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律師 公安涉法涉訴信訪 功能定位 釋法與指引
摘要:信訪制度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歷史淵源久遠的,一種比較獨特的治理制度,隨著我國政治經濟的迅猛發展,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也愈加突出和嚴峻,為有效緩解信訪問題壓力,律師參與化解和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隨著呼之欲出。然而,當前在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信權不信法、信訪不信法的現象依然存在,公安機關作為執法機關既充當運動員又充當裁判員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引進具有法律知識又相對公正的第三方一一律師參與公安涉法涉訴信訪制度無疑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但由于各種原因,律師功能定位模糊,導致在實際工作中作用發揮不佳、成效不顯,要摒棄形式主義,注重實用,突出在釋法明理、政策解讀、指引、教育疏導、矛盾化解上下功夫,引導信訪人和廣大群眾通過法律程序、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涉法涉訴問題,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對少數無理取鬧的,要依法維權,違法必究,維護法治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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