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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72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近年來,經濟的發展使我國的建筑市場異常火爆,建筑工程的招投標也成為一個日益重要的話題。為了規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標過程,使之科學化、合理化,我國的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為保證規范的招投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堅實基礎,有效的解決了其中的一些腐敗問題,但是工程的招投標畢竟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它具有商品市場的特性,所以發展至今,它的運作仍然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政府要想做好這項工作,必須不斷的結合它的發展現狀、發展環境,全面的看待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從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確保規范工作的正確開展。
二.建筑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建筑招投標的法律規范依然不夠健全
國家相關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設健全,導致國民的法制意識不強。雖國家為了規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標市場,使之走向規范化、專業化制定了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縱觀整個的法律法規,懲罰招投標市場的違法行為的法律法規十分少見,懲罰的力度的措施也不夠。這就導致一些招投標單位和個人對這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缺乏,法律意識淡薄。所以才會在整個的建筑工程的招投標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違法行為。
很多建筑工程項目在實施招投標的過程中,是建立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之上的,整個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也是按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來進行的,但是我們透過表面往實質看,卻發現很多建設單位的招投標是受到各方各級的行政干預的,建設單位并不是通過招投標來選擇施工單位的,而是事先已經由行政單位內定了施工單位,再通過公開招投標來走個過場罷了。這種表里不一的現象在全國各地的建筑招投標過程中是廣泛存在的。
2.規避招標情況較為嚴重
主要表現在通過手段將整個的建筑工程項目化整體為部分,再分配給不同施工單位。國家規定,如果一個建筑工程的各種工程建設施工費用估價在50萬元以上,包括50萬,那么這個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投標。所以,有的單位為了不實施招投標,把符合規定的項目人為的進行拆分、肢解,化整體為部分,從而使整個項目免于招投標。或者是把整個建筑工程項目分階段報批,只申報部分項目,從而使每一次的項目都達不到法定招投標數額,從而免于公開招投標。
3.評標和定標缺乏公正和科學性
評標、定標方法不科學、不合理。很多招標單位在進行招標之前,沒有做好充足的功課,在進行整個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設立的評標、定標方法不科學,使整個招投標過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許多不懷好意的投標者鉆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讓這個招投標失去了原來的意義,還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
4.招投標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化
(一)串通投標的現象嚴重
串通投標就是指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標過程中,建設單位違反有關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競爭的行為。具體的說,有兩種方式:一是投標者互相串通投標。在參加投標之前,想參與投標的建設單位通過事前的溝通,以口頭、書面、電話等形式互相報價通氣,達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標者和招標者互相串通投標。在公開招投標之前,招投標者泄露標底,破換正常的招投標工程,達到不法的目的。
(二)建筑工程的招投標市場存在不正當競爭
主要表現在招投標雙方未來達成雙方的不正當利益,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對整個招投標的過程進行干預,排擠其他投標者,嚴重的干擾了整個建筑工程正常的招投標工作秩序,破壞了招投標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標項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標的意義。
5. 合同管理不夠嚴格
據法律規定,招投標工作結束后,中標者應該在中標通知發出的30日內,與投標者訂立合同,合同依據招投標時雙方出示的文件訂立。但是實際情況是,在招投標工作之后,雙方有一方違背當初的招投標文件,以各種理由,各種借口,隨意變更施工內容或要求,增加投資額,造成整個投資超出之前的計劃,之前的招投標失去了意義。
三,建筑工程招投標的管理對策分析
1.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加大執法力度。當前,項目業主虛假招標,承包單位“陪標”、“串標”、“掛靠高資質企業”,建設市場主體各方對招標過程中的異常現象已是習以為常,其主要原因是招投標還沒有真正走上法制化軌道,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對有關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懲處力度不夠,打擊不及時。因此,為防止招投標走形式,應積極完善招投標“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監督管理部門加強監督管理。
2.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立規范有序的競爭機制。杜絕不合理的競爭體制,加強評標、定標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行無標底招標。明確資金到位情況,嚴格限制業主供材的范圍,堅持合理工期、合法分包、杜絕轉包。
3.做好評標工作的保密性
評標專家的抽取是開展評標工作的第一步,若是人為選取評標專家或是評標專家名單泄漏,都會造成評標公正性名存實亡。因此,評標專家的抽取應是隨機的,而且要對所抽取到的專家名單進行必要的保密,直至評標結束。在評審專家對商務標、技術標進行評判時,可以隱去投標文件中投標人的名稱、背景等內容,減少人為因素對評標的干擾,促使專家們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參與評分工作。
4.合理確定評分方法
招標文件中要確定合理的、有針對性的評標辦法及定標原則,最好采用百分制評標。在采用百分制評標時,需對評分標準、評分順序作明確規定,評分順序應先對有自由裁量權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分,然后對業績、商務等硬性指標進行評分。評標過程中,評委需嚴格按評分標準、評分順序進行評標,防止個別評委出現定向打分現象;盡管評標時間有限,仍需要求評標專家對投標報價、過低總價、投資占比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全面比較,對不合理低價或過高報價,要提出質疑,有效遏制投標單位無序競爭,惡意壓價搶標、不合理的不平衡報價、哄抬報價等行為的發生。
5.鼓勵公平競爭,規范市場競爭的公平性
工程招投標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它具有商品市場的特性,企業之間的有序競爭是其核心。但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自由競爭往往會產生不公平的競爭方式,這需要國家在以市場經濟為主導的前提下進一步規范建筑企業之間的競爭模式。
首先應提供統一的信息服務平臺,要采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在固定的法定媒介工程招投標信息,讓所有的潛在投標企業公平地獲得工程的招標信息,也使招標人能從更多的潛在投標企業中尋找到適合施工企業;其次應完善建筑交易有形市場的建設,為招標人和投標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和規范的工作程序,使整個招投標活動在“陽光”下公開、公平、公正的進行;再次應加強政府的指導功能,加快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標準和信用信息收集、整理、的基本框架,盡快實現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監管平臺,實行失信懲戒制度,用市場經濟手段約束各工程建設主體的行為,為招投標工作創造—個良性的發展環境。
四,結束語
在未來,如何使建筑工程的招投標工作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實現高質量的理想化投標,是建設工程企業經營管理者考慮的重要課題,也是擺在行政單位面前的一道難題。希望在未來,建筑行業能夠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有效”的原則樹立起我國招投標制度的良好形象,為我國工程項目市場的良性發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蔣永東 對建筑工程招投標及對策的探討 [期刊論文] 《中華民居》 -2012年5期
[2]姚璐璐 邢彤 付文璟 姚文超 建筑業招投標現狀探究 [期刊論文] 《企業家天地(下旬刊)》 -2010年4期
[3]陳婉玲 謅議建筑工程的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和相應對策 [期刊論文] 《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 -2012年21期
[4] 建筑工程招投標雙方行為失范的主要表現和對策 [期刊論文] 《四川建材》 -2009年3期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質量安全是整個工程管理系統的基礎。在對一個項目施工時候,通過對施工各個階段和整體項目質量安全相關的內外因素進行實施監控,從而依據項目在不同階段的施工要點做出科學合理的指導,促進整體項目質量安全的提升。但是,由于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管理受到人員施工,材料設備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加上對質量的評判缺乏一定的嚴格明確指標,質量管理過程變得更加龐大而復雜,只有不斷加強施工監督,實施對工程各個環節的技術控制,走出一條符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的質量安全管理之路,才能避免建筑工程的事故發生。
一、事故原因分析
1、質量事故原因分析
人員因素
建筑產品的優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員的素質問題。據統計資料顯示:88%的質量事故是人為失誤造成的。由于國家用工制度的改革,工人能進能出,人才流動性大,企業有了用工的自,現在不少建筑企業實行的是合同工、臨時工等用工形式,這無疑對企業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存在著諸多弊端。由于臨時工的增加,新進單位的工人基礎差、技術低、個人情況了解不清楚,很難規范管理,嚴重影響工程質量的進一步提高,其是大量農民工逐步流入到各施工企業一線生產工人主體,其問題尤為突出。農民工的差異化過大,他們來自不同的地域、年齡的相差過大而文化程度較低等因素,目大部分沒有經過任何培訓。因此,由于缺乏質量意識和基本的操作技能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也比較多。
材料因素
建筑材料是構成建筑結構的物質基礎,建筑材料的質量好壞,決定著建筑物的質量。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會給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在實踐中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使用不合格的鋼材;使用的砂礫雜質含量大;水泥強度不能夠滿足使用要求;使用低性能的混凝土外加劑。
監理因素
建設工程監理直接負責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因此監理工作對建筑工程質量來說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但目前我國監理工作存在許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建筑工程質量,為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埋下了隱患。監理方面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建設監理制度不完善。監理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監理單位技術裝備和檢查乎段落后。建設監理水平不高。現有的工程監理項目多數為施工階段的監理,尚需向其他階段發展。
法律法規因素
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體系分二個層次,即基本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標準。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執行不力,是產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問題的社會原因。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條例細則不完善。法律法規可操作性不強。驗評標準、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強制性標準等規范標準,不斷更新,但官方色彩濃,執行起來不到位,不具體,可操作性差。
2、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2.1施工人員素質不高,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我國目前從事各種建筑施工的絕大多數是農民工,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接受過正規的專業教育和培訓,安全操作知識缺乏,施工中經常因貪圖方便和快捷等而違反操作規程。
2.2 安全法制不健全,執法不力
近年來,國家加強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法制建設,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制度,但與各地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相比,仍存在著一定差距,許多方面的管理仍然無章可循,對施工安全事故的查處不力,法律的警戒和約束作用未能得到充分體現。
2.3 建筑市場秩序混亂
施工單位越級承包工程,一個項目有多個分包商。許多規模小、能力低的承包商靠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低價搶標,對技術規范、安全規范所知甚少,資金上舍不得投人,偷工減料,粗制濫造,給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留下了極大隱患。
2.4 施工機具質量不合格,防護設施不齊全
如塔吊、提升機等機械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鋼索、纜繩或者安全防護網質量太差,不按期進行檢驗,甚至超過使用壽命年限的仍然使用,不能有效攔截高空墜物;或者在較容易發生事故的作業現場及建筑物內部不設安全標志或在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處不設置防護設施等。
二、事故防止措施
1、提高對施工質量安全的重視程度,樹立安全施工管理意識
針對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工程建設單位要形成足夠的認識,在施工過程中加強施工企業內部的質量安全管理體制建設,不斷培養企業內部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提高管理工作人員的管理水平,將各項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保障工程施工質量的各項影響因素進行全方位的控制。施工企業內部還應建立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中責任機制,通過責任機制,明確施工單位內部管理主體的具體權責,為工程職工質量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實奠定堅實的基礎。
2、加強對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管理
原材料是形成工程實體的要素,其質量控制是工程質量形成的一個重要基本因素。工程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構配件等,這些均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將直接影響工程質量。
要嚴格質量標準,加強對各種原材料和工程構件的質量檢測。嚴格原材料和各種工程構件,配件的入場機制,對各種質量不達標,不合格的原材料,構件,配件,不準進入施工環節。比如,在水泥和鋼筋的入場時候,要對合格證做出細致鑒定,并要在專業的實驗室進行質量檢測,質量合格才可以投入工程施工。
要做好試驗檢測工作。在實施工程分項施工的環節要加強對各個施工分項的試驗檢測,如果有分項難以符合工程質量標準,要組織專業的技術人員,集體分項其存在質量問題的原因,在此基礎上,科學合理的調整施工工藝。并采取有效施工措施,對已經出現的質量問題作出及時處理。要堅持從試驗后的數據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僅僅憑借經驗做出決策。
3、加強政策引導,認真做好建筑工程一線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要把加強一線施工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將必要的安全培訓考核作為進入工地務工的前提條件。同時,應嚴格實行建筑施工企業關鍵崗位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未持證者不得上崗,嚴禁私招濫雇和違法分包現象。另外,還應大力組建多工種、多專業勞務分包企業,使建筑企業結構分類更趨合理,真正形成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三級正三角形分布。
4、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機構,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制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單位獲得中標之后,要堅持多級質量安全控制,多層次的質量安全負責原則,加強對施工企的質量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施工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體制。設置項目經理職位,堅持項目經理的第一責任,堅持施工質量檢測部門進行質量安全自檢,同時,要建立起施工的相關工程試驗基地,建立健全各種資料的管理體制,設置專門的施工資料整理人員,并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分工,明確職責,加強對施工各個環節的工序質量檢測記錄,做好各種資料的送檢工作,并嚴格各種文件的存檔管理,為各種質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出臺提供決策依據。
結束語
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對于建筑工程的事故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預防作用,應該加強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
參考文獻:
[1]王衛東論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安全管理模式的應用和安全事故的分析與預控[會議論文],2012-全國第二次安全科學技術學術交流大會
中圖分類號: TU761文獻標識碼: A
一、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主要是由政府監管機構對建筑企業、建材供應商、建筑承包商來監管的決定。同時,這些與建筑工程與政府監管機構一起承擔著建筑工程質量控制的責任與義務。在進行監管時,政府部門主要負責建筑工程的整體質量監管的工作,建筑承包商,建筑業主主要負責建筑施工建設質量的監管工作,建筑,建材設備等方面供應商主要負責建筑施工材料質量等方面的監管的工作,所有部門一起努力,一起承擔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
因為立法上的不健全。建筑業質量監督管理在立法上呈現出了諸多的問題,其主要表現在中國目前的建筑業質量法律體系在建筑業質量監督管理方面的規范性較弱。90 年代末我國頒布了《建筑法》,這部法律對建筑業質量管理、建筑施工許可、建筑工程開包與承包等方面都提出了嚴格的規定,在建筑質量以及工程質量的提高以及優化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保證了建筑工程質量的提高。但是《建筑法》在質量監督方面沒有提出相應的規定,沒有劃分相應的義務以及責任。而對于建筑質量監管的相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即第二層次的法律中才會有一些規定,同時其涉面只在更低層的地方法的相關文件以及相關規定上與部分監管部門的規章上才會體現,執行強度較低。在現在的建筑體系中,《建筑法》適應不了新的市場經濟前提下所需求的市場規劃制度以及行政管理手段的標準,其中存在的許多條款都不和現在的行法定義務就十分必要,尤其對競爭調節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置于有效的監督。
二、存在的問題
質量監督的力度不夠, 作用發揮不出
( 1) 法律以及法規的不完善 ,不健全 , 執法不夠 , 質量監督處罰可操
作性較弱。
( 2) 沒有檢測手段, 質量評定沒有權威性。
( 3) 質監機構為企業以及事業編制 , 收費的標準低 , 人力與財力受限
, 工作不到位。
( 4) 質監員的專業知識水平有限, 監督通常只在于形式。
( 5) 質量管理的職能交叉 , 責任不夠明確, 質量問題整改困難, 質量監督
機構的作用發揮不夠。
立法不完善
建筑質量的監督管理在立法上呈現出了諸多問題,其主要在中國目前的建筑質量法律體系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管理方面的規范性較弱。90 年代末我國頒布了《建筑法》,這部法律對建筑質量管理、建筑工程承包以及開包、建筑施工許可等方面做出了嚴格規定,在工程質量以及建筑質量的提高和優化的影響很大,給建筑質量的提高提供了保證。不過《建筑法》在質量監督方面并沒有給出做規定,沒有對其劃分相應的責任與義務。而對于建筑質量監管的有關規定只是在行政法規(也就是第二層次的法律)中才有一些規定,并且其涉用的范圍只在更低層的地方法的相關規定或相關文件上與某些監管部門的規章上才有所體現,執行強度并不高。在當前的建筑體系中,《建筑法》已經適應不了新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所需求的行政管理手段和市場規劃制度的標準,其中存在的很多條款都不能與現在的國際與行業慣例接軌,對質量監管的問題沒有清晰的規定。再者,建筑質量監管是以法律法規,國家技術標準來作為核心的,然而,在現場的操作時卻有發現問題不和相應的處罰依據的現象。這種法律上的不完善對建筑工程行業的規范化建設是有害的的。 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不足。21 世紀是最主要的代表之一就是信息時代化的來臨,社會所有都離不開信息化的管理,建筑施工行業也是如此,特別在建筑質量監督管理層面更是離不開信息化管理,經過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推進建筑質量監督執法走向公開、公正、公平。但是,我國現在缺乏建筑質量監督管理的信息化,建筑質量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不足,行業間也沒有形成建筑質量的監督信息化共享機制,信息反饋與信息傳統速度較慢,嚴重降低了建筑質量的監督管理的工作效率,同時建筑質量的監督管理有暗箱操作等現象,不能實行監管透明化,所有部門不能接受社會的監督。所以,建立一套完善的建筑質量的監督管理信息系統是我國建筑工程行業要面臨的重要問題。
2.3監督主體責任和權利不明確
因為建筑行業涉及范圍較廣,受多部門所監管,如城建,土地等部門,而各部門又分為市級、區級、國家,省級更層次部門,這些部門與不同級部門對于建筑工程質量方面的規定又有交叉地帶,對于某些概念也有模糊定義,這也就導致了建筑行業內的質量監督在責任以及權利上分配不清晰。現實中,在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是屬于國家的事業單位,受國家管理,然而自我國事業單位內部體制改革以后,國家撥給建筑質量監管部門的經費逐漸減少,導致監督部門資金短缺,不能正常運行。同時,業內就建筑質量監督管理方面通常有你可以監管我,我也可以監管你的情況,監管機制不清晰,同時經費的短缺,最終造成沒人監管的現象。部分單位不但要承擔質量監管方面的工作,同時采取質量控制方面的措施,建筑質量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管工作非常有害。
三、對策
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意識,強化建筑監督。現在,建筑施工企業沒有建筑質量監督意識,在全過程,全系統、全員的管理方式上沒有充分的貫徹以及認識, 同時在對有關法規的執行上也沒有應有的嚴肅態度, 加之監督部門對建筑工程施工的所有監督亦有不同程度的問題。因此, 務必提高思想認識, 讓各監督人員以及施工能端正思想, 明確有關監督機構對在建工程的工程質量,施工組織設計、資料整理,施工管理等一系列工作進行監督;與指導 對施工人員進行系統的業務培訓和管理, 使之能在工程施工中持證上崗, 并隨時
接受檢查同時進行記錄在案。這樣, 可使工程從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的所有階段直到全過程, 以及從工程計劃、,技術指導、各工種各工序,人員安排上的配合以及材料的選控等都受到嚴格地培養專業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管人才 。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管中最重要的需求的是專業的管理人才與技術人才,所以, 培養專業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管人才同時是現在行業工作中的首要任務。做好了人才儲備工作, 培養出專業人才同時提高監管人才的素質, 才會讓建筑監管行業更規范 。加強相關人才的培養, 定期對監管人員采取專業素質培訓的措施, 來提高監管團隊 的專業素 質。再者, 還要建立起一套較好的用人機制, 來引進優秀 的人才參 與建筑質量監管 的工作。
建立起一套高效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體系 。建設完整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管信息體系, 能夠加強我建筑的質量監管機制, 所以, 務必重視運用現代化網絡技術來來管理與監督, 促進信息管理科學化, 透明化 。在信息監管的設備與儀器上要逐步地創新,可以適應建筑工程行業的發展, 建筑質量工程監督的可靠性以及科學性來推動整個行業的技術發展。
明確責任和權利, 來體制改革 。對建筑工程行業內責任主體模糊 、部門間交叉監督的現象, 部分政府部門應重視同時明確責任現在可以實施的辦法就是接受政府委托到社會去監督, 在建筑工程建設的初期對所有工程施工現象實行質量監管 。關于責任和主體權利模糊的根本在于我原有建筑體制的問題, 這樣, 部分部門應在明確權責中做好體制改革 。 責任和權利的清晰可以更好地推動對建筑質量的監督管理 。
總結
現在我國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管體系是以計劃經濟體制為前提建立的, 其本質不適應了現在社會的發展, 在建筑質量上也不能給予保證 。所以, 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建立起完整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管制度是重要的。經過上述分析與研究, 確保建筑效率時,要提高建筑質量,同時對各個環節進行改善, 全面的建立起完整的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管制度。
參考文獻:
建筑工程在生活中很普遍,工程項目的質量問題會引起社會巨大的反響,因此,建筑工程必須保證質量、保證其社會價值能夠得到體現。
一、施工階段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首先,每一個建筑工程都應該堅持貫徹社會主義發展觀中明確提出的建筑工程質量的強制標準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筑工程有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責任主體,每責任主體都應該根據自身的工作、標準來確定工程的質量,每個責任主體的目標都是確保建筑工程質量能夠達到預期的目標。設計單位應該通過提出具體的改變設計的合理建議來解決在施工階段中發現的一些隱性問題,使竣工項目的質量標準同之前設計中預期的效果達成一致。施工單位應該在現場控制建筑工程的進行,在施工過程中隨時跟進,以保證竣工項目能夠達到基本的質量要求。監理單位應該根據建筑行業具體的質量標準對建筑工程進行全面監理,保證施工單位的各項活動能夠依據法律規定進行,保證施工質量,是竣工建筑能夠達到設計目標和設計要求。
二、建筑施工中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
建筑工程在設計的過程中過于理論化,設計者一般不了解施工地點的現場環境,因此,設計中的一些創想是無法在現實中實現的。另外,有的建筑工程被一些技術水平不達標的施工隊伍承包的話,也無法保證建筑的質量是否達到要求。對于建筑工程所用到的建筑材料,規格的不同、質量的差異、人為的違規使用等因素都可能導致建筑工程質量問題的出現。施工現場管理不力,竣工項目保護意識較差,變化較大的天氣都會對建筑工程產生不力影響,如果沒有采取有力的保護措施,建筑工程質量則會受到很大影響。另外,施工隊伍的態度問題也是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重要因素。那些對施工技術要求不嚴格、現場管理欠缺的施工隊伍完成的工程的質量一定會比認真負責的施工隊伍完成的工程要差得多。
三、施工過程中質量管理
(1)建立質量保障體系。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各單位應該嚴格遵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本職工作,保證建筑的質量。施工單位須建立質量保障責任制,要求施工單位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及時在交工后,如果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相關負責人無論在職與否都必須擔負起應付的責任。另一方面,鼓勵用戶對建筑工程提出建議,使施工隊伍能夠總結、歸納經驗教訓,并應用在未來的工程中,從而實現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質量。施工隊伍還可以開展QC小組負責解決質量問題,在提高科技水平的基礎上提高工程的質量。(2)加強驗收工作的頻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應該進行自檢、專職質檢員檢、交接檢,并且要經過監理人員的檢驗,每個檢驗批、分項工程都須處在嚴格的監控中。對于隱蔽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檢查記錄,確保不存在質量隱患。質檢人員應該做到隨時跟蹤檢查施工過程中的每一步,對于工程質量不達標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堅決予以否認,絕不可以姑息。末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的人員必須進行嚴厲的懲罰,后果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3)提高施工人員素質。建筑工程的質量問題與工作人員息息相關。為了加強施工階段質量管理的力度,建立一支專業技術強、政治素養高的建設隊伍是十分必要的。為此,施工單位須培訓每一位參加施工管理和實際操作人員,提高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的綜合能力和實際操作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作為管理人員,應該有開拓進取、敢于實踐的勇氣,要在失敗中總結經驗教訓,并且能夠很快的吸收新鮮的事物,提升團隊的綜合指數。管理人員也不應該局限在驗收、監管等狹窄的空間中,而是應該全面的參與到整個管理體系中去,嘗試指揮全盤的工作。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是整個工程質量管理的重點。沒有質量保障的建筑工程便沒有使用價值,除了浪費財力、物力、人力外,更浪費社會資源。雖然在質量管理中還存在很多問題,但是我國的建筑從業人員已經越來越重視建筑的質量問題,加以強制的管理,許多質量問題都可以得以避免。將出臺的法律法規與實際的質量控制相結合,通過法律的規范,我國的建筑業一定會越來越好。
參 考 文 獻
[1]鄭江南.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控制及分析方法的研究[D].華南理工大學.2011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固定資產投資水平不斷增長,工程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從業人員逐漸增多,建筑業越來越顯示其在國民經濟發展中舉足輕重的作用。建筑工程項目由于投資大,工期長,技術要求高,在建設工程中會受到各種各樣的不確定因素的干擾。因此,工程建設參與各方均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各種風險,如果不加防范,很可能會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使工程項目的投資、進度、質量和安全目標不能順利實現,甚至釀成嚴重后果。為此,就需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風險管理。本文將對建筑工程的安全風險管理談一些看法。
一、建筑工程施工項目安全風險識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是要確定在建筑施工中存在哪些安全風險,這些安全風險可能會對工程產生什么影響,并將這些風險及其特性歸檔。為此,就需要了解建筑施工中主要發生的安全事故有哪些及引起這些事故的原因。 下面將從直接和間接兩個方面分析發生這些事故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 參考《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CTB6442-1986)的規定,可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施工機具、材料以及建筑產品(統稱為物)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1)物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①安全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②機械設備、設施、工具等有缺陷; ③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鞋、手套、護目鏡及面罩、防護服等)缺乏或有缺陷;④施工場地環境不良。主要包括現場照明不足、通風不良、作業場所狹窄、作業場所混亂、交通線路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和地面滑等; ⑤惡劣的氣象條件或現場條件,如暴雨、酷暑、嚴寒、臺風、龍卷風、洪水、泥石流等易造成事故。 (2)人的不安全行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施工人員缺乏安全意識,操作錯誤,忽視警告; ②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③使用不安全設備; ④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和工具等)存放不當; ⑤手代替工具操作: ⑥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⑦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吊車吊鉤等); ⑧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⑨機器運轉時進行加油、修理、調整、檢查等工作; ⑩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⑧在必須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企業管理論文,忽視其使用; ⑩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等。 2、事故的間接原因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屬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①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建筑物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②安全教育培訓不夠,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③勞動組織不合理; ④對現場工作缺乏安全檢查或指導錯誤; ⑤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沒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 ⑥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等。 工程管理人員可參考有關檢查標準或規范規程及上述發生事故的原因,對照本工程的建設環境、建設特性、建設管理現狀和工程技術文件等方面采用檢查表法來分析可能出現的主要安全風險。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析與評估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析與評估是安全管理中的必要環節,對于確定安全風險的相對重要程度并且獲得關于它們的核心與外延信息很重要。而確定安全風險的相對重要性是確定安全風險控制的優先權的基礎,包括確定安全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傷害的可能程度。 工程管理者可以采用調查和專家打分法來確定安全風險的相對重要性。首先,識別出某一特定工程項目可能遇到的所有重要的安全風險,列出安全風險調查表;其次,利用專家經驗,對所有安全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傷害的可能程度進行評價。
三、建筑工程安全風險存在的主要問題
1、法律法規方面。建設工程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相關標準也需要完善。據統計,我國自建國以來頒布并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障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規約280余項。其中以法的形式出現,對安全生產和和勞動保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以及后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這無疑對規范我國建筑市場,加強我國建筑安全生產起到了積極作用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
2、政府部門安全監督管理方面。一直以來,建筑工程安全監督都局限于大檢查、標準化驗收,而現有監督機構的安全監管人員正在做大量本該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員應做的工作。事實上,無論是從人員數量、工作范圍、工作深度,安全監督人員絕對代替不了施工企業安全員應做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往往是以點代面。監督機構僅能發現檢查的那幾天的部分工程的安全問題,而對大量不在現場檢查時工程的安全就無法顧及了。
3、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方面。首先,建筑施工企業內部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上少投入成為企業利潤挖掘的一種變相手段,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領導最注重的是經濟效益,安全工作口頭化,往往落不到實處。其次,企業安全檢查工作虛化。安全工作有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沒有形成嚴格明確細化的過程安全控制,全過程安全控制運行體系無法得到有效運行。而實際上,安全工作是保證利潤的前提,如果一個工程在安全上出了事故,它的利潤將受到非常大的損失。
四、加強建筑工程安全風險管理的建議及對策
1、落實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
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能提高人的安全意識,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對新進入的職工和調換工種的職工進行基礎安全教育,包括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技術的一般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基本情況、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另外施工項目要經常性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進行教育培訓,對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規定、新法規進行教育培訓,使之在施工項目中得到推廣和應用。
2、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材料、機械相當集中,存在著多種危險因素企業管理論文,在錯綜復雜的施工現場對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危險源的識別與控制是施工管理的重點,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充分調動人的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對于違反安全規定的錯誤行為予以堅決制止,用人方面也要從人的身體狀況和業務水平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全面控制。施工現場把機械、物料、及其他生產對象存放位置,存放狀態,存放條件進行控制,體現“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原則。準確及時的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有效的控制,施工生產用電、特種設備作業現場、水災、高空作業、滑坡、塌方危險地址地段、塔機作業、重點防火防盜區域、爆破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化學品的使用儲存與使用、機械傷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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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近年來回顧我國工程建設中標準化工作的改革與發展歷程,標準化的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以強制性條文為龍頭,技術文件、標準化管理規定和各類標準規范為技術支撐的標準構架,對于服務建設工作的大局,服務于國家經濟建設的大局,服務于構建和諧社會,起到了重要作用。審視我國的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的進展,從推進標準化工作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標準,從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來看,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在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等方面也還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問題。
一、推進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體制的建立
世界當今發達國家對建筑技術管理普遍采用的體制是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工程建設標準體制,此體制也是WTO規則認可的有關貿易壁壘的技術管理體制。為了適應我國不同時期的經濟體制,我國的工程建設標準體制隨著經濟體制的變革而不斷地改革和發展。在實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進而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標準化的性質體現在強制性與推薦性相結合。《強制性條文》的制定,標志著我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從研究、探索再到實施,已經向技術管理法制化邁出了關鍵的一步。但是從建立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化相結合的體制總目標來看,當沒有上位法規支持技術法規制定的前提下,《強制性條文》還只能為解決目前工程建設領域技術問題的一種過渡。因此,解決法律滯后的問題是建立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體制的前提。為配合立法工作的開展,建議加快目前正在開展的城市軌道交通、房屋建筑、城鎮燃氣專業技術法規試點編制工作的步伐,為技術法規的審查、編制、批準、、實施、管理等的探索經驗,為法律的修訂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
二、工程建設管理標準化
(一)人員配備標準化。明確項目組各成員的職責、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要點。在人員配制中,項目部要充分的考慮各部分、各專業的實際情況,確保人員配制齊全。
(二)現場管理標準化。實施現場簽認制度,建立定人、定崗、定期、定責、定點的檢查制度,按現場作業標準以及施工作業指導書施工。在工程施工前,施工人員必須熟悉產權單位施工聯系人、各遷改工點運營范圍等情況,施工人員要做到心中有數,所有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施工中,每個月由項目部負責人組織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和崗位技能的考試。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通過總結經驗,不斷進行改進,確保施工、行車等安全。制訂各級質量管理部門或機構及質量管理人員的質量職責,必須做到職責明確、工作內容清楚,責任及具體工作內容落實到每個人,形成質量工作人人有責的工作氛圍。堅持全線創優,制定明確細化的工程質量標準和操作工藝,施工過程中要嚴抓組織實施。
(三)過程控制標準化。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建立工期管理標準,建立合同、拆遷、施工圖審核、驗工計價等工作標準,認真貫徹“六位一體”管理要求。在施工基礎管理上,我們落實工程物資、工程資料等方面的管理,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質量、安全、投資、工期、環保、技術創新六位一體的要求,全面推行標準化管理進而全面提高項目管理水平。
三、加強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監理
要加強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監理,對工程施工做到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監控,從而有效地實現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面質量控制。 轉貼于
(一)監理預控。監理預控要在宏觀和微觀上控制,既遵守規范規程又注意每個細微環節。
(二)重視旁站監理及巡視檢查,保障工程施工質量。通過旁站能通過檢查和督促工程施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保障整個工程處于受控狀態。旁站監理人員必須具備現場質量控制的相應素質,加強合同意識管理,及時果斷地處理工程質量問題。尤其對于重要工序及重要部位要堅持旁站監理。在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整個施工作業范圍進行現場巡視檢查,盡可能全面地發現問題,盡量在現場解決處理,達不到設計及規范要求的施工作業不放過,從而使施工人員養成規范施工的習慣。通過現場巡視,可以有效地掌握影響工程質量的各種因素。如機械設備是否完好和適用,施工人員是否到位,材料質量、材料適用性及供應是否及時到位,材料堆放是否安全合理有序,施工方法是否合理及規范等等。
(三)平行檢驗。平行檢驗是項目監理單位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對某些試驗、工程部位、材料等進行檢測或檢查,進行質量判斷的能力。它是監理控制質量的有效手段,在技術復核及復驗工作中采用,是監理工程師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做出獨立判斷的重要依據。
(四)定期召開監理工地例會。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較普遍存在和重大的問題,應采取工地例會的形式解決。例會是施工過程中參建各方溝通施工情況情況,解決分歧形成共識,做出決定的主要渠道,也是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質量控制的重要場所,要做好例會工作。
(五)監理人員要做到“四勤”。監理人員要積極主動,腿勤、腦勤、口勤,手勤,即勤檢查、勤思考、勤到工地檢查找施工質量問題、對發現的疑問勤記勤問。發現問題后不要亂說,要弄清楚后再下結論,避免產生失誤,影響監理形象。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程質量,使業主得到滿意的工程。
大量實踐證明,控制施工過程中標準化的實施,對整個工程建設的安全、質量等各方面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是保證整個施工建設按計劃合理有效進行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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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加強建筑設計的管理,可以使工程設計增加科學性和合理性。在目前建筑中大多增加抗震與多元化的建筑設計方式,可以更好的節省資源,節約建筑成本,提高建筑的抗震性、安全性和穩定性。建筑工程是融合了經濟、技術和管理為一體的綜合性工程,既要規范建筑設計人員的設計觀念,也嚴格要求設計人員掌握專業的工程技術知識。建筑工程的設計可以實現工程質量的控制,保證工程項目實現預期的建筑效果,由此,對建筑設計人員提出更高要求,在建筑設計階段,要完成建筑設計圖、施工圖,配合施工隊伍開展合理的施工。建筑設計中一定以保證建筑質量為主要目標,保證建筑工程做好工程質量的控制,加強設計人員的管理工作,使建筑設計管理實現健康的發展。建筑設計如果出現問題就會使工程施工階段和建筑交付使用階段發生隱患。針對建筑設計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簡單的分析,并提出具體的解決對策。
2、建筑設計管理存在的一些問題
2.1 界面管理問題
在建筑工程項目中,一些設計的遺漏、缺陷、糾紛以及索賠等全都發生在界面上,并且界面上的糾紛也最難處理,現階段,在建筑工程項目設計管理中,界面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各個設計專業在交界處存在嚴重的設計沖突,無法實現有效銜接。其二,設計與施工可行性出現矛盾。例如對于系統設備的尺寸、具置、施工設計圖中預留的孔、洞、溝、槽等存在漏洞預埋位置及尺寸誤差較大,遭橫初步設計建筑規模確定受到影響;對于線路、管線等匯總協調管理不善進而干擾建筑安裝調試施工;設計單位對于工藝設備、結構方案未進行系統論證,造成設計文件無法通過審查,因工作深化導致工期延誤;施工設計階段圖紙不配套,出現常規性錯誤造成設備與施工難以順利安裝進而影響整體建筑質量,必須給予重視。
2.2 缺少完善設計認識
現在許多建筑企業把管理的核心都放到了建筑工程實際施工階段,缺少完善、優化設計的意識,沒有意識到建筑設計管理對于整個工程項目的重要性,時有出現一些為趕工程進度,不惜壓縮設計工作周期的現象。一般情況下,我國建筑行業大部分業主均是在施工階段采用招標方式對工程造價進行掌控,卻很少想到設計階段對降低成本的管控作用。我國建筑企業還存在著一定的資質良莠不齊、業務不嫻熟、相關專業知識匱乏的現象,企業本身不具備提出完善設計的條件。
2.3 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就當前情況來看,我國建筑設計相關的法律法規依舊處于不斷建設與完善階段,在此背景下,許多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混入建筑設計隊伍,導致建筑設計市場惡性競爭、暗箱操作等行為普遍存在,已經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的良好發展秩序。此外,由于建筑設計相關法律法規中執行標準的構建方面還存在一定的缺陷與漏洞,使得建筑單位的考核往往受到評價人員主觀因素的影響,缺乏標準的、量化考核系統,并且也沒有充分考慮建筑設計過程中涉及的工程成本與造價因素,導致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3、加強建筑設計管理的對策
3.1 完善設計界面管理協調機制
相關設計單位應不斷完善設計界面管理協調機制建立設計界面風險防范體系,以不斷提升界面管理質量。具體采取的措施包括:業主控制的設計協調過程應建立高效的決策系統不斷改善機電設備招投標管理水平,以克服土建、設備設計與施工中存在的施工設計遲緩、設備安裝圖滯后難題;確定各專業的主體,在技術、人員、設備上做好基本的界面管理;應加快建立界面管理機構油業主開展直接領導管理,并編制工程、設計界面的具體管理辦法與程序捉進界面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發展;加快設計界面管理的信息化發展,通過設計界面管理機構建立本機構的數據管理系統及系統管理軟件以利用結構完成對界面數據的訪問采用直觀圖方式反映不同界面的樹狀層次結構;建立合理的管理體系,并且制定詳細的界面管理辦法,實現科學的、有規劃的管理。
3.2 提高設計完善意識注重管理
綜合完善設計優化工作,充分掌控好技術和經濟的關系,有效地掌控投資,但不把節省投資作為唯一目的。業主方可引入設計投資管控獎勵機制,利用經濟的手段促進設計單位積極主動地參與設計優化工作,激活設計市場競爭活力。設計單位要不斷提升改進設計認識,促進建筑各專業技術領域的溝通協調,協調好各專業之間的分工合作,盡可能地避免各專業之間的沖突。同時要加大對價值工程理念分析,最大限度的對建筑設計方案進行考量、修改、利用,提升建筑設計的價值,對建筑功能進行有效的分析,樹立系統的理念,追求建設設計整體效。另外,要加大對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的引用,有效地節約建設成本、提升建筑質量,更合理地利用資源,創建更加適合市場的建筑功能空間。此外,設計部門和業主方均要加強對設計管理方面的重視。
3.3 健全相關法規
中圖分類號:TU723.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引言
近年來,國家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力度不斷增大,這給包括建筑工程在內的基礎設施建設事業帶來了良好的發展機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工程的招標投標是我國建筑工程建設事業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其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業主可以以較少的投資獲得較好的建設成果,最終可以實現建筑建設事業持續發展;承包商在公平競爭的條件下,以適當的報價去爭取建筑工程項目,這是維持承包單位正常運運營的前提條件。
建筑工程建設程序是指從項目的決策、設計、材料設備采購、施工到竣工驗收整個工作過程的先后次序。完成一個建筑建設項目,要進行多方面的工作,這些工作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序依次進行,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實行招投標制,企業必須進入市場,這就要求企業必須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必須靠自己的能力在市場上競爭,自我經營和發展。實行招投標制促使企業由生產型向生產經營型轉變,這就要求企業內部要改革經濟體制和管理體制。招投標制給企業帶來了外部壓力,使其產生前所未有的緊迫感、迫使建筑企業必然要注意自身的經營管理,注意技術進步,提高管理水平,以求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建筑工程招投標中存在的問題
1.1在建筑工程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控制不嚴。有的建設企業中并沒有專業的法律與合同方面的人才,如果涉及到施工招、投標機制的工程管理以及經濟方面問題時所顯現對業務不熟悉的現象,并且在制定評標過程中所考慮的細則也不夠全面,編制的招標文件也比較粗糙,在針對工程量的清單和實際的出入是比較大的,這也就導致了對標底不確定,較多的變更會影響到對招、投標文件的公平和公正性。另一方面,因為監督機制不夠健全,會經常出現串標和泄露標底的情況,沒有完善的評標辦法,這也是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加強合理科學的評標方法,與此同時,由于在施工企業中因自身的需要并且為了達到中標的目的,就會特意的壓低標價,以無利和微利甚至是無利的方法,這也是導致缺乏對投標書編制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1.2對于一些部分行業與沒有完全打破的部門和地區的壟斷,其統一的開放建筑市場并沒有形成。在一些部門會以各種各樣的方式設置障礙,限制或者是排除在本地區或者是系統之外的企業參與投標的情況還仍然存在。比如在一些當外地隊伍進入地方市場時就需要交納一些費用,還存在一些規定就是如果沒有取得地方或者是部門認證是不允許參加投標的。另外,還有一些會限制地方或者是本部門以外的施工企業進行參加投標,并且存在規定評標時會給予地方和本部門的相關獎項的投標人額外的優惠等問題。
1.3傳統的政府管理模式使工程招投標缺乏約束機制。項目代建制模式和建筑項目總承包制是國際上通行的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代建制模式就在于促使政府投資項目“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各個環節彼此分離、互相制約。由此實現政府投資職能、投資管理職能和工程管理職能的分離;建筑項目總承包分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總承包、采購施工(PC)/工程總承包、設計施工(DB)/工程總承包。國際上很早就推行工程總承包管理,特別是進入90年代初發展更為迅速,美國現在50%的工程實行總承包管理,而我國目前建筑工程采用總承包方式僅占1%,建筑建設市場真正意義上的總承包還很少。
2對于評標和中標實施中的問題
2.1對于一些承包商為了可以獲得工程項目建設的目的,以低于項目的成本價參與競標,以一種只要可以先拿到手,不計后果的態度進行投標。如果一旦中標,但可以為了達到更高的利潤且不擇手段。把工程項目的設計進行不斷的變更,就是為了提高工程的造價,有些投標組織甚至會把工程項目以更低的價位進行直接的轉包以及分包給個體沒有認證的施工隊,并且也不具有投標資質的施工隊伍,以賺取中間的差價。更為嚴重的還有對實施項目沒有把握繼續施工,干不下去,所以就選擇半路退出,或者是處于停滯怠工的狀態來威脅業主提高造價等問題。通過這些行為所反映出的問題都是可以嚴重影響工程的質量和進度以及管理,給投資企業造成極大的損失。
2.2有些企業因中標的價位比較低,因此一部分的承包商會在工程的材料方面做一些手腳,用不達到技術標準的材料進行施工。并且還有一些企業會使用減少施工的工序等手段從而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在一些施工企業中作為施工監理單位并沒有起到監督的作用,管理也比較混亂,因此這對工程項目的建設和在以后交工使用時會留下眾多的安全隱患。
2.3由于勘察設計周期較短,致使設計文件的精度、深度不足,變更較多;編制招標文件不夠細致深入,在合同條款等方面存在漏洞,部分承包商利用合同條款的漏洞進行索賠,加之建設管理部門、施工監理單位個別人為因素影響,導致合同管理難度加大,工程造價不易控制,致使部分工程的竣工結算遠遠高于中標合同價。
3要規范建筑工程項目招投標的管理措施
施工招投標是工程建筑市場中的一種競爭方式,能夠充分發揮價格杠桿和競爭機制的作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國家法規的健全,工程建筑市場也逐步走向有序化、規范化。
3.1增強招投標辦法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開性為方向,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競爭擇優機制,為規范建筑市場交易行為,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保護招標投標者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修訂、完善招標公告、資格審查、篩選、評標辦法、專家選擇、合同簽訂、執行監督等各個環節流程的制度規定,真正建成一個高效、權威的統一招投標平臺。
3.2建議各地政府應建立機構,提高領導制度,對各個部門要分工明確,完善監管程序,作到提前介入,執法中加強協作,相互配合。建好集中統一的招投標平善有形市場。要加強對建設單位、主管單位和監管部門及領導遵守執行招投標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3.3要加強投標企業和中介機構之間的違規成本操作是關鍵問題,這就需要健立健全的招投標懲處激勵制度。對其范圍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標與投標活動需要進行記錄,把有不良行為的企業應予公示。并且加大投標企業與中介機構之間的違法成本,需要采取以限制參與招投標與降低資質等措施,以解決此類問題的發生。
4結論
總而言之,在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方式中要以積極的方式進行改革,這也是作為規范建筑市場體系與整頓的根本問題,同時也是提高投資效益和保證工程質量以及從源頭上遏制不良行為的關鍵舉措。以全面的解決建筑工程項目的招、投標中問題中目前所存在的一些問題以及不斷更新的新問題,需要健全和落實和招、投標問題的法律法規制度,充分建立起有效約束機制和激勵作用。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實行公告制度,增強執法力度與監督檢查制度,全面的改善招、投標的管理體系,加強市場的準入制和清出制。除此之外還需要完善對招標人的管理制度,加強評標人的考核以及培訓,提高評標人素質。因此,只有更加全面的提高招、投標的方式,加強監督、加強廉政建設,以公正、公開、公平的態度規范建筑工程項目中的招、投標活動。
1 建筑工程質量的影響因素
1.1工程建設程序的履行問題,在沒有經過施工許可的情況下施工,屬于對基本建設程序規定的公然違反,但除了這種違規現象,建筑工程中還出現施工圖紙審查不嚴、使用不合格圖紙施工、工程施工缺乏監管、質量風險失控等不正規行為,給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留下了人為隱患。
1.2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具體表現為質量管理人員職責不明確,導致質量管理的責任落實不到位,工程施工質量違反強制性的標準要求,譬如勘察技術不齊全、驗收記錄五無簽字、勘察鉆孔深度不達標、設計計算書有錯項等等,工程的質量安全隱患突出。
1.3質量管理技術水平低下,不同地區、不同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技術水平參差不齊,工程技術人員的綜合水平不高,表現為對標準性規范理解不透徹,對技術內容掌握不深入,技術管理經驗欠缺等,尤其是一線的操作人員,由于沒有進行有效培訓,其基本的質量安全常識普遍偏低,職業素質也未能滿足工程質量管理的基本需求。
2.建筑工程質量的管理措施
2.1工程質量管理行為的規范
首先是施工圖審查,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為依據,審查施工圖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是否符合抗震、消防等設計要求,施工圖經過審查批準之后,不能夠隨便更改,若需更改,需要向原審批部門申請,然后由部門委托審查機構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后,方可實施更改施工圖紙。
其次是質量監督,作為工程質量監督的主體,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擔任質量監督的職責,但由于工程項目數量多,這些部門不可能在較長的周期內監督所有的日常檢查工作,因此將委托質量監督機構代為實施監督任務。質量監督機構建立質量監督制度,并按照政府部門的委托要求,制定質量監督管理方案,對施工現場的建設主體質量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工程質量驗收等進行檢查。
再次是質量檢驗,以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為依據,對現場的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鋼結構工程等進行質量檢查,并對水泥、鋼筋、砂石、混凝土、砂漿、簡易土木、瀝青等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2.2建立質量管理體系
首先是勘察設計質量管理,作為工程質量的自控主體,勘察設計單位要按照國家勘察設計規定和強制性技術標準,全面展開勘察設計工作,包括勘察設計文件的編制、勘察設計質量的保障、勘察設計進度的控制等,滿足甲方對勘察設計的質量要求,達到合同條款規定的質量要求。
其次是監督工作的質量檢查,在工程實施階段,施工的每道工序都要進行嚴格質量檢查,包括進場的材料設備、施工的工序、工程關鍵部位等,監督管理人員對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等進行驗收,控制工程各個環節的的質量。工程監理工程單位要結合工程實踐,總結工作制度、程序和方法等,構建工程項目質量檢查體系,以作為工程質量檢查的保障。
最后是政府部門的質量監督,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委托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代表政府部門監督工程質量,對工程設計、建設、施工等質量管理進行引導,但質量管理職能仍然由設計、建設、施工單位承擔,各級工程質量監督單位,代表政府相關部門履行職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對工程建設進行強制性監督。
2.3工程質量影響性因素的控制
首先是人的控制。所謂人,指的就是參加工程建設的所有單位工作人員,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是建筑工程質量控制的根本方法,其中包括他們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技能知識等。一是進行專業的技術培訓,在上崗之前綜合性培訓,保證工作人員能夠掌握合格的施工工藝和持有上崗證書,并在施工前加強施工技術質量交底工作。二是崗位責任制的健全,讓所有工作人員都明確自身需要承擔的崗位職責,以及崗位的具體工作內容和質量管理需求,用嚴格的責任制度模式,促使每個人都嚴格執行,確保工程各項業務活動在質量保證的范圍內有序進行。三是獎懲機制的引入,綜合衡量每個人的工作能力、職業道德、規范遵守等情況,以獎懲的方法,激發工作人員端正自身的工作行為,自覺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為質量管理提供良好的人力資源力量。
其次是材料的控制。一是材料的采購,是建筑材料質量在源頭上把關的措施,需要貨比三家,選擇優質的材料供應商,在采購之前,報監理單位審查,大宗材料可采用招標采購的方式,而瓷磚等裝飾材料,盡量一次性訂貨,避免采購材料存在色差等質量問題。二是材料運輸和儲存質量的控制,根據不同性質的材料,選擇合適的搬運工具,并妥善安排適宜的儲存場所,委派專人管理儲存的材料。三是進場材料的檢驗,檢查材料是否有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等,材料使用之前,需要進行復檢,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是材料使用過程中專人跟進監督,包括材料的使用、回收、丟棄等。
再次是設備的控制。一是設備采購或租賃,選擇質優廠家或租賃人,采購設備要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書,對于已經淘汰、存在質量隱患的設備,禁止購置和租賃。二是設備進場的時候,監理單位對設備的型號、性能和運行狀況等復核檢查,確保設備可以正常作業。三是設備操作人員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譬如垂直運輸機械人員、安裝拆卸人員、起重設備操作人員。
結語
綜上所述,質量是建筑工程的命脈所在,其存在的問題,制約著建筑行業的發展。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需要規范建筑工程質量的管理行為,從施工圖審查、質量監督、質量檢查、質量保修幾個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并對施工人員、施工材料和施工設備等的質量進行嚴格控制,也只有這樣,建筑工程質量的影響因素方可消除,建筑市場才能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