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9 16: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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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工程,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風險是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環境與技術、經濟方面、合同簽訂和履行方面等情況發生變化導致的損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因素,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旋,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風險的發生。
1建設工程合同法律風險分析
1.1施工合同簽訂方面的風險。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格;當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實;合同內容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針對性地擬訂解決建設工程價款的結算、工程的保險和索賠、工程款的撥付、合同解除等具體情況的條款。這些問題通常都會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條款不平等,存在著單方面的約束性,責極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極其苛刻的條件下,被動地承受著質量、工期、資金等多方面的風險。比如索賠條款本應是合同的主要內容,但在許多合同中卻閉口不談;又如誤期罰款條款,幾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詳細規定,而且罰則極嚴,但提前工期獎勵從不細說。
合同文字不嚴謹,語言敘述不準確,容易產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發爭議。有效合同的訂立,應當有準確、明晰的文字來體現。但有些合同簽訂時由于人為的或客觀的原因,對合同條款拿捏不準或措辭含混不清,或對承包人的義務規定得非常具體,而對其應享有的權利則一筆帶過,甚至對有些關鍵事項含糊其詞。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關追加款額的條款中寫道:“發生重大設計變更可增加款額”這類字句。那么,何為重大設計變更則并無細則說明。一旦出現類似情況,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往往便會視情隨意曲解。
1.2發包人資信因素。發包人履約能力差,存在著拖欠工程款的風險。由于發包人經濟情況發生變化,無力支付工程款;或發包人的信譽差,不誠實,建設資金缺乏或違規工程的存在,使后續資金不能按時到位。
1.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時解決問題或付款,或者發出錯誤的指令。
1.4合同選擇的分包商不當,會遇到分包商違約,不能按量按時完成分包工程,影響了整個工程的進度或發生經濟損失。
1.5經濟方面的風險。市場價格不穩定,存在著勞動力市場、材料市場和設備市場價格變化大,直接影響著工程的承包價。建筑工程的合同標的,存在著先定價后成交的價格風險。合同的標的需要一定的過程才能完成,受市場經濟等多種因素影響人工、材料的價格時常發生劇烈波動,固定價合同、包干價合同的簽訂均給承包人帶來較大的風險。
1.6管理和技術方面、環境風險和工程量的變更、經濟簽證的風險。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引起設計施工圖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條件和作業條件的意外變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發包人不按時簽證或回復聯系單,給承包人帶來利益損失的風險。
上述列舉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風險,從風險表現來看,這些現象屬于合同風險管理的范疇。因此,施工企業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企業合同管理體系,防范和規避市場中的合同風險,切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防范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風險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組織網絡是指企業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機構,配備合同管理人員,使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專業化、正規化,使企業合同管理覆蓋到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合同管理人員的組成應以法律顧問為核心,由企業的管理人員組成,在企業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并接受負責管理合同的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制度網格:一是指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規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業各層次都應有相應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的評審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帳、統計及歸檔制度。同時,還要將這些合同管理制度與建設工程合同投標報價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有機結合起來,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建設的始終。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一是合同管理人員要具備現代化管理知識,精通和掌握有關工程施工階段的法律法規,熟悉工程實施全過程及合同簽訂和變更、索賠程序;同時還要具備工程管理、造介管理知識和實際運用的能力。二是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和培訓。隨著建設市場的發展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根據企業與市場的實際需要對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繼續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使其在崗位上成才。三是對合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其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對有貢獻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
2.3及時掌握市場價格動態。在工程投標階段,認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標文件,詳細審查圖紙,復核工程量,研究投標策略,報價準確合理,是減少風險的潛在因素。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 “事后合同”
所謂“事后合同”, 就是承包單位( 施工企業)施工作業開始后才補簽的合同。出現“ 事后合同”有多方面原因, 首先反映在企業發生的緊急項目方面, 如發生事故, 必須立即進行檢修、維護, 如果按照合同管理程序來簽訂合同, 會影響工程的進展。其次, 施工企業對工程合同沒有引起重視, 施工完畢后, 財務部門要求提供合同結算付款時, 才想到簽訂合同。第三, 工程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存在“活都干了, 合同早簽晚簽沒什么關系”的錯誤思想。
2. “黑白合同”
所謂“黑白合同”, 是指合同當事人出于某種利益考慮, 對同一標的簽訂的存在差異的兩份合同,其中一份作了登記、備案等公示, 而另一份僅由雙方當事人持有( 或一方當事人持有) , 其中登記備案的合同, 稱為“白合同”, 僅由雙方( 或一方) 當事人持有的合同稱為“黑合同”。“黑白合同”主要有兩種情形: 一是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標前與投標人進行實質性談判, 要求投標者承諾, 中標后以招投標之前約定的條件簽訂合同并實際履行, 進而壓低工程款或讓施工單位墊資承包等。而依投標文件簽訂的合同不作實際履行, 只作為備案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二是部分企業實行一級法人、總分公司的體制,財務管理上實行收支兩條線, 分公司的工程建設和檢修、維護需要總公司撥款, 重大合同還需要向總公司備案。
3. 帶資、墊資承包
實踐中, 帶資、墊資承包非常普遍。其主要表現形式: 一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或在補充協議中約定承包人自帶部分資金, 把墊資承包作為承包人的一項合同義務看待; 二是合同中雖未明確約定承包人的墊資義務, 但在合同實際履行中雙方達成默契, 由承包人帶資建設或發包人延遲支付工程款而由承包人被迫墊資建設。但在履行中存在一旦承包人承攬到工程并進行少部分施工后,不同意繼續墊資, 就會造成工期延誤。帶資、墊資施工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于, 當前建筑市場供大于求,建設方強行要求施工方墊資承包以轉嫁資金缺口;有些建筑施工企業以帶資、墊資作為不公平競爭的手段。
4. “掛靠施工”
所謂“ 掛靠” 是指沒有資質( 或資質等級低)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 或資質等級高) 的施工企業的名義來簽訂合同并且施工, 被掛靠企業收取一定的管理費。掛靠形式主要有: 一是部分企業的附屬單位或關聯企業能夠承攬大量內部的工程項目,一些小的施工隊伍掛靠在這些附屬單位并以單位的名義進行施工, 附屬單位收取管理費。二是一些企業的關系單位承攬到工程, 但其又沒有相關的資質,便借用有資質或資質等級高的其他企業簽訂合同進行施工。三是一些機電設備是非標準設備, 需要特定廠家加工定做, 但一些加工定做的廠家沒有機電設備安裝資質, 便以有資質企業的名義簽訂施工合同。由于一些設備在國內能進行加工定做的廠家非常少, 處于賣方市場, 建設單位往往只能被迫接受掛靠施工的形式。
5. 不重視違約索賠
在合同談判中, 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往往只關注工程質量、工期、價款結算條款, 對于其他條款特別是對違約金條款, 合同雙方都沒給予應有的重視。有些工程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為空白, 或者是象征性地填寫標的金額的1%甚至更低。一旦承包人違約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 建設單位將不能得到快捷、充分的賠償。出現這種情況, 主要是合同談判人員缺乏對違約金性質的認識。石化企業索賠方面存在另外一個問題是, 一旦工程質量存在問題就會給建設單位帶來巨大損失, 甚至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但在確定責任和索賠時, 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設備供應商往往互相推諉, 使索賠變得異常艱難。
二、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1. 杜絕“事后合同”
“事后合同”由于雙方對權利、義務沒有進行約定, 在工程質量、結算付款、損害賠償等方面容易產生爭議, 往往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要杜絕“事后合同”, 建設單位首先應加強工程合同的管理, 在合同管理制度上要禁止不簽合同就進行施工的情況, 并對違反制度的情況進行處罰。其次, 要推行合同網上審查, 使合同審批時間為計算機系統默認時間。第三, 對急需搶險維修的工程,可以選擇一家或幾家資質、信譽良好的企業, 簽訂年度合同。在年度合同中對相關權利義務進行約定,如遇緊急工程, 可以按照年度合同進行施工作業,以避免“事后合同”的發生。
2. 事前要進行深入的法律論證
2005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 “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 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從該司法解釋可以看出, 一旦合同雙方對“黑白合同”產生爭議, 法院將會依據中標的“白合同”進行裁決。由于“黑白合同”標的額一般都較大, 對企業的利益產生重大影響, 甚至會影響到企業的存續和發展。法律一般也不會支持“黑合同”。企業經理層在決定簽署“黑白合同”前一定要經過深入的法律論證, 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產生糾紛。采取總、分公司體制的企業, 總公司在做項目預算時應了解項目的實際情況, 下達的預算與合同的實際標的金額不應差距太大, 以免逼迫分公司簽訂“ 黑白合同”。
3. 將承包人墊資行為納入合同并明確違約責任
1996 年6 月4 日, 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嚴格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帶資承包的通知》規定, 任何建設單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單位帶資承包作為招標條件, 更不得強行要求施工單位將此類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單位不得以帶資承包作為競爭手段承攬工程。由于帶資、墊資問題的普遍存在, 如果承包人不帶資、墊資就難以承攬到工程;如果墊資不予認定有效, 就不利于保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針對實踐中經常發生承包人攬到工程后, 以資金短缺為由中斷施工的情況, 建設單位應當將承包人的墊資作為合同義務寫入合同中, 同時對這類合同應在違約條款中相應增加承包人違約責任約定。由于這類合同對石化企業使用的示范合同文本進行了修訂, 應經過法律顧問的審查。
4. 堅決取締“掛靠施工”
根據《建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被掛靠的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所訂立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無效。該施工單位與使用其名義承攬工程的單位對建設單位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建設單位在知情的情況下仍與該被掛靠的施工企業簽訂合同, 則建設單位也有過錯, 自行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由于“掛靠施工”的實際施工人不具備施工的資質和條件, 很難保障施工的安全和質量, 對于企業有百害而無一利, 而且極易滋生腐敗, 應給予堅決取締。企業內部應加強對附屬單位的管理, 禁止其他施工隊伍掛靠在附屬單位。企業在簽訂合同前,應對合同相對方的資質及實際履約能力進行深入調查, 包括員工素質、設備、資金等情況, 從源頭上杜絕無資質的施工人進入建筑市場。
三、結語
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設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份內容全面的施工合同將對實現質量、進度和成本目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也會對規范工程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1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常見法律風險分析
受制于建筑工程項目周期長、不確定因素多、合作方關系復雜且競爭激烈的影響,加之施工企業自身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不足、合同管理人員專業能力與法律知識欠缺、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施工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法律風險[1]。
1.1合同訂立前置程序違法的法律風險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達成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但由于建筑行業的特殊性,國家對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投標及其流程都有明確的規定,合同訂立程序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不招標或違反招投標法規定的,都可能出現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法律風險。
1.2主體資格及合作方資信審核不嚴的法律風險
在合同簽訂前未進行嚴格的合同主體資格審核,發包人未獲得相關行政許可不具備發包資格、專業分包單位不具備應有的施工資質等缺乏主體資格的,合同效力會受到影響;未進行全面的合作方資信情況調查,如遭遇缺乏履約能力與基本誠信的合同相對方,不僅雙方合同難以得到正常履行,也會使得整個項目進程受到影響。
1.3合同未經專業審核,條款存在不足的法律風險
很多施工企業缺乏專業的合同審核能力,合同訂立前未進行專業人士的合同審核,導致諸多合同文字表述不夠恰當準確、必備條款不完整、合同缺乏操作性、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缺乏違約條款等。合同條款是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條款的不足不僅會引發歧義和誤解,更會導致合同難以履行,無法實現合同目的。
1.4缺乏動態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
施工企業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常常要面臨各種合同要素的變化,而施工企業最常見的問題在于缺乏動態管理的意識和能力,未能及時有效地做好合同的變更與確認工作。在履約中不僅不重視工程聯系單、會議紀要、簽證索賠資料等變更資料的出具與收集,更缺乏合同變更、簽證索賠的時效觀念,從而因錯過合同約定的時效期限被視為放棄權利的主張。
1.5資料保管不利、印章使用不當的法律風險
合同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資料繁多,不僅包括訂立階段的招投標文件、合同及附件,還包括履約中的各種變更文件。然而,施工企業常常存在資料不齊全、原件缺失、缺少蓋章或有權限的人員簽字、沒有留存收發記錄、私刻印章以及未經審核擅自使用印章等各種情況。在主張自身權利的時候,資料的缺失以及印章的不當使用往往會導致糾紛解決的失敗,使企業面臨不應有的損失。
2施工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范的措施與建議
2.1提升企業全員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企業應不斷加強全員的法制宣傳與教育,提升守法意識和法制觀念。通過學習行業相關案例,分析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及不良后果,樹立起領導層的科學決策意識、管理層的規則意識以及企業全員的風險防范意識,促使企業從被動的解決問題轉換為主動的風險防范。
2.2建立不斷完善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
基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環節多且復雜,而一個健全發展的施工企業,必然要以制度作為企業管控的綱領。因此,企業要建立規范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及工作職責;建立合同管理流程,設計出從招投標、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糾紛處理、歸檔終止全過程的合理流程,詳細規定各個環節的工作要求,落實具體責任人員,實行科學管理。此外,企業還應做好制度的落地與監督,并結合實踐不斷總結反思管理制度中的缺陷與不足,及時作出制度的更新與調整,確保制度的有效性。
2.3加強合同風險識別,嚴控風險底線
2.3.1建立合同重大風險事前核準機制
建設工程涉及的合同數量巨大,且施工合同體系龐雜、內容煩瑣,往往一份施工總承包合同就是一部“巨作”。在急于訂立合同的階段,匆忙進入合同評審流程時,往往會因審核工作量過大、審核人的專業能力參差不齊以及工作狀態的差異而呈現出不同的審核效果。為能充分識別合同中的重大法律風險,提前進行合同重大法律風險的事前核準就十分重要。實現合同重大風險的事前核準,首先,要進行合同重大風險的識別,企業可以通過諸如案例研究、專家咨詢、相關條線研討、項目部調研等多種方式梳理出企業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常見的或潛在的法律風險事項,并將風險事項按照不同等級的風險程度進行分類羅列,形成企業自身的風險事項清單;其次,要建立事前核準制度,明確企業在投標前或合同簽訂前,應對照風險事項清單進行核對,對于存在重大風險即風險等級較高事項的合同,如存在巨額墊資、放棄優先受償權、以實物資產抵付款項、提供擔保等情形的,應進行專項的合同事前核準;最后,要通過決策層與專業團隊進行充分的風險分析與論證,做好有針對性的風險策劃,綜合考量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風險防范能力與經濟效益的平衡關系,作出是否承接項目、簽署合同以及履約的企業決策。
2.3.2注重簽約前合同主體審查
合同簽訂前注重審查合同主體的資信情況[2],做好合同相對方資金實力、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資信情況、涉訴案件與被執行信息、以往業績等多角度的盡職調查。有針對性地核實發包方的項目許可情況、資金落實情況、分包單位的資質情況,并做好合同相對方履約能力、誠信水平的評估。此外,還需對合同主體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合同主體與其加蓋印章是否一致,簽字人員是否為法定代表人或是否具有書面授權等內容。
2.3.3強化合同專業性評審與條款優化
一方面,施工企業應建立其自身的合同示范文本體系,尤其要重視分供類合同文本的擬定,注重在合同文本中將企業管理制度中諸如質量、安全、造價控制、施工管控要點等管理要求融入合同條款中,形成有約束力的條款。此外,還要設定分供類合同條款不得優于總承包合同相應條件的紅線,嚴格落實分包結算、付款條件與總承包合同相掛鉤的“背靠背”條款,通過設置規范嚴謹的條款,合理合法地保障企業權益。另一方面,要注重總承包合同的審核。企業應明確各條線相關人員及法務、財務等相關專業人士全面且獨立參與合同評審。從合法性、嚴謹性、完備性、風險性等多方面進行全面審核,及時提出專業化評審意見和條款優化的建議。
2.4重視履約管理,實現動態全過程管控
2.4.1重視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是為了實現合同目的,更好地貫徹與執行合同內容,促使相關條線與項目部人員了解合同意圖、熟悉合同條款、掌握合同風險點以及合同執行計劃的全過程。合同交底的本意是合同相關人員,通過交底了解合同背景與目標;通過拆分合同條件,明確各部門各條線需要完成的合同要求;通過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集體討論、群策群力,分析合同實施過程中會遇到的問題以及可能出現的風險,提前進行解決方法與風險防范的策劃,以此形成具體的合同履約計劃與實施方案。合同交底是學習、思考的過程,更是一個統一思想、解決問題的過程。但在實踐中,合同交底依然流于形式,交底內容僅限于羅列合同具體條款,缺少與項目實際情況相結合的合同分析,更沒有實施針對合同風險點化解方法的策劃。因此,企業應注重合同交底的實效,通過企業管理制度設定合同交底的流程,明確具體的責任目標及責任人,建立企業合同交底的規范制度,落實定期檢查、交底效果反饋以及不斷改進的機制。只有通過實施合同交底,促使合同執行人員清楚知曉合同目標、合同風險,并掌握合同履行中應關注的要點,實現合同管理責任的分解與落實,促使合同履約過程整體可控。
2.4.2注重履約過程合同變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是一個長期且不斷變化的動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往往會出現諸多不可預見的因素,對合同目的實現造成一定的影響。作為施工企業,合同的變更、索賠與反索賠是企業合同管理中一個重要的環節。首先,企業需要全面掌握合同履行情況,做好實際情況與合同條件的對比分析,找到偏差與原因,設定風險預警;其次,要及時提出簽證索賠與反索賠、固定證據,避免因超過期限而喪失主張的權利;最后,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進行及時的補充、變更和調整。
2.5注重科學的管理手段
2.5.1合同資料管理
合同履約過程中,存在著大量的履約資料,整理好這些履約資料,做好原件的保存保管,對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認定、履約中的索賠和反索賠都具有重要意義,因此,項目部不僅要設立專門的資料員,還需要加強對資料員的教育和培訓,在按照工程資料歸檔的要求收集資料的同時,還應該從更加嚴格、全面的證據資料的收集角度和標準來進行資料的收集保管。通過建立規范的企業合同資料管理清單,將與工期、質量、造價以及與雙方責任有關的會議紀要、聯系單、往來文件等資料,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做好歸集、梳理與保存,并且定期開展資料歸檔情況的檢查,避免因資料缺失而陷入被動局面。
2.5.2合同印章管理
加強合同印章管理,不僅要按照企業用印規范對印章保管、用印流程、用印監督等方面進行嚴格管控,采用信息化監控手段監督用印流程,更應該從具有公示效力的角度明確有效印章的范圍,如直接在項目部的公章上注明“不得用于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在施工合同中直接約定使用項目部印章、分支機構印章或部門印章訂立的合同或協議均屬無效;在合同中明確對于合同的變更、合同造價的調整以及結算的確認都必須以公司有權印章的確認為依據,未經授權的個人簽字無效;在合同中明確雙方存在偽造、變造各類印章的違約條款。通過多種方式,做好企業合同印章的有效管控。
3結語
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無處不在,隨著施工企業法制意識的不斷提升、管理水平的不斷進步,風險防范的能力也在不斷提高。施工企業為在競爭中求立足求進步,應逐步探索出防范合同風險的措施和方法,形成科學規范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逐步實現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近年來國內建筑市場上的競爭愈演愈烈,施工企業往往需“過五關斬六將”,通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資格審查、搖珠、競標、開標等一系列環節后,才可能承接到工程項目,而即使承攬到手,也大多僅有微利甚至可能是零利潤。建筑施工企業要繼續生存發展而不遭淘汰,關鍵在于建立良好的信譽和實力,施工企業能否實現合同工期是取得信譽的重要條件。因此,要在確保工期達到合同條件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工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而施工項目的各種經濟活動都是以合同或協議的形式出現,所以要不斷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為我國施工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市場條件下進行的特殊交易活動,這種交易活動從投標開始,并持續于施工管理的全過程,因此必須依法簽訂合同,進行履約經營。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涉及項目管理及工程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術經濟效果和目標實現。因此要從招投標開始,加強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履約管理。合同主管部門對和合同的簽訂及履約管理不到位,現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未隨著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風險分擔、價格風險因素調整、工程量清單項目價款與結算支付條件等沒有明確的界限,且可操作性不強,致使承發包雙方的合法利益難以在合同中約定。造成糾紛扯皮[1]。
二、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其主要表現在: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不規范;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違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違法簽訂轉包、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
2、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性強、知識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工作,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5、施工合同背離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
施工招投標文件是簽訂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據之一,但有一些業主憑借其買方市場的優勢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條件,或者強調施工企業讓利墊資,不計風險包干費,簽訂的施工合同違背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執行帶來很大困難。如業主強行要求施工企業墊資施工;隨意壓減工期,壓減造價,提高質量等級等等。該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相對于建設項目的數量和規模而言,建筑施工隊伍過剩,市場競爭激烈,承包商往往處于被動選擇的地位。
三、解決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對策
1、規范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少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2、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發育和完善,政府管理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更多的應用法律、法規和宏觀調控等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特別是對國際市場慣用的 FIDIC 條款的認識和運用經驗的不足,將造成我國的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減少在國內和國際市場的占有份額。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 然而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2]。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項目施工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約定條件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商的管理,還是對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為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通過明確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可以合理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5、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證據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問、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處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
6、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從業人員和施工人員的綜合素質,對施工企業非常重要,特別應提高的是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合同人員的素質。組織好在職員工的學習和對技能的培訓,抓好施工職工的繼續教育和合同法律實務培訓。培訓方式方法可以多種多樣:布置學習任務,定期檢查;進行短期、中期、培訓;邀請專家授課;鼓勵員工參加注冊造價師、注冊建造師、經濟師以及司法考試,提高職工擁有執業(職業)資格的比例,同時必須進行職業道德教育,通過以上努力,使其在崗位成才。
結束語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企業必須增強施工合同意識,建立合同管理組織,使施工合同管理專業化,業主在簽訂合同時,應保證合同的可操作性和嚴格執行,監理人員加強合同管理意識, 嚴格按合同執行各種施工活動;并對施工合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科學的對策,并不斷培養專業性強、有施工經驗的專門的人員,這利于我國施工合同建設的不斷向前發展。
認真制定招收標準、程序和要求,嚴格執行招收標準、程序和要求,確保招收質量。一是嚴把部門聯動關。要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公安、財政、社保、消防等多家單位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出臺相應的合同制消防員招收辦法,明確確定招收標準、招收程序和招收要求。二是嚴把入口關。要根據合同制消防隊員的特點,有針對性的設置聘選條件,細項規定報名、體能測試、理論考核、政治審查、體檢和面試實施辦法,以期通過層層篩選,確保招收質量。三是杜絕說情關。要堅決杜絕領導干部和其他關系說情,防止將不合格的人員招收到合同制消防員中來。四是招收名額要留有一定余地。多招5%的人員作為預備人員一同參加崗前培訓,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以保證合同制消防員的質量。
二、嚴把入警訓練教育關
為提高合同制消防員勝任本職的能力,合同制專職消防隊員經正式錄用后,由公安消防部門統一組織開展上崗前教育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90天。培訓內容以公安部頒發的《公安消防部隊滅火救援業務訓練大綱》中的“新兵教育訓練”課目為依據。合同制消防文員應增加消防監督基礎業務理論和文秘、宣傳等專業知識學習,時間不少于20-30天。以達到在短期內實現業務、作風、素質的全面提升,盡快適應部隊一線滅火救援需要的目的。上崗前培訓考核合格者,安排上崗;合同制消防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三、堅持從嚴管理為上,宗旨服務教育并重
合同制消防員大多是獨身子女,吃苦耐勞、奉獻意識不強,紀律觀念淡薄、自我約束力差。要堅持用制度管理人、用紀律約束人、用環境造就人,依據條令條例和《合同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合同制消防員特點和部隊管理工作實際,制定合同制消防員管理規定、量化管理實施細則等規章制度,從學習、作風、履職、守紀、衛生、舉止、禮節、安全等多個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和要求,以此推動隊伍建設步入制度化、規范化、精確化管理軌道。既要堅持用制度人,有要因勢利導,抓好消防部隊性質、宗旨、任務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等基礎上,組織開展“我為什么做消防?”、“我為消防做什么?”、“如何在消防部隊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等大討論活動,邀請就業、社會勞動保障等部門舉辦形勢專題講座,引導隊員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切實將其思想行為從“打工掙錢”引導到“鍛煉人生”上來,堅定他們投身消防、立足崗位、建功立業的思想信念。要建立完善部隊、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思想工作網絡,定期與合同制隊員家長、社會保障部門開展互訪、座談,及時跟蹤了解隊員的思想、工作、生活情況和現實表現,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做到“第一時間知曉、第一時間控制、第一時間解決”,確保部隊安全穩定。在管理教育和訓練上,不能有雙重標準,要實行合同制消防員、現役官兵共同遵守部隊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按照統一尺度接受管理,嚴格一日生活制度,保證執勤、訓練、工作、生活秩序的正規。
四、堅持政治和經濟待遇一致
要充分發揚民主,暢通獻計獻策渠道,注重發揮合同制消防員在部隊建設中的作用,讓他們參與管理,尊重他 們的意見和建議,致力營造干事創業的濃厚氛圍;要推行人性化管理,在人格上尊重,生活上關心、工作上幫助他們,深入開展交心談心活動,主動消除心理隔閡,致力營造“和諧、和睦”的氣氛;要豐富警營文化生活,經常性開展歌詠、讀書演講、體育競賽等文體活動,以及現役官兵與合同制隊員的幫扶活動,努力營造拴心留人的環境。同時,妥善解決合同制消防員后顧之憂,按規定為他們搞好傷亡、醫療、等社會保險,將合同制消防員納入現役官兵的獎懲和福利范圍。要通過這些舉措,實現樹立他們的主人翁意識,激發他們的活力和干勁的目的。
中圖分類號:TU8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提高鍋爐的燃燒效率、減少消耗、改變供熱方式
大多數人都明白,不論是什么樣式的鍋爐,有多大的容積,在開始點火將要供暖的階段,它的燃燒效率是非常低的,當經過一段時間的燃燒,才能逐漸的達到設計功率。但是很多地方,鍋爐還沒有加熱到額定的效率時已經停止了燃燒。所以我應該制定出合理的住房供熱方式,確保居民在冬天取暖的質量。我不建議采用整個取暖季節全天候不間斷的供暖,這樣不利于節能降耗,而是應該合理的利用冬季初期與末期持續不斷的供暖與中間段間歇調節的方式,用這樣的方法達到降低煤炭消耗,保證居民取暖溫度的目的。
二、供熱系統中的基本問題及解決方向
在當前的供熱系統中,鍋爐房基本上都存在問題,主要是高溫鍋爐運行的時候,換熱器不能達到額定的負荷和鍋爐的運行參數低。這個問題體現在一平米的換熱面積只能帶動三百多平米到幾百平米之間的供熱,這比要求的六百到八百的供熱面積明顯偏低。因此,要改變目前實行的高溫鍋爐使用中的一些不適當的行為,提高鍋爐的管理水平,按照設計要求使用鍋爐,實現鍋爐的充分利用。
那些使用比較分散的鍋爐,可以通過在鍋爐房內安裝相關的檢測設備,實時的監測鍋爐運行的情況。而那些使用相對集中的鍋爐,可以通過使用對鍋爐房自動監控的設備,通過微機監控鍋爐運行情況。
三、循環系統循環泵的選擇
現在有一些鍋爐房內使用的水泵存在流量大但是溫差小的情況,現實為循環泵的流量和揚程較高。鍋爐房中使用的循環泵的理論揚程值為室外的管網阻力、用戶使用資源和熱源內部的阻力損失之和。室外的管網阻力和供熱采用的管道直徑有關,熱源內部的阻力損失同換熱器、鍋爐型號與容積有關,用戶使用的供熱資源同供熱管網相關。另外,使用的時候循環泵要高于實際的使用要求。在購買和選擇循環泵的時候要選擇適合的循環泵。這樣就能夠避免出現浪費資源和增加電耗的問題。因此一定要選擇揚程和流量合理的循環泵,重視選擇循環泵。
四、影響供熱管網系統中水資源流失的因素
通常由室外管網、熱源和用戶這三個部分構成了供熱過程中的整個供熱系統,供熱的過程中,水資源的損失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在供熱中,使用的供熱管網老化導致水資源的流失和浪費;二是,人為的因素造成的水資源流失。人為因素造成的水資源流失主要發生在室內,有如下幾個因素:一是用戶安裝供熱管道的過程中由于施工失誤導致出現水資源流失現象;再有就是用戶所使用的供熱管道因為質量的原因導致水資源的流失。在一些比較大鍋爐房的管理系統里的數據顯示出,在冬季供暖中,鍋爐容積比較大的鍋爐,平均每天要往鍋爐中加水量達到了兩百噸以上。因此冬季供暖季節鍋爐的補水量和煤耗量都是十分驚人的。外部供熱的管網系統中出現水資源流失,通常使用檢測設備或者員工的經驗很難找到漏水的部位。目前已經有的地方把兩個導線綁附在供熱管道上外面的聚氨酯上,再經過一些施工措施。這樣假如管道出現某地方水資源的流失,這時漏水部位就會出現短路,總控制室就可以根據儀器反應的漏水位置,準確快捷的發現漏水點并及時采取措施修理。
五、熱泵技術
安裝熱泵能夠更加充分的使用那些品味比較低的水源。熱泵的原理是通過采用卡諾循環系統工作,將水和空氣中品味低的熱能轉變成為品味高的熱能。使用熱泵供熱既可以增加能源利用的效率,又能夠減少使用鍋爐而導致的環境污染。熱泵除了能夠在冬季的時候提供熱能,還可以在夏季與制冷設備組合制冷。這樣一機多用節約了資源。實際使用熱泵的過程中,熱泵提供的熱能可以達到電能產生熱能的三四倍。而我國現階段使用熱泵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使用水實現循環的水冷型熱泵,第二種是通過外界散熱的熱泵。而使用熱泵的地方不同,熱泵的選擇也不一樣。經驗證明,在高寒地區,當室外溫度降低到零下六度以下時,采用的風冷型熱泵會出現無法正常啟動或不能制熱的情況出現。而當室外的溫度到達零下十五度,同時絕大多數的時間室外的溫度都在零下六度以下,那么這些時期風冷型的熱泵是不能夠使用的。而當高寒地區冬季的地下水溫度維持在八到九之間,這時候就可以使用水源熱泵供暖。現在,有一部分項目工程開始使用水源熱泵,但是使用的過程中會遇到什么問題,使用的效果怎么樣,會出現什么情況,還有待進一步的觀察和了解,分析并總結使用經驗。
六、空氣調節系統節約能源的方式
1、空調系統中,挑選節能環保型產品,降低輸送系統的消耗
如果在系統選擇上選擇不正確,就可能直接影響冷熱源的消耗和動力消耗,從現在的發展方向來分析,國外有些大型的公眾建筑、辦公場所、商場等使用的空調系統已經采用變風量的空調系統。而那些冷凍水系統,改變為變水量的系統比較合適。
2、科學合理的降低室內的溫度和濕度的指標
通過空調系統處理空氣的過程中我能夠看出,冬天,房間里面的溫度和濕度增加變高的時候,空調系統消耗的能量就會相應的增加,夏天房間里面的溫度和濕度降低,空調系統消耗的能量也會隨之增加。從節約能源的角度上來講,目前所有國家都對之前室內空氣的溫度和濕度規定進行了修改,重新修訂了科學合理的標準。
3、天然能源的科學合理使用
天然能源包括地熱風、地道風、深井水,還可以使用大自然中的太陽能進行制冷和供熱,這些資源都是清潔型的能源,我應該合理的使用這些自然資源。
參考文獻:
[1] 劉桂蘭. 高職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專業教學改革探索——以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專業為例[J]. 職業教育研究,2012(4)
1工程概況
山口水電站工程是新疆某河流干流梯級開發的最末一級,主要承擔發電任務,其次是反調節任務。工程規模屬大(2)型,工程等別為ii等。電站廠房、尾水渠等其它永久建筑物的級別為3級。廠房采用壩后式布置,由主廠房、副廠房和開關站組成。采用3臺機布置方案,總裝機為3×47mw,單機流量157.30m3/s。
2建設工程監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標的不動產,受自然條件、地質水文條件、社會條件和人為條件等多方面影響,施工周期長、結構復雜、體積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主體非常多的特點。作為山口水電站監理部發電廠房分部在施工合同的項目管理中,將三控、兩管、一協調的工作貫穿始終,通過對施工合同全方位管理,較好的實現了工程預定目標。本文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對工程監理過程中取得的經驗進行總結。
2.1合同責任的監管監理工程師在執行監理工作中,如果發現施工合同的各文件之間出現矛盾時,嚴格按照國家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對業主和承包商的權利與義務進行合理的解釋,并做好雙方的協調工作,發揮監理的指導作用。山口水電站發電廠房監理部嚴格執行以下原則:一是檢查承包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相關規定,若與合同法條款規定相抵觸,建議業主對條款予以更改,使之符合合同法規定;二是監理工程師在執行解釋時,要按照合同文件的先后排列順序,有序安排,防止忙中出錯;三是監理工程師對文件之間的歧義的解釋,不能隨意修改文件中原定的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四是對于固定總價承包項目,嚴格按照總價予以結算,不再吸納各方提出的任何主客觀理由,實屬各方應承擔的風險范圍;五是對于合同規定模糊之處,執行大局利益和業主利益等方面周全考慮,協調好多方面的關系。
2.2工程進度的合理控制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簽訂的合同,審批承包商編制的施工計劃,同時,嚴格按計劃進行監理,但是,對于承包商提出的組織施工方案,作為監理工程師不應過多干涉。特別是由于業主的某種需要,要求承包商提前完工的,監理工程師應協助業主與承包商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其協議內容應包括:①提前的時間和修訂后的進度計劃;②承包人的趕工措施;③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④趕工費用和獎金,以及專用條款相關具體規定。以便提高承包方工作積極性。
對于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的,嚴格按《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的條款區別對待,特別是如由于發包人不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超過專用合同規定百分比的,不可抗力原因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工等任何干擾或阻礙,要認真分析,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解決。
2.3工程價款支付的監管監理工程師在監理項目時,嚴格按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協助業主按期審批工程款,工程款項支付不搞官僚,找理由拖后支付,廠房監理過程中,未有滯后支付工程款現象,確保了承包方按期得到應得工程款,保證工程施工正常進行。對于業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還以及由于物價上漲、意外事件等,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防止造成甲乙雙方經濟損失。
2.4工程的變更管理監理工程師要加強對工程的變更管理。對于由于增加或減少合同中的工作量;改變使用功能、質量要求標準和產品類型;任何部分施工順序等原因造成工程變更的,監理工程師要根據工程變更令,從提高工程效率出發,避免造成管理混亂。
2.5工程分包的監理根據施工合同的通用條件規定,對于未經業主同意的分包項目,承包商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對于業主同意分包的項目,監理工程師要按標準審核分包商的資質,對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得批準,特別是當承包商與業主對分包商的選用發生矛盾時,要做好協調工作,保證工程按質、按期、按量完成。對未經監理批準的分包商,監理應執行不準分包商進入現場施工之權利。
2.6合同爭議與索賠管理
2.6.1合同爭議業主與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發生合同爭議時,作為建設監理,嚴格按照以下程序解決:一是監理工程師主動協調解決;二是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請第三方調解解決;三是對調解不成的,則需通過仲裁或訴訟最終解決。本人查閱很多合同時就存在專用條款并無規定,但山口水電站合同中就已作了約定,因此,監理工程師在協助業主簽訂合同時應提醒其在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共同接受的調解人,以便合同發生爭議時妥善處理。
2.6.2索賠管理根據索賠的依據,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公正地判明責任方。施工合同索賠的成立條件是:①與施工合同對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由于業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②不屬于承包商應承擔責任;③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規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的通知和索賠報告。監理工程師在審核索賠條款時,應認真審核以下項目:①對某一事件的影響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②承包商的取費標準是否正確、合理;③分清總價合同與單價合同之間是否有出入,防止出現經濟黑洞。
3 幾點建議
結合山口水電站廠房監理實踐存在問題提出幾點建議,以期引起同行關注:①重視金結、機電設備訂貨與土建進度不協調及滯后現象;②重視金結、機電設備安裝與土建協調工作;③重視材料供應;④重視處理索賠及時處理。實踐證明,本文論述方面,工程監理中能夠引起重視,必將對工程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及工程建設順利進行起到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G64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2851(2009)12-0190-02
在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進程中,大批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務工,產生了一個特殊的未成年人群體----留守流動兒童。如何科學規范地做好留守兒童關愛工作,上海市金山區婦聯積極探索,將社會工作理論和方法引入到留守兒童關愛工作中,以求對新時期留守兒童工作有所借鑒和推進。
一、金山區留守兒童關愛工作現狀
經調查,金山區現有141名留守兒童和大批流動兒童,這些孩子通常由單親、隔代、親友或委托人留在家鄉照管。針對留守流動兒童成長中存在的 “生活缺關照、心理缺關愛、行為缺規范、安全缺保障”等問題,金山區把關愛留守流動兒童作為實施學齡兒童關愛項目的重要切入點,以保障身心健康、提升生活質量為目的,在全區推廣關愛留守流動兒童行動。 2009年3月,被評為上海市婦聯“關愛一生”項目。
但是,由于缺乏系統理論支撐,關愛工作的技巧和方法不夠科學規范,使留守兒童關愛工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關愛工作者的自身經驗、文化素質、教育意識等主觀因素,僅僅通過節日慰問、家長座談等傳統的簡單形式,帶有一定的隨意性。
二、留守兒童關愛工作引入社會工作理論的必要性
社會工作是社會工作者與受助者不斷充實新內容、相互理解、合理行動、有效運作的過程。留守兒童關愛工作需要關愛工作者擔當多重角色,提供多種服務,支持并鼓勵留守兒童自強自立,積極推動留守兒童改善生活狀態,健康快樂成長。
理念與原則上,社會工作者中的“人在情景中”的工作理念和實施原則,即把個人的問題與需要同社會政策制度等聯系。留守兒童群體的不斷擴大及其衍生出的社會問題日益突顯,關注其處境并將其與政策制定執行結合起來,有利于留守兒童的成長及這項工作的有序深入。
方法上,社會工作注重專業價值、專業方法,強調要幫助服務對象實現個人價值,社會工作方法是在長期實踐中發展起來的行之有效的服務方法。留守兒童關愛工作者需要有專門的方法和技巧。
三、留守兒童關愛的社會工作方法與技巧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定和履行,承包人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一、目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較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乏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發包中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人身上。
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場嚴重。如: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業主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
3、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當事人對合同的歸檔程序、內容、標準等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約過程中缺乏監督控制,合同履約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單位合同簽訂仍然采用手工作業方式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
二、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方法
1、 做好施工合同實施準備的策劃工作
對于發包人的合同決策,承包人常常必須執行或服從。如招標文件、合同條件常常規定,承包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準備投標文件,不允許修改合同條件,甚至不允許使用保留條件。但承包人也有自己的合同策劃問題,應服從承包人的基本目標,即利潤的取得和企業的經營戰略。
(1)投標方向的選擇。投標方向的確定要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優勢,符合承包人的經營總戰略,如正準備發展、力圖打開局面,則應積極投標。承包人不要企圖承包超過自己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和財務能力的項目,以及自己沒有競爭力的項目。通過對上述情況進行分析,可以預測中標的可能性,選擇中標可能性大的工程投標。
(2)加大合同審查力度。合同審查是為合同談判和簽訂服務的。承包人通過合同的詳細審查過程,發現待簽訂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在此基礎上形成合同審查表,成為合同談判的最主要依據文件。對于合同審查階段發現但合同談判階段確實解決不了的問題,承包人應盡早制定相應的對策和措施,確保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自己一方的損失降到最低。
(3)通過合同談判實現目標。爭取改善合同條件,謀求公正和合理的權益,使承包人的權利與義務達到平衡。澄清標書中某些含糊不清的條款,充分解釋自己在投標文件中的某些建議或保留意見。利用發包人的某些修改變更進行討價還價,爭取更為有利的合同價格。
(4)認真執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是項目部技術和管理人員了解合同、統一理解合同的需要。項目部全體成員必須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內容,并對合同條款有一個統一的理解和認識,以避免不了解或對合同理解不一致帶來工作上的失誤。由于項目部成員知識結構和水平的差異,加之合同條款繁多,條款之間的聯系復雜,合同語言難以理解,因此難以保證每個成員都能吃透整個合同內容和合同關系,這樣勢必影響其在遇到實際問題時處理辦法的有效性和正確性,影響合同的全面順利實施。因此,在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對項目部成員進行合同交底是必要的,特別是合同工作范圍、合同條款的交叉點和理解的難度。
2、做好施工合同體系中各個合同之間的協調工作
在工程項目中工程合同體系中各個合同之間的協調是十分重要的。要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就必須對此進行周密的計劃和安排。在實際工作中,合同之間關系的安排及協調通常要做好合同范圍、技術部署、分包價格、分包計劃、合同管理組織等幾個方面的協調。如果整個合同體系的安排、協調做得比較好,會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管理內耗,節約時間和成本,這對整個項目的順利實施是非常有利的,承包人更易于有條不紊地完成工作履行合同,從而實現項目的總目標。
3、做好合同的歸檔管理工作
合同文檔管理要求合同管理人員盡可能地將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種文件,以某種有形的,能清楚表現其所載內容的形式表述出來,具體包括一般的書面形式、錄音影像制品、電子郵件、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并進行有效的保存。在此基礎上,對所有收集、整理的合同文件資料進行系統地分析和總結,以得出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將所有的合同分析、總結資料,尤其是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驗、教訓總結資料在全企業范圍內進行推廣,以期實現逐步提升、持續改進的目的。
4、注重工程合同信息化管理的執行工作
(1)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主要是對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雙方爭議予以調解,以保證合同依法簽訂和全面履行。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各類合同的條款進行仔細、認真地分析研究,根據合同約定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進行動態地監督檢查,并通過有效的途徑將各種合同信息及時、準確地反饋給領導及項目相關人員,以便領導決策;同時便于項目管理人員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處理工程實際問題,達到全面整合項目資源,有效控制項目成本與進度,提高項目收益,全面、正確、順利履行合同的目的。
(2)設計一個以合同為核心的信息流結構來規范合同管理業務流程,建立一個高效率的合同協同及內部溝通平臺,包括建立合同目錄、編碼和檔案,建立完整的合同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包括會議制度在內的科學、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對合同管理過程中輸出的各種信息進行收集、整理、處理、存儲、傳遞和應用,以便及時、高效地發出各項正確指令,對企業實現全方位的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提高企業統計分析能力,實現合同管理的實時動態監控,控制并優化合同履約進度,保證合同管理工作質量,實現企業合同知識和經驗的積累和沉淀,提高企業決策分析能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是非常有意義的。
結束語
總之,承包人要不斷地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和有效地控制合同執行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應持續地對合同實施準備工作進行細化,并強有力地執行各合同協調及信息化作業,不斷總結經驗,嚴格把關,努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達到項目利潤最大化,進而保證企業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趙來彬.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M].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14.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施工合同的類型、選擇
國內外工程管理按照合同價款的付款方式不同,將合同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種。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確定合同價款的付款方式時,將合同分為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價格合同按照國際慣例,可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固定單價合同。
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中,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款是以設計圖紙、工程量等為計算依據,按合同簽訂時的總價,一筆包死,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總價不因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增減而變化;固定單價合同是指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量按實際發生量計算,是可變的,而單價固定不作調整,只根據工程量的變化來調整,最后結算總價。
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這種合同約定的工程數量與工程價格可以隨實際情況變化而調整。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即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方式支付酬金。
2 工程量的調整
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投標文件的核心內容,確定合同價款的重要參考數據,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些情況下,清單工程量與實際施工的工程量是相等的,如鋼筋工程量;在另外一些情況下,如基礎土方開挖,清單工程量是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基礎墊層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計算,而實際施工時既要考慮邊坡需要放坡,又要考慮加寬的工作面,清單工程量就與實際施工的工程量不相等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與定額計價模式相對應,僅僅明確了工程量的確認方法與確認程序,對工程量的調整計量規則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工程量的調整時,承發包雙方一定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量的計算規則,做到調整的工程量與編制清單的工程量計算方法一致,避免造成歧義。
在施工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程量的調整條件和調整范圍。只有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的設計變更、新增工程、其他變更產生的工程量以及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有誤時才允許調整;但調整也不是無限制的,要確定工程量的調整范圍。按照風險分擔的原則,在合同中應該約定當工程量超過(或低于)一定范圍,才能調整。在這個范圍內的工程量不能調整,高于或低于這個范圍應該調整。 3 合同價款的調整
合同價款的確定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清單中分項工程量和綜合單價兩個參數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合同價款的大小。由于工程建設周期長,受自然條件和客觀因素的影響大,導致工程項目的實際施工情況相對項目招標投標時的情況會發生一些變化,故工程變更在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工程變更必然引起工程量變化,從而引起工程承發包價格的變化。由于合同價款關系到承發包雙方的切身利益,其調整也很自然地成為合同雙方關注的焦點,也是頻頻引起爭執的地方。
3.1 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是指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對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藝、功能、構造、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作出的改變。在施工中發生合同價款的調整情況,大部分是由工程變更引起的。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對工程變更的發生應作出明確的界定,對變更后工程價款的調整方式作出明確的約定,是非常必要的。
工程變更一定是真正發生了在原設計或原招標文件中所沒有的工程內容,而這些內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誤所造成的。要正確計量因工程變更而引起的工程量變化,防止在工程變更中以小充大,高估冒算。工程變更的資料要有相關人員簽字認可,在施工合同中還應該約定工程變更資料辦理的時間限制、程序和違約責任。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地辦理變更資料,將會損害承發包雙方的利益,帶來合同糾紛,造成合同管理的難度。應杜絕事后簽證和竣工驗收時集中辦理簽證簽字手續的現象。工程變更涉及到設計變更通知書、現場簽證記錄、簽證記工單等資料,這些資料必須是真實、有效、及時。
3.2 工程量簽證
現場簽證以書面形式記錄了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量的變化,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合同文件中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而達成的補充性合同文件,是工程造價的組成部分。發包人和承包人都應該具備較高的證據意識,尤其是承包人應該要有豐富的工程項目管理經驗,真正做到及時簽證。此項工作直接關系到承發包雙方的切身利益,以免由于時間過長而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因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停工,在施工過程中是常有的現象,但有的施工合同中卻沒有約定停工損失的計算條款,承包人沒及時辦理現場簽證,再加上工程處于動態之中,要證明其停工時的人員、設備、周轉材料的數量是非常困難的,所以有很多承包人無法進行停工索賠。如果在合同中明確停工損失的計算方式,索賠工作將會成為比較容易的事情。
3.3 綜合單價的調整方法
在施工合同中應該約定當工程量變化時,綜合單價的調整方法。承包人在報價的過程中常采用不平衡報價,即當工程數量小的分項工程報價適當降低,當工程數量大的分項工程報價適當提高。有時承包人故意讓工程量有誤,將在今后施工中工程量可能發生變化的某些分項工程的價格壓低或抬高。在實際施工中,如果低價工程量調減過大,或高價工程量調增過大,都會使承包商獲益,發包商蒙受損失;同樣中標后,發包商因設計變更減少高價工程量,或增加低價工程量,也會使承包商蒙受損失。因此,這種工程量變化超過一定幅度后,應該對綜合單價進行調整。
通常施工合同都應當約定,當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超出或少于清單工程量一定幅度后,超出或減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按一定的比例做出相應的下調或上浮。對于工程量超出或少于清單工程量的幅度不宜過大,否則發包人或者承包人面臨的風險也會加大。同時,當工程量發生變化后,結算時措施費用是否跟著進行調整,也應該合同中約定。
在合同中,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要調整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是這樣規定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1)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清單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
(2)由于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的增減,屬于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屬于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