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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裝修管理合同模板(10篇)

時間:2023-07-03 15:49:14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房屋裝修管理合同,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房屋裝修管理合同

篇1

為了規范小區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以下簡稱裝修)活動及管理行為,維護小區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對本小區_______棟_________房裝修管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應遵守裝飾裝修管理相關規定和《裝飾裝修消防安全承諾書》(詳見附件二),并在協議約定的時間范圍內施工,施工期限自**日止。

二、裝飾裝修申報流程:

(一)裝修前七天乙方需向甲方申報,詳細填寫《房屋裝飾裝修申請表》。

(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

1、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非業主辦理裝修手續,須持乙方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裝飾企業營業執照正本、資質證書復印件,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4、房屋的裝飾裝修方案及設計圖紙。

(三)甲方工程部隊裝飾裝修方案及設計圖紙進行審批。

(四)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五)交納裝修各項相關費用,明細如下:

1、裝修保證金:住宅:面積

2、裝修垃圾清運費:

3、裝修管理費:面積面積

4、裝修公司交納《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工本費押金

(六)經甲方工程部對裝飾裝修方案及設計圖紙審核符合要求后,發放《裝飾裝修施工許可證》。

三、裝修施工時間規定:

自通知收樓之日起,三個月為裝修施工期,如需延期請及時辦理延期手續交納相關費用。裝修施工期間每天的施工時間為:平時上午:節假日上午:下午:下午: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施工,晚上18:00后不得進行鑿、敲、鉆、割等產生噪音的工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及安全,甲方18:00安排工作人員檢查施工現場清理情況。

四、裝修施工技術要求:

(一)嚴禁私自對房屋的承重墻、梁、柱、樓板等承重結構,進行拆改、鉆切。

(二)禁止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及拆除連接陽臺的磚墻或混凝土墻體。

(三)禁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四)衛生間、廚房、陽臺等有防水技術要求的,施工不得破壞原防水層,裝修過程中禁止在頂棚、地面等處隨意敲砸、打孔(因為住宅室內為地輻熱)等。

(五)禁止隨意改變房屋原有的設計用途。

(六)對衛生間馬桶、浴缸安裝時,嚴禁變動下水排水甩口位置。

(七)室內排水管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封包,廚衛上下水管路裝修時必須欲留檢修口(尺寸應大于350mm*350mm),以方便今后檢修維修。

(八)禁止拆改和封包天然氣管道、閥門、計量表。

(九)禁止私自改動上下水管道及電路。

(十)禁止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空調室外機必須安裝在統一預留位置上,空調冷凝水管必須接到預留集水管內,禁止安裝空調雨篷。

(十一)禁止在窗戶外安裝防護網、遮陽篷及其它伸出物。

(十二)禁止擅自改變原有門、窗的規格及外立面墻面裝飾。

(十三)禁止隨意增加房屋荷載,尤其是在對樓面裝修時不得使用超重設備和材料等。序號項目使用活荷載種標準1234臥室起居室陽臺廚衛備注(相當于)

(十四)房屋裝修變動不得影響毗連房屋的正常使用和鄰里生活。如違反以上規定,甲方有權責令責任方限期整改,并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一)施工人員在施工前必須到客服中心辦理《臨時出入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和一寸證件照片兩張,并交納工本費及押金,《臨時出入證》不得涂改或轉借他人,如丟失或破損應及時補辦。

(二)施工人員必須將《臨時出入證》佩戴在胸前,在指定區域內工作,自覺接受安保人員及物業管理工作人員的檢查和監督。

(三)施工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電爐、煤氣罐等危險物品進入小區,如在裝修中確需使用易燃品,施工單位必須在物業客服中心登記備案,并采取相應的消防措施。

(四)施工人員禁止在小區內進行大聲喧嘩、酗酒、打架、聚眾鬧事、留宿、搞破壞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活動。

(五)施工人員如攜帶物品、材料、工具等離開小區,必須事先到物業客服中心辦理《大宗物品出門憑證》。

(六)施工人員只能在《裝飾裝修施工許可證》指定的現場作業,不得亂竄場地,更不得私下承接工程,無證施工。

(七)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社區內環境衛生的管理規定,禁止衣冠不整、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亂扔雜物等影響環境的不文明行為。

(八)施工人員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繩。

(九)施工人員禁止在社區內張貼、散發名片、傳單等資料。如施工人員違反以上規定,甲方將視情節扣除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或取消施工人員的施工資格,情節嚴重者交

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六、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一)裝修時應將《裝飾裝修施工許可證》復印件貼示在入戶門右上角處以便檢查(須有超期現象須及時補辦延期手續);物業管理工作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戶內檢查,施工人員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工作人員的檢查。

(二)施工現場應文明施工禁止大聲喧嘩、吸煙、酗酒、留宿、燒水做飯等行為。

(三)施工現場嚴禁私自動火施工,因裝修確需動火或燒焊時,必須事先到物業客服中心辦理《裝飾裝修動火許可證》并嚴格按照消防制度及,《裝飾裝修消防安全承諾書》(附件二)執行。

(四)裝修施工時嚴禁將裝修垃圾、油漆、涂料等任何物品倒入下水管道,以防管道堵塞;施工前應對各管口、地漏等采取遮蔽措施,如有違反,后果由責任方自負。(五)嚴禁將任何物品由窗戶、陽臺向外拋出,若由此造成地面人員傷亡、車輛、設施設備、建筑物等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損失。

(六)在搬運裝修材料時,由甲方統一安排,進入小區運送材料的車輛,應遵守小區車輛管理規定,進出時自覺接受安保員的檢查,在小區內要做到即停、即卸、即運、即走,卸運水泥、沙石時必須鋪墊彩條布做好防護,禁止隨意卸倒在路面上,而且要做到當天用多少運多少。

(七)樓梯、過道、天臺、道路及其他公共部位禁止施工、堆放材料和垃圾,裝修施工過程中不得破壞共用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的完好與整潔。

(八)裝修施工用電不得超過裝修住宅單元的裝表容量,嚴禁擅自亂接、拉電源線。

(九)離開施工現場時,施工人員必須關閉水、電、門、窗,并及時清理裝修垃圾。裝修期間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甲方將采取及時制止或扣留裝修施工工具等必要措施,情節嚴重者甲方將扣除責任方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裝修垃圾收集與清運:

裝修垃圾必須做到日產日清,要求在室內袋裝后外運,并按照甲方制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對違章堆放、拋棄裝修垃圾的,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清理,并視情節扣除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八、房屋裝修質量的驗收與裝修保證金的退還:

(一)乙方裝修施工完畢后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根據施工圖紙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限期整改,再行復驗,直至合格。

(二)驗收合格后乙方應交回《裝飾裝修施工許可證》原件和施工人員的《臨時出入證》。

(三)裝飾裝修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滿三個月后,乙方應持驗收合格的《裝飾裝修驗收記錄表》及保證金收據前往物業客服中心,無因裝修導致各類問題出現的,經物業客服中心相關人員檢查復核后辦理裝飾裝修保證金的退還手續。

(四)裝修保證金不足以抵扣違約金或損失賠償時,乙方須另行交付不足部分。

九、違約責任:

(一)裝修過程中發現違反第四、五、六、七條規定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情節嚴重者取消其在本小區內的裝修資格或報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二)在裝修過程中,如發現破壞房屋承重結構及共用部位設施設備、場地等,發生的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情節嚴重者報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十、對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保留最終解釋權。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文明施工,為創建小區安全、文明、衛生、和諧的裝修環境而努力。

本協議附件:1、《裝飾裝修承諾書》;

2、《裝飾裝修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2

現住址:XX市XXX區XXX路XXX弄XXX號XXX室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 性別:男 出生于____年___月____日

房齡:_____年;房間數量:_____;衛生間數量:_____;總建筑面積:_____平米;房屋朝向:_____;裝修情況:_____;房屋用途:_____。

現住址:XX省XXX縣XXX棟XXX單元XXX號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

本人XXXXX購買成都市華盛事業蜀都花園項目開發有限公司所售房屋XXXXX號房,因委托人在外地上班,無法親自辦理相關事宜,特委托王XXXXX為人,代為辦理如下事宜:

一 辦理該房屋的領取鑰匙, 實測面積核算驗收,辦理產權事務(領取產權證),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裝修等事宜。

二 支付領取委托事項有關費用。

三 該房屋買賣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受托人在權限內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認。

委托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一 辦理該房屋的領取鑰匙, 實測面積核算驗收,辦理產權事務(領取產權證),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裝修等事宜。

【房屋買賣授權委托書范本】

委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證件號碼: 住址:

委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法院授權委托書怎么寫?格式是怎么樣的?下面是為大家收集的關于法院授權委托書格式范本,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證件號碼: 住址:

本授權委托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簽署、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止,且本人得以隨時撤銷上述委托。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全權辦理提前還清上述房產借貸手續,代辦抵押登記注銷手續、領取房地產證等產權證明,有權遞件、取件,在有關文件上簽字。

委托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有關上海市歐陽路289弄26號 902 室的相關房地產手續事宜,特委托受托人XX為本人人,就上述房屋全權代表本人履行下列所列事項:

受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證件號碼:

住址:

一 辦理該房屋的領取鑰匙, 實測面積核算驗收,辦理產權事務(領取產權證),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裝修等事宜。

委托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有關上海市歐陽路289弄26號 902 室的相關房地產手續事宜,特委托受托人XX為本人人,就上述房屋全權代表本人履行下列所列事項:

甲方于2013年11月1日將其房委托乙方進行出租及管理。為進一步明確對甲方所屬產權房屋及相關設備的租賃范圍和日常管理的內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明確甲方房屋租賃授權委托的具體事項如下:

壹、代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代為簽訂定金協議;

貳、代為辦理合同公證或見證、領取公證書;

叁、代為領取房地產權證;

肆、代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應支付的費用;

伍、代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及交納相關稅費、交易手續費等;

陸、代為支付房價款;

柒、代為辦理水、電、煤、電話更名手續;

捌、代為與物業管理處辦理更名手續;

玖、代為簽訂房地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或辦理轉按揭相關手續(包括簽署有關合同、文件并辦理公證);

拾、代為辦理房屋買賣其它事宜;

本授權為不可撤銷授權,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權利內,委托人就上述房屋所實施的法律行為及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篇3

關于頒發《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通知

(97)質監總站第108號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各區、縣建委,各施工企業,各建設(開發)、監理單位,各監督站:

現將《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將執行中的問題及時函告我們。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了適應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便于居民家庭室內裝修、裝飾,減少浪費,確保住宅工程質量,依據建設部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的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的住宅工程,均應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是指戶門以內的裝修項目,只完成到初步裝修。工程竣工核定合格后,住戶可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房屋進行再裝修。

第四條  實行初裝修的工程項目,做法和技術質量要求,應在設計文件中予以確定,建設(開發)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確認。

第五條  初裝修住宅工程竣工質量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全部外飾面,包括陽臺、雨罩的外飾面應按設計文件完成裝修工程。

二、公用部位、公共設施應按設計文件完成全部裝修。

三、各種管道(給、排、雨水、暖、熱)全部完成并進行通水、試壓、通球試驗和暖氣熱工調試。

四、電氣設備(配電箱、柜、盤、插座、開關、燈具等)安裝到位,按規定完成各種測試項目。

五、屋面工程全部項目按設計完成,并進行蓄水、淋水試驗。

第六條  住宅工程初裝修的部位、項目和質量要求:

一、戶門以內臥室、客廳、廚房、衛生間、封閉陽臺及過道的墻面達到表面平整、線角順直。

(一)墻體抹灰工程應做到表面壓實,粘接牢固、無裂縫。

(二)大開間的經質隔墻如設計文件規定不做的,由用戶裝修時自行設計、施工。

(三)臥室、廚房等內門、窗可以只留門、窗洞口,應設置安裝門、窗的預埋件并標出位置。

(四)開關、插座、燈具位置正確,安裝平整、牢固。

(五)各種管道、設備、衛生器具安裝后距墻預留量應滿足再裝修的尺寸要求。

二、戶門以內各種房間采用預制樓板或現澆板的頂棚,應做到不抹灰、用膩子找平,達到板縫密實、無裂縫,接搓平順無錯臺,表面平整、色澤基本均勻、線角順直。

三、戶門以內地面工程(一)各種房間基層地面混凝土,做到表面平整、壓實,達到粘結牢固、無裂縫。

(二)有防水要求房間的地面應完成防水層、保護層,并應進行兩次蓄水試驗做到無滲漏。

(三)地漏與泛水坡度符合設計要求,達到不倒泛水,結合處嚴密平順,無滲漏。

(四)各種房間水泥地面基層標高,應考慮預留再裝修時的高度尺寸要求;

(五)踢腳線高度不小于120mm.采用水泥砂漿抹灰的,應與墻面基層抹灰平順,強度、粘結應符合要求。

四、戶門以內的暖衛各種管道、設備安裝到位,達到通水要求,各種截門,水嘴、面盆、家具盆安裝齊全,滿足使用功能。

五、戶門以內的電氣管線安裝到位,燈具應能滿足照明要求,并進行照明全負荷試驗。

第七條  實行初裝修竣工的住宅工程,滿足本規定第五、六兩條要求的,建設(監理)單位可按規定組織三方驗收,達到合格標準的向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竣工工程質量核定。

第八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規定和國家驗評標準中有關項目質量標準,對實行初裝修的工程進行竣工核定。

第九條  初裝修竣工的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應積極創造條件,提前征求用戶對裝飾、裝修的要求,便于初裝修項目的施工,確保再裝修后工程的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

篇4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和市建設委員會資格認可的物業管理單位,接受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小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業主管委會”)的委托,對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安全防范和環境等項目開展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它相關管理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及其收費行為。

第四條  市物價局是本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主管機關。

市建設委員會在其職責范圍內與市物價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㈠  物業管理服務費包括綜合管理服務費、停車場收費、特約服務費及其它經濟收入。

㈡  綜合管理服務費,是指物業管理單位為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的小區、樓宇公共部位、公共場所、公共事務管理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㈢  特約服務費,是指物業管理單位應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要求而提供的個別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㈣  其它經濟收入,是指開發建設單位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向業主管委會提供的商業用房及小區、樓宇范圍內可以產生經濟收入的公用配套設施、設備和公共場地由物業管理單位按物業委托管理合同經營所產生的收入。

㈤  裝修保證金,是指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在入戶裝修時,為保證遵守有關規定,維護房屋總體安全而向物業管理單位預交的押金。

㈥  公共水電費,是指小區、樓宇的消防和對講系統,公共部位照明、清洗和綠化,及電梯、中央空調、水泵等機電設備運行電費和其它公共用電、用水的費用開支。

第六條  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綜合管理服務費實行基準價管理。基準價按小區、樓宇類型,經市物價局按咨詢聽證程序核定,并報市政府批準后,于每年1月31日向社會公布。

由政府統一建設的小區、樓宇物業綜合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應低于非政府統一建設的小區、樓宇物業綜合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物業管理服務范圍內的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其管理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物業管理單位為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的特約服務,市物價局有收費標準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收費標準的實行經營者定價。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制度,物業管理單位應亮證收費,并接受市物價局年審。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支出由以下項目構成:

㈠  直接參與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社保費用;

㈡  公共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和維護費用;

㈢  綠化、美化費用;

㈣  清潔、保潔、消毒等衛生費用;

㈤  安全防范費用;

㈥  物業管理單位和業主管委會辦公費用;

㈦  納入委托管理服務合同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㈧  特約專項服務費用;

㈨  法定稅費;

㈩  合理利潤。

第九條  實行經營者定價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管委會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協商議定,并向市物價局備案。

第十條  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綜合管理服務費,應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㈠  物業管理服務范圍內的公用設施、設備、場所的日常養護、維修和管理,監督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按有關規定裝修、使用房屋;

㈡  與小區或樓宇管理服務收費標準要求相適應的安全防范服務;

㈢  環境衛生管理,包括物業管理服務范圍內的公共場所、道路、電梯、公共水池和水塔、化糞池的清潔、保潔、消毒和垃圾收取;

㈣  園林綠地以及環境美化的日常維護、管理;

㈤  協調解決日常工作、生活中所涉及的其它公共事務;

㈥  物業委托管理合同中規定的其它服務項目。

第十一條  綜合管理服務費標準需低于基準價的,由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管委會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協商制定,并報市物價局備案。

因增加服務內容或被各級政府評為優良的小區、樓宇,其收取的綜合管理服務費需高于基準價格的,須向市物價局提交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前款提交的書面申請應包含以下內容:

㈠  物業所在位置、建筑總面積、建筑物或小區、樓宇功能配置情況;

㈡  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及業主管委會、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對調高收費標準的意見;

㈢  物業單位經營現狀及人員配備;

㈣  增加的服務項目與內容,或被各級政府評定為優良小區、樓宇的證明以及擬報的收費標準;

㈤  年度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預決算;

㈥  企業工商登記證書、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關資料。

市物價局應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書面送達申請人,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同意。

第十二條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在取得入住合法手續或租賃合同之日起,應按規定支付綜合管理服務費和應攤公共水電費。

尚未出售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由開發建設單位支付綜合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尚未入住的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按入住戶分攤標準的50%分攤公共水電費。

尚未出售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由開發建設單位按前款分攤標準分攤公共水電費。

第十四條  物業管理單位使用開發建設單位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向業主管委會提供的商業用房以及小區、樓宇范圍內的公用配套設施、設備和公共場地,以自有資金投入商業性經營的,其利潤分配比例由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管委會協商議定。

第十五條  綜合管理服務費按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試行)》及本市有關規定分攤計算。

綜合管理服務費,小區的每半年收取一次,樓宇的按月收取。

第十六條  高層樓宇的電梯、中央空調和水泵等機電設備運行電費及其他公共水電費的收取,物業管理單位應以每個水電計費總表為計費單位,公布每月使用公共水電費的度數、單價、總額及分攤辦法,按實際支出費用和約定方式向計費單位全體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合理分攤,單項收支并按月代收代繳。

物業管理單位代收代繳水、電費等政府定價的價格,必須按分類價格分別執行,不得自行加價,不得以任何借口混合收費。

第十七條  房屋裝修保證金應在裝修戶與裝修單位簽訂裝修合同后或發生實際裝修前,由物業管理單位向裝修戶收取。

房屋裝修保證金按每單元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5元的標準收取(最高限額為5000元),裝修完畢,應由物業管理單位驗收,沒有破壞主要房屋結構或平面的,裝修保證金應在驗收后如數退還,其代管利息應作為物業管理單位承擔監管任務的費用列入收支范圍;破壞主要房屋結構或平面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強制恢復;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責任人賠償。

第十八條  按規定由開發建設單位繳交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攤給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

開發建設單位應承擔物業掃尾工程全部費用。物業管理單位接手物業管理時應監督開發建設單位完成掃尾工程,不得將掃尾工程費用以任何形式分攤給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

開發建設單位應承擔尚未出售或租賃的建筑面積的各項應攤費用,以及施工用水電未辦理民用水電供應手續前所發生的價格差額。

第十九條  向物業管理單位或委托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單位應在《企業稅外收費負擔監督卡》上登記,不作登記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拒絕。

市政、城管、園林、公安等部門委托物業管理單位的收費,須是經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或經營性收費,并應向承擔代辦業務的物業管理單位支付一定的代辦費。

物業管理單位已接受委托實施管理,或相應收取綜合管理服務費的,其它單位和部門不得再重復收取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單位在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方面享有下列權利:

㈠  有權要求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按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和規定的收費標準,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㈡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要求其限期繳交,并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欠繳費用0?3%的滯納金。逾期不交欠繳費用和滯納金的,提交業主管委會處理或采取公布欠繳戶名單的方式追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㈢  有權依據物業委托管理合同,要求業主管委會協助解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方面的有關事宜。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單位在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方面應履行下列義務:

㈠  物業管理單位應在物業委托管理合同中詳細寫明所提供的服務項目、服務質量和數量標準,并接受有關部門、業主管委會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代表的監督。

㈡  履行物業委托管理合同,依法收費,并提供合法收款票據。收款票據應填寫每項收費的全稱、收費單位、數量、單價及金額;

㈢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應明碼標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布;

㈣  物業管理單位不得違背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費;經批準可以預收的,預收期不得超過6個月;

㈤  物業管理單位應每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收支項目,接受業主管委會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的監督,并在下年初向業主管委會提交上年度收支決算報告和下年度收支預算報告;經業主管委會及有關部門確認的物業管理單位的不合理支出,物業管理單位應從自有資金中補償;

㈥  物業管理單位出臺的具有普遍性的收費、維修方案,應提交業主管委會審議;屬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收費標準,應經物價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㈦  對公共設施維修、養護不善或因沒有及時修理而造成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損失的,物業管理單位應負責賠償;

㈧  物業管理單位對社會上的各種集資、捐贈等,未經業主管委會或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同意,不得列支。

㈨  物業管理單位發生改變時,物業管理單位應對其管理過程中所造成的虧欠款在商定的時限內予以催繳;不足部分,物業管理單位應先從自有資金中墊付。

第二十二條  業主管委會在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方面的職責:

㈠  業主管委會應代表全體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和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對物業管理單位的收費和收支平衡情況實行監督;

㈡  業主管委會的正常活動經費,由物業管理單位從物業管理服務收入中提取,其提取范圍、比例、開支項目及標準,應經業主大會通過;

㈢  審議、確定樓宇服務內容、項目方案;審議批準物業單位對公用設施的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工程項目和預決算方案;

㈣  配合有關部門檢查、監督物業管理單位服務收費標準的執行及收支情況;督促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履行物業委托管理合同,按時交納管理服務費用;

㈤  協調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單位的收費關系,共同維護小區、樓宇利益,降低公共支出成本。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之間發生收費爭議,業主管委會無法協調或協調不成的,可由市物價局進行調處,也可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物價檢查機構依照《廈門市價格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㈠  越權定價、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㈡  不按規定的收費日期和收費期間提前收費的;

㈢  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

㈣  提供服務質價不符的或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的;

篇5

    1、房產繼承,應當辦理“繼承權公證書”。也就是說,對于子女或家屬要辦理繼承房產的話,必須要有公證處辦理的公證書;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后其法定繼承和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 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后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手續;經公證的遺囑在遺囑類別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易于遺囑人去世后其子女憑此繼承房產 和解決糾紛。

    3、贈與房產,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

    4、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

    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公證時,申請公證雙方需要向公證機關提交相關的資料,出售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及買賣房屋合同文本。

    購買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法人資格證書。

    此外,公證機關需要對所出售房屋的具體情況作詳細了解。比如合同中買賣房屋的產權狀況、坐落位置、數量、質量及附屬設施情況和使用面積;房屋買 賣價款數額、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買賣房屋交付使用時間;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手續的約定;雙方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合同雙 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及簽約時間等,包括所要購買的房屋是否有銀行抵押負擔,都是公證機關審查的內容之一。

    另外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公證時,購房者應注意以下一些問題:首先,房屋買賣合同應經過房地產交易所核定;其次,商品房開發銷售手續不健全的房 屋,一般不予公證;辦理合同公證應盡量委托自己的律師代為辦理,這樣無論從專業的角度,還是從操作便利的角度看,對購房人都會更加有利。

    提醒:二手房購買與裝修過程中也可辦理公證在二手房購買與房屋裝修的過程中,消費者為確保自己的權益,也可以針對某些環節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在二手房買賣的過程中,最為常見也最為有效的是提存公證。如果賣方要把原來的舊房子賣出去,可能會擔心房產簽了合同、過了戶,購房者一方卻不付錢;而買方也會有付出錢而拿不到房產證的擔心。所以買賣雙方也可以到公證處辦理房款提存公證,待房產順利實現過戶之后再由公證處將錢交給賣方。這樣公證處就在買賣雙方達成了一座足可信任的交易平臺,保障了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在二手房買賣的過程中,還可能會出現不是房主本人跟購房者直接進行交易的情況,這就需要房主到公證處辦理委托書公證。裝修也可提存公證在裝修過程中,消費者也可以與裝修公司一起到公證處辦理裝修款提存公證,雙方根據不同的裝修方式簽訂協議,不管是一次性付款還是按階段付款,最好都先把裝修款交到公證處。在消費者對裝修質量滿意之后,再由公證處將裝修款交給裝修公司。

    如果出現漏水等質量問題的,客戶可以要求公證人員到現場即時拍攝,提取證據,留存公證處辦理證據保全。

    Tips:房地產公證怎么辦?

    一般辦理房地產公證遵循以下程序進行:

    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供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篇6

    [爭議]

篇7

總則

1.1

根據股份公司現行制度,結合酒店公司特點,制定工程成本類合同管理制度。

1.2

適用范圍:本節經濟合同管理規定適用于工程承包合同、貨物采購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本規定不適用于:酒店管理公司管理合同、各酒店外租區租賃合同、開辦費涉及的所有合同、人力資源涉及到的所有合同,這些合同或協議按特定的程序申報。

1.2.1

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工程技術服務、酒店翻新改造之工程承包、各酒店項目部或各酒店項目公司辦公用房房屋裝修、新建及拆改等。

1.2.2

貨物采購合同包括:工程材料設備采購、酒店翻新改造之材料設備采購。

1.2.3

技術服務合同包括:可研分析、勘察設計、規劃設計、室內設計、造價咨詢等顧問類,檢測、面積測繪、宣傳推廣、模型制作等服務類。

2

合同辦理

2.1

合同起草

2.1.1

金額在2萬元以上的業務事項應事先簽訂合同,直接委托合同由直接委托辦理部門負責起草,經招標確定合作方的合同由招標經辦部門負責起草。

2.1.2

金額在2萬元以下(含)的業務事項可不用簽訂合同,但應參照股份公司管理制度中零星采購和緊急采購程序處理。

2.2

合同談判

所有經濟合同的談判,至少有二個部門的二名以上經辦人員參與談判。成本控制部必須參與所有經濟合同的談判。

3

合同審批及簽訂

3.1

合同簽訂的主體:

3.1.1

工程承包、貨物采購合同由酒店項目部或酒店項目公司工程部辦理。

3.1.2

技術服務合同由酒店公司設計部辦理。

3.1.3

造價服務合同由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辦理。

3.2

合同資料的報備:

3.2.1

合同簽訂后,由合同經辦人員將合同簽訂相關檔案(包括申請單、審批單、報價單、合同文本及各審批人審批意見的電子版原件等)的完整資料上報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

3.3

未成立酒店項目部或酒店項目公司的合同由酒店公司本部相應部門代為辦理,股份公司法務部代為審批法律意見。

3.4

審批程序

3.4.1

股份公司經辦的酒店第一類招標(采購)合同按股份公司管理制度執行。

3.4.2

酒店公司經辦的第二類招標(采購)、地方類招標(采購)及直接委托合同,逐級報酒店公司總經理審批執行。

4

經濟合同的履行

4.1

合同管理責任部門:

4.1.1

工程承包、貨物采購、監理合同:所屬酒店項目部或項目公司。

4.1.2

造價咨詢合同: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

4.1.3

各項目設計服務類及酒店技術服務類合同:酒店公司設計部。

4.1.4

酒店項目施工圖設計服務類合同:酒店項目部及酒店項目公司設計部。

4.1.5

合同管理責任部門的負責人是負責合同履行的主要責任人。

4.2

合同臺帳建立:

4.2.1

工程承包、貨物采購、造價咨詢及監理合同臺帳:所述酒店項目部或酒店項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負責建立。

4.2.2

設計服務類及酒店技術服務類合同臺帳:酒店公司設計部負責建立。

4.2.3上述合同臺帳每月25日報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審核后、由后者統一報股份公司成本控制部備案。

4.3

股份公司所屬項目公司財務部負責建立非前述合同臺帳,跟蹤監督非前述合同執行情況,并于每月月底將該臺帳電子版通過企業OA系統提交給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存檔備案;各業務經辦部門應配合收集、整理和及時提交非前述合同執行的相關資料。

4.4

前述合同執行過程中、以及完畢后,合同管理責任部門應依據《供方履約評估指引》的規定進行合同執行評估,經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審核后報股份公司成本控制部備案。

5

合同檔案管理

5.1

合同簽訂后,股份公司所屬項目公司財務部、酒店公司成本控制部、酒店公司檔案管理部門(即含各酒店項目部和各酒店項目公司行政部檔案員,下同)必須留存一份原件(正本或副本),其他部門需要留存合同的,由酒店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提供復印件。

5.2

篇8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適用本辦法。

具有一定規模并屬多個業主共有或共用的住宿、辦公、商貿混合區的物業管理,可以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小區,是指實行城市綜合開發,基礎設施配套比較齊全,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宅區域或住宅組團。

本辦法所稱物業,是指用于居住、辦公、商貿的各類建筑物及其配套的公用設施、公用設備、公用場地和必要的安全、衛生、綠化等環境。

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自治組織及其委托的企業,對物業的正常使用、維護、修繕實施綜合管理服務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及合法使用人。

第四條  本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實行業主自治管理與物業管理企業專業管理服務相結合、合同約定公共服務內容與特約服務相結合的原則,積極推行物業管理企業化、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

第五條  本市及各縣市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未設房產管理部門的縣市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公安、規劃、市政環衛、園林綠化、供水、供氣、供電、通訊、廣播電視等管理部門及其行政執法組織和居民自治組織,應當充分發揮物業管理企業的作用,合力推行物業管理工作。

第二章  業主委員會

第六條  住宅小區成立代表全體業主、對物業實施自治管理的業主委員會。

一個住宅小區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

第七條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選舉或推舉產生的委員組成,可以選聘所在地居民委員會的人員參加。

業主委員會一般由7至11人組成,其中業主擔任委員的比例應與其所代表的群體相適應,且總數不能少于全部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業主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2至3年,可以連選連任。

業主委員會設專職或兼職主任委員一名,由業主委員會委員選舉或推舉產生,負責召集、主持業主委員會會議及其授權范圍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業主委員會組建的具體辦法、程序和業主委員會章程示范文本,由本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八條  業主委員會自成立之日起15日內,應當持下列文件到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

(一)業主委員會登記申請書;

(二)業主委員會委員名單;

(三)業主委員會章程。

第九條  業主委員會代表和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審定《物業管理公約》和業主委員會章程;

(二)選聘、續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三)審定物業管理企業擬訂的物業管理計劃、目標和大中修理、更新改造方案;

(四)根據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確定本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具體收費項目和標準;

(五)檢查、監督、考核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督促業主遵守《物業管理公約》,調解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糾紛;

(六)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合理使用物業維修金和物業管理用房、經營性用房;

(七)組織實施行政機關委托管理的事項;

(八)《業主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條  業主委員會自成立之日起3個月內,應當擇優選聘有相應專業資質證書的物業管理企業。建筑面積超過3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應當通過招標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業主委員會只能選聘一個物業管理企業統一負責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的業主不得自行委托物業管理企業。

第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選聘、續聘物業管理企業應當與其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明確物業管理的事項、標準、費用、期限、違約責任、爭議處理及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物業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由本市房產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印制。

第十二條  新建住宅小區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并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以前,由住宅小區開發建設單位聘請物業管理企業負責過渡性物業管理。

過渡性物業管理期間,住宅小區開發建設單位應當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過渡性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依照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承擔。

過渡性物業管理期間不得使用物業維修金。

第三章  物業管理企業

第十三條  設立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依法登記注冊,取得法人資格。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的具體辦法由本市房產管理部門制定。

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享受國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關第三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興辦或參加物業管理企業的,依照《宜昌市再就業工程實施辦法》的規定給予特別扶持。

第十四條  物業管理企業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制定受托范圍內的物業管理措施;

(二)依照《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公約》實施管理,制止管理范圍內的違章行為;

(三)依照《物業管理合同》收取管理服務費用和根據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委托代收水、電、氣等費用;

(四)選聘專業人員承擔專項管理服務業務;

(五)請求業主委員會督促業主遵守物業管理規定;

(六)無償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優先租用經營用房開展與物業管理服務有關的經營活動;

(七)在履行《物業管理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開展其他特約服務。

第十五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依法經營,全面履行《物業管理合同》;

(二)不間斷地為業主提供服務;

(三)超出《物業管理合同》規定采取重要管理措施時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

(四)自覺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的監督;

(五)自覺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行政管理和監督。

第四章  物業管理活動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委托,負責下列管理事項:

(一)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維修、養護;

(二)道路、路燈、停車場(庫)、供水、供電、供氣、排水、有線電視、消防、安全等公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

(三)小區容貌、綠化、環保、衛生的管理、維護;

(四)小區安全、治安、交通、鄰里秩序的維護;

(五)代收代繳房租和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代辦房屋裝修和水、電、氣增容手續。

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根據業主要求,有償提供房屋修繕、保管、運輸、購物、信息中介、接送子女、代購車船機票等特約服務。

第十七條  住宅房屋的維修,室內部分由業主承擔費用;公用部位由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委員會批準的維修計劃維修,其費用從已收取的物業維修金中支付或由共用人分擔,但屬房屋保修期內的按規定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八條  住宅小區內市政、綠化、電力、通訊等公用設施、公用設備的維修,屬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投資的,由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承擔費用;屬開發建設單位投資的,所需費用從物業維修金中支出。

第十九條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通訊、廣播電視等專業管理部門在小區內進行建設、檢修活動的,應當事先通知物業管理企業配合,并遵守該區域物業管理的規定。因建設、檢修活動損壞房屋、道路、場地、綠化及其他公用設施的,應當負責恢復原狀或作價賠償。

第二十條  業主裝飾、維修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先經物業管理企業同意,并報規劃、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一)改變房屋結構的;

(二)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三)影響有關公用設施和消防安全的;

(四)影響相鄰房屋使用的;

(五)影響景觀容貌的。

業主裝飾、維修房屋,必須及時清運廢棄物。

第二十一條  業主轉讓、出租房屋時,應當辦理或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房屋交易手續,并將《物業管理公約》作為轉讓或者租賃合同的附件。

房屋轉讓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當事人應當將轉讓或租賃的有關情況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

第二十二條  業主應當遵守《物業管理公約》,自覺維護供水、排水、供氣、供電、消防、通訊等公用設施的安全正常使用,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二十三條  業主和進入住宅小區的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拒不繳納或無故延期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二)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結構和外貌;

(三)損壞或擅自占用、移裝公用設施、公用設備;

(四)擅自在道路、空地、屋頂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廣告牌和擺設經營服務攤點;

(五)占用房屋的公用部位堆放雜物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超標排放噪聲;

(七)踐踏、占用綠地和損壞花木;

(八)亂倒垃圾、亂排污水、亂扔廢棄物;

(九)在建筑物、構筑物和樹木上張貼、涂寫、刻畫;

(十)違規行車、停車、嗚喇叭;

(十一)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物業管理公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前15日內,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并向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一)對預收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據實結算;

(二)移交物業檔案資料及有關財務帳冊;

(三)移交物業管理用房、經營性用房、場地及其他財物。

第五章  物業管理保障

第二十五條  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其提供下列物業管理資料:

(一)住宅小區綜合驗收批準文件及有關資料;

(二)住宅小區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

(三)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

(四)地下管網竣工圖;

(五)業主分布情況;

(六)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資料。

第二十六條  新建住宅小區,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建設工程總投資2%的比例,繳納住宅小區物業維修金。物業維修金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小區綜合驗收前代收,并在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組建后三個月內交歸其所有。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交付使用而未積累物業維修金的住宅小區,由業主委員會依照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按房屋建筑面積向房屋所有權人收取物業維修金。共有房屋由共有人按產權比例分擔;因住房制度改革形成共有關系的,共有人中的原售房單位應繳納的物業維修金,可以從售房款中列支。

第二十八條  物業維修金由業主委員會在當地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金融機構專戶儲存,專項用于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設施、公用設備的維修及購置經營用房,不得挪作他用。

使用物業維修金必須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維修項目計劃,經業主委員會討論同意并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核準。

業主委員會應當定期公布物業維修金的使用情況,接受業主監督。

第二十九條  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收取公共性管理服務費,必須依照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和《物業管理合同》,并用于受托管理范圍的公共服務項目支出。

物業管理企業為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費用,由雙方商定和清結。

第三十條  新建住宅小區,開發建設單位在住宅小區綜合驗收時,應當向業主委員會無償提供建設工程總面積3‰的物業管理用房,但最多不超過100平方米;以成本價提供建設工程總面積4‰的經營用房,但最多不超過200平方米。

物業管理用房、經營用房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為接收,屬業主委員會所有,但不得轉讓、抵押。

物業管理企業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和《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并可優先租賃經營用房。

第六章  獎懲

第三十一條  對在物業管理中取得顯著成績的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及其個人,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  物業管理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其物業管理的經營項目;業主委員會可以據此解除與其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

(一)不履行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物業管理義務之一的;

(二)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不按規定用途使用物業管理經費的。

第三十三條  業主和進入住宅小區的人員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一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依照《物業管理公約》給予經濟制裁,并提請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驗收手續。

第三十五條  對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金、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按日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或按合同約定加收滯納金。

第三十六條  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及其他有關當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和《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合同》,應承擔民事責任的,受侵害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有關專業用語的含義:

房屋公用部位,是指由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梯機房、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公用設施,是指業主共同使用的道路、停車場所、化糞池、窨井、安全設施、環衛設施、照明路燈、綠地等設施。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

1.2 住房結構: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材料費: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管理費: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垃圾清運費:_________,稅金:_________,其他費用:_________。(詳見附表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表一: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二: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第二條 施工單位資格

乙方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通過最近一次企業年檢,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機關審定的從事民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備營業資格或相應資質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立即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并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條 材料供應

3.1 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3.2 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四條 工程質量

4.1 本工程執行_________(填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_________(填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4.2 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4.3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5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4.6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工程驗收

5.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_________。

乙方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八:工程驗收單);

5.2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見附表九:工程結算單);

5.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_____年。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十:工程保修單)。

第六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簽訂后,開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驗收后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驗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雙方約定的保修期滿,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業務員或施工人員收取的,視為乙方收取。

6.2 因變更施工內容導致總價款增減的,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減部分的款項。

6.3 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甲方全額付清應付款項后,乙方應當出具合法發票。

6.4 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有權留取相當于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內沒有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將保修基金全額退還乙方。

第七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8.1 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8.2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8.3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9.1 甲方在開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9.2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9.3 使用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事項。

第十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0.1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10.2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10.3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工作

11.1 甲方應在開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11.2 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11.3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11.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11.5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11.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第十二條 乙方工作

12.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12.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12.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12.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12.5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

12.6 指派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2.7 乙方應當提交說明書、保修單、環保說明書和購貨發票復印件,甲方要求與原件核對的,乙方應當同意。發票上應當載明產品名稱、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第十三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七: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十四條 工期延誤

14.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1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14.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2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15.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5.4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15.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5.6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5.7 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擔責任。

15.8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7.1 合同經雙方簽字(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17.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七條 垃圾清運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_________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十八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8.1 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18.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18.4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8.1 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18.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18.4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通知

21.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1.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21.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22.1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2.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房屋裝修合同簡單范本二發包人(甲方):

住所:

電話:

承包人(乙方):

住所: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內容(詳見附表1: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

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詳見附表3: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附表3: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附表4: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附表5: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

4、工程期限天,開工日期年 月日,竣工日期年 月日。

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元(¥:元)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預算報價表

第二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開工前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負責協調乙方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等工作;

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及竣工驗收。

第四條、乙方義務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相關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工程;

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5: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六條、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檢驗。

第七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可抗力;

(3)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包含室內空氣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

(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為:

(2)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可申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單位,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2、室內空氣質量

(1)依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工程竣工后,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19)。

(2)乙方在工程驗收時應向甲方提供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專業的環境檢測單位出具的《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

第九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2)

(3)

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月。驗收合格簽字后,乙方應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7: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第十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金額

第一次開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進度過半支付元

第三次雙方驗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進度過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2、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及室內空氣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或返工,工期不予順延。

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幾項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2、施工期間,甲方將處屋鑰匙把,交給乙方保管,工程竣工后,甲方負責提供新鎖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3、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點 分至點 分;下午點 分至點 分。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一)

附表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預算報價表

附表3: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表4: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表5: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附表7: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

篇10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1、甲方應當于20xx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見證人:年月日

小產權的購房合同范文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電話:

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__層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屬__結構,層高為__米 ,建筑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層,暫定名__。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平方米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規定按照房地產管理局相關部門實測面積,多退少補。 ;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所購房屋全部房款。

簡單小產權房購房合同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真實、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 平方米)以人民幣 拾 萬元整(¥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 號 平方米)

二、乙方于該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將房款支付給甲方。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作為交易依據。乙方如果交易該房屋,若有需要,甲方無條件配合。等具備過戶條件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界時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時交付乙方該房屋。甲方未按時交付房屋,應支付按日計算的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逾期超過兩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需將已收的房款即時全額退還、支付五萬元違約金作為乙方損失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兩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將已收房款即時全額退還乙方,扣除兩萬元作為甲方損失賠償。

3、甲方保證本房屋無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現象、保證無隱瞞房屋歷史或其它非善意行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甲方則放棄先訴抗辯權,并按所收款項雙倍返還給乙方,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賠償。

4、本合同簽訂、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提出變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的雙倍支付給對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政府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變更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補償款發放,甲方應即時全額支付給乙方。否則應支付按日計算的補償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直至全額支付給乙方日止。

七、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本合同或該房屋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訊方式發生改變,該房屋的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它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造成房屋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賠償乙方損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本房屋屬企業用房,國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實際產權人和實際所有人,而非合法產權人,故本房屋不滅失,該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中介方積極協調雙方交易,保證此交易真實有效,否則承擔連帶責任。本合同簽訂后,中介費即付。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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