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扒开双腿猛进入爽爽免费,男生下面伸进女人下面的视频,美女跪下吃男人的j8视频,一本色道在线久88在线观看片

合伙人合同模板(10篇)

時間:2023-02-28 16:01:3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合伙人合同,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合伙人合同

篇1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伙期限、經營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相關配套規定組建合伙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伙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關系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維持合伙關系;(3)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范圍;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同意并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

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并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__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4.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權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伙經營連續在_____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決中對合伙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伙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余。

(此項在沒有規定存續期的合伙關系中,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方案。)

第八條 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__月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伙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合伙經營合同范本

第一條簽訂本合同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合同范本標準

第一條 簽訂本合同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經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篇2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

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篇3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WWW.kt250.com整理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篇4

②合伙人必須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只提供資金而不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不能成為合伙人。

③合伙人必須有共同的經濟目的,否則不能訂立合伙合同。這是合伙合同與一般以財產關系為內容的合同的顯著區別之一。

④合伙人之間負連帶無限責任。合伙財產的性質基本上屬于共同共有的性質。合伙財產包括出資和經營期間取得的財產。

合伙開店合同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現住址:X市(縣)X 街道(鄉、村)X號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現住址:X市(縣)X 街道(鄉、村)X號

合伙人:丙(姓名),男(女),現住址:X市(縣)X 街道(鄉、村)X號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 街合伙開設XX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XXX理發店,總投資為X萬元,

甲: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系方式 占投資總額的X%

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系方式 占投資總額的X%

丙: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元 聯系方式 占投資總額的X%.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伙債務;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四條 每月 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 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里吧臺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 吧臺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X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XXX(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XXX(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XXX(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篇5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人共同經營飯店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餐館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館,范圍包括煙酒銷售。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 。

篇6

茲有_____、_____、_____等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伙期限、經營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伙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伙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伙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關系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維持合伙關系;

(3)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范圍;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同意并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并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4、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______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伙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決中對合伙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伙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余。

第八條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篇7

一、問題的提出

解決具體案件,必須獲得作為裁判大前提的法律規范,并將案件的事實適用于中,以三段論推導出案件的結論。而尋找裁判的大前提由顯重要。“法律適用的過程,在于發現于具體案件中可資適用的法律規范。此項法律規范,或為法律,或為習慣法,或為某項法律規定的類推適用。”,因為法律的規定往往不是很明確,常存有模糊地方,所以常常須經由解釋才能予以適用;在法律經由解釋仍然無法適用,此時要考慮法律是不是存在漏洞。如有漏洞存在的時候,須補充法律的漏洞。“補充法律的方法分為:類推適用、目的性限縮、目的性擴張以及創造性的補充。”。那么普通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轉讓合伙份額的效力認定適用法律規范時候,如何解釋法律,法律是否存有法律漏洞,以及法律漏洞如何填補問題,實值研究。

二、實例

原告李小虎主張:2007年7月1日,被告王大偉與其他合伙人共5人合伙向鄭之云轉讓來某山場林木,其中被告王偉占八分之一份額。2009年11月19日,被告王偉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將其八分之一份額以25萬元轉讓給原告。原告李虎要求確認轉讓合同無效,要求被告王偉返還轉讓款25萬元。被告王偉則以:被告轉讓的是自己合伙份額,無須其他合伙人同意。本案事實清楚,案件的主要問題是如果找出適用該案件大前提的法律規范。

三、法律有否規定

我國關于普通合伙的法律規定甚少,僅僅在民法通則和最高法院民法通則司法解釋對之作出規定,并且民法通則的規定均系合伙內部的規定,民通解釋規定的比較詳細,與本文提出問題最有關聯的僅為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51條,其規定:“在合伙經營過程中增加合伙人,書面協議有約定的,按照協議處理;書面協議未約定的,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的,應認定入伙無效。”應該說民法通則解釋第51條的規定相當明確,其規范的對象是增加合伙人后該入伙是否有效問題,落腳點于合伙問題,即該增加的合伙人是否已經進入了合伙組織體中,而本案的問題是合伙人向合伙人之外的人轉讓合伙份額的合同的效力問題,系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不能將之混為一談。因此對普通合伙人向他人轉讓合伙份額的效力問題,法律未有明確的規定,即存在法律漏洞。

四、法律漏洞和類推適用

臺灣地區民法第1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第1條規定具有兩個意義,一為肯定法律漏洞的存在,另一為明訂補充漏洞的方法。所謂法律漏洞,系指關于某一個問題,法律依其內在目的及規范計劃,應有所規定,而未設規定而言。”法律漏洞最重要分類方法是將其分為兩種,即公開的漏洞和隱藏的漏洞。“公開的漏洞,指關于某項法律問題,法律依其內在體系及規范計劃,應積極設其規定,而未設規定而言法律漏洞,除前述的公開漏洞外,尚有所謂隱藏漏洞,即關于某項規定,依法律之內在目的性及規范計劃,應消極地設有限制,而未設此限制。”目的性限縮,最具啟示性的例子,是《婚姻法》第21條關于子女贍養父母義務的規定。《婚姻法》第21條第1款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假如子女是未成年人,自己尚需依仗父母撫養,如何要求其有贍養扶助父母義務。因此《婚姻法》第21條的規定存有法律漏洞,需進行目的性限限縮,將法條的子女應該限縮為成年子女,如此始利于保護為成年子女利益。目的性擴張,限于篇幅,不再舉例。

“所謂類推適用,系指法律明文之規定,適用到非該法律規定所直接加以規定,但其法律之重要特征與該規定所明文規定者相同之類型。”法律有公開的漏洞存在的時候,首要考慮有沒有其他法律規范可以類推適用(其次考慮創造性補充)。

(一)可否類推適用《合伙企業法》第22條的規定

普通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轉讓合伙份額的效力問題可否類推適用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類推適用首先系探求某項法律規定的規范目的,其次則在判斷是否基于“同一法律理由”,依平等原則類推及于其他法律所未規定的事項。此項價值判斷類似性一方面用于決定法律漏洞與“立法政策”保護的界限,他方面并作為認定法律漏洞是否存在的依據”。

《合伙企業法》第22條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以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該條規定,區分了兩種情形,即轉讓合伙財產份額時候,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與向其他合伙人轉讓兩種情形。合伙人之間轉讓份額,因為其他合伙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故須通知其他合伙人是否優先購買。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轉讓財產份額的,除非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必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立法目的來看是為了保證合伙企業合伙人的相互信任性,而作出的強制規定,從反面上來講,如果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不需要經過其他合伙人同意話,那么勢必會導致合伙人不信任的人進入合伙之中,這違反了合伙的本質。那么普通合伙與企業法規定的商事合伙就合伙份額轉讓的規定事項是否應該是相類似?毋庸置疑是相類似。首先,普通合伙,雖然是民事合同一種,法律也沒有將他們規定一種法律主體,并承擔民事責任,但不能否認的是它仍然應該是聯合體的一種,不能因為法律沒有承認其為法律主體的身份,即對這種組織的身份予以否認,否認其與合伙組織有相類似的特性。其次合伙組織規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是為了保證合伙組織的穩定和彼此的信賴關系。那么普通合伙中是否也要保證合伙人的相互信賴呢?當然需要,普通合伙與商事合伙唯一區別是,商事合伙進行了登記,進行了公示,其他人可以了解合伙人的情況,而普通合伙相對其他人來說是隱秘的,但是內部關系,普通合伙與商事合伙沒有本質的區別。

另外普通合伙是否與商事合伙對此問題作出不相同的處理是否,在價值判斷上存有問題,即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向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轉讓合伙份額不需要經過其他合伙人的同意。那么,這會對導致普通合伙有什么后果?與商事合伙一樣,其合伙人不信任的人會進入普通合伙之中,破壞了普通合伙,也破壞了普通合伙的本質。因此從法律的規范目的來看,相類似者,應作相同處理。對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之外的人轉讓其合伙份額,在法律存有漏洞時候,可類推適用《合伙企業法》第22條的規定,即必須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當然這兒是法律構成要求的類推適用。如果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協議也沒有另外約定的情況下,即違反了該法律的規定,而這個規定是強制性規定,故應確認轉讓合同無效。

(二)可否類推適用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51條的規定

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51條規定:“在合伙經營過程中增加合伙人,書面協議有約定的,按照協議處理;書面協議未約定的,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的,應認定入伙無效。條文規定增加合伙人,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那么對合伙人向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轉讓合伙份額的,從上合伙的角度看,是合伙人退伙,其他人加入合伙之中,從立法母的以及價值上衡量,與增加合伙人具有類似性,應當相類似事情相同處理,允許類推適用。

(三)兩種類推適用的比較

上述兩種類推適用,各具有優、缺點。類推適用合伙企業法,具有法律條文明確,一目了然的特性,缺點是合伙企業法系規范合伙企業的法律。類推適用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51條的規定,優點是該司法解釋的條文是規范普通合伙的,并且增加合伙人與合伙人向合伙人之外其他人轉讓合伙份額從合伙角度觀察,也確實具有類似性。缺點是條文不如合伙企業法表述的這么明確,而且也還是司法解釋的規定。筆者認為在有法律可以類推適用的時候,應該在位階上先類推適用法律的規定,而且本案中,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更加明了,更加利于類推適用。

五、結論

篇8

    《合同法》二百九十二條規定“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收貨人收到承運人運送的貨物,表明承運人按合同約定已將委托人交付的貨物運到目的地,收貨人依合同約定收取了貨物,支付運費是應履行的義務。

    二、按合同的約定提取貨物。

篇9

    《合同法》二百九十二條規定“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收貨人收到承運人運送的貨物,表明承運人按合同約定已將委托人交付的貨物運到目的地,收貨人依合同約定收取了貨物,支付運費是應履行的義務。

    二、按合同的約定提取貨物。

篇10

丙方:_________(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受任人)

茲以甲方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之規定,與丙方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托期貨交易資金得全權甲方執行期貨交易行為;并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交易所需帳戶開立、契約簽訂、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權。為此爰由保管機構甲方并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定,簽訂本契約,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之說明義務

乙方應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指派專人針對期貨交易契約內容、相關之風險預告書及交易程序等為甲丙方暨保管機構進行解說,甲丙方暨保管機構聽取解說后,應在雙方同意之「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期貨選擇權風險預告書、「選擇權風險預告書、「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簽章。

第二條 完全契約

期貨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業務操作辦法(以下簡稱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隨時公告事項及修訂章則暨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定后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條 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帳戶(以下稱期貨交易帳戶)專供丙方甲方全權委托期貨交易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為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并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四條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聯系方法

甲方授權丙方全權甲方執行期貨交易及下單,甲方就前條之期貨交易帳戶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項全權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雇人代為行使之。

丙方甲方委托交易應以面告、電話、電報、傳真、圖文電視或其它經主管機關核準之傳輸工具等具體明確之口頭或書面方式對乙方下達委托,委托內容應包括完成該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條件。

丙方同時其它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客戶進行期貨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應按各別期貨交易帳戶之代號分別為之,不得將不同帳戶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單處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為限。

丙方之委托交易,因可歸責于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托買賣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由乙方依「期貨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要點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乙方對丙方之下單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授權范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為免責之抗辯。

甲乙雙方之聯系,除另有約定外,應以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工具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為之。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方式,任一方有變更時,應以書面通知他方。

第五條 執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后,應根據中華民國法令之規定,將委托交易內容轉達至該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及辦理后續結算交割事宜。乙方應于每日完成期貨交易帳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

乙方依前項方式執行期貨交易之委托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乙方及其代表人、人、受雇人對于受托事務,有嚴守秘密之義務,除依有關法令之規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條 期貨交易帳戶之移轉

乙方遇有破產、解散、停業或依法令應停止收受訂單時,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得依主管機關命令將甲方之期貨交易帳戶移轉于與乙方訂有承受契約之其它期貨經紀商,甲方應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帳戶移轉之事宜。

因前項帳戶移轉所生之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或其它不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損害,乙方不負賠償之責。

第七條 保證金、權利金或其它款項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機構為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人,由保管機構全權甲方負責處理期貨交易帳戶一切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事宜。丙方應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關款項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機構辦理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

乙方確認甲方繳存交易所需款項后始接受丙方委托交易。乙方應于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存放甲方繳存之交易保證金及權利金。

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如有越權交易之情事,除經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書面,并經保管機構審核符合相關法令外,丙方應依管理規則、業務操作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負越權交易之履行責任。

丙方承諾除前項除外規定者外,對越權交易之結算交割及違約責任悉由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第八條 保證金專戶存款之利息歸屬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款項所生之利息原則歸屬于乙方。但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九條 保證金之維持

丙方應甲方自行計算維持保證金之額度與比例,并負有隨時維持足額保證金之義務,無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條 乙方徑行沖銷之條件與相關事項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經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徑代甲方沖銷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結清之期貨交易契約:

一、甲方之權益總值,已低于維持保證金時,丙方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關規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二、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為有必要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無行為能力或受禁置產宣告、受破產宣告或有喪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響交易進行等重大情事發生者。

四、丙方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于相關期貨交易契約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盤前,將所有未平倉的期貨交易契約平倉了結者。

甲、丙方認知乙方依前項規定代甲方進行沖銷系屬乙方之權利而非義務,乙方不須對其未代甲方進行沖銷之結果負責。

第十一條 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之方式及時間

丙方受乙方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時,若為盤中通知,丙方應立即指示保管機構補足;若為盤后通知,丙方最遲應于次一交易日開盤前,依乙方通知內容指示保管機構繳交全額追加款項。

第十二條 違約

保管機構未能甲方辦理與乙方間受托契約所約定之保證金與權利金追繳及結算交割事項,或甲方部位經乙方依約沖銷后,其帳戶權益總值為負數,經乙方通知,保管機構未于三個營業日內為適當處理者,乙方應視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權交易所應負履行責任所致者,依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期貨商申報委托人違約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處理之。

第十三條 交易傭金及其它相關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執行期貨交易所需之傭金、手續費、取消改單費、結算款項及費用、各類依法征收之稅捐、規費等必要費用。

乙方應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費用及款項,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證金中徑行扣抵。應退還之手續費,歸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于保管機構所設之期貨交易保管專戶。

乙方受托交易應收之手續費、應行結算及退還費用之計算方式,由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另行議定之。

第十四條 財務狀況之征信及征信范圍

甲方茲授權乙方或其人得對甲方之財務信用狀況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資料進行必要之調查或查證。

乙方對于依本條規定所取得之甲方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第十五條 基本資料之提供及異動申報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同意于開戶時應向乙方具實提供姓名、年齡、職業、住所及通訊處所、電話號碼、身份證字號(法人應提供名稱、代表人、住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資產之狀況、投資經驗、開戶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項之資料,乙方對于甲方提供之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所提供之基本資料有所變動時,應盡速通知乙方變更,并應由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或其人親赴乙方處,憑相關證明、文件或印鑒辦理。

第十六條 應行通知及公告事項

乙方應于每日將甲方前一交易日之買賣報告書,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于每月五日前將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對帳單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

前項買賣報告書及月對帳單之送達應以郵遞或當面交付之方式為之。買賣報告書并應以傳真或其它約定方式于當日先傳送予丙方及保管機構。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機構應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資料有所改變。

二、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定可能影響甲方從事期貨契約交易或其它應盡義務等應申報情事。

三、其它依期貨交易相關法規甲丙方應通知乙方的事項。

乙方遇期貨交易所有緊急情事而暫停交易時,乙方除應于公告欄內公告,并應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機構。

第十七條 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務之范圍

乙方應于營業場所提供甲、丙方各類期貨交易契約市場行情、實時信息、主管機關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項信息之提供,僅作為丙方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之參考,并不代表乙方勸誘丙方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于一般認為可資信賴之來源,惟乙方并不保證此等信息之正確與完整。

第十八條 損害賠償責任歸屬

關于本契約之履行,乙方之人或受雇人有故意過失者,乙方應與自己之故意、過失負同一之責任。

如因可歸責于一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他方當事人受有損害者,該可歸責之一方當事人應對他方當事人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契約之權利義務轉讓予他人。

乙方對于因法令或交易規則之變更、通訊或傳送設備之故障、或因重大情更、天災、不可抗力等乙方無法控制之事由或無法歸責于乙方者,致委托傳達遲延、錯誤、時差或匯率變動所造成之損害不負責任。

第十九條 權限制之對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與保管機構、丙方所簽訂之委任契約、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所定權之限制,對抗乙方。

甲方與保管機構之委任契約,經撤銷、解除或終止者,乙方于接獲書面通知時,受托買賣已成交及已輸入未及撤銷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該交易待結算交割之款項部分,該委任契約視為存續,保管機構應就該待結算交割款項之部分予以留置并代為辦理結算交割。

第二十條 委托交易之停止

本約存續期間內乙方接獲甲方、丙方或保管機構有關本約所定開戶、交易、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權有終止、撤銷、解除或其它爭議之書面通知時,乙方應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

第二十一條 契約變更

本契約內容之變更,應由保管機構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第二十二條 契約之終止

當事人之一方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終止本合約;甲方欲終止本合約時,應由保管機構甲方并會同丙方,通知乙方終止。

本契約終止時,乙方為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進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沖銷原有契約部位之交易委托效力仍及于甲方,甲方對其交易過程及結果仍應負責。

本契約終止時,丙方應甲方,立即與乙方結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終止前既存之債務或義務并不因此終止而受影響。

第二十三條 通知對象

立約人就有關本約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觀念通知,應依第四條第七項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當事人為之。

第二十四條 紛爭處理及仲裁約定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執,各方同意應先依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有關紛爭調解處理之規定辦理。調處不成立時,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約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機構(甲方人)、乙方及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站蜘蛛池模板: 延寿县| 清河县| 连平县| 三门县| 永春县| 湄潭县| 玉溪市| 都江堰市| 张家口市| 尤溪县| 宣化县| 泸水县| 武陟县| 石景山区| 宁乡县| 新余市| 西吉县| 安泽县| 兰州市| 巨野县| 阿拉善右旗| 喀什市| 宁化县| 慈利县| 海原县| 泰宁县| 清丰县| 东兴市| 泗洪县| 茂名市| 汾西县| 鞍山市| 临湘市| 香港 | 南投县| 昌都县| 海宁市| 遂溪县| 尼玛县| 精河县| 定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