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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研究生論文模板(10篇)

時間:2023-03-10 15:08:34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法學研究生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法學研究生論文

篇1

多年來,我校研究生論文開題報告會已經形成相應的制度,并有效實施。但是,近年來,有的專業開題報告有流于形式的趨勢。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無法按時舉行開題報告會西南政法大學近兩年的碩士研究生論文開題報告都是在第四學期末,個別專業甚至推遲到第五學期初進行。按照培養方案,研究生的碩士論文工作時間不得少于一年,博士論文工作時間不得少于兩年。由于開題報告的滯后,造成一系列惡性循環,如學生論文寫作時間有限,導師指導時間倉促,給最終的成果制作、評閱、審核造成很大壓力,從而影響學位論文的質量。因此,為了保證學位論文的創作時間充足與合理,碩士研究生的論文開題報告應當安排在入學后第三學期末至第四學期開學后兩周內進行。論文創作時間未達到一年的碩士研究生,一般不予推薦其參加學位論文答辯。博士論文的創作時間,導師可以根據論文寫作情況,可推遲一年時間但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說明其理由,導師簽署意見報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能推遲。

(二)對開題報告重要性的認識不足,準備不充分。對開題報告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有以下兩個方面的表現:首先是研究生對開題報告的準備不充分,包括本有的開題報告資料不充實,所選題目沒有明確的寫作目標,對寫作中的難點無法預計。其次是開題報告會的時間安排較為緊張,個別專業有時一天要進行十幾個研究生的論文開題,使得參加開題的老師根本沒有時間思考研究學生的報告,提不出實質性的學術建議。所以就經常出現個別研究生在寫作中途更換論文題目的情況,甚至在答辯中為論文題目是否成立引起其他答辯老師的質疑。因此,要認真完成開題報告的一系列步驟方能事半功倍,在導師指導下選好論文題目,研究生在調查研究、查閱大量資料和文獻的基礎上寫出開題報告。其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1.選題的學術價值,即理論意義和實際意義;目前國內外的研究概況及發展趨勢;本人擬研究的具體內容和重點解決的問題。2.論文的總體構想。3.論文工作的安排與進度計劃。4.資料占有情況和可能遇到的相關問題與解決的辦法。參加開題報告會的導師和其他老師,應當在認真聽取和評議每個研究生的書面報告和口頭匯報后,再經集體評議并填寫相應學位的論文開題論證報告書。要將開題報告當做是對研究生學位論文選題工作的正式總結和考核,凡未獲通過者,都不得進入論文寫作階段。只有順利通過開題報告會之后,研究生再根據大家提的建議,與導師一起共同修改、商定學位論文的寫作計劃。如此,從一開始就注重對學位論文的方向把握與態度糾正,使論文能夠具有明確的既定目標與合格的水平,使研究生在論文創作時有一個良好的開端。

二、抓好論文工作階段檢查,認真舉行論文工作報告會

在順利開題之后,研究生就正式進入學位論文的撰寫過程中,期間導師不僅要注意發揮其主動性、積極性、獨立性,而且還要經常注意論文工作的檢查,給予適當與及時的指導。簡而言之,要引導研究生把本科生以聽課、考試為主的學習方式轉變為開放式的思想交流、獨立思考、研究創新以及追求完美的學術思維模式上來。其中,衡量博士學位論文最重要的標準是創造性,導師要鼓勵同學們發展個性,獨立思考,形成卓有見識的認知模式與知識領域,鼓勵學生突破導師的研究領域局限;要克服與杜絕極少數學術腐敗的現狀,提供機會讓學生比較正規地獨立發表他們自己的研究工作成果進展;對于研究生的工作和成果要不斷地提出新指標、新目標。另一方面,閱讀和修改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同樣是導師指導作用的重要體現。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論文,使學生不輕易放棄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磨礪學生大膽分析矛盾和重視實踐的學術品格,培養學生勇于創新和追求完美的治學態度①。按照學校規定,研究生至少每月向導師匯報學習和論文工作的進度情況。但是,近年不少研究生利用論文寫作階段到全國各地考公務員、聯系畢業工作,少則二三月,多則半年之久無法及時給導師匯報論文進度,這就使得導師無法了解學生的論文進展情況。所以,當務之急是要堅持和貫徹導師見面制度,只有雙方有效的交流溝通才能保證學位論文的撰寫質量。其次,認真舉行論文報告會(預答辯)同樣是行之有效的措施。論文報告會就是研究生在進入學位論文撰寫階段完成初稿之后舉行的匯報會議,時間一般會安排在第五學期開學初。各學科指導小組在教研室組織3一5名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對碩士研究生的論文初稿進行評議以及提出修改意見,因此研究生必須在報告會前完成論文初稿,至少應該有詳細的提綱。這個環節是為了對研究生的學位論一次中期的督促檢查,實際上也是對研究生論文質量的一次篩選,同時也給他們的學位論文提供了最后一次質量提高機會。西南政法大學對近幾年的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都舉行了預答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以參照該種方式擴大到對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要求,這種方式對修改學位論文和最終答辯都能提供很好的幫助。最后,法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打造并非臨門一腳,更要重視日常的學習積累。作為科研型人員,在獨立學習研究的同時,更要廣泛開展學術交流,導師應當鼓勵學生參加多種多樣的學術活動,聆聽國內外知名專家的學術報告,這樣不僅能使研究生了解本領域的前沿工作,提高其專業水平和表達能力,而且可以開闊研究生的專業視野、豐富研究生的知識儲備。同時,在學術活動中提倡和鼓勵研究生批判學習,積極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形成一種良性的交互式開放環境,以提高學生開展法學研究的興趣,啟發和完善創新思想的重要途徑②。在課題組內的學術討論可使導師了解、把握學生的寫作方向,學位論文的進展,使學生有必要的緊迫感,同時啟發、引導學生關注學科前沿和研究熱點,促進不同學科背景的學生進行積極交流和借鑒,以便能從不同的研究視角來審視自己的現有成果。綜上所述,學術活動的作用是單純的課程學習所不可替代的,也是學位論文研究所必須的條件。

三、嚴格要求論文撰寫規范

內在質量是指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主要包括論文研究的題目、觀點、研究方法、邏輯結構、資料和語言文字等方面。外在質量不僅僅是印刷、裝飾等物質載體方面的質量,更重要的是指論文的形式與格式,即學位論文寫作所要求的一些固有規范。一絲不茍的態度,怎么會容許膚淺的形式錯誤?因此很自然地,學位論文規范就成為評價學位論文質量的一個重要方面。所以,學位論文的規范要求應當引起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普遍重視。一般認為,合格的學位論文在規范要求上體現為三個方面:一是我國學位條例和培養學位管理辦法對學位論文管理的各項具體要求,是針對學位論文這一個對象的特殊要求,也是研究生學位論文規范最需要重視的部分。二是學術著述的一般規范,它是指學術界所公認的行為規范和道德準則在學術成果方面的體現,作為接受學位教育的研究生必須懂得自覺遵守,一般在研究生的學習階段都應當熟悉與貫徹。三是所有正式出版物共同遵循的文字印刷規范。它是由國家新聞出版署以文件條例的形式所作出的正式規定③。這類文字印刷規范代表著整個中國文化在當代最正式的表達形式,因此每個受教育的有文化的中國人都應當遵循,研究生更應當在自己的論文中自覺遵守這些規范。除了以上要求,雖然我國高校在研究生學位論文的規范上有不少規章制度,但是在工作中還是存在普遍的不足。一是有些研究生未理解學位論文摘要的重要意義,學位論文摘要簡而言之是對學位論文的一個簡要介紹,目的是使讀者通過閱讀摘要對學位論文整體有一個簡單而又清晰的全面了解,因此它是對全文的高度概括,但是區別于一般論文的摘要,學位論文的摘要需要更簡練的語言表達和更豐富的內容涵攝。學位論文摘要主要是有利于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在較短的時間里對論文的學術水平作出評價。其次,學位論文的評閱時間要給予充分保證,如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閱期為一個月,博士學位論文的評閱期為二個月,只有這樣,評閱人才有合理的學習時間,對學位論文作出公正有益的評價,畢竟研究生的學位論文普遍具有較高的水平,即使是教授級別的專家也需要好好消化。最后,為了保障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有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圍,我們可以嘗試構建一種導師回避制度。即導師不得參加自己學生的答辯委員會,讓答辯委員會在討論中無所顧忌,暢所欲言,實事求是,開放地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和評價論文水平,并且在此基礎上進行匿名投票表決。相對應的,為了保證對每位研究生作出公正的評判,我們設計了一套檢驗學位論文是否合格的量化指標,在現場讓答辯委員會的每位成員對論文的各項指標進行打分,這樣就對該學科專業的優秀論文評選有了一個相對客觀公正的重要依據。目前實施的這一系列做法,得到了我校導師和答辯委員會的廣泛認可和大力支持,對保證學位論文的質量以及促進答辯的效果都起到了積極作用。

篇2

成人“專升本”學員是一部分具有積極上進心,屬于“奮發型”的工作者,他們有較高的自我要求,清楚地認識到知識對提高自身素質、工作地位和生活價值的重要。相比于夜大專科生,他們的學習熱情和動力高于后者,表現為學員到課率高,學習態度較認真,課堂氣氛好,課間能主動與教師作一些交流和探討,學習自覺性較強,學習積極性較高。

1.2學員有較豐富的臨床實踐經驗和邏輯思維能力

成人“專升本”學員已具備一定的“三基”能力,有豐富的感性知識及臨床工作經驗,具有“學員”和“專業工作者”的雙重特征。雖然他們年齡大多接近中年,機械記憶能力下降,但他們的理解、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強于青少年。更由于他們對學習不再是僅憑興趣,而有內在的學習動機,有一定的事業心、責任感,所以能積極主動地去學習,成為學習的主人。

1.3教學內容、教學方式需根據其特點重組和變換

從教學內容來講,一些醫學基礎課如生理學,學員在以前不同層次的學歷教育中已數次涉及。在本科學習中,若僅僅是為了體現學科的系統性和漸進性再從頭細述一遍實無必要,但有一部分專科畢業時間已久,年齡偏大的學生對以往所學內容業已淡忘,溫故才能知新,深入的學習只有在扎實的基礎知識平臺上才能進行,這是勿庸置疑的。新舊知識如何銜接?基礎知識如何復習?教材內容如何取舍?如何與實際結合?這些是教師在教學中需認真研究和處理的。

從教學方式來看,傳統的授課方式已不能滿足學員的實際需要,所以教師還要探索一些教學效果好,有利于培養理論聯系實際,學用結合,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實用型人才的教學方法,如傳統的灌注式多轉變為與學生討論的雙向性教學方式,啟發式和研討式等教學方式常被采用。

2選擇適宜于成人“專升本”授課的教學方法

2.1提綱式教學法

提綱式教學法,幫助學員再現、復習以往的知識點。溫故知新中對已學過的課程基礎知識,教師可帶領學員作一回顧性復習,運用統攝思維法,提綱挈領,概括思維,形成框架、注意提示其中重點,區別易混淆的有關概念,為下一步的深化學習打好基礎。

2.2講授分析法

講授分析法,用于教學中的基礎知識、難點和新進展的介紹。如生理學中的細胞的生物電,細胞的跨膜信號轉導等可用講授法,但要避免單向灌輸式,注意啟發和調動學員的邏輯思維能力,理解性記憶能力,講思路、講方法、強調重點、講清難點。缺什么,補什么,著重于知識更新,反映實用性和科學發展的需要,讓學生學有所獲。教師和學生之間也要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因為學員同時也是一名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專業工作者,重視學員在教學中的主體地位,通過師生間的互動,教學相長。

2.3問題教學法

問題教學法較適用于已具備一定知識和專業基礎的“專升本”學員,教師要盡可能把講授內容組織為能啟迪學生思維的一系列問題,根據學員已有的臨床工作經驗,提出某一問題為線索,將其深入到理論知識。通過學生思維網絡化訓練,來掌握教材中的內容,同時該問題又包含了一定的臨床學科知識,用于指導臨床工作。如在生理課程學習中提出問題:某人行全胃切除后,可能發生哪些類型的貧血?為什么?臨床治療的生理學基礎是什么?又:人久蹲位突然變直立位時會有何癥狀出現?為什么?癥狀很快又消失的原因又是什么?聯系臨床上對久病臥床的病人要注意什么?等等。在醫學教學中,提高學生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利于培養學員的科學思維能力,有助于對疾病的正確認識,使學生有良好的知識基礎和素質結構。

2.4歸納比較法

歸納比較法,有利于學員牢固掌握知識。鑒于“專升本”學員的學習特征,教材中部分知識可在教師引導下,由學員歸納整理,總結比較后獲得。教師只要給出題目及思考引導點,點撥啟迪,以“導”引“悟”。如問題:說出動作電位與局部反應有何不同?引導點主要有:概念;刺激強度;鈉通道開放數量;特點進行相類比較。由于這種方法以學員為主體,所以易懂易記。

2.5自學輔導法

自學輔導法,提高自學能力。為了進一步提高成人學員的自學能力,也為了緩解成教班學時少,教材中知識信息量多的矛盾,教師可布置淺易章節內容及相應思考題讓學生自學,其中的疑問通過集體輔導或個別輔導解決。

篇3

一、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暴露的主要問題

1.論文選題不深入,主題不突出所謂好的選題乃成功之一半,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由于屬“跳出法學看法學”,在研究視野開拓度上便有不少要寬于法學本科生。根據筆者在湖南長沙、衡陽、湘潭三地部分高校所做的抽樣調查,同樣打算寫作合同法方面畢業論文,一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可能會結合自己專業特點選擇B2B或B2C等網絡無形交易下的新型合同法律問題來寫作,而法學本科生則因受電子信息技術知識匱乏束縛,往往更多傾向于探討傳統合同法問題。不過,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雖然在視野開拓度上較之法學本科生具備一定優勢,但他們法學理論功底則有所不及,從而導致選題不深入,時常出現選了一個較新穎方面問題開始寫作,最終結果竟是簡單就事論事甚至虎頭蛇尾草草收場的情況。譬如某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選擇了虛擬貨幣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但往往淺嘗輒止,要么便簡單就事論事通篇缺乏法言法語和法律思維像一份記者的新聞報道,要么就從最宏觀政府話語層面大而化之地發些空洞無用的議論。

此外,與選題不深入接踵而來的便是主題不突出的問題。

正如湯維建先生所言,論文選題決定了論文主題,它給論文主題劃定了范圍,[1]既然我們許多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存在著選題不深入的毛病,那主題自然也會不突出,常常令人不知所云。如某些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生選擇了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由于選題不夠深入,在主題上也變得模模糊糊,洋洋灑灑通篇論述了很多非政府組織的起源、類型和特點,但究竟要探討的是什么具體法律問題,到結尾都沒有完全交待清楚。

2.法律素質缺乏,畢業論文喪失實用性眾所周知,法學論文應當是學術性的論文。[2]既然強調其學術性,那么作者就必須具備較高法律素質來綜合運用各種有關法學理論。但遺憾的是,從目前許多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的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來看,不少文章都折射出作者法律素質的缺乏。誠然,正常情況下非法學專業本科生的法律素質跟著眼于培養法律人才的法學專業有天壤之別,但倘若缺乏法律素質,撰寫法學論文又從何談起?如某些國際貿易專業本科生選擇與跨國公司相關的法律問題作為自己畢業論文,可文中竟連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規定都僅一知半解,這樣他們又焉能交出令人滿意的畢業論文?

法律素質缺乏的一個必然結果便是畢業論文喪失實用性。從邏輯上說,非法學專業本科生要寫出優秀的法學畢業論文應當結合自己專業特點從實用性出發。因為其法學理論功底大多不如法學本科生,若不結合自身專業實用特點而一味追求理論之深奧,那斷難同后者相提并論。可吊詭的是,非法學專業本科生這類畢業論文大多卻偏偏喪失了實用性。歸根結底,便在于他們法律素質缺乏,導致許多基本法律常識均無從理清并加以靈活運用。為防止文章內出現嚴重錯誤,寫作過程中自然喜好坐而論道泛泛空談。這么一來,對自身原有專業實際問題進行法律分析、綜合、歸納和演繹、推理等活動都難以開展,其實用性便喪失殆盡。

3.參考文獻陳舊,引證說服力不強任何學術論文的研究,“從論題的提出、資料的整理、觀點的確立以及結論的得出,其實都離不開我們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3]

故此,所有研究者在從事論文寫作前均必須廣泛查閱前人大量文獻資料。但可惜的是,現今許多研究人員尤其是大學本科畢業生這些學術論文寫作初學者,往往忽略了此問題。而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又屬一類跨學科交叉研究,他們對法學文獻了解甚少,愈發暴露出參考文獻陳舊、引證說服力不高的毛病來。

一方面,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由于自身法學理論功底欠缺,很難把握住國內外最新法學思潮及司法動態,那么在引用借鑒前人資料上便往往不知所措,導致了畢業論文中參考文獻的陳舊。許多學生甚至根本無法分辨自己所參考的文獻究竟乃緊貼時代具備學術爭鳴性的前沿探討,還是屬已被學界普遍接受的通說理論,或者為早被淘汰之陳詞濫調。到最后,文末草草列出幾本或若干篇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陳舊過時的法學書籍和文章應付完事也就見怪不怪了。④另一方面,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還存在引證說服力不高的毛病。應該說,參考文獻陳舊必然會帶來引證說服力的低下,畢竟過時跟不上現代脈絡的引證很難令人信服。但是,最根本原因仍需歸咎于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法學理論功底不高。引證是“理解他人的過程,是與他人對話的過程”,[4]若無相當的法學理論底蘊做鋪墊,如何能理解他人并同他人對話?更如何能采用那些可信有力的引文作為自己論據和論點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主要問題之根治由前述可知,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雖為一種可喜現象,但同時亦暴露出不少問題。顯然,這些問題倘若不能盡快獲得解決,對其長遠發展必定非常不利。筆者認為,通過對主要問題一一對癥下藥,加以時日,我們還是完全有希望根治它們的。總的來說,我們不妨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入手。

1.宏觀層面:推行非法學本科法律文化學教育,以便強化法學理論,提高法律素質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所暴露出的一系列主要問題,筆者認為,歸根到底還在于現階段我們非法學本科專業的法學教育有很大不足。若非法學專業本科生能有一定法學理論功底,具備相當法律素質,那這些問題都可迎刃而解了。但我們知道,非法學本科專業受自身人才培養體系限制,是絕無可能像法學本科專業那般設置一整套嚴密完備的法學理論課程體系的。如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生一般四年學習過程中只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憲法學》、《行政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四門與法學有關的必修課,不少高校電子商務本科專業更僅是開設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和《經濟法與電子商務法》兩門同法學相關的必修課程。[5]

盲目擴充法學課程所占份額只會既沖淡了非法學本科專業自身培養目標,又加重了學生負擔,如此一來,唯一現實可行的路徑便是在現有法學課程教學框架之內推行法律文化學教育。因為非法學專業的法學教育乃一類傳授法學基礎理論,提高學生法律素質,為培養合格的本專業人才服務的教育活動。[6]

而法律文化學教育就是為學生法學理論功底增強、法律素質的形成提供更加豐富多彩、深刻廣泛的知識養分,幫助他們進行法律基礎理論知識的積累,以致在外部影響力和改造力督迫下,完成由書本上的法律基礎理論知識向法律素養再到法律素質的內化。我們要在滿足本專業培養目標前提下強化學生法學理論,提高他們法律素質,就必須借助現有非法學本科專業法學課程教學滲透法律文化學教育,以教與學互動的雙向認知過程,令學生法律思維方式得到擴展,法律價值觀念加以重構,法律人格結構獲得重組,塑造起系統地對周邊世界之法律理解力。

具體而言,要推行這種法律文化學教育,以便強化學生法學理論,提高法律素質主要可通過運用法律文化比較的教學方法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跨文化的法律應用能力來實現。如課堂教學中把抽象的法規、法條或法學理論放到社會文化的背景下進行講授,讓學生能從不同的視角聚焦思考同一種法律現象,或者從同一視角去看待不同法律現象。雖然此等粗線條的勾勒方式不大可能使其獲得類似法學本科生那樣系統詳盡的法學知識,但起碼大體輪廓上的運用他們還是知曉了。那么畢業論文選題自然就會變得深入起來,主題也開始鮮明了。同樣,文中便不再會缺乏法律素質,喪失實用性,在引證上亦會了解哪些參考文獻是最新穎前沿的,最有說服力的。

2.微觀層面:建立一套較完備的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管理機制除了宏觀層面推行法律文化學教育外,筆者認為,在微觀層面建立一套較完備的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管理機制也是非常重要之措施。畢竟對他們論文的具體規劃和指導,還需依靠一系列現實管理機制來完成。況且,學生撰寫跨學科的本科畢業論文正逐漸演變為各專業普遍存在現象,我們進行此類法學畢業論文寫作管理機制的設置試點,很明顯對其他專業及學科同類情況亦是頗有裨益的。具體來說,設置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之管理機制可主要包容如下兩方面:

第一,我們應當設立臨時性跨院系的橫向統一組織機構。

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屬于跨學科交叉研究,即一種“邊緣處思考”。(梁治平語)但此類“邊緣處思考”在現行畢業論文管理機制下難免會造成諸多不便。因為高校各院系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照慣例都是由本專業進行管理,無論具體撰寫時間分配、指導教師安排或者最終答辯均莫不如是。而跨學科交叉研究所耗費時間往往要高于純粹本專業研究,僅單獨使用非法學專業教師指導這些學生或參與他們的答辯也較難保證其畢業論文質量。所以為盡量減少在撰寫過程中的不便之處,我們不妨于每年畢業論文寫作時間段內設置一個臨時性跨院系的橫向統一組織機構。它既包括本院系,又涵蓋法學院系(或負責法學教學和科研的人文社科系),由二者來橫向統一具體規劃整個畢業論文撰寫過程(如統一設置妥當的論文撰寫時間、合理確定指導教師供師生進行雙向選擇等)。那么不便就會大為減少,畢業論文質量也隨之會得以提高。

第二,我們應對此類畢業論文采用本專業和法學專業教師共同指導、共同參與答辯的管理模式。本專業教師雖然精通自己專業理論知識,但在這種跨學科的法學畢業論文寫作上,由于牽涉更多法學理論,他們未必能給予學生最滿意的指導。譬如哲學專業本科生打算撰寫法哲學方面的畢業論文,一位僅精通中國或西方哲學的教師很可能無法對其所有法律問題做出圓滿回答。而學生自己法學理論功底、法律素質又難令人稱許,畢業論文暴露出的問題自一發不可收拾。“選擇的指導教師須熟悉本專業的研究領域,只有行家里手,才能較容易為學生研究的選題找到突破口,才能為他們提供更多的研究資料,才能為他們解決更多的難題。”[7]

篇4

近年來,未成年學生在校內人身損害賠償訴訟備受社會關注,學校被以“未盡監護職責”之由列為被告的案件呈上升勢頭。而學校在這類案件中處于何種地位,承擔怎樣的責任,法學界和實務界亦有爭議。這里,結合本案談點個人看法。

一、在學校里,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學校有權利招收學生并對其進行學籍管理”,“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學校應履行維護受教育者合法權益的義務”,“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應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從上述規定中我們知道,學校的職責除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外,對校舍及設施安全負有義務。依據法律有關規定,學生交納了學費,學校給學生注冊了學籍以后,學校與學生兩者之間就形成一種合同關系。依據該合同,學校對學生有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對危害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應充分預防、及時制止。梁某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校期間學校應依法有保證職責。

二、梁某法定監護人與學校之間的法律關系。

梁某作為12歲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依據法律規定,其父母為法定監護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2條規定,“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托給他人”。監護作為一種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監護人應當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關心照顧被監護人的日常生活,以保證其健康成長。這是監護人的一項法定職責。

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在家由其父母監護,在校學習住宿期間,學校則有責任為學生提供安全的生活和學習場所以保障學生的安全和權益,這種責任是基于監護人將其監護職責部分委托給學校而產生的,是一種不完全的監護職責。需要指出的是,在這里學校并未成為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而僅僅是學生在校期間監護責任的承擔者。

三、該案中學校與梁某該承擔怎樣的過錯責任﹖

對未成年學生在學校人身受到損害,學校是否存在過錯責任,除通常考慮的“學校是否履行了應當履行的職責”,“學校是否盡到了管理人的義務”,“學校是否提供了安全場所及措施”等因素外,還應根據未成年人所具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大小來決定學校應承擔過錯責任的多少。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學校受到損害,學校如果不能證明其已盡監護之責,即應對此種損害后果負責。對如何認定學校是否盡了監護之責,應該采用合同的標準來衡量,即要求學校積極履行其監護義務,盡可能防止損害事故發生。而對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來說,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這種民事活動可從與本人生活相關聯的程度、理解行為以及預見后果的能力等諸多方面加以考慮。

篇5

人文社會科學的方法有很多,任何一種方法都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各種方法之間有著各種各樣的聯系,需要互相結合使用。如果沒有掌握正確的科學研究方法,難免會在研究中“誤入歧途”。所以,從事科學研究必須重視科學思維的具體方法。

一、基本的邏輯方法

人們的理性思維有共通性,做任何研究,總離不開一些基本的邏輯方法。邏輯方法包括:分析與綜合、歸納與演繹。

分析與綜合相結合是思維活動的基本環節和方法,它可以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具體事物運動的客觀規律性,使科學研究更加符合實際。

分析是在思想上把整體分解為各個部分,把整體的個別特征或個別屬性突出出來,即把復雜事物的整體分為若干簡單的要素進行認識的一種思維方法。

由于客觀事物是多樣性的統一體,組成這個統一體的各個部分是相互聯系的。為了把握其本質規律,須將其暫時分解開來,對各個要素進行研究,找到其中一般的、本質的、規律性的東西,把握其基本特征,進而掌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分析可以是在思想上把屬于整體的組成部分或組成方面分離出來,就像人們把植物分解為根、莖、葉、花、果實、種子;把一個活動分解為個別動作等等。分析也可以是在思想上把屬于整體的個別特征或個別同性分離出來。例如,把花的色、香、味分出來;把音樂的個別旋律分出來等都屬于分析的方法。

綜合是在思想上把整體的各個部分或者各個方面聯系起來的思維方法,把具體的個別特征或個別屬性結合起來,把事物的各方面聯系起來。例如:把把各個情節連成完整的故事;把各種線條色彩組成一幅完整的畫面……綜合是把一般與個別、本質與現象、規律與外部形態相結合,從思維的抽象到思維的具體,從思維事物的內部本質出發,去認識事物的外部表現及其整體的一種思維方法。

分析和綜合是彼此相反的過程,彼此孤立地存在,但又是彼此聯系著不可分割的一組思維方法。如果只著眼于對事物的部分分析,會出現以偏慨全、以點概面的錯誤做法,從而割裂事物的聯系,只見樹木,不見森林。而如果沒有對事物的個別和部分的準確分析,綜合又無從談起,沒有依據。

分析和綜合的統一性在于分析是從整體開始的(最初的綜合),分析(對它部分、方面、特征、過程的分解)又是達到認識整體的手段、途徑和方法,通過分析進而對整體認識得更深入和充分(再次的綜合)。

歸納和演繹是思維活動的基本過程,同時也是兩種基本方法,在認識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

歸納是從個別或特殊的事實中概括出一般性知識(原則、原理、結論)的思維方法。即從個別事物中概括出一類事物的性質、特點和關系的方法。分類的過程可以促成觀點的形成,例如:對某一個時期某一個地區的作者進行分類,像研究北宋江西文人群體的創作,進而發現與地域性有關的一些特征或規律,用的就是歸納的方法。

演繹是從一般性的知識、原則出發,引起個別性、特殊性的結論的思維過程或方法。即從一類事物都具有的一般的屬性、本質來推斷該類個別事物中所具有的屬性關系和本質的方法。《論語·述而》中所提倡的“舉一反三”就是演繹推理的方法。演繹的前提是一般知識和個別結論的凝聚。演繹的結論蘊含在前提之中,不能超出前提的范圍。演繹的思維方向是從一般到個別,由抽象到具象。演繹的結論正確與否,既決定于作為出發點的一般性知識和結論是否正確,又取決于所選擇的前提和結論之間的必然聯系是否正確。

歸納是演繹的基礎。王力先生在《談談寫論文》這篇文章中說:“所謂演繹,就是從一般到特殊;所謂歸納,就是從特殊到一般。我們搞科研,要先用歸納,再用演繹,不能反過來,反過來就壞了。比如邏輯上的三段論法,大前提、小前提、結論。‘凡人皆有死,你是人,你也有死。’這是演繹法,從大前提推出結論。結論對不對,關鍵在于大前提對不對,主要是‘凡’字。‘凡’是歸納出來的,我們做研究工作,就是要研究這個‘凡’。怎么研究呢?就是從大量具體的材料中去歸納,從個別到一般,結論是在歸納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開頭。所謂分析,是要以歸納為基礎的,如果沒有歸納就做分析,那么結論常常是錯誤的。凡是先立結論,然后去找例證,往往都靠不住。因為你往往是主觀的,找一些為你所用的例證,不為你所用就不要,那自然就錯誤了。歸納的重要也就證明充分占有材料的重要。因為歸納是從個別到一般,個別的東西越多,越能證明你的結論是可靠的。也會有例外,例外少倒不怕,多了就不行。例外多了,你的結論就得推翻。”[1]在實踐基礎上進行的歸納必須有一個原則作為依據,那么這個原則就是已經被演繹出來的結論。可見,歸納和演繹互為前提,互相促進。

二、文科論文研究的一些具體方法

相對于基本的邏輯方法,在進行研究時還有一些適用于不同學科的具體的研究方法。下面就適用于人文學科學術研究的一些具體方法做以介紹。

(一)考證法

考證是中國傳統學術中非常有特色的一種研究方法。是一種根據事實的考核和例證的歸納,提供可信的材料,經過分析材料,得出一定的結論的方法。當代著名學者任繼愈先生說:“沒有哪一個國家的歷史文化像我們中國這樣長,由古至今五千年一脈相承、延綿不絕。其他國家不是這樣,古埃及、古希臘、古羅馬曾經是中心,那些地方的國家卻是有古無今。唯有黃河和長江流域孕育的中華民族在世界舞臺上沒有中斷過。”[2]我國歷代學者十分懂得充分利用這筆寶貴的遺產,撰寫了大量鴻文巨制,2001年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二十世紀中國文史考據文錄》,收繆荃孫、孫治讓、章炳麟、王國維等160多家的考證文章,共350萬字。考證就是求是,就是辨別真偽,追求真理,千百年來的考證成果其作用都使我們趨向真理,逼近真理。考證法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運用十分廣泛,例如,語言學研究中對于某一個字詞的讀音、語義的產生、發展、流變的研究也是用的考證法;文學、文獻學研究中對于某一個作家生平經歷、某一部作品版本流傳等的整理求證也是用的考證法。考證是為了辨明真偽,最大程度得還原歷史真實。是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許多研究得以進展的基礎和保證。

(二)比較法

比較法就是在一定的分類基礎上,根據對象之間在某些方面的相似、相同、相異而得出結論。比較和分類互為前提,互相結合。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可廣泛采取比較的方法。只要是在某個方面或某種程度上的多個事物有一定的相似性,就都可以進行比較。國與國、人與人、作品與作品、形象與形象,甚至方法與方法、特點與特點……

選擇比較法時,一定要注意不同對象是否具有可比性,是否有比較的必要,是否會顯得牽強。我國兩千年前的周代有了《易經》。《易經》不僅推動了德國萊布尼茲發明二進位制,還與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有某些相近的觀念,例如:萬事萬物都有相對的特性。

比較法按照方式的分類,可以分為橫向的同時比較和縱向的歷時比較。橫向的同時比較是指選擇某一特定時期,選取在這一時期出現的具有一定相同特征的不同事物進行比較,以期發現不同事物間的區別與聯系的研究方法。例如“關于高適與岑參邊塞詩的對比研究”,就是選取盛唐這一特定時期中的兩位詩人,以他們的邊塞題材詩作為研究對象進行比較,分析總結兩位詩人的共性與個性。縱向的歷時比較則是選取某一個或某一類事物作為研究對象,考察其在不同時期的發展變化,以期發現事物發生發展的規律的研究方法。例如,選題“從‘為藝術而藝術’到‘革命’論述——論創造社文學觀的變遷”就是以創造社這一文學團體文學觀的前后變化為研究對象,從發展的角度看待這一觀念變遷的文學史意義。

(三)量化分析法

王兆鵬先生的《唐宋詞史論》中對唐宋時期的詞人、詞作進行了數字統計、量化分析的內容。他通過對這些詞人存世作品的數量、被后人引用評價的次數、詞作被收錄刊行的次數等方面,對唐宋詞人做了一番數字分析。由此得出的結論,與人們千百年來從詞作內容和藝術成就角度對前代詞人的評價有極大的相似性。這種通過計量的方法來輔助定性分析的研究方法就是量化分析法。量化分析可以避免主觀性和盲目性,但是量化分析也必須和定性分析相結合,才最有說服力。量化分析多用圖標來進行標示,數學是研究事物量的科學,歷史由無數復雜的數量關系組成,量化分析的方法也必然可以用于人文社會科學。但是人文社會科學中的量化分析不宜過分強調精確,過分強調量得精確,會導致混亂。例如對文學作品分期的研究,把某一個時間作為階段性的分界點是可以的,但并不絕對。在這個時間前后的作者、作品的具體情況都應做具體分析。不能過分強調涇渭分明。承認量化分析中的模糊性,就是要承認人文科學的復雜性、多元性、過渡性,可以避免機械化、絕對化。

文科論文研究的具體方法還有很多,針對不同的研究課題,需要采取各種不同的研究方法,但更多的需要多種方法綜合使用,才能對前期搜集到的諸多材料進行科學有效的分析,進而得出相對準確合理的結論。掌握文科論文研究的基本原則和具體方法,對于大學生綜合運用所學,進一步深入專業知識,進行具有創新意義及社會價值的科學研究有著很大的意義。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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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

法律援助,是指國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免費的法律幫助。廣義上的法律援助主體并不限于政府,社會各界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之下均可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國務院于2003年7月21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8條規定:“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在經過不斷的摸索和總結后,我國已經形成了政府與社會混合型的法律援助運作模式。

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晚,援助力量薄弱,法律援助供求嚴重失衡,因此需要全社會的力量共同支撐。而高校法律援助組織的出現一方面對于緩解供求矛盾、補充政府法律援助發揮著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這對于高校的法學教育也是一種有益的補充,可以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的實務能力,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

然而,在現階段,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的發展還遠不成熟,存在著諸多問題和障礙,由于缺乏制度化的機制來規范,法律援助的效果也受到影響。但可以預見的是,高校法律援助的發展潛力是巨大的,讓其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對于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二、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的現狀

高校的法律援助活動與診所式法律教育是相伴而生、相輔相成的。診所式法律教育,發端于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民權運動,其特點在于仿效醫學院利用診所培養實習醫生的形式,由診所教師指導學生參與法律實際運用。診所式法律教育一方面讓學生參與法律援助服務,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職業責任感;另一方面,診所式法律教育的出現和普及也為高校學生開展法律援助鋪平了道路。

診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國的起步則相對較晚,直到21世紀初才引進這種法學教育模式。2000年9月,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大力支持下,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分別開設了診所法律課程,并依托其開展法律援助活動。截至2012年12月,我國已有151個高校的法學院或法學系開設了診所法律教育課程,這為高校學生開展法律援助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以武漢地區的高校為例,武漢大學1992年成立了我國第一個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2000年成立了“法律援助與保護中心”;中南民族大學于2004年12月成立了診所法律教育中心,并依托該中心開展法律援助活動;華中科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于2010年成立后與社區居委會有機結合,為社區居民提供法律咨詢和援助活動。

(一)武漢大學的法律援助

武漢大學是我國最早一批成立法律援助機構的高校之一,其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自1992年成立以來,不斷加強自身發展優勢,在武漢群眾中具有相當的影響力。二十余年來,中心面向全國為社會弱者義務提供法律服務,許多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而又無法得到法律保護的社會弱勢群體在志愿者的幫助下,依法討回了公道,走出了絕望和無助的困境。截至2012年12月,中心已接待咨詢約50000余人次,回復信件近21000余件,電話咨詢約38000余次,通過中心的網站提供法律意見1000余次,訴訟案件達18650余起,勝訴率達78%。現在的社會弱者權利與保護中心已經不依托于武漢大學,成為一個獨立運作的社會團體,其發展模式在我國高校學生法律援助中獨具一格,特色鮮明。

(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法律援助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美國福特基金會、學校的大力支持下,于2000年5月成立了法律援助與保護中心。作為學校服務社會的窗口,中心的日常工作主要是為社會提供法律咨詢和案件。截至2012年12月,中心共接待來訪者9000余人次,回復電話、信件2000余件次,寫作法律文書3000余份,各類案件1200余件,其中包括創中國民間法律援助標的額之最的陽新縣8歲兒童石某某高壓電電擊人身損害賠償案;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湖北某船廠150余名職工房屋糾紛集團訴訟案等重大案件,受益人群遍布全國各省市。中心通過這一系列活動,實現了盡最大努力,為最需要法律服務的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以實現維護社會正義,促進社會穩定的目標。

(三)中南民族大學的法律援助

中南民族大學于2004年12月成立了診所法律教育中心,它與中南民族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相互配合、相互協調開展法律援助活動。通過法律援助維護少數民族的權利是中南民族大學法律診所的特色之一。中心截至2012年12月已接受咨詢2000余次,承辦案件70余起,到社區服務8次,社會調查2次。其中辦理的案件以勞務糾紛、合同糾紛、相鄰權糾紛等案件居多。目前,中心已經與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洪山區人民法院一起,就“少數民族及其他少數人語言法務翻譯診所援助教學法探索”課題進行調研,并已經有了初步的研究成果。

(四)華中科技大學的法律援助

華中科技大學的法律援助中心于2010年成立,起步相對較晚,其最大的特色是依托于社區居委會開展法律服務,服務對象也僅限于該社區居民。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設立診所式法律教育課程,與華中科技大學社區居民委員會相互合作、相互配合,遴選課業優秀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居委會為據點,為尋求法律幫助的社區居民提供法律咨詢、寫作法律文書等服務。該中心自2010年成立以來案件及接受咨詢40余次,其中20余起為家庭和財產糾紛。該校法律援助中心運作資金主要是由該校法學院與居委會共同負擔。由于資金短缺等限制,該中心遭遇了不能擴大受眾、進行更深入的法律援助的尷尬。

三、高校法律援助機構存在的問題

盡管高校學生開展法律援助在補充法律援助資源,扶助弱勢群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其中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高校援助機構在訴訟中存在局限性

第一,目前我國將高校法律援助機構定位為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的補充,卻沒有在立法上得到確認和支持,這一狀況使得某些高校法律援助機構遭遇訴訟時身份不明的尷尬和運作不暢通等問題。

第二,高校學生在提供法律援助時并不具有律師身份,他們只能是以一般公民的身份來辦理具體案件,因此學生的調查取證權受到一定限制。由此可見,提供法律援助的學生,要想像律師一樣開展法律實踐,無論在法律規定上,還是在司法實踐中,都是不可能做到的。這種狀況勢必會影響高校法律援助機構與社會的廣泛接觸,對法律援助活動的順利開展形成巨大的障礙。

(二)對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的管理機制不健全

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的成立具有特殊性,其依托的是高等院校,因而其首先要受高等院校的領導。其次,由于司法行政部門統一領導全國法律援助工作,故高校法律援助機構又應受司法行政部門的領導和監督。這種雙重管理模式有可能造成因管理權限不明確而帶來的管理缺失或管理沖突。其負面效應在于,一方面使高校法律援助機構運作缺乏合理規制,導致無序發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管理和監督的不明確,會導致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缺乏社會支持,而生存艱難。

(三)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缺乏資金支持

高校法律援助機構遭遇到的最大問題便是資金不足問題。這一問題在不同的高校存在的程度有所不同。有些高校,如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等院校可以獲得外來援助,但是相關基金會對于受資助的高校法援組識的審查非常嚴格,因而獲得資助的高校比較少。其他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的經費來源主要通過以下渠道:學校團委、院、系資助(如中南民族大學獲得學校專項撥款);社團會費;商家贊助(如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通過拉外援的方式曾得商家贊助);各種基金會資助;律師事務所資助;社區組織臨時性贊助(如華中科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主要依托于社區居委會);律師贊助等等。經費不足使得高校法律援助機構負擔不起進行案件所需要的各種費用,不得已放棄了一些原本可以辦理的援助案件,這直接影響了高校法律援助事業的健康、長足發展。

四、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的完善

(一)完善法律援助立法

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建立在完善的制度基礎上。就我國目前而言,法律援助缺乏系統明確的法律法規。除《法律援助條例》之外,關于法律援助的規定一般散見于《刑事訴訟法》、《律師法》以及相關的法規和行政規章中。尤其是在民間法律援助方面,我國沒有一部統一的法律對民間法律援助組織進行規范。因此,這就需要完善我國法律援助立法,為高校法律援助確立法律依據。

首先,應對高校法律援助組織的地位予以確認。像武漢大學的社會弱者權利與保護中心這樣成功注冊的案例并不多見。只有立法確認高校法律援助組織的合法主體身份,進行統一注冊登記管理,才是高校法律援助組織邁向規范化的第一步。

其次,開展法律援助的高校學生的資格問題應當明確。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從法律職業化教育的角度出發,承認提供法律援助的學生的“準律師”身份,使其在真正地從事法律職業之前,充分地參與法律實踐,同時也為法律援助的高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高校與司法行政部門雙層管理體制

高校法律援助機構作為高校內設機構,應當在日常工作、人事安排、行政管理等方面接受本校職能部門的領導,以便正常運轉,獲得支持。作為法律援助制度的一部分,高校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與司法行政部門加強溝通,在人員資格、場地、工作范圍等問題上服從其管理,接受其業務指導和監督,從而保證高校法律援助機構的服務質量,杜絕低質量的法律援助機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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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論一般認為,高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主要目的在于“使學生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自治和獨立生活能力,同時也在于使學校形成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使教學工作有一個正常的秩序,使學生在學校中能愉快的學習,健康的成長。因此,高校一方面有權依法制定管理規章制度,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規章制度對學生進行管理;,另一方面有義務尊重和保護學生的權利,學校負有保證學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責任,禁止體罰、摧殘學生和侮辱學生人格,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管理職能。隨著法治理念的普及和個人權利意識的增強,傳統的管理思想和管理體制的落后,使得高校管理的實踐進程不可避免地出現新舊觀念的碰撞、價值矛盾和權利與權力的沖突,高校的學生管理正經歷一場適應整個國家法治發展進程的深刻變革。

一、法制化—高校學生管理的時代選擇

高等教育進人21世紀之后,在教育理念、辦學定位、學生管理觀念等方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高等教育的大眾化和法制化已日益成為社會的主流話語,體現在學生管理領域就是眾多高校不約而同地選擇法制化的改革和轉型進路。雖然這些選擇出于不同的原因并且有一定的“被迫”和“非自愿”色彩,但這些選擇本身足以說明法制化已經成為當下高校學生管理的時代選擇。我們可以從社會整體環境和高校自身發展需要兩方面解析這一選擇的深層背景。

(一)社會整體環境包括依法治國戰略對高校的影響和大學生權利意識的增強兩個因素

一方面,學生管理法制化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黨的十五大做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戰略決策。具體落實到高等教育領域和高校工作中,就是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法治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和社會秩序,從精神層面上講,它還是一種觀念、一種意識,一種視法為社會最高權威的理念和文化。只有當這種觀念與意識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信仰,并支配著社會主體的行為時,法治才能實現。2003年教育部《關于加強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見》指出,實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按照教育部《意見》的精神,學生管理也要按照法律的原則來進行,實現學生管理的法制化,依法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大學生權利意識的增強要求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增強法制理念。受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管理理念的影響,在一段時期內,高校的學生管理主要關注學校對學生學習、生活等方面的管理職能,忽視尊重和保障大學生權利的義務,形成了學生義務本位的管理模式和思維定勢。

學界一般認為,權利是指“規定或隱含在法律關系中,實現于法律關系中的,主體以相對自由的作為或者不作為的方式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當今社會是一個權利最受關注和尊重的時代,是一個權利發展顯著的時代。同時,也是“一個法律倍受重視和尊崇的時代,是一個法律關照社會、關愛權利的時代”。我國市場經濟的轉型和社會政治文明步伐的加快,強調個體創造性地發揮、強調公民權利的保護,隨著高校大學生法治教育的深人開展,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在權利內容上,大學生既享有作為公民應享有的一般的法定權利,又享有作為受教育者應享有的特殊的法定權利;在權利類型上,大學生權利既包括受教育權、知情權、學習權、隱私權等實體性權利,也包括申訴權、參與權等程序性權利。現實生活中,大學生通過用訴訟等途徑維護自己權利的案件在上升,這也在一個側面佐證了大學生權利意識的增強。

(二)學生管理法制化是提高管理水平、促進高校自身發展的必然要求

英國學者帕金曾說過,“大學對一切都進行研究,就是不研究它自己。對于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此言一語中的。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傳統學生管理思維及模式的慣性作用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學生管理中侵犯學生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權益的現象較為普遍,但并沒有引起我們教育管理者的足夠重視。

隨著高等教育的大眾化轉型,高校學生管理在法制化進程中也在不斷面對新問題。高等學校的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學生數量激增,一校多區,一區多校等問題客觀上增加了學生管理工作的困難;社會化和企業化的高校后勤管理面臨著學生管理理論上的合法性來源危機和實踐中的機制不協調;學生違紀類型和處罰措施不斷多元化等等。而高校管理的現狀,存在著學生管理規章制度滯后、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施行缺乏規范的程序、重實體輕程序、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義務不明確、高校的部分規章制度缺乏法律的依據等諸多問題。因此,學校管理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規定以及管理過程中的侵權現象仍然隨處可見,同時由于管理水平不高、侵犯學生實體性和程序性權利引發的訴訟案件在不斷地上升,尤其是近幾年來,學生狀告學校的案件增加較快,這就要求加快實現學生管理的法制化,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

二、權利和權力的沖突與融合—高校學生管理法制化的焦點

盡管對于高校管理權的界定還有很多的爭議但是一般認為,高校管理權是高校根據教育法享有的,為了實現其辦學宗旨而獨立自主地進行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教學活動的能力、力量或努力,高校學生管理權是高校辦學自的組成部分。高校學生管理法制化的進程就是高校學生管理權和大學生權利之間既有沖突,又有融合的博弈過程,權利和權力的沖突和融合構成了高校學生管理法制化的焦點。

高校學生管理權和大學生權利的沖突體現在權力對權利的侵犯和限制。從理論上看,高等學校是履行國家教育目的的機構之一,不應該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是為了學生的教育和成長而設立和開展教育活動,學生的利益就是學校的利益。高校進行學生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學生包括受教育權為主的各項權利,因此二者不應該具有沖突。但是權利和權力這一對充滿了誘惑的法學范疇,正如孟德斯鴻所言,“一切有權力的人都會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經驗"。權力和權利自產生之日起,就存在著永恒的矛盾,發生在高校內的高校學生管理權和大學生權利概莫能外。

一方面,高校學生管理權有容易侵犯學生權利的傾向。受到歷史和立法等諸多原因的影響,當前我國絕大多數高校仍然沿襲著行政機構規則行事的運行機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觀念和行為規范還沒有真正確立起來,高校管理實踐中輕視甚至侵害大學生權利現象仍然屢見不鮮,總結高校管理權侵犯大學生權利的類型主要有:一類是大學生的實體性權利,如受教育權、人格權、姓名權、財產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另一類是大學生的程序性權利,如知情權、申訴權、聽證權、訴訟權等。相對于前者,大學生程序權利的缺失和受侵害的現象更為嚴重。目前高校管理普遍存在著“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有關學生權利保護的法律程序缺失。《教育法》第42條規定受教育者享有的權利中,沒有規定程序權利。《高等教育法》第53條第2款對學生的權益保障作了原則性規定:“高等學校學生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障。”在高校管理的現實中,還有相當多數的高校在做出不利于當事人的決定之前,幾乎都沒有向當事人說明原因和理由,也很少給予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機會,在做出處理決定之后,也未及時送達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并告知其享有的權利,當下日益增多的大學生狀告母校的案件有較大部分因為高校管理權侵犯學生程序性權利而引發的。

另一方面,高校學生管理權限制大學生權利的實現。學界一般認為,權利實現應有權利、法定權利和現實權利等三種形態,依次經歷三個發展階段,即從應有權利到法定權利,最后才是現實權利。在大學生權利的實現階段中,高校的學生管理對大學生權利實現的限制主要體現在現實權利這個階段,也是權利實現的關鍵階段。高校校規是高等學校自主管理權的重要外化形式,其內容關乎大學生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因為大學生在校期間,他們的現實權利主要通過高校的學生管理規章制度賦予和保障實現的。但是有資料顯示,正是由于高校校規存在著內容違反上位法規、超越上位法規、缺乏程序性救濟措施等等問題,使得高校校規成為限制學生權利實現的最大障礙,也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

高校學生管理權和大學生權利的融合,體現在權力對權利實現的保障。大學生的權利,包括學生作為受教育主體所享有的特殊權利和作為一個公民所享有的一般權利。高校學生管理權具有保障大學生權利實現的功能:首先,高校的學生管理權有助于實現大學生作為受教育主體的特殊權利。依據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大學生作為受教育主體的權利主要包括受教育權,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權,獲得物質幫助權,獲得公正評價權、申訴權和訴訟權等。高校是大學生教育權利的主要義務主體,學生管理權在履行管理職能的同時,應切實履行相關義務,保障絕大多數大學生能夠有秩序、合理地享有上述教育權利。其次,高校的學生管理權有助于實現大學生作為普通公民的一般權利。這些權利主要是指公民基本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具體包括人格權、姓名權、隱私權、健康權、榮譽權、生命權、肖像權和財產權等諸多內涵,高校的周邊治安環境、飲食衛生、住宿條件等等涉及到大學生的諸多公民權利,加強學生管理的法制化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小環境,保障和維護大學生作為公民的一般權利。

三、學生權利本位—高校學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內核

根據法學理論,權利本位是指法以(應當以)權利為其起點、軸心或重點,在整個社會中,社會成員皆為權利主體,都平等地享有各種權利,在權利和義務的關系上,權利是目的,義務是職責,權利是第一性因素,義務是第二性的因素。學生權利本位就是指,在高校的學生管理法制化過程中,高校要保證全體大學生平等地享有各種權利,在大學生權利和高校學生管理權的關系問題上,堅持權利優先原則,尊重并采取積極措施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利,保障大學生權利從法定權利到實有權利的實現。相對于具體制度和措施的改革,學生權利本位意味著一種觀念和精神層面的統領,它構成了高校學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內核。對于高校學生管理法制化的進程來說,要深刻把握學生權利本位的精神內核,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堅持學生權利優先原則,正確處理學生權利和高校管理權的關系。法律的價值取向隨著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而不斷發展變化,古代法律是以義務為本位,現代法治社會的法律應以權利為本位。權利為本位的法治原則就是要以權利的實現為軸心,權利是目的,義務是職責,法律設定義務的目的在于促進權利的實現,權利是第一性的要素,義務是第二性的要素。高等學校學生管理工作的價值導向,過去主要是著眼于有效的規范和維護正常的學校教育秩序,而對如何維護受教育對象的權利重視不夠。由此出發,往往會使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對法制和學生權利保護的認識產生一定的片面性(甚至誤解)。毫無疑問,教育活動的秩序化是教育法制存在的重要價值基礎,然而,法的價值主體是人和人的權利。我國設置高等學校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公民受教育權的實現,高校對學生的管理應以維護學生權利為目的。因此,高校的學生管理法制化必然要求樹立學生權利本位意識,尊重和幫助學生實現各項程序性和實體性權利,在處理權利和權力沖突時堅持學生權利本位。

二是積極促進大學生權利從應然權利、法定權利向實有權利的轉化。應然權利、法定權利和實有權利是權利運行的三個階段,然而正如有學者指出的,“大學生狀告母校的案件時有發生,究其原因是大學生權利實現不充分、權利不能從應然轉為實然”目前高校學生管理權與大學生權利沖突的關鍵因素之一就是沒有正確地處理權利與權力的關系,受到歷史、立法、管理和觀念上原因的影響,高校的學生管理部門在大學生權利實現問題上,忽視甚至漠視大學生的應有和法定權利,堅持傳統管理至上、強調服從的義務本位觀念,重義務輕權利,重實體輕程序。高校學生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高校學生管理部門轉變觀念,認識到保障高校學生權利的充分實現,是高等教育發展中的新問題,更是現代化社會人才培養的基點,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尊重并研究學生權利的應有和法定形態,在日常的學生教育管理制度中積極體現和維護,促進大學生權利從應然權利、法定權利向實有權利的轉化。超級秘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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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是養成教育的產物,它往往起源于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卻蘊含了足以改變人生命運的巨大能量。國內外相關研究資料表明,一個人的成功,20%與智力因素有關,80%與信心、意志、習慣、興趣、性格等非智力因素有關,其中習慣占有重要的位置。古今中外有所建樹者,無一不具有良好的習慣。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不僅是基礎教育階段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在高職教育中仍然很必要。高職生如果沒有良好的行為習慣,就難以適應競爭日趨激烈的現代職場。孔子曰:少成若天性,習慣成自然。高職生正處于青春期,仍具有較強可塑性,對高職生加強行為習慣養成教育十分必要。

一、高職生行為習慣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近年來對高職生日常行為習慣的調查和研究,特別是針對筆者所任教班級學生的行為習慣進行觀察研究,發現高職生在行為習慣方面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

其一,部分高職生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格缺陷。在被調查班級中,92%的學生為獨生子女,其中30%的學生在人格方面存在缺陷,表現為:社會閱歷淺,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賴心理強;心理幼稚,缺乏堅韌不拔的意志;任性,我行我素,不顧及他人的感受;自私偏狹,與人交往能力差,難以適應集體生活。

其二,部分高職生缺乏良好的學習習慣。這部分學生約占35%。具體表現為:學習目的不明確,思想不統一,缺乏自信心,存在悲觀情緒、厭學情緒;學習缺乏自主性和刻苦鉆研精神,知識基礎不扎實;學習紀律松散,上課看小說,玩手機,閑聊,課后玩電腦游戲等,甚至缺課、逃課。

其三,部分高職生缺乏良好的生活習慣。這部分學生約占40%,主要是生活自理能力不強。具體表現為:宿舍衛生差,動手能力差;就寢時間隨意性強;飲食習慣不好,浪費現象嚴重,甚至某些學生有吸煙、酗酒、賭博等嚴重不良行為。

二、對高職生開展行為習慣養成教育的方法和途徑

針對高職生行為習慣中存在的這些主要問題,根據教育學與心理學理論,我們堅持整體教育與因材施教相結合,養成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相結合,他律與自律相結合的原則,結合高職生的身心特點,在實踐中采用以下養成教育方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重引導,塑造健全人格

人格教育乃一切教育之本。當代高職生正處于思想趨向成熟的關鍵時期。經過接受基礎教育,并且隨著社會實踐活動的開展和自我意識的逐步形成發展完善,他們已經具有了一定的分析判斷能力,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由于他們思想理論儲備不夠,社會閱歷較淺,仍然具有很強的可塑性。高職生既可能在正確思想的教育引導下健康成長,也可能在錯誤理論和思潮的影響下畸形發展。他們在人格方面的這種不成熟的特點,決定了人格教育是高職生養成教育的核心和靈魂。因此,我們在管理中注重加強對學生進行主流思想文化的宣傳、教育和滲透,提高他們的思想覺悟,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與社會責任感,引導他們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其道德判斷和道德選擇能力,逐步形成健全的人格。

(二)重指導,規劃美好人生

高職生作為當代青年的生力軍,是國家寶貴的人力資源,應當具有遠大的理想和抱負。在調查和訪談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多高職生在上中學時的唯一目標就是考上大學。高考晉級后,離開了緊張的以他律為主的中學學習生活環境,進入了相對寬松的以自律為主的學院學習生活環境,由于沒有及時制定下一階段的新目標,導致學習和生活的茫然,一些同學精神追求錯位,甚至沉迷于網絡和物質享受,追求不良的精神刺激。相當一部分高職生對所學專業缺乏客觀、正確的認識,導致職業規劃的迷茫。因此幫助和指導高職生設計自己的人生目標是養成教育的重要手段。有了明確的目標,就有了內驅力,就可以使他們變得積極向上。班級管理中,我們針對高職生職業規劃迷茫、人生目標缺失的問題,加強教育指導,讓他們對所學專業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就業前景進行深入了解,從而對所學專業有一個正確的認識,進而明確個人的發展方向,熱愛所學專業,并把個人的專業理想升華到社會理想的高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

(三)重疏導,培養健康情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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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臨床實驗也證明了大腦兩半球的不同功能:左腦的損傷會引起感覺性或運動性失語癥、文字不識癥和抽象邏輯思維方面的障礙;而右腦的損傷則會造成相貌不識、結構性失認等現象和空間定向思維方面的障礙。如果將“鉛筆”兩個字分別投射在病人左、右眼半視野內,鉛在左,筆在右,那么病人能說出“筆”,不能說出“鉛”,這是因為“筆”投射在左半球,所以能命名,而“鉛”投射在右半球,因而不能用言語描述。如果把一支鉛筆放在病人左手上,他可以用動作表示鉛筆的用途,但不能用語言描述它。如果把鉛筆換到右手上,病人馬上就能用言語做出報告。如果讓病人根據積木的顏色來排列某種圖形,那么他可以用左手而不能用右手完成任務。這說明,兩半球確有不同的功能。但從系統論角度來看,二者既各司其職,又密切配合。比如,語言雖然主要由左腦管其詞義和連續性,但右腦也分管其情感和聲調;而圖案設計雖然主要依賴于右腦的視覺和想象,但也依賴于左腦的分析和排列。然而,由于傳統觀念的影響,由于教學內容的偏頗,人們對大腦左半球的功能較為重視,使之長期以來一直發揮著主導作用,而對右腦的開發則始終未能落到實處,所以忽視甚至壓抑了右半球的“能動性”,使其潛在功能長期以來未被人們所充分了解。而美育,則可以激發和調動“右半球”的積極性與能動性,使兩個半球平衡協調地發展,充分挖掘大腦的潛力,全面開發學生的智能,特別是注重開發學生的右腦智力潛能。美國著名教育家艾德勒教授曾設想了本世紀末基礎教育的課程結構模型。他特別強調設置“美育”課程,以提高學生對人類藝術活動作品的觀察力、理解力、鑒賞力,最大限度地拓展兒童智力活動的廣闊空間。加拿大溫哥華教育委員會研究員拉脫爾也指出:人的左腦管抽象邏輯思維,右腦管具體形象思維。他在如何訓練大腦的研究中得出了一個驚人的結論:長時間坐在教室左側座位上而不得不經常把頭和眼珠轉向右側的學生,在那些語言和分析能力起作用的課程中,學習成績較為出色。反之,坐在教室右側的學生,在那些形象化和整體性能力起作用的課程中,學習成績高出一籌。這是大腦左右兩半球活動不均勻、發展不平衡的一種必然結果,從而進一步說明了開發右腦、善用左腦,使兩半球協調開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我國當前的學校教育特別是中學教育中,由于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影響,導致個別學校只重視那些高考應試課程,而將那些具有美育功能的音樂、美術、體育視為“小三門”,更談不到充分利用美育途徑開發學生的右腦智力世界,致使學生智力水平的提高受到了一定的局限。這種狀況亟須改變。

二、智力是智慧和能力的綜合體現

主要包括感受力、觀察力、記憶力、想象力、思維力、創造力等,而以思維力和創造力為其核心。美育過程,實際上就是發展和提高各種認知能力,形成完整的智力結構的過程。美育對學生智力的開發功能,主要體現在如下六個方面:

(一)發展和提高學生的感受力方面

感受力,心理學上稱之為感知覺能力。人的智力的開發與其感受力的高低密切相關。因為缺乏足夠的感性材料,抽象思維活動就不能進行,就無法認識事物的本質規律,更難以進行科學的發明與創造。誠如列寧所言:“不通過感覺,我們就不能知道實物的任何形式,也不能知道運動的任何形式”。而美育則有助于人的感知覺能力的提高,進而擴大和深化學生對于客觀世界的認識。因為學生認識客觀世界、獲取文化知識,不僅要依賴于各門理論學科,而且需借助于文學藝術。藝術形象積極地揭示生活的真實,概括并反映出現實社會生活的本質。通過藝術認識世界是生動形象、具體可感的,也是富于理想和充滿激情的,是以美自身的魅力去喚起人們對美的向往和求知的渴望,以愉悅的心態、理智的情感去獲取有關歷史與現實、社會與人生的種種認識。正因如此,馬克思在談到英國現實主義作家狄更斯、夏洛特·勃朗蒂女士和喻克爾夫人時曾說過:“現代英國的一派出色的小說家,以他們那明白曉暢和令人感動的描寫,向世界揭示了政治和社會的真理,比起政治家、政論家和道德家合起來所作的還多”。二)發展和提高學生的觀察力方面;觀察是一種有目的、有計劃、有思維活動參加的高級形式的知覺過程。觀察力是指人們通過觀察、感覺和知覺,使自己同外部世界聯系起來而認識客觀世界的帶有個性特點的能力。學生正是通過良好的觀察力獲得知識、形成技能、發展智力,而美育又正是培養、發展和提高學生觀察力的重要途徑。審美教育中的美術和音樂,不能只看作是一種供人娛樂和消遣的活動,而應將其視為訓練視覺和聽覺、增強觀察力的必要科目。比如,在繪畫過程中,通過對具體事物的觀察、比較、分析、描繪,使學生較全面、準確、迅速地了解其狀態、結構、色彩等特征,掌握其比例、明暗和空間等關系,以便在二度空間內再現、描繪事物的縱深和各個側面,造成視覺上的空間立體感和逼真效果,這就使學生的觀察力和敏感性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培養了馬克思所說的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至于文學藝術的欣賞和創作活動,也有利于促使學生觀察人、自然和社會生活,培養他們敏銳的觀察力。而通過美育來發展學生的觀察力,本身也就促進了其智力的進一步發展。

(三)發展和提高學生的記憶力方面

記憶是通過識記、保持、再現或再認等方式,在人們頭腦中積累和保存個體經驗的心理過程。記憶力是指把感知過的事物、思考過的問題、體驗過的情感或從事過的活動在頭腦中貯存起來并再現出來的能力。學生正是憑藉著記憶才能在感知的基礎上形成思維、想象、創造等高級的心理過程。沒有記憶,感知覺就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智力也就不可能得到發展。記憶可分為語詞邏輯記憶、形象記憶、情緒記憶和運動記憶。學校中的智育一般著重于強化學生對概念、數字、命題、邏輯推理方面的語詞性記憶,而美育則可以利用其顯著的直觀性、感受性特點,借助藝術手段培養和訓練學生對于具體事物的形象記憶。比如,通過美術教學使學生將看見過的物象和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把聽到過的旋律進行回憶或再認,然后進行描繪或演唱。如此反復訓練,便能不斷提高他們對圖象、色彩、音調、旋律等方面的形象識別與形象記憶能力,并在此基礎上強化與深化其它形式的記憶,提高記憶力,增強創造力。此外,這種形象識別與形象記憶能力,也是學生學習物理、化學、生物、醫學、天文、地理、考古等學科所必不可少的基本能力。實踐證明,美育有助于通過培養學生的記憶力而促使其智力得到進一步發展。

(四)發展和提高學生的想象力方面

想象是對頭腦中已有的表象進行加工改造從而創造出新形象的過程。現代科學揭示:想象或幻想是人類大腦的特殊功能,是人類所特有的把已有的信息與新的信息重新設計組合的才能,是使人們“視通萬里,思接千載”、開拓未來的“神奇的魔杖”。拿破侖曾說過:“想象支配著整個世界。”德國詩人波德萊亞稱想象是“人類一切功能中的女皇陛下”。

想象力是指在人腦中對以往形成的若干表象進行加工改造而建立新形象的能力,它在創造性活動中具有加速器和催化劑的作用。愛因斯坦就曾指出:“想象力比知識更重要,因為知識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著世界的一切,推動著進步,并且是知識進化的源泉”。想象力賦予事物以千姿百態,能令頑石點頭,可叫老樹開口。如昆明石林的阿詩瑪,以普通眼光觀看,不過是一根僵硬直立的巖柱。但當我們步入那詩情畫意般的境界,便會觸景生情地展開豐富的“想象”:拔地而起的石柱被想象為婷婷玉立的少女軀體,柱身上的裂紋縫隙被想象為隨風飄舞的絲巾裙帶,頂端上的石塊被想象為少女清秀的臉龐,她似乎正在引吭高唱著動聽的山歌。這樣,一塊古拙的頑石被幻化為一位婀娜多姿、能歌善舞、美麗可愛的哈尼族姑娘,成了審美觀照中源于自然而又美于自然的再造形象。

不僅自然美能誘發人們的想象,社會美、藝術美同樣能激發人的想象力。例如,聽到萬壑爭鳴、松濤咆哮的聲音,具有不同社會生活體驗的人,便會產生不同的想象:一位身經百戰的將軍仿佛看到了萬馬奔騰、炮聲隆隆的戰斗情景;一名經常穿林攀崖的獵手好像看到了怪獸奔撲、張牙舞爪的兇猛姿態;而一個膽怯孱弱的懦夫則疑為虎嘯猿啼甚或魑魅魍魎。看羅中立的油畫《父親》,會使人想到中華民族勤勞勇敢、敦厚儉樸的傳統美德。聽冼星海的《黃河大合唱》,會使人想起中國人民不畏、頑強拼搏的英雄氣概。總之,在美育過程中,無論是讓學生領略自然美,還是欣賞藝術美,抑或理解社會美,都能夠“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地誘導和激發他們的豐富想象力,進而全面開發和提高他們的智力。

(五)發展和提高學生的思維力方面思維是一種探索和發現新事物的心理過程。

它揭示事物的本質特征和內部聯系,預見和推知事物的發展方向與趨勢,是認識的高級形式。所謂思維力,是指將現有的知識,經過分析和綜合、判斷和推理、抽象和概括等思維活動作出新結論的能力,主要包括直觀動作思維能力、具體形象思維能力、語詞邏輯思維能力和創造性思維能力。美育對學生形象思維力和創造性思維力的提高大有裨益。

首先,美育有助于發展學生的形象思維力。美的欣賞和創造,以形象思維活動為主。在學校美育過程中,無論是引導學生觀賞美景、欣賞樂舞、鑒賞字畫,還是指導學生朗誦詩歌、閱讀散文、賞析名著,都需要通過形象思維體味其中的意境,領略其中的志趣,把握其中的主旨,獲取美的感受和享受。美育中這些對右腦視知覺分析器官的多通道協同訓練,擴展了形象思維的活動空間,推動著大腦左右兩半球思維機能在生理上的平衡發展,從而使學生的形象思維力有所提高。

其次,美育有助于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力。創造性思維是運用新穎的、獨到的方法,創造性地解決問題,產生具有社會價值的新思想、新假設、新原理、新產品的思維,是人類思維的高級階段。智力發展的水平主要表現在在實踐中創造性地運用知識的思維能力上。在創造思維的過程中,學生主要是靠發揮其左腦的邏輯思維功能去搜集材料、儲存經驗、檢驗假設、形成概念;但在創造思維最關鍵的新思想、新物象、新假設產生的過程中,則需要充分發揮右腦的想象、聯想、直覺、靈感、幻想等非邏輯思維功能。而美育正是培養和發展這些非邏輯思維能力的最佳途徑和主要手段。超級秘書網

(六)發展和提高學生的創造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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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中物理學困生的存在是一種普遍的現象。

但新課標實施以來初中物理學困生的轉化工作也相應地被提到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的日常事務中來。筆者根據自己在初中物理學困生轉化工作所取得的經驗,結合初中物理新課標的特點,對初中物理學困生的內部成因和轉化策略進行闡述。

一個初中物理學困生的形成的原因是復雜的,但總體上說有外部原因與內部原因。事實上,在形成學業不良的過程中有些因素可以單獨起作用,也可交互作用。大多數學生的學業不良是由于各種不良因素交織在一起而形成的。[1]在這些因素中,由于學生個人的內部因素造成的成分也比較復雜。筆者現主要從初中物理學困生(學業不良的學生)形成的個人因素特點出發,談談初中物理學因生的內部成因:

(一)畏懼困難

根據筆者與所結對的初中物理學困生共同分析尋找學業不良形成的原因和時間時發現,許多初三的學困生是在剛入初二時對初中物理畏懼困難的情緒造成的。從初中物理新課標安排順序來看,雖然義務教育初級中學課本是在原有教材基礎上的一大飛躍性的大進步(首先體現出來的是合科教學,打破了傳統的初中分科教學的很多弊端,減少學科界限),但是因為學科的特點而造成學生學習上的困難也是顯而易見的。從教材的編排上看,初中二年級的學生所學習的是介紹性的有關物質結構的內容。這些內容一般僅要求學生對所教內容的認識、了解,學生在學習過程中一般都結合自然界中的實物(或模型)進行學習,以學生的形象思維作載體進行學習;進入初中三年級后,學生首先學習的是具體較高抽象思維的物理學抽象概念的內容,如密度、功、能、壓強等。一向習慣于利用形象思維方式的初中學生,突然要求其具有抽象思維,學生在這一過程中對抽象思維能力的培養需要一個過程。當然在這一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學生對這一轉變過程的畏難情緒。

由于學習內容的改變,必然造成學習方法、策略的改變。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學生都能夠很順利地得以轉變。學習方法、策略一般容易轉變的人是很容易適應不同學習環境和方法的人。在我們的學生當中,并不是所有學生都能做到這一點。所以,做不到這一點的學生,容易成為學困生。

(二)不喜歡動手

在學習過程中,我們發現不同的學生的興趣愛好是不同的,有些學生喜歡具有一定思辯的問題,有些學生則喜歡動手做實驗。雖然說并不是所有的初中物理學困生都不喜歡做實驗,但確實存在一部分學困生與不喜歡動手做實驗有關。這些學生往往在上實驗課時是旁觀者,只看同組的其他同學動手做實驗,而自己則對動手實驗毫無興趣。

學好初中物理,學會觀察和實驗是最關鍵和最基礎的技能,這里的實驗不但是教師在探究課上要求學生動手完成的實驗,而且要求在學習過程中怎樣懂得發現問題、用實驗解決問題。這就是科學實驗探究性學習的一種重要方式。

(三)獨立學習能力差

我在教學就有遇到這樣的學生,自己不能獨立完成作業。這樣的學生一般對自己不自信。初中物理的學困生一般就是這一類學生。獨立完成一項作業,獨立完成一個問題的思考、獨立完成一個實驗、獨立回答一個完整的問題。這些對于一名學困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學困生缺少的就是這些方面的能力,他們在學習上總想有所依靠,完成作業時必須與同學坐在一起;即使偶爾能解決一個問題,但總是不自信,尋找答案或與別人核對答案后才放心;有一個問題時不敢單獨提出來,原因是怕教師和同學笑話他

(四)沒有養成良好的習慣

對于一名初中物理的學困生來說,由于長期的得不到在學習上的成功的體驗,學困生久而久之形成了一些不良的學習習慣:

(1)缺乏思維的毅力。

思維的品質中表明思維具有一定的持久性。在思考一個初中物理的問題時,思維的持久性品質對解決這一問題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學困生面對初中物理的一些問題普遍存在缺乏思維毅力的傾向,遇到一些稍有一定難度、需要學生認真仔細地去思考的問題時,學困生往往顯得很不耐煩。這樣,很多學困生在面對一些稍難的題目或作業時,不是選擇怎樣去面對困難迎面而上,而是選擇了逃避,有些學生為了應付教師的作業檢查而去抄襲其他學生的作業。

(2)缺乏注意的穩定性。

心理學表明,每個人都具有一定限度的注意的穩定性,但是不同的人注意穩定性的強度是不同的,注意的穩定性也并不是一個人的先天,它是一個人后天在學習生活中"鍛煉"的結果與產物。由于學困生在對待初中物理的一些問題時顯得明顯的不足,學困生對待一些問題總是"心不在焉"。

(3)學習態度差。

由于學生在學習時遇到一些問題,并然會引起一系列的學習不良反應:學生面對一些問題覺得無所謂、解題時馬虎、書寫潦草、作業完成后不檢查等毛病。

(五)缺少好的學習方法與策略

學習需要一定的方法與策略。它是追求學習效率的學習者在特定的學習情景中為了達到學習目標,在認知加工過程中所運用的學習方法技能,以及對整個學習活動及其有關因素進行監控的方法技能。[2]顯然初中物理的學困生普遍缺乏的是無認知的能力、即對自己的學習過程進行監控的能力。比如說面對初中物理的整個學習過程,學困生對學習計劃、學習過程的監視、學習過程的調節等很缺乏。

另外,由于初二學生所學習的初中物理的學習內容是物質的基本性質等的介紹性內容,一般的初中物理學困生的學習由于沒有很好的學習方法作指導,學習過程中只重視對一些物理的概念、名稱的"死記硬背",并把這種"死記硬背"帶到以后的學習中來。針對初二學生來說,生物理學上的一個個概念與名稱僅是文字上的抽象概念,沒有實際上的現實意義。故此,學生根本無法理解這些內容,當然記憶的長久性就無從談起了。

二、初中物理學困生的轉化策略

針對上述對初中物理學困生的內部成因的分析,筆者采用了如下的轉化策略:

(一)形象開路,抽象漸入:

從初中學生生理上的發展特點分析,初中學生已經逐漸地從形象思維轉變為抽象思維了,這種轉化對學生來說是一大難點。但是在轉化初中物理的學困生時,我們要重視形象思維的訓練,并作為學生學習初中物理概念、規律的基礎,而抽象思維可在形象思維基礎之上得以培訓與提高。比如在學習光的折射規律時,學生對"當光從空氣斜射入水或其他透明物質時,折射角小于入射角;當光從水或其他透明物質斜射入空氣時,折射角大于入射角"的理解時,學生對于這一規律的理解是非常表面化的、是對文字面上的一種感性認識,根本不能夠理解這句話的真正含義。但是,若教師引導學生以形象化的思維理解這一規律,則這一規律顯得簡單:如可以做實驗,不管是光從空氣斜射入水中時還是光從水中斜射入空氣中,在水的這個角(不管是入射角還是折射角)總是小于空氣中的角。通過實驗后,讓學生形成固定的有關這一實驗概念的"表象",則學生在以后應用到這一問題時自然而然地會想起這一表象。再比如,當學生在學習"物體的沉浮條件時,對于物體的上浮、下沉還是漂浮是液體與物體(實心)密度的大小比較有關",學生很容易混淆這一關系。所以,對于這問題,單純從文字或公式的理解是很難的,學生不容易記憶。但當我們從形象的具體例子出發,從類比的方法出發,這一問題就可得以解決:如我們可以舉例子進行類比,把木塊浸沒于水中,木塊上浮,(木塊的密度小于水的密度,故可類推)其他同理。從上述的舉例分析可以看出,以形象的思維去表達抽象的概念規律,是初中學生以形象思維為基礎培養抽象思維的一種重要的方法。

(二)勤奮作基,方法作徑:

一類初中物理學困生是因為學生本身不努力、不勤奮造成的,而有些學困生很勤奮地學習,但是缺乏必要的方法而使自己成為了學困生。要想學好初中物理這門學科,勤奮與方法這兩者是不可或缺的內容之一。對于勤奮,不管是從一些偉人的事跡中還是從學生身邊的例子中都能說明問題,這里勿需多言。但是一般的學困生都缺乏科學的學習方法的指導,下面簡述之:

1.加強學習的計劃性。

有計劃的學習活動可以促使學習目標的實現,可以磨練學習意志,有利于良好學習習慣的養成,也可以提高時間利用率。[3]指導學生制定一個科學的學習計劃是非常必要的。

2.加強預習、復習活動。

3.培養學生對學習過程的元認知能力。

不管是對整個學習過程還是解決某一個簡單問題的,都需要學生具有一定的元認知能力。簡而言之,元認知即是對認知的認知和監控。也就是說,人可以跳出一個系統來觀察這個系統并且控制這一系統,通過元認知了解、檢驗、評估和調整自己的認知活動。[4]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后,學生若懂得怎樣去反思、總結前一段時間的學習過程中的經驗,為下一階段的學習做好打算或吸取教訓,學生在下一階段的學習效率和水平將會有所提高。同樣,解決了一道初中物理的一個問題后,學生若懂得怎樣去反思、回顧這個問題的解法、思路及自己解題時存在的優勢與不足,這樣,學生的解決問題的水平將不斷提高。

4.加強學困生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般說來,解決初中物理的問題有如下的步驟與方法:

(1)全面理清問題,通過較快速地瀏覽整個問題的整體框架大致了解問題的狀況,但一定要明確提出了什么問題,這個問題提出的目的性是什么。

(2)以問題為思維的中心,以問題中已知各數量關系為主線,理清已知問題中的各數量關系與問題存在的關系是什么。

(3)從整體上把握問題的類型,大致以什么方式回答。

(4)初中物理的問題一般很注重思維過程。面對一個問題,我們首先通過明確問題的目的性,通過逆向推理的方法進行解題。如下題的解題思路:

題目:一金屬塊掛在彈簧秤的下端,彈簧秤的讀數是0.89牛;若把金屬塊全部浸入水中,彈簧秤讀數是0.79牛,求金屬塊的密度。

解題思路:

①解決什么問題:求金屬塊的密度ρ金;

②逆向思維:求金屬塊的密度,只要求金屬塊的質量與體積;求金屬塊的質量,只要知道金屬塊受到的重力(已知在空氣中金屬塊的重量);求金屬塊的體積,則只要求金屬塊浸沒于水中排開水的體積;求金屬塊排開水的體積,則只要求金屬塊浸沒于水中受到的浮力(浮力的大小可以用彈簧秤的兩次示數差表示)。

(5)克服思維定勢。從總體上說,初中物理中哪一部分問題應用哪一知識去解答,在學生的思維中已經有一定的思維定勢,思維定勢對于一般的解題是有好處的,它可以減少學生思維的時間;但是思維定勢也往往把學生的思維帶入了解題的"死胡同",故在解決一些問題時,有時要充分地利用思維定勢的優勢,有時則要克服。如上題中,求體積時并不能利用密度與質量的關系進行求解,則需要打破思維定勢,利用浮力的知識。

(6)選擇多種方法進行解題。每一個題目的解題都有一定的方法,且思路不同,這可以鍛煉學生的發散性思維。培養學生形成這樣的一種習慣:當以自己的方法完成解題時,讓學生從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另外的解題方法。

(7)解決一定問題之后,培養學生總結問題,反思問題的能力。

(三)化整為零,化零為整

學習初中物理的過程就是"化整為零,化零為整"的過程。當學困生面對初中物理內容時,要把整體上的知識體系各個擊破,從細處學習知識內容。但是,畢竟初中物理是一門有系統性的學科,這一學科中各知識點間存在必然的聯系,通過理順這一關系,學生對知識形成網絡化。

(四)重視解疑,更重激疑

對于初中物理的學困生,學生的很多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幫助學生解決一些問題是進行學困生轉化的一項重要的工作。在平時的學困生轉化過程中,我們發現學困生的一個共同特點是:一般的學困生很難提出問題。愛因斯坦說過,提出一個問題比解決一個問題更重要。確實,對于初中物理的學困生,平時的他(她)們很少把時間投入到思考一些初中物理的學習問題上來,即使有些學生平時有思考學科上的一些問題,但由于其在思考的過程中,他(她)們所獲得的失敗的消極體驗機會比積極體驗機會多得多,所以這給他(她)們下一次積極主動地去學習形成一定的障礙,教師在轉化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工作是如何創設問題情境,使學生產生問題。有問題的學生往往是對某一個方面經過認真思考的。通過點撥后引導學生思考解決問題,并在思考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產生新的問題,使學生產生興趣。

(五)傾情投入,師生共感:

學困生的轉化工作是一個教育系統工程,轉化過程是一長期的過程。這過程需要教師投入大量的精力。轉化一名學困生,筆者認為教師在情感的投入方面必須做到如下幾點:

1.取得學困生的信任與支持。

學困生的轉化工作并不僅僅是學業上的指導工作,更是對學生心理上支持、理解、信任工作。我們不得不承認:由于受到社會、學校、家長等的升學壓力的影響,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總是對學業優秀生比較重視,而對學困生則忽視了。長期受到這一意識的影響,學困生與教師之間形成了一條不可逾越的心理鴻溝。學困生的心理相對教師來說是封閉的。這時要轉化這名學困生,首先教師的一切行為必須取得學困生的信任與支持。

2.相信學困生具有可發展的潛力。

筆者認為,"真誠地相信學困生是可以轉化的"這一點是轉化初中物理學困生的工作的基礎。從人的發展與學困生的形成原因等角度分析,這一點是不難理解的。超級秘書網

3.與學困生建立類似于"互惠互利"的"平等關系"。

轉化學困生時,教師不要以高姿態對待學困生,不要以為對學困生學業上的幫扶工作是對學困生的"施舍"。教師要以平等的身份加入學困生的轉化工作中來,使學困生感覺到教師與學困生的關系是一種"互惠互利"的"平等關系":教師可以從學困生身上學到很多知識,同理,學困生也達到了被轉化的目的。

4.教師是學困生學業上的指導者,又是精神上的支持者。

任何一個學困生,其總是回避著自己在學業上的后進,總是以自我封閉的形態出現在教師的面前。其實學困生在班集體中的心理壓力是無形的,也是非常大的。教師在這里的角色并不僅僅是對學困生進行學業上的指導工作,更重要的是給學困生以精神上的支持,使學困生走出"自卑、自閉"的心理。

總之,初中物理學困生的轉化工作是一艱巨而富有挑戰意義的工作,它需要更多的教師以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這項工作來。筆者相信,一名好教師不但能使優秀生更加優秀,同樣能使后進生不再后進了。

參與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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