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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作為我國經濟交往過程中最主要的原始憑證之一,是我國稅收征管和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加強發票管理可以使稅務機關充分掌握納稅人的經營行為,從源頭上控制稅源,防止偷稅漏稅,保障稅款的順利實現。近年來,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辦法來加強發票管理。1994年,為了加強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監控,我國啟動了“金稅工程”計劃;2010年我國頒布了新的《發票管理辦法》并于2011年2月1日起實施。金稅工程的深入開展,新《發票管理辦法》的頒布實施,使我國的發票管理制度日趨規范。
一、我國發票管理制度的現狀
(一)現代化的發票管理制度逐步確立 (1)實施金稅工程。金稅工程是將全國各地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開和取得的防偽稅控專用發票信息儲存在計算機中,通過網絡工程將全國各地國稅機關的計算機聯系起來,建立總局、省、地、縣四級稽核系統,并通過開票、認證、稽核、協查四個子系統實現加強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的一項系統工程。1994年,我國正式開展金稅工程的試點工作,經過金稅工程一期、二期的部署實施,稅務部門的征管手段得到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領域的違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雖然金稅一期和二期的成效非常明顯,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其采集的信息僅僅局限于發票,系統對于一般納稅人資格的認定,發票的發售和納稅評估等環節沒有涵蓋,因此并未真正實現“稅控”的目的。為了進一步利用信息技術改造稅收工作以加強管理,2003年,我國開始了金稅工程三期的建設,金稅工程三期進一步的強化了征管功能,并擴大了業務覆蓋面,形成了有效的,相互聯系和制約的監控考核機制。“金稅”三期工程的開通,標志著我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已步入現代化。(2)推廣電子稅控裝置。為了適應信息化、電子化時代的需要,我國積極推廣使用電子稅控裝置。從大的范圍來看,電子稅控裝置的推廣使用也是金稅工程中發票管理協查信息管理子系統的內容之一。2001年,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首先被推行到所有開具萬元以上銷售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2002年1月起,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必須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額在萬元以上的專用發票,同時全國統一廢止手寫萬元版專用發票。2003年1月起,無論金額大小,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必須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專用發票,同時全國統一廢止手寫版專用發票。截至2006年底,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已在全國范圍內成功推廣,“手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成為歷史,增值稅專業發票全部實現機開,使得專用發票上的偷稅幾乎絕跡。(3)試點網上開票。金稅工程的實施和電子稅控裝置的推廣主要將目光集中在增值稅領域,尤其是針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除了針對專用發票,我國對于普通發票的管理也在積極探索現代化的管理方法。試點網上開票就是加強對普通發票管理的創舉之一。網上開票即在線開票,納稅人在開具發票的同時,稅務機關的服務器中就能實時采集其開票信息,受票方取得發票后也能將發票上網比對其真實性。一方面,網上開票實時數據采集和同步數據反饋功能使納稅人無需每月去到稅局報稅,在減輕納稅人負擔的同時也大大減輕了稅局辦稅服務廳的認證和報稅工作,稅務機關可以集中精力抓監管,使其“以票控稅”的監管能力明顯增強。另一方面,網上開票使得虛假發票、虛開發票、作廢發票能夠很快被系統認定為無效發票,因此能夠大幅度減少稅局的涉票檢查工作,減輕基層稅局的調查工作負擔,也提高了納稅人鑒別發票真偽的能力,對降低各類發票違法案件,降低納稅人的稅收風險都有著積極意義。目前,網上開票系統的試點工作已經在部分城市展開。相信在不遠的未來即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實施。
(二)發票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大 為進一步加大發票違法的懲處力度,針對發票違法行為頻發,處罰偏低的情況,新《發票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大對發票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首先,提高了對發票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對虛開、偽造、變造、轉讓發票違法行為的罰款上限由5萬元提高為5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次,對發票違法行為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做了補充規定,包括:對非法代開發票的,與虛開發票行為負同樣的法律責任;對知道或應當知道是私自印制、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的,以及介紹假發票轉讓信息的,由稅務機關根據不同情節,分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違法所得一律沒收。再次,對違反發票管理規定2次以上或情節嚴重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可以向社會公告,以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發票違法行為懲處力度的加大,能夠增加不法分子的違法成本,促使納稅人規范合法的使用發票。
二、我國發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假發票”泛濫 所謂“假發票”,是指私印、銷售仿制的發票,是與稅務機關“真發票”相對的。假發票從式樣上可以分為假增值稅專業發票和假普通發票。由于金稅工程的開展,增值稅專業發票已經很難見到假票的身影,虛假發票主要集中在普通發票的領域。普通發票領域制售假發票的活動非常猖獗,從各地查處的制造、販賣假發票案件情況來看,制造假發票事件涉及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販賣假發票的現象,在全國幾乎所有的大中城市的車站、碼頭、機場和不少的高檔賓館附近都隨時可見。制造、販賣的假發票品種齊全、種類繁多,幾乎稅務機關管理的所有發票在假發票銷售人員手中都應有盡有,假發票程度已經達到真假難辨的程度。
(二)用票不規范 (1)不開發票。經營活動不開發票,隱匿實際收入,設置賬外賬,這是目前發票偷稅最為常見的現象,此種現象尤以餐飲、娛樂等小規模服務性行業為甚。許多消費者可能對此都有切身體會,當消費完畢后向商家索要發票時,對方常常以“發票用完了”等各種借口搪塞。近年來由于稅局實施發票刮獎等鼓勵措施,使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主動索要發票,對此,一些違法企業以“贈送禮品”等方式來“代替”發票,甚至惡意向消費者收取額外的開票費。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消費者怕麻煩,于是放棄索要發票了。(2)串用發票。由于我國稅法規定不同稅種不同稅目的應稅行為稅率有高有低,于是有些企業為了降低稅率,采用高稅低開的方式以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該行為主要存在于有多種經營項目的酒店行業中。酒店通常既經營餐飲業,又提供卡拉ok等點歌服務,餐飲業的稅率為5%,而歌廳適用20%的營業稅稅率,為了少繳稅款,經營者通常將歌廳服務業開成餐飲服務。(3)代開發票。某些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能存在從稅局領購的發票用不完的情況,于是此類單位將自己尚未用完的發票拿去為他人代開,以收取手續費盈利。采用這種方式,開票單位由于核定征收稅款,開出發票并不會使應納稅款增加,而代開單位因此隱匿了部分收入,達到了偷稅的目的。這種交易雙方的“雙贏”,損害的是國家的稅收利益。生活中我們明明在A單位消費收到的卻是B單位開具的發票的情況,就是這種行為的體現。(4)虛開發票。企業取得的各種發票,大都能在計算所得稅時稅前列支,由此,采用非法手段“收集”發票,以抵減企業所得稅就成為很多企業偷稅的手段。有需求就會有市場,很多代開票單位就滿足了此類企業的需求,甚至出現了以開發票為業的“開票公司”。這種未發生實際經濟業務就開具發票的行為嚴重擾亂了我國稅收征管秩序和社會經濟秩序。
(三)監管存漏洞 (1)稅制因素使監管存在盲區。在現行分稅制的稅收征管體系下,為了保證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收入,國家按稅種分設了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分別負責中央稅、共享稅和地方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從而形成了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相對獨立的稅收管理組織體系。對應的發票也被分為國稅系統監制的發票和地稅系統監制的發票。稅局工作人員對自身所處系統監制的發票比較熟悉,但對其他系統監制的發票不夠了解,難以辨別其真假,這就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以增值稅為例,由于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涉及到使用運輸業發票的問題,企業在向國家稅務局申報繳納增值稅時,會將地方稅務局監制的運輸業發票作為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國稅局工作人員對運輸業發票不夠熟悉,某些納稅人就會故意弄虛作假,蒙混過關,以達到多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目的。(2)稽查因素使監管力度欠缺。我國目前貨幣結算方式尚不規范,企業經濟來往中存在著大量的現金交易,這給企業發生經營行為不開發票、設置賬外賬提供了可能。此類違法行為隱蔽性較強,稅務機關稽查起來有很大的難度。目前的稅務稽查主要針對企業偷漏稅款的行為進行檢查,對于發票僅僅作為賬票核對的依據,很少對發票進行專項檢查。即使稽查人員懷疑企業發票存在造假等違法行為,因為很多企業開票遍布全國,其調查取證過程也無比艱難,有些發票的開具雙方為了各自利益,相互勾結,更使稅務稽查工作難上加難。(3)技術因素使監管無從入手。隨著現代信息技術尤其是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以因特網為載體、以交易雙方為主體、以銀行電子支付和結算為手段、以客戶數據為依托的全新的商務模式——電子商務,正以其無可比擬的優勢和不可逆轉的趨勢,極其迅速地改變著傳統商務活動的運作模式。2009年,我國電子商務市場規模達到2630億元,預計在未來幾年仍將保持高速增長,在2013年,電子商務規模將超過1萬億元。電子商務的發展給傳統的稅收征管模式帶來了巨大的沖擊,我國對于電子商務的稅收到底應不應該管,應該如何管成為稅務機關必須面對的一大課題。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目前我國只是零星出臺一些針對特殊行業、特殊行為、特別地區的管理方法,至今還沒有一部法律予以明確。這必然使得電子商務是當前發票管理的薄弱環節。
(四)發票管理問題原因分析 (1)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發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表面上能很輕松的找到問題發生的原因。“假發票”泛濫是由于發票的防偽技術不過硬;不規范使用發票是由于某些納稅人抱著僥幸心理知法犯法;發票監管存在漏洞是由于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不夠高等。從理論上來說,稅務機關征收稅款,必須要掌握經濟活動的真實交易狀況,然而,在實際的稅收征管活動中,稅務機關卻很難獲得納稅人完整、全面、準確的交易狀況。很多時候,稅務機關只能根據納稅人自行申報的資料以及對某些納稅人的稅務稽查,以獲得納稅人的信息。于是部分納稅人就有機會利用稅務機關的“無知”,制售假發票,不規范使用發票,而稅務機關由于掌握的信息量不夠,很多時候甚至連稽查都無從查起。(2)稅局之間信息不對稱。國稅和地稅兩大稅務系統是相對獨立的,也就是說我國的稅收征管工作是由兩套人馬分別開展的,但經濟生活中納稅人的很多活動可能既涉及地稅管轄的稅種,又涉及國稅管轄的稅種,由于兩大稅務系統之間未實現資源的完全共享,就給納稅人稅收違法提供了可乘之機。增值稅的違法行為由于金稅工程的開展,很難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漏稅,不法分子將目標轉向“三小票”,利用國稅局不了解運輸業發票的具體情況而偷逃增值稅。(3)稅收信息不對稱。稅收信息的不對稱體現在立法者、政府和公眾三者之間,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立法者和公眾關于稅收立法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另一個是政府和公眾關于用稅信息的不對稱問題。從稅收倫理的角度來講,為什么要打擊遏制發票的違法犯罪活動呢?顯然,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只是手段,其目的是為了維護稅收治理秩序,保證國家稅款應收盡收。但從根本上來講,是為了增加全社會和每個納稅人的利益總量。這樣也就意味著,稅收立法一定要切實反映納稅人的稅收意志,遵循“未經納稅人同意不得征稅”的原則。稅款支出同樣要反映納稅人的意志,每一筆支出都讓納稅人看得見,由納稅人說了算。但在我國當前的社會實際中,稅收立法并沒有完全反映納稅人的意志,稅收立法的過程一直以來都是“自上而下”的,普通民眾很少能夠參與到稅收立法的過程中,即使存在聽證的制度,也只不過流于形式罷了。稅收立法難有話語權,稅款的用度普通納稅人更是難以置喙。我國的各項財政支出預算經常都是框架式的,預算的項目都是模模糊糊的,財政支出也不給于公開,這就使得納稅人根本不知道稅款究竟用于何處,他們只是看到了政府豪華的辦公條件和公務員高福利的待遇,必然產生心里不平衡,于是對稅收有了很強的抵觸心理。前文提到了納稅人索取發票態度的改變正是由于這一原因造成的。
三、我國發票管理制度完善的政策建議
(一)加強部門間協作 加強國地稅之間的部門協作和信息交換。國地稅之間應當定期進行信息數據交換,一方面,國稅局可以定期向地稅局傳遞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信息,地稅局定期向國稅局傳遞運費發票開票信息。另一方面,健全稅收違法案件情報交換制度,定期交換被查企業的基礎信息、查處信息,形成國地稅稽查合力,堵塞管理漏洞。加強稅務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之間的協作。稅務機關應當加強與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的配合,協同公安機關等部門,組織力量對車站、碼頭、商場等倒賣、兜售發票的重點地區進行集中整治,堅決遏制公開制售假發票的行為。
(二)加快發票信息化建設 加快發票信息化建設,可以借鑒我國已經較為成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經驗,盡快構建起覆蓋全國、信息資源共享、國地稅統一、功能完備、安全規范的全國綜合發票管理信息系統。條件成熟時,可以逐漸向全國推廣網上開票系統,一方面,網上開票構建起實時的發票監督管理機制,提高了發票管理質量和效率;另一方面,相關單位可以通過上網查詢發票的真偽,有利于及時發現發票犯罪的線索。
(三)改變價格結算方式 我國目前大部分的結算方式采用的都是現金結算,現金結算方式靈活性大、隱蔽性強,不利于政府對經濟行為的監控。我們可以借鑒西方經濟發達國家的做法,在個大型商場和人流密集處設置刷卡機,與銀行聯網,減少現金交易。刷卡消費使每筆交易都有了銀行作為第三人,并且銀行具有了完整的資金流動記錄,即使某些不法分子想要利用發票進行違法行為,也可以通過銀行交易記錄查出來,使得虛假交易無處遁形。
(四)完善舉報獎勵制度 發票偷稅行為具有隱蔽性的特點,單純依靠為數不多的稅務工作者很難找到突破口,可以借助廣大人民群眾的力量,通過發票刮獎、有獎舉報制度吸引更多的消費者關注發票問題,積極舉報發票犯罪。國家稅務總局對稅務違法案件的舉報制定了獎勵辦法,將舉報獎勵和商家偷逃稅數額掛鉤,表面上看,似乎沒有什么問題。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有不妥之處。前不久在洛陽發生一件真實案例:消費者任某購買電腦索要發票遭拒,冒著高溫往返10多次舉報給稅局,光車費都花了50元,卻被告知獲舉報獎勵1元。此事在全國產生了較大的影響,老百姓普遍對稅局的“吝嗇”不解,甚至感覺受到了“侮辱”。因此,稅收違法舉報的獎勵應該綜合考慮到消費者損失的補償,應當給予舉報者一種精神上的慰藉,才能真正起到正面宣傳的作用。
(五)構建誠信納稅的機制 構建誠信納稅機制,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從根本上改變發票管理相關主體之間的不信任關系。從源頭上杜絕利用發票偷逃稅款或進行虛假交易等行為的發生。在西方發達國家,稅收管理采取的并不是“以票控稅”制度,商家隨手寫幾行字簽上姓名的紙張甚至就可以充當“發票”使用,如此的“發票”卻也并沒有太多弄虛作假,這是何故?原因在于很多發達國家已經建立起了誠信納稅的制度。我國也需要在此方面做出努力。可以實行統一稅務代碼制度,加強對納稅人稅務登記的管理,借鑒國外經驗,一個納稅人終生只能使用一個稅務代碼,用來辦理一切稅務事宜。一旦納稅人有過稅收違法行為,則會產生不良的誠信記錄,以致納稅人在辦理貸款等其他事項時處處不便,促使納稅人誠信納稅。
(六)給予納稅人主體地位 給予納稅人主體地位,使納稅人真正感受到自己是這個國家的主人,自己的思想會影響著這個國家的決策,這樣必然會使納稅人提高自覺依法納稅的積極性,杜絕發票的違法犯罪。給予納稅人主體地位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在稅收立法上,嚴格遵循“未經納稅人同意不得征稅”的原則,在稅收立法上需要充分考慮納稅人的意見,這就需要加強納稅人利益表達機制的建設,使納稅人的涉稅意見能夠及時全面地傳遞到稅收立法、決策者手中。另一方面,在財政支出方面,進一步細化財政預算編制,加大財政信息的公開力度,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同時建立納稅人利益訴求機制,使納稅人能夠參與到稅款的用度中去,并清楚的知道稅款究竟用于何方。
四、結論
發票管理是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發票制度建設的完善與否直接關系到稅款能否順利實現。我國目前雖已初步建立起了現代化的發票管理制度,但是發票違法仍然是稅收違法活動的重災區。其原因在于征納雙方之間、政府部門之間以及稅收信息之間的信息的不完善。因此,完善發票管理制度不能單靠完善發票自身管理,也不能單靠稅局口號宣傳,而是應該從完備信息入手。本文從加強部門協作、加快信息化建設、改變價格結算方式、完善舉報制度、構建誠信納稅機制、給予納稅人主體地位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議。
參考文獻:
[1]鄒傳鑫:《論我國發票管理制度的缺陷與完善途徑》,《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年。
票據是市場經濟環境下的重要支付憑證。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經濟的快速繁榮和發展,電子票據開始廣泛出現,并成為一種全新的票據形式和互聯網金融市場環境下的重要支付憑證。現行的《票據法》是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中形成的,在規范傳統市場行為、降低金融交易風險等方面發揮出了十分積極而重要的作用。隨著互聯網經濟的出現,現行《票據法》已經暴露出了對于電子票據相關規定不完善等一系列問題,急需要進行補充和完善。
一、電子票據的主要特點
在互聯網經濟環境下,電子票據主要具有下列幾方面特點:
(一)電子票據可以有效提高交易效率。在互聯網經濟環境下,電子票據的主要作用是將實物票據電子化,并可以實現與實物票據相同的轉賬、質押、托收等功能。與傳統的票據業務流程相比,電子票據的各項主要業務都沒有發生變化,但是在各個環節相應加入了電子化手段,票據管理、流通效率得到了顯著提高。(二)電子票據流通面臨較大的安全隱患。與傳統的紙質票據流通監管相比,雖然電子票據的流通效率相對較高,但是與此同時也產生了較強的風險,產生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是由于電子票據是基于互聯網平臺和信息技術手段之上的,互聯網具有高度開放性的特點,信息傳遞渠道較多,面臨的管控風險也就相對較高。二是電子票據在流通的過程中需要經過多個網絡信息平臺,這些信息平臺在彼此交換信息和進行信息認證的過程中受到外部非法入侵的幾率就會相對增大,加之存在人為操作失誤等因素,這就造成了電子票據在流通過程中會存在較多的安全隱患。(三)電子票據在保持唯一性和身份識別等方面存在困難。票據的唯一性和身份識別是辨別真實性及合法性的主要手段。傳統的紙質票據具有完善的身份識別系統,可以通過簽章、簽字等手段確保唯一性和合法性。但是電子票據本身具有可復制性的特點,很容易通過計算機技術實現多次產生和存儲,因此就為其身份識別帶來一系列困難。
二、現行《票據法》在電子票據監管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筆者認為,現行《票據法》在電子票據監管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如下幾方面:(一)電子票據的法律地位不清晰。通過對現行《票據法》關于票據的定義進行分析可知,電子票據并未納入其中。雖然現階段電子票據已經產生并大量流通,但是在法律效力方面依然沒有從根本上獲得法律的認可。(二)電子簽章制度不完善。正如前文所述,簽章是票據合法性的主要標志,無論是電子票據還是紙質票據都沒有本質的區別。《票據法》第四條規定,“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并出示票據”。此外,第七條還規定票據簽章為“簽名、蓋章或簽名加蓋章”。由此可見,現行《票據法》只認可傳統紙質票據上的簽名蓋章,將簽名這個形式要件直接規定為親筆簽名或蓋章的范圍內,對于經電子簽名認證的電子票據則不予認可,無法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因此就可能出現經電子簽名的電子票據因不符合《票據法》規定的簽名要件而導致票據無效的現象。(三)電子票據規章不完善。雖然現階段電子票據開始大量出現在經濟活動過程中,但是受到電子票據規章不完善的影響,電子票據與紙質票據共存的現象依然大量存在,電子票據的流通效率相應受到影響,同時現行《票據法》對電子票據的歸檔、查閱等規定也不夠完善,也給電子票據的監管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
三、對完善《票據法》的一些建議和思考
為了解決現行《票據法》中針對電子票據監管的相關規定不夠完善的問題,應當采取如下幾方面措施:(一)將電子票據納入《票據法》監管范圍之內。建議將現行《票據法》中關于票據的相關定義進行進一步修訂和完善,為電子票據賦予合法地位,將其正式作為票據的一種形式,與傳統紙質票據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只有明確電子票據的合法地位,才能夠將其真正置于《票據法》的監管和約束之下。(二)進一步明確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針對現行《票據法》對電子簽名法律效力相關規定不完善的問題,應當對電子簽名進行明確規定,將其視為與傳統簽字、簽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票據身份識別標志。在此基礎上,還要對電子簽名的技術保障進行相關規定,通過設置信息秘鑰、電子簽名識別碼等方式實現電子簽名的真實性審核及管理。(三)完善電子票據管理規章。要在現行《票據法》中增加電子票據規章的相關規定,明確其與紙質票據之間的關系,同時對電子票據歸檔、查詢渠道等進行明確規定,實現其與財務賬戶管理制度之間的有效銜接。
[參考文獻]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
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復寫,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項目、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項;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范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涂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六、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1.各證管辦(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經營機構要嚴格按照我會證監發字〔1995〕161號文的規定加強對股票發行的領導及組織工作,切實履行對股票發行中申購資金專戶的監督和管理。
2.各證券經營機構不得透支申購股票,也不得為客戶進行透支申購或為客戶融資申購股票。一經發現,我會將視情節嚴肅處罰,直至暫停其單項或全部證券業務經營資格。
關鍵詞: 普通發票;管理;控制
Key words: free text invoices;management;control
中圖分類號:F25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09-0188-02
0 引言
發票不僅是記錄企業經濟活動的一項重要依據,同時也是消費者維護自身消費權益重要憑證,企業報銷所需的重要依據,企業必須要加大對發票的管理工作,發揮其正確作用。本文筆者就當前我國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現狀進行探討和分析,根據其重要性,提出有關管理控制措施。
1 新時期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現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在一些日常的經濟活動中,人們關注的重點常常都是有價證券或者直觀的現金,由于這些資產的流動性較強,在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控制中一直是處于核心內容,導致其對發票管理和控制工作的忽視。目前我國普通發票管理工作存在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在企業內部,使用和購買發票通常都是由一個人來完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交款的數量和發票的數量不相符合,存在很大的漏洞。一些企業通過保修卡、銷售清單和收款依據等“票據”,來代替正規的稅務發票將其發給消費者。第二,一些企業的普通發票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同時企業納稅人對依法使用發票的認識比較淺薄,在發票管理上比較混亂,沒有按照要求來使用發票,或者通過各種理由來拒絕開發票,從而達到漏稅偷稅的目的。第三,在社會市場中,發票制假行為比較嚴重,一些不法分子通過互聯網、短信以及電子郵件等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來制售發票。此外,市場對普通發票的防偽技術比較低,企業和消費者不能直觀鑒別發票的真假,導致假發票的流通性加大。第四,企業對使用和索取發票的重要性宣傳力度不夠,很多人對發票缺乏一個正確的認識。第五,在日常生活中,有關稅務機關對普通發票的檢查和監督不夠及時,相關的稅務工作人員對發票監督認識的不足,在進行管理和檢查的時候不夠嚴格,審核發票過程過于形式化,沒有對企業用票額度、數量以及具體內容進行仔細地核對等。
2 新時期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
2.1 從源頭入手對普通發票進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實施普通發票管理的第一步就是核定票種,根據相關的管理要求對其進行規范,堅決不能使用不規范的票種,采用精細化管理方式,全程監控普通發票的使用、領購以及繳銷。企業在進行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時候,要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在保證企業經濟利益的前提下,嚴格按照管理制度對普通發票進行管理,并且在實際管理工作中,不斷地健全其管理制度,使其能夠滿足社會市場經濟的需求。
2.2 合理地配置相關管理機構,提高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企業在進行普通發票管理的時候,應設置合理的管理機構,通過設立專業的普通發票管理崗位,選用業務熟練和責任心強的管理人員,明確管理人員的職能,嚴格按照相關的普通發票管理法規政策來實行管理,不斷完善管理制度,認真進行監督檢查、計劃管理、票種核定、出入庫管理等工作,將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在日常普通發票管理工作中,構建相關的日常檢查制度,對發票加強日常的管理。此外,企業應該加大對管理人員素質的培養,增強其職業道德素質,促使企業員工能夠更為地為企業經濟效益服務。
2.3 在普通發票管理過程中企業如何合理避稅 合理避稅和稅款征收長期以來一直是企業比較關注的一個問題,由于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的稅收負擔比較沉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規模擴大的發展,而合理避稅也成為了目前企業實行普通發票管理必須考慮的問題之一。
所謂合理避稅其實就是指納稅人按照政府稅收政策的導向,合理安排交易活動和經營結構,優化選擇納稅方案,從而來減輕企業的納稅負擔,獲得正當稅收利益。合理避稅具有三個方面的特征,即非違法性、超前性、綜合性。其中非違法性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第一是具有合法性,企業納稅人根據其自身條件對稅收進行科學地籌劃;第二是不違法,實行合理地避稅。超前性主要是指企業納稅人對投資和經營活動事先進行計劃、安排和設計。其中合理避稅、偷稅和避稅之間存在的區別主要如表1所示。
①在籌劃稅收的時候,可以從節稅空間大的稅種和納稅人的構成入手,采用轉移定價法,對國家免稅政策進行合理地運用。比如企業在采購物資過程中所產生的運輸費約7%要進項抵扣,企業普通發票管理人員應該向運輸單位索取相關的運輸發票,從而減少企業的稅收。
②改變其合作模式,簡而言之就是將平銷變為代銷,有效降低企業的稅收。同時規范和加強普通發票的代開管理,如果遇到免征稅并且其代開數額比較大的情況,可以采用備案制度,其中代開的普通發票必須要進行實名制,并定期查詢、分析代開發票的信息,實時監控抵扣類型的普通發票,根據企業的實際業務,認真分析相關金額。
③在普通發票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交舊供新,驗舊供新”等相關制度來實行管理,其中企業納稅人領購的發票應在三個月范圍內進行驗舊,對于一些沒有使用過的空白發票不能將其剪角作廢,應在審驗登記以后由企業納稅人繼續使用。同時還要加大對稅務干部的監督和教育,增強對普通發票管理的重視,同時加強普通發票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全面實施責任追究制度,構建發票管理的長效制度。
④把強化稅源和普通發票的管理相協調統一,使發票管理能夠貫穿于稅源管理、稅務稽查、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等工作的整個過程,通過對發票管理來控制其稅收,充分發揮出管理作用,實現合理避稅的目的。
2.4 加大對普通發票相關知識的教育和宣傳 在進行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時候,首先要增強企業員工對普通發票的認識,通過電視、報刊、網絡、專欄或者公告等媒介,采取不同的形式來教育和宣傳普通發票管理的重要性,促使企業員工能夠正確認識發票,使人們能夠了解一些相關的發票知識,比如如何使用發票、如何取得發票和保管發票以及怎樣辨別發票的真假等,同時鼓勵人們在消費時索要發票。此外,還要向管理人員系統地傳授有關業務知識以及發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便于企業更好地構建管理制度,促使其能夠更好地實施管理工作。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對于普通發票的管理越來越重視。企業在實施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時候,必須要先讓企業員工明白普通發票的重要性,促使員工對發票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從源頭入手進行管理,構建一個健全的管理制度,并且對相關管理機構進行合理地配置,加強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培養。此外,在進行普通發票管理過程中,企業還要采取相應措施,促使企業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合理避稅,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我公司是經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于20**年9月26日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主要銷售紡織面料、輔料、服裝扣件、各類紗線原料、服裝鞋帽、箱包、玩具、電器設備、日化用品、五金建材,辦公地址在********。
本公司現有職工5人,配有專職會計人員2名,配備有防盜門、保險柜、防盜窗等安全防范設備;能正確設置會計賬簿,能準確核算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準確計算應交納的稅金,能準確核算主營收入;所有發票存入公司保險柜,并有專人保管和開具發票,建立發票領用管理制度;預計全年主營業務收入將超過200萬元。
為了我公司能正常開展生產經營工作,特向貴局申請將我公司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將我公司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我公司將按照國家的稅法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及時足額繳納應納稅金。
特此申請,盼予批準為感!
單位名稱
范文二
xxx市國家稅務局:
我司成立于*年*月*日,經營地址*********,主要經營范圍為:********。現有員工7人。
我司于*年*月批準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
公司由專業的財務人員擔任財務主管,嚴格按照相關財務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整的財務核算管理制度,設置了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總分類帳,應交稅金明細分類帳,未交稅金明細分類帳,往來款項明細分類帳,存貨明細分類帳等帳簿,以確保按照稅務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準確核算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達到稅法對一般納稅人的管理要求,及時準確進行納稅申報。
20年1月1日至 20年 12月 31 日止,銷售額共計*元;銷項稅額共計*元;進項稅額共計*元,留抵稅額*元。繳納增值稅共計*元;稅負為*%。
庫存商品截至20年11月30日共計*元。
我司對購置的專門的防偽稅控電腦設備,按分局的管理規定,將金稅卡和增值稅發票分兩個保險柜保管;配備了專門的“稅控室”,安裝了防盜門,稅務資料的安全得到可靠保證。嚴格增值稅發票管理制度,安排專人保管發票,并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了《增值稅發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對于一般普通發票的使用,也執行專人保管,專人開具,領取核銷發票登記造冊,保證發票使用的安全性和準確性。
懇請上級部門檢查我司各項工作的開展情況,指正我們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意見,指導我們更好完成工作。
對于經濟活動而言,普通發票是種原始憑證,可以維護經營者與消費人員的經濟權益。發票也是稅務局監控和掌握稅收的重要工具,也是會計審核國家法定收支憑證的證明。雖然今年來我國已經有意識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像為加強消費者發票意識的諸多措施,所有的商業零售區域都可以申請發票、發票植入抽獎設計、獎勵舉報等。然而,發票管理任重而道遠,作為一個長時間系統性工程,仍存在諸多問題。
一、當前普通發票管理中出現的主要問題
(一)各級稅務機關重視度亟需提高
因為各級稅務機關的發票管理存在諸多問題,使得很多發票發售崗位的人對所屬區域的發票存取領用未引起重視,甚至忽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對發票印制、領購、開具等內容做了詳細規定,然而實際實施時,仍存在問題,需發票管理各部門針對不同環節制定相對應的詳細章程,來實現對普通發票管理過程的重視。
(二)稅務人員的工作素質亟需提高
開具發票,是一項需要責任心強、業務精通的細致工作。但是,在實際經濟活動中,總有一些發票工作人員的責任心不強,對業務不很熟悉,甚至于有些人竟連發票封面的填寫要求沒有了解,就開具了發票,即使錯誤,也不去主動及時修改。同時,存在某些納稅人,在經濟活動中,抵不住金錢利益誘惑,在內心中存僥幸心理,利用規定中的漏洞,進行偷稅漏稅。這不僅使得大量稅款流失,也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這樣使得消費者對于社會以及經濟市場的誠信度下降,后果非常嚴重。
(三)消費者主動索要發票意識亟需增強
消費者的發票意識仍然不強,很多顧客在購物或者是享受各種服務后,沒有主動的去索要發票,很多情況是消費者本人發票無法報銷而形成的不索要習慣。假如不去主動索要發票,經營單位也不去主動提供發票,而且消費者對于消費單位能否開具發票也不重視,心懷“給不給發票都行”的消費態度,間接縱容了經營單位的偷稅漏稅行為。還有一些單位,利用消費者的此種心態,拒絕提供發票,很多人也就放棄了繼續索要,這在無形中又助長了偷稅漏稅人的囂張氣焰。
二、發票管理體系中問題出現的緣由
(一)發票的認知不夠
盡管國家的國稅系統對經濟活動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監督管理已經步入軌道,而且思想上也極為重視,但是,對于普通發票管理,卻遠遠不足。不少人意識中覺得普通發票釀不成大錯,無需費人力物力,其實,這正是對于普通發票的危害程度認知嚴重不足的表現。針對當前普通發票存在的逃稅問題,國家亟需進行地稅發票的改革,有效地避免偷稅漏稅行為的發生,提高市場誠信度,完善發票管理制度,穩定市場經濟秩序。
(二)普通發票的管理粗放
很多稅務工作人員對普通發票沒有重視,納稅人領取后長時間閑置、過量領取、轉借以及私自帶出等行為沒有有效的監督。納稅人在領取發票時,沒有嚴格的機制約束,也無證明性專用章,這促成了日后普通發票的外借;此外,普通發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和查處力度不夠,無法在深層次約束住納稅人。
(三)普通發票監管手段落后
相比專用發票的防偽系統,普通發票在開具、認證等層次上極不科學,既沒有嚴格的比對手續,也沒有嚴密的電子信息化管理,所以,利用其進行違法活動的空間很大。當前對于普通發票的計算機交叉稽查技術還未正式運用,所以,主要靠人工進行服務,這種形式極為落后,盡快的將新技術施行,推進、完善普通發票管理系統。
三、對于普通發票管理的若干建議
根據上面問題的討論,分析原因,作者提出了以下若干關于發票管理的建議:
(1)在群眾中開展普通發票的宣傳認知教育。各級稅務部門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以及其實施細則來積極地開展稅務工作人員培訓。稅務部門也要依據稅收方面的法律法規健全完善發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
(2)在已經建立和完善了發票管理制度的背景下,要著手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還要完善群眾舉報獎勵制度。
(3)加強發票監督,通過發票的檢查和經濟秩序的規范的有效結合,突破管理的瓶頸,積極調動稅收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程度,在全局上合力群策,共同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
(4)進一步宣傳,對于偷稅漏稅人嚴厲處罰,起到警示作用。
建立一個完善的發票監督制度,健全普通發票使用過程中的領用存各項章程,施行更科學的普通發票領購形式,加快電子開具發票的更新進程,引入先進稅收監控裝置。還有,如何將發票檢查制度和責任追究處罰制度落實到實處,以上都是我國普通發票管理系統中需要努力的方向。
1、均為單位法定代表人實施犯罪。雖然因虛開增值稅專業發票而被判處刑罰的案例屢見不鮮,但并未引起一些單位領導的重視,對虛開增值稅發票的危害性認識不足,他們為了本單位的利益,仍然實施者虛開的行為,而且大部分為親自實施。我院受理的虛開增值稅專業發票案件,涉案人員均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他們為了增加單位流動資金,不惜觸犯法律。雖然單位得到了實惠,但嚴重擾亂了國家對增值稅發票的管理制度,減少了國家稅收。
2、涉案主體多為中小企業。高港區院受理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中,涉案主體均為中小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為個體工商戶或注冊資本在100萬元以下的小型加工、貿易類有限責任公司,由于高港區總體造船行業較為發達,涉案的中小企業所涉及的行業也集中在船舶設備、船舶工程、鋼結構、機械等,他們大多為小規模的一般納稅人,公司主要經營也是有法定代表人全部承擔,這些中小企業由于管理和資源方面存在一定欠缺,經常出現資金不足的問題,而企業經營者為了籌措資金,擴大生產,往往采取騙取國家稅款的方式,殊不知,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3、犯罪的表現形式較為單一。刑法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表現形式做了規定:為自己虛開、為他人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從我院受理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來看,犯罪的表現形式均為讓他人為自己虛開這一種表現形式。企業負責人為了達到抵扣稅款的目的,通過支付一定比例開票費的方式,讓其他單位為其虛開發票。
4、犯罪持續多次,且窩案、串案現象明顯。由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表現形式多樣,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范圍較廣,有的多次虛開,有的多次向多人虛開,因此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中,許多案件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往往通過一個案件,能牽出一串案件。
5、公司沒有專門財務人員。財務人員通過對財務方面的把關可以實現對公司經營一定的制約,按照規定,財務人員必須嚴格核實出庫單、入庫單及核實有無實際貨物購銷,才能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記賬憑證,但在諸多案件中,涉案中小企業均沒有專門的財務人員,單位的會計均是代帳會計,只是在每個月固定的時間到公司做財務,他們按照單位負責人提供的由他人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做記賬憑證,甚至在無實際貨物購銷的情況下,偽造入庫單、申報抵扣稅款。這就使得虛開增值稅發票行為有增無減。
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件多發的主要原因
1.高額利潤誘惑使人鋌而走險。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具有一般發票的銷售憑證作用外,還具有完稅憑證作用,只要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就等于取得了抵扣稅款的權利,因此受票單位只需支付小額的開票費就可以抵扣稅款,開票方則以票面金額按比例收取開票費,獲取巨額利潤。高額的利潤“回報”和較低的成本形成巨大反差,致使不少人不惜鋌而走險。
2.行為人法律意識淡薄、納稅觀念不強。據統計,有7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的法律認識不足,有的不認為是犯罪行為,有的認為是普通的偷稅行為,有的雖然認識虛開行為的法律后果,但仍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以為偶爾的虛開行為不會被發現。一些介紹虛開的人,往往認為自己只是從中牽線聯系,拿點小錢,尚不知自己的行為已觸犯了刑律。一些公司、企業和個人尚未形成正確的依法納稅意識,企業經營不善,公司資金周轉不暢,即用稅來“調節”,而且往往是單位負責人安排、決定實施,財務人員積極參與,將其對負責人的監督拋之腦后。
3.稅收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目前,我國的稅收制度采取“以票控稅”原則,稅務機關只對抵扣憑證原件以及有關購銷合同、資金往來等情況進行形式審核,缺少對企業的實地檢查,難以及時發現虛開行為。我院受理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涉案企業均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成功抵扣稅款,累計造成國家稅款損失幾十萬元。
三、預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對策建議
一是在發票印制上,種類過多,防偽水平較低。當前,我省地稅部門管理的發票有60余種,其中統印發票46種,冠名發票至少16種,種類過多,不利于管理。同時,發票防偽方式單一,技術水平較低,容易為不法分子仿制。
二是在發票領購上,不法行為時有發生。有的納稅人買假發票、倒賣發票,嚴重違反發票管理辦法;部分納稅人互相串用發票現象突出,嚴重擾亂發票管理;有的納稅人應該使用發票而自行印制收據代替發票;還有的納稅人將已開具的發票收回重復使用。
三是在發票開具使用上,存在許多不規范行為。有的經營者以發票剛用完、不要發票打折或贈送禮品等手段不開或少開發票,或開具作廢發票甚至以白條收據代替發票,而消費者往往圖小利或方便而不要發票;一些納稅人為了少繳稅款,開具沒有實際經營活動的貨運發票抵扣稅款,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部分納稅人不按規定填開發票,特別是經營項目填寫不全、品目混亂,違反規定跨區域開具等行為直接影響了發票的日常管理;有的納稅人將一些無法列支的招待費等,超范圍轉開為原材料發票入帳,而經營者為了招攬生意存在按消費者的要求開具發票的現象;一些不經常發生納稅義務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出于自身利益而不使用發票,用事業收據或白條收取款項,削弱了發票的法律憑據地位。
四是發票的保管不到位。部分納稅人不按規定保管存根聯和記帳聯,給發票核查和檢查造成一定的難度。
五是發票的繳銷不徹底。有的納稅人以發票丟失為由不按照規定繳銷舊版發票而繼續開具;由于缺乏嚴密的約束機制,走失逃亡戶發票回收難度較大,未收回的發票流失在社會上為造成稅款流失。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1、發票管理立法相對滯后。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是1993年12月12日國務院的,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形勢下,已經相對滯后于發票管理的實際需要,在與征管法的銜接、強化發票檢查、規范處罰尺度、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都需要完善。
2、發票管理制度不完善且落實不到位。《發票管理辦法》雖然對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等做了相應的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具體到發票管理的各環節還需要有更加細化的、操作性強的發票管理辦法和實際措施,特別是有的發票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實,如繳銷制度、填開制度、登記備查制度等。
3、對發票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當前地稅發票管理中的制假販假、使用假發票、不開或少開發票、白條代替發票等問題越來越突出,但我們在這方面投入的人力不足,不能滿足強化發票管理的需要,特別是在深入打擊發票違法行為方面力不從心。在日管工作中,一部分稅務人員對發票管理重視不夠,導致發票的日常管理不深、不透。
4、發票管理的科技水平不高。當前,對地稅發票的管理措施相對滯后,不論是防偽水平,還是檢驗系統,都有很大差距,沒有建立有效的發票真偽查詢系統,對普通發票缺乏有效的稽核手段,管理監控手段落后,仍使用原始手工審核,為發票違法行為留下了較大空間。
5、發票的檢查力度不大。在基層稅務機關中沒有設立專業的發票管理機構,不能開展經常性的發票專項檢查。在稅收管理工作中,仍相對側重于涉稅檢查,而對發票檢查不夠重視,造成稅務機關對發票違法行為的檢查力度不夠,沒有形成有效的震懾作用。
6、發票違章處罰裁量空間過大。《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對發票違法行為可以處10000元以下罰款,自由裁量權過大,沒有規定具體的處罰標準,執法人員在實施處罰時缺乏具體的定性、定量標準,不好把握,畸輕畸重現象時有發生。
7、消費者和經營者使用發票意識不強。增強消費者索票意識是發票管理的基礎,雖然近幾年不斷加強宣傳,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宣傳的廣度、深度不夠,經營者自覺納稅意識不強,往往為了自身利益而想方設法不開或少發票。而消費者維護國家稅收利益的責任意識和保護自身權益的觀念不強,索票積極性不高。據初步估算,白山市餐飲業索票率不足80%,小規模飯店比率更低,洗浴業索票率不足20%,娛樂業索票率不足10%,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索票率。
三、加強發票管理的建議
1、提升發票管理的法律級次。應加強普通發票立法,將“辦法”上升到“法律”,盡快制定《發票管理法》,把近幾年來稅務機關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強化發票的管理。
2、完善和落實發票管理制度。將發票管理與征管質量考核和目標責任制考核相結合,實行嚴格的考核和獎罰制度;嚴格落實發票日常管理制度,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發票的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輔導工作,把發票違法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完善發票管理責任制,明確各個環節的崗位責任,按照“誰負責誰受罰”的原則進行責任追究,防止責任心不強或權利濫用現象的發生;健全用票單位和個人的發票管理制度,如發票管理員制度、發票領購制度、發票填開制度、發票保管制度、發票繳銷制度等,并嚴格執行,確保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銜接暢通和良性循環。
3、加大發票管理的檢查力度。一是加強發票管理力量。基層稅務機關的征管科要有專人管理發票。二是強化發票日常管理。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管理發票的主導作用,輔導納稅人正確領購、取得、保管、開具、使用發票,定期對納稅人使用發票進行全程跟蹤巡查。三是加大發票檢查力度。明確檢點,確保檢查質量,把查處重點放在集中打擊假發票和不按規定開具發票上;應結合日管工作,把發票的日常檢查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經常化;結合整頓經濟稅收秩序,定期開展大規模的發票打假活動。
4、細化發票管理的處罰尺度。增強發票處罰的科學性,對處罰標準加以細化,進一步規范處罰尺度。細化標準時應堅持以下幾個原則,一是過罰相當原則,即處罰額度應與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相適應,防止偏高偏低;二是結合實際原則,即處罰額度的上限應適當提高并充分考慮相對人的經營規模和承受能力,不能一概而論。如對大規模企業罰款10000元也未必有很大壓力,而對小個體戶罰款500元就可能產生很大震懾。三是減少自由裁量空間原則,即在綜合考慮行業、經營規模、經濟性質、違法性質及后果等各種因素的基礎上,規定合理的處罰標準,且要盡可能縮小幅度區間。
一、真抓實干,開拓創新,票證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票證服務中心是隸屬于省地方稅務局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具
體負責全省地稅系統稅收票證及各種發票的印制工作。20*年1月份票證服務中心進入了實質性的籌建階段,隨后經過了廠址租用、廠區改造、設備的招標、購置、安裝以及中心各種資質的辦理工作。到目前,總投資規模已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員工人數達到66人。
20*年,票證服務中心在省局的正確領導下,本著“敬業、安全、質量、效益”的原則,抓隊伍、嚴管理,堅持安全生產和提高效益并重,從20*年6月28日開業至12月25日,僅半年的時間里完成總產值1073.48萬元,實現利稅310.74萬元。較好地完成了省局下達的各項生產、工作任務。
(一)抓硬件設施。一是去年3月份先后對廠房、廠區進行了改造,并根據印刷企業行業的特點,專門配備了相關的配套設施,形成了廠區相對獨立,條件設施相對完善的中心格局。二是通過反復比較,購置了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生產設備。這其中包括:印前部門購進了微機排版系統、激光照排系統及配套設備、SBK-A型碘鎵燈曬版機、XY-APS版全自動顯影機各1臺;印刷部門選購了一條TOF型商用表格輪轉印刷機生產線,僅此一條生產線就高達六七百萬元,這在省內同行業之間是唯一的一條最先進的生產線,并同時購置了2臺威海濱田WH47系列膠印機;印后部門購進了CSR-III型商用表格輪轉配頁機3臺、BS-V型商務表格撕頁機1臺、分切機1臺、SQZKR型程控切紙機1臺、BBY-40圓盤膠訂包本機1臺、DS101A型鐵絲訂書機1臺、PW-086DC全自動捆包機1臺、壓平機1臺、zzSehaPrimo5401粉碎機1臺。以上所配設備均具有印制所有稅收票證的功能,并于6月下旬完成了所有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6月28日正式開業投入生產。在這里,我還要向大家通報一下,我中心向省局申請購買的四色機一套,已得到了同意,將于近期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對此,我向省局對我票證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抓隊伍建設。目前,中心共有員工66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33人,技術骨干17人,平均年齡在26歲,員工隊伍具備了年輕化、專業化、技術化的特點。一是在員工的需求管理方面,遵循精簡、精干、高素質的原則,對所有入廠的員工都經過考試、面試、體檢、試用等層層把關,并把全員聘任制作為員工管理制度的核心內容。二是在提高員工技能素質方面,采取內訓與外訓相結合的方法,先后組織部分技術骨干到設備廠家以及山西省地稅票證中心和石市西焦印刷廠等稅務定點印刷廠參觀學習,使他們熟悉生產流程和操作技能,掌握設備的操作、運行、維修等技術能力。同時,對所有員工進行了上崗教育、技術操作、質量、安全、管理等培訓。通過以上措施,對提高員工技能素質,保證印刷質量,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三)抓管理。一是嚴格組織生產與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中心根據省局和各市局下達的生產任務,適時編制生產計劃,即時下達到班組,并依據產量多少,定期評選出先進班組;同時,引入競爭機制,實行末位淘汰制,從根本上調動了員工的生產積極性,使勞動生產效率得到不斷提高。月產值也由7月份的20萬元,增加到12月份以來的250多萬元,短時間內完成了大步跨越,并受到了省局領導的一致好評。二是嚴格質量管理,嚴把產品質量關。(1)設立質檢小組,負責各工序產品的抽檢工作,抽檢率達到15%以上;(2)實行工作日制以及嚴格的交接班制度,針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做出詳細說明,以確保生產信息的暢通,并使機長、車間主任對所負責的工序嚴格把關,嚴防質量事故的發生;(3)對質量責任事故,嚴肅處理,決不姑息,每遇一起質量責任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并且予以通報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通過以上措施,中心產品的合格率達到99%以上,各種票證的印刷質量也深受廣大用戶的好評。三是嚴格成本管理,提高經濟效益。(1)在物資采購上實行“同等質量比價格,同等價格比服務”的原則,建立了比質比優比價的供應商準入制度。同時,對生產油墨、包裝箱廠家進行了選定,以此形成了更為完善的原材料供應系統。(2)在采購審批制度上,始終堅持“審批在前,購買在后”的原則,杜絕了不必要的開支,防止了浪費。(3)在材料費用上,實行定額管理,節約按比例發放,將企業的效益與職工的收入直接掛鉤,提高了職工的節約增效意識。(4)在財務管理上,加強資金的運營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進一步加強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并與移動公司簽訂回款協議,應收賬款回款率達80%,加速了資金回籠。
(四)抓安全。一是中心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了由中心正副主任為正副組長,一線員工為組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安全監督、檢查。二是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裝監控設備、配備了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三是加強班組層面的安全生產。定期對班組一線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提高了員工自我安全防范、互相監督的能力。四是開展安全生產、無質量事故月活動,車間主任跟班生產,并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從根本上杜絕了人為事故,消除安全隱患。五是加大安全教育培訓,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與管理制度,做到警鐘常鳴,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六是為稅收票證、發票配備了專用倉庫和運送工具,保證了票證、發票印制質量和安全。
(五)抓制度。一是建立員工管理制度。中心本著“人才”第一的用人理念,定期對所有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和績效考核,能者上,庸者下,初步形成了具有現代企業管理理念的用人機制。二是建立健全生產管理制度。為確保生產目標的實現,先后制定了《發票防偽專用品管理規定》、《產成品保管規定》、《產品質量檢驗標準及獎罰辦法》以及各崗位的《操作指導書》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到了工作有標準、做事有規范,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機制。三是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在財務開支過程中,堅持集體研究,“一枝筆”審批的原則,使財務工作步入正軌。四是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車輛管理制度、司機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制度、食堂宿舍管理制度等,并完成了中心內外網的建設與維護,保證了中心工作的正常運行。
以上成績的取得,是省局堅強領導、正確決策的結果,是各市局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大力支持的結果,也是中心全體員工腳踏實地、團結拼搏的結果。在這里,我代表票證服務中心,向各有關部門對票證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落實政策,把握關鍵,確保票證印制工作的順利進行
全省地稅系統稅收票證及各種發票,逐步實行集中統一印制,是省局加強稅收票證和發票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對加強稅收征管,規范發票管理必將產生重大影響。為規范、統一稅收票證及各種發票的印制工作,提高稅收票證、發票的規范性、防偽性和安全性程度,省局專門印發了《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稅收票證和發票集中印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地稅函[20*]111號文件),文件下發以后,各市局都進行了認真的貫徹執行,各種稅收票證及發票的印制初步做到了統一規范,但是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是:有些市局仍然留有部分稅收票證委托定點印刷廠來印制,這為全省統一、規范稅收票證印制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我認為在這里有必要再重新強調一下河北省地方稅務局冀地稅函[20*]111號文件中有關集中印制稅收票證、發票的具體范圍:
(一)、全省地稅系統稅收通用繳款書、稅收通用完稅證、稅收定額完稅證等13種稅收票證。
(二)、全省通信業、飲食業、客運出租車業(機打票)、交通運輸業(貨運)發票。
(三)、對于稅收票證和印制數量較大的發票,由省局票證服務中心負責印制;數量小的發票,仍由各市局負責委托定點印刷廠印制。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努力完成全年稅收票證任務
20*年是“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稅收票證發票實現統一規范印制的關鍵一年,在新的一年里,票證服務中心要在省局的領導下,繼續堅持以“敬業、安全、質量、效益”統攬工作全局,規范完善各項管理工作,以生產為中心,以管理為保證,抓素質、抓質量、抓效率、抓安全、抓效益,“五措”并舉,使票證服務中心的工作跨上一個新的臺階。在生產、利潤指標方面,全年產值達到2800萬元,力爭實現3000萬元;利稅指標800萬元,力爭實現1000萬元。今后我們要加強管理,向管理要產量、要效益。
第一,加強質量建設,規范工作流程。中心硬件基本到位,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規范各項規章制度,約束員工的行為,并制作各部門的操作流程圖,為各項工作提供明確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