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5 17: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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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源管理是依法治稅、依法征管的重要基礎,是衡量稅收征管質量和水平的重要起點。當前,隨著經濟社會信息化進程的日益加快,對稅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如何順應這一新的形勢發展變化,構建信息化背景下的稅源專業化管理體系,更好地提升稅源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就成為了我們迫切需要思考的課題。
一、中國的稅收征管現狀分析
隨著中國經濟的逐步發展,國際化、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逐步推進,稅收征管的主客觀環境也在不斷發展變化中,如何充分發揮稅收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如何對現有的稅收制度進行結構性優化,如何在方式、手段中加強與完善稅收征管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稅源發展變化要求必須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中國經濟的跨越式發展對中國的納稅人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首先,納稅人資產規模大,稅源結構復雜。經濟的發展促進企業的規模效益,現在越來越多的納稅人實行集團式的經營管理模式,財務核算實行一級核算,資金統一調配,生產經營規范,市場覆蓋面廣。稅源包括母子公司、總分機構、跨區甚至跨國企業,稅源的復雜性決定稅收征管的困難度。其次,納稅人稅收專業化,維權意識較強。對很多大企業,尤其是重點稅源企業而言,非常重視財務管理以及稅收籌劃,一般都聘請了具有稅務、會計和法律方面的高級人才,形成專家級的團隊。這些企業財務制度相對規范,稅收籌劃水平很高,同時又具有較高的維權意識,對現行稅收征管提出挑戰。
(二)現行稅收管理模式要求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我國稅收管理模式與經濟形勢的發展、稅源的變化之間存在諸多的不適應。首先,稅制結構有待于進一步優化。我國稅制中間接稅比重過大,間接稅方便于征管,但是不利于發揮稅收調節收入的職能。其次,稅制設計有待于進一步優化。我國目前國地稅開征的稅種有19個,在稅制設計中存在對同一征稅對象的重復征稅,也存在對某一征稅對象的漏征漏管。另外,稅率級次太多給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不方便稅收的征管。例如,2013年8月1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在全國推行之后,增值稅現有稅率、征收率以及試點“1+7”行業稅率一共有9種。最后,稅務干部有待于進一步優化。全國稅務干部的平均年齡在47歲左右,稅務干部隊伍嚴重老化,不能適應現代化稅收征管的需要。尤其在信息管稅模式之下,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等專業化的稅收管理由于稅務干部的素質只是流于形式,沒有發揮其真正的效用。
二、以稅源專業化管理為基礎,實施分類分級管理
由于我國目前稅收征管的現狀,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規模數量、組織架構、經營特點、核算方式、利益訴求等發展變化,積極探索進一步有效加強稅收征管的新途徑――稅源專業化管理,實施分類分級管理,以適應納稅人需求和時展的需要。
(一)實施分類管理
稅收是由稅收的征納雙方構成,征收方是稅務機關,納稅方是企業。分類管理不僅是針對于納稅人,而且涉及到稅務機關。因此,應當對征納雙方進行科學化分類,并在科學化分類的基礎上實行專業化管理。
1.科學化分類是實施分類管理的前提。
對納稅方而言,按照行業和集約化管理的思路,稅務機關根據規模和行業對納稅人劃分為重點稅源、中小稅源和零散稅源;對征收方而言,按照工作流程和事項,對稅務機關的稅源管理職責劃分為日常管理與服務、稅源監控與評估和稅務稽查三大塊,同時在分清工作職責的基礎上對稅務干部工作按照能力與經驗進行合理的分類,分配到相應的職責崗位上。
2.專業化管理是實施分類管理的舉措。
(1)對納稅方而言,建立分類基礎上的立體稅源管理模式。
重點稅源企業經營規模較大,財務管理相對健全,企業尤其是上市企業要求做內部控制,其中包括與稅收相關的財務方面的內部控制,因此納稅遵從度較高。對重點稅源企業稅務機關推行個性化的服務,積極解決企業的合理涉稅訴求,同時對企業的稅收風險內部防控機制提出建議,指出稅收管理的薄弱環節和涉稅風險點,強化事前風險防范和事中風險控制管理,以防范重大稅收風險。
中小稅源企業相當于稅源管理中的“潛力股”,隨著企業的做大做強,中小稅源企業可能變為重點稅源企業,要充分發揮稅收的杠杠作用,引導中小稅源企業的健康發展。對中小稅源企業推行行業化管理,行業是所有企業共有的特征,按行業進行分類管理可以對企業進行橫向比較,尤其對購進貨物、生產經營、市場銷售等流程相類似的企業參考性更強。另外,稅務機關可以運用行業指標分析工具,設置行業風險預警指標,制定動態的行業管理指南,深化對中小稅源企業管理。
零散稅源主要是個體工商戶,在整個稅源體系中所占比重較大。近90%稅務干部管理零散稅源,而零散稅源收入占總稅收收入比重微乎其微。全國對零散稅源管理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對零散稅源放棄不管。因為大部分的稅務干部投入管理,為的是較少的稅收收入,投入產出不配比。同時,從稅收征管角度,個體工商戶由于規模不一,財務不健全,征管難度大。另一種觀點是對零散稅源必須要管。因為企業的納稅意識淡薄,如果對零散稅源放棄不管,中小稅源企業很可能將收入肢解,以避免納稅義務。如何對零散稅源的管理,同樣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是社會化管理,發揮市場街道的作用,實行委托代征;另一種是自我管理,對零散稅源實行自我管理。對零散稅源要管,但由于其實現的稅收收入規模小,稅收征管難度大等特點,建議對零散稅源實行自我管理。個體工商戶采取自我申報納稅,自我監督的方式,而稅務機關從“保姆式”管理轉變為“流程式”管理,通過日常管理與服務職能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咨詢等服務,促進零散稅源自我申報納稅。同時,稅務機關采用評估與稽查的方式檢驗個體工商戶的納稅遵從度,對逃稅行為加大懲戒力度,提高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水平。
(2)對征收方而言,管理主要體現在職責的分工和稅務干部的培養。
按照工作流程和事項,稅務機關的稅源管理職責劃分為日常管理與服務、稅源監控與評估和稅務稽查。日常管理與服務主要體現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信息采集、涉稅審批、稅款繳納等;稅源監控與評估主要體現在稅收分析、稅源監控和納稅評估;稅務稽查主要體現在重大違法案件的檢查與審理。
實行稅源專業化管理,稅收工作流程發生變化,稅務干部工作分工也同時發生變化。專業化的管理要求具備專業化的人才。我國目前稅務干部全國平均年齡在47歲左右,稅務干部面臨老齡化現象,并且稅務干部老中青梯次不合理,很容易出現“斷層”現象,不利于稅收征管的需要。因此要加強對現有稅務干部的業務培訓,建立專業化的稅源管理團隊,培養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反避稅以及行業稅源管理的專業化人才,提高稅務干部專業化的崗位技能水平。同時,要建立評價激勵機制,為專業化人才的培養創造各方面積極的條件。
(二)實施分級管理
分級管理意味著各個層級實體化的問題。目前,我國稅務機關層級為:總局、省局、市局、縣(區)局和分局(所)。目前,總局、省局、市局做政策的制定與指導工作,業務主要集中在縣區局和分局(所),但是在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之下,各層級將分級承擔風險管理責任。
重點稅源企業的管理按照規模+行業劃分不同層級,建議分別由總局、省局、市局管理。這種集中的管理模式提出主要是由于稅收征納雙方的情況決定的。從納稅方來看,重點稅源企業即大企業一般是集團性質,跨區域甚至跨國經營,關聯交易較多,財務核算復雜,涉稅事項多樣化,重點稅源企業繳納的稅收收入比例占90%以上,原有的屬地化的稅收征管模式已經嚴重不適應大企業的訴求。從征收方來看,由于征納雙方信息的不對稱,重點稅源企業大部分是總部決策,屬地基層稅務機關無法對大企業實施有效的監管。而在稅收信息化尤其是“金稅三期”情況下,數據將實現總局、省局兩級集中,大量信息的高度集中將方便做出有效的決策,規劃稅收風險管理戰略,積極應對稅收風險,指導和推動基層的工作實踐。另外,對大企業的管理要充分發揮稅務機關的聯動作用,合理劃分專業管理局和屬地基層局之間責、權、利的劃分。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可以建立國稅、地稅大企業共管機制,共同提供個性化服務和實施風險監控。大企業稅收管理模式的創新,可以提升對大企業的服務與管理水平,促進大企業納稅遵從度的提升。
縣區局和分局(所)作為基層局,主要負責中小稅源的管理和零散稅源的監控,同時承擔重點稅源企業的屬地性日常管理職責。
調整內設部門稅源管理職責,將稅收風險規劃、分析識別、等級排序、下達應對任務等職責整合到相應部門,歸口履行上述職能。在堅持現行財稅管理體制的基礎上,將現有按照劃片管戶設立的稅源管理機構,調整為按照規模、行業、特定業務等分類的稅源管理機構,主要從事納稅評估。科學界定稅收管理員職責,改變目前稅收管理員“分戶到人,各事統管”的管理辦法,設置日常管理、納稅評估等崗位,實施專業化管理。
稅源專業化管理是新形勢下進一步強化稅收征管工作的必然舉措,實施分類分級管理,體現稅源管理的專業化,納稅服務的專業化以及稅務干部培養的專業化,是稅源精細化、科學化管理的重要途徑。正確處理稅收征納雙方的關系,從我國目前稅收征管現狀著手,以稅源專業化管理為基礎,實施分類分級管理,促進稅收征管質量的提高。
參考文獻:
[1] 吳艷芳,農春燕. 實施稅源專業化管理新模式[J]. 中國稅務,2011,(01).
新常態下,收入增速雖然放緩,但是增長更趨平衡、預期更加穩定,不管形勢多么復雜,不管困難有多大,我們都將堅定信心、竭盡所能,堅決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收入目標。突出收入質量。堅持組織收入原則,一手抓增量,一手抓質量,堅持把依法征稅作為組織收入工作底線,應收盡收,不收過頭稅。加強預測監控。對轄區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要強化管控,按月對其產銷指標、稅負指標、發展趨勢進行分析評估,確保按進度均衡入庫,掌握收入主動權。
(二)堅持服務大局與規范執法并重,強化依法治稅,在落實稅收政策、實現法治公平上有更大作為
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依法治國的決定,開啟了法治中國新常態,國稅部門作為重要的經濟執法部門,更應牢牢把握依法行政的生命線,提升站位、把握大勢、聚焦法治、規范執法。規范行政行為。規范決策程序,制定議事規則,完善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制度,完善集體決議程序和工作事前審批制度。規范自由裁量權,建立評估稽查案例指導制度,按季舉行案例講評。強化執法責任。建立執法監控同步差錯預警制度,加強前期防控和糾錯。認真落實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推行稅收個案批復、重大行政許可和重大行政強制的法制審核制度,強化內部權力監督制約。
(三)堅持專業化與信息化并重,深化征管改革,在完善基礎建設、提高征管質效上有更大作為
順應稅收改革新常態,繼續深化稅收管理改革,理順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職責。
強化風險管理。強化風險管理意識,提高風險識別能力,對涉稅事項進行實時監控,重點識別日常稅收管理中發現的風險、數據比對發現的風險等。加大信息化管稅力度,把第三方信息運用作為“重頭戲”,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全面構建并完善信息化征管平臺。科學評價征管質效。引入征管質效評價理念,從稅收征管的基礎環節、內部效率、社會滿意度等方面出發,科學設計指標,找準征管薄弱環節,彌補短板,構建稅收征管質效考核評價體系,進一步細化、量化、強化考核評價責任,精準發力,增強稅收征管的科學性和預見性。
(四)堅持集約化與精細化并重,優化納稅服務,在促進稅法遵從、增進征納和諧上有更大作為
經濟新常態下,建設服務型政府成為必然要求。要以落實《納稅服務規范》為導向,堅持全面、全方位服務,進一步細化服務內容,統一服務標準,變“便民春風”為“溫暖四季風”,不斷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和稅法遵從度。
落實服務規范。樹立全員、全程、全心服務理念,梳理辦稅流程,升級服務內容,加強上下聯動,統一服務水準。完善首問責任制、導稅制、同城通辦、一窗通辦等服務舉措。
維護合法權益。推行納稅風險警示提醒,最大限度地降低納稅人涉稅風險;完善投訴反饋機制,突出快速反應、跟蹤問效、回訪調查,暢通納稅人維權渠道,把納稅人關切的問題處理到位。加強稅法宣傳。改進稅收宣傳方式方法,注重開展專題性、系列化、集群式宣傳報道,解讀稅收政策。探索新媒體語境下做好稅收宣傳,運用微博、微信、手機APP客戶端等形式,貼近群眾進行針對性宣傳。
(五)堅持從嚴治隊與傾情帶隊并重,加強隊伍建設,在提升能力素質、激發隊伍活力上有更大作為
新常態需要新本領、新面貌,對干部隊伍的履職能力、綜合素質、工作態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著眼于提能力、激活力、增動力,充分發揮干部的能動性和創造力,打造一支能力全面、素質過硬的國稅干部隊伍。
強化能力素質建設。理清教育培訓思路,制訂人才培養工作中長期規劃,以崗位需求、基本履職技能為培訓重點,分層次分類開展教育培訓,切實提升人員崗位工作技能。強化績效管理。發揮績效的“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科學合理設定指標,嚴格規范考核程序,建立分析評估制度、任務清單制度、考核講評制度、社會參與機制,實現組織績效與個人績效的全覆蓋,撬動工作紀律執行、工作運轉規范、工作統籌性和計劃性增強。深化文明創建。以文明創建為載體,促進全面工作的發展,發揮黨、團、工、青、婦、老干等組織的作用,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先進人物事跡宣講會”、“全國青年文明號”等群眾性創建活動。
(六)堅持防控風險與改進作風并重,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在堅持懲防并舉、筑牢廉政防線上有更大作為
縣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納稅服務科、綜合業務科、收入核算科負責人為成員的服務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調研和各項工作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政策法規科負責輔導企業開展稅務風險防控工作;納稅服務科負責組織宣傳面向企業的各項稅收政策,優化辦稅手段,簡化辦稅程序;收入規劃核算科負責調查分析重點項目建設的稅收貢獻情況;綜合業務科負責各項優惠政策的匯總梳理和落實,督促征收分局跟蹤巡查項目開工建設和投產運行情況,防止漏征漏管,提高征管質量。
二、突出個性需求,優化政策服務
針對與國稅業務有關的重點建設項目,通過以下措施,為重點項目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助推重點項目建設。
1、建立“貼近式”的溝通渠道,暢通與重點項目建設單位的溝通渠道,通過走訪座談、電子郵件、建立QQ群等方式,充分搜集重點項目建設單位的涉稅訴求,零距離傾聽企業的意見,健全需求征集、分析、響應、處置機制,快速有效地處理相關問題。
2、開展“個性化”的政策宣傳,在宣傳通用性稅收政策的同時,針對不同項目的涉稅特點和政策需求,對與項目建設中或項目建成后有關的具有針對性的稅收政策,采用不同的方式,在第一時間送達企業,并根據企業需要給予宣傳輔導
3、實施“一站式”的辦稅流程,對重點項目的涉稅事項做到統一受理、內部流轉、信息共享,堅決避免“多頭找、多次跑”。
4、強化“納稅遵從”的理念,在提供稅收政策的同時,通過稅收風險控制理念的宣傳、《稅務風險識別手冊》的發放和幫助建立內部風險控制機制,幫助企業樹立稅收風險控制意識,規避涉稅風險,實現納稅成本最小化和納稅遵從最大化的稅企雙贏。
三、開通“綠色通道”,提高辦稅效率
對重點項目企業開通“綠色通道”,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提高效率,涉及多個科室、需要協調解決的,由領導小組隨時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方案,保證重點項目順利落地開工。同時,對重點項目實行提醒、預約、限時、延時服務,想方設法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提供方便。
四、加強稅收征管,防控稅源風險
加強與發改委、地稅等部門建立經濟信息定期共享工作機制,對重點工程項目開工、工作進度、投產運營、稅收入庫情況進行跟蹤管理,確保各項稅收征管措施及時到位。對已落地投產企業,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納入正常管理,并及時采集企業相關信息,開展稅收分析,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嚴防出現“跑、冒、滴、漏”現象,使重點項目啟動一項、服務一項、管理一項。
在一定意義上,稅收管理的一切活動都是圍繞著信息而展開,無論是對外的征收管理,還是內部的動態管理,都需要獲取和利用信息。稅收征管的關鍵就是要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以現代大企業為例,大企業下屬公司多且分散,與當前稅務機關相對固化的屬地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矛盾,在管理契合度上越來越不匹配,即企業總部主管稅務部門與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存在“管得著的看不見,看得見的管不著”的現象。
王進說,“這就需要落實稅務屬地管理、稅收稽查、稅務評估,找好平衡點,利用信息化帶著目標查問題。”
相比于其他稅種,非居民企業稅收更大程度依賴于全面、及時掌握企業的涉稅信息。一旦相關款項匯出境外,追繳將十分困難。
菏澤國稅通過與外匯管理局、發改委、商務局、經信委、科技局等單位的涉稅信息交流,掌握了全市企業對外支付的情況,對有非居民稅收潛力企業更實行靶向定位。從外資比例、投資國別、利用外資規模、有無股權變更、是否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是否接收國外勞務、是否申請優惠等方面層層進行篩選分析,確定管理靶位。
通過將企業對外支付信息與征管信息相比對,開展初步風險識別,迅速鎖定企業稅收風險疑點。經篩查,山東省某公司2014年未進行稅務備案直接償還國外銀行利息331萬美元。僅菏澤市巨野縣就增加了14戶企業納入非居民稅收管理臺賬,2014年以來累計組織非居民稅收3700余萬元。
如此,大數據只是略顯身手。
“過去用票管稅,用經濟管稅,今后要用信息管稅。未來賬目更復雜,更需要大數據的支撐。大數據不僅僅是稅務信息,還包括社會信息、銀行信息、海關信息、外匯管理信息、工商信息等各種信息,大數據應用是現代稅收管理的必然趨勢,是未來的發展方向。”王進對記者說。
挖掘數據價值,強化稅收風險管理
大數據應用的關鍵是讓數據說話,將海量數據資源中潛在的價值挖掘出來。
對于數據的挖掘利用,菏澤國稅局建立了跨級別、跨行業、跨稅種的多重立體化風險管理系統,并已實現信息采集、分析識別、篩選排序、應對處理、監督評價、查管互動的閉環式、全流程風險管理機制的有效運轉。
建立三級風險管理機制。針對稅收風險,菏澤各市縣國稅局成立了稅收風險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風險管理專職部門,從3個級別設立了風險分析評估崗位,全系統風險管理崗位人員占比達40%。建立“市局聚焦風險開展分析、縣區局按圖索驥查找不足、分局持續落實整改”稅收征管基礎立體化防控機制,市局連續3年統一自稅收征管系統抽取海量征管信息,設定風險預警指標,清分疑點納稅人,定期稅務登記、普通發票代開、欠稅管理、個體稅收等風險監控報告,下發至縣以下國稅局,開展普查性風險分析調查。
通過持續的基礎分析,推動征管質效不斷攀升,如:今年通過對普通發票代開信息分析,發起評估提醒任務164戶,清理漏征漏管82戶、假注銷2戶,不達點戶調為達點戶2戶,發現并移交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小規模企業58戶。同時促進國稅部門管戶數大幅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國稅管轄稅務登記戶數達73389戶,比上年同期增加15298戶,增幅達26.33%。
借助系統平臺建立稅種預警風險體系。以稅收風險管理系統為主要平臺,菏澤各級國稅部門不斷挖掘和深化系統功能,全面提取納稅申報信息,完善預警分析指標,開展風險應對處理。目前系統已匯集了157個分稅種預警指標,系統定期自動將企業申報信息與預警指標參數比對,分別紅、黃、藍三級預警信息,根據風險級別分別開展納稅評估和風險提醒,堵漏增收效能日益提升。今年1-7月份,全系統共對306戶企業實施納稅評估,增加稅收4642.22萬元,戶均增加稅收15.22萬元,戶均入庫增幅達160.17%。
對重點行業的專項信息加強分析,例如,今年6月中旬起,國地稅聯合開展以加油站、商業門市、餐飲業納稅人為重點的稅收專項整治。自市經信委采集了836戶加油站基礎信息,協調省內部分市局和外省鄰縣國稅局獲取加油站進貨數據,抽取市內企業成品油批發信息,清分發票驗舊金額連續3個月超過定額20%疑點信息等,深入開展行業稅收風險分析。截至7月底,清理未辦證戶2248戶,調高定額780戶,月增定稅額62.82萬元,查補入庫稅款335.9萬元。國地稅聯合發現14戶代開發票疑點,涉及開票金額8000余萬元,對6戶納稅人已移交稽查部門查處。
開展重點行業風險事項評估。為提高風險管理質效,按照“統一分析、典型解剖、專項評估、形成模板”的思路和方法,確定重點風險事項開展專項評估。市局綜合篩選確定了增值稅、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的14個重點風險點共138戶疑點納稅人,采取市縣聯合、國地稅聯合方式于今年6月至9月集中開展專項評估。目前已評估入庫稅收359萬元。對部分規模行業組織開展日常分析評估,截至7月底,60戶紡織企業評估補稅99.58萬元,42戶木材加工企業補稅158.27萬元,18戶化工企業補稅323.49萬元,10戶混凝土制品企業補稅827.76萬元,行業稅收評估成果顯著。全市已建有92個細分行業的315個產品或行業稅源監控模板,成為分析評估和稅源監控的重要抓手。
大數據已在國稅風險管理中大行其道。
推進綜合治稅,拓展風險管理領域
為積極適應稅制改革、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等形勢要求,菏澤市國稅局切實轉變稅收管理理念,將稅收征管融入社會管理體系,致力拓展涉稅信息交換,固化規范與政府部門的信息交換機制,找準風險防控突破口,提升風險分析和應對質效。
完善社會綜合治稅機制。針對“營改增”和稅收風險管理需求,市國稅局積極向市政府提請完善社會綜合治稅意見。市政府今年5月份印發了《菏澤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意見》,建立了44個單位組成的綜合治稅領導小組,明確了42項涉稅信息交換事項和各部門稅收執法協助義務,制定了對政府部門和縣區考核辦法,推進完善了新常態下社會綜合治稅機制。今年上半年通過與外匯管理部門的涉稅信息交換,及時發現股權轉讓和貸款利息信息,入庫非居民企業所得稅3.01億元。
簽署國地稅聯合辦稅協議。今年6月2日,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召開聯合辦稅聯席會議,簽署了《菏澤市國稅局菏澤市地稅局聯合辦稅意見》,確定就納稅服務、稅源管理、風險管理、各稅種管理、稅收分析、稅務檢查等6個方面24項工作廣泛開展聯合辦稅。目前在聯合開展納稅服務、聯合開展專項評估、聯合開展區域整治等事項上合作不斷深化,大大提升了征管服務效率。如:通過共享雙方內部稅務登記信息,發現單方認定非正戶、注銷戶疑點信息1000余條。
積極融入社會征信體系。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將對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環境產生深遠影響。而稅收大數據將對納稅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納稅企業稅收貢獻,對企業信譽行為進行預警、監督、處罰和獎勵等提供科學管理依據。
今年6月25日,市國稅局與市地稅局、環保局、工商管理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達成信息共享合作協議,將納稅信用等級和欠稅納稅人信息納入菏澤市社會征信系統,以有效提升納稅遵從度,實現以新型信用評級服務經濟發展,真正加強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
1 企業稅務風險的概念
所謂稅務風險,是企業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的遵守稅法規定,而可能導致的未來經濟利益的損失,具體表現為企業涉稅行為影響納稅準確性的不確定因素,其結果會導致企業多繳稅造成損失,或者少繳稅遭到稅務機關的處罰。
2 企業稅務風險的成因
在這樣瞬息萬變的經濟背景下,企業的稅務風險主要源自于稅收政策的變化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種不確定性。具體來說,表現為內外兩方面的因素,即內在原因和外部誘因。
2.1 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內在根源
2.1.1 企業內部稅務控制制度不健全會導致稅務風險
企業內部稅務控制制度是指企業為了確保其戰略發展目標,提高稅法的遵從度,制定的預防、審查、發現和糾正錯誤及舞弊的一系列制度和規程。然而,現在許多企業并不重視這方面的建設,稅務風險意識不強,缺乏必要的專業稅務機構的設置。一方面,一些企業的財務部門會兼負會計和稅務兩種職責,那么當財務部門發現企業存在某些稅務問題時,就會試圖通過一些賬面調整來規避稅收風險,這樣會致使稅務機關認定其產生了偷稅等違法行為。另一方面,還有些企業雖然設置了專門的稅務部門,但是也只是程序性的履行某些納稅義務,缺乏良好的稅務規劃,沒有將稅務理念較好的貫穿到企業各部門的建設當中,當然也就不能充分的考慮到節稅等有利于規避稅務風險的各項行為。同時,稅務人員的能力和個人責任心也會影響到企業的稅務風險的大小。
2.1.2 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會導致稅務風險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內控管理制度包括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及崗位責任制、內部審計制度、合同管理規定、倉庫管理制度等等。而企業內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科學,從根本上制約著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程度。如果一個企業的內控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很多問題,如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技術不高,管理秩序混亂,對稅法精神缺乏一個良好的認識。在實務操作中,一些財務或稅務人員,由于專業知識的局限性,或明知有風險而又不主動作為,在稅務上不作為或亂作為,表現出的職業道德素質的缺乏。
2.1.3 缺乏完備的內部稅務審計制度會導致稅務風險
很多企業并沒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稅務審計制度,由于大多數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缺乏相關的稅務知識而不能很好的對企業的涉稅事務進行定期檢查和有效的評估,而只是根據相關稅務機關的硬性要求被動地對企業涉稅活動進行自查,或者是委托外部的稅務中介進行檢查,進而產生了外包風險。然而,有些稅務中介并不能如想象中那樣很好的完成這些工作,往往是由于外聘的稅務機關并沒有完全的熟悉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涉稅狀況,甚至由于一些利益原因隨隨便便就給企業出具審計報告。
2.1.4 稅務風險預警機制尚未建立會導致稅務風險
企業的稅務風險具有一定的規律,它的發生絕非偶然,可以通過建立完備的稅務風險預警機制有效的避免。目前,我國不管是大型企業,還是中小型企業都很少能夠建立完備的風險預警機制。
2.1.5 企業稅務籌劃不當會導致稅務風險
目前,很多企業并沒有進行稅務籌劃,而進行稅務籌劃的企業卻沒有通過有效的合理的稅務籌劃來減輕稅負。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往往會由于過于主觀,對政策理解有誤或出現偏差,同時,由于稅務的一些政策都是在特定的條件下制定的,并不具有通用性,由此便會造成政策適用錯誤而產生稅務風險。
2.2 導致企業稅務風險的外部因素
2.2.1 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
現階段,由于我國稅務行政管理體系復雜,企業的涉稅行為可能會涉及多個稅務執法主體,不同的稅法主體對同一涉稅行為的理解和處理可能會有所不同。其次,稅制的公平性欠缺,我國的現行稅制是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增值稅的非中性設置,營業稅的大量重復課稅,不同規模的和所有制形式以及內外資企業的稅收差異等必定增加企業的避稅和逃稅動機,進而產生稅務風險。同時,由于一些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有高有低,以及一些其他因素的影響,在稅務機關享有自由裁量權和稅收法規的行政解釋權的情況下,就會大大增加企業的稅務風險。
2.2.2 我國稅法體系復雜
由于我國稅法體系龐雜,現行稅制設置共19種稅,比較復雜,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模糊、籠統,也會造成征納雙方理解上的偏差,不同層次的稅收法規存在一定的差異或沖突,均影響了企業的涉稅行為,增加了稅務風險。同時,由于我國稅法屬于成文法,對法律責任的判定主要基于執法者對法律條文的理解,而在我國稅收法定主義觀念淡薄,立法層次較低,行政解釋居主導地位的情況下,必定使納稅人處于不利地位,從而加大了稅務風險。而且,我國稅制改革和政策變更頻繁,2008年“兩法”合并后,實行了新的《企業所得稅法》,2009年實現了增值稅完全轉型,尤其是我國“打補丁”似的立法程序和部門規章制度鋪天蓋地而來,使企業無所適從,加大了企業的稅務風險。
2.2.3 稽查力度不足與懲罰力度不強
我國現行稅收征管實踐中,稽查面不廣,基差頻率不高,一般只是舉報個案點差或者隨機調查,存在企業納稅戶多,稅務機關的稽查力量嚴重不足的情況,一些小的企業就會偷逃稅款,這樣如果被稅務機關發現必定遭受嚴厲的處罰。
2.2.4 信息不對稱
由于稅務中介并不能完全掌握納稅人的實際收入和納稅行為方面的相關信息,那么,在納稅人提供的信息不夠準確充分的情況下,就會產生稅務籌劃和財務會計等方面的風險。其次,由于自身利益的原因,稅務中介作為人,也會在過程中出現問題。
3 企業稅務風險防控與規避
稅務風險是不可避免的,但卻是可以化解和規避的,因此要努力將稅務風險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
3.1 依托信息系統開展稅務風險管理
所謂的稅務風險管理,就是將識別和應對遵從風險的一般原理運用到稅收管理中,以加強對納稅人登記、申報、報告和繳納稅款等行為的管理,目的是對納稅人的稅務風險進行識別和處理,進而不斷的提高納稅遵從度。它是伴隨著西方風險管理理論的運用而興起的。同時,目前我國很多地方的稅務機關都已經意識到稅收風險管理是提高納稅人遵從稅法的有效手段,將稅務風險管理理念大膽創新的運用到稅收征管實踐中,進行了科學化、專業化的稅收管理。
為了使企業有效的規避“稅務門”事件,建立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2009年5月5日,正式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指引》中提示了四大防控重點,一是設立稅務風險管理機構,二是風險識別與評估,三是風險應對策略和內部控制,四是信息與溝通。《指引》在企業集團中得到了實踐應用。首先,它要求企業應該結合自身的經營狀況,內部的風險管理控制體系,稅務風險特征,來建立相應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其次,還要求稅務風險管理應由企業的董事會來負責監督并參與決策。同時要求,企業應該稅務管理人員的角色,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將稅務風險管理的工作成效與相關人員的業績考核相結合。
3.2 建立健全稅務風險內部控制
控制稅務風險的第一步就是識別評估稅務風險。稅務風險識別是為了識別與評估企業涉稅方面的重大風險。稅務風險識別過程包括風險識別準備,相關資料的收集,實地調查分析以及落實查證問題。稅務風險評估應遵循的原則是合規合法、方法科學、人員獨立和成本效益原則。稅務風險評估方法是定性與定量技術的結合。定量是對稅務風險在數量上的分析,定性是對稅務風險在質量上的分析。其中就稅務風險評估而言,定性是絕對的,而定量是相對的。評估程序大概分為,詢問本單位管理層與內部相關人員、分析程序、觀察與檢查。一般公司的稅務風險控制包括三個層面,治理層風險控制、管理層風險控制、和執行層風險控制。同時,稅務風險評估應該掌握重要性,可能性和時間因素這幾個關鍵點。
3.3 完善稅收法律制度及稅務制度
在這個時代的要求下,在稅收征管法中,國家已經通過立法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應當充分利用國家賦予的權利,防范稅務風險。要完善稅收法律制度,依照法律程序充分表達自己合法的法律意見,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建立稅務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建立稅務是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加強稅收征管的要求。
【參考文獻】
上海市教委創新項目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09YS504
全球經濟一體化必將對各國經濟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而跨國公司在生產、投資、貿易、技術等方面切實充當了經濟全球化的發動機,其推動力量無可替代。據統計,2000年全球跨國公司達63000家,設立分支機構70萬家。其生產總值已超過世界總產值的30%;其平均跨國指數為37%;其對外直接投資約占全球直接投資的90%;其內部及互相貿易占世界貿易量的60%以上,其海外附屬企業貨物和服務出口占世界貨物和非要素服務出口的46%;其研發經費占全球研發經費的70%。但是,跨國公司的迅猛發展在使促進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同時,跨國公司全球避稅問題也日益突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撰寫的《有害稅收競爭的報告》披露全球90%以上的跨國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國際避稅。其中通過轉移定價實現的避稅總額占整個跨國公司避稅總額的60%。跨國公司國際避稅不僅嚴重侵蝕東道國的財政權益,也擾亂了東道國的經濟秩序和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
所以,打擊和防范跨國公司國際避稅是世界各國政府共同面臨的一個棘手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國內、國際在國際稅收方面的合作與協調,才能成功遏制國際避稅,保護各國稅收權益。
一、中國目前國際避稅與反避稅的基本態勢
我國自1979年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2009年我國出口總額躍居世界第1位;在全球500強的跨國企業中,有400多家都已經在我國設立了分支機構。我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規模居世界第2位,并連續19年居發展中國家首位;外商投資企業在全部進出口貿易、出口貿易和進口貿易中分別占到55.2%、56.0%和54.2%;外商投資企業的貿易順差占全部順差的64.7%。顯然,快速擴張的跨國公司不僅主導了我國的對外貿易,也使中國成為全球產業鏈的一個重要環節。
但是,跨國公司是把雙刃劍,也會對東道國產生消極影響。如跨國公司利益與東道國財政權益的沖突。而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是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東道國,財政權益造受的沖擊更大。據商務部統計,在我國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50%以上是虧損。其中有相當部分是為了避稅而制造的人為虧損。據國家稅務總局估算,跨國公司每年國際避稅給中國造成的稅收損失至少在300億元以上。其中,通過轉讓定價避稅占其避稅總額的60%。當然,跨國公司的轉讓定價也必然體現在進出口貿易價格方面。而征收關稅是海關的職責,海關完稅價格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國家的稅收權益和貿易政策的實施。因此,海關也是監管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主要力量,與國家稅務機關共同構成了我國反國際避稅的中堅力量。
據海關統計,2008年――2010年期間,全國海關審價補稅案分別為22.37萬宗、28.01萬宗、33.64萬宗;審價補稅額分別是72.6億元、105.14億元、108.22億元。可見,價格瞞騙的案發數量及補稅額不斷增長,且呈現出集體化、專業化、行業化、智能化等特征。其中,轉移定價成為價格瞞報的一種技術性、隱蔽性很強的方式。因此,反價格瞞騙是海關開展反國際避稅工作的一項長期和艱巨的任務。所以,海關應該建立現代化海關稅收征管長效機制,完善我國海關反國際避稅工作機制。
二、完善我國海關稅收征管機制,是完善我國海關反國際避稅工作機制的基礎和核心
(一)以貿易便利為基礎,倡導分類管理,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1、建立關企合作伙伴關系,引導企業守法經營
海關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首先必須通過執法來履行國家賦予的各項職能,并且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國際經濟的協調,海關職能已經從傳統的征稅、緝私等向社會安全、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戰略武器控制等方面擴展。同時,我國政府必須更多地為納稅人的利益服務,最大限度地促進貿易效率。不但要管得了,而且要管得好。因而,實現執法和促進貿易效率兩者的平衡,最大限度地提高貿易效率、促進經濟發展,構成了現代海關制度重要特征。為此,必須在海關征管部門與納稅人之間建立起一種執法與守法、服務與合作、信任與溝通的良性互動關系。一是要在繼續完善關稅立法、強化依法征管方面嚴于律己。征管人員要學法、懂法、守法,牢固樹立依法征管的觀念,嚴格依法行政,既重實體,又重程序,堅決制止各類違規操作行為的發生。二是要深入推行“行政公開”。“行政公開”包括稅收征管的依據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首先,行政公開是企業學習法律、自覺守法的基本前提,起到普法教育和警示作用,應該作為促進企業守法自律的基礎來抓。其次,行政公開為企業營造公開公平的經營環境,即“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行政公開使相對人對海關稅收有明確的了解和預期,也能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從而降低征管成本。
2、創新監管方式方法,整合稅收征管作業模式
貿易便利化是企業對海關的基本要求。隨著商品、勞務、資本、信息大規模跨國界自由流動,跨國經營、全球采購、電子商務、零庫存等現代商業模式不斷出現,現代物流業蓬勃興起,海關稅收征管理念、征管模式和方法手段已與現代經濟條件下不斷變革出新的商業模式、金融模式和物流模式不相適應。因此,要滿足企業對貿易便利化的不同需要,海關就必須結合經營模式、貿易方式和物流方式等對企業進行分類征管,實行一是打破關區壁壘,按照供應鏈自身流向實現無障礙監管,實現稅收征管的嚴密性。建議充分考慮各區域的不同發展程度和口岸與內陸海關不同的監管資源狀況,努力在大宗散貨數量確認、裝卸運輸等方面探索一種高效規范的監管模式,除“屬地報關、口岸放行”模式外,可更多采取“一點報關、多點放行、區域聯動”來緩解口岸通關壓力。二是實行無紙化通關等新模式后,口岸直接清關成為主要趨勢,內陸監管點的職能將會弱化。建議根據實際監管需要,將監管點的資源在口岸及其他監管現場之間進行合理調整或機動,實現稅收征管的高效性。
(二)以服務企業為導向,擴大稅源稅基,開拓廣闊的征管空間
1、優化通關監管服務,增強稅收工作主動性
海關作為國家改革開放的窗口,肩負著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和維護進出口秩序的艱巨任務。“改造服務意識,重新定位海關與企業的關系”是進一步深化海關改革、提高海關稅收征管水平的關鍵。根據“六西格瑪”企業管理法,海關作為國家行政機關,提供的服務應該是監督進出動的合法性,最大程度地促進貿易便利化。海關在監管企業的過程中,要及時和企業溝通,簡化程序、提高效能,逐步建立稅收大客戶聯絡員制度,將各項海關各項服務經濟的措施與預期目標的對比情況通告企業,實現海關對企業量體裁衣式的納稅服務。為此,各級海關必須認真探索落實稅收抽樣考核制度,提高稅收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及時總結和推廣稅收征管工作中的經驗和做法,對于在稅收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予以表揚和獎勵。
2、凈化執法環境,提升稅收征管效能
可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在媒體上新聞素材,召開新聞會、記者招待會、編輯出版宣傳性出版物,制作影視作品等,協調與公眾的關系、優化海關執法環境、實現海關稅收管理目標。針對一些重大經濟問題,海關應當主動與社會團體、守法經營者開展磋商洽談工作,根據各自權利和義務簽訂MOU,并利用學術理論研究等機會促進相互間的理解,大力開展海關業務工作信息化建設,實施網上辦事、網上咨詢、紅綠通道、便捷通關等措施,進一步強化海關隊伍的服務意識和為民意識,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海關工作效能,建設一個高效便民的服務型海關。具體而言,一是要推進有關減免稅制度改革,清理不合理的減免稅政策規定,使企業在依法繳納海關稅收的基礎上,真正享受到國家進出口貿易優惠政策;二是要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對加工貿易、保稅物流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清理,加快轉型增值稅轉型進程,在進出口環節盡量縮短轉型過渡期,促進加工貿易的健康發展;三是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引導關員自覺學習,培養稅收征管專家型人才并建立相應的人才管理庫,加強對進口軟件及軟件特許權使用費等的審價和征稅,保證海關單位和關員個人的發展適應形勢要求。
(三)以風險管理為手段,整合監管資源,實現部門間聯動協作
1、開展稅收動態分析,全面推行風險管理
要建立貫穿于綜合治稅各項工作的風險信息流轉公共平臺,以風險信息流轉公共平臺為紐帶,將綜合治稅各部門有機連接起來,體現風險信息在各部門間的運行狀況及相互關系,形成左右聯動、上下配合的生動局面。一是要建立前臺與風險管理、后場的信息互動機制。現場海關要加強實際審核和實際查驗,認真總結分析現場監管動態與風險線索,及時移交風險管理、后續管理部門;要及時向風險管理部門反饋風險布控指令,便于及時改進布控,提高命中率;要主動接受職能部門、風險管理部門的指導,建立起風險管理在通關監管全過程中的“鏈鎖”機制。二是要建立風險管理與前臺、后場的聯系配合運作機制。要以完善稅收分析監控制度為載體,通過參與風險管理的各職能部門在自身專業領域內開展稅收風險分析和監控,認真分析和處置稅收征管工作中的突出風險,把握與控制當前稅收風險,查找稅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點,形成稅收分析報告,充分發揮對現場海關決策參考的支持作用,提高后續管理工作的準確性和針對性。
2、統一思想認識,實現稅收工作“全國一盤棋”
海關稅收工作涉及到關稅、通關、監管、稽查、緝私等職能部門。加強各部門之間聯系配合形成合力是提高綜合治稅的根本保障。面對目前的一線監管、后續管理和打擊走私等3支力量相互銜接不緊密,整體合力不明顯等問題,一是要以建立健全稅收征管長效機制為目標,要以“優化配置、優勢互補、深度融合”為要求,充分利用風險管理平臺和執法評估系統,做到前期實際監管到位,突出加強后續管理和風險管理,形成信息互通、管理相容,實現風險布控與分析評估、前期嚴密監管與高效運作、后續稽查與規范行為的有機統一和深度融合,形成環環相扣,相互作用的管理模式。二是必須轉變觀念,樹立以稅收征管工作“軸心”全局意識,摒棄各部門自身利益,充分把握工作規律,創新體制、創新機制,從抓好“結合部”建設這一關鍵入手,以“分工明確、責任清晰、配合密切、反應敏捷、運作高效”為要求和目標,建立綜合治稅聯動配合機制,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形成有機整體。
(四)以后續核查為保障,落實內控機制,確保稅款的應收盡收
1、加強后續管理,延伸監管鏈條
后續管理是一線實際監管的延伸和擴充,是構筑綜合治稅大格局的關鍵之一。要以“三查合一”為新起點、新契機,建立完善后續管理工作制度,創新工作方法,做到風險分析與稽查工作相結合;常規稽查與專項稽查相結合;稽查工作與規范企業相結合的“三個結合”。要以企業為單元、重點敏感商品為對象,按照點面結合的要求,選擇重點企業和敏感商品進行重點分析,確定稽點。建立完善常規稽查與專項稽查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從行業、渠道、商品等不同方面確定稽查對象,積極開展常規稽查,適時組織專項稽查。要健全完善稅收風險預警監控與核查機制。適時對重點行業及政策調整期的敏感商品和重點領域開展全國性的稅收核查和稽查。要從資金流、信息流、貨物流入手,積極探索貿易調查的新思路、新方法,嚴厲打擊商業瞞騙行為,達到“調查一類商品、摸清一種行情、規范一個行業、促進企業守法”的目的。為此,必須要動員各方力量保全稅收,綜合運用關稅分析監控、風險管理、執法評估等手段,防控主要納稅企業及重點行業和商品的稅收風險。打私工作要研究新形勢,發揮打擊走私促進稅收的作用,以打私促進稅收保全,防范和打擊各類政策性、行業性、傾向性商業瞞騙,加強對一些重點海關、商品的稅收專項審計。
2、落實關警融合,形成打私整體合力
現場稽查和緝私部門要根據打私會的部署和安排,以貨運現場低報價格、偽報品名規格數量的情報搜集和風險分析為先導,切實加強對重點企業、敏感商品和高風險口岸的篩選分析,挖掘走私線索,不斷提高打擊走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特別要通過對敏感商品走私案件的深挖細查,發現帶有行業特點的價格瞞騙走私活動線索,作為打擊重點進行專項打擊。要深入開展貿易調查和價格調查,緊緊圍繞關系我國國計民生、進口量大、對稅收影響較大的商品和有境外特殊經濟關系的重點企業在進出口環節的單證流、貨物流、資金流開展調查,認真查處價格瞞騙走私違法行為。要重點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各主要貿易伙伴國海關之間的行政互助和司法協作,利用國外海關和警方合作渠道,聯手打擊跨境商業瞞騙走私行為。要切實加強物流監控。積極務實地推進艙單管理改革,建立同審單作業系統相匹配的物流監控系統。規范監管場所管理,加強人工核查,做到有效掌控。強化保稅貨物在保稅區域、監管場所、加工企業及流轉過程中的全程監控。要切實加強對緝私工作的組織領導,發揮緝私部門作為海關打私工作的主力軍作用,保持反走私高壓態勢,以“貼近業務現場,融入監管一線”的思路,推動緝私辦案部門與海關業務部門的深度融合,形成操作規范、高效運作、統一協調的緝私工作體制。要以建立齊抓共管的打私格局為目標,密切與地方黨政、打私辦的聯系配合,與地方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執法部門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建立打私協作關系,實現海關主管、企業自管、社會共管。
三、充分發揮中國電子口岸的功能,構筑我國海關、稅務、工商、外匯等部門共同合作的跨部門反國際避稅工作新機制
中國電子口岸是2000年經國務院批準,由12個部委共建的公眾數據中心和數據交換平臺。它依托國家電信公網,實現工商、稅務、海關、外匯、外貿、質檢等部門以及進出口企業、加工貿易企業、外貿中介服務企業、外貿貨主等單位的聯網,將進出口管理流信息、資金流信息、貨物流信息集中存放在一個集中式的數據庫中,隨時供國家各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數據交換和聯網核查,并向企業提供應用互聯網辦理報關、結付匯核銷、出口退稅、網上支付等實時在線服務。
電子口岸的服務功能不斷進行拓展和強化,即服務于國家宏觀經濟、服務于海關建設、服務于共建部門、服務于進出口企業。電子口岸已經構建“一站式”服務平臺實現企業便捷通關的應用項目28個,整合物流商務信息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應用項目11個,為企業提供貿易便利、加快通關速度、減低貿易成本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目前,入網企業超過55萬家,日均登錄電子口岸辦理業務的企業達15萬家,日處理電子單證數量140萬筆。
同時,電子口岸在為政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提高效率、加強監管等方面具有獨特的作用。電子口岸已實現了與國務院12個部門和香港工貿署、澳門經濟局等單位,以及14家商業銀行的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在線運行項目達到65個。目前典型應用項目主要有:出口退稅聯網核查系統、進口增值稅聯網核查系統、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深圳陸路口岸快速通關系統、CEPA原產地證明核查系統、集成通系統等。國家應進一步加強電子口岸建設,使其真正成為集口岸通關執法管理和相關物流商務于一體的大通關統一信息平臺,成為有中國特色的“單一窗口”工程。
當然,電子口岸也能建設成為我國一個跨部門反國際避稅的綜合信息平臺。在此基礎上,逐步構筑海關、稅務、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的跨部門的綜合反國際避稅工作機制,維護國家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此外,加強海關與各國海關之間以及與世界海關組織的合作,加大打擊通過價格瞞騙進行國際避稅的行為。目前主要是通過《WTO海關估價協定》統一各成員的海關估價行為規范,消除估價的非關稅壁壘作用和提高通關效率,而針對反價格瞞騙開展的國際合作也主要依靠雙邊合作。在這個方面,可以借鑒各國之間國際稅收合作方面的經驗。有關國家通過談判簽訂估價協定或條款中增加反價格瞞騙國際避稅、偷漏稅的合作條款,由各國海關負責執行。主要是相互交換價格情報,包括交換關聯企業的情報、交換防止跨國公司利用轉讓定價逃稅避稅的資料、互為對方海關在本國進行價格調查提供幫助等,提高國際反避稅的實際效果。
綜上所述,以建設現代化海關稅收征管長效機制為基礎,完善海關反國際避稅工作機制;以電子口岸為紐帶,逐步構筑我國海關、稅務等部門密切配合的跨部門綜合反國際避稅工作機制;加強海關與各國海關及世界海關組織在反國際避稅方面的合作,在世界范圍內形成反國際避稅的天羅地網,保護各國政府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貿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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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財政收入大部分來自國家的稅收,稅務部門承擔著重要的財政稅收使命。目前,由于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的不完備、內部管理體制不完善、監督機制的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了稅收執法風險日益增大。在當前稅收的環境下,如何進一步的避免稅收執法風險,已成為稅務部門的面臨的重要課題。
一、稅收執法風險的概述
(一)含義
稅收執法風險,是指稅務部門或者是稅務執法人員在征稅的過程中潛在的,因為稅務執法人員的不作為和作為使稅收管理的職能不能夠充分實現,或者是稅收主體在行使自身權利和履行職責中,因故意或者過失,損害了國家和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引起的法律后果,需承擔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的危險因素的集合。當前,我國的稅收執法環境比較復雜、稅收法律繁雜,再加上稅務執法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不強、對法定的稅收執行程序掌握的不夠全面等,從而使稅收的執法過程中風險無處不在,并貫穿稅收執法始終。與此同時,加強對稅收執法風險問題的分析,有助于提高征稅主體的執法水平和效果,提升稅務機關以及人員的形象,增加稅收收入。
(二)稅收執法風險的種類
根據不同的法律、法規和對執法所產生的后果的處理方式,可以講稅收執法風險劃分為三類:
1.稅務征收管理中的風險。即執法人員在稅收征收的執法過程中,由于基礎管理不到位,而侵害了納稅人的權益。主要表現為稅務登記不準確、對納稅人的性質認定錯誤、對減免稅劃分不準確、稅率執行有誤以及違反法律的規定提前征收、延緩征收稅款等造成了納稅的風險。
2.稅務行政訴訟中的風險。即執法主體因在執法過程中的行政行為而引起的行政復議、敗訴、賠償等不良后果而產生的風險。在此類風險中,主要涉及的是稽查等強制措施,集體表現為稅務主體在日常的執法行為中只重實體而忽略了程序。比如在日常的檢查時,本來應該出示稅務搜查證而沒有出示;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履行告知義務;收集到的證據來源不合法;沒有依據法律規定采取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等多方面的因素,從而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納稅擔保人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失。因為這些不規范的行為所產生的有關司法行為導致了稅收執法的風險。
3.稅務人員瀆職所帶來的風險。即稅務執行人員在執法的過程中,因主觀過失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職責,如不征或者是少征稅款、、等違法行為,客觀上侵犯了國家的利益,對國家的財產造成了重大的損失,因而被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甚至責要負刑事責任。從而給稅收的執行帶來了風險。
二、我國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現狀
近年來,各級稅務部門為了提高執法水平、降低執法風險,不斷地營造外部環境、優化內部結構、強化監督機制等。但是,目前我國對稅收執法風險的控制和防范還沒形成一個科學的系統,各稅務機關在實際的工作中采取的許多措施都比較混亂,沒有邏輯性,整體效果還不夠好。
(一)風險防范機制不完善
隨著我國稅法制度的不斷完善,稅務機關的職責也實現了分工細致、各司其職的完備機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風險的發生。但是目前我國的稅收執法的風險控制和防范還不夠全面,對執法責任考核、征管質量考核大多都是事后的應對措施,而事前和事中的風險防范機制還不夠完備,防控稅收執法風險的功能也不夠健全。并且在執法過程中責任的承擔方面,一線的稅收執法人員承擔了大部分的違規責任,而對稅務部門自身和決策層所應承擔的責任沒有明確的劃分,因而很容易引發稅務部門內部矛盾,同時也容易造成監管的缺失。
(二)風險控制防范意識不強
稅收執法是一項專業性、系統性很強的工作,而僅僅依靠稅務執法人員個人的力量難以防范來自法律、經濟、社會等方面的風險的。因此,要加強對稅收執法進行系統全面的管理。然而當前,我國還沒有將稅收執法風險管理納入到稅務部門的工作中,在大部分的稅務人員思想中,稅收執法風險是孤立、片面存在的,認為風險管理就是要加強對稅收執法的監督和檢查,因而缺少執法風險管理的整體意識和主動意識。
(三)風險管理機構的專業程度不高
現階段,我國的各級稅務部門依據職權,通過成立稅收優惠減免審理委員會、重大案件審理委員會、稅收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等一系列機構,在一定的程度上規范了稅收執法,避免了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差錯。但是,如果發生執法過錯,就很容易發生推諉,相互推脫責任。目前,我國稅務系統中還缺乏一個專業的風險管理機構來專門從事稅務風險管理的事項。
(四)風險管理手段不斷增多,但是針對性不夠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信息化技術在稅務部門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當前,在稅務部門中運行的系統有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以及納稅評估管理信息系統等,這些系統的運用使稅收執法人員的操作更加準確,大大降低了執法的風險。但是這些系統針對不同的涉稅業務,側重點也有所不同。一些稅收風險點得到了防范和控制,而另外一些風險點卻得不到防控,業務非防控范圍比較小,不夠全面。
三、稅收執法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法律體系不健全
1.稅收立法起點低,法律依據不明確。現階段我國稅收法律體系結構不完善,尤其是稅收法律的起點較低。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缺少稅收基本法。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基本的稅收征收法,來對稅收法律關系進行宏觀規定,稅收的立法原則、執法原則、稅收管轄權等問題都沒有通過更高的法律予以確立,而只是分散于各個法律條文中。二是有關稅收的法律層級不高。我國現行頒布的關稅收法律文件僅有《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和《稅收征管法》,其他有關稅收方面的法律法規都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并且還沒有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從某種程度上說,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容易受到法律、法規的層級影響,法院在有關稅收行政案件的審理時,往往依據的都是法律,而對層級較低的行政規章只是參照,這就給稅務人員的執法過程中產生困難。
2.稅法規定不科學,實際工作難度大。有些稅收法律對執法過程中某一問題的規定存在沖突;還有些法律條文在實際的運用過程中難以得到實施等。一方面導致稅收執法人員在對納稅主體做出具體的執法行為時,不知道依據那個法律文件去執行。另一方面,如果不按照相關稅收法律的規定去執行,又會有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因此,導致稅務人員在實際的執法過程中很難去執行。
(二)內部體制不完善導致的執法風險
1.內部考核指標嚴格。稅務部門以強化征管、嚴控稅源的原則制定了內部考核標準,但在實際的執法過程中,過于苛刻、嚴格的考核標準會對稅收執法人員依法行政造成消極的影響。比如一些市、縣的地方稅務部門在稅受征收較少的情況下,就會對稽查下達過高的稅收任務,以此作為考核工作績效的重要依據,然而這與國家稅收法律的原則和基本精神是不一致的。由于這種嚴格的任務下達,就會導致稽查工作偏離了執法的軌道,加大了稅收執法的風險。
2.規范性文件制定不嚴謹。在我國,各級地方稅務機關為了貫徹落實上級的指示、實現政策實施的效果,就會根據本地區的實際狀況,制定具體的業務操作辦法和行業管理辦法。然而這些管理辦法和操作辦法的制定,一般是依其上位法,即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是上級稅務機關的文件來制定,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對提高征管質量起著重要的作用,但有些操作辦法和管理辦法由于過高地追求實施效果,從而導致稅收執法人員在執法程序上不夠合理,不能為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護。
(三)執法主體素質有欠缺引發的執法風險
1.執法風險防范意識不強。現階段我國稅收執法主體的風險防范意識不夠高。部分稅收執法工作人員,對稅收執法的過程中缺乏對執法的全面理解,仍然沒有從以官為本的思想中轉變過來,在他們看來,依法納稅只是針對納稅人而言,而忽視了對自身法律意識的提高。作為一個稅收執法者,對稅收執法風險缺乏足夠的警惕,執法的危機意識淡薄,因而,導致稅收征收防范和控制風險的能力下降。
2.稅務執法人員綜合素質不夠高。當今社會是一個知識經濟的社會,知識的更新不斷加快,流通途徑也在不斷地增多,人才也在向復合型、綜合型的方式轉變。因而面對當前的環境,稅收執法人員就需要構建一套完整的知識體系,不僅要求稅收執法人員不僅要掌握會計、稅法等方面的知識,還必須要對計算機運用、經濟法規、時事政策等方面的知識有相關的了解。例如一些稅收執法人員只會對紙質賬簿進行審核,對于現代企業采用的電子賬務系統卻一竅不通,因而就無法運用高科技的電子計算機技術區查出企業的財務漏洞。此外,仍有許多稅務人員用以往的征管辦法和思維定式去征收稅款,并且執法的方法固化、溝通方式簡單、交流不暢,給實際的執法工作造成一些影響,從而增加了稅收執法風險。
四、稅收執法風險防范的對策
(一)完善稅收法律體系
1.制定稅收基本法。制定稅收基本法,主要是對一些共性的稅收問題進行規定,以達到統領、協調、指導、約束各單行稅收法的作用。實際上,由于我國憲法的內容比較有限,所以為了增加涉稅條款而修改憲法是不可能的,然而由于現有的《稅收征管法》理論性不夠,實際操作及程序性太強,起不到統領稅收法律的作用,因而,單獨制定一部稅收基本法是完善稅收法律體系的最好辦法。除此之外,還要對目前冗雜的稅收法律加以系統整合,使稅的收法律的結構更有條理,并且對稅收執法、司法進行更具權威的指導,因此能夠更有效地提升稅法的基本法律地位。
2.完善稅收程序法和實體法。現階段,我國的稅收程序法和實體法還不健全,在執法的過程中涉及到的具體細節,稅收法律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不利于執法人員操作。因此,需要盡快完善和健全。主要可以從三個方面解決:一是構建起法律與經濟的互動體制。明確制定出宏觀經濟與稅收收入保持協調的管理體制,加強稅收的宏觀調控能力,利用稅收去降低經濟的周期性波動對實體經濟造成的影響。二是逐步提升稅法的等級。以《立法法》為依據,完善對稅收的立法,構建一個完備的稅收法律系統。從而提高稅收實體法的等級,提升稅法的效力。三是明確稅收執法中的程序要素。目前《稅收征管法》是我國稅法中唯一一部具有程序法性質的稅收法律,對推動我國稅收征管的法制化、規范化進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程序法的性質不夠突出,覆蓋的范圍比較窄,并且與其他部門法律也不不相適應,再加上程序法對納稅人的程序權益的保障不充分等問題日益突顯,因此,完善程序法勢在必行。對程序法的完善有利于減少稅收征收過程中稅收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行為,從而降低稅收執法風險。
(二)加強對稅收計劃的管理
稅收計劃是我國財政預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稅務機關在一個時期內的工作計劃,是考核和檢查稅收征收的重要依據。而稅收計劃管理是稅務部門為了能夠保證稅收計劃的順利實施,對稅收的分配執行、落實等一系列活動進行的全面管理,是稅務管理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雖然在現階段,稅收任務的下達量有所減少,但是如果要按經濟增長比例來下達,根本就沒有改變過去的稅收計劃管理體制。比如,一些經濟不發達的地方為了解決財政危機,除上級部門下達稅收任務外,當地的政府部門還要繼續追加稅收任務,從而給稅收計劃的實現帶來困難。此外,稅收任務主要是按照全國的經濟增長的平均水平來征稅,對經濟不發達的地區不利,加重了經濟不發達地方的財政負擔,從而給稅收任務的完成增加了困難,增加了執法過程中的執法風險。因此,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完善:一是建立合理的稅收工作考核制度,緩解一線稅收執法人員的壓力。二務科學的編制稅收任。不能僅僅地采用上年基數加成的方式,而是要根據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進行科學評估,稅務部門可以先根據財政部門的預算計劃來制定稅收的任務,然后再根據各地的征管水平、稅源狀況的區別來編制個地區的稅收計劃,最后用計量經濟和科學的統計分析對各地稅收計劃進行預測評估,得出全國稅收計劃。
(三)加強稅收執法隊伍建設
1.提高執法風險防范意識。稅收執法人員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認清稅收執法風險的客觀存在性,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嚴格依法治稅和依法行政,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同時加強對稅收人員的思想道德建設,要抵擋誘惑,做到為稅清廉,減少稅收執法風險。
2.加強專業化法制化培訓。要加強對稅收人員的稅收政策培訓,防止對政策理解偏差而導致的執法不到位的風險;強化對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執法操作培訓,消除執法管理的程序風險;加強對稅收執法人員的法律、財務、計算機等方面的培訓,降低因專業知識的缺乏而產生的執法風險。
3.創建高校合作機制。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人才資源和豐富的教學實踐經驗,根據先進的專業理論,去指導實際的稅收執法工作。每年選拔一批能力強、年紀輕、學歷高的、有發展前途的稅務人員進入高等院校深造,為培養全方位、更高素質的稅收人才開辟新的途徑。
4.加大執法責任追究。制定嚴格的獎懲制度,加大執法責任追究的力度。執法監察要定期、不定期的對稅收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檢查,落實檢查的責任,執法監察對再次檢查發現問題的,除追究有關稅收執法人員的責任外,還要追究與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結論
稅收執法的風險防范和控制不僅有利于增加財政收入,而且對于完善我國的稅法制度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所以通過構建程序嚴密、制約有效、配置科學、結構合理的執法運行機制,推進稅務部門依法行政,最終實現防范稅收執法風險的目的。
參考文獻
依托第25個稅收宣傳月活動,開展了知識搶答賽、送政策上門、微信公共平臺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宣傳活動,加深了廣大納稅人尤其是小微企業納稅人對優惠政策的了解,營造了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有效推動了稅收工作的開展。今年來,我們立足納稅人的實際需求,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為契機,積極推進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全面簡化辦稅程序,整合窗口職能,規范了窗口設置,落實“隨時受理、預約服務、內部運作、隨時辦結”制度,取消了39項審批事項,極大地方便了廣大納稅人,提高了辦稅效率。
關鍵詞:
稅收風險;數據比對;科目余額表
一、藥品生產流通行業稅收風險點表現形式
(一)行業概況藥品生產流通行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重要組成部分,與民生經濟息息相關,也是天津市最具代表性行業之一。截至2015年8月,我市藥品生產流通企業321戶,其中:醫藥生產企業146戶,藥品批發企業175戶。企業所得稅在地稅征管的企業96戶。2014年該行業全市總產值492.52億元,占工業總產值28035.03億元的1.8%,較2013年的475.8億元,增加16.72億元。2014年該行業國地稅收入總額39.81億元,占全市稅收1.36%,同比增長5.6%;其中地稅收入9.68億元,占比0.79%,同比增長7.68%。
(二)稅收風險點分析1.一般事項稅收風險點一般風險點是指通過將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向企業采集的科目余額表及單位往來余額表同各稅種申報和征管數據相互比對,查找出的稅收風險點。(1)成本費用中材料占比不合理一是虛增原材料導致實際產量偏離正常區間。以某制藥企業2014年數值為例,根據其一西藥生產配方,獲取某原料占單位成品藥比重,以該原料實際出庫數量計算理論成品產量2194.5萬粒,而實際產量僅為1929.9萬粒,實際產量與理論產量差異率達12%。二是虛增包裝材料增加成本。以某制藥公司為例,2014年度“原材料———包裝材料”科目貸方累計發生額1208.1萬元,而“生產成本”科目借方累計發生額3449.2萬元,占比35%,比例過高。(2)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虛增成本以某制藥公司為例,該企業成本核算采用計劃成本法,2013年改為實際成本法,2012年科目余額表“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方余額808.8萬元,至2014年末仍未進行調整,造成企業成本虛增808.8萬元。(3)通過“原材料—暫估”科目虛增成本一些企業通過“原材料—暫估”科目調整企業成本。例如,某企業科目余額表“原材料—暫估”科目自2012年借方發生額持續增加,至2014年末借方余額達204.7萬元,貸方卻無發生額,造成成本核算不實。(4)銷售已實現但未確認收入以某制藥公司為例,2014年應收賬款單位往來明細科目顯示,56個單位年初貸方余額56.9萬元,且全年借貸雙方均無發生額,期末貸方余額仍為56.9萬元。經調查,該企業承認該筆款項確屬應確認而未確認的收入。(5)期間費用金額異常醫藥行業費用率高且名目繁多,尤其以銷售費用最為突出。選取天津市2014年收入在億元以上,且企業所得稅在地稅征管的11戶藥品生產企業作為樣本,分析后發現,11戶企業平均費用率達50.2%,其中最高116%,最低24.3%,銷售費用率最高達57%。2.特殊事項稅收風險點特殊涉稅事項風險點是指重組、關聯交易、股權交易等特殊事項中,對涉稅信息進行比對分析,查找出的稅收風險點。(1)股權轉讓方面風險點分解價款降低股權轉讓價格。以某制藥企業為例,企業股東(股權轉讓方)從被投資企業抽取銀行貸款資金,由被投資企業承擔償債責任。股權受讓方以被投資企業債務缺口為談判籌碼,約定股權轉讓價格遠遠低于股權轉讓方投資成本。股權轉讓款項被分解為支付給轉讓方價款和償還被投資企業債務兩部分,變相降低了股權轉讓價格,逃避繳納稅款義務。同時,部分股權轉讓合同包含“對賭協議”,增加了股權轉讓價格的不確定性。此外,支付股權款項時,價款支付方、收取方與股權轉讓合同簽訂雙方不一致,甚至存在多方收、付款問題。(2)關聯方交易涉稅風險點一是關聯方使用資金卻未承擔相應財務費用。企業將貸款資金交由關聯方無償使用,貸款企業承擔全部利息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以某制藥公司為例,2014年度發生銀行貸款4200萬元,資金全部轉移到兩個關聯方,該企業當年財務費用304.5萬元,并在所得稅前扣除。二是人為調節生產公司與銷售公司銷售費用。以某制藥公司為例,生產公司生產的藥品由銷售公司銷售,而生產公司每年還要承擔大額銷售費用,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3)擴大研發費支出內容制藥企業多為高新技術企業,每年研發費用支出大,且此業務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能夠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所以企業往往在研發費支出上做“文章”,以減少應納稅額。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強拉關系,將與研發沒有直接關系的部門的折舊與維修等費用計入研發費;二是增加項目,將辦公費、交通費、差旅費等應計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的支出計入研發支出;三是調整比例,人為調節計入研發費用的無形資產攤銷比例,達到加大研發費目的。(4)政府補貼對應的研發支出未按規定進行納稅調整一方面企業取得政府對研發項目的補貼作為不征稅處理;另一方面,相應的研發支出進行加計扣除。以某制藥公司為例,該公司2014年度取得研發項目政府補貼174萬元,計入不征稅收入,但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研發費加計扣除基數未減除補貼收入對應支出。3.其他稅收風險點(1)置換取得新土地未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以某制藥企業為例,該企業以置換方式取得土地300畝,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但以原土地尚未交回政府,新土地尚在開發階段未投入使用為由,未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2)支付現金股利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以某上市制藥企業為例,該公司2014年度發放現金股利5026萬元,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土地價值未并入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以某制藥企業為例,該公司2014年度科目余額表顯示“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科目余額7987.5萬元,“無形資產-土地”科目余額5473.1萬元,而房產稅從價計征計稅基礎僅為8034.3萬元。土地價值未按規定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4)財務處理不規范,報送資料不準確一是上市公司對外公布的財務報表數據與報送稅務機關的存在差異;二是會計科目使用不規范,會計科目間邏輯關系混亂;會計科目結轉隨意,甚至出現損益科目年末出現余額問題;部分財務軟件能夠修改以前年度已結賬數據。
二、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外部信息獲取不暢當今社會,網絡是載體,信息是生產力,在“互聯網”背景下,信息得到高度擴散和傳播,然而稅務機關無法廣泛獲取納稅人涉稅信息,尤其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掌控的信息,此問題已成為制約稅收風險防控工作的關鍵結癥。雖然《稅收征收管理法》在稅務機關獲取信息方面做了規定,但由于缺乏實施細則具體明確,可操作性不強,導致目前稅務機關信息獲取依然依賴于納稅人的主動申報,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無法保障。
(二)內部數據亟待整合1.基礎征管數據尚待完善主要表現在部分企業房產、土地信息不完整,且缺乏動態維護機制;風險分析可利用數據資源有限;企業隱瞞真實財務數據;企業投資方、注冊資本等工商信息更新不及時等,問題阻礙風險分析工作順利開展。同時,當前征管系統數據深度鉆取和統計功能不完善,也加劇數據庫日趨龐大和風險掃描之間的矛盾。2.征管系統間數據缺乏有效關聯目前我市征管系統主要有津稅系統、BIMS系統、契稅系統、車船稅系統、以地控稅系統等,各系統均采集了豐富的基礎數據,但由于職能分工、操作權限、存儲方式等諸多因素,形成大量信息孤島,數據間缺乏有效關聯。評估人員在稅收風險分析時無法取得有效決策數據,造成“過量無效疑點”和“疏漏涉稅風險”的兩難窘境。
(三)部門協作需進一步加強現階段,我市地稅征管體系主要包括:稅源管理、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大企業管理等部門。分工各有側重、職能互為補充,但實際工作過程中,依然會出現執法越位、讓納稅人多頭報送同類涉稅資料等配合不力問題,對納稅人正常生產經營產生不必要干擾。
(四)稅法宣傳仍需創新我們發現,部分企業一方面故意虛增成本、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另一方面對于自身理應享受的諸如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研發費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知之甚微。這不僅顯現出我國稅收優惠政策名目繁多、不利于納稅人及時掌握的現狀,也反映出稅法宣傳工作更側重于納稅人應遵從的義務,而對其應享有權利的強調顯得不足。
三、加強稅收風險管理的建議
(一)拓寬信息獲取渠道,搭建動態資源共享平臺一是加強與國稅部門信息交換。尤其是發票信息,“營改增”后,發票這一評估主要抓手將從地稅數據庫中消失,加強國地稅協作就顯得更為關鍵。二是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信息交換。獲取企業工商變更信息,尤其是注冊資本變化和股東變更等情況;獲取藥品生產企業上傳到藥品監管平臺信息,包括藥號批準文號、藥品規格、數量等。三是加強與金融機構信息交換。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時,要提供相關財務報表,事實上,提供給金融機構的財務報表通常與提供給稅務機關的有所差別。如果將兩家獲取的財務報表數據共享,通過交叉比對往往會發現端倪。
一、互聯網+背景下稅收治理難點
1、海量信息整合困難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來臨,信息已經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海量的信息構成了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信息可以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財富。稅收工作設計了企業的經濟信息和信用信息,必須能夠有較高的信息處理技術手段。但近年來,稅收信息化建設的腳步并沒有迎合時代的進步和科技的發展。稅務機關缺乏統一、高效的涉稅信息處理思路和辦法,在涉稅信息的歸集、分析上并沒有取得成效。征管系統的設計只能涵蓋稅收的日常活動,但卻不能帶來創新的效果,對開發新系統的能力也遠遠不夠。當國家頒布新的稅收政策時,稅收征管系統不能及時的更新,與海關、工商部門系統的聯辦效果也處于開發階段,部門間協同工作的效果差。稅務系統掌握著海量的信息,但并未發揮整合的作用,對信息也未能充分的進行開發利用。
2、智能化管理經驗缺乏
互聯網+背景下,數據的交換、信息的獲取更加便捷,稅務部門在信息收集上的優勢逐漸被削弱。而在信息管理上,企業的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企業內部的財務核算等系統逐漸完善。稅務部門對企業內部信息系統的了解上相對缺乏,不能深入企業核心部分。許多稅收管理人員只能掌握稅務征管系統的操作,卻看不懂企業信息管理信息系統中的內容數據。這就是稅務機關在對企業進行管理時存在被動,對一些稅收決定的下達也缺乏針對性。稅務機關只能獲取到經過企業處理過的經營數據,卻不能掌握企業真實的生產經營信息,不能對企業的收入進行準確的核算及評估,不利于稅款全額入庫。在智能化管理經驗上的欠缺,會使稅務機關在稅收治理上的難度提升。
3、第三方涉稅信息不足
在互聯網+背景下,網絡交易、線上支付變成了人們日常購物的主要方式。天貓商城在雙十一當天創造了190億的成交額,互聯網交易的營業額非常大。但目前稅法在針對互聯網交易方面的約束還遠遠不夠,各項法律法規并不健全。在第三方涉稅信息的獲取上,稅務機關并未設置關于網絡交易、第三方支付平臺等的實時強制監控手段。稅務機關不能及時取得納稅人的網絡交易信息,網絡交易產生的營業額也不能實時繳納稅款。這造成互聯網交易成為稅收管理上的盲區,讓納稅人利用網絡之便規避稅收義務。
二、互聯網+背景下稅收治理建議
1、實行電子稅務登記
稅收應緊跟時代潮流,接著登記制度改革的時機改造稅務登記手段,實行電子登記方式。2015年,全國范圍內推行了“三證合一、一證一碼”的商事登記制度,工商系統、稅務系統、質監系統統一采用社會信用代碼,體現為一張證件。對納稅人的信息,形成了全流程的網絡辦理,納稅人在各部門的信息形成了共享機制。稅務機關應完善稅務登記的流程和方法,充分地利用電子化手段,保障稅收系統在提取登記信息的便利性,數據分析的準確性和重要性。在登記信息的修改上,要做到痕跡化的處理,規范審批流程,保障信息錄入的準確。
2、推行電子發票
針對互聯網交易的不可控性,應引入電子發票的開票模式。即在納稅人發生網上銷售時,由交易系統自動為納稅人開具電子發票。具體操作上,稅務機關要與網絡運營商、線上支付商取得聯系,有他們作為中間聯絡人為線上納稅人安裝電子稅控設備,發生交易時,直接由稅控設備將交易信息發送到稅收征管系統,稅務機關可以定期的匯總納稅人的開票信息,責令納稅人進行稅務的申報和繳款。這就彌補了稅收在網絡交易監管上的盲區,使稅務機關及時的掌握商家的交易信息、開票信息。電子發票可以有效地杜絕納稅人的偷稅、漏稅情況。
3、構建涉稅信息收集體系
稅務機關應在當前稅收征管系統的基礎上建立第三方涉稅信息收集體系,在建立信息系統的同時要在立法的角度明確網絡交易平臺和第三方支付平臺按時向稅務機關上傳涉稅信息的義務、履行義務的期間和方式等。建立健全線上交易稅收監控手段,保證稅務機關在進行稅款征納時的主動地位。暢通工商、稅務、質監等各部門間的涉稅信息傳遞通道,消除監管盲區。同時要加強信息系統的保密建設,防止涉稅信息的外泄,消除第三方和商家對電子發票等手段的安全性顧慮。
4、開展稅收風險管理
在互聯網+背景下的大數據時代信息的獲取更加方便,對信息的甄別也尤為重要。稅務機關要加強在稅收風險上的管理,以“金稅三期”為依托,定期調取本轄區內的納稅人信息,將信息進行匯總。利用稅務機關自主抽調的信息與納稅人申報的信息進行比對和校驗,及時掌握納稅人在申報上的出入,對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質量進行甄別。只有稅務機關掌握數據的主動權,才能及時防控稅收風險,將納稅人的違規納稅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
三、互聯網+背景下企業財務管理與稅務治理探究
在互聯網+的時代背景下,企業在財務管理上應加強對網絡安全的關注,保障企業財務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信息的流失外泄。轉變工作方式,在使用網絡技術下整合財務資源,提高互聯網操作水平。創新財務管理理念,實現成本控制、內部控制、資金管理、預算管理的管理模式。建立企業內部的網絡財務管理系統,規范層層審批的流程,做到財務事項的日清月結。引入無現金報賬、網上預約等服務,使財務工作在信息手段上得到提高和改善,加快財務工作處理速度,簡化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按時履行納稅義務,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嚴禁賬外設賬、內外兩套賬等情況的發生。互聯網+促進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提升,而財務管理水平提升也能影響和促進稅收治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