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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法律內容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綠色GDP的含義
綠色GDP是指從傳統GDP中扣除資源環(huán)境成本,加上環(huán)保收益后的GDP。資源環(huán)境成本包括:(1)自然資源耗減成本。該成本是指各種自然資源在經濟活動中被利用消耗的價值,可稱之為自然資源的折耗成本,它不同于資源的市場價格。目前中國自然資源的價格構成不完整,主要由開發(fā)成本、稅收和利潤構成,而完整的自然資源定價還應考慮其環(huán)境成本和資源耗減成本。由于自然資源的開采和使用必然會導致其儲量和原有社會財富積累的減少,其減少的價值即為自然資源耗減成本;(2)環(huán)境保護成本。該成本是在人類為減少和防止環(huán)境污染過程中發(fā)生的現實成本,它不同于虛擬治理成本,是在已發(fā)生的環(huán)境保護活動中實際發(fā)生的各種成本費用;(3)環(huán)境惡化成本。該成本是由環(huán)境質量下降和生態(tài)惡化引起的各種損失,包括環(huán)境污染損失和生態(tài)破壞損失。環(huán)境污染損失是指人類生產和消費活動對環(huán)境系統的干預超過環(huán)境系統的承載能力而造成的環(huán)境價值損失,表現為人類活動對周圍自然環(huán)境的不利影響所造成的各種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虛擬污染治理成本;生態(tài)破壞成本是指由于人類不合理地開發(fā)、利用自然資源和興建工程項目引起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種類減少等生態(tài)環(huán)境退化、生態(tài)破壞現象而造成的損失。
在考慮環(huán)境成本代價的同時,還應考慮保護環(huán)境產生的環(huán)境改善和生態(tài)效益,即綠色GDP的核算既有減法也應該有加法。環(huán)保收益是指人們采取措施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防止和治理污染而產生的直接和間接收益,如企業(yè)有效處理“三廢”取得的收益、開展循環(huán)生產和清潔生產增加的收入、治理水污染和空氣污染后農業(yè)、漁業(yè)增產的收入、城市環(huán)境改善后增加旅游收入、吸引更多外商投資并促進就業(yè)和當地經濟發(fā)展帶來的收益。
二、綠色GDP的核算方法
核算綠色GDP的基本思路是首先計算確定各項資源和環(huán)境成本及環(huán)保收益,在此基礎對傳統GDP進行修正和調整。用公式表示如下:
綠色GDP=傳統GDP-資源環(huán)境成本+環(huán)保收益(1)
其中:資源環(huán)境成本=自然資源耗減成本+環(huán)境保護成本+環(huán)境惡化成本(2)
其中:環(huán)境惡化成本=環(huán)境污染損失+生態(tài)破壞損失(3)
(一)自然資源耗減成本的核算
1.可再生資源耗減成本的核算。可再生資源耗減成本分兩種情況處理:第一種情況是經濟活動中合理使用資源,未超出資源自我修復和繁殖的能力,此情況下無須計算耗減成本,因為資源總量和質量并不會受到影響,是可持續(xù)的使用;第二種情況是不合理使用資源,如濫伐林木、過度捕撈等,超出自然資源自我修復和繁殖的能力,但尚未造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態(tài)退化和破壞的嚴重后果。如濫伐林木的范圍較小、程度較輕、時間較短,可能引起的生態(tài)后果還沒有體現出來,這時資源耗減成本的核算可采用重置成本法。在此可以將重置成本理解為將自然資源恢復到原有狀態(tài)、原有功能所需要的費用,重置成本包括初始恢復成本和后續(xù)管護費用兩部分。初始恢復成本是指補栽樹木、補種草地和補充魚苗等花費的材料費和人工費用等,后續(xù)管護費用是將這些自然資源管護到可使用狀態(tài)所需的必要費用。
2.非再生資源耗減成本的核算。非再生資源是不可復制的,具有一次消耗性質,隨著經濟活動對資源的開發(fā)使用,其儲量會越來越少,直至耗竭,因此非再生資源的耗減成本比可再生資源的耗減成本要大,且計量難度也相對較大。要對非再生資源的耗減成本進行計量,必須取得其耗減實物量和單位價值量指標數據,但目前我們只能獲得非再生資源的市場價格,而對資源本身真正的價值我們卻無從選擇,筆者認為,可以采用機會成本法或替代成本法進行核算。
為了保護非再生資源,不使其盡快耗竭,可采用替代資源或能源,并用這些替代資源或能源的生產成本作為非再生資源的耗減成本。例如隨著經濟快速發(fā)展對石油需求的急劇增加,中國提出了“氫化石油”、“煤變油”、“生物質液化”等替代方案,為解決能源危機,國家大力發(fā)展地熱能、太陽能、風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技術,這都為解決非再生資源的枯竭危機提供了可能。因此,在機會成本法或替代成本法下,要想不消耗非再生資源,就必須使用替代資源,并用替代資源或能源的開發(fā)生產成本作為非再生資源耗減成本。
(二)環(huán)境保護成本的核算
按照投資主體不同,環(huán)境保護成本可分為國家政府投入、企業(yè)自籌資金投入、環(huán)保民間組織和個人投入。無論是從資金量、投資范圍和效果來看,三者直接都存在明顯的區(qū)別,應當分別核算。
1.國家政府環(huán)保成本的核算。2006年財政部正式把環(huán)境保護納入政府預算支出科目,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環(huán)保投融資體制。政府要求在“十一五”期間完成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森林覆蓋率由18.2%提高到20%的三項約束性指標。要實現“十一五”期間環(huán)境保護的目標,各級政府進一步增加了環(huán)保投入。“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正在以每年18%的增長速度投入到環(huán)境保護中,預計環(huán)保總投入將達到14000億元。為正確核算國內生產總值,反映經濟發(fā)展的環(huán)境投入和環(huán)境代價,必須將各級政府治理環(huán)境污染的實際投資總額納入GDP的核算范圍。
2.企業(yè)環(huán)保成本的核算。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環(huán)保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五個部分:1)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成本;2)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及處置成本;3)綠色采購成本;4)環(huán)境管理成本;5)環(huán)境保護的社會活動成本。按照會計核算原則的基本要求,對企業(yè)發(fā)生的環(huán)保成本應當分別采用資本化和費用化兩種核算方法。假如環(huán)境成本的發(fā)生達到了以下效果,應當將其資本化:1)提高企業(yè)擁有的其他資產的能力,或改進其安全狀況或提高其效率;2)減少或防止可能由今后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環(huán)境污染;3)保護環(huán)境。例如企業(yè)因為環(huán)境原因購置的廠房和設備,能使企業(yè)在一年或一個營業(yè)周期以上獲得經濟利益,就應該將其資本化,并在利益實現時通過折舊等方式計入當期損益。而許多環(huán)境成本并不會在未來帶來經濟利益,只能使發(fā)生的當期受益,如環(huán)保設備的日常運營費用、與當期經營活動有關的廢物清理成本等,對這些環(huán)境成本應進行費用化處理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由此可見,無論是資本化還是費用化的環(huán)保成本都納入了日常會計核算,并在GDP核算中得以反映,所以就企業(yè)投入和發(fā)生的環(huán)保成本而言,無須再對GDP作進一步調整和修正。
3.民間組織和個人環(huán)保成本的核算。隨著環(huán)境形勢的日益嚴峻,各界民間環(huán)保組織蓬勃興起、快速發(fā)展,已成為政府與企業(yè)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并不斷推動中國和全球環(huán)境保護事業(yè)的發(fā)展與進步。根據中華環(huán)保聯合會《2008中國環(huán)保民間組織發(fā)展狀況報告》,截至2008年10月,全國共有環(huán)保民間組織3539家,74.7%的環(huán)保民間組織有年度工作報告,其中,向主管單位提交報告的占47.6%,向組織內部工作人員提交報告的占45.5%,向社會公眾公開報告的占47.6%。對于民間組織和個人環(huán)保成本的核算,可以采用問卷調查、統計估計和專家咨詢等方法。如上所述,74.7%的環(huán)保民間組織有年度工作報告,我們可以從年度報告中獲得環(huán)保支出情況,對于其他未提供報告的,可以采用統計估計等方法,例如將公布報告的組織的平均環(huán)保成本,作為計算其他未提供報告的組織的環(huán)保成本的依據。
(三)環(huán)境惡化成本的核算
1.環(huán)境污染損失的核算。人類生產活動和生活中排放的廢煙、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如果超過環(huán)境系統的承載能力,將造成多種不利影響和損失,導致各種直接經濟損失,并需要當代人乃至后代為治理污染付出沉重代價。
(1)環(huán)境污染直接經濟損失的核算。環(huán)境污染直接經濟損失的核算可采用以下方法:1)生產率變動法(changesinproductivityapproach)是利用生產率的變動來評價環(huán)境狀況變動的影響的方法。這種方法把環(huán)境質量看做一個生產要素。環(huán)境質量的變化會導致生產率和生產成本的變化,從而導致產品價格和產量的變化,而后兩者是可以觀察到的并可以測量的。例如,化工廠的污水排放對廠周圍的農業(yè)生產率有不利影響,將導致農作物減產,農業(yè)收入降低的損失。不排放污水情況下,由于科技進步農業(yè)產量會逐年提高,而在排污情況下,隨著污染累計效應的增加,產量會逐年下降,這種生產率的變化是可以測量的。農業(yè)生產減產的損失可以用農產品的減產量乘以農產品的市場價格來計算。2)疾病成本法和人力資本法。環(huán)境污染和環(huán)境質量惡化對人類健康有著多方面的影響。這種影響不僅表現為因勞動者發(fā)病率與死亡率增加而給生產直接造成的損失(可采用市場價值法進行測算),而且還表現為因環(huán)境質量惡化而導致的醫(yī)療費開支的增加,以及因為人們過早得病或死亡而造成的收入損失等。
疾病成本法計算由疾病引起的醫(yī)療成本,例如門診費、住院費、藥費、看護費等醫(yī)療費用,相當于因環(huán)境質量變化而增加的病人人數與每個病人的平均治療費的乘積,具體計算時可按不同病癥分別計算,如塵肺病、放射性疾病、皮膚病、眼病等。
人力資本法計算由疾病引起的收入損失,包括過早死亡的損失、勞動能力降低和喪失的損失等幾種情況。根據邊際勞動生產力理論,人失去壽命或工作時間的價值等于這段時間中個人勞動的價值。一個人的勞動價值是考慮年齡、性別、教育程度等因素情況下,每個人的未來收入經貼現折算成的現值。根據國外研究者Mishan的研究,一個在正常情況下可以活動t年、由于污染而于T年過早死亡的人所損失的勞動力的價值可以描述為:
Lr=■∑YtPtT(1+r)-(t-T)(4)
式中:Yt為預期個人在t年內所得到的總收入扣除他所擁有的非人力資本收入;PtT為個人在第T年活到第t年的概率,r為預計到第t年的社會貼現率。
如果不是過早死亡,而是勞動能力喪失或部分喪失,則需要對公式(4)進行調整,主要是按照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對第t年的總收入Yt進行適當的調整。
(2)環(huán)境污染虛擬治理成本的核算。虛擬治理成本是指目前排放到環(huán)境中的污染物按照現行的治理技術和水平全部治理所需要的支出。虛擬治理成本是相對于實際治理成本而言的,實際治理成本即前面提到的由政府、企業(yè)或環(huán)保組織投入的環(huán)保成本。如果實際環(huán)保成本的發(fā)生未能徹底解決環(huán)境問題,那么剩余污染物仍會對環(huán)境產生危害,而要完全治理和清除污染,需要進一步發(fā)生治理成本,在未實際投入之前,稱之為虛擬治理成本,一旦各環(huán)保主體實際投資,就成為實際治理成本。虛擬治理成本可采用治理成本法計算獲得,公式如下:
虛擬治理成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的單位治理成本治理成本法主要難點是測算單位污染物治理成本,可用一段時期內的實際環(huán)保總支出除以實際處理量測算得出,例如用“三廢”的環(huán)保支出分別除以“三廢”處理量,得到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的單位處理成本,具體計算時可以考慮將五年作為計算周期(也可根據實際投資情況確定),因為每年治理污染的投資力度和效果不一定是均衡的,當年發(fā)生的投資效果可能在第二年及以后年度才得以體現,如為了凈化空氣而種植樹木。
2.生態(tài)破壞損失的核算。生態(tài)破壞的經濟損失可分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和生態(tài)資源恢復費用。直接經濟損失是指生態(tài)資源作為生產要素價值的損失。生態(tài)資源大多是生產所需的材料、原料或燃料,根據這些要素的市場價值,可以計算出生態(tài)破壞造成的生產要素的價值損失。間接經濟損失是指生態(tài)資源的非要素價值喪失所隱含的經濟損失,這一損失不能或暫時不能由市場決定。如森林資源的水土保持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生態(tài)資源的破壞給后代人利用資源所造成的損失等。生態(tài)資源恢復費用是指治理被破壞的生態(tài)系統的投入。生態(tài)資源遭破壞后所引發(fā)的一些間接經濟損失會年復一年地累加下去,為了扭轉這種局面,就必須對被破壞生態(tài)資源進行治理,由此發(fā)生的費用也是生態(tài)破壞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生態(tài)破壞損失的核算可采用以下方法:(1)收益還原法。該法主要適用于直接經濟損失的核算,是將喪失的自然資源可創(chuàng)造的收益按市場價格進行計算。如生態(tài)破壞造成森林、草地、耕地、濕地面積減少,從而降低其創(chuàng)造的收益,用減少的面積和數量乘以當期該項資源的單位平均收益,即可計算出損失的直接收益。(2)恢復費用法。將受到損害的生態(tài)環(huán)境質量恢復到受損害以前狀況所需要的費用就是恢復費用。如生態(tài)破壞導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的恢復,需要種植草皮或樹木等方法來恢復。恢復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補償費等。恢復費用一般采用重置成本進行計算,以準確反映現實價格水平下的恢復成本。這和我們前面提到的再生資源耗減成本的重置成本法原理相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生態(tài)破壞都能得以恢復,或者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則。能恢復的采用恢復費用法,不能恢復的,采用影子工程法。(3)影子項目法(工程成本法)。影子項目法是恢復費用法的一種特殊形式。當某一項目的建設會使生態(tài)環(huán)境質量遭到破壞,而且在技術上無法恢復或恢復費用太高時,人工建造一個工程來代替原來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功能,用建造該工程的費用來估計環(huán)境污染或生態(tài)破壞造成的經濟損失。例如,某個旅游海灣被污染了,則另建造一個海灣公園代替它,以滿足人們的旅游要求;某片森林被破壞了,要達到與原來同樣的涵養(yǎng)水土的目的,就需要興建水土保持工程,工程的投資成本就可以作為生態(tài)破壞損失的一個最低標準。
(四)環(huán)保收益的核算
人們投入大量的人財物力積極參與環(huán)境污染治理和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必定會從中獲得相應的收益。盡管這些收益可能是間接的而非直接的,可能是未來的而非現在的,可能是隱含的而非顯性的。例如,企業(yè)利用“三廢”生產產品減免稅款的收益以及為履行環(huán)保責任取得低息或無息貸款而節(jié)約的利息支出都屬于的隱含收益。而城市環(huán)境質量改善后外商投資增加,促進當地就業(yè)和經濟發(fā)展帶來的收益就屬于間接收益。
對于各種環(huán)保收益,無論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都可以按照傳統方法納入GDP核算,無須單獨計算調整。如處理廢棄物取得的收入、企業(yè)環(huán)境形象改善后增加的銷售收入都將直接增加企業(yè)利潤;土壤污染減少后農產品產量增加使農業(yè)收入增加;外商投資增加促進當地經濟發(fā)展,無論是GDP總量還是人均GDP都將增加。
參考文獻:
[1]王磊.中國綠色GDP的核算方法與應用[J].現代經濟探討,2007,(5).
1.論文必須使用規(guī)范的漢字A4紙打印,不得小于或大于此規(guī)格,字跡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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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論文目錄:要求使用三級目錄;
(6)論文正文:論文正文格式要求參照本要求的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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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頁面設置:
(1)頁邊距:上下左右均應大于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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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字間距:加寬1磅(操作:格式字體間距加寬磅值1磅);
(4)頁碼居頁面底端靠右排列。
二、正文格式要求
1.論文題目:用小二號黑體字居中打印;
2.正文以及標題采用小四號宋體字,注釋采取小五號字;
3.標題序號:一級標題為“一”、“二”、“三”;二級標題為“(一)”、“(二)”、“(三)”;三級標題為“1”、“2”、“3”;四級標題為“(1)”、“(2)”、“(3)”。一級標題和三級標題后必須加頓號,二級標題和四級標題之后不許加頓號,即帶括號的標題不許加頓號。
例:
一、醫(yī)療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性質
(一)特殊的過錯原則
1、醫(yī)療事故采取無過錯責任原則
(1)我國現行立法概況
4.論文腳注:論文腳注一律采用word自動添加引注的格式,引注采用腳注方式,腳注位于每頁底端,采取連續(xù)編號方式。(操作:插入引用腳注尾注)
腳注格式(腳注格式部分內容引自梁慧星著:《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1-42頁。略有改動。):
(1)論文類:
作者:“文章名稱”,刊載出版物及版次,頁碼。
例:
蘇號朋:“論信用權”,載《法律科學》1995年第2期,第12頁。
尹田:“論動產善意取得的理論基礎及相關問題”,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29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06-207頁。
梁慧星:“醫(y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適用”,載《人民法院報》2005年7月13日,第5版。
(2)著作類:
作者:《書名》,出版社及版次,頁號。
例:
梁慧星著:《民法總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102頁。
李雙元、徐國建主編:《國際民商新秩序的理論構建》,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75頁。
(3)網上作品類:
作者:“文章名”,具體網址,最后檢索日期。
例:
李揚:“技術措施權及其反思”,載,2006年3月24日最后檢索。
(4)法律法規(guī)類:
《法律法規(guī)名稱》第x條第x款。(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1條。(即不可使用“第九十一條”)
(5)法律文書類:
法律文書號。
例: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溫經初字第481號民事判決書。
三、參考文獻格式
1.參考文獻為小四號宋體字。一般應將參考文獻區(qū)分為期刊類、著作類、法律文書類。
2.具體格式:
(1)期刊類:
作者:“文章名稱”,《期刊名稱》,卷號或期數。
例:
蘇號朋:“論信用權”,《法律科學》,1995年第2期。
(2)著作類:
作者:《書名》,出版單位,出版年月及版次。
例:
鄭成思:《知識產權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第2版。超級秘書網
(3)法律文書類:
法律文書號。
例: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溫經初字第481號民事判決書。
四、其它事項
1.認真進行文字校對,論文錯別字將直接影響論文得分。
2.正文所有小標題、各段段首必須空兩格(即空出兩個中文字符的位置),格式錯誤將直接影響論文得分。
3.論文所有標點必須采用中文標點(除外文文獻外,一律不許使用英文標點);所有數字必須采用半角,禁止全角數字。誤用標點符號和數字將直接影響論文得分。
4.注意論文的學術規(guī)范,杜絕抄襲。
附件1:
北京大學學位論文原創(chuàng)性聲明
原創(chuàng)性聲明
本人鄭重聲明:所呈交的學位論文,是本人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進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經注明引用的內容外,本論文不含任何其他個人或集體已經發(fā)表或撰寫過的作品或成果。對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貢獻的個人和集體,均已在文中以明確方式標明。本聲明的法律結果由本人承擔。
論文作者簽名:
日期:年月日
1.論文必須使用規(guī)范的漢字A4紙打印,不得小于或大于此規(guī)格,字跡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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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論文目錄:要求使用三級目錄;
(6)論文正文:論文正文格式要求參照本要求的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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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頁面設置:
(1)頁邊距:上下左右均應大于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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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文格式要求
1.論文題目:用小二號黑體字居中打印;
2.正文以及標題采用小四號宋體字,注釋采取小五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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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一、醫(yī)療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性質
(一)特殊的過錯原則
1、醫(yī)療事故采取無過錯責任原則
(1)我國現行立法概況
4.論文腳注:論文腳注一律采用word自動添加引注的格式,引注采用腳注方式,腳注位于每頁底端,采取連續(xù)編號方式。(操作:插入引用 腳注尾注)
腳注格式(腳注格式部分內容引自梁慧星著:《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1-42頁。略有改動。):
(1)論文類:
作者:“文章名稱”,刊載出版物及版次,頁碼。
例:
蘇號朋:“論信用權”,載《法律科學》1995年第2期,第12頁。
尹田:“論動產善意取得的理論基礎及相關問題”,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29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06-207頁。
梁慧星:“醫(y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適用”,載《人民法院報》2005年7月13日,第5版。
(2)著作類:
作者:《書名》,出版社及版次,頁號。
例:
梁慧星著:《民法總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102頁。
李雙元、徐國建主編:《國際民商新秩序的理論構建》,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75頁。
(3)網上作品類:
作者:“文章名”,具體網址,最后檢索日期。
例:
李揚:“技術措施權及其反思”,載privatelaw.com.cn,2006年3月24日最后檢索。 (4)法律法規(guī)類:
《法律法規(guī)名稱》第x條第x款。(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1條。(即不可使用“第九十一條”)
(5)法律文書類:
法律文書號。
例: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溫經初字第481號民事判決書。
三、參考文獻格式
1.參考文獻為小四號宋體字。一般應將參考文獻區(qū)分為期刊類、著作類、法律文書類。
2.具體格式:
(1)期刊類:
作者:“文章名稱”,《期刊名稱》,卷號或期數。
例:
蘇號朋:“論信用權”,《法律科學》,1995年第2期。
(2)著作類:
作者:《書名》,出版單位,出版年月及版次。
例:
鄭成思:《知識產權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第2版。
(3)法律文書類:
法律文書號。
例: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溫經初字第481號民事判決書。
四、其它事項
1.認真進行文字校對,論文錯別字將直接影響論文得分。
2.正文所有小標題、各段段首必須空兩格(即空出兩個中文字符的位置),格式錯誤將直接影響論文得分。
3.論文所有標點必須采用中文標點(除外文文獻外,一律不許使用英文標點);所有數字必須采用半角,禁止全角數字。誤用標點符號和數字將直接影響論文得分。
4.注意論文的學術規(guī)范,杜絕抄襲。
附件1:
北京大學學位論文原創(chuàng)性聲明
原創(chuàng)性聲明
本人鄭重聲明: 所呈交的學位論文,是本人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進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經注明引用的內容外,本論文不含任何其他個人或集體已經發(fā)表或撰寫過的作品或成果。對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貢獻的個人和集體,均已在文中以明確方式標明。本聲明的法律結果由本人承擔。
論文作者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一)國家開放大學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考核機制的現狀
畢業(yè)論文寫作是開放教育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提高學生專業(yè)素質,達到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的必要步驟,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為了規(guī)范畢業(yè)論文的寫作和指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于2002年5月出臺了《關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yè)本科畢業(yè)論文工作的意見(試行)》。
1.畢業(yè)論文基本要求。選題必須是法學專業(yè)范圍,不能用專科畢業(yè)論文替代本科畢業(yè)論文。畢業(yè)論文形式必須為學術性論文,不能用法學案例評析、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法律工作總結等其它形式。畢業(yè)論文正文字數必須在6000字以上。畢業(yè)論文選題不能太集中,本科階段課程內容選題要高于總選題的30%,選題要同我國司法實踐相結合。
2.指導教師資格與職責。本科畢業(yè)論文指導教師必須由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寫作水平高的老師擔任,一般選用中級職稱或是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本科畢業(yè)初級職稱的教師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資格擔任本科論文指導教師。本科畢業(yè)工作五年以上的審判員、檢察員、律師也可以被聘為本科畢業(yè)論文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指導學生選題,資料收集、寫作方法的運用、文獻檢索、寫作提綱的擬定、督促學生按寫作計劃完成初稿;論文初稿進行審閱,提出修改意見;對論文定稿進行成績初評,書寫評語。
3.論文答辯及成績評定。開放教育法學本科學員須全員參加畢業(yè)論文答辯。答辯組由3人組成,答辯主持人須具備高級職稱,答辯組由電大教師和外校答辯教師組成。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成績的認定除了要看畢業(yè)論文的本身質量外,還要看學員現場答辯的情況,通過答辯來檢驗論文是否為學員本人完成。成績分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優(yōu)秀五個等第。優(yōu)秀人數不得超過參加答辯總人數的20%。
(二)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考核機制中存在的問題
1.教學計劃中學術訓練課程缺失。開放教育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沒有論文寫作課程,課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試形式。學員沒有經過專門的學術訓練,缺乏論文寫作的能力。學員不知道如何收集資料,不知道如何撰寫研究綜述,不知道論文的布局謀篇。雖然有開設《法律文書》課程,但講授內容為司法機關、公證機關、仲裁機關法律文書的規(guī)范和要求,并非學術論文技能的訓練。
2.畢業(yè)論文表現形式單一。畢業(yè)論文只能寫學術型論文,導致部分學術功底差,但實踐經驗豐富的學員興趣不大。學術型論文需要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格式,束縛了學員的手腳,難以調動學員的寫作熱情,不能充分發(fā)揮學員的經驗優(yōu)勢。
3.畢業(yè)論文答辯過場化。答辯過程中有一部分學員答不出來答辯教師提出的問題,部分學員法學基礎知識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問,但為了能讓畢業(yè)率達到一定的比例,答辯主持人往往會放寬答辯要求,一個班級只留下一兩個最差的同學不通過,其他同學即使再差,也送個及格分數。導致整個論文答辯過程不是很嚴謹,學員認為通過太容易,不能夠引起學員的重視,不利于論文寫作質量的提高。
4.存在抄襲和購買論文的現象。開放教育學員因為沒有時間或是因為能力不足無法按時完成畢業(yè)論文,但為了畢業(yè),就去網上抄論文或是花錢買論文,助長了不正之風,構成了學術腐敗。
二、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多元化的機遇和挑戰(zhàn)
(一)國家開放大學的成立為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多元化創(chuàng)造了條件
電大開放教育法學本科過去是同中國政法大學聯辦,在教學和畢業(yè)論文寫作等環(huán)節(jié)受聯辦學校的制約。2012年國家開放大學在人民大會堂正式揭牌成立。國家開放大學可以設置本科專業(yè),按教育部規(guī)定,首批設置本科專業(yè)為19個,這19個專業(yè)有獨立發(fā)放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資格,其中就包括法學專業(yè)。國家開放大學可以自主設定教學計劃,決定畢業(yè)論文的形式。可以說國家開放大學的成立為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yè)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國家開放大學人才培養(yǎng)目標也需要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多元化
開放教育的教學具有開創(chuàng)性[4],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的多元化必將更加適合成人學生,更符合開放大學培養(yǎng)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應用型法律人才,應具備高尚的職業(yè)道德,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yè)知識,具有嫻熟的法律職業(yè)技能,能夠公平合理地處理法律糾紛。[5]調查報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學員將法學理論同自己的實踐經驗相結合,對學員的職業(yè)技能的提高更有幫助,更有利于促進知識向技能的轉變。
(三)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學教師自身素質的提升
電大系統的法學教師在學歷、教學水平和業(yè)務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師都有一定差距,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電大系統自身的原因。省級電大以下的法學教師無法兼職從事律師職業(yè),導致這些法學教師無法案件。電大系統組織的法學教師業(yè)務培訓數量也不多,省級電大的老師還有機會參加培訓,基層電大法學教師很少有機會參加培訓。一所基層電大,法學教師只有一兩個,教研活動很難開展,在教學壓力不大的情況,教學技能很難提高。如果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多元化,將促進促使教師知識更新,并提高法學實踐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多元化改革的嘗試
(一)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
如果學生的學術功底較好,可以通過撰寫傳統畢業(yè)論文來獲得學分。此外,學生還有其他選擇,或是在有國際國內刊號的雜志上,或是提交社會實踐調查報告。還可以選擇模擬審判案卷及審結報告或法律意見書作為畢業(yè)論文成果形式。畢業(yè)論文的形式確定后,不得隨意更改,確需更改的,須報指導教師同意,并須重新開題答辯。
(二)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法學院
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法學院實行畢業(yè)論文“雙軌制”改革,在法學專業(yè)114名大四學生中,推行法庭模擬審判和論文結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現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論文占40%。目前,此項改革尚未全面推開,該校采取自愿選擇方式,在2011屆114名畢業(yè)生中,已有22人選擇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學生還按傳統模式寫作畢業(yè)論文。[6]
(三)山東大學威海分校
法學本科生科研立項、“挑戰(zhàn)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暑期和寒假社會實踐活動的優(yōu)秀研究成果經鑒定程序直接轉化為畢業(yè)論文。
(四)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yè)論文除了學術型畢業(yè)論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畢業(yè)設計和調研報告三種形式。[7]
(五)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
2008年年底,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宣布改革舉措:2009年畢業(yè)的本科生必須寫案例分析,而且必須是具有爭議、比較新穎、有研究價值的案例。[8]
(六)華僑大學法學院
法學院要求畢業(yè)生在實習過程中,復印一個已結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復印卷宗必須完整。根據該卷宗呈現出來的證據材料,對該案件的性質和判定結論進行分析,并撰寫案例評析報告,內容包括:案件的簡介、證據的認定(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實體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認定結論。畢業(yè)生在答辯的時候,必須帶上復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備查,期間要求畢業(yè)生先介紹該案件的情況,并提出自己的處理意見以及事實與法律根據。答辯老師可以根據該案件的具體情況,從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對案件處理提出問題,要求學生回答自己是如何處理案件以及認定結論的事實與法律根據。答辯老師根據畢業(yè)生撰寫的案例評析報告的質量和答辯的表現進行評分。[9]
四、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yè)論文多元化制度設計
國家開放大學可以嘗試畢業(yè)論文改革,既保留傳統畢業(yè)論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傳統型畢業(yè)論文
論文的選題必須是法學專業(yè)范圍,選題要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切記題目不能過大,如在題目中出“中國”或是“我國”等字樣,撰寫的論文能夠解決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學員論文選題盡量不要重復,最好一人一題。在論文的格式和學術規(guī)范上要嚴格要求學員,論文格式必須符合要求,字數不少于6000字。論文的復制比必須控制在規(guī)定范圍之內。論文理論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適當降低,論文的寫作著重在于培養(yǎng)一種法律思維能力,重在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根據開放教育法學本科學生的工作性質和生活閱歷,引導其選擇能將工作經驗、生活積累都運用起來的題目,以充分發(fā)揮社會經驗豐富,動手能力強的優(yōu)勢,而避免了理論基礎相對較薄弱的劣勢,從而揚長避短,寫出具備電大畢業(yè)論文特色的高質量論文。[10]
(二)調研報告
在課程教學過程中,輔導教師可以通過專題討論、主題辯論、布置小論文等方式,引導學員將自己的工作實踐同法學專業(yè)課程相給合,確定調研主題。教師要對學員的調研活動及調研報告的撰寫進行指導,提高學員運用法學知識解決和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調研報告原始材料應真實可信,調研內容應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實證性和時效性,調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調研報告,調研報告能解決實際問題,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審視現有法學理論,研究報告有一定的指導意義。調研報告應格式規(guī)范,內容明確、資料充實、方法科學、結論可靠,字數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擬審判
模擬審判是一項最綜合、最全面的實踐性環(huán)節(jié),通過一個模擬法庭的組織與演練,可使參加的學生熟悉相關的訴訟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種訴訟法律文書的寫作,培養(yǎng)他們的組織能力、善辯能力及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11]。輔導教師帶領學員去法院旁聽,和學員共同確定模擬法庭選用案例,確定模擬法庭開庭計劃,指導學員完成所有訴訟文書的撰寫。模擬審判適用普通一審程序。模擬審判全過程的演示,不僅要求學生具有扎實的專業(yè)知識,更是對其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寫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書和判決書的撰寫又可以檢測學生對所學理論和法律條文的實際運用能力[6]。沒有撰寫法律文書的學員可以撰寫審判總結上交。輔導教師根據學員在模擬審判過程中的表現及提交的訴訟文書和總結給學員打分,審判過程中的學員演示表現占總成績的60%,提交的訴訟文書或是總結占總成績的40%。
(四)
鼓勵學員在讀書期間撰寫、,學校對公開的同學依期刊的不同級別給予一定的補助。公開發(fā)表的論文選題必須是在法學專業(yè)范圍之內,作者所屬單位必須是學員就讀的學校。論文應符合學術規(guī)范,沒有學術不端行為。學校對學員上交的發(fā)表過的論文進行成績評定時要進行學術不端檢測。論文應當觀點明確、論證充分、方法科學、邏輯嚴密、層次清晰、結構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發(fā)表的論文只要達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開出版且有國際和國內刊號的刊物上發(fā)表的論文要達到6000字。在公開出版的論文集或其他公開出版的編著中發(fā)表,且字數在6000字以上的學術論文,應具備申請認定的資格。
(五)審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學員或是參加法院實習的學員可以對本人審判或是參與過的案例進行歸納、匯總、分析和總結。要求學員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審結報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對案件的基本經過、案件中證據的采信、法律的運用情況進行詳細的描寫,以不少于4000個字為宜。
法律畢業(yè)論文題目過大,操作起來內容面太寬而把握不住中心,論述深入不下去;法律畢業(yè)論文題目過小,又展不開論述,不成其為論文。對此:
第一,法律畢業(yè)論文選題時選擇自己認為比較熟悉的部門法。幾年來法律課程的學習,同學們各自在不同的部門法領域里肯定會各有千秋。有的同學民法部門的問題體會較深;有的同學程序法的學習、思考更為全面細致;還有的同學基礎理論的學習可能想法更多。那么法律畢業(yè)論文選題時就首先明確大方向,選擇自己平時看書比較多的,手頭資料比較充足,思考問題有一定深度的部門法,這樣寫起來就比較得心應手,平時積攢的資料也派上了用場,常考慮的一些問題也容易深化一步了。法律畢業(yè)論文在很大程度上考查學生幾年來法律課程學習的綜合性、思考問題的邏輯思路。對一個問題,在寫法律畢業(yè)論文時,能夠綜合考慮,從立法、執(zhí)法的角度考慮,并把平時碰到的問題站在不同的方位深入進一步學習、探討,也就達到我們完成畢業(yè)論文的目的了。
第二,選好部門法后,注意自己平時知識的積累,看看這一方面還有哪些欠缺的地方。幾年的學習,某一部門法的所有問題不一定都能搞通,這個時候,需要回憶一下,看看所選部門法有些什么基本理論問題,與所選法律畢業(yè)論文題目相近相通的一些理論問題是不是還不太清楚,掃清動筆前的一些障礙,非常必要。對于自己運用起來還不太得心應手的一些知識,趕快抓緊時間去給予更多的關注。理清思路,多閱讀一些課外的有關書籍也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想寫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在弄清基本理論問題時,相關的刑事訴訟法的無罪推定原則。我國新舊刑法關于此問題的觀點,國際上各國的基本觀點,法律規(guī)定,司法解釋的基本資料是否齊全,還有些什么問題需要和老師、同學們再作進一步的探討。這樣,宏觀上、微觀上你都有了進一步的考慮、思索,拿起筆的時候不至于為一些基本的問題而再影響你寫作時的思路了。
二、法律畢業(yè)論文應重視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
幾年法律課程的學習,學生們感到特別棘手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國目前正處于一個社會飛速發(fā)展的時期,不管是政治、經濟,還是人們的思想無時無刻不處在翻天覆地的變革之中。與此相應,作為上層建筑的法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fā)展、變化,更是日新月異。法律條文的修改不斷變化,給法律的學習增加了很大的難度,但同時給我們法律畢業(yè)論文的完成又提供了許多好的機會。新的、重新探索的問題層出不窮,法律中有許多的課題迫切需要去探討。學員在完成法律畢業(yè)論文時,對很多問題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這樣,在法律畢業(yè)論文選題時,就要注意適時、適度的去把握。切記知識的更新,關注國家法律的變化、發(fā)展。另外司法實踐也會不斷有新的問題出現。法律畢業(yè)論文要注意把握法律發(fā)展變化的大方向,在平時理論學習的基礎上更進一步的深入研究、探討。如果主題把握不好,就很容易使自己的論文偏離方向,導致前功盡棄,事倍功半。
三、把握理論研究動向是法律畢業(yè)論文的核心
眾所周知我們處在一個信息飛速發(fā)展的時代,在選好法律畢業(yè)論文題目后就要圍繞題目廣泛關注我國法學理論方面的動態(tài),司法實踐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從而理論聯系實際。通過查閱有關的學術期刊、報紙雜志、資料索引,了解理論界進展的程度,使自己的思路更開闊、更活躍。借鑒別人的研究成果來武裝理清自己的思路,加深自己的理論功底。這樣,論文會更上一層樓,寫起來也會妙筆生花的。另外司法實踐的關注必不可少。抽象的思維結合具體的實踐,會更加清晰、流暢。
上面的工作完成以后,就會感覺到畢業(yè)論文的完成已經胸有成竹、穩(wěn)操勝券了,不會再象剛開始那樣老虎吃天,無從下口了。在此基礎上理順思路,資料準備充足,再動筆開始寫就會水到渠成了。
四、法律畢業(yè)論文寫作技巧
第一,法律畢業(yè)論文選題時選擇自己認為比較熟悉的部門法。幾年來法律課程的學習,同學們各自在不同的部門法領域里肯定會各有千秋。有的同學民法部門的問題體會較深;有的同學程序法的學習、思考更為全面細致;還有的同學基礎理論的學習可能想法更多。那么法律畢業(yè)論文選題時就首先明確大方向,選擇自己平時看書比較多的,手頭資料比較充足,思考問題有一定深度的部門法,這樣寫起來就比較得心應手,平時積攢的資料也派上了用場,常考慮的一些問題也容易深化一步了。法律畢業(yè)論文在很大程度上考查學生幾年來法律課程學習的綜合性、思考問題的邏輯思路。對一個問題,在寫法律畢業(yè)論文時,能夠綜合考慮,從立法、執(zhí)法的角度考慮,并把平時碰到的問題站在不同的方位深入進一步學習、探討,也就達到我們完成畢業(yè)論文的目的了。
第二,選好部門法后,注意自己平時知識的積累,看看這一方面還有哪些欠缺的地方。幾年的學習,某一部門法的所有問題不一定都能搞通,這個時候,需要回憶一下,看看所選部門法有些什么基本理論問題,與所選法律畢業(yè)論文題目相近相通的一些理論問題是不是還不太清楚,掃清動筆前的一些障礙,非常必要。對于自己運用起來還不太得心應手的一些知識,趕快抓緊時間去給予更多的關注。理清思路,多閱讀一些課外的有關書籍也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想寫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在弄清基本理論問題時,相關的刑事訴訟法的無罪推定原則。我國新舊刑法關于此問題的觀點,國際上各國的基本觀點,法律規(guī)定,司法解釋的基本資料是否齊全,還有些什么問題需要和老師、同學們再作進一步的探討。這樣,宏觀上、微觀上你都有了進一步的考慮、思索,拿起筆的時候不至于為一些基本的問題而再影響你寫作時的思路了。
二、法律畢業(yè)論文應重視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
幾年法律課程的學習,學生們感到特別棘手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國目前正處于一個社會飛速發(fā)展的時期,不管是政治、經濟,還是人們的思想無時無刻不處在翻天覆地的變革之中。與此相應,作為上層建筑的法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fā)展、變化,更是日新月異。法律條文的修改不斷變化,給法律的學習增加了很大的難度,但同時給我們法律畢業(yè)論文的完成又提供了許多好的機會。新的、重新探索的問題層出不窮,法律中有許多的課題迫切需要去探討。學員在完成法律畢業(yè)論文時,對很多問題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這樣,在法律畢業(yè)論文選題時,就要注意適時、適度的去把握。切記知識的更新,關注國家法律的變化、發(fā)展。另外司法實踐也會不斷有新的問題出現。法律畢業(yè)論文要注意把握法律發(fā)展變化的大方向,在平時理論學習的基礎上更進一步的深入研究、探討。如果主題把握不好,就很容易使自己的論文偏離方向,導致前功盡棄,事倍功半。
三、把握理論研究動向是法律畢業(yè)論文的核心
眾所周知我們處在一個信息飛速發(fā)展的時代,在選好法律畢業(yè)論文題目后就要圍繞題目廣泛關注我國法學理論方面的動態(tài),司法實踐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從而理論聯系實際。通過查閱有關的學術期刊、報紙雜志、資料索引,了解理論界進展的程度,使自己的思路更開闊、更活躍。借鑒別人的研究成果來武裝理清自己的思路,加深自己的理論功底。這樣,論文會更上一層樓,寫起來也會妙筆生花的。另外司法實踐的關注必不可少。抽象的思維結合具體的實踐,會更加清晰、流暢。
上面的工作完成以后,就會感覺到畢業(yè)論文的完成已經胸有成竹、穩(wěn)操勝券了,不會再象剛開始那樣老虎吃天,無從下口了。在此基礎上理順思路,資料準備充足,再動筆開始寫就會水到渠成了。
四、法律畢業(yè)論文寫作技巧
中圖分類號:G64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4-0256-02
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應用的不斷發(fā)展,高校科技論文的網絡發(fā)表和共享也得到逐步的發(fā)展。高校科技論文的網絡發(fā)表與共享打破了高校以往的只能通過傳統紙質期刊發(fā)表科技論文的程序,減少了科技的時間,使高校的科研人員學術交流更加方便、快捷;在推動高校科技信息和知識的快速傳播以及科技成果迅速得到共享和應用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科技絡發(fā)表和共享平臺在中國還是一個新的事物,相關的制度和機制還沒有健全 [1],在版權保護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科技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的高度共享性使得版權保護的難度增大,如何有效保護高校科技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作者的版權是目前首要解決的問題。
一、科技論文的網絡發(fā)表與傳統科技的版權比較
(一)網絡科技論文與傳統科技論文版權保護的復雜度
網絡侵權與傳統版權侵權相比,傳統版權侵權是紙質為載體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網絡侵權是通過網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實施的,侵權完成的速度快,復制、下載、傳輸行為變得簡單易行,同時侵權確認的難度大。與傳統版權保護相比,網絡版權保護變得更加復雜,版權保護的主體、客體及地域性的范圍加大。傳統版權保護的主體是作者、出版者及其用戶。網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下的版權保護主體包括科技論文擁有者、科技論文傳播者、網絡服務開發(fā)商以及科技絡的使用者。另一方面,版權保護的客體范圍擴大;同時由于互聯網的無國界,一旦有侵權行為發(fā)生,版權保護就十分復雜。如表1所示,二者的侵權復雜程度比較。
(二)網絡科技論文與傳統科技論文著作權比較
1.發(fā)表權和修改權。發(fā)表權包含的內容很多,包括是否發(fā)表,何時發(fā)表,在何刊物發(fā)表等。所有這些都應由作者自己來決定,任何他人未經作者授權或委托,都不得擅自決定。但是由于傳統期刊需要經過投稿、審稿等漫長的過程,發(fā)表的周期很長。所有這些發(fā)表權版權人無法自己決定,一旦投稿就沒法修改,甚至有些出版社自行修改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 [2]。而網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下的科技論文可以隨時發(fā)表。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這表明,作品可由作者自己修改,也可由取得授權的其他人修改。
2.保護作品完整權。傳統紙質期刊發(fā)表的論文,科技論文的完整性有時會被忽視,比如對于論文稿件,經專家審稿后,認為論文的內容很好,但由于版面限制等因素,就會對論文進行大量的修改和刪除,此種做法就侵犯了作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然而相對于網絡科技論文,由于作其發(fā)表的載體為網頁沒有任何篇幅和尺寸上的限制,科技時完全可以從其內容本身的完整性編排內容。
3.信息網絡傳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是中國2001年新修訂的《著作權法》增加的一項權利,保護通過互聯網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是由于互聯網技術的發(fā)展,而出現的新的著作權權利是網絡科技論文傳播的一項重要權利。傳統科技論文則沒有此項權利。
二、高校科技絡發(fā)表與共享的版權侵權分析
1.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有些網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未經版權人的同意或許可,擅自將其作品在網絡上發(fā)表,傳播。比如有些網絡平臺擅自把一些作者的博客作品在其網站上發(fā)表并予以共享,在網絡上使用他人作品時,擅自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jié)等;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明確將此種行為定性為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2.科技論文作者權益侵權。科技絡發(fā)表和共享使得復制、盜版和修改變得更加容易,以中國科技論文在線發(fā)表與共享平臺為例,作者發(fā)表的論文根據文責自負的原則,只要作者所投論文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有一定學術水平,符合其網站的基本投稿要求,就可以發(fā)表。科技論文在線允許文章在發(fā)表前,甚至審稿前首先在網上,科技論文在線采用的這種先公開,后評審的論文評價方法使得作者一旦上載的作品沒有經過授權或許可,通過科技論文在線進行傳播就會存在很大的版權風險。
通過對廣西某幾所高校的一些科研人員調查發(fā)現,80% 的科研人員不愿意在網絡平臺上發(fā)表及共享其科研成果。40%的被訪者認為如果網絡上發(fā)表共享其論文,再次向正規(guī)期刊投稿難度會增加,甚至一些正規(guī)期刊不接受這樣的投稿。20.7% 的認為將會導致盜版現象;7.3% 的認為可能會被用于商業(yè)目的;12%的認為可能會損害文章的完整性和署名權;只有20% 的人考慮過將自己的文章公布在網絡平臺上。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目前存在不少版權糾紛的問題。所以說科技論文在線發(fā)表與共享應妥善處理好網絡版權侵權。
三、高校科技絡發(fā)表與共享版權保護的建議措施
(一)科技絡著作權人采取的措施
1.增強高校著作權人的版權保護意識。在目前網絡版權保護方面還不夠完善的情況下,樹立高校科研人員的版權保護意識更為重要。目前,高校科研人員科技絡發(fā)表的著作權意識還比較淡薄。即使自己的作品被侵權,很多作者沒有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從而導致現實生活中任意轉載、改編等方式使用科技論文的現象很普遍。因此要通過各種方式,開展版權教育,增強版權自我保護意識。高校應加強版權保護這方面的宣傳,在網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上登載相關著作權保護知識,利用一切可能的媒介和渠道宣傳版權保護的相關知識。
2.采取技術措施。版權的保護措施是指版權人主動采取的,能有效控制進入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并對版權人權利進行有效保護,防止侵犯其合法權利的設備、產品或方法 [3]。目前,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應對網絡中的侵權現象,版權人采取的技術措施通常包括采用反復制設備、訪問控制技術、數字水印、數字簽名或數字指紋技術等保護網絡科技論文的版權。
(1)反復制設備(anti-cope devices);由于網絡作品的復制非常容易,目前版權人一般采取反復制設備就是阻止復制作品的設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SCMS”系統(serial copy management systems),該系統的最大特點就在于它不僅可以控制作品的第一次復制,而且可以控制作品的再次復制,避免數字化作品的復制件被作為數字化主盤。(2)訪問控制技術;即控制進入受保護作品的技術保護措施(如登錄密碼)。它允許用戶對其常用的信息庫進行適當權利的訪問,限制用戶隨意刪除、修改或拷貝信息文件。(3)數字水印、數字簽名及數字指紋技術;為了防止網絡作品的易修改,易盜版現象出現了數字水印、數字簽名或數字指紋版權保護技術。數字水印是利用數字內嵌的方法隱藏在數字圖像、聲音、文檔、圖書、視頻等數字產品中,使得用戶只能在屏幕上閱讀,而無法復制。這種技術可以用以證明原創(chuàng)作者對其作品的所有權,并作為鑒定、非法侵權的證據。數字指紋是指同時在數字作品中嵌入的是作品傳播者和使用者的標識信,和數字水印技術相反,當某個用戶將其拷貝非法的傳播到外界,版權所有者就可以通過提取拷貝中的指紋來追蹤非法用戶。數字簽名技術即進行身份認證的技術,防止偽造,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其他技術措施比如防火墻技術、認證技術(CA)、追蹤系統、標準系統、電子版權管理系統等。
(二)完善版權保護法律制度
中國在著作權的網絡立法方面,其法律文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保護知識產權刑事司法解釋》、《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等一系列涉及網絡版權保護的文件,為技術措施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其中《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是2005年由國家版權局與信息產業(yè)部聯合實施的,對網絡環(huán)境下的科技論文版權保護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國法律法規(guī)還不夠健全,政府應加快對《著作權法》的修改、完善,并制定保護網絡著作權的專項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法律保護是一種事后控制的手段,即只有在發(fā)現侵權行為之后,法律才能進行干預,一旦有版權侵權,高校科研人員應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網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加大版權保護力度
網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應增強維權意識,對抄襲剽竊他人論文成果侵犯版權的行為予以嚴懲。以中國科技論文在線為例,其網站上設有學術監(jiān)督欄,對一些侵犯版權的作者取消已發(fā)表的論文,收回刊載證明,在中國科技論文在線網站上予以譴責,并禁止三年內在其網站上,對維護版權所有者的權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這對于網站在保護版權方面還是不夠的。對于一些復制、盜版其網站上的論文在其他網絡平臺上發(fā)表或者在科技期刊上發(fā)表,則沒有相關的政策。網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應當充分重視作者的論文版權保護需求,保護作者的著作權權益。
高校科技絡發(fā)表與共享版權保護要得到增強,首先要增強高校版權人的版權保護意識;其次則必須及時更新、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快網絡版權保護的立法,最后要提高網絡發(fā)表與共享平臺的技術保護水平。只有作者的版權得到有效的保護,才能提高科技論文的發(fā)表數量和質量,推動高校科技論文的網絡發(fā)表與共享。
參考文獻:
寫法學論文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分享法學思想,推動法治進步,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就應當以適當的方式將文章思想內容表達出來。為讀者所接受從而才能影響大眾、影響法學界、影響決策層。可是如果文章只有少數人能看懂,曲高和寡,其效果就會降低許多。法學的專業(yè)性及門檻并不是法學論文晦澀難懂的理由,因為法學文章并不是要所有的人都能看懂但至少大部分的法律人是應能理解其意的。法學文完全可以做到既語言流暢明白又具有學術價值的。以前有人批評賀衛(wèi)方忙于講學,沒有寫出多少大部頭的論文。可事實上,他通過語言輕松的講學和許多短小精悍的文章,將法學思想廣為傳播,效果要比寫幾篇枯燥的論文強多了,如法官制服改革、司法考試制度均已經成為現實,與他的大力倡導是分不開的。
中圖分類號:G643 文獻標識碼:A
Based on Practice, Service Requirements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of Master of Laws Degree Culture System
ZHAO Yong, DU Ju, LI Yu'e
(The Central Institute for Correctional Police, Baoding, Hebei 071002)
Abstract Actively develop professional degree, vigorously develop high-level applications, complex personnel is needed to implement the strategy of rejuvenating the country, Master of Laws degree in philosophy is born and developed in this together. Over the past ten years of development, Master of Laws degree in culture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but equally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to be solved, there is a need for in-depth discussions to further build and improve our professional degree of Master of Laws training system.
Key words master of Laws; professional degree; training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1 當前法律碩士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中存在的問題
1.1 觀念轉變不及時、重視程度不夠
一些研究型高校多年從事學術型研究生培養(yǎng)工作,在長期的教學活動中注重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yǎng),也形成一整套的培養(yǎng)思路和培養(yǎng)體制,但在開辦了法律碩士教育后,仍然沿襲過去的培養(yǎng)模式,未能及時針對性地更新教育理念;一些綜合性大學博士點、碩士點眾多,對于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實務教學模式的研討和實踐不足;一些高校教育工作者在觀念上存在錯誤傾向,把精英教育等同于學術型人才的培養(yǎng),①一些人甚至認為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不在一個層面上,是低人一等的,法律碩士的培養(yǎng)工作也不能代表高校的教學水平和科研能力。錯誤觀念和重視程度不足,直接導致一些高校在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實務能力培養(yǎng)方面制度不科學、工作不到位。
1.2 課程體系設計不科學
2004年修訂的《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yǎng)方案》和2009年的《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yǎng)方案》(適用于法學專業(yè)畢業(yè)生)均要求各高校“按法學一級學科為主”設置課程。推薦必修課中,除兩門公共課外,其余為法理學、憲法學和其他重要的部門法學課程(法學背景學生以專題形式授課)。這就導致在實踐中,“各高校設置課程體系時不同程度存在兩種模式:一是按照法學本科的培養(yǎng)模式來設置課程。二是按照法學碩士的培養(yǎng)模式來設置課程。”②然而這兩種模式的課程均偏重課程的體系性或理論性,沒有凸顯法律碩士培養(yǎng)的實務性特征,學生的滿意度也較低。
1.3 教學方式陳舊、手段單一、缺乏創(chuàng)新
令人困惑的是,《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yǎng)方案》一方面強調應重視和加強案例教學,以便培養(yǎng)法律碩士研究生的法律實踐能力,一方面又要求以課程教學為主,這必然給教學活動帶來一定的混亂。在實踐中,相當多的高校仍沿襲傳統的法學教育方式,以教師講授為主,授課內容上要么緊密圍繞教材文本而展開,要么功利性地迎合司法考試的需要進行法條解析、培訓式教學。“盡管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傳統法學教育方式的反思,越來越強調案例教學法、診所式法學教學方法、模擬法庭教學法等,但是,這些教學方法往往是傳統的填鴨式教學方法的一種點綴。”③教學方式、手段的滯后,嚴重制約了學生實務能力的培養(yǎng)和獲取。
1.4 法律碩士學位論文“學術化”④傾向嚴重
實踐中,一些高校沿襲學術型研究生培養(yǎng)的思維定勢,熱衷于所謂的學術創(chuàng)新和理論深度,甚至仍將其作為評判法律碩士學位論文水平的首要標準,錯誤地認為案例分析報告、專題調查等形式不具有學術性,在選題導向和評價機制上傾向于學術性論文。在這一錯誤導向下,絕大多數學生也認為以案例分析報告、研究報告等形式完成學位論文,需要進行大量的走訪、調研和其他實證性工作,完成之后卻不合導師的“胃口”,實在是費力不討好,于是紛紛選擇了學術性論文的形式。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論文與法學碩士學位論文高度同質化,混淆了兩者之間培養(yǎng)目標。而當法律碩士研究生忙于“坐而論道”,不愿面向實踐發(fā)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時,其必然結果就是實務能力和思辨能力的缺失。
2 合理構建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培養(yǎng)體系的相關舉措
2.1 明確人才定位、提升重視程度、轉變培養(yǎng)觀念
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并非定位低于法學碩士的職教培訓,反之,其代表了法科碩士研究生轉型和發(fā)展的方向。首先,從需求上來看,社會對于復合型、實務型法律人才的需求遠遠大于學術型人才。國家逐年縮減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數量并相應補充至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即是明證。其次,從培養(yǎng)層次和能力上來看,特別是當碩士教育經歷了規(guī)模化發(fā)展,普及化程度提高之后,法學教學和科研不應也無法成為學術型碩士的培養(yǎng)定位,而應該更多地由博士層次的人才來承擔。事實上,近年來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就業(yè)情況也反映了這一點。當明確了法律碩士在法科研究生教育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后,及時轉變觀念、提高重視程度就成為了必然的選擇。法律碩士的目標定位要求高校不能再沿用法學碩士的培養(yǎng)思路,應該盡快結合法律碩士的自身特點,形成符合教育規(guī)律,清晰、完整、獨特的培養(yǎng)機制,在微觀制度設計上把提升學生實務能力作為核心和要務,并通過一系列措施確保其得到有效落實。
2.2 構建面向實務、特色鮮明的課程體系
法律碩士課程設置應考慮發(fā)揮高校學科優(yōu)勢,突出特色。法律碩士的知識結構定位于“寬口徑、厚基礎”,但隨著國家推行“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yǎng)項目”,法律碩士的人才培養(yǎng)方向將得以進一步拓展和特定化,面向更多具有迫切需求的行業(yè)領域而針對性地展開,上述定位似有微調的必要。應到看到,社會分工的日益精細化趨勢也反映在法學領域中,眾多的法律職業(yè)方向則需要不同的專業(yè)知識和實務能力,在法律碩士課程設置上越來越難以全面涵蓋,因此不宜搞“一刀切”,而應該結合培養(yǎng)目標、個別化設計、突出培養(yǎng)特色。據觀察,依照該項目獲批的試點單位,均具有一定的行業(yè)背景,據此可推斷國家意在發(fā)揮這類院校的行業(yè)和學科優(yōu)勢,指向鮮明地培養(yǎng)人才。而僵化地按照《指導性培養(yǎng)方案》設置課程,將抹殺上述優(yōu)勢,無法發(fā)揮自身專長,陷入同質化競爭的誤區(qū),也背離了項目設立的初衷。
2.3 積極探索和推行多元化的教學手段,確保學生實務能力的全面提升
精準的定位、周密的方案還有賴于微觀教學環(huán)節(jié)予以落實和體現。法律碩士教學活動應及時更新教育理念,圍繞提升學生實務能力展開相關教學研討和積極嘗試,形成多元化、富有成效的教學方法體系。
然而在這一過程中,尚有兩個問題需要給予關注。首先,多元化教學手段應當形成一個有機結合的整體,共同服務于提升學生實務能力的目的,而非對諸項手段的簡單堆砌或隨機安排。因此,應根據教學目的和教學章節(jié)內容的需要,選擇恰當的教學手段為宜,盲目求新、求變亦不可取。例如,課堂講授法近年來飽受批判,但事實上,對于課程的理論性內容,通過由表及里、邏輯推理、比較分析等講授方法來完成,能夠確保知識結構的完整性和必要的理論深度。此時,為了“應景”而選取不適宜的教學方法反倒有弄巧成拙之嫌了。
其次,還應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多元化的教學手段不能“為用而用”、流于形式,而應當重點評估其實效性。以當前法律碩士普遍采用的案例教學法為例,一些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表面上穿插了教學案例,先進行理論講授或法條解析,然后介紹幾個案例輔助學生理解即告完成,但其效果顯然是不盡如人意的。一次成功的案例分析教學,應包含以下幾個因素:(1)教師角色轉變。教師由主導者轉變設計者和激勵者,注重雙向交流,鼓勵學生置身其中地思考和討論,即學生主體化。(2)案例素材選取合理。所選案例要具有代表性、客觀生動性、結果多樣性。(3)去功利性。案例教學法不僅僅表現為對于理論內容的輔助理解功能,更應該成為鍛煉學生思維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寶貴機會。由此可見,過程制約著目的的實現,多元化教學手段只有通過精心設計、注重效果,才能實現提升學生實務能力的最終目的。
2.4 在學位論文工作中堅決去“學術化”,大力倡導實務型學位論文
首先,轉變觀念、倡導實務研究。“學術型”和“應用型”是我國法科碩士現存的兩個培養(yǎng)方向,本就沒有什么高低之分。“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陳腐觀念以及“重學術、輕實務”的錯誤傾向應當予以摒棄。在筆者看來,坐而論道的學術研究并不比貼近實踐地解決實務問題更高尚和玄妙。法律碩士的培養(yǎng)目標不是法學教師和科研人員,而是具有突出實務能力和職業(yè)思維的高級法律人才。因此,學術水平也不應成為法律碩士學位論文的首要評價指標。高校及其教師應及時轉變觀念,按照《指導性培養(yǎng)方案》的精神大力倡導學生采取案例分析報告、專題研究報告、調查報告等形式完成學位論文。
其次,建立科學合理、實務導向鮮明的學位論文評價指標體系。從選題環(huán)節(jié)就要倡導學生立足實踐、優(yōu)先選取在實習、實訓過程中發(fā)現的突出或疑難問題展開研究。在論文寫作環(huán)節(jié),應著重考察以下三點:(1)學生寫作、調研過程中的工作量、技術難度、設計合理度及其反映出來的研究態(tài)度。(2)理論聯系實際的情況,綜合運用法學理論知識發(fā)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3)研究成果的實效性。即,研究結論是否客觀、正確,相關建議是否切實、可行,能否對所研究的實務問題起到一定的指導和促進作用。
課題來源:論文是中央司法警官學院2013年度課題《我院法律碩士人才培養(yǎng)模式研究》的階段性成果(編號XYZ201304)。主持人:趙勇。課題組成員:杜菊、李玉娥、苗泳、張巍、何航、劉艷玲、李凱瑞、閻爽
注釋
① 王民.回顧與再思考: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教育觀察.政法論壇,2009.27(4).
② 洪小潞.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培養(yǎng)模式調查報告.出國與就業(yè)(就業(yè)版),2011(14).
③ 朱立恒.論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的現狀與改革.河北法學,2008(5).
④ 此處的“學術化”是就其形式而言的,即法律碩士的學位論文多選擇學術論文的形式,分析和闡述法學理論問題。
題目有三個要點:一是選題要小;二是選題要專業(yè);三是選題要新。
選題太大是很多同學失敗的原因。小到什么地步:本科生,到一個具體條文的立法、司法或執(zhí)法;碩士生也不要大于三個條文以內的立法、司法與執(zhí)法。當然,也可以是法律條文中的一個概念。
但無論如何,本科生與碩士生不要來一個制度的設計。在一萬字或五萬字內完成一個制度的設計,一般而言,不可能。網絡法律問題研究、公司資本法律制度研究等,是一本書的題目,太大。題目大了,就避免不了一大二空,就難以實在了。
社會問題與法律問題不是對應的,社會問題不能做論文題目。這就是選題專業(yè)的問題。如“人肉搜索”的法律問題研究,這個題目不專業(yè),因為它涉及民商法問題如侵權責任、涉及刑法問題和行政法問題。選這種題目表明,你還沒有確定你想研究什么,你還不知道其中法律問題的復雜性。在法學上,只有具體到部門法上的制度,才有可能成為專業(yè)的、詳盡的研討。你應當先將一個社會問題對應于某一個具體部門法制度。
選題最好在新的領域,因為從中容易發(fā)現新法律問題與新解決方案。新領域沒有開發(fā)過,容易找到空白處,填補空白是最容易的事情之一了。誠實信用原則等選題,至少問題已經老了,你難以發(fā)現新的問題,也難以找到新的解決方案。容易開發(fā)的已經被人開發(fā)了。對新手而言,新領域的選擇是很重要的省力技術。不過,老手不應當太趕熱鬧,東一槍西一炮、專門選熱點問題去寫,是很忌諱的事。老手可能更應當注重傳統領域特別是主流制度的突破。
題目字數不能太多。所有標題都這樣。如果多了,說明你提練得不夠:你還沒能簡明扼要地表達你的問題與解決方案。
二、摘要與關鍵詞
摘要是文章的要點、亮點的摘編。
它與中心思想不同,因為可以是亮點與要點。與中心思想相同的是,它能夠表達文章的中心思想。本選題在當今形勢下如何重要、本文將如何論述或論述什么等,不是摘要,只是選題的重要性與研究思路等,別搞錯。
文章的標題相加,往往就是你的摘要。如果不是這樣,要么是你的摘要不摘要,要么是你的標題缺乏連貫性。摘要為文章提供了框架和指導。老手往往是先寫摘要再寫正文的,因為只有這樣,才做到了先理順宏觀思維,再展開細節(jié)。
關鍵詞是文章討論的關鍵性專業(yè)詞匯,包括核心術語、制度與理論。
它往往在文章標題之中,如果不是這樣,那么,要么你的標題不準確,要么你的關鍵詞有錯誤。
關鍵詞一般3-5個,多了說明你的文章太雜。注意,即使是創(chuàng)新很大的文章,也最好只有一個新術語和一個新理論。否則,太新了人家受不了。
三、提綱
其格式和內容一般如下:
一、什么現狀與什么問題
(一)現狀(存在弊端的現狀)
(二)既有的文獻(對策)及其缺陷
(三)本文擬討論的問題與思路
二、分析問題(找出對策失敗的原因并尋求破解)
三、解決思路(正面論證自己的模式或路線)
四、實施方案(立法、執(zhí)法或適用的具體建議)
對此提綱,有幾點說明:
任何人寫論文,必須要遵守這種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基本模式。日后熟悉了論文寫作的方法,可以對此有所變化,但內在的思路總是這樣的
反對沒有問題就開始寫作的做法。如今寫教材也不能那樣了。
提綱必須有直觀性,即僅僅從提綱就能知道作者的核心思想、邏輯與寫作進路。如果不能這樣,提綱就失敗了。
提綱必須具體,不要用“現狀與問題”之類的題目,而必須寫出具體的現狀與問題,下面也是這樣。論文的標題必須具有特別性,即不是別人能用的,不能用于其他論文的。有同學喜歡用“國內文獻、國外文獻”之類,這種標題任何論文都能用,是沒有特別性的。
注意,將中外既有研究寫入第一部分的文獻綜述中,不搞專門的比較研究,更不作為一大部分。如果你覺得中外研究太多,在文獻綜述中寫不下,那不是寫不下的問題,而是你所確立的問題不明確,以至于自己都不能把握什么是真正相關的文獻。簡言之,文獻太多,說明選題太大,無法把握核心。里程碑式的文獻是極為有限的!
四、文章第一部分:必須綜述文獻再提出問題
第一部分最前面,可以寫一個選題的緣由。也就是選題的重要性之類。千萬別在這部分說正文的內容,也不將這部分寫得太長(200字以內,最好的50個字左右),也不要在此提出問題。這只是一個引子。
對新手而言,第一部分最好按如下順序寫:現實問題(如銀行存款丟失)、作出的判決書或具體行政行為、相關法律制度(國內外)、關于某一問題的既有觀點綜述(國內外),既有觀點的問題,本文想研究的問題,研究思路。
在以上內容中,要注意的是:
第一,現實問題不等于本文想研究的問題,對策(即文獻)仍然沒有解決的問題才是真正的問題。很簡單,很多現實問題已經有了很好的解決方案,至少你無法提出新的觀點。再說,現實問題可以從社會學、經濟學等其它學科去研究,你無意于此。
注意,現實問題不是真正的問題,判決與執(zhí)法的問題不是真正的問題,法律制度的問題也不是真正的問題,只有既有解決方案的問題才是你真正的問題。銀行存款丟失不是真正的問題,相應的法律制度有漏洞也不是真正的問題,判決書的問題也不是真正的問題。為什么?可能人家早已給出了上述三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往往如是!激動地發(fā)現了一個問題,可是這個問題已經被人家解決了,而你卻發(fā)現自己沒有可以超越他的新方案。
第二,必須有文獻綜述(即國內外既有觀點、立法、適用等的述評),指出其不足,本文的真正問題才能產生,才有自己論文想闡述的問題。否則,無法得到本文所研究的問題。即使開始了研究,也可能毫無價值。文獻綜述最核心的部分往往是對現實與法律制度問題的既有解決方案。文獻綜述包括簡述、評與轉三方面。述,介紹其觀點;評價,說出文獻的發(fā)展脈絡。述要簡潔準確;評要說出后一個文獻與前一個文獻相比,觀點的進步或退步之處。在評價的后面,要對所有文獻作出總結,即轉。這種轉,往往是肯定其貢獻,指出其不足,轉向自己的想討論的問題。
既有的司法、執(zhí)法文件等,這是必須綜述的。否則,你只是關注了現實問題,而沒有關注它的解決方面的現狀。
法律制度也是文獻。這是立法現狀與歷史方面的文獻。有人將國外的制度與觀點放在后面的比較法研究之中,這是很多學生的做法,比較之后得出啟發(fā)。這樣是不好的。國外的做法也會有問題的,也是需要評述的,它不能直接成為我們的標準。
只有你發(fā)現了他人解決方案的問題,才找到自己真正的問題,才能開始真正意義上的論文寫作。
文獻綜述是重要的,它可以避免重復勞動和狂妄。蘇力曾經高呼法學論文應當注意尊重前人成果,要作注釋。正是因為這樣,學校往往將文獻綜述作為獨立的附件上交。可是,這些年,我看到了很多無知無畏的做法:根本不作文獻綜述,或者根本不提出問題。這就太可怕了。試想,沒有綜述前人的觀點,你的觀點是什么呢?是前人沒有的觀點,還是重復?只能是傲慢與偏見啊。也有同學作了文獻綜述,但將之放在附件之中,而文章之中沒有,這就無法理解了。還有些同學不作文獻綜述,直接提出問題,就開始寫作,那也太可怕了。更有同學,根本不來文獻綜述和問題,直接像編教材那樣寫作,那就不是論文了。
在上述文獻綜述的基礎上,你應當指出既有文獻的問題,從中選出一個問題作為本論文的問題。恭喜你,你有了自己真正的問題,你的論文可以開始了。你應當說一下下文的研究思路,讓人明白你是如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
于此再次強調,任何沒有認真作過上述文獻綜述的人,他的所謂論文不是真正的學術論文。它無法區(qū)分于閑聊與酒桌上的議論。
應當說,任何正規(guī)的論文應當如上,但是,從高中的論文開始,我們就學會了橫空出世,這確實是一個根深蒂固的惡習。我愿意告訴我的朋友、學生和后輩:不要那樣,人應當尊重前人的觀點,這是不自欺欺人的基本功,也是我們作為人生存的標志所在。
此后晚輩要討論任何嚴肅話題,都應當知道,你先說別人有什么樣的觀點,他們的觀點有什么好與不好,再談你自己的觀點,你不要將別人的觀點暗暗當作自己的,你是一個獨立的人,你應當有自己的觀點。否則,去做點別的事情吧。
本科生很難指出文獻的缺陷,也不太可能提出自己的觀點?經常聽到如此說。我不太贊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這是一種本能。只是現今的教育不重視這種本能的開發(fā),才導致只會記憶。退一步說,局部性建議總會有吧?這也比橫空出世好一萬倍。
科斯曾經說,那些混亂抄襲之作,最好付之一炬。據說杜牧晚年剛剛生病,就將自己的詩作焚燒了大部分。
五、第二三部分:深入的論證
分析人家觀點缺陷或失誤的原因,特別是其后match理論基礎的缺陷;提出自己的解決理論,進行論證。
這就是分析上一部分提出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理論(而不是具體方案)。
如果上文提出的問題足夠準確,這兩部分是容易把握的。
具體分析的方法應當找一兩篇好論文來學習。
這兩部分要注意:問題、分析問題、解決理論三者應當對應,不一定一一對應,但必須對應;要運用各種新的、具體的理論來分析和得出你的解決理論,例如程序獨立性價值理論、刑法謙抑性理論、關系契約理論等,要從既有的法理學或部門法理學理論之中推理出你的理論,而不是簡單的“我覺得”、“我認為”,也不能僅僅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等過于抽象的理論得出你的結論;最好在每一自然段前面或后面給出中心句;自然段之間必須環(huán)環(huán)相扣,不能有大的跳躍;從幾個方面論證時,這幾個方面的分類要周延,分類本身要有依據(為什么是這三個理由而不是另外的三個或四個?)
六、最后:具體解決方案
根據上文解決問題的理論,給出法律制度包括立法、司法、執(zhí)法等上的具體解決方案,寫出方案名稱、內容、特點(與既有方案的比較)、與其它方案的關系(如與現有制度的關系,重新立法還是法律解釋?)、方案的可行性等。這部分要具體。
七、論文的規(guī)范性
有注釋且內容規(guī)范。作者、作品、所在刊物年期或出版社和時間、譯者、頁碼等。注意查找文獻時一次性記錄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