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26 11: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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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特殊企業,因此,如何防范和化解風險是其必須面對和破解一個永恒的課題。筆者長期從事的審計工作,近期又有機會參與了對公司內控的評估調查,痛感在保險公司自身所遇眾多風險中,由于內控機制不健全完善所形成的風險尤為關鍵,正如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所說:“內控機制是公司各項管理工作的基礎,是公司治理有效運行的重要保障。如果說公司治理管的是大腦,內控機制管的就是中樞神經和末梢神經。”
如何建設和完善內控機制,保持“中樞神經和末梢神經”的健康運行,防范公司經營風險,筆者認為,就當前我國保險市場的實際情況而言,運用經濟學上的“短板理論”對內控機制的建設會有所啟示。
一、“短板理論”
“短板理論”這個原理告訴我們的是這樣一個簡單道理:由許多長短不同的木板箍成的木桶,決定其容量大小的并非是其中最長的那塊木板或全部木板的平均值,而是其中最短的那塊木板。經濟學把這一現象叫做“木桶原理”,又稱“短板理論”。其道理很簡單,水總是到了最短的那塊板就溢出來,其它的板再長也沒有用。要想提高板的整體容量,就應該下功夫提高最短的那塊木板的高度。顯而易見,這個里告訴我們的是補短的重要性。
二、保險業內控機制建設中的“短板”
對保險市場的內控管理而言,就如同一個大大的“木桶”,由各個保險主體及各保險經營隊伍中的一塊塊“木板”所組成,要建成這么個內控管理嚴謹、競爭理性而有秩序,就必須不能有“短板”,而現實情況是這樣的“短板”仍然存在
一是內部管控"尺子"的合格性有差距。在業務經營上, 作為內部管控 “尺子”的有些規章制度、條款,制定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沒有充分考慮被保險人因區域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的消費喜好,也沒有充分考慮保險經營者因當時當地競爭主體不同、區域經濟發展階段不同、當地政府經濟工作重點不同、當地民風民俗對展業方式影響等因素,因此用這些規章制度作為內部管控的尺子,往往在某些地區或某些時期就不利于因地經營,展開競爭[1]。所謂"一放就亂,一管就死"就是這種極端做法帶來的弊端。其癥結主要在于生產“尺子的廠家”不善于調查研究或調查不全面。筆者以為這也正是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魏迎寧近日要求盡快建立“合格管理制度”的意義所在。
二是內部管控"尺子"的嚴肅性被縮水。從近年來保險業存在的主要違規問題中可以看出,不管是大的案件,還是一些小的違規,不管是什么樣的單位違規,也不管違規程度如何,有相當一些違規問題,上級是清楚的,至少不可能一點不知道,尤其是一些大的違規事件,大部分都是上級領導睜一眼閉一眼,甚至是領導直接參與了違規。就像常見的違規支付手續費問題,可見逐級負責,逐級管理責任仍未真正落實到位。有些方面,不能說我們沒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可在一些人眼里,這些規章早已成為案頭的擺設。由此得出結論,發生這些案件,除了案發人的主觀原因外,制約機制不到位,監管不力,權力膨脹,處理不嚴不能不說是主要原因。
三是內部管控"尺子"的統一性被扭曲。目前在中國保險業市場上,通過近些年的中國保險監管當局的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實施,應當說正在向有序競爭方向轉變,但一些新成立的保險公司為了急于發展業務,在保險業市場上爭得一席之地,不惜違規操作,不擇手段進行惡性競爭,因此造成了當前有一些區域仍然出現了“各唱各調”的情況,使內部管控的“尺子”形同虛設,甚至出現了“你能干我也干”的“多米諾”效應。如某保險公司,曾在成立之初,通過抬高手續費展業,尤其是在同業公司重視車險管控,調整險種結構時,仍不顧風險,以高手續費吸納一些“垃圾”業務,其負面影響,不僅僅是該公司自身后勁乏力,也一度使當地保險業市場出現了非理性的競爭。
四是執"規"的自覺性不強。由于內部管控"尺子"出了問題,存在不合規經營的的現實,加上改革帶來的利益沖突碰撞,員工隊伍中有些人,一方面對世俗看了個“透”,導致上行下效,"規"的觀念淡化,執"規"的自覺性不強,形成違規也見怪不怪的"怪圈"。一方面對自覺守"規"的典型弘揚得不夠。完成硬指標得獎天經地義,而軟指標考核卻被淡化,縱然出臺一些措施,也是不痛不癢,使強化內控的氛圍難以形成。
三、“補短”的有效途徑
1.努力建立和完善合格的"尺子"
有效的內控管理機制是保險業構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基礎和核心,是內控文化形成的基礎。就當前而言,需急迫建立一系列合格的"規"。在我國保險業股份制改革的背景下,公司治理、企業文化、組織結構、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目標市場需求和競爭環境、業務復雜程度、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等因素必須與市場競爭的客觀需要相匹配,并且應隨著上述因素的不斷變化而動態的調整和保持[2]。如果這個"規"本身不充分、不系統或者沒有得到及時修訂,就會使保險業在客觀上處于違規的境地。人保財險在2003年改制之后,在省級分公司成立內部審計部門,負責所轄地區內部審計,使經營管控關口前移,并專設內控審計崗,在展業中嚴格按“內控優先、制度先行”原則,同時又頒布實施了一系列諸如《六條禁令》等政策、措施,為實現合規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值得仿效。因此,保險監管部門應牽頭,組織力量對相應的"規"進行清理和完善,為加強合規管理做好基礎性工作,使合規工作達到有規可循,有據可依。
2.創建科學的內控管理機制
許多案件的形成,大多是制約機制失控和監管不嚴的結果。如何確保一個"規"在建立好后能夠被大家持續地遵守,并且保證這個"規"自身還能夠被及時加以修改和完善,必須有一套機制作保證。首先,要切實建立合規風險管理機制,就必須從涉及保險業整體的企業文化、組織機構扁平化、流程管理、崗責體系、績效管理等方面入手,梳理、整合和優化各類規章制度,建立專業化的內控管理隊伍,確立清晰的報告路線和問責制、舉報制等,真正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體現合規風險管理在整個內控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
其次,要通過設立內控部門或專職內控崗位,界定其功能和職責,獨立于公司的經營活動,對發現有違反法律、規則和標準的操作行為,確保管理層能夠采取適當措施予以糾正,確保從業人員的行為,自覺服從既定的"規"。
再次,要通過一定方式對所有新上任的部門和各級負責人進行上任前的內控制度的培訓,通過培訓使其充分系統地了解和掌握各項主要規章制度和其所在部門的全部規章制度,達到對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規"了如指掌。而對那些經過培訓不合格的,則不能讓其上崗作業。
3.構建富有內涵的內控文化
文化具有普適、大眾性的特性,根據其固有特性,建設富有保險業特色的內控文化,是內控機制建設、完善、運轉的有效途徑。 “內控文化”和“內控氛圍”是內部控制有效執行的基礎。而要建立這樣一種文化,必須以人為本,無論是作為內部控制的設計者,還是作為內部控制的最終執行者的基層操作人員,內控觀念淡薄,風險防范意識較差,內部控制流于形式,極易釀成風險隱患。內控文化的形成,與員工的文化層次、職業道德修養、品行有著直接的聯系。合格的"規"要在實踐中得以貫徹執行,必須通過有效的激勵機制,把對內控管理做得好或對舉報、抵制違規有貢獻者給予保護、表揚或獎勵;對履行工作職責中僅有微小偏差或偶然失誤、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免責或從輕處理;對存在或隱瞞違規問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規定給予處罰,追究責任,使整個團隊形成合規光榮,違規可恥的工作氛圍。而對那些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嚴重違規者,要"繩之于法",驅逐出局,不能"下不為例",更不得易地為官,搞事實上的"職務終身制"。無論是普通員工,還是領導干部,都得一樣對待,必須徹底砸破"鐵飯碗"。
4.領導必須率先示范
領導者所做的事情不只是代表其個人,而是代表一個群體,能讓下屬和自己一起發揮集體效應,起到耳濡目染的效果。內控機制建設要真正做到從高層發動,從高層落實,上級管下級,下級對上級負責。要通過建立逐級問責辦法,對不同形式的違規行為實行相應的制裁措施。只有這樣,良好的內控文化才能蔚成風氣,在整個保險業界才能自覺形成合規經營的良好局面。
作者單位:黃良根 河海大學
王開龍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審計部
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和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差異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應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建立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對違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內部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并及時修改和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則,保險監管部門可以追究總公司的領導責任。
二、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的復雜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保險監管部門例行的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遇到了現實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和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險監管部門在加強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應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兩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替代、互為補充、缺一不可的。
國際上一般對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保險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保險公司內部管理控制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對分支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內部制度建設和內部監督機制是否執行落實,職業道德水平和培訓質量是否提升,違法違規行為和有意誤導行為是否得到遏制,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是否得到執行等進行研究和評估。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三、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國內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為內外資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競爭與合作的大市場,使國內保險公司實際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國際保險業的競爭,因此,保險公司應該從國際競爭的高度,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應該具備全球化的經營視野和更強的合作意識,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內外資保險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優勢,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公司競爭所追求的目標。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合作與聯系,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
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第四,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市場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提高公司的獲利水平和競爭力。
四、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整體素質和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責、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單個的力量聚集成為集中的、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克服辦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公司各級領導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組織管理機構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權力。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如何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漸市場化和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起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以風險管理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有效地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
;四是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五、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產品創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對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問題。業務結構方面,財產險保險費收入來源80%以上為機動車保險,經營缺乏特色和品牌;業務品種方面,財產險傳統型業務比重大,創新型業務、高附加值業務和延伸型業務比較少或基本上沒有開展。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分析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和創新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現代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是對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是否完善的考驗。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注重培養自己的專業技術人才,建立適應市場發展的產品創新機制。
其次,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北京市保險市場近年來能有快速發展,同保險公司重視服務創新密切相關。目前,北京市保險市場中的服務創新表現為:服務科技方面有電話語音服務、網絡和電子商務、銀行結算支付方式;服務管理方面有計算機網絡管理、承保、理賠、結算中心、人業績管理、營銷管理;服務方式方面有服務之家、客戶回訪、24小時電話咨詢服務;服務理念方面得到不斷提升和轉變。
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的步伐,采用電子計算機和現代通訊技術設備,促進辦公自動化、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在信息技術引發的保險創新浪潮中,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增加業務創新的機會。
第三,加強人管理制度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條重要內容,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人和中介業務管理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發展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國內保險業的營銷方式最終將建立在市場導向型、客戶需求型這樣一種新的發展模式基礎上,使人壽保險這一“以人為本”的保險服務行業在服務意識、服務效益、服務質量、服務渠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等多方面和多層次發生根本變化。
保險服務質量的提高關鍵是靠保險公司的服務意識的提高,靠保險公司服務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制度體制改革、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實在服務競爭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應該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運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
第四,高度重視銀行保險的發展機遇和經營風險。銀行保險最直接的含義就是通過銀行網絡來銷售保險產品。充分利用龐大的金融機構網絡,增加保險的銷售渠道,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是保險公司熱衷于銀行保險的最現實的愿望。銀行保險所顯示出來的獨特魅力和廣闊前景對保險公司拓展銷售渠道意義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戶資源共享機制,為雙方客戶提供綜合性互惠服務;二是加強銀行保險業務的深層次合作;三是適應網上保險的需求,實現雙方網站的方便連接,為客戶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網上保險、網上查詢和網上轉賬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務。
銀行保險業務發展勢頭迅猛,已經成為人壽保險另一個主要銷售渠道,但同時,各保險公司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保險不是零風險,由于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滯后性,目前有些問題已經暴露,如經營效益風險、資金回報風險、資產負債匹配風險、違規操作和誤導宣傳等事件也時有發生,必須引起保險公司的高度重視,同時加快制定相關的風險控制管理規定。銀行保險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誠信經營,保險公司要嚴格依法合規經營,塑造自己穩健經營、誠信經營、合法守規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賴的品牌優勢。銀行保險需要強調的是加強人才培養和培訓,保險公司必須加強培訓內容和時間。銀行保險的核心產品是服務,服務質量是決定銀行保險業務經營成敗的關鍵所在。
六、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和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差異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應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建立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對違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內部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并及時修改和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則,保險監管部門可以追究總公司的領導責任。
二、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的復雜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保險監管部門例行的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遇到了現實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和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險監管部門在加強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應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兩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替代、互為補充、缺一不可的。
國際上一般對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保險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保險公司內部管理控制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對分支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內部制度建設和內部監督機制是否執行落實,職業道德水平和培訓質量是否提升,違法違規行為和有意誤導行為是否得到遏制,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是否得到執行等進行研究和評估。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三、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國內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為內外資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競爭與合作的大市場,使國內保險公司實際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國際保險業的競爭,因此,保險公司應該從國際競爭的高度,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應該具備全球化的經營視野和更強的合作意識,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內外資保險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優勢,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公司競爭所追求的目標。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合作與聯系,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
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第四,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市場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提高公司的獲利水平和競爭力。
四、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整體素質和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責、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單個的力量聚集成為集中的、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克服辦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公司各級領導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組織管理機構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權力。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如何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漸市場化和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起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以風險管理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有效地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五、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產品創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對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問題。業務結構方面,財產險保險費收入來源80%以上為機動車保險,經營缺乏特色和品牌;業務品種方面,財產險傳統型業務比重大,創新型業務、高附加值業務和延伸型業務比較少或基本上沒有開展。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分析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和創新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現代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是對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是否完善的考驗。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注重培養自己的專業技術人才,建立適應市場發展的產品創新機制。
其次,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北京市保險市場近年來能有快速發展,同保險公司重視服務創新密切相關。目前,北京市保險市場中的服務創新表現為:服務科技方面有電話語音服務、網絡和電子商務、銀行結算支付方式;服務管理方面有計算機網絡管理、承保、理賠、結算中心、人業績管理、營銷管理;服務方式方面有服務之家、客戶回訪、24小時電話咨詢服務;服務理念方面得到不斷提升和轉變。
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的步伐,采用電子計算機和現代通訊技術設備,促進辦公自動化、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在信息技術引發的保險創新浪潮中,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增加業務創新的機會。
第三,加強人管理制度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條重要內容,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人和中介業務管理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發展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國內保險業的營銷方式最終將建立在市場導向型、客戶需求型這樣一種新的發展模式基礎上,使人壽保險這一“以人為本”的保險服務行業在服務意識、服務效益、服務質量、服務渠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等多方面和多層次發生根本變化。
保險服務質量的提高關鍵是靠保險公司的服務意識的提高,靠保險公司服務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制度體制改革、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實在服務競爭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應該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運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
第四,高度重視銀行保險的發展機遇和經營風險。銀行保險最直接的含義就是通過銀行網絡來銷售保險產品。充分利用龐大的金融機構網絡,增加保險的銷售渠道,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是保險公司熱衷于銀行保險的最現實的愿望。銀行保險所顯示出來的獨特魅力和廣闊前景對保險公司拓展銷售渠道意義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戶資源共享機制,為雙方客戶提供綜合性互惠服務;二是加強銀行保險業務的深層次合作;三是適應網上保險的需求,實現雙方網站的方便連接,為客戶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網上保險、網上查詢和網上轉賬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務。
銀行保險業務發展勢頭迅猛,已經成為人壽保險另一個主要銷售渠道,但同時,各保險公司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保險不是零風險,由于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滯后性,目前有些問題已經暴露,如經營效益風險、資金回報風險、資產負債匹配風險、違規操作和誤導宣傳等事件也時有發生,必須引起保險公司的高度重視,同時加快制定相關的風險控制管理規定。銀行保險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誠信經營,保險公司要嚴格依法合規經營,塑造自己穩健經營、誠信經營、合法守規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賴的品牌優勢。銀行保險需要強調的是加強人才培養和培訓,保險公司必須加強培訓內容和時間。銀行保險的核心產品是服務,服務質量是決定銀行保險業務經營成敗的關鍵所在。
六、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隨著全球經濟水平與人民生活質量的上升,公眾對物質生活保障的需求不斷提高,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業務范圍也不斷擴大。但是保險公司在擴大業務的同時,也面臨著國內金融市場激烈競爭帶來的各種運營風險。對此,科學分析風險管理條件,不斷優化內部控制工作對保險公司而言是至關重要的。
一、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概述
風險管理下的內部控制是指在運用各類數據信息對企業經營與管控工作進行分析研究時,結合風險管理觀念及內部控制意識,使分析基于風險識別評價之上,對保險公司各個工作流程實施嚴格管控。企業風險管理主要分為三大類,分別為整合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信息進而預測風險機率,運用合理風險管理技術降低風險機率,以及根據企業績效目標及實際運營情況對其進行管理評估并提出改進策略。
二、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概述
(一)金融產品風險保險公司生產銷售的保險服務都屬于無形產品,產品風險主要有利差、費差與死差三類。根據不同的投保渠道,各個保險產品性質有自愿與強制之分;以承保方法為基礎進行分類則有原保險、再保險、共同保險與重復保險四類;根據不同保險標,各個保險性質有財產與人身保險之分。由此可見,不同保險產品,其風險機率與損失都各有不同。
(二)資金使用風險保險公司業務中最重要的兩部分業務就是資金使用與業務銷售,這兩部分業務的完成質量直接關系到公司整體運營情況,由此可見資金使用風險在保險公司分險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根據政府相關部門出臺的保險監管制度,當下國際經濟市場發展迅速,各類經濟挑戰接踵而至,隨著我國經濟增速的下降,我國國際匯率也日漸下降,進而出現了金融市場、利差損失等風險,甚至導致部分公司的有效償付資質下降,提高了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急迫性,進而致使相關資金使用問題亟待解決。
(三)資產負債風險問題嚴重公司資產負債風險與保險資產負債隱患之間存在的不對等問題對于保險公司而言是極其重要的,此外,資金效益、信用與其流動性經營相關隱患更為嚴重。根據相關部門調研顯示,保險公司萬能賬戶通常在-0.3以下,其缺口通常在-3.5以下,其中較為突出的不匹配問題通常有幣種、信用、流動性、收益、運營期限等方面的錯配隱患。長期以來,國內較為少見期限長、高效益的資產運營,導致國內保險市場的長線短配問題較為普遍。2016年,國內保監會對市場上100余家保險公司進行了資產調查,通過其實際負債情況,保險公司的負債缺口常集中于分紅、萬能賬戶、傳統業務等方面。同時,某些中短期保險產品發展速度加快,部分公司采取了風險加量、杠桿增加等措施以提高經濟效益,這也存在錯配問題。
三、風險管理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措施
(一)優化內部控制環境風險管理下的保險公司內部控制體系主要分為兩種,靜態控制和動態控制。靜態控制主要有四方面內容,分別為編制符合保險公司市場運營策略的風險計劃,構建專業風險管理部門以處理公司內所有與風險管理相關工作,進行分析化分險理財,構建風險管控制度并強化其執行力。動態控制體系,其切入方向相同,首要任務為構建健全的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控制體系,以實際數據分析為參考標準,最大限度減少公司各類管控項目風險隱患,必要時可進行創新性戰略改革,使其在風險管理導向下,確保靜態與動態控制體系的相互配合運作,以配合公司中長期市場運營目標經營。結合兩種控制體系,在優化公司內部控制環境方面,相關領導應重視公司核心理念的樹立,根據不同控制體系需求,強化相應員工的內部控制素養。同時,在組織結構建立方面,有效的組織結構建設可強化權責系統與部門間溝通渠道,以保障其正常有序的業務執行,為內部控制環境提供結構性支撐。
(二)強化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及風險監管評估體系構建根據政府相關部門政策文件,針對風險管理下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工作,政策要求對其進行制度性監測管控。隨著相關政策的逐漸完善,規范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業務執行的相關監管體制也逐漸嚴格,提高了市場內保險領域公司的內部控制業務能力與管控質量。與此同時,相關監測管控制度還對各保險公司提出了送審評估要求,即需要保險公司對公司內部控制工作質量進行主動評估并將相應結果匯報于監管機構。近年來COSO內部控制相關政策框架逐步頒布,為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整合性運行提供了政策指導與要求,有利于各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業務與風險管理業務的科學整合,確保其統一運行的政府工作效率。市場保險監管部門從監測管控方向出發,針對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工作的基本標準、內部控制運行基準等業務出臺了一系列相應措施,完善其具體指導方案及相關配套引導策略,為保險公司風險管理下內部控制工作執行提供科學健全的政策支持。從保險公司自身經營出發,其風險管理具體措施可根據市場趨勢與公司運營情況而定,通過不同方法對市場進行風險評估與處理。根據不同風險控制節點,風險管控系統可適當變動,以保證風險預警可有效預測公司風險,使公司在風險處理上處于主動地位,最大限度減少風險損失。對此,有效的內部控制及風險監測評估體系應保障涉及項目的全面性,各種方法、標準、程度都應根據政府相關文件嚴格制定,保證內部控制工作的及時反饋,不斷優化公司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水平。除此之外,有效的內部控制監管評估體系還需要相關審計機構的建設,以發揮審計報告與監督作用。保險公司可根據其運營規模設計不同級別的保險審計部門,保證其工作的相對獨立性,直接對公司董事負責。審計部門不同于其他監管機構,其工作重心在于審計相關責任人的業務處理與權責履行情況。而審計人員則需要根據公司需求而定,而非公司人數,合格的審計人才對公司風險管理下的內部控制體系具有科學認知,可有效保障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有序實施。
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只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以及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公司各自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的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可以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
2003年車險管理制度改革是保險業的一次創新、體制創新、管理創新和實踐創新,對國內保險業改革的深化、保險公司經營增長方式的轉變、保險業務結構的調整以及促進保險業快速健康穩定發展將產生重大。保險公司應及時車險管理制度改革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體制所帶來的影響,最大限度地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改革創新推動公司按照市場規則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按照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要求,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違反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還應及時修改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
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環境下,將以往保險監管部門的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并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復雜程度的提高,保險監管部門例行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即時性和有效性遇到了嚴峻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如何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控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國際上一般將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前者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后者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等。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全面掌握分支公司的有關情況,如分支公司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利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等。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完善的內控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保險公司應該具備全球化的戰略眼光和合作意識,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內外資保險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標。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加強合作,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控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最后,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
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的整體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職、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為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內控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并以此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的預測,有效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含量
產品創新能力反映了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與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放松了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這是完善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的前提。
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化和化建設的步伐,促進辦公自動化,豐富和拓展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加強人管理制度可以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個重要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入和中介業務管理的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
,保險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
提高保險服務質量的關鍵是靠保險公司服務意識的增強,靠保險公司服務的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體制、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在服務的創新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不能因人而異,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只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以及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公司各自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的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可以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
2003年車險管理制度改革是保險業的一次理論創新、體制創新、管理創新和實踐創新,對國內保險業改革的深化、保險公司經營增長方式的轉變、保險業務結構的調整以及促進保險業快速健康穩定發展將產生重大影響。保險公司應及時研究車險管理制度改革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體制所帶來的影響,最大限度地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改革創新推動公司按照市場經濟規則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按照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要求,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違反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還應及時修改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
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保險監管部門的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并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復雜程度的提高,保險監管部門例行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即時性和有效性遇到了嚴峻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如何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保險公司的內控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控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國際上一般將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前者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后者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等。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全面掌握分支公司的有關情況,如分支公司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利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等。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控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保險公司應該具備全球化的戰略眼光和合作意識,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內外資保險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標。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加強合作,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控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最后,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
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的整體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職、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為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內控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并以此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有效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控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科技含量
產品創新能力反映了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與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問題。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放松了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分析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現代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這是完善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的前提。
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的步伐,促進辦公自動化,豐富和拓展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加強人管理制度可以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入和中介業務管理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發展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
目前,保險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
提高保險服務質量的關鍵是靠保險公司服務意識的增強,靠保險公司服務的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體制、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在服務的創新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不能因人而異,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提高保險集團財務管理水平,是企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根本。
由于諸多因素的影響,我國保險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的水平不容樂觀,主要存在如下幾個方面問題:第一,財務管理人員觀念較守舊,缺乏創新精神。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各種新情況、新要求的不斷涌現,要求財務管理人員得具備現財觀念和手段,然而保險集團有些財務管理人員觀念滯后、理財知識缺失、創新能力和主動性欠缺,給企業財務管理帶來巨大阻力。第二,財務集中,隨意性較大。目前保險集團財務實行了省級財務集中的管理模式,保險公司財務管理架構是市、省、總三級核算、逐級授權。地市以地市財務中心為依托,縣支公司實行報賬制;支公司財務管理崗、地市財務經理實行委派制。這種架構存在的缺點是復雜、難以監控、隨意性比較大。第三, 監管不利,缺乏力度和時效性。從當前保險集團的財務管理控制模式來看遠遠超出了“會計”的含義,但在會計的基本職能――核算和監督中,監督職能并沒有在保險集團中真正發揮作用。保險公司不是沒有制定詳細具體的規章制度,而是沒有去認真執行和落實,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是目前保險公司財務管理面臨最為嚴重的問題。 第四,風險評估體系不夠完善。保險集團傳統業務沒有制訂計量識別的標準,識別和評估風險的技術手段比較落后,再控制機制薄弱,新型業務開辦的同時沒有及時建立起風險控制制度,內控制度的建設跟不上業務的發展,內部制約出現斷層,往往是等到出現了問題才去尋求控制措施,已得不償失,保險公司只能被動地承受風險。第五,財務信息不夠準確,經營風險無法有效控制。保險集團和子公司所代表的利益立場不同,保險集團代表的是股東的利益,子公司更傾向本公司的利益;子公司管理者通過某些方式對會計報表進行合法和非合法的操作,從而使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受到影響,經營風險難以有效控制。
在不斷擴大的市場業務規模以及日趨多元化,個性化的保險需求下,對保險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財務管理工作應于社會經濟發展的趨勢相適應,否則不僅會導致保險集團經濟發展滯后,而且還會影響到社會的發展進程。
針對當前保險集團財務管理存在問題,盡快提高保險集團財務管理水平勢在必行。為此,提出如下策略:一是要不斷提高財務人員自身素質,適應外部環境變化。培訓是提高財務人員知識技能的重要途徑。因此,企業應落實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涵蓋價值觀、企業文化、知識、技能、積極性和工作態度等多方面內容,還應因地制宜,根據企業需要進行特色化培訓。二是財務人員外派制,定期輪崗與不定期輪崗相結合。保險集團要想得到真實可靠的信息,必須使財務人員隸屬于集團公司,各子公司財務人員人事關系直接隸屬于集團公司,其薪資福利由集團公司決定,其人動由集團公司管理,其費用支出由集團公司支付。三是創新內控管理理念,構筑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思路決定出路。內控管理理念創新包括內控管理體制創新、內控管理組織創新、內控管理方法創新。傳統的內控管理是事后管理,即發現問題,再事后補救。在當今信息化社會的大背景下,要利用暢通的信息渠道,及時掌握企業的經營狀況。加快修改和完善現有規章制度,把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作為監管重點,了解業務發展,對市場變化可能帶來的后果采取預防性措施,做到事前預防和事中控制,要變粗放型管理模式為集約型管理模式,實現集成化、價值化、智能化和網絡化的管理,實現對內控風險的早期預警,為保險公司內控管理提供良好的環境。四是以內審為主,結合外審。沒有檢查就沒有執行力。財務檢查的方式主要是內部審計,通過定期與不定期審計相結合、專題審計與全面審計相結合,審查財務核算、管理流程、費用支付等方面是否遵守了公司財務制度,是否遵守了國家《企業會計準則》等,使財務報表真實、客觀、精準地反映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外部審計由于超然獨立的第三方立場及權威性,適當適時借助外部審計的力量,從而提升內部審計的技能,加強保險集團財務管理。
綜上所述,保險集團財務管理理論與方法應以環境變遷為契機,不斷創新。面對經濟環境的風云變幻,找到一種合適的財務管理模式,是時代賦予會計人員的使命。
文章編號:1003-4625(2008)02-0097-03 中圖分類號:F840.4 文獻標識碼:A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布了39項會計準則,根據財政部和保監會的有關規定,所有保險業從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會計準則,這對正處在高速發展中的中國保險行業的內部控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有必要就保險業新舊準則的主要變化及對保險業財務內控的影響進行分析。
一、新舊會計準則幾處重要變化
新的會計準則,涉及大量的新理念、新內容和新要求,其中重要的內容是:較多地壓縮了會計估計和會計政策的選擇項目,限定了企業利潤調節的空間范圍,規范和控制企業對利潤的人為操縱,壘實經營業績,提高盈利質量。具體體現在:
其一,新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的減值準備做出了新規定。減值準備計提后不能沖回,只能在相關資產處置時進行會計處理,利用減值準備調節利潤的手法將被有效地遏制。
其二,“公允價值”的引入,將公允價值的變動直接計入損益,這增加企業盈利的波動性,也需要財會人員運用其職業判斷妥善處理。特別是對于一些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公允價值的估計更為復雜。這就對相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掌握公允價值合理估值的技術。
其三,新會計準則擴大了合并報表范圍,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納入合并報表范圍。這一規則的變化,遵循了實質性會計原則,阻斷了一些企業利用分離若干子公司、縮小持股比例、將經營狀況不好的業務從合并范圍中剔除,從而粉飾企業集團整體業績的慣用伎倆。
其四,新會計準則的主要核算基礎發生了變革。長期股權投資的股權投資差額借方余額確認為商譽,不進行攤銷,但至少須在每個會計年度進行減值測試。
原有的準則偏重工商企業,新準則擴展到金融、保險、農業、石油等眾多領域,覆蓋了債務重組、投資性房地產、企業年金等經濟業務,填補了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經濟業務會計處理規定的空白,將對上市公司業績和資產價值產生重要影響,標志著中國會計制度與國際慣例接軌。新會計準則體系比以往更強調了企業財務狀況的真實反映,而不是僅僅簡單關注企業損益情況,進一步規范企業會計行為和會計秩序,提高我國會計信息質量,滿足投資者、債權人、政府等利益相關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有力地維護社會各方及廣大公眾的利益。
這些新舊準則的主要變化,就要求規范新形勢下的財務內控管理,出臺與之相適應的財務內控管理制度,所以如何修改以往財務內控管理,控制披露重點,將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道新的課題。
二、新會計準則對保險公司財務內控的影響
新會計準則中有35項準則都與保險業的會計核算相關,其中,直接關聯的是《原保險合同》、《再保險合同》、《長期股權投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合并財務報表》和《金融工具列報》等,實施新會計準則將對公司的經營成果(包括規模和業務)、系統操作有較大的影響,而公司的財務和業務部門對國際會計準則并不十分熟悉,也缺乏在國際會計準則下操作的實際經驗,這些重大轉變都需要用大量時間完成培訓及部門問的協作,新會計準則對保險公司財務內控的影響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組織結構上,需要保險公司高層做好新會計準則實施的宣導推動工作,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財務管理職能,把財會工作的定位由傳統的核算為主轉變為更側重公司風險管控,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和培訓,精算、核保、業務運行、財務要協同,做好各部門的業務應對工作。
(二)保險公司應根據新會計準則及實務指南制定符合公司實際的業務標準流程和會計處理流程,強化財務內控。
新會計準則對企業可能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全方位的核算規定,與原有會計標準產生較大的差異,要求企業相應改變財務管理方法,以適應全新的會計核算體系要求;同時,企業需要按照新準則體系建立符合自身具體情況的會計核算辦法:另外,實施新準則需要更多的專業判斷,對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體系建設、內控流程實施提出更高要求,對財務人員的素質層次也提出更高要求。主要體現在:
1 按照新會計準則,更注重保險業的穩健經營,對保費收入增長規模有重大影響,保費收入規模會發生比較大的調整,需要重新考慮公司保單的業務發展策略,這就要求保險公司的管理模式從目前的以銷售管理為中心向以財務管理為中心轉變,并加強對關鍵環節的財務監管。
2 引入準備金充足性測試概念。規定了原保險合同準備金的確認時點和計量方法,要求在會計期末對準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并按照其差額補提相關準備金。據此,提轉差不再可能被用來調節利潤,這一概念的出現,將保險精算推到了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財務管理人員必須大幅提高專業水平才能把握工作局面,財務工作必須從管理后端走到業務前端去做好規劃和指導工作,必須從傳統的僅關注核算向更多的關注風險管理轉變。
3 需要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財務信息系統的管理。會計賬戶、報表結構的調整直接導致了財務信息系統及其有關功能的調整,規范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公允價值計量、減值準備的提取等不僅增加了公司盈利的波動性和財務判斷的難度,更需要大量的基礎數據支撐,新準則與業務關聯度更加緊密,這要求對多數公司的現有業務流程做一定的調整,信息系統也必須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企業需要通過自行開發完善或通過軟件供應商的功能升級來實現功能的轉換,及時反映企業資產變動背后的經營風險,企業需要利用信息系統,建立一套及時的風險預警系統以支持公允價值的使用。
4 需要改變以利潤為核心的預算管理控制體系。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企業預算管理的內外環境、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影響,企業需要重新考慮預算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對企業經營指導的有效性和激勵作用,需要更加關注對現金流、資產質量、經營風險的管理,修訂業績評價指標,使企業由關注利潤表轉變為更加關注資產負債表,企業以利潤為核心的預算管理控制體系需要進行改變。
5 需要改變投資的管理方式。新準則對投資進行重新分類,按照管理目的分為交易性或準備持有至到期或者持有待售,相應的計量方法也采用公有價值或攤余成本,同時將公司的投資經營風險在會計核算中進行充分地揭示和反映,要求不同的投資品種及投資項目的不同情況要用不同的會計準則來進行規范和核算,增加了職業判斷的難度,對公司的
投資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建立投資管理的內控制度來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6 新會計準則對再保險系統及流程影響很大。新會計準則關于再保險合同中規定,再保險分出人不能將再保險合同形成的資產與有關原保險合同形成的負債相互抵消,也就是說,不能只核算分保部分的保費和損失,必須同時分別核算原保險合同的未到期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和再保險合同中未結算的應收(應付)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應收(應付)未決賠款準備金。針對以上規定,需要盡快完善再保部分的未到期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數據提供和系統處理。另外,再保險合同準則要求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而現行實務操作采用收付實現制,實施新準則也需要改變再保險業務的操作流程。
7 新會計準則關于披露的要求。新會計準則關于披露的要求更為嚴格具體,這些也對提供披露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對公司的財務反映帶來一定影響,另一方面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系統,從人事、組織和制度及監管上對財務信息披露系統進行完善。
新會計準則的推出為保險公司進一步規范會計核算、科學決策和穩健經營提供了更為堅實的制度基礎,也為保險監管工作提供了更具有價值的財務信息。今后一段時期的財會工作管理要提升整個行業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工作質量和水平,推動保險經營主體的內部管理逐漸向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企業管理模式轉變;強化對目前容易產生財務風險的關鍵環節的監管,為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新會計準則的保險財務內控實施模式
新會計準則變化大、難度高,對保險公司財務內控的影響不僅僅體現在會計和財務報告方面,風險管理、經營策略、內部系統的設置和運行等諸多方面都會對財務內控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需要從戰略的高度通盤考慮,統一部署,做到早籌劃、早安排、早實施。
(一)保險公司按新會計準則財務內控制度實施步驟
為保證新會計準則下的財務內控制度順利實施,保險公司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準備:
1 組織相關人員分階段、分層次進行學習和培訓,根據其改革內容進行模擬測試,對公司實行新會計準則以后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以及在同業中的地位等做到心中有數。
2 根據新會計準則及實務指南,制定符合公司實際的會計實務操作細則,修訂現有的會計科目體系、報表體系,并據此調整信息系統和內部流程及相關財務管理內部規章制度。
3 嘗試以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口徑制定全年的預算。
(二)新會計準則下財務內控制度切換和實施工作的組織保障
1 積極取得公司高層的支持,創造良好的財務內控環境。實施新會計準則對公司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包括預算考核指標發生較大的變動,增大公司盈利性的波動,改變公司的信息和財務系統、改變公司風險管理策略等等,需要高層的高度重視,此外還需要盡早做好對投資者的解釋工作。
2 成立新會計準則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明確各自職責并進行詳細分工,對跨公司、跨部門的協調和重大疑難問題及時溝通與解決。對公司范圍內一些重大的共性問題組織研究討論,并將形成的材料報新會計準則領導小組審批,并根據各自的業務特點制定實施細則等。
(三)新會計準則財務內控模式實施的重點環節與切換工作安排
1 新會計準則財務內控模式實施的重點環節。
保險公司應依據新準則的要求對照現行操作流程進行缺口分析,確定會計準則切換的重點環節。準則切換的重點環節包括:保單拆分對業務規模和稅收的影響;再保險業務流程和系統的改造;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改變需要重新考慮股東分紅的策略;金融資產的分類和計量政策需要得到固化;重新確定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等。
中國保監會有關課題組在《壽險公司內部建設與監管》一書中對內部控制的定義是:“內部控制是由壽險公司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員工建立并實施的,為了實現公司經營目標,控制經營風險,確保股東和投保人利益,保證經營活動的合法、合規,以全部經營管理活動為控制客體,對其實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從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
二、內部控制是提高工作質量的重要保證
(一)內部控制對保險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至關重要
保險行業的經營特點決定了建立并保持有效的風險管理對保險公司穩健經營的重要性。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吳定富主席多次提到防范保險業風險的五道防線,以促進中國保險業穩定、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二)加強內部控制是保持金融穩定、維護金融安全的必要手段,是保險公司適應政府監管的基礎性工作
保險業作為經營風險、管理風險和分散風險的行業,對增強金融體系乃至全社會抵御風險的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隨著保險業的持續快速發展,其在金融業中的地位與作用逐步增強,而所集聚的金融風險也在增大,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管控,必然會引發行業震蕩,進而影響我國的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因此,健全的內部控制,是保險業審慎運行的關鍵,是保持金融穩定,維護金融安全的基礎。
三、加強內部控制上的重要舉措
(一)全面提高認識,從思想上對內控工作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盡管內部控制制度在審計等領域的運用廣為人知,但從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角度看,不少人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尚知之甚少,對內部控制制度在保險業務中的作用則存在著不少誤區。有些保險公司把內部控制機械地理解成各種規章的制定、裝訂和匯總,認為做了建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內部控制機制;有的保險公司雖然在理論上比較重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但表現在實踐中則發生了背離。因此,我們首先必須從思想上引起足夠的重視,解決了認識問題,才能對內控工作做到抓得緊、落得實。
(二) 建立內控監督機構,加強內控隊伍建設
內控監督機構必須在形式上和實質上保持獨立。稽核工作要制定科學、合理、統一的監督審計程序,要有一定的稽核覆蓋率和稽核頻率,涵蓋主要業務和重要風險點。內控監督機構人員應由熟悉業務、有責任心、作風正派的人員構成。
建立違規必究的處罰機制。建立對事不對人的處罰標準,在同一系統內實行統一標準。防止重檢查輕整改,必須樹立規章制度的權威,對于違反規定的應堅決按標準處罰,對屢查屢犯的應從重處罰,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可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明確內部控制的角色定位,建立稽核檢查監督體系
稽核檢查監管是防范風險的“重中之重”,通過對保險公司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稽核和專項稽核檢查,及時發展問題堵塞漏洞,消除風險隱患,防止內部的侵吞,挪用和外部詐騙行為的發生。作為日常稽核檢查,要重點抓好現場稽核和非現場稽核兩條主線。
(四)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構建高效內部控制體系
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有助于保險企業提升內在價值,增強市場競爭實力。保險企業應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和境內外上市等方式,不斷優化股權結構。應加強董事會建設,強化董事會和董事的職責,董事會要對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風險防范和經營合規性負責,并完善獨立董事制度。應設立專業風險管理委員會,直接對董事會負責,為企業制定發展戰略和日常經營決策提供專業決策支持和依據,必要時可以對重大決策行使否決權。有條件的企業應在總部和一級分支機構設立專門的內部控制機構,規模較小或新設立的企業,應有機構承擔內部控制職能,并與業務部門保持相對獨立,專事風險識別、風險度量、風險評估、風險報告和風險控制等活動。
(五)大膽創新,加強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1.以改革為動力,推進公司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的創新。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應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創新。按照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建立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對違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內部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并及時修改和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則,保險監管部門可以追究總公司的領導責任。
2.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保險監管部門在加強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應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兩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替代、互為補充、缺一不可的。
3.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合作與聯系,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
筆者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以生產銷售汽車零部件為主營業務的全球化集團公司。公司目前在中國各地有16家制造廠和36個銷售代表處。該集團的中國公司自1993年成立以來,一直沒有形成統一的集團保險,集團總部也沒有出臺任何統一的保險方面的管理政策。各個下屬運營公司基本上都是依據本企業管理者對保險的理解和當地保險公司的上門推銷,各自為政地隨意購買保險。根本談不上利用保險這一有效手段預防風險和風險管理。
成功基礎:管理機構統一明確
為應對上述情況,自2003年開始集團管理層決定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工作首先從實施集團統一保險開始并指定內控部作為風險管理部門,具體負責處理統一保險業務,同時對預防風險機制方面進行了系統化的改造。
之所以交由內控部門統一管理保險工作,是因為在考察有關企業處理保險業務時,筆者發現各個企業由于管理理念、組織機構功能和實際經營環境不同,負責保險業務的部門也各不相同。保險業務根據不同險種分別由不同的部門負責。例如財產一切險等資產類保險,通常會劃歸財務部負責;責任類保險,如公眾責任險、雇員忠誠險、雇主責任險、雇員個人補充商業保險等通常會列入人力資源部的管轄范圍;運輸險、產品運輸險會列入物流采購部門的職責范圍;產品責任險和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等會列入生產或銷售部門。這樣做的結果是大家各自為政,分散投保和管理,降低了保險管理的效率。而由一個部門統一管理保險的組織設計為開展統一保險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遴選保險經紀人
內控部門經過兩年多的統一保險運行,仍然發現了存在的問題。包括各投保單位與保險經紀人、保險公司和公估公司之間的關系處理;保險索賠過程中各方對索賠條款的不同理解;對經紀人費和保險費費率水平,甚至合同文字等都存在爭議和糾紛。這些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將嚴重影響集團統一保險業務的持續發展。
為達成集團管理層為內控部作為風險管理的主要部門制定的目標:一方面應當進一步發揮保險在預防風險方面的作用,同時還要積極努力提高保險業務的性價比,為達成公司年度經營業績目標提供增值服務。內控部決定調整策略。
第一步就是選定合適的保險經紀人。為達成預防控制風險,強化保險在預防重大風險方面的作用,集團從2005年開始正式聘請了國際著名的保險經紀人公司幫助設計保險體系、安排保險詢價和簽署保險合同、辦理保險索賠和提供保險業務咨詢等。應該說基本達到了當時管理層預定的目標,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中國企業實際運營環境、集團各下屬運營公司對保險經濟效益期望的不斷提高,內控部必須要求保險經紀人為企業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為此我們從2006年年底就開始尋求新的保險經紀人,試圖通過競爭找到更合適的保險經紀人并明確了尋找新的保險經紀人要達到的幾個目標:(1)改變費的支付方式;(2)重新評估設計保險體系;(3)協助進行公開保險招標;(4)進一步明確其服務內容和考核評價標準。
我們首先在國內選擇了有代表性的三家保險經紀人公司作為候選單位。然后在保險經紀人候選單位的幫助下,根據這些年來和經紀人合作過程中總結出來的經驗和要求,設計出一套比選評分方案。并同時遞交給候選單位供其填寫和準備資料。然后,我們對收回的比選資料進行公開評選,最后根據綜合評分結果確定了新的保險經紀人。從目前的結果來看,我們最后選定的新的保險經紀人基本滿足了上述目標。
制訂招標文件
制訂完善的公開招標文件,這本身就是一項細致的系統工程。為此我們在新的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專家的幫助下,做了以下幾項工作:
1. 對原有的保險合同進行全面評估。總結以往索賠過程中的失敗教訓,參考其他投保單位的成功案例,我們對計劃中的投保項目進行了全面的評估和修改,最后確定了各個保險的統一報價條件。
2.確定招標文件格式。我們要求參考國際土木工程招標形式,結合保險行業特點,制定了公開保險招標文件。該文件體系由:投標須知、項目概況、保險合同樣本和招標文件格式共四個部分,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我們隨后又增加了《保險項目評標辦法》。
3.在招標文件中,我們特別提出了《陽光協議》和《保密協議》,避免在招標單位、經紀人公司和投標單位之間發生各種舞弊行為。明確公開、公平、公正是本次招標項目中所有參與方都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
嚴密組織杜絕腐敗
在正式開展招標業務前,公司就和保險經紀人公司共同組成了聯合招標小組。招標小組成員分別由公司內控部等有關部門人員,包括其下屬運營公司代表和保險經紀人公司的相關業務負責人和保險專家共同組成。全權負責整個招標業務的前期工作。此后又成立了保險業務評標委員會,負責起草評標方案,并對開標結果進行評估,確定預中標單位并向公司管理層提交最后的中標單位建議。總結整個招標過程,我們認為聯合招標小組和評標委員會的工作是高效透明的,基本達到了預期的目標。
要提高整個招標活動的質量,選擇真正符合資格的保險公司參加投標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此在保險經紀人公司的幫助下,我們通過對目前在中國具有合法開展保險業務的中外保險公司逐一進行了評估,最后共同確定了國內最具承保資格的10家保險公司為邀請參加公開投標的對象,并發出了正式邀標通知書。最后其中的八家保險公司參加了投標。
由于公司首次承辦公開招標活動,內控部從一開始就將預防腐敗舞弊行為列入了工作的重點。我們希望通過這一活動,總結出一套防止公開招標過程中的舞弊風險的經驗。
首先所有參加投標的單位簽署《陽光協議》。共同承諾遵守招標規定,不以任何方式對相關各方進行商業賄賂等腐敗舞弊活動。一旦發現有舞弊行為,將視情況分別對投標單位實施取消投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的處罰。對經紀人單位則終止其資格的處罰。
其次,在整個過程中全體參與人員要求以身作則,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從目前的結果來看,“三公原則”基本得到遵守。具體介紹如下:
1.公開原則。為達到預防招標過程中的各種舞弊風險,公司內控部在一開始就和保險經紀人的專家小組就招標程序上進行了全面溝通,雙方一致同意對本次保險招標實行全程公開。具體體現在:(1)實行公開招標,放棄由人邀標詢價的方法。我們公司作為招標單位全程參與保險招標活動。保險專家起草的招標文件在經過公司內控部和法律部的反復修改審核后才最終定稿。(2)保證信息公開。召開投標候選單位說明會,提前就本次保險招標的具體內容向各投標單位進行現場解釋答疑。公司內控部、法律顧問和保險經紀公司聯合就各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統一的現場答復。在投標單位編制報價過程中,如果有一家單位提出問題后,我們事先規定,要求保險經紀人公司統一將問題和答復意見通告給其他投標單位。(3)事先公布評標辦法。這是衡量是否真正實施公開招標的關鍵。在和保險經紀人公司反復溝通后,我們終于達成了事先公開評標辦法的意見。這樣做的意義是,所有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無論其規模大小,在獲得了參加投標資格后,只要認真報價,就可以在投標結束的當時知道是否能夠中標。避免了投標單位對招標單位存在暗箱操作的顧慮,產生“陪綁”的想法。(4)整個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事先均征求了公司法律部門的意見和建議。(5)公開開標。開標會議我們邀請了公司集團主管采購業務的負責人和公司下屬運營公司代表共同出席。對整個開標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整個開標過程同時也在各投標單位的共同監督之下進行。開標活動結束后,我們和保險經紀人、各個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代表進行了溝通,他們一致對公司舉行的這次保險招標的公開原則表示贊同。完全認可我們這次招標的誠意和方法。
2.公平原則。公平原則在本次招標中表現在:(1)事先內部沒有確定中標單位,所有被選中符合參加投標條件的保險公司,無論其實際上的規模大小或歷史長短,均被我們視為具有相同的投標和中標資格。(2) 嚴格遵守保險招標程序,以投標結果的優劣確定中標單位。過去為我們提供保險服務的一家公司,在中國非常著名,但當其報價水平高于其他競爭單位時,我們毫不猶豫地將其剔除。絕不能因為他是著名大公司就予以特別照顧。(3)所有投標要求和條件事先統一反映在招標文件中。所有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均及時獲得了完全相同的信息。(4)統一提交報價,同時現場公布結果。所有參加投標的單位代表都在我們當時擬定的報價匯總表上簽字確認了結果。投標結束后,許多保險公司代表紛紛表示,像這樣完全公開的投標活動他們都是第一次參加。這次投標他們雖然沒有中標,但如果公司明年再舉辦保險招標活動的話,他們一定會再次參加。
3.公正原則。公正對待各個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從一開始我們就和保險經紀人公司確定了公正對待各個投標單位的原則。具體表現為; (1) 我們根據當時中國保監會認可的所有公司名單中,依據收集到的共同信息對這些單位進行了全面的評估,然后從中篩選出10家最具競爭力的單位作為投標候選單位。最后這10家單位中實際參加投標的有八家。(2) 縱觀整個招投標過程,無論從招標文件編制、邀請招標過程以及開標及評標、確定中標候選單位直到確定中標單位,我們都本著公正原則處理所有具體業務。為預防可能發生的腐敗舞弊問題。我們和保險經紀人公司以及各個參加投標的保險公司簽署了陽光協議。(3)統一規定所有投標單位都必須繳納投標保證金。該保證金除了預防投標單位中標后撤銷投標承諾外,還具有預防不公正參加招投標活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