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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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根本上說,金融市場和金融體制是實物經濟發展的結果和需要,是為實物經濟服務的,我國發展金融市場、設計金融體制也必須從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現代經濟增長的途徑有三個:一是通過要素積累,增加資本、勞動和自然資源這三大投入要素中的一項或多項;二是經濟結構轉移、產業結構由低級向高級轉換;三是技術變遷.每個國家的要素、稟賦中自然資源是先天給定的,在生產中大規模增加自然資源比較困難。勞動力的增長受到人口出生率的限制,"各國、勞動力變動的差異不大,一般年增長率在:1%一3%之間。唯一對經濟增長率有大的影響的是資本積累的變化,各國在要素投入增加方面的主要差異就:是資本積累率的不同、經濟增長還可以通過經濟結構升級的方式實現。將投入要素由低效率的部門向高效率的部門重新配置,同樣數量的投入要素的產出能在此而增加。在經濟增長的的三大源泉中技術變遷是最關鍵的。技術創新使得資本的邊際效率不會下降,從而維持經濟長期增長。單純依靠增加要素投入的外延式擴大再生產遲早會停滯下來的,而且市場競爭會使這種經濟增長方式在資源耗竭之前就早早失去活力。產業結構的升級會促進經濟增長,但是產業結構升級的基礎則是技術進步。技術進步使既定要素投入可以生產出更多、更有競爭力的產品,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從而實現經濟增長。技術變遷與資本積累關系密切。現代技術創新從科學研究、控制實驗到新產品試制、投產,需要花費大量的資本投入,同時,許多先進的技術需要資本設備作為其載體,技術創新往往體現在資本設備性能改良上。技術的升級實質上是通過資本積累來實現的,技術進步和資本積累兩者相互促進。相互依賴。而一個社會資本的積累和配置效率決定于資本市場的效率;資本積累的速度和規模與資金的投資回報率正相關。資本積累的高回報取決于資本的配置和利用效率。現代金融體系存在的基本價值就是積累資本,配置資本,資本的配置效率依賴于金融體系。的效率。我國目前的金融改?quot;出發點必須定位于提高金融體系的效率,使其能夠很好地動"員資本、配置資本,服務于經濟發展。
二、我國金融市場的現狀;落后與混亂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長期推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金融體系是為實現這一戰略服務的,由于我國是個落后的農業國,資本極為稀缺,因此,如果利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本,資本價格就會非常高昂。而重工業一般是資本密集型的,投資周期長,風險大,需要從國外進口機器設備。這樣,在市場機制下,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就會落空。為了推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國家只好人為壓低利率和匯率,以便降低資本價格。在這種情況下,金融市場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政府用行政手段直接分配稀缺的資本。這種計劃體制可以保證處于優先發展地位的重工業獲得足夠的資本支持;但是卻犧牲了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稀缺的資本沒有配制到生產率最高的部門。
改革開放以后,國家為了調動各方面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對經濟的控制逐漸放松。即遵循所謂"放權讓利式"改革。隨著資源配置、的計劃控制減弱,鄉鎮企業等非國有企業發展起來,由非政府部門掌握的剩余也多了起來,加上國有企業改革也在一步步走向深入,自擴大,因此客觀上產生了對金融服務的需要。國家為了重建金融體系,開始改變資本分配體制,對國有企業的財政撥款改為銀行貸款,先后重建了四家專業銀行,90年代初又恢復了證券市場,外匯管理也逐漸放寬。人民幣大幅貶值。但是,在國有企業完全市場化以前,金融市場化會導致國有企業的資本成本大幅大升。國有企業因為有政策性負擔,沒有自我生存能力,完全市場化必然使大部分國有企業無力負擔資本成本而無法生存。為了保護國有企業,國家并沒有讓金融體系市場化,而是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四大專業銀行80%以上的貸款給了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很難得到銀行貸款。其它融資渠道如有企業無緣。改革開放以來,非國有經濟發展很快,是中國量。但是,非國有經濟缺乏正常的融資渠道,進入正式的金融體系楊本很高。甚至不可能,極大地限制了非國有經濟的發展,除了銀行以外,國家也陸續開始恢復或新建成保險、信托、證券等金融市場,這些非銀行金融部門發展很快,對國民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由于國有企業改革滯后,國有企業仍然承擔著政策性負擔,國家也仍然要對國有企業的經營負一定責任,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之間不能在產品市場上開展公平的競爭。這在金融市場上則表現為金融市場缺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各健全的法制,金融市場十分混亂,非市場因素太多,不能有效動作,沒有起到為技術創新呼經濟增長積累、配置資歷本的作用。
三、金融市場的發展與基本特征
如前所述,技術變遷對維持長期經濟增長起著關鍵作用,而技術變遷又與資本積累關系密切,正是經濟發展對資本積累和配置的需要才產生了金融市場,因此,金融市場的發展目標只能是為經濟發展高效率地籌集和分配資本。為了實現這個大目標,金融市場發展出兩大類,一類是直接融資,另一類是間接融資,兩者各有優勢,互相補充。直接融資方式主要有發行股票、債券等,資金供需雙方直接進行交易、或者在中介機構幫助下實現直接交易。間接融資主要是銀行貸款,資金供給著將錢存到銀行,銀行再把集中起來的資金貸放給資金需求者,實現社會剩余的動員和資本化。在直接融資中,由于資金需求者和資金供給者之間往往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和監督技術問題,相對來說,資金供給者,特別是小額資金供給者,很難控制資金需求者的資金運用,面對的投資風險很大。作為反面,由于不受或很少受到資金供給者的監督,直接融資的資金需求著可以較為自由地使用籌集到的資金,一旦經營失敗,也不必負償還責任,因此籌資風險小而且還可以利用信息不對稱,在發行股票或債券時進行炒作,以獲得溢價發行的好處。但是,間接融資的情況恰恰相反,資金供給者只要將錢存到銀行即可,由于商業銀行受到中央銀行的監管,有存款的再保險機制,投資風險完全由銀行承擔,因此資金供給者面臨的風險微不足道。從銀行獲得貸款的企業或其他資"金需求者卻必須面對銀行的嚴格監督,從貸款申請到使用、還款,都受到專業水準很高的銀行監督,在相當大的長度上保證了貸放資金的安全。在間接融資中,投資者的資金回報比較穩定可靠,銀行承擔了投資風險,并負責資金經營,所以要分離一部分投資收益,資金所有者得到的回報比較直接投資少。但是直接投資者面臨很大的投資風險,一旦投資失敗,連本帶利一概虧蝕。對于資金需求者來說,由于信息不對稱,為了說服資金供給著購買本企業的股票或債券人需要做許多工作,而且需要付給投資者的報酬也較高,因此直接融資成本高昂。但是,如果通過間接融資,因為資金的直接供給者只是一家或數家銀行、交易成本低廉、因而其融資成本就會大大下降。
從資金擁有者和資金使用者的角度來說,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的各有利弊,在現實經濟中,金融市場是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結合,最有效的金融結構取決于企業、生產的性質。如果一個經濟中的企業以資金密集型的企業和產業為主,其融資渠道以從大銀行貸款和發行股票、債務為主。如果一個經濟中的企業是以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為主,則有效的融資方式應以中小銀行貸款和企業自有資金為主。
上述金融體制格局的形成主要是由交易費用和信息成本決定的。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需要的資金不多,而且分散在各地,大銀行等大金融機構獲取其經營和信用狀況的成本很高。因此,中小企業難以得到大銀行的資金支持。即使想用間接融資,也因為規模小,承擔不起股票、債券的發行費用,更不易取得公開發行上市的資格,因此中小企業一般不依賴間接融資。大銀行天生喜歡為大企業服務,因為無論銀行貸款的數額大小,一筆交易的信息費用和其它成本相關無幾,大企業資金需求量大,銀行發放一筆大額貸款所需花費的平均成本比小額貸款低許多。中小銀行因為資金規模小,無力經營大的項目,只好以中小企業為主到E務對象。而且,中小銀行與中小企業一樣,分散在各地,對當地的中小企業資信和經營情況比較了解,信息費用不高,因而中小銀行也愿意為中小企業服務。
四、我國的產業發展與金融體制改革
有一種錯誤信念在國內理論界和實踐部門廣為流傳,以為在開放時代,中國應該重點發展資金密集、技術尖端的大企業,只有這樣才有實力與外國企業展開競爭,否則民族工業就會在市場競爭中敗北。這實際上是過去長期推行的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思想的變種。實際上,一國產業的競爭力主要取決于其產品的成本,成本越低的產業競爭力自然就越強。而一個產業的成本高低主要取決于其是否利用了本國的比較優勢,比較優勢又是由一國的要素稟賦決定的。在我國,現階段的要素稟賦是勞動力豐富,而資本稀缺,因此,具備比較優勢的行業具有勞動力密集的特征。如果我們舉全國之力發展資金密集型的大企業,必然需要繼續人為壓低資本價格,井采取種種行政措施保護資本密集型企業免受市場競爭擠壓,結果必然是保護落后,資本密集型企業既沒有競爭力,也不思進取,不去努力增強競爭力。這樣,金融體系也不可能真正市場化。
相反,遵循比較優勢發展起來的產業因為成本低廉而具有相當強的市場競爭力,因此不需要政府保護和扭曲資源價格。由于這種產業競爭力強,因而盈利能力強,經濟對稀缺轉變為相對富裕,勞動力反而日益顯得稀缺起來。要素稟賦結構的變動進而推動產業結構快速變化,具有競爭力的產業越來越帶有資本密集、技術先進的特征,中國逐漸走出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的發展階段。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指導下的趕超型產業結構升級模式,表面上似乎一下子將中國產業結構高級化到與發達國家相近的水平,實際則無異于拔苗助長,因為這種脫離要素賦的產業結構是無效率的,產業結構升級背后的決定因素是要素稟賦結構的升級,沒有要素稟賦的升級,人為拔高產業結構,結果必然以失敗而告終。遵循比較優勢戰略表面上似乎沒有重工業優先發展的趕超戰略對產業結構升級促進作用大,實際則是""小步快走",是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正確選擇。因此,現階段我國最具競爭力的企業是與我國要素稟賦相一致的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保證這些企業的融資需求應該成為我國當前金融體制改革的出發點。根據前面的分析,對中小企業來說,最合適的融資方式是利用銀行進行間接融資,但是大銀行主要是為大企業服務的,所以發展市場化的中J、銀行即成為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當務之急。
90年代以后,我國地方性的中小銀行在改造各地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開始發展起來,但是目前業務量還不大,而且實際運作很不成熟、規范。地方性的中小銀行一定要實現商業化,不能由政府行政控制,以致成為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依附于地方政府,甚至成為地方政府背離當地實際和比較優勢,進行盲目投資的工具。如果那樣,中小銀行就不但會與四大專業銀行一樣不能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方便渠道,而且必然產生嚴重的銀行金融風險,另外,發展中小銀行需要健全金融監管體系,防范可能發生的金融風險。中小銀行并不是越大越好,需要有一定規模,以具備必要的抵御風險的能力,中小銀行雖然是地方性銀行,也要注意引進銀行間的競爭機制,防止人為壟斷生產低效率。
五、結束語
在我國農業是“弱質產業”,農民是“弱勢群體”。中國農村經濟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的要求越來越迫切,農村發展對資金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需求越來越大,而融資渠道不暢通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壓抑農民收入增長的重要原因。農村貧困問題很大程度上是資金缺乏,而資金缺乏歸根結底是金融制度安排不合理。因此,如何構建合理的農村金融制度,對于改變農村整體面貌,構建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至關重要,也是在當前全球金融危機下走出困境的有效途徑之一。
一、我國現行農村金融制度的缺陷
歷經幾十年的改革與發展,中國農村逐步形成了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主,多層次、多渠道提供服務的農村金融體系。但農村金融問題突出,商業性金融遠離農村,政策性金融支農濟,合作社金融名存實亡,非正規金融活動頻繁,但管理缺乏規范,資金供給渠道不暢,與新農村建設資金需求極不相稱。
(一)涉農金融制度安排不合理
第一,商業銀行的趨利性動機使其支農功能嚴重弱化。近年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定位和經營戰略發生重大轉變,信貸業務重點逐步向大城市傾斜,縣域內的國有商業銀行機構大量撤并,對農村的信貸業務逐步減少。同時,國有商業銀行進行資金管理體制改革,普遍上移貸款權限,縣域營業網點逐漸演變成“多功能的儲蓄所”,只吸收存款,不發放貸款。隨著國家行政體制的大部制改革,政府機構精簡,實行鄉鎮撤并,原來設立的鄉鎮商業銀行網點也將不復存在,銀行信貸資金也將退出這些農村市場。
第二,農村信用合作社支農功能發散,勢單力薄,而且存在結構性的矛盾。許多地方農信社功效失靈,形成大量不良貸款和虧損掛賬。以短期融通為主的資金供應難以滿足新農村建設周期長的資金需求,經營的商業化傾向越來越明顯,大量資金流向收益率相對較高的城市和非農業部門。另外支農乏力,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籌,對大規模的農、項目資金投入能力不足,并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業務創新能力和市場化程度不高。
第三,政策性金融支農嚴重不足。政策性金融機構僅農業發展銀行一家,而且基層的機構設置到縣域,遠離農村,無法為農村建設提供,泛的支持。目前農發行面臨的主要問題是資金來源渠道和資金應用方式不規范。
第四,非正規的金融供給操作與管理混亂。其形式有自由信貸、典當業信用、民間貼現等,在正規金融支農不足的情況下,非正規金融為滿足農村資金需求發揮重要作用。但現行的金融制度不承認其合法性,非正規金融的法律地位及身份缺失,只能在廣大農村開展“地下活動”,其支農效能受到嚴重限制。
(二)缺乏有效的競爭機制,協調能力不足目前我國農村存在多種形式的金融組織,但這些金融組織并沒有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農業銀行作為國家商業銀行,市場地位發生了重大變化,業務范圍已與其它國有商業銀行無異,而各種形式的民間借貸屬于非正規的金融部門,不受政府政策上的鼓勵與保護,且具有較高的金融交易成本,如今在農村農信社“一家獨大”,其它涉’農的金融組織難與其競爭,農村金融組織基本上是各自為政,各為其事,造成較高的信息成本和資源浪費。
(三)農村金融信用建設滯后,道德風險高由于缺乏有效的失信懲罰機制,對欠賬、賴賬的個人懲處力度不大。許多農戶受教育程度不高,信用意識淡薄,法制意識薄弱,嚴重影響了信貸資金的安全。一方面,居住于農村的借貸人通常居住分散,生產手段簡單、生產規模小、信貸需求不大的特點,使得金融機構的規模效益難以發揮;另一方面,農村的信貸往往難以嚴格用于生產性用途,非生產性需求仍是主要的金融需求,為僅實現低小康水平的農戶借貸人具有較強的剛性生活融資需求,足出現婚喪嫁娶、疾病、子女上學等問題。
金融品種單一,不適應新農村建設多樣化資金需求收入較低的農戶階層在出現資金缺口時,向親朋好友尋求無息和貼息貸款的居多,互助信貸為其首選。對于收入較高的農戶來說,需要的是大額農資信貸,但是又苦于尋找到擔保對象和抵押品,因而獲得正規貸款的機率較低,而散戶人際信貸所能提供的信貸規模又極其有限。目前農村金融業務仍然以傳統的存、貸、匯為主,信息化水平低,缺乏信貸服務品種創新,農村金融結算以手工為主,銀行匯票、本票等結算工具使用很少,支付結算票化程度低。
二、我國金融制度安排的戰略取向與對策
(一)對涉農金融機構支農功能重新定位
建立多層次金融安排,以金融和止規金融優勢補的農村金融體系。第進步加強和完蔣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支農功能。首先,將原屬農銀行務范的如于人貧息貸款、農業綜合開發劃歸農業發展銀行為這些業務由農行承辦將向商業化靠攏,難以得到支農的效;其次,調整信貸結構,逐步將支持暈點農產品流通領域轉向生產:領域、礎設施建設領域,以提高農資貸款的利川效率,實現資金優化配置;冉次,完善政策性金融機構體系,將其機構設置下放到鄉鎮,可以設一級機構,走進群眾,傾聽使其成為躬剮其實的支農助農開發銀行。
第一,發抨比較優勢,深化衣信社改革。要奇:足于農村,服務農廠應該牢牢抓住農村這片沃土,,發揮其在鄉村點多、與農戶聯系緊密的優勢:構建獨特的企業文化,加強自己業務效率建設,促使內部產,集聚效應,對外產生輻射效應;創新金融產品,以效益為導向,實施有效的業務創新,在農戶中培養一批黃金客戶,注意拓展信貸領域,擴人支農范圍,加大農村運輸業、農產品加工業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快電算化建沒步伐,發展兌結算、租賃、咨詢、投資理財等中介業務。第三,積極引導和規范民間金融。非規金融已經成為農村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日益活躍。應盡快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承認其市場主體地位,給予其合法的身份,同時允許非公有制資本進入農村金融領域,并對其給積極疏導,規范其操作降低法律成本,搞活民問金融市場。
(二)宏觀調控農村金融市場促使農村金融主體在競爭中謀求合作,在合作中謀求發展,優化資金配置,實現功能互補。
第一,重新整合現有金融體系,明確各自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的職責和分工,并盡可能強化合作,信息共享。積極開拓市場,在保證基本重組的情況下,加強監管,規范風險,允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嘗試建立多種所有制形式的金融主體,配置新的競爭力量,如建立農業互助組織、互助保險機構和農村基金等,設立鄉鎮農行、社區信用合作社。
第二,加強協調機制的系統化建設,催生協同效應,減少組織運轉的交易費用。通過對各成員、各環節、各要素的功能磨合和能力整合,使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產生的整體功能遠遠超出各成員、各環節、各要素的功能之和的效應。由于新農村建設是一個不斷發展和深化的進程,所以應以動態發展的眼光不斷深化改革,不斷推動農村金融機構適應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將農村金融機構置于新農村建設的大環境中,通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協調機制的建設,提高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對新農村建設的貢獻度。
(三)加強農村金融信用制度建設
第一,通過創建信用戶、信用村鎮活動,引導廣大農戶增強信用意識,推動農村地區信用建設,逐步在農信社和農戶間建立良性互動機制和誠信橋梁,對高信用用戶在同等條件下簡化手續,服務優先,刺激更多的農戶遵守信用。
第一,加強對內授權、對外授信的管理,合理界定信貸授權授信限度,以效益性和風險性原則為標準,根據經營規模、經營實力和經濟效益實施不同程度的授予權。同時,授權、授信應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定期調整和期間調整。把好貸款審批關、正確選擇貸款投向是新增貸款風險管理的關鍵,農村信用社應該不斷加強信用社班子的民主建設,充分發揮貸審會職能,對貸款決策進行集體審批,減少決策失誤,嚴禁搞“一言堂”。
第三,打擊金融欺詐和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違法行為,保護金融債權。對在清理整頓農資金融機構的良資產過程中,地方政府要予以幫助和清收,盤活和變現,減少農信社的資產損失。建立科學的網絡體系,使信用社和銀行同業之間聯合起來,利用人民銀行的信貸琶記查詢系統相互配合,將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停止對其發放貸款并清理結算戶,維護良好的信用環境。呼吁盡快出臺《金融債權管理條例》和《金融債務行為處罰辦法》,加強社會信用制度建設。
(四)完善農村金融配套設施建設
第一,組建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由于農業固有的高風險,必須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直接或問接支持農業保險。根據農業保險面量大、風險高與賠付率高等特點,政府應給與財政稅收、貸款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建立由農戶、農村經濟單位自愿出資形成非贏利性的合作保險組織,承擔理賠范圍主要是農戶的養老、家養牲畜死亡及鄉鎮企業職工失業保險等。
第二,開發多樣化的貸款擔保形式。除傳統的擔保方式、保證和不動產擔保外,應探索動產抵押、倉單質押、權益質押,在擔保機構上既鼓勵政府出資的各類信用擔保機構和現有商業性擔保機構開拓農村市場,還要積極探索吸收民問資本進入農村擔保信貸,推進其市場化。
第三,提供優惠的金融財稅。人民銀行給一些低息長期再貸款,中央財政分期撥款給信用社補充由于保值儲蓄的貼補支出:降低農信社的營業稅和所得稅稅率,對西部地區試點的農信社律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由地方政府承擔部分農信社的壞賬,再由農村信用社利用自身積累沖銷部分壞賬;在民間借貸比較活躍的地方,實行靈活的利率政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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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弱化。在農村金融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國家政策性金融支農戰略,一直是其改革發展的核心組成部分。國家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的弱化,使原本發展就不夠健全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再次陷入發展的困境。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由于面臨著許多無法解決的政策性問題,其發展水平與規模,逐漸停留在改革的初步階段,不但無法促進農村經濟的繁榮發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金融經濟改革體制的健全發展。近幾年,農業發展銀行作為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銀行,雖然其存在與發展倍受廣大農民的關注,但由于其自身存在的功能缺位問題,其具有局限性的業務范圍,始終無法真正的發揮政策性支持作用。此外,農業開發、農業技術創新、農業生產設備更新等的發展,都離不開政策性支持的作用。因此,在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進程中,必須強化國家政策性金融支農策略的有效性。
3.民間金融組織發展水平較低。在發展農村經濟的過程中,民間金融組織具有很大的影響力。在農村,由于民間金融組織在資金流轉方面具有貸款手續簡單、貸款期限相對寬松、貸款方式相對靈活等優點,廣受農村人們的青睞。但是民間金融組織在運行中,由于受到合法身份、監督機構缺位等問題,始終無法有效的擴大規模,導致其業務范圍具有局限性,并伴隨著很大的經營風險。最終由于民間金融組織發展水平較低,其自身職能無法有效發揮,使之還是無法有效的支撐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進一步發展。
4.農業保險承保效果不明顯。目前,在大部分農村,農業保險市場的發展水平仍相對滯后。由于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規模比較小,數量相對較少。加之其發展結構失衡、大多農民由于保險意識薄弱,在農民購買力較低的情況下,農業保險的賠付率一直居高不下。此種狀況的長期發展,導致大多數商業性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的意愿不強,農業保險的相關業務,只能由政策性銀行來經營。農業保險市場無法真正發揮作用,農業保險承保效果不明顯,難以滿足國家對于新農村經濟的規劃發展。
5.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落后。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農村金融體制呈現出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以及高借貸組織等組成的主導模式。政府對于民間高借貸組織的發展,一直是用政策進行限制的同時,扶持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三個民間金融機構以低利率水平為廣大農民服務。一方面,由于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貸款利率較低,資金使用成本相對較低,在農村資金缺乏、供不應求的地區,金融部門為了順利履行機構職能,在政府政策控制下進行金融服務。這種服務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導致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長期得不到有效發展。
二、促進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發展的有效策略
1.進一步增強農村金融服務功能。在開展新農村建設下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過程中,綜合新農村經濟建設發展的實際狀況,整合農村金融資源,使之可以進一步的增強農村金融服務功能,才能為發展新農村建設下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事業,奠定一定的物質基礎。在實際工作中,進一步增強農村金融服務功能,需要在結合新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問題,調整金融機構在部分農村地區的布局狀況。在一定程度上,盡量改善部分經濟基礎較好的農村地區,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聚集,而在部分經濟基礎較差地區,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較少的不平衡式金融服務機構布局情況。積極的發揮政府政策職能,合理確定農村金融網點的布局安排,優化農村金融網點的布局結構。同時,要逐步深化農業發展銀行業務支持新農村經濟的主導職能。在具體的執行工作之前,可以采取問卷調查的形式,透徹了解農村金融機構運行中存在的重要問題,積極反饋給當地政府部分,努力解決農村地區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等問題,切實從新農村建設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角度出發,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2.結合農村經濟發展特點,建立科學的信貸管理制度。為了更好的促進新農村建設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進程的發展,結合農村經濟發展特點,建立科學的信貸管理制度勢在必行。綜合近幾年的社會實踐工作,建立科學的信貸管理制度,需要綜合考慮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水平以及進行金融體制改革的阻力因素,嚴格控制部分落后地區金融資金的不必要流出。同時,應及時的建立相對科學的信貸人員考核辦法,進一步規范民間信貸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問題。在執行信貸人員考核辦法的工作中,也應適當簡化信貸審批程序、相關的手續。
3.建立健全農村經濟貸款補償機制。目前,建立健全農村經濟貸款補償機制,是促進新農村建設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關鍵策略之一。在鼓勵農民進行農業生產的過程中,建立健全農村經濟貸款補償機制,對于貸款中由于非人為因素導致的損失,經審核確定真實情況后,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建立健全農村經濟貸款補償機制與核銷農村經濟風險貸款制度后,國家可以通過擴大利差收益率的辦法,積極的調動金融部門從事農村經濟貸款的積極性,促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發展。
4.加大扶植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力度。加大扶植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也是促進新農村建設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發展的重要策略。新農村建設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扶植。國家通過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以及發放部分財政補貼,可以全面促進農村金融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使新農村建設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可以在充足的運行資金狀態下,促使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事業平穩、有序的進行下去。
5.完善農業保險體系,確保農業生產的發展。完善農業保險體系,確保農業生產的發展,作為新農村建設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事業進行的基礎性措施,是實現農業保險納入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的切入點之一。政府完善農業保險體系,估計農民積極的參保,提高農民的參保意識,并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有效需求,增加保險的險種,對于確保農業生產規模的擴大,具有積極的意義。完善農業保險體系,在一定程度上會帶動農村經濟的蓬勃發展。農村金融環境的改善,也會拉動更多的農民從事農業生產,進而促進新農村建設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順利開展。
實施“走出去”戰略,是我國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目的在于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以增強中國經濟發展的動力和后勁,對于促進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但海外投資是一項高風險經濟行為,一些國際經驗較為欠缺、競爭優勢并不明顯的企業在這一過程中會遇到一系列問題和困難,其中最為突出的是資金實力和抗風險能力較弱,難以解決海外投資過程中遇到的資金和風險保障這兩大“瓶頸”問題。為幫助“走出去”的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站穩腳跟、做大做強,我國應借鑒國際經驗對海外投資金融支持體系進行戰略性安排,從制度和政策層面入手加大“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這既是世貿規則下所允許的政府干預與扶持行為,也是“走出去”戰略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
一、構建“走出去”金融支持體系的總體思路
正常市場條件下,商業性金融是一切經濟活動的融資主渠道,但海外投資活動中的高風險性及國家風險因素等特點,使商業性金融在很多具體領域與項目上不敢、不愿或無力涉足。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在海外投資發展初期,由政府提供后盾支持的政策性金融一般都是金融支持的主導力量。政策性金融以國家信用為支持,通過向海外投資企業及參與的金融機構提供條件相對優惠的融資支持與風險保障,使海外投資的起始風險點相對降低,從而使社會中商業性資金介入意愿增強,吸引更多資金參與海外投資。當海外投資企業逐步發展壯大,商業性金融進入的深度和廣度足以支撐企業發展時,政策性金融再逐步淡出,從而形成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良性互動。
目前,我國海外投資還處于起步階段,海外企業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商業性金融出于自身利益考慮,大多不愿意承擔企業發展初期的風險,貸款條件苛刻且金額有限,遠遠不能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政策性金融雖然承擔了較多的金融支持職責,但在國家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僧多粥少”的局面不可避免,資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為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我國應當確立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分工合作、協調發展的金融支持體系,國家通過政策引導和扶持,鼓勵商業性金融采取多種形式,為企業“走出去”提供配套資金支持,同時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的引導、輔助與補充作用,通過政策性金融的拓展,帶動更多商業性資本和民間資本介入。
二、圍繞國家戰略和產業發展要求確定金融支持重點
走出去”既是企業戰略,也是國家戰略。在金融支持方面,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應當根據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特點合理進行分工,突出支持重點,充分體現海外投資的國家利益和產業政策導向。
(一)根據企業類型確定支持重點
從投資目的上看,“走出去”企業大致可以分為資源開發、市場開拓、技術和品牌獲得以及勞務輸出四種類型。其中,資源開發型投資對于緩解我國資源緊張局面、保證工業對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國家應當對這類投資提供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支持,鼓勵企業擴大對資源開發業的投資。由于這類投資資金需求量大,投資周期長,投資風險也大,為保證企業獲得充足的資金供應,國家可以設立專項基金,由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長期低息貸款,包括前期費用、勘查資金、專利使用費、其他取得資源開發權所需資金等。投資金額特別巨大的,政策性金融機構還可以采取股權融資的方式,先占有海外投資企業的部分股權,一旦企業經營步入正軌之后,再將所持股權轉讓給其他的投資伙伴,從而分擔企業的投資風險,減輕企業的資金負擔。對于勘探開發境外石油、天然氣、木材、礦產等國內短缺資源的企業,其自產產品運回國內,國家應當給予進口配額、稅收和外匯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在其他類型的投資中,政策性金融的支持重點應當放在帶有國際合作性質或涉及國家戰略利益的投資項目上,優先考慮擁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業、能夠帶動大宗物資出口的境外承包工程項目以及家電和輕紡等具有比較優勢的領域。對于企業自主的投資行為,特別是一些規模小、競爭力不強的投資項目,則以商業性金融支持為主,要求其自籌資金、自擔風險,充分發揮現有商業銀行境內外分支機構的作用。與此同時,政府部門通過放松管制、簡化手續創造一個寬松的政策環境,支持企業采取多種融資方式在境內外融資,推動有條件的企業在國內外資本市場發行股票、債券,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二)根據企業發展階段確定支持重點
按照企業生命周期理論,企業發展一般會經歷四個階段:創業期、成長期、成熟期和持續發展期(或衰落期)。一般而言,“走出去”的企業在前兩個階段各種投入比較多,流動資金短缺,由于在當地缺少信用記錄,再加上經營情況不理想、不熟悉東道國的金融和法律環境等原因,“融資難”的問題比較突出。此時,國家要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一方面通過提供優惠貸款、財政貼息、內保外貸、稅收減免等手段解決制約企業發展的資金瓶頸,提高企業的自生能力;另一方面,通過與東道國簽訂投資保護協定、提供出口信用保險和風險管理咨詢等方式為企業提供有力的風險保障,避免企業因非正常原因遭受財產損失。一旦企業在國外市場站穩腳跟并實現盈利,能夠憑借自身信用籌集資金,政策性金融就可以逐步退出,轉而由商業性金融充當企業資金供應的主渠道。
(三)根據企業投資方式確定支持重點
近年來,我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方式日趨多樣化,除傳統的設備、技術、現金投資外,逐步出現了并購、參股、換股或BOT等更為靈活的投資方式。2005年,我國通過收購、兼并實現的直接投資占到當年流量的一半。國內企業通過并購可將其優勢與國外企業的強項相結合,形成協同優勢;或通過并購獲得帶有壟斷性、稀缺性資源,包括具有特殊價值的人力資源和專有技術等。隨著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特別是隨著我國企業國際化經營水平的提高,跨國并購將成為我國企業“走出去”的主要方式。大型跨國并購往往會涉及巨額資金籌集,不僅項目前期投資數額巨大,并購后的整合階段也需要持續的資金投入,因此,能否獲得強有力的資金支持是并購成功的關鍵因素。為了積極有效地運用跨國并購方式,培養更多的世界級跨國公司,我國應當將跨國并購列為政策性金融支持的重點,在政策和資金上予以扶植和鼓勵。對于采取現金并購方式的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可以通過銀團貸款、股權融資、對外擔保等方式為其提供多層次的資金來源,外匯管理部門則適當放寬外匯匯出限制,滿足其合理的用匯需求。對于采取股票置換、資產折股等其他并購方式的,有關部門要完善管理規定,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同時,我國還要大力推動投資銀行業的發展,充分發揮投資銀行在跨國并購中的專業顧問和媒介作用,積極開展銀企聯合或戰略合作,鼓勵企業采取股票上市、發行債券、杠桿收購、海外存托憑證等手段拓寬融資渠道,逐步減少對政策性金融支持的依賴。
(四)根據企業投資地域確定支持重點
境外企業出現“融資難”既有自身的原因,也與東道國投資環境欠佳有一定的關系。截至2005年底,我國對外直接投資企業遍布全球163個國家和地區,其中一些發展中國家國家和地區的投資環境還不夠成熟,金融市場欠發達,對外國投資者采取一些限制性政策,致使我國企業在當地很難獲得穩定的、低成本的資金來源,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我國企業在這些區域的投資規模。從發展趨勢看,廣大發展中國家(包括經濟轉軌國家)擁有眾多的人口和龐大的消費群體,自然資源豐富,經濟增長較快,并且我國的許多產業相對于其國內產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是許多國內企業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理想的目標國。為進一步拓展對外直接投資市場的多元化,鼓勵企業擴大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我國應當對這些有資源、有市場、有效益和雙邊關系友好的國家和地區提供更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以彌補商業性金融的不足,免除企業的后顧之憂。
三、“走出去”金融支持的具體措施
(一)盡快研究制訂《海外投資法》等專項立法,建立完善我國海外投資的法律體系
目前,國內還沒有一部完整、全面規范海外投資行為的法律,立法滯后造成多頭管理、責任不清、監管不力等體制性問題,不利于我國對海外投資進行統籌規劃,影響“走出去”戰略的有序推進。為保證海外投資政策的系統性、長期性和穩定性,我國應借鑒世界各國的成功經驗,盡快制訂《海外投資法》等相關法律,將現有的海外投資政策和條例納入法制化的軌道,建立和完善海外投資的制度保障體系、監管和調控體系、金融支持體系以及市場服務體系。為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推動企業“走出去”,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海外投資法》應當對中國海外投資方向、投資主體、投資方式、組織結構、地域分布、產業布局、金融支持等進行法律上的規范和指導,同時加強對海外投資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管,避免惡性競爭。
此外,《海外投資法》還應明確海外投資監督制度,對企業“走出去”以后的發展狀況給予積極關注,注重提高“走出去”的質量和效益,提高境外項目的成功率、境外企業的存續率和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應針對不同的投資主體,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對于國有企業,監管重點是建立境外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經營責任制度和健全考評、評價體系,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于民營企業,要著重防止投資移民、資本外逃和境外非法經營等問題。
(二)進一步改變“寬進嚴出”的外匯管理政策,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外匯便利
“走出去”必然涉及跨境資金流動,企業在外匯管理方面的需求主要有:取消在外匯資金來源審核、購匯審核、利潤匯回等方面存在的不必要的限制;適當延長境內公司對境外投資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期限;簡化對外擔保的審批和履約核準手續;放寬境外放款在資格條件和資金來源方面的要求;境內外資金集中管理和調撥;非貿易項下資金有效運作和高效管理;規避匯率風險、提供更多金融創新產品等。隨著我國經濟融入全球化的程度不斷加深,在外匯短缺時期形成的管理思路和政策亟需改變,外匯局應當在審慎監管、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不斷提高用匯和匯出的便利化程度,滿足企業合理的業務需求。
(三)支持中資銀行的國際化經營戰略,為“走出去”企業提供本地化、多元化的全方位金融服務
實證研究表明,銀行海外分支機構的增長和分布與一個國家的對外投資具有一致性,相關度幾乎達100%。外資銀行進入中國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奉行“跟隨客戶”的戰略,大多以本國企業為主要的目標客戶群體。近年來,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規模不斷擴大,企業實力逐步增強,為金融機構開展國際化經營創造了有利時機。2006年,國內幾家大銀行都加快了海外發展的步伐,中國建設銀行收購美銀亞洲,中國銀行收購新加坡飛機租賃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工商銀行收購印尼Halim銀行。今年,國家開發銀行成功入股巴克萊銀行,更是我國最大的一筆海外投資。中資銀行通過在境外新設網點和開展跨國并購不僅能夠增強海外競爭力和影響力,也可以為境外中資企業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務,實現銀企戰略合作。
(四)支持國內銀行開展業務創新,滿足企業“走出去”多樣化的融資需求
目前,國內中資銀行還缺乏清晰的市場定位和明確的發展戰略,同質化競爭嚴重,業務品種高度相似,客戶群體相對集中,金融創新意識和自主創新能力明顯落后于外資銀行。由于對中資銀行的服務不滿意,一些有意“走出去”的企業都會考慮和外資銀行成為全球合作伙伴。為防止優質客戶流失,中資銀行必須改變傳統的盈利模式,加快金融創新步伐,針對不同類型的海外投資企業設計金融產品,提供差異化的金融服務,如離岸金融服務、提供股權融資、出口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海外資產抵押貸款等形式多樣的業務品種。
(五)明確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定位,改革政策性業務的運作機制
二、貨幣政策層面與金融制度層面
(一)貨幣政策應該為經濟提供良好的貨幣環境。金融制度的供給也是影響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變量。事實表明,過度寬松的貨幣環境是助長投機因素的溫床。如果在資產價格異常波動的階段,即使對企業發放貸款,這些資金也很有可能避實向虛,而不是真正應用于生產領域。
(二)貨幣政策調控不應使經濟形成對貨幣的依賴。多年以來,中國的實體經濟與貨幣政策之間的關系可以概括為“一放就亂、一緊就死”,經濟下行時刺激政策出臺、經濟好轉時刺激政策退出。目前,我國M2/GDP比率已經很高,意味著資金的產出效率明顯下降,也意味著整個社會的杠桿率較高。在此貨幣環境下,金融機構面臨兩難抉擇。
(三)貨幣政策要關注融資成本,運用相關工具進行調節。這一方面要求貨幣政策從數量型向價格型轉化,另一方面需要加快資金價格改革,從而充分發揮金融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
(四)要進一步加快金融體制改革。通過改革準入制度,推動金融機構良性競爭,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水平。加快資本市場發展,通過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提高金融動員資金的能力。大力鼓勵社會創業,使資本、科技與企業家精神充分結合。從宏觀審慎管理的角度,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確保實體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加快金融領域的簡政放權,是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重要途徑。
三、監管政策層面
(一)從監管上杜絕層層加水、體內循環的問題。2014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國家外匯局聯合出臺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即是很好的范例。在此之前,金融機構通過一系列產品和交易結構的復雜創新,銀行信貸資產化身為理財產品、信托計劃、券商資產管理計劃等,旨在規避監管。企業通過資金池等非信貸渠道獲取資金,導致融資成本提高。此類問題必須從監管層面加以杜絕。
(二)信貸資金的監管應嚴格按照《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的規定,堅持受托支付,避免挪用,堅決打擊挪用信貸資金進行投機炒作的行為。
(三)注重高頻交易的監管。隨著技術的發展,在金融市場上出現了利用高頻交易套利的行為。高頻交易對于市場具有強烈的影響,對于金融市場的發展有利也有弊,需要結合服務實體經濟的目標健全相應的管理機制。
(四)加強對金融創新的引導。金融產品的設計和金融業務的延伸應以國家的產業政策為前提導向,禁入產能過剩行業,對于新興產業中的中小微企業應定向投放,降低其融資成本。對于金融領域的創新產品,特別是交易結構復雜的創新產品,應要求金融機構充分披露信息,監管者要充分掌握產品功能、設計原理及其風控措施,以正確作出引導、加強監管。
(五)探討建立全國性資金流向監控系統,及時掌握信貸資金、銀行表外業務、類信貸業務等各類金融工具融入資金的流向,以保證監管實效。
四、金融機構層面
金融機構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在經濟周期中始終保持穩健。一要不斷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增強市場反應能力,抓住市場機遇,在支持經濟實體的發展同時,提高壯大自身實力。二要健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努力防控經營過程中的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及其他各類風險,健全審慎經營機制,運用風險抵補措施緩沖經濟周期帶來的影響。三要不斷開發金融技術,努力控制成本,延伸服務范圍。四要堅持金融創新。創新始終是金融機構發展的重要動力。金融機構要加強對經濟形勢的解讀,由此找準支持的對象、產業和企業。金融機構應當創新金融工具、設計出新型的融資方案,為新興產業提供更多的融資渠道,積極引導企業轉型,促進產業升級,推動整體經濟形成內生增長動力。
五、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生態及金融技術的層面
(一)加強金融基礎建設。盡快建立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完善登記、托管、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礎設施,為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提供便利。
(二)從金融基礎設施的源頭根絕監管漏洞。很多看似監管的問題實際上與金融基礎設施有著很強的關聯。比如,如果企業賬戶管理規范、絕大多數交易以及全部大額交易都通過電子渠道結算,資金流向清晰且有跡可循,則資金監控就較容易,防范信貸資金挪用的成本就會降低。又如,如果合同管理、發票管理規范,那么利用假合同、假票據騙取金融機構融資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一、理論及實證研究綜述
(一)貨幣供應量仍可充當中介目標
我國1996年正式將M1的供應量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同時以M0、M2作為觀測目標。目前在贊成以貨幣供應量充當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學者中,主要有兩種觀點:
1.在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內,貨幣供應量仍可充當中介目標
王松奇(2000)認為,從我國目前情況說,從貨幣政策到社會總支出的變動控制,其中可供選擇的中間指標只有兩個:一是貨幣供給量;二是利率。利率是否可以選作貨幣政策的中間指標,關鍵還要看它與社會總支出關系的密切程度。從實證數據看,投資的利率彈性過低,而利率對消費支出也不能產生決定性的影響,也就是說,它與社會總支出中間關系不夠密切,因此,就不能把利率作為我國貨幣政策的中間指標。在目前及今后相當一段時期內,貨幣供給量都是我國貨幣政策最合適的中間指標。
蔣瑛琨等人(2005)運用協整檢驗、向量自回歸、脈沖響應函數等方法,圍繞國內外學者爭議較多的貨幣渠道與信貸渠道,對中國由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轉軌的1992年一季度至2OO4年二季度期間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進行實證分析。實證結果表明,90年代以后,從對物價和產出最終目標的影響顯著性來看,貸款的影響最為顯著,其次是M2,M1的影響最不顯著,這表明,90年代以來信貸渠道在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從對物價和產出最終目標的影響穩定性來看,M1比較持久和穩定,其次是M2,最后是貸款。由于對最終目標影響穩定的中介變量更易于調控,因此就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選擇而言,M1優于M2,M2優于貸款。現階段以及未來一定時期內,中國仍應當以M1為中介目標,將M2作為觀測目標。M1更適合作為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而取消貸款規模作為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是合理的。
2.當前以貨幣供應量為中介目標是適合的,但需調整與完善
范從來(2004)認為,現階段貨幣供給量作為貨幣政策中間目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這種局限性的克服不應該是簡單放棄貨幣供應量目標,而應該根據我國經濟市場化和貨幣化的程度調整貨幣供應量的統計內涵,通過匯率制度和利率市場化的改革,創造一種有利于貨幣供應量發揮中間目標功能的貨幣控制機制,提高我國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劉明志(2006)通過實證分析表明,中央銀行利率調整是中央銀行對物價變化所做的政策反應,但尚無實證分析結果支持中央銀行利率調整或銀行間市場利率變動可明顯地影響物價變化或經濟景氣變化的結論。因此。在利率市場化尚未徹底完成、利率形成機制尚不靈活、利率變動與經濟景氣變化之間的直接互動關系尚未建立之前,不宜遽然放棄貨幣供應量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而改采用利率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但考慮到銀行間市場利率對于市場信號變化的敏感性以及日常可觀測性,利率市場化徹底完成以后,利率形成機制將進一步完善,利率變動與經濟景氣變化之間的互動增強,利率在調節經濟景氣變化方面的作用將更加明顯,可以考慮使用銀行間利率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
封思賢(2006)通過運用向量自回歸(VAR)模型、脈沖響應函數(IRF)、方差分解分析等經濟計量方法,對我國現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進行了實證分析并得出結論:貨幣供應量作為中介目標的有效性正不斷降低,實際利率作為中介目標的實施效果好于貨幣供應量。基礎貨幣難以控制、貨幣乘數不穩定、貨幣流通速度不斷下降和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完善等因素是產生上述實證結論的重要原因。在我國現行的經濟金融條件下,針對中介目標選擇的一個可行思路是,近期宜在完善貨幣供應量可測性、可控性和相關性的基礎上,繼續使用貨幣供應量作為我國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同時,必須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和配套的金融改革,在時機成熟的時候再由貨幣供應量轉為利率。
(二)以利率為中介目標
以利率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先后經歷過兩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從20世紀30年代到70年代,適逢凱恩斯主義盛行,英美等西方國家在制定貨幣政策時,采用凱恩斯主義的主張--盯住名義利率。第二個時期是從20世紀90年代至今,在“泰勒規則”的指導下,以實際利率為中介目標,如美國。“泰勒規則”認為,實際聯邦基金利率與通貨膨脹和經濟增長之間具有長期穩定的關系。在自然失業率水平下的通貨膨脹率和潛在產出增長率都對應著一個實際均衡的聯邦基金利率。若貨幣當局以實際均衡聯邦基金利率作為中介目標,便可以獲得通過改變名義均衡聯邦基金利率來穩定或影響產出、價格水平的最優路徑。我國學者在對利率中介目標進行討論的時候,并沒有明確地區分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
李燕等人(2000)認為,由于貨幣總量控制有效性的基本條件不能得到滿足,央行對基礎貨幣控制能力有限,貨幣乘數也不穩定,因此有必要對我國貨幣政策中介目標進行調整:即從貨幣總量控制向利率調節轉變。
周誠君(2002)認為,在內生貨幣分析框架中,貨幣供給是內生的,利率則是外生變量。由此,一國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應該是利息率而不是貨幣供應量。對我國而言,貨幣供給具有較強的內生性,而利率則具有幾乎完全的外生性。因此,目前我國的貨幣政策中介目標應轉向利率調控為主的間接型貨幣調控模式。以正因為此,我國目前利率改革的方向不能是追求單純的利率市場化,而應是一個多元的間接利率調控體系。
張強等人(2003)通過考察貨幣運行效果,發現貨幣供應量對經濟的影響有減弱趨勢,在一定程度上作用不力。隨著金融開放度的加深,貨幣供給越來越依賴于經濟的發展,利率作為資金的價格,在反映經濟動態的敏感性方面更具有優勢,中央銀行應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程度漸進地調整中介目標。過渡期內中央銀行考察貨幣供應量中介目標時,逐步將中介目標由數量型過渡到以利率為主的價格型指標,同時將匯率、金融資產價格作為輔助指標納入中介目標體系。
(三)采用通貨膨脹目標制
以通貨膨脹目標作為貨幣政策目標規則緣起于20世紀90年代。面對嚴重的通貨膨脹,新西蘭儲備銀行率先進行了通貨膨脹目標的實踐,其后又有加拿大、新西蘭、英國等7國宣布采用通貨膨脹目標制,甚至一些新興市場國家,如波蘭、巴西、泰國、秘魯、菲律賓等也開始相繼采用該貨幣政策規則。Svensson(1999)認為,通貨膨脹目標可以被解釋為一種目標規則,以實現損失函數最小化。目標規則可以被解釋為中介目標規則,在操作程序上,以一定區間的通貨膨脹預測作為中介目標變量。從其表述來看,通貨膨脹目標制既可以被理解為關注最終目標的貨幣政策規則,也可以是中介目標規則。正因如此,國內主張采用通貨膨脹目標制的學者主要有兩種觀點:
1.貨幣政策目標直接盯住通貨膨脹率,以利率、貨幣供應量和經濟景氣指數等作為監測目標
夏斌等人(2001)通過對我國調控貨幣供應量的實踐進行考察,認為從1996年我國正式確定M1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M0和M2為觀測目標開始,貨幣供應量的目標值就幾乎沒有實現過。他們從貨幣傳導機制角度分析了近年來貨幣供應量目標無效的深層原因:貨幣供應量本身不好控制導致我國貨幣供應量可控性差,貨幣流通速度下降導致我國貨幣供應量目標效果不佳。因此,貨幣供應量中介目標客觀上已經不合時宜,應盡快廢止。盡管我國的銀行拆借利率等短期利率已經基本市場化,可以作為貨幣政策操作目標,但從短期同業利率到市場利率的生成機制還付諸闕如,利率目前顯然不能作為新的貨幣政策中介目標。不僅如此,以利率、匯率或貨幣供應量等工具變量作為中介目標都存在一個共同缺陷,即此時貨幣政策的靈活性較差。一個可行的選擇是放棄采用任何中介目標,直接盯住通貨膨脹率,同時將貨幣供應量、利率、經濟景氣指數等其他重要經濟變量作為監測指標,即采取通貨膨脹目標。事實上,這也正是越來越多的國家在放棄貨幣供應量目標后的共同選擇。當前我國比較適宜的措施是放棄貨幣供應量目標后,暫不宣布新的中介目標,在實際操作中模擬通貨膨脹目標,努力使物價恢復并穩定在一個合理范圍內(按照一般理解,指核心物價指數上漲率在1-3%內),建立一個通貨膨脹目標下的貨幣政策操作框架。
奚君羊等人(2002)認為,從1996年我國正式確定M1為貨幣中介目標、M0和M2為觀測目標起,實際貨幣供應量與目標值之間始終存在很大的離差。由此可知,作為中介目標的貨幣供應量在可控性上存在嚴重缺陷。從穩定價格并以此促進經濟增長這一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來看,貨幣供應量目標也不能令人滿意。從1998年起,M2與價格出現了明顯的背離趨勢,價格在M2快速增長的情況下繼續呈現持續性負增長,出現通貨膨脹緊縮的跡象,經濟增速也是逐年下降。貨幣供應量目標缺乏有效性的原因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貨幣供應量的計量口徑可能失真;二是基礎貨幣投放常因外匯干預或所謂的“倒逼機制”等原因而難以控制,且貨幣乘數不穩定;三是貨幣流通速度下降,尤其是1996年后M1和M2的流通速度出現了急劇下降的現象(鄭超愚、陳景耀,2000);四是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出現了“腸梗阻”。以貨幣供應量作為我國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已嚴重干擾了我國的輿論判斷和公眾預期。因此,實行通貨膨脹目標制,把我國的貨幣政策目標直接釘在通貨膨脹率上,同時將利率、貨幣供應量和經濟景氣指數等其他主要經濟變量作為監測指標,這應是一個可行的選擇。
2.將通貨膨脹作為中介目標,以產出和就業缺口、貨幣供求、利率和匯率等作為監測指標
李揚(2002)認為,從可測性、可控性、相關性三個方面來看,貨幣供應量M1和M2作為我國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已不太合適,繼續按照現有模式使用它們作中介目標將有損我國貨幣政策的有效性。通過統計回歸分析驗證了我國實際存貸款利率對投資和通貨膨脹率的作用,這說明,即便在現今我國對名義存貸款利率實行一定程度的管制的情況下,實際存貸款利率的變動對經濟仍具有顯著的作用。隨著市場化進程的推進,特別是金融管制的放松和金融市場的發展,利率--信用的價格--在經濟中的作用就如同產品和服務的價格一樣,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理論和各國經驗顯示,如果采用利率充當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還不如索性直接采用“通貨膨脹目標制度”,在這種貨幣政策框架中,通貨膨脹是中介目標,而被稱為“貨幣狀況”的一系列指標,如產出和就業缺口、貨幣供求、利率和匯率等將成為中央銀行日常監測的指標。
(四)以產成品庫存總額占消費總額的比率為中介目標
曹家和(2004)從我國經濟建設的實踐出發,認為貨幣政策的效應存在非對稱性,即貨幣供給量在通貨膨脹時期能夠靈敏地反映出社會總需求的寬松度,并且能夠有效地防止通貨膨脹的出現,但在緊縮時期則對社會總需求的寬松度缺乏靈敏性,因而并不適合繼續作為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由于貨幣政策效應的非對稱性,客觀上要求央行在不同時期選擇不同的領先指標作為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在對目前國內學者提出的中介目標的利弊進行分析之后提出,在緊縮時期,央行可以使用產成品庫存總額占消費總額的比率作為執行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在供大于求的經濟中,當社會總需求增加時,產成品庫存總額呈下降的趨勢,而當社會總需求減少時,產成品庫存總額則出現上升的趨勢。既然治理緊縮的關鍵是增加內需,使社會供求趨于均衡,那么,能夠準確反映內需變動狀況的產成品庫存總額占消費總額的比率,因其能夠靈敏地指示貨幣供給量對總需求的實際影響,因而可以作為央行執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首選指標。
(五)同時采用多個金融變量作為中介目標
張俊偉(2003)認為,貨幣量指標的有效性下降,“盯住通貨膨脹”應當是好的選擇。但“盯住通貨膨脹”要以央行具有高超的經濟運行預測能力和高度的政策獨立性,以及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匯率政策乃至產業政策之間密切配合為前提。所以,“盯住通貨膨脹”在目前的中國還不具備現實性,它只能是遠期目標和努力方向。當前,可行的選擇應當是在進一步增加貨幣政策透明度、強化央行獨立性(如自主調節利率等)的同時,淡化對貨幣量指標的關注,轉向綜合利用多種金融變量所提供的信息來指導貨幣政策的操作,而不是像一些學者所宣稱的那樣,考慮用利率取代貨幣供應量充當我國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
方齊云等人(2002)認為,貨幣供給的內生性和外生性問題,是貨幣當局選擇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理論基礎。在區分貨幣供給內生性與外生性的框架下,從基礎貨幣和貨幣乘數角度對我國貨幣供給的性質進行了實證分析,論證了現階段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特征,為近年來我國貨幣政策中介目標--貨幣供應量控制實踐所表現出的無效性提供了一個解釋,并為我國現階段選擇貨幣政策中介目標提供了一種思路:面對我國現階段貨幣供給的內生性特征下貨幣供應量指標已無法實現中介目標的功能的現狀,我國的貨幣政策中介目標應進行相應的調整,應該在逐步弱化貨幣供應量目標的同時,積極引進利率等監測目標,并提高對價格指數(CPI)的關注程度,直至最終盯住通貨膨脹率目標。
二、一個評論性總結
目前對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研究遠沒有形成一致性的意見,今后一段時期內仍將是學界研究的熱點。綜觀既有的文獻資料,我們可以得出如下幾點結論:
職業教育服務于經濟、制約于經濟和反作用于經濟,職業院校專業的設置是實現職業教育功能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當經濟體發生變化甚至發生危機時,職業教育的功能及其實現手段應該做出相應的調整。當前由美國從2007年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對我國的經濟生活正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其中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我國自金融危機以來出口型企業受到了極大的打擊,導致失業率的日益上升。在此新的形勢下,職業教育應該如何尋求突變,如何適應并滿足新的經濟發展要求,是一個緊迫而實際的課題。
一金融危機下職業教育專業設置面臨的機
遇和挑戰由消費需求的下降引發的企業產能剩余、生產不足,企業退出市場,造成員工失業,這是金融危機的一個表象,從中不難發現多余的產能主要是科技含量不高、工藝落后的產品,失業的員工主體是缺乏技能培訓,不能適應新的崗位、個人轉換崗位的能力不強的勞動者。金融危機必然帶來產業的升級換代,產業的升級換代需要大批掌握新技術、崗位適應性更強的新型技能型工人,而技能型工人的培養歷史性地落到了職業教育翻。
顯然,職業院校專業設置必須做出新的調整,才能滿足職業教育在金融危機新背景下的發展,促使它更貼切的服務于經濟。要做好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的適應性調整,需要解決很多問題。哪些專業課程應該增加、哪些應該減掉,哪些專業課程需要整合,所設的課程對學生能力的培養和就業上崗的能力有何影響等等。
課程設置是實現專業目標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國職業院校在專業課程設置方面普遍存在著專業理論課程過多、專業課程與實訓課程又互相分割、學科課程中心等傾向。盡管近幾年國內一些職業院校引入了國外職業教育的一些新理念,如能力本位、行動體系、任務導向、模塊化專業課程開發等,對現行專業課程的開發產生了一定影響,但學科中心專業課程觀仍主導著職業教育的課程,難以突破,課程設置難以體現職業教育特色,嚴重阻礙了專業目標的實現。
因此,金融危機一方面看似乎由于企業對用工的絕對數量的減少,給職業教育發展帶來了一定的阻礙,但從另一方面看,也是職業教育走向內涵發展的大好機遇。
二經濟危機中國際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的經驗和啟示
歷史上曾經發生數起由金融危機引發的全球性經濟危機。每次危機過后世界經濟都有一次快速的發展,世界上發達國家、新興工業國家,都是利用危機帶來的經濟蕭條期進行產業結構調整,這樣在下一輪經濟發展中占得先機,率先贏得發展。上個世紀三十年代經濟大蕭條后,特別是二戰以后美、德、日的率先經濟崛起,得益于科學發展、技術進步、教育的發展;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石油危機引發產業轉移、新技術革命帶動新興工業國家發展f3]。可見,每一次危機的發生都給世界經濟以及不同國家的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機遇。經濟興起與發展需要技術和人才的支撐,產業升級換代需要大批新型應用型技能人才,職業教育成了這些人才的最主要培育手段。從美、德、日等經濟大國戰后經濟發展軌跡來看,這些國家有一條共同的成功經驗就是注重職業教育,注重產業工人的培養,為經濟發展儲備了充沛的優質人力資源。因此,這些國家在經濟危機中如何重視職業教育特別是探索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的規律等方面為我國提供了探索性的經驗。
(一)美國的社區學院模式下的專業設置
在經濟結構的調整中,美國的社區學院模式下的專業設置調整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美國職業教育專業設置比較注重職業性與普通教育專業的交叉滲透,靈活多樣,與人才市場需求聯系緊密。二是職業性專業在專業設置結構中的比重大,且隨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調整,加強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課程設置的銜接與滲透,全面提高人才素質。三是專業設置講究科學性、針對性。科學性即重視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預測,不斷調整專業,既保證專業的相對延續性、穩定性,又要使專業具有適應性和超前性。針對性是指專業設置適應社會產業結構、就業結構,不沿襲普通高等教育根據學科劃分專業的習慣,而是把技術崗位群作為專業劃分依據。
(二)德國的“雙元制”模式下的專業設置
德國非常重視在傳統工業技術基礎上開拓新技術領域,而職業院校創造性的采取了學校教育與企業培訓緊密結合,以企業培訓為主的“雙元制”職業教育新方式,為德國戰后經濟的崛起起到了強大的推動作用。德國職業教育呈現出了靈活和實用的特點,其專業設置遵循了三個原則:一是根據市場設置專業。德國職業教育的各類專業是根據勞動力市場對各類人才的需求而設置的。德國將職業崗位設置為380多個,將各類崗位劃分為18個領域。設置專業時,各專業再從各領域中劃分出來,在社會有關方面和行業的參與下,根據市場需求設置專業,為地方區域經濟發展服務。二是校企合作設置專業。德國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十分明確,即培養應用型人才。為達到這一培養目標,學校的專業建設工作都是由企業直接參與、校企合作共同完成的。每個專業都成立專業委員會,成員主要由企業和學校的代表構成,負責本專業教學計劃的制訂、實施、檢查和調整。三是結合高新技術的發展與應用,設置社會急需專業。德國在發展職業教育過程中,充分認識到高新技術轉移到職業技術教育層面是現代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的新特點。
(三)日本短期大學的專業設置
日本職業教育中的短期大學是戰后日本高等教育改革的產物,但其基本職能是實施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特點類似于美國的社區學院。短期大學以高中畢業生及具有同等資格的人為對象,修業年限2—3年。專業課程設置靈活多樣,并且職業針對性強,因而畢業生就業率很高,為日本經濟發展提供了大批實用型人才I61。專業設置突出了三個方面特點:一是專業設置突出體現實踐性人才培養。該專業課程設置中,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的比例大體在1:1,且一些重要的理論課都要相應地配置實踐課,二者的比例基本為1:1或1:2,足見實踐課在整個職教體系中的重要地位。這種結構既適應了社會對實踐型人才的需求,又保證了培養學生各項技能目標的實現。二是重視學生的人格培養和文化教育,開設必修專業課的同時,開設了大量的選修課,這為學生個性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問,學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愛好選擇自己喜歡的專業課程,有利于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三是為適應時展的要求,專業設置要及時更新,抓住學科發展的動態,使學生學到最前沿的知識和技術。
三我國職業教育專業課程設置的適應性調整原則和思路
國際上職業教育專業設置成功的經驗,對我國職業院校專業設置如何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進行適應性調整有較好的啟示。職業院校專業課程設置的調整是否“適應”,要看是否滿足三個方面的發展需求:一是社會、產業、科技等方面發展的需求,即要根據社會發展的新趨勢、產業升級換代新要求和科技進步等方面來設置合適的專業。二是企業發展的需求,因為企業在金融危機下,企業外部環境的惡化加劇了企業對內部資源包括人力資源的整合,因此企業對人才的需求比危機前的要求更高;三是學生的多元化發展需求。在當前金融危機下,學生發展的需求更加趨向多元化,不僅僅體現在為就業、創業、再就業、再創業等方面儲備更多的知識和技能,而且更多的在職業素養、危機教育、心里品質、終生學習能力等多個方面提出了全方位的需求。職業教育如何在金融危機中化“危機”為“機遇”,化瓶頸為坦途,職業教育的專業調整和課程設置將起到關鍵的作用。
(一)我國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的適應性調整遵循的原則
1專業設置目標上的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導向原則
專業設置必須與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和科技水平相適應,必須以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為導向。在做出專業課程設置之前,要把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把人才培養與就業緊密結合起來,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及時調整相關專業,優化職校專業結構,通過更新、調整及增加必要的專業技術課程和實訓實習項目,有針對性地靈活調整專業設置,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和適應能力。
2專業設置方式上的綜合和多元性原則
職業教育專業課程目標是由培養目標所決定的。隨著社會、經濟、科技的發展,職業教育的課程目標必須符合未來復合型人才的培養要求。因此,職業教育的專業設置目標必須是綜合性的,既要體現社會發展的變化需求,又要滿足不同個體發展所需的多樣化要求;既要保證專業的實用性,又要體現專業的創新性;既要反映專業的穩定性,又要體現專業的多元化。
3專業設置操作上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原則
確定正確的專業方向后,必須研究實施的可行性,不能為了創新而創新。專業課程設置,要便于操作,要通過對師資力量安排、學生生源、企業用人決策、發展前景等諸方面進行可行性論證,確保專業課程設置可行有效。
(二)我國職業教育專業課程設置的適應性調整思路
在上述原則下,職業院校應當針對當前和未來社會職業崗位的各種需要來設置、調整和構架專業體系。
1專業竣置——基于產業結構發展的適應性調整
一個國家職業院校專業的設置,必須要與該國的產業結構相一致,才能使人才培養和社會需求相協調。要做到這一點,就得對產業結構的現狀有一個清楚的了解,對科技進步引起的產業結構變化以及人才流動等情況能做出科學的預測,進而對職業院校的專業設置及時做出合理的調整。當前金融危機下,職業院校應該盡可能進行市場調研,分析不同行業和企業在金融危機中的抗危機能力,分析不同行業和企業在金融危機中對專業設置和課程提出的新要求,預測金融危機后經濟發展的趨勢,即有可能需要出現的崗位,具有前瞻性的進行專業設置。
2專業設置——基于區域特色經濟的適應性調整
每個地區的經濟都有一定的差異性,我國不同地區的工業、農業、林業、漁業、服務業分布情況差異特別大,職業教育的專業設置適宜根據地區特點合理規劃和布局,從而體現地域特色。但是目前職業院校的專業設置地方特色并不突出,專業設置千校一面,比較普遍。金融危機對不同地區的經濟的影響程度是不一樣的,但是為什么對職業院校的沖擊卻大同小異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有的職業院校沒有根據自身的條件和服務地區的實際設置專業,因此,職業院校的專業需要必要的調整,如果職業院校的專業設置能突顯地方經濟特色,我們就可以有效抵御金融危機對職業教育產生的消極影響。
在專業設置和規劃上,需要政府和有關專門機構的支持才能更加有效。一個地區的職業教育規劃不完全是職業教育的學校能做到的,還需要政府和有關專門機構及時為職業院校提供該地區的產業發展計劃、人才規劃、職業培訓等計劃。這樣職業學校設置就能更加貼切地挖掘和發現真正需要的專業是什么,能有效服務地域特色的專業課程是什么。在突出地域特色基礎上,還可以考慮專項跨地域特色的專業,即構建多層次跨地區的辦學特色,比如根據城鄉結合、中西部結合、東西部結合定點聯姻辦學模式等設置專業。特別是在當前國家大力發展內需,激活國內經濟的形勢下,區域經濟的產業結構決定了就業的結構,也為職業教育專業課程設置提供了決策依據。總之,職業教育內部的專業比例必須由客觀的需要決定,在制定發展規劃時切不可主觀臆斷,必須對國民經濟各部門人員的需求情況作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對科技發展引起的產業結構的發展變化動態做出科學預測,職業院校要根據這些合理規劃,立足本地實際,開設地域特色的專業,同時兼顧開設跨地區的特色專業,做到有的放矢而非盲目。
3專業設置——基于企業變革的適應性調整
國際上成功的職業教育經驗證明,職業教育的發展必須注重學校與企業的聯系。職業院校與企業之間的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主要途徑,生產一線是職業院校學生的最佳實習課堂。但目前校企合作往往是職業學校的一廂情愿,已進行的校企合作多數也是淺層次的,合作不深入。并且職業院校與企業的合作多數停留在“采購式”,或者說“提前預訂”式的合作階段,停留在實習、聘請兼職教師等表面上,企業等用人部門沒有真正參與職業院校教育教學全過程,沒有深入到課程開發和教學過程中,從而導致專業設置缺乏針對性和實用性。所以在金融危機形勢下,職業院校要積極調整專業方向,緊密聯系社會,深度了解各行各業對專業設置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高度。職業院校可以與企業一起參與崗位設置、專業設置、課程設置等過程,對不符合企業發展需求的專業予以適當調整。
流轉形式多樣化,流轉主體多元化目前,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入股等,但以出租和轉包為主。據福建省農業局統計資料,2011年全省通過出租的農地155.12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53%;通過轉包的農地92.63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31%;通過轉讓的農地13.4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5%;互換的農地12.72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4%股份合作的農地3.35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1%,如圖1-2所示。通過多種形式的流轉,形成了有競爭力的市場價格,農民從中受益。流轉土地用途主要集中在烤煙、糧食、蔬菜、食用菌、花卉苗木、水產養殖等方面。流轉后的土地開發經營的項目主要涉及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帶動了一批有競爭力的新興產業形成。同時,土地流轉呈現多元化,促進農村經營體制創新。我省土地流轉的范圍由四荒地、林地、山地,擴展到農戶家庭承包地;流轉主體由原來的農戶、種植能手、專業大戶,擴大到農副業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實體;土地使用權流轉也由原來在親戚、朋友、承包戶之間流轉,擴展到外村、外鄉、外縣甚至外省;土地流轉帶動了種養大戶、工商企業、農業龍頭企業不斷創新經營體制機制。
市場運作與政府推動相結合農地流轉早期的主要是一些勞動力外出的農戶或勞動力少的農戶將其農地委托勞動力充裕的農戶或親友耕作,收取一定數量的收益,是基于市場的需求而產生的農戶之間自發、分散、短時間內的流轉。后來逐步發展為大規模的市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運作,土地流轉價格主要由相關當事人在市場的作用下協商確定。90年代后期開始,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規范土地流轉,各級政府出臺一系列優惠和規范政策,積極發動、大力引導和推動農村土地流轉,各縣(市、區)也相應成立了以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農村土地流轉領導小組,建立了農村土地流轉指導中心,119個鄉鎮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1284個村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站,分別占鄉鎮、村總數的91.2%、70.2%,為土地流轉提供了有力保障。
福建省土地流轉的金融供求現狀分析
(一)農地流轉為金融業提供巨大的市場——需求角度
1.金融需求的規模增大一方面資金需求主體趨于多元化。農地流轉使得農業生產逐步規模化和現代化,農村金融需求主體也隨之產生變化:由傳統農戶、個體工商戶、鄉鎮企業等逐步向種養殖大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龍頭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組織、以及鄉鎮企業等規模化生產的現代農業轉化。其中,種養殖大戶、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等將成為土地流轉后農村金融需求的主流群體。另一方面,資金需求數額逐步增大。隨著土地向種糧大戶、專業合作組織等集中,資金、土地、技術等要素投入更加規模化,生產逐步朝機械化、產業化發展,農業生產行為和生產主體更組織化,資金的需求規模也隨之增大。就單筆貸款而言,貸款金額比傳統農戶的需求大大增加,由早期的幾千元的小額貸款無法滿足規模化生產,貸款金額明顯由小額分散向大額集中轉變發展到上萬元、十幾萬元不等。
2.金融需求的領域拓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拓寬了資金需求的領域和數量,產生了一系列金融需求。一是,為了更好地流轉農地而必須提高土地的品質和招商吸引力所派生的資金信貸需求,如對農地進行總體規劃、重整改良、綜合治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資金需求。其次,農地流轉后規模化的生產的現代種養殖農業的資金信貸需求,如、農業機械設備、新型農業技術引進以及種籽、化肥、勞務等支出的流動資金需求;三是農地流出的農民離開土地從事其他行業生產或者進行二次創業所需要的間接信貸需求。
3.金融服務的需求種類增加如表1所示,隨著農地經流轉的擴大,農戶對對金融服務產品的需求由傳統的儲蓄存取款、農業信貸、咨詢等業務擴展到了資金結算、農地證券、保險、理財等方面的業務農村土地流轉的發展催生了對農業投資、農地抵押貸款、政策性貸款、土地債券、土地信托投資、市場信息咨詢、財務管理咨詢、期貨、票據兌現、清算等衍生性金融服務的需求。農村金融產品需求更加旺盛,農村金融市場與產品的創新領域變得更加寬泛,由傳統的存貸、信用結算業務向理財、保險、融資融券等方面拓展,為金融機構提供服務的信息共享、評級、擔保等社會中介業務需求也隨此產生。此外,農地流轉后,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的程度進一步提高,經營的風險由分散到趨于集中。土地流轉前,農戶進行小規模的生產,資金需求呈現出季節性和臨時應急性特征,貸款期限較短,對資金的需求金額小而分散。土地流轉后進行規模化經營,長期資金需求增加且相對集中,經營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由分散向集中轉變,控制的難度加大,由于農業生產本身抵御風險能力較低,對農業保險的需求越來越迫切。
(二)農地流轉的財政和金融支持現狀——供給角度
1.財政支持農地流轉的主要措施。按照現有的政策,土地流轉中國家對種糧農戶進行的補貼仍然由流轉前農戶領取,作為流入方的土地承包者難以獲得國家補貼,經營成本和負擔并沒有減少。為進一步發展農村產業,促進適度規模經營,推進農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近年來福建加大了財政支出力度,2011年度福建經濟統計年鑒統計顯示,2010年福建省財政支出中用于農林方面的支出16億元占財政總支出169.5億元的9.4%必上年度增長36.2%,2011年6月,福建省政府印發了《關于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若干意見》在財政、稅收、信貸、保險、規模經營用地等方面都給予政策扶持。龍巖市出臺了《2008年大田農作物生產十條措施》,在龍巖地區的各個縣(市、區)重點扶持3-5個300畝以上的連片規模經營示范點,并對各個示范點進行每百畝5000元的補助,并優先安排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沙縣財政撥出200萬元專項資金,對農地流轉之后從事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的個人或企業(合作社)進行貸款貼息補助。目前,金融部門已向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施的33個農業項目發放貸款,放貸金額3868.58萬元,共計貼息183.6萬元。
2.金融機構支持農地流轉的情況。福建省目前的農地金融供給主體包括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及村鎮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民間借貸等非正規金融機構。目前金融機構支持農村土地流轉的措施主要是小額信貸,且基本沿襲流轉前的信貸方式,最高額度為3~5萬,部分地區2006年開始通過農村信用社發放了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截至2012年上半年,僅三明市明溪縣累計發放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1017萬元,涉及土地流轉抵押面積8607畝,扶持171戶農戶和1家企業[2]另據福建銀監局統計,截至2012年6月末,全省銀行業(不含廈門)涉農貸款余額6502.1億元,比年初增加719.94億元,較去年同期多增126.39億元。今年上半年累計發放春耕貸款146億元,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小城鎮建設、水利建設、設施農業等貸款余額分別達到522.53億元、231.05億元、132.46億元和35.4億元。[3]獲得農信社信貸支持的農戶數達到298萬戶,新增惠農卡172.4萬張、農戶貸款20.4億元、農戶授信4.02萬戶。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力度和規模可謂不小,不過大部分貸款項目是用于農業企業經營的養殖業、經濟作物種植等,真正直接用于支持農地流轉的貸款比例很小,不超過5%。
農地流轉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分析——供求失衡
1.農村信貸資金缺口大,不能滿足農地流轉的需求目前,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是農村金融市場中主要的金融業務。許多學者通過對二者的研究和比較來發現農地金融供求中的結構平衡性問題。存貸差是一定時期內金融機構存款余額與貸款余額的差額,農村金融市場的存貸差是農村地區使用外來資金或向外輸出資金的絕對凈值,也能反映了農村地區資金供求的平衡性。[4]從表2可見,在2000—2010年間,福建省農業信貸供給逐年遞增供給規模不斷壯大,但是相對于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福建省農業資金供給量還有很大缺口。存貸差額這一指標為負數,且差額逐年增加,增加比例也不斷擴大,表明目前福建農業資金缺口量大,并從側面反映出福建省地流轉的金融支持力度不能滿足土地流轉發展的需要,支持農地流轉的金融供給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增強。
2.農村正規金融配置效率低,不能滿足農地流轉需求農村存貸比是金融機構把從農村地區吸納的存款轉化為農業貸款的比例,它反映了農村自有資金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狀況,也能反映農村金融體系配置資源的效率。從表2可以看出農業存貸比例近十年來在5%~6%的低水平上徘徊最高不超過7%,從圖3可以看出從2004年之后這個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趨勢。這也驗證了現有的金融體系配置資源的效率低,不僅沒有解決農地流轉資金短缺、農戶和農村企業融資難等問題,反而使農村金融市場上的稀缺要素“資金”大量流向非農產業和城市。農村資金逆流入城市的現象非常普遍,造成農地流轉缺乏資金支持長期處于“貧血狀態”。[6]據統計,農村中有金融需求的農戶中仍有46%以上不能獲得正規的貸款,于是轉向非正規金融融如民間借貸,但民間借貸多處于灰色狀態,潛在的金融風險較大,政府難以對其進行有效監管,,因而打壓多于引導,在控制風險的同時也制約了非正規金融積極作用的發揮。
3.金融產品供給結構性失衡,不能滿足農地流轉的需求根據帕特里克的“需求追隨型模式理論”(demand-following),經濟主體在經濟增長過程中產生的金融需求,催生了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和創新。本文第二部分對農地流轉的金融需求分析表明,在農地流轉背景下,農戶的生產經營在原有農業生產領域將逐步向農副產品生產、農副產品加工、休閑農業等多個領域擴展,其對金融產品的需求量將不斷增加,結構逐步多樣化。然而,農地流轉金融供給并未向需求跟進,從制度上看,農村金融供給的安排維持剛性農村金融業務逐漸萎縮。[5]很多商業銀行的金融業務從農村金融市場撤退,開辦涉農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只剩下郵政儲蓄、農村信用社、銀行農業銀行3家,農地流轉的信貸業務也很少,主要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部分地區開展農地抵押貸款業務。這些貸款普遍存在期限短、額度低的特點,無法滿足土地流轉需求。雖然部分省市在試點地區進行金融創新,如抵押貸款,土地債券、土地銀行,農地信托業務,但是碰到諸多制度的障礙難以推廣施行。農地金融機構的單一性、農地金融服務品種的單一性很難滿足農地流轉的需求。農村金融特別是農地金融供求呈現出明顯的總量與結構的雙重失衡。
4.農地金融相關制度缺乏,不能滿足土地流轉的需要我國農地流轉金融支持體系中缺乏一系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使得農村金融市場的作用無法正常發揮并有效地緩解了農地流轉的資金壓力。首先,農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隨著農地的流轉農業生產經營的規模逐漸擴大,對資金投入量隨之增加,貸款逐步大額化,金融機構為了審慎經營對于大額貸款要求借款人必須提供相應的抵押或擔保。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最大的資產卻不能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可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物權中的用益物權,但目前的法律框架下,農民尚不能自主地處置其農地承包經營權,以承包經營權作為抵押物進行投資、融資等也缺乏法律依據,使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陷入尷尬的境地,也難以適應農地流轉發展的現實需要。其次,缺乏健全的風險防范機制。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將進一步加大需要有風險防范和補償機制來控制風險。但目前農業保險的法律制度缺失,農業保險效能發揮欠佳,商業銀行開展農地金融業務,其發放貸款的風險幾乎全部由銀行自行承擔。農村風險防范和補償機制尚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商業銀行對農村金融放貸的積極性。最后,農村大部分地區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農地流轉市場。目前土地流轉中心的運行機制不順暢、機構不健全、流轉信息不暢、流轉中介組織少、缺乏農村土地價值評估機構和專業資質評估人員、抵押登記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尚未解決。以上制度的缺陷嚴重挫傷了金融部門放貸的積極性,影響了農地流轉金融服務的發展。
農地流轉金融支持的思路與對策建議
(一)完善農村金融制度,加強農地流轉的金融政策扶持
加大對農地流轉的金融扶持力度,做好農地流轉金融制度的頂層設計,是農地流轉金融支持順利開展并推廣普及的一個重要前提。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強農地流轉的金融政策扶持,使惠農政策能在土地流轉中發揮充分的作用。在土地流轉的中切實保障農戶利益,發揮好中央惠農政策對土地流轉的引導作用,提高資金兌付效率,加強“補貼資金”管理,保證“補貼資金”及時兌付,讓農民放心流轉。另一方面要建立支農資金回流機制。首先,建立起專項基金用于支持農村發展。從國有商業銀行在縣域吸收的存款總額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建立農村發展專項基金,對基金進行管理保證其保值和增值并確保資金用于農地流轉和農業生產。其次,可以考慮擴央行支農再貸款的范圍,單獨對金融機構支農貸款的再融資設定較為寬松的條件并增大資金供給力度,確保支農資金能有效供給。最后,放寬對農村地區的金融管制,拓寬資金供給渠道。可以鼓勵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其他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各類金融機構參與其中為農地流轉提供信貸服務。此外,還可以進行民間金融參與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探索。
(二)完善抵押擔保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農地金融制度奠定基礎
首先,賦予農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合法地位,從法律上承認農民擁有完整物權性質的農地承包經營權以保障農民對土地經營權的支配處置權,適當延長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的年限。其次,對農地承包經營權進行規范化管理。建議先明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條件和范圍,再完善農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價值評估和抵押登記制度,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和證書頒發制度。建立以農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為基礎的土地流轉投融資體系。正確引導農村土地流轉相關貸款業務的開展,促進土地流轉市場發展。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弱化農地的社會保障功能。由于社會保障體系起到了“兜底”作用使農民無后顧之憂,即使農民參加農地使用權抵押后失去土地,也不會因此傾家蕩產失去基本保障。在此基礎上可以賦予農村金融機構變現的權力,使其有權根據貸款合同監督項目資金運行,到期償還有困難的,可依法對土地使用權及地面的作物進行拍賣解決農地抵押權實現難的問題,提高金融機構貸款的積極性。
(三)改進農地金融服務,創新農地金融產品首先,根據農地流轉的實際金融需求改進金融服務。金融機構根據農地流轉的特點,依照流轉各方的需求尤其是農業規模經營的發展特點和實際需求來提供信貸業務品種、擴大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降低利率等,并探索新的綜合循環授信模式[7],以支持種糧大戶發展多種經營的資金需求。同時,金融部門應以土地流轉的金融需求為導向設計和創新農地金融產品、進行機構的設置以及開發中間業務,例如,可以嘗試抵押、質押、地票、土地銀行、農地信托、農地入股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不同金融模式進行實踐。此外,還可以借鑒農信社開展的小額貸款的經驗,根據土地流轉的需要推出農戶聯保、大額農戶信用貸款、土地訂單貸款、協議貸款等業務以解決農村土地流轉后農民貸款額度不斷提高而缺乏抵押物的困境。
這段時期是香港金融業發展最快的時期。自律性監管變化靈活、監管成本低、監管強度松適應了當時香港經濟發展狀況,促進了香港金融業發展。
2“積極不干預”階段(20世紀60年代末~90年代末)
60年代初香港第一次爆發了銀行危機,香港政府意識到完全依靠銀行內部自我的風險控制是不能完全有效的應對波及范圍廣、影響強度大的風險,開始著手制定香港銀行業的監管法規,60年代末《銀行業條例》頒布。在此之后,香港開始出現混業經營的萌芽,銀行、證券以及保險業開始出現跨領域產品。產品創新日益活躍,監管對象日益多樣化,金融風險日益增加,僅依靠行業內部的自律性監管己經不能滿足市場發展的需要。香港政府開始制定一些法律、法規對金融業進行約束和管理,以求控制香港金融業的風險,實現穩定發展。在這30年間,香港先后成立香港金融管理局、證券監管委員會等官方機構對行業進行監管,關注各行業風險狀況和業務水平。但這些監管機構沒有像英國、新加坡等國家的監管機構對金融業進行過多的直接監管。證監會、金融管理局只是在其認為可能會出現大的危機的情況下,對所監管的領域進行指導和幫助,并協助處理一些糾紛。
這一時期香港的經濟、金融運行狀況比較良好,政府對整個金融業的運行抱的是積極不干預”的態度,“積極”的涵義是政府會采取積極的態度,根據當前形勢的發展,權衡輕重,仔細考慮支持和反對采取干預行動的理據。
3“小政府、大市場”階段(90年代末~至今)
從根本上說,金融市場和金融體制是實物經濟發展的結果和需要,是為實物經濟服務的,我國發展金融市場、設計金融體制也必須從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現代經濟增長的途徑有三個:一是通過要素積累,增加資本、勞動和自然資源這三大投入要素中的一項或多項;二是經濟結構轉移、產業結構由低級向高級轉換;三是技術變遷.每個國家的要素、稟賦中自然資源是先天給定的,在生產中大規模增加自然資源比較困難。勞動力的增長受到人口出生率的限制,"各國、勞動力變動的差異不大,一般年增長率在:1%一3%之間。唯一對經濟增長率有大的影響的是資本積累的變化,各國在要素投入增加方面的主要差異就:是資本積累率的不同、經濟增長還可以通過經濟結構升級的方式實現。將投入要素由低效率的部門向高效率的部門重新配置,同樣數量的投入要素的產出能在此而增加。在經濟增長的的三大源泉中技術變遷是最關鍵的。技術創新使得資本的邊際效率不會下降,從而維持經濟長期增長。單純依靠增加要素投入的外延式擴大再生產遲早會停滯下來的,而且市場競爭會使這種經濟增長方式在資源耗竭之前就早早失去活力。產業結構的升級會促進經濟增長,但是產業結構升級的基礎則是技術進步。技術進步使既定要素投入可以生產出更多、更有競爭力的產品,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從而實現經濟增長。技術變遷與資本積累關系密切。現代技術創新從科學研究、控制實驗到新產品試制、投產,需要花費大量的資本投入,同時,許多先進的技術需要資本設備作為其載體,技術創新往往體現在資本設備性能改良上。技術的升級實質上是通過資本積累來實現的,技術進步和資本積累兩者相互促進。相互依賴。而一個社會資本的積累和配置效率決定于資本市場的效率;資本積累的速度和規模與資金的投資回報率正相關。資本積累的高回報取決于資本的配置和利用效率。現代金融體系存在的基本價值就是積累資本,配置資本,資本的配置效率依賴于金融體系。的效率。我國目前的金融改革出發點必須定位于提高金融體系的效率,使其能夠很好地動"員資本、配置資本,服務于經濟發展。
二、我國金融市場的現狀;落后與混亂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長期推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金融體系是為實現這一戰略服務的,由于我國是個落后的農業國,資本極為稀缺,因此,如果利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本,資本價格就會非常高昂。而重工業一般是資本密集型的,投資周期長,風險大,需要從國外進口機器設備。這樣,在市場機制下,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就會落空。為了推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國家只好人為壓低利率和匯率,以便降低資本價格。在這種情況下,金融市場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政府用行政手段直接分配稀缺的資本。這種計劃體制可以保證處于優先發展地位的重工業獲得足夠的資本支持;但是卻犧牲了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稀缺的資本沒有配制到生產率最高的部門。
改革開放以后,國家為了調動各方面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對經濟的控制逐漸放松。即遵循所謂"放權讓利式"改革。隨著資源配置、的計劃控制減弱,鄉鎮企業等非國有企業發展起來,由非政府部門掌握的剩余也多了起來,加上國有企業改革也在一步步走向深入,自擴大,因此客觀上產生了對金融服務的需要。國家為了重建金融體系,開始改變資本分配體制,對國有企業的財政撥款改為銀行貸款,先后重建了四家專業銀行,90年代初又恢復了證券市場,外匯管理也逐漸放寬。人民幣大幅貶值。但是,在國有企業完全市場化以前,金融市場化會導致國有企業的資本成本大幅大升。國有企業因為有政策性負擔,沒有自我生存能力,完全市場化必然使大部分國有企業無力負擔資本成本而無法生存。為了保護國有企業,國家并沒有讓金融體系市場化,而是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四大專業銀行80%以上的貸款給了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很難得到銀行貸款。其它融資渠道如有企業無緣。改革開放以來,非國有經濟發展很快,是中國量。但是,非國有經濟缺乏正常的融資渠道,進入正式的金融體系楊本很高。甚至不可能,極大地限制了非國有經濟的發展,除了銀行以外,國家也陸續開始恢復或新建成保險、信托、證券等金融市場,這些非銀行金融部門發展很快,對國民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由于國有企業改革滯后,國有企業仍然承擔著政策性負擔,國家也仍然要對國有企業的經營負一定責任,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之間不能在產品市場上開展公平的競爭。這在金融市場上則表現為金融市場缺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各健全的法制,金融市場十分混亂,非市場因素太多,不能有效動作,沒有起到為技術創新呼經濟增長積累、配置資歷本的作用。
三、金融市場的發展與基本特征
如前所述,技術變遷對維持長期經濟增長起著關鍵作用,而技術變遷又與資本積累關系密切,正是經濟發展對資本積累和配置的需要才產生了金融市場,因此,金融市場的發展目標只能是為經濟發展高效率地籌集和分配資本。為了實現這個大目標,金融市場發展出兩大類,一類是直接融資,另一類是間接融資,兩者各有優勢,互相補充。直接融資方式主要有發行股票、債券等,資金供需雙方直接進行交易、或者在中介機構幫助下實現直接交易。間接融資主要是銀行貸款,資金供給著將錢存到銀行,銀行再把集中起來的資金貸放給資金需求者,實現社會剩余的動員和資本化。在直接融資中,由于資金需求者和資金供給者之間往往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和監督技術問題,相對來說,資金供給者,特別是小額資金供給者,很難控制資金需求者的資金運用,面對的投資風險很大。作為反面,由于不受或很少受到資金供給者的監督,直接融資的資金需求著可以較為自由地使用籌集到的資金,一旦經營失敗,也不必負償還責任,因此籌資風險小而且還可以利用信息不對稱,在發行股票或債券時進行炒作,以獲得溢價發行的好處。但是,間接融資的情況恰恰相反,資金供給者只要將錢存到銀行即可,由于商業銀行受到中央銀行的監管,有存款的再保險機制,投資風險完全由銀行承擔,因此資金供給者面臨的風險微不足道。從銀行獲得貸款的企業或其他資"金需求者卻必須面對銀行的嚴格監督,從貸款申請到使用、還款,都受到專業水準很高的銀行監督,在相當大的長度上保證了貸放資金的安全。在間接融資中,投資者的資金回報比較穩定可靠,銀行承擔了投資風險,并負責資金經營,所以要分離一部分投資收益,資金所有者得到的回報比較直接投資少。但是直接投資者面臨很大的投資風險,一旦投資失敗,連本帶利一概虧蝕。對于資金需求者來說,由于信息不對稱,為了說服資金供給著購買本企業的股票或債券人需要做許多工作,而且需要付給投資者的報酬也較高,因此直接融資成本高昂。但是,如果通過間接融資,因為資金的直接供給者只是一家或數家銀行、交易成本低廉、因而其融資成本就會大大下降。
從資金擁有者和資金使用者的角度來說,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的各有利弊,在現實經濟中,金融市場是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結合,最有效的金融結構取決于企業、生產的性質。如果一個經濟中的企業以資金密集型的企業和產業為主,其融資渠道以從大銀行貸款和發行股票、債務為主。如果一個經濟中的企業是以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為主,則有效的融資方式應以中小銀行貸款和企業自有資金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