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30 11: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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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以來,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的推動下,加上一電子計算機為核心的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金融電子化已經成為當代國際金融發展的基本趨勢。電子化下的國際金融區別于傳統的金融業,因而針對傳統金融業所設計的法律會不能完全適用。國際金融電子化在其發展中面臨著許多新的問題。本文將從歷史和比較法的角度簡單的對此問題予以分析。
一、國際金融電子化的發展簡史
各國的金融電子化發展之路是不同的。大體而論,國際金融電子化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1]
第一階段,金融機構間的電子聯網,其標志為1973年美國將以電話、電報手段建立起來的“聯儲電劃系統”改建為電子化的“聯儲電劃系統”。即建立起聯邦儲備銀行間清算服務的電子計算機系統。隨著計算機在銀行間的應用,銀行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將現鈔、票據流動而轉化為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流動。這種以電磁信息形式存儲在計算機中并能通過計算機網絡而使用的資金被稱為電子貨幣。電子貨幣的出現使傳統的以有形貨幣為調整對象所建立起來的金融法律規范受到挑戰。
第二階段,金融機構進入國際互聯網(Internet)。1992年國際互聯網協會建立,網上商業活動增多,銀行開始進入國際互聯網增多,在國際互聯網設置網點,進行咨詢服務、促銷宣傳、提供金融市場信息(股票、債券以及其他投資衍生工具市場價格),為用戶進行網上金融證券投資提供便利。
第三階段,網絡虛擬銀行的建立。1995年11月在美國亞特蘭大設立第一家網絡銀行,該銀行在24小時之內提供銀行業服務,包括儲蓄、轉帳、信用卡、證券交易、保險和公司財務管理等業務。 目前,電子化已是西方發達國家金融業務運作的主要方式。
就中國以言,其發展也呈現出類似的過程。[2]所以我們可以從國際金融電子化的三個發展階段中得出以下結論:金融電子化的發展一方面取決于金融業對信息技術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信息技術本身的發展水平。進而,著者認為要加快國際金融電子化進程就必須大力發展以電子計算機為主導的信息技術。
二、電子化的國際金融與傳統國際金融的比較
要認清電子化下的國際金融的性質,有必要對電子化的國際金融與傳統國際金融作一比較分析。
國際金融電子化的實現與發展,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銀行的業務處理和管理的舊體制,建立了以信息為基礎的自動化業務處理和科學管理的新模式:[3]
首先,它用電子貨幣的支付方式逐步代替傳統的現金交易和手工憑證的傳遞與交換,大大加快了資金的周轉速度。
其次,它使金融業從單一的信用中介發展成為一個全開放的、全天候的和多功能的現代化金融體系,可以說,現代的國際金融業,是集金融業務服務和金融信息服務為一身的金融“超級市場”。
再次,金融業的營業網點已從磚墻式建筑向ATM、POS、網絡等系統轉移,提高了金融業的效率,降低了經營成本。
最后,它使銀行業務的重點從存、貸款轉向了提供金融服務和信息服務,從而讓銀行的收入結構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即:銀行以傳統的存、貸款利息作為主要收益來源的局面,將被以提供各種金融服務和金融信息作為主要收益來源所代替。
三、國際金融電子化所面臨的幾個重要問題
(一) 安全問題
國際金融電子化意味著金融企業的內部網絡間接或直接接入因特網。任何開立網上交易帳號的人,都有機會利用技術手段獲取內部信息,或者供給金融網絡,從而造成重大的損失乃至產生交易網絡癱瘓的嚴重后果。隨著系統處理能力和網絡速度的不斷提高,網上交易系統的系統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據統計,美國每年因網絡安全而造成的損失高達75億美元。中國的因特網服務提供上、證券公司及銀行業也多次被黑客攻擊。
就目前來看,國際金融電子化的安全問題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網上委托的技術系統被攻擊、入侵、破壞,導致網上交易無法進行;二是委托指令、客戶資料以及資金數據等被盜或被篡改,甚至造成資金的損失。[4]為有效地防范以上問題的出現,首先需要加強技術控制,另外也要加強立法和司法。
(二)管轄權問題
因特網是面向世界,無處不在的網絡,全球各地的人都可以按一定的規則加入進來。電子化下的國際金融業的客戶可以根據既定的協議,訪問世界各地的金融機構的站點,而金融機構也因此可以為世界各地的客戶提供服務。國際金融的這種跨國界的運作方式,也跨越的各國的法律和金融法規。其中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管轄權的確定問題。比如,中國客戶登陸美國的一家銀行,成為美國該家銀行的網上客戶,那該銀行是否要受中國金融法的管制?
目前,各國還未有專門針對網絡銀行的法律法規,對跨國電子金融交易的司法管轄問題也未見一致。[5]
(三)信用問題
國際金融業中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是欺詐。欺詐人以銀行客戶的名義,向客戶的銀行發出一箱支付命令,指示從客戶的賬戶中劃撥一筆款項到受益人的賬戶。這個受益人就是欺詐人或其同伙。
如何防范金融欺詐,在票據資金劃撥中,核證問題可以簡化為核對簽字蓋章。但在電子資金劃撥中卻無法使用此方法。另外,在沒有找到欺詐人或欺詐人無力賠償時,那應給有誰來承擔這個損失?[6]這也需加以研究。
(四)主體問題
國際金融電子化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實現貨幣電子化。從而使銀行從堆積如山的金融紙票(現金、支票和各種憑證)中解放出來。而這種解放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多問題。關于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的范圍界定便是一個。
當下,對此的看法未盡一致。在美國,對于結算服務提供者的范圍是以聯邦EFT法和各州的法律為基礎的。即是在實施一定的條件下,允許廣泛地參與者加入電子貨幣發行主體的行列。在歐洲大陸各國,以加強金融監管為目的,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原則上限制于金融機構,并將此作為金融監管的對象。在中國,信用卡的發行限定在商業銀行,并要受制于央行的監管。因而一個迫切的問題是如何協調各國的規定。[7]
(五)其它問題
國際金融電子化是一個系統工程。除上述問題外,國際金融電子化的發展還面臨以下問題;信息技術本身的改進問題,技術人才的培養問題,各國的立法協調問題以及各國的司法協助等問題。[8]
四、有關的建議
由于筆力所限,著者僅從宏觀角度對上述問題的解決提出以下建議。
(一) 加強信用法制建設
信用是一個多視角、多范疇的概念,既然它是一個法學概念,就應該在理論和立法上不斷完善它,因此完全有必要加強信用法制的建設。
加強信用法制建設,為國際金融的電子化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十分重要。要繼續完善立法,強化執法,對關乎市場經濟建設的法律法規要制定好、執行好。《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專利法》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市場法。
這里還要提一下的是,要強化電子合同的立法和執法建設。對電子合同的規范是電子商務法最為重要的部分,也是電子商務信用機制建設不可或缺的內容。狹義的電子合同法主要包括電子合同的訂立、履行、等總則性規定及各類合同的特殊規定,亦涉及少量管轄問題;廣義電子合同法除包括狹義電子合同法的內容外,還應包括電子合同涉外管轄(連結點的確立等)問題、電子簽名與電子認證等。此處所說的電子合同法從狹義。由于虛擬化的操作,電子合同關系的主體通過電子手段來設立、變更、終止合同,因此必須在保證電子手段技術本身安全、準確的基礎上進一步確定終端用戶的收、發、轉行為的標準。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應當明文規定電子合同要約與承諾的構成要件,對電子錯誤、電子監控等亦應以法律明文規定為宜。電子合同法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實體法中包含了少量程序法條款,主要是合同的管轄問題,建議以法律形式明文規定電子合同交易中的“場所”等問題。通過電子合同,在源頭上保證電子交易行為的信用度是當前的主流思潮。
(二)建立完善電子銀行業務法。
各國都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電子銀行業務法。
首先要制定《電子銀行法》。《電子銀行法》作為電子銀行市場發展的核心法律規范,應對電子銀行的性質、監管、市場準入、業務范疇與標準、金融創新、法律責任、市場退出機制等做出明確規定。
其次是《電子簽名法》。電子簽名的問題是目前電子銀行業務發展最大的盲點,因為關于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問題,一些國家現有法律尚未對其做出明確的規范。對此,應借鑒發達國家電子簽名立法的成功經驗,制定符合各國國情的《電子簽名法》。
[關鍵詞]金融電子化信息電子商務
金融電子化,就是通過互聯網開展的各項金融活動。金融創新是金融業不斷快速發展的直接原因,而其背后則是金融科技創新所帶來的巨大推動力,韓農和麥道威的“技術推進”論認為,新技術特別是計算機信息處理技術和電子通訊技術的出現及其在金融業的廣泛應用是促成金融創新的重大因素。在當代,金融的競爭歸根到底是科技的競爭,誰擁有最先進的技術,誰能向客戶提供優質快捷的服務,誰就能掌握發展的主動權,金融電子化已成為金融企業追求發展的根本手段。他們利用電子化進步的便利,在金融理論的最新成果指導下,積極推出新的金融業務,在競爭中謀取利益最大化。與此同時,電子化技術的廣泛應用對金融機構的傳統經營模式、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造成了巨大沖擊,其中蘊含著極大的、新的潛在金融風險。隨著世界范圍內金融業的競爭更加激烈,網上金融業務的整體化發展水平將直接影響到一個國家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我國金融電子化建設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盡管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與迅速發展的計算機及網絡技術相比,與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對金融事業的要求相比,與對金融風險防范與控制的要求相比,我國金融電子化還有相當大的差距,還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一、我國金融電子化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總體規劃和標準的約束
我國金融電子化是在一無規劃、二無標準的情況下起步的。由于缺乏對大規模事務處理系統開發的經驗,在系統建設中標準化意識不強,開發的各類業務系統缺乏統一的業務規范和信息格式標準,即便是同一銀行系統內的各業務系統也無法實現數據的共享,造成社會勞動的浪費,已有的系統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而發達國家金融電子化建設在一開始就按照系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根據管理信息系統的基本原理,在總體規劃指導下,按照一定的標準和規范,分階段、分系統逐步開發和實現。
2.金融電子化系統的整體效能差
我國金融電子化當前主要用于對客戶柜臺業務的分散處理。因此,系統規模小,且主要停留在事務處理階段,而缺乏對金融活動中所產生的大量對銀行經營管理和決策有用的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和利用,無法支持銀行管理和決策職能,銀行的管理和決策仍然以傳統的經驗為依據,使系統的整體效能差。
3.金融信息通信網絡的規模小、水平低、安全性差
我國各金融機構雖然都建立了規模不同、采用各種通信方式的城市和全國通信網絡,但除了人民銀行的衛星通信網絡初具規模、通信支持服務較具綜合性以外,其他各銀行的網絡規模都較小,基本上都是采用專線,沒有網管中心的專用事務處理信息傳輸網,不能適應我國金融業務發展的要求。同時,對網絡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力,許多系統是在十分脆弱的環境下工作,阻礙了我國金融信息系統向深層次發展。
4.缺乏復合型高級金融管理人才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金融數學、金融工程的迅速發展和銀行業務與信息技術的有機結合、滲透,金融電子化又增加了許多新的內容。利用金融數學和金融工程設計、開發金融產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務,開拓金融市場,防范金融風險已成為世界范圍內金融電子化發展的新方向。我國現有的金融科技人才從數量上看嚴重不足,從知識結構上看都無法勝任新的應用。我國金融電子化的建設和發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計算機應用專業技術知識,又熟悉銀行業務的復合型高級科技人才,在銀行信息系統規劃、設計、開發和運營維護中,發揮著重要的主導作用,成為我國銀行電子化事業的中堅力量。
二、我國電子金融發展的對策分析
邁入21世紀,金融電子化已經成為中央銀行制定貨幣政策、強化金融管理、防范金融風險、商業銀行開拓金融業務、提供金融服務和提高自身競爭力的迫切要求。為建立先進、高效的、全天候的金融業務、金融管理和金融決策的金融電子化系統,我們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加強金融電子化的規劃和管理,完善金融電子化系統的總體框架
按照管理信息系統的基本原理,借鑒發達國家支付系統建設的經驗,根據幾年來我國國家現代化支付系統實施的經驗,對現行金融電子化系統進行更新、改造和完善,以建立我國新的金融電子化體系。具體實施步驟為:首先由中央銀行提出基本的網絡互連要求,在借鑒國際標準的前提下,結合我國銀行經營、管理和決策及風險防范等的實際需要,盡快制定我國金融系統的網絡互連接口標準、銀行業務信息傳輸格式標準、與銀行卡工程相關的業務和卡片技術標準、與中央銀行執行貨政策相關的信息采集標準、中央銀行進行監管的業務需要標準、商業銀行開展網上業務和電子商務的相關標準和計算機審計標準;然后,由各家銀行自行決定自己系統的建設方案、建設原則、網絡拓撲結構和設備選型等;最后,由中央銀行負責協調好各銀行之間的關系,建立一個由支付事務處理系統、銀行管理信息系統和銀行決策支持系統三個層次的互相聯系的全國金融電子化管理信息系統。
2.改變現行軟件開發方式
目前,我國銀行現行軟件多數是由銀行內部的電子化部門(計算中心)自行開發的,這對于大型的金融電子化管理信息系統開發有一定的局限性。金融電子化管理部門的工作重點則應由主要以進行系統開發為主,變為主要從事金融產品的設計、金融電子化的管理和系統維護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我國金融電子化建設的進展和發展規劃,使電子化部門成為信息時代銀行的重要戰略部門。而金融電子化系統的建設策略則采取由銀行的業務部門和科技部門共同合作,由銀行提出具體的業務需求,而系統的建設則外包給專業的軟件公司來承擔,鼓勵更多的專業軟件開發公司參加到我國金融電子化建設中來。這樣,才能開發出更符合國際標準的、更現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統。
3.加強金融監管,盡快制定電子金融法制
電子商務時代,電子金融是在全球范圍內運作的,是一個極其復雜的國際社會系統工程,它涉及面廣,內容復雜,關系到國內和國際。因此,金融行業在不斷進行業務模式的創新、不斷對業務實施電子化和網絡化改造的同時,更要加強對金融監管方面的研究、更要全面了解金融監管所面臨的新挑戰、制定相應的規范和標準,以促進這些新型業務的健康發展,為各行參與電子商務、開拓業務、公平競爭建立一個良好的環境。提供一個透明的、和諧的金融法律是使電子金融活動得以正常進行的保障。
4.積極促進金融企業的重組、兼并,加強與外資銀行的交流與合作
一、我國電子票據業務發展的實踐
2009年10月28日,由中國人民銀行建設并管理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ElectronicCommercialDraftSystem,ECDS)正式建成運行,標志著我國票據市場由此邁入電子化時代,首批上線運行的有包括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五礦財務公司在內的共18家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2009年10月28日至2010年3月31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處理電票業務達19714筆,金額910億元,其中出票登記7351筆,承兌6478筆,貼現1915筆,轉貼現737筆,提示付款2037筆,通過大額系統發生票款對付業務金額20億元,系統運行良好。
由于傳統的紙質票據交易始終未能擺脫效率低下的實物交割模式,存在攜帶安全性較差、背書轉讓要求嚴格、流轉交易不便等情況,偽造、變造票據和遺失、損壞票據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票據的進一步應用,為此,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啟動電子票據系統作為票據業務的電子化交易平臺。電子商業匯票最重要的意義就是大大降低票據業務的操作風險,提高交易效率。存儲在人民銀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的電子票據,通過采用電子簽名和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能夠保證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相對于紙質票據容易被克隆、變造、偽造以及丟失、損毀等各種風險而言大為降低;電子商業匯票的出票、保證、承兌、交付、背書、質押、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一切票據行為均在ECDS上記載完成,并支持在線交割票款,相對目前紙質票據要多次審驗審核、查詢照票、長途運轉交付等操作環節畢業論文范文,不僅大大降低了人力及財務成本,而且將交付及交易時間由幾天縮短至幾小時或幾十分鐘,將加速物流和資金流,提升金融和商務效率。
我國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的建成運行,是繼大額實時支付系統、小額批量支付系統、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境內外幣支付系統之后,人民銀行組織建設運行的又一重要跨行支付清算系統,各類支付系統的建設極大地提升了我國金融業的競爭力。電子票據代表了票據業務發展的方向,代表了先進的生產力和支付文化,適應了金融電子化發展的趨勢,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截至2010年10月28日,ECDS已投產運行一周年,ECDS平穩運行并實現全流程業務處理,商業銀行初步確立電子票據業務開展模式,并加大電子票據業務的市場開拓。自ECDS投產運行以來,電子票據主要業務逐月平穩較快增長,主要金融機構電子票據業務開展良好。截至2010年11月底,接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的法人機構達316家,系統參與者6.5萬多個,基本覆蓋了全國主要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財務公司。目前,電子商業匯票業務量逐月快速增長,對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影響日益增強,必將成為我國非現金支付工具的主力品種和未來票據市場的重要業務品種。以工商銀行為例,2010年工商銀行大力發展電子票據業務,形成了包括電子票據承兌、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在內的完整的產品線。2010年前11個月,工商銀行辦理的電子票據承兌金額已超過300億元,電子票據貼現金額也超過270億元,貼現金額居國內同業首位,為推動國內票據業務的電子化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為了推動電子票據系統的應用,工商銀行依托票據業務的整體優勢和旗下票據營業部的專營特點,進一步完善自身科技網絡建設,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電子票據業務支持系統。一是依托系統推出的網上電子商業匯票產品,可以通過工商銀行的企業網銀渠道受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實現了電子商業匯票從簽發承兌、背書流轉到托收入賬的全程電子化操作,并可以進行資金的實時清算和對業務信息的實時查詢畢業論文范文,極大地提高了票據業務的處理效率。二是電子票據業務處理采用電子簽名和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能有效保證電子票據的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大大增強了業務的風險防控水平。這種新型的電子票據交易能夠讓客戶充分享受到安全快捷的票據服務。例如,在2009年電子票據系統投產當天,工商銀行票據營業部就與同業共同完成了國內首筆電子商業承兌匯票轉貼現交易,從提交申請轉貼現到成功辦理轉貼,再到收到貼現款入賬,整個過程不到5分鐘,比起傳統紙質票據最少1至2天的辦理方式來,效率倍增。
二、我國電子票據業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自電子票據業務運行以來,電子票據業務平穩較快增長,銀行業金融機構電子票據業務開展良好。但我國電子票據業務在起步發展階段存在的諸如安全問題、規范問題、法律問題等。主要表現在:
(一)電子票據交易的安全問題凸顯
電子票據安全性是電子票據業務健康發展基礎,電子票據在網絡上進行交易,公開化程度較高,操作人員和信息使用者干預系統的機會增大,加上使用的是公用通訊線路,系統面臨的安全隱患必然增多。無論是有意攻擊還是無意的誤操作,都將給電子票據管理系統帶來巨大損失,增大銀、企經營的風險。電子票據信息的安全性主要包括:信息的保密性、真實完整性和不可否認性。要實現這三個方面的要求,必須做到銀行網站本身要安全,客戶與銀行、與電子票據登記網站、銀行與電子票據登記網站之間的信息傳遞要安全,客戶與客戶之間通過電子票據登記網站交換信息要安全。但是,由于互聯網具有充分開放、管理松散和不設防護的特點,電子票據在網絡上交易公開化程度較高,操作人員和信息使用者干預系統的機會增大,加上使用的是公用通信線路,系統面臨諸多安全隱患,電子票據安全問題凸現。此外,由于電子票據業務處理的原始記錄以電子憑證的方式存在和傳遞,不法之徒通過改變電子貨幣賬單、銀行結算單及其他賬單,就有可能將財產的所有權進行轉移。目前很多銀行對大客戶采取的是IC卡加驗證密碼的制度來保障客戶的資金安全,但由于各家銀行在網上銀行業務憑證格式的設計上并不一致,使電子票據轉化成紙質憑證的樣式各有差異,不便于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二)電子票據業務運營有待規范
2005年3月以來畢業論文范文,陸續有部分商業銀行進行了電子票據業務試點,但是因為各行之間創新理念的沖突以及業務競爭的因素,行際間一直沒有統一的電子票據樣式,我國也沒有出臺關于“電子票據”交換業務的制度。在電子票據流通中,存在六方面的問題,大大制約了電子票據流動速度快、不受區域限制等優點的發揮,進而影響了電子票據的流通范圍和進一步發展。一是企業網上銀行操作平臺不一致。由于各金融機構網上銀行系統流程不同,銀行經辦人員很少接觸到他行的網上銀行系統,對本行簽發他行接收或他行簽發本行接收等網銀操作流程并不了解。因此,向企業推廣電子票據業務時比較被動,企業對電子票據的了解也很有限,造成該項業務難以迅速開展。二是電子票據銀行承兌到期提示付款、解付等操作沒有規范化,各銀行的操作有很大的差異。有的銀行反映在提示付款應答中沒有持票人戶名及賬號顯示,不知如何核對提示付款是否是票據的持有人;在做了提示付款應答后,收到他行通過大額支付系統發過來的借報。這對于講究憑證的會計人員來說無疑是個難題。三是票據電子化為票據融資業務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便利,但銀行的電子票據貼現業務暫時沒有與此相配套的便捷操作指南,只能采用紙質票據貼現業務的操作指南。也就是說,客戶在通過網上銀行進行貼現申請的同時仍需提供紙質的貼現憑證、貼現申請書和貼現協議,企業的便利程度并沒有太大的提高。四是由于電子票據的轉讓是以上線銀行的網銀為載體的,對客戶而言,收到電子票據只能背書轉讓給已在上線銀行開通了網銀電子票據功能并樂于接受電子票據的企業,使用渠道相對狹窄。而作為一項新業務,電子票據的接受、使用和普及仍需要一段時間。五是電子票據業務一旦出現問題或差錯,申訴及處理的流程不明晰。如果電子票據業務出現問題或差錯,有的銀行目前的處理是把系統提示信息報告總行有關部門,由總行的系統研發人員查找產生差錯的原因,再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解決。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中,銀行一般都不驚動客戶,免得帶給客戶對銀行系統或人民銀行電子票據系統不信任的感覺。但由于申訴及處理流程不明確,埋下了風險隱患。六是目前國內電子票據的產品范圍是有融資功能的可以跨區域流通的商業匯票,即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不包含傳統票據中的本票、支票和銀行匯票。
(三)電子票據業務發展中面臨法律問題
隨著電子票據業務的不斷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也不能適應電子票據發展的要求,特別是缺少相關法律條文對電子票據的流通行為進行規范。一是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都是基于紙質票據的畢業論文范文,對電子票據未作規定。目前我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在制定時所有的規范都是基于紙質票據的,確認的是紙質票據及其簽章的法律責任,對電子票據及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未作規定,未承認經過電子簽名認證的電子票據的支付和結算方式的法律效力,說明電子票據的業務實踐發展與法律制度的制定處于失衡狀態。電子票據的簽發和流通是在因特網上進行的,采用電子交易方式,電子交易的簽章,只能通過電子簽名的形式來實現。由于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并不承認經過電子簽名認證的非紙質的電子票據的支付和結算方式,因而可能造成經過電子簽名的電子票據因不符合法律所規定的形式要件而由此導致票據行為無效的情況產生。同時,電子簽名涉及到電子票據支付和結算的效力和安全,而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還沒有保護經過數字簽章認證的非紙質的電子票據的支付和結算方式的司法解釋,導致相關規定欠缺,阻礙我國電子票據在現代貿易發展中發揮作用。因此,對于商業匯票“書面形式”的規定進行調整,明確電子簽名的法律地位,以保證電子簽名的合法有效性。二是電子票據業務法律、法規有待進一步完善,提高電子票據流轉的安全性。傳統銀行業務中具有法律效力的紙質票據行為,如何在電子介質中應用,出現糾紛后電子形態的證據如何被法庭所接受等問題,是電子票據發展過程中待需解決的問題。在目前的票據法體系下,票據行為僅是一種書面行為,離開書面,票據和票據行為是不可想象的。電子票據是以數據電文形式存儲資金信息于計算機系統之中,并通過因特網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傳統紙質票據的功能。但是,數據電文由于其自身特點的限制,并不能起到傳統有紙質書面文件的全部作用,在我國現行司法實踐中,以數據電文為支撐的電子票據也因其不具備紙質書面形式而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的保護。另外,現行票據法理論和實踐均確定無疑地、強制性地要求所有的票據行為,即出票、背書、承兌、保證和付款必須是針對原件而言的,離開原件,談不上票據行為。離開原件,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前提。而電子票據業務,使金融機構之間可以通過互聯網絡進行賬務結算。這種方式使得出票和持票等一系列行為均游離于人之外畢業論文范文,由計算機網絡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文完成。因此,以數據電文為基礎的電子票據被排除在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適用之外。
(四)金融機構開展電子票據業務不均衡
在電子票據業務起步發展階段,金融機構根據自身業務發展條件、客戶資源和網上銀行電子票據業務辦理的特點采取符合實際的業務發展策略,尤其是商業銀行在電子票據業務開展初期和央行加大貨幣政策調整力度的市場背景下,較為重視利用企業網銀客戶群體優勢搶占承兌和貼現客戶資源,以便鎖定電子票據業務目標客戶群體。同時,由于電子票據流通性和貸款規模受到一定限制,商業銀行對電子票據轉貼現和回購等二級市場業務較為謹慎。一是目前電子票據業務在辦理時須依托由各家機構自身開發的企業網上銀行和內部電子票據系統,因而當一家機構在貼現所承兌的電子票據、或將貼現后的電子票據轉貼現給其他機構時,可能會因為各金融機構網上銀行或內部電子票據系統開發設計模式以及操作使用流程方面的不一致,而影響到電子票據同業流通的交易效率和意愿。二是在企業網銀電子票據業務發展模式中,中小金融機構因自身科技實力等條件限制在企業網上銀行系統開發建設方面較為滯后,尤其是農村金融機構和經濟不發達地區金融機構在網上銀行電子票據業務開展方面與大中型商業銀行和發達地區存在明顯差距。三是相當比例的中小企業尚未在商業銀行辦理網上銀行業務,同時部分行業企業對企業網上銀行和電子票據的接受和熟悉程度不高,對新型業務還需逐步了解接受。
三、規范我國電子票據發展的建議
(一)強化電子票據的安全性。一是提高電子信息的安全性。一方面確保電子票據系統的網絡安全、保密性能,避免因惡意攻擊或者客戶電子信息泄露而造成重大損失;另一方面保證電子信息真實完整的性能,確保接收到的信息確屬合法發送者發出,且電子信息摘要求、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等。
(二)建立統一的網上電子票據交易平臺。一是開發建設全國統一的互聯網電子票據平臺,對電子票據進行集中登記、托管、查詢、掛失、交易、清算,通過特定接口,統一格式,以便于監管和優化電子票據市場的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電子票據成交效率,促進電子票據全國流通。二是電子票據平臺應當是經過法律認可,獨立于電子票據交易雙方,不以贏利為目的,帶有國家公證性質的權威機構。也是一個登記見證、數據保管并提供可與商業銀行、企業聯網的服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提供客觀、公正交易證據的媒介。三是電子票據的出具、背書、貼現、存入托收、退回、作廢等都應當在電子票據平臺上進行登記保存。在商業銀行為客戶簽發電子票據時,商業銀行便將客戶電子票據的有關數據報送電子票據平臺進行登記,企業在電子票據流通中需要進行貼現、兌付等業務時,可依照程序到電子票據平臺辦理手續,受理電子票據業務的商業銀行可以在電子票據平臺查證到票據真偽、是否合法有效等信息。同時畢業論文范文,平臺可以提供客觀公正的數據電文,以解決商業銀行與企業客戶之間發生業務糾紛。另外,電子票據平臺應對企業電子票據使用情況給予信用評級,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方便客戶了解票據市場的總體狀況,從而約束票據市場成員的行為,有效防止票據欺詐和票據違約,形成良好的票據市場秩序。為交易公正公平,可以由人民銀行統一協調,對于使用電子票據的用戶進行統一認證,這樣各個銀行都能認可。
(三)完善電子票據發展的法律制度體系。借鑒國際電子票據業務開展經驗,結合我國實際,現階段應從如下幾個方面完善相關法律規范:一是盡快擴大電子票據司法解釋。擴大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相關票據業務的法律解釋,豐富實踐中“書面形式”的內涵和外延,使其對票據業務的保護范圍由以紙面票據為工具的支付結算,擴大到以數據電文為基礎的電子票據支付結算的法律規范。二是明確電子票據的定義。在制定電子票據相關法律時,必須要先明確電子票據的定義、電子票據的種類、電子票據的格式等,從而為發展電子票據業務指明方向。三是要明確電子簽名的法律地位。電子票據的簽發和流通是在虛擬的網上實現的,采用的是無紙化的電子交易方式,電子交易的簽章只有通過電子簽名的形式來實現,電子簽名在電子票據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其法律效力直接關系到電子票據的發展命運。因此,發展電子票據業務須首先明確電子簽名的法律地位,制定出使用電子簽名的法律規則,保證電子簽名合法有效。四是要明確電子票據業務中涉及的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制定電子票據相關法律制度時必須要明確客戶、金融機構、網絡服務商、電子認證服務機構以及監管機構等多方當事人的權力和義務。
(四)促進電子票據業務均衡發展。一是建議由人民銀行牽頭組織總結電子票據業務運行以來,金融機構在創新發展電子票據業務方面所取得的經驗,研討電子票據在流通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尤其是對于因網上銀行電子票據業務模式差異而影響電子票據轉貼現流通性等方面的問題,應統一認識并提出改進建議,推動電子票據轉貼現市場加快發展。二是加強電子票據應用引導,由人民銀行制定相關政策扶持或鼓勵各金融機構在經濟不發達地區開展票據業務,提高農村金融機構開展電子票據業務的積極性。三是加強電子票據在相關行業企業中的宣傳介紹,提高相關行業企業對采用電子票據作為畢業論文范文,支付結算工具的認可度,鼓勵中小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開展網上銀行業務,擴大電子票據應用群體。四是簡化業務操作流程。電子票據業務投產后,各銀行還沒有出臺新的較為詳細的操作辦法與之相配套,辦理業務的便捷程度沒有提高。建議銀行統一簡化電子匯票貼現的相關手續。如在辦理電子匯票貼現時不需要企業提供紙質的貼現申請書和貼現憑證(企業在電子銀行系統發起貼現流程視同貼現申請,而貼現憑證由銀行自行打印給貼現申請企業,并由原來的五聯改為一聯,僅持票人的收賬通知聯即可)等。投入影像功能后,盡快讓電子商業匯票業務處理電子化,減少由于相關資料傳遞耗費的時問,提高服務效率。
(五)強化電子票據業務創新。電子票據系統建立后,商業票據的基礎設施和業務平臺發生了重大變化,這對商業銀行經營票據業務的組織機構設置、票據創新產品的設計、票據業務流程的梳理都將產生重大影響。商業銀行應緊緊抓住電子票據系統建設這一重大基礎設施創新,梳理票據業務的流程,優化票據業務的勞動組合,在新的平臺、新的起點上進行票據業務創新,豐富電子票據市場品種,充分發揮票據的結算及融資功能。同時,要加強電子票據業務宣傳,提高客戶對電子票據的認知度,讓更多的社會公眾了解電子票據的優越性,主動使用電子票據辦理結算業務。給予電子票據發展政策支持。如可考慮利用優惠貼現利率,降低電子票據結算費率水平等措施提高產品的吸引力,加速對電子票據的推廣應用。
參考文獻
【摘要】信息更正權。當信息主體發現在銀行的金融信息有不準確、不完整的時候可以請求銀行給予糾正的權利,如在發現個人信用記錄出現錯誤的時候可以向銀行提出異議,要求核實并作出更正。
【關鍵詞】信息更正權
當信息主體發現在銀行的金融信息有不準確 不完整的時候 可以請求銀行給予糾正的權利
【本頁關鍵詞】 期刊征稿 論文投稿 省級期刊征稿
【正文】
銀行客戶所享有的權利對金融信息的所有者所享有的權利各國的規定各有不同,根據個人信息保護理論筆者認為個人對其所有的金融信息應該享有以下主要權利:1、信息決定權。決定權的基本內容就是客戶可以決定信息是否被銀行所收集、處理、利用,以及銀行收集信息的目的、范圍和用何種方式利用、處理的權利。2、信息保密權。保密權就是銀行客戶得以請求銀行作為金融信息保管的主體保持信息的隱秘性,在未經個人同意前不得公開其本人金融信息的權利。3、信息查詢權。是指本人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系統的金融信息及其處理情況,并可以要求答復,比如可以要求銀行核查帳戶情況,在查詢中對帳戶有疑問的地方有請求銀行工作人員給予解答的權利。4、信息更正權。當信息主體發現在銀行的金融信息有不準確、不完整的時候可以請求銀行給予糾正的權利,如在發現個人信用記錄出現錯誤的時候可以向銀行提出異議,要求核實并作出更正。5、信息刪除權。當客戶要求從銀行注銷帳戶或與銀行結束業務關系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客戶有權要求刪除銀行所保存的本人金融信息。6、信息侵害賠償請求權。當銀行違反了有關金融信息保護的規定致使客戶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客戶有權要求銀行承擔侵害賠償責任,但是銀行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二)銀行的義務銀行作為金融信息的保管者對客戶所應該承擔的義務有:1、告知義務。銀行有義務向客戶說明對個人信息收集的目的、范圍以及其保存和利用的方式,以使本人了解信息的收集、保存的情況。2、保密義務。銀行有義務保證其客戶的金融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不被隨意的查閱、透露,以及防止銀行征信系統中的個人信用信息庫被非法入侵而造成本人的信用信息的泄露。3、保護客戶金融信息同一性的義務。就是要求銀行所存有的客戶的金融信息要與本人的實際情況一致,銀行的信用系統的信用記錄要如實反映本人的信用情況,當客戶的金融信息有所變動時,要使其保存的資料與變動的情況保持一致。4、維護銀行電子系統安全的義務。尤其在銀行全面實行電子化后,計算機和網絡的安全都關乎其客戶金融信息的安全。計算機硬件、軟件是否正常運行,網絡安全技術的運用都關系到是否能完整保護客戶的金融信息。5、在客戶本人要求查閱其本人金融信息時有提供方便的義務。如應有專人提供查閱服務、解決客戶在查詢過程中的疑問,并在客戶要求提供信用報告時向客戶提供真實的信用報告。6、承擔侵權責任。在銀行客戶的個人金融信息被泄露以后,如能確定是銀行的原因所致就應該由銀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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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在業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商業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生密切聯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可見現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的挑戰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銀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信用創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避電子清算系統風險;三是銀行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這一金融監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定,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銀行固有業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EDI應用的發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聯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星網擁有646個衛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發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銀行運用公共互聯網,把網上銀行業務作為銀行零售業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務成本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者、中介業者等)像商業銀行一樣都將發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務。這種狀況給商業銀行進行信用創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獲取規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展的基礎發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務及工具創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銀行卡發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卡量達3.8億張。可以受理銀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一表外業務創新的標準,開發以信用卡業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新工具,進行業務創新
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務的創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從而網上業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務方面發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與證券業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務,如果安全系統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務發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促進電子貨幣業務的發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等。隨著經濟發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銀行業務衰退等國際性發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務的發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參考文獻:
(著作)金光華、田昊箭、王蓓、刑林明:《電子貨幣》,立信會計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5頁。
(著作)唐應茂:《電子貨幣與法律》,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9-83頁。
(著作)趙立平:《電子商務概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167頁。
(著作)陳進:《電子商務金融與安全》,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25-46頁。
(著作)姚立新:《電子商務下的金融創新與運作》,中國時政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第93-99頁。
(論文)陳穎:《電子貨幣發展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影響的思考》,《廣東經濟》2006年第7期,第72頁。
(論文)孔立平:《電子貨幣對中央銀行的影響與對策》,《商場現代化》2004年第13期,第56-58頁。
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在業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商業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生密切聯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可見現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的挑戰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銀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信用創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避電子清算系統風險;三是銀行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這一金融監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定,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銀行固有業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EDI應用的發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聯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星網擁有646個衛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發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銀行運用公共互聯網,把網上銀行業務作為銀行零售業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務成本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者、中介業者等)像商業銀行一樣都將發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務。這種狀況給商業銀行進行信用創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獲取規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展的基礎發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務及工具創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銀行卡發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卡量達3.8億張。可以受理銀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一表外業務創新的標準,開發以信用卡業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新工具,進行業務創新
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務的創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從而網上業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務方面發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與證券業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務,如果安全系統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務發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促進電子貨幣業務的發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等。隨著經濟發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銀行業務衰退等國際性發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務的發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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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陳穎:《電子貨幣發展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影響的思考》,《廣東經濟》2006年第7期,第72頁。
(論文)孔立平:《電子貨幣對中央銀行的影響與對策》,《商場現代化》2004年第13期,第56-58頁。
1 培育有競爭力的金融市場
1 完善金融交易市場
武漢是老工業基地,其工業基礎相對較好,這就為金融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實體依托。但是,由于在武漢的工業企業中,國有企業所占的比重比較大,那么武漢產權交易市場這一平臺的建立與改革和金融交易市場的發展與完善就不應是特立獨行的。因此,如何作好武漢市產權交易市場與金融交易市場的分層和分步建設,應是當前的需求之重。
2 加速金融市場國際化
從引進外資貨幣經紀公司入手構建外匯拆借市場和貨幣市場;從組建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入手發展證券市場;從外匯市場引入外資經紀商逐步實現國際化。其中,外匯市場的建設十分重要。在國際資本流動中,外匯市場是一個規避匯率風險,增強資本流動性滿足投資需求的重要市場。隨著武漢市對外經貿事業的不斷發展,銀行和企業對更多地參與外匯交易的需求越來越大,如果在武漢建立自己的外匯交易中心,將使國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外匯買賣更加方便,這對加速金融市場國際化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3 促進金融市場多元化
為了在金融發展上有特色,并保證武漢在金融創新過程中的穩定性發展,需要培育完善的市場體系和多元化經營模式。應積極培育和完善貨幣市場、證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和期貨市場。其中,應著力注重以鄭州商品期貨交易市場為依托的金融期貨交易市場的建立與完善,使其成為一種品牌,發揮期貨交易的多種功能。尤其應創造條件,盡快進行金融期貨品種的研究開發和設計,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加大金融期貨的市場規模。為武漢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應積極創建和完善其他市場,如黃金市場、貨幣市場、證券市場等,以建立多元化金融市場體系。
2 完善金融法規制度,規范金融運行環境
2.1 培育地方金融法規
金融法規賦予了中央銀行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獨立開展金融業務、以及獨立履行金融監管職能的可能性。但是,在其執行過程中,來自行政方面的干預卻難于避免。再加上我國根本就沒有獨立于地方政府的金融司法體系,所以這對于地方金融系統的建設與完善無疑是個不小的挑戰。
2.2 強化金融信用觀念
武漢作為中部地區的特大城市,其在金融行為上不管是將要扮演中轉站的角色也好,還是出于“中部金融中心”這一戰略目標的驅使也好,這種金融資源配置背離償還性原則的信用觀念一再弱化現象的存在是極為不協調的。近幾年經過多方努力,雖然有所改善,但總體上信用環境與市場經濟發展的不對稱、不協調矛盾依然存在,影響到市場的有效運作,阻礙著武漢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因此,加強武漢市金融信用網絡的建設自然也就成了當前所要加緊完成的金融工程項目之一。
2.3 明確金融監管重心
目前,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的地區辦總部均設在武漢,為完善武漢的金融監管體系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作為全國金融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之一,武漢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就要充分利用這些有利條件,創新監管的方式,在現有的情況下,真正做好監與管的結合。在提升自身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的同時,注重金融運行潛在效率的實現。
3 調整金融科技戰略,加速金融網絡化建設
眾所周知,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目標之一是要建立現代化的金融管理體系。
因此,金融科技工作的重點就是要大力發展金融電子化建設,積極開展金融科技創新活動,充分發揮其“服務、保障,促進、發展”的作用,以最大限度的保證
我國金融業改革與發展的順利完成。
3.1 進一步加大科技投入量,確保金融電子化的持續高速發展
現代金融業的發展靠的主要是金融科技水平的發展狀況。而金融科技的發展歸根結底仍是金融電子化的發展程度,即計算機網絡通訊技術的發展程度。所以,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則成了區域金融發展首要的任務之一。武漢在金融基礎設施競爭力上排在所選城市中的第十位。可見,以互聯網為核心的各類金融網絡基礎設施的建立就成為了當前武漢市網絡應用發展的適時所需。因為,只有有了良好的硬件基礎和運行環境,才能有效保證系統的可靠與安全,才能有效降低故障發生率。通過網絡改造,不但能提高網絡傳輸速度,縮短交易時間,提升服務效率;還有助于增強金融系統在客戶中的信譽。而金融信譽的提高顯然對客戶消費觀念的轉變是有正的促進作用的,一旦人們養成了這種網上的消費習慣,也就是金融電子化大發展機會的到來。
3.2 注重金融網絡的應用,加速現代化客戶服務中心的建立
金融業作為現代經濟的支柱產業,就必須跟上時代的發展步伐,大力推動金融網絡應用和金融服務方面的創新。要充分利用已有的Interact技術架構、以Web為平臺的客戶服務與營銷中心,并提供多元化金融電子服務。如企業
理財和家庭理財服務,B to C支付服務,B to B支付服務等。
這不僅是金融體系優質化服務的充分體現,而且也是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應對入世后的挑戰,轉變經營理念,提升服務手段的重要保證。更主要的還在于它確立了一種新的服務和營銷體系,一種當今現代化金融體系所必需的經營手段和服務方式。
目前,武漢的金融電子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有的金融交易甚至還保持著點對點的老模式。但是,作為中部地區最大的中心城市,其自身逐步建立電子化服務網絡,規范服務的規則和程序,建設和完善新的金融服務系統,顯然在強化自身金融服務能力的同時,也會有利于與周圍地區及全國金融中心的服務系統實現對接,從而增強其作為區域金融中心的地位。
3.3 積極開發金融科技新產品,實現金融監管的電子化轉變
尋求經營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務手段等方面的創新,從體制和經營機制入手,以期真正建立以金融電子化為依托的全新體系,進而以科技創新推動管理創新和業務創新,力爭實現監管手段現代化、業務品種多元化、經營運作網絡化、服務方式電子化。最終全面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綜合競爭能力。
武漢目前要做的就是:其一,建立一個穩健、公開的金融監管網絡,把銀行、證券、保險、產權等網絡連接起來,以促成完善的金融信息交流平臺的最終建立。通過這一信息網絡平臺,就可及時有關金融信息,公示有些企業的信譽資料。其二,建立綜合風險報告制度,及時將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向企業和金融相關部門反饋,以便盡量避免非系統風險的滋生。其三,完善市場風險監控體系。逐步建立完整的市場監控體系,發展金融行業的自律體系,風險監控、評價、預警指示體系,現代化的技術保險體系,預防風險管理體系,通過加強市場安全運行化解市場風險。
3.4 加強網絡安全,確保網上金融操作的穩定運行
1 有關金融監管
(1)金融監管定義。金融監管是指政府通過特定的機構(如中央銀行)對金融交易行為主體進行的某種限制或規定。金融監管本質上是一種具有特定內涵和特征的政府規制行為。
(2)金融監管的原則。金融監管的原則為了實現上述金融監管目標,中央銀行在金融監管中堅持分類管理、公平對待、公開監管三條基本原則。
(3)金融監管的必要性。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體系是全社會貨幣的供給者和貨幣運行及信用活動的中心,金融穩定對社會經濟的運行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有效的金融監管不僅是我國金融體系內部完善的迫切要求,更是對外資金融機構進行有效規范、實施必要監管,保護國內金融體系,順利完成金融改革的前提條件。
2 完善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對策
(1)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加強金融監管制度創新。①根據我國金融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現實需要,合理確定金融監管部門的職能定位,根據權責一致原則,界定金融監管職責分工,盡快建立由人民銀行、財政部和監管機構組成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解決監管主體混亂的問題,理順監管機構之間的關系,處理好金融監管中的一些重大問題。②改革現有的監管制度,實現監管手段和方式由直接干預向間接調控、由人治向法制的轉變,加快金融立法,將金融活動納入法制的軌道。通過監管制度創新,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累積,保證金融體系高效穩健運行。
(2)樹立維護穩定與提高效率的雙重金融監管目標。隨著我國加入與金融自由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金融業同境外金融機構在國內和國際市場都存在激烈的競爭,而對國外金融機構的強大競爭優勢,維護金融機構合法穩健運行將不再是監管的單一目標,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同時,積極扶持金融機構發展,提高金融機構的服務水平和競爭能力成為新形勢下對金融監管的迫切要求。在依法實施監管的過程中盡可能降低監管成本和資源的占用成為實行高效監管的新觀念。
(3)利用網絡,踐行金融電子化監管。實施金融電子化監管對于提高金融監管效率,降低金融監管成本,擴大金融監管范圍,提高金融監管質量,實現金融監管的規范化、系統化和科學化具有重要作用。①提高金融監管的持續性、有效性和全面性。②提高對金融風險的預測能力,實現全過程的動態監管。③實現監管數據的共享。利用金融電子化監管系統使監管過程的大部分工作實現自動化,從而可以減少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提高監管的效益,降低成本。
隨著,國金融電子化建設的不斷深人,電子化、網絡化、集約化已經成為金融業信息化發展的大趨勢,電子計算機及信息技術的應用已經滲透到金融業經營的各個層面,成為了金融業務開展的基礎,現代金融就是“貨幣+信息”。金融信息化系統安全的重要性也與日俱增,成為金融業經營管理工作中的頭等大事。本文就當前金融信息系統風險隱患的成因進行剖析并提出對策措施。
一、金融信息風險成因
1.系統運行環境的不安全。一是操作系統平臺的漏洞。金融信息系統主要是基于UNIX.Windows,SUN等系統平臺設計的,而這些操作系統,安全級別較差,存在著安全漏洞,如系統崩潰漏洞、拒絕服務攻擊漏洞、緩沖區溢出漏洞等,都能導致系統的癱瘓。二數據庫管理系統的缺陷。數據管理系統是信息系統的基礎,必須與操作系統的安全配套,但這無疑是一個先天不足。三是網絡協議安全的脆弱。計算機網絡系統大都使用TCPIIP協議,傳統的FTP,E-MAIL等服務都包含著影響金融信息安全的因素,存在著漏洞,容易被攻擊,直接威脅到金融信息系統的安全。
2.信息系統設計不完善。近幾年,金融信息系統不斷開發出來和投人運用,創新了金融工具和金融業務,但由于有的系統在開發中,片面注重科技創新追求快出成果,對安全的認知程度不高,缺少風險管理概念,忽視了系統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系統沒有統一的安全標準,功能單一、容災、容錯能力弱,應用效果差,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造成信息資源的浪費。
3.安全系統建設缺乏整體性。根據木桶理論,金融信息系統的整體安全性,取決于安全系統的最薄弱環節,而當前安全系統只重視單一或幾個安全產品的部署,網絡安全產品仍然是在以“點”發展,停留在訪問控制、病毒掃描、內容過濾等方面,而忽視整體安全系統建設。
4.安全隊伍建設和員工安全意識教育不到位。高素質的安全管理人員的缺乏嚴重地影響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實。就當前情況來看,金融機構安全管理人員大都是由計算機工程技術人員兼任,他們既是電子化工程項目的建設者、管理者,也是信息安全的管理者,集電子化建設和信息安全管理于一身,職責不明,責任不清,不能有效地對安全現狀進行真實、客觀的評估和審計。
5.安全防范措施不力,內部控制不產。落后的管理也使計算機安全工作大打折扣。據統計我國銀行業的IT投人有59%花費在了硬件設施上,軟件投人所占比例為23%,管理服務上的投人少,只有18%,這與國外銀行業的IT投人比例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落后的管理也使計算機安全工作大打折扣。從已經發生過的金融計算機犯罪事例來看,大多數問題出在疏于檢查、放松管理上。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銀行系統發生的計算機犯罪案件,85%來自內部人員或內外勾結作案。
二、構建安全的金觸信息系統
1.樹立正確的信息安全觀。從金融管理機構到金融機構、從金融管理層到基層員工都要高度重視金融信息安全,清醒的認識到加強金融信息安全的根本是保障金融業務的連續性、是促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有效的金融信息安全管理策應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現金流量等進行分析。一是資產負債結構。分析受評企業負債水平與債務結構有助于了解管理層理財策略(如債務到期安排,企業償付能力等)。此外,企業的融資租賃、未決訴訟中的負債項目也會影響評級結果;二是盈利能力。通過對銷售利潤率、凈值報酬率、總資產報酬率等指標衡量;三是現金流量充足性。現金流量是衡量受評企業償債能力的核心指標。凈現金流量、留存現金流量和自由現金流量與到期總債務的比率,基本可以反映受評企業營運現金對債務的保障程度;四是資產流動性。主要考察企業流動資產與長期資產的比例結構。同時,通過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等指標反映流動資產轉化為現金的速度,以評估企業償債能力的高低。
為了能準確地考察借款人的償債能力,非財務因素對于借款人的影響也是不可忽視的。非財務因素主要指借款人所處的行業、經營特征、管理方式、還款意愿以及其他一些因素。
1 培育有競爭力的金融市場
1.1 完善金融交易市場
武漢是老工業基地,其工業基礎相對較好,這就為金融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實體依托。但是,由于在武漢的工業企業中,國有企業所占的比重比較大,那么武漢產權交易市場這一平臺的建立與改革和金融交易市場的發展與完善就不應是特立獨行的。因此,如何作好武漢市產權交易市場與金融交易市場的分層和分步建設,應是當前的需求之重。
1.2 加速金融市場國際化
從引進外資貨幣經紀公司入手構建外匯拆借市場和貨幣市場;從組建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入手發展證券市場;從外匯市場引入外資經紀商逐步實現國際化。其中,外匯市場的建設十分重要。在國際資本流動中,外匯市場是一個規避匯率風險,增強資本流動性滿足投資需求的重要市場。隨著武漢市對外經貿事業的不斷發展,銀行和企業對更多地參與外匯交易的需求越來越大,如果在武漢建立自己的外匯交易中心,將使國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外匯買賣更加方便,這對加速金融市場國際化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1.3 促進金融市場多元化
為了在金融發展上有特色,并保證武漢在金融創新過程中的穩定性發展,需要培育完善的市場體系和多元化經營模式。應積極培育和完善貨幣市場、證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和期貨市場。其中,應著力注重以鄭州商品期貨交易市場為依托的金融期貨交易市場的建立與完善,使其成為一種品牌,發揮期貨交易的多種功能。尤其應創造條件,盡快進行金融期貨品種的研究開發和設計,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加大金融期貨的市場規模。為武漢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應積極創建和完善其他市場,如黃金市場、貨幣市場、證券市場等,以建立多元化金融市場體系。
2 完善金融法規制度,規范金融運行環境
2.1 培育地方金融法規
金融法規賦予了中央銀行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獨立開展金融業務、以及獨立履行金融監管職能的可能性。但是,在其執行過程中,來自行政方面的干預卻難于避免。再加上我國根本就沒有獨立于地方政府的金融司法體系,所以這對于地方金融系統的建設與完善無疑是個不小的挑戰。
2.2 強化金融信用觀念
武漢作為中部地區的特大城市,其在金融行為上不管是將要扮演中轉站的角色也好,還是出于“中部金融中心”這一戰略目標的驅使也好,這種金融資源配置背離償還性原則的信用觀念一再弱化現象的存在是極為不協調的。近幾年經過多方努力,雖然有所改善,但總體上信用環境與市場經濟發展的不對稱、不協調矛盾依然存在,影響到市場的有效運作,阻礙著武漢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因此,加強武漢市金融信用網絡的建設自然也就成了當前所要加緊完成的金融工程項目之一。
2.3 明確金融監管重心
目前,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的地區辦總部均設在武漢,為完善武漢的金融監管體系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作為全國金融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之一,武漢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就要充分利用這些有利條件,創新監管的方式,在現有的情況下,真正做好監與管的結合。在提升自身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的同時,注重金融運行潛在效率的實現。
3 調整金融科技戰略,加速金融網絡化建設
眾所周知,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目標之一是要建立現代化的金融管理體系。
因此,金融科技工作的重點就是要大力發展金融電子化建設,積極開展金融科技創新活動,充分發揮其“服務、保障,促進、發展”的作用,以最大限度的保證
我國金融業改革與發展的順利完成。
3.1 進一步加大科技投入量,確保金融電子化的持續高速發展
現代金融業的發展靠的主要是金融科技水平的發展狀況。而金融科技的發展歸根結底仍是金融電子化的發展程度,即計算機網絡通訊技術的發展程度。所以,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則成了區域金融發展首要的任務之一。武漢在金融基礎設施競爭力上排在所選城市中的第十位。可見,以互聯網為核心的各類金融網絡基礎設施的建立就成為了當前武漢市網絡應用發展的適時所需。因為,只有有了良好的硬件基礎和運行環境,才能有效保證系統的可靠與安全,才能有效降低故障發生率。通過網絡改造,不但能提高網絡傳輸速度,縮短交易時間,提升服務效率;還有助于增強金融系統在客戶中的信譽。而金融信譽的提高顯然對客戶消費觀念的轉變是有正的促進作用的,一旦人們養成了這種網上的消費習慣,也就是金融電子化大發展機會的到來。
3.2 注重金融網絡的應用,加速現代化客戶服務中心的建立
金融業作為現代經濟的支柱產業,就必須跟上時代的發展步伐,大力推動金融網絡應用和金融服務方面的創新。要充分利用已有的interact技術架構、以web為平臺的客戶服務與營銷中心,并提供多元化金融電子服務。如企業
理財和家庭理財服務,b to c支付服務,b to b支付服務等。
這不僅是金融體系優質化服務的充分體現,而且也是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應對入世后的挑戰,轉變經營理念,提升服務手段的重要保證。更主要的還在于它確立了一種新的服務和營銷體系,一種當今現代化金融體系所必需的經營手段和服務方式。
目前,武漢的金融電子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有的金融交易甚至還保持著點對點的老模式。但是,作為中部地區最大的中心城市,其自身逐步建立電子化服務網絡,規范服務的規則和程序,建設和完善新的金融服務系統,顯然在強化自身金融服務能力的同時,也會有利于與周圍地區及全國金融中心的服務系統實現對接,從而增強其作為區域金融中心的地位。
3.3 積極開發金融科技新產品,實現金融監管的電子化轉變
尋求經營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務手段等方面的創新,從體制和經營機制入手,以期真正建立以金融電子化為依托的全新體系,進而以科技創新推動管理創新和業務創新,力爭實現監管手段現代化、業務品種多元化、經營運作網絡化、服務方式電子化。最終全面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綜合競爭能力。
武漢目前要做的就是:其一,建立一個穩健、公開的金融監管網絡,把銀行、證券、保險、產權等網絡連接起來,以促成完善的金融信息交流平臺的最終建立。通過這一信息網絡平臺,就可及時有關金融信息,公示有些企業的信譽資料。其二,建立綜合風險報告制度,及時將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向企業和金融相關部門反饋,以便盡量避免非系統風險的滋生。其三,完善市場風險監控體系。逐步建立完整的市場監控體系,發展金融行業的自律體系,風險監控、評價、預警指示體系,現代化的技術保險體系,預防風險管理體系,通過加強市場安全運行化解市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