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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5月20日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市200平方米以上的室內、室外、地上、地下商場、市場(含集貿市場)。
(二)整治重點
1.是否通過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2.是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3.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開展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4.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
5.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商場、市場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
6.商場、市場周邊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26日-3月31日)。各鎮(街道、開發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在對本地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摸底分析的基礎上,針對突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訂專項整治的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要求,并組織召開本地區專題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專項治理的內容和要求,大力宣揚“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的指導思想,積極營造良好的治理氛圍。
(二)檢查排摸階段(4月1日-4月5日)。按照專項整治的范圍、內容、要求和整改時限規定,各鎮(街道、開發區)要組織派出所、安監站、專職消防隊、治安巡防隊、消防巡查隊和村(社區)居委會等,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進行排查摸底,摸清本地商場市場基本情況和數量。排查結束后,要針對每個商場市場認真填寫《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排查表》(附件1);4月3日前,各鎮(街道、開發區)將《嘉興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花名冊》(附件2)和《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統計表》(附件3)上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三)自查自改階段(4月6日-4月15日)。各鎮(街道、開發區)和主管部門要組織相關治理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等法律法規、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自查自改,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予以督促。各商場、市場負責人要安排專人根據《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排查表》上的排查內容進行自查對照,對于排查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對整改難度大的遺留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屬地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與指導,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四)集中整治階段(4月16日-5月10日)。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在社會單位自查自改的基礎上,按照整治要求,成立驗收檢查組,對轄區內的商場市場進行消防安全整治和驗收;建設、城管執法等相關部門要對消防水源不足和在商場、市場內違章搭建的建筑予以督促改正或拆除;安監部門要加強對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的協調和監督;公安消防部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予以監督,責令單位整改火災隱患,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對于檢查中發現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市場,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工商部門依法加強監管,并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從重處罰并予以通報。對于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利用報紙、電視、電臺、網絡等輿論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并由政府實施掛牌整治,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消除火災隱患。
(五)總結提高階段(5月11日-5月20日)。集中整治結束后,要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認真檢查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做到逐一檢查,逐一復查,對整治工作不力的,要進行通報,發生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各地專項整治驗收情況于5月15日前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專項整治期間,各鎮(街道、開發區)、各相關部門要不定期對存在隱患的商場市場進行檢查和督查,確保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四、工作要求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力爭實現“七個100%”和“四個確保”的工作目標:
——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違法建筑和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營業的場所整改率達到100%。
——重大火災隱患按期整改率達到100%。
——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合格率達到100%。
——從業人員、消防控制室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率達到100%。
——高層建筑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滅火救援預案制作率達到100%。
——公共娛樂場所的裝飾裝修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類材料整改率達到100%。
——對集中連片棚戶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現“四個確保”的目標,即確保市政消防給水安裝到位;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確保居民用火用電基本規范;確保消防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工作職責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和“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縣、鄉鎮兩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號)精神,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強化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制訂工作方案,定期向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充分發揮鄉鎮的組織領導作用和監管職能,扎實推進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解決突出問題,牽頭整治違法建筑,全面整改重大火災隱患,明確多產權、多使用人且無物業管理的建筑的責任主體,落實整改經費,按時完成各項整治任務。要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本行政區域(專)兼職消防隊伍的硬件設施和器材裝備建設,因地制宜增配消防協勤和保安力量,為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縣*消防大隊。負責牽頭制訂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導各鄉鎮、縣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督促相關單位整改火災隱患。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加強高層建筑和公眾聚集場所滅火救援訓練、研究,修訂和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經常性“六熟悉”(即熟悉責任區的交通道路、水源情況;熟悉責任區重點單位的分類、數量及分布情況;熟悉責任區的主要災害事故的處置對策及基本程序;熟悉重點單位建筑物使用及重點部位情況;熟悉重點單位內部消防設施情況;熟悉重點單位的消防組織及其滅火救援分工情況)和滅火實戰演練,提高戰術水平和實戰能力。
(三)縣國土房管局。督促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配合業主和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工作,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并將消防安全納入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對出現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作降級或取消資質處理。組織開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落實多產權、多使用人且無物業管理的建筑和無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責任,引導業主委員會對火災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四)縣建委。負責依法查處未經驗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負責加強對建筑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等中介機構的監管。加強在建建筑施工現場檢查,將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及措施、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納入檢查內容。推薦使用阻燃性材料用于外墻保溫。將消防安全納入建設誠信檔案,對逃避責任、不主動整改消防安全隱患的企業,按照誠信管理規定,實施資質、項目管理的控制措施。
(五)縣市政局。負責指導和督促供水單位建設、維護建筑室外市政給水設施,保證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要求提供消防用水。負責對攤位占用消防車道、占用消防撲救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六)縣商委。負責對大型商貿活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負責所屬直接管理的單位及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所屬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抓好商場市場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
(七)縣國資委。負責按照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督促企業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抓好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消防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八)縣工商局。負責在審定、批準、頒發《企業法人營業
執照》等有關證照并實行監督管理時,依法對有關消防安全條件進行監督管理。對*消防部門抄送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被責令停產停業單位,在職責范圍內依法予以處理。
(九)縣安監局。負責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實施綜合監督內容,并納入對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責任考評。負責構建安全保障機制,檢查督查安全費用、安全風險抵押金和安全責任保險的落實情況,確保專款專用。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移送、通報*消防等部門處理。
(十)縣規劃局。負責規劃消防道路。在建設項目規劃行政審批中,將消防車通道、消防撲救場地、防火間距等作為重點審查的要素,督促建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通過方案審查,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十一)縣文廣新局。負責履行對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把場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意見書作為辦理文化娛樂經營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被*消防部門查封、責令停產停業的公共娛樂場所,依法撤銷相關批準文件。組織實施消防知識宣傳,在廣播、電視等傳播媒介播放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有關內容和公益消防廣告。
(十二)縣督查辦。負責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整治重點、整治效果等內容進行督查督辦。
四、時間及步驟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分為動員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檢查驗收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5月7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縣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新《消防法》的宣傳貫徹工作,制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采取多種方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專項整治的時間、重點、目標、措施,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摸底排查階段(5月8日至7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相關部門、有關單位按照整治范圍,圍繞整治重點,集中組織開展“拉網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對高層(地下)建筑、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要全部建立檔案資料和基礎臺賬,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要將檢查和隱患情況及時報送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抄送上級主管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主動履職,加大對基層工作指導力度,為凸顯的重點、難點問題問診把脈、出謀劃策,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三)集中整治階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建國六十周年慶典活動前后為重點整治時段,圍繞工作目標任務,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制定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務、明確進度,不斷強化全縣各級各部門及各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力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四)檢查驗收階段(12月1—12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總結。縣防火安全委員會、縣督查辦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將結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內容。
五、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高層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層及地下建筑是否經消防驗收合格;
2.重大火災隱患是否按期整改銷案;
3.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被鎖閉、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6.是否制訂和完善滅火救援預案并開展演練。
(二)商場市場、賓館飯店。
1.場所是否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2.重大火災隱患是否按期整改銷案;
3.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被鎖閉、堵塞、占用;
5.從業人員、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是否熟練掌握消防安全常識及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逃生的技能。
(三)公共娛樂場所。
1.場所是否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2.重大火災隱患是否按期整改銷案;
3.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卡拉OK廳及其包房是否安裝聲音或視像警報系統;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被鎖閉、堵塞、占用;
5.內部裝飾裝修材料、尤其是頂棚、墻面、地面的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等懸掛物的燃燒性能,是否符合國家消防技
術標準的要求;
6.從業人員、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是否熟練掌握消防安全常識及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逃生的技能。
(四)集中連片棚戶區。
1.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礎消防設施是否設置;
3.居民用火用電是否規范,電氣線路設置是否穿管保護;
4.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平安*”建設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切實把此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和安全監管任期責任追究制。要精心制訂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把責任落實到各行業、系統,以及社區、村社和各社會單位,落實到人頭和工作的每個環節。
(二)加強隱患排查,實行鐵腕整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強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對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局等部門關于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辦發〔2009〕50號)中“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個一律”的工作要求,強力督促整改;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經責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堅決責令停止使用;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和現代消防設施存在重大問題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強制查封;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營性場所,不能按期整改銷案的,一律實施關停,對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拘留。
(三)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加強協作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兵把口、主動作為,狠抓工作落實。要對屬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重點整治內容,制訂具體的整治方案。需要聯合整治的,要全力支持配合,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努力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強督查檢查,確保取得實效。要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百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動”,堅持綜合與專項、條條與塊塊、明查與暗訪、治標與治本的有機結合,做到業主自查、鄉鎮普查、行業部門抽查和縣政府督查“四查并舉”。其中,企業、鄉鎮自查、普查率要達到100%,行業部門抽查率要達到30%以上。對發現的問題,要分清原因、劃清責任、落實措施、督促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縣政府將對全縣各級各部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隱患沒有進入隱患監管系統、或沒有實行掛牌整治的,將按照失職瀆職追究有關部門、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一、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妝品基礎檔案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數。采取拉網式排查方式,全面排查,做到底數清、戶數明。完成全縣10個鄉鎮(街道)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基數摸排工作,截至目前全縣有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93戶,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190戶。
二是嚴格規范保健食品經營市場準入。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嚴格市場準入,并實行“一戶一檔”許可檔案管理。截至目前共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53戶(其中,注銷5戶,變更5戶,新辦43戶。 )
三是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信用檔案。全縣目前共建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93戶,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信用檔案 150戶。
二、加強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一)按照《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旅游市場保健食品專項整治的通知》(云食藥監保〔2017〕10號)要求,開展嚴查保健食品在銷售環節行政許可手續是否齊全、經銷商索證索票等制度是否落實、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是否存在違法宣傳、銷售行為是否存在營銷欺詐等問題的打擊活動。截止目前,共出動83人次,41輛車次檢查保健食品專營店、大中型商場(超市)、藥品經營店134戶次。未檢查出以上各類違法行為。
(二)根據某某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核查不合格化妝品的通知要求,認真開展核查了開展了關于62、70批次染發類不合格化妝品和21批次祛痘類不合格化妝品、85、88批次染發類不合格化妝品、35批次染發類不合格化妝品、80批次染發類不合格化妝品和28批次祛斑/美白類化妝品不合格的核查工作,經核查均未發現涉及《通告》所列的不合格化妝品。不合格化妝品專項檢查工作,核查內容,根據對照《通知》所列的不合格產品信息名單,圍繞經營單位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帳管理執行情況、以及產品庫存情況逐一進行核對檢查,經核查,在縣轄區內的化妝品經營、使用單位均未發現涉及《通知》所列的不合格產品。
(三)開展美容美發機構經營使用化妝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根據《某某省美容美發機構經營使用化妝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專項整治范圍為全縣經營和使用化妝品的美容美發機構;以群眾反映強烈、有舉報投訴或在監督抽檢中發現問題的美容美發機構為重點整治對象;以育發、染發、燙發、祛斑、防曬、、健美等特殊用途化妝品以及進口化妝品為重點品種,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法經營和非法標識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美容美發機構化妝品經營使用秩序。我局按整治方案要求,積極按時間安排,對縣轄區內美容美發機構開展全面摸底調查整治工作,全縣轄區有美容美發機構經營使用化妝品單位103戶,有職工人數236人,管理人員103人,經營(使用)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發用類73種、護膚類106種、美容修飾類68種,均經營(使用)國產化妝品216種;經營(使用)特殊用途化妝品:育發類3種、染發類176種、燙發類51種、健美類1種、除臭類3種、祛班類31種、防曬類32種。共出動執法人員123人次,車輛96輛次,檢查美容美發經營使用單位103戶。結合日常監管對美容美發機構經營和使用化妝品的產品合法性、產品標簽、索證索票、臺賬管理和產品質量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暫未發現美容美發機構違法違規經營使用化妝品行為。
(四)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行動。根據《某某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某某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及《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某某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縣及時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整治實施方案,精心部署,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責任,確保整治工作的有序開展。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監管精準的靶向性。加強轄區內食品、保健食品監管力度,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治五類違法違規行為。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369人次,車輛124輛次,檢查食品生產企業168戶次,檢查食品經營單位2904戶次,檢查保健食品經營單位172戶次,檢查電視購物、電話營銷、會議營銷、網絡營銷食品或保健食品次數62戶次,監測食品、保健食品廣告31條,受理投訴舉報23起,責令整改8戶,積極上報整治工作簡訊9篇,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采用3篇。立案查辦食品經營違法違規案件4件,罰款1600元。立案查處保健食品違法行為案件1起,結案率100%,沒款5000元,貨值金額:2609元,沒收違法保健食品8個種類共計113盒。
(五)保健食品委托生產和網絡銷售專項整治及網絡銷售化妝品安全專項檢查。繼續扎實推進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貫徹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加強網絡銷售化妝品安全監管,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秩序,確保產品質量安全,有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轉發省局<關于開展保健食品委托生產和網絡銷售專項整治的通知>的通知》《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轉發<某某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網絡銷售化妝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認真開展專項檢查,出動執法人員58人次,執法車輛23臺次,檢查化妝品生產經營或專營店、大中型商場(超市)、理發美容機構189戶次,檢查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或專營店、大中型商場(超市)、藥品經營企業172戶次,受理投訴舉報8起,責令整改8戶。在整治過程中暫時未發現違法行為。
(六)開展人2018年保健食品化妝品專項整治活動。根據《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8年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專項整治方案》,我局及時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開展保健食品專營店、藥店、大中型商場(超市)、化妝品連鎖或專營店、美容美發店及賓館、酒店使用化妝品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經營單位保健食品、化妝品的進貨渠道、標簽標識、產品合格標記、倉儲條件、進貨臺帳、建立執行索證索票制度的情況,切實保障保健食品化妝品的食用使用安全,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33人次,執法車輛65臺次,檢查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或專營店、大中型商場(超市)、藥品經營企業172戶次,受理投訴舉報8起,責令整改8戶、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09人次,執法車輛59臺次,檢查化妝品生產經營或專營店、大中型商場(超市)、美容美發及賓館酒店經營(使用)化妝品單位352戶次。在檢查中發現有少量超過保質期限的化妝品經營戶4戶,對其采取當場銷毀處理,受理1起網絡舉報違法銷售化妝品事件。
三、加強監督抽樣
根據專項整治文件要求,結合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監督抽樣,完成了市級分配的增強免疫力類保健食品2批次、防曬類化妝品2批次的抽樣任務,合格率達100%。
四、拓寬渠道,加強宣傳教育培訓
一是以“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為契機,通過懸掛橫幅,散發材料,設置展版,現場解答咨詢、受理群眾投訴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咨詢服務活動。接受群眾咨詢150余人次,印制發放如何選購保健食品、化妝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購買和食用常識、警惕保健食品五大非法宣傳陷阱等各類《理性選擇、科學使用保健食品》系列宣傳材料200余份,并展示了市場上較為典型的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并督促、指導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加強自身管理,努力營造“嚴格規范操作,保障安全有效”的良好氛圍。二是利用科技宣傳周及食品安全宣傳周,積極開展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聯合宣傳教育活動,宣傳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知識、政策。提醒消費者合理購買,科學食用保健食品和正確使用化妝品,同時鼓勵消費者充分利用12331投訴舉報電話,及時舉報、投訴問題產品。三是開展從業人員培訓。4月8日和8月3日分別開展了全縣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從業人員培訓,從而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強化企業自律意識。
五、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通過采取措施,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隨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后監督任務繁重,監管力量嚴重不足,另外由于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在執法實踐中法律適用難于把控;二是監管技術支撐體系不完善,縣級缺乏相應的檢驗檢測設備、技術,日常監管中識別、判定假劣產品難度較大;三是保健食品、化妝品從業人員特別是保健食品專營店從業人員法律法規意識普遍不強,文化素質不高,制度難于落實到位。四是一些保健食品、化妝品標簽、標識標注不規范,市場上甚至出現產品標注同一個批準文號卻有不同包裝款式的產品。五是我縣大部分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企業店面規模小,經營狀況不景氣,由于從業人員素質不高對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登記管理不夠重視,加之有些企業經營銷售假冒保健食品、化妝品并非故意,其主觀惡性不大,一旦發生違法經營銷售行為,行政處罰力度難于從重處罰。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們將不斷總結經驗,揚長避短,深入探索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新思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在加大投入、加強監管上狠下功夫,始終對銷售不合格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監測保持高壓態勢,力爭把全縣的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工作抓得更好、更扎實,以更加努力的工作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一要加強隊隊伍建設,夯實工作基礎。加強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監管水平,并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企業依法守法經營和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緊緊抓住影響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積極創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夯實消防工作基礎,改善社會防火安全條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消防安全重點領域專項整治,督促指導全鎮各村及相關企事業落實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措施,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消除火災隱患,堅決遏制亡人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實現火災三項指標“零增長”。
三、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全鎮消防安全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黨委(政法)副書記任副組長,鎮派出所、安監所、工貿辦、集仕港工商分局、鎮村建設辦和各村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所,安監所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切實加強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四、整治對象和范圍
(一)合用場所。整治的對象是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等一種或幾種用途混合設置在同一連通空間內的場所(俗稱“三合一”場所,住宿3人以上)。整治的重點范圍是服裝、制鞋、襪業、箱包、眼鏡、化纖、印刷、打火機、電珠泡、小化工、工藝品、竹木加工業、零售服務業及火災隱患突出的其他行業的合用場所。
(二)居住出租房屋。整治的對象是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民用居住建筑(承租戶10戶以上或者居住50人以上的單體建筑或連片建筑)。整治的重點范圍是外來務工人員聚居的場所、簡易棚屋連片區域的出租民用居住建筑。
(三)商場市場(超市)。整治的對象是經營多種商品、具有較大規模的商店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的各類市場(500平方米以上)。整治的重點范圍是各類商場、超市、農副產品市場、日用工業品市場、綜合市場等人流物流集中的場所。
(四)建筑消防設施。整治的對象是設有消防設施的建筑。整治的重點范圍是高層、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
(五)倉庫。整治的對象是全鎮500平方米以上且儲存易燃、可燃物品的倉儲場所。整治的重點是工業、商業、物流企業倉庫。
五、工作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1.鎮各村負責合用場所、居住出租房屋和倉庫的專項整治。
2.鎮工貿辦牽頭,會同集仕港工商分局、鎮派出所負責商場市場(超市)的專項整治。
3.鎮村建設辦牽頭,會同鎮派出所負責建筑消防設施的專項整治。
鎮其他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也要繼續鞏固“清剿火患”戰役成果,加大對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
六、工作步驟和措施
整治工作從年4月開始,到年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0日前)。各行政村、居委會、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工作方案,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統一認識,周密部署,明確職責分工,落實人員任務。要將整治工作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情況向社會,發動群眾進行監督和舉報,提高有關單位整改火災隱患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全面排查階段(4月11日至5月31日)。各行政村、居委會、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的規定和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對象,在發動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對合用場所、居住出租房屋、商場市場(超市)、設有消防設施的建筑、倉庫進行網格式排查,確保排查覆蓋面達到100%。要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排查,鼓勵群眾積極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增強排查的廣泛性和針對性。針對合用場所,要重點檢查三項內容:一是場所是否設置在不安全的建筑內;二是內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內部疏散、滅火等器材設施是否符合要求。針對居住出租房屋,要重點檢查三項內容:一是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級是否符合有關要求;二是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有關要求;三是內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是否符合要求。針對商場市場(超市),要重點檢查五項內容:一是單位是否經過消防許可或備案;二是單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預案;三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四是防火分區是否改變,物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五是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針對設有消防設施的建筑,要重點檢查三項內容:一是建筑是否經過消防許可或備案;二是消防設施、器材、標志是否定期檢驗維修并完好有效;三是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熟悉業務。針對倉庫,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要重點檢查四項內容:一是是否按照相關消防技術標準設置、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二是貨物的儲存、堆放是否符合相關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三是倉庫內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四是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明火、吸煙等現象。各行政村(社區)、各部門在排查時要填寫檢查記錄(附件1),并登記造冊(附件2,合用場所、居住出租房屋和倉庫的花名冊由各地統計造冊),相關花名冊以電子版形式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6月1日至10月31日)。各行政村(社區)要在摸清底數、建立臺帳的基礎上,結合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見附件3)、《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技術標準和相關要求,對合用場所、居住出租房屋、倉庫的現實狀況和突出問題,針對性地制定整治計劃。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單位及時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明確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應將隱患情況及時抄送安監、消防等職能部門,各有關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該關停的關停,該查封的查封,嚴厲打擊各類消防違法行為。對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重點區域,要提請鎮政府組成專門工作組,蹲點幫扶整治。鎮派出所要加強督促檢查,積極幫助指導,確保整改措施落實。要充分運用火災技防物防措施,強化整治效果,在居住出租房屋科學合理配置“疏散逃生四要件”。在商場市場(超市)、倉庫等場所繼續深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推動落實主體責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總結驗收階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整改結束后,各行政村、各有關部門要組織自查驗收,鎮政府將組織對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和考核。各行政村、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整治工作情況,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鞏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專項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電梯專項整治,實現“一個解決”、“兩個促進”:即集中解決部分電梯安全責任主體不明、超期不年檢和維護保養不到位等突出問題;促進電梯使用管理單位進一步落實電梯安全主體責任和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進維護保養單位進一步提高維保水平,落實各項管理制度,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二、專項整治范圍
全區范圍內市場、商場、超市、酒店在用電梯,包括乘客電梯、自動扶梯。
三、專項整治內容
1、商貿企業電梯使用安全責任人是否明確,是否有相應的機構或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電梯的日常管理,是否有持證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
2、電梯是否及時申報年度檢驗并檢驗合格;
3、是否張貼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警示說明;
4、是否與有資質的電梯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維保是否符合《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的要求;日常維保記錄是否完整;
5、電梯應急報警和緊急呼救裝置是否有效應答和報警;
6、電梯故障緊急召修及時、到位。
四、工作步驟及措施
(一)宣傳動員階段(9月24日之前)。各相關商貿企業要針對本單位電梯的使用、維護保養深入宣傳本次全區范圍內電梯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和相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明確電梯使用安全責任人,動員、鼓勵本單位員工及顧客參與電梯安全狀況的監督;組織本單位開展電梯自查自糾,對照專項整治內容逐一對照檢查。
(二)督查整治階段(9月20日至9月25)。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在用電梯開展全面督查整治。區商務局將分三個組并聯合區質監分局、區安監局、消防支隊等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此次督查整治活動。對督查中發現電梯安全責任人不明、超期不年檢和維保不到位等安全隱患的單位,將責令其立即整改;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使用,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總結驗收階段(9月26日至9月28日)。各督查小組要于9月28日前將本次專項整治情況的相關材料報送局辦公室。
五、專項整治要求
(一)整治范圍
1、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倉儲物流和汽車維修保養企業;
2、建設工程施工工地;
3、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外口集聚區等重點區域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
(二)整治重點
人員密集場所和建設工程施工工地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組織機構
鎮政府成立由盧鷹鎮長為組長,沈貴慈副書記、張文杰副書記、沈仁春部長、潘玉華副鎮長、范木平委員、林建忠副鎮長、新店派出所分管消防安全副所長、金城投資區黨工委委員林宇航、金城投資區黨工委委員鄭涌任副組長,鎮安辦、鎮企業辦、鎮城建辦、鎮民政辦、鎮文化站、鎮教育協調辦、鎮旅游辦、鎮整規辦、區市容執法局二中隊、新店工商所、新店派出所和各村(社區)主任為小組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督促落實專項整治行動。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鎮安辦,負責及時掌握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情況、指導和督促全鎮開展整治工作、協調各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部門職責
(一)新店派出所配合區消防大隊負責賓館、飯店、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倉儲物流企業、汽車維修保養企業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及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業主單位整改違法行為;
(二)鎮文化站牽頭負責會堂、體育場館、公共娛樂場所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業主單位整改違法行為;
(三)鎮整規辦牽頭負責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業主單位整改違法行為;
(四)鎮教育協調辦牽頭負責學校的教學樓和集體宿舍,托兒所、幼兒園等場所重點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業主單位整改違法行為;
(五)鎮民政辦牽頭負責老人館、養老院、福利院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業主單位整改違法行為;
(六)鎮安辦牽頭負責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銷售企業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業主單位整改違法行為;
(七)鎮城建辦牽頭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現場人員辦公、住宿等彩鋼板臨時用房專項整治行動,督促建設、施工單位整改違法行為;
(八)新店工商所牽頭負責建筑外墻、屋面設置廣告牌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業主單位整改違法行為;
(九)新店派出所治安中隊牽頭負責出租房屋違章搭建的彩鋼板臨時建筑專項整治行動,督促租戶整改違法行為;
(十)區市容執法局二中隊牽頭負責對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的行為拒不整改的予以;
(十一)各村(社區)、金城民營科技工業集中區牽頭負責對本轄區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業主單位整改違法行為。
其他單位按照部門安全職責分工,認真開展本系統、本行業內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及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措施
(一)全面開展隱患大排查。各村(社區)、金城民營科技工業集中區和鎮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職責要求,全面逐一摸排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內社會單位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彩鋼板芯材燃燒性能達不到不燃級別,以及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的情況。按照“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原則,對人員密集場所的單位,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災隱患。
(二)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各村(社區)、金城民營科技工業集中區和鎮直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督促本部門、本行業、本系統內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充分運用行政執法手段,使社會單位認識到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的情況和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影響逃生滅火的障礙物得危害性,主動整改和消除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對拒不整改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運用行政強制手段,堅決給予關停,對屬于違章搭建的臨時彩鋼板建筑報請區市容管理執法局予以。
(三)形成聯合整治力量。針對存在的區域性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作為工業企業廠房、庫房和生產經營住宿合用場所等大面積違章搭建臨時彩鋼板建筑,鎮政府將適時組織聯合執法隊,進行聯合整治。
實施步驟
(一)全面摸排階段(5月24日至6月10日)。各村(社區)、金城民營科技工業集中區和鎮直有關部門要制定實施方案,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通過開展拉網式大排查,對轄區內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及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現象進行逐一排查,建立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認真貫徹落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食安大行動”實施方案部署,不斷將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突出重點,重拳出擊,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解決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費環境,確保“食安大行動”取得實效。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加強對關鍵環節的整治力度。要針對當前食品安全的季節性特點,加強對餐飲接待、配送餐、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飲、商場超市等重點單位和乳制品、熟肉制品、水果、蔬菜等重點食品的專項監督檢查,認真落實各項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確保食品安全。
(二)切實保障重點區域食品安全。要緊密結合轄區和部門實際,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突出學校周邊、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不斷加大查處力度,擴大監督檢查工作覆蓋面,認真查找和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企業規范經營,嚴防食品安全事故。
(三)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流動攤販、熟食加工點、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的監督檢查,尤其是對曾經被查處過的和群眾舉報過的違法經營業戶,要采取突擊檢查與日常巡查、部門執法與聯合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加大監督檢查頻次與力度,嚴厲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違法活動,及時查處大案要案,特別是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三、工作要求
*年*月,*市工商局按照上級的要求,在*市政府的領導下,成立了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從宣傳動員入手,拉開了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序幕。首先是召開各種形式的座談會,廣泛聽取商場、超市、食雜店等批發商、零售商的意見和建議;多次與各工商所(分局)領導以及各巡查組進行探討,認真分析整治工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深入市場、社區、街道、鄉鎮和村組展開調研,總結過去三年落實《工作規范》的經驗,尋找落實《特別規定》的切入點和專項整治工作的突破口。經過實事求是的調查研究,工作思路逐漸清晰了起來,大家一致認為,要實現吳儀總理提出的可追溯的目標,就要調查清楚該市流通領域商品流通的整個環節鏈條,實現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管。一是要調查清楚流入商品源頭,管好批發企業,正本清源;二是要調查清楚零售企業,摸清經營現狀的底子,規范經營;三是要調查清楚流通環節存在的漏洞,特別是要調查清楚假冒偽劣商品流入的渠道和無照經營產生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彌補漏洞,實現所有商品*%可追溯,徹底解決無照經營問題,確保食品安全。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我們抓住批發、零售兩大環節,從制定制度入手,確保索證索票的有效性,制定批發環節管理制度、零售環節管理制度和索證索票順向及逆向追溯管理的“三大制度”。
通過廣泛宣傳動員和座談,在局、所、組以及經營者之間統一了思想,達成了共識,并且積極研究制定“三大制度”,完善具體落實辦法,直指監管目標。
二、建立健全三大制度,直接瞄準整治目標
國務院辦公廳《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確定了*大任務和*項工作目標。其中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牽頭,其它*大任務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配合相關部門來完成。*項工作目標中工商部門有*項,即從*月份開始到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場、超市*%建立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建立進貨臺帳制度;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整治目標具有很大的挑戰性,要實現這些目標,需要摸清本地市場運行特點和管理現狀,有針對性的提出管理的思路。該局的“三大制度”,在實踐中總結,在總結中實踐,確立了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的基本框架。
第一大制度:批發企業備案制度
從兩個層面進行建設:一個層面是按照企業屬地管理原則,對*市轄區內的所有批發商進行登記造冊,摸清楚商品的來源和批發商品的走向,建立健全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做好索證索票工作;另一個層面是對進入*市從事商品批發和零售業務的流動送貨車進行摸底調查,與周邊縣市工商部門協調勾通,要求外縣市送貨車來我局進行備案。同時,要求所有從事批發業務的本地、外地經銷商到銷貨地轄區工商所進行備案,實行一戶多檔制度,對本地批發商,由工商部門統一設計了銷貨單的格式,要求使用由工商部門統一設計的批發票據,在票據上公示工商部門的舉報電話和有關提示。實行這一制度以來,商品源頭的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如以往比較難以管理的蘭州水產批發商發來的水發產品,鮮活水產,冷凍生熟食品都較好地提供了索證索票的所有手續,從酒泉市、瓜州縣和嘉峪關市來*市進行批發的經銷商也納入了他們的監管,從而提高了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二大制度:零售企業“四對口”、“三統一”、“一認可”制度
在流通環節,要求城市所有商場、超市,鄉鎮、街道、社區的所有食雜店全部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制度和購銷臺帳制度,并要求落實“四對口制度”即:進銷貨發票、索取的證照及其它相關資料、進銷貨臺帳與購進銷售的商品一一對口,并且索取的票、證、照、檢驗報告等手續,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工商總局《關于證據若干問題的解釋》要求,一律由供貨商加蓋紅色印章,否則不予認可。“三統一”制度即:每一戶經銷商要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索證索票檔案盒,使用統一的進貨、銷貨臺帳格式,按照統一的裝訂模式和裝訂順序進行裝訂,以期達到保存*年以上的目的。“一認可”制度即:經營者在每一批次的進貨或者銷貨業務發生后,要按照規定,進行索證索票和臺帳登記,這項工作由巡查人員和經營者在臺帳上簽字進行認可后,方可存檔。
第三大制度:索證索票順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制度
這項制度有順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兩層含義。索證索票順向索取制度即:商場、超市、食雜店以及批發企業,在購進商品時,必須按照《特別規定》的要求,索取供貨商的相關票證,并在進貨臺帳中如實記錄。不準購進無照供貨商的商品,違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索證索票逆向索取制度即:本地批發商和外地送貨車在*市轄區內送貨時,必須索取銷貨對象的加蓋紅色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在銷貨臺帳中如實進行記錄,并在轄區工商所進行備案。不準向無照經營者批發商品,違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索證索票順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制度,以加固流通領域商品購銷鏈條機制為目的,有效杜絕了無照經營行為。
三、充實完善其它制度,確保三大制度有效運行
為確保三大制度有效運行,*市工商局又充實完善了十項制度做保證。
*、聯席會議制度。目的是解決索證索票鏈條中斷和責任不明確的問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以來,*市工商局已經與食藥局協調,解決了藥店在藥品經營中對保健食品的索證索票和購銷臺帳的監管問題;與農牧局協調,解決了獸藥、飼料、農資經銷商的索證索票和購銷臺帳的監管問題;與商務局協調,解決了市場內生豬銷售廠場掛鉤問題;與質監局協調,解決了本地生產加工企業檢驗報告的索取問題;與衛生局協調,解決了市場內鹵肉攤點索證索票銷售問題。
*、食品檢測制度。目的是掌握市場食品質量現狀,查處不合格食品,保證索證索票與食品抽檢工作相輔相成,“并駕齊驅”。
*、定期督察制度。制定了領導小組每月一督察制度,及時總結經驗,糾正錯誤,保證各項監管措施落實。
*、交叉巡查制度。市局定期不定期在各工商所(分局)之間,工商所(分局)定期不定期在內部各巡查組之間進行交叉巡查,及時發現工作不足,彌補工作漏洞。
*、典型引路制度。與商務局,食藥局配合,結合萬村千鄉工程,在各鄉鎮、街道,社區、市場內部樹立一批“食品安全示范戶”,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促進索證索票工作。
*、“一會兩站”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一會兩站”在各鄉鎮、村組的市場監督作用,及時舉報經銷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和無照經營行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成果。
*、消費投訴分析制度。每月對*網絡投訴舉報和“一會兩站”受理的投訴舉報進行分析,尋找消費熱點和維權難點,確立消保維權工作重點,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信息工作獎勵制度。對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新聞報道和上報信息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實行獎勵,確保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家喻戶曉。
*、企業承諾制度。要求流通領域所有經營者,向社會做出兩方面的承諾:即商品質量承諾和杜絕與無照經營者進行商品購銷活動的承諾,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中徹底解決無照經營問題。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師生的的合法權益為立足點,突出工作重點,加大市場巡查、檢查力度,維護學校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組織
市局成立校園及周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局機關各科室(中心)、協會負責人、各直屬派出機構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場科,辦公室主任由市場科負責人擔任。各有關單位也要根據各自的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三、專項整治工作重點
(一)要加強對校園及周邊地區各類經營主體資格的監督檢查,發現無證照經營的,要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工作機制的通知》和有關規定履職到位。
(二)要依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督促校園及周邊地區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
(三)加強對其他上市商品質量的監管,依法查處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過期等質量不合格商品的違法行為。有條件的,可與教育部門聯合設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過期等不合格商品、食品曝光臺,引導學生安全消費。
(四)要進一步推動“限塑”工作。加強對校園及周邊地區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塑料袋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五)要加強中、高考期間的市場監管。中、高考期間,對轄區內校園及周邊地區開展排查整治活動。同時在學校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做到舉報有人查,投訴有人接。
(六)積極配合城管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流動攤點、占道經營的清理規范工作。
(七)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校園及周邊地區飲食業的監督管理。
(八)依法查處取締“黑網吧”。積極配合文化部門對校園及周邊地區文化市場的管理,在職責范圍內履行電子游戲室、音像制品及書刊經營部(點)無照經營的查處取締工作。
(九)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屬于職責范圍的,要依法從嚴從快處理。不屬于職責范圍的,要及時抄告有關部門。
四、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到11月下旬,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5月底,根據經營者經濟戶口和市場巡查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6月起至10月底,開展集中整治。
第二階段,11月起至11月20日,鞏固提高階段。對整治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進行整改和總結,鞏固成果,探索長效監管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
開展校園周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是保障學校良好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的前提,各縣區局要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來,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高度重視,認真落實。
(二)集中整治,突出重點
要把專項整治與與食品安全監管結合起來,與中、高考期間的市場監管結合起來。既要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點,既要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力爭通過專項整治,使校園及周邊地區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三)加強督查,務求實效
整治期間,市局將適時開展督查,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協作,綜合治理
整治期間,各單位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強 宣傳,營造氛圍
為強力推進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深入開展,規范城市人行道等區域交通秩序,改善城區交通環境,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停車難、停車亂”問題,根據**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總體方案要求和市政府交通秩序專項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城區人行道等區域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疏堵結合、綜合整治”的原則,通過引導教育文明停車、增加停車泊位供給、完善交通管理設施、規范車輛停放行為、嚴罰各類違法停車行為,進一步規范人行道等區域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實現“停車規范、同向有序、安全暢通”的工作目標。
二、整治范圍
本次整治區域范圍主要包括:人行道、城市廣場、公共綠地、蓋板及沿街商場、酒店、賓館、商鋪門前廣場等相關區域范圍。
三、整治內容
(一)重點整治機動車、非機動車在人行道、城市廣場、公共綠地、沿街商場、酒店、賓館、商鋪門前等公共區域亂停放行為;
(二)重點整治車輛清洗維修、二手車銷售、占道經營、馬路工廠等違規行為;
(三)重點整治“僵尸車”亂停放或長期占據公共停車泊位行為;
(四)重點整治私設地鎖、錐筒、隔離墩等道路障礙物等行為;
(五)重點整治臨時停車泊位及停車場內一車占多位、非同向停車等不規范停車行為。
四、管理標準
(一)依據《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GA/T850-2009)(詳見附件4)在城市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大型賓館、商場、酒店門前廣場和公共廣場等區域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和非機動車停車泊位(詳見附件5),設置同向停車標識;做到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劃定泊位內同向停車,停車場標識清晰,管理規范有序。
(二)借鑒省內城市管理經驗,在城市主次干道兩側人行道、公共廣場、游園、綠地設置白藍色、白綠色相間的道路硬職離設施(詳見附件5),避免機動車、非機動車占壓人行道、綠地、蓋板、游園等公共區域,做到還路與民,通行順暢。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區(管委會)、城管、公安、交警、商務、旅游、交通、房產、教育、衛計委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安排責任單位對人行道、商場、賓館、酒店、學校、醫院門前、周邊停車秩序進行管理,開展宣傳引導;組織執法人員依法對亂停放行為進行查處,共同做好城市靜態交通秩序管理。
五、工作分工
(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全面摸排清查轄區停車泊位(場)情況,在人行道等區域施劃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臨時停放泊位,設置硬隔離設施和同向停車標識標牌,增加停車泊位供給。鼓勵和督促轄區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開放內部停車場接納社會車輛停放,組織鄉鎮、街道和區城管、公安交警、物價、房產等部門開展轄區停車秩序整治,強力規范停車場管理服務,加大執法力度,整治違法占道、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
(二)市公安局:組織、安排公安交警部門在其職權范圍內開展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聯合城管、交通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加大對違停車輛的查處力度,依法處罰,依法打擊長期霸占停車位、阻撓執法等違法行為。
(三)市建委:依據《**市中心城區停車場專項規劃》、《**市主城區停車場三年(2017-2019)規劃建設方案》等規定,加大公共停車場和停車設施的建設力度,增加停車場和停車泊位供給。做好游園、廣場等區域的硬隔離設施的設置工作,杜絕車輛駛入和亂停放。
(四)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安排各區城管局(分局)開展車輛亂停放專項整治宣傳教育、勸導疏導、依法處罰,聯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取締私設地樁地鎖等道路障礙物,加強非機動車等在人行道、賓館、商場、酒店、廣場等區域亂停放的專項執法,實施嚴管重罰,對嚴重違章的聯合交警等部門,對其進行強制拖離。
(五)市商務局:指導、督促大型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經營性場所門前停車泊位施劃、停車標識標牌設置,加強停車秩序規范管理。
(六)市房管局:指導、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做好沿路小區門前廣場停車場停車泊位施劃、停車標識標牌設置,加強停車秩序規范管理。
(七)市交通局:負責開展管轄范圍內的站前廣場、換乘中心等公共場所停車位施劃、硬隔離設施設置,督促管理人員加強停車秩序管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整治出租車、“黑車”等隨意占道停放載客行為。
(八)市衛計委:指導、督促各類醫院等醫療機構門前廣場和醫院內停車泊位施劃、停車場建設管理及硬隔離設施設置,督促管理人員做好宣傳教育、引導規范工作,加強停車秩序管理。
(九)市旅游局:負責指導和督促星級酒店、賓館等門前廣場和停車泊位施劃、停車場管理及硬隔離設施設置,督促管理人員做好宣傳教育、引導規范工作,加強停車秩序管理。
(十)市文明辦: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會同市城管辦對人行道等區域車輛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督查,并將此項工作考核結果作為“淮南市文明單位(標兵)”評選重要依據之一。
六、方法措施
(一)宣傳發動,教育勸導。各縣區、各部門要圍繞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內容,組織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和專題討論,宣傳整治行動意義、目標和措施,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發動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停行為,培養市民文明停車習慣。利用公益廣告、制作懸掛條幅、商戶電子屏播放宣傳口號、發放法律法規宣傳單、網站及公眾號自媒體宣傳等,擴大宣傳效果,為專項整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摸排登記備案轄區各類停車場,召集停車場所有人(管理人)進行一次全面整治工作宣傳和停車場規范管理教育,加強停車場規范管理。公安、城管、交通等執法部門在執法管理和勸導服務時,要進行面對面宣傳教育,普及法律知識,引導勸導規范停車。
(二)施劃泊位,增加供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全面排查城區主次干道機動車、非機動車泊位施劃情況,依據公安部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及有關規定要求,科學合理施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及標志標線,安裝人行道硬隔離設施,標志標線殘缺不全的重新施劃增設。各相關部門指導和督促有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停車泊位施劃、停車場建設,增加有效泊位供給。
(三)完善設施,隔離禁停。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根據各道路實際,制定具體措施,設置人行道等區域硬隔離設施,實施強制隔離禁停。新劃停車泊位的同時施劃同向停車引導線;對原有停車泊位,根據實際增劃停車引導線。各相關部門指導和督促有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停車泊位施劃、停車場標識標牌清查,安裝人行道硬隔離設施,增設或更換設置同向停車標識牌,保證每個路段和每個停車場至少2塊同向停車標識牌。
(四)聯合執法,嚴管重罰。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門既要根據職責各司其職,又要及時開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對駕駛人不在現場的,一律拍照固定證據,張貼《違法停車處理通知書》,依法處罰。對“僵尸車”、銷售二手車、占道修車等經通知拒不駛離、無主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等,依法強制拖離。當事人不主動接受城管部門處罰的,城管部門要根據有關規定及時移送交警部門處理。
七、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部署階段(2018年8月10日—20日)。召開專項會議,對整治行動進行動員部署。充分運用各類宣傳媒體,在全市整治行動的內容和要求,營造整治濃厚氛圍。
(二)重點突破階段(2018年8月21日—9月10日)。
1、重點在淮河大道、洞山大道、舜耕路、朝陽路、龍湖路、廣場路、國慶路、泉山路、蔡新路等29條“路長”包保責任路段兩側人行道、綠地、廣場、游園設置道路硬隔離設施,科學施劃停車泊位。
2、重點規范賓館、商場、酒店門前停車秩序,各管理單位自行對門前停車場施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施置同向停車標識、標牌、指向箭頭,安排人員進行管理,引導車輛有序停放。
3、重點整治29條“路長”包保路段兩側人行道、綠地、廣場、游園、賓館、商場、酒店門前停車秩序,依法進行處罰、拖離亂停放車輛。
(三)全面整治階段(2018年9月11日—9月30日)。
各縣區、各責任部門根據前期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一步細化、優化專項工作措施,向城區其它路段全面延伸,結合全市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城區全面開展人行道等公共區域車輛亂停放專項整治工作。
(四)長效管理階段(2018年10月1日起)。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對反彈現象進行持續整治,建立“教育引導、泊位停放、隔離禁停、嚴管重罰”四位一體的管理模式。深入研究人行道等公共區域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建立完善城區人行道等公共區域靜態交通秩序長效管理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相關部門單位要有強烈的政治責任感,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體部署上來,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安排、精心組織、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形成專項整治工作強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