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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區經營管理模板(10篇)

時間:2023-07-31 16:40:4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旅游景區經營管理,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篇1

伴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百姓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旅游,成了中國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時,旅游業也是世界公認的朝陽產業,是我國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和第三產業的龍頭。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和人們精神文化需求的日趨增長,旅游正在悄然興起并迅猛發展。

同時,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在蓬勃紅火的旅游背后存在的諸多問題:當前市場的背景下,我國的風景旅游區卻仍然延續著計劃經濟的模式,大部分還屬于事業性質,純屬公益事業,經費靠財政撥款。旅游區管理機構雖然既有保護的職能,又有組織生產、經濟、解決就業和社區管理的職能,但因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而導致了諸多弊端,如資金短缺,經濟效益低下,機構臃腫等。由于風景旅游區不同于一般的企業,有著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必須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積極探索旅游景區經營管理的新模式。

一、國家直接經營管理模式

國家直接經營管理模式就是國家集風景旅游區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于一身,景區的管理、保護和開發經費由國家財政承擔,景區的門票及其他旅游項目由國家定價(一般定價很低),收入上繳國家。這種管理模式在保護遺產、體現社會公共利益、資源整合等方面表現的尤為突出。但從實踐中看,這種經營管理模式存在著明顯的缺陷。效率低下,從而導致資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其經濟價值得不到應有的體現。嚴重阻礙了風景旅游區的健康發展。專業性或公益性強的景區(景點),如國家森林公園、保護區的核心區、文物保護區、宗教朝拜地等實行國家經營管理,由國家委托專業人士經營。嚴格控制旅游的過度開發,保護自然文化遺產。

二、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

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就是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真正把風景區作為一項產業來對待,將其作為獨立的主體推向市場。存在的市場化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項目的形式招商引資,由多個投資主體進入景區行使經營權;另一種方式是壟斷經營權,以一家作為投資主體,進行壟斷經營。由于政企職能分開,產權比較明晰,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效率得到了提高。近年來,碧峰峽、桐廬、太湖源等一大批景區(景點)將經營權不斷地拍賣出去,這種經營意識是對傳統管理意識和管理體制的一大突破。

但也要認識到,旅游業是以持續為目標,需要將經濟、和環境效益結合起來考慮,而企業經營者往往只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環境效益。因此目前完全按市場機制經營的方式遭到了質疑。如黃山風景旅游區,從保護遺產的角度出發,必須嚴格遵循“景區游,區外居”的旅游方式,而黃山股份公司為追求贏利,必然盡可能以高消費方式將盡可能多的游客留在景區,由此必然造成遺產質量破壞,從而出現了在黃山發展旅游經濟后“景區的環境衛生和安全質量提高,而遺產質量反而惡化”這一似乎怪異的現象。另外,這種純商業化經營必然以其壟斷性而傷害游客正當利益。由于風景旅游區不同于一般的企業,有著自身的特殊性,我們在引進市場化機制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要讓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健康。有序地發展,必須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及制度保障。

(一)建立規制風景旅游區開發和保護的體系

雖然有《風景名勝區暫行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但是這些規定缺乏實施細則,對一些新做法缺乏裁決的依據,對實際執行中的一些破壞資源、侵蝕國有資源、使用權不明確的現象難以做出有效認定和判罰。尤其在民營企業開發旅游景區的過程中,由于沒有相應的具體法律法規對旅游資源開發行為進行規范,具體操作上對旅游資源的權力歸屬沒有清晰的界定。要明晰風景旅游區產權,并使其規范化運作,就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體系,將景區開發行為予以規范,對破壞景區資源的行為和做法給予懲罰。

(二)改革管理體制

我國風景區旅游資源的所有權主體是國家,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風景旅游區資源所有權。為保證國家產權的統一和國有資產的收益,國務院可以指定一個權威機構行使風景旅游區資源產權。對產權進行統一管理;負責風景旅游區規劃的審批、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租賃,風景旅游區資源使用權轉讓、風景旅游區資源保護規劃等。該權威機構可視需要,在各省或各片區設立派出機構。發展建立風景旅游區日常管理機構。并對其擁有領導權、監督管理權和對風景旅游區資源開發經營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權。日常管理機構由派出機構代表、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代表、當地群眾代表、開發經營單位代表等組成,具體負責風景旅游區開發建設的監督管理,監督國有資源的用途,保證國有資源保值增值,并進行風景旅游區日常的市場管理、資源管理、環境管理。整個管理系統的經費均由國務院按旅游稅收的一定比例統一撥付,以防受地方政府部門和經營者的牽制。

(三)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

風景旅游區不是單指景觀資源,而是以景觀資源為核心,由產品系統和支持系統組成的一個綜合體。在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體制改革中,分清旅游景觀資源和旅游經營資源。旅游經營資源才是我們的改革重點(包括住宿、餐飲、娛樂設施等),增強競爭活力,提高風景旅游區的收入。旅游景觀資源不應作為風景旅游區創收的主要途徑,而要以保護為重,國家應建立景區財政補貼制度,為景區維護經費來源提供保障。對那些交由企業運作的經營性景區,應制定門票價格管理制度。

三、“零門票”公益性經營管理模式

一直以來,有些人簡單地認為,把優美的自然資源圈起來,坐收門票,這就是在搞旅游。所謂的旅游產業,也僅僅是收收門票而已。其實,恰恰相反,旅游產業的最高境界應該追求“零門票”,將門票經濟轉為產業經濟。如果眼光還只是瞅著門票,而不注重尋找新的替代性收入增長點,一味通過提高門票價格來搞景點開發,旅游產業最終只能走進一條“死胡同”。如今的旅游產業是全方位的,連著娛樂、交通、餐飲等眾多行業,是一條很長的產業鏈。發展旅游產業,眼光絕不能盯在一張小小的門票上,而是要在“吃、住、行、購、游、娛”這六大要素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因為留住了游客就留住了財源。人文精神是發展旅游產業的靈魂。在全世界旅游產業的建設中,以人為本的歷史、文化、宗教、藝術等人類文明及其人文精神始終是推動這個產業發展的靈魂。毫無疑問,倘若缺乏歷史厚重的沉淀和文化燦爛的光彩,那么,無論是八達嶺的長城、西安的兵馬俑,還是耶路撒冷的“哭墻”、麥加的“圣石”,它們皆毫無價值。退而言之,即使是那些天公造就的自然奇觀,如中國的九寨溝、張家界、美國的黃石公園,也正因其符合人類熱愛自然的天性而成為旅游勝地。

2006年12月初,黃果樹風景名勝區的游客人數已突破300萬人次,旅游總收入近2億元。而在2003年以前,黃果樹的年均游客人數還一直徘徊在50萬人次。一年一百萬,三年三級跳。告別單純的門票經濟是今天黃果樹旅游產業獲得歷史性突破的關鍵。雖然現在我們的發展仍離不開門票,但發展的增長點已漸漸轉向景區品牌和景區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上。去年以來,國內眾多景點紛紛漲價,但黃果樹景區始終堅持門票不漲價,并設立了景區免費開放日。

我國旅游景區經營管理的明顯不足滯后了我國旅游景區的開發,不利于旅游業的發展。因此,探索、建立一套既有利于資源保護又有利于景區管理的我國景區管理體制和適應旅游業發展需要的科學經營機制,是一個具有很強現實意義的課題。必須積極探索旅游景區經管理的新模式,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加大引進市場化經營模式,通過體制、機制等方面的改革,創新景區管理模式,為廣大百姓提供更優美、更舒適的旅游服務,為旅游業更好更快地發展提供有力的管理制度保障。從而更好地為建設和諧社會服務。

參考文獻:

1、崔風軍.風景旅游區的保護與管理[M].北京:旅游出版社,2001.

2、許彬.公共經濟學導論[M].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

篇2

在當前市場經濟的背景下,我國的風景旅游區卻仍然延續了計劃經濟的模式,大部分還屬于事業性質,純屬社會公益事業,經費靠財政撥款。旅游區管理機構雖然既有保護的職能,又有組織生產、發展經濟、解決就業和社區管理的職能,但因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而導致了諸多弊端,如資金短缺,經濟效益低下,機構臃腫等問題。因此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分離所有權和經營權成為各大風景旅游區的改革方向,并且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風景旅游區不同于一般的企業,有著自身的特殊性,我們在引進市場化機制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風景旅游區的特殊性

風景旅游區資源是擁擠俱樂部產品

經濟學家詹姆斯·布堪南(JamesBuchannan)在1965年發表的《關于俱樂部的經濟理論》一文中,提出了俱樂部產品。這種產品可以適應從純公共產品到私人產品之間的連續體上的任意一點,它的核心概念就是擁擠。

風景旅游區資源就屬于此種產品,旅游者只要買到了門票就可以擁有參觀游覽的權利,并且其行為在一定范圍內不影響其他人參觀游覽,但如果旅游者人數超過了景區容量,就會出現擁擠,并影響其消費滿足。

風景旅游區資源就是這樣一種存在最佳規模的產品,其產品的實物規模和消費者的人數規模有一個最佳的搭配。這類產品實質上可以實現生產者排他的,但不容易實現消費者排他,而且生產者排他的成本比較低。這使得風景旅游區資源兼有純公共產品和純私人產品的性質,它們由許多人同時消費,并不斷趨近于容量約束范圍;超過該約束后,該產品的消費就變得擁擠了,但總存在一些排他技術使得向旅游者收費成為可能。

布堪南在其文中還提到,要有一個最佳的搭配,俱樂部成員必須可以自由流動,且俱樂部擁有自主決策權,這一理論突破了公共產品由政府供給的單一模式,為公私合作提供了理論依據。

風景旅游區資源的不可再生性

旅游資源,除人工可以栽培與繁殖的動植物外,可以說是一種不能再生的資源,一旦破壞將不復擁有。例如地面上的古建筑等,總是會一天比一天少下去.。有600多年歷史的噶丹寺,是拉薩著名的三大寺之一,1969年被毀為平地。泉城濟南,過去那種“家家泉水,戶戶垂柳”的美好景象,由于對水源地缺乏保護,已不復存在,至連著名的趵突泉、珍珠泉,也瀕臨斷水的危險。

旅游資源的這種不可再生性決定了對其實施保護的重要性。巨大的需求對旅游產品的開發、銷售,可能是一種難以抗拒的誘惑,但同時對旅游資源也可能是一股無法估量的潛在破壞力。

風景旅游區系統的復雜性

風景旅游區是介于風景名勝區和旅游區之間的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風景旅游區系統是圍繞旅游主體(旅游者)而建立起來的產品系統及其支持系統。就其產品系統而言,包括資源吸引物,人造吸引物及旅游基礎設施,其中資源吸引物是旅游產品的主要組成部分,由林木、動物、河流、文物古跡等構成,分別歸建設、文物、林業、水利、環保等部門管理。并以此為基點,形成以吃、住、行、游、購、娛為基本環節的一條龍服務體系。

旅游產品的提供還要得到當地社區各個部門及政策法律環境的支持,只有政府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及社會手段,去引導、指導旅游企業健康正常的經營,才能真正實現景區的全面持續發展。

現有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模式簡述

國家直接經營管理模式

國家直接經營管理模式就是國家集風景旅游區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于一身,景區的管理、保護和開發經費由國家財政承擔,景區的門票及其他旅游項目由國家定價(一般定價很低),收入上繳國家。這種模式在市場機制不完善的條件下發揮了積極作用,在保護遺產、體現社會公共利益、資源整合等方面表現的尤為突出。但從實踐中看,這種經營管理模式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一方面,景區的經營者沒有自主經營的權力,也不承擔盈虧的后果,基本不按市場規律經營,效率低下,從而導致資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其經濟價值得不到應有的體現。另一方面,部門利益、地區利益與國家利益難以協調,我國的土地及其分布其間的風景名勝、文物、森林資源名義上歸國家所有,但實際上中央、省、市、縣、鄉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都能出面操作。在同一景區內,建設、文物、林業、水利等多個部門插手管理,嚴重阻礙了風景旅游區的健康發展。

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

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就是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真正把風景旅游區作為一項產業來對待,將其作為獨立的主體推向市場。

目前存在的市場化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項目的形式招商引資,由多個投資主體進入景區行使經營權;另一種方式是壟斷經營權,以一家企業作為投資主體,進行壟斷經營。由于政企職能分開,產權比較明晰,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經濟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我們也要認識到,旅游業是以持續發展為目標,需要經營者將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結合起來考慮,而企業經營者往往只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環境效益。此外,景區資源的交易,除面臨旅游價值核算的難題外,還面臨著一些政策上的和限制。因此,鑒于風景旅游區資源的惟一性、脆弱性等特點,以及相關理論政策研究滯后等原因,對這種做法必須慎重。

我國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模式的政策建議

改革管理體制

我國風景區旅游資源的所有權主體是國家,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風景旅游區資源所有權。為保證國家產權的統一和國有資產的收益,國務院可以指定一個權威機構行使風景旅游區資源產權,對產權進行統一管理;負責風景旅游區規劃的審批、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租賃,風景旅游區資源使用權轉讓、風景旅游區資源保護規劃等。該權威機構可視需要,在各省或各片區設立派出機構,發展建立風景旅游區日常管理機構,并對其擁有領導權、監督管理權和對風景旅游區資源開發經營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權。日常管理機構由派出機構代表、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代表、當地群眾代表、開發經營單位代表等組成,具體負責風景旅游區開發建設的監督管理,監督國有資源的用途,保證國有資源保值增值,并進行風景旅游區日常的市場管理、資源管理、環境管理。整個管理系統的經費均由國務院按旅游稅收的一定比例統一撥付,以防受地方政府部門和經營者的牽制。

這種產權管理機制,可以避免現有的條塊分割,多頭領導,明晰了風景旅游區資源的產權歸屬,且有效發揮了監督作用,可以防止風景旅游區資源的過度開發、風景旅游區環境破壞。

運用不同經營管理模式

近年來,有許多學者提出風景旅游區應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將其交由企業進行市場化運營,并通過對收益和成本的比較分析論證了這種模式的合理性。碧峰峽、桐廬、太湖源等一大批景區(景點)將經營權不斷地拍賣出去,黃山、張家界等遺產類資源也引入市場機制,并先后掛牌上市,這種經營意識是對傳統管理意識和管理體制的一大突破,這一點應該是肯定的。但目前完全按市場機制經營的方式遭到了質疑。如黃山風景旅游區,從保護遺產的角度出發,必須嚴格遵循“景區游,區外居”的旅游方式,而黃山股份公司為追求自身贏利,必然盡可能以高消費方式將盡可能多的游客留在景區,由此必然造成遺產質量破壞,從而出現了在黃山發展旅游經濟后“景區的環境衛生和安全質量提高,而遺產質量反而惡化”這一似乎怪異的現象。另外,這種純商業化經營必然以其壟斷性而傷害游客正當利益。擁擠俱樂部產品可以通過政府提供,也可以通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由私人提供。但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是否適合所有的景區,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本人認為,凡是經營性景區(景點)均要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只是對一些專業性或公益性強的景區(景點),如國家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文物保護區、宗教朝拜地等實行國家經營管理,由國家委托專業人士經營。

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

風景旅游區不是單指景觀資源,而是以景觀資源為核心,由產品系統和支持系統組成的一個綜合體。往往在我們腦海里有一個思維定勢,即風景旅游區的收入來源就是門票收入,并以其為由來證明管理經費緊張,從而交由企業市場化運作或進一步提高門票價格。由于旅游產品是一種高彈性消費品,提高價格會導致游客數量大幅度減少,門票收入進一步降低,且波及到整個行業。我們應該改變觀念,樹立大旅游意識,正確把握旅游業的綜合性、先導性、關聯性規律特點。

在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體制改革中,分清旅游景觀資源和旅游經營資源。旅游經營資源才是我們的改革重點(包括住宿、交通、餐飲、娛樂設施等),增強競爭活力,提高風景旅游區的收入。旅游景觀資源不應作為風景旅游區創收的主要途徑,而要以保護為重,國家應建立景區財政補貼制度,為景區維護經費來源提供保障。對那些交由企業運作的經營性景區,應制定門票價格管理制度。

建立規制風景旅游區開發和保護的法律體系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旅游立法初步形成了旅游法律體系,但是在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等方面,目前還沒有正式立法。

雖然有《風景名勝區暫行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但是這些規定缺乏實施細則,對一些新做法缺乏裁決的依據,對實際執行中的一些破壞資源、侵蝕國有資源、使用權不明確的現象難以做出有效認定和判罰。尤其在民營企業開發旅游景區的過程中,由于沒有相應的具體法律法規對旅游資源開發行為進行規范,具體操作上對旅游資源的權力歸屬沒有清晰的界定。要明晰風景旅游區產權,并使其規范化運作,就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體系,將景區開發行為予以規范,對破壞景區資源的行為和做法給予懲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和行政法淵源,風景旅游區立法體系可以按照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地方規章——規范性文件這樣一個層次來構建。

總之,風景旅游區不能等同于企業,由于它有著自身的特殊性,我們應從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多個方面考慮經營管理體制的改革路徑。在風景旅游區的開發保護中,要加強公私合作,合理利用政府和企業的優勢。

參考文獻:

1.崔風軍.風景旅游區的保護與管理[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1

2.許彬.公共經濟學導論[M].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

3.蘇文才,孫文昌.旅游資源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篇3

根據薩繆爾森給出的公共產品的經典定義,公共產品具有使用上的排他性和消費上的非競爭性這兩個本質特征。在這兩種極端之間的物品被稱為“準公共產品”[1]。我國景區的旅游資源為全民所有,景區資源對于任何景區都是有一定空間范疇、時間范疇和生態容量的,當游客數量達到某種臨界點,每增加一個游客將降低所有游客的旅游效用,因此景區旅游資源既不屬于公共產品也不屬于私有產品,而是準公共產品。對于旅游景區的準公共產品的這種屬性,為旅游景區采取多種經營方式提供了更多了理論依據。

旅游研究學者一般將景區經營權理解為“旅游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對旅游資源的占有、使用和享有收益的權利”(楊廣虎,2003)。其他學者都沒有下過明確的定義,對經營權的理解也無甚異議。景區經營權出讓是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益為目的的,以保證資源所有權人的權益為前提,通過有償轉讓的方式將旅游景區經營權在一定年限內轉讓給資本所有者、民營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行為。景區經營權出讓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使景區資源更好的實現其價值高效率運作的一種有效方式。

一、我國景區經營權出讓現狀

1997年中國大通實業有限公司(北京)和馬來西亞一家公司全國首次分別以委托經營和租賃經營的方式獲得了張家界黃龍洞和寶峰湖的投資經營權。1998年初,萬貫集團以協議開發方式獲得了四川碧霞峰等景區50年的獨家壟斷經營權,并創造了“碧霞峰模式”。自此之后,景區經營權出讓在全國迅速擴展。先后有國家級景區井岡山的龍潭景區向國內外招商引資,以拍賣合作的方式分20年、30年出讓經營權;宋城集團和萬象集團以協議方式分別開發浙江龍泉山國家公園、千島湖。到2005年4月底,云南省已將33個旅游區經營權出讓給國內外大企業,出讓資金達30億元。

由于這些景區資源品味較高,經營利潤較其他產業要高得多,企業都積極支持。但建設部指出任何地區和部門都沒有轉讓景區給企業經營的權利。然而國家在這方面尚未出臺相應法規政策,景區經營權出讓事件愈來愈多了。最終由于2002年新希望集團欲買斷桂林遇龍河景區因國家主管部門直接干預未果一事,使景區經營權出讓有所趨緩。但截止2005年底,全國已經出讓或鼓勵出讓景區經營權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20多個,已有超過300多個景區(點)以不同的形式出讓了經營權。下表是景區經營權出讓的情況粗略統計:

部分出讓經營權的旅游景區

(資料來源:本資料通過相關網站收集并歸納而得)

由上表可知:獲得景區經營權的大多使旅游業發展較好的省市,每年都有很多景區出讓經營權,景區經營權出讓成為一種景區發展趨勢。以上所列的景區不包括決定出讓經營權的景區。目前,全國大多數省份都有意向出讓景區經營權。要出讓經營權的景區將會越來越多。

二、景區經營權出讓需要面對的問題

景區經營權出讓無疑是景區發展過程中的重大改革,改革就不免出現差錯,面臨阻力。由于目前還沒有明確規范景區經營權出讓的法律,經營者資質也良莠不齊,新舊經營管理體制交錯混亂等原因,因此目前需要考慮以下問題:

1.國有資產流失

有些景區一直處于虧損狀態,急于出讓景區以改善接待條件、擴大游客量,出現了許多問題:其一,在招商引資中對資源價值過于低估導致廉價出讓經營權;其二,景區經營權出讓的付款方式,考慮到經營權轉讓初期投入大,資金回收慢,不少景區采取了初期付款較少,以后逐年增加的付款方式。如張家界某景區,當時以6000萬標的出讓40年經營權,而受讓企業當年的門票收入就達4000多萬[2]。以此推算,一年半回收成本,此后長達30多年的收入為企業純收益。其三,出讓方式大都未公開招標,缺乏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的機制,出讓的透明度令人置疑,容易出現“尋租”行為[3]。但其并不真正投資開發,而是將其轉手,不斷地從倒賣資源中獲益。還有一部分受讓者獲得景區經營權后,借旅游開發之名在景區開發房地產或從事其他經濟活動。這些都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2.惟利是圖,破壞資源環境

投資主體在開發旅游資源過程中,考慮得更多的是經濟效益,難免會出現一些短期行為,如僅做小額投資,簡單作些建設,忽視景區環境承受能力,在景區內增設過多的接待設施,超負荷接待游客而不對資源采取任何保護措施。對生態環境的威脅還可能來自于企業自身的認識水平和技術條件的限制而在開發中對資源造成了破壞。如旅游公司用水沖洗孔廟建筑,給古建筑的油漆彩繪及其他文物造成了很大損失;張家界因建設滑索破壞了風景而遭遇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亮黃牌。有些企業對旅游人力資源過度開發,若完成不了經營指標就扣工資獎金,影響了景區的人文環境和愉快的旅游氛圍。

3.出讓者管理過死或過松

景區經營權出讓在我國旅游發展史上是一次新的嘗試,沒有先例可循。在轉讓過程中容易出現兩種偏差:一種情況是出讓者雖與受讓企業簽訂了經營權轉讓合同,但由于傳統觀念和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出讓者仍不斷插手景區經營,使景區經營權轉讓名不副實。另一種情況是政府部門與受讓者簽訂了轉讓合同后,產生了“甩掉了包袱”的心理。以為經營權和盤托出,可以不再過問了。事實上,經營權出讓后,其責任更大了,政府要將代表全民行使其管理職能,監督經營行為,確保景區資源的有效永續利用。

三、解決景區經營權出讓問題的措施

第一,科學評估資源的價值,通過各種途徑防治治國資流失。確定景區資源的價值,客觀上要綜合景區的資源屬性和級別、資源的市場需求、景區現有收入、前期已投入的資產價值及經營權出讓年限等;主觀上要組織專門的資產評估小組,其成員須包括與旅游領域專家、各相關行政管理機構、當地社區代表等共同來科學評估景區資源的價值及經營權出讓的額度。不能認為無形資產很難做出科學客觀的估計,就任意作價出讓。防治國資流失,方法如下:在轉讓合同的撰寫上要做到盡可能的具體、細致;盡量避免錯誤、籠統和粗糙;受讓方要交納保證金,對無形資產和不可再生資源要有抵押或擔保,責令受讓者對景區重要資源投保,在合同上明確其一旦違約的高額賠償經費。

第二,盡快出臺針對性的法律法規[4],規范景區經營權出讓程序及方式。目前景區經營權出讓處于無法可依、監管混亂的狀態,出臺針對性的法律十分迫切。對于規范經營權出讓的程序及方式:首先要成立專門的景區經營權轉讓的機構,負責收集和消息、組織景區資源評估、組織拍賣會、監督企業的經營行為;其次要認真評定受讓企業的資質。在確定經營者的資格時,要通過旅游有關的各界專業人士、銀行、當地居民等綜合評審,確認其經濟實力、資信情況、管理水平、建設和維護景區原有生態和文化環境的能力,進行慎重而有條件的轉讓。再次,考慮景區的生命周期、企業的生命周期及管理的延續性的前提下,適度延長出讓年限。簽約期較長無形中促使企業考慮短期收益與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關系。只注重眼前利益,破壞景區環境的潛在后果也將由其承擔,因此民營企業必然考慮資源的承載力及旅游活動對景區環境的長期影響。另外,要盡快統一出讓的標準,嚴格采取公開招標等公平競爭性手段出讓,嚴禁暗箱操作,堅決杜絕“尋租行為”。

第三,強化規劃管理,定期對環境進行評估。將有資格的規劃單位存檔,審核部門須嚴把審批關,經審批的規劃方案要嚴格執行,若確須變動,須將改動后的規劃申報審批后實施。對出讓經營權的景區要定期組織專家對景區環境進行評價,強化經營者的環保意識,督促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開發經營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同時增加保護資源的資金投入,對不合格的受讓者采取警告、罰款、收回經營權等各種方式嚴肅處理。

第四,強化行政部門監管職能。首先要建立政府對經營者的約束和監管機制,使各方不能私自擴大利益范圍或規避責任。其次政府要找準自己的位置和角色:(1)完善規章制度。景區的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必須具體規定景區經營各事宜,這就需要政府強化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對任何違反規定的企業給予相應的處罰。(2)負責完善景區基礎設施。景區的道路、水電系統等基礎設施的建設要與當地的發展規劃一致,政府要出面協調與規劃。(3)旅游市場信息[5]。旅游市場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存在經營者損害旅游者利益和違法行為。政府要加強旅游信息的收集和工作,協調社會各界創造有利于景區發展的宏觀環境。

參考文獻

[1]依紹華.《私營資本開發旅游景區的理論與實證研究》[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4.5:(151-156).

[2]姜紅瑩.關于旅游景區(點)經營權出讓問題的思考[J].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4,(5):57-59.

篇4

在當前市場經濟的背景下,我國的風景旅游區卻仍然延續了計劃經濟的模式,大部分還屬于事業性質,純屬社會公益事業,經費靠財政撥款。旅游區管理機構雖然既有保護的職能,又有組織生產、發展經濟、解決就業和社區管理的職能,但因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而導致了諸多弊端,如資金短缺,經濟效益低下,機構臃腫等問題。因此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分離所有權和經營權成為各大風景旅游區的改革方向,并且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風景旅游區不同于一般的企業,有著自身的特殊性,我們在引進市場化機制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風景旅游區的特殊性

風景旅游區資源是擁擠俱樂部產品

經濟學家詹姆斯·布堪南(JamesBuchannan)在1965年發表的《關于俱樂部的經濟理論》一文中,提出了俱樂部產品。這種產品可以適應從純公共產品到私人產品之間的連續體上的任意一點,它的核心概念就是擁擠。

風景旅游區資源就屬于此種產品,旅游者只要買到了門票就可以擁有參觀游覽的權利,并且其行為在一定范圍內不影響其他人參觀游覽,但如果旅游者人數超過了景區容量,就會出現擁擠,并影響其消費滿足。

風景旅游區資源就是這樣一種存在最佳規模的產品,其產品的實物規模和消費者的人數規模有一個最佳的搭配。這類產品實質上可以實現生產者排他的,但不容易實現消費者排他,而且生產者排他的成本比較低。這使得風景旅游區資源兼有純公共產品和純私人產品的性質,它們由許多人同時消費,并不斷趨近于容量約束范圍;超過該約束后,該產品的消費就變得擁擠了,但總存在一些排他技術使得向旅游者收費成為可能。

布堪南在其文中還提到,要有一個最佳的搭配,俱樂部成員必須可以自由流動,且俱樂部擁有自主決策權,這一理論突破了公共產品由政府供給的單一模式,為公私合作提供了理論依據。

風景旅游區資源的不可再生性

旅游資源,除人工可以栽培與繁殖的動植物外,可以說是一種不能再生的資源,一旦破壞將不復擁有。例如地面上的古建筑等,總是會一天比一天少下去.。有600多年歷史的噶丹寺,是拉薩著名的三大寺之一,1969年被毀為平地。泉城濟南,過去那種“家家泉水,戶戶垂柳”的美好景象,由于對水源地缺乏保護,已不復存在,至連著名的趵突泉、珍珠泉,也瀕臨斷水的危險。

旅游資源的這種不可再生性決定了對其實施保護的重要性。巨大的需求對旅游產品的開發、銷售,可能是一種難以抗拒的誘惑,但同時對旅游資源也可能是一股無法估量的潛在破壞力。

風景旅游區系統的復雜性

風景旅游區是介于風景名勝區和旅游區之間的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風景旅游區系統是圍繞旅游主體(旅游者)而建立起來的產品系統及其支持系統。就其產品系統而言,包括資源吸引物,人造吸引物及旅游基礎設施,其中資源吸引物是旅游產品的主要組成部分,由林木、動物、河流、文物古跡等構成,分別歸建設、文物、林業、水利、環保等部門管理。并以此為基點,形成以吃、住、行、游、購、娛為基本環節的一條龍服務體系。

旅游產品的提供還要得到當地社區各個部門及政策法律環境的支持,只有政府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及社會手段,去引導、指導旅游企業健康正常的經營,才能真正實現景區的全面持續發展。

現有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模式簡述

國家直接經營管理模式

國家直接經營管理模式就是國家集風景旅游區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于一身,景區的管理、保護和開發經費由國家財政承擔,景區的門票及其他旅游項目由國家定價(一般定價很低),收入上繳國家。這種模式在市場機制不完善的條件下發揮了積極作用,在保護遺產、體現社會公共利益、資源整合等方面表現的尤為突出。但從實踐中看,這種經營管理模式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一方面,景區的經營者沒有自主經營的權力,也不承擔盈虧的后果,基本不按市場規律經營,效率低下,從而導致資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其經濟價值得不到應有的體現。另一方面,部門利益、地區利益與國家利益難以協調,我國的土地及其分布其間的風景名勝、文物、森林資源名義上歸國家所有,但實際上中央、省、市、縣、鄉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都能出面操作。在同一景區內,建設、文物、林業、水利等多個部門插手管理,嚴重阻礙了風景旅游區的健康發展。

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

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就是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真正把風景旅游區作為一項產業來對待,將其作為獨立的主體推向市場。

目前存在的市場化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項目的形式招商引資,由多個投資主體進入景區行使經營權;另一種方式是壟斷經營權,以一家企業作為投資主體,進行壟斷經營。由于政企職能分開,產權比較明晰,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經濟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我們也要認識到,旅游業是以持續發展為目標,需要經營者將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結合起來考慮,而企業經營者往往只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環境效益。此外,景區資源的交易,除面臨旅游價值核算的難題外,還面臨著一些政策上的和限制。因此,鑒于風景旅游區資源的惟一性、脆弱性等特點,以及相關理論政策研究滯后等原因,對這種做法必須慎重。

我國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模式的政策建議

改革管理體制

我國風景區旅游資源的所有權主體是國家,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風景旅游區資源所有權。為保證國家產權的統一和國有資產的收益,國務院可以指定一個權威機構行使風景旅游區資源產權,對產權進行統一管理;負責風景旅游區規劃的審批、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租賃,風景旅游區資源使用權轉讓、風景旅游區資源保護規劃等。該權威機構可視需要,在各省或各片區設立派出機構,發展建立風景旅游區日常管理機構,并對其擁有領導權、監督管理權和對風景旅游區資源開發經營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權。日常管理機構由派出機構代表、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代表、當地群眾代表、開發經營單位代表等組成,具體負責風景旅游區開發建設的監督管理,監督國有資源的用途,保證國有資源保值增值,并進行風景旅游區日常的市場管理、資源管理、環境管理。整個管理系統的經費均由國務院按旅游稅收的一定比例統一撥付,以防受地方政府部門和經營者的牽制。

這種產權管理機制,可以避免現有的條塊分割,多頭領導,明晰了風景旅游區資源的產權歸屬,且有效發揮了監督作用,可以防止風景旅游區資源的過度開發、風景旅游區環境破壞。

運用不同經營管理模式

近年來,有許多學者提出風景旅游區應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將其交由企業進行市場化運營,并通過對收益和成本的比較分析論證了這種模式的合理性。碧峰峽、桐廬、太湖源等一大批景區(景點)將經營權不斷地拍賣出去,黃山、張家界等遺產類資源也引入市場機制,并先后掛牌上市,這種經營意識是對傳統管理意識和管理體制的一大突破,這一點應該是肯定的。但目前完全按市場機制經營的方式遭到了質疑。如黃山風景旅游區,從保護遺產的角度出發,必須嚴格遵循“景區游,區外居”的旅游方式,而黃山股份公司為追求自身贏利,必然盡可能以高消費方式將盡可能多的游客留在景區,由此必然造成遺產質量破壞,從而出現了在黃山發展旅游經濟后“景區的環境衛生和安全質量提高,而遺產質量反而惡化”這一似乎怪異的現象。另外,這種純商業化經營必然以其壟斷性而傷害游客正當利益。擁擠俱樂部產品可以通過政府提供,也可以通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由私人提供。但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是否適合所有的景區,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本人認為,凡是經營性景區(景點)均要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只是對一些專業性或公益性強的景區(景點),如國家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文物保護區、宗教朝拜地等實行國家經營管理,由國家委托專業人士經營。

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

風景旅游區不是單指景觀資源,而是以景觀資源為核心,由產品系統和支持系統組成的一個綜合體。往往在我們腦海里有一個思維定勢,即風景旅游區的收入來源就是門票收入,并以其為由來證明管理經費緊張,從而交由企業市場化運作或進一步提高門票價格。由于旅游產品是一種高彈性消費品,提高價格會導致游客數量大幅度減少,門票收入進一步降低,且波及到整個行業。我們應該改變觀念,樹立大旅游意識,正確把握旅游業的綜合性、先導性、關聯性規律特點。

在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體制改革中,分清旅游景觀資源和旅游經營資源。旅游經營資源才是我們的改革重點(包括住宿、交通、餐飲、娛樂設施等),增強競爭活力,提高風景旅游區的收入。旅游景觀資源不應作為風景旅游區創收的主要途徑,而要以保護為重,國家應建立景區財政補貼制度,為景區維護經費來源提供保障。對那些交由企業運作的經營性景區,應制定門票價格管理制度。

建立規制風景旅游區開發和保護的法律體系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旅游立法初步形成了旅游法律體系,但是在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等方面,目前還沒有正式立法。

雖然有《風景名勝區暫行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但是這些規定缺乏實施細則,對一些新做法缺乏裁決的依據,對實際執行中的一些破壞資源、侵蝕國有資源、使用權不明確的現象難以做出有效認定和判罰。尤其在民營企業開發旅游景區的過程中,由于沒有相應的具體法律法規對旅游資源開發行為進行規范,具體操作上對旅游資源的權力歸屬沒有清晰的界定。要明晰風景旅游區產權,并使其規范化運作,就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體系,將景區開發行為予以規范,對破壞景區資源的行為和做法給予懲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和行政法淵源,風景旅游區立法體系可以按照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地方規章——規范性文件這樣一個層次來構建。

總之,風景旅游區不能等同于企業,由于它有著自身的特殊性,我們應從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多個方面考慮經營管理體制的改革路徑。在風景旅游區的開發保護中,要加強公私合作,合理利用政府和企業的優勢。

參考文獻:

1.崔風軍.風景旅游區的保護與管理[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1

2.許彬.公共經濟學導論[M].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

3.蘇文才,孫文昌.旅游資源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篇5

在當前市場經濟的背景下,我國的風景旅游區卻仍然延續了計劃經濟的模式,大部分還屬于事業性質,純屬社會公益事業,經費靠財政撥款。旅游區管理機構雖然既有保護的職能,又有組織生產、發展經濟、解決就業和社區管理的職能,但因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而導致了諸多弊端,如資金短缺,經濟效益低下,機構臃腫等問題。因此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分離所有權和經營權成為各大風景旅游區的改革方向,并且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風景旅游區不同于一般的企業,有著自身的特殊性,我們在引進市場化機制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風景旅游區的特殊性

風景旅游區資源是擁擠俱樂部產品

經濟學家詹姆斯?布堪南(James Buchannan)在1965年發表的《關于俱樂部的經濟理論》一文中,提出了俱樂部產品。這種產品可以適應從純公共產品到私人產品之間的連續體上的任意一點,它的核心概念就是擁擠。

風景旅游區資源就屬于此種產品,旅游者只要買到了門票就可以擁有參觀游覽的權利,并且其行為在一定范圍內不影響其他人參觀游覽,但如果旅游者人數超過了景區容量,就會出現擁擠,并影響其消費滿足。

風景旅游區資源就是這樣一種存在最佳規模的產品,其產品的實物規模和消費者的人數規模有一個最佳的搭配。這類產品實質上可以實現生產者排他的,但不容易實現消費者排他,而且生產者排他的成本比較低。這使得風景旅游區資源兼有純公共產品和純私人產品的性質,它們由許多人同時消費,并不斷趨近于容量約束范圍;超過該約束后,該產品的消費就變得擁擠了,但總存在一些排他技術使得向旅游者收費成為可能。

布堪南在其文中還提到,要有一個最佳的搭配,俱樂部成員必須可以自由流動,且俱樂部擁有自主決策權,這一理論突破了公共產品由政府供給的單一模式,為公私合作提供了理論依據。

風景旅游區資源的不可再生性

旅游資源,除人工可以栽培與繁殖的動植物外,可以說是一種不能再生的資源,一旦破壞將不復擁有。例如地面上的古建筑等,總是會一天比一天少下去.。有600多年歷史的噶丹寺,是拉薩著名的三大寺之一,1969年被毀為平地。泉城濟南,過去那種“家家泉水,戶戶垂柳”的美好景象,由于對水源地缺乏保護,已不復存在,至連著名的趵突泉、珍珠泉,也瀕臨斷水的危險。

旅游資源的這種不可再生性決定了對其實施保護的重要性。巨大的需求對旅游產品的開發、銷售,可能是一種難以抗拒的誘惑,但同時對旅游資源也可能是一股無法估量的潛在破壞力。

風景旅游區系統的復雜性

風景旅游區是介于風景名勝區和旅游區之間的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風景旅游區系統是圍繞旅游主體(旅游者)而建立起來的產品系統及其支持系統。就其產品系統而言,包括資源吸引物,人造吸引物及旅游基礎設施,其中資源吸引物是旅游產品的主要組成部分,由林木、動物、河流、文物古跡等構成,分別歸建設、文物、林業、水利、環保等部門管理。并以此為基點,形成以吃、住、行、游、購、娛為基本環節的一條龍服務體系。

旅游產品的提供還要得到當地社區各個部門及政策法律環境的支持,只有政府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及社會手段,去引導、指導旅游企業健康正常的經營,才能真正實現景區的全面持續發展。

現有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模式簡述

國家直接經營管理模式

國家直接經營管理模式就是國家集風景旅游區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于一身,景區的管理、保護和開發經費由國家財政承擔,景區的門票及其他旅游項目由國家定價(一般定價很低),收入上繳國家。這種模式在市場機制不完善的條件下發揮了積極作用,在保護遺產、體現社會公共利益、資源整合等方面表現的尤為突出。但從實踐中看,這種經營管理模式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一方面,景區的經營者沒有自主經營的權力,也不承擔盈虧的后果,基本不按市場規律經營,效率低下,從而導致資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其經濟價值得不到應有的體現。另一方面,部門利益、地區利益與國家利益難以協調,我國的土地及其分布其間的風景名勝、文物、森林資源名義上歸國家所有,但實際上中央、省、市、縣、鄉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都能出面操作。在同一景區內,建設、文物、林業、水利等多個部門插手管理,嚴重阻礙了風景旅游區的健康發展。

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

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就是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真正把風景旅游區作為一項產業來對待,將其作為獨立的主體推向市場。

目前存在的市場化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項目的形式招商引資,由多個投資主體進入景區行使經營權;另一種方式是壟斷經營權,以一家企業作為投資主體,進行壟斷經營。由于政企職能分開,產權比較明晰,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經濟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我們也要認識到,旅游業是以持續發展為目標,需要經營者將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結合起來考慮,而企業經營者往往只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環境效益。此外,景區資源的交易,除面臨旅游價值核算的難題外,還面臨著一些政策上的和限制。因此,鑒于風景旅游區資源的惟一性、脆弱性等特點,以及相關理論政策研究滯后等原因,對這種做法必須慎重。

我國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模式的政策建議

改革管理體制

我國風景區旅游資源的所有權主體是國家,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風景旅游區資源所有權。為保證國家產權的統一和國有資產的收益,國務院可以指定一個權威機構行使風景旅游區資源產權,對產權進行統一管理;負責風景旅游區規劃的審批、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租賃,風景旅游區資源使用權轉讓、風景旅游區資源保護規劃等。該權威機構可視需要,在各省或各片區設立派出機構,發展建立風景旅游區日常管理機構,并對其擁有領導權、監督管理權和對風景旅游區資源開發經營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權。日常管理機構由派出機構代表、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代表、當地群眾代表、開發經營單位代表等組成,具體負責風景旅游區開發建設的監督管理,監督國有資源的用途,保證國有資源保值增值,并進行風景旅游區日常的市場管理、資源管理、環境管理。整個管理系統的經費均由國務院按旅游稅收的一定比例統一撥付,以防受地方政府部門和經營者的牽制。

這種產權管理機制,可以避免現有的條塊分割,多頭領導,明晰了風景旅游區資源的產權歸屬,且有效發揮了監督作用,可以防止風景旅游區資源的過度開發、風景旅游區環境破壞。

運用不同經營管理模式

近年來,有許多學者提出風景旅游區應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將其交由企業進行市場化運營,并通過對收益和成本的比較分析論證了這種模式的合理性。碧峰峽、桐廬、太湖源等一大批景區(景點)將經營權不斷地拍賣出去,黃山、張家界等遺產類資源也引入市場機制,并先后掛牌上市,這種經營意識是對傳統管理意識和管理體制的一大突破,這一點應該是肯定的。但目前完全按市場機制經營的方式遭到了質疑。如黃山風景旅游區,從保護遺產的角度出發,必須嚴格遵循“景區游,區外居”的旅游方式,而黃山股份公司為追求自身贏利,必然盡可能以高消費方式將盡可能多的游客留在景區,由此必然造成遺產質量破壞,從而出現了在黃山發展旅游經濟后“景區的環境衛生和安全質量提高,而遺產質量反而惡化”這一似乎怪異的現象。另外,這種純商業化經營必然以其壟斷性而傷害游客正當利益。擁擠俱樂部產品可以通過政府提供,也可以通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由私人提供。但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是否適合所有的景區,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本人認為,凡是經營性景區(景點)均要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只是對一些專業性或公益性強的景區(景點),如國家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文物保護區、宗教朝拜地等實行國家經營管理,由國家委托專業人士經營。

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

風景旅游區不是單指景觀資源,而是以景觀資源為核心,由產品系統和支持系統組成的一個綜合體。往往在我們腦海里有一個思維定勢,即風景旅游區的收入來源就是門票收入,并以其為由來證明管理經費緊張,從而交由企業市場化運作或進一步提高門票價格。由于旅游產品是一種高彈性消費品,提高價格會導致游客數量大幅度減少,門票收入進一步降低,且波及到整個行業。我們應該改變觀念,樹立大旅游意識,正確把握旅游業的綜合性、先導性、關聯性規律特點。

在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體制改革中,分清旅游景觀資源和旅游經營資源。旅游經營資源才是我們的改革重點(包括住宿、交通、餐飲、娛樂設施等),增強競爭活力,提高風景旅游區的收入。旅游景觀資源不應作為風景旅游區創收的主要途徑,而要以保護為重,國家應建立景區財政補貼制度,為景區維護經費來源提供保障。對那些交由企業運作的經營性景區,應制定門票價格管理制度。

建立規制風景旅游區開發和保護的法律體系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旅游立法初步形成了旅游法律體系,但是在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等方面,目前還沒有正式立法。

雖然有《風景名勝區暫行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但是這些規定缺乏實施細則,對一些新做法缺乏裁決的依據,對實際執行中的一些破壞資源、侵蝕國有資源、使用權不明確的現象難以做出有效認定和判罰。尤其在民營企業開發旅游景區的過程中,由于沒有相應的具體法律法規對旅游資源開發行為進行規范,具體操作上對旅游資源的權力歸屬沒有清晰的界定。要明晰風景旅游區產權,并使其規范化運作,就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體系,將景區開發行為予以規范,對破壞景區資源的行為和做法給予懲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和行政法淵源,風景旅游區立法體系可以按照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地方規章――規范性文件這樣一個層次來構建。

總之,風景旅游區不能等同于企業,由于它有著自身的特殊性,我們應從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多個方面考慮經營管理體制的改革路徑。在風景旅游區的開發保護中,要加強公私合作,合理利用政府和企業的優勢。

參考文獻:

1.崔風軍. 風景旅游區的保護與管理[M]. 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1

2.許彬. 公共經濟學導論[M]. 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

3.蘇文才,孫文昌. 旅游資源學[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篇6

在當前市場經濟的背景下,我國的風景旅游區卻仍然延續了計劃經濟的模式,大部分還屬于事業性質,純屬社會公益事業,經費靠財政撥款。旅游區管理機構雖然既有保護的職能,又有組織生產、發展經濟、解決就業和社區管理的職能,但因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而導致了諸多弊端,如資金短缺,經濟效益低下,機構臃腫等問題。因此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分離所有權和經營權成為各大風景旅游區的改革方向,并且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風景旅游區不同于一般的企業,有著自身的特殊性,我們在引進市場化機制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風景旅游區的特殊性

風景旅游區資源是擁擠俱樂部產品

經濟學家詹姆斯·布堪南(JamesBuchannan)在1965年發表的《關于俱樂部的經濟理論》一文中,提出了俱樂部產品。這種產品可以適應從純公共產品到私人產品之間的連續體上的任意一點,它的核心概念就是擁擠。

風景旅游區資源就屬于此種產品,旅游者只要買到了門票就可以擁有參觀游覽的權利,并且其行為在一定范圍內不影響其他人參觀游覽,但如果旅游者人數超過了景區容量,就會出現擁擠,并影響其消費滿足。

風景旅游區資源就是這樣一種存在最佳規模的產品,其產品的實物規模和消費者的人數規模有一個最佳的搭配。這類產品實質上可以實現生產者排他的,但不容易實現消費者排他,而且生產者排他的成本比較低。這使得風景旅游區資源兼有純公共產品和純私人產品的性質,它們由許多人同時消費,并不斷趨近于容量約束范圍;超過該約束后,該產品的消費就變得擁擠了,但總存在一些排他技術使得向旅游者收費成為可能。

布堪南在其文中還提到,要有一個最佳的搭配,俱樂部成員必須可以自由流動,且俱樂部擁有自主決策權,這一理論突破了公共產品由政府供給的單一模式,為公私合作提供了理論依據。

風景旅游區資源的不可再生性

旅游資源,除人工可以栽培與繁殖的動植物外,可以說是一種不能再生的資源,一旦破壞將不復擁有。例如地面上的古建筑等,總是會一天比一天少下去.。有600多年歷史的噶丹寺,是拉薩著名的三大寺之一,1969年被毀為平地。泉城濟南,過去那種“家家泉水,戶戶垂柳”的美好景象,由于對水源地缺乏保護,已不復存在,至連著名的趵突泉、珍珠泉,也瀕臨斷水的危險。

旅游資源的這種不可再生性決定了對其實施保護的重要性。巨大的需求對旅游產品的開發、銷售,可能是一種難以抗拒的誘惑,但同時對旅游資源也可能是一股無法估量的潛在破壞力。

風景旅游區系統的復雜性

風景旅游區是介于風景名勝區和旅游區之間的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風景旅游區系統是圍繞旅游主體(旅游者)而建立起來的產品系統及其支持系統。就其產品系統而言,包括資源吸引物,人造吸引物及旅游基礎設施,其中資源吸引物是旅游產品的主要組成部分,由林木、動物、河流、文物古跡等構成,分別歸建設、文物、林業、水利、環保等部門管理。并以此為基點,形成以吃、住、行、游、購、娛為基本環節的一條龍服務體系。

旅游產品的提供還要得到當地社區各個部門及政策法律環境的支持,只有政府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及社會手段,去引導、指導旅游企業健康正常的經營,才能真正實現景區的全面持續發展。

現有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模式簡述

國家直接經營管理模式

國家直接經營管理模式就是國家集風景旅游區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于一身,景區的管理、保護和開發經費由國家財政承擔,景區的門票及其他旅游項目由國家定價(一般定價很低),收入上繳國家。這種模式在市場機制不完善的條件下發揮了積極作用,在保護遺產、體現社會公共利益、資源整合等方面表現的尤為突出。但從實踐中看,這種經營管理模式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一方面,景區的經營者沒有自主經營的權力,也不承擔盈虧的后果,基本不按市場規律經營,效率低下,從而導致資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其經濟價值得不到應有的體現。另一方面,部門利益、地區利益與國家利益難以協調,我國的土地及其分布其間的風景名勝、文物、森林資源名義上歸國家所有,但實際上中央、省、市、縣、鄉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都能出面操作。在同一景區內,建設、文物、林業、水利等多個部門插手管理,嚴重阻礙了風景旅游區的健康發展。

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

市場化經營管理模式就是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真正把風景旅游區作為一項產業來對待,將其作為獨立的主體推向市場。

目前存在的市場化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項目的形式招商引資,由多個投資主體進入景區行使經營權;另一種方式是壟斷經營權,以一家企業作為投資主體,進行壟斷經營。由于政企職能分開,產權比較明晰,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經濟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我們也要認識到,旅游業是以持續發展為目標,需要經營者將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結合起來考慮,而企業經營者往往只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環境效益。此外,景區資源的交易,除面臨旅游價值核算的難題外,還面臨著一些政策上的和限制。因此,鑒于風景旅游區資源的惟一性、脆弱性等特點,以及相關理論政策研究滯后等原因,對這種做法必須慎重。

我國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模式的政策建議

改革管理體制

我國風景區旅游資源的所有權主體是國家,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風景旅游區資源所有權。為保證國家產權的統一和國有資產的收益,國務院可以指定一個權威機構行使風景旅游區資源產權,對產權進行統一管理;負責風景旅游區規劃的審批、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租賃,風景旅游區資源使用權轉讓、風景旅游區資源保護規劃等。該權威機構可視需要,在各省或各片區設立派出機構,發展建立風景旅游區日常管理機構,并對其擁有領導權、監督管理權和對風景旅游區資源開發經營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權。日常管理機構由派出機構代表、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代表、當地群眾代表、開發經營單位代表等組成,具體負責風景旅游區開發建設的監督管理,監督國有資源的用途,保證國有資源保值增值,并進行風景旅游區日常的市場管理、資源管理、環境管理。整個管理系統的經費均由國務院按旅游稅收的一定比例統一撥付,以防受地方政府部門和經營者的牽制。

這種產權管理機制,可以避免現有的條塊分割,多頭領導,明晰了風景旅游區資源的產權歸屬,且有效發揮了監督作用,可以防止風景旅游區資源的過度開發、風景旅游區環境破壞。

運用不同經營管理模式

近年來,有許多學者提出風景旅游區應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將其交由企業進行市場化運營,并通過對收益和成本的比較分析論證了這種模式的合理性。碧峰峽、桐廬、太湖源等一大批景區(景點)將經營權不斷地拍賣出去,黃山、張家界等遺產類資源也引入市場機制,并先后掛牌上市,這種經營意識是對傳統管理意識和管理體制的一大突破,這一點應該是肯定的。但目前完全按市場機制經營的方式遭到了質疑。如黃山風景旅游區,從保護遺產的角度出發,必須嚴格遵循“景區游,區外居”的旅游方式,而黃山股份公司為追求自身贏利,必然盡可能以高消費方式將盡可能多的游客留在景區,由此必然造成遺產質量破壞,從而出現了在黃山發展旅游經濟后“景區的環境衛生和安全質量提高,而遺產質量反而惡化”這一似乎怪異的現象。另外,這種純商業化經營必然以其壟斷性而傷害游客正當利益。擁擠俱樂部產品可以通過政府提供,也可以通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由私人提供。但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是否適合所有的景區,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本人認為,凡是經營性景區(景點)均要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只是對一些專業性或公益性強的景區(景點),如國家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文物保護區、宗教朝拜地等實行國家經營管理,由國家委托專業人士經營。

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

風景旅游區不是單指景觀資源,而是以景觀資源為核心,由產品系統和支持系統組成的一個綜合體。往往在我們腦海里有一個思維定勢,即風景旅游區的收入來源就是門票收入,并以其為由來證明管理經費緊張,從而交由企業市場化運作或進一步提高門票價格。由于旅游產品是一種高彈性消費品,提高價格會導致游客數量大幅度減少,門票收入進一步降低,且波及到整個行業。我們應該改變觀念,樹立大旅游意識,正確把握旅游業的綜合性、先導性、關聯性規律特點。

在風景旅游區經營管理體制改革中,分清旅游景觀資源和旅游經營資源。旅游經營資源才是我們的改革重點(包括住宿、交通、餐飲、娛樂設施等),增強競爭活力,提高風景旅游區的收入。旅游景觀資源不應作為風景旅游區創收的主要途徑,而要以保護為重,國家應建立景區財政補貼制度,為景區維護經費來源提供保障。對那些交由企業運作的經營性景區,應制定門票價格管理制度。

建立規制風景旅游區開發和保護的法律體系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旅游立法初步形成了旅游法律體系,但是在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等方面,目前還沒有正式立法。

雖然有《風景名勝區暫行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但是這些規定缺乏實施細則,對一些新做法缺乏裁決的依據,對實際執行中的一些破壞資源、侵蝕國有資源、使用權不明確的現象難以做出有效認定和判罰。尤其在民營企業開發旅游景區的過程中,由于沒有相應的具體法律法規對旅游資源開發行為進行規范,具體操作上對旅游資源的權力歸屬沒有清晰的界定。要明晰風景旅游區產權,并使其規范化運作,就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體系,將景區開發行為予以規范,對破壞景區資源的行為和做法給予懲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和行政法淵源,風景旅游區立法體系可以按照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地方規章——規范性文件這樣一個層次來構建。

總之,風景旅游區不能等同于企業,由于它有著自身的特殊性,我們應從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多個方面考慮經營管理體制的改革路徑。在風景旅游區的開發保護中,要加強公私合作,合理利用政府和企業的優勢。

參考文獻:

1.崔風軍.風景旅游區的保護與管理[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1

2.許彬.公共經濟學導論[M].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

3.蘇文才,孫文昌.旅游資源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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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X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8809(2010)05-0261-01

隨著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綜合國力的提高,人民收入的增多,閑暇時間的增加,旅游需求的增長,作為“朝陽產業”的旅游業正在迅速蓬勃的壯大,越來越多的旅游景區在不斷的開發,同時也得到了很多游客的“青睞”,為了保證旅游景區的可持續發展,加強游客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一、分析與掌握景區旅游流的時空分布特征

旅游者借助交通工具,從各個游客集散中心或常住社區前往景區進行觀賞、游樂等活動,在景區內部和外部系統之間形成一定強度的旅游流。這里主要探討旅游景區內部游客活動的時空規律。

1.景區旅游流的時間變化

景區旅游流的強度在一年中的分布是不均衡的,表現出較強的季節性。淡季游客較少,大量設施設備閑置;旺季人滿為患,景區資源環境承受較大壓力。由于氣候等自然條件的變化,旅游景區的植被、地表景觀等一年四季呈現出節律性的變化。因此,我國的許多以自然資源為依托的室外景區都表現出明顯的季節性,從接待游客數量來看,有明顯的淡季和旺季。例如,每當冬季來臨,由于九寨溝大雪封山,進入景區的公路、山路路面結冰、結霜,汽車難以進入,部分游客對寒冷天氣無法適應,冬季九寨溝的游客明顯減少,形成淡季。影響景區客流季節變化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出游時間。對于我國出游人口的大多數而言,由于工作等原因,平時一般沒有外出旅游的時間,中、遠程距離的旅游往往集中在節假日或長假期間,而周末雙休日是近程旅游的高峰期,寒暑假是教師、學生出游的集中期。

在一天之中,景區旅游流的強度也是不均衡的,表現出明顯的時段性。高峰時段會形成游客排隊等待,低谷時段則游客稀疏。景區由于與游客集散中心、游客服務基地的距離遠近不同、開放時間、活動內容等不同,在一天之中的不同時段,會形成客流的高峰和低谷。在進入景區的高峰期,景區入口處客流量巨大,會形成游客的排隊現象;在沒有開展夜游的景區,黃昏時段是游客離開景區的高峰期,在景區出口,客流強度較大等等。例如,深圳歡樂谷的開放時間是每天9:30―21:00,由于晚19:00有大型主題晚會,每天3:00前后是入園高峰期之一。

2.景區旅游流的空間變化

一般而言。景區都有一個或多個出入口,進入景區后,游客在導游的帶領下、在導游圖或路標系統的導引下,會沿著一定的線路或景區游道進行游覽。以最簡單的一日游景區為例,旅游者要經過到達―泊車―買票―驗票進入―參觀、游樂、看節目等―午餐―參觀、游樂、看節目等-出口―取車―離去完整的移動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游客的空間位移過程是線性的、連續的,如果游客在某一處停留時間過長,或者說是某個景點停留游客過多,也會出現旅游流。同時,在旅游景區出入口、高級別的吸引物、主要游樂場、表演場所、購物場所、就餐地點、游道的交匯處等節點會形成人流匯聚,特別是在旅游旺季的高峰期,這些節點會承受游客超負荷的壓力,對資源環境、接待設施產生較大的影響,會出現游客排隊、等待,容易產生各種事故。

二、對旅游景區最大環境容量的確定與控制

旅游環境是指旅游活動得以生存、進行和發展的一切外部條件的綜合,是旅游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前提條件和基礎。旅游環境系統不是指一個單純的自然環境,而是一個包含了社會、經濟、自然環境在內的復雜系統,該系統是圍繞作為環境主體的旅游者而建立起來的,它通過物質循環、能量流動和信息傳遞與主體的多種組合產生相互聯系的復雜系統。而旅游環境容量是指一定時期內,某種狀態或某種條件下,不會對旅游目的地的環境、社會、文化、經濟以及旅游者旅游感受質量等方面帶來無法接受的不利影響的旅游業規模最高限度。它是建立在旅游環境系統基礎之上的,在文章中,主要探討的是量化的旅游地接待的旅游人數最大值,即在滿足游人的最低要求和保護風景區的環境質量要求的情況下該風景區所能容量的最大的游客量。

旅游環境容量具有靜態性和動態性的特點,長期而言,旅游環境容量是一個不斷變化的動態系統,它隨著旅游者消費行為的變化、旅游地的發展及旅游時間的延伸而不段變化。影響旅游景區環境容量的因素包括很多方面,生態、資源、天氣、當地風俗文化、當地居民態度、游客素質、游客心理、時間、空間分布、接待能力等等。旅游景區應利用現代化、先進的科技工具,隨時檢測并關注景區內游客的數量,在景區熱門景點未達到飽和前,不需要采取任何控制容量的管理措施;一旦熱門景點出現擁擠,應立即通過電子公告牌向游客發出預警信息,引導游客流的合理改向;如果熱門景點的超載經常發生,景區應考慮設立新的景點,或者是提高門票價格,強制分流等,同時為預防以后超載事件的發生,延長景區開放時間,加強淡季促銷,分流一部分旅游旺季時的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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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U472.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3-0-02

一、廣西旅游景區現狀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要求把旅游業培育成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滿意的現代服務業。旅游景區做為旅游業發展的基本要素,是吸引游客的首要因素,旅游景區的服務優劣直接影響游客滿意度,因此旅游景區的質量管理是保證旅游業發展的重要根基性因素。

表1 廣西、全國景區分布情況一覽表

廣西旅游景區的分布如表1,可看出廣西4A和3A旅游景區在全國旅游景區的占有量為10%左右,5A和2A級景區的數量較少。廣西近些年逐漸從旅游大省向旅游強省跨越式發展,廣西旅游市場所占市場份額。在廣西166家2A級以上景區中,35家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基本為4A級和5A級景區。在貫標認證的旅游景區中,“世外桃源”景區率先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

二、旅游景區實施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競爭優勢

1987年3月首次頒布了ISO9000族標準,QMS認證制度開始在全世界各國范圍內得到普遍推行。先后經歷了ISO90001:1994、ISO90001:2000和ISO90001:2008三個版本,它是全球第一個質量管理標準體系,也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最成熟的質量管理框架,目前全球有161個國家/地區的超過75萬家組織正在使用這一框架,每年以較高的速度增長。

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最早應用于工業企業,最廣泛的應用于工業企業,逐漸延伸到財務、醫院、學校、環保、旅游和服務等行業,旅游景區實施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最早始于年黃山景區。筆者通過廣西世外桃源等景區實施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實踐的深入剖析認為旅游景區貫標認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是取得競爭優勢的新增長點。旅游景區貫標認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不僅有利于樹立品牌,更重要的是可以內強管理,表象于游客的滿意度的增強。

1. ISO9001質量認證有利于旅游景區塑造品牌、增強品質

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具有科學性、系統性、實踐性和指導性,具有對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的規范、統一、基礎、指導作用而被市場認可。在申請貫標認證的過程要經過嚴格的程序,每年都進行復審,因此它具有保持品質的外在因素。它為A等級的評定提供有力的內部管理規范,為旅游景區在綜合管理的模塊提供制度保障。隨著旅游業逐漸成為國民支柱型產業,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將成為游客選擇旅游景區的重要因素,貫標認證對游客發出清晰的信息:這個旅游景區致力于實現高標準和持續改進的旅游景區。

2. 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是有利于旅游景區的內部管理

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將內部工作流程經過拆分、重組和優化,以文件的形式規范員工和組織行為使其標準化,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反映時間,以提高游客對旅游景區的滿意度。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實施需要一個全員參與的工作環境。當全員都參與到ISO9001的過程管理之中,每個人都是文件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嚴格按照文件規范完成規定行為,而當出現新的問題時,通過集體研討的方式尋求新問題的解決方法,并確以文件的形式規范,形成全員參與的持續改進的過程。當實現全員參與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有利于內部溝通和信息的傳遞,增強員工的凝聚力,提高內部管理的工作效率。

3. 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有利于游客滿意

以游客滿意為導向是旅游景區貫標認證的出發點和落腳點。ISO9001標準規定了QMS要求,并不規定產品要求,其適用于所有行業。旅游景區所提供的產品是無形的服務和有形的景區建設,目前我國游客的特點主要以觀光為主,游客的滿意主要集中于對景區建設的滿意和景區服務的滿意,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主要關注于游客對旅游景區服務的滿意。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從游客進入景區直至離開景區都以文件化的形式規定了QMS的要求,并具有持續不斷改進的機制,為游客滿意提供的制度保障。

三、廣西景區應用ISO質量管理體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被譽為被遺忘的故鄉―廣西“世外桃源”旅游景區成立于1999年5月,成立之初便貫標認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筆者通過對廣西貫標認證的旅游景區調研發現,貫標認證與否在景區競爭優勢中沒有突出表象,旅游景區的貫標認證既沒有達到對外塑造品牌、增強知名度的目的,也沒有達到對內優化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沒有真正的發揮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應發揮的功能和效果。筆者認為存在的主要原因是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自身的行業限制導致的游客認可度不高,以及對旅游景區內部從貫標認證動機、領導的重視程度到實施過程的形式化,導致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在旅游景區管理中的作用不明顯。

1. 游客對旅游景區貫標認證的認可度不高

通過調研68.7%的游客不知道旅游景區也可以貫標認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這與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最早應用于工業企業的起源有關;81.2%的游客將旅游景區的A等級做為考慮是否游覽景區的首要因素,可以看出相比A等級認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并未得到市場游客的認可。多數游客不關心旅游景區是否貫標認證,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并不是游客選擇景區游覽的主要因素,因此貫標認證對于旅游景區只是一個保健因素,它不能引起游客的消費欲望,不具備刺激游客消費的功能。

2. 旅游景區貫標認證的初始動機不單純

部分旅游景區貫標認證是一種市場的虛榮表現。

由于很多景區已取得ISO9001質量認證,自己如再補取證,在市場競爭中就慢了一拍,輸了一招。為與其他景區相同而取得認證。將ISO9001認證做為一個任務而完成,不是將其思想貫徹于管理之中。并且也意識到貫徹ISO9001標準是世界性的趨勢,是進入國際市場應備的“通行證”,晚貫標不如早貫標,有備無患。為爭取領先、主動而申請認證。市場虛榮。只是將取得貫標認證做為一種標識,一種向外展示景區管理的資本。

3. 旅游景區領導的重視程度不高

領導對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識不足,沒有充分認識到貫標認證的重要意義。貫標認證有利于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實現質量管理與國際接軌,有利于組織提高市場競爭力。領導者應造就一個良好的環境,使組織內部上下都對滿足顧客要求的重要性有足夠的認識,并全力參與實現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4. 旅游景區貫標認證實施過程流于形式

由于貫標認證的動機不端正、領導不重視等原因,最終導致旅游景區貫標認證后的實施過程流于形式,不按照規定執行標準文件,而是為了檢查而準備各種文件。雖然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提出適用于所有行業,但在其操作指南上對旅游景區的應用性和針對性不是很強,影響了操作環節的實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質量管理體系的構建和實施。

四、改善旅游景區貫標認證的幾點建議

質量管理體系的真諦是預防問題發生,是事前管理的有效手段。預防為主和持續改進機制是質量管理體系生命力的核心。正如世外桃源的企業精神:“說你做的,做你說的,記錄你做過的,查驗你所做的,更改不對的”。筆者就旅游景區貫標認證提出幾點建議:

1. 基于內強管理的貫標認證動機

羅曼?文森特?皮爾和哈瑞爾都提出“態度決定一切”,心理的內生變量決定外在的行為表現。旅游景區實施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重要思想基礎是基于增強內部管理的貫標認證動機,只有正視貫標認證的目的與意義才能從行動上支持、認可和遵從標準性文件。

2. 領導重視是前提,全員參與是基礎

全員參與的前提是領導的重視。讓貫標認證的思想得到全體員工的認可,領導的重視,是一貫的重視不是一時的重視,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將貫徹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當成管理的主線,與旅游景區的戰略保持高度一致。突出領導在QMS中的責任和作用。因此,各城市政府應根據城市本身所處發展階段的不同,選擇不同的發展模式,以促進國際旅游城市的持續發展。

3.省略ta.省略.

[2]嵇國光,等,ISO9001標準解析與應用[M].中國標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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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前基于低碳經濟的旅游景點營銷管理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隨著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國家戰略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貫徹實施,旅游經濟走在了低碳經濟發展的前列,諸多旅游景點發展模式得到了低碳發展模式的初步化改造,旅游產值中單位產出中碳排放含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降低。但是畢竟旅游景點發展低碳經濟的時間起步相對較晚,歸納總結起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主要有下面幾個方面。

第一,基于低碳經濟的旅游景點營銷管理中由于缺乏對于旅游景點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和布局的全面解讀,使得旅游景點低碳經濟導向的營銷管理對于其發展的戰略支撐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培養的貢獻程度不高,由于得不到高層次的旅游景點發展戰略上的確認,使得其低碳化營銷管理的相關機制沒有確定下來;

第二,基于低碳經濟的旅游景點營銷管理中由于缺乏對于旅游景點如何設計和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解決方案,使得低碳經濟營銷管理的思維模式得不到堅實的業務支撐,打造循環經濟雖然已經成為了不少旅游景點的共識,但其落實下來還存在較大困難;

第三,基于低碳經濟的旅游景點營銷管理中由于缺乏對于旅游景點管理企業自身內部低碳化營銷管理的具體部署,使得內部低碳化管理水平不高,同時面向旅游消費者的低碳營銷宣傳教育力度不夠,措施不夠得力。

三、低碳經濟背景下旅游景點營銷管理的建議和對策研究

根據低碳經濟的基本內涵及其對于旅游景點營銷管理的作用意義和相應要求的概述,在分析了目前旅游景點低碳經濟營銷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的基礎上,結合低碳經濟相關理論和要求特別是對我國旅游景點發展低碳經濟營銷管理案例的綜合分析研究,從下面幾個方面提出加強和改善低碳化旅游景點營銷管理的具體建議和策略。

第一,旅游景點低碳化營銷管理中應該加大從旅游景點自身發展戰略規劃和布局的宏觀思維出發,以此來制定滿足其戰略發展實施需求的低碳經濟營銷管理模式,并在相關機制上確立其相應的資源和資金投入。旅游景點進行低碳營銷管理模式探索,服從和服務于其戰略發展的需要是一個基本要求和前提,但同時也必須指出,低碳經濟模式和取向能夠顯著地改善目前旅游景點的盈利模式和運作機制,并為其向高效環保和可持續發展奠定長遠發展機制;

第二,旅游景點低碳化營銷管理中應該朝著建立循環經濟的目標進行,以此為低碳經濟的發展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旅游景點中循環經濟的發展應該面向旅游景點業務的全方位環節,特別是對于一些核心價值創造環節和價值增值環節的循環式改造將會大大地提高旅游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服務產出水平,另外對于開拓新的旅游營銷模式和渠道模式也是有著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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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州市旅游資源概況

林州市旅游資源豐富獨特、相對集中、結構完整。境內旅游資源單體1090個,數量占安陽市的53%,占河南省的3%。林州旅游資源豐富,景點眾多。經過多年的開發,形成了以紅旗渠和太行大峽谷兩個4A級景區為龍頭,以黃華山、天平山、太行屋脊、萬泉湖、洪谷山、五龍洞為側翼的景區格局。紅旗渠的紅色教育游、太行大峽谷的綠色生態游和林慮山的藍天滑翔游形成了林州市“一紅一綠一藍”三色旅游品牌。在紅旗渠和太行大峽谷兩個國家4A級景區的發展帶動下,2006年至2014年間,林州市先后有黃華山、天平山、太行屋脊、萬泉湖、洪谷山五個景區被評定為3A級景區。除已經定級的景區外,林州市還在規劃發展著部分小規模景區和旅游資源,如冰冰背、豬隊}石、仙臺山、柏尖山、五龍洞等景區。

(二)林州旅游產業的基本情況

林州市旅游產業發展初始于90年代初,1998年后進人快速發展階段,經過20余年的開發建設,現已建成開放的景區8家,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地質公園、全國廉政教育基地等“國字號”品牌達到23個。全市現有旅行社14家,星級飯店11家(四星級2家,三星級5家,二星級4家),星級農家賓館14家,其他各類賓館飯店近70家,農家樂291家,全市總接待床位近1.8萬張,較大規模旅游購物娛樂場所近30家,直接從業人員4200余人,帶動相關就業近2萬人。2014年,全市共接待游客527.4萬人次,實現旅游綜合收人113億元,分別增長8.2%和10.4% o韓國游客由2013年的6萬人次增加到10.3萬人次,被韓國觀光協會評為“韓國游客最喜歡的中國名山”,成為繼張家界、黃山之后接待韓國游客最多的山岳型景區。

二、林州市旅游景區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景區規劃不到位

目前,林州市大小景區(點)主要采用項目規劃、單體設計,景區(點)之間各自為政,沒有把景區開發納人省、市乃至周邊地區的旅游大格局中來考慮。按照景區規劃要求,每一個景區必須具備總規、修規和詳規,但我市一個景區完全具備這三類規劃的少之又少。規劃建設的不到位導致了景區建設過程中出現盲目建設、重復建設等現象,既浪費資金又破壞景區(點)整體形象,甚至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嚴重制約了旅游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服務功能的完善。

(二)發展定位不明確,開發建設無特色

作為林州市的國家4A級景區,紅旗渠的紅色教育游與太行大峽谷的綠色生態游“紅”“綠”交輝,形成定位明確、獨具特色的旅游品牌。但在全市旅游規劃中,3A及3A級以下景區的發展定位及規劃沒有統籌考慮小規模景區發展定位和與大景區的互補協作關系,輕視了小規模景區是主體景區的有益補充的作用,導致我市小規模景區在發展過程中,沒有明確的自身定位,無法形成自己的主打品牌和特色產品,故而缺少能有效、集中、生動地展示本景區旅游形象的載體,導致各種營銷活動缺乏鮮明的主題而使宣傳效果大打折扣。

(三)旅游景區建設資金投入不足

旅游業的發展需要大量資金的投人,但從林州市旅游產業發展來看,資金的投人仍然不足,目前,林州市3A及3A以下景區小規模景區中,除了實行經營權出讓的太行屋脊、萬泉湖和股份制的天平山投資力度較大外,其它大部分是依靠政府投人,并且市場化運作程度低,投資力度很小。由于缺乏強大資金的支持,景區開發建設步伐緩慢,導致形成大部分小規模景區“網上查閱有聽頭,走到景區無看頭”的尷尬境地。

三、林州市旅游景區的營銷和管理策略

(一)明確景區的發展方向和空間布局

首先,明確景區發展方向。要樹立主體景區觀念,結合不同地理位置和與主體景區的關聯度、貼近度,進行旅游資源以及旅游要素的整合,對景區進行準確定位,明確景區發展方向。其次,要明確空間布局,搞好景區線路的整合。具有前瞻性的戰略眼光,各景區要從自己旅游資源的特點出發,加強與周邊旅游景區合作,打造特色旅游區域,實現小景區和大景區的線路整合。同時要根據休閑度假游的客觀要求,向南延伸拓寬紅旗渠觀光大道,將黃華山、天平山、洪谷山等景區與主景區連接一起,形成“6"字型旅游線路,構建全市旅游景區發展的新框架。

(二)景區多樣化的經營模式

要正確處理好政府主導與市場運作的關系,政府要重管理,要管方向、管規劃、管產權,管就要管住管牢管好;市場要發揮好作用,搞好資本運作,引進戰略投資商,加大資金投資力度,只有大投人,才能實現大發展。目前,林州市大部分景區已經將經營權轉讓給公司或個人,結合外地的先進經驗,政府應出臺相關政策,進行總體上限制,并對已出讓經營權的,在總體上維護現狀的情況下,加強監督和管理。

(三)提升景區品牌戰略

要樹立精品意識,以創A升A為抓手,加快景區的品牌戰略建設與申報同。包括基礎設施建設、服務設施建設、交通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等,綜合提升景區品牌質量,實現以人為本的戰略服務思想和品牌建設思想。在此基礎上,要按照旅游總體規劃要求,盡快完成小規模景區規劃的編制工作,實現大小配合,有條不紊的發展方針。

(四)加強宣傳,拓展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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