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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X83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4)-2-223-1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快速發展,環境污染負荷日趨加重,環保壓力不竭增添。環境監測作為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加強環境監測自然勢在必行。所謂環境監測,是以環境為對象,運用物理的、化學的和生物的技術手段,對其中的污染物及其有關的組成成分進行定性、定量和系統的綜合分析,以探索研究環境質量現狀以及發展趨勢,為環境監測的重要性在于能夠準確的、及時、全面的反映環境質量現狀以及發展趨勢,為環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環境規劃等提供科學依據。因此,在當前環境污染嚴重的前提下,做好環境監測工具具有重要意義。
1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
1.1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滯后
1991年,為全面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我國環保局頒布了《環境監測質量保證管理規定(暫行)》等三項質量管理制度,對環保機構在環境監測方面的工作職責、管理過程的監測內容做了相關規定,同時,各級監測站還先后出臺了持證上崗考核實施細則、儀器設備管理和視野和數據審核等具體的規章制度,極大地推動了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設。但是,由于環境監測技術的迅猛發展,新的監測領域的不斷拓展,質量管理制度的更新與發展不夠及時,遠遠落后與時代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
1.2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不完善
隨著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的不斷發展,國家環保局大力開展優質實驗室評比活動,很多監測站都通過了計量認真實驗室資質認定和國家實驗室認可,極大地推動了環境監測質量體系的建設。
目前,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中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是一些上級主管部門對質量管理管理體系的管理模式認識不夠,對監測工作施加不正當的行政干預。
二是沒有科學統一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
三是仍然存在建立體系和執行體系兩種方式,使質量體系不能有效發揮作用。
1.3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隊伍素質欠缺
環境監測人員水平的不足是制約環境監測發展的主要因素。目前,環境監測部門的質量管理人員大多存在技術水平較低,管理經驗不足的問題,主要是由于大多數的管理人員是由實驗室人員或現場監測人員直接轉崗而來,他們雖然具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但是缺乏專業的管理技能的培訓,業務水平和素養相對欠缺。環境監測部門是技術部門,需要全面的綜合的專業的人才,而綜合專業人才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進步與發展。
1.4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技術落后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技術落后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時資金投入不足,有很多需要更新的儀器和設備無法及時到位,監測技術也就無法更新。
二是與監測工作關系緊密的質量控制技術研究較為落后,導致很多監測方法由于缺少必要的質控措施而無法準確監測到污染情況,由于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技術水平的落后,一些工業園區的污染指數已經超過了總量的控制指標警戒線,卻沒有被監測出來,導致當地環境極度惡化。
另外,由于環境監測的應急設備的缺少,很多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件難以得到有效控制。一旦有環境事故發生,事態就很難平復。
2提高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建議
2.1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制度建設
制度是第一生產力,完善的管理制度是確保質量的關鍵。
科學的質量管理制度能夠促進質量管理的協調和整合,能夠促進經濟效率和實現資源分配。
一是要盡快完善《環境監測質量保證管理規定(暫行)》等制度。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明確管理機制和管理職責,使質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時要建立定量考核、同步監測和質量巡檢、抽查等制度,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和管理方法。
二是完善監督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監督活動,促進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發展。
三是建立適合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評價制度,形成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和模式。尤其要注意融入實施全過程質量監測的理念。
2.2建立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健全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是保障環境監測數據真實、精準、可靠和完整的根本。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就是要運用技術文件,即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及質量記錄等形式,對所有影響監測數據質量的各個環節加以系統的協調的控制,對各個部門的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一是應按照《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評審準則》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在監測方案制定、樣品采集、原始記錄、分析監測、處理數據、撰寫報告等各環節進行改進和完善;二是開展監測部門內部的審核與管理,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不斷改進和有效進行。
2.3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隊伍建設
作者簡介:丁凡,武漢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一、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理解
(一)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基本內涵
有學者將“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基本內涵界定為政府之外的社會力量通過非官方的途徑獲得與自身相關的環境信息的行為。①也有學者認為,所謂公眾自測環境信息行為,是指沒有環境監測資質的公眾,為了獲知有關環境質量狀況以及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信息,運用便捷的環境測量儀器設備,自行對各類環境要素以及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實施環境測量的行為。②
筆者認為,兩種界定有共同之處,都強調了主體的“非政府背景”,前者指出公眾是政府之外的社會力量的概括表達,后者更是指出了現實中公眾與政府的本質差別在于有無環境監測資質。同時都指出了途徑是“自測”,無論是“通過非官方途徑”還是“自行”都表明公眾有自主選擇的余地,政府很難插手到檢測環境數據和信息的過程中去,這也符合社會實際,因為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動因就是出于對政府公布和提供的環境信息存有疑慮。
兩者的不同之處在于前者限定了對象是與自身相關的環境信息,而后者則對環境信息的范圍予以了一定的限定,“有關環境質量狀況及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信息”。這些限定在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研究的初期是有一定助益的,但是筆者認為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動因不僅在于需要了解,也在于公眾想要了解,而且公眾有權利對他們自身所處的地區環境狀況,國家環境狀況甚至全球環境狀況有所了解。
(二)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特征
我國學者對公眾自測環境信息行為的研究才起步,本文粗略總結了公眾自測環境信息行為的幾點特征,從主體、內容、規范性和法律效力等幾個方面,與現行的環境監測行為進行了比較。
1.公眾自測環境信息行為的主體范圍大。依據《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環境監測行為的主體限于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而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主體是公眾,而“公眾”指不特定的多數人,包括具體的自然人以及由自然人組成的組織和團體。一般而言,對“公眾”進行嚴格的界定很困難,公眾是一個開放的概念,是處于動態變化的、非固定的多數人,范圍廣泛而難以準確界定。
2.公眾自測環境信息行為的內容紛雜。依據《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第二條,環境監測行為內容涉及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以及有關環境調查與環境評價的環境監測。相反地,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內容紛雜散亂,并無系統分類。近年來,公眾自測環境信息主要是有關大氣中PM2.5的濃度以及大江大河的水環境受到污染的情況,整體看來,這些環境信息涉及公眾關注的熱點環境問題,卻難以整合成全面反映環境質量的信息。
3.公眾自測環境信息行為不具規范性。依據《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第六條,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權制定和統一的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省級環境保護部門有權制定地方環境監測技術規范,須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備案。而公眾自測環境信息則不具有規范性,一般由自愿者攜帶簡單的檢測儀器進行測量,可即時獲得測量數據,即使需要采集樣品,地點和方式的選擇也相對隨意,最后編寫環境信息報告也很隨意。由此可以見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行為具有非規范性。
4.公眾自測環境信息行為獲取的信息一般僅供參考,其法律效力有限。依據《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第八條,環境監測機構獲得的環境監測數據,應作為環境統計、環境執法、排污申報核定、排污費征收等環境管理的依據。環境監測行為具有法律效力。而公眾自測的環境信息僅可以作為公眾對環境質量狀況的參考數據,而不能作為環境訴訟中可采信的證據,也不能作為環境執法的依據。由此可知,公眾自測環境信息行為的法律效力是有限的。
二、以環境知情權視角評價公民自測環境信息行為
(一)公民自測環境信息有利有弊
1.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行為是公眾自主獲取環境信息的行為,拓寬了公眾獲取環境信息的途徑。新環保法第五章專章規定了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的內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除了環境質量和環境監測的信息,還包括公眾關注的突發環境事件、排污費的征收使用情況和環境違法的企事業單位名單。而排污單位則應當如實向公眾公開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總量和濃度、是否超標等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使用情況。由此看來公眾獲得環境信息的途徑主要是被動地接收環境信息,依賴政府和企業的環境信息公開。而公眾自測環境信息則打破了政府和企業對環境信息的壟斷,改善了環境信息嚴重不平衡的局面。
有學者提出,公眾環境知情權實現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由公權力機構(主要是指政府)通過主動或者被動方式向公眾公開環境信息;第二,由私人主體(主要是指排污單位)通過強制或者自愿方式向公眾告知環境信息;第三,由公眾自己運用環境測量儀器自測有關環境信息,從而獲取相關環境信息。 在信息社會中,信息來源非常廣泛,任何單一的信息來源都無法滿足公眾充分、平等地獲取信息。③由此可知,公眾自測環境信息行為是公眾環境知情權實現的一種重要途徑。在當下中國政府環境信息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形成壟斷的背景下,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方式無疑具有更加重大的現實意義。 2.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行為是公民行使環境知情權的行為,有助于提高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水平。新環保法第53條明確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公眾自測環境信息便是行使這項權利的具體表現。新環保法也規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向環保部門舉報單位和個人的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有權向上級機關舉報各級環保部門環境不作為。但是現實中,公眾難以對政府和企業公開的環境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做出判斷和監督,而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行為將為此提供可參考的信息數據,有助于提高政府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及時性與準確性,也可以激發環保部門創新環境監測與信息公開的方式,從而形成政府與公眾環境信息的良性互動。
3.公眾自測環境信息潛在一定的負面影響。環境信息的監測是一項具有很強科學性和技術性的工作,為了保證監測結果科學和準確,監測過程具須依照嚴格的技術規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就規定了,環境監測機構應當具備的設施和條件,而從事環境監測的專業技術人員,非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且通過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組織的環境監測崗位考試,不能上崗。而公眾自測環境信息則不同,所使用的測量儀器和設備相對比較簡單,無法與專業的裝備相比,而志愿者們也不曾通過環境監測崗位考試,在測量環境信息數據的過程中難以保證科學嚴謹。此外,公眾自測的環境信息向社會公布后導致的影響也不容忽視,由于我國公眾對于環境信息的真實性難以做出準確判斷,對環境信息的心理承受能力有限,不全面的環境信息公布在一定范圍內容易誤導公眾,引起恐慌甚至群體性事件。
從環境知情權的角度而言,公眾有權通過各種途徑獲取環境信息,也有據此開展社會活動的自由,但自由不能是無限度的,既公民不能濫用環境知情權,也不能濫用環境信息造成國家、集體和個人的損害。
(二)公民自測環境信息的正當性
1.現行法并未禁止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行為。我國現行的環境監測制度主要調整環境監測機構、經省級環保部門認定具有資格的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和負有環境監測義務的污染源所進行的環境監測活動,現行的《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環境監測管理辦法》、《污染源監測管理辦法》、《環境監測技術路線》等法律法規均未調整公眾自測環境信息的行為對于公民的行為。同時新環保法第53條規定了公眾有權獲取環境信息,對于公民的權利“法無明文禁止即自由”,因此公眾可以自由實施自測環境信息行為而不構成違法。
2.環境知情權為公眾自測環境信息提供正當性基礎。在環境知情權的理論與實踐中,從未把非政府途徑獲得環境信息排除在環境知情權實現方式之外。雖然政府和企業信息公開對于知情權的保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過去現在如此,將來亦然,但如果因此將政府和企業信息公開作為實現知情權僅有的途徑,是絕對錯誤的。在我國民主化的進程中,公眾的環境權利意識也在不斷增強,對環境知情權保障水平的預期也在逐步提高,公眾憑借自身能力自主地收集和獲取環境信息,本就是環境知情權實現途徑之一,也是對政府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必要補充。
關鍵詞:行政管理;環境監測;環境問題;信息公開
一、對環境監測的概念的一些探討
(一)環境監測的概念
環境監測的概念,是指關于監測規范和制度構建的基本范疇。在廣義上,進行監測的內容有:地質、大氣、水體、土壤和生態系統等等。環保部門又把對環境的監測分為“大監測”和“小監測”。所謂“大監測”,是指對整個人類生存環境的監測,并不局限于環保部門的監測活動;所謂“小監測”,就是主要由環保部門參與的,對具體污染活動和污染源進行的監督活動。這樣的劃分存在許多問題,并不能為政策的制訂提供有力的幫助。
(二)對環境監測概念分類的建議
在監測概念分類中,對“小監測”的界定和細分,對環保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幫助。依據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可以把“小監測”具體的劃分為對污染源的監測、對環境質量的監測、和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監測。但這樣的分類方法在實踐過程中,又牽扯到各個環境保護部門職權的交叉。例如,森林資源的保護與規劃是否屬于對環境質量的監測?如果屬于,那么林業和環境保護相關部門在監測過程中就極有可能出現重合現象。還有,關于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監測,除環保部門以外,其它的部門有無義務或職責對突發的環境事故進行監測和處理,他們獲得的數據是否應該被采用?或者以哪個部門的監測數據為準?也有一些人提出將“小監測”劃分為自行監測,應急性監測和日常監測。但是這些分類并不能在根本上解決職權重疊的問題,我們需要探究本質問題,而不是只在問題的表面去進行分類的定義。
在環境監測問題上,若要解決職權的重疊,使環境的監測更加有效率,我們所要探究的本質問題應該是環境監測的各種要素,和行政職權的條塊劃分之間的矛盾。在《環境法修訂草案》中,第7條指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個主管部門應對各自分管的區域依照法律規定實施監督管理。”此法條明確了各行政部門,例如海洋、交通、水利、公安以及交通部門都應當承擔一定的環境保護職責,但是并沒有把相應的職責具體化。在管理環境問題時各部門如何分工,如何解決,這也是在環境監測體系中的重要問題。2007年出臺的《環境監測管理辦法》,距今已有8年時間,我國的經濟飛速發展,所帶來的環境問題也日益嚴峻,但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并沒有進行更新,顯然已經跟不上時代的潮流,對一些新出現的問題不能進行有效的調控,在環境監測過程中也不能起到良好的指導作用。因此,對《環境保護法》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的修訂和完善,是我們亟需解決的問題。強化環保部門對環境監測事業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能,確立監測數據的法定權威,明晰各級監測站與監測管理部門的設置等級與上下級之間的工作關系,在制度構建上形成一個有體系的網絡結構,使各部門明確自己的監測職責并且便于統一的管理。
二、環境監測體系中行政管理體制的運行
(一)環保部門在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中第14條中規定了縣級以上環保主管部門的一系列職責和所應扮演的角色。各級的環保部門應該建立起檢測數據的共享系統,但在具體的實踐工作中,各個部門能否按照相關的規定,使監測數據及時準確的共享,會不會為了工作任務,提供不真實的數據,或是為了部門利益互相推諉責任。《環境監測管理辦法》規定各個地方應該建立環境監測數據庫,以便于數據的共享,下級環境檢測部門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呈報環境監測數據。但是由于缺乏相應的審核措施,下級部門的數據的真實性與及時性不能得到驗證。由于監測數據的獲得需要較為繁瑣的過程,某些部門便會為了應付數據的呈交工作而提供虛假數據。如果監測體系想要建立,并能夠為環保政策的制訂提供支持,必須使監測數據真實,能夠確切反映一定的環境問題。所以,只規定下級部門定期上報監測數據,而不規定上級部門的校驗義務,不能確保監測數據的真實有效性。
(二)其他相關部門在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在環境監測體系的運行過程中,環保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例如國家海洋局、農業部以及水利部等都有本部門所隸屬的環境監測機構和各自的監測網絡。同時,這些監測所得的數據也會定期的,并都制定了相關的部門規章作為依據,對污染源和環境質量進行監督監測。我們知道,“單獨建立并積極執行環境公告制度,按照國家標準統一綜合性的國家環境報告書和比較重大的環境信息。”,這是環保部門的一項重要的職責。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其他的行政部門也在環境監測體系中為環保部門分擔了一定的環境監測職責。但是,重復的工作會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如何更好的分工,使所有的環境監測資源更好的協調和調配,也是一個值得我們考慮的問題。
從上述的問題中,我們已經可以發現,在環境監測過程中,任何一個部門都不可能進行大包大攬,某些專業的數據的取得需要依靠多個部門的協同才能實現。所以,立法者應當根據具體的問題,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避免行政資源的浪費和職權的交叉。筆者認為,環保部門在環境監測體系中應該作為主要的監測部門,其他部門應當在專業范圍內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資料,報送環保部門進行審核和分析,相互之間能夠形成互補的關系,這樣就更有利于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同時,在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其他問題,也需要制訂相應的規章進行調節,是我國的環境監測體系更為完善。
三、環境監測中的信息公開制度
關鍵詞 環境監測;社會化;檢測機構;資質認證;行政監管
當前,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公眾對環境問題的關注、對環境信息的訴求逐漸提高。與此同時,相關環境決策的民主化進程加快,環境管理透明度增加,政府與公眾對環境監測信息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由此帶來的環境質量與污染源的監測任務日益增加。然而,繁重的監測任務使得政府的環境監測部門超負荷運轉,現有的環境監測能力供給難以滿足民眾和環境管理不斷增加的監測需求。近年來,一些地區以試點等形式,嘗試將部分環境監測項目委托給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通過引入社會市場力量以緩解環境監測業務的供需矛盾,這是積極探索環境保護新模式、建設先進環境監測體系的必然要求。
加快環境監測事業社會化進程的重要意義
環境監測社會化是對現有監測力量的有力補充
當前,我國環境監測任務主要由政府環境監測部門(主要負責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應急與其他環境監測)、企業環境監測部門(主要負責企業自行監測)承擔。隨著環境監測工作的數量、質量要求不斷提高,日益繁重的監測任務與現有監測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不斷加劇。
首先,對于政府環境監測部門而言,一方面,從環境質量監測來看,最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增設了細顆粒物濃度和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等監測項目;另一方面,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來看,針對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范圍也在不斷擴大。據估算,從“十一五”到“十二五”,國家重點監控污染企業數量從8000家增加到15379家,地表水國控斷面數量增加了1.3倍,扣除監測信息化、儀器設備精密化等因素的作用,“十二五”期間城市監測站承擔任務總量比“十一五”前期增加了3~5倍。此外,隨著未來對土壤、地下水等污染控制工作的開展,環境監測、評估工作的力度與頻度將變得更大。
受編制、經費等行政資源的制約,現有的省、市、縣監測站基本上無法及時滿足所有的監測需求,超負荷運轉不僅加重了監測人員的負擔,也帶來監測質量下降的風險。與此同時,隨著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力度進一步加大,未來監測機構可能更加不堪重負,這種供需關系的缺口變大迫切需要引入社會化市場力量。
其次,對于企業自行監測而言,當前的監測力量也嚴重不足。自動在線監測設備成本高昂,一般只有大型企業才有能力承擔。而對于手工監測,由于當前對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的手段和技術水平缺乏有效約束,除了少數大型企業建設有通過計量認證的監測實驗室外,絕大部分中小企業的手工監測手段比較落后,難以保證監測數據質量。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可以作為企業環境監測部門的重要補充甚至替代力量,承擔排污企業部分甚至全部的環境監測工作。
專營的社會化監測有助于提高監測水平、降低成本
現行環境監測體制不能使監測資源得到最優利用。作為完全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監測站的主要工作是執行上級制定的年度監測任務,缺乏一定的經濟激勵,也缺乏動力對監測成本進行優化并推動監測技術的發展。對于企業而言, 《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出臺后,企業排污自測的強制性和規范性進一步提升,而企業開展自行監測一方面受儀器設備、運維成本高的限制;另一方面自身專業化水平低,自然會尋求專業化監測力量的幫助,尤其是數量眾多的一般性污染企業。然而,由于市場機制的引入,專業化的環境監測機構直接面對市場競爭,往往會優化自身的資源配置、提高監測效率,并通過完善的激勵體系鼓勵技術人員進行技術的革新,進而帶來環境監測成本的不斷下降。
社會化監測可以保障環境監測信息的相對獨立性
對于污染源監測而言,為了降低運營成本、逃避相關法律法規約束等,企業內部的環境監測可能難以保障數據的真實性。雖然有些環境監測站承擔著部分企業委托的監測任務,但其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身份,不利于保障監測數據的公信力。然而,社會化監測機構獨立于政府環境監測部門和污染排放企業,其自身信譽是其進行監測活動的立身之本,使得社會化監測機構可以站在相對客觀獨立的立場上開展監測活動,并盡可能保障信息的真實可靠。在我國,已有部分社會化監測機構在面對企業要求監測數據造假等情況時,主動向當地的環保部門進行報告,有效地保障了政府對企業污染排放行為的監管。
我國環境監測社會化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的環境監測社會化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部分省市開始引入一些有監測能力的社會化監測企業承擔監測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08年,長沙市環保局對機動車尾氣檢測實行了社會化運營改革,委托專業公司作為第三方運營試點公司對機動車尾氣進行檢測;2010年,北京市環保局對申請監測任務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進行了能力認定;2011年,山東省環保廳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社會化試點工作。雖然一些地區對于環境監測社會化制度做出了積極的探索,但總體而言,我國的環境監測社會化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制約著社會化監測機構的進一步健康發展。
缺乏強有力的行政許可和行政監管,難以做到有法可依
針對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的管理,北京、山西、四川、江蘇、云南等地紛紛出臺了有關能力認定的管理辦法,這有助于提升社會化機構的業務水平。譬如,2009年北京市環保局制定了《北京市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能力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針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直屬環境監測機構以外的、從事環境監測業務的社會化監測機構的能力認證過程進行了規范。雖然辦法中對各種與能力認定有關的事項進行了規定,如要求申請單位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證書》(CNAS)或國家、北京市《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CMA)之后,才具有申請的資格。然而,由于該辦法出臺時并沒有相關上位法的行政許可規定,因此能力認定本身不具備行政許可的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企業自愿的行為。截至2012年,北京有70余家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其中僅有20余家機構通過了北京市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的認定。由于管理辦法缺乏約束性,造成了社會化監測機構的監測規范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相關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夠,社會化監測機構的發展速度緩慢
2010年, 《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中將節能環保產業列為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首位,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用于指導和推動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從國家到地方,紛紛出臺了一些相應的優惠政策,但是這些優惠政策多針對能源利用、環境保護等領域。相比較而言,側重環境監測行業的有關優惠政策略顯不足。由于環境監測行業剛剛起步,又缺乏相應的政策扶持,導致社會化監測機構的發展進程較緩,社會化監測機構的工作能力沒有得到有效挖掘。
現有多數監測機構的規模偏小,迫切需要培育大型監測企業
目前整個監測行業多以小型企業為主,大型龍頭企業偏少。根據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環境監測儀器專業委員會的統計,2013年國內總資產低于1億元的監測企業數量占總量的比重高達65%.總資產高于10億元的大型企業僅有7家,占比僅為10%。
環境監測信息的質量對于環境管理的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就要求社會化機構應具有良好的監測能力并具備進一步發展的潛力,這對單一監測機構的規模與能力提出了要求。然而,大多數從事監測業務的小型企業受自身條件的制約,監測質量與過程控制相對較差,技術研發能力相對較弱,其監測能力與監測質量僅能基本保障環境監測要求不高的初級階段,而不能滿足未來我國環境監測任務更多、監測技術更高的要求。
推進我國環境監測社會化進程的幾點建議
建立資質認證并加強人員培訓,以及專業的社會化環境監測認證制度
規范社會化監測機構對于加強環境監測的管理具有重要意義。應強化對環境監測社會化機構的資質認證效力,考慮到環境監測任務的特殊性,在現有計量認證的基礎上,應建立專門的環境監測社會化機構認證制度。建議由環保部門或專業的技術部門對相應環境監測機構的資質進行認證和審查,對社會化監測機構可承擔的監測項目范圍、可監測的污染物種類、資質認定有效期、退出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通過嚴格規范準入條件,保障社會化監測機構的監測質量。
同時,強化對監測人員的資質認證。美國環保署(EPA)及各州環保局早期忽視了對監測人員技能的考核,后來逐漸意識到監測工作的專業性和復雜性,要求所有環境監測人員和檢查人員需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對于我國社會化監測而言,環保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監測人員的培訓、考核,所有從事社會化監測的工作人員,必須考核通過后持證上崗。
加強行政監管,保障環境監測社會化的有序運轉
通過嚴格的監管,推動環境監測社會化工作的制度化、體系化、規范化。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應強化對社會化監測機構的監管,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出臺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在社會化監測機構定期上報材料的基礎上,對機構的監測水平與質量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并公示監督檢查結果,加強監管過程的信息公開與信用記錄制度。例如,對曾被投訴或舉報、有不良記錄等的監測機構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同時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對監測結果有誤、弄虛作假等被查證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處罰,提高其違法成本,促進監測企業自覺守法、規范其監測行為。
推進現有監測部門職能轉變,充分調動社會化機構的監測能力
在美國,EPA直屬的實驗室和各區域部門實驗室主要負責開發、制定標準分析方法,推行質量保證/質量控制(QA/QC)計劃等。隨著社會化監測服務的發展,我國政府環境監測部門應加快職能轉變,從具體監測工作的參與者轉變為監測標準、方法的制定者與社會化監測服務的監管者。
具體地,我國現有政府環境監測部門應從日漸繁重的監測任務壓力中解脫出來,在行政許可的基礎上,逐步將社會力量可以承擔的監測工作通過委托、采購等方式交由社會化監測機構。在美國,EPA甚至委托社會化監測機構對企業進行監督性監測,這大大地減輕了環保部門的人員壓力,同時也可以使監督性監測更有效率。政府環境監測部門的主要職能則轉變為主要承擔環境監測公共服務的準人資質許可審查和日常監管工作、對監測技術人員進行業務考核、對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的業務水平進行評估,從而使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成為在環保部門有效管理下的市場化運作部門。
落實政策引導和扶持力度,重點培育一批大型社會化監測機構
針對環境監測這一細分領域,應進一步完善財稅等相關優惠政策,幫助社會化監測機構成長,進行環境監測服務市場培育。對符合條件的社會化監測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在貸款、上市融資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2014年,國務院出臺《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提出要通過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創新金融服務模式等方式強化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領域的政策引導和支持。2015年,環保部《關于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提出扶持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發展。這些政策的,對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的未來發展具有良性引導作用,今后需要進一步將有關政策具體化、落地化。
考慮到環境監測服務對監測技術、監測能力的要求,應重點扶持具有一定實力基礎、具備相應業務水平的大型社會化監測機構,保證監測數據的質量,并以其為核心,帶動產業的整體發展。例如,在現有空氣質量監測、煙氣在線監測等不同的監測領域中,分別選取市場占有率較高的大型企業進行重點培育。同時,進一步標準化、規范化環境監測服務市場,隨著政府環境監測部門強化資質認證與行政監管,能力較弱的小型企業將逐步被淘汰,為大型社會化監測機構加速并購、占據市場提供便利條件。
一、環境保護中污染的問題
1.環境污染地域面廣,影響深遠
出現環境污染的污染源由于來自生產生活的不同方面、不同領域。污染源的污染物質種類繁多,而且性質各異,其次污染物通常都是經過轉化、代謝,聚集等各種反應后,才形成環境污染損害。并且與一般民事違法行為造成損害不同,污染環境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過程是非常復雜
2.環境污染損害具有持續性
環境中化學污染物相對濃度一般都很低,對環境污染損害短時間內看不出危害,但是,長年積累,就造成積少成多,釀成嚴重后果有的是終身受害。生活環境中的污染物濃度常常比生產環境中濃度低的多,因為人們長期生活在這種環境因素下,所以作用面廣,機體內累積劑量大,累積損傷大,表現為低劑量、長時間的慢性中毒。
3.污染物的種類繁多。作用機制復雜
環境污染通常是污染物的多因子聯合作用,健康效應表現綜合性環境中有害因: 諸多種類,諸多的有害因子可能同時進入人體,多種污染物同時存在,不同污染物各有各種的毒害作用,而產生出相互作用,有害因予的聯合作用將使人體產生的效應更加復雜。可以是局部刺激致毒、也可以是全身作用;有的具有特異性和非特異性作用;并且污染物與污染物之間可以起協同疊加作用。
4.環境污染損害的潛伏性
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特點具有很長的潛伏期,因為環境本身具有消化人類廢棄物的機制,所以環境的這種自凈能力是有限的,但是某種污染物的排放超污染物的排放超過環境本身具有消化人類廢棄物的機制,所以環境的這種自凈能力是有限的,但是某種污染。
二、環境監測工作中的對策及保護措施
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是以環境監測水平和監測能力來表現。環境監測系統針對當前環境污染的新問題,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加快推進先進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努力開創環境監測工作的新局面,為探索環保新道路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強建設環境監測法制
加強建設環境監測法制化進程, 按照法管理和開展環境監測工作。
加快落實制定監測法規,確保監測工作依法開展、監測管理依法行政、監測數據合法有效、監測信息依法公開、監測工作職能法定。加快完善監測管理制度,啟動編制國家環境監測事業發展規劃,創立健全環境監測規章制度,使監測工作有章可循。以法制建設為牽引,帶動環境監測體制機制逐步理順,通過修改環境保護法,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環境監測事業公益性屬性,強化環保部門對環境監測事業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能,確立監測數據的法定權威,明晰各級監測站與監測管理部門的設置等級與上下級之間的工作關系。同時,制定環境監測網運行管理辦法環境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環境監測信息傳輸和信息管理辦法,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環境監測定員定額標準等一系列法規制度,逐步規范環境監測工作運行管理機制,積極爭取國家編制、財政、人事等相關管理部門對環境監測事業發展的政策支持,創造有利于加快環境監測科學發展的體制環境。
2.加強監測基礎能力建設
加快建設標準化環境監測站,從而實現“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提出的到2010年,我國80%的縣級環境監測站要達到建設標準”的目標要求。大力加強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搞好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的儲備,以項目實施帶動能力建設,提升環境監測技術設備水平。推進監測裝備和技術體系的現代化,構筑先進的環境監測技術體系,實現環境監測由粗放型向精準型的轉變。要加強對環境監測儀器的研究,加快監測儀器的國產化,做好儀器設備選型,制定科學的裝備配置計劃,選擇適合實際工作的儀器裝備。修訂、擴充、完善監測分析方法標準體系,特別是土壤、農作物、生物等要素的監測分析方法,實驗室深度分析和應急監測等急需的分析方法標準。創新監測綜合評價體系,圍繞群眾需求和管理的需要,大膽探索一條以人為本、全面客觀科學的監測綜合評價方法與體系。為此,要按照國家對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的要求,不斷加大投入,大力加強監測基礎能力的建設。
3.加強環境監測網絡建設
要進一一步優化網絡結構,建立起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能與國際環境監測接軌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體系,增強環境監測的整體實力。要在科學優化的基礎上建立并完善全國環境監測網、生態環境監測網,沿海地區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網,長江、淮河等各大流域環境監測網,區域應急環境監測中心網,全球環境監測系統(GEMS)中國網等,形成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為龍頭的全國環境監測專業技術中心體系,為全國以及區域和流域的環境管理提供有針對性的、多種形式的監測報告,在有條件的地區逐步開展環境質量預測預報工作。要根據分級管理原則和環境管理的需要,建立并完善國家、省、市級環境監測網絡管理及運行機制,制定章程和規范,統一協調,合理分工,相互配合。要用全國監測工作一盤棋、全國監測隊伍一盤棋的理念,將具體監測工作下移,構建具體監測工作上小下大,技術創新上大下小的格局。由市縣級監測站承擔大量基礎性、常規性的環境質量、污染源監測工作,監測總站和省站不承擔或很少承擔具體監測任務,重在監測科研,進行監測技術路線、監測標準規范體系、分析方法體系、環境質量綜合分析評價技術體系、質量控制技術體系的深入研究,拿出系統、全面指導基層實際工作的規范方法標準,基層監測站則按照這些規范方法標準從事監測工作,并承擔方法驗證。同時要按照事權劃分原則,明確界定國家與地方在國控網監測任務、能力建設、運行管理、質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權責關系。根據國控網建設原則,盡快建設省級和市級環境監測網,做到三級環境監測網的職能清晰、數據共享、覆蓋科學,建成監測數據具有代表性的滿足環境監管需求的環境監測網絡體系。
三、增強環保監測人員的技術要求
1當前環境污染的特點
1.1污染物的種類繁多
環境污染通常是多因子聯合作用,健康效應表現綜合性環境中有害因子有很多種類,它們可能同時進入人體,多種污染物同時存在,各種污染物各有不同的毒害作用,產生相互作用,這些因子的聯合作用將使人體產生的效應更加復雜。可以是局部刺激致毒、也可以是全身作用;有的是特異性作用,有的是非特異性作用;而且污染物與污染物之間可以起協同疊加作用。
1.2環境污染具有潛伏性
環境損害一般具有很長的潛伏期,這是因為環境本身具有消化人類廢棄物的機制,但環境的這種自凈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某種污染物的排放超過環境的自凈能力,環境所不能消化掉的那部分污染物就會慢慢地蓄積起來,最終導致損害的發生。
1.3環境污染涉及面廣
由于環境污染的污染源來自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各個領域。諸多的污染源產生的污染物質種類繁多,性質各異,并且這些污染物常常是經過轉化、代謝,富集等各種反應后,才導致污染損害。污染環境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過程非常復雜。
1.4環境污染具有持續性的特點
環境中化學污染物相對濃度一般都很低,大多數在百萬分之幾,少數在十億分之幾,有的甚至在萬億分之幾的水平。因為濃度低,短時間內看不出危害,可是,長年累月,“積少成多”,有的是終身受害,可釀成嚴重后果。生活環境中的污染因子濃度通常比生產環境中濃度低的多,但由于人群長期生活在這種環境下,因此作用面廣,機體內累積劑量大,累積損傷大,表現為低劑量、長時間的慢性中毒。
2加強環境監測工作的措施
2.1加強環境監測法制建設
應加快環境監測法治化進程,依法管理和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盡快制定監測法規,確保監測工作依法開展、監測管理依法行政、監測數據合法有效、監測信息依法公開、監測工作職能法定。抓緊完善監測管理制度,啟動編制國家環境監測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環境監測規章制度,使監測工作有章可循。以法制建設為牽引,帶動環境監測體制機制逐步理順,通過修改《環境保護法》、《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環境監測事業公益性屬性,強化環保部門對環境監測事業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能,確立監測數據的法定權威,明晰各級監測站與監測管理部門的設置等級與上下級之間的工作關系。同時,制定《環境監測網運行管理辦法》、《環境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環境監測信息傳輸和信息管理辦法》、《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環境監測定員定額標準》等一系列法規制度,逐步規范環境監測工作運行管理機制,積極爭取國家編制、財政、人事等相關管理部門對環境監測事業發展的政策支持,創造有利于加快環境監測科學發展的體制環境。
2.2加強監測基礎能力建設
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大力加強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搞好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的儲備,以項目實施帶動能力建設,提升環境監測技術設備水平。推進監測裝備和技術體系的現代化,構筑先進的環境監測技術體系,實現環境監測由“粗放型”向“精準型”的轉變。要加強對環境監測儀器的研究,加快監測儀器的國產化,做好儀器設備選型,制定科學的裝備配置計劃,選擇適合實際工作的儀器裝備。修訂、擴充、完善監測分析方法標準體系,特別是土壤、農作物、生物等要素的監測分析方法,實驗室深度分析和應急監測等急需的分析方法標準。創新監測綜合評價體系,圍繞群眾需求和管理的需要,大膽探索一條以人為本、全面客觀科學的監測綜合評價方法與體系。為此,要按照國家對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的要求,不斷加大投入,大力加強監測基礎能力的建設。
2.3加強環境監測網絡建設
要建立起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能與國際環境監測接軌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體系,增強環境監測的整體實力。要完善全國環境監測網、生態環境監測網,沿海地區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網,長江、淮河等各大流域環境監測網,區域應急環境監測中心網,全球環境監測系統(GEMS)中國網等,形成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為龍頭的全國環境監測專業技術中心體系,為全國以及區域和流域的環境管理提供有針對性的、多種形式的監測報告,在有條件的地區逐步開展環境質量預測預報工作。要根據分級管理原則和環境管理的需要,建立并完善國家、省、市級環境監測網絡管理及運行機制,制定章程和規范,統一協調,合理分工,相互配合。要用“全國監測工作一盤棋”、“全國監測隊伍一盤棋”的理念,將具體監測工作下移,構建“具體監測工作上小下大,技術創新上大下小”的格局。由市縣級監測站承擔大量基礎性、常規性的環境質量、污染源監測工作,監測總站和省站不承擔或很少承擔具體監測任務,重在監測科研,進行監測技術路線、監測標準規范體系、分析方法體系、環境質量綜合分析評價技術體系、質量控制技術體系的深入研究,拿出系統、全面指導基層實際工作的規范方法標準,基層監測站則按照這些規范方法標準從事監測工作,并承擔方法驗證。同時要按照事權劃分原則,明確界定國家與地方在國控網監測任務、能力建設、運行管理、質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權責關系。基礎性、前瞻性和全局性、區域性的環境監測(如空氣和酸雨背景點、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監控點、省界和國界河流斷面、入海口斷面和海洋遠岸點位、國際履約等監測任務以及國家自動監控系統、信息傳輸系統建設等)由國家負責;服務于國家和地方共同需要的環境監測任務,由國家和地方共同負責;主要服務于地方環境管理需要的監測任務,由地方負責。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和技術監督主要由國家和省級環保機構負責。根據國控網建設原則,盡快建設省級和市級環境監測網,做到三級環境監測網的職能清晰、數據共享、覆蓋科學。
2.4提高監測人員的專業素質
各級環保部門要認真落實監測技術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大力開展監測技術培訓,不斷提升監測人員的專業素質。進一步加強監測系統行風建設,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使廣大干部職工牢固樹立“科學監測、誠信監測”的核心價值觀,推動環境監測事業健康發展。推進監測人才隊伍的專業化,促進普通采樣人員、分析人員向專業型、綜合型、復合型人才發展,使監測隊伍由“普通技術型”向“專家學者型”隊伍轉變。在準確把握人才隊伍現狀的基礎上,結合當前環境監測工作形勢,提出隊伍建設總體目標,確立提升人員基本素質、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思路舉措,實施監測人才培養工程,在各環境監測領域培養一批與國際水平接軌的尖端人才、國內一流專家和業務技術骨干,形成一支人員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技術精湛、精神奮發的專業化監測隊伍。
結束語:
環境污染的污染源來自生產生活的各方各面、各個領域,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針對當前環境污染的特點,環境監測系統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先進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為探索環保新道路提供有力保障。
中圖分類號: X8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8153(2016)04-0078-03
積極推進社會化檢測機構參與到環境監測工作當中來,是完成環境監測職能轉變的一種非常重要的手段[1]。就當前的情況而言,社會化檢測機構參與到環境監測活動中的管理尚處于剛起步階段,還沒有一個比較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和組織運作模式[2]。而環境監測中現場監測、實驗室分析,是環境檢測過程中最為基礎并且重要的步驟,如果現場樣品的采集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那么以此為基礎的實驗室內一系列控制活動都將失去意義。所以,建立并逐漸健全符合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參與到環境監測活動管理模式顯得十分有必要。
一、環境監測的形勢及發展趨勢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政府與社會公眾對環境監測數據的需求與日俱增,僅依靠有限的政府部門監測力量已難以滿足各方面的需要。環境監測需求的快速增長推動了社會化檢測機構的發展。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提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原則是更好發揮政府的主導和監管作用,發揮企業的積極性和自我約束作用,發揮社會組織和公眾的參與和監督作用。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中,環境監測體制改革總體方向將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環境監測政事分開和政社分開,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提供環境監測公共服務,開放服務性環境監測市場,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形成以環保系統環境監測機構為骨干、社會環境監測力量共同參與的環境監測管理新體制。環境監測其政府職能逐步變化成為服務職能,由區域化行政化管理變成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政府相關部門不再直接參與到具體的工作當中,而只是起到間接監督的作用,政府大包大攬的工作模式未來將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將會是相關各方按責承擔。根據環境監測市場化未來發展的大趨勢,將來部分監測活動交給有資質的社會化檢測機構來完成,解決當前任務多、人員少的矛盾。
二、 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參與環境監測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人員配置不全,流動性大
國家鼓勵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發展,各種檢測公司雨后春筍般迅速增加。市場上專業的檢測技術人員短缺,是目前面臨的最大問題。一個合格的檢測機構應該具備穩定的、專業的分析、采樣和質量管理人員。人員配置不全,人員頻繁流動,導致某個崗位無熟練操作人員而影響檢測數據質量。
2.管理和監督體系不完善
目前社會化檢測機構只要獲得省級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計量認證資質就可以開展環境檢測服務,但并未驗證社會化檢測機構的人員配置、質量管理體系、機構運行機制等,也即缺乏對機構持續、正常運轉的綜合評估的監督機制。
3.缺乏社會責任意識
第三方檢測機構參與環境監測活動的根本目標之一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這就決定了其在參與環境監測活動中將面臨自身利益與社會公眾利益的沖突[3]。普遍存在社會責任意識不強,偷工減料、數據造假等現象,沒有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4.缺乏品牌優勢
目前國內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缺乏廣泛知名度的品牌,作為第三方環境檢測機構,在保證環境檢測質量的同時,首要任務就是創建環境檢測領域的品牌。
三、對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發展的建議
為提升社會化檢測機構的服務質量,使其成為政府環境監測站的有力補充,應對其提出更高的要求,筆者認為對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可采用“雙證管理”模式,一是取得省級以上質量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二是人員取得省級或者當地環保部門的持證上崗考核,獲得持證上崗證,獲得行業認可。
1.人員管理
人員能力水平的考察對檢測機構是至關重要的。在所有資源中,人是最寶貴的資源。一個檢測機構的水平高低、優劣,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員素質水平。特別是關鍵人員的任職資格條件應加以規定,如受教育程度,理論基礎,實際工作能力,工作經驗等。人員素質不高,就保證不了工作質量,也就不可能保證環境檢測的全過程質量。因此,由合格的人員從事環境檢測工作,保證檢測工作質量是提高成果質量,即檢測數據達到“五性”的基礎與保證。
(1)人員能力水平。從中國環境監測近40年的發展來看,我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環境監測人員實行的持證上崗制度,在保證體制內環境監測人員能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目前對社會化檢測機構從業人員未提出持證上崗要求,淡化了檢測人員的基本技能的培訓考核。作為社會化檢測機構核心力量的檢測人員,必須通過省級或者市級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的考核,取得相應的上崗證后才能上崗,建立社會化檢測機構人員相關的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掌握動態信息,并到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這樣才能夠確保所有的檢測人員的能力滿足相關檢測技術要求。
(2)現場檢測人員的管理。社會化檢測機構進行現場檢測活動的代表和主體就是現場檢測人員,因此,有必要制定有效的管理辦法來考核和監督現場監測活動,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都應該予以及時更正。各個地區應該充分結合各地具體的特點來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應該滿足以下幾條原則:
首先,制定監督考核管理辦法,明確管理者、實施者職責。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監督考核辦法,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屬下的環境監測機構安排現場管理者,負責監督監測活動中的質量控制;管理對象為社會化檢測機構指派到現場實施檢測的人員。
其次,對現場管理者的工作職責進行明確。定期巡查、臨時抽查相結合,主要監督檢查現場檢測人員的身份、現場記錄、采樣前準備、是否按照技術規范要求操作、設備校準、鑒定等。對現場檢測人員工作完成好壞根據相關規范、標準予以定性評判和定量考核。考核方法有標樣測定、現場演示、同步比對等方式。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保證現場監測質量。
再次,對現場檢測人員的責任進行明確。執行現場檢測任務需兩人以上;實施現場監測活動時,嚴格執行相關技術規范;采樣過程實行全程記錄,真實完整填寫采樣記錄。
(3)實驗室分析人員的管理。加強內部考核,通過平行樣測試、加標回收率、密碼樣品分析和標準物質(或質控樣)對比分析等手段對分析人員進行考核,提升分析水平,保證實驗室分析數據的準確性和精密性。
2.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
檢測質量是企業的靈魂,是企業長足發展的內在動力,而影響檢測結果的因素很多,為了保證檢測數據質量,必須建立環境檢測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制定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在全體員工中宣傳貫徹,了解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明確崗位職責,熟悉各項規定并嚴格遵照執行。
3.企業文化創建
社會化檢測機構與政府監測站最大的不同在于其是一個營利性機構,它的出現注定是以營利為目的,但營利不應該是其唯一目的。一個成功的社會化檢測機構應在以提供優質、真實、準確的環境監測數據的基礎上進行營利的,因此企業應該建立誠實、守信、用真實的數據說話、嚴格遵守各種操作技術規范,尊重數據的企業文化。好的企業文化能形成凝聚力進而形成生產力。可建立環境檢測機構行業協會,充分發揮環境檢測行業協會或第三方機構的作用,強化社會化環境檢測機構的行業管理,簽訂質量保證承諾,推動行業自律。組織開展社會化檢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培訓、業務比武,評估社會化檢測機構的業務水平,促進環境檢測服務行業水平的不斷提升。
4.用技術形成競爭力
目前第三方檢測機構蓬勃發展,競爭也異常激烈。有些機構為了搶占業務低價競爭,此舉既擾亂了檢測市場的健康發展也不利于企業自身的發展。第三方檢測機構應該提升品質、提升服務來增強競爭力,通過參加國家、省、市等各級技術管理部門組織的能力驗證考核,提升能力。
四、結束語
當前對于社會化檢測結構參與環境監測活動還沒有一個很好的模式,需要在實踐的過程中不斷完善。其中,現場監測質控管理手段不多,主要還是通過現場檢查、標樣比對、同步檢測為主。很多實驗室中可以實行的質量管理手段,將其應用到現場監測活動中的時候由于受到各方面條件的限制變得不可操作,另外現在考核指標或者評判標準還不是非常完整和細化,這就使得在考核的時候存在一定的主觀性。因此各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應該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對應的考核制度,以提升環境監測管理水平,規范社會化檢測市場,使之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這些年來,在環境監測使用中收獲明顯的就是國內信息技術,重要展現在:(1)現在環保局下設的每個環境監測都開采了響應的信息技術(像遙感技術、地理信息技術、數據庫技術等)引導下的營業體系,開始建設了國家、省、市3級環境信息統治系統,而且都得到更厲害配置的是軟、硬件裝備,為環境監測奠基了優越的辦事環境;(2)將幾種信息技術贊成與信息辦事供應給政府部門與社會大眾,實行了數據同享,推進了業務調換與疏導;(3)工作效果在進步信息技術的使用下將愈來愈普遍的提升,環境監測都運用到了自動化連接取樣、大型儀器主動解析、遠程監控、電子報表等信息技術,增進了環保政務與業務工作的發展;(4)環境監測信息技巧方面的英才的培育。國家供應政策規范,造就了一支專科特意的信息英才隊列,保證了環境信息化的良好輪回進展;(5)國內在環境監測信息化建立予以軌制上的幫助。《環境信息化“九五”規劃與2010年遠景目標》、《環境信息管理辦法(暫行)》、《國家環保總局應用軟件開發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環境信息標準化手冊》、《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等環境信息文獻是國家環保總局信息中央連續宣布的,不但為環境監測信息化建立供應優越的政治環境,也響應出政府的環境計劃與管制環境工作的實力。
2發展趨向
國內環境管制技術維持系統的主要構成部分就是環境管制工作,以國家環境守護“十五”決策與2010年前景指標為根據的就是它進展的思緒與重要使命,以環境管制需求、面向環境監測當代化的需求與面向環境監測的實際需要為能源,以講清環境質地近況與改變趨向、講清中心污染源重要污染物釋放總量與講清環境質地改變的因素為指標,兼顧策劃,體系布置,凸起要點,逐漸實施,統統提高環境監測科研事務的當代化水準與研究保證實力。盡管國內環境監測當前和發達國家保存差異,可是我們對于將來的進展理當有信念。為了保證人們呼吸新鮮空氣、喝潔凈水、安心享用食品,工農業生產與生活污染的防范事務國內正在全力增強,安然解決風險廢物,保證空氣、水源、海洋、放射性、電磁輻射等的環境安全。對于將來,就是要有完美的環境監測質地保障與質地掌控技術系統。我們正在由傳統的化學解析向儀器解析進展的是環境監測技術;由手工操縱向持續自動化前進;由微量解析(0、01%~1%)向痕量(<0、01%)、超痕量進展;由污染物因素解析進展到化學形態解析;儀器也漸漸的走向共同運用與電子計算機化。這些有關科學技術的進展讓國內的環境檢測技術連續的沖破革新,這樣可以加倍有用的運用到國內的環境監測事務中。
一、我國現行環境監測體制的特點
我國現行環境監測體制的特點環境監測體制是指環境監測機構的設置、職責范圍及運行管理模式等,從有關規范性法律文件的規定觀之,我國現行環境監測體制主要有以下特點:
第一,整體上按行政區域進行監測,個別領域有所突破。目前我國的環境監測主要按行政區域進行,只有在個別領域突破嚴格的行政區域限制,按環境區域監測與按行政區域監測同時存在。我國最新頒布并于2007年9月1起實施的《環境監測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環境監測工作是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的法定職責",各級環境保護部門組建自己的環境監測機構,即環境監測站,根據行政級別劃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監測站,并在本行政區域內分別負責組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環境監測網。各級環境監測站及監測網分別對各級行政區域內的環境質量、污染源、突發性環境事件以及其他環境事項進行監測。這種監測嚴格按照行政區域的范圍進行,是我國現行環境監測的主導模式。目前我國只有在水土保持和海洋環境領域突破這種嚴格的按行政區域監測。海洋部門的監測機構主要由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海區環境監測中心、國家海洋局所屬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和海洋環境監測站等構成,突破沿海行政區域的限制,對我國海洋環境進行統一監測。
第二,環境監測機構主要隸屬于各級人民政府的行政領導,導致監測行為的行政化。我國主要按行政區域進行環境監測的模式導致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部門都有自己的環境監測站,使環境監測站也按照行政區域與行政級別進行設置,并依附于各級人民政府。環境監測站的事業經費主要由同級人民政府財政撥款,監測任務是被分配和布置的,其工作與職責范圍也以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方式明確規定,強調環境監測是一項加入相應級別的環境監測網,成為環境監測網的成員,這樣其環境監測活動所獲得的數據才能夠被政府管理部門認可并接受,作為環境決策的依據。所以,可以把我國絕大多數環境監測站的行政隸屬關系表示為各級人民政府一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一同級環境監測站(網),后者隸屬于前者的管理與控制。此外,各級人民政府中的農業、水利、交通、地質等部門也有一個自己的監測機構,也行使環境監測的職責,這些監測機構雖然不隸屬于環境保護部門,但它同樣隸屬于各級人民政府的行政領導。
二、我國環境監測的現狀
我國環境監測自70年代起步開始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為現代環境監測奠定了重要的基礎,使環境監測經歷了"認識不斷深化、隊伍不斷壯大、能力不斷增強、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工作不斷深入"的發展過程。尤其在"九五"期間,我國環境監測能力得到了進一步的充實和發展,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國特色的環境監測技術和管理體系,環境監測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但存在地區差異大、體水平不高的現象。
1、環境監測工作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目前,全國環保系統已形成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縣(區)4級隸屬于政府環保主管部門的環境監測站2223個,從業人員近36萬,約占環保系統職工總人數的425%,其中高級技術人員2350人,中級技術人員8400人。此外,全國其他行業和部門建立的環境監測機構約2634個,從業人員2l萬。
2、具備一定的環境監測能力
在我國現有的環境監測站中,目前具備各環境要素監測能力的環境監測站有:從事空氣質量監測980個站,地面水監測1078個站,環境噪聲監測1131個站,海洋監測63個站,地下水監測111個站,生態監測16個站,酸雨監測185個站,放射性監測32個站。
3、環境自動監測能力有了較大突破
目前,全國有近70個城市建立了空氣自動監測系統;國家和地方在十大流域建設了50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在淮河流域和部分省市開展的污染源廢水和廢氣在線自動監測試點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開展了全國環保系統環境監測信息衛星通訊系統的建設(已在31個省和10個水質自動監測站開通)。
4、建立了環境監測技術體系
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環境監測分析方法、環境質量標準體系和環境質量報告制度現已有各類方法標準約400項,多數污染因子已有控制標準及監測方法標準。目前,自動連續監測技術和遙感監測技術也得到進一步應用;正在開展的有機污染物探查研究及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日報和預報,重點流域自動監測水質周報和污染源實時監控等工作亦產生了強烈反響,極大地提高了公眾的環境意識。
三、環境監測機構的發展和管理
(1)環境監測任務在中國加入WTO之前,一直是由環保局下轄的環境監測站實施;(2)中國加入WTO之后,環境監測(實驗室等)逐步放開,一些民營機構實驗室成立,并開展業務;(3)最初民營環境監測機構2002年譜尼測試檢測機構注冊成立,最初就是先進入了環境監測領域,并逐步發展其它領域的檢測;(4)目前與環保局下轄的環境監測站項資質能力類似的民營機構發展較快,典型代表例如:上海威正測試技術有限公司,譜尼測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華測股份有限公司等;(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二條 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即取得"CMA"資質。所以所有環境監測機構都必須具備"CMA"資質,才可以開展相關的環境監測業務;(6)隨著環境監測機構特別是民營機構的增加,國家環保部將計劃切入管理,將國家事業環境監測機構和民營環境監測機構統一管理起來,《環境監測機構資質管理辦法》已經呈報國務院,通過后將依此辦法對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管理。
四、我國環境監測的發展趨勢
環境保護對環境監測的要求歸根結底是需如何快速、及時、全面、準確地提供環境監測信息。為了更好地發揮環境監測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針對目前環境監測地區差異大、整體水平不高的現狀,應加強環境監測的現代化建設,這是環境監測未來發展的趨勢。
總之,我國環境監測事業正處在發展的重要時期,世紀之初,觀念要更新。發展我國高科技、自動化、網絡化、即時化、智能化--現代化的環境監測是光榮而艱巨的任務,要適應形勢,順應潮流,推動整個環境監測事業健康地向前發展,保護人類健康及其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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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瓊華.淺談影響環境監測結果的因素[J].山東環境,2000,(1).
【關鍵詞】環境;廢水監測;分析實驗室規范;監測分析
隨著污染源普查、污染減排以及土壤調查等環境方面的宏觀戰略研究的開展,環境廢水等專項重點的環保工作開展程度不斷深化,環境監測技術的支持作用以及技術監督工作的作用日漸凸顯。目前很多工業城市向環境中排放的廢物總量增多、污染程度增加,給地表水造成嚴重的污染,隨著環境廢水監測分析的實驗室規范的確立,提高環境廢水的檢測分析工作的開展質量,建立并健全環境水質量的管理體制,全面提升環境監測機構的整體質量的管理水平。
一.加強環境廢水監測分析的重要性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是我國進行環境監測工作開始的初步階段,當時質量管理的方法和方式還僅限于對樣品最終數據的統計分析,以及對在實驗室內開展的分析過程采用相應的質量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對現場采樣以及其他環節的質量并沒有采用有效的質量控制措施。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相關的環境監測系統逐步開展了建立優質的環境廢水監測分析實驗室以及計量的相關認證工作,從實驗室內的組織結構、監測工作、監測人員、儀器設備以及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等方面,對環境監測工作的質量進行嚴格的考核,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傳統質量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局限性,推動了環境監測行業自身的發展和完善,使得各大環境監測部門、實驗室所具有的監測能力在很短的時間內得到了較快的發展。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期,《校準和檢驗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相關條令條例頒布,其中有很大部分涉及到實驗室的內部機構及監測分析工作開展的質量要求,確立了一定的實驗室規范,逐漸開始將全面化質量管理的相關科學理論延伸至環境監測等環境保護領域中,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則首次正式的提出了環境監測分析全過程中質量管理的相關理論,再次強調了實驗室、環境監測站等要按照建設的標準規定,具備監測分析工作開展需要的相匹配的監測能力,對參與環境監測的人員的考核、上崗以及培訓等做出了明確的實驗室規范要求,要求實驗室要樹立起環境廢水監測數據質量的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確保樣品采集、運輸、保存、檢測前處理、實驗室內的檢測分析、數據匯總以及綜合分析等全過程內的質量管理辦法和規范。
二.基于實驗室規范的環境廢水的監測分析
目前在環境監測站以及實驗室內開展的環境廢水監測分析工作依舊存在輕過程、重結果的情況,片面的重視實驗室內的樣品的分析以及數據的填表匯總,對所要監測分析的樣品的采樣、保存、運輸、檢測前樣品的預處理以及信息的傳輸過程中還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統一規范的控制措施,直接影響著環境廢水監測與分析數據的可靠性等。依據實驗室規范等相關質量要求,提高環境監測整個過程中的質量管理,整體提升環境監測能力是環境監測機構和實驗室并將要重點強化的問題。
在進行環境廢水監測分析過程中,污泥重金屬監測技術是使用較為廣泛的監測技術,在環境廢水的監測分析中,污泥的再生處理以及利用是較為重要的組成部分。污泥以及它的再生利用所產生的物質含有的重金屬極有可能對人體等造成較難恢復的危害,監測污泥中所含有的重金屬的種類以及重金屬的含量,對于避免這些重金屬帶來的危害是非常有必要的。德國某企業從事重金屬監測設備的研究和生產已經長于四十年,最先進的檢測設備和儀器,對于監測環境廢水以及污泥中含有的重金屬物質具有很到的監測準確性。
在進行環境廢水監測分析過程中,污泥非加熱脫水干燥技術也是經常使用的檢測處理技術。需要進行檢測的環境廢水所處的污泥環境中,污泥的含水量可以高達48%,如果采用加熱烘烤技術進行脫水處理,將會消耗很多的熱能,帶來過高的處理成本,同時烘烤脫水處理會產生二惡英以及臭氣等造成環境污染。采用機械的方法進行脫水處理,不但成本低廉,還不會產生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二惡英以及臭氣等。美國相關企業從事振動分離設備以及脫水設備的研究和生產已經長達五十年,具備了該領域內較高的研究和生產技術,最新的成套式機械脫水設備,脫水效率高出一般的機械設備的脫水效率的4到10倍,在環境監測站以及實驗室中引入該項設備,對于環境廢水監測以及污泥處理、再利用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強化基于實驗室規范的環境廢水監測措施的落實
基于實驗室規范,樹立起全員參與環境廢水監測分析工作中的意識,環境監測全過程中涉及到整個監測機構、實驗室所有的工作崗位,從監測設備儀器的采購到維護管理,從監測項目簽訂的合同的評審到現場的監測樣品的采樣,從實驗室內的數據監測分析到最終數據的綜合評價等。受到以往的質量管理帶來的局限性的影響,主要是在實驗室操作人員以及質量管理人員身上有著較為強烈的質量管理意識,其他崗位上的工作人員的質量控制觀念較為薄弱,如果這種情況得不到根本性改善,較難實現環境廢水監測過程中的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廢水監測分析的實驗室規范也成為了墻上的條令條例,而到不高效的落實。強化人人參與環境監測分析要采用多種手段來強化員工的意識,并制定出具體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的運行流程以及標準,使每位環境監測工組者都清楚自己所在崗位上的工作要求、質量要求。
建立并健全實驗室內的環境廢水監測分析的質量管理體系,監測質量的有效保證,需要完善科學的質量管理體系作為支撐,采用技術文件的方式,將所有監測環節、各項工作以及各個部門以及實驗室的環境條件等進行嚴格的限定,對每個環境監測崗位上的工作職責、每個監測人員的職責以及行為等進行嚴格的規范化管理。環境監測機構、實驗室等要依據相關的要求,建立起符合本實驗室需求的質量管理等相關管理體系,從檢測方案的制定、樣品的現場采集、分析測試以及數據處理和報告編寫等各個環節中落實技術文件的相關要求;開展管理體系內部審核以及管理評審等工作,結合工作的實際開展狀況和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質量體系以及相關技術性文件的及時改進。
總結
環境廢水監測質量是項非常重要的工作,環境監測站以及實驗室相關工作人員,要從嚴格執行實驗室規范入手,探索出加強環境廢水監測全過程質量控制和管理的辦法以及有效途徑,保證質量管理標準和體系的高效運行以及持續改進,為改善水環境質量、提升廢水的再使用提供科學有效的技術支持。
參考文獻
[1]伍崇珍.鄉鎮企業工業廢水排放監測技術及問題研究[J].科技資訊, 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