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8 16:50:17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投資基金與證券市場,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施東暉
一、研究背景
長期以來,以散戶為主的投資者結構一直被認為是中國股市波動劇烈的主要原因。為此,中國證監會于1997年11月出臺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期改善投資者結構,促進股市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在此背景下,證券投資基金在短短數年的時間里獲得了迅速發展,截至2000年末,已成立33家證券投資基金,資產凈值逾845億元,并已初步顯示出在增強股市籌資功能,推動金融體制改革方面的積極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中國股市本身固有的制度缺陷、信息的壟斷性以及基金試點階段的不規范性等因素,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與預期的功能定位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偏差,特別是投資基金穩定市場的功能引起了管理層、理論界和新聞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1]。
本文試圖在回顧相關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的基礎上,對國內投資基金的行為特點及其市場影響進行深入的實證研究,以期為目前關于投資基金的討論提供一些富有價值的結論。
二、文獻回顧
1.理論分析
投資者的機構化現象是各國證券市場的普遍發展規律,但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行為究竟對股價產生何種影響卻一直是個有爭議的問題,而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
(1)“羊群行為”對股價的影響
根據Bikhchandani(2000) 的定義,“羊群行為(Herd Behavior)”是指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存在學習與模仿現象,從而導致他們在某段時期內買賣相同的股票。
Froot,Scharfstein和Stein(1992)指出,機構投資者具有高度的同質性,它們通常關注同樣的市場信息,采用相似的經濟模型、信息處理技術、組合及對沖策略。在這種情況下,機構投資者可能對盈利預警或證券分析師的建議等相同外部信息作出相似的反應,在交易活動中表現為羊群行為[2]。Maug和Naik(1996)則認為,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經理的關系是一個典型的委托-問題,因此,基金持有人的最優策略是和基金經理簽訂與基準(Benchmark)掛鉤的報酬合約。在這種報酬結構下,基金經理往往會推斷、模仿并追隨其他基金的買賣行為,以免自身業績落后于市場指數或同行。當機構投資者存在“羊群行為”時,許多機構投資者將在同一時間買賣相同股票,買賣壓力將超過市場所能提供的流動性,從而導致股價的不連續性和大幅變動,破壞了市場的穩定運行。
另一方面,Lakonishok,Shleifer與 Vishny(1992)卻指出,機構投資者的“羊群行為”并不一定會導致市場的不穩定。如果機構投資者比個人投資者擁有更多的信息來評估股票的基本價值,那么機構投資者將一齊買入價值被低估的股票,同時遠離價值被高估的股票,這種“羊群行為”和個人投資者的非理性行為產生相互抵銷效應,促使股價趨向均衡價值,而不是遠離均衡價值。此外,機構投資者的“羊群行為”可能是因為他們對同樣的基礎信息作出了迅速反應,在這種情況下,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行為加快了股價對信息的吸收速度,促使市場更為有效。因此,機構投資者存在羊群行為不能與市場不穩定劃上等號。
(2)反饋策略對股價的影響
反饋策略(Feedback Trading Strategy)是以股票過去的表現作為買賣判斷的主要基礎,如正反饋策略是買入近來的強勢股,賣出近來的弱勢股;而負反饋策略則賣出近來的強勢股,買入近來的弱勢股。
從有效市場理論的角度來看,由于現行的股價已經充分反應了所有的相關信息,因此以過去收益作為決策基礎的反饋策略是非理性的,使得股價和基礎價值發生較大程度的偏離,從而加劇股價的波動性(De Long,1990;Poterba & Summers,1990)。但有些學者卻認為,現實中的市場參與者需要一定的時間來消化信息并據此作出交易反應,因此市場價格只有在一段時間后才會完全反應新信息。在這種情況下,反饋策略可能是理性的(Lakonishok,Shleifer and Vishny,1992)。另有些學者則認為,不同類型的機構投資者會采用非常多元化的投資策略,采用負反饋策略和采用正反饋策略的投資者將會相互抵銷各自的影響,在市場均衡時,機構投資者對單個股票的超額需求趨近于零。因此,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行為并不導致波動性的增加。
2.實證檢驗
根據不同的假說,理論顯然無法對機構投資者和市場穩定的關系給出唯一的結論,而大量的實證研究也并沒有得到一致的結果。
Lakonishok,Shleifer與Vishny(1992)以1985-1989年間美國的769家股票基金為研究對象,發現這些基金并沒有呈現顯著的“羊群行為”,但在小公司股票交易方面具有輕微的“羊群行為”,這主要是因為小公司的公開信息較少,因此基金經理在買賣小公司股票時比較注重觀察其他基金的交易行為。Grinblatt,Titman與Wermers(1995)根據1974-1984年間274個共同基金的組合變化數據,發現樣本基金并不存在顯著意義上的“羊群行為”。 Nofsinger和Sias(1998)以1977-1996年間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的所有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結果發現,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的變化和當年收益之間存在正相關性,這主要是由于機構投資者采用正反饋交易策略所引起。Werners(1999)以1975-1994年間美國股市的所有共同基金為研究對象,發現樣本基金在整體意義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羊群行為”, 基金共同買入的股票比共同賣出的股票具有較高的同期和滯后收益,即收益差距將延續較長時間,Werners據此認為,共同基金的“羊群行為”可能是理性的,并且加速了股價吸收新信息的速度,因而有利于市場的穩定。
三、研究樣本與數據
為了分析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特點及其對股價的影響,我們對基金每季度的投資組合資料進行整理、統計和分析,時間跨度從1999年第1季度至2000年第3季度。
根據現有的信息披露要求,投資基金在季度報告中僅披露位居資產凈值前十名的股票,因此我們無法確切知道投資基金在每個季度內的交易詳情,也無法詳盡了解基金的持股情況。基于這一原因,這里僅以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為研究對象,并假設這些股票的買賣都是一次性完成的,從而根據基金在相鄰季度持股數量的變化來計算基金對該股票的買賣數量。證券投資基金由于申購新股而進入前十名的個股,由于不具有可比性,而予以刪除。
從表1中可以看到,樣本基金從99年第1季度的6個增加到2000年第3季度的30個,資產凈值則從128.4億元大幅增長到777.5億元,占滬深A股流通市值的比例也從2.22%增長到5.83%,顯然,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場規模和影響日益增加。進一步,將每個季度樣本基金對同一股票的持股數量予以加總,可以發現樣本基金對單個股票的平均持股比例保持在5%左右,最大持股比例則高達45.19%,可以想見,基金投資行為將對此類股票(即所謂“重倉股”)的價格運行產生巨大影響。
表1 投資基金樣本的描述性統計
99Q1
99Q2
99Q3
99Q4
00Q1
00Q2
00Q3
樣本基金數目
6
10
14
16
22
25
30
資產凈值(億元)
占A股流通市值百分比(%)
128.4
2.22
292.7
3.22
413.3
4.77
448.0
5.74
685.9
6.04
745.5
5.85
777.5
5.83
平均持股比例(%)
最大持股比例(%)
3.75
20.25
5.12
38.89
5.80
36.39
6.59
37.92
6.58
39.93
5.86
38.35
4.44
45.19
四、投資基金的“羊群行為”分析
1.“羊群行為”衡量指標
為了對投資基金的“羊群行為”現象進行衡量和分析,這里引入“羊群行為度”的概念,用Hit表示t季度投資基金買賣股票i的羊群行為度,則:
(1)
其中,Hbit表示t季度買入股票i的基金數,而Hsit則表示t季度賣出股票i的基金數。
引入這一概念的理由是“羊群行為”具體表現為同一時期內,大部分基金買入或賣出同一個股票,而Hit表示買賣股票i的所有基金中,采取相同買賣行為的基金比例,Hit的值在0.5和1之間,當Hit值越大時,則表示基金的“羊群行為”程度較為顯著。
2.投資基金“羊群行為”分析
從統計的角度來看,如果有3家基金對某個股票進行了交易,其中2家買入,1家賣出,那么很難推斷基金經理存在“羊群行為”。為了消除這些樣本的影響,這里僅統計了3家和4家以上基金買賣的股票的Hit值。
表2列出了這些股票的H值,可以發現,H指標的平均值分別為0.7754和0.7793,而中位數分別為0.7510和0.8007,這表示當有多個基金買賣同一股票時,將有75%以上的基金位于買賣的同一方向,可見平均而言,投資基金對于單個股票的買賣存在顯著的“羊群行為”。
表2 “羊群行為”統計結果
多于3家基金買賣
多于4家基金買賣
股票數
106
54
平均值
0.7754*
(0.1646)
0.7793*
(0.1663)
中位數
0.7510
0.8007
注:括號內為標準差,*表示H值在5%置信水平下顯著大于0.5。
為了分析投資基金對特定類別股票的交易是否存在羊群行為,下面分別按公司規模、產業類別及上季度表現對基金買賣的股票進行分類,并按組別分別計算它們的H指標。
首先,我們將106家樣本股票按流通股本大小平均分為三組,然后分別統計它們的H指標。從表3中可以發現,基金的“羊群行為度”隨公司流通股本增加而增加,這一結果可能是因為流通股本較大的股票便于多個基金同時進行買賣,而當多個基金同時買賣流通股本較小的股票時,卻容易使基金面臨不利的價格波動。
接著,我們還將樣本股票按所屬產業進行劃分,并將H指標值最大的三個產業列于表3中,可以看到,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和較高盈利水平的電子通訊業、生物醫藥業和基建產業是基金熱衷的行業,具有較高的“羊群行為度”。
最后,在每個季度開始時,對樣本股票按上季度漲跌幅分組并分別統計H值,可以發現,投資基金的“羊群行為度”與上季度市場表現有密切關系,上季度表現越好的股票,投資基金越傾向于進行相同方向的買賣。可見,歷史價格走勢在基金交易決策過程中具有重要影響。
表3 “羊群行為”的分組分析結果
按公司規模分組
1(最小)
2
3(最大)
均值
0.7666
(0.1690)
0.7783*
(0.1658)
0.7813*
(0.1644)
按產業分組
電子通訊
生物醫藥
基建
均值
0.7728
(0.1737)
0.8100*
(0.1873)
0.9167**
(0.1290)
按上季度表現分組
1(最差)
2
3(最好)
均值
0.7262
(0.1694)
0.7839*
(0.1677)
0.8193*
(0.1805)
注1:括號內為標準差,*表示H值在5%置信水平下顯著大于0.5,**表示H值在1%置信水平下顯著大于0.5。
注2:產業分組欄目中僅列出H值最大的三個產業。
3.“羊群行為”的原因分析
造成投資基金“羊群行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其本身的專業素質外,更主要的是國內股市本身存在著嚴重的制度缺陷和結構失調,從而使投資基金運作和外部市場環境之間產生了尖銳的矛盾,進而導致基金經理獨立與理性的思考能力蛻化為從眾行為,基金的投資風格和投資個性湮沒在“羊群行為”之中[3]。
首先是基金運作模式與上市公司行為特征的矛盾。從運作角度來看,不同類型的基金風格實際上是按照所投資企業的風格來劃分的,并且為了充分發揮多元化組合投資的優勢,基金至少應分散投資到20個股票之上。但從我國上市公司情況來看,由于改制不徹底和市場約束機制軟化,相當部分上市公司產生了“國有企業復歸”的現象,以致上市越早的企業平均盈利水平越低[4]。這種情況使我國股市缺乏足夠的藍籌股和績優成長股,可供選擇的投資品種較為有限。另一方面,大量的資產重組也使企業的經營情況和產業特征處于不穩定的狀態。在這種市場環境下,基金無法形成和堅持既定的投資風格,而只能追逐市場熱點,從而使多個基金同時買賣相同的股票。
其次是基金的理性投資理念與市場普遍存在的短線投機觀念之間的矛盾。作為一個新興市場,我國股市存在著高投機性、高換手率、以及市場和個股頻繁劇烈波動的特點,市場上充斥著短線投機觀念。基金的理性投資理念遭到了“適者生存”法則的嚴重挑戰,越來越多的基金經理放棄原來所奉行的成長型或價值型投資理念,在某種程度上蛻化為“追逐熱點、短線運作”的投資方式。
再次是基金性質和中小投資者投資理念之間的矛盾。基金是一種代人理財的集合投資方式,但我國廣大的基金投資者缺乏長期投資的理念,將基金看作是短期內能為自己帶來豐厚利潤的工具,是一種“準股票”,一旦基金表現落后于市場或同行,或凈資產值有所下降,就會遭到投資者責備和質詢。在這種巨大的壓力下,某些基金為了不使本基金凈資產值落至最后一名,不得不改變原先確定的長期投資理念,在運作上呈現從眾和跟風趨向。
五、投資基金的反饋交易策略分析
無論基金的“羊群行為”處于何種水平,當基金存在強烈的反饋交易策略時,極有可能導致股價的不穩定。為了分析基金交易行為是否遵循反饋策略,這里按上季度表現將股票分為三個組別,并分別計算每個季度內基金對所買賣股票的超額需求。
首先,從交易數量角度定義超額需求Vit為:
(2)
其中,Vbit為t季度內所有基金買入股票i的數量(按季初和季末持股數差異計算),而Vsit則為t季度內所有基金賣出股票i的數量。
其次,從基金數量角度定義超額需求Nit為:
(3)
其中,Nbit為t季度內買入股票i的基金數量,而Nsit 則為t季度內賣出股票i的基金數量。
上述兩個指標具有相互補充的功能,例如當大部分投資基金采用正反饋策略,而小部分采用負反饋策略的投資基金卻擁有更大的交易數量,此時超額需求可能體現在N指標上,但并不體現在V指標上。因此,我們分別計算單個股票的Vit和Nit值,再按組別計算這兩個指標的平均值。
表4列出了按上季度表現分組統計的超額需求指標,可以發現,不管是用V還是N指標來衡量,投資基金對上季度表現最差的股票超額需求較小,對上季度表現最好的股票超額需求稍大,而對上季度表現中等的股票則超額需求最大。可見,投資基金傾向于選擇上季度表現中等的股票,其超額需求與歷史表現并不存在嚴格的正向或負向關系,基金交易行為并沒有顯示出強烈的反饋交易傾向。
表4 投資基金的超額需求
按上季度表現分組
1(最差)
2
3(最好)
V
0.0403
(0.0866)
0.3836*
(0.2030)
0.2233*
(0.1318)
N
0.4208
(0.3045)
0.6738
(0.3091)
0.5808
(0.4383)
注:括號內為標準差,*表示在V值在5%置信水平下顯著異于零。
六、投資基金交易行為對股價的影響
上文分析表明:投資基金的交易活動具有較嚴重的“羊群行為”,但并沒有顯示出典型的反饋交易現象。接下來我們分析基金“羊群行為”和股價變化的直接關系。
從運作角度來看,“羊群行為”對股價的影響是通過數量上的超額需求實現的。為此,根據V指標值的正負將樣本股票劃分為兩個組別,分別計算它們在組合變化季度和下一季度的漲跌幅,遇有分紅送配等情況時進行相應調整。從下表可以觀察到,對于基金賣出數量大于買入數量的股票組別(即V<0),組合變化季度股價平均下跌2.40%,下一季度則下跌3.49%;與之對比,對于基金買入數量大于賣出數量的股票組別(即V>0),組合變化季度股價平均上漲21.22%,下一季度則微漲0.44%。
由于V>0的組別中包含較多樣本股票,這里根據V值大小將該組樣本股進一步均分為兩個組別,表5中的結果顯示:在組合變化季度,V值較大組別的股價上漲幅度大于V值較小組別;而在公告后下一季度,V值較大組別的股價上漲幅度要小于V值較小組別。
表5 投資基金超額需求和股價表現的關系
組別
樣本股票數
組合變化季度(Q)
組合變化后第一季度(Q+1)
V<0
37
-0.0240*
(0.0140)
-0.0349*
(0.0185)
V>0
69
0.2122*
(0.1231)
0.0044
(0.0062)
V稍小
34
0.2034
(0.1326)
0.0061*
(0.0031)
V稍大
35
0.2217*
(0.1369)
0.0031
引言
證券投資基金屬于一種投資方式,在發展這種投資方式的過程中,其利益是共享的,同樣的,其風險也是共同承擔的,也正是因為這一點使其具備較為明顯的優勢,受到了大眾的廣泛喜愛。但是,任何事物在發展過程中都存在著兩面性,其在發展過程中,如果存在不恰當的地方就會對資本市場造成一定的影響,使得市場變得不夠穩定。為此,筆者主要對其進行了以下的分析。
1 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對資本市場穩定性的影響
1.1發展不同類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對資本市場穩定性造成的影響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在發展過程中,設立了不同類型的投資方式,其主要表現為封閉型基金以及開放型基金這兩種。在設立的過程中,其類型不同,使自身特點也有所不同,在發展過程中也會對資本市場穩定性造成不同的影響。其中,封閉型基金在發展過程中,其交易價格雖然會受到效益的影響,但是最主要的還是取決于市場供求關系,投資者在選擇這種投資方式的時候,其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博取價差,獲得風險利潤,這種情況下,一旦基金有了一定的經濟效益,投資者就會拋售股票追買基金,進而就很容易造成市場的不穩定。開放型基金在設立之后,投資人員可以按照相關報價申購或者是贖回基金單位,其本身不具備任何炒作性,所以投機性相比較而言也很小,投資者在購買這種基金的時候,其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投資收益,因此,這種投資方式能夠有效的促進市場的穩定發展。
1.2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策略對資本市場穩定性所造成的影響
為了更好地保證投資者能夠獲得相應的回報,在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的過程中,相關人員會采取相應的策略,主要表現為中長期投資策略以及短期投資策略這兩種,同樣的,不同策略也會對市場穩定性造成不一樣的影響。其中,中長期投資策略在使用過程中對于市場穩定性有著積極促進作用,因為在使用這種運作策略的過程中,其所注重的是投資回報的穩定與增長,所以,在具體運作工程中,基金不會追漲殺跌,為此,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確保資本市場穩定發展。在使用短期投資策略的過程中,運作人員為了給投資者較為豐厚的回報,在操作過程中就會追逐高額的利潤,在這種這種情況下,會增加買賣證券次數,加大買賣證券的價格差,而這種運作策略就容易對市場的穩定性造成不利影響,不利于市場的健康發展。
1.3證券投資基金經理人行為模式對資本市場穩定性所造成的影響
在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的過程中,證券投資基金經理人行為模式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對資本市場穩定性造成影響,其具體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首先,證券投資基金經理人對市場信息反應不足,或者是反應過度都會對市場價格造成影響,使其產生波動,進而就會不利于市場的穩定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經理人在進行決策的過程中,多種因素都有可能會造成決策的失誤,而這些也都不利于市場穩定發展。其次,在發展過程中,證券投資基金的羊群效應也會對市場穩定性造成較大的影響,在操作過程中,市場中證券投資基金會出現一種現象,也就是相互模仿的一種群體行為及其效應,這種效益就能將其稱之為羊群效應。羊群效應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促進某種證券價格水平向穩定趨勢發展,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對市場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羊群效應也有可能會使得市場變得更加不穩定,對市場造成不利的影響,羊群效應發生之后,市場證券價格會產生較為明顯的變化,這種情況下,如果其變動結果和證券正常價格不一致,就很容易使得市場變得更加不穩定。或者是基金經理在判斷決策過程中,對市場信息沒有一個較為良好的把握,就有可能會使得證券價格出現不正常的現象,從而就會對市場造成不利影響,如果現象較為嚴重的話,還會使整個市場崩潰。
2 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對資本市場穩定性政策建議
2.1在發展過程中加快法制建設
在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的過程中,其主要的問題就是在發展過程中缺乏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約束,進而使其不能穩定健康發展,因此,要想更好保證資本市場的穩定,一定要加快法制建設,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就目前而言,我國針對證券投資基金也建立了相應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證券法》、《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卻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監督,進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不了市場的穩定性。因此,在發展過程中,一定要加快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以及落實,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2.2在發展封閉型基金的基礎上,積極推進開放型基金的試點
就目前而言,開放型基金已經慢慢成為了投資基金的主流趨勢,使用這種投資方式能夠更好地促進市場的穩定性,針對這一現象,我國可以在發展封閉型基金的基礎上,積極推進開放型基金的試點,這樣就能使得我國基金規模得到一定的擴展,同時保證市場的穩定性。除此之外,開放型基金對于信息披露有著更高的要求,所以能夠更好地促進我國市場的規范性,進而就能更好地促進其穩定發展。因此,在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的過程中,一定要加強開放型基金的重視程度,通過開放型基金促進基金經理人水平和能力的提升,這樣就能更好地保證其應變能力,從而也能更好地保證市場穩定發展。
2.3在發展過程中加強監管力度,完善相應的監管機制
證券投資基金在發展過程中,政府一定要加強監管力度,并且完善相應的監管機制,這樣就能避免羊群效應的出現,從而就能更好地促進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市場出現羊群效應其主要就是基金經理人員在操作過程中,過分重視自身利益卻忽視了投資者的利益,因此,在完善相應的監管機制的過程中,還要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內部的管理和監督,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而要想實現這一目的,首先可以完善相應的投資機構內部稽查機制,對機構內部組織人員進行細化和分工,以此來讓內部組織進行相互監督,之后還可以建立起相應的監管機構或者是基金評價機制,這樣就能更好地對其進行管理和監督,從而就能更好地保證市場的穩定發展。
2.4在發展過程中對投資基金經理加大培養力度
在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的過程中,基金經理人員也會對市場造成一定的影響,同時也會對投資者利益產生影響,因此,在發展過程中,一定要加大對投資基金經理人員的培養,確保其專業素質,以此來提升其決策的準確性。在對其進行培養的過程中,除了要對其進行專業技能知識培訓之外,還需要對其進行相應的心理培訓,讓其保持穩定情緒和心理,這樣才決策過程中才更加冷靜客觀,以更好地促進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
3 結語
綜上所述,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對于資本市場穩定性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其中,證券投資類型、運作策略以及投資經理人的行為模式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對市場穩定性造成影響,因此,為了更好地保證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一定要加快法制建設、積極推進開放型基金的試點、完善相應的監管機制、對投資基金經理加大培養力度,這樣就能更好地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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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鐵濱.證券投資基金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1,56(16):226226
一、證券投資基金的特性以及對證券市場發展的重大意義
(一)投資基金為中小投資者拓寬了投資渠道。對中小投資者來說,儲蓄或買債券是較為穩妥的投資渠道,但收益率較低。投資于股票有可能獲得較高收益,但風險也較大,而且對于手中資金有限、投資經驗不足的中小投資者來說,很難做到組合投資、分散風險,而投資基金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工具,把眾多投資者的資金匯集成巨額資金進行組合投資,由專家來管理和運作,經營穩定,收益可觀,可以說是專門為中小投資者設計的間接投資工具,大大拓寬了中小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二)發展投資基金,有利于證券市場的穩定。證券市場的劇烈波動,很有可能導致混亂的經濟秩序,威脅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個人投資者由于專業知識有限,加上受資訊條件限制,往往會盲目跟風,其不成熟的投機行為通常會加劇證券市場的波動。基金以機構投資者的身份進行投資,內部受到其章程的約束,外部受到有關機構的監督,會高度重視投資的風險與收益。我國證券市場是一個新興市場,機構投資者比例不高,散戶特征十分明顯。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壯大,能有效地改善證券市場的投資者結構,有利于穩定市場、活躍交易、引導投資、防止市場過度投機,其理性的投資行為有利于證券市場的穩定,成為穩定市場的中堅力量。
(三)投資基金還有利于吸引外資、促進了證券市場的國際化。我國對開放本國證券市場持謹慎態度。我們在希望通過證券市場國際化來吸引更多外資的同時,又擔心本國證券市場難以承受國際資本的沖擊,導致證券市場的波動,影響正常的社會秩序。在這種情況下,組建投資基金,逐步、有序地引進外資投資本國證券市場,不失為一個明智的選擇。
(四)投資基金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與完善提供技術支持和制度保障。社會保障體系的發展與完善,是基金繁榮壯大的基礎。同時,基金的專業化服務,又為全國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等各類養老金提供了保值增值的平臺。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完善,是社會保險體系的完善為基金提供制度性的資金來源,同時,基金業的專業化發展也為社會保障體系提供技術上和制度上的支持。
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狀況
我國現代國內投資基金于1991年起步,大概可以劃分為3個階段。1991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要求在境內開展投資基金業務必須向所在地的人民銀行省級分行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1993年5月至1997年11月,針對基金發展和監管的混亂狀況,中國人民銀行對原有基金規范清理,而對新的投資基金的設立采取了謹慎的態度,未再批準新的基金發行;1997年11月至今。國務院證券了我國第一部證券投資基金法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部門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基本退出了對基金業的監管。
截至2003年年底,我國26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著112只證券投資基金,其中54只為封閉式基金,58只為開放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數量占基金總數的51%。截至2003年年底,我國的基金資產規模已達到1716億人民幣,其中封閉式基金的資產規模為862億元,開放式的基金資產規模為854億,基金股票市值占A股流通市場的比例已超過8.4%,基金凈值占2003年我國GDP的1.47%,占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的1.62%。雖然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在這十幾年中發展迅速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發揮了穩定證券市場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還存在不少的問題與矛盾。
(一)存在制度缺陷。首先,在缺乏賣空機制的中國證券市場上,證券投資基金只能做多、不能做空,極大地制約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的空間;其次,目前國內證券投資基金業監管的法律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國內目前基金監管所依據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投資基金法》還沒有出臺,行業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監控尚處于探索之中;再次,目前影響我國證券市場長期走勢的最大利空因素自然是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問題。由于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整體數量超出目前滬深市場流通A股總量的兩倍以上,其壓力非常明顯,這也是目前市場資金在投資中多采取中短線操作而放棄長期投資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缺乏有效的內控制度。對于一個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來說,應當有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內控制度來防止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行為的發生。這種內控制度不僅涵蓋基金投資決策的程序、基金業務操作流程的規程,還包括基金內部稽核制度的建立等諸多方面。否則,就會違背在基金契約中對投資者的承諾,使基金投資者的風險收益關系變得不確定和無法管理,侵犯了投資者的利益,甚至起不到穩定證券市場的作用。
(三)投資行為偏離持有人利益最優點。基金的發起人都是證券公司,它同時又是該基金的管理公司發起人,也是該基金發行協調人。基金進入正式運作后,由證券公司基金的買賣、交割和收益分配。這樣發生關聯交易就很難避免。而契約型封閉式基金管理人沒有贖回壓力,由于種種利益上的牽扯,基金與關聯方之間容易發生不適當的交易,基金管理公司動用基金資產為控股股東輸送利益,從而損害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另外,證券投資基金品種單一、基金管理人的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基金托管人監督力度不足等等,都成為影響我國證券投資基金規范發展以及發揮應有作用的制約因素。
三、加強證券市場監督,完善證券投資基金治理結構
筆者認為,解決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所存在的問題,首先應治根治本。證券市場是投資基金賴以生存的基礎,沒有規范、繁榮的證券市場,很難想象投資基金會規范地運作。而證券市場的繁榮發展,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上市公司的質量。我國上市公司普遍質量不高是造成我國證券市場問題嚴重的
最根本原因。所以提高我國上市公司質量,不論對于穩定、發展證券市場,還是發揮投資基金的積極作用都是當務之急。由于我國特殊的股權結構,造成“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非流通股一股獨大,這嚴重阻礙了現代公司治理的運行,由于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造成許多上市公司的經營目標并不是我們熟悉的利潤最大化、股東權益最大化等,而是非流通股的每股凈資產最大化,這樣的結果嚴重影響了企業的質量,只能加大企業的經營風險,進而擴大證券市場的不穩定性,從而對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分散產生影響。所以,解決我國的股權結構問題是當務之急。國家證監會,從“減持國有股,充實社保基金”到現在的“股權分置”都是在解決股權結構的問題。
另外,應從市場監督以及完善證券投資基金治理結構兩方面入手,解決目前問題。
第一,完善基金法律制度。美國不但有《證券法》、《投資公司法》等,規定投資基金設立、管理等方面的規則,而且有行業法律的施行。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雖然有《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但存在不少尚待完善的地方,而《投資基金法》的通過仍有一定過程,《投資公司法》、《投資顧問法》的擬訂尚有爭議,行業自律和內部監管也需有一定的過程和經驗的積累。法律的制定將對于基金的風險控制、基金的組織與管理、基金的信息披露等問題做出明確的規定,從法律上規范投資基金的發展。
1、證券基金的概念
證券投資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形成獨立財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的集合投資方式,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計劃。
2、證券基金的特點
與其他投資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點:(1)集合投資。通過基金發售單位在短期內募集大量的資金用于投資,發揮資金集中的優勢,以利于降低投資成本,獲取投資的規模效益;(2)專業管理。通過專業化的基金管理公司來管理和運作,表現在投資理念系統化和投資手段現代化;(3)組合投資。根據基金契約中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投資組合和投資限制,進行資產配置和投資組合,分散投資風險;(4)嚴格監管與透明性。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對基金投資的信心,國際的相關監管部門都對基金業實行嚴格的監管,對各種有損投資者利益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并強制基金進行較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證券基金的作用
證券投資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資大眾募集資金;另一方面又將募集的資金通過專業理財、分散投資的方式投資于資本市場,從而發揮著一種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進證券市場穩定和規范化發展
首先,證券投資基金作為目前證券市場上規模最大的機構投資者,它的投資理念、投資策略都對市場產生深遠影響,證券市場由以前的坐莊盈利逐漸發展為依靠研究挖掘價值低估的股票來獲利;其次,證券投資基金在上市公司經營管理的話語權得到制度保障,同時在二級市場上,基金投資與運作規范、資產質量好、盈利能力強、發展潛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規范化運作;第三,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供投資者投資的品種,擴大了證券市場的交易規模,起到了豐富和活躍證券市場的作用;第四,不同類型、不同投資對象、不同風險與收益特征的證券投資基金在給投資者提供廣泛選擇的同時,也成為資本市場上不斷變革和金融產品不斷創新的來源。
(2)拓寬中小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對中小投資者來說,投資渠道有存款、債券、保險、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債券風險較低,但收益率也相對低。股票投資要求投資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斷能力和選擇能力,而中小投資者在時間和知識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風險相對較高。證券投資基金由專門的投資研究團隊來專業化投資,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了風險收益相對較好的投資品種。對機構投資者來說,特別是對資產的風險控制要求較高,收益也相對較高的機構投資者來說,同樣是一種較好的投資渠道。在我國,保險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業等都是證券投資基金的機構投資者。
(3)促進產業發展和經濟增長
證券投資基金將中小投資者的閑散資金集中起來投資于證券市場,擴大了直接融資比例,為企業在證券市場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實際上起到了將儲蓄轉化為生產資金的作用。這種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機制為產業發展和經濟增長提供了重要的資金來源,有利于生產力的提高和國民經濟的發展。
二、我國證券基金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根據統計,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國共有321只證券投資基金正式運作,資產凈值合計856416億元,份額規模合計6220135億份。其中53只封閉式基金資產凈值占全部基金資產凈值的19%,份額規模占全部基金份額規模的13%。268只開放式基金資產凈值占全部基金資產凈值的81%,份額規模占全部基金份額規模的87%。從1998年6月30日開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股票市場流通市值比例從1%提高到超過20%,證券投資基金已經成為我國證券市場舉足輕重的重要力量。同時,它已經初步顯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資源、改善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抑制投機行為、改善證券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以及促進投資金融制度創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與國外相比,我國基金行業雖然發展極為迅速,但是由于起步相對較晚,在發展中還存在很多不足,從基金運作的大背景環境到基金具體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決的問題。
1、證券市場不完善,上市公司質量不高
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發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與我國資本市場不規范、金融市場不發達有密切關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資組合時很容易出現“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情況,也難以進行有效的產品創新。華夏證券的盲目擴張,投資于各類實業,大規模地對外融資、增資擴股,導致財務成本越積越高,最后形成巨額虧損,加速了破產的步伐。這也從某個角度說明了我國證券基金投資品種的匱乏,使得多數的證券管理公司的投資無從下手,盲目的投資,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視了企業的更合理長期發展。我國的股票市場是在為國企解困籌集資金和國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發展起來的,股票市場的非良性發展扭曲了市場正常機制和作用的發揮。市場缺陷增大了市場的系統風險,降低了市場的有效性。市場的無效性使得指數的波動無法真實的反映市場的收益率和風險,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較的基準,更增加了基金跟蹤指數的難度,還有可能導致基金為了跟蹤指數而增加交易成本。
2、法律法規不健全,市場監管不力
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法》己經出臺,《信托法》等還在研究、制定中,法規體系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法規不健全及市場監管不力使得我國的證券市場投機性很強,違規資金在證券市場上興風作浪,一些機構操縱股票、大肆炒作。
3、我國基金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內部監管機制不健全
目前,我國設立的基金都是契約型基金,契約型基金缺乏股東大會的監管,容易出現類似于華夏證券管理層政企不一的局面,導致董事會、股東會和監事會被虛置,責權利嚴重分離。
證券基金公司雖然有托管人的監管,但由于托管費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繳納和選擇的,很難保證監管的質量,如此一來,基金持有人又必須面臨基金公司內部監管機制不健全帶來的風險。
4、缺乏避險工具,系統性風險高
我國基金的風險分散能力不高,這與基金投資范圍受限有很大的關系。我國股市容量偏小特別是優秀的上市公司偏少,可供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分散化、規范化、特色化投資的股票很少。另外,我國的金融市場產品比較單一,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及金融衍生品市場不發達,資本市場沒有做空機制,投資基金無法通過做空機制回避系統性風險,基金業績(特別是股票基金業績)與股票市場的波動呈非常明顯的正相關關系。這些都制約了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統性風險的能力,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對比國外同行更大的風險。中國證券市場的不穩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來自政府政策的不連續性、不穩定性和所謂市場消息等系統因素干擾太多,沖擊太大。
5、市場存在明顯的羊群行為
羊群行為是指群體中的個體與大多數人一樣思考、感覺、行動,與大多數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種行為模式在人群的傳播傳染。羊群行為具有的學習與模仿特征使眾多基金經理的行為具有一定的趨同性,削弱了市場基本面因素對未來價格走勢的作用。這是我國現階段存在的普遍問題。羊群行為的行為主要是由于基金經理的非理性行為、信息的不對稱性、,投資行為的趨同性等造成的。
6、缺乏公眾認可的評價體系
隨著證券投資基金規模的不斷擴大,我國基金評估市場己初步成形,但尚處在初級階段的基金評估業也暴露出了不少問題。目前進行公開基金評級的一些機構,大多與基金公司有著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僅有為數不多的科研機構可視為獨立的第三方。沒有令人信服的獨立的評級機構,投資者購買基金時缺乏依據,基金經理在運作基金時沒有參考,這些都將影響基金的良性運作。
三、推動我國證券基金規范發展的一些對策建議
為了使我國證券投資基金能夠更好、更快的發展,在資本市場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本人結合各種資料提出以下建議。
1、規范資本市場,為投資基金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及“開元”、“金泰”證券投資基金的規范設立,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迅速發展,并已逐步成長為我國證券市場上影響力最大的機構投資者之一。但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仍然面臨著一些問題,主要包括來自外部的客觀問題和基于內部治理范疇的問題,本文僅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面臨的來自外環境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所面臨的非內部治理范疇問題
(一)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證券投資基金系統風險
我國的證券市場是在政府主導下發展壯大起來的,盡管市場因素所發揮的作用在增長,但是政策仍然是決定我國證券市場走向的首要因素。有關專家曾對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進行實證分析,結果表明我國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高達60%,非系統風險為40%,而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一般為25%,非系統風險為75%。從股票市場十年的發展歷程來看,每一次轉折都伴隨著重大政策的出臺,市場在政策的干擾下發揮著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國的證券市場很難發揮作為我國 經濟 運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組合只能分散非系統風險,卻對系統風險無能為力。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夠準確預測和及時掌握政策的變化,并采取相應的投資決策,才能夠分散系統風險,而對于政策的變動,證券投資基金是難以準確預測的。因此,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無疑加大了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系統風險。
(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不明確嚴重影響證券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
目前,國內證券投資基金業監管的法律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在基金業發達的美國,對共同基金的規范和監管,不僅有證券法、投資公司法、投資顧問法,而且有基金行業的自律,國內目前基金監管所依據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行業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監控尚處于探索之中。
同我國的上市公司一樣,我國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問題。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監督基金管理人的實際運作。目前在我國基金的實際運作中,尚無信托人這一法律主體,基金托管人在某種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據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擔任。由于法律法規上的缺陷,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托管人職責僅僅限于基金的 會計 核算和基金資產的托管,而面對基金運作中違規操作和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時,采取何種法律行動,履行何種法律程序,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對于基金的管理和懲罰完全通過證監會的行政處分來實現。且處分多來自行政手段,極有可能為基金管理公司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隱患。
從實際的運作效果來看,我國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關系,委托人無法通過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來防范人的道德風險,當人未能履行誠信義務的時候,利益損失就不可避免,而當利益損失發生后,也沒有相應的法律制度來保障委托人追償由于人行為不當所形成的損失。
對于現階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雖然在形式上構筑了公司治理結構和各項規章制度,但是由于國有化的傾向, 現代 企業 制度所要求的約束和制衡精神卻遠未在實際公司運作中得以真正體現,自律程度的高低決定著基金管理公司的規范程度。因此,委托問題就不可避免。
(三)投資者參與證券投資的意識淡薄,對基金缺乏認識
投資基金最初產生于英國,但目前最發達的是美國。投資基金在美國成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許多投資者不同的投資份額匯集起來,交由專業的投資經理進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資者出資比例分享。投資基金本質是一種 金融 信托。目前國內投資者對基金缺乏認識,一方面認為投資基金不如投資股票;另一方面認為投資基金不如存款,因為后者安全系數更高。其實,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過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種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間的投資品種。投資者沒有認識到這一點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為國內居民金融投資意識淡薄,參與證券投資的程度較低,我國居民證券資產占金融資產的比例尚不足5%。
(四)證券投資基金品種單一
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經過一百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門類眾多的基金產品。就投資對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衍生金融產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內部又有成長型基金、價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業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業型基金、地區或國家型基金、指數基金等。
目前我國基金品種比較單一,從基金類型上而言,有開放式和封閉式;就投資對象而言,僅有股票基金或者說股票債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個國家金融產品的豐富程度與該國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發育程度及開放程度是密切相關的。基金產品創新所面臨的問題需要證券市場的不斷開放和不斷成熟來解決,而不僅僅通過模仿西方市場的產品來解決。
(五)基金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目前國內證券投資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時間還比較短,投資技巧及防范風險能力等方面缺乏經驗,整個管理人員隊伍還有待建設;我國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時間也較短,企業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體系、運作機制等方面還有待完善。
二、完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的對策
(一)拓寬基金業 發展 的資金來源渠道
積極引導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將資金用于購買基金憑證,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不僅量大而且穩定,可以為基金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輸血”通道。為此,可進一步放寬 保險資金投資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許社會保障資金進入基金市場。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的證券投資基金發展歷程告訴我們,真正推動基金業發展的動力來自于養老基金的發展。隨著我國老齡人口的不斷增加, 企業 養老基金和居民養老基金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勢在必行。
(二)完善證券投資基金 法律 法規體系
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的不斷發展,許多問題由于法律法規的缺乏而無法得以及時公正的處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續性通常很難得以保證,法律法規的滯后性已經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證券市場的良性發展,其后果就是市場參與者自行其是,從而導致普遍違規甚至普遍違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資基金法》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體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關系通過法律的形式得以確立,明確市場運行規則,從而逐步擺脫過去過分依賴行政指令的發展軌道,逐步實現我國基金業發展的規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績效評價體系及機構
建立完善證券投資基金績效評價體系及機構對投資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資者可以借此評價基金經理完成匯報率目標情況如何以及在投資過程中對風險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資者還可以對基金之間、基金與實行被動投資戰略的基準指數之間進行比較,評價其績效情況。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績效評價及機構的建立與完善,不僅可以切實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加強對基金管理公司的風險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間的競爭,起到優勝劣汰的作用,使證券投資基金真正發揮“專家理財”的作用,充當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穩定器”。
(四)加速基金監管市場化進程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開放程度和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監管層應逐步調整對于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目標,加速基金監管市場化進程。市場化的監管包括:維護和促進市場的公正、公平、公開、高效和透明,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業內的犯罪和欺詐行為。
為達到上述監管目標,監管部門可以利用下列監管途徑:對于基金公司、托管銀行及基金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行為的監督;促進基金從業人員的自律,遵守道德標準和職業規范;加強向社會公眾進行基金業的信息披露,維護公眾對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會媒體的力量加強對基金業的監督;加強對于基金公司、托管銀行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檢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及激勵機制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制度。通過發行基金證券,集中投資者的資金,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活動的基金。在全球基金業風云變幻的今天,基金業弄潮于證券、產業、風險市場變革發展的大潮中,行業機構勵精圖治群雄逐鹿,基金業走到了國內產業和金融業開放的最前沿,投資基金業倍受全球矚目。證券投資基金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在全球范圍內迅速發展。我國已加入wto,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已為大勢所趨,這為投資基金發展提供了條件,創造了機遇。大力發展投資基金已成為完善資本市場、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程的必然選擇。
一、證券投資基金對解決資本市場現存問題的重要作用
基金是適應市場發展和社會財富增長對專業化理財服務需求的產物,反映了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目前來講,雖然基金總量和單個規模均偏小,但其對資本市場的影響己初步顯現出來。在促進資源配置效率、促進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結構、培育成熟市場理念、增強證券市場與貨幣市場之間的溝通、改善宏觀經濟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傳導機制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且這些作用和影響愈見凸現。
1.加快儲蓄向投資轉化,擴大資本市場總量。國債市場經過最近幾年的大規模發展,已接近臨界線。而股票市場仍處于資金貧乏、擴容過快、行市低迷狀態,這主要是由于股市風險太大,上市公司整體素質差,這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市場信心和投資者利益。投資基金這種新工具,風險較股票低,收益又較債券高,由專家理財,選擇適當的投資組合,對穩健投資者的吸引力尤其大。
2.對股票市場的作用。(1)通過組建各類投資基金,或直接購買國家股、法人股,或讓國家股、法人股以“證券充當型”方式參與各類投資基金的發起,通過基金上市流通,在一定程度上可解決國家股、法人股流通難的問題。(2)股市的成熟,一個主要因素是機構投資者成為股市的中堅力量。大量培植基金公司,可增加股市的機構持股比例,同時又能解放大批個人持股者,使他們能安心從事本職工作,大大節約了證券投資的社會成本。(3)證券投資基金由專家管理,操作更富理性,大部分基金的投資傾向于中長期,避免了個人投資者入市不連續的缺陷,有利于證券市場向縱深發展。同時可以引導和促使市場形成理性的投資觀念,從而緩解個人投資者大量驟然進出市場所造成的市場波動。(4)由于公司股權高度分散,決策的制定權被管理者所掌握,企業事實上被經營者所控制,導致公司治理問題的產生。證券投資基金因其理性的操作,對所投資入股的企業要求較高,一般會選擇業績優良的股票構建投資組合,同時會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并發揮積極的監督作用,這樣就可對這些公司形成較強外部約束。為了獲得證券投資基金的青睞,上市公司必然要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這會使證券市場形成真正的優勝劣汰機制,提高整個證券市場的質量。
3.對債券市場的作用。(1)當前我國對外借款已達相當規模,而進一步吸引直接投資又受到國內投資軟硬環境的制約,因此利用證券市場和投資基金已成為吸引外資的新選擇。中外合作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使外國投資者以間接方式進入我國證券市場,一方面可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另一方面又能減少我國債務負擔,并可增加國內資金供給。(2)國債投資基金可以參與國債的承購包銷和競爭招標,還可為其它金融機構融通資金,調動其國債發行承銷與招標的積極性,增強其競爭能力,從而達到提高發行效率的要求。另外國債投資基金將個人手中的國債集中起來進行交易,提高國債流動性,使得降低國債發行成本的操作空間更為寬余。
總之,證券投資基金迅速發展,對資本市場產生的影響也日益明顯,正在成為資本市場充滿勃勃生機的新興力量。
二、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存在的主要問題
證券投資基金對解決資本市場現存問題能起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國基金業的起步較晚,還有許多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被經濟學家喻為“籠中虎”的巨額居民儲蓄存款,對基金產品產生了極大的推力。“基金井噴”態勢之下,也同樣暴露出跑馬圈地、投資嚴重重疊、銷售環節不規范等問題,非理性的繁榮背后,潛伏的是大量隱患。
1.基金性質模糊不清。首先,大部分基金組織形態模糊不清。其次,許多名義上為封閉式基金,但在發起設立時卻未明確規定存續期。其中有的基金甚至任意擴大額度,其所謂的封閉式其實只對普通投資者封閉,而對基金管理者卻不封閉。再次,有的基金存在不同程度的債券化傾向。不少基金發行人對基金的收益做了不同程度的承諾,這與基金不承諾某一固定的最低收益回報,其收益完全取決于基金經營的收益水平的基本要求不相符合。
2.基金組織結構和運作不規范。一方面,基金關系人概念不清,管理人與信托人之間不能嚴格分離。另一方面發起人構成不規范,其所持有的股本比例偏小。按照國際慣例,基金的發起設立必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法人,而且一般應由有影響的大財團或資深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基金發起人。我國現已成立的基金中,相當部分是由某家機構獨立發起,甚至有政府參與其中,這都違反了基金的基本運作原則。
3.投資基金總體規模和單只基金的規模都普遍過小,不利于市場穩定。投資基金規模嚴重偏小,使投資基金無法進行有效的投資組合,分散投資風險能力降低。同時,規模偏小,也使得投資基金無法在證券市場上抑制過分投機,起到市場“穩定器”的作用,與其作為機構投資者的身份不相稱。相反,相當一部分基金反而成了市場發展的一種不穩定因素。此外,現行許多基金規模過小還給以后實行規范化改造增加了很大難度。
4.投資基金投資方向偏離,投資工具單調,投資結構失衡,投資組合不科學,影響了基金功能的發揮。從現有證券投資基金的實際投資對象來看,幾乎都是多元化投資。很多基金投向實業、房地產等的比例偏大,對證券市場的投資比例偏小。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方向偏離,一方面造成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差,收益差,分散風險的能力差;另一方面使得證券投資基金穩定證券市場的功能弱化。
5.基金經理通常關注同樣的市場信息,采用相似的經濟模型、信息處理技術、組合及對沖策略,在投資行為上具有較高程度的同質性。這導致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行為中存在著“羊群行為”,這在我國股市表現尤其明顯。當許多基金在同一時間買賣相同的股票時,會導致單個股票的價格大幅波動,破壞市場的穩定運行。
三、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我國發展投資基金要以維護整個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為前提,要借鑒西方國家發展基金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在發展過程中逐步與國際慣例接軌。
1.規范改造現有投資基金的規模和投資,適時適量推出新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規模過小,難以發揮市場“穩定器”的作用。只有集中了大量的資金,才能產生規模效應。另外,投資基金只有擁有了足夠多的資產才能有效地分散風險和進行投資組合,從而達到降低投資風險和提高投資收益的目的。可借鑒國際市場上這些成功經驗,改變我國投資基金形式單一,投資工具和投資手段單調的現狀,推動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品種的多元化。
2.積極引導海外中國基金,逐步建立中外合作基金。第一只中國概念基金始于1989年成立的“新鴻基中華基金”,隨著新興市場中國概念的興起,以中國b股、h股和非上市公司為投資對象的中國基金數量大增。但由于我同b股、h股市場相對狹小,可供國外投資基金選擇的品種與數量相當有限。我國應采取相應措施鼓勵海外中國基金投資于b股、h股,也應發展中外合作基金,引進國外基金管理經驗,實現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
3.加快推進投資基金管理體系的建設,健全對基金的監管體系。首先,建立健全宏觀監管體系,改變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的管理局面。其次,建立證券投資基金業的自律性機構,以加強內部協調和業務管理。再次,在基金內部建立微觀監管體系,加強基金管理體系中信托人對基金業運作的監管功能,提高基金受益人大會的權威,明確規定并在實踐上強化受益人大會對基金的監督作用。
4.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加強監督管理。盡快完善基金監管法規,將基金市場運作納入法制化軌道;明確基金主管機關行使審批和監督職能;貫徹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相互獨立的原則,加強托管人對基金資產運作的監督;規定基金信息披露,出版相應的專業報刊,保護投資者利益。把經營基金的管理公司置于嚴格的管理和社會公眾監督之下,對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有效的法律制裁。
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及“開元”、“金泰”證券投資基金的規范設立,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迅速發展,并已逐步成長為我國證券市場上影響力最大的機構投資者之一。但是,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仍然面臨著一些問題,主要包括來自外部的客觀問題和基于內部治理范疇的問題,本文僅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面臨的來自外環境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所面臨的非內部治理范疇問題
(一)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證券投資基金系統風險
我國的證券市場是在政府主導下發展壯大起來的,盡管市場因素所發揮的作用在增長,但是政策仍然是決定我國證券市場走向的首要因素。有關專家曾對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進行實證分析,結果表明我國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高達60%,非系統風險為40%,而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一般為25%,非系統風險為75%。從股票市場十年的發展歷程來看,每一次轉折都伴隨著重大政策的出臺,市場在政策的干擾下發揮著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國的證券市場很難發揮作為我國經濟運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組合只能分散非系統風險,卻對系統風險無能為力。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夠準確預測和及時掌握政策的變化,并采取相應的投資決策,才能夠分散系統風險,而對于政策的變動,證券投資基金是難以準確預測的。因此,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市特征無疑加大了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系統風險。
(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不明確嚴重影響證券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
目前,國內證券投資基金業監管的法律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在基金業發達的美國,對共同基金的規范和監管,不僅有證券法、投資公司法、投資顧問法,而且有基金行業的自律,國內目前基金監管所依據的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行業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監控尚處于探索之中。
同我國的上市公司一樣,我國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問題。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監督基金管理人的實際運作。目前在我國基金的實際運作中,尚無信托人這一法律主體,基金托管人在某種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據有關規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擔任。由于法律法規上的缺陷,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托管人職責僅僅限于基金的會計核算和基金資產的托管,而面對基金運作中違規操作和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時,采取何種法律行動,履行何種法律程序,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對于基金的管理和懲罰完全通過證監會的行政處分來實現。且處分多來自行政手段,極有可能為基金管理公司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隱患。
從實際的運作效果來看,我國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關系,委托人無法通過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來防范人的道德風險,當人未能履行誠信義務的時候,利益損失就不可避免,而當利益損失發生后,也沒有相應的法律制度來保障委托人追償由于人行為不當所形成的損失。
對于現階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雖然在形式上構筑了公司治理結構和各項規章制度,但是由于國有化的傾向,現代企業制度所要求的約束和制衡精神卻遠未在實際公司運作中得以真正體現,自律程度的高低決定著基金管理公司的規范程度。因此,委托問題就不可避免。
(三)投資者參與證券投資的意識淡薄,對基金缺乏認識
投資基金最初產生于英國,但目前最發達的是美國。投資基金在美國成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許多投資者不同的投資份額匯集起來,交由專業的投資經理進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資者出資比例分享。投資基金本質是一種金融信托。目前國內投資者對基金缺乏認識,一方面認為投資基金不如投資股票;另一方面認為投資基金不如存款,因為后者安全系數更高。其實,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過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種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間的投資品種。投資者沒有認識到這一點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為國內居民金融投資意識淡薄,參與證券投資的程度較低,我國居民證券資產占金融資產的比例尚不足5%。
(四)證券投資基金品種單一
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經過一百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門類眾多的基金產品。就投資對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衍生金融產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內部又有成長型基金、價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業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業型基金、地區或國家型基金、指數基金等。
目前我國基金品種比較單一,從基金類型上而言,有開放式和封閉式;就投資對象而言,僅有股票基金或者說股票債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個國家金融產品的豐富程度與該國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發育程度及開放程度是密切相關的。基金產品創新所面臨的問題需要證券市場的不斷開放和不斷成熟來解決,而不僅僅通過模仿西方市場的產品來解決。
(五)基金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目前國內證券投資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時間還比較短,投資技巧及防范風險能力等方面缺乏經驗,整個管理人員隊伍還有待建設;我國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時間也較短,企業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體系、運作機制等方面還有待完善。
(一)拓寬基金業發展的資金來源渠道
積極引導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將資金用于購買基金憑證,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不僅量大而且穩定,可以為基金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輸血”通道。為此,可進一步放寬保險資金投資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許社會保障資金進入基金市場。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的證券投資基金發展歷程告訴我們,真正推動基金業發展的動力來自于養老基金的發展。隨著我國老齡人口的不斷增加,企業養老基金和居民養老基金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勢在必行。
(二)完善證券投資基金法律法規體系
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的不斷發展,許多問題由于法律法規的缺乏而無法得以及時公正的處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續性通常很難得以保證,法律法規的滯后性已經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證券市場的良性發展,其后果就是市場參與者自行其是,從而導致普遍違規甚至普遍違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資基金法》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體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關系通過法律的形式得以確立,明確市場運行規則,從而逐步擺脫過去過分依賴行政指令的發展軌道,逐步實現我國基金業發展的規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績效評價體系及機構
建立完善證券投資基金績效評價體系及機構對投資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資者可以借此評價基金經理完成匯報率目標情況如何以及在投資過程中對風險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資者還可以對基金之間、基金與實行被動投資戰略的基準指數之間進行比較,評價其績效情況。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績效評價及機構的建立與完善,不僅可以切實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加強對基金管理公司的風險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間的競爭,起到優勝劣汰的作用,使證券投資基金真正發揮“專家理財”的作用,充當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穩定器”。
(四)加速基金監管市場化進程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開放程度和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監管層應逐步調整對于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目標,加速基金監管市場化進程。市場化的監管包括:維護和促進市場的公正、公平、公開、高效和透明,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業內的犯罪和欺詐行為。
為達到上述監管目標,監管部門可以利用下列監管途徑:對于基金公司、托管銀行及基金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行為的監督;促進基金從業人員的自律,遵守道德標準和職業規范;加強向社會公眾進行基金業的信息披露,維護公眾對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會媒體的力量加強對基金業的監督;加強對于基金公司、托管銀行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檢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及激勵機制
一、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現狀
(一)我國公募基金的發展現狀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國境內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01家,其中中外合資公司45家,內資公司56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證券公司或證券公司資管子公司共10家,保險資管公司1家。發行公募基金共2722只,比上年增加54.40%,資產凈值合計83971.83億元,比上年增長85.15%。其中,封閉式基金164只,凈值規模1947.72億元,開放式基金2558只,凈值規模82024.11億元。在開放式基金中,股票基金587只,凈值規模5988.13億元;混合基金1184只,凈值規模17948.31億元;貨幣基金220只,凈值規模44371.59億元;債券基金466只,凈值規模5895.92億元;QDII基金101只,凈值規模662.53億元。
在我國,開放式基金因其靈活的投資方式受到市場追捧,在證券投資基金中占據了主體地位,2015年發行的證券投資基金中,開發式基金占比達到92.71%,封閉式基金僅占7.29%。
我國開放式基金主要包括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貨幣基金、債券基金和QDII基金。2015年,除股票基金外,其他四類基金數量均呈現增長趨勢。其中,混合基金因其中等風險和較高收益的優勢,份額大幅增加(46.29%),更為投資者所青睞;而受2015年下半年股票市場的不穩定因素影響,股票基金份額自6月份開始下滑(22.95%);貨幣基金(8.60%)、債券基金(18.22%)和QDII基金(3.95%)份額則小幅增加,如圖2所示。
2014年12月底,我國公募基金規模為4.5億元,2015年伴隨著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發行數量的快速增加,基金份額迅速擴增,公募基金資產凈值大幅增漲,達到8.4萬億元,增幅86.7%,充分體現了證券投資基金行業良好的發展態勢。
(二)我國私募基金的發展現狀
截至2015年12月底,基金業協會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5005家。已備案私募基金共24054只,認繳規模5.07萬億元,實繳規模4.05萬億元。
相比公募基金,我國私募基金隨著創新創業浪潮的到來,規模迅速擴大,加之中小企融資訴求急需得到滿足,私募基金發展勢不可擋。
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發展迅速,促進了金融產品的創新,推動了金融市場的發展,但發展過程中資本市場環境、基金內部治理結構及監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
首先,我國的證券市場環境對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發展有一定的影響。第一,上市公司贏利水平有限,信息披露不明確,制約證券投資基金理性投資。我國證券市場規模過小,上市公司質量不高,是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第二,市場缺乏做空機制,證券投資基金市場難以規避風險。證券市場做空機制,有利于投資者主動規避風險和市場流通性增加,也利于證券市場的平穩發行,降低市場風險,利于證券市場監管的間接化、彈性化及科學化。做空機制給市場提供了一個風險對沖工具,有助于投資者回避市場風險,所以一個健康的證券市場需要做空機制實現穩定。第三,證券市場金融產品稀少,證券投資基金選擇有限。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所以逐步代替了個人投資。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發展還不成熟,證券投資基金選擇的金融產品有限,致使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空間減少。基金管理人就難以對基金產品進行組合投資,很難達到風險對沖的目的,難以規避風險。
其次,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第一,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道德風險。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與基金管理人是委托關系,基金管理人應本著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為持有人服務,但由于持有人期望資產增值最大化,而管理人期望效用最大化,二者的目標函數不太一樣,基金管理人可能會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謀利,或為公司謀利而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等。第二,基金托管人的獨立性受限。基金托管人由法定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擔任,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核準。《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得為同一機構,且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基金合同約定等,應馬上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證監會報告。但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聘任有一定的決定權,致使基金托管人對管理人的監督有效性不強。第三,基金公司內部缺乏有效激勵制度。第四,基金持有人大會虛設。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的基金運作和管理無權干涉,只能通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才能行使職權。但基金份額持有人缺乏召開大會的實際操作能力,不能發揮大會實質性的作用,造成基金持有人大會虛設。第五,基金公司故意誤導投資者,進行虛假宣傳。
然后,基金外部監管體系不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基金監管內容應具有全面性、監管對象具有廣泛性、監管時間具有持續性、監管主體及其權限具有法定性、監管活動具有強制性等特征,我國的基金監管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做支撐。我國基金業發展不如國外基金業發展成熟,相關的法律法規也不夠健全,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規范的法規體系。
最后,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端人才匱乏,且流動頻繁。我國的基金業發展迅速,基金市場人才需求量大,致使基金管理人員的頻繁流動,不利于基金業績發展,對基金業的穩定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對于目前國內盛行的私募基金,其也相繼暴露出一些問題。一是私募基金變相公募,向不特定對象公開推介,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等;二是管理示范違規運作,部分私募將自有財產與基金財產混同,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還存在操縱市場等問題;三是登記備案信息失真,部分私募機構長期失聯,逃避監管;四是跑路事件時有發生,最突出的問題表現在非法集資的風險。
三、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對策建議
為了促進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穩定健康發展,需要從以下方面進行:
(一)改善證券市場環境,使基金產品多元化發展
提高公司上市市場條件,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推動市場做空機制的建設,利于規避市場風險。同時加大產品創新,推動基金產品多元化發展。
(二)加強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
加強內部控制制度應本著合法合規、全面審慎、適時的原則,規范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大綱,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完善部門業務規章制度,規范基金信息披露工作,防止利益輸送,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加強合規管理機構設置,強化約束激勵機制。
(三)完善基金監管體系,健全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
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步放開,必然加強相應的監管工作。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相關的基金從業人員的監管勢必要加大力度。加強對基金活動的監管,規范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的監管職責及監管措施,加快建立以《證券投資基金法》為核心的規范性文件及完整的法規制度。同時加強基金行業自律,穩步推進基金監管體系建設,積極健康發展基金業。
(四)加強人才培養和引進,建立基金人才市場,穩固證券投資基金基礎
加大人才的培養和引進,規范基金管理人的市場準入條件,建立規范有序的基金人才市場,為基金業提供優質的人才。同時,提高基金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服務水平、治理能力也是至關重要的,有助于基金業穩定健康的發展。
引言
作為投資行為中的一項證券重要內容,證券投資行為目前市場上廣泛流行。早在1997年,政府便已經頒布了有關管理證券投資行為的規定,這標志著機構投資者正式開始出現在了市場中。經過一年時間的發展,到1998年,我國上海深圳兩地已經開始在網上發行證券投資基金,這標志著證券投資基金的正式設立,自此之后,證券投資基金便開始在市場上獲得了迅速的發展。
一、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狀況及套利行為特征
證券投資基金的不斷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要得以與政府對這一投資行為的支持,就目前的情況看,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影響力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程度的進步,同時也一躍成為了市場上最大的機構投資者。除了政府的扶持之外,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與個人投資者的支持與選擇也有著分不開的關系,隨著個人投資者投資行為的不斷增多及其對投資行為理解的不斷深入,大部分人都認識到了個人投資是具有一定程度的風險的,而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這一方式來進行投資,則可以有效的規避上述風險,對其自身收益的提高具有著十分重大的價值,因此,相對于自身投資來說,目前個人投資者也開始逐漸傾向于選擇證券投資基金這一投資行為。調查顯示,從2005年到2007年,我國證券投資的賬戶總數得到了顯著的提高,從125.7萬增加到了2582.51萬,共增長了近20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與資產凈值增長狀況如圖所示:除此之外,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場影響力正在不斷增大。一方面,我國個人投資者出于對投資收益提高的需要,會理性的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方向及特點進行分析,從而對其進行理智的購買。另一方面,私募基金以及保險基金等領域的投資者也會對證券投資進行進行了解。上述兩方面共同作用,為證券投資基金市場影響力的提高提供了基礎。套利行為主要包括跨期套利、跨市套利、跨商品套利以及基金套利等很多種,不同的套利行為具有不同的特點,但總的來說,這一行為對于市場的穩定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從而導致市場波動。
二、機構投資者套利對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不利分析
機構投資者套利對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不利影響主要表現為對市場穩定性以及市場價格的影響與投資者的短視行為三方面,以下文章主要將三方面不利影響展開來進行了分析。
(一)機構投資者的流動性增加了證劵市場的不穩定性
以開放式基金為例,首先,根據開放性基金的要求,基金的投資者在需要對基金份額進行贖回時,可以自行的完成交易,而資金管理者對于這一行為只能被動的接受。在證券市場價格對于投資者較為有利時,投資者便會增加所持有的基金份額,而一旦證券市場價格對于投資者不利,投資者便會適當的減少基金份額,此時,為了使自身的利益能夠得到保證,基金管理者通常會改變投資戰略,這對于證券市場的穩定性十分不利,因此可以說,機構投資者的流動性是會增加證券市場的不穩定性的。
(二)機構投資者的羊群效應加劇了證劵市場價格的波動性
羊群效應也稱為從眾效應,機構投資者的羊群效應指的是機構投資者迎合市場大部分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去進行投資。總的來說,羊群效應對于證券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主要表現為以下三方面:首先,在羊群效應下,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往往會跟隨決策者來進行,而不是理性的對市場經濟進行分析,這就使得決策者的行為會從整體上影響投資行為,從而加劇了證券市場價格的波動;其次,羊群效應在很大程度上夸大了市場信息,如果市場信息較為良好,投資者一定會受羊群效應的影響而追加所持有的證券,反之則會造成投資者的恐慌,這對于市場價格穩定性的保證十分不利;最后,羊群效應會導致市場上變化過大,此時對于一部分缺乏經驗的經理人來說,很可能會受其影響而做出錯誤的決策,從而影響證券市場價格的平穩運行。
(三)機構投資者的短視行為
機構投資者在證券市場上所使用的并不是從買入到持有的投資策略,而是會選擇選擇調整金融工具組合的構成,這就會導致證券市場上需求的不斷變化。總的來說,機構投資者的短視行為主要體現在對證券市場趨勢的追蹤以及對動量交易的了解兩方面。首先,對于市場趨勢的追蹤來說,如果能夠在完善的證券市場的基礎上來實現,是可以進行的,但就目前的情況看,我國證券市場并不是十分完善,因此,投資者的這一行為必將會對證券市場造成影響。
三、機構投資者套利對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有利分析
(一)機構套利方面
作為證券市場上主要的套利者,機構投資者手中所持有的證券量十分巨大,而一旦發生交易,其數量也一定要相對較大,這對于證券市場流動性的增強十分有利,除此之外,套利交易還會使得市場參與這的套期保值成為可能,而作為衍生金融市場正常運轉的一個重要保證,套期保值的出現對于金融市場的一體化是十分有利的。
(二)對證劵投資基金的作用
機構投資者在對大量的證券進行拋售會買入的過程中,一定會使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得到增加,因此可以說,機構投資者的套利行為會增加證券投資基金的流量,進而也就會增加其收入。
結束語
通過上述文章可以看出,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已經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發展,隨著機構投資者投資行為的出現,我國的證券市場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影響,總的來說,機構投資者套利行為對于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影響主要表現為積極與消極兩方面,首先,套利行為可以有效的提高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增加證券投資基金的流量,但同時也會使造成證券市場價格的波動,對其穩定性造成影響,因此,對于機構投資者套利的行為需要從不同的角度來思考,這是需要金融行業人員必須加以重視的。(作者單位:南京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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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券投資基金有利于為投資者拓寬投資渠道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國民經濟快速增長,社會財富不斷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迅速提高。除去必要的支出,廣大居民還有大量的資金結余。這筆數目可觀的閑散資金就為理財投資提供了源動力。而采用怎樣的理財方式,則需要從資產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慮。
當前,儲蓄存款是一種最為常見的理財方式(截至2009年我國城鄉居民存款余額高達26萬億元)。安全性是銀行儲蓄的明顯優勢。但考慮到較低的存款利率及巨大的機會成本,銀行儲蓄實際收益很低。債券利率高于儲蓄利率,安全性也較高,投資債券不失為一種穩健的投資理財方式。然而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通貨膨脹會吞噬債券的固定收益所形成的購買力。投資者必須考慮投資債券的通貨膨脹風險。投資于股票有可能獲得較高的收益。但對于資金有限、投資經驗不足的中小投資者而言,直接進入變幻莫測、投機性很強的股票市場有一定困難。此外,鑒于我國股市萎靡不振的狀態,投資者很難在股市中獲得良好的投資收益。廣大投資者希望有一種既能獲得較高的收益又能降低風險的理財工具。而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適合中小投資者的投資工具,將個人的小額資金匯集起來,由專業的投資機構進行組合投資,其具有集合理財、專業管理,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特點。中國證券業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證券投資基金平均每年的分紅收益率遠高于同期的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收益率。根據美國投資公司協會(ICI)的統計,截至2010年,全球共同基金的資產規模達到24.70萬億美元。2010年末我國的基金數量達到了704只,基金資產凈值為2.52億萬元“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如今,我們可以說證券投資基金已成為一種大眾化的理財方式,進入了尋常百姓家,為投資者拓寬了投資渠道。
二、證券投資基金有利于緩解企業融資困難
融資難是世界各國企業發展面臨的普遍性問題。近日溫州爆發的中小企業危機和企業老板“跑路”事件就充分暴露了民間資本市場資金嚴重不足。實際上,融資困難已困擾我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多年,并嚴重阻礙企業的發展壯大。然而,在另一方面銀行卻有著大量的儲蓄存款。現存的這種結構制約了資金的自由流動,增加了企業融資難度。證券投資基金通過發行基金份額來募集各類社會資金(銀行性金融機構也參與其中),并投入到資本市場。這為企業募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實際上更起到了將閑散資金轉化為生產性資金的作用。這種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機制為中小企業的穩定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資金來源保障。結合近年來基金業的表現,我們可以看出,作為直接融資工具的證券投資基金能夠將銀行儲蓄存款分流到資本市場,有利于緩解企業融資困難,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而且,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這種作用越來越大。
三、證券投資基金有利于證券市場的穩定與健康發展
在發達國家成熟的證券市場上,機構投資者占據絕對優勢,而個人投資者的投資比重不足30%。事實證明,擁有足夠數量的機構投資者正是證券市場成熟的標志之一。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重要缺陷就是機構投資者力量薄弱,遠未能成為市場的主力。統計數據顯示,我國證券市場的投資主體中近九成都是個人投資者。這種以散戶投資者為主的投資者結構決定了我國證券市場的融資規模小、投機性強、波動性大,并且導致證券市場的不穩定性。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使個人投資者轉變為機構投資者,這有助于改善目前我國以個人投資者為主的不合理的投資者結構,并將極大提升證券市場的穩定性。中國證監會首屆主席劉鴻儒就曾指出,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在證券市場上發揮了積極作用。
證券投資基金通過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匯集起來,交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運作。基金管理人作為機構投資者,擁有大批經驗豐富的投資研究人員和強大的信息網絡。他們可以在基金投資過程中對所投資的證券進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對證券市場進行全方位的動態跟蹤分析。這有利于證券市場有效信息的傳播與利用。同時,基金倡導理性投資,發揮專業理財的優勢,有利于市場合理定價,推動市場價值判斷體系的形成。它所倡導的理性的投資文化更看重公司的基本面和企業的未來價值,引導投資者的投資理念向理性化方向發展,有助于抑制市場的短期過度投機。
四、證券投資基金有利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國際經驗表明,證券投資基金是實現企業年金、社保基金等社會保障資金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徑。眾所周知,我國老齡人口比重逐年增加,老齡化問題對國家的壓力逐步加大。以養老制度為代表的社會保障體系已不能完全適應現階段形勢的發展。因此,國家對原有的養老退休政策和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已經起步,并探索新型的養老基金制度。可以預見今后我國社保基金在規模和數量上都將迅速增長,發展前景非常廣闊。根據世界銀行的預測,至2030年,中國養老基金將達到1.8萬億美元,成為世界第三大養老基金。社保基金有著保值增值的強烈要求,并且特別重視資產的安全穩定性。而通過證券投資基金專業化服務的平臺,社保基金可以將一定比例的資金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使其以較低的投資風險,獲得較高的回報。在國外證券市場上,社會保障基金是市場中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以美國為例,社保基金是開放式基金資金來源的主體。在我國,根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社保基金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和股票的比例可達40%。隨著社保基金規模的擴大,必將有更多的社保基金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也將成為社保基金投資新方向,為社保基金提供較為安全的投資渠道,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與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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