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廣東省人民政府 醫師資格考試 發展改革委 收費標準 批復
摘要:本刊訊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日前批復了《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8]1659號)。新標準自2018年4月12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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