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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模板(10篇)

時間:2023-07-25 16: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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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篇1

當前,許多建筑工地因電焊、遺留火種、電線短路等引起的火災屢見不鮮,一場場無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意識相當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違章違規操作、沒有制定消防安全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等違規現象,也從根本上暴露了當前我國一些建筑工地面臨的消防安全問題,防火工作不容樂觀。雖然有關部門對工地消防安全問題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視、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管理不善等這樣那樣的原因,導致工地火災事故仍時有發生,嚴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及人員傷亡,當前,春季已經到來,各建筑工地已逐漸恢復正常施工,這時強化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顯得尤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級低、易燃、可燃材料隨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車道、明火作業區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險物品庫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內普遍存在的火災隱患。有的建筑物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減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設計時凈寬度和數量,從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災隱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單位負責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素質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職責,缺少應有的消防常識,主觀上舍不得投入資金,購置必備的消防器材。雇傭臨時民工流動性大,沒有經過嚴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不會利用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不會報警、不會組織人員疏散,尤其是施工時間短、作業分散的民工,很難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導致火災隱患重重,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威脅,為預防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門規范執法,嚴把審批關,在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未經審批而擅自施工的單位要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以及技術標準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災隱患。最終達到消除火災隱患目的。

二、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一是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二是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應設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訊、報警裝置。

三、施工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確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視檢查。

二是對臨時民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堅持持證上崗。

三是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

四是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吸煙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煙地點。

五是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應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

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清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篇2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城鄉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生活條件不斷改善,相應配套的公共、居住、生產等標志性建筑越來越多。同時,隨著建筑行業的迅速發展,全國各地建筑工地火災發生率不斷攀升,特別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火災時有發生。據統計,在近年來發生建筑工地火災中,民工宿舍火災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因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管理不規范、施工人員缺乏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常識而導致的火災,已經成為引發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出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筆者就當前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現狀,結合工作實踐,對如何做好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一點粗淺的看法。

1、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分析近年來發生的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火災的災害成因,結合對大慶市200余處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建筑工地民工宿舍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消防安全問題:

1.1 整體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級低

由于建筑施工現場多數場地有限,而施工人員多,現場內的臨時建造的辦公室、民工宿舍、食堂、倉庫等建筑多為相互毗鄰或者成“一”字型排列,沒有形成有效的防火分隔,甚至部分工地民工宿舍與重要倉庫和危險品庫房相毗連,相互間隔只是用三合板等材料簡易隔開。施工現場民工宿舍大都為臨時建筑,結構簡易,耐火等級低,大部分采用夾芯泡沫板材作為墻體和分隔材料,承重構件采用未經防火處理的鋼結構,基本屬于三、四級耐火等級簡易結構的建筑物,一旦發生火災將迅速蔓延。

1.2 缺少安全出口,疏散逃生難

目前,相當一部分施工現場的民工宿舍只有一個安全出口,在宿舍設置防盜窗、鐵制柵欄,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安全出口的現象也十分普遍,而民工宿舍內居住的人員十分密集,一旦失火,勢必造成群死群傷火災發生。2010年5月3日22時30分左右,位于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榆林鎮二道河村、承擔集寧鐵路二道河1號隧道施工的中鐵十九局民工居住的工棚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320平方米,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傷。

1.3 違章用火用電,火災隱患多

建筑工地要施工離不開電,但由于建筑工地用電是臨時性的,導致安裝極不規范,電線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特別是在民工宿舍和食堂,電線接頭隨處可見,由于電線移動頻繁,致使絕緣層破損,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災,更為嚴重的是許多配電箱安裝隨意,都是安在木版上,有的甚至用木箱。農民工在宿舍隨意亂拉臨時用電線路,電氣線路線徑與用電負荷不匹配,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電線接頭處理不當而引發的火災時有發生。圖省事節約,農民工在宿舍做飯,違章使用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電器現象司空見慣。尤其到了冬季,室內使用電暖器、電褥子取暖,用電爐子做飯等,在用火用電方面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火災。

1.4 消防器材配備嚴重不足

在調查的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數較大的施工工地在民工宿舍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未配置任何消防器材,不少單位只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安全生產,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或沒有,將廢棄的滅火器放在工地濫竽充,消防器材設施配備不符合要求等。有的現場不配置滅火器或配置型號不當或數量不足。有些施工單位為防止滅火器被盜,將滅火鎖在庫房里,致使發生火災時,不能及時使用滅火器材。

2、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問題的成因

2.1 主管部門與監管部門未形成有效的協同

聯動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消防之間缺少完善的溝通協調機制,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得不到落實,有些地方在建筑工地火災頻發后,當地公安消防部門也制定了一些具體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未能及時將這些規定吸收到平時的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中,在一些建筑工程的“安全文明工地”評比中,很難見到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這其中可能也有部門利益的驅使,因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許可是按工程量的比例收費的,導致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似乎不愿意其它部門參與其中。

2.2 消防安全責任沒有得到有效落實

施工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意識淡薄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問題突出主要因素。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施工企業單位應負責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實際中,雖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掛在墻上,沒有真正落到實處,而個別的工地連消防安全制度也沒有,更談不上消防安全管理了,許多施工企業單位只注重施工進度以及施工質量,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極度漠視。

2.3 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談薄

據調查,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對于消防安全知識,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在消防安全問題上,絕大多數工人有僥幸心理,認為無所謂,就是燒起來,也無大問題,由于工人從事重體力活,下班疲勞睡覺不易醒,一旦發生火災,發現不及時,極易釀成大災。加之工人流動性較大,尤其是外來民工,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給消防安全培訓工作增添難度。

篇3

一是為切實加強對全市在建工地開展“消防檢查”專項行動的領導,市住建委、市建管處成立了消防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通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組織力量專門抓,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上下聯動、左右互動、全員齊動的工作局面。

二是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突出抓好清理抽查、重點抽查和專項檢查,實現組織領導、人員機構、思想認識、宣傳發動、履行職責“五個到位”。

三是動真格、求實效,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隱患,堅決要求整改到位,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加大打擊力度;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消防安全的的行為,重拳出擊,公開嚴懲,嚴厲打擊,形成強大的影響力、威懾力;對存在違法生產的單位,一律責令停工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

四是要求施工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明確施工期間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確保部署工作得到貫徹落實。

二、堅持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根據全國火災事故頻發的態勢,按照上級的安排部署,市住建委、市建管處先后下發了《關于做好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關于開展城區建設工程“地下空間、架空層”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十堰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查隱患、查漏洞、查違章、查失責”安全生產大排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全市住建系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并在日常的警示文件、隱患排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文件通知中,明確要求施工企業大力開展施工企業認真查找存在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防止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場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確保不因監管不到位發生亡人火災。

二是強化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活動板房消防安全管理。我市始終以強化對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活動板房的管理為抓手,要求我市所有建筑工地活動板房必須滿足《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第4.2.1.1項“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的強制性要求,近年來,我市建筑工地累計更換燃燒性能等級非A級的活動板房,面積達20482m2,通過系列整治我市建筑工地臨時活動板房材質已全部達標。

三、突出重點,嚴格督辦

一是開展了多輪次的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根據省、市關于消防安全的系列文件要求,2018年4月市建管處成立由領導帶隊的四個檢查組,對城區及各縣(市、區)重點項目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開展了拉網式的排查,重點督查了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消防安全教育以及應急演練的貫徹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情況、焊接使用乙炔、氧氣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情況等,此次專檢共檢查建筑工地369項(次),排查消防隱患500余條,下發整改單168份,停工通知書2份,暫緩施工令3份,對消防設置不到位的項目要求新增滅火器600余個,設置沙池20余個,對項目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或整改進度緩慢的5個項目納入市級掛牌督辦,并予以通報。

二是深入開展“地下空間、架空層”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建管處制定了《市住建委關于開展城區建設工程“地下空間、架空層”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通知,并抽調了市建管處、裝飾辦約20名工作人員,組成在建工程和既有建筑兩個檢查組,于6月中旬對我市“地下空間、架空層”既有建筑場所和建筑工地的消防通道、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應急救援預案等進行專項整治,累計共排查在建工程項目140余項,既有建筑項目120余項,組織召開專題會議4次,填寫檢查記錄100余份,其中涉及“地下空間、架空層”的項目80余項。

四、加強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嚴格督促施工企業將消防安全教育作為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的重要內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用火、用電、用氣常識,制訂和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以演練。2018年9月市建管處組織全市各在建項目負責人、總監、安全員,各建筑施工企業法人、分管安全經理,各縣市區住建管理部門分管安全領導共計200余人在十堰市萬達廣場召開全市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工作,2019年3月,十堰市住建管理部門聯合十堰市消防支隊在十堰市恒大城二期項目舉行了高層建筑在建工程滅火救援實戰演練。通過系列演練使從業人員了解消防要求,增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遵守消防規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積極開展群防群治,營造“了解消防、關注消防、參與消防”的社會氛圍,防范火災事故發生。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市在建工地安全消防態勢平穩,但是部分施工企業還是存在問題,一是部分高層建筑在進入裝飾裝修施工階段時,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比較混亂,存在亂搭亂接現象,樓層的移動電箱數量不足等; 二是部分高層建筑的樓層內疏散通道不順暢,指示標志數量不足或指示不清晰。個別在建高層建筑的周邊道路擁擠,消防通道不通暢; 三是部分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備不足,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應急預案未能及時設置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

1、繼續開展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繼續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標準的要求,加大對落實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責任制、制定施工現場防火方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地臨時設施管理、以消防安全教育作為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等方面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督辦,并進行跟蹤復查,對于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確保工程消防安全態勢平穩。

篇4

中圖分類號:TU7文獻標識碼: A

在現如今的社會,人們的物質生活需求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對于住所、環境、娛樂等方面也越來越重視,他們也給建筑行業帶來了更多的活力,但是隨著建筑規模的不斷擴大,建筑難度的不斷增加,給施工單位也帶來了許許多多消防安全的問題。所以我們在施工建設的同時也要加強對于消防安全的認識和管理,避免更多的事故發生。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現狀

施工現場存在可燃物和易燃物,易發生火災。

建筑工地一般都是建筑工人工作和生活的地方,工地的工棚、倉庫、食堂、宿舍等都是簡易搭建的,大部分使用的是布類和竹子等易燃可燃物品,還有許多的公用物品,像手腳架,高架也常用可燃物品代替。還有施工現場也堆放了許多油漆,木材,塑料之類的裝修材料可燃物。一旦接觸了明火,燃燒起來火勢大,火焰蔓延速度快,有可能還會造成爆炸。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務實

人們在這個浮躁的年代,快節奏的生活成為了一種普遍的生活方式,連同建筑行業也照樣是這樣,一些建筑公司和施工單位為了加快施工進度,在一定程度上根本沒有去管理消防安全方面的問題,他們很多情況下讓一些施工人員們自己做主,胡亂的連接電路,違章使用電氣設備,還有一些施工單位請來的人員都是一些沒有專業做工能力的農民工,經常會出現無證上崗。施工單位也不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正是因為這樣的對待安全管理的不務實才會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傷害。就像2010年11月15日吉林的“11.5”重大火災一樣,烈火帶走了58條鮮活的生命,而這起事故發生的原因就是有兩名電焊工在進行大樓的裝修作業中違規施工作業,短路起火,迅速的造成的密集火災。這則事故中調查結果中有施工人員沒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在嚴重違規操作造成大火后還不及時補救反而逃之夭夭。

施工現場消防設備不足

在我看來其實這一條也是由于施工單位的不上心,認為消防安全并不重要,所以在工地上基本不配備應有的滅火裝備和其他的一些消防裝備。大多數情況下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都遠離水源,滅火裝置的配備是完全有必要的。在一些小的工地施工現場可能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滅火器,可燃材料到處堆放一旦著火,后果嚴重。

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火災形成原因分析

1.電氣線路的負荷過重,造成短路和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的可燃物、易燃物的起火,這類原因主要是施工人員隨意的亂搭臨時用電線路,比如同一插板連接著各種用電器,負荷過大,或者電路中的電流電壓過大,卻使用并不匹配的用電器超過其范圍線路發熱過于嚴重,還有為了方便使用銅絲和鐵絲來代替保險絲,電線接頭處理不當等方式造成的火災。

2.電焊違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許多的地方都需要電焊操作,由于大多數的電工并未沒有專業的也受過培訓,有的接受過,但是工地太為混亂,也缺乏嚴格的管理,電工的普遍違章作業,電焊熔渣都是比較高溫的,一旦遇到易燃物那么就是一場火災。

3.生活電火引發火災,在工地上人員混雜,工地的負責人也不可能時候時刻刻的監管著那些施工人員,往往更多的是在管理寬松的環境下,工人們累了就席地而坐,坐下來抽煙,并且燃著的煙頭還到處亂扔。另一方面就是,工地的施工也有在夜間進行的,照明線路的混雜,照明器材的粗略固定,距離可燃物近。這些都是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原因。

三、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預防措施

1. 加強現場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嚴格的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第十二條規定,建筑單位必須建立,必須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要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所以施工單位也要落實各項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要認真對待消防安全管理。總承包單位要管理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動火部門及其操作人員應該嚴格按照用火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的監理人員,方可動工。

2.加強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設備的建設

建筑工地要按照相關條例,在每個樓層和比較重要的防火部位都設上相應的滅火器,消防沙袋等器材,消防器要放在明確的地方,要貼有明確的標示。施工現場應該備有消防水源,設置室外消防栓系統,并按照系統要求配備水槍和水帶、水泵接合器,工地要有蓄水池,要滿足初步的消防供水要求。要確保建筑外部的消防通道和內部疏散通道的暢通,一旦發生火災,人員可以立即疏散,消防車也便于到場地進行滅火作業。

3.加強人員培訓,提高人員消防安全素質

針對施工人員大多數都是農民工,他們的流動性大,也沒有專業的消防安全知識,缺乏防火和滅火的常識和手段,所以在面對這些問題時,施工單位要加強對人員的消防安全的崗前培訓,重點的要對油漆工、電焊工、木工、倉庫管理等人員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對于特殊工種要進行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對于那些工期比較長的施工方,施工過程中也不是每天都在進行作業,有一部分時間是空閑的,在這段時間里要定期進行消防演練,提高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施工單位也要時刻警醒著工地的人員,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在員工吃飯睡覺的地方進行宣傳,加深人員對消防的認識,只有施工方表現的對消防安全的極大重視才能帶動手下的人員也重視消防安全。

四、總結

建筑業是我國的經濟支柱產業,我們不僅僅是要重視建筑業給我們帶來的經濟發展,更要注意這項工作中存在的消防問題,從以上的言論中我們可以發現,要健全施工方的消防安全標準和管理制度,但這也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們只能一點點不斷地改正,慢慢提高我國建筑業對于消防安全的整體素質。在這個工程中需要部門門齊抓共管,社會聯動。國家部門對于消防安全重視了,那么施工單位也會重視,這樣消防安全就能夠很好的展開和發展,只要部門之間緊密配合,加強監督,加強消防知識普及,落實相關的人員資格證,落實人員的消防訓練,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杜絕消防事故的發生,避免了生命財產的損失。

篇5

1)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由于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專業知識參差不齊,對消防安全的危險性認識不足,缺乏必要的預防火災事故的能力。此外,很多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針對性不強,疏于進行消防應急演練,導致施工人員整體的消防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在預防火災和消除火災隱患方面能力比較差。

2)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隱患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隱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a.臨時用電量大,電路敷設不規范。由于施工現場機械設備較多,而且都是大功率用電設備,加上很多工地存在配線時對臨時用電的用電總功率計算比較保守、使用不合格的用電設備或電纜、私拉亂接電線、敷設或架空路線不合理等現象,往往會導致電纜線路老化或短路、漏電,在電纜或用電設備超過其安全極限時極易發生火災事故。b.明火作業多,不規范現象突出。很多施工項目在使用明火時不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安排專人進行監管,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常常由此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比如,施工現場經常會有電焊施工,電焊機在工作時產生的電弧或者電火花容易引燃附近的易燃材料,如果在電焊作業時沒有將附近的易燃材料清理干凈,就非常容易造成火災事故。c.易燃材料存放或管理不善。工地現場一般都存在比較多的易燃可燃材料,例如防水卷材、木工板材、油漆、保溫板、乙炔瓶等,如果存放不合理或者管理不善,非常容易造成火災事故。例如,2015年發生的“8·12”天津濱海新區特大爆炸事故,就是由于易燃易爆品存放不合理而導致的。d.臨時用房板材不合格現象嚴重。在工地現場的辦公用房和職工宿舍大多是較簡易的臨時用房,而且在很多工地上存在違規使用可燃甚至易燃的夾芯板材作為臨時用房材料,存在非常大的消防安全隱患。有的臨時用房板材內電線穿線不套管,或者電線私拉亂接,如果線路存在超負荷使用或者有漏電現象,極易引燃板材夾芯材料,造成火災事故。

3)消防設施配備不到位。消防設施配備不到位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a.消防器材配備不足。很多建筑工地對消防安全存在僥幸心理,不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配備滅火器材,或者消防器材不按規定進行年檢,導致消防器材往往存在藥粉過期或者壓力不足等現象。甚至在某些工地,直接將滅火器放置在陽光下暴曬或者放置在潮濕的部位,導致滅火器的噴射軟管老化、破損或者滅火器罐體腐蝕。還有一些工地,將滅火器鎖起來或者放置在不容易取到的位置,導致在緊急情況下不能及時使用。b.消防水源達不到使用要求。多數工地都沒有符合要求的消防水源,有的工地用臨時水源作為消防水源,有的工地雖然設置了消防水池,但是出水量不足或者水壓不夠,在火災發生時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c.消防通道堵塞。由于建筑工地往往場地比較局限,常會出現臨時設施或者材料存放場地占用消防車道的現象,導致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消防車輛無法及時就位。

4)既有建筑擴建、改建工程安全管理混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常常不嚴格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或者不轉移施工區內居住或者其他人員,導致施工現場管理混亂,非施工人員隨意出入施工區域,給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隱患。例如,2010年發生在上海靜安區的11·15特大火災事故,就是因為對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未對樓內的居民進行轉移,且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導致電焊火花引燃安全網和腳手板等材料,最終釀成悲劇。5)消防火災應急預案沒有針對性。雖然工地上基本都編制了消防火災應急預案,但是編制內容往往脫離工程實際情況,而且不嚴格進行應急演練和安全交底,導致在火災發生時不能真正起到指導救援的作用。

2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關鍵

1)合理進行施工總部署。結合建筑工程的特點和工地的實際情況合理劃分施工區、辦公區和生活區;嚴格按照GB50720—20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布置施工區域,使建筑物、構筑物、臨時設施、材料存放場地等相互之間滿足防火間距的要求。

2)建立健全現場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a.要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制定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能夠對施工人員的操作行為起到約束和保護作用。b.建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排專人對消防隱患進行日常巡查,對發現的消防隱患及時進行排查整改。c.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總責,分包單位服從總包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對其分包范圍內工程的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d.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在施工前由技術人員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杜絕由于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的發生。e.對現場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禁火區域懸掛警示標牌,提高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預防火災、撲滅初起火災的能力。f.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針對施工過程中容易發生火災事故的環節,有針對性地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應急演練,使現場人員在發生火災時能夠正確地采取相應的響應措施。

3)加強施工現場消防管理。a.嚴格按照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布置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按照《規范》要求執行TN-S接零保護系統,采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配電方式,確保整個配電系統安全。另外,要有專職電工定期對現場辦公區、生活區、木工加工區以及庫房等火災危險性比較大的地方進行電氣線路檢查,對于存在電線老化、絕緣不良甚至漏電的部分要及時更換。b.明火作業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按照施工現場管理標準,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應該履行動火審批手續,由相關負責人簽字批準后,在專職監管人員的監管下進行明火作業,并應該提前將動火作業點附近的易燃材料等清理干凈,并在動火作業點配備滅火器材。c.加強對施工現場可燃、易燃材料的存放管理。可燃、易燃材料應單獨存放,在其存放區及周圍一定范圍內禁止任何火源的出現。任何材料,尤其是鋼筋、模板、水泥等大型材料應該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有序存放,不得阻礙消防通道的暢通。d.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等臨時用房所使用的板材應嚴格按照GB50720—20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采用A級不燃材料;如果采用的是金屬夾芯板材,其芯材也應為A級不燃材料。為確保此類經常有人活動的臨時建筑具有必要的防火和疏散能力,按照《規范》要求,應確保建筑的層數不超過3層,且每層建筑面積應不大于300m2[1]。e.按照相關規范和標準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消防器材、合理設置消防車通道。通過計算消防用水量,設計消防水源儲存和輸送設備。消防水管應沿建筑高度布設,每層設置消火栓和水槍、水帶。

4)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應該明確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必須將施工區內的所有人員轉移走以后才可以施工。施工單位還應該明確告知施工區附近的居民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通道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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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火災隱患;施工現場;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X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11)01-0267-01

1 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

(1)建筑施工現場總體布局不合理。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在工地周圍隨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施工現場雖然作業分區,但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業分區不明確。經調查,一部分施工工地沒有進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與動火作業區(電氣焊割區)的劃分,還有一部分施工工地雖然進行了區域劃分,但未進行有效分隔,一旦發生火災,根本無法阻止火災蔓延。

(2)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可燃廢棄物沒有進行統一處理。據調查,很多建筑施工現場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沒有專職人員進行及時清理,也沒有設置集中場地臨時存放,更有甚者會對這些廢物進行焚燒處理,這些都是極其危險的火災隱患。

(3)不按施工圖紙和消防要求進行施工,隨意降低防火技術標準。據調查,少數建筑工程單位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部門審批,但施工單位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大量選用可燃材料,嚴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增加了建筑的火災荷載,偷工減料現象嚴重,選用的電線、吊頂、室內家具、地面鋪設材料、墻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且擅自減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數量和設計寬度,從而遺留了先天性火災隱患。

(4)由于建筑施工中承包單位較多,人員流動性較大,給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難度,火災隱患不易被及時發現。在建筑工地隨處可見一些搭建的工棚,如辦公室、庫房、廚房、人員宿舍等連成一片。這些建筑,一般為鋼結構,建筑耐火等級較低,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設施配備不齊全,每間宿舍內入住的人員很多,這些人員一般受教育程度較低,而且消防安全意見淡薄。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火燒連營和群死群傷的不良局面。

(5)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備嚴重不足,消防通道不暢。據調查,在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數較大的工地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沒有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員為了圖方便,將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暢。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嚴重后果。

2 消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隱患的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公安部第61號令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有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總承包方應加強對分包方的監管力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

(2)加強施工現場平面規劃布局,曾強消防安全意識。根據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情況,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加強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儲存要設立專用倉庫,要求與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間距,不得超量儲存,同時派專人負責收發登記。

(3)加強消防審核和對建筑施工現場的檢查。一要限制可燃復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別是建筑物內部裝修材料,在審核中一定要準確適用規范對各類建筑物內部不同部位應采用的裝修材料。二要對內部裝修是否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有無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把好建筑裝修電氣審核關。主要是防止由于電氣設備和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可燃隔斷夾層內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護。四要依法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檢查。在施工過程中,要針對薄弱環節,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用火用電和危險品的儲存情況、職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備情況等。

(4)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施工單位要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電氣設備周圍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險物品庫房內電氣設備、燈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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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設工程火災原因分析

1.1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災蔓延速度快

由于受施工現場場地局限性的影響,一些職工宿舍與重要倉庫和危險品庫房相互毗連,建筑材料跺與垛之間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易燃、可燃材料隨意堆放,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極大的損失。還有近年來新型材料的使用,由于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火災危險性和防控措施還缺乏了解,使得施工現場的火災機率增大。如央視火災中使用的新型進口外裝修材料,較易燃燒且火災荷載大,火災發生前對其高溫性能了解較少,并未采取針對性的防護措施。

1.2 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用電設備多且負荷大,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

施工工地塔式起重機、井架、攪拌機、電焊機等施工機械種類繁多、用電量大,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違章安裝電氣設備、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現象較為嚴重,許多配電箱隨意安裝在可燃的木制構件上,臨時性的電氣線路縱橫交錯,容易跑電或漏電,導致電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災。如果安全用電措施不當,線路超負荷,容易造成導線絕緣層過熱或短路形成電火花,引燃周圍可燃物。

1.3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明火作業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現在建設工程施工中普遍采用電、氣焊割,電爐、噴燈等明火設備,電焊火花飛濺、散落極易引燃工地上存放的易燃材料。加上有的電焊工無證上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更有甚者,部分施工現場存在違章使用明火的現象,這些都是潛在的火災隱患。

1.4 消防設施嚴重不足,消防通道不暢

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最根本的原因是初期火災未及時撲滅。而初期火災未及時撲滅主要由于現場人員不作為或初期火災發生地點的附近既無滅火器,又無水源。施工場地大多采用臨時水源,水壓存在嚴重不足,且未設置消防水池,尤其是可燃建筑材料附近,一旦發生火災,撲救火災最基本的水源問題都解決不了。配置滅火器是撲救初期火災的一個有效辦法,但有些施工單位只講究經濟利益,不重視消防安全,不舍得在消防方面投資,尤其是一些室內裝修工程,在現場不配置滅火器或配置數量不足;有些施工現場配置了滅火器,但是型號不對;有些施工單位為防止滅火器丟失、損壞,不是鎖起來就是固定在某個位置,致使發生火災時,不能及時使用滅火器材。現場一些施工人員為圖方便,將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暢。施工現場,建筑物處于已經開始建設但未竣工階段,消防設施不完善,一旦發生火災,建筑設計中的消防設施往往不能發揮作用,因此其火災撲救就相當困難了。

1.5 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制度沒有落到實處

雖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掛在墻上,沒有真正落到實處。首先是施工現場隨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并且隨意堆放建筑材料。有些工地未明確劃分明火作業區,不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以及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實施明火作業,導致火災發生的機率增大。二是忽略了煙頭等火源的管理。施工現場外來人員和產業工人比較多,可燃、易燃物多,流動吸煙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極易引燃其他物品造成火災。三是忽視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施工單位乙炔、氧氣使用頻繁,民工食堂大部分采用液化石油氣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不當,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1.6 消防知識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

施工單位強調的只是施工速度,施工質量,對消防安全的強調較少,未舉辦過消防培訓班,同時大多施工人員來自農村,自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知識了解甚少,一旦發生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差。

2 防范措施及對策

2.1 嚴格落實明確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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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地火災成因分析

1.1 建筑工地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災蔓延速度快

由于受施工現場局限性的影響,一些職工宿舍與重要倉庫和危險品庫房相互毗連,甚至臨時建筑物相互間隔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進行分隔,結構簡易,耐火等級多為三、四級;只設置一個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員難以疏散,極易造火燒連營的局面。部分施工現場因施工需要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腳手架和易燃材料作為安全防護物,也有使用簡易板房作為工程部和工人宿舍,特別是裝修現場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裝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發生火災造成猛烈燃燒,迅速蔓延。

1.2 建筑工地用電設備多且負荷大,電氣線路鋪設不規范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機械設備如塔式起重機、井架、龍門架、攪拌機、電焊機等種類多、用電量大,且隨著便攜式電動工具的普遍使用和臨時照明的需要,如果安全用電措施不當,線路超負荷,容易造成導線絕緣層過熱或短路形成電火花,引燃周圍可燃物。

1.3 建筑施工現場明火作業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建筑施工中普遍采用電、氣焊割,電爐、噴燈等明火設備,極易引燃工地上存放的易燃材料。更有甚者,部分施工現場存在違章使用明火的現象,例如,進行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無證上崗,操作時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甚至在火災危險場地沒有事先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特別是一些改擴建以及建筑內部裝飾裝修工程,沒有實施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甚至邊營業邊施工。在現場使用火爐、液化石油氣等生活用火設施較多,存在極大火災隱患。

1.4 施工現場消防設施不足,消防通道不暢

在檢查中發現除了少數較大的工地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無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員為圖方便,將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暢,因此其火災撲救就更為困難。

1.5 隨意降低建筑防火技術標準,違反消防法規現象突出

少數建筑工程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為節省成本,大量選用低價位的可燃材料,嚴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增加了建筑的火災荷載。

1.6 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制度沒有落到實處

雖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掛在墻上,沒有真正落到實處。施工現場隨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并且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側采用的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未及時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有些工地未劃分明火作業區,不采取相應保護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以及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實施明火作業,導致火災發生的機率增大。

1.7 臨時建筑消防監管滯后,消防安全意識談薄

工地搭建臨時建筑,是在建設單位取得《臨時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后,由施工方負責組織實施的。而這一狀況消防監管部門無法在第一時間內掌握,無法對臨時建筑搭建之時的事前檢查和隱患督改指導。建筑工人流動性大,未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對于消防安全意識較差,僥幸心理嚴重。

2.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1 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設計監督審核

目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的重點是建筑本身的消防設計,并未對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給予足夠的關注。為了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應在審核階段就對施工方案中的消防措施進行審核。一是限制可燃復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別是建筑物內部裝修材料,在審核中一定要準確使用規范對各類建筑物內部不同部位應采用的裝修材料進行要求。二是注意內部裝修是否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是否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是把好建筑裝修電氣審核關。主要是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可燃隔斷夾層內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護。

2.2 依法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動態消防檢查

在施工過程中,要針對薄弱環節,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用火用電和危險品的儲存情況、職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備情況。將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狀況納人審核內容。

2.3 嚴格落實明確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公安部有關條令規定,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監理除承擔消防施工的質量監理責任外,還應負責對在建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方面的監管責任。因為監理單位是獨立于建設、施工單位外的機構,不易受外界和工地的干擾,以“獨立”身份行使監管責權,將對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的日常管控更具成效和針對性,更加有利于各類火災隱患的及時發現并有效消除。施工單位應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嚴密消防工作網絡。

2.4 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

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宿舍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車道不得少于兩處,且寬度不小于3.5m。同時,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車道,更不得占用消防車道作業。民工宿舍嚴禁將窗口封死,要保證應急人員出入暢通、安全,并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2.5 嚴格施工現場的用電用火管理

施工單位要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電氣設備周圍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險物品庫房內電氣設備、燈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要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吸煙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煙地點;加強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設立專用倉庫,不得超量儲存,同時派專人負責收發登記,重要部位設警示標志。

2.6 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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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建筑工程項目不斷增多,建筑工地眾多而繁忙,加上新材料、新結構、新技術不斷出現并被廣泛應用,建筑施工現場出現了大量的火災隱患,如不加以監督整改,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給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危害。

近幾年來,我國相繼發生多起建筑施工現場因施工不慎引起的火災事故,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例如:

2010年6月27日凌晨2時14分,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可鎮金三角加油站西50米處的一個建筑工地發生了火災,現場火光沖天。此次火災事故是由于工地工人在實施切割作業時因操作不當所引起的,造成大量房屋燒毀,經濟損失慘重。

2010年10月5日晚7時30分左右,廣州天河區一樓盤工地發生火災,過火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3萬根杉木焚燒殆盡,火災燒毀附近住宅、商用樓,總建筑面積近15萬平方米。起火原因:線路老化引起電線起火。這慘痛的事故給人們拉響了警鐘!

2010年11月13日1時1分,清華學堂修繕工地發生火災,現場過火面積達800平方米左右。火災對清華學堂造成了嚴重損失,此次火災事故是由學堂附近違規放煙花所引起的。

2010年11月15日14時,在上海市余姚路膠州路,教師公寓住宅在裝修期間因腳手架起火,造成100多人受傷、58人遇難的慘痛教訓。起火原因:經調查分析,該公寓在裝修作業中,施工腳手架搭建時,兩名電焊工違規實施電焊作業引燃施工防護尼龍網和其它可燃物,在極短時間內形成大面積立體式大火,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是一起因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的特別重大責任事故。

因此,加強和改進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除潛在的火災隱患,已迫在眉睫。現筆者就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及其成因與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對策談幾點個人的體會及認識,在此與大家共同商榷。

1當前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現狀

1.1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建筑施工單位應負責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實際中許多施工單位只重視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就是不重視消防安全,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制訂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單位多層轉包或轉包給多個施工隊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脫節,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無法貫徹落實。

1.2建筑施工現場堆放和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多

對于任何建筑工地來說,其共同的特點就是現場易燃可燃物多,施工現場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氈、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裝飾、裝修材料等易燃品。有些建筑工地由于受到場地的限制,房屋、棚屋之間,建筑材料跺與垛之間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甚至有些建筑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車道,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重大的損失。

1.3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多,容易跑、漏電

現代化的施工,使電刨、電鋸等各種電氣設備在建筑施工中廣泛使用。臨時性的電氣線路縱橫交錯,容易跑電或漏電,導致電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災。

1.4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由于用火用電多,極易引起火災

現在大型建筑工地各種設備多、施工技術復雜,現場通常布滿大量的金屬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種管道、線管,而它們之間的連接一般都靠電焊施工。由于高層建筑中的框骨架施工和設備安裝及工程裝修中的電焊火花飛濺、散落,加上有的電焊施工無證上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致使電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現場的各種可燃材料造成火災。

1.5員工宿舍大多是簡易可燃臨時用房

員工宿舍屋內人員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品較多,亂拉電氣線路現象比較普遍,尤其到了冬季,室內使用電暖器、電褥子取暖,用電爐子做飯等,在用火用電方面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火災。

1.6施工人員消防安全知識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

建筑施工單位強調的只是施工速度、施工質量,對消防安全的強調則較少,未舉辦過消防安全培訓班,同時大多施工人員來自農村,自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知識了解甚少,一旦發生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差。

1.7建筑施工現場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嚴重不足

施工現場大多采用臨時水源,水壓存在嚴重不足,且未設置消防水池,尤其是在可燃建筑材料附近,一旦發生火災,撲救火災最基本的水源問題都解決不了。配置滅火器,是撲救初期火災的一個有效辦法,但是就有些施工單位只講究經濟效益,不重視消防安全,不舍得在消防方面投資,尤其是一些室內裝修工程,在現場不配置滅火器或配置數量不足。有些施工現場配置了滅火器,但是型號不對。有些施工單位為防止滅火器丟失、損壞,不是鎖起來就是固定在某個位置,致使發生火災時,不能及時使用滅火器材。

2建筑施工現場火災隱患及其成因分析

2.1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級低,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災蔓延速度快

由于受施工現場局限性的影響,多數施工現場內的辦公室、員工休息室、職工宿舍、倉庫等建筑相互毗鄰,或者形成“一”字型排列,并且這些建筑大多為臨時性,結構簡易,且耐火等級多為三、四級。另外,一些職工宿舍與重要倉庫和危險品庫房相互毗連,甚至臨時建筑物相互間隔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進行分隔,加之只設置一個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員難以疏散,極易造成火燒連營的局面。此外,因施工需要,部分施工現場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腳手架和易燃材料作為安全防護物,也有使用簡易板房作為工程部和工人宿舍,特別是裝修現場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裝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猛烈燃燒,迅速蔓延。

2.2不按施工圖紙和消防要求進行施工,隨意降低防火技術標準

少數建筑工程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為節省成本,大量選用低價位的可燃材料,嚴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增加了建筑的火災荷載,偷工減料現象嚴重,選用的電線、吊頂、龍骨、室內家具、地面鋪設材料、墻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且擅自減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數量和設計寬度,從而遺留了先天性火災隱患。

2.3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1)施工現場隨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一些建筑工地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車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側采用的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未及時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更有些工地未劃分明火作業區,不采取相應保護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以及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內實施明火作業,導致火災發生的機率增大。

(2)用電量大、電氣線路鋪設不規范。隨著當前施工機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現場機械化操作和用電量大幅度增加,臨時性用電多,安裝極不規范,電線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特別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電線接頭隨處可見。由于電線移動頻繁,致使絕緣層破損較嚴重,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災,更為嚴重的是許多配電箱隨意安裝在可燃木制構件上。

(3)違章使用明火的現象普遍存在。施工期間,部分電焊、氣焊工作人員無證上崗,頻繁使用電刨、電鋸、切割機、電焊等,且保護措施缺乏,有的存在邊營業邊施工現象。施工、住宿人員用火用電等管理不嚴,在現場使用火爐、液化石油氣等生活用火設施較多,存在極大火災隱患。

(4)忽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施工單位氧氣、乙炔使用頻繁,加之民工食堂大部分采用液化石油氣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方法不當,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5)忽略煙頭等火源管理。施工現場辦公室、民工宿舍、建筑材料堆場可燃、易燃物較多,并且雇傭的臨時民工、外來人員吸煙的隨意性強,一旦將煙頭丟棄在火災危險等地方,時間一長,極易造成火災。

(6)忽視意外火災。這種火災是由于不能預見或忽視管理引起的,主要是管理不到位導致民工因泄私憤而發生的放火案件。

2.4消防器材配備嚴重不足,消防通道不暢

在一些建筑工地現場,除了少數較大的工地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無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員為圖方便,將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暢。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嚴重后果。

2.5消防安全意識談薄,消防安全素質較差

在進行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很多施工負責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職責,認為消防管理是建設單位的事,與己無關,舍不得投入資金購置必備的消防器材。建筑工人流動性大,未經過嚴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對于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很少,僥幸心理嚴重。另外,由于工人從事重體力活,下班疲勞睡覺不易醒,一旦發生火災,發現不及時,極易釀成大災。

3加強和改進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3.1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公安部有關條令規定,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有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消防職能部門要按各自法定職責,加強督察。

3.2要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

(1)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情況,要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指示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

(2)要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宿舍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

(3)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車道不得少于兩處,且寬度不小于3.5米。同時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車道,更不得占用消防車道作業。

(4)民工宿舍嚴禁將窗口封死,要保證應急人員出入暢通、安全,并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3.3要加強建筑工程消防審核和對建筑施工現場的動態檢查

(1)在建筑工程審核中一定要準確使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嚴格把關建審關,對各類建筑物內部不同部位所采用的裝修材料也一定要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要求,同時要限制可燃復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別是建筑物內部裝修材料。

(2)對建筑內部裝修是否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有無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等情況也要嚴格把關。

(3)把好建筑裝修電氣審核關。主要是防止由于電氣設備和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可燃隔斷夾層內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護。

(4)依法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動態消防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要針對薄弱環節,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用火用電和危險品的儲存情況、職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備情況等。

3.4嚴格實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要督促施工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好)、《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

(1)確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安全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義務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視檢查,重點巡查有無遺留煙頭、電火源、明火等安全隱患。

(2)對雇傭的臨時民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3)確保施工單位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嚴密消防工作網絡。

3.5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

施工單位要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電氣設備周圍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險物品庫房內電氣設備、燈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3.6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

(1)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

(2)要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吸煙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煙地點。

3.7加強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時要設立專用倉庫,要求與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間距,不得超量儲存,同時派專人負責收發登記。

3.8配備消防器材,加強消防安全宣傳

為防患于未然,建筑工地無論大小,都應配備滅火器材,針對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員大部分文化較低且民工較多的現狀,施工單位要針對這些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訓,并從加強管理入手,工地重要部位應設置警示標志和防火宣傳標志,并加強工地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質。

4結束語

總之,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每一個環節、每一道工序都必須慎之又慎。加強和改進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便進一步開展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規范標準化教育,其目的是加強企業自律、促進依法施工,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火災隱患和火險因素,全面實現平安施工,努力營造良好的和諧建設環境,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我們消防監管部門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1]王學謙,岳庚吉主編.建筑消防百問[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9年12月第2版

[2]那建興,田占穩主編.建筑施工特種作業安全生產基礎知識[M].北京:中國鐵道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

[3]李坤宅編著.建筑施工安全資料手冊[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8年3月第2版

[4]李國防主編,岳庚吉,鄭俊嶺副主編.消防安全培訓教程[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

篇10

2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現狀

2.1施工現場火災負荷大,建筑材料管理混亂

在施工現場隨處可見可燃、易燃的建筑材料,一方面是廢料、棄料的亂丟亂放,致使施工現場火災負荷變大和火災不穩定因素變多,一旦被引燃,極易蔓延成火災;另一方面是承建方很少設置獨立的易燃材料儲存庫房,更有甚者材料庫房和生活區、辦公區、加工區毗鄰,沒有建立防火間距,一旦發生火災,極易形成火燒連營之勢。

2.2施工人員違規用電、用火作業現象嚴重

施工現場作業離不開電,但是由于建筑工地用電的臨時性和管理人員的疏忽,施工用電線路安裝很不規范,電線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特別是在生活區,電線接頭隨意可見,極易引發電氣火災;在用火方面麻痹大意,生活區隨意用火、亂扔煙頭,在加工區進行材料加工,如切割材料等未做金屬火星防火措施;無證上崗、無證作業現象嚴重,特別是電焊、氣焊等特殊崗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作業。

2.3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在建筑施工中,一方面臨時招募的施工人員較多,出入流動性大,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而且絕大多數人在消防安全問題上存在僥幸心理,認為無所謂,就算是燒起來自己也能滅掉;另一方面施工管理人員比較重視工期進度,在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有所懈怠。

2.4消防設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

由于承建方存在利益考慮,部分施工現場未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即使配備了一定的消防設施,也未按要求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培訓,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也存在不足。

3“三方聯治”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3.1甲方———管理監督職責

甲方作為建筑施工過程中的主導方,應嚴格要求乙方按照安全生產要求和消防安全規范施工,對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給予足夠的重視,明確自身的管理監督責任。甲方負責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從施工操作規范化、施工材料準入制度、特殊崗位上崗制度、施工區域用電用火規定、施工區域消防設施配備等方面做出規定,并告知乙方;同時甲方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制度,根據制度規定對乙方施工項目及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不放過任何安全隱患。

3.2乙方———自檢管理職責

乙方作為建筑施工過程中的承建方,在正式施工前組織施工人員對施工區域環境進行全面認識和學習甲方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對施工人員進行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工人掌握預防火災、撲救火災和逃生自救的相關知識和技能,提高整體消防意識,做到規范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安排專職人員進行自檢,針對施工過程中違規作業、用電用火混亂等現象進行查處記錄,并定期組織施工人員對施工過程中的違規事例進行反思學習,從源頭上清除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安全。

3.3監理方———檢查監督職責

監理方作為建筑施工過程中的第三方,在承擔建筑施工的質量監理責任外,還應負責對在建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方面的監管責任,以“獨立”身份行使監管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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