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02 18:42:2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法律服務窗口,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社會力量購買法律援助服務,在體現社會公益性基礎上合理確定購買價格,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法律援助服務工作。邀請社會律師參與12348法律援助電訊熱線服務平臺、法律援助服務窗口值班及其他法律援助活動,增加律師在法院法援工作站值班的次數。完善“12348”法律服務專線系統的配套功能建設。同徽瀚律師事務所簽訂《區司法局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項目合同》,由律所安排律師每周固定時間在法院值班,接待來訪群眾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上半年共計受理案件214件,完成全年任務的45%,非訴咨詢錄入931件。受理的214件案件中民事案件67件,刑事案件147件。訴訟類案件占比100%,刑事案件占比69%。
二、建立法律援助辦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
每兩年一次,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律師辦案成本,根據法律援助工作發展實際需要,制定法律援助服務資金支付標準。
對法律援助案件實施辦案質量評價,評定一、二、三級三個等次,建立法律援助辦案補貼與辦案質量掛鉤的發放制度,第一等次在補貼標準基礎上浮10%。第三等次在補貼標準基礎上下降10%。
省里統籌安排的資金直接撥付到區財政,區財政配套保障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法律援助獨立項目帳、建立獨立賬簿、如實記載法律援助收入支出明細,單獨核算和反映法律援助資金使用情況,確保專款專用,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三、建設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根據省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要求,在法律援助窗口的基礎上建設了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對平臺形象識別系統進行了規范,新增了談話室,設置了群眾辦事等待區,同時配備了辦公桌椅、鐵皮文件柜、電腦、照相機等辦公設施;并在醒目的位置設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指南,法律援助流程圖,列明法律援助的條件、范圍、申請程序、辦案流程等基本內容,公布了法律援助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便民服務窗口的升級改造,實現了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律師咨詢一條龍式服務,使受援群眾可在大廳內實現法律援助全程辦理,為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提供了更加方便的工作平臺。
一是媒體有影有聲。在《如皋動態》上公布“12348”法律服務專線值班律師個人信息;在如皋電視臺《媒體民生》《法制縱橫》等欄目講述法律援助
案例;組織律師定期參與如皋電臺《走進政風行風熱線》等欄目解答咨詢。
二是載體有模有樣。考慮基層群眾實際需要,結合季節等因素,創新宣傳模式,免費發放口杯、雨傘、購物袋,小扇子,新年年歷等法援公益宣傳產品,確保法律援助宣傳真正進村入戶。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把每個案件辦成精品案件”,號召每個受援人在獲得援助的同時,義務向周邊群眾宣傳法律援助,通過報紙、電視、電臺等眾媒體,向皋城老百姓講述身邊由法律援助真實案件改編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進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強質量控制實現應援優援
質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們將在現有的基礎上堅持不懈抓質量。
1.關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優配制。加強對專職援助律師培訓,為每一名律師有所側重的確定一個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時,充分考慮法律工作者的業務專長、執業水平及履行義務量,將法律援助義務與自愿相結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開通申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授權法律服務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方便群眾就近獲得法律援助;二是實施“點援制”,建立“執業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庫”,由受援人挑選自己滿意的法律工作者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2.全程跟蹤,建立案件辦理質量監控制。通過“三三五”模式加大對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實“三項制度”——“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加強“三個環節”監控,對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個環節加強辦案質量管理,強化辦案監督;在“五性”上見成效,即從“服務能力的可靠性,服務行為的規范性、及時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滿意性”等五個方面下功夫,著力解決“法律援助的辦案質量標準與普通法律服務的質量標準一致性”問題。
3.跟蹤回訪,建立案件后續服務制。結案后,對需要后續幫助的受援人發送信函或上門走訪,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執行情況,確保辦案實效。一是發放“法律援助案
件服務質量監督卡”,對法律援助案件實行跟蹤回訪;二是對法院判決或調解分期給付的已結案件進行登記造冊,適時了解履行給付義務情況,及時提醒、幫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強制執行。
三、強化便民舉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們將發揮文化導向功能,通過行為文化將法律援助精神“內化于心、外踐于行”。我們將通過人性化服務,做亮窗口,做實服務,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陽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一、參與范圍
窗口單位和服務行業指與社會公眾關系密切、承擔公共服務職能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單位和行業。司法行政工作特別是法律服務、法制宣傳等職能和工作,聯系群眾最緊密,服務群眾最直接,與人民群眾利益息息相關。按照上級要求,全系統特別是律師、公證、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制宣傳等部門和行業要積極參與、認真開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滿腔熱情地做好服務群眾的各項工作。律師行業要認真做好向全國、全省創先爭優活動示范點和黨員律師標兵學習活動,采取結對子、建聯系點、送法下鄉等多種形式,推動法律服務進鄉村、進社區,將法律服務送進千家萬戶,廣泛開展公益性法律服務,努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公證工作要深入開展創建“群眾滿意公證處”活動,引導公證員爭當“業務能手”、“服務標兵”,規范誠信履職,努力提升公證工作公信力;法律援助工作要開展“學十佳比業績,爭當優秀服務標兵”活動和“便民服務示范窗口”創建活動,進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活動;人民調解工作要認真貫徹《人民調解法》,深入開展向劉玉美同志學習活動、“爭當人民調解能手”活動,進一步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積極化解行業和專業領域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工作中的基礎作用;法制宣傳工作要深入貫徹實施“六五”普法規劃,積極推進依法治理,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和全社會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目標任務
全系統上下要緊扣主題,確立群眾滿意為根本標準,結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特點,通過深入開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努力實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人民群眾的目標任務。
一是要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服務作風。強化執法(業)為民理念教育,促使廣大干部職工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群眾觀點,切實踐行執業為民、服務為民的要求。二是要提升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效能。深入開展黨性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和崗位技能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隊伍政治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工作技能。堅持依法行政,依規辦事,公正執法,公平服務,公開辦事。優化工作流程,規范服務標準,形成服務群眾長效機制,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三是解決突出問題,要回應群眾期待。認真傾聽群眾意見,積極回應群眾期待,努力滿足群眾合理需求。以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為重點,發揮專業優勢,整合服務資源,拓展服務領域,積極為解決群眾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教育、住房、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問題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三、活動載體
按照活動總體要求,以“爭創群眾滿意單位、爭創群眾滿意崗位、爭創優秀服務標兵”為活動載體,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帶動全系統上下把“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引向深入。重點開展“三亮、三比、三評”活動:
(一)以“三亮”為載體,著力打造“亮點工程”。一是亮標準。要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方便群眾的原則,所有窗口單位和法律服務行業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動公開服務事項和服務標準,并在醒目位置懸掛工作流程圖,減少審批環節,盡量縮短審批周期,節約審批成本;二是亮身份。采取佩黨徽、制作黨員服務牌、設置“黨員示范崗”等措施,亮出黨員身份,亮明崗位責任,激勵和監督廣大黨員干部模范履職。工作人員一律使用桌牌、胸卡,實行掛牌上崗,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三是亮承諾。緊緊圍繞深入推進創先爭優活動、加快發展、改善民生、改進作風、服務群眾、爭創一流業績等方面作出承諾,并將承諾內容通過網絡、公開欄等形式公布,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二)以“三比”為載體,著力打造“效能工程”。一是比技能。對照本單位、本行業先進標準,開展“對標定位”、崗位練兵、技能比武,不斷提高業務技能,爭當行業“排頭兵”;二是比作風。積極開展文明服務、誠信服務、廉潔服務、優質服務競賽和政風行風建設,引導廣大黨員主動落實“首問負責、限時辦結、責任追究”等制度,促進服務態度明顯改善、工作作風顯著轉變。三是比業績。通過開展“奪旗爭星”、崗位明星、服務標兵評比活動,優化服務環境,提高服務水準,培養出一批服務標兵、業務能手,形成比學趕超的生動局面。
(三)以“三評”為載體,著力打造“滿意工程”。一是群眾評議。要堅持“開門搞活動”,通過聘請政風行風廉政監督員、設立意見箱、發放征求意見表和開展社會滿意度調查等方式,接受服務對象即時評價,并及時做好群眾意見的反饋和問題的整改,以進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提高服務質量,以實際效果取信于民。二是黨員互評。結合黨員民主生活會,及時組織黨員開展自評、互評,查找問題和不足,明確自身努力方向和爭創目標。通過相互鼓勵、相互學習,形成“比學趕幫”的良好氛圍。三是領導點評。建立單位領導點評制度和聯系點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認真進行點評,實事求是地肯定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指明努力方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保障活動取得實效,成立市司法局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組長:鐘局長,副組長:鄭副局長、江主任,成員: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股,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
(二)深化黨群共建。要堅持黨內帶黨外、黨員帶群眾,共同推進“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要充分調動全局廣大黨員干部的積極性,立足本職崗位,爭創一流業績。
一、選題與定義
一位學者曾經斷言,“中國的問題仍然主要是農村的問題。中國社會的現代化的最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農村社會的現代化。因此,一個真正關心中國人喜怒哀樂的人就不能不關心中國最基層社會的人的生活。”即使那些把興趣投向城市、投向“正規軍”法律服務、投向標準化或目標性司法程序建構的人,也無法否認研究中國基層法律服務的現狀與改革在研究整個中國司法問題所具有的特別意義。基層社會和基層政府是整個中國社會和整個國家的地基,對于基層社會的治理一直是中國政府治理策略(社會綜合治理)的重點之一,基層司法構成我國司法制度的基礎和主體(法律規定基層法院以及作為其組成部分的人民法庭管轄除法律法令另有規定以外的所有一審案件)。在司法專業化與司法民眾化的沖突/雙重困境中以及強大的訴訟積案壓力下,尋求建立為當事人提供充分、適當、可供選擇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為簡單、小額的案件提供低廉、快捷的法律服務,亦即“獲得正義”(accesstojustice)是當代世界普遍面臨的重大課題。在中國這種城鄉差異、地區差異巨大并且不斷增大卻又實行單一制政府結構形式的大國,如何為占中國人口主要成分的基層老百姓特別是廣大農民提供符合其經濟、文化層次需求的有效的法律服務,一方面直接關系到基層糾紛的解決和基層社會的穩定,另一方面也將影響到作為“標準模式”的民事訴訟結構是否能夠在我國社會里找到確實適合的土壤、并真正地扎下根來這一重大問題,并最終影響中國在尚未全面實現現代化的階段面臨后現代社會的沖擊能否作出適時適當的回應。
本課題所指的“基層”是以中國行政和司法建制為標準,指縣級層次上的縣(市、區),以及它們的行政下級(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司法派出機構(派出法庭)所轄的區域;本課題所稱的“法律服務”是指訴訟、辦理非訟法律事務、調解糾紛、協助辦理公證和見證、解答法律咨詢,以及幫助書寫法律文書,等等;本課題所考察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是指設在鄉鎮(街辦)主要為本轄區的政府機關、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組織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的組織。限于本課題的具體目的性和政策指向性,我們選取了在中國基層社會占據重要市場、目前正面臨著或存或廢或發展或衰敗命運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為窗口,以考察和評價這個特殊群體為基層老百姓所提供的上述法律服務為切入點,觀察其在我國整個基層法律服務體系中的角色,同時通過考察在其沿革和演進過程中,與之構成職能交叉、隸屬或管理、或競爭關系的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所)、國家司法機關(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社會性法律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從而透視我國整個基層法律服務體系的現狀和走向。這種定位的現實根據是,官方文字資料分析和實證考察結果都表明,中國基層至今為止并未明確或完全區分“司法”職能(及其主體)與行政職能(及其主體)、政府救濟與社會自治性救濟,而基層法律服務所與上述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之間更是存在著剪不斷理還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糾結關系。
二、方法與路徑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突出“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兩大主題,緊扣服務發展、服務穩定、服務和諧三大任務,履行法律保障、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四項職能,落實年初確立的全區司法行政五項重點工作,以學習推動實踐,以創新促進實踐,以競賽強化實踐,不斷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運行質態和工作績效,為我區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主題實踐活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各項“服務為民”舉措有序推進,決定成立局“關愛民生、服務和諧”主題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長葛祥齡,副組長孫步根、周學洪、董厚坤,成員由各部門科室負責人組成。主題實踐活動具體工作由孫步根同志牽頭,協調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考核工作由政工科負責。
三、主要活動
1、開展“三大特色品牌”建設活動
一是圍繞推進平安建設,積極創樹“大調解”特色品牌。
二是圍繞法治建設,積極創樹普法“大宣教”特色品牌。
二是圍繞和諧建設,積極創樹“大服務”特色品牌。
2、開展“四個規范化窗口”建設活動
一是抓好區調處中心窗口建設。
二是抓好區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設。
三是抓好鎮(街)司法所窗口建設。
四是抓好區公證處窗口建設。
3、開展“五個服務民生”主題活動
一是扎實開展律師、公證服務民生月主題活動。
二是深入開展“法律六進”主題活動。
三是深化法律援助“規范與質量”主題實踐活動。
四是組織好律師服務形象社會展示主題活動。
五是積極組織參加市局“服務和諧”主題征文比賽活動。
4、開展“六項服務措施”創新競賽
一是抓緊實施法制宣傳“四百工程”。
二是在農業園區建立“涉農法制培訓基地”。
三是加快公證信息平臺建設。
四是進一步規范律師參與接待工作。
五是積極探索基層司法所與鎮(街)各職能部門之間“多調對接”新機制。
六是加強社區矯正向基層村(居)延伸工作經驗的挖掘、整理和總結推廣。
5、開展“八個服務專題”評選活動
組織全區法制宣傳工作者、人民調解員、社區矯正工作者、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員,開展全區優秀人民調解員、社區矯正先進工作者、法制宣傳先進工作者、法律援助先進工作者、法律服務先進工作者、優秀公證員、優秀律師、最滿意司法所系列評選活動,并積極推選心系群眾、熱情服務、精通業務、成績顯著的先進個人,授予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服務之星”榮譽稱號。
四、基本要求
1、充分認識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意義。深入開展“關愛民生,服務和諧”主題實踐活動,是司法行政系統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措施,也是全系統推進“踐行科學發展觀,我為泰州作貢獻”主題教育活動的具體體現。各部門、科室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集中力量,扎實工作,努力取得主題實踐活動的新成效。
二、提升法律服務質效。
整合優化法律服務資源,建立公共法律服務人才庫,完善便民舉措,提升服務質量。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范圍。為特殊困難群眾開辟援助“綠色通道”和實行“三優一上(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辦理,上門服務)”服務,認真做好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和刑事案件辯護全覆蓋工作,刑事案件援助逐步拓寬至審查、偵查階段。加大案件回訪力度,確保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強化公證質量監管,全面落實公證領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擴大公證“最多跑一次”的服務事項范圍,實行公證事項證明材料清單制度。健全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涉法、涉訴案件值班制度。完善“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運行和考核機制。
三、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持續做好律師服務民營企業工作,規范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運作,幫助民營企業低成本、高效率解決涉企類糾紛。加強涉企案件法律援助力度,拓展公證業務范圍,服務和保障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四、全面加強法治鄉村建設。
一是時展,群眾切身的需要。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群眾面臨需要處理的各種關系和產生的各種矛盾日益增多,涉法問題與日俱增。廣大人民群眾渴望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糾紛矛盾。但法律服務資源的相對匱乏,和法律服務機構追求“高端化”的傾向,使社區這一層面法律服務資源嚴重缺乏,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法律服務既要高端發展,更要“平民化”,要把專業的法律服務送進社區里來,送到群眾家中。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充分發揮職能和職業優勢,積極拓展法律服務領域,轉變服務方式,豐富服務內容,深入社區,深入基層,為群眾提供優質、便利、高效、貼心的法律服務。
二是社區管理,居民自治的需要。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推進,特別是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和政府機構轉變職能,政企(事)分開的進程加快,機關、企事業單位剝離了大量社會職能,如就業,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化服務網絡逐漸轉向由社會承擔,其中相當一部分管理和服務工作又由社區擔。社會管理離不開法治。法律服務進社區既可以為社區管理組織提供法律顧問,為依法管理社區發揮參謀和助手作用,提高社區干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時,也可以為社區群眾提供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增強群眾法治觀念,調動廣大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管理的積極性,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
三是維護穩定,社會和諧的需要。社區穩定直接關系到城市基層政權的鞏固,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區內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發生很大的變化,大量下崗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涌入社區,社區管理面臨新的挑戰和巨大壓力。同時,依法妥善處置社區內的各種矛盾糾紛,事關社會穩定大局。因此,解決好社區內的矛盾糾紛,是社區組織的一項主要職責和重要任務。法律服務進社區為廣大居民提供及時的法律服務,用法律途徑解決家庭和鄰里間的矛盾糾紛,用法律手段維護居民合法權益,用法治消除不安定隱患,能夠切實有效地維護社區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推進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必須按照“四個基本”的要求,著眼于“實效”二字,抓好五個關鍵點:
一、領導重視,是社區法律服務長續發展的前提。古人云: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兵法曰:三軍未動糧草先行。沒有單位領導與上級機關的重視、關心、支持,法律進社區就容易流于形式。因此,開展法律進社區工作一定要多請示勤匯報,贏得單位領導和上級機關的大力支持與幫助協調,通過人、財、物的鼎力相助,特別是法律服務資源的有效供給,才能暢通法律服務進社區渠道,保障社區法律服務活動正常開展和相關業務有效運行。
二、完善機制,是社區法律服務持續發展的基礎。各項制度的建立完善,是確保社區法律服務持續開展、落實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培育機制,在整合司法行政系統法律資源、編組定向定期參與社區法律服務的基礎上,適時內請外聘法律專家、學者對社區法律志愿者、社區法律愛好者進行法律服務工作知識、技能培訓;要加強合作機制,利用區域優勢,加強與高校合作,尋求幫援,盡可能吸收高校法學專業的學生,利用休息日、節假日、寒暑假、實習期到社區見習法律服務工作,不斷為社區輸送法律服務人才;要健全保障機制。確保費隨事轉,杜絕鋪張浪費現象發生,使社區法律服務活動得到正常開展和相關業務有效運行;要引入績效機制。建立健全法律進社區服務績效考核評估指標體系,作為評先創優的重要條件,激勵社區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盡心盡責,全力推進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
上半年,我局將法律援助工作當作我局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一是規范了對法律援助人員的辦案要求,要求法律援助人員在日常辦案過程中采取因案制宜、全程跟蹤、疑難會診等措施,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二是通過安排律師工作日輪流坐班,實行解答法律咨詢、申請受理、審批指派一站式服務,進一步提升了法援便民服務窗口形象。三是提高了刑事法援案件補貼標準,按不同階段進行補貼,加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辦案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人員辦理刑事案件的積極性。四是嚴肅了法律援助人員的工作紀律,規范了法律援助人員的服務行為。五是組織對上半年法律援助案卷進行了檢查。
二、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監管
一是督促律師事務所建立和完善了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業務公開透明機制,要求律師事務所將服務內容上墻公示,做到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公開,律師基本情況公開,收費標準和收費規則公開,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公開,投訴渠道公開,誠信等級公開,公示率達100%。二是強化了律師參與社會管理的職能,提高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水平,為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建議,促進政府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三是組織律師積極參與縣領導與縣直部門(單位)領導聯合接訪,安排律師到局參加接訪,及時為人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四是組織律師積極參與縣里的重點工程、征地拆遷等中心工作,當好縣委縣政府的法律參謀。
三、加強對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監管
上半年,我局建立健全了法律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誠信檔案,做到了建檔率100%。我局首次建立了法律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誠信檔案,把各機構及其執業人員基本情況、變更記錄、投訴處理結果分別誠信檔案,并將誠信考核等級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監督。加大了投訴查處力度。對群眾投訴的法律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問題有專門的投訴處理登記表,建立了違紀違規查處機制。今年上半年,共查處對律師的投訴1件,對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投訴1件,基本做到件件有記錄、件件有調查、件件有回復,因服務到位,查處及時,當事人較滿意。
四、加強對公證處及公證人員的監管
一、建立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責
成立領導小組,強化組織保障。首先,結合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實際,成立服務保障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服務保障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聯絡辦公室,明確工作分工和各自職能。其次,開通服務新型農村社區法制網站,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增強服務的公開性、透明性、及時性。桐柏縣為最大程度發揮法院工作服務大局的作用,超前預防和解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引發的有關矛盾糾紛,簡化“涉新型農村社區案件”立案程序,力求做到當天當天立案,對偏遠農村的當事人做到上門立案、電話預約立案。抽調業務水平高、農村工作經驗豐富的法官審理和執行拆遷、權屬登記、補償安置、房屋權屬糾紛等“涉新型農村社區案件”。
二、全域助推,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立足構建和諧社會,把促進新型農村社區人與人之間和諧共處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著力點,注重審理好妨礙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民事糾紛,有效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影響新型農村社區穩定的行政爭議,統籌兼顧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同時,嚴厲打擊危害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刑事犯罪,維護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管理秩序,為社區群眾安居樂業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對涉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各類糾紛,在法律解釋和法律適用上,本著有利于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原則,認真研究政策及相關法律,統籌兼顧個案處理與普遍性、的關系,消除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礙。
三、逐一排查,防患于未然
隨著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深入,矛盾糾紛必然會凸顯出來,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在工作中:一是加強矛盾糾紛情報信息收集工作,及時掌握動遷矛盾糾紛信息,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二是對涉及拆遷的住戶實行排查制度,及時掌握拆遷戶的思想動態,突出做好重點人群、重點戶的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研究制定工作對策。三是與村組基層工作人員充分聯系,發揮基層人員了解情況、溝通方便的作用,與村民調解委員會密切配合,共同化解矛盾糾紛。長葛市司法局2012年以來,根據自身情況,結合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進程中的實際情況,完善人民調解四級網絡和“三調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最大限度地把各種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取得了非常好的社會效果。
四、整合資源,主動服務
一、認真回顧2014年全縣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績
剛剛過去的一年,我局緊緊服務于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切實推進各項工作有效開展,2014年度我局被省司法廳表彰為“農民工維權工作先進集體”、“信息工作先進集體”,被市局表彰為“目標考評先進集體”,紀澤新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先進個人”,鄒開兵同志被省司法廳記“個人二等功”,各項業務工作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一是法制宣傳工作重點突出。圍繞“元宵節”、“3.15消費者權益日”、“助殘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開展“法律六進”活動60余場次。分3次對全縣40多名科級干部組織任前法律知識考試。開設電臺“法律在你身邊”14期,編制報“普法園地”5期,滾動電子屏幕宣傳語80余條,發轉“普法”微博20多條。加強民主法治村的創建,省級建成率30%,市級建成率98%。二是人民調解工作亮點紛呈。全縣累計開展網格排查4670次,累計調處矛盾糾紛3280件,調處成功3277件,調處成功率99.9%。推進調解組織派駐部門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社會矛盾糾紛進入渠道。建立農民工維權聯動和快速反應機制,累計兌付農民工工資1086.5萬。三是法律援助工作再創佳績。全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049件,接待群眾來訪、來電咨詢11052人次,均位于全市第一。強化案件質量監督,做到案前嚴格受理審批程序,案中跟蹤督辦案件,案后進行回訪。在交通、工傷死亡援助案件中實行提前介入制,實現快辦案、快結案,防止引發上訪和集訪。四是法律服務工作持續推進。全年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各類法律顧問967家,辦理各類案件2334件。律師通過參與領導接待、突發事件處置、重大項目認證等,為政府決策提供法律咨詢和建議,協助政府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縣公證處共辦理各類公證800件,無錯假偽證。司法鑒定所辦理法醫臨床鑒定業務和酒精檢測鑒定業務1480件,采信率100%。法律服務所及工作者積極為地方黨委政府和基層群眾提供優質法律服務。五是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規范運行。學習宣傳《省社區矯正工作條例》。,實行社區矯正服刑人員手機定位、風險評估和定級管理。強化社區矯正管理教育服務中心建和隊伍建設,新招錄了16名社區矯正工作者。全縣在冊社區服刑人員170名,全部得到了有效管理。加強安置幫教管理服務中心和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全縣1132刑釋人員安置幫教率100%,局基層科被省表彰為“安置幫教工作先進集體”。六是隊伍建設工作扎實高效。扎實開展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專題學習活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動和法潤春風行動等。成功組織干警參加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職業培訓考試,并取得了平均分91.58的較好成績,實現了干警業務素質的提升。深入開展依法行政工作和“12345”政府熱線平臺服務工作,我局執法質量考評位列全市第一,被省廳和市局評為優秀等次。全年我局信息和新聞宣傳兩項工作均列全市第一。
二、準確把握新常態下司法行政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
2015年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和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省市縣重要會議精神,圍繞縣委工作會議部署要求,緊扣“擴量提質、充分發展”主題主線,以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目標,以“4+2”工程建設為重點(法治宣傳教育、法律服務、特殊人群管控、矛盾糾紛調處“四個全覆蓋”和基層基礎、隊伍建設“兩個上臺階”),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導向、基層導向,忠實履行維護大局穩定、促進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使命,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全系統在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時必須樹立四種意識:一是強烈的使命意識。張志勇縣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2015年將進一步強化社會治理,加強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與調處,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推進普法教育,提高全民學法、守法、用法意識。我們的法律援助工程也列入了2015年縣政府民生十件實事項目,要把上述任務落實到位,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二是執著的攻堅意識。始終保持昂揚向上,鍥而不舍的精神狀態,牢牢抓住推動司法體制改革、破解司法所管理體制、公證體制改革、司法行政服務窗口建設、基層基礎建設等工作重點。三是積極的創新意識。要針對自身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制訂既有年度特點、又滿足群眾需求的改革創新舉措,不斷提升工作效能和社會效益,使行業發展契合大局需要,使工作成果贏得社會認可。四是嚴明的紀律意識。把從嚴治警的要求貫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過程,加大督查力度,啟動問責機制,用紀律約束權力、用紀律規范行為,始終心懷敬畏之心,時刻繃緊廉潔之弦。
三、以改革創新的精神認真抓好全年各項重點工作的落實
(一)著力提升法律服務全覆蓋工程質量,擴大公共法律服務品牌影響
1、鞏固平臺建設,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一是強化三級平臺建設。在架構上,我縣和11個鎮已基本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19個村和23個社區建成了司法惠民服務站。為使三級平臺發揮更大效用,要通過12348、微信、QQ信息網絡平臺將三級窗口服務互動、工作聯動,實現矛盾聯調、問題聯治。在機制上,要將公共法律服務納入縣、鎮經濟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確立以政府主導、司法行政統籌、社會參與、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機制,實現服務窗口對外服務和司法行政機關內部管理無縫對接。在保障上,進一步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并建立一支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共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二是擴大法律服務項目。項目多少涉及公共法律服務的社會影響力。年內,縣、鎮兩級要拿出公共法律服務重點項目目錄并向社會公開,通過政府購買、社會貢獻、市場供給等多種渠道,擴大法律服務項目,讓法治建設成果更多更廣地惠及于民。三是引導法律服務人員進基層。推動服務重點向農村和社區延伸,依托“法律快車村村通”載體,推進一村(社區)一顧問制度建設,引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深入農村,圍繞土地流轉、水利工程建設、環境治理、征地拆遷、基層自治等提供法律服務、開展法治宣傳、化解矛盾糾紛,促進農村農業的健康發展。
2、強化能力建設,推動法律服務行業做大做強。一是樹立服務大局理念。按照市局要求,依托12348綜合法律服務平臺,組建跨區域、跨行業、跨領域的法律服務團,努力提升法律服務業在現代服務業中的占比。年內,依托司法局行政網絡平臺,建好律師法律服務網頁,通過律師與市民群眾在線互動,拓寬法律服務渠道。二是樹立做大做強理念。引導律師事務所向規模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努力打造核心業務突出、服務定位清晰、在專業領域有較高知名度的律師事務所。引導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進一步明晰職能定位,以規范化促品牌化,在服務提檔升級中不斷做優做強。三是樹立誠信執業理念,完善相關制度,加大培訓力度,增加培訓內容和課時,強化督查考核,完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司法鑒定人員誠信執業評價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不良記錄存檔和違規違紀典型案例披露制度。
3、加快改革步伐,促進全縣法律服務行業健康發展。大力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將法律援助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擴展。圍繞2015年縣政府民生實事項目,落實好法律援助工程,具體要建好“12348”綜合性法律服務平臺,組建法律服務專家團,完善援助調解對接機制和聯動機制,全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以上。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加強律師隊伍的思想政治、業務和職業道德建設,規范律師與司法人員的關系,扎緊律師管理制度的籠子。按上級要求,積極推進公證體制改革,拓寬公證員入口渠道,釋放公證行業活力,進一步提高公證公信力。落實司法鑒定管理制度,推進鑒定機構能力驗證。要堅持錯位發展,嚴格職業準入,加強執業監管,推動基層法律服務業健康發展。
(二)深入實施法治宣傳全覆蓋工程,積極推進法治建設
1.完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機制。一是建立法律需求收集分析機制。依托社會矛盾排查網格、12348服務平臺等服務窗口搜集需求,建立“點對點”普法需求分析機制,提供個性化、精細化、高效性普法服務。二是完善部門聯動機制。通過政府采購、項目補貼等方式引導市場主體參與專業性較強的普法產品研發。聯合各部門針對矛盾多發領域、重點人群、重要行業實現普法與法律服務的一體化運作。三是建立法治宣傳教育責任義務機制。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制定相關實施意見,督促各部門、各單位積極履行普法職責,推動“六五”規劃圓滿收官,“七五”規劃順利啟動。
2.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模式不斷創新。一是形式創新。將普法與治理相結合,推動法治縣創建;將普法與公民道德建設相結合,營造全社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良好風尚;將普法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建立人民調解員、法律服務工作者、律師以案釋法制度,讓當事人通過具體案件了解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二是手段創新。研究制定加強和推動各類重點對象學法守法制度。制定領導干部、公務員學法用法守法工作考核辦法,繼續落實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述法制度,引導領導干部帶頭守法、依法辦事。三是載體創新。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運用,廣泛地運用“普法園地”報紙專欄、“科級干部法治手機報”、“法治之窗”政府電子熒屏,以及“普法、司法行政在線”微博等現代手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打造普法現代品牌。
3.確保“六五”普法工作目標全面實現。把爭創“六五”普法全省先進作為今年法治宣傳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研究考核標準,及早謀劃、提前部署,同時深入實施“五大行動”:一是深入開展“六五普法成果展示年”行動,廣泛收集各地、各普法成員單位普法成效,列出普法成果清單,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展示。二是深入開展“法治六進實踐年”行動,結合“法治宣傳月”、”“農民工學法活動周”、“法潤春風行動”、“12.4國家憲法日”等主題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線圖”。三是深入開展“法治文化提升年”行動,將普法與文化建設相結合,加大基層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力度,實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開展法治文藝演出,創作法治文化作品,激發群眾自覺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四是大力開展“普法志愿者服務行動”。組建志愿者隊伍,以普法助力企業行、助學校園行、助民村居行“三助三行”為重點,落實志愿者服務行動的目標、任務和要求,推動其有效運作。五是深入開展“法治創建提檔升級”行動,不斷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規范、引導作用,提高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深入實施特殊人群管理全覆蓋工程,積極推進平安建設
1、嚴格刑罰執行,切實提升社區矯正工作質效。一是嚴格銜接程序。完善調查評估、人員交付、外出審批、接茬幫教等各個流程的銜接程序,防止脫管漏管。推廣使用《審前調查及假釋前評估量化得分表》,全面施行評估合議制度。研究制訂社區服刑人員行為規范體系、管理程序體系和綜合評估體系,探索建立管理等級升降有效激勵機制。二是加強督查指導。定期開展執法專項檢查,建立完善執法監督內控機制和職務風險預警防控機制,依托基層工作平臺確保完成社區矯正執法環節“規定動作”。三是協調多方參與。不斷加強矯正小組,對重點和未成年人全部建立“6+1”模式。加強與村民、居民委員會工作的融合,保證日常教育管理、困難幫扶等任務的有效落實。
2、大力推進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一是強化銜接管理。加強監地協調協同,做好信息對接、回歸評估等銜接管理工作,落實重點人員“必接必送”要求,確保重點幫教對象、一般幫教對象接回率達到100%、98%以上。二是推進安置幫教基地和社區矯正基地一體化建設。
3、加強工作保障,切實推進特殊人群管控工作規范化。一是推進指揮中心建設。按照新標準完善提升縣級監管平臺,全面完成“陽光基地”建設并投入使用。二是配強工作人員。嚴格落實政法專編專管專用要求,不斷壯大專職社工隊伍。建立考核評比科學化依據,將改造質量作為重要指標。三是強化經費保障。加強經費使用督查,確保省級專項經費使用合理、地方配套經費保障到位,試行評估工作補貼制度。實施科技強矯,建設完善集電話匯報錄音、矯務通、生物識別考勤、電子腕帶定位等與一體的技防系統,提高執法和管理水平。
(四)深入實施社會矛盾化解全覆蓋工程,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1、加強機制建設,切實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法治化水平。一是進一步完善調解質量考評機制建設。要在強化依法調解上下工夫,引導人民調解員更多運用法律事實分清是非、用權利義務思維判斷對錯,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利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二是進一步完善排查分析、研判預警、信息反饋等源頭治理機制建設。注重探索矛盾調處規律,善于從苗頭性、偶發性矛盾糾紛中發現普遍性、趨勢性問題,發揮好矛盾糾紛調處的提醒、警示、建議作用,有效防控各類風險。三是進一步完善公調、檢調、訴調和訪調對接聯動機制。積極拓展各類調解機制對接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2、加強調委會建設,實現矛盾糾紛調解組織網絡全覆蓋。一是不斷完善群眾性的鎮、村兩級調委會建設。發揮其在調解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涉及人身、財產權益的常發、多發民事糾紛的主導作用。二是不斷完善行業、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規范“派駐式”調解運行機制,強化醫患、交通事故、勞動人社、征地拆遷、環境保護、物業管理等專業領域的糾紛調解,200人以上企業全部建立人民調解組織。三是積極探索新媒體人民調解組織建設,不斷加強與新媒體的融合,探索網絡調解的新途徑。做好《省人民調解條例》宣傳工作。
3、加強能力建設,全面提升調解工作規范化水平。一是加強專職調解員隊伍建設。努力完善專職調解員資格準入機制,規范完善個案補貼制度。二是大力推動調解工作社會化建設。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注重運用聽證、社會評價、群眾議事、心理調解、聯合調解等方法開展調解。組建人民調解員協會。三是大力推進調解工作信息化建設。將調解信息網絡向村(社區)及各類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延伸,實現調處中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各類調解組織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五)深入實施“一所三站點規范化建設年”工程,促進基層基礎建設上臺階
1、不斷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一是繼續推進“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提升司法所的規范管理水平。二是繼續推進“鎮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按照“城市半小時、農村一小時”的服務半徑要求,依托司法所或鎮行政服務中心設立鎮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為社會和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三是繼續推進“村(社區)司法惠民服務站”建設,依托人民調解委員會、一公里警務圈等現有服務平臺,建立起覆蓋全市、運行規范、服務高效的司法惠民服務站網絡體系。四是繼續推進基層人民調委會建設,深入開展村(社區)、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工作,倡導建立個人調解工作室,在全縣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個人調解工作室。
2、規范實施基層信息化建設。按照建設以“2+1+N”為總體架構的司法行政一體化智能平臺的要求,推動形成“全員采集、全員錄入、全員應用、全員共享”的信息化應用工作機制。建立規范的基層信息采集機制,運用電子腕帶、移動執法設備、新媒體等新型信息載體便捷高效的優勢,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網絡。年底前,實現信息化全覆蓋,以村(社區)為單位普遍使用移動信息終端進行信息采集上報。
3、大力推進基層基礎設施建設。認真貫徹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司法業務用房建設標準》,切實加強司法所業務用房的建設、管理和使用。“三站點”要有與工作開展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及辦公設備,規范標識標牌,方便服務群眾。切實提升基層設施裝備水平,改善信息處理、通訊網絡等裝備條件,年內全縣司法行政基層裝備配備水平要基本達到省財政廳、省司法廳《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業務裝備配備實施標準(試行)》規定要求。
(六)以“三化”建設為中心,促進司法行政隊伍上臺階
1、全面推進正規化建設。一是規范組織機構。加強司法所和基層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社區矯正、人民調解、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法律援助、安置幫教管理服務中心等機構設置。認真貫徹落實司法部和省、市有關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機構規范化建設的文件要求,推動法律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二是嚴格崗位管理。建立健全體現司法行政機關、法律服務行業不同職責、不同類型人員特點的崗位管理制度。修訂完善崗位職責說明書,積極推進專職社會工作者、專職人民調解員等級管理。三是嚴格執法執業。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基本行為準則,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律師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健全完善公證執業規范體系,加強司法鑒定執業和人民調解工作監督,強化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行為規范的監督檢查,確保法律服務隊伍依法依規執業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