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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國的經濟運行數據始終低迷狀態,制造業采購經理指數(PM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PPI),都同比持續下滑。我國上半年國內A股市場的表現一般,上半年全球主要股指的漲幅排名榜上,深證成指位居倒數第一,上證綜指位居倒數第三,在此期間,上證綜指還創下了半年度有史以來震幅最窄的紀錄。在經濟低迷時期,我國政府通過寬松政策進行調控,這其實就是中國預測未來經濟走勢的一種的預防。我國早就在2007年頒布過“港股直通車”概念,這使得當日恒指收盤暴漲逾1200點,創歷史第三大單日漲幅,國企指數更是飆升8.74%。至此之后,恒生指數僅用9周時間就到達港股歷史上的第3個10000點。而前兩個萬點則分別用了30年、10年。政策刺激有效推動了中國經濟的發展,所以在此經濟萎靡之時,我國政府推行滬港通政策,準備再一次刺激經濟。滬港通的開通使得A股市場向香港市場開放,也就是向全球一切境外資本開放,這使得我國在股票的制度、管理理念、交易機制和監管等領域逐步的與國際接軌,使得內地股票市場的投資環境逐步提高;同時也為香港投資者向內地投資提供便利。
2有利于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發展
由于香港是全球第三大國際金融中心,也是全球最大的人民幣離岸金融市場,根據交易的規則,滬港業務屬于雙向流通,貨幣以人民幣為主,這就擴大了人民幣流向香港市場的數量,這不僅能夠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同時也可以為香港注入新的資金來源。既然“滬港通”是國家為了刺激經濟發展的需要,那么如果該試點成功了,國家就會考慮在適當的時機用“深港通”繼續刺激經濟的發展。
3有利于短期抹平兩地股票差價
在試點消息前,中國A股的位置在低點,香港的股市的位置在高點,兩地股票差價較大,而在消息后,A股與港股巨大的價差使得海外資金進入,同時依靠最近的東風———銀行業與證劵業的大幅度上漲,使得A股不斷上揚,縮小兩地股票的差價。如果說A股市場和香港市場是兩個相等的水池,要是從池子底部聯通一根管子,就會緩解兩個水池的水平面的落差,但是滬港通并不是底部的管子,而是在水上面的一座小橋,真正意義上的套利無法進行,池子上的水平面也會逐漸的縮小落差。
二滬港通可能存在的風險
1股票市場波動的風險
中國股市后期的崛起更大的是盲目跟風與市場上一些空頭的來回炒作,瀘港通真的開通后才是中國股市真正刺刀見紅的地方。往中長期看股市的增幅主要是靠宏觀經濟資金鏈的推動,可現在看中國在短期內并不具備這樣的宏觀市場。畢竟相對于A股市值,3000億元人民幣額度所占比例甚小,不足以構成威脅;但相對于港股市值而言,2500億元人民幣額度所占比例比較大,足以產生影響。陳秉強曾指出,一旦出現極端情況,必要時“滬港通”的機制可以暫停。滬港通開通第一天,A股市場高開低走,外資機構投資者買入A股的資金遠大于國內機構投資者買入港股資金。滬股通每日額度更是在港股通額度還有大部分剩余時早就銷售一空。滬港通開通后使得我國與國際接軌,從此開始逐漸融入世界市場,開放的程度越大,與國外金融市場的聯系就越緊密,使我國股市遭遇的風險就越大,一旦某一個國家爆發了嚴重的金融危機,中國也很難獨善其身,會使得我國股市也遭受嚴重的沖擊。
2兩地交易規則存在差異
在交易方式上,內地市場股票買賣采取的是T+1的交易方式,而港股市場股票買賣則采取的是T+0的交易方式;在交易品種上,內地市場僅包括股票和基金,港股市場則包括股票、恒生期貨、期權和對沖基金,紛繁復雜的交易品種也需要內地投資者仔細學習;在報價顯示上,內地市場股票紅漲綠跌,而港股市場為綠漲紅跌;在漲跌幅限制上,相對于內地市場而言,港股市場并沒有漲跌停牌制度,每天的漲跌幅都不受限制,特殊情況時,一天跌80%,漲400%也不無可能。
3匯率浮動風險
香港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倘若購買內地的股票就必須要將外幣兌換成人民幣,大量的資金進入內地市場會產生巨大的人民幣波動,從而擴大了匯率浮動的風險。
三風險對抗的有效措施
1加強宏觀經濟的發展
股市是短期增幅還是長期利好是由我國宏觀經濟發展的態勢判斷的。促進我國宏觀經濟的發展,建立健全以金融為中心的新宏觀調控體系,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使其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有利于促進我國股市的長期利好;繼續堅持穩中求進的總基調,提高企業對未來發展的信心,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促使企業加快轉型升級。
2提高抵御風險能力
首先,完善我國金融體系,提高自身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將政府工作重心逐步轉向培育市場競爭機制和競爭能力、維持金融秩序、鼓勵金融創新、加大監管力度的軌道上來。其次,加強國際合作,爭取更為有利的國際經濟金融環境;加大對國際主流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建立符合自身利益的國際金融新秩序。
3完善交易細則
中央政府在2014年9月26日頒布了《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登記、存管、結算業務實施細則》,中國結算負責人對相關情況做出了明確的解釋。其中包括要求香港投資者需要通過上海人民幣普通股證券賬戶進行港股通交易。面對兩地交易規則存在差異的問題,我國政府可以為此新設立一個“滬港交易規則”機構,其職能是為兩地股民提供交易規則和股市的即時信息,普及兩地交易規則的具體要求,使股民盡快了解和掌握規則。
4調節匯率
面對人民幣和港幣之間的匯率轉換問題,中國政府應該適當的干預匯率波動,繼續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政策,適時調整利率和存款準備金率,進一步發揮市場供求在人民幣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保證在危機時刻能夠及時的平復市場的劇烈波動;建立健全我國的匯率波動對沖市場,允許投資者運用遠期期權來進行匯率避險,拓展更多新的避險工具和市場,加強金融創新。
由于資源和資金分配的不均衡,在任何時刻都存在著資金的盈余方和資金的短缺方,資金的盈余方有很強的投資需求,資金的短缺方有很強的籌資需求,金融市場多樣化的金融工具以及其靈活多樣的交易形式,高效的運作機制滿足了不同的投資者和籌資者的需求,金融市場強大的吸引力使眾多的閑散資金聞風而來,經過金融市場的運作以后,投資者的資金轉化成了籌資者的資本,小規模的閑散資金轉變成了大規模的生產資金,金融市場的聚斂功能使資金在時間和空間上重新進行分配,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節約了交易成本。
(二)配置功能
中國有句俗話說的好,“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里的水可以看成是資金,資金的逐利性使資金總是尋找價值洼地,以便獲得高額利潤。所以說資金總是“流向”那些最有發展潛力,最能為投資者帶來最大利益的產業和行業。以貨幣資金為交易對象的金融市場在利率機制的引導下,在交易者的互相競爭中很好的放大了資金的這一特點,金融市場的配置功能使有限的資金在利益的驅使下被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大家都知道美國的硅谷已成為世界各國高科技聚集區的代名詞,很多年輕有為的創業者們在這里留下了自己的身影,但是如果沒有美國的風險投資者們對于這些中小企業的資金支持,僅僅靠著創業者的一腔熱血與熱情,是締造不了硅谷神話的,正是由于風險投資者們大膽的對于未來的投資才換回了一個又一個創業奇跡。中國百度的創始人李彥宏就是在風險投資的幫助下才得以實現自己的創業夢想,2005年8月百度已經成功在納斯達克股票交易所上市。
(三)調節功能
調節功能。首先,金融市場具有直接調節作用。在金融市場大量的交易中,投資者為了確保獲得高額的回報,在進行交易之前,一定會利用一切信息對投資對象進行客觀的分析,從而做出投資決策,只有符合市場需要、效益高的投資對象,才能獲得投資者的青睞。而且,投資對象在獲得資本后,只有保持較高的經濟效益和較好的發展勢頭,才能繼續生存并進一步擴張。否則,它的證券價格就會下跌,繼續在金融市場上籌資就會面臨困難,發展就會受到后續資本供應的抑制。一個成熟的金融市場總是能夠通過證券價格的上升與下跌準確反映出企業的盈虧狀況,進一步引導投資者的資金流向效益好、有增長潛力的微觀經濟部門,因此,金融市場通過其特有的引導資本形成及合理配置資源的機制首先對微觀經濟主體產生影響,進而形成一種對宏觀經濟的自發調節機制。例如,2011年,中國的雙匯集團因為“瘦肉精”事件一度成為關注的焦點,其違背社會道德的做法,也在金融市場上得到了體現,其股票價格連續兩天跌停,使雙匯集團的形象受到了嚴重的影響,也逼迫雙匯集團不得不立即采取行動進行挽救。其次,金融市場的存在及發展,為各國政府實施對本國宏觀經濟的間接調控提供了條件。當一國經濟出現過熱或者過冷的現象時,中央銀行就要通過實施貨幣政策來對本國經濟的發展進行影響,主要依靠存款準備金、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和利率等政策工具進行宏觀經濟調控。這些政策都必須要借助于金融市場才能發揮效果,只有通過金融市場的傳導才能對各微觀利益主體產生影響。此外,財政政策的實施也越來越離不開金融市場,政府通過國債的發行及運用等方式對各經濟主體的行為加以引導和調節,并提供中央銀行進行公開市場操作的手段,也對宏觀經濟活動產生著巨大影響。
(一)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制度設計缺失1、未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特點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國的《銀行法》、《證券法》和《保險法》都是基于傳統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滿足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監管要求,如為控制傳統金融機構信用風險而設定的資本充足率、杠桿率等規定,對互聯網金融的適用性較弱;對于P2P貸款、眾籌融資等新的融資類業務無相關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領域,雖然我國已經初步構建起網上支付業務的管理體系,但在二維碼支付、虛擬信用卡支付等新興領域,很多政策仍處于空白階段。互聯網金融市場一旦發生經濟案件,投資者將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維護自身權益。2、監管主體處于多頭和部分監管真空狀態。目前互聯網金融市場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監管,互聯網基金理財由證監會監管,互聯網保險由保監會監管,市場處于分業監管狀態,并且沒有形成互動協調機制;現在互聯網企業多為跨界經營,涵蓋支付、信貸、擔保、保險、基金理財等多個領域,各業務之間存在著大量關聯和交易,由于各監管部門只負責相應職責,因此對于業務之間的關聯和交易存在監管真空;同時P2P借貸、眾籌融資、網絡貨幣等新業態尚未明確監管主體,監管信用風險更無從談起。
(二)對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的監控手段薄弱1、對參與主體的合規性沒有設定有效驗證,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對稱風險。互聯網金融交易信息的傳遞、支付結算都在虛擬的電子世界中進行,使得市場的信息不對稱風險很大。加之對于主體身份識別、信用違約記錄、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風險評價要素并未設立系統的驗證方案,更加大了互聯網金融交易的信用風險。如第三方支付機構在辦理大額資金匯劃時無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驗工具;P2P網貸平臺風險準備金不足的違規性問題無系統核查、也沒有資本約束設置,目前已發生過多起卷款潛逃事件。2、對互聯網滯留資金沒有實現有效跟蹤,導致信用風險積聚。在進行互聯網金融交易時,首先必須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開設賬戶,之后資金才能在互聯網上流轉。雖然在資金的調撥過程中,依舊離不開銀行的底層服務,但從業務性質上,第三方支付平臺事實上從事了與銀行結算類似的業務。沉淀資金往往會在第三方處滯留一兩天甚至一兩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擔保和監管,大量的資金沉淀會導致其信用風險積聚;當第三方支付平臺在各銀行系統賬戶軋差結算時,每筆客戶資金的來龍去脈變得更為復雜,又相當于屏蔽了外部對資金流向的識別,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注冊虛擬賬戶的任意主體,都可以輕松實現不同賬戶間的資金轉移(如網絡洗錢)。
(三)對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聯網金融市場由多邊信用共同建立,網絡節點交互聯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波及整個網絡。由于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隱蔽性強,關聯度高,目前還沒有建立有效的風險識別和分析手段。1、未與央行征信系統關聯,信用風險識別手段單一。除傳統的金融機構外,互聯網公司尚無法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相互之間也沒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目前互聯網公司信用風險審核主要依托其網絡平臺,信用風險識別手段單一,對借款人的信用審核完全憑借各自的審核技術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聯網公司作為互聯網金融市場多邊信用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其技術風險以及平臺的脆弱性對整個金融網絡的影響不容忽視。2、面對互聯網海量信息,傳統信用風險分析方法難以運用。互聯網金融市場信息具有無限性、廣泛性、無序性等特點,海量的信用交易數據儲存在網絡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數據庫中,在提取數據進行信用風險分析時,不可避免地被大量無用信息所困擾,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難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斷。
(四)對互聯網金融市場各種非預期事件沒有系統化應對方案一方面,在互聯網環境下,金融市場面對的是開放的網絡通訊系統、不健全的網絡監管、各種非預期的電腦黑客以及不成熟的電子身份識別技術和機密技術,存在著巨大安全隱患,若爆發系統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圍攻擊,將可能導致各類金融資料泄露和交易記錄損失。另一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基礎架構所使用的大部分軟硬件系統均是國外研發,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互聯網金融設備較為匱乏,使得我國整體互聯網金融安全面臨一定威脅。而對于上述因素對金融數據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響,目前還沒有建立相應的系統化應對方案。
二、國際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的經驗
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信用風險管理在全世界都面臨挑戰。因為互聯網金融并未改變金融的本質,而美國、英國等成熟市場對各類金融業務的監管體制相對健全,體系內各類法律法規協調配合機制較為完善,能大體涵蓋接納互聯網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顯的監管空白,通過分析總結他們的管理經驗,可以為我國提供參考借鑒。
(一)美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美國作為信用風險管理理念的發源國,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風險管控體系,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美國更加重視對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對于互聯網金融市場這一新渠道業務,美國政府從宏觀到微觀建立了相對完整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1、根據互聯網金融特點迅速補充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對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的風險控制方面,從網絡信息安全、電子簽名、電子交易等方面補充出臺了《網絡信息安全穩健操作指南》、《國際國內電子商務簽名法》、《電子銀行業務—安全與穩健程序》等系列規則。如《國際國內電子商務簽名法》中規定,必須事前向消費者充分說明其享有的權利及撤銷同意的權利、條件及后果等;消費者有調取和保存電子記錄的權利,消費者享有無條件撤銷同意的權利。2、構建嚴密的監管體系并建立互相協作機制。以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為例,出臺了《愛國者法》、《電子資金轉移法》、《誠實借貸法》等法案,并要求聯邦和州兩個層面,采用現場和非現場核查手段重點對交易過程進行嚴密監管,最大限度減少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如《愛國者法》中規定,將第三方支付平臺定位為貨幣服務企業,要在美國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行網絡注冊,并及時匯報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記錄。3、設立專門信息平臺,對接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各類需求。隨著大量金融業務遷至互聯網上交易,各類高科技網絡詐騙花樣百出,對此,美國政府設立專欄網站,實時更新互聯網詐騙、消費者權益受損等案例,開展廣泛的互聯網消費權益警示教育,促進公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旨在降低互聯網金融消費損失;此外,美國聯邦調查局和白領犯罪中心聯合組建了互聯網犯罪投訴中心,消費者一旦發現權益受到侵害,可通過電話、電郵和上門等多渠道進行投訴。4、微觀審慎的監管。根據互聯網金融市場變化,對新推出的各類產品制定詳細完善的監管規則。比如對于市場新推出的眾籌業務,主要是從防范風險、保護投資人的角度進行規定:首先是對項目融資總規模限制,每個項目在12個月內的融資規模不超過100萬美元;其次是投資人投資規模限制,根據每個投資人的財務情況對融資規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資人年收入或凈值低于10萬美元,總投資額不能超過2000美元或其總收入的5%。
(二)英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英國除了像美國一樣,將互聯網金融納入現有監管框架內、補充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外,還進行了一些有特點的嘗試。1、行業自律組織承擔監管職能。英國英格蘭銀行的金融行為監管局(FCA)負責監管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行為,當然也包括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但因該部門制定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規流程較長,在具體法規流程未出臺前,允許自律性較強的行業協會承擔相關監管職能。如英國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額貸款行業協會,已發展成為良好的行業自律組織,協會章程對借款人設立了最低標準要求,對整個行業規范、良性競爭及消費者保護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2、充分結合現有征信體系,促進信用信息雙向溝通。英國利用市場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體系,可提供準確的信用記錄,實現機構與客戶間對稱、雙向的信息獲取;同時與多家銀行實現征信數據共享,將客戶信用等級與系統中的信用評分掛鉤,為互聯網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資料分享、事中信息數據交互、事后信用約束服務,降低互聯網交易不透明風險。
三、管理體系構建的建議
綜合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管理現狀,參考國際管理經驗,建議從完善制度體系、豐富風控手段和建立互聯網安全標準三方面構建管理體系。
(一)在現有框架下,補充完善互聯網金融法規及監管體系1、加快互聯網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互聯網參與主體進行約束,針對互聯網企業特點制定風險準備金制度,根據互聯網金融業務特征制定市場準入機制;對金融交易過程加大風險控制,建立交易過程監控法規,通過現場和非現場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互聯網滯留資金實行有效跟蹤,對于電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臺數字簽名以及電子憑證有效性的條件和標準;針對網絡金融犯罪加大懲治力度,以降低網絡金融犯罪案的發生幾率。2、根據參與主體特征,建立分工明確的監管框架。傳統金融機構開展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是傳統業務向互聯網的延伸,對其監管已形成較為成熟的體系,其風險主要來自網絡建設和運營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務部等部門可監管傳統金融機構的互聯網建設和互聯網金融運營業務;互聯網企業利用成熟的互聯網運營手段和技術將金融業務嫁接于互聯網,其風險主要來自金融業務相關方面,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要對其強化金融關聯業務的監管,并且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地帶。3、發揮行業協會組織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屬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牽頭,與75家機構共同成立了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這被認為是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領域最高水準的行業自律機構,被視為互聯網金融邁向行業監管的過渡性舉措。行業協會可根據創新業務特點,在相關法律法規未出臺前,先行設定行業標準,規范相關業務發展,在促進新業務發展的同時也防止和緩沖風險影響。
(二)建立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信用風險管理手段1、豐富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數據庫,加快配套征信系統建設。一方面,創建互聯網金融數據庫,全面采集互聯網金融平臺信息,建立覆蓋全社會的互聯網征信體系數據庫,同時關聯央行征信系統,對比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另一方面,將互聯網金融市場信息傳遞給央行征信系統,實時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數據庫信息,為客觀評價企業和個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數據保障。2、設立互聯網金融投訴平臺,掌握一手信用違約數據。可以參照美國政府的做法,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門聯合成立互聯網金融犯罪投訴中心,接受消費者多渠道投訴,掌握市場真實信用風險狀況。同時設立專門網站,實時更新詐騙案例,進行互聯網消費權益警示教育,促進公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3、建立面向互聯網市場的信用風險識別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聯網金融數據庫平臺為基礎,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數據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選價值信息,并與傳統信用風險度量模型結合,開發綜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過對數據庫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聯網金融市場評分機制和信用審核機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聯網金融市場屬于新興市場,參與主體多為非專業金融機構和人士,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預測和控制能力相對較弱,可在數據庫平臺上增加信用風險自評模塊,方便互聯網企業通過平臺數據監測自身風險能力、改進業務營運環境,完善金融網絡多邊信用環境。
(三)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安全標準,從根本上確保互聯網金融交易的安全我國應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現狀,建立互聯網金融技術標準體系,盡快與國際上的計算機網絡安全標準和規范接軌,使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業執行統一的技術標準,逐步實現整個金融系統的協調發展,增強風險防范能力。此外,我國要加大對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技術研發的支持,力求在數據加密、防火墻等網絡安全技術方面有重大突破,積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互聯網金融網絡防護體系,脫離在硬件設備方面對國外技術的依賴,實現技術上的獨立。
銀行金融市場業務是商業銀行運用利率、匯率等金融工具在國內外的金融市場所開展的投融資以及交易業務。這些金融市場包括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商品市場等。金融市場業務可以利用的基礎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匯率、利率、商品以及股票和債券等不同的金融手段。從廣義上來講,資產管理、托管以及某些金融業務也屬于商業銀行金融市場業務的范疇。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程度的不斷深入,我國的市場經濟面臨著利率市場化和人民幣國際化的新形勢,商業銀行應該緊緊抓住金融市場業務發展的政策機遇,提升商業銀行在金融市場業務方面的競爭力和發展水平。商業銀行金融市場業務具有如下特點:一方面商業銀行可以通過金融市場業務的開展來實現多元化的資產配置,優化資產和負債結構,對銀行資金頭寸進行平衡并有效降低金融投資的風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金融市場業務的開展可以有效降低資本占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銀行資本的充足,緩解了商業銀行資本補充的壓力,實現了盈利增長模式的轉變。
一、商業銀行金融市場可以開展投融資業務
商業銀行金融市場開展的投融資業務分為投資業務和融資業務,是市場主體為了獲取收益并滿足自有資金的流動性需求,利用貨幣和資本市場的金融工具進行的投資和融資等業務活動。投融資業務是商業銀行獲取收益的重要渠道,其投資業務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公司債等固定收益的投資品種。融資業務主要是指通過同業拆借、短期證券、票據貼現等金融工具來進行資金的融入和融出。
二、商業銀行金融市場可以開展利率交易類業務
商業銀行金融市場可以通過即期、遠期以及掉期利率等金融工具進行投資、套利等交易活動來規避利率風險并獲取收益。政府債券、金融機構債券等債券交易和利率掉期、利率期權等利率衍生產品交易都屬于利率交易。我國商業銀行利率交易類業務主要體現在現券買賣、買斷式回購、債券遠期以及記賬式債券柜臺業務和債券結算業務等業務品種方面。
三、商業銀行金融市場可以開展匯率交易類業務
匯率市場內在特定的交割日遵循一定的匯率而進行的不同貨幣間的兌換業務就是匯率交易類業務。我國的銀行匯率交易類業務分為人民幣匯率業務和外幣匯率業務兩個部分。
四、商業銀行金融市場可以開展商品交易類業務
商品交易是指市場主體利用期貨、即期等金融工具開展的與商品有關的交易活動以實現自身套期保值以及套利等目的。我國商業銀行主要開展黃金、白銀和鉑金等貴金屬的實物或者賬戶交易。為了提升商業銀行的綜合競爭力,需要進一步推進債券組合管理,考慮到各類券種的流動性水平、稅收效應、信用風險,及時對資產進行優化處理。
五、商業銀行金融市場可以開展信用交易類業務
直接以信用風險為交易對象的金融業務種類為信用交易,而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合約,將信用風險從貸款、債券等基礎資產中剝離出來并進行轉移的金融業務種類為信用衍生產品。信用衍生產品在信用交易市場占據很重要的地位,是一種中性的金融風險管理工具,然而在實際的交易操作過程中,監管的不到位以及某些激進的投資者抬高杠桿率的投機行為都會導致其規避風險作用的削弱和喪失,甚至會由于杠桿率過高而產生巨大的破壞作用。
六、商業銀行金融市場可以開展承銷交易類業務
承銷業務是一種債務和融資的發行工具,可以為政府機構、非金融企業以及金融機構等提供服務,進行股票和債券的承銷以及資產證券化服務。近幾年來,我國商業銀行的承銷業務獲得迅猛發展。同國外相比,我國商業銀行的金融市場業務在投資品種、資金配置、業務結構以及投資收益率來看都和國外有著很大的差異。究其原因,國內外監管環境和投資環境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在進行諸如股票類的投行業務時,在投資的業務種類和投資規模上面我國的銀行機構受到很大約束和監管,導致我國的金融市場存在資產證券化水平較低,債券市場規模較小,信用類產品的發展相對落后的問題。我國金融市場創立較晚,金融機構數量少,使得境內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數量少,缺乏市場交易的活躍度,市場的流動性受限,金融市場無法獲得快速發展。同時我國商業銀行境外投資的經驗少,缺乏境外投資風險防范和控制意識,需要經驗的不斷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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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現狀。我國的碳金融,是從參與國際市場開始的。2006年開始以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供給方的形式參與國際碳金融交易。到2014年8月17日,中國在聯合國CDM理事會(EB)注冊的CDM項目3804個,實際簽發減排量的CDM項目1400個,約占全世界CDM項目總數量的50%。中國區域性試點碳市場從2013年6月18日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率先上線配額交易,到2014年6月19日重慶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開市,全國七家區域性碳金融市場平臺全部開始配額和自愿減排量(CCCER)的市場交易。到2014年9月1日,全國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控排企業2000家,交易總量1225萬噸,交易總額35264.4萬元,平均每噸28.79元。深、滬、京、粵、津、鄂、渝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的累計交易量分別為1659554噸、1553460噸、961855噸、1293173噸、1059760噸、5284288噸、145000噸,累計交易額分別為113154196.47元、60917272.70元、58057517.80元、70586610.52元、21891494.20元、125417791.75元、4457500.00元。最新交易收盤價格分別為65元、39元、54.60元、43.65元、20.35元、23.79元、30.74元/每噸。其中深、滬、京、粵、津已經完成第一個履約年,履約率都在95%以上。
二、未來碳金融市場展望
1.國際市場展望。2014-2015年期間,我們將看到新西蘭、巴西、智利、韓國、日本、新加坡、瑞士、土耳其、哈薩克斯坦、烏克蘭以及WCT體系的魁北克、美國RGGI以及東京都等國家和地區的碳金融市場或已建成、建設中、完成立法、計劃中、承諾中。國際碳金融市場2013年到2020年每年的全球市場總供給預測為471、457、382、414、358、327、348、373MtCO2e;如果美國只包含電力市場需求,同期全球市場總需求預測為531、601、620、508、450、458、521、573MtCO2e;如果將美國總體經濟運行納入,則同期全球市場總需求預測為574、660、843、784、736、730、796、879MtCO2e。
2.中國碳金融市場路線圖。中國碳金融市場2006年以來,到2018年的12年發展路線圖可以劃分為:2006年以CDM項目供給方式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2008年奧運期間開始在國內進行零星的自愿減排(VER)交易;2011-2012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規劃、準備、制度安排階段;2013-2014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平臺相繼啟動交易階段;2015-2016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平臺調整、改革、整合階段和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體系籌劃及立法;2016-2018年,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體系建立。
三、碳金融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國際碳金融市場兩大問題及對策
1.法律懸空問題。國際碳金融市場的最高制度安排《京都議定書》只約定了2012年12月31日以前的減排承諾。2013年1月1日以后的承諾和文本修改需要四分之三的締約國先在國內完成程序和授權,簽署后才生效。至今還沒有達到生效的締約國簽字國數量。接近2年來,國際碳金融市場處于法律懸空期。有關各方應該在AR5明確了氣候變暖結論的2014年讓新的法律框架生效,運用碳金融平臺的市場張力,推動全球節能減排,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2.排放大國按照《京都議定書》履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問題。美國是全世界人均碳排放量和整體絕對碳排放量的排放大國。卻一直沒有批準和簽署《京都議定書》,甚至影響了其盟友———日本這個另一排放大國曾打算退出《京都議定書》。使得本來供不應求的碳金融市場有時供需倒掛,加上金融危機、債務危機以及歐盟2007年、2012年不讓配額余額進入第二年的下一階段使用等因素,使全球碳金融市場價格曾出現高峰30歐元和低谷0.1歐元的“需求-價格悖論”。AR5的,應當引起各國的進一步高度關注氣候變化,進一步加大限制碳排放的力度,進一步推動碳金融的市場力量。美國聯邦政府應當順應民意,履行大國義務,鼓勵全美學習、推廣加州、RGGI的限制排放市場化措施,借鑒歐盟的碳金融市場經驗,與全球各國一道,共同應對“同一個地球”的氣候變化。當然,中國也是排放大國,已經承諾按照國際公約履行“共同但有區別”的應對氣候變化和限制碳排放責任。建立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和籌劃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并繼續CDM項目的注冊、產生CER,是中國通過碳金融市場途徑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行動。
(二)國內碳金融市場兩大問題及對策
2.中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現狀。我國的碳金融,是從參與國際市場開始的。2006年開始以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供給方的形式參與國際碳金融交易。到2014年8月17日,中國在聯合國CDM理事會(EB)注冊的CDM項目3804個,實際簽發減排量的CDM項目1400個,約占全世界CDM項目總數量的50%。中國區域性試點碳市場從2013年6月18日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率先上線配額交易,到2014年6月19日重慶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開市,全國七家區域性碳金融市場平臺全部開始配額和自愿減排量(CCCER)的市場交易。到2014年9月1日,全國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控排企業2000家,交易總量1225萬噸,交易總額35264.4萬元,平均每噸28.79元。深、滬、京、粵、津、鄂、渝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的累計交易量分別為1659554噸、1553460噸、961855噸、1293173噸、1059760噸、5284288噸、145000噸,累計交易額分別為113154196.47元、60917272.70元、58057517.80元、70586610.52元、21891494.20元、125417791.75元、4457500.00元。最新交易收盤價格分別為65元、39元、54.60元、43.65元、20.35元、23.79元、30.74元/每噸。其中深、滬、京、粵、津已經完成第一個履約年,履約率都在95%以上。
二、未來碳金融市場展望
1.國際市場展望。2014-2015年期間,我們將看到新西蘭、巴西、智利、韓國、日本、新加坡、瑞士、土耳其、哈薩克斯坦、烏克蘭以及WCT體系的魁北克、美國RGGI以及東京都等國家和地區的碳金融市場或已建成、建設中、完成立法、計劃中、承諾中。國際碳金融市場2013年到2020年每年的全球市場總供給預測為471、457、382、414、358、327、348、373MtCO2e;如果美國只包含電力市場需求,同期全球市場總需求預測為531、601、620、508、450、458、521、573MtCO2e;如果將美國總體經濟運行納入,則同期全球市場總需求預測為574、660、843、784、736、730、796、879MtCO2e。2.中國碳金融市場路線圖。中國碳金融市場2006年以來,到2018年的12年發展路線圖可以劃分為:2006年以CDM項目供給方式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2008年奧運期間開始在國內進行零星的自愿減排(VER)交易;2011-2012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規劃、準備、制度安排階段;2013-2014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平臺相繼啟動交易階段;2015-2016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平臺調整、改革、整合階段和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體系籌劃及立法;2016-2018年,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體系建立。
三、碳金融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國際碳金融市場兩大問題及對策
1.法律懸空問題。國際碳金融市場的最高制度安排《京都議定書》只約定了2012年12月31日以前的減排承諾。2013年1月1日以后的承諾和文本修改需要四分之三的締約國先在國內完成程序和授權,簽署后才生效。至今還沒有達到生效的締約國簽字國數量。接近2年來,國際碳金融市場處于法律懸空期。有關各方應該在AR5明確了氣候變暖結論的2014年讓新的法律框架生效,運用碳金融平臺的市場張力,推動全球節能減排,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2.排放大國按照《京都議定書》履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問題。美國是全世界人均碳排放量和整體絕對碳排放量的排放大國。卻一直沒有批準和簽署《京都議定書》,甚至影響了其盟友———日本這個另一排放大國曾打算退出《京都議定書》。使得本來供不應求的碳金融市場有時供需倒掛,加上金融危機、債務危機以及歐盟2007年、2012年不讓配額余額進入第二年的下一階段使用等因素,使全球碳金融市場價格曾出現高峰30歐元和低谷0.1歐元的“需求-價格悖論”。AR5的,應當引起各國的進一步高度關注氣候變化,進一步加大限制碳排放的力度,進一步推動碳金融的市場力量。美國聯邦政府應當順應民意,履行大國義務,鼓勵全美學習、推廣加州、RGGI的限制排放市場化措施,借鑒歐盟的碳金融市場經驗,與全球各國一道,共同應對“同一個地球”的氣候變化。當然,中國也是排放大國,已經承諾按照國際公約履行“共同但有區別”的應對氣候變化和限制碳排放責任。建立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和籌劃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并繼續CDM項目的注冊、產生CER,是中國通過碳金融市場途徑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行動。
(二)國內碳金融市場兩大問題及對策
2.與新型城鎮化推進相適應
在北京遠郊區縣的鄉鎮地區,金融體系不完善的現象隨處可見。機構類型單一,業務簡單,分布不均勻,甚至出現金融機構的空白地區,鄉鎮金融市場缺乏競爭機制,經營效率低下。金融機構類型少且功能單一,除了銀行之外幾乎沒有信托、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即使是銀行也多為信用社和儲蓄所,多數大型國有銀行在上市前為了經營利潤都紛紛撤出鄉鎮市場,有些原以農村市場定位的大型銀行也在布局上更加重視城市網點設置,忽視鄉鎮網點設置。不管從國際經驗看,還是立足國內實際情況,北京的城鎮化仍然有一個漫長的過程要走。與之相伴,相關的金融需求將是一個不斷產生、持續釋放的長期過程。既要按照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要求,努力打造開放、多元、協調和創新的綜合性城鎮化金融服務體系,彌補金融資源的不足,又要加快金融創新,創造性地破解城鎮化融資中的制度瓶頸,規避城鎮化過程中的金融抑制問題。
一是提高金融服務覆蓋面。進一步完善新型城鎮化的金融組織體系,形成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民營性金融等多種形式并存的金融服務格局,不斷提高城鎮建設的金融服務覆蓋面。發展壯大地方股份制銀行,加快推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和組織發展。同時積極引入民間資本,為北京市鄉村地區的金融市場引入活力,為鄉鎮地區融資提供更加高效、安全、快捷、多元化的選擇,為城鎮經濟主體提供個性化投融資和保險服務。
二是配套扶持政策。特別是在相關監管政策上采取差異化監管方式,對北京市一些偏遠鄉鎮,特別是經濟發展較為薄弱地區改制的金融機構,應從政府和監管兩條線上給予資產或稅收政策上的扶持和傾斜。積極鼓勵北京銀行、北京農村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做好帶頭示范作用,在鄉鎮建立具備完善功能的現代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平臺機構,鼓勵并推動其引入民間資本。
三是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應大力培育和發展縣域農業擔保、評估、公證等中介機構,規范抵押、擔保等中介收費;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擔保、農業小額貸款擔保,政策性農業保險等機制,提高抵御風險能力;在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村互助合作保險的同時,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開拓農村保險市場。同時,進一步創新金融服務和融資產品,增加環境保護、居民服務、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的資金投入,努力提升城鎮化的“軟件”水平。四是推動京津冀金融產業協作。北京市遠郊區縣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靠近津、冀地區。
(一)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制度設計缺失
1、未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特點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國的《銀行法》、《證券法》和《保險法》都是基于傳統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滿足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監管要求,如為控制傳統金融機構信用風險而設定的資本充足率、杠桿率等規定,對互聯網金融的適用性較弱;對于P2P貸款、眾籌融資等新的融資類業務無相關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領域,雖然我國已經初步構建起網上支付業務的管理體系,但在二維碼支付、虛擬信用卡支付等新興領域,很多政策仍處于空白階段。互聯網金融市場一旦發生經濟案件,投資者將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維護自身權益。
2、監管主體處于多頭和部分監管真空狀態。目前互聯網金融市場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監管,互聯網基金理財由證監會監管,互聯網保險由保監會監管,市場處于分業監管狀態,并且沒有形成互動協調機制;現在互聯網企業多為跨界經營,涵蓋支付、信貸、擔保、保險、基金理財等多個領域,各業務之間存在著大量關聯和交易,由于各監管部門只負責相應職責,因此對于業務之間的關聯和交易存在監管真空;同時P2P借貸、眾籌融資、網絡貨幣等新業態尚未明確監管主體,監管信用風險更無從談起。
(二)對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的監控手段薄弱
1、對參與主體的合規性沒有設定有效驗證,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對稱風險。互聯網金融交易信息的傳遞、支付結算都在虛擬的電子世界中進行,使得市場的信息不對稱風險很大。加之對于主體身份識別、信用違約記錄、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風險評價要素并未設立系統的驗證方案,更加大了互聯網金融交易的信用風險。如第三方支付機構在辦理大額資金匯劃時無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驗工具;P2P網貸平臺風險準備金不足的違規性問題無系統核查、也沒有資本約束設置,目前已發生過多起卷款潛逃事件。
2、對互聯網滯留資金沒有實現有效跟蹤,導致信用風險積聚。在進行互聯網金融交易時,首先必須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開設賬戶,之后資金才能在互聯網上流轉。雖然在資金的調撥過程中,依舊離不開銀行的底層服務,但從業務性質上,第三方支付平臺事實上從事了與銀行結算類似的業務。沉淀資金往往會在第三方處滯留一兩天甚至一兩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擔保和監管,大量的資金沉淀會導致其信用風險積聚;當第三方支付平臺在各銀行系統賬戶軋差結算時,每筆客戶資金的來龍去脈變得更為復雜,又相當于屏蔽了外部對資金流向的識別,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注冊虛擬賬戶的任意主體,都可以輕松實現不同賬戶間的資金轉移(如網絡洗錢)。
(三)對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聯網金融市場由多邊信用共同建立,網絡節點交互聯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波及整個網絡。由于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隱蔽性強,關聯度高,目前還沒有建立有效的風險識別和分析手段。
1、未與央行征信系統關聯,信用風險識別手段單一。除傳統的金融機構外,互聯網公司尚無法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相互之間也沒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目前互聯網公司信用風險審核主要依托其網絡平臺,信用風險識別手段單一,對借款人的信用審核完全憑借各自的審核技術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聯網公司作為互聯網金融市場多邊信用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其技術風險以及平臺的脆弱性對整個金融網絡的影響不容忽視。
2、面對互聯網海量信息,傳統信用風險分析方法難以運用。互聯網金融市場信息具有無限性、廣泛性、無序性等特點,海量的信用交易數據儲存在網絡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數據庫中,在提取數據進行信用風險分析時,不可避免地被大量無用信息所困擾,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難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斷。
(四)對互聯網金融市場各種非預期事件沒有系統化應對方案一方面,在互聯網環境下,金融市場面對的是開放的網絡通訊系統、不健全的網絡監管、各種非預期的電腦黑客以及不成熟的電子身份識別技術和機密技術,存在著巨大安全隱患,若爆發系統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圍攻擊,將可能導致各類金融資料泄露和交易記錄損失。另一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基礎架構所使用的大部分軟硬件系統均是國外研發,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互聯網金融設備較為匱乏,使得我國整體互聯網金融安全面臨一定威脅。而對于上述因素對金融數據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響,目前還沒有建立相應的系統化應對方案。
二、國際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的經驗
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信用風險管理在全世界都面臨挑戰。因為互聯網金融并未改變金融的本質,而美國、英國等成熟市場對各類金融業務的監管體制相對健全,體系內各類法律法規協調配合機制較為完善,能大體涵蓋接納互聯網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顯的監管空白,通過分析總結他們的管理經驗,可以為我國提供參考借鑒。
(一)美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美國作為信用風險管理理念的發源國,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風險管控體系,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美國更加重視對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對于互聯網金融市場這一新渠道業務,美國政府從宏觀到微觀建立了相對完整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
1、根據互聯網金融特點迅速補充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對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的風險控制方面,從網絡信息安全、電子簽名、電子交易等方面補充出臺了《網絡信息安全穩健操作指南》、《國際國內電子商務簽名法》、《電子銀行業務—安全與穩健程序》等系列規則。如《國際國內電子商務簽名法》中規定,必須事前向消費者充分說明其享有的權利及撤銷同意的權利、條件及后果等;消費者有調取和保存電子記錄的權利,消費者享有無條件撤銷同意的權利。
2、構建嚴密的監管體系并建立互相協作機制。以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為例,出臺了《愛國者法》、《電子資金轉移法》、《誠實借貸法》等法案,并要求聯邦和州兩個層面,采用現場和非現場核查手段重點對交易過程進行嚴密監管,最大限度減少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如《愛國者法》中規定,將第三方支付平臺定位為貨幣服務企業,要在美國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行網絡注冊,并及時匯報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記錄。
3、設立專門信息平臺,對接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各類需求。隨著大量金融業務遷至互聯網上交易,各類高科技網絡詐騙花樣百出,對此,美國政府設立專欄網站,實時更新互聯網詐騙、消費者權益受損等案例,開展廣泛的互聯網消費權益警示教育,促進公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旨在降低互聯網金融消費損失;此外,美國聯邦調查局和白領犯罪中心聯合組建了互聯網犯罪投訴中心,消費者一旦發現權益受到侵害,可通過電話、電郵和上門等多渠道進行投訴。
4、微觀審慎的監管。根據互聯網金融市場變化,對新推出的各類產品制定詳細完善的監管規則。比如對于市場新推出的眾籌業務,主要是從防范風險、保護投資人的角度進行規定:首先是對項目融資總規模限制,每個項目在12個月內的融資規模不超過100萬美元;其次是投資人投資規模限制,根據每個投資人的財務情況對融資規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資人年收入或凈值低于10萬美元,總投資額不能超過2000美元或其總收入的5%。
(二)英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英國除了像美國一樣,將互聯網金融納入現有監管框架內、補充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外,還進行了一些有特點的嘗試。
1、行業自律組織承擔監管職能。英國英格蘭銀行的金融行為監管局(FCA)負責監管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行為,當然也包括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但因該部門制定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規流程較長,在具體法規流程未出臺前,允許自律性較強的行業協會承擔相關監管職能。如英國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額貸款行業協會,已發展成為良好的行業自律組織,協會章程對借款人設立了最低標準要求,對整個行業規范、良性競爭及消費者保護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2、充分結合現有征信體系,促進信用信息雙向溝通。英國利用市場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體系,可提供準確的信用記錄,實現機構與客戶間對稱、雙向的信息獲取;同時與多家銀行實現征信數據共享,將客戶信用等級與系統中的信用評分掛鉤,為互聯網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資料分享、事中信息數據交互、事后信用約束服務,降低互聯網交易不透明風險。
三、管理體系構建的建議
綜合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管理現狀,參考國際管理經驗,建議從完善制度體系、豐富風控手段和建立互聯網安全標準三方面構建管理體系。
(一)在現有框架下,補充完善互聯網金融法規及監管體系
1、加快互聯網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互聯網參與主體進行約束,針對互聯網企業特點制定風險準備金制度,根據互聯網金融業務特征制定市場準入機制;對金融交易過程加大風險控制,建立交易過程監控法規,通過現場和非現場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互聯網滯留資金實行有效跟蹤,對于電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臺數字簽名以及電子憑證有效性的條件和標準;針對網絡金融犯罪加大懲治力度,以降低網絡金融犯罪案的發生幾率。
2、根據參與主體特征,建立分工明確的監管框架。傳統金融機構開展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是傳統業務向互聯網的延伸,對其監管已形成較為成熟的體系,其風險主要來自網絡建設和運營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務部等部門可監管傳統金融機構的互聯網建設和互聯網金融運營業務;互聯網企業利用成熟的互聯網運營手段和技術將金融業務嫁接于互聯網,其風險主要來自金融業務相關方面,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要對其強化金融關聯業務的監管,并且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地帶。
3、發揮行業協會組織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屬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牽頭,與75家機構共同成立了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這被認為是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領域最高水準的行業自律機構,被視為互聯網金融邁向行業監管的過渡性舉措。行業協會可根據創新業務特點,在相關法律法規未出臺前,先行設定行業標準,規范相關業務發展,在促進新業務發展的同時也防止和緩沖風險影響。
(二)建立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信用風險管理手段
1、豐富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數據庫,加快配套征信系統建設。一方面,創建互聯網金融數據庫,全面采集互聯網金融平臺信息,建立覆蓋全社會的互聯網征信體系數據庫,同時關聯央行征信系統,對比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另一方面,將互聯網金融市場信息傳遞給央行征信系統,實時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數據庫信息,為客觀評價企業和個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數據保障。
2、設立互聯網金融投訴平臺,掌握一手信用違約數據。可以參照美國政府的做法,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門聯合成立互聯網金融犯罪投訴中心,接受消費者多渠道投訴,掌握市場真實信用風險狀況。同時設立專門網站,實時更新詐騙案例,進行互聯網消費權益警示教育,促進公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3、建立面向互聯網市場的信用風險識別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聯網金融數據庫平臺為基礎,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數據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選價值信息,并與傳統信用風險度量模型結合,開發綜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過對數據庫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聯網金融市場評分機制和信用審核機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聯網金融市場屬于新興市場,參與主體多為非專業金融機構和人士,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預測和控制能力相對較弱,可在數據庫平臺上增加信用風險自評模塊,方便互聯網企業通過平臺數據監測自身風險能力、改進業務營運環境,完善金融網絡多邊信用環境。
(三)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安全標準,從根本上確保互聯網金融交易的安全我國應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現狀,建立互聯網金融技術標準體系,盡快與國際上的計算機網絡安全標準和規范接軌,使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業執行統一的技術標準,逐步實現整個金融系統的協調發展,增強風險防范能力。此外,我國要加大對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技術研發的支持,力求在數據加密、防火墻等網絡安全技術方面有重大突破,積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互聯網金融網絡防護體系,脫離在硬件設備方面對國外技術的依賴,實現技術上的獨立。
1.長吉圖先導區經濟的強勁增長的需要。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的發展綱要中,提出長吉圖區域經濟發展目標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到2012年經濟總量翻一番。到2020年,長吉圖地區實現經濟總量翻兩番的目標。2009~2013年吉林省地區生產總值及其增長速度基本上高于全國的總體水平,詳見圖2。2013年吉林省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12981.46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8.3%,高于當期全國平均增速0.6個百分點。吉林省地區生產總值總量居全國第21位,比2012年前移一位。
2.長吉圖區域的進出口貿易發展的需要。根據海關統計,自2008-2013年吉林省進出口總額連年增長,各年分別達到133.41、117.49、68.46、220.43、245.72和258.53億美元,詳見圖3。2013全年全省累計完成外貿進出口總值258.53億美元,同比增長5.2%。其中,累計完成出口總值67.57億美元,累計完成進口總值190.96億美元。全年全省實際利用外資總額達到67.64億美元,同比增長16.3%。其中,外商直接投資額18.19億美元,同比增長10.4%,高于當期全國平均增長水平5.1個百分點。全年全省實際利用外省資金達到4852.10億元,同比增長26.6%。在2008~2013年吉林省進出口數據中我們發現,吉林省的進口總額中占絕對比重的是進口,詳見圖3。僅以2013年來計算的話,吉林省的進口總額在全省進出口總額中大約占到了73.86%。進口規模增大所帶來的貨款結算壓力對外進出口貿易平穩發展至關重要,結合吉林省進口規模大和實際利用外資數量增長的實際,需要建立分離型國際金融市場,實現便捷迅速的資金融通,保證和促進省內經濟的平穩發展。
3.長吉圖先導區固定資產投資較快增長的需要。根據吉林省統計局的《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和《2013年我省固定資產投資保持較快增長》的報告,吉林省包括長吉圖先導區2008~2012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速維持了快速增長的勢頭,5年間維持了平均每年32.62%的增長勢頭。[3]2013年吉林省完成固定資產投資9880.00億元,同比增長20%,高于當期全國平均增速0.4個百分點。分產業看,第一、二、三產業分別完成投資246.38億元、5446.85億元和4186.7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62.1%、19.7%和18.7%。重點制造行業投資保持了較高增速。全省汽車制造、化纖制造、醫藥、建材、紡織服裝服飾等行業的投資額分別比上年增長32.5%、85.3%、40.7%、25.8%和57.1%。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投資分別比上年增長32.6%、109%、135%、170%。居民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餐飲業、娛樂業投資分別比上年增長121%、52.8%、36.1%、48.8%、96.0%。但是,在維持了5年固定資產投資較快增長之后,2013年的吉林省固定資產投資增速降到了20%。吉林省固定資產投資增速的下降有很多原因,資金供給不足是原因之一,如果國際金融市場能夠提供長吉圖先導區經濟建設足夠的資金供給,就能夠給吉林省及長吉圖先導區的跨越式發展創造更多的機遇和更好的保障。
4.吉林省金融資源整合發展的需要。近幾年來,吉林省內金融機構數量和規模都有了較快增長,一方面為國際金融市場的構筑創造了條件,另一方面也提醒我們吉林省金融資源與金融要素的配置與整合不容忽視。長吉圖先導區設立之后,吉林省及長吉圖區域內,金融機構數量、從業人數量及金融資產總額都有了一定的增長。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吉林省擁有政策性銀行2家: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6家: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普通股份制商業銀行7家:光大銀行、浦發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華夏銀行;外資銀行1家:韓亞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4家:華融、長城、東方、信達。這些金融機構在吉林省設有一級分行20家,異地城市商業銀行1家;屬地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87家,城市商業銀行1家,農村商業銀行6家,農村合作銀行1家,農村信用合作聯社43家,農村信用社4家,村鎮銀行21家,貸款公司1家,農村資金互助社4家,信托投資公司2家。還有2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一汽財務和森工財務,1家汽車金融公司。支行及以下營業網點4554家。[4]金融機構的廣泛設立為打破金融壟斷創造了條件,但是也容易造成一哄而上、服務質量差、人員素質低、甚至是不正當競爭的局面,嚴重的情況下可能造成金融混亂。
二、長吉圖先導區分離型國際金融市場構建策略
所謂分離型國際金融市場,是指受政策誘導與推動,專門為非居民交易設立的在岸金融業務與離岸金融業務分離的市場。其優點在于既便于金融監管又可以阻擋國際金融市場的沖擊。長吉圖先導區分離型國際金融市場的構建,應該依據國際金融市場形成的一般條件:政局穩定、有較強的國際經濟活力、外匯管制少、國內金融市場發達、地理位置好、擁有高水平的專業人才等,創造條件積極促成。
1.盡力減少資本跨國流動的費用。減少資本跨疆界流動的審批手續與費用、縮短資金流動的時間、降低資金流動成本是吸引國際資本和構建國際金融市場的的重要手段。早在2012年的博鰲論壇上,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發表主旨演講時就指出,中國未來將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歡迎外商投資的同時,鼓勵中國企業進行海外投資。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博鰲亞洲論壇上表示,中國鼓勵資本“走出去”的戰略,鼓勵中國企業和居民在海外投資。目前中國企業和其他一些商業機構,有越來越多的海外投資。中國未來可能進一步放松管制,允許中國企業和居民能夠更方便地進行海外投資,這是政策改革的一個方向。長吉圖先導區自建成以來便享有一些國家稅收政策,經吉林省地稅局對現行的涉稅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分進行歸納,發現長吉圖先導區共享有189條適用稅收優惠政策,其中涉及地方稅收的12個稅種,采取9種稅收優惠方式,惠及16大行業。2012~2013年以來,吉林省地稅局為長吉圖區域內高新技術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9531.09萬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1231.33萬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4399.79萬元;為金融保險服務業減免營業稅6.2億元。但是要建成國際金融市場,還需要進一步放松管制降低稅負,使長吉圖先導區產生資金吸引力,這點尤為重要。
2.加快利率市場化步伐。利率市場化是指貨幣利率由國家統一管理制定的直接利率管理體制,向以市場供求為基礎間接利率管理體制過渡的過程。包括利率決定、利率傳導、利率結構和利率管理的市場化。實際上,它就是將利率的決策權,由國家包攬轉變成由金融機構根據資金狀況和對金融市場動向的判斷,來自主調節利率水平的變革,最終形成以市場供求為基礎、中央銀行基準利率為指導,由市場供求決定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市場利率體系和利率形成機制。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國際金融市場一般容易形成于金融自由化程度較高的國家和地區,也包括了利率管制放松,資產定價機制靈活,資金價格可以隨著市場資金供求的變化而變化,利率風險較小、金融企業操作靈活、有利于金融企業市場化運作的地區。
一、涉外金融交易的界定
構成金融交易的基礎要素有三個:籌資人、投資人、交易貨幣。一般意義上,一國金融市場(完全)對外開放與一國建立(與國際接軌)國際金融市場在概念上具有等價意義。當一國金融市場未完全開放時,客觀地存在“涉外金融交易”概念,涉外金融交易既與國內金融交易不同,也與國際金融交易不同。
關于什么是國際金融交易,理論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種觀點可被稱為“市場論”,其劃分標準是資金是否跨境流動;另一種觀點可被稱為“要素論”,劃分標準是金融交易活動中是否存在“涉外因素”。而“市場論”認為國際金融交易是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進行。可以下圖表示。
在上圖中,①屬于國內金融交易,②③④屬于國際金融交易。“涉外因素論”認為,將構成金融交易的基礎要素:籌資人、投資人、貨幣進行組合,可產生以下幾個不同的結果:
1.投資人以其本國貨幣貸款給其本國居民;
2.投資人以外國貨幣貸款給其本國居民;
3.投資人以其本國貨幣貸款給非本國居民;
4.投資人以外國貨幣(第三國貨幣)貸款給非本國居民;
5.投資人以外國貨幣(籌資人國貨幣)貸款給非本國居民;
第1種情況是100%的國內金融交易,但若擔保人為境外機構,或資金被用于國際貿易,這種交易可能被認為是國際金融交易。
第3、4、5種情況,無論按“市場論”或“要素論”的標準,都是國際金融交易。
第2種情況,按“市場論”應為國內金融交易,按“要素論”應為國際金融交易。在我國現行規章制度管理下,這類交易被稱為“涉外金融交易”中的“外匯貸款,’(外匯貸款屬于“涉外貸款”,涉外貸款包括:外匯貸款、對外商投資企業貸款、外貿貸款)。
此外,還有人從國際收支統計口徑出發,以交易結果是否引起國際收支變動乃至是否影響一國外債而判斷是屬國內金融交易或屬國際金融交易。筆者認為,應該將涉外金融交易分為廣義和狹義兩類。
在上述五種組合中,除第1種以外,其余四類都應界定為廣義的涉外金融交易(廣義的金融交易包含國際金融交易);界定狹義的涉外金融交易標準應是金融交易是否存在國家金融管制。在2、3、4、5種組合列中凡以市場機制為主要調節機制的金融交易應定義為國際金融交易;凡以國家金融管制為主要調節機制的金融交易應定義為涉外金融交易。
金融交易中的國際金融交易和涉外金融交易是極其復雜的金融交易,其交易結果、狀況直接涉及一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深層次地影響一國內外均衡。因此,在傳統經濟向現代經濟轉型中,各國均經歷過或正在經歷著金融市場由管制到開放的過程。
二、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路徑
如果將金融市場“對外完全開放”和“對外完全不開放”作為一數軸的兩端,在“完全不開放”端點附近,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金融交易大部分屬于涉外金融交易,相應的金融交易處于國家較嚴格的金融管制之中;當向另一端移動時,意味著出現了國際金融交易與涉外金融交易的替代,國家金融管制趨于放松。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資本市場開放都是必需面對的重大間題。對于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來說,過快開放資本市場導致的金融經濟體系的波動成為一個共同面臨的問題。墨西哥于1993年實行資本項目自由兌換,1994年徹底開放資本市場,允許51家外國銀行、證券、保險和其他金融機構進人。
資本市場的過早開放使得國內經濟中潛在和積累的矛盾在宏觀經濟出現問題時徹底地爆發出來,釀成1994年12月的經濟危機。韓國的情形與此類似,1996年為了加人oECD,被迫接受金融自由化要求,接受允許企業自由借款的條款。一年之后的1997年,韓國也在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沖擊下卷人嚴重的經濟危機。日本作為延遲推進資本市場開放的另一類范例,同樣值得關注。日本1964年承擔IMF第8條款開放經常賬戶義務,1984年對《外匯及其外貿管理法》進行修改,放松了對資本項目的管制,這一過程用了20年時間。并且至今依然保留著許多限制外資進人,以及對國內金融機構進行保護的措施。對于金融市場的過度保護,使得金融體系始終缺乏足夠的競爭力,這可能是導致日本經濟近年來停滯不前的根本原因之一。
綜觀各國金融市場開放的過程,都存在著如何防范金融風險的問題。因為防范金融風險是金融監管的基本目標。這樣在一國金融開放的過程中存在著雙重目標統籌協調問題:實現金融開放和防范金融風險。為此,存在兩種不同的做法:一是強化管制,通過限制金融機構的經營業務范圍、控制金融產品的價格來保證金融市場的穩定,這是許多發展中國家通常采取的做法。這種做法會導致金融業競爭力低下,實質上是以犧牲金融市場的發展為代價。并且由于強化金融管制產生了金融風險的積累,當金融市場開放后,往往長期聚集起來的金融風險在出現導火索時驟然爆發了。另一種做法是:放松管制,通過強化金融市場競爭,促進金融市場的發育與金融業的發展。這種方式大體可分為兩種:休克式和漸進式。前一種方式往往導致一國出現若干年國民經濟的衰退,社會和政治領域經歷較長的動蕩和混亂,社會發展在歷史的軌道上轉向。后一方式現在得到較廣泛的認可,認為在這種方式下,在金融管制逐步放松的過程中,由于金融風險會不斷暴露和釋放出來,在應對風險的過程中,金融機構的風險防范能力和監管機構的風險監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從而有利于金融安全。當然,這種方式由于金融市場開放歷時較長,可能使金融領域的不確定性增加。如果在這一過程中對國內機構保護過多,會使金融體系缺乏競爭力,日本就是例證。因此,在金融市場開放過程中,必須把握住放松金融管制的順序、路徑和節奏。
以往,我國金融監管較多地傾向于不斷強化管制,金融市場沒有得到應有的發育,金融機構的競爭力相對較弱。但是在實施漸進式改革和開放的指導思想下,我國在金融市場開放中,實際上形成了符合中國實際的開放路徑:設立涉外金融交易—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的領域、規模—逐步增強涉外金融交易的市場性。這實際上是使涉外金融交易成為金融市場逐步開放的一個操作平臺(盡管在改革的歷史進程中,這一路徑是在為了解決當時宏觀經濟所面臨的問題而形成的)。根據中國的承諾,加人WTO后,我國金融市場將大幅度對外開放。在開放的過程中,外資金融機構將利用其雄厚的資金實力、靈活的經營手段和先進的管理水平,與國內金融機構展開競爭。外部的金融市場動蕩將如何影響我國金融運行的安全和穩定,取決于國內金融機構能否抵御激烈的外部競爭和外來沖擊。又由于任何金融開放都是一種制度變遷,而制度變遷存在著路徑依賴,因此,總結分析以往的金融開放路徑,探討如何為今后的金融開放構建更加合理、有效的操作平臺,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外匯體制改革:從涉外金融交易向國際金融交易轉變的制度演進案例分析
中國自1978年一2002年,進出口貿易增長了1748.73%。外匯體制改革是過去這20年推動中國出口成長的一個重要因素。改革開放以來,對外貿易嚴格按照中央計劃部門制定的進出口計劃經營。國家計劃委員會制訂計劃時,首先開列一份必須進口的物品清單,然后根據所需款額,找出國內能夠出口以換取這筆外匯的物資。由于當時匯率對外貿水平和進出口貨種的影響甚微,當局遂參照旅游業、華僑匯款等少數非貿易性活動可能受到的影響以制訂匯率。主要根據中國一籃子消費品與世界各大城市的相對價格而做出。由于中國不少消費品定價偏低,因而大大高估了人民幣。
998年,中國決定開放經濟、拓展外貿。隨著外貿權下放到地方政府和企業,匯率由原來制訂外貿計劃時的會計手段,變成推動進出口決策的重要信號。最初出臺的措施,主要是為了抵消匯率偏高而對出口的抑制。其后,為進一步推動對外貿易發展,國家對匯率制度進行了多項改革:
第一,逐步下調官方匯率,以抵消出口成本上漲的影響。
第二,實施外匯留成制度,允許出口企業和地方政府保留部分外匯收人,以滿足自身進口需要。
第三,開放外匯調劑中心,讓出口企業可把外匯留成以較為有利的匯率折換成人民幣。在隨后的十多年中,國家以貶值為基本措施,來刺激對外貿易的發展。第一次貶值是1981年1月,以2.8元人民幣對1美元為內部結算價(創匯成本)。制訂內部結算價時,管理當局以賺取1美元外匯的平均成本為基數,在此水平上追加10%的“利潤”率。這次貶值是中國外匯政策的一個轉折點:主要根據創匯成本,而非國內消費品相對于海外的價格而制訂匯率水平。1983年到1993年期間,由于創匯成本在這期間內不斷上漲,當局不斷下調匯率,使出口較為有利可圖。這期間,人民幣先后六次貶值,幅度由9.6%到44.9%不等,官定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由2.8:1調到5.32:1。19叫年1月1日匯率并軌,官方匯率更一舉下調到8.7:l水平。當年,出口、旅游和外來直接投資增幅分別高達31.9%、56.4%和22.7%。外匯儲備在1994年和1995年分別增長114.5%和42.6%,1998年5月達到1409億美元。由于外匯供應增加,官方匯率逐步輕微上調。1998年4月后,官方匯率大約處于8.28元人民幣對1美元的水平。貶值基本上是在市場“倒逼”下實施的,因此,貶值在一定角度上可看成是對管制的放松。
出口企業自1978年起獲準留成外匯。其后,留成的比例顯著提高。1979年規定,地方政府的出口如果超越前一年的水平,獲準留成超出部分的40%。1985年,獲準的外匯留成已不少于出口總額的25%。1991年,留成更可高達出口總額的30%,但中央政府保留權利,必要時得以調劑價收購企業30%的外匯收人(1994年統一匯價后,留成制度便被撤銷)。留成制度實施后不久,出口企業和地方政府獲準將外匯配額轉售給需要外匯作進口用的單位。這一來,企業與企業也就能夠在市場上兌換外匯。持有配額的單位由于能更好地利用其外匯留成,拓展出口的積極性更高。除了用來進口產品設備,出口單位還可以以高于官方的匯率換取留成的利潤。留成制度擴大了涉外金融交易規模,引人了市場機制。如同留成制度,外匯調劑市場事實上也逐步加大了涉外金融交易規模;逐步加人和加大市場的機制。
1950年,中國銀行廣東分行率先開辦外匯調劑服務。有關業務迅即擴至內地12個大城市。早期的交易價是3.08元人民幣對l美元。1985年,深圳設立第一家官方的外匯調劑中心。翌年,上海和北京跟進。再一年后,同類中心擴大至天津。在1985年到1987年,外匯調劑中心只對中外合資企業提供服務,國內企業不得參與。1987年,國內的輕工業公司、工藝品公司和服裝業也獲準在調節市場上出售留成。1988年4月,所有國內企業都獲準在調劑中心上出售留成。外匯管制放寬后,外匯中心的數目和交易量都有所增加。1992年12月底,全國有100多家調劑中心,交易額達到250億美元。在1994年的改革中,全國性的銀行同業外匯市場取代了調劑中心,并實施外匯結售制度。出口企業所有外匯收人按規定一律須出售給指定的銀行。對進口企業而言,企業只要向當局授權的銀行出示進口合同和境外金融機構簽發的付款通知,即可換取外匯。
以上措施,從一個角度看,實際上起到了逐步放松對涉外金融交易的嚴厲管制。1994年以來,最根本的變革也許是撤銷調劑市場,在國內設立統一的全國性銀行同業外匯市場。
在新制度下,國家通過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和外經貿部實施的行政控制來維持匯率的穩定性和經常賬差額,而非借著對經常賬的來往實施外匯管制。在新的制度下,匯率不僅影響進出口,還通過各種市場和機制間的聯系,對經濟造成廣泛的影響。因此,制訂匯率不再只是貿易和經常賬的問題,必須同時考慮到宏觀經濟的穩定性、各種不同利益團體的平衡、貨幣及財政政策等廣泛的問題。由于中國對內和對外經濟部門之間存在著一定的關系,制訂匯率時,也就不能只是為了促進出口。事實上,經過1994年的改革,中國基本上不再以創匯成本來制訂人民幣匯率。從1994年到1997年,中國的一般物價水平漲幅約50%,創匯成本也顯著上升,但由于外匯供應增長,人民幣匯率反而輕微上揚。人民幣升值,加上出口成本上升,降低了出口的盈利性。隨著市場機制作用的加大,中國經濟對內和對外部門之間的聯系加強,匯率的影響擴散到外貿以外的部門。中國利用匯率政策以促進出口的自由度因而有所下降。1996年以后,出口增長幅度一波三折,19%年出口只增長了1.5%,1997年出口上升20.9%,1998年,出口升幅較1997年大幅回落,1999年抬升,2000年大幅上升,2001年又大幅回落。雖然出口部門力促人民幣貶值,中國人民銀行為了實現國民經濟內外均衡,仍然保持匯率穩定。2002年初,國家進一步改革、完善有管理的人民幣匯率制度和人民幣外匯市場交易制度,提高外匯指定銀行周轉金額度,降低進口企業設立外匯賬戶門檻;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出口企業售匯自主意愿。前不久,金融管理當局又批準四大國有銀行開展外匯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至此,在經常賬戶項下,人民幣與外匯間的兌換(交易),在市場機制對管制的替代過程中,不斷向市場化方向演變,現在離進出口企業完全意愿結售匯越來越近。
筆者認為經常項下外匯市場的開放,客觀地看,對宏觀經濟的影響是比較成功的。資本市場的開放應遵循著這一基本思路:在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規模和逐步放松對涉外金融交易的管制中,逐步開放資本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