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2 17: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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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的形式。調查表明,3個省份的高校正在進行優質教學資源的建設和共享方式的探索,共享的形式主要是有以下幾種。(1)重點、特色專業的建設與示范。教育部、教育廳或高校自身對旅游管理專業建設情況進行評估,對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或資金扶植,進行特色專業和優質專業的建設,培育和建設優勢教學資源,并進行示范推廣。各高校通過委派教師到這些示范點進行考察學習或掛職鍛煉,學習先進和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從而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專業的軟實力。(2)精品課程建設。為了進行“復合型”、“創新型”人才建設,2001年,教育部出臺了《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積極推行教育質量工程和素質教育。從2003年開始,根據教育部的統一部署,精品課程建設作為《質量工程》的重點項目在全國各高校展開,教育部專門設立了共享平臺———國家精品課程資源網。同時,各省份和各高校根據教育部的要求,也進行不同等級的精品課程建設。精品課程的建設大大地推進了高校信息化建設和優質教學資源的共享,為教師和學生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學習的平臺。(3)實驗、實訓設施設備的開放與共享。為了支持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改善教學設施和教學條件,從2002年4月開始國家財政部啟動中央與地方共建高校基礎實驗室的建設工作。近年來,在原有共建實驗室的基礎上,財政部從2007年開始實施了共建高校特色優勢學科實驗室建設項目。這些項目的實施,大大地改善了旅游管理專業的教學條件,特別是實驗、實訓條件,進一步推進了優質資源的建設。共享的范圍。為了了解西部3個省份優質旅游教學資源的共享范圍,筆者隨機從3個省份中抽取了9所高校進行電話調查,結合精品課程和案例資源等的網上共享查詢,結果表明,9所高校中有8個的實驗、實訓設備在校內實現了專業間的資源共享,有一個實現了同城高校間的資源共享。而對精品課程的抽樣調查發現,有部分精品課程的網站不能訪問或出現網頁錯誤,能訪問的精品課程網站都或多或少地對用戶的權限進行了限制。例如37%的精品課程網站要求有本校IP才能正常下載課件和教學視頻,94%的精品課程網站要求有用戶名和密碼才以登錄BBS。
優質資源共享存在的障礙
一、股權轉讓的概念及法律依據
(一)概念
股權又稱股東權利,是指股東基于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取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主要包括財產權利和管理參與權。股權既是財產權,又是社員權;既是請求權也是支配權。股權轉讓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按照法定程序將自己的股份轉讓與其他股東或股東之外的投資人的民事法律行為,同時伴隨股份的一切權利也隨之轉移。
股權的轉讓分為對內和對外兩種形式,對內及公司股東之間的相互轉讓,對此沒有特別的限制;對外轉讓是指向公司股東之外的第三人轉讓其股權,為了確保股東權利及公司的正常運轉,對此《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作了相應規定。
(二)法律規定
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p>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p>
二、股權轉讓的原則及限制
(一)基本原則
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p>
這是我國公司關于股權轉讓自由原則的體現,只有賦予股東股份轉讓權,才能保證公司資產的連續性和公司的長遠發展規劃,對股轉加以限制相對于股權的自由轉讓原則來說只能是例外情況。
股權轉讓的另一原則是概括原則,即股份一旦轉讓,則屬于股東權的權利、義務概由受讓人繼受,這是股權轉讓的題中之義,這意味著股東權的轉讓不能像物權或債權的轉讓那樣,轉讓雙方可以約定僅轉讓物權或債權中的一項或部分權能或權利。
(二)限制
對股權轉讓加以限制主要是出于人合的需要,以及加強公司治理及董事、控制股東忠實地履行義務,反壟斷及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和國家經濟安全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需要。有限責任公司對于股權轉讓的限制分為股權對內轉讓(即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限制和股權對外轉讓的限制兩方面。
1.對內轉讓的限制
(1)導致股東人數為一人的股權轉讓
對于股權對內轉讓可能導致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減少為一人,公司法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將會產生股權變動以外的其他法律問題,比如公司性質的改變,債權人法益保護,稅收及其他管理政策等問題的出現,此時股權轉讓效力將涉及諸多利益主體,目前通說是不因導致股東為一人而認定股權轉讓無效。對此解決方案理論與實踐有兩種不同見解,審判實務傾向于責令一人股東在一定期限內將股權對外轉讓一部分或變更公司形式為私營獨資企業。理論界則主張引入一人公司制度來解決此問題。
(2)股東權的平等保護
這是從《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三、四款延伸出來的原則,該規定體現了當多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同時主張受讓股權時,主張按意思自治原則,允許股東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平等地按持股比例受讓股權以保持公司原有股份控制權的平衡。同時公司章程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
2.對外轉讓的限制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p>
鑒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對股東以外的第三轉讓股權主要限制主要是股東的同意,優先購買權及強制買賣。
三、法律關系
只有對股權轉讓過程中的各種法律關系有了清晰的認識,才能夠確定各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過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關系:
(一)股權轉讓雙方之間的關系
股權轉讓的本質與一般權利轉讓相同,是轉讓雙方就股權這一標的發生的買賣關系,由債權法調整,但因股權的財產及人身屬性,突破了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其又受公司法調整。故,股權轉讓雙方的受到多方法律的調整。
(二)轉讓股東與其他股東之間的關系
有限責任公司兼具“資合”與“人合”的雙重屬性,是資本聚合與相互信賴的集合體,而股東具有投資選擇自由,為了平衡股東的獨立人格和公司的整體持續發展,對轉讓股東與其他股東之間的關系,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通過“同意條款”、“優先購買條款”予以規定。
(三)受讓人與其他股東、公司之間的關系
股權轉讓從另一個角度審查即是股東的變更,受讓人受讓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并行使相應的權利。新舊股東的變更將產生新股東身份的確認問題,轉讓股權雙方的協議依法成立生效后,進入履行階段,這就產生受讓人與其他股東、公司就權利與身份確認的法律關系。
(四)股權變動過程中,相關人與公司債權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由于股權轉讓的一般及特殊的雙重性質,及有限責任公司的資合、人合性要求,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相關人員包括轉讓股東、受讓人、其他股東等。股權的對內、對外轉讓有所不同,具體問題參考相關規定。
四、對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考察
(一)股權轉讓合同的成立
前文已述,股權轉讓合同在權利買賣這個層面與一般合同無異。首先,合同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按現代合同法理論,作為事實判斷,合同的成立只要求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作為法律依據,我國《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奔粗灰贤p方就股權轉讓的標的、價款等主要事項達成一致,股權轉讓合同即告成立。
(二)股權轉讓協議生效的影響因素
1.一般規定
我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p>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一定的法律效力,發生當事人訂立合同時欲發生的法律效果。有別于合同成立的事實判斷,生效反映法律的價值判斷及追求,合同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一般情況下,遵循意思自治原則,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依法成立的合同產生按照當事人訂立時意欲發生的效果。既是價值判斷,必有取舍,特殊的情況下法律會明確規定合同的生效要件,諸如要式、要物、附停止條件等方面的規定。法律僅明確規定了特殊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要件,如:在國有法人股的轉讓中,必須經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中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也必須報經審批機關批準和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無此要求。
2.公司法關于股權轉讓的限制條款對合同效力的影響。對于一般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要件法律未明確規定,但《公司法》第七十二條對外轉讓限制的同意和有限購買規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合同的效力如何,眾說紛紜,理論界主要有以下觀點:
﹙1﹚股權轉讓合同原則上從成立時生效,法律對股權轉讓的限制對合同生效沒有影響;
﹙2﹚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和放棄優先購買權是股權轉讓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
﹙3﹚未經股東過半數同意和放棄優先夠買權等程序的股權轉讓合同無效;
﹙4﹚未經股東過半數同意和放棄優先購買權等程序,股權轉讓合同處于效力待定狀態;
(5)未經股東過半數同意和放棄優先購買權等程序,程序上的缺陷并不影響股權轉讓的實體權利,屬于可撤銷的行為。
首先,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三款的性質,筆者認為其屬于強制性規定,一從文字表述看“應當”,體現立法強制之意。二,從價值選擇和取舍,即立法目的看,“同意條款”和“優先購買條款”是為了限制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維護公司的人合性。故,若作任意規定,恐有違公司法的價值追求。
其次,股權轉讓協議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效力如何定位?
第一,合同法嚴格控制無效合同的范圍,只有在侵害國家、社會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情況下才否認合同的效力,而且如果能通過其他的救濟途徑予以修正,原則上還是不主張直接認定無效的。
第二,股權轉讓協議,未經公司股東過半數同意,未尊重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確實存在侵害其他股東利益的可能,但這種損害并不是直接或必然的,不宜以未履行相應程序而否定其效力。
第三,實際操作中,許多股權轉讓合同雖然沒有履行相應的程序,但事后各方都無異議,在這種情況下還認定無效,沒有任何意義。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公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東通報轉讓價格等要件而與非股東訂立股權轉讓合同,或者與非股東訂立股權轉讓合同,價格或者其他主要條件低于向其他股東告知的價格條件的,其他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合同。
盡管最高法院的意見是可撤銷,但比較研究效力待定和可撤銷兩種制度后,筆者主張效力待定制度。
合同的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認定合同無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由有追認權的當事人單方面進行補正,再確定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的可撤銷,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因意思表示不真實,法律規定享有撤銷權的人通過人民法院或其他機構行使撤銷權而使已經生效的合同歸于無效。
(1)從適用范圍看:前者主要適用于合同當事人的締約行為影響或侵害到了第三人的權利,第三人的態度對他們行為的態度有待進一步明確;后者主要是對當事人在合同成立時未發現的瑕疵進行救濟,當事人或第三人對行為一般情況下持否定態度。
(2)從設立目的看:前者是賦予相關權利人選擇權,或追認或拒絕,來維護自身的利益,其中側重使相關人有機會補正能夠補正的瑕疵,促成合同生效;后者則是賦予相關人撤銷業已發生效力的合同,旨在否定合同效力。賦予股東在股權轉讓合同發生效力前選擇。
(3)從設立效果看:前者可以督促權利人積極行使權利,要么以使之無效,要么追認使之生效,經過短暫的催告期間,法律關系能及時確定下來;后者合同已經生效,卻還要面臨時刻被撤銷的可能。
此外因撤銷權的期限較長,法律關系將長期處于不確定的狀態。否定生效并履行了的合同,在實際中亦存在種種問題。從權利行使看:前者的追認權與拒絕權只需根據權利人的意志,單方面作出決定,權利的行使快捷、經濟;后者則需要通過法院以訴訟的方式進行,較前者繁瑣,不利于權利的行使。
一、公司僵局的內涵
公司僵局(CorporationDeadlock)是英美法上的一個概念。根據《布萊克法律辭典》的定義,公司僵局是指“公司的活動被一個或者多個股東或董事的派系所停滯的狀態,因為他們反對公司政策的某個重大方面”。英美法系雖未對公司僵局作出明確的界定,但是,因在司法實踐中,對于是否構成公司僵局,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權,故并不影響法官對具體案件的審理。在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或法學著作中,并沒有與公司僵局相對應的概念。本文比較贊同趙旭東教授的解釋,他將其定義為:“因股東間或公司管理人員之間的利益沖突和矛盾導致公司的有效運行機制失靈,股東會或董事會因對方的拒絕參會而無法有效召集,任何一方的提議都不被對方接受和認可,即使能夠舉行會議也無法通過任何議案,公司的一切事務處于一種癱瘓狀態?!盵1]本文作如下表述:公司僵局是指因股東之間或董事之間或者他們之間出現自身難以調和的利益沖突和矛盾,導致公司的運作機制失靈,股東會、董事會因對方的拒絕參會而無法有效召集;或雖能如期舉行會議,因任何一方的提議都不被對方接受和認可,也無法形成任何決議,公司運營陷于癱瘓,已經不能夠為股東和債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的一種僵持狀態。公司僵局根源于公司內部存在的尖銳矛盾損害了公司的人合性,也就是說“人合性”的喪失是公司僵局形成的根源。
二、公司僵局形成的法律癥結
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何在?一是有限責任公司封閉的特性所致,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區別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一旦少數股東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即可拋售股份“,用腳投票”。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要轉讓出資必須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為維持公司的封閉性,許多公司甚至以合同的形式禁止向外部人員轉讓出資?!凹词箾]有法定或約定的限制,由于缺乏公開交易的市場,價格不易確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也難有與股份一樣的流動性?!盵1]這樣,股東的出資就被長期鎖定。少數股東即使深受多數股東的壓制、剝削也無退出的途徑。二是在公司法的法定資本制和資本不變。原則之下,任何公司一經成立,資本實質上就被凍結,除非通過嚴格復雜的減資程序,股東的出資不能收回。法律雖然允許股東通過股權轉讓退出公司,但在公司尖銳的矛盾沖突情況下,股權的轉讓存在嚴重的困難,因為公司內部中公司決策和管理所實行的是多數決制度。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通過任何決議都需至少半數以上的表決權或人數的同意,對于股東會增加資本、減少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則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表決權同意,對于董事會的決議,有的公司章程甚至規定了更高的表決多數。這樣大股東一旦控制了表決權的多數,小股東無法表達自己的意志,股東會、董事會形同虛設;或者股東表決權和董事人數對等化,各方股東派任的董事人數基本相當或相同之情形下,股東或董事之間發生了矛盾和沖突升級,甚至完全對抗,任何一方可能都無法形成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要求的表決多數,決議的通過幾無可能,公司的僵局狀態由此形成。
三、一種合理化的干預主義——司法救濟的介入
首先,關于訴訟主體、訴訟程序和管轄法院的確定有權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請求解散公司的適格原告,只能是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但應以誰為被告?公司法沒有明確規定。原告股東或者董事可能會認為,與其發生利害沖突并侵害其權益最后導致公司僵局的是其他的股東或者董事,而非公司,故被告應該是其他股東。實踐中許多案件原告人均是將對方股東或董事列為被告,而將公司列為第三人民提訟。筆者認為,公司是實體權利義務的承受者,判司決的效力必將及于公司,因而公司應是司法救濟訴訟的法被告。大陸法系各國都采用這種方式,即解散之訴應針對公司提出,其它股東或者事一般情況下應當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因為案件的判決結果與他們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其參加訴訟便于法院查明事實,作出公平的裁判。
其次,關于能否將強制股份收購作為打破公司僵局的替代方式強制股份收買是一種特別的股權退出機制。它是指由公司或發生爭議一方的股東收買對方股東的股權,使其退出公司,以化解公司僵局。相對于解散公司的方式來講,這種強制股份收買的方式是一種比較折中的方式,目的在于在保全公司的前提下打破公司僵局,避免了因強制公司解散帶來的不利后果。從國外的立法看,這種規定較為普墑。如在美國,現有一半、l''''l的法律規定了法院可以采用這一方法打破公司僵局在德國,則通過法院判例法的形式創立了兩種與此相類似的替代救濟方法:退出權和除名權,即讓僵局中某方股東出讓股份,退出公司并從公司的1I殳東名冊中除名。新的公司法已經承認了一人公司的合琺性,因此對于通過采用這種股份收買的方式來使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出已經給予以法律上的承認,并且.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第一百四十三條第(四)項也規定,異議股東可以向法院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從而為股東退出公司提供了法律途徑因此,報據新公司法,法院可以通過強制股份轉讓作為打破公司僵局的替代方式。超級秘書網
最后,關于判決解散公司時的裁判范圍。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發生法律或章程規定的事由而停止業務適動,并引起公司清算的法律行為。根據公司盛第一百八十一條和第一百八十四條,公司被解散后.應在15日內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屬于公司的強制解散,由于公司僵局的存在,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屬性喪失.因股東之間的尖銳矛盾和公司管理機構的癱瘓,被強制解散的公司在通常情況下是無法組織進行清算的。如果僅判令解散公司,而不對公司的清算作出裁判,將不可能順利對公司進行清算,往往又會引發無休止的爭訟,增加當事人的訟累,井可能導致公司財產流失,公司債權人和勝訴股東的利益將得不到切實的保障因此.借鑒美國標準公司法的規定,法院在作出解散公司的判決時,應當一并作出特別清算的裁決和安排:確定解散生效日期.并判令清算義務人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限期對公司進行清算。這是一種既有利于當事人又有利于社會的司法選擇。
參考文獻:
持有公司的股票,便成為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股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是財產權的一種,無論那種公司,股東的股權都可以轉讓,由于公司性質等因素的不同,對于股權轉讓的限制也就有所不同,有輕有重。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本文重點對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限制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與探討。
一、股東在制定公司章程時,對股東轉讓股權的問題進行限定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在制定公司章程時,一般會對股東轉讓股權的問題進行規定,這些規定有時與公司法一致,有時相異。其原因有兩種,一種是股東故意要求作出這樣的制度,主要是考慮到以后的股權轉讓順著自己的意思發展;還有一種就是對公司法不太熟悉,不知其間的沖突,是無意造成的。當公司章程與公司法規定不一致時,公司章程中規定的轉讓條件能否有效,還要看具體的情況,以區別對待。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高于公司法規定時的效力,應當被視為有效。這主要是由于公司章程的性質決定的。有關公司章程的性質目前學界還沒有統一看法,有契約說、自治規則說,綜合說。契約說是指公司章程是由股東或者發起人共同商議協定的,在公司成立后對股東或者發起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總的來說具有契約性質;自治規則說是指公司章程不僅對參與制定規則的股東有約束力,對后來加入的以及持反對意見的股東也有約束力;綜合說是指既認為公司章程對發起人權利,義務等出資方面的規定具有契約性質,在其他方面又具有自治規則性質。公司章程的性質多采用綜合說,對于股東自治規則如果不與公司法發生沖突,應該生效。另外還與有限公司的性質有關。有限公司注重的是股東之間的穩定以及長期合作關系,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轉讓條件高于公司法的規定時,則對于股東之間的穩定性有益。《公司法》第35條第二款規定,即必須經過一定比例(過半數)的股東同意,若公司章程的規定達不到這一比例要求,就違反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則屬于無效條款,若達到(包括超過)公司法規定的比例要求,即滿足了公司法規定的條件,應屬有效。考慮到有限公司的性質問題,《標準化法》第六條規定:“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p>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東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低于公司法規定的效力。公司章程規定,股東向非股東轉讓股權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三分之一或者更低比例的股東同意,這樣的規定應當是無效的。因為《公司法》第35條第二款規定“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屬于強制性規范。其中,過半數是最低要求。
如果公司法沒有涉及,公司章程對股東轉讓股權的限制條款效力。對于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公司法沒有涉及的,公司章程規定股東轉讓股權要考慮的因素,一些人認為公司章程不該超越公司法的規定,對股東轉讓股權問題作出限制,股東轉讓股權是自由的。還有一些人認為公司章程是在不與公司法發生沖突的前提下作出的特別規定,則是可以的;主要是因為,在公司法對股東轉讓問題已經做了規定,公司章程就不應該再作出高于公司法的規定,但是考慮到我國公司制度實行時間較晚,股東法律意識還不是很強,公司章程在不與法律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對股東轉讓股權的問題作出進一步的明細補充是對的。在市場經濟情況下,公司法也要活用,要考慮公司股東的意愿。
二、公司法對股東轉讓股權的限制
公司法對股東轉讓股權的限制是有很多理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資本的聯合,股東人數有上限規定,資本也有封閉性特點,體現出來的有限公司具有“人合”和“資合”的雙重性質。有限責任公司具有很強的人合公司性質,股東之間愿意投資成立公司,他們之間往往是有一定的信任因素的,外人很少愿意進入有限責任公司,成為其中的股東。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質,主要表現在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時的限制態度。這種限制主要是為了維護股東間的緊密關系。股東之間成立有限公司時,其間的合作不僅僅是資金問題,在一些高新技術公司中,多方合作可能是互補關系,比如,一方具有充實的資金,主要出資,另一方擁有專利或者非專利的高技術,其他方則擅長管理運作等,如此的互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經營,提高公司的效益。這樣的公司股東是緊密結合的,任何一方要退出,都會給公司造成很大的損失,所以,對股東轉讓股權進行限制也是必要的,是有利于公司發展的。
股東轉讓股權的限制方式主要有過半數股東同意?!豆痉ā返?5條第2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备鶕摲ǖ?8條第一款第(十)項規定,股東會“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因此,股東會的召開是必要的。股東會對股權向非股東轉讓進行表決,必須通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這里的過半數應該是說股東人數超過一半同意即可以通過表決,實行的是一人一票制而非持股多數決。
三、股東變更登記對股權轉讓合同的影響
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核準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該條例第31條同時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我國《公司法》第36條規定:“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备鶕梢幎?,股權轉讓有兩個變更登記,但是這兩個變更登記與股權轉讓合同的成立沒有聯系,也不會發生什么影響。我國《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比如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權轉讓合同必須經過原批準機關的批準,未經批準的,股權轉讓合同不發生效力。這里面牽涉到股權變更問題,其實股東未辦理變更登記是不影響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的,因為股權轉讓是當事人的一種自治結果,是當事人自己愿意的。而對于變更登記,則主要是對于權利的轉移來說的。
總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問題是受到很多限制的,公司法對其有所規定,公司章程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又做了比較細化的補充,很多規定對股東轉讓股權來說是更高限制。一般情況下,這些限制是為了加緊股東間的關系,是為了讓公司向著更有利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M9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15-0116-01
1 蓬R市旅行社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準入門檻低、經營成本少,造成了旅行社規模小、競爭力差、管理松散的局面。
我市旅行社總量59家,數量每年都在增加,而旅行社業務市場確基本沒有多大變化。大多數旅行社負責人缺少長遠的發展目標,沒有品牌意識,不靠質量取勝,而靠數量人頭盈利,解決溫飽問題還可以,企業做大做強談不上。為了節約成本,一方面,80%的旅行社沒有聘用專職的管理人員,商業秘密走失、過分依賴計調、導游異地帶團失控、管理不力帶來利潤損失、對員工給公司帶來損失行為束手無策的問題,旅游旺季應接不暇。另一方面,為了逃避繳納導游養老保險,大部分的旅行社導游被掛在管委導游服務中心,借調旅行社期間,導游才有報酬,掛在導游服務中心,導游員既無工資也無保險,以從旅游經營單位索取回扣為主要生活來源,導致縮短行程、增加另行收費的旅游項目、增加購物等行為的產生。
1.2 低價競爭,固守傳統經營模式
大多數仍居于傳統的觀光游,深層次的產品開發嚴重不足,大多數旅行社主要以地接為主,組團社份額僅占旅行社總數的12%,各旅行社競爭激烈,為了占領同一客源市場大打價格戰,而從目前旅行社的發展角度來看,蓬萊不是旅游的第一目的地,而是充當了煙威、青島的中轉站的角色,利潤高的客源多數被青島、煙威壟斷,即便是蓬萊旅行社接待利潤低的客源,膠東半島常規團費用組團社了如指掌,團費被組團社一壓再價。往往一個團隊,組團社向幾個地接社詢價,誰的價格低就給誰,你不做他做。地接幾乎零收益的團隊,旅行社只有通過降低服務質量、克扣房標、餐標、增加其他項目實現收益。
1.3 市場混亂,景區內外政策不一
為全面有效遏制景區門票銷售無序、價格混亂、旅游企業不正當競爭等擾亂市場行為,進一步凈化我市旅游市場經營環境,維護正常旅游市場秩序,2016年在全市范圍內下發了《關于全面叫停游覽場所預售門票的通知》,景點門票預售市場混亂現象得到了一定的緩解,但是還是存在賓館飯店、漁家樂等無旅游經營資質的商家出售各景區門票,甚至門票價格與旅行社在各景區獲得的優惠票價持平,可以說“搶占”了旅行社的生意。在走訪調研中了解到還存在這樣一種現象,我市景區對內對外優惠政策不一致。旅行社普遍反映個別景區對本地與外地旅行社實行兩種政策,蓬萊的旅行社買票必須是7個人成團,而青島的旅行社卻可以一個人也成團。有的景區考慮到路途原因,有的優惠政策對外地比本地的還要優惠。景區的散客票政策限定幾家旅行社,且價格不統一,也是一個很大的弊端。
1.4 思想陳舊,網絡營銷手段滯后
目前我市旅行社有獨立網站的10家,少數旅行社與攜程、同程、途牛、去哪兒、欣欣、螞蜂窩等影響力較大的OTA合作。從各旅行社網站的經營情況看,網站知名度不高、在網站的宣傳投入方面維護費用較低,基本在5000元左右,網頁功能單一、更新滯后、缺乏吸引力,只是最簡單的線路、景點、價格信息的,追加一些浮動廣告窗介紹最新的活動,沒有做到線上、線下的有效統一,帶來的業務量屈指可數,產生的經濟效益不高。在調研中,為數眾多的旅行社滿足于現有的狀態,對電子交易很少有興趣。隨著微信的發展,現有旅行社基本轉向通過微信朋友圈平臺推薦旅游線路,但是也僅有近10家旅行社推出公眾微信號,旅游信息。
1.5 安于現狀,欠缺開發設計能力
一是表現在對本地旅游市場的發動能力不足,沒有有效的辦法來刺激市民出游消費。二是針對有出游需求的,旅行社卻沒有能力去承攬。介于我市旅行社實力有限,滿足不了旅游目的地、出游時間等技術要求,導致旅行社沒有能力獨立成團,只能通過委托招徠業務轉給外地大社。三是個性化產品的設計欠缺。目前我市旅行社開發的旅游線路基本上一種是套用其他旅行社研發的產品,另一種就是簡單的將旅游要素進行組合,缺少考察踩線,綜合、提煉各種元素,沒有任何技術門檻。
2 對策措施
2.1 加強宣傳覆蓋目標群體
旅游公司在差異經營策略中將大學生市場作為細分目標市場的重點差異服務對象,那么針對這一群體的意識感染力度就需要大幅加強。除了在組建民族歷史教育游,紅色少年培訓基地、野外生存拓展訓練,追尋成吉思汗足跡等精品路線方面努力吸引大學生視線,旅游公司更應走進校園,進行面對面宣傳;培養校園內部直銷人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立校園內部固定咨詢營銷網點,不僅保證宣傳力度提升,也增強了企業認可度。當消費群體產生依賴消費時,帶動的就是業務量的延續提升以及校園環境下的穩定營銷局面。
2.2 加速建設完善網絡平臺
作為“信息高速公路”的互聯網媒體將成為旅游公司面向旅游者的一個新窗口。旅游公司要高度重視旅行社網站建設,應成立一個專門的網絡業務部門,聘請專業工程人員參與建設維護。充分利用網絡平臺對企業產品進行介紹、宣傳、推廣;業務人員在網上提供咨詢、訂單、征求售后反饋等“答、問、講、記”服務。同時旅游公司還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業務規模選擇合適的組合式營銷模式,開展虛擬旅游、虛擬社區等,尤其是手機移動終端出現后,微信成為人們最喜歡的溝通工具之一,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及時推送旅游信息,提供出行常識,線上線下雙重結合,打造營銷新模式。
2.3 保證信譽打造誠信名片
旅游投訴是目前國內乃至國際發生幾率最大的民事訴訟,所以,旅游公司要想長足發展,就應從宣傳、服務過程中到售后服務等各個環節,都注重信譽,實際與宣傳相吻合。所以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和培訓,定期考核,提升員工道德素質,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營造以“誠信”為主的企業文化氛圍。而此活動的目的是為了打擊“不合理低價游”,引導旅游企業誠信經營。而國家旅游局也號召,廣大游客出游可以選擇公開承諾誠信經營的旅行社報名,并鼓勵游客進行監督和舉報,旅游主管部門對違反承諾的旅游企業將依法依規給予嚴厲處罰。
2.4 整合資源開發特色產品
大型旅行社在整個市場內通過重新組合實現集團化之后,旅游公司作為中小規模旅行社因為在標準化的產品路線營銷上不具有競爭優勢,所以應漸縮建設比例,加大對蒙古特色旅游產品的開發力度,向專業經營轉型,形成特色服務,以便滿足目聳諧】突群體的旅游需求。這樣不僅在可以豐富路線項目內容,還可以增加收益。
結語:綜上所述,旅游業正在以飛快的速度發展著,而旅行社的服務與經營卻停滯不前,為提高旅行社行業利潤,提升旅行社服務水平,應全面地了解中國旅行社行業目前存在的問題與發展現狀,并分析其經營的優勢與服務創新對策。在變幻莫測、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人人都可以成為旅游者,時時都可以作為旅游季。企業決策者只有與時俱進,不斷地揣摩研究行業環境,認清企業自身處境,及時作出相應的策略調整,迎合消費者需求,匹配市場供給,保證市場份額,使企業在良性循環中得到長足發展。鑒于本篇論文調研區域的局限性,數據統計針對性強,統計結果不具有普遍性。同時在對旅游公司目標市場細分后,所提出的經營對策還不夠完善,這將有待結合公司經營策略實施進度而逐步做出補充和調整。
參考文獻:
[1] 栗超.我國旅行社行業規制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12.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旅游的發展,旅游業和電子商務結合過程中出現了諸多問題,本文研究當前旅游業中電子商務的應用現狀,分析其存在的主要問題,如旅游電子商務系統功能簡單、公眾對網絡安全缺乏信心、以及電子商務人才匱乏等。并針對上述問題提出相關建議,以期提高我國旅游總體水平、提高我國旅游企業競爭實力。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高級生活質量心理訴求的發展,旅游業規模正在逐年迅速增長。與此同時,全球旅游電子商務連續5年以35%以上的速度增長,一度占到全球電子商務總額的20%以上。在這樣的背景下,研究我國旅游業電子商務的應用有著典型的意義。
1 旅游業電子商務發展的背景
1.1 旅游電子商務的概念:電子商務泛指一切通過電子方式開展的貿易活動。旅游電子商務是指在全球范圍內通過各種現代信息技術尤其是信息化網絡所進行并完成的各種旅游相關的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綜合服務活動。
1.2 旅游電子商務的特點:旅游業是典型的信息密集型和信息依托型產業,是最適合應用電子商務系統、提高顧客服務水平的行業之一。在旅游業中應用電子商務,可以為游客提供更加個性化、人性化的服務。旅游電子商務具有三個特性,即聚合性、有形性、服務性。網絡時代,電子商務營運成本低、用戶范圍廣、無時空限制、能同用戶直接交流。這無疑能提高顧客滿意度,賦予旅游業無限的生機和活力。
1.3 旅游電子商務的現狀:在歐美發達國家,旅游電子商務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是整個電子商務領域最大、最突出的部分。我國旅游電子商務還處在初級階段,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國內網民登錄旅游網站僅限于攜程、E龍旅行網幾個大型網站,網民在網上旅游預訂也局限于機票、酒店的預定。目前,我國旅游業應用電子商務的總體水平很低,信息服務能力有限,國際競爭力較弱。
2 旅游電子商務存在的問題
2.1 旅游企業不重視:大多數旅行社包括一些知名旅行社都認為,目前大多數消費者依然憑借傳統的服務方式選擇旅游公司,因而忽視了應用電子商務系統所能帶來的潛在收益。從成本角度考慮,建設電子商務網站需要較大支出以購買相關軟硬件設備、引進人才,但是相應的回報卻難以保障。從實施角度,電子商務是新生事物,旅游公司沒有相關經驗和人才,不清楚如何著手開展電子商務。
2.2 旅游網站信息匱乏:很多旅游企業即便建設了網站,網站上也只是進行一些諸如景點、旅游路線、旅游知識等介紹性的描述,還沒有充分利用電子商務在商家與顧客之間架起“直通橋”,也不能提供全面的、專業的、實用的一整套的旅游服務,不能盡顯網上旅游的無限魅力。旅游網站功能非常簡單,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網站功能簡單,內容更新不及時,搜索功能差,網絡廣告形式單一,虛擬社區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網站不能給瀏覽者的留言予以及時回復。
2.3 旅游企業人才缺乏:目前,旅游網站信息構建所需的硬件和軟件都已比較成熟。旅游網站的建設、運營和管理涉及多方面的知識,從業人員不但要具備較高的網絡技術、電子商務知識,同時還應具備旅游專業知識、市場營銷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識。事實上,現在缺乏既熟悉電子商務又精通旅游業務的復合型人才。正是由于人才的缺乏,致使旅游公司的電子商務不能順利開展和發展壯大。
2.4 公眾對網絡安全缺乏信心:目前,影響網上交易的阻力之一就是安全問題。電腦病毒和非法闖入等均構成對電子商務網絡系統的威脅。很多用戶不愿意進行網上支付是因為擔心網絡安全沒有保證,以致自己的信用卡等資料被網絡黑客竊取造成損失。除此之外,就是網上做交易需要進行一系列的用戶認證程序,用戶大量的隱私被暴露在網上,這使得越來越重視隱私權的公眾不愿意進行網上交易。目前,在線的網上支付尚未真正解決,仍大量沿用“網上交易,網下支付”的支付模式。
2.5 電子商務信用安全有待加強:盡管電子商務發展迅速,但是普及率還有待加強。據調查,目前我國有網購行為的網民還局限于年輕人,廣大的有經濟實力的中年人并沒有發展起來,除了一部分人不會使用電腦以外,更大的原因是因為人們對電子商務信用的顧慮。如旅游公司景點描述不符,旅游團隊組成夸大宣傳,紀念品以次充好等。如何保證旅游公司在網絡上的宣傳所述屬實,如何保證旅游公司本身的信用,成為進一步開拓旅游網絡市場的問題。
3 旅游電子商務發展對策
3.1 領導作用,專人負責:旅游企業想在當今信息化社會立足,就必須明確開展電子商務的決心。企業領導要足夠重視,起到模范帶頭作用,領導全公司開展電子商務,制定負責人管理電子商務質量。開展電子商務不能局限于建立網站,更要宏觀規劃統籌全局,保證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有效進行。包括旅游電子商務網站策劃、旅游電子商務網站建設、旅游電子商務網站運營與維護、網絡營銷和網絡支付、做好電子商務盈利模式分析。
3.2 統籌全局,加強合作:首先,積極加強與酒店旅館、旅游景點、特產經銷商、銀行和交通部門等部門合作,保證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和游客流這“五流”順暢運行。酒店旅館、旅游景點、特產經銷商、銀行和交通部門可以推行電子票務、電子消費券。其次,積極加強與交通部門的合作,推行電子票務(機票、車票、船票等),搶占市場份額。電子票務的出現可以提高供需雙方的效率,節約印票、取送票的成本。此外,還得加強與銀行合作,解決網上安全支付問題。
3.3 校企合作,引進人才:旅游企業開展電子商務需要的許多負責網站日常建設與維護的工作都是這些學生學過的專業課程,優秀的學生們是能夠勝任的。企業可以挑選一些優秀的電子商務專業學生,負責網頁設計及內容更新等工作,進而負責系統設計和開發工作。同時,可在學校里聘請一些知名的教授或者熟諳前沿知識、有影響力的教師學者指導。還可以和學校開展“校企合作,任務教學”活動,在課堂上安排實際任務,這樣學生學習也有的放矢,企業也可以從各個項目中獲利。
3.4 加強網絡安全建設:網上交易能否做到保密和安全將直接關系到買賣雙方的利益,安全問題是推廣電子商務的關鍵。企業自身首先要加強安全保護措施,如從事電子商務的旅游網站要安裝確實有效的防火墻,防止“黑客”攻擊,保障網民的隱私權和財產安全,使游客對網絡安全有信心,敢打開頁面,敢在網上支付。電子商務已經逐漸成為世界經濟的新熱點,其安全性的措施隨著信息化的深入而要求越來越高,必須同步升級,不斷改進。
3.5 加強網絡信用保障:從政府角度,需要為旅游業應用電子商務建立必要的法制條件,近期中國人民銀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和執行就有效地規范和改善了旅游企業網上支付信用。我們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規,除此以外,網絡信用的保障還需要第三方認證機構的支持。比較權威的相關機構,如銀行、電子商務平臺都可以發起網絡信用聯盟,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著手來建立旅游電子商務信用評價體系,有效評估并定時公開旅游企業的信用,以保證旅游電子商務業內信用。
綜上,我國旅游業若能迎接信息化時代的機遇與挑戰,努力適應網絡時代的變革,利用電子商務為消費者提供更滿意的旅游服務,實現旅游業管理創新、經營創新和市場創新,通過旅游電子商務的實施,必將提高公司的競爭實力,促進旅游業的新飛躍。
參考文獻
1.1資料
通過中國期刊網、萬方數據庫、國家林業部、環境保護部、福建省環境保護廳、福建省林業廳和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局門戶網站,查閱了相關文獻資料,包括自然保護區管理的相關論文、報道和文件等。
1.2問卷調查
1.2.1管理人員的調查問卷
在專家咨詢基礎上,經過反復修訂,設計了《漳江口保護區管理的調查問卷》(以下簡稱調查問卷)。23位專家對調查問卷進行了內容效度檢驗,檢驗結果顯示,17位專家認為非常可行,5位專家認為比較可行,1位專家認為一般可行。該檢驗結果符合研究要求。選擇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局、福建省環境保護廳、福建省林業廳、漳州市環境保護局、漳州市林業局、云霄縣環境保護局和云霄縣林業局等單位的管理人員開展調查,采取面對面訪談的形式,并對問卷中的疑問給予解答,提高了問卷回答質量和回收率。問卷的調查時間為2013年7~8月。共向81人發放調查問卷81份,回收調查問卷77份,其中,有效調查問卷76份。對調查問卷的調查結果進行了內部一致性檢驗,經檢驗,調查問卷的信度系數為0.87,表明調查問卷具有可信性。
1.2.2專家的調查問卷
設計了《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的利益相關者調查問卷》(以下簡稱調查問卷)。23位專家對調查問卷進行了內容效度檢驗,檢驗結果顯示,16位專家認為非??尚?,3位專家認為比較可行,2位專家認為一般可行。該檢驗結果符合研究要求。按照具有代表性原則,選擇福建省環境保護廳、福建省林業廳、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福建省國土資源廳、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相關單位的專家,選擇科研院所和高校中主要從事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環境管理等方面的專家。調查問卷的調查時間為2013年9~10月。共向78人發放調查問卷78份,回收調查問卷75份,其中,有效調查問卷73份。對調查問卷的調查結果進行了內部一致性檢驗,經檢驗,調查問卷的信度系數為0.86,表明調查問卷具有可信性。
1.3數理統計
采用MicrosoftExcel軟件對調查數據進行統計處理,按照重要程度給予賦值,分別以5分、4分、3分、2分和1分的賦值,最后用總得分除以選擇人數,得到平均分。
2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的利益相關者分析
利益相關者指受一件事的原因或者結果影響的人、集團或者組織。利益相關者分析是通過確定基本特征、內在聯系等方面來推定關鍵參與者或利益相關者的工具或方法[4]。公共管理中的利益相關者分析,更強調參與者和組織者之間的相互影響,在影響的背后就隱藏著公共管理問題的答案[5]。運用利益相關者理論分析自然保護區管理問題,能很好地協調利益相關方,使復雜的管理問題的解決方案趨于理性化。2.1管理中利益相關者的界定利益相關者具有合法性、權力性和緊急性3個特征[6]。根據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的利益相關者權力和利益關系的定性判斷,將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的利益相關者分為確定型利益相關者(同時具有合法性、權力性和緊急性3個特征),包括政府、當地社區、非政府組織、企業與旅游公司;預期型利益相關者(具有合法性、權力性和緊急性3個特征中的2個特征),包括科技工作者和社會公眾;潛在型利益相關者(具有合法性、權力性和緊急性3個特征中的1個特征),包括金融機構、新聞媒體和旅游者。專家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利益相關者中的政府(包括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局)、當地社區、非政府組織、企業與旅游公司的重要性高,重要程度都大于4.50分(圖1);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的重要性較高,重要程度在3.00~3.50分;金融機構、新聞媒體和旅游者的重要性低,重要程度都小于2.50分。圖1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利益相關者的重要程度Fig.1ImportanceofthestakeholdersintheManagementofZhangjiangkouNatureReserve根據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利益相關者權力和利益關系的定性判斷,結合專家的問卷調查的結果,界定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的確定型利益相關者為政府(包括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局)、當地社區、非政府組織、企業與旅游公司;預期型利益相關者為科技工作者和社會公眾;潛在型利益相關者為金融機構、新聞媒體和旅游者。2.2管理中確定型利益相關者的價值取向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由于確定型利益相關者的角色、責任和任務不同,其價值取向的差異較大,造成利益者相關者之間的沖突。通過專家的問卷調查統計結果,分析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確定型利益相關者的價值取向。從表1可以看出,有71人(97.26%)認為政府的價值取向為生態價值,有69人(94.52%)認為當地社區的價值取向為經濟價值,有68人(93.15%)認為非政府組織的價值取向為社會價值,有70人(95.89%)認為企業與旅游公司的價值取向為經濟價值。政府追求的是漳江口保護區資源環境保護和生態功能發揮以及生態效益提高,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政府通過制定法規和政策,調控和規范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行為,實現漳江口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價值管理的目標,所以政府關注的是生態價值。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局作為政府為濕地保護和生態價值管理設立的管理機構,主要職能是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執行濕地保護的法規和政策,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生態效益為目標,所以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局關注的是生態價值。漳江口保護區建立和管理制約了當地社區的發展,限制資源的利用造成漳江口保護區當地社區經濟收入的減少,而當地社區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漳江口保護區當地社區為了發展生產,追求經濟利益,以經濟效益為目標,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當地社區關注的是經濟價值。漳江口保護區及其周邊地區的加工企業利用保護區的自然資源獲得經濟收入,企業追求的是經濟效益,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企業關注的是經濟價值。漳江口保護區及其周邊地區的旅游公司利用保護區內的資源環境發展旅游,其主要目的是以營利為主,追求利潤最大化,以經濟效益為目標,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旅游公司關注的是經濟價值。非政府組織通過培訓漳江口保護區的社區居民,提高了社區居民的文化水平,為漳江口保護區管理提供了社會支撐;另外,非政府組織通過濕地保護和發展生態環境項目、推廣科學管理技術,提高了當地社區和社區居民的經濟收入,實現非政府組織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的使命,以社會效益為目標,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非政府組織關注的是社會價值。
3漳江口保護區公共管理模式的構建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為核心的各種社會公共組織以有效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促進公共利益最大化為宗旨,運用政治、經濟和管理的理論和方法,依法制定與執行公共政策,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活動。公共管理需要整合以政府為核心的各種社會公共組織的力量,公共管理的主體不僅有政府,還有社會中為追求公共利益服務的非政府組織等[7,8]。漳江口保護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具有公共物品的特點,在管理中會造成“搭便車”、“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等[9],需要政府、當地社區、非政府組織、企業與旅游公司之間的配合與互動,所以作為公共管理對象的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主體應該多元化。
3.1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面臨問題的分析
管理人員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面臨的問題分別為缺乏分類管理、缺乏社區共管、缺少管理經費和缺少管理編制,其重要程度分別為3.95分、3.57分、3.03分和2.29分(圖2)。管理中缺乏對漳江口保護區具有的生態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進行分類管理,在管理政策上沒有體現生態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之間的差別,影響了漳江口保護區生態、經濟和社會功能的發揮。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注重當地社區生產、生活對保護區濕地資源環境的負面影響,而忽視了建立保護區給當地社區居民帶來的社會經濟影響,在禁止當地社區居民不合理利用資源的同時,沒有為其尋找可持續生計的發展途徑,使當地社區居民從保護區中所得的收入減少,當地社區居民缺乏參與漳江口保護區的管理,造成當地社區居民對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工作的消極抵抗,影響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上級財政撥款是當前漳江口保護區管理經費的主要來源,上級財政撥款只能基本滿足職工的工資,缺少基礎設施的維護與運轉、宣傳等管理費用,由于管理經費匱乏,致使濕地保護管理的技術手段還停留在粗放的管理階段,對保護區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難。目前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局為副縣(處)級建制級別,而管理人員編制維持在建立省級自然保護區時的人員編制,影響了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開展。圖2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面臨問題的重要程度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面臨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實行單一的政府管理,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工作要達到生物多樣性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完整、當地社區需要和社會公眾期望相一致的綜合目標,而政府機構難以獨自解決面臨的所有問題,因此,漳江口保護區需要推行管理主體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以促進該保護區的可持續發展。
3.2漳江口自然保護區管理模式的選擇
漳江口保護區紅樹林濕地生態系統功能主要體現在防災護堤、保持土壤、氣體調節、環境凈化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效益功能,提供生產有機物產品(包括木材、凋落物、漁業)、科學研究和科普教育、游憩等經濟效益功能,發展當地社區經濟、增加社區居民經濟收入、提高社區居民健康和文化水平等社會效益功能[10],具有重要的生態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通過漳江口保護區利益相關者價值取向和管理中面臨問題的分析,對漳江口保護區具有的生態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進行分類管理[11],構建合理的公共管理模式(圖3),實現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的最大化,達到漳江口保護區有效管理的目標。
3.2.1政府主導的管理型
漳江口保護區生態價值指保護區內各種生態服務價值,包括防災護堤、保持土壤、氣體調節、環境凈化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具有巨大的生態效益功能。而作為正外部性的公共物品,漳江口保護區具有非排他性,會產生“搭便車”現象,私人從利潤最大化角度不會提供此類物品。通過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的確定型利益相關者價值取向分析可以看出,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政府(包括漳江口保護區管理局)關注的是生態價值,因此,采取政府主導的管理型對漳江口保護區生態價值進行管理。政府作為公共經濟主體具有強制性和普遍性,政府作為漳江口保護區管理的主體,通過立法和制定政策,協調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矛盾,向參與漳江口保護區管理的其他主體提供經費,通過制定法律、法規、政策等對參與漳江口保護區管理的其他主體進行規制和監督。
3.2.2政府指導下的社區共同管理型
漳江口保護區經濟效益指通過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使保護區當地社區、加工企業和旅游公司獲得經濟收入,包括提供紅樹林木材、紅樹林凋落物、灘涂海水養殖和景觀資源等。漳江口保護區的建立對濕地生態保護、生態系統功能恢復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但是漳江口保護區的建立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約社區發展,限制資源的利用造成漳江口保護區社區居民經濟利益的下降,而社區居民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社區共管指社區居民共同參與保護區管理方案的決策、實施和評估的過程,目標是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社區可持續發展。從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的確定型利益相關者價值取向分析中可知,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當地社區居民關注的是經濟價值,因此,采取政府指導下的社區共同管理型對漳江口保護區經濟價值進行管理。政府作為漳江口保護區社區共同管理的啟動者、組織者、激勵者和實施保證者,為當地社區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補充當地社區在管理漳江口保護區公共資源上的需求;當地社區組織在提供市場信息、推廣先進技術、項目示范、宣傳和落實政策等方面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社區居民作為社區共同管理的直接受益者和主要實施者,依法享有規定的產權,以決策者的身份參與社區資源利用規劃,以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力量參與實施和管理。
3.2.3政府指導下的企業與旅游公司管理型
漳江口保護區相關企業利用保護區的自然資源,發展養殖業和加工業獲取經濟效益,旅游公司利用保護區內優越的自然環境和景觀資源,在實驗區開展生態旅游項目及相關服務業,獲得經濟效益。通過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的確定型利益相關者價值取向分析可以看出,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企業與旅游公司關注的是經濟價值,因此,采取政府指導下的企業與旅游公司管理型對漳江口保護區經濟價值進行管理。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政府為企業與旅游公司提供制度的保障和激勵,為消費者提供信息,并給予必要的支持,在政府指導下讓企業與旅游公司通過市場競爭,以達到最佳的經濟效益。
3.2.4政府指導下的非政府組織管理型
漳江口保護區社會價值指保護區社會效益的價值,表現為當地社區居民經濟收入的增加和社區居民科學、教育、文化、衛生水平的提高以及物質生活條件的改善等。漳江口保護區作為向公眾介紹、傳播和展示自然保護事業的良好場所,有著廣泛的社會影響和感染力;非政府組織作為公益服務的社會群體,致力于各種社會公益事業。從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的確定型利益相關者價值取向分析中可知,在漳江口保護區管理中,非政府組織關注的是社會效益;作為公益性事業的漳江口保護區,是一項復雜的生態系統工程,政府在其建設與管理中必須處于主導地位。因此,采取政府指導下的非府組織管理型對漳江口保護區社會價值進行管理。政府通過制定支持性的法規和政策,賦予非政府組織充分的權利,承擔濕地保護的責任。
畢業論文是高等教育中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和技能、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重要環節之一,是衡量畢業生是否達到相應學力層次的重要依據。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進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初步進行科學研究的能力以及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獲取新知識能力;培養學生嚴謹、求實的治學方法和刻苦鉆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在撰寫論文過程中,深化有關理論知識,擴大知識面,獲得閱讀文獻、調查研究、社會實踐、科學實驗、工程訓練以及使用工具書和寫作等方面的綜合訓練,鍛煉和開發學生的綜合運用能力,使學生在以下幾方面得到提高:
1、調查研究、方案論證、分析比較、查閱文獻資料的能力。 2、設計、計算、繪圖與標準化正確選擇的能力。 3、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撰寫論文能力。 4、創新意識、創新能力以及獲取新知識的能力。
二、畢業論文選題范圍
旅游管理專業畢業設計選題范圍包括:旅游經濟、旅游市場營銷、旅游地理、旅游規劃、旅行社經營管理、飯店經營管理。具體范圍包括:
1.休閑旅游2.旅游教育發展趨勢研究 3.城市旅游4.旅游規劃 5.旅游目的地形象6.旅游區域合作 7.旅游市場營銷8.旅行社集團化研究 9.旅游企業管理10.飯店業發展趨勢研究 11.旅行社發展趨勢研究12.旅游發展戰略研究 13.旅游服務管理14.旅游產業集聚 15.生態旅游16. 旅游電子商務
畢業設計地點可以在學校內、科學研究單位、旅游公司、旅游企業等,只要有研究、開發環境即可。時間一般要求在一個學期內完成。畢業設計原則上一人一題。
三、畢業設計選題參考
1.城市旅游發展的競爭力分析與政策建議 3.旅游目的地空間規劃布局研究 5.我國城市國際旅游競爭優勢研究 7.城市旅游核心競爭力與旅游創新 9.中國區域旅游發展與合作態勢分析 11.旅游開發與管理的時空耦合規律初探 13.對旅游策劃和旅游規劃的思考 15.旅游地衰退與復蘇的驅動力分析 17.旅游規劃失靈與利益主體分析 19.旅游規劃中的SWOT分析
21.論旅游規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 23.城市旅游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與協調 25.論旅游規劃的基本功能
2.城市旅游競爭力研究的理論與方法 4.旅游城市空間競爭探析 6.旅游事件對城市旅游的影響 8.邊緣型旅游地的理論與實證研究 10.旅游中心地研究及其規劃應用 12.中國旅游業的區域差異分析 14.旅游地景觀生態規劃理論探討 16.旅游規劃的發展歷程與發展趨勢 18.旅游規劃與旅游營銷關系辨析 20.論旅游規劃的可持續發展
22.談我國旅游規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4.旅游地空間競爭與弱勢旅游地的發展研究 26.旅游規劃理論與方法的初步探討
27.旅游規劃中的旅游經濟分析與預測問題 29.旅游地品牌與形象規劃
31.從旅游者角度對旅游目的地形象的探討 33.旅游地形象形成的心理過程及其影響因素 35.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內涵研究 37.旅游目的地形象形成機理初探 39.論旅游地形象建設的內容與方法
41.區域旅游形象塑造如何避開形象遮蔽現象 43.我國實施旅游目的地形象營銷策略初探 45.旅游空間競爭研究
47.加強區域旅游協作的幾點思考 49.生態旅游與我國自然保護區旅游生態化研究 51.生態旅游規劃的功能空間分析 53.旅游發展驅動機制分析
55.我國旅游產品結構現狀及優化策略 57.關于加快發展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的建議 59.旅游規劃運作的項目管理探討 61.旅游服務創新分析
63.旅游企業的運作模式演變及其對策 65.我國旅游服務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67.區域旅游市場營銷策略發展趨勢研究 69.我國散客旅游市場的營銷策略淺析 71.旅行社低價競爭的原因分析
73.中國旅行社業發展現狀與發展對策研究 75.我國旅游企業集團化進程問題研究 77.我國旅行社集團化發展模式探討 79.旅游企業的管理創新
81.論我國旅行社業實現科學管理的途徑 83.論我國旅游管理體制的改革與創新 85.信息時代旅行社戰略管理的思考
87.對我國旅行社品牌經營管理模式的探討 89.我國旅行社發展存在的問題及營銷對策 91.旅游企業跨國經營的動因分析與戰略選擇 93.旅游景區經營權轉讓存在問題與對策研究 95.中國休閑產業發展的趨勢及對策 97.主題飯店發展模式的創新
99.淺談激勵理論在現代旅游企業中的運用
28.論旅游規劃的人本主義原則 30.“形象遮蔽”與“形象疊加”的理論研究 32.基于旅游者認知的旅游目的地印象管理 34.旅游目的地形象的空間認知過程與規律 36.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形成過程與生命周期初探 38.旅游目的地營銷系統的構建與運作機制研究 40.區域旅游形象的設計與構建 42.試論旅游目的地的定位
44.政府主導與旅游目的地形象推廣研究 46.區域旅游空間結構及其研究進展 48.試論跨行政區域旅游經濟合作 50.生態旅游規劃的層次分析
52.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的管理要求 54.旅游需要理論的創新與發展 56.知識經濟時代旅游發展戰略研究
58.我國旅游產業的投資需求與對策研究 60.論旅游地形象系統的層次性 62.旅游管理中挫折心理的運用 64.旅游市場營銷管理創新探析
66.旅游市場營銷環境可持續發展研究 68.論體驗經濟下的營銷創新
70.我國旅游企業跨國經營障礙分析 72.旅行社對旅游者行為影響研究 74.中小旅行社未來發展策略淺析
76.我國旅行社集團化的動因與模式探討 78.旅游企業信用缺失及其管理對策 80.論旅行社管理比較研究的體系與方法 82.我國旅行社行業發展的幾個理論問題 84.中國旅行社業的國際競爭力分析 86.我國旅行社品牌經營管理模式研究 88.旅游產品營銷渠道策略探析 90.試論旅行社業的危機管理
92.旅游風景區產品生命周期與產品的創新 94.我國休閑旅游發展趨勢及制度創新思考 96.中外飯店集團比較研究
98.論飯店資源激勵機制的系統建構 100.現代飯店管理中激勵方法的研究
四、畢業論文步驟
選擇題目、收集資料、計劃進度、前期準備、論文設計、資料整理、撰寫論文、答辯。 1.選擇題目
可在參考課題中選擇畢業論文題目,也可結合本單位或本人從事的工作提出設計題目,由指導教師把握選題內容的“質”與“量”,確定該內容是否符合畢業設計的總體要求。
2.收集資料
搜集資料是研究課題的基礎工作??梢栽趫D書館、資料室查資料,可以做實地調查,做實驗等搜集資
料,可以通過網絡收集資料。
搜集資料越具體、越細致越好,應該把搜集資料的文獻目錄、主要內容記錄下來。 3.計劃進度
大致時間安排為:
(1)準備階段(收集資料、文獻閱讀、必備知識、確定題目):一周到兩周 (2)構思階段(題目論證、詳細構思、確定大綱):七周到十一周 (3)編寫論文(資料整理、撰寫論文):一周 (4)答辯階段(答辯準備、答辯):一周 具體時間安排以教學計劃為準。
4.前期準備:了解所選課題的必備知識、要求和設計步驟。在熟悉課題、調研、收集資料和數據的基礎上,對設計課題進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相應的文檔。
5.大綱設計:用較好的方法對論文大綱的總體結構進行設計并寫出詳細大綱。 6.撰寫論文
7.答辯:一般在15分鐘左右,簡明扼要地說明論文的目的和意義,論文的基本內容,論文中出現的主要問題,解決問題的關鍵措施,畢業論文自我評價。
五、畢業論文要求
論文一般應包含有摘要、關鍵字、目錄、綜述、論文主體及參考文獻等,同時應附注相關圖表等。 1.字數要求:不少于8000字。
2.中文摘要:漢字400字左右。摘要應具有四要素: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目的:研究論文的目的和任務,所涉及的主題范圍。 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論、條件、對象等。
結果:論文研究的結果,數據,被確定的關系等。
結論:結果的分析、研究、比較、評價、應用,提出的問題,今后的課題等。 (目的、方法、結果、結論等不要在摘要中分項列出,只需涵蓋這些內容即可)。 3.關鍵詞3~5個。論文中引用的部分必須注明參考文獻序號。 4.畢業論文格式:按畢業論文參考格式書寫。
5.論文要求:內容符合要求,分量適度,書寫規范,文字通順,無錯別字,結構嚴謹,層次分明,用詞準確,圖表清晰,數據完整,表面清潔。
六、畢業論文答辯提交的材料
1.畢業論文 2.答辯框圖 3.電子文檔
4.論文袋(寫明作者、題目、袋內材料)
重要說明:畢業設計答辯之前,必須提交電子文檔(包括畢業設計論文全部文件),發送到遠程教務部信箱,否則沒有畢業論文成績。
七、畢業論文參考格式
中文摘要及關鍵詞 Abstract and Keywords 目錄
第1章引言
1.1課題介紹及研究意義
1.2相近研究課題的特點及優缺點分析 1.3現行研究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1.4本論文的目的及工作內容 第2章問題分析
2.1研究設計中要解決的問題 2.2可行性研究
2.2.1要解決的問題的可行性分析及復雜性分析2.2.2經濟可行性分析 第3章解決問題
3.1問題設計的總體結構和框圖 3.2設計中采用的策略 第4章研究案例
4.1詳述理論各部分的實現方法 4.2分析案例 結論(結束語) 致謝
(致謝對象應該是那些文章作者以外的對文章內容或寫作提供過幫助的人或機構。應事先征得被致謝人同意,然后方可致謝。致謝的內容必須屬實,對被致謝人的貢獻應有確切的表達。)
關鍵詞:江蘇??;旅游特色村鎮;品牌建設優勢
1.村鎮品牌定位準確
一個成功的品牌離不開它的建設與經營,但在進行建設前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對品牌進行定位,村鎮品牌也不例外。江蘇省目前9個特色旅游村鎮都已形成自己清晰的品牌定位,我們結合過去的文獻和網絡資料做出歸納。
周莊作為旅游特色村鎮其品牌建設開始于1994年,第一任周莊旅游公司總經理屈玲妮在初始接手經營的過程中業績一直不理想,她開始反思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并開始查閱很多產品營銷相關的書籍,希望能從中獲得啟發。有一天她在一本臺灣雜志中無意中發現周莊被外界稱為“中國第一水鄉”,頓時醒悟,認為可以借鑒,便有了周莊第一個品牌定位。之后周莊將村鎮內特色的旅游景點整合起來,以“中國第一水鄉”的品牌向海內外進行營銷推廣,這也開發了“水鄉古鎮旅游”的新興市場;同里以“醇正水鄉,舊時江南”的特色聞名于海內外,1992年被列為省級文物保護鎮,著名景點“退思園”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2010年被國家旅游局評定為國家5A級旅游景區,“國際水鄉古鎮”被同里選為自身的品牌定位,但這一定位與同里自身優勢特點還有一定距離;徐霞客鎮歷史悠久,人文薈萃,文化底蘊深厚,是吳文化的發祥地之一。據考證本地區已有7000年歷史、5000年文明史和2500年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徐霞客故居及晴山堂石刻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所以該鎮將自己定位為“游俠故里”,利用名人為自己宣傳造勢;沙家浜鎮將自己定位為“紅色沙家浜”,借助紅色現代經典京劇《沙家浜》中的阿慶嫂來為自己代言;湖父鎮山清水秀,風景如畫,是太湖陽羨風景游覽區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環境良好,力圖建設華東第一生態旅游鎮;木瀆鎮將其品牌定位為“中國園林古鎮”,這個定位不僅考慮其獨特的景觀資源優勢,而且區別于其他特色古鎮,與差異性較弱的水鄉古鎮相比,特色優勢明顯。溱潼鎮對自身特色品牌定位并不明確,僅為水鄉古鎮,但相對于江蘇省眾多的水鄉古鎮沒有明顯特色,競爭優勢不強;蔣巷村和旺山村都是旅游特色村,都致力于建設生態村,其定位沒有獨特性,因此知名度不高。
2.品牌識別系統較為完善
品牌識別系統是對每一品牌,設計者都會列出許多消費者符號,再從每一組中選出恰當的將意思相近的列在一起,再從每一組中選出一個最能代表這組意思的,然后開始分類。品牌識別系統,包括品牌名稱、品牌口號和品牌標志。總體而言,江蘇省旅游特色村相對于其他省份更好,但也有個別鄉鎮的品牌識別系統是不完善的。表1總結了江蘇省九個旅游特色村鎮的品牌識別系統[1]。
同里的品牌標識是一個藍色的小橋,流水和品牌名稱同里構成,表現其“家家臨水,戶戶通舟”。形成“水巷小橋多,人家盡枕河”,“柳橋通水市,河港入湖田”的獨特景觀,是江南典型的“小橋、流水、人家”的水鄉古鎮;木瀆古鎮的品牌口號是“古鎮木瀆——乾隆六次到過的地方”,.康熙三次南巡和乾隆六下江南,每次偏幸木瀆,為這里的山水風光而傾倒。讓游客們不盡遐想乾隆當年的巡游故事;周莊品牌標識通過運用淡藍色的背景表達“中國第一水鄉”的品牌口號,突顯其在眾多古鎮開發中的優勢位置,也讓游客永遠不會忘記它的品牌定位?!爸袊谝凰l”既是周莊的品牌口號,也是其品牌定位。這不僅突顯出周莊在水鄉古鎮的領先地位,而且明確其不可替代的優勢地位。徐霞客鎮、湖父鎮和旺山村這三個村鎮沒有明確的品牌標志,在游客心目中印象不深,其品牌識別系統有待提高。
3.品牌傳播工具多樣
為了讓游客了解自身的品牌,各個村鎮都通過打造自己的品牌來進入市場,使游客通過認識其品牌形象來形成良好印象,通過喜愛品牌來促成最終的旅游消費。江蘇省各個特色旅游村鎮都充分利用當下各種傳播工具進行對外宣傳。9個江蘇省特色旅游村鎮都已建設自己的互聯網網站,便于世界各地游客隨時了解村鎮的基本信息和最新活動,隨著互聯網的全球發展,已成為特色村鎮宣傳自己的最主要手段。(作者單位:1.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2.鹽城紡織學院;3.北京大地風景景觀規劃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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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文霞.邢臺峽谷群旅游品牌建立的研究:[碩士學位論文].石家莊:河北師范大學,2006
一、相關概念界定
1. 鄉村社區
“社區”一詞源于拉丁語,意思是共同的東西和親密的伙伴。20世紀30年代,等將“community”的概念引入中國,翻譯為“社區”,并指出,“社區是若干社區群體(家庭、民族)或社會組織(相關團體)聚集在一定地域里形成一個在生活上互相關聯的大集體?!碑敶姸鄬W者對“社區”的概念進行了界定,角度各不相同,在此我們認為,社區是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社會生活共同體,通常具備以下特征:①具有一定的地域范圍;②具有相同的文脈和共同的價值觀;③具有相同的生活習慣和風俗;④成員間有共同的利益。按照此定義,鄉村居民長期以來形成了共同的文化、價值觀、生活習慣和風俗,無疑是最接近“社區”特征的社會單位。鄉村社區就是在一定鄉村地域上具有相對穩定和完整的結構、功能、動態演化特征以及一定認同感的社會空間,是鄉村社會的基本構成單元和空間縮影。鄉村社區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為:小型、封閉性、同質性和欠開發性,社區內部成員之間擁有親密的關系、共同的生活方式、強烈的群體感。
2. 鄉村旅游
對鄉村旅游的研究在國外已經歷了數十年,焦點之一就是鄉村旅游的概念界定。學界普遍認為“鄉村旅游”是具有復雜性和復合性的概念。歐盟(EU)和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 (1994)將鄉村旅游(rural tourism)定義為發生在鄉村的旅游活動,并進一步認為“鄉村性(rurality)是鄉村旅游整體推銷的核心和獨特賣點”。因而,認為鄉村旅游應該是發生于鄉村地區,建立在鄉村世界的特殊面貌、經營規模小、空間開闊和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之上的旅游類型。Bernard Lane(1994)對鄉村旅游的概念做了較為全面的闡述,認為鄉村旅游的概念遠不僅是在鄉村地區進行的旅游活動那么簡單,鄉村地區本身就難以界定,不同的國家標準差異很大,鄉村旅游是一種復雜得多側面的旅游活動。
我國對鄉村旅游的研究起步較晚,可搜索到的文獻大都始于20世紀90年代初,前期主要是對國外的理論和實踐的介紹,創新性的研究集中產生于1998年以后。馬波(1995)認為鄉村旅游是“以鄉村社區為活動場所,以鄉村獨特的生產形態、生活風情和田園風光為對象系統的一種旅游類型”。杜江和向萍(1999)認為,鄉村旅游是以鄉野農村的風光和活動為吸引物、以都市居民為目標市場、以滿足旅游者娛樂、求知和回歸自然等方面需求為目的的一種旅游方式。何景明等(2003)認為狹義的鄉村旅游是指在鄉村地區,以具有鄉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體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動。劉德謙(2006)認為鄉村旅游是以鄉村地域及農事相關的風土、風物、風俗、風景組合而成的鄉村風情為吸引物,吸引旅游者前往休息、觀光、體驗及學習等的旅游活動。
無論學界從哪個角度進行定義,有一點基本達成共識,那就是“鄉村性”是鄉村旅游的本質屬性和獨特賣點。
3. 社區與旅游業
王剛,汪麗萍(1998)認為社區參與是“社區居民作為社區管理的客體,更作為社區管理的主體,參加社區各種事務的行為”。其中,“社區居民”包括居民、政府、單位和社會團體等,社區的各項事務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諸方面,社區參與的目標取向是社區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以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旅游業是一項社會化的產業,鄉村作為一個典型的社區,發展旅游業將對其經濟、社會文化、環境等各方面產生影響。筆者曾于2004-2005年間選取浙江省安吉縣的兩個村落進行了有關鄉村旅游對社區影響的情況調研,得出了如圖1的影響模型:
另一方面,鄉村是鄉村旅游發展的重要依托,居民對于發展旅游業的積極或消極的態度對產業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將鄉村居民納入到旅游業發展的過程中,積極的“社區參與”就成為鄉村旅游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世界旅游組織、世界旅游理事會和地球理事會聯合頒布的《關于旅游業的21世紀議程》,明確提出將居民作為關懷對象,把居民參與作為旅游業發展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和不可缺少的環節。劉緯華(2000)認為社區參與是把社區作為旅游發展的主體進入旅游規劃、旅游開發的決策和執行體系中。
二、鄉村旅游發展中的社區參與現狀
1. 鄉村旅游發展中社區參與的基本方式
(1)自主經營模式
這是鄉村旅游發展初期的一種參與模式,由農戶自發經營,項目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不分離。這種模式通常投入較少,接待量有限,鄉村文化保留得最真實和完整。但受管理水平和資金投入的影響,旅游的帶動效應有限。
(2)“農戶+企業”模式
該模式通過引進旅游公司的管理,對農戶的接待服務進行規范,避免因無序競爭而損害游客的利益。吸納農戶參與鄉村旅游的經營與管理,能夠充分利用農戶閑置的資產、富余的勞動力和各種農事活動,來豐富旅游活動。利益分配是這一模式中非常關鍵的因素,在實踐過程中往往成為矛盾的焦點。
(3)“社區+企業+農戶”模式
這一模式是“企業+農戶”模式的延伸。旅游公司與社區(村委會)進行合作,再通過社區組織農戶參與旅游發展。公司一般不與農戶直接接觸,但會對其進行專業培訓,并制定相關規定,規范農戶的經營行為,確保旅游服務質量。在此模式中,社區是旅游公司與農戶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同時,還可對公司起到監督作用,保證鄉村旅游的健康發展。
(4)股份制模式
這一模式將鄉村旅游資源界定為國家產權、鄉村集體產權、村民小組產權和農戶個人產權四種產權主體,通過合作的形式發展旅游業,國家、集體和農戶參與各方按照各自的股份獲得相應的收益。這種模式,產權關系明晰,風險共擔,利益均沾,有利于調動農戶參與發展旅游的積極性。
2. 基于社區參與的鄉村旅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鄉村社區參與旅游發展的領域較單一
鄉村居民參與旅游業的領域很多,參與范圍應貫穿旅游發展的全過程。但目前,鄉村居民參與旅游業發展主要體現在提供旅游接待服務、參與利潤分配、接受旅游培訓等,還缺少對很多實質性環節的參與,如旅游規劃和決策過程、鄉村文化和自然環境的保護。事實上,當居民意識到自己能夠對旅游開發施加影響時,他們就更傾向于對發展旅游業持積極的態度(Inskeep,1991);鄉村的自然和文化環境是鄉村旅游發展的基礎,更是鄉村居民賴以生存的根基,其保護和傳承必須要有社區居民的支持和參與。
(2)社區居民的經濟收益有限甚至出現負收益
盡管發展鄉村旅游能給社區及其居民帶來一定的經濟收益,但實際上,除了少部分自主經營的居民能夠獲得較為豐厚的收益外,參與旅游業的居民從事的主要是接待服務工作,經濟收入低,大部分利益為外來企業和從業人員所得。一部分居民由于旅游開發喪失了土地和賴以生存的傳統產業(如農業、養殖業),所得的補償款不足以彌補損失。此外,由于發展旅游業而帶來物價上漲、生活成本增加,抵消了一部分經濟收益,甚至出現負收益。
(3)社區居民的社會關系日益緊張
在部分鄉村,旅游業的發展導致了居民之間的關系日益緊張,其中較為重要的原因是搶奪客源和旅游資源的產權。一部分人因為旅游業而“先富起來”,引起其他居民的嫉妒;旅游業所帶來的環境污染、交通堵塞等后果則需要整個社區及其居民來承擔,這也引起了居民的不滿,從而導致摩擦甚至沖突事件。此外,個別鄉村居民經受不住誘惑而采取不法手段謀利,以次充好、偷盜、詐騙等事件屢有發生。上述情況不但有損旅游業的健康發展,長期來看,將嚴重影響鄉村社區的穩定和“鄉村性”的傳承。
三、展望
1. 基于社區參與的鄉村旅游創新模式
前文介紹了幾種常見的鄉村旅游社區參與的方式,經過實踐的檢驗,都具有一定的適應性和局限性。鑒于當前鄉村旅游社區參與中存在的問題,亟須創新模式,提高社區參與的績效。
(1)“政府+農戶+NPO”模式
這種模式適用于經濟相對發達、基礎設施條件較好、依托城鎮客源的鄉村社區。政府介入鄉村旅游業的發展,包括鄉村旅游的規劃決策、基礎設施建設、規范和指導經營、環境監測和保護等,有利于鄉村旅游的有序發展。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意為非營利組織,例如鄉村旅游協會,主要起到自律、管理、監督和協調的功能。當NPO的作用得以充分發揮時,政府可逐步退出運作。
(2)“政府+農戶+企業+NPO”模式
這種模式適用于經濟發展相對落后但旅游資源開發條件較好的地區。當地方政府無力承擔所有開發費用時,旅游開發企業可為其提供資金支持,并且承擔提供就業、培訓等責任;旅行社負責開拓市場,招徠客源。
由于鄉村地區經濟落后、社區居民的綜合素質偏低,其對鄉村旅游的參與度往往較低,主要局限于提供旅游服務、文藝表演等相對較淺的層次。在鄉村旅游發展過程中,需要加強對居民的培訓和指導,提高其對參與的認識和能力。
2. 鄉村旅游社區參與機制設計
通過鄉村旅游社區參與機制的設計,包括引導機制、咨詢機制、利益保障機制和監督機制,為鄉村旅游的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引導機制包括教育培訓和輿論宣傳,提高鄉村旅游各參與方的認知水平,明確在鄉村旅游發展過程中的權、責、利,并掌握一定的參與技能,如民主意識、溝通技巧等。
咨詢機制應貫穿于鄉村旅游發展的全過程,對旅游開發的目標、途徑等戰略性問題,旅游發展的具體思路等問題,廣泛征求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NPO的作用,拓展鄉村居民參與旅游發展的廣度和深度。
利益保障機制通過立法明晰產權、規范土地流轉過程、嚴格執行征地補償標準以及確立利益分配制度等手段,切實保護社區居民的利益,以此提高其參與旅游發展的積極性和滿意度。
監督機制為鄉村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可由地方政府或人大成立專門的執法和監督部門,也可由參與各方共同組成監督機構,或由NPO履行監督職責,確保社區居民的普遍利益得到保護。
結語
十七屆三中全會將發展農村經濟列為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并指出,必須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將改革創新作為農村發展的根本動力。同時,將切實保障農民權益作為農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鄉村旅游作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面臨著很多新問題和新機遇。通過創新社區參與旅游發展的模式,引入引導、咨詢、利益保障和監督四大機制,將有助于推動鄉村旅游健康有序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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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劉緯華.關于社區參與旅游發展的若干理論思考[J].旅游學刊,2000,(1):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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