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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戶申請書模板(10篇)

時間:2023-03-07 15:21:48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困難戶申請書,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篇1

北京朝陽區公租房申請條件1、申請人需要有北京戶口或外來人員需要有北京朝陽區的居住證,并且居住滿足規定年限;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北京都沒有住房;

3、申請人在北京市需要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

4、申請人在北京市依法繳納社保等。

公租房和廉租房區別1、表現形式不同。

廉租房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后,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資建房,低租金租給租戶。在租賃5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確定的價格購買。購買后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

2、保障形式不同。

公租房由政府出資,符合條件的人群可以申請入住,但不得轉租、轉讓、贈與等。廉租房則有兩種保障形式,一種是低租金承租,另外一種是以租金補貼形式發放給住房困難戶。

3、定義不同。

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而廉租房則為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問題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4、申請對象不同。

其實說白了就是申請對象不一樣,廉租房主要針對本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而公租房是不受區域限制的;再有收入標準,主城區申請廉租房的收入標準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50,公租房收入限制標準是,單身人士收入不高于2000,家庭收入不高于3000。

公租房申請書文本尊敬的___區領導:

您好!

本人___,男,現年__歲,靠打工維持全家生計,無其他收入來源,現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現租住____,住房條件十分困難。家中兩個孩子都在上大學,女兒__,現就讀于____,兒子__,現就讀于__,每年昂貴的學費都是靠國家助學貸款來繳納,家中還有年逾__歲的老母親,常年體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顧老人,妻子無職業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費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掙的錢開支,兒女雖在校作兼職掙些生活費,但是還是不夠他們生活所需。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兒女每月生活費用,家中日常開支外,幾乎剩不下什么錢,生活拮據,家中無任何積蓄。

常年都是靠租住解決住房問題,屬于無房戶,在查看__市公租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后,發現本人符合申請條件,為解決全家人十分困難的住房問題,在此特別向政府申請公租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門、居委會能給予準許,解決申請人的.住房實際困難,特此感謝!

此致

敬禮!

篇2

大學生貧困認定個人申請書范文1尊敬的x大學學院領導:

我叫__,男,彝族,出生于1993年11月2日,來自x省x自治州x縣x鄉x村,是貧困山區的孩子,首先很榮幸能夠被貴院錄取,園了我的大學夢。因,居住于高原地區,地質較差,每年就靠耕種收入幾千元。但,由于家庭人口較多….學費成了我的難題,因為我家是典型的困難戶,又是農村低保用戶對象。我家有x口人,還有位年邁78歲的奶奶,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兩個姐姐,都一出嫁。還有一個妹妹正在讀初中生活十分困難!每年都靠父母耕種幾畝地來維持生活,又要供我和妹妹讀書,生活極其困難!為了完成我的大學夢,妹妹正面臨輟學。這次,我所用的學費都是向全村的親戚、朋友借助而湊集。但,不知以后該怎么辦?所以,特向貴院領導申請資助,以便順利完成學業。我將好好努力學習,學好專業知識,回我們那里,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并為社會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特次申請

申請人:魏x

201x年11月8日

大學生貧困認定個人申請書范文2尊敬的學校領導:

您們好!

我叫__x,是__x大學__x學院__x班的學生,我來自祖國的西南地區——__x省西部的__x市__x縣__x鄉__x組。那是在祖國的西部的一個貧困小山村,雖然交通堵塞經濟落后,但卻是個群山環繞民風淳樸的美麗村莊。然而,這里依然是靠著人背馬馱來耕作農田和與外界接觸,人們勤勞,質樸卻很熱愛家鄉和祖國,擁有著遠大的理想和夢想。這里祖祖輩輩的人一直堅信知識可以改變命運,并教導孩子們一定要好好讀書,因為讀書是我們唯一走出貧困山村的辦法。我就是自這樣一個美麗而擁有夢想的村莊。

我家有爸爸、媽媽、弟弟和我,另外還有年越80的奶奶。作為這個村莊的人,爺爺奶奶雖然明白知識可以改變命運這個道理,讀書是唯一可以走出去的路,可是在那個連反都吃不飽的年代,生計才是最重要的,因此父輩的人們都不認識字,都沒上過學,至于媽媽那邊就更不用說了。由于爸爸媽媽的知識結構限制,這也無疑的導致了爸爸媽媽只能務農耕地,就連外出打工的能力都沒有,因此家里唯一的經濟來源只能是靠幾畝薄地,不過幾畝薄地對于勤勞的農村人來說也勉強可以生活下去。在我們很小的時候由于基本不用花錢也就沒什么可擔憂的。

可是隨著我和弟弟的逐漸長大,爺爺奶奶的年歲增大,父母的壓力就越來越大,可是地還是那么多。同時,早已埋在父母腦海深處,爺爺奶奶也常常說個不停,我們在學校的成績也還比較優秀,所以父母就一直要我和弟弟好好讀書,無論他們怎么苦,也要我和弟弟實現我們這一家幾輩人的夢想,好好考個大學,走出去。每當父母這樣說的時候,他們都是帶著擔憂和喜悅的。不只一次的,看著父母那樣的心酸勞苦,我都準備放棄,可是每次全家人都在含著淚水罵我不爭氣,說只要我好好的實現他們的愿望,那他們就無怨無悔,再累再苦也值,要是我就這樣因為家里情況就放棄,那就是對他們最大的不肖,他們也對不起祖上。因此我不得不忍著痛繼續我的學業生涯。

終于,在父母的一次次含淚教導下,在我的努力拼搏下,于__x年__x月我如愿以償的拿到了我夢想中的大學通知書——__x大學的通知書。此時,一家人是悲喜交加,喜是我終于完成了幾代人的夢想,算是說能走出我那貧窮落后的而美麗的小山村;悲是在我和弟弟這么多年的求學生涯中,家里早已負載不少,40多歲的父母頭發早已花白,看著高昂的學費頓時是一個晴天霹靂。那段日子,父母除了每天要干的農活外,還要挨家挨戶的去想辦法為我的學費奔走,最終也沒有湊齊,最后還是在老師的幫助下知道了國家現在的大好政策,可以助學貸款讀書,于是我才如愿以償的來到了夢想的城市和學校。短短一個月的時間,當我踏上北上的列車的時候,看著爸爸媽媽的疲憊的背影,他們好像又渡過了好幾個年頭似的,花白的頭發增多了不少。一直很堅強的我偷偷的留下了眼淚,我默默的決定我的大學我要盡力的自立,我不想父母完全的負擔我的一切,何況還有弟弟也還在讀書呢。

來到學校后,在學校相關人員的幫助下,我順利的貸到了四年的助學貸款,暫時解決了高昂的學費問題,但是像我這樣一個來自貧窮落后的小山村人家的孩子,來到祖國的圣地——首都北京,生活這方面仍然是我巨大的經濟壓力。因此,在大學三年以來,我一直積極的向學校申請勤工儉學且也做了不少勤工儉學,一有時間的時候就出去做兼職,盡量的為自己的掙點生活費,寒暑假也很少回家。可是盡管如次,由于自己普通話不怎么好,還是沒能實現自己完全自立的決定。__x年第二次回家過年,更是讓我心痛不已,年近50的父母頭發全部花白,爸爸因為勞累早已消瘦了,媽媽常年受病魔折磨的更是~~,已經住過幾次大院,他們還不讓弟弟給我說這些情況,頓時我就不知道怎么面對父母,甚至覺得自己就不是個人。平時我在學校,只要我一往家里打電話父母都說著笑著一切都好,讓我安心學習,什么都不要管,還怕我在學校過不好!

弟弟馬上就要高考,也是憂心匆匆的,不怎么想繼續讀了,可是爸爸媽媽那又說不過去,他說爸爸媽媽由于近幾年身體不是很好,加上我和他都一直讀書,還有奶奶年邁,目前家里除了我自己的助學貸款外已欠債四五萬元,爸媽已經老了,身體不行,也負擔不起我們讀書了。父母不同意,我又怎么能讓弟弟就這樣放棄呢,我馬上就畢業了,我就告訴弟弟:“他的事我畢業了我來負責,不能讓父母家人失望。”

又是一年秋收時,可家里今年上半年遭受西南大旱,秋收嚴重受到影響。為了稍微可以幫助父母減輕點負擔,為了父母的可以稍微歇會少勞累點,為了讓弟弟學業可以繼續下去,可以完成他的大學夢,也為了我的學業可以順利完成……,我真誠的向相關部門及領導申請幫助,希望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查并予以批準!待我學業有成,走上社會,我會為社會國家做出我的最大貢獻,竭盡全力將這這種精神傳承下去,發揚下去!再次真誠的向相關部門及領導申請幫助——申請國家助學金,希望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查并予以批準!

此致

敬禮

大學生貧困認定個人申請書范文3尊敬的學校領導:

你們好!

本人系__級計網__班學生__x,因家庭經濟困難,特申請貧困補助。我來自__x一個偏僻農村,現家有5人,__x、__x、。由于經濟危機,爸媽都失業了。

現在全家上下5口人的生活來源僅靠雙親單薄的農業收入,弟弟高一時因為家里困難,父母實在沒有辦法同時供起我們兄弟三人的學業,懂事的弟弟含淚提出了休學,獨自一人出去打工,我才有機會踏入我向往的大學校門繼續學習。如今最小的弟弟才讀初一,不知道是為他高興還是為我們感到傷悲。一家人的全部費用均靠父母守著的那幾畝薄地的收入。現在父母找不到工作而積勞成疾。

這幾年家里的稻田由于受到瘟疫大面積減產,本年久失修的老屋更是在夏天的暴風狂雨下倒了一面墻。在為全家生命性命的考慮下,父親不得不含淚拆掉了全家寄居三十多載的老屋。最后父親借錢為我們勉強建了個奈以生存的平房。現在家里已經是負債累累。

在父母的熏陶下,我從小就養成了簡樸的生活習慣,這一點所有同學有目共睹。每周父母電話囑咐我吃好一點,買點水果,該用的就用,問我缺不缺錢,我都回答不缺,我又吃胖了。從大一到現在,半學期一次同齡中并不奢侈的生活費,從沒要家里寄過錢,每期末還節余回家上交,一直都是親戚朋友談論大學生生活費時,父母引以為傲的。因為我深深的知道,現在沒有穩定收入的情況下,一家人都在吃積蓄,我的專業每年都要交(7800),已經是很高額的學費了,對父母來說已是不易,再拮據我也實在不好意思再多吃掉家里一點錢。去年寒假我還是找了份服務員的工作,每天工作12個小時,就是為了賺點生活費用。我貧窮,但是我不希望爭這個貧窮,因為這個事情發生在任何人的身上都不是光彩的,至少就金錢這一方面來說。我知道貧窮不是贏得諸位對我同情的一個資本,就算能夠我也不想要這樣一個待遇,所以在人性上我們始終是平等的,上帝的天平上我的另一頭的你們和我是一個保持這個天平平衡的一個衡量我的標準。

為了完成我的學業,圓我的大學夢,我很希望得到你們的幫助,我會努力拼搏,努力去實現我的夢想。感謝你們!

此致

敬禮

大學生貧困認定個人申請書范文4尊敬的政府部門:

我是即將____校讀書的一名學生___,因家庭經濟困難,特申請貧困生。我來自四川內江的一個貧苦家庭,父母都是老實本分的農民,每天早出晚歸,勤勤懇懇,但是由于近幾年天災不斷,家里莊稼幾乎不能滿足我們的需求,父母只能外出打工,建筑工地又常常拖欠工資,再加上前幾年靠貸款修的房子,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我還有一個正在讀小學的妹妹也需要用錢,加上我上學高額學費,使我們家庭難以承受,父母為了使家庭的生活水平好點,常常在外面打小工,努力掙錢,望著父母那一天天瘦下的身軀,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望著媽媽那有黑變白的頭發,望著爸爸那魁梧的身軀越來越瘦弱,我恨自己不能長大,為父母排憂解難,減輕家庭負擔。

當我即將走進校門,聽說國家對貧困學生有補助政策,非常高興希望能得到補助,減輕家庭負擔,所以我申請了貧困補助。其實貧困給了我對生活的一種信念,古人常說:“人窮志不窮”“窮且益堅”。我想我自己不會被貧困擊倒,而且會更加努力,來改變我們的現狀,因此我希望得到政府部門的補助,緩解一點經濟壓力。最后我想說:感謝我們的黨,感謝我們的政府有這么好的政策,我會用今天的汗水澆筑明天的輝煌,來回報我們的社會。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大學生貧困認定個人申請書范文5我是__x職業技術師范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01班的__x。現在因家庭出現困難特向學校申請貧困助學金。

我來自__x市合江縣的一個偏僻農村。我的就家中有4個人,父親,母親,弟弟和我。我的父母親在家靠務農為生,且父親在我幼年時因事故腰受了傷,根本無法做重活,在農余之時靠打小零工來維持家中的生活,但收入很不穩定;母親也在因為弟弟還在讀幼兒園而無法做別的事。大學的生活讓我的那個原本就困難的家更加困難,父母無力支付我的學費,我的入學學費都是父親跑遍了親戚之后湊齊的。我自知家中的困難,因此決定要靠讀書來擺脫現在的生活狀況,我知道單憑我的力量是不夠的,我要靠自己的行動來證明,也希望得到學校的幫助。

在校期間,我會以“奉獻學院,服務同學”為宗旨,真正做到為同學服務,代表同學們行使合法權益,為校園建設盡心盡力,工作中大膽創新,銳意進取,虛心向別人學習,做到有錯就改,有好的意見就接受,同時堅持自己的原則;在學生利益的面前,我堅持以學校、大多數同學的利益為重,決不以公謀私。在班級,積極參與院里的各項活動。

我們班的貧困生是比較多的,我想有貧困生也不是什么壞事,貧困能更磨練我們的意志.我是一名貧困生,我有我自己的經歷,我的經歷使我認識到,貧困不能給我們帶來什么阻礙,我們最大的阻礙在我們心中,只有你克服了自己的貧困心理,你才能做的更好,”人窮志不窮”,‘窮且益堅”,這么一句古語已經告訴我們了,我想我自己不會被貧困擊倒.而且會更加努力.來改變我們的現狀,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擺脫貧困,否則我們會一直貧困下去.貧困不是我們的絆腳石,相反塌實我們的動力.我會更努力!!

篇3

2、申請家庭屬無房戶或人均住房面積13㎡以下的住房困難戶;

3、具有本縣居民城鎮常住戶口;

4、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關系的。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享受過房改購房、集資建房和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含安居住房)、自建過私房和離婚未滿2年的原則上無特殊情況不得申請廉租住房。

(二)申請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國企改革下崗失業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國企改革下崗離崗失業人員家庭;

2、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

3、人均住房面積在13平方米以下或13平方米以上屬危房或簡易房;

4、家庭指夫妻雙方及未婚子女,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享受過房改購房、集資建房和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含安居住房)、自建過私房和離婚未滿2年的原則上無特殊情況不得申請廉租住房。

二、申請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所需交驗的相關材料

1、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書面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家庭收入證明有關材料。

4、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5、《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定期撫恤金領取證》或《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下崗職工應出具下崗證明和再就業優待證明。

6、租住房屋的,需提供租住房屋證明或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7、所屬社區或單位開具的無房證明。

8、民政部門或社區出具的低保戶證明。

9、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證明。

10、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登記證明。

三、申請流程

(一)申請

1、由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申請人(戶主)持上述申請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或包案單位提出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申請。

2、申請人為非戶主的,還應當出具其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名的書面委托書。

3、社區或包案單位收到申請材料后,應及時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申請資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需要補證的全部內容。

4、材料齊備后,社區或包案單位對廉租房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初核后,簽署意見并將全部申請材料移交廉租住房(或住房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審核部門)。

(二)審核

建設局審核部門在收到移交的材料后,會同社區或包案單位予以審核。并可通過查檔取證、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調查。審核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2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審核決定。

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符合條件的要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將審核決定公示10天。

(三)登記

篇4

(一)實施門診醫療救助。對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常補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按每人每年100元標準發放門診醫療卡,主要用于常見病的門診治療。其中農村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直接撥入各鄉鎮敬老院,資金由各敬老院統一掌握管理,集中使用。救助資金于每年年初以核撥發放《定點醫院救助卡》的形式下發,救助對象年內發生新增或核消,由各鄉鎮民政所到縣民政局統一申報,縣民政局審核后分別辦理增發或停發手續。門診醫療實行定點制,梅江鎮戶籍的定點門診醫院為縣醫院、縣中醫院,其他各鄉鎮戶籍的為所在鄉鎮衛生院。

(二)實施住院救助。對城鄉居民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凡當年在縣級以上醫院住院治療,取消救助病種限制,按城市居民醫保和農村合作醫療的醫藥、醫療費用,經縣醫保局、縣農醫局等醫保和農村合作醫療的醫藥、醫療費用,經縣農醫保局、縣農醫局等醫保機構按規定報銷后,個人負擔部分可申請城鄉居民大病醫療救助。其救助比例如下:

1、城鄉低保“非常補”對象,按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的30%比例予以救助,原則上一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8000元。

2、城鄉低保“常補”對象和農村五保分散供養對象按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的50%予以救助,原則上一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10000元。

3、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按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的80%予以救助,原則上一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15000元。

(三)實施特殊對象救助。即對沒有納入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家庭經濟困難戶(即“城鄉低保邊緣戶”)中家庭成員患有惡性腫瘤、尿毒癥(腎衰竭)、重癥肝病(肝硬化急性肝壞死)、腦中風、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壞死性胰腺炎、外傷性重要臟器破裂、顱腦損傷、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癥、雙相情感障礙、器質性精神障礙)、紅斑狼瘡、腦性癱瘓等12種大病的,除縣醫保機構按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外,個人負擔醫療費超過2萬以上(含2萬元)的,憑縣醫保機構核實后可到所在鄉鎮民政所申請鄉大病救助,救助比例為20%,原則上一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4000元。各鄉鎮在受理此類救助對象時,必須經鄉鎮人民政府核審同意統一上報,且對此類人員的救助資金全年應控制在本鄉鎮救助資金總額的10%以內。

二、進一步規范操作程序,不斷提高城鄉大病醫療救助的時效性

(一)個人向所在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村(居)委會核實其病情及醫療費支出后,由村(居)委會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同意后報鄉鎮民政所受理,鄉鎮民政所每月匯總后報鄉鎮政府大病救助評審委員會審核同意,再報縣民政局匯總整理,在一個月內提交縣城鄉大病救助委員會審批。

(二)城鄉居民低保邊緣戶的家庭成員患有前文規定病種的,由個提出書面申請,縣醫保機構核準病種,村(居)委員會、鄉鎮民政所進行調查和核實,并做好由調查人簽字的書面調查材料,然后填寫城鄉大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經鄉鎮政府審核同意后,上報縣民政局提交縣城鄉大病救助委員會審批。

(三)規范憑證:個人應提交書面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相片一張,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證明,城鄉醫療救助申請審核表以及縣醫保機構核準的病種和醫藥費用報付證明。

篇5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為指導,按照中央及省、市擴內需、調結構、促轉變、惠民生、保穩定的總體要求,堅持自力更生和政策扶持相結合,科學規劃,精心組織,扎實穩妥推進,切實改善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條件,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2011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范圍擴大至全省各縣,12月底前完成省下達我縣農村危房改造任務(480戶),是一項關系我縣社會和諧穩定的民生政治任務。此項工作將列入年終目標考評(具體考評細則另行通知)。縣城及城關鎮規劃建成區范圍一律不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建制鎮和集鎮規劃區范圍的農村原則上不安排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三)基本原則。政府支持,農戶自愿。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政府將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資源加大推進力度,同時充分尊重困難農戶改造危房的意愿,調動群眾自主建房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自力更生建設家園。

因地制宜、經濟實用。農村危房改造要從農村實際出發,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體現安全、經濟、適用、節能、節地、環保等要求,確保重建和改造的住房符合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要求。

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操作程序,公開補助政策、公開申請條件、公開審批程序和審批結果,陽光操作,接受群眾監督。

科學規劃,節約用地。新建的住房要符合鄉村規劃和農房設計要求,先行安排利用農村空閑、閑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進行建設,做到一戶一宅,建新拆舊。

二、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

(一)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為居住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及其他貧困農戶。各鄉(鎮、場)要按照優先幫助倒房受災戶和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認真確定補助對象。危房是指導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屬于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

(二)補助標準。按照農村危房改造方式,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制定分類補助標準。第一類,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難農戶:屬于分散供養五保戶的對象,每戶補助標準1.5一1.8萬元;屬于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對象,每戶補助標準1.3一1.5萬元;屬于貧困戶的對象,每戶補助1一1.1萬元。具體補助標準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根據入戶調查情況審批確定。第二類,維修加固房屋的困難農戶,由入戶調查組根據房屋破損程度實施分檔補助,最高不得超過1500元。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擬改造農村危房鑒定屬整棟(D級)的危房要拆除重建,屬局部(C級)的危房要修繕加固。重建房屋原則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房屋確有困難并有代建意愿的,由農戶寫出書面申請和承諾,鄉(鎮、場)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房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代建。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集中改造為輔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新農村建設點困難農戶、受地質災害威脅和扶貧移民整體搬遷村中貧困戶的危房改造。要積極編制村莊規劃,統籌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等方面的資金,協調道路、供水、沼氣、環衛等設施建設,整體改善村莊人居環境。

(二)改造要求。農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慮抗震設防要求。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防止出現群眾盲目攀比超標建房現象。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內,同時又便于農民富裕后向兩邊擴建或者向上加蓋。

(三)強化質量管理。各鄉(鎮、場)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縣城鄉建設局要組織技術力量,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加強農村危房改造竣工質量安全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要開設危房改造咨詢窗口,為農村提供危房改造技術服務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

四、資金籌集與發放

(一)加大資金整合力度。中央按照戶均6000元標準,省配套補助資金標準為戶均5000元,配套資金由省、縣(市、區)財政共同負擔,具體為:西部政策延伸縣按省、縣(市、區)8∶2比例,非西部政策延伸縣按省、縣(市、區)6∶4比例分擔。縣政府將采取積極措施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將新農村建設、農村住房救助、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扶貧移民搬遷、地質災害移民搬遷等與農村危房改造有機銜接,通過政府補助、銀行信貸、社會捐助和農戶自籌等多種渠道籌措農村危房改造資金。

(二)規范資金發放。縣財政局在財政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下開設“農村危房補助資金”分戶或專戶(以下簡稱財政專戶),補助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分帳核算、封閉運行、專款專用。

縣城鄉建設局要定期將核定的資金發放人數及金額報送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及時將資金撥付到補助對象賬戶(一卡通),集中供養代建戶,縣財政局按要求將資金撥付到所在鄉(鎮、場)財政所支付,縣財政局要制定好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發放管理辦法,合理確定補助資金階段發放比例,及時撥付資金到戶。

(三)加強資金監管。縣財政局要會同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對資金的監督管理,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審計部門要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五、操作程序

(一)個人自愿提出申請。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由戶主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籍、農村五保供養證、低保金領取證、貧困殘疾人證明、貧困戶證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體評議。村委會接到農戶申請后,召開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或投票票決),議定是否屬補助對象,并予以公示;經評議(或票決)認為符合補助對象條件、公示無異議的,填寫《省農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請審批表》(附件1)或《省農村危房改造維修申請審批表》(附件2),貧困戶和無房戶還要按照《關于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貧困戶和無房戶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別填寫《省農村危房改造貧困戶情況登記表》(附件3)、《省農村危房改造無房戶情況登記表》(附件4),并上報鄉(鎮、場),對經評議或公示存在異議,經復核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要及時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入戶審核。鄉(鎮、場)接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后,要組織人員進行入戶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鄉(鎮、場)簽署意見報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不符合條件的,鄉(鎮、場)將材料退回所在村委會,并說明原因。鄉(鎮、場)審核結果要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四)審批和公示。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接到鄉(鎮、場)上報的材料后,進行實地復核,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予以審批,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對住房危險程度作出鑒定意見,核定補助方式及標準。對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不予審批,并說明原因,審批結果要在村委會和村小組進行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況、家庭住房情況。同時,各鄉(鎮、場)要做好公示資料收集保存工作,并要組織做好與已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

(五)竣工驗收。農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縣城鄉建設局會同發改、財政、民政等相關部門對翻建新建、修繕加固住房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六)設置標識牌。翻建新建,修繕加固房屋經驗收合格后,各鄉(鎮、場)應在補助對象住房的顯著位置懸掛“政府資助援建”標識牌。標識牌尺寸為28cm×20cm,材料為銅質或鈦金,字體為紅色,在標識牌下方標識“二0一一年”。掛牌所需費用由縣財政承擔。

六、實施步驟和時間節點

(一)調查摸底、登記造冊階段。縣民政局和鄉(鎮、場)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對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的住房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登記造冊,建立臺帳。調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二)明確任務,分解落實階段。各鄉(鎮、場)要結合實際制定好2011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確定好具體分管領導、安排好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并將任務細化分解到村、組,并于2011年6月25日前報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房管局備案。

(三)危房鑒定,組織實施階段。計劃任務下達后,縣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要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的危險房屋進行技術鑒定,確定危房等級,填寫《省農村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附件5);各鄉(鎮、場)要摸清翻建新建、修繕加固的危房數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定建房對象,確認改造方式。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審查環節結果要進行“三榜公示”。危房鑒定和補助對象確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各鄉(鎮、場)在危房鑒定和補助對象確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組織開工建設。

(四)檢查驗收、總結工作階段。各鄉(鎮、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成后,要進行自查驗收,并向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工作總結和總體驗收申請。2011年12月份,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場)危房改造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城鄉建設局。各鄉(鎮、場)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層層簽訂責任狀,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辦法,落實責任制。鄉(鎮、場)和村級組織要通過組織鄰里相幫、結對幫扶、投工投勞等措施幫助困難戶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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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結合,科學規劃,精心組織,扎實穩妥推進,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安居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

年我縣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將根據各鄉(場、區)鎮農村危房改造調查摸底數進行分配,重點考慮分散五保戶、低保戶、殘疾貧困戶和地質災害區群眾。縣城區規劃范圍一律不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建制鎮和集鎮、場、規劃區范圍的農村,危戶改造原則上不作安排。根據省、市要求,我縣在今年12月底之前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兩批危房改造任務。目前市政府已下達第一批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為600戶,其中新建510戶,維修加固90戶。第一批計劃任務數,詳見附表。

三、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

1、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為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農戶。各鄉(場、區)鎮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認真確定補助對象。

2、補助標準。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難農戶每戶補助標準不低于1萬元;維修加固房屋的困難農戶,每戶補助標準最高不超過1500元。

四、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擬改造農村危房經鑒定為整棟(D級)危房的要拆除重建,為局部(C級)危房的要維修加固。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房屋確有困難并有代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技術可靠的施工隊伍代建。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新農村建設點、受地質災害威脅區域困難農戶實施危房改造。

2、改造要求。農村危房改造要確保質量安全,并達到抗震設防的要求。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要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防止出現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現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內,同時又便于農民富裕后向兩邊擴建或者向上加蓋。農村危房改造集中建設點要積極編制村莊規劃,統籌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等方面的資金,協調道路、供水、沼氣、環衛等設施建設,整體改善村莊人居環境。

3、強化質量管理。各地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縣城建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并做好農村危房改造竣工驗收。要開設農村危房改造咨詢窗口,為農民提供技術服務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

五、資金籌集與發放

1、資金籌集。翻建、新建房屋財政按每戶不低于1萬元標準安排補助資金。維修房屋財政按每戶不高于1500元安排補助資金。同時,縣政府將整合新農村建設、農村住房救助、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扶貧移民搬遷、地質災害移民搬遷等項目和資金與農村危房改造有機銜接。通過政府補助、銀行信貸、社會捐助和農戶自籌等多渠道籌措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各鄉(場、區)鎮要安排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經費,保障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順利開展。

2、資金發放。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要實行專款專用。各鄉(場、區)鎮政府要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將各渠道籌措的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統一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設部門要定期將核定的補助對象及發放金額報送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及時將核定資金撥付到補助對象一卡通賬戶。各地要制定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發放管理辦法,不得挪用、擠占補助資金,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并合理確定補助資金分階段發放比例,及時撥付資金到戶。保證項目動工時先按審批補助額度撥付50%的補助資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

3、資金監管。縣財政局要會同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對資金的監督管理,對補助資金的配套落實、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縣審計局要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六、操作程序

1、個人自愿提出申請。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由戶主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籍、農村五保供養證、低保金領取證、貧困殘疾人證明、貧困戶證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體評議。村委會接到農戶的申請后,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議定是否屬補對象,并予以公示;經評議認為符合補助對象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填寫《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請審批表》或《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維修申請審批表》,貧困戶和無房戶還要按照《關于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貧困戶和無房戶認定工作的通知》(贛農戶辦字[]10號)要求,分別填寫《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貧困戶情況登記表》、《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無房戶情況登記表》,并上報鄉(場、區)鎮政府。對經評議或公示存在異議、經復核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要及時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入戶審核。鄉(場、區)鎮政府接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后,要組織人員進行入戶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鄉(場、區)鎮政府簽署意見報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不符合條件的,鄉(場、區)鎮政府將材料退回所在村委會,并說明原因。鄉(場、區)鎮政府審核結果要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4、審批和公示。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接到鄉(場、區)鎮上報的材料后,進行實地復核,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予以審批,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對住房危險程度作出鑒定意見,核定補助方式及標準。對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不予審批,并說明原因。審批結果要在村委會和村小組進行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況、家庭住房情況。同時,縣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和鄉(場、區)鎮政府要組織做好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

5、竣工驗收。農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縣建設部門會同發改、財政、民政等相關部門對翻建新建、修繕加固住房進行全面自查驗收。

6、設置標識牌。翻建新建、修繕加固房屋經驗收合格后,各鄉(場、區)鎮政府應在補助對象住房的顯著位置懸掛“政府資助援建”標識牌。標識牌由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辦公室統一訂制,掛牌所需費用由縣財政承擔。。

七、實施步驟和時間節點

1、調查摸底、登記造冊階段。由各鄉(場、區)鎮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摸底,并登記造冊,建立臺賬。調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2、明確任務、分解落實階段。制定年全縣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各鄉(場、區)鎮也要制定實施方案,并于年6月30日前報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危房鑒定、組織實施階段。計劃任務下達后,各鄉(場、區)鎮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申報的危險房屋進行技術鑒定,確保危房等級,填寫《江西省農村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各地要摸清需新建、維修加固的危房數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定建房對象和改造方式。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審查環節結果要進行“三榜公示”。危房鑒定和補助對象確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

4、檢查驗收、總結工作階段。各鄉(場、區)鎮在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成后,進行自查驗收,并向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工作總結和總體驗收申請。年12月份,縣農村危房改造小組對全縣危房改造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省、市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八、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已成立了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另發文),各鄉(場、區)鎮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部門配合協同抓、鄉鎮干部包村抓、村組干部包戶抓的工作機制,通過結對幫扶、鄰里互助、投工投勞等措施幫助困難戶改造危房。

篇7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國家西部大開發會議精神,按照各級文件要求,積極探索貧困人口識別機制,建立健全“兩項制度”有效銜接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兩項制度”的扶貧作用,保障農村貧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發展能力,穩定地解決貧困群眾的溫飽并實現脫貧致富,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發展、構建和諧。

二、目標任務

(一)建立扶貧開發和農村低保對象的動態識別機制;

(二)建立扶貧開發和農村低保對象的監測管理機制;

(三)建立針對貧困戶和農村低保戶的分類幫扶機制。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應保盡保、應扶盡扶的原則。對貧困人口實行應保盡保、應扶盡扶的全覆蓋。

(二)堅持部門協作、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部門協作、縣級組織、鄉鎮負責、村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三)堅持客觀公正、陽光作業的原則。做到評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觀,對象確認公開、公平、公正,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四)堅持科學規范、簡便易行的原則。工作中既要做到科學規范、減少遺漏,又要便于實際操作。

四、范圍對象

(一)工作范圍。

“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工作在全縣12鎮4鄉353個行政村全面開展。

(二)標準確定。

農村低保標準,省上以維持全省農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飯、穿衣、用水、用電等費用的測算,確定為1196元;農村扶貧標準,繼續執行國家1196元的貧困標準,同時,按照我省的扶持能力和扶貧工作的長期目標,再以1500元的標準識別長期徘徊在脫貧與返貧范圍的低收入人口。

(三)扶持對象。

根據全省貧困監測結果和省統計局的測算,我縣低收入人口確定為10.8萬人,扶持對象約為全縣27%的鄉村人口,包括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因病、因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村低保對象,以及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農村扶貧標準、有勞動能力或勞動意愿的農村居民(含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愿的農村低保對象)。扶貧對象一次確定,多年扶持,定期動態調整。

五、主要內容

(一)對象銜接。

“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工作由縣“兩項制度”有效銜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識別工作要在時間和程序上同步進行。在具體操作上,要嚴格按照農戶申請、收入核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和民主公示要求,認定扶貧和農村低保對象。對于農戶的申請,村民委員會要按照識別指標分別調查核實,集中進行民主評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屬于扶貧對象的,報縣扶貧辦審批,屬于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報縣民政局審批。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扶貧辦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民主評議意見、審核意見和審批結果。對于已經核實的農村低保

對象,縣民政局在進行復核時,要配合扶貧辦將其中有勞動能力和申請意愿的確認為扶貧對象。

(二)政策銜接。

對農村低保對象,要按照政策規定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對農村扶貧對象,根據不同情況,享受專項扶貧和行業扶貧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加大扶持力度,采取項目直接到戶(產業項目、扶貧異地搬遷、雨露計劃培訓、危房改造等)、資金直接到戶(小額信貸、互助資金、教育免費及補助等)、幫扶措施到戶(黨員干部幫扶、社會各界扶貧)等形式,確保扶貧對象受益。

(三)管理銜接。

縣扶貧辦、民政局,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分別建立農村扶貧和低保對象檔案,要會同統計、殘聯等部門,加強對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兩種對象的調整同步進行。要采取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救助和扶持對象的生活情況。對于收入達到或超過農村低保的對象,要按照規定辦理退保手續;對于穩定實現脫貧致富的對象,經過民主評議和公示后,要停止相關到戶扶貧開發政策;對于收入下降到農村低保標準以下的農村居民,要適時地將其納入低保范圍;對于返貧致貧的農村居民,要適時地將其納入農村扶貧對象。

六、工作程序及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2010年10月8日—10月25日)。

(一)成立工作機構,落實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職責;

(二)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

(三)召開動員會,廣泛開展宣傳、培訓活動

(四)成立村級民主評議小組。

第二階段:核定扶持規模(2010年10月26日—10月31日)。

首先按照縣級和村級登記表(詳見附表1、2)要求,認真調查全縣和所有行政村的基本貧困狀況,填寫登記表,并錄入貧困戶管理軟件系統。其次,根據全縣總的扶持對象規模,縣上按照統計局貧困監測數據及各行政村的貧困狀況,將扶持對象規模分解核定到村。

第三階段:識別扶持對象(2010年11月1日—11月20日)。

采用參與式群眾評議方法,按照個人申請、村組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公告公示的工作程序,將低收入人口按照既定規模識別到戶:

(一)戶主申請。由農戶本人提出申請(見附件1),并在申請書上簽名后,由村民小組組織群眾初評申報對象收入并對各戶收入排序后,交村民委員會審核;

(二)民主評議。村民個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組織村級民主評議小組,根據確定的識別對象規模,按照統一的收入調查指標和住房、家用電器、農機具等直觀指標逐一核實各戶貧困狀況后,進行集中民主評議,并將評議通過的申請對象在全村張榜公示(第一榜),再由村“兩委會”調查復審,初步確定扶貧戶、低保戶、扶貧低保戶、五保戶四類扶持戶,經張榜公示(第二榜見附件2)7天無異議后,報鄉鎮審核;

(三)審核。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人員以村為單位進行逐戶核查,全面核實各類扶持對象的基本生產生活情況、貧困狀況、受扶持情況和扶持項目需求情況,經審核并公示(第三榜見附件2)5天無異議后,報縣扶貧辦審批;

(四)審批。縣扶貧辦和民政局、殘聯等部門共同組織相關人員對各鄉(鎮)進行重點抽查,抽查合格后,進行審批確認,并將審批結果在一定媒體或公開場所公示(第四榜),最終確定各類扶持戶。

第四階段:扶持對象建檔立卡(2010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對確定的扶持戶,填寫貧困戶登記表(詳見附表3),錄入到貧困戶信息管理系統。此后,將有關檔案、資料逐級匯總整理,做到戶有卡、村有冊(見附件3)、鄉(鎮)有薄、縣有電子檔案,一戶一檔,資料齊全。同時,按照“應保盡保、應扶盡扶、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要求,對低保對象和扶貧對象分別實行逐年和定期審核,適時調整。通過抽樣調查統計監測,根據扶持對象家庭經濟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進入或退出扶貧、低保對象,動態調整和完善檔卡資料。

總的時間要求是,12月20日之前,完成對象識別,信息錄入,年底回顧總結和查漏補缺。

七、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兩項制度有效銜接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專業性強,為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高標準、高質量全面完成任務。成立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制定本鄉鎮具體的實施方案,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每村至少保證一名素質高、能力強的鄉鎮干部參與這項工作;要組織經過培訓的專門人員進入行政村填寫《行政村登記表》,逐戶登記《貧困農戶登記表》;審核各村確定出的貧困農戶;搞好本鄉鎮的宣傳,組織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

各村由村民大會推選成立民主評議小組,具體負責受理農戶申請、核查和評議家庭收入,按照標準初步選定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村委會報鄉鎮政府審核。

縣政府將把這項工作納入各鄉鎮目標管理和扶貧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工作啟動后,縣“兩項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對鄉鎮工作開展嚴格的階段檢查驗收和考評,確保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

(二)落實部門責任。各有關單位和鄉鎮要積極配合,互相支持,通力協作,逐步建立分工明確、定期協商、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扶貧辦要做好“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牽頭工作,重點研究并提出工作方案、“兩項制度”有效銜接長效機制和扶貧開發對象的到戶幫扶政策,同時對扶貧政策實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并提出完善的建議。民政局要積極配合扶貧辦落實交叉對象的扶持政策。財政局要提供工作經費等支持,負責資金管理和監督。統計局要及時提供統計技術支持和貧困監測數據,參與制定對象識別的直觀指標。殘聯要及時核對殘疾人情況,對扶持對象中的殘疾人提供重點幫扶。監察局負責監督識別程序公正合理。

篇8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有住房,是指由政府房管部門直接管理或由產權單位自行管理的成套公有住房。

第三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范圍,除下列公有住房不予出售外,其余公有住房均可依照本辦法向職工出售:

(一)列入舊城改造規劃的;

(二)地處臨街宜改造為營業用房的;

(三)產權未定的;

(四)具有歷史保護價值的;

(五)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權的部門認為不宜出售的。

第四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對象。

凡在海口市有常住戶口的省、市屬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固定職工、合同制工人、離退休職工均可向所在單位或現住房的產權單位申請購買公有住房。

新建住房和騰空的舊住房,應優先出售給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

第五條 出售公有住房一律以房屋建筑面積計價,戶建筑面積依照住宅竣工圖紙的單元組合面積計算。沒有圖紙作依據的則按實丈量。單元組合面積以外的建筑面積,如公共樓梯,公共過道不按戶分攤,也不列入住房分配控制面積的計算范圍。

第六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價格。出售公有住房的價格分為成本價和市場價。

新房成本價按住房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管理費、利息、稅金等七項因素計算。

市場價由成本、利潤、稅金和地段差價四項構成因素計算。

1994年建成的公有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為:混合結構846元,框架結構916元;市場價為:混合結構1630元,框架結構1780元。在此基礎上,1993年和1993年以前建成的公有住房,每年平均扣減2%。使用年限超過30年的,以30年計算。經過大修或設備更新的舊房,按有關規定評估確定。

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價和市場價,由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和市房產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一年測算核定一次。

第七條 產權單位出售公有住房的價格,由單位領導、房改機構或行政后勤部門、工會、財務和職工代表組成的房價評議小組提出初步方案,經評估機構評估后,分別報省、市房改辦審批。要防止以過低價格出售公有住房。

第八條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每戶限購一套。夫妻在同一個單位的原則上以享受待遇高的一方申請購房;夫妻不在同一個單位的以工作在房屋產權單位的一方申請購房。

第九條 實行超標加價。

職工住房分配面積的標準是:副省級以上干部每戶建筑面積180平方米,最高不超過230平方米;廳級干部每戶建筑面積100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30平方米;處級干部每戶建筑面積80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00平方米;科級干部每戶建筑面積70平方米,最高不超過85平方米;一般干部及其他職工,每戶建筑面積55平方米,最高不超過75平方米。

職工以成本價購買公有住房,超過規定控制面積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的,按成本價計價;超過1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場價計價。

1994年1月1日以后批準報建的公有住房,凡超過規定面積標準的,出售給職工時超面積部分一律按市場價計算。

第十條 職工按成本價購買公有住房可享受現住房、工齡、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等折扣優惠。現住房折扣和工齡折扣,不適用按市場價計價的超住房面積部分。

(一)1994年度的現住房折扣額為27元/m2,每年工齡折扣額為5.3元/m2。工齡折扣按雙職工工齡計算,其計算年限以公積金建立的時間為限。離退休職工購房計算工齡折扣的時間,按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計算。申請購房職工配偶已逝世的,其逝世前的工齡可計入。雙職工工齡折扣,原則上由售房單位負擔。雙職工的實際工齡,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勞動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二)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另外給予減收應付房價款5%的照顧;1945年9月2日以前的給予減收應付房價款3%的照顧;1949年9月30日以前的給予減收應付房價款2%的照顧。

(三)一次性付清房價款的(從批準購房之日起180天內付清的按一次性付款計),給予應付房價款20%的折扣。分期付款的,首次付款不得低于應付房價款的30%,超過30%,每多付10%,按所付房價款給予2%的折扣。分期付款期限,新房不超過20xx年,舊房不超過8年,統一按月利率6計息。分期付款的應在公有住房買賣協議書中具體明確買方分期付款計劃,分期付款部分必須按計劃繳付。

(四)購買公有住房一次性付款有困難的,可向銀行申請不超過應付房價70%的抵押貸款,貸款利率可根據還款期限的長短確定,具體辦法按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申請銀行房改低息抵押貸款的,不享受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折扣。

(五)產權單位以成本價出售公有住房,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免繳營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指新建公有住房)適用零稅率;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征契稅,自住期間免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十一條 職工按市場價購買公有住房的,須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才能享受應付總房價款20%的折扣。

第十二條 出售的新房,售房單位須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期限和項目保修。

住房出售前,售房單位須對房屋結構進行檢修,保證住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動用公款對公有住房進行超標準裝修,已裝修的,其裝修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正常裝修的,按本辦法裝修增減單價(見附件二)計入房價。

第十三條 已有私有住房又要求購買現住公有住房的,按市場價計價;但其私房不足職工本人住房控制面積部分,可按成本計價。

已在本市購買解困房的職工及1993年1月1日后出售私房的職工,不得按成本價購買公有住房。

第十四條 屬同級財政行政事業單位的職工因工作調動,現住房屬于職工原工作單位的,職工可參加原單位房改,購買現住公有住房。企業職工因工作調動的,可參照執行。

職工因父母、配偶逝世,其現住房非職工所在單位而該職工又無其他住房的,按職工本人住房分配面積標準,以成本價購買,其折扣優惠由職工所在單位支付;已逝世的離休干部,配偶為非職工居民的,其住房標準可按一般干部的住房分配面積標準計算,其折扣優惠由產權單位承擔。購買住房超面積部分,按本辦法第九條執行。

第十五條 停薪留職的職工,購買公有住房與在職職工享受同等待遇。

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的職工要求購買現住公有住房時,須經產權單位同意,按市場價購買。

第十六條 夫妻有一方在異地工作的,只能選擇一方購買公有住房,另一方可以租住。申請按成本價購買公有住房時,必須出示異地工作一方租房或未按房改規定買房的證明。

第十七條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后,發生職務升降變動,原來已購住房不再因此再根據折扣優惠辦法重作相應的變動;職工購買沒有達到分配控制面積標準的住房,單位也不再按職工的住房標準配足。

第十八條 現已住有兩套公房的職工,住房建筑面積合計未超過本人住房分配控制面積的,可以按成本價購買;住房面積超過本人住房控制面積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上的,只能購買其中一套,另一套必須退出;不退的,全部按市場價計價。

第十九條 單位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的具體方案,依據本市房改統一政策和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省、市屬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售房報告,分別報省、市房改辦批準后執行,并報市房產管理局備案;其他的售房報告,按隸屬關系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分別報省、市房改辦批準執行,并報市房產管理局備案。

市房產管理局接到批準的單位售房報告后,應及時對計劃出售的公有住房進行產權審查,出具確權證明。

第二十條 單位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向居住在出售房屋范圍內的現住戶公布批準的售房報告;

(二)對申請買房人進行資格審查;

(三)與確認了資格的申請買房人簽訂《海口市公有住房買賣協議書》;

(四)售房單位在申請買房人按《海口市公有住房買賣協議書》規定的時間付清全部房款或首期房款后,分別出具已付清房款或已付首期房款的證明;

(五)售房單位持下述材料,到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統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后,統一在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和領取房屋所有權手續:

(1)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產權來源證明;

(2)《海口市公有住房買賣協議書》;

(3)已付清房款證明;

(4)買房人身份證;

(5)住房分戶平面圖。

分期付款的,須在付清全部房款后,才能按本條第(五)項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房屋買賣手續費可適當優惠,由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按房屋實際售價的0.8%收取,買賣雙方各負擔一半。

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按有關規定收取。

第二十二條 職工以市場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可依法進入市場,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第二十三條 職工在1993年12月31日前按原標準價購買的住房,其產權比例按60%計。在付清房款后滿五年,允許出售或出租,原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和租用權。售房或租房收益在扣除有關稅費和補交售房或租房時政府公布的出讓地價款后,增值部分按產權比例進行分配。

經購房人申請,也可按本辦法規定的成本價和折扣辦法重新計算,在補足房價款及利息后,原購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并按規定發給房屋所有權證。

標準價房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第二十四條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在購房款付清后,即取得房產權,并發給《房屋所有權證》。擁有部分產權的,應在《房屋所有權證》上注明購房上的產權份額。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后,產權單位應終止與該職工的住房租賃關系,職工及其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停發住房補貼。

第二十五條 購房者在未付清購房款期間調離本市、出國定居或逝世的,由其繼受人或繼承人繼續付款。原購房者和繼受人或繼承人不需要該房屋的,可退交原出售單位,單位應將已付房款扣除房租與已付房款利息的差額后退還給職工本人或其繼承人,已付房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規定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如購房者逝世無繼承人,由房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接管,其未交清的購房款,由接管部門補交,任何人不得侵占。

職工在付清房款后未滿五年需出售房屋的,只能按原購房價格退給原產權單位,并補交租金與購房款利息的差額,購房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規定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

第二十六條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后,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房產管理機關的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凡購買面積范圍之內所發生的維修費用,一律自理。

第二十七條 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以賤價出售公有住房的,由省、市房改辦責令限期改正,可按所得房價款2倍以下處以罰款,并提請其上級主管部門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付清購房款后住用不滿五年而擅自出售、出租或變相出售、出租購買的公有住房的,原售房單位應收回擅自出售的住房或向出售人追繳其原購房價和市場價的差額部分,責令出租人中止租賃,由省或市房改辦對出售(租)人處以房價款或租金收入的1至2倍罰款。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海口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2日的《海口市出售公有住房暫行辦法》停止執行。

公有住房申請置換材料1、置換申請書;

2、配偶及同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同意置換的書面證明;

3、承租人或者配偶及其與承租人同戶籍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的子女、父母兩年內購買其他住房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購買商品房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發票,購房時間以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定時間為準;購買商品房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發票,購房時間以首次完稅的契稅發票時間為準;購買二手私產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發票,購房時間以契稅發票時間為準;購買公有住房使用權的,提供《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和置換手續費發票,購房時間以置換手續費發票時間為準;

4、置換雙方簽訂的公有住房置換協議書;

篇9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管理行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條件,限定建設標準、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交易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目標、建設標準、供應范圍與對象、銷售價格。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住房困難標準及家庭的收入線標準由市、縣(市)(以下簡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五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省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指導和監督管理。

市、縣建設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管理。

發改、國土資源、規劃、價格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住房制度改革、金融機構,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工作。

第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交易和管理,應當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交易和管理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投訴舉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接受公眾監督。

第二章 開發建設

第七條市 、縣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劃,報省發改、建設、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市、縣發改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建設、房產、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以及住房制度改革、金融機構,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劃,編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年度計劃和用地計劃。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年度計劃和用地計劃應當在本行政區域內公告。

第八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

禁止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行政劃撥土地,變相開發商品住房。

第九條 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用房以及引進人才用房等專門用房,不屬于經濟適用住房,不得占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計劃。

第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合理布局,以成片開發為主。

第十一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機構負責立項申報。

市、縣發改主管部門會同建設、國土資源部門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報經省發改、建設、國土資源部門批準后列入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開發企業,由項目立項申報機構依法通過招標投標等方式擇優選定。

開發企業應當具備相應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資本金,并有良好的開發業績和信譽。

第十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對其開發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工程質量負最終責任。

開發企業應當向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并按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一般為建筑面積80平方米或60平方米兩種套型,高層、小高層建筑可以適當放寬面積標準,但每種套型增加的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0平方米。

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居民的收入、居住水平、家庭人口結構等,在前款規定的建筑面積標準范圍內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戶型面積和各類戶型的比例。

第十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的規劃設計應當符合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

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的配套基礎設施、公共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步建設、同期交付使用。

經濟適用住房小區規劃以外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

經濟適用住房小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行物業管理。

第十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經營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

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執行,不得上浮。

第十七條 地處邊遠、住房困難戶較多的工礦區和企業,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

集資、合作建房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必須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條件。禁止任何單位借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實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

第三章供給、買受和管理

第十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具有

當地城鎮居民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人);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者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申請者已享受實物分房,或通過市場方式購買商品房,或因贈與、繼承、自建等方式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筑面積均納入申請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積的核定范圍。

第十九條 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銷售方案,并提前15日在本行政區域的主要傳播媒介上公示。銷售方案包括住房地址、數量、建筑面積、套型、銷售價格、銷售方式等內容。

第二十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向當地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書面證明材料:

(一)戶籍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和住房情況證明;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進行初審,經過初審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

第二十一條 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后,可以通過查閱房產登記資料等方式對申請者的住房等情況進行審查。審查期限為20日。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應當在申請者現戶籍地及居住地社區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者姓名、家庭收入及住房情況。公示期限為10日。

公示后有投訴舉報的,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取消其申請資格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對無投訴舉報或對投訴舉報經查證不屬實的,應當在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簽署同意意見。

第二十二條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在面積控制標準內的,按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購買;超過面積控制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當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參照同地段商品房的平均價格水平予以核定。

經濟適用住房超過面積控制標準部分的差價款收入應當上繳財政。

第二十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應當與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按照保本微利原則,實行政府定價。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座談會、征詢會、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公眾意見,并在住房銷售之前核定價格,向社會公布。

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經公布的費用。

第二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供不應求時,可以采取輪候等方式確定,具體銷售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規定。

申請者憑準購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不得銷售給未取得準購證者。

第二十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者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后,應當依法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在登記證書上注明房屋種類屬經濟適用住房、土地屬劃撥性質等內容。

第二十六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訂經濟適用住房示范合同文本,指導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交易、管理。

第二十七條 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具體限制年限由市、縣人民政府規定,但不得少于3年。

出售經濟適用住房應當比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交易時的差價,按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出讓金等收益。具體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經濟適用住房未滿本條第一款規定限制年限上市出售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安排專項計劃用于建設出租的經濟適用住房,供具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但無經濟能力購買的家庭承租,租金以成本價計算,由當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用于出租的經濟適用住房,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租金標準由當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經濟適用住房的承租對象、租金及面積標準等具體規定,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達到規定的限制年限可以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予以回購,用于向符合承租條件的家庭出租。

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符合本辦法規定限制年限,以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后,不得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如需換購,應當按市、縣人民政府規定,以原購買交易時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出售給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請購買。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或行政監察機關對有關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或紀律處分: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將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項目列入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計劃的;

(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故意進行刁難、拖延或拒絕給予辦理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程序和期限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將經濟適用住房批準銷售給未取得準購證者的;

(五)其他、或者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占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計劃的,由上級機關或行政監察機關對單位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或紀律處分。

第三十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和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將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用于普通商品住房等其他房地產開發經營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三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依照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律、法規處理。

第三十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在明示標價之外收取其他費用的,依照國家價格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三十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者采取編造、偽造住房情況證明及隱瞞家庭收入情況,或采取其他手段騙取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的,由市、縣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注銷其準購證,并可處以20__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已經騙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收回其所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或者責令其補交與同地段商品房平均價格水平的差價款,并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未滿規定的限制年限和未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收益擅自上市轉讓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令其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收益,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生效之前已經購買和簽訂買賣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按原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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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加強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規范城鎮廉租住房檔案管理,我部制定了《城鎮廉租住房檔案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建設部

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城鎮廉租住房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城鎮廉租住房檔案管理,確保其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結合城鎮廉租住房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廉租住房檔案是廉租住房管理機構在實施住房保障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包括紙質、電子兩種檔案。

第三條 廉租住房檔案真實記錄廉租住房政策落實情況,反映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狀況,是城鎮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的基礎。

第四條 廉租住房檔案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紙質檔案中的文書檔案、會計檔案等分別按有關規定管理,電子文件的整理歸檔執行《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20__)要求。

第五條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房地局)負責對本地區內的廉租住房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各市、縣(區)房地產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地區內廉租住房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和利用。

第六條 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兼)職廉租住房檔案管理工作人員,其職責是:

(一)執行城鎮廉租住房管理的政策法規及業務技術規范。

(二)對實施廉租住房保障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統計、利用、銷毀等,確保檔案的完整、安全。

(三)維護檔案信息,提供檔案利用。

第七條 廉租住房檔案管理工作與城鎮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實行同時布置、檢查、驗收。

第八條 廉租住房檔案應一戶一檔,包括申請、審核、實施保障及年度復核等有關材料。

(一)申請材料。包括廉租住房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家庭收入證明、家庭住房情況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

(二)審核材料。包括廉租住房審核表,工作人員入戶核查記錄,公示內容及反饋記錄,群眾舉報、來訪記錄等。

(三)實施保障材料。包括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登記通知單,實物配租入住通知書,租金補貼發放通知書,租金補貼變更、停發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合同或實物配租合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終止保障通知書等。

(四)復核材料。根據年度復核結果對檔案及時進行調整變更,包括家庭收入、住房狀況變更記錄和年度復核記錄等。

第九條 建立廉租住房管理檔案。管理檔案包括申請家庭名單清冊(臺帳),租賃住房補貼資金發放名單清冊(臺賬),銀行對帳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統計月(季)報表,實物配租家庭租金收繳情況及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文件、表、圖、冊等相關資料。

第十條 用于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設項目,應保留項目前期各項審批手續及相關圖紙資料,賬目及資金使用情況,項目招投標合同、協議,項目竣工及后期管理等相關材料。通過收購方式籌集的廉租住房,應保留收購協議等相關材料。

第十一條 要運用計算機等現代化手段對廉租住房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并建立相應的電子檔案。根據申請、審核、登記、年度復核、終止退出等有關情況,及時更新廉租住房管理系統的有關數據。

第十二條 保障對象檔案應以戶為單位進行整理,按實施廉租住房保障過程中材料形成的先后或重要程度順序排列歸檔。

第十三條 廉租住房檔案由各地廉租住房管理機構負責保管,在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停止享受住房保障一定時限后,及時移交本單位綜合檔案室統一管理,電子檔案同時移交。

第十四條 健全廉租住房檔案檢索體系,做好檔案的收進、保管、利用、移出等情況的詳細記錄。

第十五條 對保管期滿的廉租住房檔案,應由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人員、檔案管理工作人員按規定程序予以銷毀。

第十六條 檔案保管部門要根據廉租住房檔案的數量配備相應的庫房和檔案柜等設施,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為電子檔案的保管配備專用的數據存儲設備,定期備份。通過網絡管理的,還須做好網絡安全防護,確保數據的完整、安全。

篇10

委托人方揚,男,49歲,中國社會福利教科文中心基金部法律顧問,住北京市海淀區車道溝南里14樓807室。

委托人丁思慧,北京市鐸聲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原告)張寶慶(上訴人張恩華之子),29歲,北京市市政易程公司三分公司職工,住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大石橋23號。

委托人高顧,(上訴人張恩華之兒媳),女,33歲,無業,住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大石橋23號。

委托人都金榮,女,53歲,無業,住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大石橋9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市海淀區房屋土地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區榆樹林18號。

法定代表人侯志新,局長。

委托人韓青,女,北京市海淀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干部。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北京清華科技園發展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華業大廈4層。

法定代表人梅萌,主任。

委托人史維強,男,北京清華科技園發展中心項目經理。

委托人楊勇,女,北京市聯酋城市房屋拆遷有限責任公司部門經理。

上訴人張恩華、張寶慶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裁決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00)海行初字第96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2000年9月28日,原審判決認為,北京市海淀區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淀房地局)裁決認定張恩華、張寶慶一家在拆遷范圍內的人口結構、正式住房的基本事實清楚,證據確實。該局根據該戶在拆遷范圍內的人口結構、正式住房的惰況,認定其不屬于住房困難戶,并根據張恩華、張寶慶一家在拆遷范圍內正式房屋的面積予以貨幣補償,符合《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且補償價格的確定合法,補償款總金額準確。裁決適用《條例》和《辦法》的條款正確。張恩華、張寶慶認為海淀房地局對其院內的自建房屋應按正式房屋認定并予以補償,且該局裁決對其正式房屋作價補償違法,要求撤銷該裁決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能支持。但上述裁決認定對張恩華、張寶慶的原非正式成套住宅房屋及地上附屬物評估作價款為32 089.23元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依照《條例》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1目,參照《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判決維持上述裁決的第一、三、四、五項內容,撤銷該裁決的第二項內容。張恩華、張寶慶不服,認為該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北京清華科技園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清華科技園)未與其就拆遷有關問題進行協商;對張恩華所有,張寶慶使用房屋的評估作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原判認定的“區位價格”沒有法律依據;清華科技園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書的取得均不合法;清華科技園提供的北京市聯酉城市房屋拆遷有限責任公司的拆遷資格證書系偽證,原審不應采納;海淀房地局未向法院提供其作出裁決的全部事實和法律依據。故上訴至本院,請求撤銷該判決及海淀房地局上述裁決。海淀房地局及清華科技園均同意以上判決。

海淀房地局在原審期問向法院提交了(1998)京房地建字第11號建設用地批準書及附件、97-規地字-0193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京政會(1999)185號會議紀要、京房海拆許字(2000)第039號房屋拆遷許可證、10207192-6組織機構代碼、注冊號11503689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京房地拆資字[1997]第115號北京市房屋拆遷資格證書、委托協議書、城市房屋拆遷分戶登記表、張恩華、張寶慶及其親屬對祖業產析產的書面協議、北京市房屋拆遷估價結果通知單、海淀派出所的戶口證明材料、北京市建設房屋拆遷暫停辦理戶口函、拆遷糾紛裁決申請書、立案登記表、送達回執、談話筆錄等書證材料。

張恩華、張寶慶在原審期間向法院提交了戶籍證明、京郊十三字第零柒肆貳伍號北京市郊區土地房產所有證等書證材料。

原審期間,上述證據已經過法庭質證。

本院在審理期間,查閱了原審案卷,聽取了各方當事人的訴訟意見,經全面審理,同意原判的認證意見。現對本案事實作出如下認定:被上訴人海淀房地局經對被上訴人清華科技園的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城市房屋拆遷資格證書、拆遷人的資信證明等文件進行審查,認為該單位具備拆遷條件,故向其頒發了《房屋拆遷許可證》,批準其自2000年4月4日至2000年10月31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東至現狀小河溝;西至清華大學西北小區圍墻;南至清華大學北圍墻;北至萬泉河范圍內,進行大學生公寓等項目建設的拆遷活動。經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確定,并報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大石橋地區的區位拆遷補償價格為3400元/平方米。上訴人張恩華在上述拆遷范圍內的海淀區成府路大石橋23號,有正式非成套住宅私房1.5間,建筑面積為24.01平方米(實際測量面積),另有無證自建房若干間。上訴人張寶慶(張恩華之子)在此有常住戶口,并使用該房屋。清華科技園因未就拆遷補償有關問題與張恩華、張寶慶達成協議,故向海淀房地局申請裁決,該局于2000年6月21日,根據《條例》第四十二條、《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京房地拆字(1998)第1126號文件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的規定,作出海房地裁字(2000)第049號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裁決,即:一、清華科技園對張思華、張寶慶進行區位拆遷貨幣補償,補償款為:人民幣166634元(不含搬家補助等費用);二、清華科技園對張恩華、張寶慶原正式非成套住宅房屋及地上附屬物,按海淀區房地產價格評估所的評估結果32089.23元進行拆遷補償;三、張恩華、張寶慶自接到該裁決書之日起,在未購到住房之前,由清華科技園向張思華、張寶慶提供臨時房暫住。地點為北京市海淀區清河寶盛里小區18號樓401號(商品房一居室1套),暫住期限為2個月。待張恩華、張寶慶2個月內購到住房后,其應將臨時暫住房交還清華科技園,并按規定交納臨時暫住房房租、水電等費用;四、若張恩華、張寶慶收到該裁決書之日起2個月內,未購到住房或不購買住房,仍占用上述臨時暫住房,清華科技園應在上述2個月購房期限屆滿后工個月內,按張恩華、張寶慶臨時暫住房的商品房價款結算差價(房價款為190143元);五、張恩華、張寶慶必須在該裁決送達之日起5日內,將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大石橋23號院的非成套住宅房屋(含無證房)騰空交給清華科技園拆除,后其與清華科技園辦理有關拆遷補償手續。張恩華、張寶慶不服,以該裁決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有誤,違反法定程序等為由,訴至原審法院,請求撤銷上述裁決。

本院認為,清華科技園在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大石橋地區進行大學生公寓等建設拆遷合法。海淀房地局對清華科技園與張恩華、張寶慶之問的拆遷糾紛所作裁決中第一、三、四、五項符合《條例》及《辦法》的有關規定,亦不違反其他有關法律規范;但該裁決對張恩華、張寶慶的原非正式成套住宅房屋及地上附屬物評估作價款額的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因此原判維持該裁決第一、三、四、五項,撤銷該裁決第二項是正確的,本院應予維持。張恩華、張寶慶所提上訴理由事實及法律根據不足,其請求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八十元,由上訴人張恩華、張寶慶負擔(已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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