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我國周邊國家 海洋基本法 功能分析
摘要:在我國周邊國家之中,韓國、日本、越南和印度尼西亞先后制定了具有“海洋基本法”功能的相關立法。通過梳理四國立法的基本制度,可以發現其都具有對于國家海洋基本立場及主張的宣示功能,對國家涉海法律、涉海機構和涉海規劃的統籌功能,對海洋經濟及海洋開發的促進功能,對涉外海洋爭端的執法活動賦予合法性的對抗功能。通過比較各國立法的功能可知,我國的“海洋基本法”應當是一部直面海洋爭端和問題并在海洋領域發揮基礎功能的綜合性立法,其出臺時機應充分考慮客觀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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