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人工智能 立法 安全 權利 治理
摘要:對于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戰進行研究,應當避免過于超前的想象,不將人工智能視為一種抽象的高度智能個體,而是將人工智能進行一種廣義的弱人工智能理解,強調進入各類日常生活場景分散運用的算法,從而視之為與互聯網生產關系緊密結合的一種架構。基于這樣的理解,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戰可以理想類型化地提煉為安全、權利、治理三個層次。安全層次的挑戰表現為人工智能技術的不確定性或濫用,權利層次的挑戰表現為人工智能介入生產生活場景造成的利益關系重構,治理層次的挑戰表現為人工智能的運用改變了社會治理的權力關系,形成新的治理結構。基于類型化的區分,針對三個層次挑戰做出的立法回應應當采取針對性的不同對策。對于安全挑戰與權利挑戰,側重于立足既有法律制度進行小幅度的調整,又有保障對技術發展的激勵;對于治理挑戰則應該更為審慎應對,重視以立法手段回應,強化法律約束,避免市場平臺的算法治理凌駕于法律治理之上。
地方立法研究雜志要求:
{1}稿件末頁請標明作者真實姓名以及準確的通訊地址、郵政編 碼、E-mail地址、聯系電話等。
{2}來稿文責自負,嚴禁抄襲剽竊。本刊對錄用文稿有修改權。凡被本刊錄用的稿件,即視為作者同意授權本刊使用其作品,包括網絡出版權、新媒體增值服務權等。
{3}論文投到本刊編輯部后,作者順序、作者工作單位不得更改。
{4}來稿請用小四號字打印,同時提供打印稿和電子文本(word格式)。如有圖版,須單獨提供TIFF或JPG格式照片。
{5}選用3~8個詞或詞組反映論文的中心內容,同時應翻譯為相應的英文關鍵詞。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的英譯置于文末。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