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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論界關于財務會計要素概念的討論
目前會計理論界存在一些關于財務會計要素概念的似是而非的爭議和論點,其中較具有代表性的如鄧永勤和丁方飛(2011)、以及杜興強和杜穎潔等(2011)提出的一些關于財務會計要素概念的問題、觀點和建議。
1鄧永勤等(2011)的會計要素概念延伸思想
鄧永勤和丁方飛(2011)在《論會計要素概念的延伸》一文中認為:(1)IAS39和和CAS22關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定義中,“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與資產和負債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相抵觸,因此,金融工具不完全符合會計要素定義。(2),金融工具較之非金融資產和負債,最大的特點是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然而,IAS39 和CAS22均提出“當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約的一方時,應該在資產負債表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這一確認標準不完全符合“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的基本確認標準。[1]
鄧永勤等在該文中提出了實要素和虛要素的概念,實要素是指滿足傳統會計概念框架要素定義和確認條件的對象,包括實資產、實負債等。虛要素則是指衍生金融工具等某些未來發生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資產、負債,或者帶來的收入、費用,包括虛資產、虛負債等;并指出“虛要素也是實際存在的,與實要素在會計確認上的地位是對等的,和實要素一樣應納入財務報告內確認”,定義虛要素“意在指出其不能滿足傳統會計概念框架要素定義和確認條件的缺陷”。[1]
筆者認為,鄧永勤和丁方飛的上述研究,為我們延伸會計要素概念提供了新的啟示和分析思路,這是具有特別重大意義的會計理論研究參考。但是,其具體建議也存在某種程度的不足,即實要素和虛要素概念的提出并不能很好地解釋這一問題:為何當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約的一方時應該在資產負債表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而當企業成為其他一般合約(如商品買賣合同)的一方時卻通常不能在資產負債表確認一項資產或負債?
2杜興強等(2011)關于商譽的討論
目前廣為接受的商譽會計核算方法是核算“外購商譽”,并將外購商譽的初始計量定義為“收購價格超過購買企業所享有的被購買企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杜興強、杜穎潔、周澤將(2011)在《商譽的內涵及其確認問題探討》一文中指出,這種“差額觀”的計量模式,沒有考慮“可能存在由于無法滿足嚴格的確認標準而未能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資產和負債”等原因而導致高估或低估并購價格的問題,“完全忽視了商譽的經濟性質或商譽的內涵”。為此提出了“確認商譽”的概念,并將“確認商譽”定義為“合并商譽與被并購企業因并購行為而得以顯性化的自創商譽之和”;“合并商譽”則是指外購商譽剔除未確認的資產和負債、估價錯誤、過度自負和樂觀等因素的影響后的金額。[2]
然而,筆者認為,杜興強等的上述研究,雖然深刻地指出了目前商譽會計的一些問題,但仍未解決以下關鍵問題:(1)“被并購企業因并購行為而得以顯性化的自創商譽”是滿足傳統會計概念框架要素定義和確認條件的,因此可以作為“確認商譽”由并購企業來確認。按照這一邏輯,可控制性相對較強的被并購企業就更應當確認該“顯性化的自創商譽”。但目前的事實是,各國的會計準則或慣例均規定了只有合并商譽能作為一項資產入賬,理論界也很少有支持確認自創商譽的。(2)這一矛盾的存在,是否影響了商譽信息的相關性與可靠性?(3)這一矛盾的真正根源是什么?
二、從產權視角分析會計要素概念的必要性
1產權概述
在經濟學中,產權是指主體對財產的一組以利益為目的行為性權力。在法學中,產權被定義為是指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經濟學中的產權得到法律認可和保護后(即顯性化后),就成為了法學中產權。產權包括財產的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從內容看,產權是指特定主體對特定客體的權利,沒有特定客體的存在,產權便不再存在;從權利本身的內容來講,產權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特定主體對特定客體和其它主體的權能,即特定主體對特定客體或主體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或者采取什么行為的權力;二是該主體通過對該特定客體和主體采取這種行為能夠獲得什么樣的收益。傳統經濟學側重于研究產權收益的配置機制,而現代經濟學側重于研究產權權力的配置機制。
產權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1)按其歷史發展形態的不同,可分為物權、債權、股權;(2)按其客體流動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固定資產產權和流動資產產權;(3)按其客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有形資產產權和無形資產產權。(4)按其表現形式的不同,分為原始產權、法人產權、終極所有權(債權和股權)。
2財務會計要素概述
財務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以及收入、費用、利潤。在傳統會計概念框架下,資產被定義為“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有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負債被定義為“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所有者權益被定義為“是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應享的剩余利益”,收入被定義為“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費用被定義為“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利潤被定義為“是收入減去費用、利得減去損失后的凈額”。
在傳統會計概念框架下,資產和負債的確認條件被界定為:(1)符合相差定義;(2)相差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業;(3)該資源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的計量,或者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收入和費用的確認條件被界定為:(1)符合相差定義;(2)交易結果能夠可靠估計,包括放棄了對交易客體的控制權、轉移了交易客體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所有者權益和利潤的確認,則分別取決于資產與負債、收入與費用的確認。
從會計要素核算的側重點來看,傳統會計概念框架下的財務會計核算側重于對收入、費用和利潤的核算,屬于“利潤觀會計”;而現代財務會計側重于對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核算,屬于“資產負債觀會計”。財務會計核算重點的這一變化,也反映在所得稅會計模式的變化上,即:由應付稅款法發展到遞延法再發展到債務法。
從會計要素計量的模式來看,傳統會計概念框架的財務會計幾乎只采用歷史成本計量模式,而現代財務會計則越來越多地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3基于產權視角考察會計要素
基于產權視角來考察傳統會計概念框架下的會計要素,不難發現:(1)資產的實質是企業所擁有的法人產權,其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是指契約已經形成、“由企業擁有或有控制”是指契約已經顯性化或者說企業已經獲得了產權的權力內容,“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預期產權能夠實現。相類似的,負債的實質是企業所負的財產性積極法律義務;所有者權益的實質是企業的終極所有權歸屬;收入、費用和利潤的實質是對企業經營管理法人產權和財產性法律義務結果的會計表述,即是對企業經營管理法人產權和財產性法律義務效果和效率的會計表述。(2)從最終的判斷標準來看,會計要素的確認條件實際上是兩個,一是取得了產權的權力內容或承擔了財產性積極義務,二是預期該產權能夠實現、或者該財產性積極義務必須履行。(3)財務會計是對企業產權及其變動的精細化反映。首先,會計要素計量模式和會計要素報告側重點的變化,與會計主體所處的產權環境密切相關。其次,財務會計對其要素的分類,綜合了產權的不同分類方法。
三、延伸財務會計要素概念的構想及意義
1延伸會計基本要素概念的構想
現代財務會計屬于“資產負債觀會計”,側重于對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核算,而所有者權益又取決于資產和負債。因此,現代財務會計的關鍵要素是資產和負債。同時,基于產權視角來考察會計要素的確認條件,其最終的判斷標準是兩個,一是取得了產權或承擔了財產性積極義務,二是預期該產權能夠實現、或者該財產性積極義務必須履行。因此可以:(1)將資產定義為“是指企業所擁有的產權,預期該產權能夠實現”。(2)將負債定義為“是指企業所承擔的財產性積極義務,預期必須履行該財產性積極義務”。(3)將所有者權益仍然定義為“是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應享的剩余利益”。這樣的定義,不僅使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均符合傳統會計概念框架下相關要素定義的本意,而且不會與關于商譽、衍生金融工具等交易或事項的確認和計量原則相沖突。
資產負債觀基于產權配置視角來看待收益,認為企業收益是非企業終極所有權人的終極所有活動而引起的企業所有者權益的變化。“非企業終極所有權人的終極所有活動”是指企業股東和債權人的股權或債權投資、收回股權或債權本金、以及股權分紅以外的活動。現代經濟學還認為,現代企業應當是產權明晰的企業。在這一理念下,企業的收益應當基于委托理論而劃分為資產經營收益(反映了經理的受托責任履行情況)和資本經營收益。因此,可以:(1)將收入定義為“是指非企業終極所有權人的終極所有權活動而引起的所有者權益增加,包括資產經營收入和資本經營收入。資產經營收入是指因經理履行受托責任而引起的所有者權益增加。資本經營收入是指非因經理履行受托責任、以及非因企業終極所有權人的終極所有權活動而引起的所有者權益增加。”(2)將費用定義為“是指非企業終極所有權人的終極所有權活動而引起的所有者權益減少,包括資產經營費用和資本經營費用。資產經營費用是指因經理履行受托責任而引起的所有者權益減少。資本經營費用是指非因經理履行受托責任、以及非因企業終極所有權人的終極所有權活動而引起的所有者權益減少。”(3)將收益定義為“是指非企業終極所有權人的終極所有權活動而引起的所有者權益凈增加(或凈減少)額,包括資產經營利潤和資本經營收益。資產經營利潤(可簡稱為凈利潤)是指資產經營收入減去資產經營費用(包括相應的所得稅費用)后的凈額。資本經營收益是指資本經營收入減去資本經營費用(包括相應的所得稅費用)后的凈額。” 會計要素的確認條件,也可以統一簡化為兩項:(1)取得了產權或承擔了財產性積極義務;(2)該產權預期能夠實現、或者該財產性積極義務預期必須履行。會計要素的計量標準只有一項,就是預期產權的可實現程度、或者預期財產性積極義務的必須履行程度與計劃履行程度兩者中的較高者。
2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以及商譽與延伸后基本要素概念的協調性分析
(1)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與延伸后基本要素概念的協調性分析。IAS39 和CAS22要求,“當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約的一方時,應該在資產負債表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金融工具是指用來證明融資雙方權利義務的合約。由于金融工具合約的約定是明確而顯性化的,各國法律對金融工具合約的保護也是嚴格的。因此,當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約的一方時,就獲得了一定的產權或者承擔了一定的財產性積極義務;同時,“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約一方”本身表明了企業已經預計到了其產權能夠實現的、或者企業已經認識到了其承擔的財產性積極義務是必須履行的。可見,當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約的一方時,可以而且應當在資產負債表確認一項資產或負債。而當企業成為其他一般合約的一方時卻通常不能在資產負債表確認一項資產或負債,其原因要么是作為產權的客體尚不存在、要么是尚未獲得產權的權力或者尚未承擔財產性積極義務,例如成為遠期商品買賣合同但合同中未規定到期不履行合同的處罰條款;也可能是無法預期產權的可實現程度或者財產性積極義務的必須履行程度,例如保險合同中約定的理賠事項已經發生但損失金額尚無法估計。
(2)商譽與延伸后基本要素概念的協調性分析。商譽是指企業預期獲利能力超過可辨認資產正常獲利能力的資本化價值。企業會計核算組織框架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劃分會計要素和核算項目進行分類核算的。在這種會計核算組織框架下,由于商譽是與企業整體結合在一起的,無法單獨辨認,因而企業自創商譽不具備產權的客體內容,也就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能予以確認;而在企業并購中,被并購企業是整體被作為并購企業的一項資產而在并購企業的財務報表中予以確認的,這時,購買商譽就具備產權的客體內容,因而只要預期該產權能夠實現,就可以被確認為一項資產了。可見,在分類核算的企業會計核算組織框架下,雖然購買商譽與自創商譽的自然特性并沒有差別,但二者在產權內容上卻具有明顯的差別,這一差別導致了購買商譽可以確認而自創商譽不能確認。
3基于產權視角延伸會計要素的意義
現代財務會計的核算重點和計量基礎已較傳統會計概念框架下的財務會計有了很大的變化,但仍沿用了傳統會計概念框架下的會計要素概念,由此導致了商譽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交易或事項的確認和計量原則與相應的會計要素概念存在沖突,進而導致了實務中會計信息的相關性與可靠性。基于產權視角延伸財務會計要素概念后,徹底地解決了衍生金融工具、商譽等不滿足傳統要素定義的交易和事項的確認和計量問題,消除了會計理論界存在的一些關于財務會計要素概念的似是而非的爭議和論點。這對于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和列報,以及對于重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都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參考文獻:
[1] 鄧永勤,丁方飛論會計要素概念的延伸[J]會計研究,20116:32-37
一、財務會計對象理論
財務會計對象理論成果,主要是蘇聯、中國等社會主義國家的會計學者研究取得的,主要觀點概述如下。一是“過程說”或“財產說”。1950年,蘇聯高教部批準的《會計核算原理課程提綱》中寫到:“會計核算的對象是各企業和各組織范圍內,按貨幣方式來反映、監督和總結有計劃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過程及其物質基礎———社會主義財產”[1]。1979年,高等財經院校會計原理編寫組編寫的《會計原理》中指出,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會計對象“就是在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中能夠用貨幣表現的社會主義再生產過程以及社會主義財產”。二是“資金運動說”。“資金運動說”基本上可以說是中國會計學者的創造①。“資金運動說”認為,會計的一般對象是處于商品生產過程中的價值運動,即在商品經濟條件下,企業經濟活動中能夠用貨幣表現的方面。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價值運動表現為資金運動;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價值運動表現為資本運動。②“資金運動說”萌芽于20世紀50年代中期,形成于20世紀60年代,至今仍見之于會計學教材中。1954年,葛家澍教授指出:“在社會主義企業中,會計核算處理的對象則是企業經營資金的周轉、經營資金的構成及其來源”。1957年,管錦康認為,“社會主義會計核算的對象,也可以稱為社會主義資金及其運動”。
1961年,葛家澍教授又對社會主義會計對象進行了更明確地說明:“只要商品經濟存在,作為統一整體的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商品,就都可以用也必須用貨幣表現,因而整個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過程就客觀存在著資金的運動,即資金的生產、分配、流通和消費。我認為,這就是社會主義會計的對象”。③之后,“資金運動說”開始被中國會計學者普遍接受。三是“價值增值運動論”。葛家澍教授在1996年出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基本理論與方法研究》一書中,對“資金運動說”進行了修正或完善,認為“現代財務會計的對象確切的提法是價值增值運動,而不是簡單的價值運動”。吳水澎教授也指出,企業財務會計是價值增值運動能夠用貨幣表現的數量方面。因為在現代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再生產過程不是簡單商品流通,而是資本流通。馬克思指出,簡單商品流通(W—G—W′)是為買而賣,是為了消費,是追求能滿足某種需要的使用價值(W′)。而資本流通(G—W—G′)是為賣而買,目的是獲得價值的增值(G-G′),是獲得剩余價值。“預付價值不僅在流通中保存下來,而且在流通中加上了一個剩余價值,或者說增值了。正是這種運動使價值轉化為了資本。”“價值增值運動論”就是建立在馬克思的資本流通理論的基礎上。四是“價值與使用價值矛盾論”。易庭源教授認為,“會計對象不單是‘價值運動’,而且是再生產過程中價值與使用價值不斷對立不斷統一的矛盾運動”,“在生產過程(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過程)處處存在價值與使用價值的矛盾”。[3]基于這種認識,易庭源教授創立了“價值與使用價值矛盾論———資本運動論”復式記賬原理。
二、財務會計要素理論
(一)國外的研究成果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很少明確地提到財務會計對象,而是直接地研究財務會計要素。早在1907年,美國會計學家查爾思·斯普格(CharlesE·Sprague)在《賬戶原理》(ThePhilosophyofAc-counts)中,對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概念進行了定義。1940年,佩頓和利特爾頓(W·A·Paton&A·C·Littleton)在《公司會計準則導論》(AnIn-troductiontoCorporateAccountingStandards)中,對成本、收入、收益、盈余等概念作了深入的闡述,在第一章“概念”和第二章“成本”中,也涉及了利得、損失、資產、負債、權益等會計要素。1953年至1957年間,美國會計程序委員會(CAP)先后了4份《會計名詞公報》(Ac-countingTerminologyBulletin),對資產、負債、收入、費用、成本、收益等的本質屬性作出了統一的規定。1970年,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APB)第4號說明書《企業財務報表的基本概念及會計原則》,對資產、負債、業益、收入、費用、凈收益等財務會計基本要素的定義及其相互關系進行了專門論述。該報告認為,資產、負債和業益是第一類要素,用以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收入、費用和凈收益是第二類要素,用以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超級秘書網
一、財務會計要素概念的歷史變遷
(一)萌芽階段
1494年盧卡•帕喬利(Luca Pacioli)出版《算數、幾何、比與比例概要》第一本描述復式簿記原理及其運用方法的名著。在萌芽階段,對會計理解很模糊,會計概念和會計思想以賬戶的形式表達的,對會計方法的重對會計概念的論述。確立了復式簿記的賬簿和會計的基本框架。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顯然是相互混淆,沒有被明確地區別開來。財產、資本、損益等概念之間的聯系體現為一種隱藏于賬戶和方法背后的勾稽概念。基于復式簿記的財產觀,或可稱之為“原始的資產負債觀”。
(二)起點階段
1907年斯普拉格(Charles E.Sprague)在出版的《賬戶的原理》,公認是會計基本概念框架的會計理論著作。把早期的會計學概念和數學、經濟學聯系起來,會計實務概念化,提出了基本會計恒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斯普拉格沒有明確提出會計要素的概念,就會計恒等式而言,內涵和相互關系已相當完善了,明確闡述了資產的內涵。
(三)轉折階段
1940年,美國會計學會以第3號專題研究報告形式出版了《公司會計準則導論》。在若干會計基本概念(基本假設)的基礎上,佩頓(William A. Paton)和利特爾頓(Ananias C.Lit2tleton)提出會計學第一個完整的概念――主體理論,(普雷維茨、莫里諾,2007:305)并確定收益建立了一個“配比模型”。在最抽象意義上,會計要素歸結為“成本”,“收入”,及成本與收入相配比而產生的“收益”三個關鍵的要素概念。
(四)交融階段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在1978-2001年間陸續七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FASB在1985年12月了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六號――《財務報表的要素》。FASB將企業的財務報表要素(以下稱“會計要素”)分為兩大類型十個要素。第一種類型(存量要素,資產負債表要素)的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和權益(凈資產)三種。第二種類型(流量要素,收益表要素)的要素包括業主投資、派給業主款和全面收益、收入、費用、利得、損失七種。
會計要素的重心是資產和收益這樣的基本概念,其他的概念是圍繞這個重心得以建立的。會計要素概念的演變過程同時是財務會計體系在實踐中從萌芽到發展完善的進化過程。
二、我國會計要素的沿革
我國企業會計要素分六項: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1993年7月迄今,我國“兩則”、“兩制”實施以來,財政部門和會計準則委員會對會計要素定義多次修改,使會計要素定義日臻完善。
(一)第一次會計要素定義
1992年11月,以“兩則”、“兩制”為標志進行的會計改革,改變了40多年來以計劃經濟為基礎的會計模式,原來資金平衡表的體系改為資產負債表體系,會計模式的發生了根本轉換,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初步協調。
(二)第二次會計要素定義
《企業會計制度(2001)》中的會計要素,是依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定義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于2000年6月國務院,自2001年1月起實施。
(三)第三次會計要素定義
根據《國務院關于〈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批復》(國函[1992]178號)的規定,對《企業會計準則》進行了修訂,并于2006年2月1,要求上市公司及有條件實施的國有大中型企業自2007年1月起施行。
三、影響會計要素設置的因素
通常認為,會計要素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既然會計對象的具體化就是會計要素,而且會計對象作為企業再生產過程中的價值增值運動體現為一種客觀存在,為什么各個國家會計準則規定的財務會計的要素如此形形,會計要素設置在國際范圍內的多樣化,使我們思考如下的問題:除了會計對象之外,什么決定著企業會計要素的設置?我們認為,除了會計對象決定會計要素的設置之外,會計目標和會計基本假設影響到會計要素的設置。
影響會計要素設置的因素分析如下:
(一)會計對象
會計對象是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內容,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運動。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進行的基本分類,是構成會計報表的基本成分。
(二)會計目標
財務會計目標直接影響財務會計要素。包括設立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業益)等會計要素;收入、利得、費用、損失和利潤等會計要素;現金流入、現金流出和現金(存量)等會計要素。財務會計目標及其變化,直接地體現在財務會計要素的確立與變化上。
1.會計是人造的信息系統
會計作為一個人造的經濟信息系統,必須存在一個明確的目標,即會計目標。會計目標涉及“誰是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和“會計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樣的會計信息”兩項內容。
2.不同國家的會計信息使用者
不同國家的資本市場的成熟程度各異,不同國家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要求也不同,導致具體會計目標的差異,進而導致不同。
參考文獻:
關鍵詞 :會計理論;會計職能;會計目標;會計要素;會計環境
一、財務會計的職能問題分析
會計職能是會計在經濟管理活動中所具有的功能,根據《會計法》對會計的表述,會計基本職能是指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會計職能是一個發展變化的概念。隨著經濟的發展,會計越來越重要,會計職能也相應擴展。人們對會計職能的認識往往存在分歧。這集中體現在對職能數量的看法上。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還有:反映與控制,反映與監督,反映、監督與分析、考核與評價等。此外,認為有相同數目的職能論者對具體的職能又有不同的理解。例如,有人認為核算僅指事后核算。
筆者認為會計的職能應當集中表現為反映和管理職能。反映職能是指財務會計的信息能夠充分的展現企業的經濟狀況,管理職能指會計滲透到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也是企業進行管理的重要依據。反映職能和管理職能二者相互聯系,不可分割,反映職能是進行管理職能的基礎和依據,管理職能是反映職能的延伸。在實踐中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會計職能決定的,只有將會計職能與企業的管理進行緊密結合,才能促進企業經營水平的提高,才能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二、財務會計的目標問題分析
在理論上財務會計的目標與財務會計的職能是存在內在的聯系的。會計目標的研究一直是會計理論界的一個熱點問題。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會計界從上個世紀60 年代就開始探討會計目標問題,并最終認為會計目標是會計理論研究的起點。但是在我國對會計理論界的研究中關于會計目標的探討卻被認為低于會計職能問題。對會計目標問題的定性也存在爭議,主要分為兩個派別觀點,受托責任學說和決策有用學說,[1]不同的學術派別對會計目標的理解不同。支持受托責任學說的學者認為,會計的目標就是向資源的提供者報告資源受托管理的情況;支持決策有用學說的學者認為,會計目標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決策的會計信息,它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有用性。目前包括我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都普遍認可決策有用學說觀點,這主要是基于這一觀點的實踐意義,從指導實踐和發展的需要來說,決策有用學說更具有現實意義。
三、財務會計的要素問題分析
會計要素又叫會計對象要素,是指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特征所作的基本分類,也是指對會計對象按經濟性質所作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具體對象和內容,是構成會計對象具體內容的主要因素,分為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和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會計要素。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所作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是用于反映會計主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基本單位。各國由于經濟環境的不同,對經濟要素的界定也不同,我國對會計要素的界定主要是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具體包括六項內容,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會計要素的劃分是進行分類核算的依據,會計要素應當是具有統一性的整體,在我國的會計要素分類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是屬于靜態性質的會計要素,收入、費用和利潤則屬于不斷變化的動態性會計要素,在該種意義上明確會計要素對規范會計實務具有明確的指導意義,也便于會計人員進行會計實務的業務處理。
四、財務會計的環境問題分析
會計環境是指會計所處的各種客觀條件,不同社會發展階段的會計有其不同的環境狀況。[2]會計環境是財務會計基本理論的產生根源,對財務會計基本理論的發展也具有重要的影響,回顧財務會計理論的產生和幾次重大變革都與會計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反過來,財務會計的發展對社會經濟環境也有反作用,包括在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經濟資源的配置方式以及有關的財務會計法律法規的制定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影響。
會計環境有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的不同,外部環境主要包括經濟、法律、政治和社會等方面的因素;內部環境主要包括主體領導對會計的重視程度,會計人員素質的高低、會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整體管理水平的高下等。在所有的環境因素中最關鍵的就是生產力環境和經濟環境,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直接決定會計基本理論的水平,經濟環境中的體制問題則決定著會計基本理論的發展和研究方向。
五、財務會計的基本準則問題分析
會計準則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規則和指南,是規范會計賬目核算、會計報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會計處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礎之上,并使不同時期、不同主體之間的會計結果的比較成為可能。按使用單位的經營性質,會計準則可分為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會計準則是從財務會計專業性角度來審視財務會計工作,會計準則具有抽象性的特征,是在長期的會計實務中不斷總結出來的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標準依據,會計準則是保證會計從業人員規范操作的規范,也是進行財務會計審核的重要依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2006 年38 個,2014年3個,共41 個。
會計準則的作用不僅是作為一項技術標準,在一個經濟發展完善的國家,會計準則從產生到應用還涉及社會的經濟、政治管理等,應用會計準則對社會的經濟穩定和良好發展是具有穩定劑和促進作用的。我國會計準則在確定之初,就有為社會經濟協調之初衷。在內容上我國的會計準則也包括基本原則和具體準則兩大體系內容,基本原則是對會計核算進行原則性規范的內容,而具體準則是對財務會計具體業務起到指引規范的作用,兩大內容構成了統一的會計準則體系。
總之,從財務會計的發展歷史中可以看出,會計基本理論是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而不斷完善成熟的,我國現代經濟社會發展起步較晚,我國的財務會計基本理論也是從國外引進并不斷適用的,但是在發展上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和生產力的發展,財務會計基本理論也逐漸具有了中國特色,財務會計理論和會計水平也日漸提高,在規范財務會計業務和促進經濟發展上也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關于財務會計的基本理論問題研究對理論的完善和促進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文的研究較為淺顯,對這一問題的研究還應當結合我國國情不斷深入并細化。
參考文獻:
(一)按“支出周期”構建預算會計的基礎框架 我國現行預算會計的基礎框架是按照“組織類別”來構建的,并按其分為三個核心分支: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和事業單位會計。總預算會計記錄撥款交易,行政和事業單位會計記錄其付款交易。按“組織類別”構建的預算會計框架必然帶來分散化的會計控制框架,總預算會計只覆蓋撥款交易,對預算執行過程中的其他交易幾乎無法控制。由于公共支出經過撥款、承諾、核實和付款四個支出周期,并且隨著國庫集中收付和集中性的政府采購改革的推進,總預算會計也要求記錄除撥款階段之外的其他交易,特別是承諾階段的交易,承諾階段是已經簽署了在未來交付商品或服務的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協議,代表著“發生未來支付義務”的階段。因此,我們應按“支出周期”而不是“組織類別”構建預算會計的基礎框架。按支出周期的不同階段我們可將財政交易分為撥款階段交易、承諾階段交易、核實階段交易和付款階段交易。撥款階段交易會引起撥款總量和撥款分配的增加;承諾階段交易會引起支出義務的增加和預算資源的減少;核實階段交易會導致負債或應計支出的增加,同時導致承諾階段所形成的支出義務減少;付款階段交易會導致現金資源的減少,同時核實階段的負債或應計支出也會減少。這樣,無論是財政總預算會計,還是行政或事業單位會計,人們可依據其交易屬性來界定會計要素。
(二)按支出周期具體設計預算會計的會計要素 預算會計核心科目應與預算分類相一致。國務院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國統一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按國際通行做法將收入劃分為稅收收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非稅收入等。我國政府支出采用按支出功能分類與支出經濟分類相結合的方法。目前我國政府支出功能分類設置一般公共服務、外交等25類。修訂后的《2010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支出經濟分類類級科目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等12類。因此,預算賬戶體系中的科目設置也應做出相應地調整,使之與記錄實際數據的科目設置完全一致。表1以一般公共服務為例說明依托支出周期概念設置核心的政府預算會計科目。
表1列示了以支出周期概念構建全面的預算會計,覆蓋到撥款、承諾、核實和付款四個階段。但這個目標需要逐步實現,因為同時記錄支出周期所有階段交易涉及很多的技術和非技術問題需要解決。現階段預算會計改革的重點應是首先將總預算會計的核算范圍擴展到承諾階段和付款階段,這里有兩個關鍵問題必須解決,一是要求總預算會計和行政單位會計采用相同的會計科目;二是全部付款交易通過電子化網絡傳輸進行。
二、政府會計中構建“二元一體”的會計要素
(一)政府會計中構建“二元一體”會計要素研究現狀 理論界已有學者提出在我國政府會計中構建“二元一體”會計要素。他們借鑒國外對預算的會計管理方式,提出按照支出周期構建預算會計概念框架,將會計要素分為預算要素和財務要素,其中的預算要素按照支出周期確認為撥款、支出義務、應計支出和現金支出(王雍君,2007),但并未對其具體運用做出進一步的詳細說明。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司在2011年提出政府預算會計與政府財務會計相結合的建議,主要內容為:一是建立政府預算會計與政府財務會計相結合的政府會計體系;二是按照支出周期構建預算會計概念框架;三是完善會計基礎,建立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雙基礎核算;四是將支出要素改為成本費用要素。在政府會計“二元一體”會計模式上,王彥等在2009年提出的在政府會計中構建“二元結構”會計要素,即同時構建收付實現制為主要基礎的預算收支表要素和權責發生制為主要基礎的資產負債表要素,其中的預算收支表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余。而廣東省預算會計研究會在2011年按照政府預算會計與財務會計一體化的方案,按照財政總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和事業單位會計分別各自設置了比較完整而系統的賬戶,但其預算會計支出項目并非按照支出周期構建的,不能提供撥款信息和承諾信息,預算交易和實際交易也無法比較,起不到對預算的實質性控制作用。目前我國關于在政府會計中采用“二元一體”會計要素研究存在兩大問題:一是會計要素與政府收支分類改革中科目的幾乎完全不一致,預算交易和實際交易無法比較;二是沒有以支出周期作為構建政府預算會計框架的邏輯起點,無法提供預算執行各階段的完整信息。
(二)政府會計中構建“二元一體”會計要素設計 按照全國預算與會計研究會研討提綱提出的政府預算會計與財務會計相結合的方式,在廣東省預算會計研究會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本文對其進行補充修正:以支出周期作為構建政府預算會計支出要素的邏輯起點,記錄承諾階段和付款階段交易;在會計基礎上,政府預算會計采用承諾+修正的現金制,政府財務會計則采用修正的應計制;在會計科目和明細賬戶的設置上,盡量與《201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相一致;將會計科目分為三類,即純財務會計科目、純預算會計科目和預算會計與財務會計共同科目。屬當期財務資源的流入流出,列入純預算會計科目;屬長期財務資源的,不涉及當期財務資源的變化時,列入純財務會計科目;其他列入共同科目。由于我國政府會計信息使用者面前關注的信息重點一是預算執行情況,二是政府資產和負債情況,并且我國近期政府會計改革的重點是改進預算收支表和資產負債表,所以本文暫不考慮運營表的編制,因此,政府財務會計中不設置收支科目。具體設計如下:(1)政府財務會計的資產負債表會計要素。政府財務會計的資產負債表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和凈資產三類。資產——政府會計主體通過過去的政府活動形成的,由政府會計主體占有或使用的資源,該資源預期能為會計主體提供未來服務能力或者帶來經濟利益。負債——政府會計主體通過過去的政府活動形成的現實義務,履行該義務會導致政府會計主體包含服務能力或經濟利益的減少。凈資產——政府會計主體是資產扣除負債后的差額。2011年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建議政府財務會計采用修正的應計制,預算會計采用承諾制+修正的現金制。根據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在第2號研究公報《國家政府財務報表的要素》中,修正的應計制基礎對應的是全部財務資源,其資產包括投資、可供銷售的存貨、未清貸款、應收收入及其他應收款項。在第2號研究公報中,修正的應計制基礎對應的負債包括應付賬款、應付轉移支付款、借款和應計負債(如職工養老保險責任和應計利息等)。(2)政府預算會計的預算收支表會計要素。政府預算會計的預算收支表會計要素分為收入和支出兩類。收入——政府會計主體依法已經實際獲得的各種稅款和規費等收入,包括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支出——政府會計主體按照批準的預算發生的各種資產耗費和損失。在第2號研究公報中,修正的應計制基礎中的收入在相應的交易和事項發生時確認;支出是指會計期間為取得商品和勞務而發生的財務資源消耗,而不管款項是否支付,在購買固定資產等資本性資產時,當期作為支出注銷。政府預算會計與財務會計一體化科目分類見表2。
三、政府會計改革建議
(一)建立政府預算會計與政府財務會計相結合的“二元一體”的政府會計體系 在我國政府會計構建“二元一體”的政府會計體系,政府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使用一套科目體系,一套憑證和賬簿,分別生成預算收支表和資產負債表。政府財務會計采用修正的應計制,政府預算會計采用修正的現金制。
(二)構建“預算賬戶” 政府預算會計的構建中, “預計收入”可根據我國政府收支分類中的收入分類進行明細設置,“預計支出”則按照預算功能分類作為一級明細,而將經濟分類作為二級明細。
(三)擴展政府預算會計的核算范圍到承諾階段與付款階段 總預算會計核算付款階段交易,按功能分類作為一級明細,而將經濟分類作為二級明細。假設在付款階段國庫部門需對“一般公共服務”中的“專用材料費”進行登記,則可記錄為“一般預算支出——一般公共服務——商品和服務支出——專用材料費”。同樣,總預算會計還需設置“保留支出”核算承諾階段交易,按功能分類作為二級明細,而將經濟分類作為三級明細。假設在承諾階段國庫部門需對“一般公共服務”中的“專用材料費”進行登記,則可記錄為“保留支出——一般預算支出——般公共服務——商品和服務支出——專用材料費”。
【中圖分類號】 F235.9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7)07-0058-04
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是司法會計最基本的理論問題,然其具有動態性、多變性和復合性等特點,內涵難以界定。迄今在司法會計鑒定學界,司法會計鑒定對象仍是最具爭議的焦點問題。關于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有“案件資金”、“涉案財務會計問題”、“會計要素”、“涉案會計事實”等諸多觀點;有關司法會計鑒定要素有“會計六要素說”、“法律事實構成要素說”等。司法會計鑒定對象的內涵不清、特性不明及認識不統一,不僅導致理論界對司法會計鑒定對象分類方法出現多樣化,嚴重制約了司法會計鑒定理論的發展,而且直接導致司法會計鑒定實踐中鑒定內容的不規范,鑒定結論的正確性難以保障,鑒定結論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受到嚴峻挑戰。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涉財案件急劇增加,司法會計鑒定業務量迅速增長,越來越多的會計人會取得司法會計鑒定人資質,從事司法會計鑒定工作。但以注冊會計師為執業背景的司法會計鑒定人易將司法會計鑒定對象、鑒定要素與會計對象、會計要素相混淆,習慣于從純會計學角度認識和定義司法會計鑒定對象,理解司法會計鑒定要素,以會計核算思維代為司法會計鑒定,嚴重影響了鑒定質量,作出的鑒定結論通常不能有力支持被證事項,庭審中難以被法官采信。
實|上,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與會計對象盡管有著密切的聯系,但更有本質的區別。本文對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本質、內涵及特點進行解析,并與會計對象進行多維比較,旨在剖析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與會計核算對象的本質區別,找出二者間的內在聯系。這不僅有利于深層次地認知司法會計鑒定對象的本質,更有利于完善司法會計鑒定學科體系,科學指導司法會計鑒定實踐。
一、司法會計鑒定對象主要學術觀點剖析
(一)國內主要學術觀點
對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認識不統一,一直是理論界爭論的焦點。當前理論界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有以下幾種觀點:
1.案件資金[ 1 ]說。將司法會計鑒定的對象定為“案件資金”。
2.涉案會計問題[ 2 ]說。認為“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是案件中的會計專門性問題”。
3.涉案財務會計問題[ 3 ]說。認為“司法會計活動的類型不同,其活動的對象也不同。其中,……司法會計鑒定的對象是案件涉及的財務會計問題”。
4.涉案財會事實之六要素[ 4 ]說。認為司法會計鑒定的對象是“涉案財會事實”,“司法會計鑒定的內容是其鑒定對象(涉案財會事實)的各個組成部分,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成本費用與損失、利潤,可稱為司法會計鑒定的內容要素”。
5.可鑒定的涉案財務會計事實之法律事實構成[ 5 ]說。認為司法會計鑒定的對象是“可鑒定的涉案財務會計事實”,由起因、發生過程、結果和因果關系等法律事實要素構成。該說將涉案財務會計事實根據其性質不同,區分為涉案經濟事實(也稱涉案財務事實,下同)與涉案會計核算事實,并隨之將司法會計鑒定區分為涉案經濟事實鑒定和涉案會計核算事實鑒定兩種類型。司法會計鑒定的類型不同,其司法會計鑒定要素的內涵和鑒定方法有差異。
(二)國內主要學術觀點剖析
1.案件資金說。(1)案件資金是一靜態概念,不能反映“因案件事實發生而引起的資金增減變化過程”。(2)案件涉及的會計核算問題未被包含其中。(3)實物資產具有實物形態和貨幣表現雙重屬性,當賬簿記錄的資金運動與其記載實物流轉不相符尤其是實物盤虧時,僅鑒定案件資金顯然不全面。
2.涉案會計問題說。涉案會計問題說不全面。因為,還原案件客觀事實,有時不僅需要鑒定涉案的會計事實,還要鑒定相關聯的涉案經濟事實。
3.涉案財務會計問題說。在具體案件中,“會計專門性問題”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紛繁復雜,鑒定要求多樣化,實踐中難以規范和統一。
4.涉案財會事實之六要素說。筆者認為,盡管司法會計鑒定活動與會計活動有一定的聯系(如會計核算方法是司法會計鑒定的技術方法之一),但二者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活動,簡單地將會計要素定義為司法會計鑒定要素不夠準確和全面。
第一,會計要素與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本質、屬性不同,難以適應司法鑒定需求。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是法律訴訟需求的產物。盡管它需要待證,但卻是一種已發生的客觀事實,它不隨時間、地域、單位性質的變化而改變,具有客觀屬性。司法會計鑒定要素是司法會計鑒定對象的具體化,其本質及屬性也理應如此。而會計要素是會計對象按經濟內容進一步分類的結果,是為滿足經濟管理需要而產生,且國家不同時期以及不同性質單位會計要素的界定方法和界定內容是有差異的。因此,會計六要素劃分不具備客觀屬性,難以適應訴訟的客觀需求。
第二,涉案財務會計事實屬于案件事實的組成部分,它隨案件發生軌跡沉淀,或涉及單會計主體,或涉及多會計主體,多會計主體間以案件相聯系,鑒定要素要能反映以上內容。而會計六要素只是特定單會計主體內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不能全面反映以上內容。
第三,會計六要素只用于反映會計主體的財務事實,不包括會計核算事項。
第四,不同會計主體間發生的同一濟業務,在不同會計主體內表現為不同的會計要素。當涉案財務事實涉及多會計主體時,同一事實在不同會計主體中表現出的會計要素不同一。
可見,以會計要素作為司法會計鑒定要素,鑒定出的內容不是涉案財務會計事實的全部。因此不能簡單地將會計要素稱為司法會計鑒定的內容要素。
5.可鑒定的涉案財務會計事實之法律事實構成要素說。該觀點是筆者2012年前提出的[ 5 ],當時只是對鑒定對象、鑒定要素作了初步定義和簡單分析,但二者的具體內涵未作詳盡研究。本文是在該觀點基礎上所作的進一步深入研究。
二、司法會計鑒定對象內涵及特點
(一)司法會計鑒定對象內涵解析
司法會計鑒定是為訴訟活動服務的,最終目的是提供法律證據。法律證據的作用在于揭示或證明案件事實,以此推之,司法會計鑒定的對象理應是案件事實的一部分,結合司法會計鑒定的專業屬性,可知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應屬于案件所涉財務會計事實范疇。當案件所涉財務會計事實有待證需求時,才有成為司法會計鑒定對象的可能。
案件待證財務會計事實成為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應當具備三個必要條件:(1)存在財務會計事實載體――財務會計資料,即可鑒定。缺乏必要鑒定材料,司法會計鑒定人無法鑒定。(2)財務會計事實涉案。司法會計鑒定活動起因于財務會計事實涉案。(3)有訴訟上的待證需要。司法鑒定是指訴訟中的鑒定,只有訴訟或準訴訟有待證需求才能引發司法會計鑒定。
綜上研究表明,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是有待證需求且可鑒定的涉案財務會計事實。其中,涉案財務會計事實包括涉案財務事實和涉案會計核算事實。有待證需求是指案件中涉案財務會計事實有待證需求,可鑒定是指存在涉案財務會計資料。
實際上,經濟事實是一種客觀事實,并非財務會計資料所反映的事實(此事實可能真,亦可能假)。此外,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一些“資金是否入賬”、“采取何種會計方法或程序”等純會計核算事實,亦可能成為司法鑒定的對象。因此,就實質來看,可能進入司法會計鑒定過程的就是這種涉案的經濟事實和純會計核算事實。
(二)司法會計鑒定對象的特點
演繹推理司法會計鑒定對象的形成及其內涵,可知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與會計對象不同,具有以下特點:(1)與案件相關聯,對應特定的案件,是案件事實的組成部分。(2)隨案件產生,伴財務會計事實形成而生成,沉淀于財務會計資料之中。(3)可涉及多個會計主體,也可涉及單會計主體,具體數量隨待證案件事實所涉會計主體數量而定。(4)是一種待證客觀事實,而非財務會計資料所反映的事實(此事實可能真,亦可能假,也可能真假交融。真假或源于經濟活動或源于會計活動)。它或已知或未知,或待證或需確定,需要通過檢驗、鑒別和判斷(即鑒定)相關財務會計資料去揭示。
三、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與會計對象的辨析
(一)司法會計鑒定活動與會計核算活動的比較
司法會計鑒定活動與會計核算活動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活動,存在諸多差異。
第一,職能重點不同。盡管司法會計鑒定和財務會計都具有核算的職能,均能反映以貨幣表現的經濟活動。但是,二者職能發揮的重點不同:會計發揮職能重點在于核算(反映)記錄經濟活動,司法會計鑒定發揮反映職能的重點在于還原、揭示涉案經濟活動和涉案會計核算活動。即司法會計鑒定在核算的同時,還“具有復原職能、追究職能和預防(咨詢)職能”[ 6 ]。
第二,目的不同。會計活動的目的是為經濟管理者提供經營決策經濟信息;司法會計活動的目的主要是為訴訟活動服務,為司法活動提供真實、客觀、有效的財務會計證據及財務會計事實評價。
(二)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與會計對象的辨析
1.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與會計對象的區別和聯系
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與會計對象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由圖1可知,經濟活動涉案產生涉案經濟(財務)事實,會計活動涉案產生涉案會計核算事實。會計對象是特定會計主體能用貨幣計量的經濟活動,而司法會計鑒定對象是特定案件所涉的財務事實和會計核算事實。會計對象不一定產生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而司法會計鑒定對象通過涉案會計資料(如原始憑證)一定涉及具體單位的會計對象。
2.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與會計對象的比較
當前,無論理論界還是司法會計鑒定實踐中,多將司法會計鑒定對象與會計核算對象混淆,認為司法會計鑒定對象就是會計六要素。研究表明,盡管司法會計鑒定活動與會計活動信息都沉淀于財務會計資料,但二者對象在定義、形成規律、產生目的、構成內容、物質載體、對應主題、對象屬性、可知及真假性、涉及的會計核算主體及數量、涉及會計期間、使用的貨幣計量及會計政策域等方面均有本質不同,見表1。
司法會計鑒定使用的會計政策具有多樣性和綜合性分析。涉財案件可能涉及多個會計主體、跨越不同會計準則或制度的實施時區,其中的多會計主體可能因行業性質和所處生命階段不同使用的會計政策有差異。司法會計鑒定使用會計政策可隨案包括所涉會計主體、所涉時期的所有會計政策。因此,司法會計鑒定時,使用的會計政策域或大于會計對象核算使用的會計政策域,并具有多樣性,需進行綜合分析。涉案會計活動行為人及行為不合規產生的涉案會計事實,直接導致司法會計鑒定使用的會計政策具有多變性。
(三)司法會計鑒定要素與會計要素的比較
司法會計鑒定要素是司法會計鑒定對象的具體化。司法會計鑒定實質是鑒定涉案財務會計事實的法律事實構成要素,因此,司法會計鑒定要素為涉案財務會計事實發生真實性、涉案域、涉案主體、涉案原因、涉案行為過程、涉案行為結果、涉案行為與結果的因果關系等。涉案財務事實和涉案會計核算事實因法律事實構成要素內涵不同鑒定要素內涵有差異[ 7 ]。
司法會計鑒定要素與會計要素有著本質的不同,其涵義、對應主題、涉及會計主體數量、劃分要素的視角、劃分要素的目的、要素構成原理、要素構成具體內容、運用的學科技術、使用的會計政策及政策域等方面均有差異,見表2。
表2可知,司法會計鑒定要素之會計要素不同于會計之會計要素。具體案件中,司法會計鑒定要素的內涵和外延均一般要大于會計要素。會計之會計要素僅對應會計主體;而司法會計鑒定要素之“會計要素”對應的是涉案財務會計事實,是以案件為單位組成,鑒定過程中它可能是多會計主體之會計要素的綜合或演繹,當且僅當涉案會計主體唯一時,司法會計鑒定要素之會計要素才有可能等同會計之會計要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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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課程體系結構劃分不明確
財務會計學課程一般分為初級會計、中級財務會計和高級財務會計3部分。但對于初級、中級、高級的財務會計學課程應該包含的內容,卻沒有統一的認識。在實際的課程內容和教材編寫上難以把握。例如。對于企業最基本、最簡單經濟業務的賬務處理程序和方法、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則、財務會計報告等理論內容。初級會計學闡述過,中級會計學有涉及,高級會計學也有描述,且基本內容差異不大。又如,獨資、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學知識,本來屬于初級財務會計學知識,但卻列入高級會計學,造成高級會計學課程內容“忽‘高’忽‘初”.難以形成系統的體系毗又如,非貨幣易,在企業中也是常見業務,其處理的基本內容應放在中級會計。而不是高級會計。
2課程內容體系條塊分散
中級財務會計課程體系的章節安排基本上是按會計要素內容的不同來分類設置的。一項經濟業務的賬務處理往往涉及多個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這必定會造成相同經濟業務在不同章節體系中的重復論述以及課程容量的虛增等。例如,現金折扣的總價法、凈價法的處理,涉及應收賬款、存貨、應付賬款及主營業務收入等,至少在3個會計要素中重復講述。又如,非貨幣易本是一項完整的經濟業務,按會計要素順序來安排,就會造成內容分割,人為增大教學難度。很多會計理論和會計準則的內容是對某一類或全部會計業務的總體描述,在結構上是不宜進行條塊拆分的。例如,中級會計學往往將關于資產減值業務的論述分散地放置于各項資產業務處理的條塊體系中。實際上,資產減值業務是資產期末計價會計方法的具體應用,其凝練度較高,應該集中加以比較論述,這樣既可以在教與學的過程中進行系統、直觀的對比,也可以幫助學習對象充分了解資產減值業務的實質,有利于專業理論被系統地消化和吸收。
3.專業理論與實務層次級差不夠合理
初級、中級、高級會計學的專業理論級差層次存在不合理的現象。具體表現為“兩頭小、中間大”。初級會計學部分原理、概念描述過多。而實務操作內容簡單、數量較少;相對于初級會計課程而言。中級財務會計的內容和難度急劇增加。造成初級會計學起來太容易,中級財務會計又太難。學生難以適應腳。高級會計本應體現專業理論與實務的高度統一.但實際上該部分內容往往是對初級、中級理論與實務內容的重復描述。出現重實務、輕理論的現象,有高級會計實務之嫌。
4.實驗教學薄弱
財務會計是實踐性很強的的課程,由于種種原因,安排學生到企業中實踐越來越難。很多學校都采用手工及電算化模擬實習。電算化模塊主要是針對企業實際開發的,與教學實踐結合不好。
二、財務會計課程體系模塊的劃分構想
針對財務會計課程體系的目前狀況及存在的問題,應調整初級會計、中級會計和高級會計的內容體系安排,同時對中級財務會計內容在教學安排和教材編寫中做重新劃分。并加強實踐環節。筆者對財務會計課程體系模塊的劃分構想如下:
1.初級板塊
分為3個子模塊:會計原理、會計基礎、與中級財務會計的銜接模塊。會計原理子模塊主要包括:會計基本理論的內容,如會計的涵義、目標、職能,會計要素,會計科目與賬戶,復式記賬原理及其應用等:會計基礎子模塊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核算程序等會計核算方法和會計工作組織(會計處理流程);與中級財務會計的銜接模塊主要包括:會計核算的基本準則、賬戶按用途和結構分類、企業的資金循環業務流程、銀行結算方式及簡單的票據業務、稅收基本業務等一系列內容,應將貨幣資金的核算、與貨幣資金收付直接相關的其他會計要素的初始確認和簡單計量、經營成果的簡單核算與計量等作為最基本的會計業務處理置于初級會計學部分。新晨
2中級板塊
鑒于中級財務會計教學中.長期采用以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來劃分教學內容的習慣和以會計要素劃分基本教學內容具有的簡潔、與會計報表要素具有一致性等優勢,對于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業務內容,如供應、生產、銷售、資金籌集、利潤形成和分配等仍以會計要素來劃分,有利于掌握財務會計的基本業務的核算原則和基本的會計處理方法。但在安排教學內容時,應考慮業務本身的整體性,會計要素之間重復確認和計量的內容應視情況刪減,進行整合。其他仍屬于企業常規常見業務,但有一定理論和實踐難度的內容。如投資、資產計價、資產減值、借款費用、非貨幣交易、債務重組等,應以會計原則為導向來安排。注重內容的整體性。劃分中級會計內容,有利于學生進一步從會計原則高度認識和理解財務會計的要求。
3.高級板塊
高級會計學主要是從會計原則的理論高度出發。結合具體會計準則的基本規定和具體要求。闡述財務會計信息在特定條件下的確認和計量。為全面且高質量地輸出會計信息而服務口】。高級板塊內容應涵蓋企業業務中一些常規內容的延伸,屬于成長中不太成熟的內容,如商品期貨會計、退休金(企業年金)會計、融資租賃會計、中期報告和分部報告以及那些突破甚至否定會計假設的特殊業務。如合并會計報表、分支機構會計、外幣報表折算、物價變動會計、衍生金融工具、企業清算、重組、破產、企業合并與分立。
4.實踐板塊
財務會計的實踐教學環節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提高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感知度和動手能力。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實踐進一步形成初級、中級、高級會計之間的聯系。隨著對大學本科教育教學目標定位的調整。應更加重視財務會計課程實踐能力的培養。實踐板塊內容應包括初級會計實踐和中級會計的實踐。初級會計實踐圍繞初級板塊內容進行。可將實驗室的模擬實習與教學計劃中的專業認識實習結合。中級會計實習,既應重視對財務會計核算業務的實習。更應聯系企業的生產、營銷、人力資源等方面來進行。
參考文獻
在政府的綜合報告當中,為了貫徹落實權責發生制,政府會計在現行改革的過程中,會引入財務會計的工作模式和相應的內容,以便于實現雙功能的發展。在日常的財務報告當中,會進行權責發生制的預算會計核算,政府會計的主體具有一定的特點,所涉及的經濟業務也比較特殊,這就使得政府的財務會計和企業財務會計在核算的內容以及方法上會有所差異。
1會計要素差異
1.1會計要素定義及其內容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所做的分類。按照政府會計制度規定,政府財務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會計要素可以劃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個方面。
1.2會計要素差異及分析
1.2.1會計要素反應內容相同,命名不同政府財務會計要素中的凈資產和企業財務會計要素中的所有者權益都是反應權益的要素,但它們的命名有所不同。主要是因為政府取得的資產具有無償性,資源提供者對組織資產不享有所有權,政府會計對資產強調的是控制使用,而企業資源提供都對組織的資產享有所有權,企業會計對資產強調的是擁有。1.2.2會計要素命名相同,反應內容不同政府會計要素和企業會計要素都有收入、費用會計要素,命名相同但內容有所不同。政府財務會計收入或費用定義為“經濟資源的流入或流出”,政府會計主體是非營利性組織,其經濟業務不以營利為目的,主要收入不是經濟利益交換的結果,主要是體現為履行其行政職能而獲得了其可以掌控和可以運用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經源。企業財務會計收入或費用定義為“經濟利益的總收入或總流出”,企業會計主體是營利性組織,其經濟業務以營利為目的,收入的取得是利益交換的結果,是交換下的所得。
2會計等式差異
會計等式是揭示會計要素之間內在聯系的數學表達式,又稱會計方程式或會計恒等式。政府財務會計與企業財務會計要素不同,其會計等式也存在差異。政府財務會計等式包括兩個,一是“資產-負債=凈資產”,這個等式是靜態的,反映的是政府財務情況;二是“收入-費用=本期盈余”,這個等式是動態的,反映的是單位在業務運行過程中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本期的盈余最終通過一系列的形式轉入到凈資產當中。企業財務會計等式也包括兩個,一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個等式是靜態的,反映的是企業財務狀況;二是“收入-費用=利潤”,這個等式是動態的,反映的是企業經營成果。企業會計等式具有很強的統一性,無論是何種性質、行業的營利組織,會計等式表現出來的經濟業務和會計要素項目都趨于一致。
3會計科目設置差異
改革后,政府財務會計引入權責發生制,大多數科目都保留了原有科目,同時根據政府會計主體的特點增加了一些科目,政府的財務會計當中,所制定的新的會計科目在企業當中并不存在。
3.1資產類科目
3.1.1新增公共基礎設施、 政府儲備資源、文物文化資產、 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資源資產等非流動資產類別政府會計中資產是指政府會計主體過去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形成的,由政府會計主體控制的,預期能夠產生服務潛力或者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經濟資源。企業會計中資產是指企業在以往的交易中形成的,是由企業所擁有的、預測在未來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所以在政府會計中可以作為資產的內容還包括預期能產生服務潛力的情況。3.1.2新增經管類資產科目針對一些經管類的資產項目,政府的會計主體會承擔一部分行政職責,針對這方面的資產,企業財務會計并沒有涉及有關的科目。為了進一步對經管類的資產價值減損進行反映,需要找出與其相對應的會計科目,在進行后續審核之后,可以為后續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3.1.3針對固定資產的界定有差異在政府會計審核的過程中,對固定資產的設定內容主要是跟后續的工作有著密切的關系。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會大于一年,整體的單位價值設定也會在預先確定的標準之上。針對一些沒有達到規定標準的固定資產,使用期限也會做略微的調整,在固定資產當中會存在大批的同類資產,需要進行系統性的核算和管理。在企業會計核算的過程當中,固定資產則是指為后期生產以及經營服務的有形資產。
3.2負債類科目
3.2.1新增應繳財政款科目應繳財政款是指單位取得或應收的按照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包括應繳國庫的款項和應繳財政專戶的款項。政府會計主體在進行設定的過程當中,會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上繳財政的具體內容進行優化和調整。3.2.2新增預提費用科目預提費用是單位預先提取的已經發生但尚未支付的費用,其中也包括從科研項目收入中提取的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企業財務會計科目當中,并沒有設置預提費用科目,而是將類似的業務歸納到了應付賬款科目當中。3.2.3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差異政府財務會計是根據受益對象設置科目,借計“經營費用”“在建工程”“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貸計“應付職工薪酬”;企業財務會計是根據受益的對象不同設置科目,借計“銷售費用”“研發支出”“在建工程”“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貸計“應付職工薪酬”。
3.3收入類科目
政府財務會計收入科目主要通過區分收入來源來進行設置,包括從同級政府部門取得各種財政撥款的財政撥款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實現的事業收入及上級補助收入、經營收入、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政府財務會計還會根據收入的類別和相關數據的明細,對當期所發生的額度進行調整。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比較注重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更加注重收入的確認過程,強調企業在履行相關義務之后,客戶最終對于商品的控制權。
3.4費用類科目
3.4.1增設資產處置費用科目本科目核算單位批準處置資產時發生的費用,包括轉銷的被處置資產價值以及在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或者處置收入小于相關費用形成的凈支出。該科目是在資產處置時使用,即:無償調撥、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對外捐贈、報廢、毀損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期末,將“資產處置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期盈余”。3.4.2增設其他費用科目核算利息費用、壞賬損失、罰沒支出、現金捐贈支出有以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4財務報表差異
4.1財務報表的用途和目的不同
政府財務報表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滿足政府的管理者管理政府工作的需要,反映政府的工作情況,為以后的政府工作管理和經濟管理提供經驗。企業財務報表的主要目的是向使用者及時提供該核算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信息,有利于報告使用者獲取正確的信息和做出正確的決策。
4.2財務會計報表內容有所不同
4.2.1資產負債表差異資產負債表亦稱財務狀況表,表示在一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主要會計報表。與企業資產負債表相比,政府資產負債表中含有特殊的主體項目,所以資產類中增加了財政應返還額度、公共基礎設施原值、公共基礎設施凈值、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委托資產等;負債類增加了應繳財政款、應付政府補貼款、受托負債等;沒有所有者權益類項目,在凈資產類項目里增設了累計盈余、專用基金、權益法調整等。4.2.2凈資產變動表差異相對于企業報表的所有者權益表,凈資產變動表各個項目均需填寫本年與上年金額,同時要考慮以前差錯更正或政策變更引起的以前年度盈余調整。
參考文獻
[1]常光輝,劉文佳,李靠隊.政府會計與企業會計等式比較[J].財會通訊,2016(22):48-52+4.
一、現金流量表會計要素設置問題的背景
1973年,以特魯博羅特(Trueblood)為首的(特魯博羅特委員會)研究小組發表研究報告,將財務會計的目標確定為向信息使用人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并將這一目標具體化為報告現金流量的時機、金額與不確定性的信息(盡管許多后續的實證研究并不支持這樣的結論)。1973年成立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全面接受了這一研究結論,并將其寫入了的《財務會計概念公告》(SFAC)中。FASB同時還采納了美國會計師協會(AAA)研究報告的結論:財務會計是一個信息系統(1966)。這樣,上述定義的財務會計目標就成了整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出發點。預測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是以企業以往現金流量信息為基礎的,而報告企業以往的現金流量信息是以收付實現制為前提的。這與以權責發生制和歷史成本為主的財務會計實務和已的具體會計準則存在嚴重的沖突。如果根據這樣的出發點和邏輯一貫性原則去構建整個會計準則的內容,將會使會計準則和實務發生暴風驟雨式的革命。
但現實巨大的慣性沒有使革命的風暴發生,變革是漸進的。迄今為止,在上述財務會計目標和現實發展的共同推動下,財務會計準則系統中報告現金流量信息的主要變化有如下幾個:第一,對資產、負債等要素更加明確地從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流出的角度來定義。第二,1987年FASB了FAS No.95《現金流量表》的具體會計準則。第三,受衍生金融工具確認、計量的推動,公允價值和現值計量屬性越來越多地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實務中被采用。這其中,現金流量表經過20余年的實踐,已在世界范圍內成為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之后的第三大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均有相關的會計要素,后來的現金流量表是否應構建相應會計要素的問題引起了學界和準則制訂機構的關注。
二、FASB和IASB對現金流量表要素設置的表述及其原因分析
(一)FASB和lASB的相關表述
FASB和IASB曾對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設置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以外的財務報表要素的問題予以關注。
在FASB 1985年制定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公告第6號:財務報表要素》(SFAC No.6)開篇的概要中有這樣的話:“本公告定義了10個直接涉及計量主體業績和狀況的要素(沒有陳述其他可能的財務報表要素。)(HlGHLIGHTS)”。在導論部分專門列了一個小標題:其他可能的財務報表要素,做了如下表述:“盡管本公告定義的要素包括了基本要素。或許是最普遍確認的財務報表要素,但它們并非是僅有的財務報表要素。本公告定義的是一組成為備受關注中心的要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以及相關的其他要素,它們直接涉及計量主體的業績和狀況。應計制會計提供的有關主體業績和狀況的信息是財務報告第一位的關注中心。……其他報表或被關注的中心或許需要其他的要素。(par.3)”“各種可能的報表展示的一個期間的交易、其他事項和情況對資產、負債的影響幾乎是無限的,所有這些報表的項目分類都可以被稱為財務報表要素。例如,一個展示了某個期間資金流量或現金流量的報表或許就包括如下資金或現金類型(categories):(a)經營;(b)借款;(c)發行權益證券;(d)出售資產等。其他方案在需要的情況下可能增加財務報表要素。(par.4)”“提到的其他要素適合于其他可能的財務報表。(par.3 note)”(值得注意的是,1985年12月正式的SFACNo.6是取代1980年12月的SFAC No.3,兩者的主題都是財務報表要素。上述表述與SFAC No.3中的完全一樣。)顯然,FASB的上述表述為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增加傳統要素以外的要素提供了空間,而且其中的舉例就是當時以資金或現金為編制基礎的財務狀況變動表。
1989年,當時IASC在制定的《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有如下表述:“財務狀況變動表通常反映收益表的要素以及資產負債表要素的變動,所以,本《框架》不確定財務狀況變動表特有的要素。(par.47)”。這句話有兩層意思:一是設置財務狀況變動表要素并非不合理,只是對其“不確定”,即擱置起來,存而不論。二是準確揭示了三張報表的關系。財務狀況變動表同樣反映的是收益表的要素,即兩者涉及的內容是一致的,但分別以權責發生制或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結果基本上是有一個時間差(考慮到當時公允價值計量還應用較少,報表主要反映企業日常活動帶來的企業資源的增減變化)。財務狀況變動表反映的是資產負債表(又被稱為財務狀況表)要素的變動情況。
(二)FASB和lASB未設置現金流量表會計要素的原因分析
FASB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世界上最早的,其現金流量準則也是世界上第一個,其他機構、國家的規范都是跟隨借鑒FASB。分析FASB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至今未設置現金流量表會計要素,有如下原因。
第一,從表面上看,FASB上面的表述正式于SFAC No.3(1980),至SFAC No.6(1985)沒有變化,而現金流量表準則(SAFNo.95)公布于1987年。這似乎是SFAC No 6中未設置現金流量表要素的一個解釋,即概念框架早于具體準則。但事實上,1980年12月,FASB作為構建概念框架工作的一部分,即開始制定現金流量表準則的前期工作。至1985年正式啟動現金流量表準則制定工作,已進行了多倫前期調研準備工作(FAS No 95附錄A,par35-43)。從概念框架和具體準則制定協調方面來看,FASB恰恰是吸取了其前身APB的教訓,將兩者的制定結合得比較緊密。值得關注的是,FASB 1984年12月的SFAC No.5《企業財務報表的確認計量》中給出了一個現金流量表一般指南。其中有這樣的表述:“因為所有現金的收入和支付是在其發生時被確認的,所以現金流量表幾乎沒有確認問題。報告現金流量不包括估計或攤銷,并且除了現金流量表的分類,幾乎不需要判斷。(par.54)”。可以看出,這個表述反映了FASB對現金流量表的一個基本看法,即現金流量表相關的基礎命題(包括要素)較之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的基礎命題簡單、明了、歧義少,其定義與否對實務操作影響較小。
而且,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要素較之現金流量表要素對交易事項覆蓋面更大。
第二,SFAC No 3和SFAC No.6時,企業編制的是財務狀況變動表。其編制基礎[營運資金、現金、全部資金甚至貨幣性流動資產(速動資產)、凈貨幣性流動資產等]和結構均多樣、不統一,這使相關要素的設置變得復雜。
第三,從邏輯上看,現金流量表會計要素的缺失使得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不夠完備、完善、完美。但如下三點原因使得以FASB為代表的準則制定機構,首先考慮的不是理論和邏輯的完善。其一,美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不僅是制定會計準則的理論依據,更重要的是作為FASB應對各種質詢的“借口”(葛家澍,劉峰2003)。其二,會計實務的巨大慣性以及準則的經濟后果。其三,實務中不斷出現具體準則必須面對的重大問題,如70年代的物價變動會計、80年代披露現金流量信息、90年代至今衍生金融工具及其計量屬性問題等。相形之下,設置現金流量表要素的問題遠沒有那么緊迫,一如當前金融海嘯背景下公允價值計量問題。
三、現金流量表會計要素設置的理論和邏輯依據
會計要素在理論上有不同的定義。筆者認為,會計要素是根據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以及交易事項的經濟特性對會計對象的基本分類。會計要素具體表現為財務報表的內容大類。
收付實現制和現金流量表的內容結構是生成現金流量表不可或缺的依據與前提。權責發生制以及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得、損失等會計要素,從理論上看是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形成的依據;從邏輯上看,是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構建的前提。現金流量表相應的依據和前提則是收付實現制以及根據信息使用人需要和交易事項特性劃分的表內的項目大類。如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以及現金流入、流出、凈流量等。借助這樣的依據和前提,通過對交易事項進行確認、計量、記錄,最終形成現金流量表。從邏輯層面看。這一過程與借助權責發生制和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會計要素及其賬戶體系經過確認、計量、記錄最后形成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是對等的。這也就是說,針對某企業某會計期間的全部交易和事項,一方面可以借助權責發生制和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會計要素及其賬戶體系生成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收付實現制和現金流量表的內容結構通過對相關交易事項的逐筆確認、計量、記錄生成現金流量表。編制現金流量表的直接填列法,如建立現金流量表臺賬序時登記編制現金流量表,正是采用這樣的操作路徑。換言之,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與現金流量表是對同樣的會計對象借助不同的依據和前提,從不同的角度、層面分別進行確認、計量、記錄披露的結果。有學者以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與現金流量表反映的交易和事項。是一樣的作為不同意設置現金流量表會計要素的理由(傅朝選,1996)。這種觀點顯然是不成立的。
但在具體實務和相應規范中,現金流量表往往不是采用直接填列法編制,而是采用對權責發生制以及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要素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的結果進行調整的方法。如間接法編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但必須指出的是,這種調整一定要借助上述現金流量表的編制依據和前提――收付實現制和現金流量表項目分類。也就是說,無論是通過調整的方法或是直接填列法編制現金流量表,其前提和依據是完全一樣的,不能回避的。
顯然,從理論和邏輯層面上看,現金流量表的項目內容在現金流量表形成過程中的作用與資產、負債等會計要素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形成過程中的作用是一樣的。即都是必不可少的依據和前提。同時,現金流量表的項目內容和資產、負債等會計要素一樣,一方面是根據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對會計對象的分類構建;另一方面反映了交易和事項的結構和內在聯系。因此設置現金流量表會計要素并非沒有理論和邏輯的根據。
但必須指出的是,如果設置現金流量表會計要素。其所涵蓋的交易和事項只是企業全部交易事項中的一部分。則將企業的全部交易和事項分為涉及現金流量的和不涉及現金流量的兩大類,現金流量表要素確認計量的只是前者。而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會計要素則是對企業全部交易和事項的確認計量。換言之,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會計要素界定、涵蓋、涉及的交易事項的范圍更大。現金流量表涉及的交易事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一個子集。從這種意義上講,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要素比設置的現金流量表要素更基本,盡管三大報表都是信息使用者需要的,而且現金流量信息非常重要。
另外,設置的現金流量表會計要素與已有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會計要素之間存在如下勾稽關系(如果設置的現金流量表會計要素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現金資產+非現金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期末現金資產-期初現金資產)=(期末負債-期初負債)+(期末所有者權益-期初所有者權益)-(期末非現金資產-期初非現金資產)
財務是指一個行業、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為履行職責而產生的資金運轉;財這個字有實物資產、貨幣資金占有之含義,務這個字有打理、料理之意。因此,財務是指經濟活動所進行的打理進程。這種核算進程如果隨著資金運動而進一步推進,換句話說,財務會計也就是有關資金運動各階段的核算。不但需要核算各階段的會計要素,還需要核算各階段之間的比例聯系,能夠歸結為資金籌備、運用、消耗、分配、收入幾個進程。在我國,著名的會計學家葛家澍教授所定義的財務會計定義極具代表性,在企業或其他主體范疇內,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建立一個旨在向企業或主體外部提供以財務信息為主的經濟信息體系,這個體系把已達成或已產生的交易和事項中的財務數據作為輸入,依據公認企業會計準則或會計原則的規范需要,使用一些一般所接受的會計慣例,采取計量、確認和記錄等程序進行加工,將數據轉變為合乎其他目標和有利于決策的有用信息。
二、企業會計
企業是指以贏利為目的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企業會計是對企業動態的體現和靜態的體現。根照葛家澍教授所表述的內容也符合企業會計一詞的表達。有關教育網站在線講解企業會計學時也指出,是研究怎樣對企業經濟活動實行綜合核算和監督的知識系統,它是依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相結合的工業、商業等企業生產營運活動,對于企業會計核算和監督的特征、企業資本、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成本和費用、銷售收入、成本、稅金和利潤的帳務處理、成本和盈利計算、核算程序以及會計報表結構、編制和分析采取了系統、全面的闡述。可見,企業會計是有關會計要素的核算。
三、兩者含義的對比
(一)二者關系的邏輯學分析
從邏輯學角度對兩者的關系加以分析,企業會計等同于財務會計,顯然,企業就應該等同于財務。明顯可以看出邏輯上非常矛盾。如果依據葛家澍教授所表述的來理解財務會計的實體承擔者,對企業來說,財務會計就涵蓋了企業會計。如果作為一個廣義含義,財務會計除了涵蓋企業會計之外,還應該涵蓋如個人、軍事組織、家庭、政治組織等活動的信息輸出和會計核算。由此可以看出,企業會計和財務會計既互相聯系,又互相區別的。
(二)二者區別分析和相互聯系
1、二者的互相區別:財務這詞側重于資金流向,并強調資金占有形態的有機聯系,從而會使會計信息運用者對營運各階段的效益比較重視。如會計學原理中供應過程核算、資金籌集核算、銷售過程、生產過程核算、利潤和利潤分配的核算。而這些核算的創建是以企業要素資產前提。
2、二者之間的互相聯系:企業會計和財務會計均體現了企業營運活動的動態進程和會計要素的內容。企業會計從會計要素的角度核算了資產價值,而財務會計從企業理財角度介紹了會計核算的進程。企業一詞側重于企業的企業作用、要素資產和現實表現。企業會計強調會計要素以及要素資產的保值增值。這要素資產核算是離不開企業營運的動態進程,如針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出現了存貨計價。財務會計體現的應是框架形式的經濟活動,因為財務會計學也能夠涵蓋企業在內的個人資金和全部組織運動。因此,財務會計輸出的信息對實體的非盈利性和實體的盈利性都可以加以強調。
(三)企業會計體現其實質內容
企業一詞具有主體盈利性的特點。依照上面所分析的,會計要素產生了相應變化。相關學者提出,目前公開出版的財務會計學改為企業會計學更為適合,這樣課程內容表述的更加無誤精準。其實早在上世紀90年代并沒有財務會計一詞,那時稱為工業會計,在當時財務核算的內容的確存在,因此,后更改為財務會計。資金平衡在1994年會計制度改革以后改為資產負債,特別是財務管理課程增加了專項資金改革、財務范疇和國撥流動資金的內容。相關學者提出,財務會計與會計原理沒有本質的區別。所以,目前會計學原理成為財務會計更改后的學術名稱。資金運動作為財務會計學的構成體系的主旨,強調全部經濟實體核算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