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2 15: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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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不斷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人民的健康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與醫療衛生服務的需求之間產生了新的矛盾,看病難、看病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醫患關系緊張已成為社會的嚴重問題,阻礙和干擾了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經過調查不難發現,我國的醫療衛生系統正面臨著嚴重的信任危機,危機的根源是醫療衛生體制存在著弊端,而體制的弊端最終導致出現看病難、看病貴,醫患關系緊張。那么醫療衛生體制的弊端是什么呢?我們怎樣革除其弊端建立一個科學的、合理的、百姓滿意的醫療衛生新體制呢?這是我們必須弄清和解決的首要問題。
近年來,政府有關部門為解決此類社會問題,出臺政策、采取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藥品多次降價、設置平價病房、建立惠民醫院、開展醫療保險等等。這些政策和措施是好的、出發點和目的也是正確的,但卻收效甚微,看病難、看病貴依然存在,醫患關系緊張還在加劇,群眾不滿仍在上升。原因何在?我們不妨對這一社會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客觀地分析,從中找出本質的東西來加以認知和解決。
1 醫療衛生體制全面市場化是導致百姓看病難、看病貴,醫患關系緊張的根源
市場經濟是一種社會經濟形態,它使一切經濟關系市場化,是只服從客觀經濟規律的客觀型經濟。它有自己的客觀運行規律,關鍵是人們怎樣認識它、研究它,從而掌握它、利用它,為民造福,而不是不加選擇地任意運用。市場經濟按照它的客觀屬性、依照價值規律的運行機制,通過價格的形式轉化為利益機制發揮作用。利益越大,動力越大,以獲取經濟效益的大小來調整各方面的關系,其性質是盈利性的,目的是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這是客觀規律,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只要運用市場經濟,它就按此規律運行,并產生出客觀結果,逐利是其唯一性。如果把市場經濟用于公益性的醫療衛生事業中,那么必然導致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導致其公益性消失,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中形成無論其醫療行為是合法、還是違法,在市場經濟的作用下客觀上追求經濟利益成了第一位,而病人的利益則成了第二位,自覺不自覺地把病人變成了牟利的工具和條件,毫無疑問患者的利益只能是最小化。現實中公立醫療機構的大處方、收紅包、拿回扣、過度醫療、虛假治療、倒賣病人、違規收費、走穴牟利、棄病人于街頭、見死不救、欠費停藥、醫商勾結、承包科室、欺騙患者、開單提成、暗中克扣病人藥品、假劣藥品、偽劣器材、藥價虛高等各種各樣的現象和行為層出不窮,不但給患者造成健康損害、經濟利益受損,而且給國家造成大量醫療衛生資源的浪費,這已是公立醫療機構的普遍現象。國家審計署2005年的審計報告證實,北京市10家醫院違規向患者多收費1 127萬元。2006年國家發改委又通報了8家醫院價格違法案,涉及價格違法金額達1 325.62萬元。2006年北京市衛生局又公布了醫院收費存在9大問題:其中自立項目收費、擴大范圍收費、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的問題最為突出。哈醫大二院550萬元的天價藥費和深圳市人民醫院120萬元的天價住院費以及宿州“眼球”事件更讓人們震驚,這樣的事例不勝枚舉。“窺一斑而知全豹”,公立醫療衛生系統的誠信、白衣天使的高尚,救死扶傷的宗旨、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在市場經濟的作用下正在逐漸退出社會。因此,不革除醫療衛生體制全面市場化這一弊端,政府出臺再好的政策、采取再強的措施、給國民再多的醫保優惠,在這樣的體制面前也毫無效用,只能是再次被這一體制的弊端所吞噬。所以,醫療衛生體制全面市場化是導致百姓看病難、看病貴,醫患關系緊張的根源。
2 政府主體職責的缺位是醫療衛生體制的剛性錯誤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應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這充分表明保護人民健康、向公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保障是政府的責任。我國20年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實際上就是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推向市場,減輕政府的經濟負擔,變政府主導為市場主導的改革。而正是這種改革目標的偏離,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導致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不成功。市場化的醫療衛生體制使政府主體職責缺位、投資不足,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為了生存和發展以及自身利益的需求必然通過市場把資金的不足轉嫁給老百姓,現實中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把經濟創收指標作為最重要、最剛性的管理目標,導致從患者身上搞創收,從醫療衛生服務項目中牟利就成為必然,實際上讓老百姓掏錢買了政府投入的不足。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是經濟效益第一,有錢才能看病,人們的健康和生命在無情的市場化醫療體制面前是那么的無助和脆弱,毫無疑問依靠市場經濟保護不了人民的健康。世界衛生組織的一份報告也指出:“中國現有的醫療衛生體制出現商業化、市場化的傾向是完全錯誤的。”當前,國家要對人民健康負責的理念已是世界各國政府的共識,世界衛生組織也在《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全球戰略》中宣布:“所有國家政府對其人民的健康都要擔負起全部責任”。這充分說明政府是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的主體,有責任保護人民的健康、有責任為人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制度、有責任為人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事業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康,生老病死又是人生的自然規律,家家、戶戶、人人都離不開這個規律,每一個人不一定成為科學家、企業家、政治家、但必將成為一名患者,所以通過醫療衛生服務來保障身體健康、延年益壽、提高生命質量是人生規律的必然需求,也關系著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因此,醫療衛生服務不是哪一群人或哪一特殊階層的人獨有的需求,而是全體人民均有的需求,并具有準公共產品的屬性。這種準公共產品的提供是政府的責任也早已是世界各國政府的共識,只是提供的形式、方法不同而已。如古巴,一切醫療費用由國家負擔;加拿大在1965年就實現了全民醫保;英國政府承擔了公共衛生及全民的基本醫療。可見,作為一個現代政府為人民提供多樣性的、充足的公共產品是政府的職責,也只有政府才能承擔起這樣的重任。世界各國政府都非常重視民眾的健康問題,美國對醫療衛生的投入占GDP的13.7%,德國占10.5%,巴西占6.5%,古巴占6.3%,印度占5.2%,而我國僅占2.7%,顯然我國的醫療衛生投入不足,醫療衛生服務、醫療保障不到位。第三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有44.8%的城鎮人口和79.1%的農村人口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基本上是自費看病,醫療服務顯失公平。全國每年大約有1 000余萬農村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因此,政府在發展醫療衛生事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政府主體職責到位,醫療衛生體制才能真正發揮正確的效用,從而實現人人公平享有衛生保健的目標。
3 市場經濟不適用于公益性醫療衛生事業領域
首先,市場經濟與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性質和目的不符,違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性質是公益利事業,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以保護人民健康、造福于人民為目的。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受社會價值規律的調整,是人與社會的發展所具有的價值的體現。因而,它的發展必須遵循公益原則、公正原則和社會效益原則,一般是通過衛生資源的分配和一系列方針政策的實施來實現的。市場經濟受經濟價值規律支配,它力圖以更少的經濟投入獲得更多的經濟產出,其性質是盈利性經濟,目的是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可見市場經濟與醫療衛生事業在性質上、目的上、發展規律上大相徑庭。
其次,市場主體不合格。市場經濟是市場主體獨立自主、平等進行經濟活動的經濟;其行為是自主自愿進行的,而不是被動進行的,這是市場經濟與其他經濟的主要區別點。在醫療衛生服務領域,醫患雙方主體之間因醫方的專業性而壟斷醫療信息,使雙方醫療信息不對稱導致患者不能在看病消費前做出正確判斷。因此,患者看病消費不是自主的、自愿的、明白的消費,而是被動的、無奈的在醫生指導下的消費。醫療消費又是剛性消費,有別于其他任何消費,例如人們對名牌服裝可以不買、高檔食品可以不吃、昂貴豪華的住宅可以不住,但是有病不可以不治。在健康和生命受到疾病威脅的情況下,處于弱勢的患者在客觀上、主觀上都無能力維護自身的權益,在這些因素的制約下,醫方單方面主宰著患者的消費權、治療權、健康權、生命權,在市場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患者的各項權利很難得到保障。因此醫患雙方主體之間顯著不平等、市場主體不合格,所以醫療衛生服務領域不具備市場經濟的客觀條件。
最后,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要求政府公平地分配醫療衛生資源,以使所有人民都能獲得公平的醫療衛生服務。而市場經濟則要求社會資源的配置通過市場來完成,市場配置社會資源是通過價值規律調節實現的。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下,社會資源總是流向獲利高的區域或部門,醫療衛生資源也不例外,它主要流向并集中在獲利高的大中城市中的大醫院和沿海較發達地區,而獲利低的老、少、邊、窮地區和鄉鎮、農村的基層醫院,醫療衛生資源就非常短缺,從而導致了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不同群眾之間的醫療衛生資源分布不均衡,衛生狀況和衛生服務水平差距甚大,并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因此,市場經濟不能公平、有效地調配醫療衛生資源,所以市場經濟不適用于公益性醫療衛生事業領域。
4 建立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政府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市場主導的衛生體制
首先,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實行政府主導、政府投資、成本運行、公益服務,這是我國醫療衛生體制的主體和主要形式,它是保證人人公平享有基本衛生保健、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政府要做出科學的區域衛生規劃,在省、市、縣、鄉、村建立健全完善的醫療衛生機構體系,這是政府保證向人民提供醫療服務的基礎設施,是保護人民健康不可缺少的客觀條件。在資金上政府要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全額撥款、投資到位,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持續發展。根據國情,現階段公立醫療機構可收取藥品、治療項目的成本費用,不許加價獲取利潤,這是公益性原則所決定的。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國力的提高,醫療衛生服務將對全體人民實現完全免費應是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目標。在醫療衛生體制中堅決切斷醫院收入與醫院利益相聯系、與醫護人員工資利益相掛鉤的管理體制,嚴格執行財務“收支兩條線”把全部收費上繳財政,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管理,由政府財政根據預算和實際需要劃撥醫療衛生專用經費。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能)就是管理好、使用好國有醫療衛生資源,防止浪費、流失,專心做好醫療、預防、教學和科研工作,為人民提供優質的、公益的醫療衛生服務。政府主導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能公平、合理地配置醫療衛生資源,解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醫療衛生資源分布不平衡的兩極分化問題。如一面是大中城市醫療機構的先進儀器設備多家配備、重復引進,建筑資源過剩、醫護人才過剩的嚴重浪費;另一面則是老、少、邊、窮地區和鄉鎮、農村的醫療衛生資源相當匱乏,不但缺醫少藥而且醫療機構也不健全,房屋設施破舊,使城鄉之間、地區之間醫療衛生資源分配極不合理。因此,政府主導就能根據社會需求、區域規劃、合理布局、群眾利益有效的調配醫療衛生資源,由于是公益性配置,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于哪個區域、哪家醫院都沒有根本性的利益沖突,只能是政府投資群眾受益、提高醫療衛生資源的有效利用率。政府還可對人力資源采取政策傾斜的方法來調控人才流動。如對在邊遠山區、鄉鎮、農村、基層工作的醫護人員在經濟待遇上可給予不同等級的區域經濟補貼,越是基層、越是環境艱苦的區域補貼越高,當其人員離開此區域時補貼隨之取消。這樣,政府利用多種調控職能發揮主導作用就能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就能公平醫療衛生服務。政府主導的、公益性的醫療衛生體制就能把醫德高尚、醫術精湛作為從事醫療衛生職業的神圣準則,就能保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從組織上、制度上、責任上、醫護人員的思想上牢固樹立起"救死扶傷"的崇高宗旨,讓這一崇高宗旨回歸于社會、讓白衣天使回歸于人民心中,讓白求恩精神在醫療衛生系統發揚光大。
其次,建立完善的醫療保障制度是醫療衛生體制的配套工程。我國現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還不能完全保障全體公民的基本醫療衛生保健,還不是完全實質意義上的保障制度。其制度本身沒有政府提供保障的強制規定性,而是把主體責任賦予了企業單位和農民本身。當前,我國城鎮人口中的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低保人員和大、中、小學生他們沒有經濟收入,企業不是困難就是關閉破產又不履行醫保職責,79.1%的農村人口也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已是制約農民脫貧的最大障礙。因此,政府主導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完善的醫療保障制度是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正確方向。此體制的建立政府投資是關鍵、資金來源是根本,政府可通過立法向公民個人征收醫療保障稅(起征點可定為月收入2600元)并實行“累進稅制”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稅款專用于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障,實現對全體人民醫療服務、醫療保障全覆蓋。這樣資金來源充裕,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實現家家受益、戶戶平安、人人健康、百姓滿意。
先看看瑞士公共衛生系統的情況。瑞士聯邦政府體制的特點決定了衛生系統的構成。瑞士公共衛生系統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衛生部門,另一部分是各類醫療機構。
瑞士沒有聯邦衛生部,在聯邦內政部下設有聯邦公共衛生局。聯邦公共衛生局與健康促進基金會共同制定實施全國促進健康政策和預防戰略,其中衛生局主要負責諸如愛滋病、吸毒、酗酒等方面問題,健康促進基金會主要負責諸如青春期衛生和癌癥防治等。瑞士各州衛生局分別制定自己的公共衛生服務政策,跨州衛生事務聯合會作為州際間協調機構,協調處理各州共有的有關衛生系統的計劃和管理問題。
與我國不同,瑞士的醫院基本不承擔疫病的預防和控制職能,這一職能是由聯邦和州的公共衛生局承擔的。當醫院發現某種疾病在較短的時間內集中發生時,就立即通知聯邦公共衛生局和州公共衛生局,各級公共衛生局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公眾疫病流行信息。
瑞士的醫療機構管理體制
瑞士的醫療機構管理體制也有自己的特色。瑞士的醫療機構主要有醫院和私人診所兩種。在瑞士,初級保健職能是由私人診所承擔的,大多數機動的醫療服務由個體開業醫生提供。
在瑞士,設立醫院需要經過政府嚴格的審批手續。如果某一地區醫療資源短缺,當地鄉(鎮)政府或幾個鄉(鎮)政府聯合向州公共衛生局提出申請,州衛生局根據當地醫療機構的情況做出決定。但開辦醫院所需的經費須由提出申請的鄉鎮自籌一部分。個體醫生的私人診所若要設立病床,也需州公共衛生局批準。
瑞士醫院的勞動關系是比較固定的,醫院根據州衛生局核準的病床數量,按比例確定醫生和護士的數量,醫務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公立醫院醫生的工資水平是政府參照相應級別公務人員的工資標準制定的。
瑞士醫院不對病人收費,而是將醫療服務發生的費用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按照費用通知單付費50%,另外50%由州政府承擔。醫院日常運轉的全部費用都由州政府承擔,醫院要求購買大型設備時,需要由州政府負責審批,并提供經費。
在瑞士,政府對公立醫院采取管辦分離的模式,政府對醫院的經費劃撥都是通過醫院聯合會實現的。醫院聯合會對醫院的申請評估權衡后,再提交給政府。
瑞士醫院和醫生的醫療服務價格由政府制定。政府將每一種醫療行為分解為若干個“點”,醫院根據為病人提供服務的“點”數計算醫療服務的價格。具體收費標準每年由保險公司協會和醫師協會共同制訂。
瑞士的藥品流通體制
瑞士還建立了相當規范的藥品流通體制。瑞士對設立藥房規定較為嚴格,要求每個藥房都要隨時有至少一名藥劑師值班,藥房要24小時出售藥品,每家藥房都要備齊聯邦藥品管理委員會批準的4萬多種藥品。瑞士沒有硬性規定醫院不得設立藥房,醫院藥房同社會上的藥房繳納同樣的稅收。但為了維護公平競爭,公立醫院不設藥房,否則,藥房行業協會組織就會以違反公平競爭為理由對公立醫院提起司法訴訟。
瑞士藥品價格的形成機制,也是一個多方參與的機制。在瑞士,處方藥由聯邦藥品管理委員會同制藥企業協商定價,對非處方藥政府只是規定一個指導價格。聯邦藥品管理委員會由一名聯邦政府官員牽頭組織,由藥學專家、保險公司代表等方面的人士組成。新的藥品研制出來后,制藥企業提出一個意向價。聯邦藥品管理委員會統籌考慮藥品成本、替代藥品價格、藥品療效、社會公眾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對新藥是否允許納入聯邦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及新藥的市場銷售價格做出裁定。
瑞士的醫療保險體制
瑞士醫療保險制度起始于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早在1890年,瑞士已將醫療和事故保險寫入了憲法,從1912年起,瑞士政府就陸續頒發了有關醫療和事故保險方面的專項法規。醫療保險涵蓋了疾病、生育和事故發生時的醫療和生活費用,分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屬于必保險種,它負責支付病人的檢查、診治、護理、藥品等費用的主要部分。在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如果還希望享受一些特殊照顧,比如單人病房、自費藥物、中醫按摩、針灸等等,就可以再買附加醫療保險。附加險覆蓋基本醫療保險以外的醫療服務內容以及每日補貼,適用自愿參加原則。
根據瑞士醫療保險法規的規定,凡有科學依據證明有益于患者健康的藥品和服務都在醫療保險范圍之列。保險費用因州而異,可隨時調整。醫療保險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根據自愿,雇主也可以全部或部分承擔雇員的醫療保險費用。
醫療費用的分擔辦法是:免賠金額以下,全部由個人負擔;免賠金額以上,患者要負擔醫療費用的10%,直至個人實際負擔600瑞郎(成人)或300瑞郎(非成人);個人支付達到600瑞郎(成人)或300瑞郎(非成人)后,其余全部費用由醫療保險機構承擔。
目前,瑞士全境提供醫療保險服務的保險公司有90家左右,這些保險公司全部是私營的。為支持醫療保險公司的安全運轉,聯邦政府設立醫療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每年按每名受保人1瑞士法郎的費率向各保險公司收取費用,該基金設立時政府投資5000萬瑞士法郎,經多年滾動發展,目前已累積了巨大資金。當保險公司經營不善破產時,該基金代替保險公司向醫院支付部分費用。
瑞士保險公司對醫生的醫療行為進行有效監督的具體措施是:每年分病種對醫生處方費用進行統計,低于平均費用20%的,保險公司評定為優秀醫生,高于平均費用20%的就是劣等醫生,保險公司就要對他發出警示通知,提醒他費用超標。保險公司鼓勵醫生用效用相當但價格相對較低的藥品,并將部分節余獎勵給醫生。
盡管中國和瑞士兩國間在政治制度和經濟發展水平上存在著巨大差異,但經過上百年的不斷改革和完善,瑞士已經形成了適合市場經濟體制的比較完善的醫藥衛生體制,其成熟的經驗對仍處于轉型期的中國醫藥衛生體制來說,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多種所有制醫療機構共生、多層次醫療組織并存,是醫藥衛生體制健康運行的微觀基礎
多種所有制醫療機構共生、多層次醫療組織并存是現代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特征。在瑞士這樣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只有三分之一的醫生在公立醫院任職,高達 56%的醫生靠開辦私人診所執業。私人醫生貼近居民,居民有權利隨時更換醫生,由于醫生人數眾多,使醫生之間競爭激烈。在醫藥價格和醫療服務價格由國家確定的情況下,醫生只能靠提高醫術水平降低患者費用吸引公眾,這樣,競爭機制并沒有因為行政力量對醫療衛生領域的介入而窒息,而是在醫生間形成了良性競爭,醫療成本得到了控制,服務質量有了保證。多種所有制醫療機構和多層次的醫療組織,是健康有序的醫藥衛生體制的微觀市場主體和組織支撐。
強有力的行政監管是醫藥衛生體制有效運轉不可或缺的體制保障
醫療服務是一種特殊商品,關系到每個公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其極強的專業性使患者和醫院、醫生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現象,患者同醫生(醫院)之間、患者同藥品生產商之間不是一種完全平等自愿的契約關系。市場機制不能對醫療衛生資源進行有效的配置,市場機制的價格發現功能被扭曲。如果不對市場失靈現象進行矯正,必然導致藥品生產和銷售企業獲取壟斷利潤,醫生欺詐患者牟取高額醫療費用的現象。因此,行政力量介入了醫療服務領域,成為醫療服務和醫藥產品市場的規則制定者和價格制定者。在瑞士,從醫院的設立、藥品價格的制定、醫療服務價格的制定,到醫院經費的補償、醫療設備的采購、醫療保險公司的運作,政府部門全過程參與進來。強有力的行政監管在瑞士醫藥衛生體制中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行政權利的開放性和社會化是實現政府宏觀調控目標和社會公正的制度保證…
強有力的行政監管沒有導致官僚主義的盛行和行政部門利益集團的產生,是以行政管理的開放和民主為前提的。瑞士的行政機構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封閉的、自我運行的管理當局,而是采取了社會化的組織形式,政府宏觀監控與社會自我管理實現了有機的統一。政府更像是一個平臺,各種利益集團都在這一平臺上維護自己的利益。經過反復的角逐,各個利益集團找到了利益均衡點,政府的作用只是認可這個均衡點并將之以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處方藥品價格的制定過程,清晰地反映了瑞士行政管理當局的這種作用。瑞士藥品的上市和藥品價格都由聯邦藥品管理委員會負責。瑞士聯邦藥品管理委員會由一名聯邦政府官員牽頭組織,由藥學專家、保險公司代表等方面的人士組成,在決定新藥是否允許上市和決定藥品價格時,既考慮了藥品生產企業的利益,又保證了其它制藥企業、社會公眾和保險公司的利益不被侵犯,使政府決策真正做到了民主、科學、公正、透明。在瑞士,各種利益集團——保險公司協會、醫院協會、醫師協會、制藥企業、藥房行業協會、患者權利保護委員會等,和利益中立者——政府官員、專家學者等,都參與了醫藥衛生體制的構建和運轉。行政權利的開放性和社會化,使行政權力的公共屬性不被異化,避免了公共權力行政化、行政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法定化、法定權力個人化弊端的發生,實現了政府宏觀調控目標,維護了公共利益。
1.建立協調統一的醫藥衛生管理體制。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均由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充分利用和優化配置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醫療機構要逐步進行整合,嚴格控制大型醫療設備配置,鼓勵共建共享,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有效整合基本醫療保險經辦資源,逐步實現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行政管理的統一。
2.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界定服務功能,明確規定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基本藥物,為廣大群眾提供低成本服務,維護公益性質。要嚴格核定人員編制,實行人員聘用制,建立能進能出和激勵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要明確收支范圍和標準,實行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財務管理辦法,并探索實行收支兩條線、公共衛生和醫療保障經費的總額預付等多種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嚴格收支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改革藥品加成政策,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加強和完善內部管理,建立以服務質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長效機制。建立規范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公立醫院要遵循公益性質和社會效益原則,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優化服務流程,規范用藥、檢查和醫療行為。深化運行機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有責任、有激勵、有約束、有競爭、有活力的機制。推進醫藥分開,積極探索多種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藥補醫機制。通過實行藥品購銷差別加價、設立藥事服務費等多種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同時采取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實行以服務質量及崗位工作量為主的綜合績效考核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有效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援外成績的取得是各級領導和醫院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一、領導要重視,要加強管理,把援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完成。
各級衛生局行政部門和醫院的黨委班子對援工作要高度重視,統一了思想,認識到派遣援醫療隊是發展國際友好關系的需要,是連接中阿兩國人民友誼的一條重要紐帶,并將援工作納入黨委的議事議程,加大對援工作管理力度。
二、各級衛生局行政部門和醫院要完善隊員出發前的談話制度。
院領導與每一位隊員都要進行推心置腹的單獨談話,要求隊員充分認識援的重要意義,努力工作,為國家和醫院爭光。同時深入了解隊員們個人及家庭狀況,對生活困難,各級衛生局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保證給予及時解決,解除隊員的后顧之憂,從而讓他們輕裝上陣,放心而去。
三、各級衛生局行政部門和醫院要加強對援隊員的思想教育。
讓隊員在出發前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提高診療技術水平,鼓舞隊員們在國外努力工作,無私奉獻,全心全意為當地人民服務,以優異的成績向黨和祖國交一份滿意的答卷。
四、各級衛生局行政部門和醫院要做好各項物資用品的準備工作。
要盡最大可能準備好各種物資、器械、保健藥品和生活、工作用品,使隊員們在出國前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物質上充分準備,為出色完成各項任務打下堅實的基礎。
1公共醫療衛生支出機制
界定公共醫療衛生的范圍和具體領域,依據的基本原則是醫療產品和范圍使用的外溢性和程度。①一般認為公共衛生是外溢性較強的純粹的公共需求產品,這些項目包括:安全的飲用水、環境衛生、傳染病與寄生病防治、學校衛生等,由于這些產品和服務具有受益的普遍性,很難排他,導致了私人供給不足乃至不供給,政府全面介入這些項目不會造成對私人供給的替代,因此,提供公共衛生服務是政府公共衛生支出的主要項目。②一些醫療衛生項目,消費者在使用時其利益具有外溢性,按照邊際成本定價會造成私人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的偏離,完全由私人提供會引起消費不足,消費不足會導致人群健康水平的下降。福利經濟學認為,完全競爭市場是具有效率的。在完全競爭市場上,廠商眾多,產品具有同質性,信息充分流動,消費者和廠商都是價格的接受者。而相比之下,在醫療衛生市場上,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醫院數目有限,尤其在農村,這一問題更加突出;醫療衛生勞務具有典型的非同質性;買賣雙方信息嚴重不對稱,買者信息不靈;在參加醫療保險的情況下,病人只支付費用的一部分。這些特征說明醫療衛生市場存在著市場失靈。總之,公共醫療衛生領域具有典型的外部性,并且醫療領域具有供需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特征,因此,這兩個領域都存在著市場失靈,需要政府介入來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
2我國公共醫療衛生支出現狀及存在問題
2.1我國衛生總費用及人均衛生總費用變化趨勢國際上一般通過對衛生總費用的核算與分析來評價衛生投入的總量、構成及其效果,并將此作為制定衛生政策與發展規劃的基礎。所謂衛生總費用,是指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全社會衛生資源消耗的貨幣表現。按服務提供者分類,衛生總費用包括:醫院費用、護理機構費用、門診機構費用、藥品零售機構費用、公共衛生機構費用、衛生行政管理機構費用和其他衛生機構費用。這與我們所分析的醫療衛生支出口徑基本一致。如圖1所示,我國衛生總費用人均衛生總費用走勢大體趨同,絕對量都呈現出逐年上升的趨勢。具體來看1990年衛生總費用為747.39億元,人均值為65.37元。此后的10年隨穩步增加,但一直處于低位運行,增幅不大。從2000年開始,衛生總費用和人均衛生總費用上升態勢十分明顯,絕對量幾乎是一年上一個新臺階,短短10年,衛生總費用從2000年的4586.63億元猛增到2009年的17541.9億元,人均衛生總費用從2000年的361.88元猛增到2009年的1314.3元。2010年全國衛生總費用預計達19603億元,人均衛生費用1440.3元。之所以會有如此高的增長速度,主要原因有: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為人民的醫療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根本性支持。從衛生消費的一般趨勢看,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居民的衛生開支也會表現出相應的差別。②衛生開支的成本隨著物價水平的提高有了較大增長。③人口老齡化趨勢顯現。老齡群體的擴大,必然會在醫療衛生的支出方面提出更多的要求,為衛生總費用和人均衛生總費用的增加起到推力作用,另外各種新型疾病的出現,如SARS、甲流等傳染性疾病,對兩種費用所起的影響也不容小覷。
2.2衛生總費用的結構分析衛生總費用由政府衛生支出、社會衛生支出和個人現金衛生支出3部分構成。以1990年、1995年、2000年、2005年和2009年為例,可大致看出我國衛生總費用結構的大體變化趨勢。如圖2所示。1990年,社會衛生支出在衛生總費用中所占的比重最高,為39.22%。在此后的幾年,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在衛生總費用中一直處于領先地位,特別是2000年所占比重高達58.98%。政府衛生支出雖呈逐年上升的趨勢,但在2002年以前,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卻在逐年下降,最低值為2000年的15.47%。一直到2003年比重才出現逆轉,有所回升,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SARS的突發,引起了政府部門對醫療衛生事業的高度關注。從2006年起,政府衛生支出及所占比重急劇攀升,到2009年,絕對量高達4816.3億元,占衛生總費用27.5個百分點。
2.3我國公共醫療衛生支出存在問題探討
2.3.1整體財力不足盡管我國衛生總費用絕對量在不斷增加,但其占GDP比重在2009年以前一直低于5%,且增幅不顯著,體現出公共醫療衛生投入與經濟增長速度的不協調性。《2010年世界衛生統計》顯示,即便是最高數值的2009年,也僅為5.15%。對比2007年西方發達國家的這一數據,我們發現,美國為15.7%,加拿大、法國、德國均在10%以上。由此可見,我國的衛生總費用占GDP比重無論是在橫向上還是在縱向上力度都遠遠不足。
2.3.2居民個人醫療衛生負擔過重盡管最近幾年政府明顯加大了醫療衛生的投入力度,但居民個人仍是公共醫療衛生費用的主要承擔者,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高達50%左右。而在一些發達國家,衛生費用的大部分是由政府承擔的,在我國,昂貴的醫療衛生費用依然是壓在人民頭上的一座大山,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遲遲得不到有效解決。
2.3.3政府公共衛生支出配置不合理從政府公共衛生支出的構成看,各個項目配置不盡合理,城鄉配置很不均衡。①從衛生事業經費使用情況看,受市場利益導向的影響,財政投入到效益回收快的醫院體系的較多,對于衛生防疫這種很難看到顯著效果的事業投入較少,而且公共衛生支出用于農村基層衛生組織的比重很小。②本應由政府承擔的純粹公共衛生服務和具有較強的公共服務性質的衛生服務項目,其供給嚴重不足。③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二元的制度格局和政策慣性,政府用于醫療衛生的公共支出表現出極其嚴重的城市偏好。由于公共衛生和醫療支出在城鄉的差距擴大,我國農村的各項公共衛生指標都遠低于國際標準。#p#分頁標題#e#
3優化我國公共醫療衛生支出機制的幾點建議
為了適應市場化改革的需要,改變公共醫療衛生支出項目不合理的局面,筆者對公共財政介入公共醫療衛生領域的投入機制提出以下幾點政策建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有力地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但醫療衛生體制的改革卻不盡如人意,出現了諸如醫療衛生的公平性下降,衛生投入的宏觀效率低下,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如不解決,必然會降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度,不利于經濟的發展與和諧社會的建設。本文力圖對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作一梳理和分析,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若干建議,以期對當前我國正在進行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鑒。
一
我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于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啟動,其改革的基本走向是商業化和市場化。經過20多年的衛生體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其問題主要表現在:
1.醫療服務的公平性下降。醫療服務公平性的下降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衛生費用不平衡。占全國人口2/3的農村居民只擁有不到1/4的衛生費用,而占人口1/3的城鎮居民享有3/4以上的衛生費用,而且農村居民占衛生費用的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趨勢。東部地區的人均衛生費用明顯高于中西部地區。二是醫療保障的可及性低。近八成農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亦即全國近3/4的人口尚未參加各類醫療保險,在遭遇疾病風險的時候無法得到政府的扶助。(張冉燃:《權威報告: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總體上不成功》,載《醫院領導決策參考》2005年第14期)
2.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日益嚴重。醫療體制改革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的醫療服務價格的增長和衛生費用的增長極為迅速,大大超過了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長幅度。據統計,從1989年到2001年,按當年價格計算,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增長了39.3%,而在同一時期,平均每一門診診療費和日均住院費則分別增長了96.5%和99.8%(葛延風:《中國醫療服務體系改革反思》,載《中國衛生產業》2005年第9期)。
3.醫療衛生服務和衛生投入的績效低下。有關衛生統計表明,雖然中國人口還在增長,但醫療機構的門診量卻在下降。2003年全國醫院和衛生院門診總量為20.96億人次,比1993年減少了1.09億人次。但同期城鄉居民的兩周患病率卻從140.1%提高到143.0%。(張冉燃:《權威報告: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總體上不成功》,載《醫院領導決策參考》2005年第14期)另據統計,2002年,衛生總費用占GDP的比重已經增至5.24%,2003年超過5.4%(葛延風:《反思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載《中國經濟時報》2005年6月6日)。但盡管如此,居民綜合健康狀況卻沒有明顯的改善,在某些領域特別是公共衛生領域,一些衛生、健康指標甚至惡化。
4.衛生資源的布局與結構不合理,資源浪費與短缺現象并存。我國的衛生資源約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一些高精尖醫療設備的占有率已經達到或超過發達國家的水平,明顯過剩。而醫療機構為了收回投資成本和追求高收益,隨意對患者使用大型醫療設備,亂檢查、重復檢查的現象時有發生,加重了患者的負擔。與此同時,市縣以下公共衛生機構特別是一些農村的醫療衛生機構卻缺乏一些基本的醫療設備和條件。
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中一系列問題的出現,原因是復雜的、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以商業化、市場化為走向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違背了醫療衛生事業的基本規律,將市場經濟的原則移植到具有公益性質的醫療衛生事業中來。二是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的管理責任缺失:如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的財政投入嚴重不足,衛生資源的配置極不合理,對醫療衛生機構缺乏有效地監管等。
二
要解決我國醫療衛生體制中的問題,既不能繼續沿著完全市場化的方向繼續走下去,也不能走回頭路,退回到計劃經濟時代的醫療衛生體制。必須根據我國國情,在總結以往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基礎上,通過深化改革,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醫療衛生體制。
一是要明確醫療衛生的基本目標定位。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社會所能提供的醫療衛生資源是有限的,但社會成員對醫療衛生的需求幾乎是無止境的,要解決這一矛盾,必須確立合理的醫療衛生的基本目標。要建立起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使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這是符合中國國情的科學的目標定位,堅持這一目標定位,對于促進社會公平和穩定,推動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這種制度建設方式已經落后于當前的經濟發展階段。在未來的改革中,必須打破城鄉、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個覆蓋全民的、一體化的醫療衛生體制。這樣不僅可以更好地實現社會公平,保障全體公民的基本健康權益,也可以避免體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團分化以及由此產生矛盾和沖突,還能夠從根本上掃清傳統醫療體制對勞動力流動、國有企業改革,以及多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等形成的障礙。更為重要的是,通過城鄉一體化的醫療衛生體制建設,可以真正增進對農民權益的保護。此外,過去只針對少數群體的保障體制所難以解決的體制外侵蝕問題,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劃分醫療衛生服務的層次和范圍,實行不同的保障方式
為了合理的分配醫療資源,有必要將醫療衛生服務分為公共衛生、基本醫療服務和非基本醫療服務三個層次。
包括計劃免疫、傳染病控制、婦幼保健、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和健康教育等在內的公共衛生服務屬于典型的公共產品,應由政府向全體社會成員免費提供。
在基本醫療方面,以政府投入為主,針對絕大部分的常見病、多發病,為全民提供所需藥品和診療手段的基本醫療服務,以滿足全體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體實施方式是,政府確定可以保障公眾基本健康的藥品和診療項目目錄,政府統一組織、采購并以盡可能低的統一價格提供給所有疾病患者。其間所發生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財政承擔。為控制浪費,個人需少量付費。對于一些特殊困難群體,需自付部分可進行減免。
對于基本醫療服務以外的醫療衛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統一的保障,由居民自己承擔經濟責任。為了降低個人和家庭的風險,鼓勵發展自愿性質的商業醫療保險,推動社會成員之間的“互保”。政府提供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礎上,為職工購買補充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也鼓勵有條件的農村集體參加多種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
對不同層次醫療服務的界限劃定,尤其是基本醫療服務范圍(包括藥品和診療項目)的確定,可以依據醫療服務領域對各種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經驗,并結合政府和社會的保障能力來確定。
制度建設初期,基本服務的范圍可控制得小一些,隨著經濟增長和政府投入能力的提高,再逐步擴充服務的內容。
構建與目標體制相適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既然在公共衛生問題上政府要承擔全部責任,為了便于工作上的統一組織與協調,最好由政府直接組織的公共部門來提供相關的服務。從中國目前的情況出發,基本醫療服務也應主要由公立機構來提供。鑒于公共衛生事業和基本醫療服務之間的緊密聯系,二者可以采取合一的體制。即建立同時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職能的公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這樣做,可能更加符合醫療衛生自身的規律,突出預防為主,實現防治結合;同時也可以避免多元服務體系并存帶來的資源浪費。
非基本醫療需求屬于私人消費品,至少在現階段如此。因此,主要靠市場化的方式來提供服務,不需要政府來統一組織。在這一領域可以充分引入競爭機制,鼓勵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但是由于醫療服務的特殊性,不可能將全部非基本醫療服務都交給營利性機構去提供,還是需要保留一部分承擔非基本醫療服務責任的高端公立醫療機構。其作用之一是在服務價格方面發揮導向作用;二是在技術路線選擇方面發揮導向作用;三是承擔一些相關的政府職能。例如診療新技術的推廣、新標準的示范,以及特殊時期的應急醫療服務等。此外,也應借鑒國際經驗,積極創造條件,發展非營利的醫療服務機構;與營利性醫療機構、公立醫療機構一起,共同為居民提供非基本醫療服務。
公立醫療機構由政府直接舉辦,其基本職能是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以及部分非基本醫療服務。此類機構不得有營利目標和行為,收支要嚴格分開。對于只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機構,政府應確保投入。提供非基本醫療服務的公立醫療機構運轉費用來源以服務收費和政府投入相結合,可以有盈余,但盈余應當進入國家預算收入并用于推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公立機構的醫務人員為公職人員,但需通過合同聘任等方式引入激勵與約束機制。公立醫療機構的布局由政府統一規劃。其中,只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機構,可以參照政府行政機構的管理方式;承擔非基本醫療服務責任的公立醫療機構,可以在確保政府基本意志得到貫徹的前提下,給機構以更大的獨立性。
營利機構完全按照企業方式運作。政府對醫院和醫務人員的資質條件、服務價格、服務質量等實行全面監管。
非營利醫療服務機構按照一般非營利機構的模式運作。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盈余只能用于事業再發展。政府給予相關稅收等方面的優惠,同時進行全面監管。
全面推進醫藥分開
按照以上制度設計,在基本醫療服務領域,前述醫藥不分、以藥養醫等問題應當可以徹底杜絕。政府工作的重點主要集中于非基本醫療領域,特別是營利性醫療服務機構。主要的調控手段一是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基礎上嚴格限定醫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醫藥分開;二是輔之以嚴格的價格監管和相應的懲戒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醫藥合謀問題。
建立并逐步完善籌資與組織管理體制
基本政策框架、服務內容和標準由中央政府來確定。在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領域,保持全國大體上均等的水平。但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保障涉及千家萬戶,具體的組織實施責任還是要更多地依靠地方政府。從中國目前的情況看,以縣級政府作為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應該是比較適宜的選擇。
為了實現醫療衛生事業特別是公共衛生及基本醫療事業的均衡發展,實現服務的公平,籌資責任應以中央政府為主,各級政府合理分擔。可以考慮由中央政府承擔醫務人員工資、基本藥品和診療手段的采購費用,而諸如醫療設施的基本建設等費用,則主要靠地方政府來承擔。地區間的財政能力差異問題,可以通過強化一般性的財政轉移支付來逐級解決。
為了盡可能做到財權與事權的統一,財政上需要做出相應的安排。例如,調整中央政府財政支出結構,增加醫療衛生支出;適當調整中央和省級政府的收入比例;中央財政設置專項預算科目用于補貼落后地區的醫療衛生費用等。長期來看,則應在稅制改革的基礎上,調整中央、省、縣級政府之間的收入比重;設置專項稅收用于醫療衛生事業。同時根據按保障目標測算的人均費用標準和各地(縣)的人口數量,核定各地(縣)的基本醫療服務總費用,列入中央財政的年度預算,并按季度通過省級財政直接撥付給縣級執行機構。
為了確保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穩定,必須改進各級財政的預算制度,對公共預算中的醫療衛生科目實行分賬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相互擠占和挪用。此外,可以在中央和省兩級建立專門的醫療衛生基金,以應付各種不時之需。
新舊體制的銜接方式
一是現有醫療保障體制與目標體制的銜接問題。關鍵是保證目前享有較高水平保障的社會成員的實際待遇水平不發生明顯降低。出路是為他們提供補充保障。例如,對政府公職人員以及其他獲得過醫療保障承諾的國有經濟部門的中老年職工等,可采取由政府統一提供附加商業醫療保險的方式予以解決。對企業職工,則政府可以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參加商業性大病醫療保險。
二是對現有醫療服務機構的分類改革問題。對現有醫療服務體系的改革只能是“抓小放大”,同時承擔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責任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應通過對現有各級公共衛生機構、二級以下的公立綜合性醫院、以農村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醫院為主的基層醫療服務機構的改革、調整、合并形成。對目前三級以上的大型專業性或綜合性醫院,則應進行分類改革,部分改制為營利性機構,部分改制為非營利機構,還有一部分應繼續保留其公立機構的性質。
對有關體制設計可行性的分析
對于這樣一個“全覆蓋”的制度設計,可能的擔心來自籌資能力問題。我們認為,從整個國家的經濟能力看,這一擔心沒有根據。
【中圖分類號】R-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1879(2012)02-0231-01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醫療技術也在不斷進步,農村鄉鎮衛生院的體制改革也在不斷的深入進行,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提高農村公共醫療服務水平[1],本文就總結鄉鎮衛生院體制改革和農村公共衛生的現狀,分析體制改革對農村公共衛生的影響,并提出相應的措施,以更好的促進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和提高農村公共衛生的水平。
1 農村公共衛生的基本現狀
目前,我國農村人口占有很大的比重,農民的衛生保健仍然很重要,農村公共衛生保健需要重視。近年來黨和政府針對農村公共衛生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廣大農民勞動者受益,農民的身體健康和平均壽命期望值有了很大的提高。農民身體好,就能較好的投身于新農村建設,從而達到保護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和農村社會生活的發展和農村穩定[2]。可見,農村公共衛生建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2 鄉鎮衛生院體制改革現狀
目前,為了適應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以及更好的適應國家政策有關提高農村醫療水平的需求,鄉鎮衛生院體制改革也在不斷的進行,由于各縣市的具體情況差異,各個縣市的的鄉鎮衛生院的體制改革存在差異。但是基本上符合醫療管理、監督及服務職能的改變,發展社區服務;網絡化管理的應用和以醫養醫,減輕患者看病負擔等三個方面[3]。縣衛生局與鄉鎮醫院共同管理、監督當地的衛生服務體系,同時改變醫療理念,以服務性醫療的方式開展農村醫療工作,此外目前鄉鎮衛生院基本能擁有自己的法人權利和成為單位的主人,避免了以前什么事情都得從縣衛生局批準等,縣衛生局將權利下放到鄉鎮衛生院,同時也提供便利和政策指示,指導鄉鎮衛生院的發展,這既起到監督的作用,又給鄉鎮衛生院自由發展的空間,利于農村公共衛生的建設。
3 鄉鎮衛生院體制改革對農村公共衛生的影響
3.1 農村公共衛生工作的對象是廣大農民,同時我國提出的衛生工作方針是預防為主,公民健康和公共衛生是公共品,政府的責任是構建保障公民健康的公共衛生服務機制;現代公共衛生服務和治理機制是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走政府主導和社會治理結合的道路。這樣的政策改變以往的全面牽制的方式,給鄉鎮衛生院以加大發展空間,利于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和農村公共衛生工作的建設[4]。但是也存在著些影響。
3.2 管理和監督體制不到位,阻礙農村三級醫療保健網的功能發揮。
由于改革的進行,部分單位的變遷和重組,導致管理體制的整合需要時間,短時間內得不到優化的配置,這阻礙了農村三級醫療保健網的建立和功能發揮。
3.3 農民和院法定代表人認識的偏差導致對體制改革的認識不夠。
農民來醫院主要是看病,而對鄉鎮衛生院的體制改革中出現的承包或私有化等現象一般很少考慮,在體制改革后他們擔心的主要是費用的變更情況,此外鄉鎮衛生院體制改革后,經營方式的改變和經濟效益的驅使,使得院的法定代表人以經營理念為中心,而忽略了農村公共衛生建設。
3.4 體制改革后,各部門制約機制和重視程度不夠。
體制改革后,由于權力分數到各個部門,各部門之間在進行管理時可能存在雙重管理模式的缺陷,同時由于預防為主的思想,加之農村可以說是防保的邊緣地段,因此有些負責任則認為從事鄉村防保工作的人可以使非專業人員,從而導致從業人員技術不過硬,影響農村公共衛生的建設,雖然這些缺陷都能經過以后的實踐來改進,但是對農村公共衛生的影響不容忽視。因為他們是政策的宣傳者和倡導者。
3.5 國家投入的農村公共衛生補助存在被挪用現象。
體制改革需要經費,國家給經費以促進鄉鎮衛生院的體制改革,然而在對于在改革過程中所得到的經費有可能被醫院挪用,來作為養老金或補償費等。
3.6 醫療費用給農村公共衛生的發展帶來的難題。
目前鄉鎮衛生院經過改革后,醫療服務水平提高,引進先進設備也增加,醫療費用也跟著提高,這加重的農民看病的負擔,同時也淡化了預防保健為主的服務,阻礙了農村公共衛生事業的發展。
4 鄉鎮衛生院體制改革對農村公共衛生影響的對策
4.1 加強管理監督,盡快明確功能定位。
深入鄉鎮衛生院的體制改革,仍然需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鼓勵多種經濟成分共同參與和發展農村衛生事業。在體制改革過程中需按照《關于農村衛生機構改革和管理的意見》,將鄉鎮衛生院的人員、業務及財產管理劃到縣級行政部門,而預防保健等方面等由縣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局管理,統一管理以克服雙重管理模式。
4.2 宣傳體制改革,加強思想指導,促進農民的保健意識。
體制改革的進行需要在農民的眼皮底下進行,需要加大宣傳鄉鎮衛生院的體制改革的原因、目的和改革后的費用情況,同時禁止對鄉鎮衛生院采用承包或私有化的方式,加大農村公共衛生的資金補助,盡量用補助更多的部分購買醫療設備,利于農村公共衛生預防為主的建設。
4.3 加強防保人員的素質,提高服務質量。
管理人員需要認識到參與防保的人員素質需要提高,并非人人都能勝任。防保人員需要有專業的知識,有醫學背景,包括對流行病學、統計學、心理學、人口學等都要有了解。唯有這樣才能較好的提高農村公共衛生的服務質量。
5 小結
農村公共衛生是關系民生的重大問題,鄉鎮衛生院的體制改革能較大程度上促進農村公共衛生的發展,提高農村醫療水平,但是在改革的過程中也會給農村公共衛生帶來不利的影響,改革是把雙刃劍,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改革所帶來的不利因素。
參考文獻
[1] 陳銘琪.鄉鎮衛生院體制改革探討[J],安徽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4;(1):88-90
【關鍵詞】 衛生監督;疾病預防控制;問題;建議
1 當前基層公共衛生體制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目前現狀
1.1.1 機構情況 我國的公共衛生體制網是國家、省、市、縣、鄉五級。縣級公共衛生體制是在原衛生防疫站的基礎上改革分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所,改革結果多數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極少數是人、財、物徹底分開。鄉鎮級防疫體系隸屬鄉鎮衛生院領導,一般由2~5人從事本轄區計劃免疫、衛生監督、預防保健等社會性工作。
1.1.2 經費情況 縣級公共衛生機構一般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部分是差額或是定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鄉鎮衛生院經費由鄉鎮財政撥付,在我國普遍存在縣鄉兩級經費撥款嚴重不足,特別是鄉鎮衛生院業務運轉幾乎到了舉步維艱的境地。過去防疫站的運行主要靠健康查體、各種監測及疫苗的收費,來彌補經費不足,勉強運轉,鄉鎮的衛生防疫靠有償服務收入不僅解決運轉問題,還要解決部分工資問題。而目前疾控和監督的分離,在不能保證監督經費的同時,實際上是弱化了衛生監督,隨著監督工作的弱化,被監督單位主動到疾病控制中心送樣檢測的樣品越來越少,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如食物中毒)無法正常協調處理,出現了兩個機構沒活干和有活沒法干的局面,挫傷了縣鄉兩級工作積極性,體制改革的結果將進入死胡同。
1.1.3 設備情況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設備陳舊,已經存在50多年的縣級衛生防疫站或新成立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目前仍然是設備破舊不堪,已處于半癱瘓狀態,工作難以正常開展。成立只有幾年或十幾年的質檢、藥監、環保等部門,無論是技術設備、交通工具還是人才建設發展都是十分快速的,已成為強有力的工作機構。就是同一系統、同一級別的醫院大多數都已與時俱進,不論是工作條件還是實力水平都不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所能比較的。
1.2 存在的問題
1.2.1 多家分管、重復投資,造成資源的巨大浪費 在過去的幾年里,政府在食品安全的職能分工上,食品藥品、技術監督、工商、食品衛生都明確了各自的分工,衛生部門的職能被劃分出去,強化了技術監督、工商、食品藥品的監管職能,相應弱化了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職能,從形式上看,多了執法部門,增加了執法人員和執法車輛,加強了執法力量,其結果是國家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幾個收費部門和就業崗位,導致重復監督檢測以及原有衛生部門人力資源的極大浪費。
1.2.2 衛生公共體制改革的結果與初衷相違背 按照衛生部要求進行的兩項體制改革,從實踐的結果看:在基層(縣鄉兩級)無論是疾病預防控制還是衛生監督,不僅沒有得到加強,反而是大大的削弱。一方面不少單位將涉及公共衛生方面的專業如食品、公共場所衛生等相關科室整體或部分的劃出,致使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功能處于缺胳膊少腿、支離破碎現狀,似乎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主要工作只是控制傳染病;另一方面,普遍存在新成立的衛生監督所由于各種原因,不是強化監督執法,而是強調局部利益或搞創收,有些則是擠占屬于疾病預防控制業務的監測評價等事務性工作,無形中形成兩個過去的衛生防疫站,人為地將衛生與防病分家,相當數量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所都無法正常開展工作,其結果與改革的初衷相違背。
2 原因分析
2.1 醫療衛生部門內部矛盾的凸顯,造成體制改革混亂 目前整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不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而和諧發展,其主要原因一是衛生行政部門沒有給政府提供準確可靠的信息,沒有幫助政府做出好的決策。二是政府對公共衛生工作缺乏足夠重視和了解,尤其對基層工作缺乏了解,由于醫療衛生工作面寬且專業性強,平時宣傳力度不夠,未能引起政府及社會的重視,反而讓會說話會喊口號的部門占據上風,醫療衛生部門內部矛盾的凸顯,造成體制改革混亂。
2.2 “重醫輕防”觀念,導致公共衛生工作弱化 長期以來,政府有關部門領導形成“重醫輕防”的觀念。目前普遍存在這樣一種現狀:預防工作是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在一些地方甚至是經濟較為發達地區,一些領導對醫療單位情況介紹如數家珍,但是對預防工作能說出多少?在考慮投入的時候往往首先是傾向醫療單位,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是醫院和醫療政績有形并易見,不能不說是一個主要的因素,如此已久,形成公共衛生工作弱化局面。
2.3 機構定性不清、定位不準,直接影響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的開展 近年來,特別是在體制改革后,較為普遍存在這樣一種觀點: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歸類于一般性的衛生服務機構,并推向市場,縱觀世界各國,還沒有將政府行為的專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用市場經濟進行調節的,如果按照這樣定位是十分危險和有害的,將直接危及疾病預防控制事業的地位和發展。衛生監督機構取消收費,縣級財政撥款經費嚴重不足,使監督執法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由于對業務工作的定性不清,定位不準,直接影響了疾控和監督的正常工作。技術監督部門要求,食品化驗只要有資質單位就可以,無形把疾控推向市場。有時政府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了政策、下發了文件,本來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可到基層難以落實,如國家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提供免費疫苗,要求地方財政向衛生部門提供公共服務專項經費,然而地方財政特別是縣鄉兩級財政無力支付,致使縣鄉兩級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2.4 目前兩項體制改革過于急促粗糙,過于簡單化 許多地方在未統一認識,弄清改革的實質和目的情況下,不顧實情、政策,惟我所用,為改而改,大多地方采用的是簡單的一分為二的分家方式,美其名曰“先建后暢”,其實是一種極不嚴肅與不負責的做法。
3 改革建議
隨著衛生部《關于疾病預防控制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和《關于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意見》的貫徹實施,目前全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體制建設已相繼完成,兩項體制改革已近尾聲,但如何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要求,建立現代化的疾控和衛生監督機構,仍是我們應迫切解答的重點問題,據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3.1 明確機構定位 疾控中心履行的職責包括健康規劃、公共衛生與疾病監測、評估分析、預警及大量常規業務工作的檢查指導和應急問題的處理等,這些工作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同時又是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一部分,跟其他醫療部門的服務工作是不一樣的,其對象是群體,而不是個體,因此服務的概念也大不相同。衛生監督工作其職能包括食品衛生監督、公共衛生監督、飲水衛生監督、學校衛生監督、醫療職業衛生監督、許可審辦等業務,是衛生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兩項工作首先是政府的工作的一部分,是非盈利性的公益事業,機構是直接代表政府承擔這項義務的專業性部門,其工作人員應該既是衛生技術人員,又具有公務員的性質。
3.2 轉變觀念,加大投入 政府應轉變觀念,與時俱進,把公共衛生建設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實際行動,確實加強領導。疾病預防屬于公共健康安全服務,所必需的經費應有公共財政承擔。要把公共衛生機構建設納入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把公共衛生事業作為政府公共財政支出重要項目,并將其工作的重點轉移到疾病預防控制與防止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上來,提高公共衛生服務總體水平。
3.3 處理好二者的關系 衛生行政部門在制定各項業務《規范》的基礎上,要高全盤考慮,搞基層調查研究,做好試點工作,認真評估、科學論證、客觀地分析在試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改革,扭轉沒活干和有活沒法干的局面。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精神,推進我區基層醫藥衛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提高衛生服務質量,促進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科學發展。
二、組織領導
開展對實施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監督檢查,工作量大,任務繁重。為確保監督檢查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決定成立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三、監督檢查內容
(一)政策措施執行情況:
1、基層醫療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執行情況(區監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落實情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落實情況(區財政局、衛生局、審計局負責);
4、基層藥物制度改革政策執行情況(區監察局、衛生局、審計局負責);
5、保障制度改革政策落實情況(區監察局負責)。
(二)履行職責情況
對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主管部門、配合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領導不力,組織不嚴,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實等問題,督促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實施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領導,履行各自職責,共同推進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共同負責)。
(三)資金保障情況
1、醫改資金撥付情況,是否及時到位(區財政局、審計局負責);
2、醫改資金使用情況,是否存在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或存在被擠占挪用、管理中損失浪費現象(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審計局負責)。
(四)工作進展情況
對工作部署、工作進度以及工作成效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影響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順利實施的問題(領導小組成員共同負責)。
四、監督檢查時間
2010年9月20日----12月20日。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