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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遺產保護論文模板(10篇)

時間:2023-03-07 15: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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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遺產保護論文

篇1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4-075-03

一、民間文藝概述

(一)立法實踐中民間文藝的界定

關于對民間文藝的定義,許多條約、組織和國家作出了不同的界定。但無論何種概括,都涉及到創作的群體性、傳統性、民族性和文學藝術性這些共同的特點。概念界定不同,導致劃定范圍不同,涉及到保護民間文藝的客體也不相同。民間文學藝術(folklore)屬于傳統知識產權的一部分,又稱之為民間文學。它是在特定民族或特定區域間的群體間世代相傳的、體現該民族或該區域群體社會歷史和文化生活特點的藝術表現形式,包括音樂、舞蹈、游戲、禮儀、風俗習慣、傳統手工藝等,是一定思想或情感的表述。我國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是指在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造成果。著作權法規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由此規定說明,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已納入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內,它屬于作品的一種,因此必須符合作品的構成要件,即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由特定人創作的,以某種方式反映民間文學藝術特征,具有獨創性、可復制性的有形載體。這種作品的創作,直接借助于民間文藝的素材或創作方法、創作風格等形成的創作成果,具有明確的作者和創作時間。以上說明,民間文學藝術與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均屬于民間文學,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作者身份不明,后者具有個人獨創性;前者處于世代流傳、不斷變化的沒有固定的表達,后者具有特定的思想并以一定形式表示出來;前者保護的期限是永久的,后者則有一定的保護期限。

因此,在這里討論的“民間文藝”,是指那些尚不能被視為“作品”的,無法享受現行著作權保護的民間文學藝術。

(二)民間文藝的特點

1.群體性

民間文藝是由一個特定群體經過不間斷的創作完成的。一般有以下兩種方式:一種是在共同的生活勞動過程中不自覺地共同創作,然后通過模仿等方式代代相傳;還有一種是開始由某個個人創作,在以后的流傳中,經過無數人的加工、修改和補充,逐步成為在群體內廣為流傳的民間文藝。

2.傳統性

民間文藝大多歷史悠久,其在時間上的連續性,使得其在歷史長河中雖有一些變化,但是那些反映特定群體固有的獨特之處的部分仍然被保留下來。“地盤子”有著幾千年的悠久歷史,但至今仍然保持著最初的表演方式。

3.口頭性,變異性

民間文藝在傳承過程中往往采取口傳心授的方式,它的形成是個動態的過程,在這個動態的過程中,其核心的風格和特質是不變的。

4.民族性

民族性是民間文藝與生俱來的,例如地盤子”是在鄂西地域文化多元一體化格局逐漸形成的歷史背景下,在土家族文化、巴文化、漢文化長期交流融合的過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種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間舞蹈,是土家族文化、巴文化和漢文化交流融合的歷史產物。

5.區域性

民間文藝通常只在特定的群體內流傳,而該群體有比較固定的生活區域,因此具有明顯的區域性特質。“地盤子”舞蹈就主要在恩施地區流傳。

二、關于民間文藝權利主體的不同理論觀點

民間文藝知識產權保護的主體是在民間文藝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人。顯然,落實民間文藝的權利主體是保護民間文藝的關鍵所在。在調研時發現當地政府、文化部門,“地盤子”的傳承人和當地居民對“地盤子”的歸屬問題,均是模糊的,說不清,道不明。這也反映了我國學界對民間文藝權利主體問題的爭議。目前主要存在三種學說。

(一)國家作為民間文藝的權利主體

持此種觀點的人認為,民間文藝歷史悠久,隨著民族的遷徙和交融,以及民間文藝的不斷傳承,民間文藝的流傳范圍已經不限于某個地區,加之民間文藝的作者不確定,因而只能由國家作為整體的權利主體。如果采用這種模式,必然抹殺了民間文藝的權利主體,無法為民間文藝最具有厲害關系的主體帶來實際利益,況且大量民間文藝存在于邊遠山區,同時分散在各個民族村落,如果國家作為其權利主體,實際上無法真正有效起到保護作用。

(二)民間文藝的創作群體作為權利主體

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民間文藝的是群體共同的智力創作成果,是群體內勞動人民集體智慧的結晶。民間文藝與其來源群體之間具有最直接的經濟和文化聯系。因此,民間文藝的所有權應屬于創作、發展和保存它的群體,屬于不特定的多數人。在實際調研中也發現,恩施州咸豐縣當地居民在被問起,“地盤子”應該屬于誰時,聽到更多的回答是“我們老祖宗傳下來的,我們大家的”。對此基本上是贊同的,但是不得不提出一個問題,事實上也是大量存在的。某一民間文藝的創作群體已經消失、無法認定,或者出現多個群體爭奪的情況。這些情況如果處理不好,不僅不能有效保護民間文藝,還勢必造成民間文藝的消亡,影響民族團結。

(三)個人作為權利主體

這里的“個人”主要是指某一民間文藝的傳承人,賦予傳承人以權利主體身份。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并非所有的民間文藝都是群體集體創作,有些民間文藝實際上是由個人創作的,代代相傳,而且只傳內不傳外,在繼承中傳承民間文藝,如同現行知識產權法上財產繼承制度。我國民間文藝的多樣性決定了其不可能為特定主體擁有。倘若完全地將傳承人作為民間文藝的權利主體,勢必造成“民間文藝”私有化,使民間文藝成為傳承人的私有財產,不利于民間文藝的傳承和發揚,對創作群體中的其他人也是不公平的。

三、構建民間文藝國家、群體與傳承人多元權利主體模式

上述三個主體成為民間文藝的權利主體都有一定道理,但是由于我國民間文藝的多樣性,和民間文藝自身的特點,單獨的以某一主體作為其權利主體,都是不妥當的,不能全面有效地保護“民間文藝”。因此,針對“民間文藝”的特點,建立“國家主體為例外,創作群體和傳承人共同主體為原則”的多元化的權利主體模式,才能行之有效的保護“民間文藝”。有關部門首先要對“民間文藝”進行分類,創作群體不明的,創作群體明確的,有明確傳承人的。針對各種民間文藝的不同情況,確定合適的權利主體。

國家作為民間文藝的權利主體僅僅發生在以下特殊情形:一是當民間文藝的創造或保有群體區域界限不清楚或不確定時;二是非為特定傳統社區或傳統族群持有的民間文藝,對國家或社會公眾有重大意義時。除此之外,有明確的創作群體和傳承人的,二者可以共同作為該民間文藝的權利主體,對民間文藝共同共有的狀態,只是在具體的權利義務規定上存在差別。下面對創作群體和傳承人共同作為“民間文藝”權利主體進行理論闡述。

(一)賦予群體與傳承人權利主體地位符合民間文藝的形成和傳承的客觀規律

我國民俗學界的學者認為,每個生活階層的人都有可能是民間文藝的創造者,而且在文化傳承過程中每一個講述者、表演者或演示者都可能對民間文藝的發展、變異做出貢獻。有學者認為,民間文藝是一種與個體同在的文化,個體是民間文藝的載體和擁有者、繼承者、發展和創新者。對民間文藝形成與傳承的實際考察也能夠佐證理論界的這些研究觀點。例如,調研的民間舞蹈“地盤子”,有著幾千的歷史,從最初作為街頭行乞的方式到現在被人們喜愛的民間舞蹈表演,是當地世世代代的“地盤子”藝人群體智慧的結晶。目前主要的傳承人李仕州、李長清、艾申英等他們一生創作或編唱的許多“地盤子”舞蹈在當地廣泛流傳,并教授許多“地盤子”學徒,他們在傳承“地盤子”的同時,又進一步創新,豐富了“地盤子”。這也表明,個人創造與集體再創造的結合是民間文藝形成的主要原因。

(二)群體和傳承人共同作為權利主體是民間文藝傳承方式的必然要求

民間文藝的傳承方式包括祖傳傳承、師傳傳承和社區傳承。這3種傳承方式都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這也導致了多個權利主體分亭同一知識產品的利益。

(三)確立群體與傳承人權利主體地位符合有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2006年10月發表的《保護傳統文似民間文學藝術表達草案:政策目標與核心原則》在第l條對民間文學藝術的定義中揭示,民間文學藝術的內涵特征之一是“個人和集體的智慧創造物”。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對該條的評論中,更明確地指出“個人在傳統文化表達的發展和再創作中起著中心作用”。這些規定表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均認可創造、發展、實踐民間文藝的社區、群體和個人是民間文藝的所有人。

四、民間文藝權利主體的權利形態建議及構想

民間文藝權利主體的知識產權立法保護是民間文藝立法保護的核心組成,是針對民間文藝傳承人和群體的知識產權立法保護。從現代知識產權激勵理論來看,能夠對個人創造給予補償的以集體為基礎的所有權也可以達到激勵創新的目的。同時,承認集體產權使群體能夠防止本區域的民間文藝的減少,減小對民間文藝的損害。民間文藝的集體知識產權模式不僅保護了民間文藝本身,也保護了產生民間文藝的歷史文化背景。更重要的是,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強民間藝術創作來源群體的民族自豪感,提高其民族自覺性,并逐漸把維護民間文藝的道德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把保護民間文藝的政策性宣示轉換為法律機制層面的操作,最終為傳承、保護民間文藝提供一種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機制。以民間舞蹈“地盤子”為例,為民間文藝權利主體――傳承人和來源群體――提出了一些知識產權立法保護的建議,以供專家學者參考。

(一)成果確認權

鑒于民間文藝權利主體的特殊性及成果形式的復雜性,基于保護要求,可以通過特定程序對民間文藝的名稱、內容、表現形式、權屬等進行確認。在調研“地盤子”時,了解到咸豐縣現有“地盤子”民間老藝人40余人,所屬鄉鎮每年都給予了一定補貼。對州、縣級“民間藝術大師”,同級政府和文化部門每人每年也給予了1000至800元的補助。這對“地盤子”的傳承人經濟上給予了支持,使他們有時間去傳承民間文藝。

(二)原創維護權

人們可以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修改、補充,但不能背離原創主體和基本的表現形式,不能歪曲、濫用或不正當利用民間文藝,而要尊重民間文藝創作者的精神權利,在使用時明示原創人或原創地名稱,如“地盤子”、“侗族大歌”、“苗族占歌”等。

(三)改編權

在民間文藝的傳承過程中,無論是傳承人還是群體都可能對民間文藝做出自己的貢獻,即享有改編權,但是改編的前提是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改編的作品由改編人享有合法權益。

(四)演繹權及相關的鄰接權

為了保持民間文藝的純正,防止仿造和惡意歪曲,只有傳承人或來源群體才享有演繹的權利。凡未經傳承人或來源群體允許而使用(這里的“使用”是指營利性的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侵權。從某種意義上說,民間文藝的藝術價值最早是由其演繹者實現的,因此應主張其演繹者具有相關的鄰接權。

(五)傳播使用權

民間文藝的傳播使用必須取得傳承人或來源群體的允許并支付相應的報酬,但為社會公共福利、傳承民間文藝、弘揚民族優秀文化的傳播除外。凡經國家認可或授予的持有人或群體可以使用民間文藝。

(六)無期限保護權

無期限保護權是民間文藝與其他文學藝術作品最本質的區別,這是因為民間文藝具有時間上的續展性和主體的不確定性。例如,據歷史記載“地盤子”大約產生于隋唐時期,是通過歷代歌師世代相傳保留至今的,它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發展,每個歷史單元既是傳播時期也是再創作時期,因而無法確定其時間起點和終點。

(七)經濟利益的追償及分享權

篇2

中圖分類號:TU9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1-7597(2009)1120217-01

一、相關概念釋義

(一)長春市歷史保護區

長春市非歷史文化名城,但是在其城市形成期的三個特殊歷史階段內遺留下大量的建筑遺產,并由此形成了長春市目前的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建筑。由于這些建筑遺產的分布狀況,決定了分三類對象進行劃定長春市城市紫線:

(1)保護街區;(2)保護區;(3)歷史性建筑。

本論文把保護街區(相當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的歷史文化街區)和保護區(由兩棟以上歷史性建筑組成一個保護區,保護區的保護范圍包括歷史性建筑、核心保護范圍、建設控制范圍)統稱為歷史保護區,并作為主要研究對象。

(二)型態類型

為了能夠配合長春市的城市設計實踐,以城市典型空間中的城市街道和廣場二大要素進行劃分長春市歷史保護區的形態類型。同時又具根據保護區的空間特點對保護區的形態類型進一步細致劃分,歸納類型如下:街道型、廣場型、組團型、院落型、其它型。

本論文以街道型保護區為例研究了長春市歷史保護區的保護方法。

二、保護方法

本論文以街道型保護區為例研究了長春市歷史保護區的保護方法。

(一)場所定位

沿長春市重慶路步行街現今有三幢相鄰特色建筑,即長春市春城文化娛樂發展集團?光大銀行?西部轉角處帶有北歐風格的建筑。其中光大銀行和長春市春城文化娛樂發展集團的前身分別是國都飯店和豐樂劇場,現被法定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這三幢特色建筑,可作為商業街上的重要城市建筑景觀。同時由于重慶路是長春市最重要的步行商業街,建筑底層可結合具體實際情況,整治為商用。這樣在重慶路步行街上營建一個具有特色城市建筑景觀的綜合商業區,同時這種特色建筑景觀本身就可以產生一種廣泛宣傳效應,即而形成特色場所,吸引市民高效活動于其中。所以把這三幢歷史性建筑所在區域劃定為重慶路步行街保護區。

(二)保護范圍劃定

在嚴格遵守《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基礎上,長春市歷史保護區核心保護范圍的劃定主要考慮歷史性建筑本身用地范圍,即指歷史性建筑擁有的產權用地范圍。如果保護區內各歷史性建筑分屬不同產權單位,以所有建筑產權邊界的總和為參考標準。這也是其它類型保護區保護范圍劃定時所遵守的準則。其次綜合考慮建筑周邊道路及現存環境狀況。重慶路步行街保護區內的三幢歷史性建筑沿主要街道重慶路一字排開,主要立面都朝向繁華的重慶路,狀況良好。建筑背立面方向為大面積2-4層磚混結構的混雜建筑,狀況較差。三幢建筑的左右山墻所夾區域分別為建筑和次要街道。以上狀況為街道型保護區的通況。所以街道型保護區在尊重產權邊界的基礎上,核心保護范圍主要控制好保護區的左右邊界和三幢建筑背立面方向的后邊界,而三幢建筑主立面的邊界與主要街道邊緣重合。此類保護區的建設控制范圍的劃分也同樣注意控制好左右邊界和三幢建筑背立面的后邊界,而三幢建筑主立面方向的邊界與核心保護范圍邊界重合。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總結出街道型保護區保護范圍劃定的共同特點。核心保護范圍沿歷史性建筑主立面方向的邊界與主要街道邊緣重合,歷史性建筑主立面后側和兩側邊界根據實際情況參考產權用地范圍具體劃定。而建設控制地帶前后邊界的劃定以核心保護范圍為基準,主要是控制好歷史性建筑山墻兩側的范圍,如有次要街道與次要道路邊緣重合,如為建筑,則劃定范圍為D≥h,h為靠近核心保護邊界的歷史性建筑的高度,D為核心控制范圍邊界到建設控制地帶邊界的距離。如果此距離D的范圍不能包括一幢完整建筑時,延長其長度到這一幢完整建筑的產權用地邊界。

(三)整治不利景觀

篇3

城市的發展是一個不斷更新和改造的動態過程,在這種新陳代謝的過程中,如何對待現存的舊工業建筑是一個現實并值得思考的問題。

一、研究的必要性

人們普遍相信,工業化是經濟增長的基礎,工業技術的發展以及更進一步的工業哲學知識體系的建立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先決條件。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的爆發,使得這一信念產生動搖;進入20世紀90年代,更是進入了一個被迅速成長的信息社會、國際交流與全球經濟深深影響的新紀元,同時“可持續發展”因為全球性的環境持續惡化而逐漸成為人類看待世界的基本共識。[1]這樣的時代背景直接引發了后工業社會迅速崛起,而工業社會日益衰退。城市中的制造業、運輸業、倉儲業等持續衰退,金融、貿易、科技、信息與文化等新興企業逐漸成為城市的主要職能行業,而這些舊型職業所建造的一些建筑并不符合新興企業的結構構成,從來面臨拆遷被淘汰的命運。

進入20世紀90年代,人們對產業類歷史建筑的更新利用在歐美等發達國家中越來越重視,影響范圍波及全球。事實上這些廢棄產業不但具有珍貴的歷史價值需要挖掘研究,還具有改造再利用的現實價值。

受歐美等發達國家的影響,中國在20世紀90年代進入了以更新再開發為主的發展階段,因此出現了各種各樣的舊工業建筑再利用的案例。然而在此過程中中國產業遺產正經受著歷史上最嚴重的破壞和毀滅,以極快的速度消逝,包括自然損毀與人們基于急功近利思想的建設開發性破壞,如著名的沈陽鐵西區產業類歷史建筑在近年商住開發中幾乎被完全消除,而類似情況在其他城市也非常普遍。[2]可見這是一個不得不面臨的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研究的科學意義

1、經濟資源方面:通常建筑物本身的壽命高于其功能方面的價值,尤其產業類建筑因其特有的性質可進行多次使用更能的變更,而且廢舊建筑更新利用也可緩解城市用地緊張,這樣在經濟資源方面進行了節約,既減少了因龐大、牢固建筑拆遷困難所多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又將這些廢棄建筑變廢為寶,體現資源節約的價值。而且在房價普遍超出人們承受能力的現在,舊工業建筑的重新利用緩解了房地產行業的用地緊張,因此也在減輕民眾經濟壓力方面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2、環境環保方面:一座建筑的建成需要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以及較長的時間,并且會造成很多不可再生資源的浪費,這對自然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當今也是一個嚴重的考驗。就工業建筑改造再利用的開發方式可以減少多余建筑垃圾的形成,同時減輕施工過程對城市交通、環境等各方面的壓力,這樣既不浪費資源又不污染環境,符合持續發展的要求且有一定的環保意義。

3、景觀地標方面:由于工業建筑特殊的使用屬性造就其巨大高聳或者占地面積廣大,在城市發展過程中一直具有一定的方位地標作用,是人們從景觀層面認知整個城市的特殊構成所在。

4、人文歷史方面:特殊時代產生的特殊產物都具有一定的歷史研究價值,它們見證了整個城市文明進程的發展,承載中國發展的信息,如果隨意拆遷破壞,不加以保護的話,將會把這些珍貴歷史印記焚滅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最終造成這段歷史的信息斷層。

5、經濟文化方面:舊工業建筑遺產的改造不但做到了重新利用、可持續發展,也帶動了一方經濟、文化的發展。例如北京的798藝術區,藝術家們利用了舊工廠原有的建筑架構,經過一番改造、利用變成畫廊、藝術中心、藝術家工作室、設計公司、餐飲酒吧等各種空間的聚合,煥發成一個具有藝術與時尚氣息,并具有國際化色彩的“SOHO式藝術聚落”和“LOFT生活方式”,引申出一種新的文化概念,在當今社會也引起了一定的關注并帶動了經濟、文化、旅游、人文等方面的發展。

三、工業建筑遺產的保護與再利用的未來

土地資源的稀缺、大眾審美情趣的轉變,都給重新利用工業遺產帶來了契機。[3]但是如何正確的利用改造并且不破壞原有的歷史文化遺留卻也不是那么簡單的問題。賀旺在其學位論文中明確提到分級保護的思想,關注對象也從單純的工業建、構筑物擴大到工業區域甚至更大尺度的工業景觀,較早期的研究有較大的突破。[4]遺產清單中只有一小部分最具典型性的工業建筑遺產能得到保護,那么其余的一些非典型性的建筑就可能遭到破壞,但是要讓工業遺產這筆人類文明史上寶貴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真正的滲透到百姓的平常生活中,延續到子孫后代的記憶中,一方面需要專業人士的更廣泛、更深入的研究;另一方面需要帶動公眾的參與保護意識,并且進行有組織有目的得教育學習,喚起人們對工業遺產的興趣以及對其價值的認同,這樣也是最可靠的保護。[5]

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歷史,不同的歷史造就不同的工業時期,也就有不同的工業地段,所以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更新方法,進行不同的改造及重新利用,不要盲目的隨意的追求的更新。結合當地城市的發展、以及舊工業建筑的實際情況,綜合分析研究,進行部分或整體保護與重新利用,讓其煥發活力,得到價值及運用的重生。這樣既為當今千城一面的都市增添一抹特殊的色彩,并可結合經濟、文化等方面成為城市特色,提升整個城市的文化底蘊,這樣不但提高了城市的形象及品位并在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貢獻。因此工業建筑遺產的保護與再利用的為了是有意義、有價值的。

四、總結

舊工業建筑是一個時代的產物,它是城市發展的見證,是歷史文化的延續,也是某些人們的特殊回憶,更是讓子孫后代客觀、準確的了解父輩祖先那一段不同于后世的生活記憶。正如瓦爾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所指出的:“建筑物表明了集體性的神話。”“即使是廢棄的建筑物,也會留下種種痕跡,揭示出以往各時期的種種記憶、夢和希望。”[6]

現今社會,舊工業建筑改造的各類空間建筑在整個城市生活中有著一定的地位,并在某些城市成為了這個城市不可替代的身份象征,如北京798藝術工廠、上海城市雕塑藝術中心、濱江創意產業園等就工業建筑改造的案例,它們或低調或奢華或藝術或平凡的存在在我們的生活當中,為不同的人們提供著不同的服務、體現著不同的價值,成為人們生活、學習、工作、娛樂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舊工業建筑的重生是有價值、有意義的,它們煥發了新生命也帶給了人們嶄新的生活。但是舊工業建筑的改造及重新利用一定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這需要在以后的改造中更加認真細致的研究。而且舊工業建筑遺產的重生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他牽扯到各個方面,也需要多種學科間的配合,它不同與普通的文化遺產,因此要讓舊工業建筑遺產得到真正、有意義的重生需要專業人士以及普通大眾的共同努力,而且這是一個需要時間沉淀的過程,并不是短期可完成的項目課題。。。。。

遺產保護是城市文化發展的組成部分,而產業遺產再利用的實踐將催生新的文化誕生,可實現文化創新與經濟發展的雙重目標。[7]

因此,舊工業建筑遺產不但關系到現在更關注到未來的城市建設及大眾的文化生活的質量問題。“除舊迎新”去掉那些不能迎合現在城市發展的東西,讓其變化、改造成一個新的建筑體系;“剔其糟粕,取其精華”不好的舍掉,好的保留,讓舊工業建筑遺產得到質的重生,量的升華。

參考文獻:

[1][2]王建國 蔣楠,后工業時代中國產業類歷史建筑遺產保護性再利用,建筑學報,2006.8

[4][5]俞孔堅 方婉麗,中國工業遺產初探,建筑學報,2006.8

篇4

到了20世紀末,無論自然生態領域,還是社會生態領域的環境與資源問題已成為全球性的戰略問題,而以再生(Regeneration)理念為主導的建筑遺產再利用無疑成為了回應這一課題的必然選擇與實踐方式。《紐約時報》在1991年紀念地球日時提出:我們已進入了一個再生時代。這種再生包括了再思考(Rethink)、再解釋(Redefine)、再評估(Reevaluate)、再建設(Rebuild)、再塑造(Recast)、再激發(Rekindle)、再校正(Re align)、再循環(Recycle)、再利用(Reuse)、再刷新(Refurbish)、再改造(Reform)、再修飾(Refinish)、再涂飾(Reprint)、再發明(Reinvent)、再恢復(Return)、再回春(Rejuvenate)、再翻新(Refashion)、再加工(Rework)、再匯報(Rewarding)、再回憶(Remember)等廣大的范疇。[1]

1 研究背景

20世紀六七十年代,環境與資源意識開始了全球性覺醒。蕾切爾•卡遜(Rachel Carson)的《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羅馬俱樂部的《增長的極限》(The Limits to Growth: A Report for the Club of Rome′s Project on the Predicament of Mankind)等著作的發表,石油危機的爆發,可持續發展概念的提出等一系列事件,使得生態與環境問題開始形而上地進入人們的思考視野。

環境保護運動很快就從自然領域擴展到了社會文化領域,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簡•雅各布斯發表了對未來城市建設方式意義深遠的著作――《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該書從社會生態角度提出了“城市生態”的理念,并且猛烈抨擊了以物質功能決定論為導向的大規模拆舊建新,認為這嚴重破壞了以多樣性為基礎的城市社會文化生態。[2]

自20世紀60~70年代起.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產業結構的調整、資本運作的變化以及社會生活的變遷,城市空間的發展也經歷著極大的轉型,不少傳統重工業基地.衰敗勢不可擋,甚至成為失業和污染的象征。工業景觀在西方國家早已不再是國力的象征或城市的驕傲。曾經輝煌的傳統產業地卻在后工業時代成了大地上的斑斑銹跡.城市生活中的禁地。采用徹底“除銹”的辦法以獲新生似乎是拯救這個地區的必然出路。然而,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尖銳,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深入人心,使得我們在建設中最大限度地杜絕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西方逐漸摒棄了以大拆大建為表征的城市建設理念,因此,以老建筑再利用,特別是以建筑遺產再利用為核心的新城市復興理念逐漸主導了西方的城市建設。與此同時,西方國家形成了保護產業遺產的普遍觀念.因為它們“是曾經包含并繼續包含深層歷史進程的人類活動的歷史見證,其價值是人類共同擁有的。產業遺產的社會價值在于.它是一群普通人生活記錄的一部分,它提供了重要的身份認同。產業遺產的科學技術價值在于,它是來自制造、工程和建造的歷史過程.若它的建筑、設計或規劃很有品質;那么它還可能有相當的美學價值。而這些價值又是與它的產業地景、書面檔案以及人們記憶與習俗中的無形產業記錄相關聯的。那些幸存的、稀有的工業基地類型與景觀則是尤其珍貴的。[3]

中國的工業建筑保護起步較晚,雖然前期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直到20世紀90年代后期工業遺產才逐漸受到關注。2003年前后,工業遺產的保護進入了聚焦階段,這是以“世博會”這一具有強大能量的都市事件為契機而展開的。對上海而言,世博會最大的成功標志之一,就在于極大地推動了城市的經濟、文化發展進程,特別是因勢利導地試圖解決上海城市持續發展中的世紀難題――舊城區的保護與再生。世博會選址在黃浦江、南浦大橋和盧浦大橋之間,在浦西的世博會選址規劃控制區域內大約有十余家工廠企業,這里曾經是中國近代工業的發源地,因此如何保護、開發、再利用,使之成為城市獨特的文化遺產,融入經濟和社會生活,并使城市歷史文化得以延續和拓展,就成了本次世博會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同時,我們要認識到上海世博會是全中國的世博會,世博會中的工業遺產保護工作將會對全國這方面的工作產生巨大的影響,隨著世博會對工業遺產保護方面的探索,北京、成都、無錫、蘇州、寧波、杭州等城市也陸續出現了一些工業遺產保護的研究和實踐。工業遺產的保護問題逐步受到政府和科研機構越來越多的關注。

2 反思規劃控制

筆者通過對《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規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第三版)文本》中的第七章――歷史保護建筑與保留建筑規劃控制的研究之后,明顯感覺到我國在工業遺產保護理念上的提升。首先這次對世博園區內的工業遺產做了比較完善的前期調查工作,尤其值得欣喜的是世博主管部門將園區內的工業遺產分為三種類型,分別是文物保護單位與優秀歷史建筑、保留歷史建筑和改造利用建筑,然后根據各自條件確定各種工業遺產的保護下限。這就給工業遺產的保護提供了多種的可能性,使的工業遺產的再利用更加適合當代的要求。

盡管如此,我們還可以看到其中有很多的不足之處:

第一,主管部門并沒有認識到,工業遺產雖屬于歷史建筑的范疇,但是其相對與其他的歷史建筑還是有一定的特殊性的,而這種特殊性在第七章中毫無體現,因此,主管部門的思考層次還是停留在歷史建筑上,并沒有把思考層次真正的落實到工業遺產保護這個具體層次上來,當中提出的一些原則就有點“隔靴撓癢”,對于工業遺產的保護工作的實際指導意義不是太大。

第二,我國現行建筑法規針對的都是新建筑,即使有一些針對建筑改造的條文,也針對的都是一般性舊建筑。這次世博會的工業遺產保護同樣也沒有真正的跳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的局限。對于實踐中的工業遺產保護問題采取特事特批的方法,這種做法大大降低了效率,使得許多當初好的構想在緊迫的期限面前不了了之,更為嚴重的是,誰又愿意為這種沒有法律規定的變通措施承擔責任呢?

第三,我們可以看到保護與保留建筑分類的保留歷史建筑這一條,上面提到“保留歷史建筑為除文物保護單位與優秀歷史建筑以外建筑風格、建筑結構、建筑裝飾、人文歷史等有明顯特色的歷史建筑(建于1949年前)。該類建筑也屬于永久保留建筑。”[4] 條文中括號里的“建于1949年前”明顯可以感覺到這一條有著強烈的時間局限。同時也令人感到莫名其妙,難道1949以后就算不上中國的歷史了嗎?難道一座極富有歷史價值但產生于1949后的工業遺產就不值得重視嗎?難道就是因為她產生于1949年之后嗎?我們判定一個工業遺產是否有價值,主要是看這個工業遺產對于當代社會有多大的歷史意義和社會意義,而不是簡單看這個工業遺產是否年代久遠。她們都是我國工業化的見證,從這個角度來講,她們并沒有什么誰先誰后的問題,她們都同處于中國工業化這樣一個歷史階段。因此,以這種時間為根據來決定工業遺產的保護等級是極為不妥的。

第四.正如登琨艷先生所說:“一直以來.我們對于環境與建筑的保護都只局限在那些被大家認為具有高度歷史或文化價值的部分,而對于那些歷史不算久遠或者根本就不被認為有特殊意義的環境與建筑,并未予以重視.特別是改革開放后,經濟的發達導致城市快速改建與發展,使得很多城市對于非保護建筑及建筑環境都一概表現出鄙夷與漠視。” [5] 在第七章的研究中,筆者同樣也發現其中存在這樣的問題,主管部門對于第三類工業遺產(改造利用建筑)的思考主要還只是“閑置空間再利用”為目的,對其歷史意義和社會意義的考慮甚少,好像只是“廢物利用”,卻失去了工業遺產保護的意義。但是,筆者認為有些建筑雖然史料不強,不夠典型,但是我們還是要認真對待,充分利用其潛在價值,而不只是“閑置空間”的再利用。

3 反思施工過程

《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規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第三版)文本》中的不足之處則明顯在后面的方案實施過程中反映出來,由于法規方面的不成熟和本次條例的沒有具體落實至工業遺產保護工作,在實施的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實際的困難,其中消防、保溫、節能等方面最為突出。另一方面,由于特事特辦這樣一種方式的存在,導致了領導決策層的權利過大,設計人員由于無法可依,倒是顯得非常的畏手畏腳,這樣的一種情況就使得外行指導內行的現象非常的嚴重,一些就有和諧塔方案和南市電廠中庭棱鏡方案。還有一些即使沒有夭折,但是也在無法可依和領導決策層權力過的情況下作出了無奈的讓步。因此,設計水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不少。其中筆者所知道的讓步方案就有南市電廠北立面設計方案。這些可能都給這次世博會帶來一些的遺憾。

還有一個現象引起了筆者的注意,筆者在進行現場調研的時候發現,一些第三類工業遺產(改造利用建筑)在施工過程中被徹底的肢解的現象非常嚴重。在施工現場,筆者發現原來的“改造利用建筑”只剩下一根根柱子無助的立在原地,就像一個人被肢解后只剩兩條腿還立在那里一樣。當然,這類改造利用建筑的圍護體系被拆除的話,筆者倒是可以理解的,也不會有太大的意見,畢竟這些“改造利用建筑”的圍護體系沒有太多的工業特點。讓筆者最為心寒的是,那些工業遺產建筑中非常有特點的結構體系也被無情的肢解,結構體系的完整性被破壞殆盡。在施工現場,到處可以看到被卸下的或正要被卸下的梁和屋頂桁架,到處可以看到粗暴施工手段后留下的被嚴重破壞的節點。通過詢問現場的施工人員才知道,這些卸下的構件要經過處理后達到規范和其他要求后,再重新安裝回去。施工人員還談到,“拆卸下來方便處理,而且重新安裝上去不就一樣了,又不是用新的代替,到最后還是同樣的構件嘛。”聽上去好像合情合理,但是我們仔細想想,就覺得這完全是一個誤區,因為這些“改造利用建筑”本身不是拼裝結構的,嚴重破壞的節點的存在已經非常明顯的暴露了拆卸后的嚴重后果。筆者很難相信這些拆卸下來的構件經過處理后還能再次通過原來的節點再次安裝上去,到時候想要將這些構件安裝回去就不得不動用現在的方式。其實這本身就是謬誤,這樣的做法能給后人帶來什么?筆者認為這只能給后人帶來誤解。而我們想想我們工業遺產保護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記錄歷史,但是現在倒好,真實的我們沒有記錄下來,卻以假象將后人誤導,這是不是比沒有去記錄的后果還要嚴重呢?

4 小結

對于工業遺產的研究,世界范圍內都存在實踐大大先于理論的狀況,工業遺產的這些問題有國際共性,我國也不會因為后發就能完全避免。所以不僅要著眼于工業遺產的原本含義,還要結合當代的實踐情況,從理論上構建一個工業遺產的保護體系。[6] 對于大量出現的工業遺產正如英國工業考古學者克拉克所說:“保存是不可能的,除非我們真切的了解那里有什么,什么重要和為什么重要,以及他今天的存在和過去的聯系的關系”。也就是說我們應該深刻探究現在和過去的某種聯系,努力探尋工業遺產保護的出發點、保護依據、保護內容、保護目標等一系列基本問題。

同時,通過這次世博會這樣實踐的機會,積累經驗并且盡快的推出針對工業遺產保護的相關法規,使得工業遺產保護工作有法可依,使其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其實西方在建筑保護與再利用中,于20世紀70年代開始注意到了這個瓶頸障礙,紛紛修改了相應的規劃與建筑法規,從而有效促進了建筑遺產再利用的發展普及。大衛•沃倫談到:“英國有控制新建筑質量的法規,如居住密度、防火安全、隔熱程度、窗戶尺寸等等。但如果強行將這套規定實施在建筑遺產上,將可能會有使建筑遺產特征遭受破壞的危險。因此英國規劃政策導則第15條建議:對于土地的用途、密度、容積率、日照和其他規劃問題的控制,在歷史性建筑或保護區可以靈活掌控,這樣才有可能使歷史建筑或保護區獲得新生。”沃倫還提到,“當起草保護規劃法時應注意:如果過于強硬地對歷史性建筑實施傳統的建筑法規會對其有什么樣的影響。” [7] 因此我們應該充分的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與此同時,我們應該與自身的實踐相結合,調整、修改只針對新建筑的現行法規。最后制定出適合用于我國工業遺產保護與再利用的消防、保溫、結構與材料等方面的法規條例。

參考文獻:

[1]鄭時齡. 未來大都市的生活質量. 上海城市規劃國際研討會演講論文

[2]陸地. 建筑的生與死――歷史性建筑再利用研究. 東南大學出版社. 2004. P7

[3]國際產業遺產保護委員會(THE INTERVATIONAL COMMITTEE FOR CONSERVATION OF THE INDUSTRIAL HERITAGE,簡稱 TICCIH) 《莫斯科》 2003

[4]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規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第三版)文本. 2008.4. P41

篇5

建筑沙龍將推出系列論壇,通過論壇尋找末代建筑工匠、記錄地域性傳統建筑與傳統建筑工藝、通過守住這些珍貴歷史記憶來告訴世人我們曾有的智慧與精彩;通過論壇引進科學精神,繼承發展民族建筑文化,從學術的角度研究傳統建筑技術與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使之薪火相傳;通過論壇從舊有建筑文化中感悟中國人的文化心理需求并探求解決現代環境問題的有效途徑。沙龍將邀請從事傳統工藝研究的眾多專家學者與工作人員,有遺產保護專家、建筑歷史工作者、民俗研究工作者、旅游部門人員、民間木匠等等。本次沙龍以專家視角為主,邀請著名遺產保護專家朱光亞教授、數位從事建筑遺產保護以及傳統建筑工藝研究的博士生,在我國第二個“文化遺產日”到來之際,就傳統建筑工藝保護的話題各抒己見或“發思古之幽情吟傷今之離恨”,痛惜每天都在消逝的遺產;或“書生意氣,揮斥方道”,喚醒人們珍重遺產之意識;或“以我之所學,化我之所用”,以經世致用之態度探討積極的對策。

說到傳統工藝,不由想到了《莊子?養生主》篇中的庖丁解牛故事,那篇妙文不妨看成是對傳統工藝登峰造極部分的描寫,一把尖刀在庖丁手中,“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依,砉然向然,奏刀(馬砉)然(嘩嘩作響,飛刀進出),莫不中音(莫不合乎音律)……每至于族(每遇筋骨交錯處)……動刀甚微(小心切入,慢慢剖解),(言桀)然已解最終嘩啦一聲,肉骨分開,如土委地(如泥土散落)”。在匠人手中的工具極簡單,不過一把刀,工作的對象或日材料是一頭殺過的牛,產品則是剖解后的牛肉。核心的技藝是庖丁數十年練出來的剖解牛的那一套“依乎天理(依牛天然結構),批大卻(插入筋骨縫隙),導大(穴款)(頁空隙進刀),因其固然(依照牛體本來的構造)”的超級剖解技藝。這里就已經有了傳統工藝的最簡單的概念:大量使用人力,也使用工具但倚重人的技巧,是古代人工制作產品的各種過程。傳統工藝的基本要素是:材料、工具和工匠智慧與技藝。

要說傳統工藝在當代社會中發揮作用的最佳實例莫過于烹調了。君不見隨著商業大潮,不僅四大和菜系名揚海內外,還發掘出“孔府家宴”,“御膳”,“紅樓宴”之類的系統佳肴。考古新發現的元明酒窖一眨眼就上了廣告,讓某種酒的歷史一下子上去了五百年。可飲食男女們只知道享用這魯菜、湘菜、淮揚菜,又有誰知道在產生這些菜系同時產生過的那些魯系、湘系、淮揚系的古代建筑系統的真味何在和命運何在呢?

或謂建筑怎能和須臾不可斷絕的吃飯相提并論,人是鐵飯是鋼,中國人吃起來講究的就是味道,房子卻是現代的好,傳統建筑工藝怎能比得過現代工藝,留它何用呢其實不然,吃飽飯的人講究的還多著吶。傳統建筑工藝的遺失已經給我們帶來了大量的麻煩。2006年著名建筑大師貝聿銘在設計蘇州博物館時設計了一個叫宋畫齋的庭院,貝先生心目中的建筑是一個體現了宋代優雅氣度的草亭,亭的圖畫出來了,卻找不到會做草頂的工人,因為蘇州和整個蘇南經濟發展,生活富裕都不蓋草房子了,直到最后從依然相對貧困的蘇北找到一些老人才算對付過去了。2004年義烏和江南幾處新建的古典建筑發生過多起的屋面整體滑落事故,巨大損失之外嚴重威脅游人。對義烏事故檢查結果是施工單位已經不知道傳統屋蓋上的釘帽中有釘子,這釘子是要釘進屋面木基層中的,他們將截取的鋼筋取代釘子插在灰背中,同時因傳統苫背做法的失傳,為防水加鋪表面涂鋁箔的防水卷材,在夏天的暴曬和暴雨的驟冷驟熱的脹縮變形中屋面瓦作整移滑下。更嚴峻的是古代建筑遺產的修繕,由于古代工藝的失傳,大量的彩畫、壁畫等已難以修復和重繪,2007年深圳的國保單位大鵬所城修繕,面對著古代極普通的夯土墻,在深圳卻找不到會夯土和會打土坯的施工單位。

隨著對地域文化、民間文化的重視,新世紀文化遺產保護運動日益強調保護好地方上的建筑遺存,日益強調保存地方建筑中的地域特征,并將保存其原生的工藝特色看成是保存文化基因,看成是延續地域文化自明性的基本前提條件,由此引入國際上保存其原真性(authenticity)概念。人們也認識到,延續性保護而不是冷凍式保護對于木構體系尤為重要,只要傳統的建筑工藝延續在世間,地方建筑遺產的修復就有希望,地方建筑的特色和原真性的保存在實踐中就不再是空話。如果說傳統建筑遺存是傳統文化物質產品和物質載體,那么傳統建筑工藝就是產生這一有形載體的無形文化遺產,是傳統建筑文化的基因。保存民族地區的文化基因對于民族和地區文化的延續形式意義深遠的。

傳統建筑工藝中人的經驗影響是十分明顯的,因而它的研究就必然與尋訪工匠,記錄工匠工作過程相關聯。工匠的技藝雖然常常因人而異,但一個地區的工匠技巧仍然有著共同的部分,顯示其地區特色。對老工匠的訪談記錄工作,在日本、韓國及我國的臺灣地區都已有相當成果。我國大陸則是在近年才較為注意這一領域的研究的。傳統工藝又不是凝結在一個時間段一處狹小地區一成不變。傳統工藝的變遷史,就是技術發展史。因而即使某地某些工藝因工匠的消失而滅絕也不應就此絕望,古代有“禮失而求諸野”的傳統,工藝亦然,“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通過他處相近的工匠訪談依然可以獲得啟發。由于我國的傳統建筑體系是經驗體系,傳統建筑工藝

雖然包含著世代匠師經驗和智慧的結晶,有些科學性精髓至今我們還未及認清,需要深入解析,但這并不是說傳統的建筑工藝都是無瑕疵的和在延續性使用時都是不可改變的,我們要作到的僅僅是在認清它們的基礎上決定新的取舍。

《考工記》有云,“知者創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謂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從根本上認識積淀在傳統工藝中的文化意味,努力搶救整理,保存中國建筑文化的基因,當代圣賢仁智之事也。

片段的歷史遺存――談福建傳統建筑匠藝研究

傳統建筑匠作技藝中的木作雕刻、泥塑、油作、漆作、彩繪等工藝也與整個傳統營造運作機制相同地面臨社會變遷的無奈處境,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技藝消亡危機。其中沖擊最小的要算是木作雕刻了,很大的原因是材料與工具的穩定性,并由于經濟因素及社會審美觀的改變,雕刻工種的施作量似乎較傳統社會中提高,但匠師的技術以及題材內容的豐富性卻逐漸與昔日的匠藝形成差異了。另外通過調研發現整個福建地區的雕作技藝也具有區系特征,這又影響了油飾的效果,因此新的問題是,隨交通的方便打破了原來穩定的區系匠派,給各地工匠帶來了競爭的沖擊,因此對此工藝的研究應關注各區技術的特點和表現方式與圖案題材的搜集。

沖擊較大的則是油作與彩繪作的技藝,原料和工具的變化促使這兩種極度需要對原料技術高度掌握的技藝猝然地與傳統脫了節,加上現代社會對經濟效益的要求以及審美觀的變化 等,已經嚴重地威脅了傳統的技藝做法,尤其是傳統的彩繪技藝,幾乎要隨老一輩匠人而消亡了。傳統的營造體系中,非但大木作沒有圖紙,就連雕刻作和彩繪作都是不留畫稿的,關鍵在于每一場施作的尺寸、預算和題材內容的要求都不盡相同,無法復制。福建地區高溫高濕又有蟻蛀之患,昔日的彩繪無法保持太久,一旦剝落殆盡,已無能力進行修繕工作了。因此,關于這兩作的技藝研究有幾方面要點:一是對傳統技術的研究、對題材內容與圖案的研究與搜集,二是對每一地區的特點進行分析與建檔,三是提出培養匠藝人才的可行性建議。

福建地區的建筑彩繪甚有特色,幾處文保點遺留的彩繪皆十分可貴,例如國保級建筑的莆田宋構――玄妙觀,以及明代的東岳殿;省保單位如閩北紹武明代的寶嚴寺大殿、福州文廟、漳州文廟、泉州文廟、安溪文廟等……。這些遺留的建筑彩繪皆面臨著保護的難題。據我們的調查,目前幾乎沒有足夠的技藝進行修繕或完善的保護。除了文保單位之外,許多民間的祠堂、民居與叢林寺廟遺留的彩繪亦十分豐富,它們表現出福建南方地域的彩繪風格,與北方或蘇式、徽式彩繪十分不同的特點,同時福建各區的彩繪亦各有特色,其中閩南地區的彩繪技藝有可能較接近宋元時代的古法,這一地區也是當前營造活動中較重視彩繪工種的地區,但根據我們的調查在漳泉市區的彩繪匠師已經不完全了解上一代的技藝了;材料與工具的改變是最致命的影響,這也與油漆作的材料變化相聯系的 其次是現代社會要求效率與降低成本,皆促使傳統彩繪匠藝隨老匠師的凋零而一去不復返 。在福建的最南端,與廣東接壤的漳州詔安地區可能還能訪求到懂傳統彩繪技藝的匠師。

傳統建筑匠作技藝的調查、研究和傳統建筑的研究很不相同,它涉及太多的人文因素,除了工匠的尋訪需要靠各地文物部門的推介與協助之外,工匠自身的凋零技術的變遷、社會的變遷……種種,莫不與人的因素息息相關,當我們對昔時的營造工藝有了進一步了解時,會發現原來傳統匠藝是這般整體的一種體系,但現在它以及它與人互動的一切關系已經不復存在了(建筑、工匠與社會)。又發覺目前文物修繕、保護至下一階層的利用問題等等,皆存在著種種問題:人的問題、主事者的問題、工匠技術的問題……,最后不得不推大范圍為整體社會的問題,這是一個不可逃避的、無法逆轉的事情,因為時代有它的規律,我們現在處于另一個新世紀,不再與傳統的文化世界相接續,物質型態、精神型態全轉換了,不再回到過去歷史記載中的世界里……。這是不可逆轉的事,因此最終人只能到博物館去認識自己的過往,最終所有的工藝只是片段的歷史遺存,而最終的歷史也只存在于每個人的自我理解之中 。

2006年5月,香山幫傳統建筑營造技藝等5項傳統建筑工藝成為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筆者為多年前提出的“將傳統建筑工藝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設想成為現實而欣慰,同時又遺憾其混于89項傳統手工技藝中,數量不多,地位不顯。

傳統建筑工藝不同于制造一般實用或賞玩器具的手工技藝,它生產了人類的棲身之所――建筑和城市,創造了我們今天的建筑遺產和歷史城市,外化為建筑遺產的形式,內化為建筑遺產的科學和藝術價值。

傳統建筑工藝也不同于偶然的創作和短暫的實驗,它是經過時間檢驗而世代相傳(傳)的,適合特定地域的帶普遍性的(統)建筑技術及其過程。這種穩定和統一的建筑工藝造就了地方建筑風格,并進而構成了城市傳統風貌的基調。

因其無以倫比的生產對象和生產成本,傳統建筑工藝無以倫比地“給現存的社區提供了一種與先輩們相連續的感覺,對文化認定很重要,對人類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保護也有著重要意義”。它不應該也不可能如現在大多數的傳統手工藝一樣為了作秀而被圈養保護。傳統建筑工藝的保護,應該和其生產對象――建筑遺產的保護相結合。

21世紀的今天,一方面,解放前從業的傳統建筑匠師們已至風燭殘年,即將集體退出歷史舞臺。由于歷史及現實的多種原因,大多數地區的傳統建造活動和師徒傳承早已斷裂,傳統建筑工藝瀕臨失傳,既無用武之地,又無后繼之人。

另一方面,當代建筑遺產保護和修繕工程表現出越來越明顯的民工化和技術趨同傾向。

建筑遺產的保護修繕工作是專業性極強的技術工作,在意大利、日本等國大多由專家帶領當地工匠親自參加施工,但我國目前甚至連國家級文保單位的維修施工也主要由農民工完成,專家只是偶到現場指導。現場的技術人員和農民工都沒有傳統的師承,其技術來自學校或施工單位培訓用的一些通用施工教材,除了粗略的區分南方、北方做法外,很少關注地方做法的特殊性。

而現實的建筑遺產大都具有明顯的地方特色,設計單位的研究設計圖紙即使巨細無遺也不能保證可以在施工中得以實現。2003年國家出臺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管理辦法后,擁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數量減少,往往出現跨市甚至跨省的施工作業,地方做法以及由此形成的地方風格如何在保護修繕中得以延續更加讓人擔憂。

地方建筑遺產(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給傳統建筑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帶來了生產性保護的契機,而后者為前者的真實性和多樣性提供了可持續的保障。首先對掌握傳統建筑工藝的匠師登記造冊,實行屬地管理,允

許其獨立或聯合開業。本地建筑遺產修繕優先由本地匠師施工,或者采取本地匠師和具有文物保護工程資質單位聯合的方式進行施工,增加傳統匠師收入,并在實際的生產過程中招徒授藝,并對其傳統建筑工藝進行記錄整理。其次,在政策上允許和鼓勵歷史街區和村鎮居民聘用傳統匠師以傳統建筑工藝進行住宅的小規模自我更新,不僅對歷史街區(村鎮)的風貌保護有利,更可以恢復傳統的建造活動,實現傳統建筑遺產和傳統建筑工藝同步的、可持續的保護。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和文化的繁榮,建筑遺產的保護和管理日益引起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和高度重視,保護對象亦逐漸由有形的物質實體(建筑本體)拓展到無形的非物質要素(建筑工藝)。2006年,國務院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總計518項,民間美術分類51項,其中與傳統建筑工藝關聯較大者有7項,傳統手工技藝分類89項,其中與傳統建筑工藝密切相關者有6項。在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26名代表性傳承人及首批中國民間文化166名杰出傳承人中與傳統建筑工藝密切相關者有16人。由此可見,傳統建筑工藝的保護和傳承己開始引起各級政府和社會的重視,在這樣一個宏觀環境和前提框架下,如何對列人名錄及更多名錄之外的傳統建筑工藝進行有效保護和科學傳承則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一個時代課題。

中國傳統建筑工藝種類繁多,涵蓋木、石、瓦、泥、彩畫、磚、窯、雕等諸作工藝,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疇。隨著社會經濟、科學技術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的轉變,傳統工藝面臨著認識不足、研究缺乏或滯后、市場及效益不好、老匠師后繼無人、人亡藝絕、傳承斷脈等諸多方面的問題,總體可概括為二:一為保護,二為傳承。當前形勢下迫切要做的就是為傳統建筑工藝營造一個健康和諧的生存環境,確保其生命力和延續力,在保護中傳承,在傳承中保護,在保護和傳承中永續發展。對此,主要需要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1、確立政府在保護傳承中的主導地位。現階段的我國,傳統建筑工藝保護和傳承尚處于啟動和起步階段,社會力量還有待進一步成長,需要有效確立和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通過制定出臺相關的法規政策、建立健全相關機構、設立專項基金、培養人才及社會宣傳等舉措來建立政府主導的保護機制,為保護和傳承提供政策環境、制度保障、資金支持、人才儲備和社會基礎。

2、尋找、保護老匠師和培養新傳承人。傳統建筑工藝作為活態的文化遺產,主要靠的是口傳心授、師徒傳承,其傳承即匠師的傳承是最重要和最具實質性的,留住了人,就留住了工藝,留住了傳統。對此,需要抓緊時間調查、尋找尚健在的技術精湛、經驗豐富的老匠師并給予積極的鼓勵、扶持和保護,建立傳統建筑工藝匠師資料庫,記錄、整理有關工藝資料和口述史料,同時注重培養年輕一代匠師,建立師徒傳承為主、學校培養、古建企業自身培養和社會培養為輔的有效傳承機制。

3、加強傳統建筑工藝普查確認、歸類建檔、整理研究和實踐應用。充分利用政府主導優勢,組織聯合有關政府部門和研究機構、專家學者、工藝匠師和社會志愿者等,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傳統建筑工藝普查調查、整理研究和建庫存檔,并根據分析研究和價值評定進行分類分級保護,尤其需要加快對那些瀕臨失傳和滅絕的工藝進行搶救性收集、記錄、整理和出版。同時,還應將傳統建筑工藝積極應用到建筑遺產保護維修實踐中,在實踐中搶救、研究、保護、傳承傳統工藝,培養出一批稱職合格的新一代匠師。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以鮮活的生命力傳承了更多的人類記憶。

2003年10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公約中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人類的創造力。本公約中,只考慮符合現有的國際人權文件,各群體、團體和個人之間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順應可持續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在2005年3月26日《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2005]18號)中指出:“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發生了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越來越大的沖擊,一些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大量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文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境外,隨意濫用、過度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時有發生,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刻不容緩。”正是在這樣的指導思想下,2006年,國家公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共計518項。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國務院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文化遺產日”。這標志著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進入了全新的階段,為中華民族瑰麗多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唱響了時代的福音。

“西蘭卡普”,美麗的土家族織錦,就是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民族工藝中的奇葩。

篇6

長沙建筑文化遺產不僅歷史悠久,類型豐富,而且保存較好,是城市文化的寶貴資源。在保護開發過程中,只有那些具有能表征長沙地域文化價值的建筑遺產,才符合城市文化保護開發的根本要求,才能保證城市文化延續、穩健的發展。因此,建立長沙建筑文化遺產價值評價體系,衡量和判斷建筑文化遺產的價值,就成為長沙文化特質保護與開發的前提條件。

1.長沙建筑文化價值概念及內涵

評價是對文化遺產價值認識的過程,是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國內、外對遺產保護評價的研究已有一定的積累,形成了多維度的評價標準。以《威尼斯》、《塔吉爾》等核心的國際文獻也都形成了一系列以文化遺產為對象的評價標準。從國內的研究看,文化遺產的評價主要以歷史和其他方面的定性研究為主。定量評價研究主要在建筑群、大遺址、歷史地段、線性遺產、城市特色景觀、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文化村鎮、工業旅游等評價中有所發展。本研究針對長沙地區的建筑文化遺產進行定性與定量評價,填補了長沙地區建筑文化遺產價值評價的的空白。

鑒于長沙地區建筑文化遺產的地域性和復雜性特征,考慮到城市文化特質的延續性和開發性,借鑒《威尼斯》、《塔吉爾》對建筑文化遺產的定義,將長沙建筑文化遺產定義為:地域性特征明顯,且具有歷史價值、社會文化價值、審美價值以及區位優勢的建筑遺存。具體內涵如下。

1.1長沙建筑文化遺產具有深遠的歷史文化價值。長沙的城市建設長達兩千余年,延續至今,主要經歷了楚南軍事重鎮、西漢長沙王都、五代馬楚國都、唐宋潭州治所、清中期湖南省會、清末開埠城市和民國湖南省會等多個歷史階段。期間,長沙的城市建筑跨過了封建時代的發展期、鼎盛期,經歷了后內憂外患、血火交加、東學西漸的封建社會晚期,進入到坎坷曲折、艱難發展的民國時期。

在這兩千余年的時間里,在長沙這片熱土上,發生過許多重大的歷史事件,涌現出許多的著名的歷史人物,都在長沙的建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記,凝聚了長沙人民痛苦與自豪的記憶。清代修建的魯班廟和萬壽宮,規模宏大,建筑精美,代表了封建時代長沙民間建筑的最高水平。作為長沙古城的標志性建筑,天心閣見證了長沙城市規模的不斷變化和清末運動及的風起云涌。興建于1913年的的湖南省咨政大樓、1917年的湘雅醫院、1929年的國貨陳列館、1926年的中山紀念堂、1932年明德中學樂誠堂是開埠后民國時期長沙公共建筑風格東西融合的典范。可見,長沙的建筑文化遺產是歷史文明的體現,是記錄歷史文化發展歷程的物質載體。

1.2長沙建筑文化遺產具有厚重的社會文化價值。長沙的建筑文化遺產情系長沙人民的生活,是團結聯系廣大長沙人民的精神寄托。以民居、公館、老街老巷、老井為例,它們記錄了一輩又一輩長沙先民的悲歡離合,是長沙人對自己所處地域文化共同體驗的物質載體,同時也是城市中相當部分居民認同感和歸屬感的基礎。充分利用好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是對長沙城市文化生活的傳承,不但能增加老城區居民心理上的穩定感和認同感,同時也有助于城市社會文化的尊重和城市記憶的保留。

1.3長沙建筑文化遺產具有獨特的審美價值。作為湖湘地區政治、軍事、文化、經濟的中心,長沙擁有大量功能各異、規模不一、形態各式的建筑文化遺產。這些建筑體現了長沙地區不同時代的藝術風格和審美需求,是建筑史、藝術史的實證材料。同時,從城市空間的整體布局到類別建筑物的集中,再到具體建筑物的藝術風格,無不體現了時代的風貌,并對城市景觀和建筑環境產生了藝術作用。經過1938年的文夕大火和四次的破壞,一些建筑的殘存和象征性的遺址,更因為其稀缺而增加了其本身的審美價值。

此外,長沙建筑文化遺產具有一定的區位開發條件。長沙地處湖南中北部,資源獨特,交通發達,區位優勢明顯,旅游與文化產業發展基礎較好。這些優勢都增加了長沙建筑文化保護開發的經濟價值和城市品牌宣傳價值。

2.長沙建筑文化價值評價體系

本項目依據全面性、重點性、科學性、可操作性等原則,在參考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長沙建筑文化遺產的實際狀況,應用層次分析法的原理,構建長沙建筑文化遺產價值評價體系如下。長沙建筑文化遺產價值體系共分為四個層次:最高層為目標層,即長沙建筑文化遺產價值評價。其下一層為綜合評價層,包括建筑遺產價值和區位開發條件。第三層為項目評價層,是由第二層的各項指標下選擇的若干因子組成。具體來講,建筑遺產價值包括歷史文化價值、社會文化價值和審美藝術價值三個子因子;區位開發條件包括市場條件、交通便捷性、周邊環境與設施、與其他建筑文化遺產的互補與組合等多個因子。第四層是因子評價層,同樣是在上一層指標下選擇若干因子組成。按照次序聯立總目標層、綜合評價層、項目評價層和因子評價層,最終形成了長沙建筑文化價值評價體系。具體體系表如圖1所示。

主要因子解釋如表1所示。

基于各因子在構成總體價值方面所起到作用的大小,以及對于評價目標的重要程度,項目組采用德爾菲法的原理來計算價值評價指標的權重。共向湖南師大、湖南省社科院、湖南省博物館有關專家發放問卷多份,經過3輪反饋后,專家意見基本達成一致。具體步驟如下:首先依據標度原則,將同等重要、稍微重要、明顯重要、十分重要、極為重要分別賦值為,則表示介于以上每兩個標度之間的值。然后通過因素比對,先比較三級指標,確定相對比例,后確定二級和四級指標,最后根據總權重相加等于1的原理進行權重分配。

3.評價過程

長沙典型的古代與近代建筑是歷史過程中人類創造的產物,對其評價應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去認識,即用定性加定量評價的綜合方法進行評價。具體方法是:根據評價因子影響建筑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的程度,把每個評價指標做模糊劃分,并對每一個等級的賦以連續的實數區間表征指標分值的變化,然后由專家根據已有的評價等級標準和分值對建筑文化遺產打分評價。

3.1每位專家對建筑文化遺產價值的評價分值:V=Vi·Pi ,其中,V為某位專家對某類或某個建筑文化遺產的評價值,Vi為第個指標的得分值(0-10分),Pi為第個指標的權重,n為指標數。

3.2全體專家對某類或某個建筑文化遺產的評價匯總后,得到的最終評價值為:V=VJM其中,Vj為第j個專家的打分值,M為專家人數,V為專家對某類或某個建筑文化遺產的綜合打分結果。

4. 結論

長沙建筑文化價值評價是一個體系性、關聯性、交叉性極強的研究工作,涉及文化遺產保護、社會學研究方法等多方面的內容。研究城市建筑文化遺產評價的影響因子,比較其重要程度,挖掘文化特色,可為其他文化特質的評價提供有意義的借鑒。

本論文是湖南師范大學校級青年課題“基于內容創生的文化產業發展歷程研究”(編號:09XQN07)、湖南省教育廳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湖湘文化與湖南文化產業的發展”(編號:10C0996)的主要成果。

參考文獻:

[1]張曉明、胡惠林、章建剛:《2008年文化產業發展報告》,《中國經貿導刊》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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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G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巷與城市的起源

城市是人類文化的長期積淀,并以一定的物質空間形式表達其文化特征。我國古代城市是從傳統的市坊制度開始的。坊(居民區)與‘防’同義,最初是和市(商業區)嚴格分開的,并用圍墻各自封閉起來,白天開放、黃昏關閉。孔穎達疏據《毛詩正意》曰:“文公乃徙居楚丘之邑,始建城,使民得安好處,始建市,使民得交易。”

史學專家認為街巷與市坊有一種傳承延續的關系,市坊應可視為街巷的前身。坊中民房之間必然留有走道,此即最初的街巷,隨著人口增加,經濟發展,市坊已不能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宋元以來,市坊已發生裂變,坊中出現了市場、店鋪,街巷的作用不再是單純的居民走道,而有了促進商品流通,方便商品交易功能。街多為商業性街道,巷則純粹為居住性是半私密性空間。說文解字:“街,四通道也,巷,里中道路”。

2. 古城泉州的街巷空間

任何一個城市都有自身的文脈和傳統。我國的城市在千百年的發展演變過程中,形成了獨特的城市結構形態――中心結構和大量的街道組成的城市網格。泉州于唐久視元年(公元700年)左右在今市區建城,城區為南北朝向。城市建筑群多為南北朝向,常常按照南北軸線布置,城市住宅區的道路則大多東西向設置。古城儒、釋、道三教并盛,互為融合,又是中國古代對外貿易的四大港口之一,世界各大宗教隨著經濟、文化的交流都在泉州留有豐富的遺跡,并對泉州街巷格局產生了重大影響。

2.1 城南(泉南蕃坊)

泉州城南歷史街區的興盛依托于港口的發達。這里為外國人集中僑居地區,中西建筑文化在這里交融,留下了豐富的民居建筑遺產。內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天后宮,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來遠驛遺址、富美宮等,另外涂門街的清凈寺,車站的蕃佛坊(即婆羅門的回教寺等),都是外國人常聚之處。這就是《蒲壽庚考》書中所稱的“泉南蕃坊”。

城南歷史街區內有保存較為完整的聚寶街、萬壽路、青龍巷等歷史街巷。街區內的主要建筑功能是居住,萬壽路與聚寶街在住宅基礎上沿街開店,是居住街區內的地方服務商業街。而青龍巷、橫街等街道依然保存著傳統居住街坊的職能。

街區現有道路空間格局較為良好。商業性街道寬都在6―10米之間,相當于現代住宅小區級道路標準。居住性街巷寬度略窄,為3-5米不等,雖略顯局促,但卻為居民的居住提供了親切的氣氛。

在街區豐富的民居建筑遺產中,典型的傳統名居類型有:傳統院落式民居官式大厝、手巾寮(手巾寮內部含中西合璧式樣)和從南洋傳入的中西合璧式洋樓建筑。洋樓俗稱‘番仔樓’,其平面布局為傳統四合院,但建筑夠造及裝飾卻吸引了不少西洋建筑的處理方式。首先洋樓為外廊樣式,外廊指在建筑周圍圍上廊子,即指建筑物外墻前附加的自由空間,是一種生活空間。另如西式山頭的做法和文樣、窗楣等一些裝飾性構件都明顯來源于西方建筑。除受西方建筑影響外,伊斯蘭建筑也在這里留下了重要的一筆,位于涂門街的清凈寺(圖1)始建于1009年(北宋大中祥符二年,回歷400年)。創建和重修者皆為阿拉伯伊斯蘭教徙。建筑采用西亞形式,是中國現存最古老、具有阿拉伯伊斯蘭建筑風格的清真寺。在涂門街上,它與閩南傳統建筑關帝廟已經和諧相處了數百年,這正是古城泉州街巷融中外文化的魅力。

2.2 城西(傳統風格)

西街地區是泉州最早繁榮地帶,在城市長期的發展過程中,西街地區一直保持著傳統城市‘魚骨狀’的街道坊巷布局。西街是泉州唐子城十字街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以來都是傳統商業街和交通道路。從西街進入兩側的支巷,人們立刻可以感受道環境氣氛的突變,瞬間擺脫了街道的喧鬧進入了平和安靜的天地中。巷中兩側的民居建筑及巷道豐富的空間散發著濃厚的歷史人文信息,正如傳統城市街巷的功能劃分,“街是商業性街道,巷純粹為居住性,是聯絡各住居的入口”。

西街地區與城南略有不同,在留存下來的民居建筑遺產中,中國傳統建筑所占比重較大,其中有些內容至今仍對城市生活中的宗教民俗有很深的影響。

開元寺位于泉州西街,是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始建于唐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是古代大型公共性建筑群,其大型院落空間是城市整體空間形態中的重點。高大雄偉的東西雙塔(圖2)(東塔高48米,西塔高45米,是全國最高的石塔)與平鋪式的城市布局形成強烈的對比,極大豐富了城市的天際輪廓線 ,是泉州的標志。

開元寺在歷代修建、擴建中也不斷融合和吸收外來文化,其中包括印度教寺廟構件的使用和其他宗教建筑的作法。這使其具有極高的文化價值、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在中國傳統城市中,大的廟宇道觀周圍往往容易形成商業集中的繁華地段。近寺地區擁有豐富的社會層次,是多文化交流融合的場所。

2.3 中山路(僑鄉特色)

中山路自唐建城以來就一直作為泉州的主要商業街存在。騎樓是中山路的重要特征,作為一種商業建筑形式,它是當時華僑回鄉投資建設時由東南亞殖民地帶回來的,其特點在于中西合璧的建筑風格與華麗的裝飾及色彩。

中山路沿街均為騎樓,騎樓英文名為‘Arcade’,是指被覆蓋的通道,特指一側或兩側有商店帶拱廊的建筑,可擋日照,避風雨。由于沿街手巾寮進深都很大,不易通風,設騎樓可適當減少進深,改善通風。當人們行走于騎樓之下時,其視線必然聚于店鋪內。同時從騎樓向外看,一個個連續的列柱將街道立面劃分為一個個框景,就有如觀看一幕幕長長的卷軸畫。這有利于緩解購物者的疲勞,延長其購物時間,從而刺激消費。

中山路平面上的一些細小曲折,讓人們在運動中可捕捉一串串連續的畫面,它使得空間不容易被望穿,轉折處的空間有承與轉的作用,是前一段空間的收束,也是下一段空間的序幕。中山路直線型道路易形成空間視廊。鐘樓位于中山路、西街與東街的交匯處,當我們考慮一條以上的道路時,道路交叉點就變得十分突出。因此鐘樓自然成為中山路的空間視廊中心,是標志性建筑。不僅強化空間印象也是打破中山路總體輪廓的焦點。

古城泉州不同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街巷往往曲折,形成連續畫面。常運用空間的收放來變化場景 ,運用空間的藏與露求得細微的趣味,運用點、線、面等空間形態的對比,在若干處形成。最后運用標志性的建筑作為整個連續畫面的收尾。

3. 古城泉州的城市文化

泉州的特殊地理位置,使其城市文化呈獻多元化形式,包括中原文化、海洋文化、僑鄉文化。從整體上看,其核心是中原文化,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精髓奠定了泉州文化的思想基礎。泉州長期遠離政治中心,建筑、方言、民俗、戲曲等都具有古樸的特征。又由于長期與海外的交往,泉州擁有強烈的海洋文化。與泉州通商的國家多達70個以上。泉州作為僑鄉,具有顯著的僑鄉文化,特別是在近現代,華僑帶來了洋樓、騎樓等豐富的建筑行式,對泉州的城市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

泉州城市文化具有廣泛的包容性,中外各種宗教、文化都在這里得到融洽發展。帶有各種宗教特色建筑成為城市的主要空間節點,也使泉州的街巷空間變得饒有趣味。

4 結語

步行是人類最基本的空間易地方式,城市街巷最初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徒步行走的人。街巷空間自古就是“步行者的天堂”,可惜現在街巷大多已被機動車輛占有,街巷文化也正變得淡薄,人們除了購物,正在遠離街巷,我們需要把建筑傳統繼承,也需要把街巷的文化氛圍繼承下來,創作出符合當代居民生活居住環境,讓孩子們玩耍的身影依然留在街巷。

參考書目:

1. 吳正旺《泉州小商業步行街的地域性研究》 華僑大學碩士論文

2. 林翔《城市化進程中居住性歷史街區保護與更新研究》華僑大學碩士論文

3. 謝鴻權《泉州近代洋樓民居初探》 華僑大學碩士論文

4. 鄭妙豐《泉州西街地區小規模動態更新與保護設計模式初探》華僑大學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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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Zollverein的改造,使之成為綜合文化場所,還有位于英國泰晤士河岸的發電站被改造成為泰特現代藝術美術館,這些都是對lB3_業廠址改造中獲利豐厚的例子。在這些工程改造中,陳舊的工業結構和奢侈的大跨空間被處理為活動場所的設施,并且鼓勵當代的城市生活、藝術和創意產業的融合。這些改造的成功很大程度上無疑受益于UNESCO對干Zollverein綜合體作為世界遺產的認識,還有就是得益于倫敦的公眾對于遺產高度的認識。與之相比較而言,上海當代對于舊工業遺址的改造就顯得更加實際并以政治利益為前提。把舊工業廠房改造成為藝術和文化場所在上海成為了可能,并于其北邊的類似城市――北京有著長時間的競爭關系。由BAU改建的上海雕塑中心便是作為20世紀的貿易港口和金融中心的上海這么個當代城市更新項目中的范例。上海當地政府發現,如果和北京相比宣稱其文化聲譽會促進城市經濟和城市發展。為了和北京一較文化聲望,2005年上海市政出臺了一項頗具野心的政策,在城內劃了100個藝術文化場所。為了形成這樣的景象,個人的主動性也被調動起來。與此同時,內環線內尚可適用的廢棄的舊工業廠址也為被劃為此類場所。

位于幽靜的淮海路西端,便是曾經是法國殖民地的徐匯區商業主干道。上海雕塑中心便建于一個占地8hm2并且重新作為鋼鐵廠的工廠內。它被掩藏在一派商業辦公樓后邊,并被個開放的停車場所圍合,這個建筑就被改造并重新定義為普遍意義上的藝術工廠。現在它為開放的雕塑館和一些私人的藝術展館還有一些設計公司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適用這樣巨大的工業空間是一種挑戰。如何使空間的使用和這種有紀念價值的巨大的工業結構不相沖突呢?我們如何引入一個新的方案――個集雕塑藝術、私人藝術展館、藝術工作室于一體的綜合體――如何使宜人的尺度介入廣大的工業空間7如何重新定義這座建筑而是其現存的結構體系變動最小呢?

在上海雕塑中心的改造中,這種問題通過創造一系列巨大的連通空間來解決。私人的藝術展館和藝術工作室需要比較私密的空間,于是在現存的工廠東半部分給他們提供了一個新建的三層高的建筑體。展覽空間就被安排在了西部。通過這種處理,使現有工廠通過植入現有空間和結構來重新定義。這座工廠作為新的藝術展覽空間和美術館被保存了下來。通過多種視角和建筑內無阻擋的視線聯系來達到這種效果。通過這種策略,舊廠房不是作為一個被占有、填充、改造的建筑而存在,而是作為一個空間上的新設計在縱向得到了處理。

在這座位于建筑東部的三層高的結構體中,有一系列可看到的走廊,開放的平臺和的環通路線。這個改造中BAU強調的是現存結構體作為周邊廠房的傳統元素的考慮。進一步通過使房問作為一個可融入部分融入這個新的結構體系中。這種房間和走廊的組合方式使其中的使用者意識到他們的活動使其在廠房內有存在感。因此,空間之間的關系不僅僅靠這些私人的展廳維系,而且也存在于下層更加私密的藝術展廳和工作時還有一些公共的展示場所。在舊廠內部,人們之間靠著一種的街道尺度的內在環線連廊相聯系。

工業建筑中結構體系的重復也在這種新的建構體中出現。作為一個植入這個現存的19m寬190m長的舊建筑中的的新建筑,這些私人展館和藝術工作室成為一個三層的平臺,無論是藝術團體還是企業家都可以觀察并介入現場的藝術事件中。

位于西半部的展覽區域被一個連續而開放的坡道為何,從而使人們可以從一系列不同的視角體驗藝術展品。嚴格的觀察藝術品的二維視角,僅僅在站在藝術品前邊的時候才能體會到,在這里就被從根本上改變了。中間下沉的地板以前被用作機器深坑,現在變成了一個講演空間,有時候還會被用作額外的尺度宜人的展示空間。在下陷空間內擺放一系列臺階和供坐的平臺,可以提供一種在一般藝術展廳中不常見的獨特的視角。這種視角對于雕塑藝術就特別有效。

東西部的過渡是通過主入口后邊一個透明的看起來像漂浮的二層的建構物來連接的。這個構建是靠的鋼柱支撐,談論會的時候會作為一個會議場所。廠房中漂浮的透明體表明BAU試圖使藝術場所之間有很強的視覺聯系,使藝術團體和廣大公眾可以有互動的對話。這種意圖更通過入口處的為重大活動所作的一個大門來得到加強。這些他們為了聯系室內空間和周邊的城市公園異或那些工業綜合體而設計的門和可視的聯系,象征了上海雕塑中心的城市現狀。

通過上海雕塑中心的這個設計BAU闡述了當代藝術場所的形式――融合了城市藝術空間和鮮活的藝術展覽方式。起初的品質在于交流的促進、對話、城市藝術場所的開放型還有社區。新模式的第二點在于體驗藝術的同時感受巨大的工業廠房。這個意圖通過嘗試做一個環繞展示空間的連續坡道所營造的鮮活的平臺來實現。使觀察成為一個靈活的體驗行為。這種設計融合了觀察者,藝術品和展示空間之間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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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年來,城市中一些原有的工業用地已不再適宜一些傳統的工業生產,迫使許多原有的大型工礦企業進行外遷以實現土地價值的最優化配置,伴隨著后工業時代的到來。工業化進程不斷深入,能源結構的優化調整及合理化配置不斷完善,實現工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完成產業升級的工業蛻變,這些無不導致原有工業產業類型逐步消減、搬遷或消失。

工業用地的發展正是一個城市乃至一個國家工業發展進程的縮影,見證著城市工業發展的歷史,而這些工業遺產以一種特殊的工業語言闡述它特有的價值,同時城市的工業發展史作為城市社會發展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可以從一個側面體現出城市發展的脈絡,對于保護城市特色,保留城市記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研究城市工業遺產保護更新的目的

我國由于進入后工業時期較晚,因此對于工業遺產保護與更新問題的研究工作也相對滯后,造成了理論依據不足,保護意識不強,實踐經驗欠缺等嚴重問題。而沿海地區許多大型工業城市的發展、建設速度又十分驚人,這當中大多是以高消耗為代價,只顧眼前利益,違背可持續發展原則的,因此造成眾多具有傳承昔日工業文化,反映城市工業發展進程的工業遺產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甚至急速消失,那么這些工業遺產的價值如何評定,以工業遺產價值評定體系為依托的保護與更新機制,在原有工業用地被賦予新的功能的條件下如何應用以實現工業遺產的可持續的保護與更新是本研究的主要目的。

2.1研究城市工業遺產保護更新的價值

本研究的意義是通過價值評定體系的建立以及可實施的保護與更新機制的應用,為工業遺產的保護與更新問題需找出路,試圖探尋城市工業遺產合理科學的保護與更新的手段和途徑,這樣不僅解決了工業遺產自身的保護與更新問題,進而增加了該地區的社會文化底蘊,使其擁有深厚的歷史積淀,同時讓昔日輝煌的工業遺產煥發新的生命活力也有利于塑造具有特色的全新的城市形象。

2.2社會價值

工業遺產具見證了人類巨大變革時期社會的日常生活。工業遺產記錄了普通勞動群眾難以忘懷的人生,成為社會認同感和歸屬感的基礎,構成不可忽視的社會影響。保護工業遺產是對民族歷史完整性和人類社會創造力的尊重,是對傳統產業工人歷史貢獻的紀念和其崇高精神的傳承。

工業遺產中蘊含著務實創新、兼容并蓄,勵精圖治、銳意進取,精益求精、注重誠信等工業生產中鑄就的特有品質,為社會添注一種永不衰竭的精神氣質。有重要社會價值。保護好不同發展階段具有突出價值的工業遺產,才能給后人留下相對完整的工業領域科學技術的發展軌跡,提高對科技發展史的研究水平。而保護某種特定的制作工藝或具有開創意義的范例,則更具有特別的意義。

2.3經濟價值

工業的形成與發展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對工業遺產的保護可以避免資源浪費,防止城市改造中因大拆大建而把具有多重價值的工業遺產變為建筑垃圾,有助于減少環境的負擔和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

工業遺產既能為后世留下曾經承托經濟發展、社會成就和工程科技的歷史形象記錄,也能為城市經濟未來發展帶來許多思考和啟迪,更能成為拉動經濟發展的重要源泉。它們見證了工業景觀所形成的無法替代的城市特色。保持生機勃勃的地方特色,具有特殊意義。保留工業遺產的物質形態,弘揚工業遺產的文化精神,作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認定和保存有多重價值和個性特點的工業遺產,對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維護城市歷史風貌、改變“千城一面”的城市面孔、無時不在提醒人們城市曾經的輝煌和堅實的基礎,同時也為城市居民留下更多的向往。

城市工業遺產保護存在問題

3.1城市工業大部分遺產遭到遺棄毀壞

隨著城市化步伐的逐步加快,對工業遺產在拆與保、遺棄與利用之間存在著激烈的碰撞。盡管近年來一部分工業遺產開始被列入保護之列,特別是一些傳統工業城市,尚未將工業遺產保護納入文化遺產保護范疇,缺乏對工業遺產的總體評價。但是受法律保護的工業遺產項目僅占應納入保護內容中的很小一部分長期以來,目前世界各地的工業遺產正面臨著毀壞和遺棄以及掠奪式開發導致的嚴重威脅。

3.2人們對于保護工業遺產的意識不高

人們習慣于把農業社會時代那些歷史悠久的文化遺存作為文化遺產悉心加以保護,而對于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的保護則重視不夠。在人們開始注意保護數千年、數百年前祖先創造的歷史遺存,而往往忽略幾十年前在我們父輩或者我們自己手中創造的文化遺存,為了有限的商業利益,不惜將一些經歷戰爭磨難和文化浩劫而幸存下來的優秀工業遺產遺棄或拆毀。

工業發展深刻變革的物證材料對人類而言具有廣泛的價值,我們必須認識到保護這類技術和產品迅速更新換代的生產領域的工業遺產的重要性。因此,在城市更新和產業發展過程中,如何對待工業遺產已經成為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重要課題。

4城市工業遺產保護更新策略

4.1保護城市工業遺產的措施

鑒于工業遺產既是文化遺產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又有其自身的特點,因此應盡快開展工業遺產保護相關法規、規章的制定工作,使經認定具有重要意義的工業遺產通過法律手段得到強有力的保護。現行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在有關工業遺產的保護方面不夠明確和完善,有待在進一步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加以充實。

當前,工業結構調整速度加快,必須對這類調整給工業遺產帶來的潛在威脅進行預測,同時制定能夠快速應對的各項程序,以防止工廠關閉停產后導致重要遺產元素被拆改、損毀或破壞。在未進行認定的情況下應立刻停止正在發生和計劃中的對工業遺產的拆改行為。設立專家顧問機構對工業遺產保護的有關問題提出獨立意見。一旦工業遺產受到威脅,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該具有法律保障的權利加以干預、制止。

4.2 工業遺產更新與重新投入利用

近年來,由于制造業經濟大量向金融、物流、中介、研發等方向轉型,所以許多適宜的廠房、通過對獨具特色的工業建筑遺產資源的多角度挖掘,能夠促進旅游開發和經濟發展;在可持續發展和生態層面,工業建筑遺產資源可以減少城市的消極景觀,在生態和景觀重塑方面,對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同時使原本缺乏活力的點狀工業遺產重新煥發青春,成為現代生活的一部分,為城市居民提供游憩服務。

同時人們對于這些工業建筑的文化信息和傳統風貌格外珍愛,適度地改造往往僅限于室內,如增加隔熱保溫措施、進行內部水電改造、添加衛生設施、房間結構加固及裝修等,而對于工業建筑的外觀和格局及室外環境盡可能保持原貌,以提醒人們這些工業建筑和設施不同尋常的歷史和不可替代的價值。

5.結語

城市工業遺產經歷蹉跎歲月,忽視或者丟棄這一寶貴遺產,人們在未來只會后悔莫及。工業遺產同時也是人類文化遺產中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失去了它,城市將會出現一段歷史空白,這座城市工業發展的年輪與記載將會全部消逝。人們對于這座城市的歷史記憶將會蕩然無存。因此,只有充分調研,形成良好規劃,堅持科學、有序的發展策略,才能將珍貴的工業遺產保存下來,形成經濟發展與人文情懷互相依存的和諧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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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我國文化遺產的形態也在發生巨大的變化,進一步發揮博物館的收藏和保護功能,對保護與傳承物質文化遺產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博物館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功能

(一)博物館對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功能

第一,對古建筑和近代建筑的使用保護。根據調查,全世界約有35000個博物館,一半的博物館是使用古建筑改建的博物館。中國有2000多個博物館,約1000個是新的建筑物,這就是說,在中國其他的1000多個博物館是通過古建筑改建的。即使在經濟發達地區,大多數博物館在建設初期,無論是古代的建筑還是現代的建筑都可以作為博物館的業務活動。

第二,對歷史紀念性、革命紀念性建筑和名人故居的使用保護。歷史紀念館、革命紀念館等建筑或名人故居等性質的博物館都屬于國家博物館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博物館、紀念館被創建時,其所有活動的開展往往已經策劃好。因此,這些博物館、紀念館還承擔建設和保護文物的雙重任務。當它建設完成后,原有的文物、展品也將在建好的博物館、紀念館中展示,所以這些建筑的博物館,紀念館仍然具有維護的職責。使用建筑遺產博物館,承擔日常維護和定期維修任務。正因如此,館內有保護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的雙重任務。

第三,對古文化遺址的保護。對于古文化遺址的保護,是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這往往也屬于博物館的管理范圍。但是這些是在保護文物的博物館,以保護不可移動文物為擴展,如半坡遺址博物館,南京明代城墻博物館。博物館對文化遺產保護的作用,還表現在對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管理上。有時因工作需要,博物館接受上級部門的委托,在一特定時期,對所在行政區域內的不可移動文物代行管理。從而為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做了大量的工作,這方面的事例是舉不勝舉的。博物館對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同樣發揮了巨大作用。

(二)博物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功能

隨著社會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的高速發展,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提出,較之以前的博物館,現代博物館在內涵和外延上都會發生很大的變化。征集、收藏、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成了現代博物館的主要任務之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與人們的生活和生存密切相關的文化,是活的文化。

對博物館來講,僅收藏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載體的文物還是不夠的。隨著全國各地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視,有關這方面的博物館迅速涌現。以江蘇為例,近年建立的此類博物館有蘇州昆劇博物館、通沈壽(刺繡)藝術館、南通藍印花布博物館、揚州雕版印刷博物館等。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發展工作的深入,全國將有更多這樣的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博物館在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中的功能

博物館在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中占有極為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地位。這種重要地位,主要是通過其館藏文物具體體現的。其文物的物質文化遺產價值是無法估量的,這些文物又是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載體和依托。

所謂“文物”,是指遺存在地上、埋藏在底下和水下的歷史文化遺物,又具體劃分為五類:第一類是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著名人物有關的,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勝建筑物、遺址、紀念物等;第二類是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名木古樹等;第三類是歷史上各時代有價值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歷代貨幣;第四類是革命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古舊圖書資料;第五類是反映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第六類是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重要植物化石;第七類是外國侵華罪證的典型遺跡、遺物。由此可見,文物種類之多、價值之高,是無可爭議的。因此博物館以館藏文物為中心,就確定了其在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中的重要地位。

在這方面,有諸多成功的例證。例如北京故宮博物院,是我國著名的明清宮廷建筑和宮廷史跡及古代文化藝術博物館。其館藏文物多達90多萬件,其中包括明清古跡、歷代藝術品、繪畫、銘刻、青銅器、陶瓷、工藝關術品、鐘表、玩具、珍寶、典章文物等等。其中有大部分都屬于物質文化遺產范疇,是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有形載體與可靠依托。又如甘肅敦煌莫高窟(又名“千佛洞”),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一。現存有壁畫和雕塑作品約492窟,共有壁畫45000余平方米,彩雕像2100余尊,其壁畫內容包括佛本生、佛傳、經變、供養人與建筑彩畫圖案等,彩塑像有佛、菩薩、弟子、天王、力士等。另外還有雞西市博物館收藏的國家一級文物金代銅印“上京路萬戶發宇號印”和刀背山遺址中出土的玉器、陶器以及侵華日軍在萬人坑留下的罪證證物等。這些文物都成為了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載體與依托。

三、結束語

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和現代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的變化,因此,博物館成為人類社會保存歷史和文化珍品,傳承中國幾千年文化遺產的重要平臺。

參考文獻:

[1]陳玲,凌振榮.博物館在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J].中國文物科學研究,2009,04: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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