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20 17:12:57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品牌轉讓合同,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轉讓注冊商標名稱及類別: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注冊號: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甲方(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注冊商標的唯一權利人。
七、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十二、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將該注冊商標許可給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達到權限計算共________萬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時間: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十四、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五、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根據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轉讓注冊商標名稱及類別: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注冊號: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甲方(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注冊商標的唯一權利人。
七、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十二、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將該注冊商標許可給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達到權限計算共________萬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時間: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十四、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五、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身份證號碼:
受讓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轉讓標的:______號出租車及該車隨附的經營權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合同:
一、轉讓標的詳情如下表所列: 序號 內容 詳情 備注 1 車號______ 2 品牌 4 經營權依據 5 經營權期限 6 行駛證號 7 保險單號 8 其他說明
二、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轉讓標的以_____元人民幣的 價格轉讓給乙方。
三、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經全面了解了轉讓標的的各項情況及 其存在的瑕疵,乙方對以現狀受讓轉讓標的無任何異議。
四、乙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全額支付轉讓價款即現 金_____元人民幣。
五、乙方付清轉讓價款后當日,甲方將轉讓標的及下表所列的全 部證照交付給乙方: 序號 內容 具體說明 1 行駛證 2 保險卡 4 保險合同 5
六、轉讓標的的全部過戶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負責配合; 因上述手續辦理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須辦理的過 戶手續包括:行駛證、保險卡、經營權證書或依據、
七、轉讓標的交付日前,因該車引發的債權債務等民事責任及違 章處罰等行政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轉讓標的交付日后,因該車引發的 債權債務等民事責任及違章處罰等行政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八、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因解決糾紛所發生的全部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包括仲裁費用、法院執行費用和律師費用)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若雙方為了履行本合同而另行簽署的有關格式文件與本合同有沖突 的,均以本合同之約定為準。 注明:上文“______”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自行填寫。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車輛轉讓合同范本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愿同意簽定以下合同:(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的轎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小寫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年月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年月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合同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注(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
聯系電話:
購車方(乙方)
聯系電話:
物品轉讓合同協議材料一
轉讓方(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手機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手機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轉讓 接收地址在 店名(字號) 為 的店鋪(下稱該店鋪)及交易該店鋪內全部設施設備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將其開辦的該店鋪轉讓給乙方經營,并將該店鋪內的全部設施設備交由乙方使
用,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為該店鋪實際擁有者,具有完全自主經營權,同時在發生
任何經營權變更時乙方擁有優先獲取經營權的權利。
二. 該店鋪基本情況如下:
1.該店鋪開辦于
2.該店鋪所在場地為甲方向業主年月日
3.該店鋪建筑面積為
4.該店鋪含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證照,證照清單詳見。
5.該店鋪內含設施設備,設施設備清單詳見。
三. 轉讓費: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轉讓費為人民幣
2.乙方分
第一次: 元,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
第二次: 元,合同簽訂第二天起算第 天支付;
第三次: 元,合同簽訂第二天起算第 天支付;
四. 甲方與該場地業主簽訂的租賃合同期滿時,如果乙方希望繼續經營,甲方有義務協助乙
方和該場地業主洽談并重新簽訂店面租賃合同,租金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不再繼續經營,那么甲方優先享有回購經營權和獲得轉讓的權利,相關費用屆時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談。
五.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業主同意由乙方經營該店鋪,若因業主不同意乙方經營該店鋪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視為甲方根本違約。
2.甲方應保證其在本合同第二條所披露的該店鋪的基本情況是真實的,該店鋪已辦妥衛生、工商、稅務、消防等證照,具備正常經營的全部合法手續。否則,視為甲方根本違約。
3.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的年檢手續。否則,視為甲方根本違約。
4.甲方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如因乙方經營不善,被政府部門或業主取消經營資格或租賃資格時,與甲方無關。
5.若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租賃合同備案期限屆滿,而乙方仍需繼續經營,則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否則,視為甲方根本違約。
6.乙方接手經營之后,如該店鋪所在場地的業主同意直接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應乙方要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其與業主簽訂的租賃合同等。
7.乙方接手經營之后,如乙方擬以自己名義使用該店鋪重新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甲方應無條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注銷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
8.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當天將該店鋪交乙方經營,并將該店鋪內的設施設備及鑰匙交接給乙方。
9.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將該店鋪的全部證照、印章等交給乙方。
10. 乙方經營前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應清償尚欠的租金、水電費、稅費等一切債務。否則,視為甲方根本違約。
11. 甲方有義務扶持乙方經營好本店鋪,使其能夠實現盈利,包括產品以優惠的價格提供、盡可能的豐富產品品種、確保產品品質。
12. 甲方經營期間所訂出的鮮奶和酸奶,由甲方負責提供,數量無法核算的情況下按顧客實際打奶確認。
13. 甲方在本合同范圍內為乙方提供
六. 乙方義務
1.乙方接手經營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逾期未能交付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2.店鋪的每月租金和水電費由甲方代為交付給業主,乙方需在每月的____日前交付店鋪租金及水電費給甲方,甲方給予收據作為憑據;
3.乙方應在確認不再經營后將借用的各證照原件歸還甲方后,如不退還甲方可以通過法律追究乙方責任,繼續轉讓給第三方的,由第三方承擔。
4.乙方在經營期間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管理規定,不得在店鋪內從事非法活動,如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管理規定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應向甲方全額賠償。甲方無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的義務。
5.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的一切火災事故以及斗歐打架所造成的財產損失以及造成人員傷殘、死亡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政府管理條件的變更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7.乙方接手后,一切經營行為及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直至確認乙方經營終止。
七. 共同責任
1.從合同簽訂當日起,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門頭及其他所有設備設施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如未能得到該店鋪的再租賃權利,不得對該房屋造成任何實質性的損害,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
2.合同簽訂當日,甲乙雙方共同前往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后(公證費用由雙方共同支付),將該店鋪交乙方經營。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從該日起履行。
3.甲方持有該店鋪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借予乙方在經營期間使用,在經營期間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乙方承諾繼續使用甲方的店鋪名稱,并銷售甲方的奶產品及其它健康食品,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戰略合作意向書》中規定的符合甲乙雙方確定的經營理念的產品,甲方也有義務不斷開發符合市場需求的新產品,并以優惠的價格優先提供給乙方銷
八. 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并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超額部分的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后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 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或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濰坊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一. 其它
1.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附:店面租賃合同復印件、證照清單、證照復印件、設施設備清單),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力,如雙方未能按此協議之內容執行,雙方均可到濰坊市各級法院向對方提出控訴。
3.本協議連同《品牌加盟及產品協議》和《戰略合作意向書》一起簽署,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轉讓合同協議材料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 公司整體設施轉讓達成下列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于 年 月 日將位于公司(門面共 間面積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該公司房產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月租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公司轉讓給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公司現有裝修、裝飾、設備等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由于乙方原因,租賃合同解除,其公司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所有(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事實依據執行)。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_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支付給丙方或其他第三方與公司關聯的所有費用,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公司從未正常營業,執照未辦理,經營意向為擔保公司。轉讓前原公司相關事宜、費用、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自行處理負責,與乙方無關,轉讓后相關事宜,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乙方以 方式一次性付清,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方轉讓公司及房產門面使用權限,如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房產門面使用權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相關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物品轉讓合同協議材料三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出售設備給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備基本情況
設備清單如下:
二、轉讓價款
設備轉讓價款共計元整(金額大寫。
三、支付方式
(一)本轉讓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后,乙方應于2015年4月3日前一次性付清轉讓款額。
(二)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交付時間
(一)乙方一次性付清貨款后,設備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應在20xx年4月30日前提貨,設備到達乙方指定地點前所有保管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費用負擔
(一)設備由乙方應負裝卸、運輸到指定地方,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二)乙方在設備運輸、裝卸期間應注意設備保養、搬運安全等問題,期間所產生損毀、安全等風險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生效
(一)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郵政編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聯系電話:
受托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托標的。
1、標的物:位于xx的xx廣場(以下簡稱“xx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層____號,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2、標的用途:xx廣場為 商業 用房,經營范圍以xx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xx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xx廣場委托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的商業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xx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托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x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____年 ____月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五、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xx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稅前xxx元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七、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六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傭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等經營開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繳給xx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證房屋轉讓后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xx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x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11、其它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房產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資經營建筑面積房價款的 ____% 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 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xx廣場有限公司的經營收入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xx廣場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十二、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出賣人 2 份,買受人 1 份,備案機關 1 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聯系電話:
受托方:
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同等、協商的原則,就貿易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托標的。
1、標的物:位于XX的XX廣場(以下簡稱“XX廣暢)內,所購置的房屋為層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2、標的用途:XX廣場為貿易用房,經營范圍以XX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XX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治理權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正當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XX廣場委托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的貿易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貿易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同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XX廣場的名義與終極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經營收進標準,收取經營收進,依法向搶欠租金和用度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本錢,并制定有效控制本錢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X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貿易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年月日,止于年
月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治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五、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XX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同一治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貿易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逐日每建筑平方米稅前XXX元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個月之25日至30日,乙方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銀行以劃撥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貿易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七、經營收進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六條相關條款內容的條件下,將經營總收進扣除租金、物業治理費、物業治理傭金、投資經營治理本錢及投資經營治理酬金等經營開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繳給XX廣場有限公司作為儲備金。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視,保證乙方正當經營。
3、甲方可自由轉讓其擁有的貿易用房,同時勢先通知乙方,并保證房屋轉讓后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貿易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治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貿易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治理及經營治理用度。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同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XX廣場的名義與終極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租金收進或其他經營收進標準,收取各項收進,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用度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本錢,并制定有效控制本錢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XX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須定期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經營期間,承擔該貿易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治理及經營治理用度;
11、其它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房產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治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資經營建筑面積房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條件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治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逐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XX廣場有限公司的經營收進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XX廣場物業治理公約》,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十二、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十三、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出賣人2份,買受人1份,備案機關1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一、開發現狀
徽杭古道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共同出資組建,同年7月3日公司與伏嶺鎮逍遙村村委簽訂了協議。8月,公司向縣旅游局提交《關于請求批準開發徽杭古道藍天凹景區的報告》,縣旅游局于10月發文(績旅[2004]23號)《關于同意藍天凹旅游開發項目的批復》。在當時的條件下,幾乎無人看好古道旅游開發,經胡仕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同意出資收購徽杭古道旅游開發公司60%的股份,注資擴大注冊。2007年公司在對周邊旅游景區與市場進行了深入調研,當年實現門票收入8萬元。2008年開始對景區投入200萬元進行永來段古道修復,興建路亭、公廁等簡陋的旅游服務設施,同年門票收入實現11.6萬元,2009年公司通過民間融資繼續投入資金50余萬元對景區基礎設施加大投入,并積極參加省市縣各種旅游推介活動,同年門票收入實現34萬元。
2009年12月2日,徽杭古道旅游開發有限公司與績溪縣人民政府簽訂了《績溪縣徽杭古道旅游景區經營權轉讓合同》,投資建設江南第一關景區和游覽棧道;二期建設仁里徽杭古道入口,打造全國驢友休閑基地;三期建設徽杭古道商務休閑旅游區。其中,徽杭古道核心區投入6000多萬元,主要建設內容:江南第一關游客服務中心綜合樓、古中心等旅游配套設施建設。延伸段投資3000多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徽杭古道入口的土地征用和基礎設施,修建部分古道延伸段等。
5年來,徽杭古道先后獲得“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AAAA級景區”、“中國體育旅游十佳精品線路”、“全國旅游休閑示范基地”等六個國家級榮譽品牌,使徽杭古道成為名副其實的中國第三條著名古道,并為國內外旅游者知曉。
二、徽杭古道資源開發中的政府職能存在的問題
1.開發資源產權不明晰
古道中江南第一關路段,屬于集體山林,歸當地村民集體所有。而在縣政府與開發公司簽訂的《績溪縣徽杭古道旅游景區開發經營權轉讓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徽杭古道旅游資源實行所有權與開發經營權分離,所有權屬于甲方所有,甲方同意將開發經營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為1萬元人民幣,轉讓期間為40年,2009年12月1日起至2049年12月31日止?!?/p>
就該景區開發,政府是否能夠代表村民的集體財產所有?古道的開發應“始終要把握一個關鍵,即產權問題,產權安排的中心任務是表明產權的內容如何以特定的和可以預期的方式來影響資源的配置和使用以及產出的構成和收入的分配?!彪m然,《績溪縣徽杭古道旅游景區開發經營權轉讓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實行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分離,但是“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文化旅游資源和其他社會組織資源要必須走市場化之路,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其最優資源配置,使之得到最充分合理地開發利用,這里就涉及到產權關系的調整和變革的問題?!?/p>
2.政府政策落實不到位
由于旅游人數的增加,江南村整體環境也會影響游客對景區的印象,伏嶺鎮“鎮黨委和政府加強對旅游資源的領導,把發展新農村旅游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整體布局中,積極利用規劃、扶貧、環保、培訓、基建等專項支持政策,努力將我鎮的生態優勢、文化優勢、地理優勢及豐富的資源優勢等得到充分發揮?!彪m然近年,鎮政府投入資金250萬元,在各村都設置了垃圾桶、新建垃圾池、垃圾焚燒爐、垃圾中轉站,但是效果不佳。由于景區中段黃毛培村中村民的生活垃圾丟入河中,大雨天氣會被沖刷到下游形成垃圾堆積,江南村村民的垃圾亂丟現象是政府的政策執行不到位的結果。
3.宣傳缺位,政府將部分職能推諉給開發商
早期績溪縣是以工業為主,重視工業發展對縣財政的影響,由于轉型需要,以及目前績溪縣旅游正旺,近幾年來對旅游業也較為重視??h政府為徽杭古道所做的宣傳工作主要有:每季度的旅游宣傳活動,主要形式為參加推薦會,邀請俱樂部、旅行社、以及旅游行業媒體。但是規模不大,效果不太顯著。相比旅游大縣婺源、黃山,政府投資補貼的旅游資金相對較少,縣政府也處于“有心無力”的狀態,政府每年的財政收入較低。除了政府主導明顯的油菜花節和美食節,其他的活動都由開發商自己創建。
4.政府規范、引導的缺失;服務監管不到位
景區開發以來,周圍村民抓住時機,發展農家樂,光景區內部就有25家農家樂,景區還有100多家,其中較多為無證經營,相關的管理部門沒有及時對經營農家樂的合法手續進行檢查和后期監督。這對游客在景區住宿、飲食等有較大隱患,由于路段中間還有黃毛培村,村民亂搭亂建,破壞原始森林資源,還有治安糾紛、山體滑坡的潛在危險,都無法憑借開發商一己之力來消除。
參考文獻:
[1]資料來源于:
[2]《績溪縣徽杭古道旅游景區開發經營權轉讓合同》,第一條,第一款
[3]何東、劉傳輝、崔建勛,探析政府在旅游開發中的職能,商業經濟評論?產經分析,2007.12
溫馨提示: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給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的一種參考,當事人須根據具體實際情況正確選擇適用的條款并作相應的調整,切勿套用,訂立重大合同或者內容復雜的合同最好咨詢相關的法律專業人士,感謝您的閱讀下載!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與
年
月
日在
市簽訂: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鑒于:
1、甲方是在
市注冊成立的企業,持有項目公司100%的股權,甲方有意與乙方共同合作開發本項目.
2、乙方是在
市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豐富的項目施工建設經驗和大型城市綜合體投資開發經驗和商業資源,乙方亦有意與甲方共同合作開發本項目.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項目所在城市法規條例的規定,商定以“項目合作開發、公司股權轉讓”的形式開展合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以茲共同履行.
第1頁(共8頁)
第一條
甲方披露的本項目及公司概況
1.1本項目概況
1.1.1本項目位于
市
區,東至
路,南至
路,西至
路,北至
路,占地總面積為
平方米(約
畝),土地性質用途為
,規劃設計指標為:容積率≤
,建筑密度≤
%,綠化率≥
%,宗地的位置、面積、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附件1.
1.1.2甲方公司于
年
月
日與
國土部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獲取國土部門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證證號為:
,發證日期為
),目前已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概念性設計批復、
等報建文件.
1.1.3本項目土地現狀:
.
1.2甲方公司概況
1.2.1甲方公司合法成立并至今合法存續,已通過最近一年的年檢,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等所有證件合法有效;
1.2.2甲方合法擁有項目土地的國有土地權,并已交清所有土地出讓金及契稅、印花稅、土地交易費、土地使用
稅等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
1.2.3甲方除披露的債務外,不存在任何應支付的債務(包括或有債務)、應支付的欠繳稅務以及其他應支付的任何費用;甲方已完成最近一年的稅務清繳審計手續;
1.2.4甲方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權或其他任何資產對外擔保(包括為股東擔保)以及土地、股權或其他任何資產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查封、凍結、限制權力等情形.
1.3項目名稱及建設內容: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合作的項目暫定為“
”,規劃建設內容為:如集百貨MALL、SOHO、寫字樓、民族特色商業街、精品住宅、酒店、高檔居住小區等為一體的城市綜合體(此處建設內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填寫),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計容的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具體以政府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制定.
第二條
合作的先決條件
2.1為保障各方利益,各方同意在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后簽署正式合同,具體如下:
2.1.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自行或委托獨立第三方機構對甲方公司和項目進行財務和法律盡職調查,甲方予以協助全力配合,并同意將乙方對調查報告滿意(以調查報告的結論與甲方披露相符作為滿意的標準)作為本次合作的先決條件.
2.1.2甲方出具政府相關文件證明本項目地塊不存在被當地國土部門認定為閑置土地或因此被處罰(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閑置費)或被收回的風險.
2.1.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后
天內將乙方調整過的總平面圖及相關圖紙向規劃部門報批并獲得批準,并同意將此批復的取得作為本次合作的先決條件.(如項目已獲取總規批復乙方認為需要調整時本條款適用)
(如有其它先決條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增加)
第三條
合作方式
3.1在先決條件達成后,乙方成為甲方公司新股東,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的股權(根據談判確定乙方股權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乙方按
合同約定向甲方公司派駐管理人員,實現乙方對本項目進行開發建設.
3.2甲、乙雙方以項目開發作為合作平臺,乙方負責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品牌、籌措建設資金、負責運營管理,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
3.3甲、乙雙方在項目獲取及項目開發過程中,充分利用各方優勢資源,為雙方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四條
股權轉讓
4.1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并合作先決條件達成之日,甲、乙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
%的股權,甲方持有
49
%的股權.
若股權轉讓因國家相關部門規定需要評估產生的溢價而導致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4.2甲、乙雙方按照項目所在地工商部門的要求簽署股權轉讓合同、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體現前述內容的新章程等股權、管理人員、章程變更所需的全部資料和提交各自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后由甲、乙雙方提交工商部門辦理股權、管理人員及章程的變更登記.
第五條
項目的設計和開發建設
5.1乙方負責對本項目進行設計和開發建設,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完成開發建設、產品銷售等各項工作且有知情權.當乙方確有重大過錯給項目造成巨大損失的,甲方才可采取合法措施.
5.2本項目設計和開發建設、銷售期間,甲方應負責辦理項目開發建設所需的總規報批及項目配套費減免、項目稅費等優惠政策等手續,負責辦理項目開發建設所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規劃驗收、消防驗收、人防驗收、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的報批工作.雙方應給予對方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5.3公司應在項目獲取第一份《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
年內竣工完成整個項目,如遇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法律法規變化、項目所在地因氣候出現超常規天氣無法施工造成工期拖延的,則整項目完成竣工驗收的時間也相應順延,乙方不承擔項目延期的責任.
5.4項目戶型設計、總平面設計等由乙方根據市場情況提出建議,由乙方和甲方討論同意后進行正式設計.方案設計由甲方負責報批,乙方配合.各類產品售價參照項目周邊同類產品價格并考慮本項目實際優勢后,住宅銷售均價不低于周邊同類產品價格,報甲方備案,如果該價格確實偏高導致銷售困難時可由雙方共同商定合理的銷售價格;商業及其他類型產品價格根據開盤時市場情況由雙方商定后進行定價.
5.5為保障規劃的合理性及竣工順利交房入住,甲、乙雙方同意本項目的建設工程由乙方指定的總承包施工單位施工建設,工程總包價按定額攔標價上浮5%計算.具體內容由雙方項目公司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總承包施工合同予以明確.
第八條
項目銷售
8.1
項目的銷售由乙方負責指派專業營銷機構負責,項目涉及到營銷宣傳推廣費用由項目公司負責支付;銷售傭金參照市場標準按總銷售產值的2.5%結算.
第九條
項目建設資金投入、融資及財務安排
9.1雙方約定:項目工程建設資金由乙方負責投入,乙方所投入成本按工程總造價計算;項目報建、營銷基本工具(包括售樓部、樣板房等)由甲方負責投入,除此之外,甲方所投入成本按地價人民幣200萬元/畝計算;其他成本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
9.2雙方約定:項目預售款項優先確保用于支付項目建設工程款,項目銷售工作
由乙方負責;若遇項目銷售資金回籠受阻,甲方同意乙方以項目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進行抵押融資,以確保項目順利建設.由于項目融資產生的財務成本,列入項目成本.
9.3甲、乙雙方應努力使本合作項目在合法前提下達到稅務籌劃最優化,具體實施方案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處理.
第十條
項目銷售及利潤分配
10.1雙方同意,本項目預售后獲取的銷售收入,先扣除公司項目應支付的開發建設費用、管理費用,營銷費用、到期銀行貸款本息和當期應繳納的營業稅及預征稅費并預留必要的開發建設費用,項目銷售回款達到90%并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后對公司項目依法形成的利潤,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若甲方在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至項目開發結束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另行與第三方簽訂與本合同相沖突的合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人民幣1000萬元,合同條款繼續履行;
11.2
若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至項目開發結束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或沒有履行項目建設開發之義務導致項目無限期停工或項目開發失敗的情況,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1000萬元,合同條款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受其管轄.
12.2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當地仲裁機構,沖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6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披露的本項目及公司證照、財務資料等所有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3.7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3.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聯系方式: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房地產股權轉讓合同(二)
甲方(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中介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紹協作促成甲方與持有
公司100%股權轉讓,甲方愿支付綜合服務傭金給乙方;
2.甲方是購買編號:
宗地項目的認購者;
本著互惠互利及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乙方介紹協作促成持有編號
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轉讓及有關傭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簽訂本《居間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總則
2-1
本合同是雙方合作的最高行為準則,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2甲方有意出讓
公司的股權,特委托授權乙方,聯系協助促成甲方完成對.
3-3
乙方幫甲方受讓的項目公司所持有的編號
宗地地塊,位于
,乙方為“甲方及甲方的關聯方”(以下簡稱甲方)實施服務,“甲方及甲方的關聯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東(法人或自然人)、與甲方有關聯的企業或個人、甲方的經辦人、或經甲方經辦人轉介紹的企業或個人.
項目公司所持有的編號
地塊項目規劃如下:此地塊用地面積:61670.81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61670.81平方米.
指標按建設用地面積計算:
1.
建設覆蓋積率≤4.0
2.
建設覆蓋率≤35%
3.
建設間距:滿足日照及消防間距要求
4.
建筑高度或層數:高層
5.
建筑面積:246683平方米
住宅:172678平方米
商業:720__平方米
綜合市場:20__平方米
第二條:投資服務方式
2-1
服務內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協助甲方受讓本合同第一條1-3條款式所約定的土地,并協助甲方簽到定
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轉讓協議,在股權轉讓成功后,則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
服務金額: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在甲方完成編號宗地項目公司100%股權收購后,甲方愿付給乙方綜合服務費用人民幣
萬元(按建筑面積
/M2計算)
2-3
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編號
綜地項目公司的100%股權,在支付項目轉讓費的同時的3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按與乙方約定的綜合服務費
萬元人民幣無條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額發票.若甲方違約,需另按每天1%拖欠費支付違約金.
2-4
甲方履約支付協定的綜合服務費時,需甲方各乙方受益各方同時在場并出具三份合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憑乙方各人的身份證解付各自的傭金.
第三條:保密條款
3-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否則要求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3-2甲、乙雙方必須保守本合同內的秘密,不得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公開或談論合同書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條2-1條款中所列的作業內容.
4-2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有保密義務,甲方有對乙方公開股權轉讓談判進程的義務,如甲方在隱瞞乙方的情況下,跟乙方所介紹的項目方達成交易,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按第二條2-2條款中約定支付綜合服務費用的同時,還可要求甲方按該項目收購標的金額的1%支付違約給乙方
,并在3個工作日內全部支付完畢.若此項又有違約,需要另每天1%拖欠費用支違約金.
4-3
甲方在成功取得項目公司100%的股權后,必須按約定兌現雙方書面協定的綜合服
務費用或其它經濟權益.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根據第二條2-1條款中所列作業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5-2、乙方有權知情整個項目的收購談判.
5-3、在項目收購成功簽約后,乙方有權要求按雙方的書面協議由甲方支付綜合服務費
用或其它經濟權益給乙方.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及違約
6-1、本合同一旦簽訂,若無協議第七條款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或其它法定情形,雙
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以合同約定傭金的總金額全部賠償給乙方,并支付總金額10%的違約金.
6-2如雙方產生違約糾紛,應在尊重事實基礎上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則
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7-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到雙方履行完本合同時終止.
7-2、出現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合同在事實上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其它條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合同,
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三人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蓋章):
乙方三人簽名:
20##年
月
日簽于深圳
房地產股權轉讓合同(三)
轉讓方:
受讓方:
擔保方:
鑒于:
1、轉讓方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股東,持有目標公司
2、目標公司擁有位于建筑物的所有權(以下稱“目標房地產”).
3、目標公司還擁有位于共筑物的所有權(以下稱“目標外的房地產).
4、受讓方擬通過受讓目標公司控股股權的方式,間接取得目標房地產的權益.
為此,轉讓方、受讓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轉讓目標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目標公司概況
1.1
基本概況
1.1.1目標公司于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轉讓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股權比例
%;
1.1.2
目標公司的經營范圍:(見營業執照).
1.2
資產及項目狀況
1.2.1目標公司擁有平方米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該地塊上共平方米廠房和宿舍等建筑物的所有權,房地產具體信息如下表:
1.2.2目標公司還擁有
有權,房地產具體信息如下表:
1.3
房地產抵押及債權債務狀況
1.3.1
_____年___月為擔保____公司向____行人民幣____萬元的借款(借款期限_____),目標公司將擁有的目標房地產和目標外房地產均辦理了以_____行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抵押權證號分別為______.
1.3.2
除第1.3.1條載明的房地產抵押擔保外,目標公司沒有其他未清償的債務.
第二條
轉讓標的
2.1
轉讓方愿意將持有目標公司___的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同意受讓.其中轉讓方1轉讓__、轉讓方2轉讓__.轉讓后,受讓方持有目標公司__的股權,轉讓方1持有目標公司__的股權.
2.2
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確認,本次股權轉讓后,受讓方取得的目標公司_的股權所對應的權益和風險范圍只及于本合同第1.2.1條約定的目標房地產的權益和風險,受讓方對目標外房地產不享有權益,也不承擔義務.轉讓方和受讓方一致同意目標房地產現價值為人民幣___元(¥___元),該價值系確定本合同標的股權轉讓價款的依據.
2.3
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確認,本次股權轉讓后,轉讓方繼續持有的目標公司_的股權所對應的權益和風險范圍只及于本合同第1.2.2條約定的目標外房地產的權益和風險,目標外房地產的權益及風險仍歸轉讓方享有和承擔,由轉讓方和目標公司按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予以剝離.轉讓方對目標房地產不再享有權益,也不再承擔義務.
第三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價款
3.1
股權轉讓價款:根據目標公司的資產現狀,轉讓方和受讓方確定目標公司_的標的股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元(¥___元).
3.2
股權轉讓的稅費承擔:本次股權轉讓所產生的政府稅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第3.1條約定的股權轉讓款為轉讓方凈收價款,不包括本次股權轉讓依法應繳納的政府稅費.
第四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4.1
本合同訂立后三(3)日內,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首期股權轉讓款人民幣_元(¥_元)【其中_(¥_.00元)為本合同的履約定金】.
4.2
本合同訂立后七(7)日內,受讓方將余下股權轉讓款人民幣_元(¥_.00元)付至雙方共同選定的銀行托管賬戶,委托該銀行進行股權交易資金的監管.
4.3
在標的股權轉讓過戶登記手續和目標房地產的抵押注銷登記手續辦妥的當日,由監管銀行將托管資金解付至轉讓方指定的賬戶.同時,轉讓方向受讓方移交目標公司的印章、財務資料、目標房地產產權證書等文件、資料.目標外房地產產權證書等文件、資料由轉讓方執管.
4.4
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應向受讓方開具相應數額的股權轉讓款收款收據.
第五條
標的股權的過戶登記
5.1
本合同生效后,轉讓方、受讓方均應及時準備辦理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過戶登記手續所必須的全部文件、資料.
5.2
轉讓方在受讓方向監管銀行的托管賬戶支付全額托管資金后五(5)日內,協助目標公司向工商登記管理機關遞交股東變更登記申請文件,辦理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過戶登記手續.
5.3
在辦理股權過戶登記手續的同時,受讓方協助一并辦理目標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登記,但應保留轉讓方委派一名高級管理人員的名額.
第六條
轉讓方的承諾和保證
6.1
轉讓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享有完整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被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沒有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采取查封、凍結或其他權利限制的措施.
6.2
轉讓方保證目標公司在股權過戶登記前除本合同第1.3.1條披露的房地產抵押情形外,目標公司對外不負有其他任何到期或未到期債務,也沒有為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債務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七條
受讓方的承諾與保證
7.1受讓方承諾,本合同簽署后,將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轉讓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7.2
受讓方承諾,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配合轉讓方辦理目標外房地產的剝離手續.
第八條
目標公司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
8.1本次股權轉讓之前(以工商過戶登記為準),目標公司所產生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轉讓方享有和承擔.
8.2本次股權轉讓之后,目標公司所產生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但是轉讓方為剝離目標外房地產而發生的債權債務除外.
第九條
特別約定
9.1
轉讓方應當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首期股權轉讓款后三十(30)
日內,代_公司償還_行的借款債務本息,注銷目標房地產的抵押登記.
9.2
本次股權轉讓后,目標公司擁有的目標外房地產的權益全部歸轉讓方享有,轉讓方盡快將該目標外房地產予以剝離,剝離方式包括房地產買賣、轉讓或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剝離價格由轉讓方確定.在剝離之前,目標外房地產的經營收益歸轉讓方享有,由轉讓方收取,經營所發生的稅款由轉讓方承擔.
9.3
目標外房地產剝離產生的收益全部歸轉讓方享有,因剝離而發生的稅費全部由轉讓方承擔.
9.4
受讓方應配合協助轉讓方的目標外房地產的剝離行為,提供、簽署需要受讓方和目標公司提供、簽署的相關文件、資料.配合轉讓方取得剝離收益.
9.5
目標外房地產依據本條約定全部剝離后,轉讓方應在七(7)日內將所持目標公司_的股權無償過戶至受讓方或受讓方指定的人名下.
9.6
本合同轉讓方1和轉讓方2對本合同權利和義務連帶享有和承擔.
9.7
擔保方對轉讓方在本合同的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2年.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轉讓方違反本合同第6.1條的約定,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向受讓方雙倍返還定金.
10.2
轉讓方違反本合同第6.2條的約定,導致目標公司對外負有未披露的到期或未到期債務(含保證債務),轉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內負責償還,造成受讓方損失的,應予賠償.
10.3
受讓方未按照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時間向轉讓方支付股權轉讓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應付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轉讓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如逾期付清股權轉讓款達二十天的,轉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受讓方無權要求轉讓方返還履約定金.
10.4
轉讓方未按照本合同第5.2條約定的時間配合目標公司辦理股權過戶登記手續及按照本合同第9.1條約定的時間注銷抵押登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受讓方已付股權轉讓款的萬分之五向受讓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如逾期達二十天的,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轉讓方應向受讓方雙倍返還履約定金.但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期辦理股權過戶登記及抵押注銷登記的除外.
10.5
受讓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未按照轉讓方的要求配合完成目標外房地產的剝離,導致轉讓方遭受經濟損失的,受讓方應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后,自受讓方支付首期股權轉讓款之日生效.
11.2
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通過簽署補充協議的形式對本合同予以變更、修改、補充,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1.3
轉讓方各方與受讓方同意,為辦理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過戶登記手續,各方另行訂立專門用于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之用的《股權轉讓合同》,如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之用的《股權轉讓合同》與本合同相沖突的,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的為準.
11.4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糾紛,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5
本合同一式份,轉讓方和受讓方各執份,目標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轉讓方(簽名):
受讓方(簽名):
擔保方(簽名):
為了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秉承相互促進,相互信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內容和要求
整體品牌形象的塑造,內容包括:標志設計,整體形象、相關策劃設計等。vi導入、vi執行、及vi手冊的整理。
二、費用
推廣過程中的其他當個項目策劃設計費用另計(畫冊、海報、dm等)。
vi導入、執行及vi手冊的整理: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rmb)。
合同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以上費用含印刷裝訂費,裝訂vi手冊共計_________份)。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標志通過即付項目總額的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vi手冊整理完成,印刷裝訂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策劃設計工作。
乙方需在規定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甲方公司vi手冊的整理工作,并報予甲方簽字認可。
甲方有責任全力配合乙方開展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并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
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糾紛全部由甲方承擔。
五、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需另行簽訂轉讓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因vi策劃是乙方智力成果整體的體現,其工作特點并沒有明顯的階段性,乙方在開始著手策劃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鑒于此,甲方承諾如提前終止合同,仍承擔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義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的除外)。
乙方如違約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金華火腿,是我國傳統肉類腌臘食品的精華,具有悠久的歷史,馳名中外,現已遠銷日本、東南亞和歐美各地,1915年還獲得巴拿馬國際商品博覽會一等獎。1983年,浙江省食品公司以“三統一”(即統一經營、統一調撥、統一核算)的行政關系為由,將原金華市浦江縣食品公司于1979年10月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的“金華”牌火腿的注冊商標無償轉移到了自己的名下。1984年,浙江省食品系統進行改制,食品企業管理權全部下放到市、縣各級,但當初以統一管理為由無償轉讓給浙江省食品公司的“金華”火腿商標并未“下放”。之后金華方 與浙江省食品公司在“金華”火腿商標歸屬問題上糾紛不斷。2001年7月4日,國家有關部門還委托與雙方無關聯關系的京滬法律專家為公平、公開、公正地解決“金華火腿”商標權屬之爭在上海舉行法律論證會。我國各大媒體,如《解放日報》、《錢江晚報》、《文匯報》也都分別發表長篇文章,報道金華火腿商標紛爭。有的媒體甚至指出的:凡以地域名為地方傳統特色產品品牌的,幾乎都有類似紛爭, 如龍井茶、張小泉剪刀、龍泉寶劍等都與金華火腿一樣遭遇了這樣那樣的工業產權糾紛。紛爭了20多年的“金華”火腿商標事件應該到了解決的時候了,如果“金華火腿”商標糾紛得以解決,將是知識產權保護中的范例。有感于此,筆者對“金華”商標權屬糾紛的相關問題作一法律上的探討,以拋磚引玉。
一、誰是“金華”火腿商標的真正主人?
金華方與浙江省食品公司這20多年來在“金華”火腿商標的權屬問題上糾紛不斷,而糾紛的焦點又主要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
1、原金華市浦江縣食品公司與浙江省食品公司之間的“金華”商標轉讓合同是否有效。
2、浙江省食品公司是否有資格擁有“金華”商標的專用權。
(一)原金華市浦江縣食品公司與浙江省食品公司之間的“金華”商標轉讓合同是否有效。
金華市認為:原金華市浦江食品公司將“金華”火腿商標無償轉讓給浙江省食品公司是迫于行政壓力,并非其直實的意思表示,該商標轉讓合同違犯了合同締結應遵循的自由、平等的原則,因而該商標轉讓合同是無效的;既然是無效的合同,那么浙江省食品公司當初以統一管理為由“上繳”的“金華”火腿商標在浙江省食品系統改制后自然也應“歸還”給金華方。對此,筆者認為:
1、食品企業管理權的下放未必就意味著商標權也應下放。國有企業管理權的下放是我國在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項重大的舉措,當時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要改變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通過擴大企業自主權,賦予企業更多的財力,增強企業活力 .為了進一步明確國有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國務院于1984年5月了《關于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的暫行規定》,明文規定了應當下放給企業的十項權利 .這些權利(見注釋(4))主要是關于如何擴大企業的經營自主權的,而并沒涉及企業之間相互轉讓財產的問題。企業之間依法轉讓財產屬于企業的自主經營權范圍。而1984年,浙江省食品系統改制,就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進行的,按照當時的法律和政策,浙江省食品公司必須將原來其統一管理的食品企業的管理權下放給市、縣各級,但“金華”商標不屬于國家要求的“下放”的管理權范圍內,是否轉讓“金華”商標屬于浙江省食品公司的自主經營范圍之內。
2、判斷一項合同是否有效,是否違背了合同締結自由、平等的原則,判斷的依據只能是法律的規定。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6條的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政策?!痹撋虡宿D讓合同締結于1983年,當時我國的《民法通則》、《合同法》等基本的民事法律規范尚未制定,企業之間的關系主要是由國家政策來調整。省食品公司按照當時省、地、縣三級食品公司實行統一經營、統一核算、統一調撥的“三統一”管理,要求金華市浦江縣將“金華”商標轉讓給浙江省食品公司,雙方都在按政策辦事,任何一方都不存在過錯,那么實際也就不存在違反合同締結自由、平等的問題。
3、浙江省食品公司在取得“金華”商標專用時也符合了商標權轉讓的形式條件。根據我國1982年《商標法》第25條的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币虼耍摋l對商標權轉讓的形式要求有兩個:一是要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二是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在1982年8月2日,浙江省食品公司和浦江縣食品公司經過協商,共同向國家工商局提交了關于后者將“金華”商標轉讓給前者的申請書。次年3月14日,申請獲準并予以公告,浙江省食品公司掌握了“金華”火腿商標的專用權。 所以,浙江省食品公司在受讓取得“金華”火腿商標時也完全符合了商標轉讓的形式條件。
綜上,筆者認為,浙江省食品公司之所以能夠取得“金華”火腿商標,主要是由于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特殊的經濟背景所決定的,浙江省食品公司在取得“金華”火腿商標的過程中,雖然使用了行政手段,但卻是符合當時的國家政策的,浙江省食品公司對此并無過錯,同時其商標權的取得也符合當時《商標法》的規定。所以,該商標轉讓合同是有效的。
(二)浙江省食品公司是否有資格擁有“金華”商標的專用權。
浙江省食品公司位于杭州市,而金華市則是浙江省的另一個市,浙江省食品公司擁有“金華”火腿的商標,也就意味著產品原產地以外的企業擁有了包含有產品原產地標記的商標,這也是最令金華方火腿生產企業感到委屈和憤憤不平的事情。那么,依照我國的法律,原產地以外的企業是否有資格擁有包含有商品原產地標記的商標呢?
在我國,商品的原產地標記與商品的地理標志系同一語。 我國《商標法》原產地標記對商標的注冊和使用的限制的規定體現在該法第10條第2款和第16條第1款?!渡虡朔ā返?0條第2款的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商標法》第16條第1款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睆倪@兩條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兩條結論:
第一,我國《商標法》并沒有對將包含有原產地標記的商標的申請人或所有人的資格做出任何限制。這也就意味著,包含有原產地標記的商標的申請人或所有人即使是原產地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只要符合《商標法》的規定,就可以注冊取得包含有原產地標記的商標。
第二,已經善意取得的包含有商品的原產地標記的商標,即便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記所標示的地區,該注冊商標也是有效的。
在“金華”火腿的商標權屬之爭中,原金華市浦江縣食品公司依當時的法律取得“金華”商標的專用權。而商標權是可以轉讓的,因而浙江省食品公司依當時的政策依法從原金華市浦江縣受讓取得“金華”商標的專用權也是合法的,而合法的也就意味著是善意的(見上文)。因此,浙江省食品公司擁有“金華”火腿商標符合我國《商標法》第16條第1款定的商標善意在先取得的規定。所以,筆者認為,金華方以浙江省食品公司不是金華地區的生產企業為由而否定浙江省食品公司擁有的“金華”商標的觀點難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金華市火腿協會能否“取道”商標法,申請注冊“金華”證明商標。
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記。 證明商標的使用,可以促進商品質量的提高,加強商品的競爭力,保護消費者權益。 像我國的“山東大蒜”、“紹興黃酒”等都是比較著名的包含有原產地標記的證明商標,起到了很好的保護原產地產品地作用。所以,金華市火腿協會希望通過注冊證明商標進而保護原產地產品的思路是正確的。但是,根據我國《商標法》第9條的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一般是指:(1)待審商標與他人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2)待審商標與同一申請日提出注冊申請,但使用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3)待審商標與享有專用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4)待審商標與享有優先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依“一商標一專用權”原則,待審商標只有不與在先權利相沖突,才有可能通過實質審查,否則將被依法駁回申請。
因此,在浙江省食品公司已經擁有“金華”注冊商標的情景下,金華市火腿協會再以“金華”注冊證明商標,按照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該申請已與“他人在先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屬于商標注冊不當,應被駁回。事實上,早在1995年,金華市保護名牌協會就致函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要求撤銷“金華”火腿商品商標,因為按照法律程序,只有先將浙江省食品公司的“金華”商標撤銷,金華市才有可能將“金華”申請注冊為證明商標。但在歷經六年半的漫長等待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于2001年9月27日通知金華名牌保護協會:駁回金華方提出的關于撤銷“金華”商標的申請。據悉,2003年1月,金華火腿協會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了“金華”火腿的證明商標的申請。其結果如何,我們拭目以待。
三、浙江省食品公司“商標在手,就可以打遍神州了嗎?”
浙江省食品公司由于擁有“金華”火腿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所以在與金華市火腿企業的“交鋒”中占盡了上鋒。
1985年,浙江省食品公司狀告金華一家生產“雙龍牌”火腿的企業侵權,獲勝;
1995年1月,浙江省食品公司將金華市金華火腿監制局告上法庭,金華市火腿監制局被迫撤銷。
2001年5月23日,《上海晨報》在頭版頭條刊登了題為《“金華火腿”:50%為假貨》一文,據此文,有的超市做出決定,進場銷售的火腿都必須要有浙江省食品公司的證明。
但是筆者認為浙江省食品公司雖然是屢戰屢勝,可謂是“商標在手,打遍神州”。但是也應看到,由于受到原產地標記保護的限制,浙江省食品公司的“金華”商標的注冊專用權已受到很大限制。
商標權包括使用權和禁止權兩個方面。使用權即是商標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充分支配和完全使用的權利。商標權人可以在其注冊商標核定的商品上獨自使用該商標并取得合法權益,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或許可他人使用。禁止權是指商標權人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擅自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 所以,商標權主要有以下四項權能:
1、商標使用權,即商標權人自己在其注冊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2、商標許可權,即商標權人有權許可他人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3、商標轉讓權,即商標權人有權將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權利。
4、禁止權,即商標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擅自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
然而,由于浙江省食品公司是以原產地以外的企業擁有包含有原產地標記的注冊商標,所以它的注冊商標的四項主要權能:商標的使用權、商標的許可權、商標的轉讓權和禁止權都已受到了原產地標記的極大限制。表現在:
第一,商標使用權受到了原產地標記的限制。商標使用權是商標權人自己在其注冊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權利,這應是商標權人的一項最基本的權能,也是商標權人申請商標的目的之所在。但是由于受到原產地標記的限制,浙江省食品公司的“金華”商標的使用權被限制到了幾乎無法使用的地步。按照我國《商標法》第16條第1款的規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商標繼續有效。”這也就意味著即使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商標,如果該商標中包含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卻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該商標將被禁止使用。而浙江省食品公司是雖然由于當時特殊的歷史背景取得了“金華”商標,但由于其產非金華地區的生產企業,“金華”商標中又包含有“金華火腿”的原產地標記,而“金華”商標在我國也不是弛名商標,尚不具有像“青島啤酒”、“茅臺酒”等商標這樣強的功能,那么如果浙江省食品公司將“金華”商標用于其自己生產的火腿上,將會產生誤導消費者的效果,使消費者誤以為浙江省食品公司生產的火腿來源于金華地區,而事實上也已經產生了誤導消費者的效果, 那么浙江省食品公司就會因為違反《商標法》第16條第1款的規定,從而會被禁止使用。所以,按照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為了防止誤導消費者和保證“金華火腿”的質量,浙江省食品公司實際上是不能將“金華”商標用在其自己生產的火腿上的。
第二,商標許可使用權受到原產地標記的限制。根據我國《商標法》第40條第1款的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备鶕摋l的規定,如果商標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商標權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而許可人則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這條規定實際上限定了浙江省食品公司只能將”金華“火腿商標許可給金華方的火腿生產企業使用,因為”金華火腿“的質量主要是由金華方所特有的原料和獨特的地理氣候所決定的。 金華市方以外的火腿生產企業很難達到”金華火腿“的質量要求,因而也就決定了浙江省食品公司不能將”金華“商標許可給金華方以外的火腿生產企業使用。而且根據我國《商標法》第44條的規定,如果某一注冊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該商標將被商標局撤銷。這又決定了浙江省食品公司必須將”金華“火腿商標許可給金華方的火腿生企業使用,否則”金華“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就有被商標局撤銷的危險。
第三,商標的轉讓權受到原產地標記的限制。根據《商標法》第39條的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痹摋l規定并結合《商標法》第16條的規定對浙江省食品公司的“金華”商品轉讓構成以下限制:
1、浙江省食品公司不能將“金華”商標轉讓給金華方以外的火腿生產企業,因為這些火腿生產企業難以保證“金華火腿”所要求的質量,并同時可能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2、即使浙江省食品公司向金華方轉讓,也只能轉讓給對金華火腿生產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而不能轉讓給金華地區某個具體的火腿生產企業,因為“金華”火腿商標實際上起到證明商標的作用。證明商標是不能由某個企業單獨享有的。 浙江省食品公司擁有“金華”商標是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法律對此予以承認。但是如果今天再將某個事實上起到“證明商標”作用的商標轉讓給某個生產企業,事實上將損害原產地其它企業的合法權益,我國商標局也不會予以核準。
第四,禁止權同樣受到原產地標記的限制?!渡虡朔▽嵤l例》第49條規定:“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币虼耍鹑A方的火腿生產企業只要達到了金華火腿所要求的質量標準,在其產品上標明“金華”是其原產地,是完全合法的。
四、解決“金華”商標權屬之爭,路在何方?
“金華”火腿商標的權屬已經持續了20多年,這不僅使爭議雙方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更重要的是這種紛爭極大地影響了對我國傳統美食“金華火腿”的保護,不利于創造“金華”明牌,不利于將我國的傳統美食發揚光大。因此,“金華”火腿商標的權屬之爭應該有個合理的解決。但在解決的過程中,各方應正視以下幾點:
第一,浙江省食品公司是“金華”商標的合法所有人,除非浙江省食品公司在使用“金華”商品的過程中有違背《商標法》及其它法律的規定而被撤銷,否則金華方很難通過法律途徑撤銷浙江省食品公司的“金華”商標。
第二,浙江省食品公司的“金華”商標實際上是一個“蹩腳”的商標權,其商標權已受到原產地標記的極大限制,而且金華方火腿生產企業有權依法以“XX牌火腿,原產地:金華”的方式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