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扒开双腿猛进入爽爽免费,男生下面伸进女人下面的视频,美女跪下吃男人的j8视频,一本色道在线久88在线观看片

環保整治工作計劃模板(10篇)

時間:2022-11-14 01:01:43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環保整治工作計劃,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環保整治工作計劃

篇1

去年12月20日,水利部及淮委舉行了治淮東調南下續建韓莊運河、中運河、駱馬湖堤防工程開工儀式,從而拉開了整個工程建設的序幕,標志著涉及我區韓莊運河、伊家河治理工程進入全面實施階段。今天我們召開這次會議,主要是對治淮南下續建工程的征遷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進一步明確沿線鎮街和有關部門、單位的責任,確保按時全面完成工程紅線范圍內的征遷任務,為工程順利實施提供保障。剛才,區水務局朱局長匯報了工程有關情況,各有關單位負責同志作了表態發言,區指揮部和各鎮街簽訂了工程征遷補償和施工環境保障責任書,俞處長代表淮委建管局作了重要講話。會議開得很好,請大家認真抓好落實。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治淮南下工程的形勢和任務,增強配合抓好工程建設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治淮南下續建工程是國家級重點基礎建設項目,是有效解決沂沭泗地區洪水入河暢流、歸海有路的一項戰略性骨干工程。工程竣工后,不僅可以基本解除魯南、魯西南地區3000多萬人口、3000多個規模以上企業的洪澇威脅,促進我省實現從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轉變,使洪水成為“服從指揮調度”的寶貴資源,還可以進一步提高韓莊運河防洪標準,為南水北調東線工程順利實施創造良好條件。東調南下一期工程大部分單項工程已經完成,初步形成了2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體系,但是防洪標準仍然偏低,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為更好地發揮東調南下工程整體效益,保障區域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國家決定按50年一遇防洪標準續建沂沭泗洪水東調南下二期工程,涉及我區的有韓莊運河擴大治理和伊家河綜合治理兩大工程。這兩項工程完成后,可使我區沿運工礦企業、各類道路及30余萬畝農田和20余萬人口不受洪水危害,可有效解決洼地易澇、堤防安全和農業灌溉問題。此次工程單項內容多、遷占任務繁重。國家水利部、淮委、省水利廳等各級水利部門領導多次來我區安排部署治淮南下事宜,市、區主要負責同志也對這項工程高度關注,專題聽取匯報,現場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推進全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戰略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牢固樹立全區一盤棋意識,加強協調配合,全力以赴、積極穩妥地做好治淮南下續建工程__x段的各項工作。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扎實做好征遷補償和施工環境保障工作

治淮南下續建工程涉我區沿運各鎮街,征遷內容包括工程紅線內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構筑物和地面附著物清除,供電、通訊線路遷移,自來水管道改建等工作。這項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工作難度大,標準要求高,時間限制緊,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需要與會同志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征遷計劃和各項措施,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標,集中力量,集中時間,精心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一)要加大宣傳力度,為征遷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治淮南下工程涉及面廣,戰線時間長,遷占任務重,許多方面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各種形式,對征遷政策、工程效益、公民權利義務進行大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對國家重點工程建設有更加深刻的認識,形成理解工程建設、積極關心工程建設、主動支持工程建設的良好氛圍。要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求深求細、理直氣壯地做好各級黨政及群眾思想工作。涉及到群眾征遷利益的,工作要到村到戶到人,要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好拆遷安置中的實際困難。要嚴格把握補償政策界限和宣傳尺度,既要賦予遷占群眾充分的知情權,理順群眾情緒,又要嚴禁亂解釋、亂許諾、亂表態、亂拍板、亂開口子,對拿不準的政策、弄不清問題、搞不懂的事項,要逐級向區指揮部請示匯報。對于以上原則,各級務必高度重視并嚴格堅持。

(二)要充分動員,分階段實施征遷補償工作。全區動員會結束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層層召開動員會,把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和全區會議精神不折不扣地傳達到基層干部群眾。要一次動員、分階段實施,扎實細致地抓好征遷補償工作。春節前,利用20天左右的時間,區指揮部組織區、鎮街、村居有關人員會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對韓莊運河閘下段征占地及附著物進行清點,各鎮街、村居對清點附著物的數量當場簽字確認,并完成補償兌付、征遷清除任務,將征地交付使用。春節后,利用40天左右的時間,完成伊家河段征占地及附著物清點確認、補償兌付、征遷清除任務,確保在3月底前將征地交付使用。

(三)要高標準、嚴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征遷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本著更加嚴格、更加細致的原則,抓緊抓好土

地、林業等有關報件的整理、上報工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工作嚴格要求,能以書面形式上報的資料,不要以電話、網絡形式上報;能以正規文件上報的資料,不要以普通書面形式上報。要明確責任主體和責任人,明確上報單位和接報人,精心實施,嚴細操作,確保任何一個環節不留紕漏,堅決杜絕因細節操作問題給整體工作造成損失。要嚴格征遷補償發放程序,精心組織好征占補償資金發放,把各項征占補償資金落實到位,及時撥付到單位、到村居、到遷占補償戶。要堅持補償政策公開,對上級撥付的補償資金,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實行“陽光操作”,不該經手的資金堅決不經手,做到不擠占、不挪用、不克扣、不滯留,確保補償資金及時、足額、直接兌付到征占對象手中。(四)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把政策界限。對于此次征遷工作,區委、區政府的要求是,工程建設紅線范圍內涉及的土地一寸不能少,清理物一點不能留,時間一天不能拖。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態度一定要堅決。對征遷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各級要遵循說服教育工作在前、依法行政在后。教育工作態度要熱情、原則要堅持、政策要統一、服務要到位。通過耐心細致的解惑釋疑工作,打消遷占戶等待觀望念頭,讓他們放心踏實地實施搬遷清理。要向群眾講清楚,在土地補償標準問題上,國家發改委研究認定韓莊運河灘地屬于行洪范疇土地,據水文資料統計,該河道灘地每十年至少有兩年大規模行洪,莊稼絕收或嚴重欠收,河灘地的永久占地按堤外占地的80%予以補償;國有河道土地內胸徑5cm以上的成樹,僅給予每棵5元的砍伐清除費,胸徑5cm以下的苗木,僅給予每棵3元的移植費,這是全國統一標準,我們要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批復的標準執行。對經過耐心解釋工作后,仍對征遷工作有抵觸情緒,甚至對補償標準和安置政策等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該強制執行的要強制執行,絕不能因為少數人的原因影響工程大局。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格控制在征地范圍內遷入人口、亂上項目、亂搭亂建、突擊栽樹、突擊打井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要立即清除。凡是在20__年3月經各級核查登記、征遷對象簽字確認后新增的項目、建筑物、構筑物及新植樹木,一律不予補償。對極少數干擾破壞工程征遷工作的人和事,一定要依法嚴懲,決不姑息。要強化施工環境保障,各級各部門要立足大局,強化效率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按照工程要求,提供優質服務。要始終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積極穩妥地做好配合工作,只要工程需要的,我們就全力以赴靠上去,千方百計為工程建設提供便利,在法定許可范圍內,能簡化的手續盡最大可能簡化,能減少的環節盡最大可能減少,最大限度地為工程實施營造一流的保障環境。

三、加強領導,嚴明責任,為工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20__年以來,各級、各部門緊緊圍繞治淮南下續建工程啟動籌備,配合上級部門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也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下步工作任務更加艱巨、繁重,還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繼續付出更加艱辛的努力。

篇2

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良水平,形成流域生態良性循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態勢。主要地表水水質達到功能區標準,橫龍橋、冷水坑省控斷面III類水質達標率達到100%,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96%以上;農村飲用水水質和農村人居環境得到改善;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基本建成,工業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流域畜禽養殖污染得到治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加強。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整治與保護。繼續推進相垵水庫等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飲用水源水質安全。定期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密切關注水質變化。加強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巡查力度,嚴格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排污口,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與保護水源無關的違法建設項目和排污口,堅決予以取締。逐步加強鄉鎮飲用水水源規劃與保護工作。完成三班鎮鎮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整治工作,建設水源工程、標志宣傳牌、隔離網,完成水源地清淤和生態林保護工程。

(二)持續推進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2012年底前建成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并投入運行,日處理生活污水2萬噸;逐步完善生活污水配套管網,進一步擴大污水收集面,提高污水進水濃度,完成省、市下達的化學需氧量減排任務,建設污水廠二期配套管網11.5公里(含舊管疏浚)。縣城及周邊鄉鎮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網,其他鄉鎮建設小型污水處理設施予以收集處理。潯中鎮、三班鎮建設生活污水管網共15.5公里,接入縣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龍門灘鎮生活污水通過建設人工濕地、一體式戶用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氧化塘等處理設施進行處理。進一步完善垃圾收集和轉運系統,在縣城區、龍門灘鎮建設壓縮式垃圾中轉站、垃圾箱等設施,并建立垃圾處理的長效運行管理機制。

(三)持續加大工業污染整治力度。督促重點行業、重污染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切實抓好整改提高和總結驗收階段工作,組織開展對“黑色”級別企業進行整治;加大自查自糾過程的環保監督、監察、監測力度,加強排污單位環保等級的動態管理,加強巡查、督查,堅決防范污染反彈。加快減排項目建設,重點抓好建陶、造紙、制革、食品、制藥、電鍍、印染、化工等8大工業行業的污染減排工作。加快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項目建設、完善污水管網。

(四)持續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強化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監管,認真落實畜禽養殖禁養區、禁建區的有關規定,禁養區、禁建區內嚴禁審批畜禽養殖場建設項目。積極推行無(少)污染養殖技術,新、擴、改建的畜禽養殖項目應因地制宜采取立體種養模式或零排放養殖模式,減少畜禽養殖廢棄物的污染。在農村散養戶中推廣戶用沼氣工程,逐步取締水沖式養殖方式,促進養殖糞便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推廣集中養殖、集中治理的模式,減少農村畜禽散養的污染。2012年繼續推廣無污染養殖技術,在春美鄉林盛養豬場實施生物發酵床養殖示范工程,采購發酵菌、改造豬舍,實現畜禽養殖污染零排放。

(五)持續強化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加強小流域綜合整治。2012年開展丁溪小溪段、大銘溪、湯嶺溪、黃井溪等小流域專項整治,實施河道清淤、生態護岸,建設污染治理、處置設施,確保污水達標排放,進一步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加強戴云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建設生態資源動態監測工程,配備動態監測塔,建設網絡信號自動傳輸等辦公設備。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在蓋鄉、美湖鄉、國寶鄉等鄉鎮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結合市級新農村建設工作,實施清理垃圾、設置垃圾池、垃圾桶、改水改廁、建設沼氣池、河道清淤、綠化等工程。

(六)加強水土保持工作。強化各項措施,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健全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制度,把水土保持工作列為審批、驗收等工作的重要內容,從源頭把好關。在開發建設中更加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在各項建設特別是山地建設、公路建設中加強水土保持,規范施工管理;堅決取締洗砂和非法采砂活動。堅決遏制人為造成的水土流失,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2012年在浐溪流域上游的蓋、國寶、赤水等鄉鎮實施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實施水土流失綜合治理15000畝。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落實流域整治責任。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全力推進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將治理任務和監管職責層層分解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未完成治理任務且在整治過程中失、瀆職的地方和責任人,由監察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強化整治工作的效能督查。按照市政府《轉發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的通知》(政文〔〕76號)要求,各鄉鎮、有關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責,加強對項目的監督指導,及時跟蹤項目進度,深入了解項目進展情況,按月認真細致開展自查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報送上月份重點流域整治工作進度表。同時,要認真總結整治工作,每季度報送一次工作總結報告。每月進度表和總結報告蓋章后報送縣環保局。

篇3

(一)共性目標

1、設立現場管理辦公室,對園區內企業環境狀況進行監管,園區內企業沒有發生因監管不力、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也沒有發生因環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體性或群訪事件。

2、召開主任會議,對園區生態縣建設進行專題研究,成立由管委會主任擔任組長的工業園區生態縣建設領導小組,制定園區生態縣建設年度計劃,并及時上報縣生態辦,指定分管領導專門負責,認真組織實施。

3、積極開展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題的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并上報信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二)個性目標

1、采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完成了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方案的編制工作。

2、按計劃完成了園區內所有工業企業環境污染達標整治工作。

二、主要工作成績

1、加快各大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完成了永安、現代工業集聚區的亮化工程;完成了永安、現代工業集聚區主要道路的污水管道鋪設;現代工業集聚區綠化工程正在實施中;工藝品城綠化工程已完成招投標工作。

2、以園區發展狀況和產業劃分狀況為依據對企業進行合理安排,凡進入園區的建設項目,都依據產業規劃和環保要求,嚴格落實環保審批手續,建設項目入園企業環評執行率達100%。

3、加強對企業的服務,繼續開展三級督查制度,強化現場辦公室協調處置力量和功能,保證入園企業規范施工和生產;實行入園企業建設進度月報制度,實行重點區域巡查制度,堅決避免環保設施偷工減料現象,嚴格執行項目設計標準,確保企業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園區環境質量大幅度提升。

4、積極開展生態園區建設,在園區產業定位的基礎上,做好現代和永安工業集聚區的生態園區整體規劃,現代工業集聚區的規劃環評已完成編制,正在等待評審;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方案也已編制。

5、根據《關于開展省級以上開發區(工業園區)環境整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環治辦發[]3號)和《關于印發全市省級開發區(工業園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環整辦[]28號)的要求,制定了《工業園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按照計劃完成了園區內工業企業環境污染達標整治工作。

三、工作亮點

1、環保設施落實“三同時”制度(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2、招商引資時把環保作為首要條件,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堅決不允許進入園區。

3、設立現場管理辦公室,對園區內企業環保狀況進行監管。

四、存在問題

1、資金的短缺仍然是制約園區發展的“瓶頸”,由于資金緊張,導致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2、部分企業對生態縣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到位,環保意識較薄弱。

五、工作計劃

1、加大生態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在今年開展的“服務工業,推進項目”百日行動和進一步深化“加快園區建設,促進產業集聚”抓落實專項活動取得成效的基礎上,根據明年的建設重點,創新工作載體,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公共生態環保設施的建設。

2、提高企業入園標準。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堅持并完善項目聯席會議制度,按照占地少、科技含量高、低污染、低能耗的標準選商引資,確保每家入園企業符合產業發展規劃和生態功能區規劃要求。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尤其是總量控制和排污強度)項目堅決不允許進入園區。

篇4

(一)我區小鋼廠企業基本情況

據初步排查,我區涉嫌違法生產“小鋼廠”企業共16戶,其中,生產“地條鋼”及其制品的企業5戶,生產“地條鋼”鋼坯11戶。

(二)整治任務

1、對違法建設、污染嚴重、列入淘汰目錄的鋼鐵非法生產企業進行清理整治。

2、重點對采用淘汰工藝裝備非法生產銷售地條鋼的企業、窩點和以地條鋼為主要原料生產角鋼等小型材企業進行清理整治。

(三)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使我區小鋼廠違法建設、違法生產、違法排污的行為得到根治;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杜絕“小鋼廠”非法運行死灰復燃;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導向,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進化和改善市場競爭環境和區域生態環境。

二、專項整治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第三類淘汰類第五項鋼鐵第七條:“用于地條鋼、普碳鋼、不銹鋼冶煉的工頻和中頻感應爐”)、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局)《關于進一步打擊地條鋼建筑用材非法生產銷售行為的緊急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改委關于制止鋼鐵電解鋁水泥行業盲目投資若干意見的通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監會關于印發《對“地條鋼”生產企業和窩點斷電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要求。

三、專項整治領導機構及職責分工

成立由區政府統一領導,區環保分局牽頭,區發改局、質監分局、工信局、工商分局、市東供電分局、公安分局、監察局、陽平鎮、賈村鎮、東關街道辦事處共同參加的區小煉鋼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分局,區環保分局副局長高曉鳴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檢查、督導、聯絡和協調工作。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區發改局:負責落實有關產業政策,嚴把鋼鐵生產企業立項審批關,對已立項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項目予以取締。

區工信局:負責界定全區16戶小鋼廠企業的工藝、設備是否屬于淘汰落后設備和工藝,并及時公布淘汰名單,上報關停計劃;對已批復技改的鋼鐵生產企業進行驗收,對檢驗不合格的技改項目予以取締。

區質監分局:負責加強生產許可證管理,清理取締小鋼廠非法生產企業的生產設備、生產模具、產品。

區環保分局:負責組織協調各執法部門開展,加大對違法建設的小鋼鐵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查處未評先建、違法生產排污的環境違法行為。將查處的小鋼廠生產企業,注明企業或窩點名稱、地址,書面通報區電力管理部門、工商部門,建議停止供電吊銷其營業執照。

區公安分局:負責做好小鋼廠聯合執法行動安全保障,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行為。

區工商分局:負責小鋼廠銷售市場的清理整治,依法吊銷小鋼廠生產、銷售單位的營業執照,不再辦理此類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同時,加大對無營業執照小鋼廠查處力度,并查封其生產設備和產品。

市東供電分局:負責對依法查處的小鋼廠企業實施斷電措施。按照《對地條鋼生產企業和窩點進行斷電實施辦法》和《關于進一步打擊地條鋼建筑用材非法生產銷售行為的緊急通知》要求,在接到相關部門的通報后,要在三天內停止供電。違法企業關停并轉后,在原址進行合法經營活動,經環保部門、質監部門與電力管理部門同意后方可恢復供電。

區監察局:負責對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各部門職能發揮情況進行監察,對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陽平鎮、賈村鎮、東關街道辦事處:負責做好相關村組與小鋼廠生產企業各項關系的協調處理,解除與小鋼廠的土地租賃合同,配合做好職工思想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界定確認階段(2012年7月15日前)

區發改局、區工信局界定16戶小鋼廠企業使用的工藝、設備是否屬于淘汰落后設備和工藝,及時公布淘汰名單,上報企業關停計劃;區質監分局負責地條鋼非法生產企業的界定,對地條鋼清理取締;區工商分局負責吊銷已公布的淘汰小鋼廠企業的營業執照。

(二)專項整治階段(2012年7月30日前)

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環保分局共同擬定關停決定,區小鋼廠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向市東供電分局提供小鋼廠生產企業名單,市東供電分局接到名單后,要在24小時內向違法小鋼廠生產企業發出停電通知,三日內停止向該企業或“窩點”供電,并拆除供電設施;各“小鋼廠”生產企業在接到停電通知3日內,自行拆除生產設備,自行處理剩余原料,清理現場,對拆除的設備不得異地安裝使用。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自行清理企業,區小鋼廠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申請法院予以強制執行,搗毀生產設備,沒收原料,徹底清理現場。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0年8月1日至8月10日)

區小鋼廠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并將工作完成情況于8月9日前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府將組織區級有關執法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小鋼廠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區小鋼廠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采取措施,落實責任,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實施方案目標任務,制定本單位工作計劃,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篇5

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觀,落實總書記“讓人民群眾呼吸上新鮮空氣”的指示精神,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集中解決影響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環境質量的飲食業污染問題,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二、整治目標及工作任務

對市區建成區內所有飲食行業(包括賓館、飯店、酒樓、酒吧、咖啡屋、茶樓、戶外營業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招待所、食堂等經營和服務行業)煙塵及油煙進行整治,實現市區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全面達到國家規定的大氣環境質量目標。

具體工作任務為:1.戶內經營的飲食業,不得使用燃煤爐灶,限期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戶外經營的飲食業分期分批進店經營;取締露天燒烤。2.戶內經營的飲食業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保證正常運行,對所排放的油煙進行處理,確保外排油煙廢氣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3.排放油煙的飲食業單位必須設置不影響周圍居民生活環境及市容的規范排煙道,禁止煙塵、油煙和異味無組織排放。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市區飲食行業煙塵油煙整治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市市區飲食業煙塵油煙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全市飲食業煙塵油煙整治工作。

*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環保局,李鳳剛兼任辦公室主任,吳平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要負責督查、協調飲食行業煙塵油煙集中整治工作。各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飲食行業煙塵油煙的整治工作。

四、部門分工

在市區飲食行業煙塵油煙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管轄權、隸屬關系和全市集中整治工作進度要求,對市區所有飲食行業煙塵及油煙進行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新聞單位對集中整治行動進行跟蹤報道。

(一)各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飲食業單位煙塵油煙污染的整治工作,重點做好調查摸底、宣傳動員和社會穩定工作。

(二)環保部門負責對市區內需進行污染治理的飲食業單位下達《限期治理通知》,并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務;加強對新建、擴建、改建飲食業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管理,監督建設單位認真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治理;切實做好市區飲食業煙塵油煙污染集中整治行動的協調工作。

(三)市商務局要加強對飲食服務行業的管理,做好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和督導工作,督促現有飲食業單位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治理任務。監督并指導新建飲食業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飲食業經營單位和市場的管理;對今年年底以前未按照市政府要求治理油煙煙塵污染的飲食業單位,要吊銷其工商營業執照,停止營業;對未獲得環保部門排污許可的新建飲食單位擅自開張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負責取締露天燒烤和戶外經營飲食戶的進店經營工作,排出時間表并組織實施。

(五)市城管局負責清理戶外違法占道經營飲食業工作,并協調飲食業的燃氣供應工作。

(六)市公安局負責本次集中整治行動中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供電部門負責對未完成治理任務、被責令停產治理和關閉取締飲食業經營的單位停止供電。

(八)供水總公司負責對被停業或關閉、取締飲食經營單位停止供水。

(九)新聞單位負責整個整治活動的宣傳報道。

五、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年6月份)

1.調查摸底階段。由各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管轄的建成區范圍內的飲食業單位、戶外飲食業經營攤點和露天燒烤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特別對群眾投訴較強烈的小區、街道進行重點調查,要逐家核實,務求全面、準確。將市區飲食行業情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宣傳發動階段。按照管轄權,分別組織召開不同層次的動員會,大力宣傳《*市城市飲食業煙塵油煙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全社會環境意識,營造飲食行業煙塵油煙污染治理的輿論氛圍。電視臺、報社和電臺等新聞媒體配合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7月1日至11月15日)

1.7月1日至7月31日,根據《河南省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辦法》、《*市城市飲食業煙塵油煙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辦法》,對于2003年9月1日前建成營業并需進行污染治理的飲食業單位,由市環保局統一印制限期治理通知書,市環境監察支隊和各區環境監察大隊按照各自管轄范圍負責送達并監督實施。對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的飲食業單位實行停產治理;對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飲食業單位,堅決關閉取締。

對于2003年9月1日后,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或投入營業的飲食業單位,要立即停止建設、停止營業,限期補辦環評審批手續,并認真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

2.8月1日至8月15日,環保部門督促城市建成區內所有需進行限期治理的飲食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業主將治理、整改方案分別提交市環保局或區環保分局進行審查備案。

3.8月15日至11月15日,所有需限期治理的飲食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業主,必須拆除燃煤爐灶,改用清潔燃料;按要求設置規范排煙道并加裝油煙凈化裝置(油煙凈化裝置由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考察認定),對油煙進行治理,并穩定達標排放。

4.11月15日至11月30日,分別由市環保局、各環保分局負責組織初步驗收,寫出初驗報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5.對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或經治理仍達不到環保要求、驗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罰款、停業或關閉處理。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15日)

領導小組將根據總體工作的安排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組成驗收組,嚴格按照標準,分階段、有側重地對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六、工作要求

本次飲食行業煙塵油煙集中整治工作,是全市“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通力協作,密切配合,認真開展好這項工作。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飲食業煙塵和油煙污染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生活居住環境,如不進行整治或整治不到位,將會影響社會安定和我市飲食業的健康發展。各有關單位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飲食業煙塵和油煙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各成員單位都要明確分管此項工作的領導、相關科室和具體工作人員,要明確任務,抓出實效。

(二)細化方案,落實責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飲食業煙塵和油煙污染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職責,認真研究制定飲食業污染治理具體工作計劃,特別要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重點進行集中整治。要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制定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整治工作中要注意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實行定科室、定具體人員、定整治要求、定完成時間、定獎懲措施“五定目標責任制”,確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環保、商務、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緊緊圍繞整治目標任務,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強化整治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相關部門要有計劃的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打好飲食行業污染治理攻堅戰。

篇6

1、保障政令暢通。保障《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政〔〕16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年度江、九龍江、敖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計劃的通知》(政辦〔〕89號),以及《市人民政府關于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綜〔〕126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環保局關于市年度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計劃的通知》(政辦〔〕158號)等文件貫徹執行到位。

2、促進有效履職。督促各鄉鎮認真履行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職責,確保本轄區范圍內流域不發生因流域環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環境突發事件,各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督促縣直有關部門認真履行本部門環境保護職責,強化對各鄉鎮落實整治任務的指導和監督。

3、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認真對照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整改。

4、嚴肅責任追究。對未完成治理任務以及在整治過程中失職瀆職的鄉鎮、縣直職能部門及其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5、建立長效機制。推動各鄉鎮、縣直各職能部門認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建立健全流域管理長效機制。

二、專項監察的組織

(一)自查自糾階段(年11月1日—12月10日)

1、查找問題。根據省、市政府關于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部署,由縣環保局對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包括養殖業污染整治、工業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處理、飲用水源保護等在內的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各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摸底,并根據摸底情況和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列出各鄉鎮、重點行業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向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通報,并向縣監察局反饋。

2、邊查邊改。各鄉鎮開展對本轄區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自查工作。對政〔〕16號、政辦〔〕89號、政綜〔〕126號和政辦〔〕158號文件和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定的任務、計劃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環境整治全面檢查發現的問題未按時整改到位的,應說明原因,并提出具體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主體(附表)。

縣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對照環境保護“一崗雙責”的有關要求,自查本部門履職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同時,按照部門職責對各鄉鎮落實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任務情況進行評價,并形成評價報告。

各鄉鎮的自查報告、縣直有關部門的自查報告和評價報告于12月10日前報縣監察局。

(二)重點督查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6日)

由縣監察局會同縣環保局對各鄉鎮及其職能部門落實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的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對自查自糾及重點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明確責任主體,督促限期整改。

重點監察大樟溪干支流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情況,并對縣直各職能部門、各鄉鎮在流域水環境整治方面的履職情況以及整治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內容:各鄉鎮自查工作情況、整改工作情況以及交接斷面水質狀況;縣直有關部門自查工作情況、整改工作情況,以及對各鄉鎮落實整改任務的指導和監督情況。縣環保局于12月23日前,形成重點督查報告送縣監察局。

(三)督促整改階段(年12月27日至1月20日)

由縣監察局認真梳理自查自糾、重點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經縣政府批準,依法作出監察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

各鄉鎮、縣直各職能部門對監察決定或監察建議所提問題,應認真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的內容、目標、時限、責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整改效果。

縣監察局于2012年1月15日前,形成專項監察情況報告報縣政府及市監察局。

三、專項監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流域水環境整治,確保水生態環境安全,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必然要求。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監察,是促進綜合整治工作落實,保證政令暢通的重要措施。各鄉鎮作為本轄區流域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從“保護水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水生態環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環境”的高度,深刻認識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監察的重要意義,切實推進綜合整治工作,確保溪流水環境安全。

篇7

我鎮制革行業環境污染整治企業共有13家(負責人16個),占全區整治企業總數的68.42%。本次整治工作,一是企業多,時間緊,任務重;二是企業與企業之間存在不夠平衡、規模上有大小,生產上有不同結構;三是今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和全球經濟放緩等多種因素影響,企業的經營狀況、經濟效益也受到很大的影響,但我們必須要按照上級的要求和部署來進行徹底整治。

二、總體目標

制革行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至2009年底前實現目標為:企業環保手續齊全,治污設施配套,管理機制健全,總量控制有效,污染穩定達標排放。

三、整治標準

本次整治全鎮所有從事制革生產的企業,具體整治內容如下:

1.根據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區制革行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的細化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以穩定達標排放為目標,全面完成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治理任務。

廢水:進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外排廢水須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中的一級排放標準;符合納管條件的必須達到納管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廠。排放口應按陽光排污口規范要求設置,日排放廢水300噸(含)以上的企業安裝在線監測監控系統,日排放廢水300噸以下的企業安裝廢水流量計。各參與整治企業應建立完整的污染處理設施運行臺帳,企業不具備化驗條件的須委托*區皮業商會中心分析室對外排廢水實行手工監測。

廢氣:鍋爐須配套建設除塵脫硫裝置,廢氣排放須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中相應標準;磨革工序應配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粉塵須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中的新污染源二級標準;食堂應配置油煙凈化設施,油煙排放須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中型規模”標準。

噪聲:廠界噪聲須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中的相應標準,周邊環境達到相應功能區要求。

固廢:染料、助劑桶、污水站污泥等危廢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進行收集、貯存,并由生產廠家回收或委托具有危險固廢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理,并做好臺帳記錄。廠內暫存場所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做好防雨、防滲、防漏等工作。

2.落實項目環境影響現狀評價,嚴格控制排污總量。

所有參與整治企業,須落實項目環境影響現狀評價;通過淘汰落后設備,實施清潔生產審核,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技術和設備,實施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確保污染物總量控制在核定指標內。

四、具體要求

1.各企業必須委托資質單位進行項目環境影響現狀評價及污染治理工作,必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嚴禁弄虛作假,確保質量。

2.明確責任,誰污染誰治理,一級對一級負責。

3.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改良生產工藝,從源頭控制污染的產生,降低生產過程中的原料和能源的消耗,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篇8

以“科學治理、長效管理”為指導方針,“點、線、面”集中整治整體推進為工作思路,按照政府統一領導,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的機制,集中各方力量,從2009年6月開始至年底,集中一段時間,重點針對城區餐飲煤油煙擾民投訴嚴重的區域進行專項整治。在專項整治取得實效的基礎上,通過各相關部門嚴格審批把關和強化日常監管,使城區煤油煙污染擾民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城區煤油煙污染投訴明顯下降,實現市餐飲業的產業升級。

二、整治對象

區、區、區城區餐飲經營戶和單位食堂,分期分批進行整治,按區域分三批進行整治。

三、整治內容

(一)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餐飲業煤油煙污染

新、改、擴建的餐飲經營戶和單位食堂,必須全部使用清潔燃料(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前置審批手續,必須通過環保、衛生部門審批,方可辦理營業執照。

(二)集中整治現有餐飲業煤油煙污染

1.布局要求。總體布局合理,廚房的設置不影響市容;洗、燒、制等過程必須在廚房內完成,不得在公共通道上進行洗菜、洗碗等作業活動;不得違規亂搭亂建、亂開門窗、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經營;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熱污染。

2.油煙排放要求。有油煙排放的飲食經營戶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安裝有效油煙凈化裝置對油煙凈化處理,并通過專用的油煙排氣筒排放,凈化率和排放濃度必須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油煙排氣筒應合理設置,防止對周圍居民造成影響,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油煙凈化設施應該按有關規定定期清洗,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3.燃料要求。禁止使用塊煤等高污染燃料。

4.噪聲排放要求。各噪聲源(排風機、鼓風機、冷卻塔、空調器等)應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環境。

5.污水排放要求。對產生的含油污水必須設置隔油池,經隔油處理后排市政管網,所產生的廢油進行無害化處理。

6.垃圾處置要求。產生的廢棄食用油脂、餐廚垃圾的污染防治,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得亂堆亂放。

7.選址要求。選址應合理,不得占道經營,對周圍環境不得造成較大影響。戶外占道經營產生煤、油煙污染的燒、烤、煎、炸等各類食品加工點要全面取締。

8.證照要求。餐館必須取得環保、衛生、工商等行政審批許可手續。全面取締經限期治理逾期污染物排放未達標的餐館,全面取締無任何整改條件或無任何環保設施的餐館,全面取締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餐館。

四、進度安排

整個專項整治工作從2009年6月15日開始至2009年12月31日結束,分為調查摸底、宣傳發動、治理整改、總結驗收四個階段。

(一)調查摸底階段(2009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市環保局牽頭對三區城區范圍內的餐飲經營戶煤油煙污染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做好登記、造冊、建檔工作,確定煤油煙污染整治單位名單、整治要求、整治時限。

(二)宣傳發動階段(2009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召開市城區煤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在日報、晚報、電視臺等媒體《關于防治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的通告》和分批整治單位名單。各新聞媒體單位要積極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有關單位要深入到各整治單位宣傳專項整治的目的和意義,告知整治內容、步驟、時間、要求,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治理整改階段(200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是在8月31日前取締在戶外占道經營產生煤油煙污染投訴的燒、烤、煎、炸等各類餐飲經營戶、食品加工點。

二是在9月30日前、10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分別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限期整改的餐飲經營戶和單位食堂(由各區政府提供第一、二、三批整治餐館名單)。

三是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餐飲經營戶,由各區政府牽頭,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手段,予以關停取締或、沒收高污染燃料設施。

(四)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各責任單位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市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五、組織分工

建立市城區餐飲業煤油煙污染防治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部署和督促推進我市煤油煙污染防治工作,協調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由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任召集人,成員單位為市環保局、市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食藥監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市委群工局、市委維穩辦及三區人民政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

(一)市級相關部門和單位職責

1.市環保局(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實施統一協調、督辦;負責指導區縣做好餐飲項目的環評審批與環保“三同時”驗收;負責承辦相關會議和做好專項整治的驗收、總結工作。

2.市工商局:負責對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新、改、擴建餐飲經營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從源頭上控制煤油煙污染;負責取締和查處無照經營的餐飲單位;依法受理和查處其他相關部門移交的案件。

3.市衛生局:負責檢查餐飲單位的衛生狀況,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依法查處;對拒不改正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要依法吊銷其衛生許可證。

4.市食藥監局: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完成后,負責檢查餐飲單位的衛生狀況,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依法查處;對拒不改正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要依法吊銷其衛生許可證。

5.市商務局:負責牽頭規劃建設具備條件的娛樂、小吃一條街,劃定區域,對小型餐飲經營戶進行集中規范管理。

6.市城管局:負責對在戶外占道經營產生煤油煙污染投訴的燒、烤、煎、炸等各類餐飲經營戶、食品加工點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締,防止因占道經營發生的煤油煙污染問題。

7.市規建局:負責拆除餐飲單位違章建筑、制止亂開門窗和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經營餐飲的違法行為。

8.市公安局:負責對單位及個人阻礙公務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9.市財政局: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劃撥資金用于市政府確定的餐飲集中區域內的污染治理設施建設。

10.市監察局:負責對煤油煙專項整治工作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11.市民政局:負責城市煤油煙整治工作中的弱勢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

12.市經委:負責協調清潔燃料推廣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13.市委群工局:負責做好對上訪群眾的解釋工作。

14.市委維穩辦:負責處理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15.日報社:負責按要求在日報、晚報刊登整治通告、整治名單;負責宣傳煤油煙污染整治工作,對個別整改不力的單位予以公開曝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16.市天然氣公司:負責為城區餐飲經營戶實施“煤改氣”工作,對下崗職工等困難經營戶原則上只收取安裝成本費。

17.市自來水公司:負責對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飲單位停止供水。

18.電業局:負責對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飲單位停止供電。

(二)三區人民政府職責

各區人民政府是這次煤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主體,作為責任單位,負責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要結合實際情況,細化實施方案,召集、組織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街道、社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并根據整治中出現的實際問題,提請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餐飲業煤油煙污染專項整治是堅持以人為本、解決污染擾民,為市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的安排,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加強配合,協調一致,形成合力,扎實抓好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確保整治工作穩步推進,從根本上解決餐飲業煤油煙污染問題。要強化責任追究,對沒有按期完成整治任務的責任單位在5日內通報批評,并按《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二)建立工作制度,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各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工作任務,責任到人,集中力量,有效解決餐飲業煤油煙污染擾民這一熱點難點問題。各區、各部門每月底將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劃書面報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辦,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篇9

以踐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發展與治理并重、生產與生態兼顧,加強規模豬場養殖污染整治和規范管理,依法、有序地開展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集中整治,控制和削減生豬養殖排污總量,推廣清潔生產和生態養殖,建立生態高效、資源循環、環境友好的養殖新模式,促進全縣生豬養殖業規范發展。

二、目標任務

本次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集中整治對象為年出欄1000頭以上(含1000頭)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戶),分兩年逐步治理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治污面實現100%。通過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分階段專項整治,有力遏制當前我縣生豬養殖業污染物隨意排放現象,全面提升規模養殖場(戶)污染治理水平,推進我縣生豬養殖業持續、規范、健康發展。

整治時間:要求在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生豬年出欄萬頭以上(含萬頭)的規模養殖場(戶)的集中整治。年7月至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生豬年出欄1000頭—9999頭規模養殖場(戶)整治。

三、整治要求

(一)嚴把生豬發展環保審批關。

對新建、擴建年出欄1000頭以上的養豬場(戶)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新建規模豬場(戶)應遵循“綜合利用優先、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的原則,實施健康養殖清潔生產,采取清污分流、糞尿干濕分離和落實廢渣、污水、畜禽尸體安全處置等設施。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通過環保驗收,主體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農業部門不發放《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和《動物防疫合格證》。嚴肅查處私搭亂建生豬養殖欄舍行為,對未經審批違規建設的規模豬場(戶)一律予以關閉。

(二)專項治理全縣范圍內的規模養豬場(戶)。

在全縣范圍內,對年出欄1000頭以上生豬規模養殖場(戶)嚴格按照國家環保部《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開展專項整治。各鄉鎮要按照各地制定的規劃要求,嚴禁在禁養區內新建、擴建規模豬場,對在禁養區內已建的規模豬場應作為今年的整治重點,確保達標排放。對未按要求建設治理設施或治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經驗收污水仍不能達標排放的規模養豬場(戶)將依法予以關閉。

(三)切實加強規模豬場(戶)環境日常監管。

加強對生豬規模養殖場(戶)的環境日常監測,嚴禁養殖場(戶)向場外的河流、水體及場地排放污染物,對現有直排口要立即全面予以封堵。對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糞污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以及向水體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

(四)加快養殖污染治理設施建設。

生豬規模養殖場(戶)要積極采用過程控制與末端治理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推廣雨污分離和干清糞工藝,實現糞尿干濕分離,完善廢渣儲存設施和場所的配套建設和改造,防止污染物的滲漏、散落、溢流、雨淋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萬頭以上規模豬場要建立大型沼氣工程、沼氣發電、曝氧發酵和生物氧化塘等設施,加強糞污治理,做到達標排放。

(五)推廣糞污處理及綜合模式。

我縣的糞污治理技術主要推廣三種模式:一是“豬—沼—果(漁、菜)”立體種養和生態畜牧小區模式,該模式適宜中小規模養豬場以及農戶養豬采用。二是“自然養豬法”(生物發酵床零排放模式),此模式適合各類規模的豬場新建和改建。三是工業污水處理模式,積極推廣江西五豐畜牧科技公司采用的生物菌藻處理工藝,這種模式適宜大型養豬企業采用。

(六)嚴格實行考核驗收。

整治完成后,我縣將統一按照國家GB18596/規模養殖企業畜禽排泄物日排放最高限量標準進行驗收。

四、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分宣傳發動、調查摸底、實施整治和考核驗收四個步驟,實行統一部署、分批整治、分年考核。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10月15-25日)

各鄉(鎮)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訂本轄區內的集中整治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召開專題動員會,部署規模豬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通告,印制、發放集中整治公開信等宣傳手冊,努力在全社會形成群眾高度關注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宣傳輿論氛圍。

(二)調查摸底階段(年10月26-31日)

各鄉(鎮)組織對本轄區內生豬年出欄1000頭以上的養殖場(戶)進行清查,全面掌握養殖場(戶)養殖規模、建場時間、養殖地點(是否禁限養區)、聯系方式、糞便及污水日排放量、現有污染治理方式、處理能力、治污設施運行等基本情況,要按一場(戶)一檔的要求,逐一登記造冊匯總,由農業(畜牧)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各地要將調查匯總表于11月5日前提交一份給縣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地點在縣畜牧獸醫中心)備案。

(三)實施整治階段(年11月8日至2011年5月底)

規模豬場養殖場污染集中整治由鄉鎮依據調查結果制定本鄉鎮規模豬場污染治理兩年分部實施計劃,明確本次專項整治的對象和整治辦法。對于屬本次集中整治的對象在進行公示后,向養殖場(戶)下達養殖污染整治告知書,并與養殖場(戶)逐一簽訂限期整治責任書,養殖場(戶)必須在限定期限內搞好治理,對逾期不進行整治的,縣環保、縣農業(畜牧)等職能部門依法查處。

(四)考核驗收階段(年5月底、2011年5月底)

各鄉鎮分階段對本轄區規模豬場污染集中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分別于年5月15日、2011年5月15日前向縣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集中整治領導小組提出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考核驗收申請。市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集中整治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整治工作進行考核驗收。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縣政府召開總結大會,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定期對達標排放豬場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對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縣農業局、環保局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縣農業局、環保局、畜牧獸醫中心組成。各鄉鎮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集中整治,組織實施工作。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負責人,統籌指揮整治工作;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負責本轄區內整治工作的具體落實。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全縣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治、堵、關”分類整治的原則,突出治理重點,明確任務進度,細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縣農業(畜牧)、環保等部門要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做好規模豬場(戶)污染整治綜合協調和日常監管工作,農業(畜牧)部門負責整項工作的組織實施、調查摸底、制定方案、檢查驗收以及引導養殖場(戶)建立標準化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提供技術指導服務等;環保局要嚴格畜禽養殖場(戶)的環保審批,負責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的審核、發放,提供污染治理技術指導、環境監測以及會同農業部門作出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的決定、違法排污的監督執法等;其他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推進規模豬場養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強化指導,做好服務。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因地制宜,積極推廣各類適合當地產業發展、符合生態化養殖要求的規模豬場養殖污染防治技術和生態養殖模式,積極開展規模豬場養殖污染示范工程建設,總結經驗,加快推廣,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規模豬場養殖污染和畜牧業生態化、標準化建設。

(四)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篇10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7日)

(二)組織實施階段(3月8日—4月8日)

(三)總結提高階段(4月9日—15日)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機構

為保障廢氣污染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開展,并取得明顯成效,成立廢氣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摸清底數

由環境監察局、開發區分局、污防科結合日常現場檢查、環境等,對全縣范圍內產生廢氣污染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分別進行登記造冊,經梳理后,明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重點對象。

(三)制定計劃

環境監察局、開發區分局、污防科按照工作職責及管轄區域范圍內廢氣污染企業、個體工商戶環境污染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計劃,對照工作計劃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責令整改

組織專門人員對所有企業廢氣產生、處理及達標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未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廢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企業,依法作出停產整改決定;對廢氣治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二)嚴厲查處,決不手軟

主站蜘蛛池模板: 隆安县| 保德县| 疏附县| 商洛市| 抚宁县| 鄂托克旗| 安庆市| 绥宁县| 淮北市| 疏勒县| 时尚| 汝州市| 长白| 永善县| 尼木县| 西华县| 遵义县| 黔东| 河曲县| 新民市| 杭州市| 邵东县| 施甸县| 厦门市| 卢氏县| 西贡区| 广西| 湖北省| 汕尾市| 卓尼县| 花莲市| 藁城市| 平泉县| 上犹县| 宁国市| 三明市| 五常市| 牙克石市| 旺苍县| 南充市| 城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