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保證合同 從屬性 羅馬法 民法典
摘要:作為最重要的擔保方式之一,保證在羅馬法中應用廣泛,其法律制度已經得到了較為完善的構建。其中,保證之債的從屬性、保證人的追索權、抗辯權等制度一直沿用至今。優士丁尼在進行《民法大全》編纂時即將保證作為一種特殊的要式口約規定于《法學階梯》的債法部分中,這樣的立法例被包括意大利在內的許多大陸法系國家民法典所繼承。延續羅馬法的傳統,我國民法典分則的編纂工作應將保證作為一種有名合同重歸于合同法分則。這不僅有利于梳理現行關于保證的規定并進行完善,也能夠進一步明確合同法總則規定與保證合同之間的關系,實現民法典體系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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