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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學模板(10篇)

時間:2022-07-04 09:45:0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新制度經濟學,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篇1

一、新制度經濟學概述

新制度經濟學是一個興起于20世紀60年代、影響巨大的經濟學分支。新制度經濟學派是在20世紀70年代凱恩斯經濟學對經濟現象喪失解釋力之后興起的。一般認為,新制度經濟學是由科斯的《企業的性質》這篇文章所開創的。科斯被認為是新制度經濟學的鼻祖。對新制度經濟學做出了開創性的貢獻。新制度經濟學一經問世,便獲得西方經濟理論界非一般的好感。這似乎跟它所核心強調的思想是分不開的,新制度經濟學強調研究真實的世界,并利用正統經濟理論去分析制度的構成和運行,并發現這些制度在經濟體系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樣它也強調制度決定著經濟績效。另一位對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有著杰出貢獻的經濟學家諾斯,在他的《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就提到過,“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個有效率的經濟組織在西歐的發展正是西方興起的原因所在?!痹谒磥恚侵贫榷皇羌夹g,將成為經濟增長的關鍵因素。在90年代隨著新制度經濟學在中國的推廣,使得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了解到新制度經濟學,而這一新興發展起來的經濟學分支也似乎給改革開放后的中國的經濟增長及經濟發展帶來了福音。

在新制度經濟學家看來,制度已越來越成為經濟增長中不可忽視的因素,新古典經濟學將制度視為一種既定的外生經濟變量,其實是忽視了制度的重要性,因此有必要將制度作為一個內生變量納入經濟分析模型之中。人們通常認為,新制度經濟學引入制度因素分析修正了新古典經濟學的理論缺陷,拓展了經濟學研究的視野,突破了過時的、僵化的經濟學研究的界限,向人們提供了一種更加接近現實經濟狀況,具備更強的現實經濟問題解釋力的理論框架,雖然新制度經濟學在理論上有一定的創新,但不可忽視的極重要的一點是,其理論研究的立足點、出發點和歸宿點都是新古典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分析問題仍是沿著新古典經濟學的框架進行的,那筆者有幾點疑問,新古典經濟學可以作為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工具嗎?在將制度因素納入經濟分析模型中真的就能彌補新古典經濟學所謂的理論缺陷嗎?而這一分析思路是否又真的能準確地描述現實中的經濟社會運行狀況嗎?這些問題在新制度經濟學的相關文獻中似乎無法得到令人感到滿意的答案。

二、從信息社會的角度看待制度

其實要認識這些問題,還要歸結到經濟學的一個根本目的上來,那就是,經濟學是人們所用來描述、分析、解釋、甚至預測現實社會經濟運行狀況的一種理論工具。看似簡單,而要真正地做到描摹現實經濟狀況,又遠非如此簡單。要知道,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社會經濟的具體情況都是不同的,有些甚至有著根本性的差異與區別,從而導致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需要尋找不同的經濟理論來描摹現實社會經濟運行狀況,因為只有符合、適應相應歷史條件,抓住當時歷史條件本質情況的經濟理論才可能具有相應的現實解釋能力,才不會將人們引導到錯誤的認識領域中去。換句話說,在評述一種經濟理論時,我們要帶著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去看待,只有適應一定歷史條件的經濟理論才可能具有理論上的合理性以及邏輯上的嚴密性。

而新制度經濟學經過對新古典經濟學的修正,看似提供了一種更加貼近現實經濟狀況的理論框架,實際上其理論本身就具有不可克服的邏輯上的矛盾。誠如前面我們所提到的經濟學與歷史唯物主義的關系所告訴我們的,真正有價值的經濟學應該是“與時俱進”的,而不應是永遠停留在過去的思維框架中,通過對其進行某些完全沒有必要的修補或改正,從而試圖達到一種期望中的或者說是存在于幻想之中的理論目的。因此說,經濟學理論的合理性,是與其是否與歷史背景相一致聯系在一起的,但凡脫離了這種一致性,那經濟學理論的合理性就值得推敲了。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框架恰好背離了這一基本的歷史唯物主義原則,缺乏這種歷史方法,沒有把握住當下社會與以往社會經濟運行狀況與規律的本質上的不同,以致陷入了“張冠李戴”的困境之中。我們應該換一種角度,從一種叫做信息社會經濟學的新理論的角度出發來重新認識新制度經濟學的性質。

在信息社會經濟學的分析框架內,迄今的經濟社會被劃分為物質社會與信息社會這兩個截然不同的歷史階段:物質社會是以知識涌現速度緩慢為基本特征的社會,在這一社會中,難以有新知識出現,在身纏只是基本固定的情況下,各種經濟事務及其間聯系均穩定不變,工業革命以前的社會具有較多的這一社會的特征。而信息社會則是以知識涌現速度迅速為基本特征的社會,此時新知識的涌現已經是常態,已被納入人們的預期,社會能夠利用的資源、能夠采用的生產方式以及能夠生產的產品等也會不斷地變化,各種經濟事務及其間聯系一次處于持續的變化過程中,當代社會正具備了這一社會的特點。在社會發展的這兩個不同的歷史條件下,社會經濟具有不同的活動模式與規律,不僅制度等經濟事物有不同的性質,作為反映這些經濟事物性質與規律的經濟學,也應該具有不同的模式。這就為我們重新認識新制度經濟學提供了一種更加令人信服的模式,為我們更加深入地了解新制度經濟學的性質開啟了一扇神奇的大門。

三、新制度經濟學分析方法的性質

之前我們提到過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在經濟增長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的好壞直接決定著經濟績效的優劣。因此,它將制度作為一個極重要的經濟變量引入經濟分析模型之中。但根據信息經濟學的歷史分析方法,制度也是具有歷史性的事物,也就是說,在不同的歷史背景下,比如在信息社會和在物質社會中,制度會有不同的性質和作用。因此,在說明制度的性質和作用時,正確的做法首先應該區分制度的歷史屬性,根據其所在的相應的歷史條件的情況,去分析制度可能具有的性質與作用。如果混淆了制度所在的歷史背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然會得到扭曲的認識。而我們所了解的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框架就恰好犯了這樣的錯誤。它恰恰忽略了這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在分析中沒有認清其所口口聲聲研究的制度是信息社會條件下才凸顯出重要性的制度,而其所沿用的分析方法仍是新古典經濟學那一套,然而,新古典經濟學本身作為描述、解釋物質社會經濟運行狀況的經濟學理論已經趨于完美,無懈可擊,正是經濟學家在分析物質社會經濟運行狀況后所得到的經濟學產物。這本身并沒有問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新制度經濟學家們致力于研究的是信息社會下逐漸凸顯出來的制度的性質與作用,采用的卻是適用于物質社會背景下的新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方法。這無疑犯了致命的邏輯錯誤,違背了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其分析方法蘊含著深刻的邏輯矛盾。新古典經濟學是以知識涌現速度緩慢為前提,而這一前提也正是信息社會經濟學所定義的物質社會的本質屬性,對于新制度經濟學所要研究的特屬于信息社會條件下的制度的性質與作用,新古典經濟學已成為一種具有深刻歷史局限性、已經過時的、專屬于物質社會的經濟學。這種分析方法頂多適用于工業革命之前那種周而復始的、以固定資源、按固定方式、生產固定產品的社會,只能用于認識專屬于物質社會的經濟運行模式的性質。而現代的信息社會中各種社會經濟事務及其聯系都在不斷變化,新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方法根本沒有能力用于分析制度在現代信息社會的性質特征。

但是為什么直到處于信息社會人們才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或者說其重要性在社會經濟運行中逐漸凸顯,使得人們不得不將更多的關注投諸其上?這是因為,在物質社會由于甚少有新知識出現,經濟活動的環境與內容也很少發生變化,經過充分的試錯調整之后,制度有充分的時間來通過相應的調整達到均衡狀態,基本具有完善的、不可改進的穩定形式。即使不完善也只是暫時現象,不是經常性現象。制度一旦處于最佳狀態,便不再需要變化,也無從變化,無法成為可以影響經濟狀況的自變量,也就不具有經濟學上需要考慮的重要性。因此,在物質社會中,我們認為制度呈現出一種基本穩定的狀態,可將其視為一種既定的外生變量,在這種情況下,對制度的忽略也就顯得具有其合理性。新古典經濟學對制度在物質社會的特征有著較為正確的認識,它對制度的忽略不是什么缺陷,而恰恰體現了這一經濟學針對物質社會經濟運行特征所設定的前提假設的合理性,古典經濟學不應被修正,也無從修正,不修正還好,一旦修正,反而會導致整個理論體系邏輯上的不可克服的矛盾。

然而,新制度經濟學一直宣稱其描摹的是十分接近現實經濟情況的世界,既然從此點出發,它認為新古典經濟學存在瑕疵,不應忽視制度的重要性,我們也就可以從中窺探到這其中的問題癥結所在了。從信息社會經濟學的角度容易看到,發生這樣扭曲的認識的根本原因是新制度經濟學對制度重要性的認識實際上是從現實的信息社會角度提出的。而在信息社會中制度有體現出怎樣的特征呢?使得新制度經濟學家們共同致力于對制度的研究。這是因為,只有在信息社會,持續涌現的新知識使得經濟活動具有持續的變化性,也使制度來不及經過充分試錯來達到均衡狀態,由此,制度的不完善性便成為經常性的了,在這里我們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制度本身并非一定是不完善的,而是相對于快速涌現的新知識、處于不斷變化之中的經濟事物來說,制度總是來不及調整,制度的不完善性便成為常態了,但這中不完善性并非決定性的,而是由信息社會的特征所決定的相對的不完善,而這種不完善又總是存在,就這樣,在信息社會中,制度總是處于一種不斷變化、不斷調整的狀態之中,以期適應經濟活動的變化,這是這種可變性的存在,使得制度成為經濟狀況主要的決定性力量之一,才引發新制度經濟學家們的廣泛關注。

新制度經濟學對于制度的重要性的強調,是建立在信息社會的基礎之上的,它所針對的制度是信息社會特有的制度,依據的現實也是信息社會特有的現實,而不是從新古典經濟學中所得出的邏輯推理。由于新制度經濟學過于強調把制度作為經濟變量引入經濟運行分析框架是對新古典經濟學的修正,而且制度的重要性又是現代信息社會中大家所有目共睹、皆能感受到的,人們一聽到這樣的福音,立馬沉浸在這種所謂的理論創新的蜜潭中還來不及,卻很少去關注新制度經濟學家們研究信息社會的制度時采用適用于物質社會的新古典分析方法是否具有理論上以及邏輯上的合理性。

四、新制度經濟學分析方法中的內在矛盾

既然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具有這種不可克服的內在矛盾,那么由理論推理所得出的結論自然也站不住腳,具體體現便是它無法有效說明制度是重要的,并且難以如人們所殷殷期盼的那樣,真正解決有關經濟學的發展及制度問題。首先,新制度經濟學無法做到真正解釋制度的重要性。既然新制度經濟學采用新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方法無法有效說明制度的重要性,而它又沒有其他的行之有效的分析工具,那么當新制度經濟學家們在現實中感受到了制度的重要性,分析現代經濟學必須研究制度時,其研究便缺乏相應的合理的理論依據,要么以不甚可靠的經驗或本能感覺為基礎,要么便建立在扭曲的認識的基礎之上。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由于新制度經濟學在進行種種分析時缺乏相應的分析工具的創新,而只是在原先的無可挑剔的新古典分析方法上進行所謂的“修正”,在有如此嚴重邏輯矛盾存在的分析框架下,制度的重要性實際上得不到可靠說明,在理論上目前我們也無法相信新制度經濟學者們有能力解決有關制度的問題,它在理論上是不成熟的,目前所得到的的對制度重要性的說明主要還是依靠經驗上得出的,缺乏邏輯性十分嚴密的理論支撐,便顯得有些勢單力孤。其次,新制度經濟學也未真正彌補新古典經濟學的的理論缺陷。人們普遍認為新制度經濟學的主要貢獻在于彌補了新古典經濟學忽略制度重要性的缺陷,然而事實上,忽略制度重要性的缺陷對于新古典經濟學來說并不能算作是真正的缺陷,就算是缺陷,那也只是處于信息社會才會出現的缺陷,而且這種所謂的“缺陷”也并非指其理論設置不完善,而是由于其理論本身的歷史局限性,所導致的此類問題只能從信息社會的角度加以說明。

新制度經濟學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邏輯矛盾,歸根結底在于它沒有嚴格區分信息社會下的制度與物質社會下的制度的不同,混淆了制度在不同歷史背景下的性質,從而導致了邏輯上的不可調和的矛盾。在信息社會中,各種社會經濟事物及其聯系都在不斷變化,面對這些紛繁復雜的經濟狀態,制度總是來不及做出合理的調整,為了適應不斷變化著的經濟聯系,制度也相應地需要不斷發生變化,從而在這種情況下制度的重要性就得以凸顯,并逐漸受到新制度經濟學家們的關注,發現它是對經濟狀況具有決定性影響的不可忽視的經濟變量,并且發現主流的新古典經濟學似乎忽略了它,因此便試圖通過對新古典經濟學進行相關修正,從而彌補其缺位在信息社會的不足,但是由于其并不了解新古典經濟學的性質,受新古典經濟學思維方式的影響,沒能及時更新其分析工具,并且也并未注意到制度的重要性在不同的社會歷史背景下會有不同表現,更不知道這種重要性是由信息社會的特點引起的。因此,當它將制度因素的忽略簡單地理解為新古典經濟學的不完善,試圖在新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框架內進行彌補,就注定了它無法也不可能真正解決現代社會中的經濟以及制度問題。(作者單位:四川大學經濟學院)

參考文獻:

[1] 袁葵蓀:經濟發展的基本模式―經濟學的現代基礎[M].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2] 袁葵蓀:經濟學理論的批判與重建[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

篇2

從企業生存環境角度看,中小企業在專業化生產降低了生產費用的同時,伴隨著交易費用的增加。當交易費用的增加遠大于專業化程度提高所帶來的生產費用降低時,所有的生產與交換活動都會被整合到企業內部以達到成本的最低化。這樣一來,我們所熟悉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全能工廠、通用企業”就會應運而生。

產業集群的形成可以有效地改善由于專業化程度提高所引起的交易費用的增加。中小企業通過結盟與其他相關企業建立良好的分工協作關系,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在獲得專業化程度提高生產費用降低的同時,通過集群降低了交易費用,則企業就不會將所有的生產環節內部化,而是在適當的范圍內進行外部化,自己則專注于最具競爭力的價值活動,以實現規模經濟與專業化利益。

二、產業集群降低了企業道德風險發生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人的“有限理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環境是復雜的,在非個人交換形式中,由于參加者很多,同一項交易很少進行,所以人們面臨的是一個復雜的、不確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確定性越大,信息越不完全。二是人對環境的計算能力和認識能力是有限的。關于“有限理性”的預設表明,人擁有的知識能力和決策能力是有限的,不僅受到物質因素和環境不確定的影響與限制,還受到諸如記憶容量、判斷準確程度、計算能力有限性的限制。這一預設的邏輯結論是:必須通過制度設計與制度創新,來預防和彌補人理性的不足。制度的存在匡定了交易者的行為界限,能夠減少(雖然不能徹底消除)預期的不確定性,尤其是那種有利于交易重復進行的制度安排。產業集群制度的出現通過設定一系列規則能減少環境的不確定性,提高人們認識環境的能力并規范人自身的決策行為,從而提高決策的質量。

產業集群的形成有效地抑制了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降低了道德風險的發生,在通常情況下,人們以及企業之間的高度信任關系是難以建立和維持的,因為信息不對稱往往是一個經濟社會的常態,企業間的交易很容易陷入一次性的交易的囚徒困境博弈之中。假定在市場上有任意兩家非集群企業A和B,在交易中企業A的策略空間為(守信、不守信),企業B的策略空間為(守信,不守信)由于非集群企業交往可能是一次性的,同時對機會主義的懲罰機制只能是個人實施的一次性懲罰。在這個博弈中雙方都存在占優策略,就是不守信。企業間交易往往陷入一次性信任博弈的囚徒困境。

而在集群組織中存在著信任的自律機制,假定企業A分別為產業鏈中的一個下游生產廠商,企業B、C、D、E、都為產業鏈中的上游供應商。企業A和B、C、D、E之間的關系是委托關系,因此同樣存在著諸如侵吞欺詐和質量控制等道德風險的機會主義行為。所不同的是與一般企業間的關系相比,集群區內的企業間對于不講信用的懲罰機制發生了變化。

三、產業集群提高了企業創新能力

集群制度有利于知識的傳播,增強了企業的創新能力在整個技術創新網絡資源體系中,知識被認為是最有價值的戰略性資源。知識已經替代勞動力、物資、資金、信息而成為第一生產要素,只有知識才是企業維持長久競爭優勢的一切來源,技術創新正是通過企業內外知識的識別、獲取、流動轉化形成的。

制度經濟學認為:知識分為可言傳知識(顯性知識)和不可言傳知識(隱性知識),技術創新源于隱性和顯性兩類知識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轉化,而隱性知識流動轉化是企業技術創新的起點和關鍵。顯性知識很容易通過文字和數字表達,容易被理解、傳播和共享。而隱性知識是高度專有,很難確切表達,它由理念、信念、心智和組織文化組成,不易被模仿。隱性知識由非可言傳知識構成非正規的、瑣碎的知識,往往高度復雜并特定于地點、環境和時間---非可言傳知識只有通過實踐才能恰當地獲得(邊干邊學),產業集群企業中的成員基于互信原則,來自不同企業的雇員能夠經常地坐到一起,進行各種非正式的相互學習、交流和討論,在同產業和相關產業的企業之間,以及同一企業內的不同班組之間也會通過各種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與合作,相互傳遞信息和學習技術、技巧。增強了隱性知識的交叉傳播,提高了創新能力,增強了集群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總之,產業集群作為一種制度形式,通過交易網絡、技術網絡、社會網絡所構成的集群內復雜而緊密的網絡,模糊了企業的邊界,提高了集群內企業間的相互信任,降低了交易費用,減少了道德風險的發生,通過知識與人才的流動,使創新資源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共享,增強了企業競爭優勢。

參考文獻

[1]李惠斌、楊雪東,《社會資本與社會發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

[2]張范洲,《企業集群與技術創新》[J],《價值工程》,2004年第6期。

篇3

新制度經濟學之所以有別于其他經濟學而成為一門新的學科,關鍵不取決于它的研究對象,而是它的分析方法。與舊制度主義者一樣,新制度主義者也是從批判流行經濟理論“過于抽象”人手,但降低抽象程度意味著要完全或在很大程度上放棄建立在確定性和無限理性基礎之上的古典和新古典理論的基本假設。放棄這一基本假設的方法論無論是從整體上還是局部上說都是意義巨大的。本文首先分析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與古典經濟學研究方法的關系,進而討論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的特點,最后對新制度經濟學與經濟學方法論進行比較。

一、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與古典經濟學研究方法的關系

諾思指出:“我們應注意不斷地把傳統正規新古典價格理論與我們的制度理論結合起來。我們的最終目的不是試圖去替代新古典理論,我們的目的是使制度經濟學成為對人類更有用的理論。這就意味著新古典理論中對我們有用的部分——特別是作為一套強有力分析工具的價格理論應與我們正在構建的制度理論很好的結合在一起?!毙轮贫冉洕鷮W是在批判新古典經濟學的基礎上產生的,但這種批判并非全盤的否定,而是在批判的基礎上加以繼承、發展和揚棄。新古典經濟學的基礎是一些有關理性和信息的苛刻假設,它隱含地假設制度是既定的,更多地關注經濟的效率而忽略經濟制度對經濟績效的影響。思拉恩·埃格特森指出被新古典經濟學忽略的三個問題:(1)各種可供選用的社會法規和經濟組織如何影響經濟行為、資源配置和均衡結果。(2)在同樣的法律制度下,經濟組織的形式為什么會使經濟行為發生變化。(3)控制生產與交換的基本社會與政治規則背后的邏輯是什么,它們是如何變化的。而這些問題恰恰是新制度經濟學研究的重點。威廉姆森認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方法從本質上說和微觀經濟學是一致的。新制度經濟學在一些方面對古典經濟學進行了繼承,但新制度經濟學的“新”也表明在方法論上有所突破:(1)新制度經濟學給出了充分假設,即制度有深刻的效率因素。(2)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重要性不僅在于技術本質,也在于其獨特的管理方式和結構。后者帶來了不同組織類型中信息傳遞和激勵的區別。(3)新制度經濟學使用的比較方法是兩種可行形式之間的比較,而不是將可行形式與抽象無摩擦形式進行比較??傊?,新制度經濟學和古典經濟學的關系可表述為:新制度經濟學是在把制度作為內生變量的條件下,用古典經濟學的方法去分析制度問題,是對古典經濟學關于制度變量假設部分的進一步發展。

二、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的特點

新制度經濟學流派在研究和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制度分析的路徑和傳統。新制度經濟學更注重從生活的實際問題出發,通過對現實生活的詳細考察,尋求解決問題的答案,表現出鮮明的特點:第一,重視制度對經濟績效的影響。以經濟制度的產生、變遷及其作用為主要的研究對象。交易費用的存在必然會對制度結構及人們具體的經濟選擇行為產生影響。顯然制度的產生和使用需要投入真實的資源,這里就不可避免地涉及交易費用,然而這樣顯而易見的問題卻經歷了很長時間才被認識到。不僅是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即使是他們的批評者也都想當然地把這些制度和交易費用看成黑箱或無摩擦狀態。這與他們在經濟研究過程中舍棄制度變量緊密相關。第二,試圖從文化、心理、歷史、法律的角度尋找制度產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基礎。制度的一種產生方式是通過人類的長期經驗形成的。當一種經驗或習俗被足夠多的人采用時,這種規則就會逐漸變成一種傳統并被長期地保持下去,鎖定為一種行為方式或傳統習俗。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規則多數是在社會中通過一種漸進式反饋和調整的演化過程發展起來的。并且,多種制度的特有內容都將漸進地沿著一條穩定的路徑演變。學者稱這樣的規則為“內在制度”。凡勃侖把制度形成的基礎歸于思想和習慣,“制度實質上就是個人或社會對有關的某些關聯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習慣”,而思想習慣又是從人類本能產生的。加爾布雷思則認為,現實的“經濟制度”(私有制、貨幣、商業、利潤等)只不過是心理現象(風俗、習慣、倫理、道德)的反映和體現,起決定作用的是法律關系、人們的心理及其他非經濟因素。注重對包括習慣、思想在內的內在制度的研究是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的鮮明特點。第三,新制度經濟學一個重要特點是經驗和案例的研究。在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中,案例研究非常普遍。案例研究對經濟現象的解釋具有一定的說服力,同時,對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問題的研究,必須注意這樣的事實,即小概率事件可能使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發生改變。在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中非常關注“微觀”問題,同時將個案研究提升到“一般化”的層次。阿爾斯通指出:“借助關于制度的理論知識和現有成果,案例研究方法常常是推動我們積累關于制度變革理論知識的唯一方法?!?/p>

三、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基準和理論工具

新制度經濟學最重要的理論基準就是科斯定理??扑苟ɡ硎且灾Z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納德·科斯的名字命名的,其核心思想是交易成本。在《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中,羅伯特·D·庫特對“科斯定理”做出如下解釋:“從強調交易成本解釋的角度說,科斯定理可描述如下:只要交易成本等于零,法定權利(即產權)的初始配置并不影響效率。”科斯定理是認識產權功能的理論基準??扑苟ɡ碚f明,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條件下,就所有制來說,無論它是國有或非國有,誰擁有財產對效益并不相關。而在現實生活中,產權的所有是同效益密切相關的。科斯定理的力量在于,它指出尋找答案的路徑:究竟是現實生活中的什么因素與科斯定理的前提假設恰恰相反,導致產權與效益無關。

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工具是交易費用理論,交易費用理論是整個現代產權理論大廈的基礎。1937年,著名經濟學家羅納德·科斯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費用理論。該理論認為,企業和市場是兩種可相互替代的資源配置機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機會主義、不確定性與小數目等條件,使得市場交易費用高昂,為節約交易費用,企業作為代替市場的新型交易形式應運而生。交易費用決定了企業的存在,企業采取不同的組織方式的最終目的也是為節約交易費用。他指出,市場和企業都是兩種不同的組織勞動和分工的方式(即兩種不同的“交易”方式),企業產生的原因是企業組織勞動和分工的交易費用低于市場組織勞動和分工的費用。一方面,企業作為一種交易形式,可把若干個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和產品的所有者組成一個單位參加市場交易,從而減少交易者的數目和交易中的摩擦,因而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在企業之內市場交易被取消了,伴隨著市場交易的復雜結構被企業家所替代,企業家指揮生產,因此,企業替代了市場。由此可見,無論是企業內部交易還是市場交易,都存在著不同的交易費用。而企業替代市場是因為通過企業交易而形成的交易費用比通過市場交易而形成的交易費用低。所謂交易費用是指企業用于尋找交易對象、訂立合同、執行交易、洽談交易、監督交易等方面的費用與支出,主要由搜索成本、談判成本、簽約成本與監督成本等構成。企業運用收購、兼并、重組等資本運營方式,可將市場內部化,消除由于市場的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從而降低交易費用??扑惯@一思想為產權理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科斯的思想在很長時間內一直被理論界所忽視,直到上世紀60年代才引起經濟學家們的廣泛重視。盡管交易費用理論還很不完善,存在很多需改進之處,但交易費用這一思想的提出,改變了經濟學的傳統面目,給呆板的經濟學增添了新活力。它打破了(新)古典經濟學建立在虛假假設之上的完美經濟學體系的一統天下,為經濟學研究開辟了新的分析視角和新的研究領域。它的意義不僅在于使經濟學更加完善,而且這一思想的提出,改變了人們的傳統觀念。正如科斯本人所說:“認為《企業的性質》的發表對經濟學的最重要后果就是引起人們重視企業在現代經濟中的重要作用那就錯了。在我看來,人們極有可能產生這種想法。我認為這篇文章在后來會被視為重要貢獻的是將交易成本明確地引入了經濟分析?!币苍S,該理論目前應用于現實生活中還有距離,但我們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對經濟理論的巨大創新意義。四、新制度經濟學與經濟學方法論的比較

新制度經濟學與經濟學方法論上的區別在于:前者采用微觀、個體主義的研究方法;后者采用宏觀、整體主義的研究方法。前者以科斯定理和交易費用為理論基準,后者以勞動價值論和剩余價值理論為參照系。新制度經濟學的基本方法論是以個人主義、功利主義和自由主義為主。個人主義的方法論意味著所有的經濟績效最后必須由個人行為來解釋。新制度經濟學派對主流經濟學的“經濟人”的假定予以繼承,而不同意其理性人的假定,在現實世界中由于人所處的經濟制度環境的復雜性及人自身能力的限制性,信息是稀缺的資源,因此總有意識地想把事情做得最好的人可能會導致:想達到理性意識,但又是有限的。所以經濟人行為的有限理性就成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第二個基本假定。在其基本假定之后,他們仍繼承了古典的個人主義方法論,同時就不可避免地使用與這一方法論相一致的經濟學的概念和分析方法。如,效用、效率、邊際、成本收益分析、均衡等概念。新制度經濟學對新古典經濟學關于人的理性和人所面對環境的理想化假定做出了更加切合現實的修正,并借助交易費用概念論證了在存在交易費用的現實世界里,產權制度與資源配置效率之間的相關性,得出了經濟人活動其中的市場制度有改進的必要而不能被理想化和永恒化的結論。其對市場現實分析得出的產權理論,成為支撐其整個制度變遷理論大廈的基石。但其整個學說仍是建立在斯密的功利主義、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等經濟人命題之上的,其研究方法本質上仍是新古典主義的。經濟學的制度理論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基本方法論,把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看成是一個自然發展的、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過程,它既闡明了經濟發展過程中制度的產生、發展及變遷,揭示了制度的動態性、歷史性及其演變規律,又從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角度闡釋了制度創新與技術進步、生產力發展之間的辯證關系。既分析了微觀層面的制度,又分析了宏觀層面的制度及其相互關系,體現了宏觀與微觀、抽象與具體的辯證統一。在理論分析中,堅持了從具體到抽象、再從抽象到具體的邏輯演繹分析方法。在理論和史實的分析中,堅持了邏輯與歷史相統一的分析方法。馬克思制度經濟學的理論背景是他的社會歷史哲學觀。馬克思的社會系統觀、結構觀、發展觀、動力觀和社會經濟形態的演化觀,為其制度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哲學工具,使其制度經濟學形成了一個系統的、動態的、宏觀的理論體系。

新制度經濟學與經濟學方法論相似處在于:第一,都注重邏輯分析與歷史分析相結合,都對制度進行了系統的結構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諾思曾說過:“在詳細描述長期變遷的各種現存理論中,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說服力的,這恰恰是因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遺漏的所有因素:制度、產權、國家和意識形態。馬克思強調在有效率的經濟組織中產權的重要性,以及在現有的產權制度與新技術的生產力之間產生的不適應性。這是一個根本性的貢獻?!毙轮贫冉洕鷮W明顯地受到經濟學基本方法論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新制度經濟學把制度作為分析對象,分析制度的產生、發展和變遷,提出制度的動態性和歷史性,這是借鑒經濟學對人類社會經濟制度產生、演變規律的分析。第二,都強調制度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馬克思定義的“制度”即經濟關系與豎立其上的上層建筑,它的變更不是人自由意志選擇的結果,而是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它有自身的運動規律,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但制度對生產力有反作用,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安排能極大地促進生產力發展與社會進步,反之則阻礙發展。新制度經濟學則認為制度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起決定作用。在1971年發表的《制度變遷與經濟增長》一文中,諾思明確提出制度變遷對經濟增長十分重要的觀點。他說“制度安排的發展才是主要的改善生產效率和要素市場的歷史原因。”在1973年出版的《西方世界的興起》中進一步指出:“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有效率的組織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確立所有權以便造成一種刺激,將個人的經濟努力變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會收益率的活動?!币簿褪钦f,新制度經濟學更強調制度的決定性作用。按照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技術創新、規模經濟、教育、資本積累等各種因素都不是經濟增長的根本原因,它們不過是由制度創新所引起的某些變化,以及這些變化最終推動經濟增長的表現而已,對經濟增長起決定作用的只有制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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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環渤海經濟區由京津冀、山東和遼寧三個部分構成,是我國城市群、港口群和產業群最為密集的區域之一,經濟發展水平很高,2007年整個區域的GDP總值約占全國總量的24.6%。其中,京津冀GDP超過2.7萬億元;山東省GDP達到2.6萬億元,遼寧省GDP超過了一萬億元,對全國經濟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力。

環渤海經濟區的概念從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提出以來,一體化進程一直沒有突破性進展,區域內三大板塊競爭激烈,區域經濟合作分工尚未形成,沒有形成統一的市場,因此如何加快該地區的一體化進程成為重要課題。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分析,特定制度變遷模式存在的缺點是本區域一體化程度較低問題的主要原因,要想解決好問題必須更多的在制度經濟學的框架內尋找到能促進制度變遷的因素。

二、相關的制度經濟學概念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規則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所構成,這三部分是制度構成的基本要素。

1制度變遷以及制度變遷模式的特點

制度變遷是制度的替代、轉換與交易過程。制度變遷還可以被理解為對一種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產生過程。制度變遷的過程中存在著報酬遞增和自我強化機制。這種機制使制度變遷一旦步入某一條路徑,它的既定方向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這就是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

制度變遷包括誘導性制度變遷和強制行制度變遷兩種類型。誘導性制度變遷指的是現行制度安排的變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創造,它由個人或一群人,在響應獲利機會時自發倡導,組織和實行。誘導性制度變遷是一種自下而上、從局部到整體體的制度變遷過程。強制性制度變遷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實現。強制性制度變遷的主體是國家,制度供給是國家的基本功能之一。國家推行強制性制度變遷的原因是制度安排是一種公共品,公共品是由國家生產的,并且制度的供給通常是不足的,國家推行強制性制度變遷可以校正這種不足。

兩種制度變遷的優勢和面臨的問題各不相同。誘導性制度變遷主要依據一致性同意原則和經濟原則,效率較高,但是往往存在搭便車之類的問題。強制性制度變遷的優勢在于能以最快的速度推進制度變遷,能以自己的強制力和暴力潛能等優勢降低制度變遷的成本,強制性制度變遷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統治者的有限理性、意識形態剛性、官僚政治、集團利益沖突和社會科學知識局限等。

2創新主體的基本理論

制度創新過程存在著不同的利益集團,這些利益集團同時又是參與制度創新的行動主體,他們對制度創新成本、收益計算和預期都是從各自的利益出發,因而對制度創新方向有不同的偏好,制度創新的整個過程是各利益主體多重博弈、合作博弈相互交錯的結果。

由于不同的利益集團在制度新過程中擁有不同的地位和權力,不同的偏好體系和特殊的利益,它們在變遷中的權力結構、偏好體系和利益結構的相互沖突相互制衡共同決定制度變遷的矢量方向。在社會制度創新主體擴散中,政治權力的分配狀況、利益集團的結構狀況特別是某些特殊利益集團的特權和偏好,對制度創新主體的擴散有很大影響。

三、環渤海主要問題的制度經濟學分析

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分析,環渤海經濟區一體化程度較低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一下三個:

1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的缺陷造成協調難的問題

環渤海經濟區的建立是由政府推動的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這種模式有其自身的優勢與不足。優勢方面是政府推進的強制性制度變遷有效的彌補了本區域協調發展所需要的制度供給不足的問題,政府強有力的推動,使本區域在較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速度推進制度變遷。劣勢方面則是政府推動的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在一致同意原則和經濟原則方面存在欠缺,由此帶來協調難的問題。

本區域普遍的經濟發展模式都是政府主導型,政府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太大,市場作用沒有很好的發揮。在區域協調的過程中,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在一致同意原則方面存在的不足導致各地方政府與區域總規劃的目標函數存在偏差、地方眼前利益與整個區域長遠利益之間出現矛盾的情況時有發生。各地都以追求本區域經濟最快速的發展,沒有整體的規劃和統一的思想認識。

更為甚者,當地方利益與整個區域的利益存在摩擦的時候,名義上的環渤海經濟區并沒有統一的管理組織,因此統一協調的努力往往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各地還是把地方利益擺在首位,這就導致了區域之內難以協調,沒有明確的產業分工、重復建設問題嚴重、區域內部惡性競爭等問題。這些問題是環渤海經濟區建設統一市場和實現協調發展的最大障礙,是制約整個區域經濟發展的瓶頸。例如本區域港口密集,吞吐量過億噸的大港就有9個,強大的港口運輸能力本應為區域經濟的起飛插上有力的翅膀,但是各主要港口之間缺乏明確分工與合理合作,相鄰港口競爭激烈大大降低了運輸體系綜合優勢的發揮。

2本區域的經濟結構導致缺乏創新主體和創新活力

環渤海經濟區的經濟結構中國有大型企業所占比重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私營企業所占的比重過低,因此區域內行政干預的力量較強,市場配置資源的能力相對較弱,存在明顯的創新主體缺乏、創新活力不足的嚴重問題,制度創新主體主要依賴政府,其他的經濟主體的制度創新熱情難以發揮,影響了制度的供給。

制度創新不過是不同的利益集團相互博弈后形成的公共選擇過程。本地區的私營企業尚不具備與大型國有企業相抗衡的規模,一直處于從屬的地位在制度創新的博弈中處于劣勢。由于私營企業等經濟體在制度創新的博弈中得到的收益遠小于他們參與體制創新需要付出的成本,因此他們參與制度創新的積極性不高,不愿意為打破區塊分割和建立統一市場的嘗試而付出成本。導致了整個區域的創新活力不夠,無法找到打破分割的低成本的辦法。

國有大型企業可以通過政府的行政命令來獲得所需要的資源,與私營企業相比他們在分割的市場中處于更優勢地位,更容易以較低的成本獲得較多的資源,所以他們對制度創新的積極性也不大,由此導致本區域一體化進程明顯較慢,制度創新明顯落后。

3資源配置的路徑依賴使市場的作用難以發揮

環渤海經濟區重工業較為發達,能源消耗較大,電荒和水荒等問題長期存在,生產所需要的能源和一些資源供給不足。這個問題如果依靠市場解決,利用價格機制使有限的資源在整個市場之內有效的配置,則有可能成為本區域建立統一市場的有利契機,成為本區域建立統一市場的有效拉動力。

本區域國企所占比重過大的經濟結構,導致稀缺資源的分配仍然依靠政府批準,尋租現象較為普遍。國有企業在計劃經濟和改革初期雙軌制過程中,長期依靠指標和批文的方式優先獲得生產所需要的各種資源,現階段國有大型企業仍然存在依靠政府批文獲得資源的路徑依賴的問題。大型的國有企業在本區域經濟體系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此國有企業的這種路徑依賴導致了整個區域資源配置方式轉變的惰性。

四、推動體制創新加快一體化進程

我們可以說本區域一體化程度較低的問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制度創新緩慢,因此要想加快本區域的發展必須加快本區域的制度創新,加快制度的創新就要從軟制度和硬制度兩個方面著手。

1改善軟制度增加創新主體

本區域是中華文明的發源地之一,儒家思想中輕商的觀念影響較大,因此人們的下海經商的意識淡薄,不利于民營經濟的發展和創新主體的增加。因此要大力地提倡有利于商業文明發展的文化因子,利用本區域對外開放程度較高的有利條件,積極的引進外來文化因子,逐漸形成一種對經商和下海創業的提倡和尊重,改善本區域的軟制度。

必須加快形成民營企業發展的良好文化環境,引導區域內豐富的人力資源面向市場面向企業積極創業,這將會大大的促進區域內民營企業的發展,大大促進區域內的制度創新主體和制度創新活力的增加。

2創造一套有效的硬制度體系

任何一項政策長久有效的實施都要經過各方的博弈和磨合,因此區域的發展規劃要采用試驗性改革的方式。科學的方法是中央制定一些指導性方針,同時鼓勵地方政府去發現實施改革的最好方式,允許方案的適應性變化。本區域三個區塊的經濟結構和發展情況各不相同,區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和一錘定音,必須遵循靈活機動的原則,使各地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調整。

現階段環渤海經濟區的經濟管理者主要是各個省區的政府,同時中央政府的很多政策對這個區域的影響也很直接,但是民營經濟體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因此最好是建立起一個以行業協調機構為基本單位的協調機制,這種行業協調機構最好是加強和完善現有的各個行業的行業協會之類的組織,使他們擁有更大的權利發揮協調作用。

為了建立運行良好的協調機構,一方面政府應該適當的調整相關的政策給這些民營經濟體為主的行會組織創造較大的發揮空間,另一方面政府應該對這些行業協會的調節行為起到監督的作用。行業協會的建立要由行業內的經濟體競爭參與,有實力有威信的經濟體發揮更大的作用,在行業協會建立和運行的過程中政府不再直接參與,而是起到強有力的監督作用。這種協調機制的建立不僅有利于增加市場經濟對經濟運行的調節作用而且有利于激發本區域民營經濟的發展。

五、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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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認為:“合法權利的初始界定會對經濟制度運行的效率產生影響,權利的一種安排會比其他安排產生更多的支出。但是,除非這是法律制度確認的權利調整,否則通過轉移和合并達到同樣后果的市場費用如此之高,以至于最佳權利配置和由此而來的更高產出將永遠無法實現?!边@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由此,人們開始探討不同類型的產權安排對于經濟效率的影響。通常產權分為三種類型:私有產權、國有產權、共有產權。德姆塞茨曾指出:“共有產權是指共同體所有成員共同行使的權利。共有產權意味著共同體否認國家或私人去干涉共同體內的任何人行使其權利。私有產權則意味著社會承認所有者的權利,并拒絕其他人行使該權利。國有產權意味著國家可以在權利的使用中排除個人因素,而按政治程序來使用國有財產。”從這三種類型的產權安排出發,研究者們區分了它們之間的效率差異。從經濟學意義來講,一種產權結構是否有效率,主要看它是否能為在它支配下的人們提供將外部性較大地內在化的激勵。在共有產權下,由于共同體內的每一成員都有權平均分享共同體所具有的權利,如果對他使用共有權利的監察和談判成本不為零,他在最大化地追求個人價值時,由此所產生的成本就有可能有部分讓共同體內的其他成員來承擔。且一個共有權利的所有者也無法排斥其他人來分享他努力的果實,因而,共有產權導致了許多“搭便車”行為。在國有產權下,由于產權是由國家所選擇的人來行使,作為權利的使用者,由于其對資源的使用與轉讓,以及最后成果的分配都不具有充分的權能,就使其對經濟績效和其他成員監督的激勵降低,而國家要對這些人進行充分監察的費用又極高,再加上行使國家權力的實體往往為了追求其政治利益而偏離利潤最大化動機,因而它在選擇其人時也是從政治利益而非經濟利益進行考慮,因而國有產權下產生的外部性是很大的,當然“人風險”問題就自然而然產生了。相比之下,在私有產權下,私產所有者在做出一項行動決策時,就會考慮未來的收益和成本問題,并選擇其認為能使私有權利的現期值最大化的方式,來做出具體的安排,而且他們為獲取收益所產生的成本由其個人來承擔,因此,國有產權下的許多外部性在私有產權下就被內在化了,從而激勵對資源的更充分有效利用。如果能夠把產權界定清楚,不但能克服很多外部性,而且可以進一步提高效率。針對我國國企來講,由于產權問題引起的低效率是很嚴重的。因此,必須對國企產權進行改革,提高國企效率。然而我國特殊的國情,又要求我們結合實際國情,有的放矢地進行國企改革。

二、我國國企產權改革

“產權”是當代西方經濟理論尤其是新制度經濟學理論中一個重要的概念,產權改革是市場經濟改革的重要內容。過去幾十年來,我國學術界借鑒西方產權理論和分析方法,對我國的實際問題進行研究,尤其是對我國國企改革問題進行研究,提出了許多關于我國國企改革的理論建議和政策主張。他們普遍認為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的關鍵是國有產權制度的創新,使傳統的國有企業實現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體系,使之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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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不同國別發展績效的差異,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釋,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許多情況下對發展績效會有更大的影響。新制度經濟學個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對不同時空中制度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初始條件具有的較大異質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見。新古典主義的約束條件根本不足以表達這諸多的復雜性。傳統的發展經濟學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將對經濟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的文化、意識形態等制度因素給排除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不僅克服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過度簡單化傾向,而且還克服了其把經濟理論置于抽象時空的。

早期發展經濟學家也曾就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情況進行過個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從總體上來把握有關變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倡導方法論個人主義,認為“對社會單位的分析必須從具體成員的地位和行動開始”,“‘社會’、‘人民’、‘企業’或‘政黨’不是再被認為是‘一個像個人一樣行動的集體’”。市場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動情況中的角色既面臨約束也面臨機會,約束和機會的存在依靠各種結構的環境所組成的要素之中”。對特定環境下個體行為的重視有可能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建立堅實的微觀基礎,克服結構主義微觀基礎建構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義過于抽象的不足。

雖然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在引入制度作為分析對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義方法的“內核”,具有與新古典主義一樣的靜態和比較靜態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諾斯和福格爾為代表的新經濟史學派,則通過對制度變遷與經濟發展歷史的考察,更具有動態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將靜態方法用于分析發展這一動態問題的窘境。

2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的決定因素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反貧困首先始于對制約發展因素的探討。所以對發展決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發展經濟學的核心內容之一。20世紀50年代—60年代的發展經濟學家依據哈羅德—多馬模型和羅斯托的“起飛理論”,認為對發展中國家來說,資本形成是經濟發展的約束條件和決定因素,形成了過分強調資本形成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資本論”。根據這種理論,發展中國家貧困的根源在于資本稀缺。納克斯提出貧困惡性循環理論和納爾遜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論則進一步展示了資本不足與發展停滯的惡性互動關系。

但“唯資本論”忽視了這樣的事實,即在發展中國家資本不足的同時,廣泛地存在著資本低效配置和資本浪費現象。正如麥金農所指出的,“在所謂資本匱乏并且某些特定部門遭受供給瓶頸限制的經濟中,普遍存在的卻是過剩的未充分利用的工廠和設備。”新制度經濟學指出,“土地、勞動和資本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發揮作用。制度至關重要?!边@充分說明,資本不足不是阻礙發展中國家發展的根本原因,而恰恰是欠發達的結果。阻礙發展的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不少落后國家尋租盛行,不僅使生產經營者在提高經濟效率方面的動力消失,而且還導致整個經濟的資源大量耗費于尋租活動,并且通過賄賂和宗派活動增加了經濟活動的交易費用。所有這些方面無疑大大削弱了國民經濟的內在實力,并且使得發展經濟急需的投資或者難以形成或者投資方向和結構受到嚴重扭曲。

在猛烈抨擊“國家控制教條”中起家的新古典主義,認為發展中國家存在嚴重的“政府失靈”,正是“看得見的腳”對“看不見的手”的踐踏應該對糟糕的經濟績效負責。只要政府放棄對經濟的過度干預,讓經濟系統“獲得正確的價格”,市場機制會自動地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靜態的最優必將最終轉化為有效率的動態經濟發展。而作為新制度經濟學基礎的科斯定理告訴我們:交易是市場的前提。在交易成本為正的現實世界里,沒有適當的制度,任何有意義的市場經濟都是不可能的。奧爾森也明確指出,興盛的市場經濟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夠保障個人權利的制度。沒有這些制度,也就沒有人會積極地儲蓄和投資。諾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則開門見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也是西方世界興起的原因所在。因為制度提供了人類相互影響的框架,它們建立了構成一個社會,或者更確切的說一種經濟秩序的合作與競爭關系。

3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政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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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世紀德國歷史學派作為思想淵源的制度經濟學,作為一個學派產生于19 世紀20 年代初。其產生之后大體上經歷了三個階段:19世紀末到20世紀30年代,以凡勃倫、康芒斯和米切爾等為代表的舊制度經濟學時期;20世紀30到40年代,以伯利、米恩斯和加爾布雷斯等為代表的從舊制度經濟學向新制度經濟學過渡的時期;20世紀50年代至今,以科斯、諾斯和威廉姆森等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時期。[1](p.3)而對發展經濟學影響最大的是處于第三階段的新制度經濟學思想和分析方法。

本文將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次介紹發展經濟學的困境與制度分析的興起,第二層次闡述制度分析引入后對發展經濟學的改進,第三層次由制度分析方法的不足之處看發展經濟學今后的發展。

一、發展經濟學的困境與制度分析方法的興起

隨著二戰以后一批殖民地國家的獨立,發展經濟學應運而生。從其誕生之日起,發展經濟學就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實踐休戚相關,其對發展中國家現實的解釋力和其政策主張的切實效果將直接決定該學科的發展命運。20世紀4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的結構主義從發展中國家的“結構剛性”出發,提出“資本化、計劃化和工業化”“三位一體”的“國家控制教條”(拉爾語),政策推行的結果盡管使一些國家經歷了初期的短暫增長,但最終使廣大發展中國家使陷入了農業停滯、工業蕭條、尋租盛行、二元結構次級分化和經濟發展乏力的惡果。

不僅如此,結構主義在以發展中國家特殊國情為基礎,向理論宏觀化方向發展的同時,其理論基礎卻依然置身于傳統西方主流經濟學中,自覺不自覺地將發達國家的發展經歷作為參照來提出其思想和政策主張。一句話,沒有將對發展中國家現實的研究貫徹到微觀層面,結構主義最終造成了發展經濟學微觀與宏觀的不協調,影響了其整體的一致性和完善性。理論建構和政策實踐上的雙重缺陷,最終使結構主義主導的發展經濟學逐漸失去了發展的動力。

在猛烈抨擊結構主義中興起的新古典主義,在制度既定、交易成本為零和完全信息的嚴格假定下,認為發展中國家的人們與發達國家的人們一樣會在理性的驅使下,對價格機制做出靈活的反應。發展中國家只要充分發揮“看不見的手”的作用,經濟發展就會自動實現。既然“價格—市場”機制可以同時解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問題,那么獨立的發展經濟學就無存在的必要。在新古典主義“單一經濟學”(哈伯勒語)主張的沖擊下,發展經濟學面臨著“走向死亡”的危險。

事實上,正如尼古拉斯·阿爾迪托-巴萊塔所指出的,“過去經濟學家之所以不能夠充分解釋經濟增長,關鍵是第四個因素—制度—受到忽視。”[2](p.2)無論是結構主義還是新古典主義,其共同缺陷是都忽視了制度對于經濟發展所起的決定性作用,也未能看到發展中國家存在著制度缺陷,這不僅損害了經濟效率,而且也使持續的經濟發展成為不可能。

早期已有些經濟學者意識到了制度在經濟發展中的重大作用。如劉易斯在對經濟增長源泉的分析中指出,技術進步是表層原因,而由土地制度、產權制度和專利制度等所激發的技術創新熱情才是更為深層次的因素。他對二元結構的分析顯著的解釋了發展中國家經濟制度各方面的不均衡性。繆爾達爾討論了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循環累計因果效應,揭示了其制度根源,提出只有進行農村土地制度創新,才能擺脫惡性循環,走向良性循環。庫茲涅茨對大量低收入國家的歷史統計和羅斯托對“傳統社會”的分析,也體現了政治結構、法律體系及社會文化整合等方面的特征,指出了制度缺陷是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根源。但是,在這些學者看來,制度是很難進行嚴格分析的范疇。他們只是描述、羅列了大量的現象,并沒在制度研究方面形成體系。[3](p.362)激進主義學派的發展經濟學者也注意到了制度因素對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影響,但他們更多的是從階級的視角來分析的。

制度分析方法真正對發展經濟學產生巨大影響是在20世紀80年代以后。以V·奧斯特羅姆、D·菲尼、H·皮希特等為代表的一批學者利用科斯和諾斯等人開創的新制度經濟學分析方法,對以資源、技術和人的偏好來解釋經濟增長的傳統經濟思想提出了挑戰,為發展經濟學提供了新視角。在短短的十幾年內,新制度經濟學分析方法已經引起了發展經濟學家們的高度重視,制度內生的經濟發展理論已成為發展經濟學的一種流行的觀點。[4](p.41) 二、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1、在方法論上

新制度經濟學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對傳統的發展經濟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人們在對新制度經濟學開山鼻祖科斯論文的詳細考察中發現,“其研究方法具有三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僅僅研究現實的經濟現象,不僅研究的對象是現實中出現的具體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條件也要符合現實;二是注重以個案為基礎的小樣本研究,重視歸納,但不排除演繹;三是從邊際上入手?!?[5]諾斯也強調:“歷史至關重要。……因為現在和未來是通過一個社會的連續性與過去連接起來的。今天和明天的選擇是由過去決定的,過去只有在被視為一個制度演進的歷程時才可以理解。”[6](p.2)這對后來運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發展問題的學者產生了深遠地影響。v·奧斯特羅姆、d·菲尼、h·皮希特等人對“運用啟發式研究”的推崇即與科斯、諾斯一脈相承。他們期望“運用啟發式研究來詳細闡述選擇—行動的情況以及這些情況內在的約束和刺激”,傳統經濟發展理論特別是新古典理論“被過度概括模型的危險……(能夠)在某種程度上通過對啟發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環境適時并安置可變物進行詳細說明而得到避免 。”在現實個案研究的基礎上,制度分析可允許我們“穿透”社會事實而不是遠離事實的分析模式來對發展問題予以說明。同時,通過“跨文化的啟發式研究”得到大量的個案積累,也“應該產生對不同的社會和文明內在的行動傾向理解水平”。[2](pp.351-353)

事實上,不同國別發展績效的差異,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釋,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許多情況下對發展績效會有更大的影響。新制度經濟學個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對不同時空中制度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初始條件具有的較大異質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見。新古典主義的約束條件根本不足以表達這諸多的復雜性。傳統的發展經濟學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將對經濟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的文化、意識形態等制度因素給排除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不僅克服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過度簡單化傾向,而且還克服了其把經濟理論置于抽象時空的。

以赫希曼、繆爾達爾為代表的早期發展經濟學家也曾就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情況進行過個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從總體上來把握有關變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倡導方法論個人主義,認為“對社會單位的分析必須從具體成員的地位和行動開始”,“‘社會’、‘人民’、‘企業’或‘政黨’不是再被認為是‘一個像個人一樣行動的集體’”。[7](p.4)v·奧斯特羅姆、d·菲尼、h·皮希特等學者也明確指出,“采取這樣的(啟發式研究)方法時,我們不必設想人類經驗的世界需要被概念化為諸如‘國家’和‘社會’、‘市場’和‘經濟集團’或者‘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這類籠統的東西。我們可以取而代之地設想交換關系存在于所有社會之中,市場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動情況中的角色既面臨約束也面臨機會,約束和機會的存在依靠各種結構的環境所組成的要素之中?!盵2]( p.351)對特定環境下個體行為的重視有可能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建立堅實的微觀基礎,克服結構主義微觀基礎建構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義過于抽象的不足。

雖然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在引入制度作為分析對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義方法的“內核”,具有與新古典主義一樣的靜態和比較靜態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諾斯和福格爾為代表的新經濟史學派,則通過對制度變遷與經濟發展歷史的考察,更具有動態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將靜態方法用于分析發展這一動態問題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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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方法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新制度經濟學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對傳統的發展經濟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人們在對新制度經濟學開山鼻祖科斯論文的詳細考察中發現,“其研究方法具有三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僅僅研究現實的經濟現象,不僅研究的對象是現實中出現的具體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條件也要符合現實;二是注重以個案為基礎的小樣本研究,重視歸納,但不排除演繹;三是從邊際上入手”。諾斯也強調:“歷史至關重要……因為現在和未來是通過一個社會的連續性與過去連接起來的。今天和明天的選擇是由過去決定的,過去只有在被視為一個制度演進的歷程時才可以理解。”這對后來運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發展問題的學者產生了深遠地影響。傳統經濟發展理論特別是新古典理論“被過度概括模型的危險……(能夠)在某種程度上通過對啟發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環境適時并安置可變物進行詳細說明而得到避免”。在現實個案研究的基礎上,制度分析可允許我們“穿透”社會事實而不是遠離事實的分析模式來對發展問題予以說明。同時,通過“跨文化的啟發式研究”得到大量的個案積累,也“應該產生對不同的社會和文明內在的行動傾向理解水平”。

事實上,不同國別發展績效的差異,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釋,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許多情況下對發展績效會有更大的影響。新制度經濟學個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對不同時空中制度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初始條件具有的較大異質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見。新古典主義的約束條件根本不足以表達這諸多的復雜性。傳統的發展經濟學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將對經濟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的文化、意識形態等制度因素給排除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不僅克服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過度簡單化傾向,而且還克服了其把經濟理論置于抽象時空的。

早期發展經濟學家也曾就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情況進行過個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從總體上來把握有關變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倡導方法論個人主義,認為“對社會單位的分析必須從具體成員的地位和行動開始”,“‘社會’、‘人民’、‘企業’或‘政黨’不是再被認為是‘一個像個人一樣行動的集體’”。市場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動情況中的角色既面臨約束也面臨機會,約束和機會的存在依靠各種結構的環境所組成的要素之中”。對特定環境下個體行為的重視有可能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建立堅實的微觀基礎,克服結構主義微觀基礎建構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義過于抽象的不足。

雖然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在引入制度作為分析對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義方法的“內核”,具有與新古典主義一樣的靜態和比較靜態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諾斯和福格爾為代表的新經濟史學派,則通過對制度變遷與經濟發展歷史的考察,更具有動態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將靜態方法用于分析發展這一動態問題的窘境。

2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的決定因素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反貧困首先始于對制約發展因素的探討。所以對發展決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發展經濟學的核心內容之一。20世紀50年代—60年代的發展經濟學家依據哈羅德—多馬模型和羅斯托的“起飛理論”,認為對發展中國家來說,資本形成是經濟發展的約束條件和決定因素,形成了過分強調資本形成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資本論”。根據這種理論,發展中國家貧困的根源在于資本稀缺。納克斯提出貧困惡性循環理論和納爾遜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論則進一步展示了資本不足與發展停滯的惡性互動關系。

但“唯資本論”忽視了這樣的事實,即在發展中國家資本不足的同時,廣泛地存在著資本低效配置和資本浪費現象。正如麥金農所指出的,“在所謂資本匱乏并且某些特定部門遭受供給瓶頸限制的經濟中,普遍存在的卻是過剩的未充分利用的工廠和設備?!毙轮贫冉洕鷮W指出,“土地、勞動和資本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發揮作用。制度至關重要?!边@充分說明,資本不足不是阻礙發展中國家發展的根本原因,而恰恰是欠發達的結果。阻礙發展的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不少落后國家尋租盛行,不僅使生產經營者在提高經濟效率方面的動力消失,而且還導致整個經濟的資源大量耗費于尋租活動,并且通過賄賂和宗派活動增加了經濟活動的交

易費用。所有這些方面無疑大大削弱了國民經濟的內在實力,并且使得發展經濟急需的投資或者難以形成或者投資方向和結構受到嚴重扭曲。

在猛烈抨擊“國家控制教條”中起家的新古典主義,認為發展中國家存在嚴重的“政府失靈”,正是“看得見的腳”對“看不見的手”的踐踏應該對糟糕的經濟績效負責。只要政府放棄對經濟的過度干預,讓經濟系統“獲得正確的價格”,市場機制會自動地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靜態的最優必將最終轉化為有效率的動態經濟發展。而作為新制度經濟學基礎的科斯定理告訴我們:交易是市場的前提。在交易成本為正的現實世界里,沒有適當的制度,任何有意義的市場經濟都是不可能的。奧爾森也明確指出,興盛的市場經濟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夠保障個人權利的制度。沒有這些制度,也就沒有人會積極地儲蓄和投資。諾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則開門見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也是西方世界興起的原因所在。因為制度提供了人類相互影響的框架,它們建立了構成一個社會,或者更確切的說一種經濟秩序的合作與競爭關系。

3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政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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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80年代起,一些學者逐漸將西方新制度經濟學介紹并引入中國(如張五常)。新制度經濟學企業理論中的一些范式,如“產權”“交易費用”“委托—關系”等,對于我國傳統的企業運行機制的弊端具有較為充分的解釋力,因而引起了國內經濟學界較為廣泛的研究興趣。與此同時,作為我們指導思想的在企業改革中的作用,在某種程度上卻被忽視了。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國有企業在計劃經濟年代曾被淪為某些自我標榜為“”的極“左”思想的實現載體。因此,對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的企業理論進行比較研究,提煉出其中的精華部分,應用于我國企業運營的實踐中,對推動我國國企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大型國際型企業集團的健康成長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新制度經濟學是在對傳統經濟學理論困境反思的基礎上興起的。新制度經濟學的創始人和代表人科斯從研究個人的成本與收益和社會成本及收益間的差別出發,提出減少交易費用是企業產生的原因;自此以后,張五常、威廉姆森、哈特等一些新制度經濟學家沿著他的思路,繼續探討企業的本質、企業能夠實現交易費用節約的規模邊界范圍以及合理的企業內部權力安排和剩余分配結構等。馬克思經濟學具有深厚的古典經濟學淵源,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問題同樣也是其核心問題。雖然馬克思經濟學并未形成系統的企業理論,但在馬克思經濟學中所反映出來的許多關于企業性質、規模及其內部權力結構等方面的理論也具有相當重要的現實意義。新制度經濟學與馬克思經濟學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對傳統“市場機制和諧論”的反思,都是在探討個人與社會相分離情況下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特點,這使二者具有了可比性的基礎。但新制度經濟學與馬克思經濟學在人的基本行為假定、經濟績效準則、企業理論的具體層面上存在諸多不同,因此有必要對二者進行比較分析研究,從而使企業理論體系更趨于完善。

綜觀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當中的企業理論,可將其大致分為三個部分:企業的性質、企業的規?;蜻吔纭⑵髽I內部的權利結構安排。因此,筆者擬從這三個方面對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的企業理論進行比較。

關于人的本質和行為特點的比較

由于一切經濟活動都是以人為載體進行的,企業組織的運行也是以人的活動為基本要素的。因此在分析企業理論的具體層面之前,有必要對二者對人的本質和行為特點的論述作一比較。將“個人”的本質和行為方式作為經濟學理論體系的邏輯起點,這是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的共同特點。但在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的理論視野里,對于人的本質和人的行為特點的理解存在著根本性的差異。

第一,新制度經濟學帶有濃重的唯心主義的社會歷史觀背景,認為人的行動受主觀意識領域中的“理性”支配。盡管新制度經濟學相對于傳統經濟學而言已進了一步,他們在一定程度上也考慮到了約束著人們行動的現實因素,并對“理性”的作用與功能范圍作了一定程度的限定,但并沒有超越用主觀認知結構說明人們的行為選擇這一基本立場;而馬克思經濟學則以唯物辯證的社會歷史觀作為理論基礎,認為限制著人們的行動、規定人們行為的具體方式與特點的,是每個人現實擁有的、不以其意志為轉移的“社會關系的總和”。他并不否認人要滿足自己的需要,也不否認理性的作用,但馬克思經濟學在說明理性對人們行動的意義的同時,更強調理性作用的現實約束條件。因此,馬克思經濟學認為真正決定人們的行動及其特點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為選擇據以進行的各種約束條件,這些條件包括行為人的財富占有、交往關系以及觀念意識結構等。所有這些約束條件構成行為人擁有的“社會關系總和”,構成可以進行理性選擇的廣度范圍,也決定著由選擇而采取相應行動的具體特點。

第二,新制度經濟學中人的行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馬克思經濟學中人的行為特點因各自所擁有的“社會關系總和”不同,具有現實性和差異性。

第三,新制度經濟學對人性的單調定義必然導致對抗型的人際交往論,而馬克思經濟學對人本質的理解卻是多元的、與一定歷史條件相結合的,是協作型人際交往論的基礎。

企業的性質

企業性質研究就是要討論企

業這樣一種特定的人與人之間的經濟交往方式空間意味著什么?它為什么會存在?或者說它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在新制度經濟學與馬克思經濟學這兩大體系中,企業都是作為人與人之間的某種一體化經濟聯系方式而存在的,企業所面對的也都是市場交易。但在它們各自的理論范式中企業產生的依據是根本不同的。

馬克思經濟學是從生產的角度說明企業性質的。他所關注的問題是:如果一切市場交易都是依照價值規律實行等價交換,那么資本家在生產前后付出和得到的貨幣額是一樣的,這根本無法解釋資本家組織生產的目的。因此,只有離開交換領域進入生產領域,才能真正揭示資本,以及作為資本現實存在形式的企業的本質規定性。他認為,企業是提高私人勞動社會性的經濟組織形式。一方面,在實質層面看,企業提高私人勞動的社會性有利于創造更多價值;另一方面,從形式層面看,私人勞動在企業中由于分工協作的存在提高了社會性,但在直接形式上卻走向片面化,勞動者在企業生產中逐漸失去了獨立完成整個產品的能力。因此,私人勞動是作為資本的形式存在的,在資本主義社會里,企業成了資本實現自我增值的工具。

新制度經濟學從流通領域來解釋企業存在的原因,認為企業是一種能夠減少交易費用的人與人之間交易關系的組織形式。從科斯的“不同的要素所有人與中心締約人之間訂立契約可以節省他們之間分別訂立契約的數量,從而節約了交易費用”這一說法,到威廉姆森將資產專用性程度作為說明選擇企業或者其他市場經濟組織形式的依據,再到詹森和麥克林將知識作為一種要素引入企業組織結構,新制度經濟學在企業性質觀上始終徘徊于用交易組織成本說明人與人之間組織關系存在的必然性,這成為新制度經濟學的企業理論陷入困境的一個主要原因。企業作為人們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其存在理由應當從人們組織經濟活動的生產性目的中尋找,而不應將流通領域內的某些特點作為企業的根本規定性。企業一體化的維系力量不是交易費用的節約,而是生產技術上的有機性。

企業的規?;蜻吔?/p>

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經濟學企業理論都是依照某種經濟績效準則,通過技術、市場、資本屬性等變量來說明企業在不同狀態下的最優規模的。但是,這兩大學說的企業規模理論在具體層面上存在著差異。

第一,在引導企業進行規模調整的績效準則上,馬克思關于企業規模分析的績效標準主要是以價值規律為主的,其基本特點是客觀性和變動性,體現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邏輯;而新制度經濟學企業規模理論的經濟績效準則是建立在主觀效用價值論基礎之上的,盡管引入交易費用使其經濟學研究逼近現實,但新制度經濟學企業理論所依據的經濟績效準則依然是新古典經濟學的帕累托最優準則。其中缺乏支配企業發展的動態性因素,僅局限于對發達資本主義階段的分析,在解釋企業長期規模調整狀況時陷入困境。

   第二,在企業進行規模調整依據的經濟指標上,馬克思經濟學給出了技術、市場和價值三者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而新制度經濟學企業規模理論卻用“交易費用”、“專用性”等概念概括可能影響企業規模的所有因素,具有明顯的調和特征。

第三,在研究企業規模的方法論特點上,馬克思經濟學企業規模理論應用了規范分析與實證分析相結合的方法,而新制度經濟學企業規模理論只是停留于企業規模邊界的規范分析。

企業內部的權利結構安排

新制度經濟學關于企業內部權利結構安排有代表性的理論包括科斯的“企業契約理論”、以格羅茨曼和哈特為代表的“新產權理論”、以詹森和麥克林為代表的“委托-理論”和以阿爾欽和德姆塞茨為代表的“團隊生產理論”,由于各自的關注點不同,以上新制度經濟學家們的研究各有側重,他們的觀點并未合成一個統一的理論體系。而馬克思經濟學對企業內部基本結構與關系的研究以唯物史觀為理論背景,用統一的邏輯脈絡說明資本主義企業形態的發展及資本與勞動關系變遷的歷史必然性。具體說來,這兩大學說體系關于企業內部權利關系結構的觀點區別,大體表現為以下方面:

第一,新制度經濟學的“剩余權利”是基于不完全契約的“剩余”,是用以說明企業內各利益相關者關系的重要概念;而在馬克思經濟學中也存在類似的“剩余權利”,用以說明資本與勞動間的控制與反控制關系,但這種“剩余權利”并非不完全契約而產生的剩余,而是體現了特定技術發展過程中資本與勞動雙方的力量對比關系。

第二,新制度經濟學認為通過某種符合“理性”的制度調整,就可以實現交易費用的減少和企業內部基本經濟關系的改變;但馬克思經濟學認為良好的經濟績效狀態不是通過生產關系意義上的靜態制度調整就可以獲得的,經濟關系的變化更根本地是基于經濟關系中各利益相關者力量的對比狀況,而這又取決于他們所代表的要素在核心生產技術應用中的地位。

第三,新制度經濟學家們針對現代企業關系,力

求在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間尋求合適的剩余權利分配關系;而馬克思經濟學的研究表明,現代企業中的一系列問題的根本癥結在于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分離,經濟發展的趨向應當是由各種形式高級的、全面發展的勞動者聯合占有非人力資本,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激發生產效率。

總之,無論是新制度經濟學還是馬克思經濟學,都是對傳統經濟學的“市場機制和諧論”的一次挑戰和反思,是更符合現代社會經濟運行規律的。這兩大學說體系相比較而言,馬克思經濟學的企業理論建立在唯物辯證的歷史觀這一基礎之上,更適應于現代企業的動態發展過程;但新制度經濟學的許多新的理論觀點,比如對知識資源在企業中的重要性的論述等可以成為馬克思經濟學有力的補充。在今后的理論研究中,應力求吸取這兩大學說企業理論中的精髓,并將其辯證地應用于企業改革的實踐中,從而指導我國新一輪國企改革的縱深發展,并加快完善我國的現代企業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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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方法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新制度經濟學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對傳統的發展經濟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人們在對新制度經濟學開山鼻祖科斯論文的詳細考察中發現,“其研究方法具有三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僅僅研究現實的經濟現象,不僅研究的對象是現實中出現的具體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條件也要符合現實;二是注重以個案為基礎的小樣本研究,重視歸納,但不排除演繹;三是從邊際上入手。”諾斯也強調:“歷史至關重要。……因為現在和未來是通過一個社會的連續性與過去連接起來的。今天和明天的選擇是由過去決定的,過去只有在被視為一個制度演進本文由收集整理的歷程時才可以理解。”這對后來運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發展問題的學者產生了深遠地影響。傳統經濟發展理論特別是新古典理論“被過度概括模型的危險……(能夠)在某種程度上通過對啟發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環境適時并安置可變物進行詳細說明而得到避免。”在現實個案研究的基礎上,制度分析可允許我們“穿透”社會事實而不是遠離事實的分析模式來對發展問題予以說明。同時,通過“跨文化的啟發式研究”得到大量的個案積累,也“應該產生對不同的社會和文明內在的行動傾向理解水平”。

事實上,不同國別發展績效的差異,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釋,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許多情況下對發展績效會有更大的影響。新制度經濟學個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對不同時空中制度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初始條件具有的較大異質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見。新古典主義的約束條件根本不足以表達這諸多的復雜性。傳統的發展經濟學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將對經濟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的文化、意識形態等制度因素給排除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不僅克服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過度簡單化傾向,而且還克服了其把經濟理論置于抽象時空的。

2.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的決定因素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反貧困首先始于對制約發展因素的探討。所以對發展決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發展經濟學的核心內容之一。20世紀50年代-60年代的發展經濟學家依據哈羅德-多馬模型和羅斯托的“起飛理論”,認為對發展中國家來說,資本形成是經濟發展的約束條件和決定因素,形成了過分強調資本形成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資本論”。根據這種理論,發展中國家貧困的根源在于資本稀缺。納克斯提出貧困惡性循環理論和納爾遜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論則進一步展示了資本不足與發展停滯的惡性互動關系。

在猛烈抨擊“國家控制教條”中起家的新古典主義,認為發展中國家存在嚴重的“政府失靈”,正是“看得見的腳”對“看不見的手”的踐踏應該對糟糕的經濟績效負責。只要政府放棄對經濟的過度干預,讓經濟系統“獲得正確的價格”,市場機制會自動地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靜態的最優必將最終轉化為有效率的動態經濟發展。而作為新制度經濟學基礎的科斯定理告訴我們:交易是市場的前提。在交易成本為正的現實世界里,沒有適當的制度,任何有意義的市場經濟都是不可能的。奧爾森也明確指出,興盛的市場經濟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夠保障個人權利的制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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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些制度,也就沒有人會積極地儲蓄和投資。諾斯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則開門見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也是西方世界興起的原因所在。因為制度提供了人類相互影響的框架,它們建立了構成一個社會,或者更確切的說一種經濟秩序的合作與競爭關系。

3. 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政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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