
3.3企業責任人或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經濟合同的簽訂與管理,使經濟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條有序的進行。合同的制定及簽訂必須由企業的相關法律部門全權進行操作,同時,合同的承辦人必須要經過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才能進行有關的簽訂事項。
3.4要建立相應的合同調查制度,合同的有關承辦人員要事先對合同簽約方進行基本調查(簽訂人的資格問題,銀行信用等級問題,社會上誠信度問題,資金流動與償還能力),在確認后才能可進行下一步的辦理程序。
3.5要在簽訂合同的前期建立合同變更或者解除條款,將主動權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如果在簽約后。履約方不能按照合同內容進行履約,則對于相關條款進行協商或者是解除經濟合同,盡早減少損失。
3.6企業負責人或合同管理者必須從法律的角度去審查企業之間所簽訂的合同。防止在合同中出現一些隱性條款或對企業利益有不利影響的的內容。同時,還必須對合同簽訂后的履約過程進行監督與落實,確保合同能夠保證履約的順利進行,并對在此過程中產生的糾紛給以合理的方式解決。
建立完善的保存制度,企業的經濟人員或者是管理人員要成立相應的專門部門來對于簽訂的合同進行妥善保管與存檔,便于在后期遇到合同糾紛的時候,第一時間掌握第一手資料,以保障自身的經濟利益。
結束語:
從管理學方面來說,企業經濟合同不再是簡單的“一紙契約”,更主要的是一種全方位、全過程、全科學的管理手段。在我國目前的企業經濟管理活動中,如果一個企業重視其經濟合同的管理與落實工作,其在經濟活動中將處處占據主導地位,同時,其經濟效益將會有顯著地提高與發展。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于化解經營風險,有效地加強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合作程度,有效地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與完善。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經營活動越來越多地運用合同,因此合同的糾紛也相應增多。本文通過對我國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種風險進行深入分析,根據合同法原理進行分析論證,旨在對企業如何通過建立合同的管理制度來防范法律風險的產生進行立法完善,從而為規范企業合同管理提供理論與實踐依據。
一、企業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的主要風險表現及預防措施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在實踐中,由于種種原因,企業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常常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風險,最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沒有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一般來講,誰起草合同,誰就掌握主動權。起草合同一方的主動性在于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斟酌選用對自己有利的措詞,更好地考慮和保護自己的利益。
(二)沒有認真去審查簽約對方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
合同作為一種雙方民事法律行為,一旦訂立就會產生相應法律后果,所以,客觀上要求簽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來承擔合同權利義務?,F在,有些不法單位和個人利用經濟合同進行違法犯罪的現象時有發生。為防范欺詐行為,減少盡可能發生的交易風險,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用情況,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首先要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了解其經營范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狀況,其項目是否合法。如果有擔保情況,也要調查擔保人狀況。不能僅僅憑其一張名片、介紹信、工作證、公章、授權書、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件,就輕信對方,否則稍一疏忽,就可能掉進一些不法分子設置的陷阱中。
其次,要注意法律法規有關合同主體的特殊規定,審查特定合同特殊的主體資格。比如建設工程類合同中的承包人資質、房地產買賣合同賣方資格等。同時還要審查簽約人的資格,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了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權限范圍,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時效性。
最后,對于標的額大的交易,還需到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資信能力。
(三)合同條款不完備或合同內容不明確、具體
合同條款是合同目的的體現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載體,合同條款的不完備或不明確、具體,是產生合同糾紛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一般情況下,一個合同應具備主體、標的、品質、價款、履行地點、履行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其中價款支付及其方式條款尤為重要。市場條件下的企業追求經營效益,一旦賣出去的商品收不到貨款,那樣只會生產得越多,銷售得越多,虧損就越嚴重。為了確保能夠及時足額地收回價款,必須重視合同簽訂中價款支付及其方式,從源頭上降低經營風險,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首先,對于賣方來說,最好采用先付款后交貨方式,這樣,賣方的經營風險很小甚至不存在。
其次,可采用先交部分定金方式,合同中一般應注明:交付定金之日起,合同生效,這種方式買方的風險減少了。
第三,如果買方堅持采用先交貨后付款方式,賣方一定要注意把握好買方的整體實力、信譽度、付款時間的長短及手續交接等。在簽訂合同時須要求買方提供加蓋買方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買方收貨的人是人,特別注意人的資格。
(四)沒有明確具體約定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地
一般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仲裁)方式解決。如果選擇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最好事前選擇好具體的仲裁機構,因為一旦沒有寫清楚具體仲裁機構名稱,發生糾紛后只能由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否則協商不成原仲裁協議或合同仲裁條款無效。如果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盡量選擇自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若對方不同意,可改為雙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轄,盡量不要選擇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這樣就可能為將來的訴訟帶來諸多不便。
二、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主要風險以及預防措施
簽訂完備、規范的合同條款是防范合同風險的主要手段,但是合同條款的完備、規范并不能完全避免合同風險的產生。合同簽訂后需要當事人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全面有效地履行,由于客觀情況的變化以及人為因素,合同簽訂后并不能保證都能得到全面有效地履行,履行過程中也還存在很多不確定性,也即存在合同的風險,最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合同主體的變更
合同主體的變更,即合同當事人發生了變化,這種變更既包括合同當事人自愿主動的變更(比如債權債務轉讓、第三人承擔及合并、分立等),也包括當事人非自愿主動的變更(如自然死亡、法人破產等等)。合同主體不同,其履約能力、信譽等情況不一樣,合同主體的變化很有可能致使合同不能順利履行。
雖然依據合同的誠實信用原則,合同當事人應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履行的要求進行履行,不僅要求合同的一方主體要親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同時也要求對方主體親自履行,慎重處理第三人代為履行和債權債務轉移問題。
(二)沒有依法運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防范風險
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雖無正當理由但明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來后將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為表明在履行期到來后將不可能履行合同,而非違約方有可能沒有采取相關措施,導致風險發生。因此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密切注意合同對方當事人準備履行和實際履行合同內容的情況,一旦出現違約的問題,非違約一方應當及時行使權利,一方面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另一方面也應當及時行使合同解除權等法定或約定的各種權利,避免合同損失的擴大。
一旦出現《合同法》規定的情況,如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為了避免對方將來違約所造成的損失,一方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上述預期違約的行為時,就可以中止合同履行,由對方提供擔保后繼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三)出現糾紛時,沒有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來捍衛企業的合法權益
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很有可能出現各種各樣的糾紛,出現糾紛時應盡量以友好協商的態度來處理問題,這樣就有可能方便收集到有利的證據。
簽訂還款協議時,條款要盡可能明確具體,在協議中必須寫明對方承認的欠款數額和還款的具體時間,可以約定如果首次還款期滿仍然沒有依照約定還款,則視全部欠款為到期,注意補充協議還需加蓋欠款單位的公章。
另外,尋求司法救濟時應注意訴訟時效和證據保全。盡管我國《民法通則》對訴訟時效作了明確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一般為2年。比如:在買賣合同簽訂后,如果因貨物的質量問題出現糾紛,就應當從合同糾紛發生之日起兩年內提出訴訟,但要特別注意的是下列四種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①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②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③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一旦過了訴訟時效才來主張合同權益,就會喪失勝訴權,致使原本合法的權益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在注意了訴訟時效的同時,平常應特別留心合同履行中的一些發票、收據及書面信件的保留,因為這些將幫助你贏得訴訟的保證之一。
三、企業因合同管理原因而產生的風險及預防措施
合同管理水平對企業的交易安全有著重要影響。由于管理者素質、員工素質、管理水平的制約,企業在合同管理中造成合同風險的原因有許多,最常見的表現如下:
1.企業法制觀念淡薄,法律意識差,企業領導對法律服務作用不夠重視;
2.沒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職能部門;
3.企業沒有制訂出適合本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
因此,基于以上原因,合同風險的控制需要制定相關的制度,這種合同風險控制制度被稱為合同管理制度,一般是指市場主體對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合同整個活動進行自我規范、自我約束的機制。該制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并組織相關業務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
(2)聘請法律顧問,有條件的可以設立專門法律業務機構,協助企業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談判及簽約等活動。
(3)建立健全合同簽訂制度、法人授權委托制度、合同統計和檔案制度以及合同糾紛解決、責任追究等一整套具體合同管理制度。
(4)建立標準的合同文本制度。對于經常反復使用的合同項目,可采用合同標準文本來有效控制合同的質量,這樣可減少重復起草、報批等工作,提高效率。
在一個比較規范的合同管理制度下,其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通常一般需要經過以下主要流程:
首先,由業務部門確定需簽合同的目的和要求。
其次,根據合同的目的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和資信調查,選擇符合要求的合同對方。
第三,與選中的合同對方進行商務談判(必要時可以要求法律顧問等法律專業人員參加),初步擬定合同文本。
第四,將擬好的合同文本交由合同審查人員或律師(法律專業人員)全面審核合同的合法性、合同對方主體資質情況、合同的法律風險及合同文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也是工程實施期間約束承發包雙方行為的法律性文件。很多建設工程從業者都認識到了它的重要性。建立、維護良好的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施工合同管理,因為它對我國建筑業的振興與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對于建筑市場的公開、公平的競爭競爭原則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對于工程質量、造價以及施工周期都有著極大的影響。我們都知道,合同管理應該是全過程的、動態性的、系統性的,我們要注重合同管理的問題,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善受到損害。
一、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普遍問題:
1. 法律意識淡薄 施工企業權利受損
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在簽訂合同時,都不合乎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能很恰當的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例如,有些建設單位在項目發包環節呈現出不按工程建設程序辦事,報建、招標不合理,最大限度的壓級壓價等法制觀念淡薄的現象,更有甚者強行要求施工企業墊付承包金,不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合同中的一些主要條款,有的也沒有與施工企業協商,沒有考慮到趕工措施費和風險包干費等沒有在施工合同里體現的問題就簽訂相關合同,這些都導致施工企業的權利在合同中不能得到保障。具體體現在如下方面:
1)企業對履行施工合同備案法定程序缺乏自覺性。個別承發包雙方簽訂了施工合同后,辦理備案手續不正規,逃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2)個別單位不采用國家統一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自訂條款。
3)部分發包方不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而各行其是,甚至個別單位自定章程代替法規,有的背地私下另行簽訂合同來約束承包方。
4)個別承包方不具備法人資格,超越權限對外簽訂合同。
5)有的單位不使用合同專用章。
這些問題的出現都是因為某些當事人的法律意識相對淡薄,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理解不夠,對合同簽訂和改造的法定程序認識不夠。
2. 管理措施脫節
《經濟合同法》明確規定,施工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都應全面履行合同,否則責任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措施,這樣才能使得這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得以實施、落實。當前社會環境下,一些規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整,不健全,缺乏系統性。還有就是涉及施工合同履行的有關法規修改和調整工作相對滯后,不能適應新形勢。由于一些發包方對工程要求的提高,對工期要求嚴格,而目前的工期與質量獎罰措施的修訂和出臺,都不能滿足當前建筑市場和施工合同管理機制的實際需要。
3. 部分企業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較低。
在合同檢查和備案過程中,一些施工管理人員存在業務素質較低,法律意識淡薄的現象,致使在一些合同條款填寫中出現條款內容不完備,語言表達不嚴謹,錯漏較多的現象。在一些企業內部沒有全面、嚴格的相關規章制度,管理體制不系統,不健全。
4. 合同主體不當,審查不當
1)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就是要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只有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才可能是合格的合同主體。我們要注意有的合同主體雖然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這兩種能力,但是并不是合同當事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當事人錯位,這也是一種常見的合同主體不當。還要注意到有時候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能力,這是更為嚴重的合同主體不當。
2)當前在工程發包時,“承包方”主體資格的審查日益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而“發包方”的主體資格審查就被忽視。更為重要的是對工程款支付能力的審查不夠合法,不夠嚴格,致使有的工程款出現三角債現象,這是相當普遍的。有個別的發包方將“不支付工程預付款”的字樣寫入合同附加條款,這是對建筑市場的一種干擾,是對公平交易和平等競爭的忽視,這些做法都會影響到建設工期,都會影響到建筑施工質量。
二、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對策
1. 健全施工合同管理法規,強化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通過立法確定施工合同的授予、簽訂、審查、鑒證等環節的法定程序,切實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目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呈現“前緊后松”的管理方式,即重視簽約階段,忽視履約階段的監督管理。這種做法對私下合同的出現起到了催化作用,簽約時管理嚴格,所以就會出現一份正規合同來“應付管理”;因為履約時的“松”,所以就出現了一份私下合同“適應你”。針對這種現象就必須強化政府對施工合同跟蹤管理的職能,加大對履約的監管力度,堅決查處合同中的欺詐和違約行為。
另外,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會涉及到建筑施工企業的多個部分,所以企業要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機構,使企業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每個部門,落實到個人。同時還要進行制度健全,建筑施工企業要就合同管理的環節,完善具體的制度或大綱,如最初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在具體的施工中嚴格執行,使合同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除此之外,還要對建筑施工企業進行定期檢查。這樣的話能隨時進行必要的調整,對合同管理體系進行動態控制,不斷完善。
2. 注重管理與招標投標管理的聯系
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條件,招標文件、投標書是招標文件與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說,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這樣就必須理順對施工合同與招投標的關系。我們不要把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投標管理分別對待,應該根據工作性質科學,依據合理設置機構及確定職責,讓旋工合同與招投標工作密切結合。
3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對于企業合同管理來說非常重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建立崗位責任制。對合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其職責,建立良好的競爭機制,實行獎罰制度。
2)組織在職學習。學無止境。單位可根據企業與市場的實際情況,組織相關合同管理人員進行諸如布置學習任務,定期檢查等方式進行學習。與此同時,還要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
企業還要要舍得為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投資,進行智力選送深造。把一些合同管理骨干人員送入有關院校深造。通過這些做法,全面提升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和業務能力。
另外,我們要注重合同主體的審核,對當事人的工程款支付能力的進行嚴格的審查保證工程施工順利完成,保證建筑施工質量。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是當今大環境下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它對我國建筑業的長遠發展意義重大,對于建筑市場秩序的維護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能有效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造價以及施工周期。提高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能郵箱保證企業的效益。
參考文獻
勞動合同法,是指調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達成的勞動合同的法律。勞動合同法是規范勞動關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屬于社會法。勞動合同法關乎勞資雙方切身利益。它的實施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產生重大影響。
一、石油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點
作為國家能源支柱企業之一的石油企業,有用工數量大,用工形式多和用工情況復雜等特點,尤其要規范用工行為,理順勞動關系,保證用工和諧穩定。
石油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存在于勞動規章制度制定過程,勞動合同訂立過程,勞動合同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過程,勞動爭議與訴訟過程等勞動用工的各個環節。而這些法律風險的成因有法律法規變化、經濟變化等企業外部原因,也有制度、人等企業自身內部存在的風險因素。
二、、石油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
(一)石油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原則
1、依法治企原則。雖然企業勞動合同法律風險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還在于勞動合同管理把關不嚴,從根本上說是企業依法管理觀念淡薄。因此,防范和規避企業法律風險,關鍵在于依法治企,不斷提高企業法治意識,運用法律對企業勞動合同管理進行法律審查、監督與管理。
2、預防為主原則。加強勞動爭議的預防,認真處理來信來訪,妥善處理勞動爭議和涉及員工利益的工作,按照“重在源頭,重在預防,重在調解,重在基層”的原則,有效排查勞動爭議隱患,及時化解糾紛苗頭。開展靈活多樣的預防調解工作,變被動處理為主動預防,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對進入仲裁或法律訴訟的勞動爭議,要積極主動應訴。
3、以人為本原則。大多數人都具備固有的全面實現自身目標、并不斷追求新目標的內在動力,這個動力使人們的生活工作的價值及意義在于不斷形成和實現這些目標,從而促進自身全面發展。而個體的發展,又具有十分重要的社會意義,它既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社會發展的源泉,企業管理應當以人為本,使企業目標與員工個人目標相吻合,互相促進,在員工個人成長的同時,企業也得到發展。
(二)石油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策略
1、制定勞動規章制度中法律風險防范策略
合法有效并且嚴格執行的勞動規章制度不僅有助于企業對員工的日常管理,不僅在勞動爭議糾紛處理時可成為判案依據,更能有效防范勞動合同法律風險。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依法制定,及時修改相應的勞動規章制度。在制定勞動規章制度時應注意,企業應按法定程序對規章制度進行制訂、修改,確保內容、程序合法有效,保留相應文書材料證據,履行公示程序;嚴格執行。
2、訂立勞動合同中法律風險防范策略
《勞動合同法》強調勞動合同的書面化,不管訂立、變更、解除、終止一律采取書面形式。實踐中要注意兩點,一是要建立先訂勞動合同后用工的習慣,最遲必須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是要根據企業發展需要生產,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慎重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3、履行、變更勞動合同中法律風險防范策略
(1)企業要全面履行、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企業全面履行勞動合同,就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全面、及時向勞動者履行自己的義務;依法變更合同的情形和內容較多,但不論怎樣變更合同的具體內容,都必須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重新簽訂書面合同。
(2)規范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參保。
首先,企業要根據國家、集團等有關政策,規范工資支付行為。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或雙方約定方式足額支付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和克扣工資。安排員工加班加點工作的,要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員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以及因生育或者計劃生育休假的,按規定支付有關工資。要完善考勤記錄和工資發放登記制度??记谟涗洃⒚鞴r制度,用人單位向員工直接支付工資或委托金融機構支付工資的,要向員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員工在工資發放表上簽名。工資發放完畢后,用人單位妥善保存工資發放表。
同時,企業還要按照《勞動法》、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企業內部的有關規定,依法建立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解除勞動合同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