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1 09: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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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造價指的是按照相關的規定與協議條款約定各種收取費用的標準計算,同時也是用來支付給承包人依照合同的要求完成工程規定內容價款的總額。也是合同的雙方非常關心核心的問題,而施工過程的投資與招標投標也都是主要圍繞著合同的造價所開展的。合同的造價應該根據中標的通知書中中標的價格與非招標工程簽訂合同的時候對工程造價的一系列約定,可以選擇可調價格、固定單價與固定總價等。然而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之中,合同的總價是會隨著工程進展,和工程所處的環境、水文、土質、地理位置以及設計變更等一系列因素發生不斷變化的。所以建設工程合同的造價管理是一個動態、連續的復雜過程。
1、合同管理特點
對于建設工程合同造價管理來說合同管理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對工程安全目標、成本目標、進度目標和質量目標等管理綜合的體現,同時更好的實現這四個目標也就是實現合同造價管理的一個動態的過程。
想要做好安全、成本、進度、質量等目標動態的控制,在進行合同管理過程之中,需要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1)對建設工程合同的分析
建設工程的合同分析指的是理解、解剖工程的合同,同時這也是進行有效合同管理前提的條件。一旦對工程合同沒有一個更好的理解,合同造價管理的工作就不會做的更好
對合同內容的分析是很廣泛的,大多與工程建設相關內容均屬于需要進行分析解剖的內容。通常,主要是對以下幾點內容的分析:
①訂立合同依據的法律基礎
②承包人以及發包人主要的責任
③關于質量、進度以及工程款項的支付條款分析
④對于限制性條款的分析
(2)合同的履行與交底
在合同簽訂完成之后,企業中的預算人員都需要進行組織項目內部工作人員的技術交底工作,將合同之中涉及到規避風險以及相關部門工作主要的條款進行逐一講解并強調。在整個建筑項目施工的全過程也就是履行合同的過程,并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實行動態的控制。在整個建設項目施工的過程中應該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適時觀察,有效掌握合同履行的質量、進度以及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并分析各個種類問題出現的影響與原因,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對履行的合同進行控制。通過對合同的控制來保證最初制定成本、進度、質量以及安全目標等一系列規定的實現,有效進行合同造價管理的控制。
2、設計變更特點
設計的變更指的是設計部門對于原有施工圖紙以及設計的文件之中表達出設計狀態的修改與改變。設計變更只包括了由于設計的本身出現的錯誤與漏洞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進行補充和修改設計資料。同時設計變更也是工程之中變更的內容之一,因為他關系到工程投資、質量與進度的控制,所以對設計變更管理工作的加強,能夠有效保證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并有效控制工程的造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承包單位所提出的設計變更,由建設單位同意進行的變更,都可以使總造價變更。
3、工程簽證特點
工程簽證用書面的形式對施工現場發生特殊的費用進行了記錄,這直接關系的是施工單位和業主之間切身的利益,同樣也是工程結算重要的法律依據。尤其對于投標報價包死工程來說,結算的時候更加需要對現場的簽證與設計的變更進行有效調整。對于工程現場簽證來說,它記錄的是現場情況發生的第一份資料。經過對現場簽證的審核、分析,可以為索賠事件的發生處理提供有力的依據,同時根據簽證來計算索賠的費用。
4、索賠管理特點
索賠指的就是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之中,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因為對方沒有正確履行或者是不履行合同中規定義務或者未能保證合同承諾條件的實現,遭到了損失之后,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補償的要求。工程合同造價管理的索賠主要是費用的索賠以及工期的索賠。
(1)索賠成立的條件
①承包人按照合同所規定的程序來提交索賠報告與索賠意向的通知。
②與合同進行對照,對照在工程中對承包方的工程造成的額外支出成本或者工期的損失
③導致工期損失或者費用增加的原因,在合同約定之中不是承包方所屬責任。
(2)索賠程序
索賠的一般程序為:提出索賠的要求——報送索賠的資料——審核索賠的文件——協商解決——提交訴訟或者仲裁。發包人與承包人應該盡量通過協商來解決合同上出現的紛爭,不要輕易的依靠訴訟或者仲裁。
(3)索賠常見的形式
在工程的實踐中,索賠發生的時候有很多,出現頻繁的索賠形式包括:
①對于工程師在指令上錯誤所出現的索賠
建設單位的人是監理單位,所以一旦由工程師導致的指令性錯誤,使承包商發生了不必要的損失,而建設單位則需要承擔一定法律責任,給予承包商一定的賠償。
②對于土質資料上錯誤出現的索賠
在工程的施工中,建設單位有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資料的義務,并保證這些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以及真實性。
③對于工程變更出現的索賠
設計變更或者是工程量的清單漏項都會使工程量的清單有一定更新,其相應的綜合漏項普遍由承包人來提出,經過發包人的確認之后作為結算依據
④對于不可預見障礙導致的索賠
工程建設之中不可預見就是指有經驗承包單位也不能預見的損失。如豎井的掘進中突然水量增大,承包商可向建設單位進行索賠
二、建設工程合同造價管理的發展
1、建設工程合同造價管理國際化的發展趨勢
隨著國家改革開放進一步的加深,中國的經濟逐漸融入到世界金融市場之中,我國的跨國項目和跨國企業逐漸增多,所以隨著全球化經濟的到來,對于建設工程的合同造價管理也是國際建筑行業的潮流。尤其是在我國加入了WTO之后,我國行業的壁壘逐漸下降,市場趨于國際化,一旦國內外的市場相互融合,國外的企業一定會利用他們在服務、人才、管理、技術以及資本上的優勢,侵占我國建筑市場,所以在未來的建筑行業之中,我們要轉變管理經營的模式,增強應變能力,勇于進取,敢于創新,學會在競爭中生存,尋求拼搏中的發展。
2、建設工程合同造價管理信息化的發展趨勢
隨著互聯網的逐漸深入,對于工程合同造價管理必然會走到信息化的發展趨勢上來。當今網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在企業合同管理上的應用普及的速度非常驚人,并且呈現出快速發展趨勢,這給工程合同造價的管理也帶來了許多優勢,從競爭意義上來將已經逐漸成為信息的競爭。
3、建設工程合同造價管理法律化的發展趨勢
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加強,和對工程合同造價的重視,會出臺更多改善合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措施,實現管理的優化,避免風險發生,更有效控制工程合同造價的安全性,使建筑企業更好的發展生存下去。
結語:在建筑工程建設的過程之中,工程的合同造價決定了建設單位的投資控制和收益,決定了承包單位的經濟利益,只有充分認識建設工程合同造價管理的特點等一系列的問題,才能加強對工程合同的造價管理,從而提高工程管理的收益,有效減少承發包雙方的各種損失,減少承發包雙方各種糾紛,使我國的整個建設事業健康發展下去。
參考文獻:
[1] 王翠艷,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總造價管理的探討[J],建設監理,2010(7)
[2] 閔家偉,關于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管理的分析[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1(21)
[3] 張靜芳;王守君;王守德,談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J],科技信息,2008(26)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11)020(C)-0155-01
引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它明確了建筑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間的權利義務,是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但建設工程合同伴隨著整個建設項目的周期,其涉及面廣,周期長,因而往往會在實際工程中遇到各種關于建設工程合同方面的問題,下面筆者簡要探討相關的幾點問題。
一、關于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問題。1、當前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1)合同意識淡薄。我國的建筑施工行業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時期,施工企業的經營運作還不規范,在招投標過程中的合同法律意識欠缺,訂立合同流于形式,未經仔細推敲和審定,造成條款不全,最終可能引起工程合同糾紛。(2)合同管理機構和制度不健全,缺乏合同管理人才。當前許多建筑企業沒有設立專職的合同管理部門,也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人才,限制了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和履行效率。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也不健全,沒有認識到合同管理技術性、專業性和法律性較強的特點,簡單地將合同管理職能分解到不同部門分別管理,最后導致合同管理漏洞百出。2、加強施工合同履約管理的對策。(1)建立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為更好地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建筑施工企業可成立一個專職的合同管理部門,安排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項合同管理工作,負責對整個合同履行情況的跟蹤和及時反饋,確保信息的及時有效性,有效地管理合同執行情況,降低項目合同風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2)完善相關的合同管理制度。首先應建立合同交底制度,由相關人員對材料部門、施工部門以及技術部門等進行交底,讓這些部門的人員了解項目合同的簽訂情況,以及有關的合同變更及違約責任等事宜,以免給施工方帶來不必要的風險;其次,應在合同交底的基礎上將合同責任分解落實到不同的部門,讓他們共同完成合同規定的任務。(3)加強專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施工企業應提高合同意識,充分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加大資金投入引進專門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為企業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
二、關于合同變更管理的問題。1、建設工程合同變更的風險。在建設工程項目的整個壽命周期內,通常都難以避免工程變更,并且每個具體工程變更風險的發生都是多種因素導致的,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合同變更就意味著索賠的機會,如果合同變更管理不善,可能會給施工方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2、加強建設工程合同變更管理的對策。(1)完善施工合同文本。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應對工程變更進行更加具體的定義,以免導致人們對工程變更有不同的理解;合同中應規定承發包雙方的工程變更管理的任務,明確工程變更管理的職責,如在合同中規定發包方有義務向承包方提供變更設計圖紙,發包方有義務支付因工程變更調整的價款;合同中應明確工程變更處理程序,對于比較緊急的工程變更,工程師可指令施工方立即實施,不緊急的變更則由工程師提出變更申請,承包商提交工程變更報告,由業主、監理及設計方審查通過后,變更令并實施。(2)重視合同變更管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周期比較長,合同涉及面廣,工程變更比較頻繁,既要安排專人進行合同管理,但又不能僅靠某一負責人來管理和實施,而應該由整個施工企業的管理層進行共同管理。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應該收集、記錄、整理工程變更相關的文件,不僅包括業主變更指令和一些圖紙、技術說明,還包括一些非正式變更和要求,應及時進行書面確認,還應認真審查和分析變更部分的內容,為今后可能出現的爭議或索賠保留證據。
三、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認定的問題。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認定中存在的問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具有重大、疑難等特點,因而在實際操作中難以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這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兩個問題。(1)未建立正確的價值取向。部分審判人員一味死搬硬套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司法中變成簡單、機械的辦案機器,缺乏辦案的主觀能動性,不懂得用價值取向去認定合同效力問題,或者所持的價值取向不正確、不全面,仍以舊的價值取向評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2)未能清楚地認識和分析某些特殊因素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影響。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時只參照《合同法》對合同效力的一般規定,對一些特殊因素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影響沒有考慮進去,如未考慮是否存在轉包行為等等。還有的對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特殊因素沒有區別對待,未作具體分析,一概而論。2、正確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對策。(1)科學合理地確立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價值取向。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應著重從以下兩方面價值去考慮:其一是安全,由于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樓宇或道路橋梁等都事關國計民生,并且投資較大,所以應將安全作為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法律的首要價值取向;其二是效益,除了考慮安全、平等、自由、正義等基本價值外,建設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還應充分考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2)合理認識影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特殊因素。正確認識資質、審批手續、招標投標、分包及轉包、墊資等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影響,在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時對不同的因素因區分對待,體現效益的價值取向。
結束語:總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妥善處理好有關工程合同的各種問題,有助于減少施工過程中的風險與沖突,控制施工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綜合效益。
Abstract:
With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 construction in China today, especially i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e size of the companies tend to focus 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ignore the importance of the found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must establish the perfect practical contract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establish and improve a set of strict and effecti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nd operational business processes, risk control and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of strengthening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pattern, form a complete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in order to have a strong executive power, to safeguard the economic interests of the enterprise an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contract managementinnovation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risk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引言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水平高低關系著企業的經濟效益,其內容包括對施工合同、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和借款合同等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決爭議。企業各有關部門必需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業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起著重要影響,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特點,積極大膽的進行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體制創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來提高合同管理業務水平,從而實現對建設工程合同有序、有力、有效的管理。
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創新概述
建設工程項目是指為完成依法立項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裝工程等)而進行的、有起止日期的、達到規定要求的一組相互關聯的受控活動組成的特定過程,包括策劃、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和移交等。合同管理是指企業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層次性的。
筆者認為,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創新在于在項目實施前,對項目應該進行分級審查,由企業成立的工程項目合同立項委員會,統籌項目立項和合同簽訂前的基礎性工作,其下設部門分別負責合同簽訂前的洽談、審查、審批,并且做到合同洽談權、審查權、批準權三權相對獨立,相互制約的管理制度。對企業是否可以簽訂合同,各級應認真詳細審查,然后由各級代表參加工程項目合同立項委員會討論會,最終投票決定項目是否予以審批。
項目實施過程,是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重要環節,為加強合同實施全過程管理,企業應成立工程項目合同監督控制小組,根據合同網絡,對企業所有在建項目和分包事宜深入各項目部,按相應合同規定予以監督、控制,切實監督相應部門的合同履行情況,對各項目部合同實施全過程的監督、控制負責。同時,為突出合同實施全過程的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對風險因素進行有效控制,對變更、簽證、索賠進行準確的審計,企業應成立工程項目合同審計辦公室,對與所簽訂的合同不一致內容進行審計,對所有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風險的識別、控制和規避,從而將風險減至最低。
項目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為加強合同管理的連續性,提高今后合同管理的能力,需對竣工項目的合同管理過程進行經驗總結,逐步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最終建立企業合同管理數據庫,對所有項目建立專項合同電子檔案。作者本人經過調查分析和實際研究繪制了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體系圖,認為下圖更有利于合同管理體系的規范和優化。
圖一、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體系
在初步構建了企業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體系后,本文著重從合同風險管理和合同分包管理兩個方面進行闡釋,以期能夠使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在這兩個方面更加有序、有力、有效。
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的優化
在合同風險管理方面,就施工合同而言,合同確定了成本、工期、質量、安全和環境等項目總體目標,規定和明確了當事人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建設工程項目必須實施規范性的合同管理,加強合同管理中的風險管控,才能滿足項目管理的需要,而這些對于企業自身來說必須以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業務流程、合同管理機制、簽訂嚴謹的合同條款為基礎。 由于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對影響建設項目的重要方面,風險因素應予以提前評估、著重管控。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應當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獨立的原則,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合同管理的制度體系建設是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控的基礎。結合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必須注重專門化、專業化、協調化和信息化。同時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的管理原則要求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嚴格的規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作業制度。 具體而言,建筑企業應該建立合同洽談權、審查權、批準權三權相對獨立,相互制約的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能夠有據可依,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主要有:合同會簽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信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目標制度、合同交底制度、進度款審查 批準制度、變更、簽證、索賠制度、合同管理質量責任制度、合同統計考核制度、合同檢查和獎勵制度。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體系建設必須與良好的管理機制建設同步,才能具有強有力的執行力。
四、建設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管理的規范創新
在分包合同管理方面,對于一個復雜的大型公共建筑,極少實行由一家施工單位完全承擔所有的施工業務。首先,因為總包單位不一定具備完成所有項目的資質;其次,完全的施工總承包的價格總是高于平行分包的工程;最后,業主一般對于影響工程質量、影響工程造價的特別重要的設備與材料實行業主供貨。所以說,總是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分包和指定分包商。一般說來,對于工程管理搞的比較好的項目,這些總包、分包的合同關系是井然有序的,對雙方的責、權、利規定的很明確,雙方的配合工作也比較好,合同執行的也很順利;反之,若是合同關系不清,雙方的責、權、利規定的不明確,雙方經常陷于扯皮和矛盾中,業主時常發現一些合同沒有涵蓋的內容,一些事情沒有人負責,由此帶來工期的損失和造價的突破是普遍現象。
就業主而言,可以編制合同網絡架構圖。通過合同網絡架構圖的編制,理清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思路,設計一個符合實際的切實可行的合同網絡。然而,在目前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研究中,卻很少有人討論合同網絡架構,往往是對合同本身的研究要遠高于合同架構的研究。合同網絡架構是合同關系建立的基礎,對它進行深入的研究,有助于我們把握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主線,起到提綱摯領的作用。在理清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基礎上,加強對合同本身的研究,必將會使各項分包合同得到有效執行,分包合同管理更加有效,進而使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邁向更高的水平。
結束語:
總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不論從業主還是施工方來講,合同管理對于整個項目的實施過程來說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為加強此方面的管理,我們應該學會借鑒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結合我國的國情、法律及交易習慣,敢于探索實踐,努力創新,建立符合中國實際的合同管理體系,并健全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項目管理體系,提高我國的項目管理水平和企業管理水平,樹立企業的形象和信譽,使我國的經濟活動能持續、健康、快速地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合同管理;火電施工;企業
一、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現狀
近年來,隨著建設工程項目法人負責制、工程承包招投標制和合同制、工程施工監理制的全面施行。每一個建設項目從工程承包到組織施工的大多數經營活動都是通過合同形式來實現,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但目前許多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工作還處在起步階段,還沒有得到企業領導的重視,部分企業還沒有建立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已無法適應建筑市場激烈競爭的需要。我們相信隨著電力建設市場競爭加劇和規范火電施工企業不得不加強合同管理并將合同管理作為生產經營管理核心。火電施工企業本身具有的“點多、面廣、戰線長”的特點又要求企業必須探索出適合本行業的合同管理模式。
二、火電施工企業加強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社會出現的整體性信用危機無疑加大了火電施工企業的經營風險。火電施工企業加強自身管理,特別是加強企業合同管理以預防合同詐騙和合同糾紛產生,就顯得更為重要。
(一)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維護和提高
企業信譽企業信譽是企業生存的基礎和前提。建筑業作為目前市場競爭最為激烈的行業,建設項目取得不僅僅依靠企業技術更重要的是企業信譽。要維護火電施工企業生命線的社會信譽,就靠加強合同管理圓滿履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奉獻滿意工程來贏得。
(二)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目前,火電施工企業每取得一個建設項目都是靠低價來中標的,合同條件非常苛刻甚至是不公平的。為了拿到建設項目,火電施工企業可能接受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時間長,情況復雜,這就為合同索賠提供了可能。工程索賠是合同履行的正常要求不是無理要求,正常的合同索賠不會損害合同信譽,反會引起發包商對承包商的尊重。索賠的基礎是合同,加強合同管理,發現更多的索賠項目,取得索賠成功是提高企業效益的重要途徑。靠索賠實現建設項目最終贏利的成功例子不勝枚舉。
(三)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企業管理水平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就必須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對火電施工企業而言,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企業管理水平。因為,火電施工企業的一切管理活動都是圍繞著合同特殊是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展開的。從生產計劃、材料采購計劃、設備購置計劃到人員調配計劃的制訂等等都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為基礎的,離開了合同必然會影響計劃的實現,造成人、財、物的浪費。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是提高整個經營管理水平的前提。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與工程管理的脫節,已經成為制約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的關鍵。
(四)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參加國際競爭,開拓國際市場
目前,國內火電建筑市場競爭非常殘酷,利潤空間很小甚至根本沒有利潤可言。在我國加入WTO后,走向國際建筑市場承攬國際工程已經成為大型火電施工企業集團的必然選擇。國際市場的復雜性和多元性對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不掌握FIDIC條款等國際工程合同范本國際先進的工程合同管理經驗并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企業就難以成功開拓國際市場。
三、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
火電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是指火電施工企業對自己為合同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確定、改變、及履行和終止轉讓審查、監督和控制等多種職能行為的稱號。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和其他合同管理都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為中心開展的。
(一)合同履行階段管理
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履行一定手續生效后,就進入合同履行階段。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是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點。此階段合同管理的中心由企業總部轉移到了項目工地。這個階段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二)依據合同制定各項計劃
工程合同的履行過程就是工程施工計劃、勞動力需求計劃、機械進出場計劃、物資采購計劃、資金供應計劃等計劃的實施過程。只有這些計劃得到有效落實,才能實現合同約定的目標。但是傳統的計劃編制往往與合同管理脫節,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因此,合同簽訂后項目工地應根據合同約定制定詳盡的各項計劃,確保施工使合同履行的全過程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確保合同的全面、正確履行。
(三)合同責任分解
為便于合同履行,項目工地應對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采取分解合同、細化責任的方式,將涉及各個管理部門、具體施工部門的合同約定權利義務分解出來,然后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都必須熟悉涉及本部門及相關領域的合同約定,同時對合同中的內容進行再次分解,制定詳盡的進度計劃,具體落實到班組和人員,使合同履行過程具體化。
(四)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目前國際上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大多是“管理型”公司,對承包的建設項目進行分包是他們的通常做法。我國很多大型火電施工企業集團也在積極探索對承包工程進行分包走“管理型”公司道路。但是,從目前國家關于分包的法律法規規定來看,純粹的“管理型”分包是存在法律障礙的。一是工程分包必須經發包商同意,發包商認可分包的可能性不大;二是即使發包商認可分包,承包商也不得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但是與國際接軌是必然的,火電施工企業可以在目前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進行合法分包。工程分包必須堅持避免轉包和合法分包的原則。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火電施工企業應當針對建設項目設立項目工地,并派遣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等必要的管理人員對項目進行全面管理,決不能分包代替管理。
第二,在嚴格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和施工能力基礎上,建立合格分包商檔案,絕不能將工程分包給沒有資質或施工能力不強的施工單位。
第三,編制本企業的工程分包合同范本,指導工程分包工作。
第四,分包合同的內容必須依據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內容來確定,確保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
第五,分包合同應明確約定不允許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
1.其他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核心。但為滿足工程施工而訂立的物資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等這部分合同與工程施工息息相關,這些合同的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這部分合同的訂立和管理必須以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為依據,合同內容也是依據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內容來確定。由于這部分合同數量大、涉及合同類型較多,合同管理必須進行分類進行。這部分合同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2.嚴格合同簽訂管理,提高合同簽訂質量
為保證合同簽訂后的履行,必須做好合同簽訂前審查工作,提高合同質量。
(1)審查合同對方的資信狀況,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資質狀況、履約能力、法定代表人證明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
(2)對合同的標的內容、質量標準、計量方法、驗收時間和標準作出明確的約定。合同標的內容必須準確;質量標準必須具體、詳細;計量方法必須符合通用的標準和習慣,便于操作;驗收時間、地點和標準必須具體。對于按照樣品定貨的,要約定樣品的封存方式,并約定按照樣品驗收。
(3)對合同的履行方式、時間、地點作出明確的約定。合同中必須約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因為不同的履行方式對責任和風險的承擔的規定是不同的。履行的時間必須明確,它是追究違約責任的前提條件;履行地點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沒有履行地點將給合同的實際履行帶來困難,也不利于發生糾紛時的管轄確定。
(4)對爭議和糾紛的解決方式作出明確的約定。合同約定的訴訟方式或仲裁方式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并首先考慮便于自己參加爭議解決的機構。
(5)對違約責任及其計算方式作出明確的約定。違約責任的約定有利于合同糾紛產生時的解決。對違約責任承擔的計算方式必須明確,如果能夠有公式的應當寫明計算公式。
(6)對損失賠償及其計算方式作出明確的約定。賠償損失一般的僅限于直接損失,最好能夠寫明損失計算的范圍和具體內容。
3.做好合同履行過程的動態管理
這部分合同數量大、涉及部門多,如果不能及時掌握合同履行情況并使合同履行處于可控狀態,難免會出現合同糾紛。加強合同的履行管理應做好以下工作:
(1)合同執行部門應建立相應的合同履行登記臺帳,做好合同履行情況記錄。
(2)合同管理部門應建立付款登記臺帳,做好合同價款的支付記錄。
(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對方違約情況及時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后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法定權利,維護企業利益。
(4)合同執行部門及時對履行完畢合同進行整理移交企業檔案管理部門保存。
四、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措施
“點多、面廣、戰線長”的特點要求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必須堅持依法管理、全面管理、全員管理、協作管理的原則,必須堅持以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為中心的原則,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具體的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統一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火電施工企業合同履行分散在各項目工地的特點就要求企業制訂完善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基本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辦法》、《合同專用章管理辦法》、《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管理辦法》等。《合同管理辦法》是企業合同管理制度體系的核心,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合同管理機構及合同管理人員的權責、合同簽訂權限及職責的劃分等。火電施工企業工程項目較為分散,為避免發生越權或無權、擅自蓋章等現象,必須加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合同專用章的管理。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實現了合同管理的有章可循,將會有力地促進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構建適合企業自身特點的合同文本
現代化大型的建筑公司,都有其根據其企業自身特點而制定的合同文本,既能夠當做與客戶溝通洽談的基礎和依據又能夠當做企業簽訂合約的藍本;建設工程分包合同、工程物資買賣合同、固定資產購置合同等示范文本的建立,對于提高合同質量具有明顯作用。雖然火電施工企業在投標時處于弱勢,同業主談判的籌碼不多,但也決不能自己胸中無譜,建立本企業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有必要的。
(三)加強企業合同有關人員培訓
火電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項較為復雜的工作,要求企業管理者具備高素質的法律法規知識和施工,財務及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專業知識,企業應加強對企業員工合同管理知識技能等的培訓工作,使員工充分學習和了解合同法,這在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當中是極其重要的。
五、結語
作為一名火電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者,本人對火電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現狀進行了不斷的總結和分析,在自身多年的合同管理工作實踐當中充分的認識到企業合同管理重要性、基本內容和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三個方面進行了初步探討。
參考文獻: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 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 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 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 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 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 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 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 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 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6 合同實施交底制度化
財政部門應督促實行政府投資管理的建設單位做好向各層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中。特別是在工程使用非標準的合同文本或有關人員不熟悉合同文本時,這個“合同交底”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
參考文獻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6合同實施交底制度化
財政部門應督促實行政府投資管理的建設單位做好向各層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中。特別是在工程使用非標準的合同文本或有關人員不熟悉合同文本時,這個“合同交底”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
參考文獻
②長期遺留的歷史原因現如今的建設施工企業,大多數都是老國企里面的管理人員和領導,他們的思想比較富有計劃經濟色彩,并且沒有合同管理的思想。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計劃經濟逐步轉向了市場經濟,合同開始進入施工管理人員的思想之中,并開始被采納。但是有點簡單和粗糙,難免出現漏洞和不足。這些都造成了工程相關單位的巨大損失。目前,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和工程項目經驗的不斷總結,建設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進一步完善,可以說基本到位。但受計劃經濟體制的殘余影響,至今在合同與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③有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長期以來,我們國家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規還不盡完善,到1999年制定了統一的《合同法》,還有改革開放之后頒布的《技術合同法》、《經濟合同法》等等,這些都不足以滿足日益變化的社會需求,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規是滯后的,應該隨著所處時代的不同,所處合同法律環境的不同而不斷修改和完善,讓建設工程相關人員增強對法律法規的認識,并落實法律法規的相關條例。
2、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對策
①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管理人員的素質也決定了合同管理的質量。在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中,要配備具有豐富合同管理經驗的人員,這些人員需要具備以下特質:果斷的處事能力、豐富的法律知識、現代化的管理技術、對工程實施過程比較了解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具備這些素質就能勝任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了。對合同管理人員可以實行崗位責任制度,上崗之前,進行有組織的培訓和嚴格的考核,并實現競爭上崗。在上崗之后,抓好繼續教育和培訓,隨著時代的發展和法律知識的不斷變更,合同管理人員需要與時俱進,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知識和水平,實現全面合同管理的實施。
②推行合同范本制度現階段出現了很多模式化的東西,這些模式化的制度大大減少了人們的工作量,使得工作開展更加簡便和輕松。合同范本制度的制定是為項目合同管理服務的,有利于合同管理的開展。合同范本制度,首先是可以幫助當事人熟悉有關法律、法規,使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符合法律規范的要求,避免出現不公平和違法條款;其次是便于合同管理機關加強監督檢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維護建設市場秩序。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民用航空總局、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于2007年11月1日聯合了《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不再分行業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質和特點編制招標文件,而且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對通用條款作了較為系統的規定。至此,有效的提高了合同范本的質量,促進了合同管理的便捷。
③對工程管理情況定期檢查對工程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是落實和監督合同條款的關鍵步驟,也是對工程開展的有力保證。檢查內容包括三個方面:1.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嚴格履約;2.查看履行情況中,合同數量和工期設計還有另外一些方面的變更情況。如果出現變更,那么就需要根據相關的法律程序,履行變更簽證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3.要看是否存在違約情況,這是精度檢查的主要工作,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都會導致違約情況發生。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對此過程應重點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各方的來往函件、通知等文書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發生糾紛,也是區分責任的重要證據,所以對合同履行的每一個環節形成的書面材料都應注意完整保存。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人民的物質文化需求也在不斷增長,對建設工程的需求量也是越來越來大,自然,對于工程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可以說,涉及到工程的方方面面都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建設工程是一個耗時長、復雜程度大、牽連單位廣泛的項目,其中的變化因素也是多種多樣的,每一項因素都能影響到建設工程的人生安全、施工進展和企業收益,一旦出現風險,建設工程合同便是降低風險和控制危險性的有效憑證,它是建設工程開發商和施工方之間的紐帶,同時制約著雙方履行各自的責任與義務。所以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體系勢在必行,它能提高建設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競爭力和安全性,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問題
之前提到建設工程由于其自身特點,所以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可變因素也相對較多,所以我們需要加強合同管理的建設。合同管理風險貫穿于雙方簽訂合同直至終止的整個過程之中,這其中,有些風險是能夠得到控制的,有些則不然。
(一)合同擬訂內容本身的不合理性。
合同是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擬訂的。然而一些合同的擬訂,從一開始簽訂就不是建立在合法、公平公正的角度上進行的,制訂的條例缺乏規范性、合法性和準確性,與國家法律打球,這就由于制定者主觀意識,造成了合同管理風險的存在。
(二)管理人員素質等。
建設工程項目公司的負責人和合同管理的有關部門,對合同的法律意識淡薄,對合同管理的專業知識不熟知、不重視,沒有專門安排職員對合同進行整理管理,沒有相應的管理機制,所以導致合同風險性增加。
(三)不可控制的客觀風險因素。
來自國際經濟動蕩造成的風險、國家政策變化的風險和自然災害的風險等客觀現實,存在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就屬于不可控制的風險問題。這就只能在開發商進行建設工程項目之前,對國際形勢和社會環境做出準確的分析與評估,盡可能的把開發風險降到最低,但是,通過合同管理卻不能對這類問題做出有效的控制舉措。
合同制定不到位,建設工程合作雙方對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就不夠明確,出現事故后的責任劃分就不清晰;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合同管理風險系數就會大大增加。伴隨而來的就是違約、偷工減料、拖欠建設工程款等風險問題,嚴重的將直接導致工程項目擱置,損害企業獲益。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
了解了合同管理風險的發生原因,才能“對癥下藥”,做出相應的防范與控制措施。
(一)合同風險評估機制。
合同風險評估是要在合同簽訂之前,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整體風險評估,之后再決定能不能簽署合同。在合同簽訂時,更要仔細查看合同條例,倘若發現超出企業承受和控制范圍的風險隱患,應該第一時間雙方進行溝通和協商,遇到實在力所不及并且對建設工程影響巨大的問題,應該及時采取措施或者直接中斷,這樣才能把風險降到最低。
(二)注重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培養。
合同的擬訂和管理都是靠人完成的,所以對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培養是十分有必要的。建立起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培養他們熟知國家政策法規、了解國際經濟變化趨勢并且掌握信息化數字化的科學技術水平。這樣他們才能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游刃有余,能對建設工程項目中合同管理風險進一步準確評估和研究。并且對他們進行人生觀、價值觀的再塑造和誠信評價監督考核,確保合同管理人才的高素質。這樣他們才能擬訂出最合理合法的合同條例并且將合同管理風險性和危險性降低。重視人才的培養,在任何時候都是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購買商業保險轉移合同管理風險。
購買商業保險是為日后風險問題爆發時,盡可能把企業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維持企業的正常運作和建設工程有序進行。例如在出現違約或建設施工中技術問題的風險情況下,很有可能導致施工項目發生事故或中斷擱置,此時,通過早期購買的商業保險,能將受到一部分損失和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身上,緩解可能遇到的企業資金危機和合同管理風險危機。
(四)合理合法的制訂合同條例。
在合同簽署之前,簽署雙方應該仔細查看制訂的合同條款,秉持公平、合理和公正的原則,從預算、報價、時間到各階段責任劃分,甚至是公章印蓋處都要細心通讀,對合同每一條條款在日后可能出現的風險情況做好預測,一旦發現合同中概念模糊,出現不合理、不合法的情況,應該及時修正或者立即宣布此份合同無效,重新擬訂規范、合法且合理的工程合同。與此同時,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規范建筑工程合同,提供參照。只有合法且規范的合同才能盡可能的將風險系數降低。
四、結語
綜上所述,對建筑工程來說,合同管理風險的評估和預防,不僅僅有助于合同雙方提高合同風險意識,對大力培養合同管理優秀的專業人才,將科學合理的管理辦法應用在合同管理中,能大大降低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風險,保證建設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提高企業效益,同時,對于建筑單位再次接納新的項目具有很好的參考指導作用,對于行業的發展也是非常有利的。
參考文獻:
工程建設實施招投標制度是目前國際上廣泛使用的分派建設任務的主要交易方式,也是工程建設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的重要步驟。招投標行為是一種法律行為,實質上是一種簽訂合同的方式。目前,我國在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上強制進行招投標采購。這些項目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標投標的基礎之上的,招投標活動的成功與否,直接決定了建設工程合同的質量好壞,而建設工程合同是整個建設工程實施的依據,所有的建設活動都要圍繞著合同進行。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必須十分重視招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一、招投標與合同法律分析
合同的成立是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當事人的合意在民法上被抽象為要約和承諾。從合同成立的基本原理分析,招標屬于要約邀請。無論公開招標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還是邀請招標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但這個“特定”是指數量特定,并不是相對人特定。招標文件雖然列示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但仍不具有確定的特點,且目的是邀請潛在投標人進行投標,并不是為了直接簽訂合同。從這些要件判斷,招標屬于要約邀請。同樣,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對招標人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且該等意思表示明確、確定,含有合同的各項必要因素,投標目的就是簽訂合同,所以投標屬于要約。招標人經過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確定中標人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實質上就是招標人的承諾。承諾后,合同即宣告成立,對當事人就產生了約束力。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二、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建設工程招投標屬于建設工程合同的談判和訂立階段,招投標是合同管理的基礎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個步驟。招投標更強調競爭性條款的成果,招標人總想以最小的運作成本,建成質量符合規范的建設工程;投標人意圖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關規范要求,完成建設工程的施工任務,獲取最大的利潤。招投標是雙方為達到最佳經濟利益的角逐,招投標過程受有關招標投標方面法律法規的調整,但這個過程中雙方未形成合同關系,表現的是一個市場交易行為。廣義上來說,招投標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個例的管理,在某個時間點或特定的時間段內發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比合同管理在時間上更加提前,招投標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合同是招標文件和投標書進一步規范化的產物。”“只有簽訂施工合同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化,也就是說,合同是招標投標成果的雙方承諾以法律形式落實的契約。”雙方只有簽訂施工合同,招投標的交易行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來,雙方的權利義務,才能收到法律的保護。合同管理是個全面、系統、持續的管理活動,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是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來實現預期的合同管理目標的活動,包括對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的管理。建設工程合同以招投標文件為依據,并不是簡單的雷同照搬,針對建設工程具有技術性強、環節多、涉及面廣、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等方面的特點,當事人按照招投標文件規定的原則和主要內容,在不違背國家法律規范的原則下,將合同細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三、招投標階段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大規模建設,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陸續出臺,招投標和管理合同的重要性已逐漸被人們認識和重視,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招標與合同管理相脫離。發包人對招標階段合同管理的作用認識不到位,管理工作不深入。招標管理人員只管審查招標文件、標底、監督開標,合同管理人員只管審查合同的簽訂、履行,兩者互不聯系,結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動。例如,有的建設工程招標文件中由于沒有載全合同的主要條款和對工程一些實質性問題的要約條件,自然投標書中的承諾也就不含這些內容,結果給下一步合同的簽訂帶來了諸多的不便。合同在質量、工期、材料供應價格等方面簽訂的條款也非常不規范,招標文件中的要約與承諾隨意更改,違反法規的條款也時有發生,引發的工程質量、工期、資金等方面的違約現象比比皆是,有的甚至給國家、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
2、招標文件的內容不夠規范細致。目前,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文件編制工作主要是由招標機構承擔,由于招標機構不熟悉項目內容和技術要求,編制的招標文件內容簡單,深度和廣度不夠,客觀上給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后續操作的建設合同帶來困難。同時招標機構不參與合同管理,招標機構的人員未必有相應的法律知識和合同管理經驗,招標文件的編制水平很難提高,如果合同不準確、不完善,執行起來隨意性大,給工程合同變更和索賠帶來很大的隱患。
3、招投標機制仍需完善。目前,我國建設領域招投標已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有效的管理制度,比如主體資格審查制度、招標文件審查制度、招投標程序監控制度、施工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等。實踐中對規范招投標行為,制止和制約合同違法行為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同時在招投標中仍存在規避招標、虛假招標、不符合法定程序,評標不公正不科學等諸多不規范的競爭和不規范的運作,這些招投標中的不規范行為,給中標后合同簽訂和履行帶來諸多不便,甚至引起較大的法律糾紛。許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實際與原來招標時的初衷大相徑庭,損害了招標人的利益。
四、招投標階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1、合同管理與招投標配合。合同管理人員要參與招標文件的審查會簽,與招投標人員共同審查建設工程招標文件。合同管理人員也要有選擇性地參加一些重大招標項目的全過程,因為開標過程中產生的一些招投標信息,將是招投標當事人對將來簽訂合同條款真實意思的表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參加開標,可以全面掌握招投標中的第一手資料,將更有利于合同的審查和管理,使合同更具有操作性,合同履行更順暢。招標人員也要在合同審查過程中對影響合同簽訂和履行的重要的招標信息進行交底和提示,因為專業局限性,合同管理人員可能對招標文件的內容理解不透徹或者遺漏相關信息,將導致合同內容與招標文件意圖出入,影響招標目的的實現。同時,招標人員也要加強招項目的回訪工作,定期進行合同履約檢查,既對建設項目招標活動進行了評估,也為下次招投標活動提供必要的借鑒。合同管理與招標投標有著直接的關系,兩者互為依托,相互作用。
2、規范細化招投標文件的內容,推行示范文本。加強對招標文件編制的重視程度,全面提高業主或者招標機構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招投標文件編制的水平、內容的詳略直接關系到承發包雙方權利義務的承擔,直接影響投標的效果,甚至成敗。一般而言,招標文件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投標人須知;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技術規格或技術要求;招標價格要求及計算方式;評標的標準和方法;交貨、竣工或提供服務的時間;投標人應當提供的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投標保證金的數額或其他形式的擔保;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提供投標文件的方式、地址和截止時間;開標、評標的日程安排;主要合同條款。實踐中,應重點把握如下幾點:雙方的權利義務要清晰;工程價款的確定方式、支付形式要明確;工程價款及構成明細的調整方式要規范具體,具有操作性;要有可行的擔保措施,比如不可撤銷見索即付的預付款保函和履約保函;約定有利于自己的爭議解決方式。同時,根據建設工程的承發包方式以及工程性質的差異,制定招標文件的各類示范文本,使招投標內容涵蓋合同的實質性內容。
3、健全完善招投標配套制度體系。首先要協調整合招投標法律規范性文件體系,實現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運行體制機制的標準化、規范化。按照“下位法遵循上位法”的原則,對現有法律規范性文件進行完善和清理,避免政策不一,政出多門。其次要健全配套法規,增強招投標的可操作性,要通過進一步清晰概念內涵和施行細則,使其更加科學化、具體化,避免產生歧義和漏洞。同時,推進以網絡為載體的電子招投標平臺,有效解決招投標活動各個環節存在的痼疾,為監管部門進行實時監督和后續檢查提供重要輔助手段。建立招投標信用評價機制,落實招標投標違法記錄公告制度,打擊和遏制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健全投訴處理機制,發現招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線索,維護招投標當事人合法權益。相信隨著招投標制度的不斷完善,“陰陽合同”,“低中高結”等違法違規行為將得到有效遏制。
五、結語
招投標文件和建設工程合同是建設工程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的重要法律憑證,在實踐中兩者必須相互整合,協調運轉,才能實現招投標文件和建設工程合同的一體化運作。因此,企業應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設置合適的合同管理組織結構,并與其他職能部門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在招投標階段完善招投標文件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內容,理順招投標活動和建設工程合同簽訂的程序,整合招投標文件和建設工程合同的關系,形成招投標文件與建設工程合同之間的一體化運作機制,顯得尤為重要。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E4文獻標識碼: A
1.加強合同風險管理的意義
一個建設工程中會涉及到多個市場經濟主體,這些經濟主體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平競爭。合同是聯系各方經濟主體的重要紐帶,做好合同風險管理,可以有效保證各方經濟主體的權益。
當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周期長、涉及到的經濟主體多時,各方經濟主體就極容易發生矛盾糾紛,而合同則對各方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約束力,所以說,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化解糾紛,促進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
加強合同風險管理可以保障各方經濟主體的權益。在一個大型建設項目中,各方經濟主體都承受著一定的風險,市場上的一點風吹草動都有可能帶來投資的失敗。因此,做好合同風險管理,可以有效預測風險、防范風險,保障各方經濟主體的權益。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
2.1承包商資質風險。在簽訂合同時,承包商必須出示有關證件,證明其具有施工企業的資質,證明其有能力承包某工程項目,這樣才能具有承包的資質,否則的話就會帶來一系列的法律糾紛。比如說:如果承包商不具有施工企業的資質,只有工人的資質,為了獲取該建設項目,通過其他具有施工企業資質的企業與業主簽訂合同然后再轉包,這樣就會給該工程項目帶來極大的風險,可能帶來嚴重的法律糾紛現象。
2.2合同文本風險。為了促進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和建筑業的穩定健康發展,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了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文本。在合同文本中,明確規定了業主與承包商的權利與義務,明確規定了雙方所應承擔的風險。但是,在實際建設工程中,許多企業為了規避風險,逃避責任,沒有完全按照合同文本的有關規定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有許多表述不清晰、模棱兩可的地方,或者說是有些文字的表述有歧義,有多種理解,容易引起人們的誤解,這樣在實際施工中就有可能帶來矛盾糾紛,帶來合同職責履行的問題。所以說,合同文本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在文字的表述上講究咬文嚼字,任何一丁點的內容都要規定得詳盡具體,不能引發歧義。
再比如說:在合同的商討簽訂過程中,由于市場上的施工企業眾多,業主有時為了提高經濟效益,降低自身投資風險,往往會對承包商提出諸多不合理要求,在合同的制定中只提承包商要履行的責任,卻不提承包商享有的權利,不提有關索賠內容。承包商一旦簽訂這種不平等合同,那么就會給自身帶來極大的風險,不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2.3招投標風險。招投標制度在我國已日漸成熟,國家也已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了招投標的地位,明確規定在建設合同的簽訂中必須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進行。尤其是在規模大、周期長的建設工程項目中,必須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進行合同的簽訂,促進市場公平競爭。而招投標涉及到的內容非常多,出現一點差錯都不利于企業的健康發展。比如說:招標文件中存在漏洞,那么就會給合同的簽訂、施工階段帶來一定的麻煩。由于法律還沒有明確規定招投標的工作流程,需要企業去摸索,這樣就會給合同管理帶來一定的風險。
3.合同管理的風險防控措施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建筑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而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一席生存之地,必須做好每一個工程項目,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做好合同管理的風險防控有利于降低整個工程項目的風險,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3.1加強對承包商資質的管理。為了避免出現不合格主體的現象,必須加強承包商資質的管理。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特點選擇有資質的承包商,杜絕惡意壓價。同時,為了避免承包商的轉包,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禁止轉包,規定哪些項目必須由承包商來完成,比如說:規定建筑的主體結構必須由承包商完成。再規定其他的一些項目可以分包。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業主和工商部門人員要對承包商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嚴肅處理承包商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也有效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和進度。
3.2積極探索工程招投標的工作流程和細節。雖然已經確定了招投標制度的地位,但是,卻還沒有明確規定招投標的方法和形式。所以說,在開展招投標工作時,必須考慮到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利益,建立招投標的原則。企業要根據以往招投標工作的經驗和工程項目的特點積極探索出招投標的工作流程和細節內容,加強招投標管理工作。
3.3推行計量清單計價模式。實行計量清單計價模式可以有效保證工程質量,可以有效做好造價控制,保障業主與承包商雙方的權益,有利于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建設單位應盡快研究出與合同管理相配套的計價方法,降低合同管理風險。
3.4制定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許多建設工程的經濟主體會出現跨國界的現象,于是在合同管理上也要與國際接軌,努力協調各方的利益。制定出合理的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的簽訂和內容符合法律規范,可以避免出現合同糾紛現象。而且,制定出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明確規定各方經濟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提高合同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合同的質量,避免出現錯漏或歧義現象。
3.5加強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識,減少糾紛。業主與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有高度的法律意識,對合同的條款進行反復推敲,反復琢磨文字的表述,確定文字表述明確、清晰。實踐證明,許多合同糾紛的產生都是因為違約責任的不清楚。因此,雙方當事人要重點分析違約責任和違約條件。承包商要尤其注意合同的合法性,保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合同的嚴密性。盡量減少或杜絕糾紛的產生。
3.6建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網絡。隨著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合同管理的專業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的內容延伸到企業的各個層次和角落中。因此,企業應根據合同管理的內容建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網絡,有效促進合同的全面履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監督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審查合同的合法性,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和教訓。在企業內部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并根據合同管理的內容形成一套嚴密的崗位制。以法律顧問為核心,在企業領導者的帶領下開展各個環節的合同管理工作。同時,合同管理還要積極配合國家工商部門的監督。
3.7做好合同以及相關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合同及相關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能有效保證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人員要及時收集整理合同文本、相關資料文件,并將資料整理歸檔。當發生矛盾時,這些資料就可以作為原始證明,是有效解決糾紛現象的法律武器。尤其是在大型建設項目中,工程周期長、涉及人員多,在不同建設階段會產生大量不同的資料,許多矛盾的協調、問題的解決都要依靠這些資料來解決。因此,合同管理者必須重視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運用計算機技術提高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發展。
4結束語
合同管理已經成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核心內容,企業必須正確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風險,并采取有效的風險防控措施提高合同管理的質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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